涅槃經疏三德指歸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十三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十三
初、明異。世間下,世間不知十二部等,菩薩能知,故異。二、明下,世人橫計,而菩薩知彼所解,故云同。
三、非下。謂涅槃等,體不當世與出世故,謗此人法,獲罪至重。於此預知,至文易見。
經世間之人,即指九界。
經十二因緣等者,不思議因緣三道,即三德四倒,通界內外,無作四諦,無作道品,圓頓菩提、涅槃二果。
經當名菩薩者,即正指分真菩薩,以此明空平等果故,意同前說。
經梵天等者,涉公云:梵天,初禪主;自在天,四禪主;八臂天,護世主。性者,即數論計冥初性也。時者,謂計時生萬物。微塵者,即順世外道說細微塵生麤果色。法及非法,是勝論師。計善惡行,生苦樂受,各計所執為萬物因,名造化主。世終始,即邊見。初禪等為涅槃,是見取。此是世間所知見覺,謬執為正。
舊云下,因明古人解無明義,全同此文。邪執。
無有一始至知有始者。謂無明本有,既無一物在此無明之先,故無明最在其初,即當有始。至果既破,即是有終。
此之至斷常者。作無始終釋者墮於常,計有始有終者墮於斷。
喜之所離者,謂見彼離苦,故喜也。
喜之所得者,謂見彼得樂,故喜也。
嘆大捨者,眾生雖已究竟離苦得樂,而我不求恩報,故是捨心。經云不死不生,即明眾生得常住樂,以顯如來大捨之心。
開善下。意謂前七善四心是深,今持戒在初心故淺。是義下。今斥,謂戒亦非淺也。
以戒為本者,由持淨戒發生定慧,故能化他。又下經云:以修慧故,所受持戒牢固不動。是知持戒通於深位,非淺梵行。
釋同章者,即是名字位人也。
有同有異者,圓信成就故與世異,即經云初聞是涅槃經已下文是。煩惱全在觀行未立故與世同,即經云一切世間不知已下文是。
釋異章者,即觀行相似,分真位人也。
聞經得三法者,即是依經修戒、定、慧,即觀行相似位也。故經云:因修定故,得十一空。正是從五品入六根,麤垢自落,與空相應,故與世異,亦是分真證中道空。二邊文略,但言二者,不言定也。
慧資戒等者。此之二文正明分真人也。既出二死,故二文皆云非世間,及云明見佛性也。異義可知。
經所持戒牢固不動者,即初住中道,道共戒也。
如難陀下云云者,難陀為求生天五欲樂故持戒,是為有造業也。緣起如法華疏弟子章及止觀呵五欲中。
三、非下,且約事釋。亦應達止作法界,方名畢竟。故下疏釋戒、非戒義,正對此文,亦是互現。
四淨對前四不淨者,翻前不淨成淨,故云對也。今第一翻前第三非畢竟,今第二翻前第一為有,今第三翻前第二不定,第四為眾生,如文。
非是下。釋經非戒二字。謂今明圓融之戒,非是人天小乘執著之心所持五十及篇聚等戒,故云戒非戒。乃以下。釋經戒字也。
無戒無持者,戒即所持戒,持謂能持心。達能所唯心,心本自空,孰云能所?如是體達,名圓持戒,故云為戒。故知經云戒非戒者,上戒字是顯圓,下非戒是斥小。次第傳傳釋前句者,謂初釋無悔恨,次釋歡喜,後釋悅樂,如答迦葉問也。
以因貿果下云云者,以因貿果,如酪易錢。
五受根者,謂苦、樂、憂、喜、捨也。此既先樂後喜,故云樂淺喜深。
禪定之中等者,如初禪五支:覺、觀、喜、樂、一心。此既喜前樂後,故知喜淺樂深。
今同禪枝者,以經明先喜後樂故。
經心得安隱下,由戒發定;得實知見,即因定發慧。由茲三法故,解脫二種生死,分見三德佛性。
五法佐助者,信、慚等五是能佐,前三法是所佐。五蓋、見、疑是佐之所離,五根是佐之所得。
涅槃非五者,釋妨也。應問云:涅槃是一法,云何言五?故答云:脫五陰縛等,即初住分真涅槃。經中五葢五見等,皆須深釋以符初住。
極猥者,猥,惡也。
一無所用者,尚失人天善果,何能革凡成聖?問:上文下即第十三卷聖行品,若憍慢者為作僕使,隨順其意令其歡喜,然後以此經而教導之。此乃不簡前人持毀,但令受持故與今反。答意者,前明所化故不簡,今約人師故須持,故知前之能化亦應持,此之所化亦不簡,文雖互現義必兼通。
不出三業者,次第對三科可見。
號令不嚴者,論語曰:身不正,雖令不從。楊子曰:鼓舞萬物者,雷風乎!鼓舞萬民者,號令乎!
不求果報者,不求三有生死果報也。然既唯求大涅槃果,則求九界果報悉名為有造業,況三有之名義通界外,求有由心故屬意業。
經莫非時說者,機緣信樂之時,方堪說也。
事須適時者,若利根重法之人,則不須待請;若鈍根輕法之人,事須待請。鈍根重法、利根輕法,斟酌隨時。先列十智者,謂若欲受持至見佛性者,凡有十事,悉是智人所為。次勸淨心,即先當清淨已去文是。
今初下。今師以前段為自他,後段為三業清淨。文具自他而但言十智,文具三業而但云淨心,故知古義非也。故初段十句中,初句自行,後九化他,以皆云說故。
涅槃下。示九句義也。涅槃總名,餘八即宗等。謂說佛性是宗,此約尊極名宗,非宗用之宗也。祕藏是體,佛性祕藏總別之異,別名三性,總具名藏,故知宗體名異理一。說大乘是行,說方等是教,說聲聞至解脫是用,說二乘是即實而權用,說佛及解脫是即權而實用。見佛性即初住分果也,故知說佛性是涅槃之宗,祕藏是涅槃之體,大乘是涅槃之行,方等是涅槃之教,聲聞乘等是涅槃之用,見性是涅槃之果。故知宗等不出涅槃,故知涅槃一名貫下宗等。
兩途等者,即上自他二途並使三業清淨,豈同古人但云淨心而已。經云先當淨身業,無呵責即口業,生清淨信即意業,文含自他尋之可了。
八念者,於六更加七念阿那、八念死,如法界次第。
十念者,如阿含:佛告比丘:當修十法,便成神通,去眾亂想,到于涅槃。一念佛,乃至第七念休息,八念安般,九念身非常,十念死。
小乘亦有六念者,准律,鈔:第二、念知食處,第三、念知受持時夏、臘。而文中念戒臘居第二,施食法居第三者,乃是鈔宗四分。此依十誦,致有參差。雖云元魏法聰者講四分,自唐已前,其道未純,故行事者或准他部。今據說行,略依律鈔明其相狀,則疏自可見。鈔云:第一、念知日、月,應言:今朝白月一日至十五日,以純大故,不云大、小。若黑月有大、小,故須分之。此謂識布薩遠、近。出家日、月法式如此。若據律文,為俗士問,令使識知。若入聚落,先知日、月數法。准此,方不論黑、白。若答俗人,唯得通相,云:正月小,今是某日。此則道、俗通知為允。二、念知食處,於中有三:若全不受請者,云:我今自食已食。有言:食僧常食。有言:我常乞食。若受請者,云:我今自食,無請處。又云:我今食僧食,無請處。又云:我今乞食,無請處。若有請者,有背不背,應云:今有請處,念自去。若背者謂迦提月病及施衣等緣,今有某緣得背請若無緣,一日有眾多請者,應對人云。今日有多請,自受一請,餘者施與長老在某處應覔五眾捨之。若無人時,心念捨。我某甲,今朝檀越施我正食,迴施比丘。某甲檀越於我不計,我得自恣食三說。此念法,謂獨住、蘭若、遠行、長病、飢時、依親里住。五種十誦開之。第三、知受戒夏臘,云:我於某年中月日某時,一尺木若干影時受具戒,我今無夏。後若有者,隨夏言之。第四、知衣鉢有無受淨等,應云:我三衣鉢具有,長已說淨後隨有無衣鉢藥等,隨有者念說淨。第五、念同別食,云:我今依眾食必有別眾,九緣隨開。云:我今有某緣,應別眾食。六、念康羸,云:我無病,堪行道有病念療治之。
疏云皆各有意者,已如向引鈔文釋也。故知古者行事著述,各依律部不同,故有小異。如止觀持戒清淨明十受云:邊方依第五律師受戒。而今時明律者,皆謂文悞,合云五人。若見十誦、十受之文,方委止觀騰寫。彼義乃是五人中,一人須是第五律師,可從此人受戒,餘但足數而已。言第五律師者,一、誦戒至三十,二、至九十,三、誦比丘戒本,四、誦二部戒本,第五、廣誦二部律。
今此下。述今文義意。
六通言念者,念即內心存憶之異名,專心存憶六念功德,故名六念。
天有近遠果者,生天華報名近,第一義天果報名遠。先列十號者,然一切法皆有通別兩號,佛亦如是,釋迦、彌勒等是別名,如來等十是通名,化相須分故立別名,實德齊同故立通稱,道德無量依德施名名亦無邊。今據一門且論十種。
經十力等者,十力降天魔,四無畏伏外道,決定說名師子吼,息無明惡名沙門,眾行淨名婆羅門,滅三障名大淨,三德究顯名畢竟到岸,破八魔名無勝,超賢聖名無見頂,離五怖名無怖畏,生死不能驚、毀譽不能動,無與等故名獨一無侶,達自心故名無師,自悟一念知一切法名疾智,橫達法界名大智,無境不照名利智,豎窮如理名深智,自在離縛名解脫智,高出餘人名不共智,平等利物名普廣智,究竟圓極名畢竟智,總具諸智名智寶成就,荷負眾生故喻象牛,興慈雲注法雨故喻龍,四魔不能屈故名丈夫,出離二乘清水、凡夫淤泥故喻蓮華,聖中最上喻分陀利,能調眾生名調御,以法惠人名施主法師。次文自釋。
前文皆略者,謂十力等名,佛皆不釋。
七善為釋者,五名全同,但以第五自知為知我,以第七知尊卑為知種種性,即十界性也。次云知根只是尊卑,說中道只是知法,二義重出耳。
經:利鈍中故者。利即上根,鈍即下根,不利不鈍是中根也。
釋論四義者,謂如來義中復有餘三義也。來約智,去約斷,解約自行,說約化他。
依三下。釋義也。當以智斷自他配釋,則坦然明白。
如如而解等者,猶云依理而解,依理而說也。上如猶云依也,下如猶云理也。此約自他對釋,解是自行,說是化他。
亦是下,純約化他能所以釋。
說我所解者,即是如解而說,此約化他能。
解我所說者,即是如說而解,此約機緣。解佛所說,此約化他所。
中一是如來義者,即經云諸佛世尊從六波羅下去至大涅槃也。
經無復次之語,恐是疏文隨便,以此經節段多言復次故。餘皆倣此。
以破陰魔等者,應云破陰死二魔,即經云破壞四魔也。破煩惱是因滅,即殺賊義;破陰死是果亡,即不生義。
經觀一色陰不能盡知者,以不達百界之色若因若果故。梵云:毗侈,尺氏反。
而能生明及以無明者,謂空理唯一,而悟成智明,迷成無明,葢真如隨緣也。
佛與菩薩下,謂佛則究竟達無明即明,菩薩分達無明即明,故知無明明句總前兩句也。
就佛心為言者,以無緣慈常入生死化眾生故。伽憊蒲界反。
世間有三下,三種世間名出大論,六種名義出在今經。然六種雖廣,義不出三,五陰、眾生、國土三名全同五欲,即別立因法名世間也。此即三種世間之因,即八界中如是性相至因緣也。五陰等三別約果報,若依大論總收因果。
五、諸佛者,即經云蓮華也。別喻佛界三種世間,而輔行注云蓮華是二乘者,恐誤。
六照世者,即經云諸佛菩薩見世間故。此約佛菩薩能照之智以說此佛界,兼收菩薩,故知六種於彼三中別明二聖及開因法,故成六也。五陰等三統乎八界。
開斷惑不斷惑者,等覺尚有一品可斷名上士,唯佛無斷名無上士。
具足四法,乃名丈夫者,雖有前三,若不修行,亦非丈夫也。孟子云: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今亦爾,居法界之廣居,立法界之正位,行法界之大道,得機緣與眾生由之,不得機緣獨行其道,涅槃不能淫,生死不能移,四魔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也。
鹿頭人下云云者,大論云:昔波羅奈王入山遊獵,見二鹿群,數各五百,各有一主,一是釋迦菩薩,一是調達。鹿主見王煞其群黨,起大悲心,直至王前,跪白王言:王以小事,一時令鹿受於死苦。若以供膳,當差次送。王善其言,於是二主各差次送。次當調達群中有一母鹿,白其主言:我死分當,而我懷子,子非死次,屈垂料理,使生者不濫,死者得次。王怒之曰:誰不惜命,次來但去。母思惟言:我王無慈,橫見嗔怒。即至菩薩鹿王所,具以事白。菩薩王言:唯我當代。即自送身到其王門。眾人見之,怪其自來,以事白王,王亦怪之。王問:群鹿盡耶?而忽自來。鹿王白言:大王仁慈,人無犯者。但有滋茂,無有盡時。但彼鹿母歸告於我,我愍之故。若非分差,是亦不可。若縱而不救,無異木石,是身不久必不免死。慈救苦厄,其德無量。若人無慈,與虎狼何別?王聞是語,即從座起,而說偈言:我實是畜獸,名曰人頭鹿。汝雖是畜生,名曰鹿頭人。以理而為人,不以形為人。
野干者,大論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樹間,依諸師子及虎狼等,求其餘肉,以自存活。時間空闕,夜半踰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息,不覺竟夜,惶怖無計。始欲起行,慮不自免,住懼無濟,便詐死在地。眾人來見,有一人言:須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雖痛,但令在。次一人來言:須其尾。復自念言:截尾小事。次一人言:須野干牙。野干自念:取者轉多,儻取我頭,則無活路。即從地起,奮力絕勇,間關歷涉,徑得自濟。行者之心,求脫苦難,亦復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豈更至死則如失頭?
經唯天與人能發等者,餘超非無,其事少故。黑人白厭,不名白人。
此翻覺者者,覺音角,者即是人,謂覺了之人名為覺者。詩云:有覺德行。覺,大也,又明也,曉也,直也。今亦如是,十號具足,種智圓明,三惑頓盡,大夜斯曉,二死永除,無復迴曲。
亦言覺寤者,覺音教,即佛地論云開覺有情如睡夢覺也。既梵言佛陀含斯二義,此方覺字復通二音,故使人師取音釋義。
如支佛下,以此為例,欲取角音。
餘三復次屬釋功德者,謂能惠施及吐女根,并前第四有大功德等三文也。
經上座長老,如釋序中記。
五十四心者,一一皆約佛心,無九界心,方是佛因。
無所為作者,不作九界因也。
雙捨此二者,常住中道也。
知解無記者,玄義引光宅云:常住佛果有兩種無記:一、知解無記,如棊書、射馭,闡提亦有,故非是善;佛果亦有,故非是惡,即是無記性也。二、果報無記者,如生死苦、無常報,既非是惡,止是無記;涅槃地常、樂、我、淨,亦非是善,直是無記。前疏已破,此中再舉,顯彼違經。不求果報者,三因開發,任運契極,不求九界之果報。經無語心者,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多聞。
無所定執者,三諦互融故無定執,無常即無定也。
經諸佛所可說法者,能詮教法也。圓頓無過,故云最上最玅。依教修行得初住果,故云因是乃至得現在果。
得現果而非上妙者,以藏、通於一生中現得四果,不達中道,故非上妙。
別是下。以初地分果,於地前經歷塵劫修行,斷滅九界,方乃得之。故於父母生身,終無現得之者。圓人一生,可超十地,現得初住,斷不疑也。故知古謂別體,屈抑經文。又經中諸句,皆先舉法體,次出功能。如云:非色斷色。非色,法體也。能令眾生斷色,功能也。然而即事而理,實無可斷,故云而亦是色。餘句例爾。經中具約三科,以示法相。
經諸佛聖僧如法而住者,雖具舉三寶,但成念僧。何者?諸佛說法,僧能稟法,依法而住,名分真僧。
唯有圓僧是正直者,藏、通著空,別教次第,悉邪曲故。經廣普無邊者,以遍應法界,令入佛道,名良福田。
經有戒不破等者,明菩薩只於小乘篇聚,以大涅槃心修,一一無非法界法性,即成菩薩律儀,故云不破不漏等。
或謂下。他謂無形色等言,是明小乘無作,故使各引一宗以明其義。
自無無作者,猶云本無無作也。
亦無無色者,次無字下欠作字,應云亦無無作色。謂僧祇但以心為戒體,指心誓不為惡即名受戒,不同多德二宗各立無作,故云自無無作。既唯在心,亦不同多宗而云無作是色,故云亦無無作色。意謂經云雖無形色而可護持,正是僧祇約誓心為無形色也。色非質礙者,簡異可見有對色,然亦非不可見有對色,但是不可見無對色也。
無教假色者,無教即無表也。菩薩戒疏云:若毗曇義,戒是色聚,無作假色,亦言無教,非對眼色。既是色法,故須護持,故破戒則無作謝也。
成論所用者,成論宗於曇無德義,故成論無作品云:是非色非心聚。然無作戒義略如前記,廣如今家梵網疏出體中止觀方便初及南山戒疏、律鈔緣集篇等所明。近世二家別出戒體章,文甚委悉,學者宜覽,擇善從之。
如此下,斥小。
都不明此者,不說別有無作也。問:小乘何故明無作耶?答:梵網疏云:小乘引接小根,恐其輕慢因果,權言重心,能別生一法,無作牽報。善法欲行,惡法欲止,行一則有兩力,豈可不慎?方便假說,適會一時耳。故云大乘都不明此。若准大乘,但以心為體。法皷經云:心無邊故,戒亦無邊。又瓔珞經云:一切聖凡戒盡,以心為體。心無盡故,戒亦無盡。或言教為戒體,或云真諦為戒體,或言願為戒體,無別無作。是知大乘亦有說色聚是戒體者。
故上下。引證。謂五陰名教通大小乘,但有一色四心也。總成二法,四大是色,四大之外更別無色法故。云何時云有無作色耶?是知經云:雖無形色正指於心,而可護持不妄要制。然大乘師亦有說大乘有無作者,備載梵網疏中。總而言之,若大若小說有說無,咸順機緣令得四益。失斯意者執之成諍。
經大地等者。能生眾善喻之大地,度生死流故如舡舫,莊嚴法身如瓔珞,離九界卑賤如大姓,含納萬德如大海,除煩惱垢如灰汁,初心依託如舍宅,斷截惡法如刀劒,超越生死如橋梁,善治惑病如良醫,所服必差如妙藥,遍治諸惡喻阿伽陀藥,出生佛果喻如意寶珠,從凡入聖如脚足,能見聖道如眼目,生養定慧如父母,除生死熱惱如陰凉。戒寶在身,誰能劫盜?餘句可知。
經:住須陀洹我亦有分者,寄小蘇息以助大乘。
經諸佛菩薩親近修習者,諸佛昔修習,菩薩今修習。經而能除破現在煩惱者,破現在慳貪之心也。若究竟斷結,唯在智度。
或謂當果等者,他人謂此念天,正是念自己當來佛果,名第一義天。
今謂下。今釋。乃是行人通念三界諸天,雖是信心等果,而皆無常非我所欲,故云直是念天。
當果天等者,此破他釋。若謂念天是第一義當果者,何殊念佛?故云與前佛果無異。若爾,不應重出。
正是下。此是釋伏難也。應難云:若謂念天非當果者,何故經云我曾聞有第一義天等耶?故答云:正是通念世天之境無常,故隨天義別立第一義天是常住法。故知當果非文正意,以念當果已屬在念佛中故。二云至不及涅槃者。他人意謂涅槃已前,諸部大乘皆未扶律談常,不稱滅後機緣,故云亦不及也。
大乘下。明勝之所以。由此經中開權顯實,扶律談常,稱最後機,故勝諸教。
又涅槃下,謂涅槃經中具十二部竝是圓常,諸大乘教有十二部而非圓常,故知涅槃為勝。此並他義也。
今謂下。今師且橫約四教以圓勝別,用消經文則義通諸味,以乳及二酥俱談圓故,復應更約五味簡之,則今經開顯之圓勝前兼帶圓也,方顯今經超出眾典。
如人間事咸不測等者,人間吉凶晴雨等皆不可測,豈可以此便同三賢十聖菩薩所證不思議理耶?
今明下。正明圓教賢聖所證不思議也。只是三諦互融耳。
理須人教者,以依佛四諦聲教而見真,故得聲聞名,故云人教。
須境教者,由依俗境發道種智,境發於智,義當教也。此二發心,已簡三教。
若緣中下,明圓。圓融三諦本自有之,所有慧心不由他悟,既不因外境、不由他人,故云無教。明了佛性義通四即,今在住前,故下文云:此經明初心菩薩未入位時不可思議。故知不可約分真釋。
發心意同者,生死、諸結,此二是下化境;涅槃、菩提,此二是上求境,故與發心意同。
即俗真中等者,即百界俗是真是中,故不厭於自行;即中真理是百界之俗,故不離於化他。
安心意者,以三智安三諦,智即是觀,觀必有止,故云同也。
通塞意同,三界生死是塞,三德涅槃是通,如涅槃樂於塞得通也。
亦似大慈者,即如三禪樂,同發心中與樂義也。
故言旋還者,自外還家,如中雙照。赴救者,滅二邊惑也。
此約三諦行者,依諦起行,自他俱拔二邊之苦,故與悲心意同。
生死常涅槃近者,達生死即涅槃故常,即涅槃是生死,是故云近也。
約三諦證者,既不退沒即相似證三諦,故得位行不退。如經云未階初不動地,故知未得分證念不退也。與道品同者,由修道品故得入證。
聖人神通譬體法者,通教聖位體色證空,如以通力度則不難。
修羅下。歷劫修行次第破九。如修羅本長,度之應易。人無兩種者。經舉凡夫之人也。無聖人神通,無修羅長大,故無兩種。以喻圓人始從名字圓觀三諦,理事不二如人度海,既在凡心故非聖證,既在當念不同歷劫。
次位意者,應約名字度生死海,乃至分證度生死海,即是判次位也。
一中無量,真即俗故,百界宛然;無量中一,俗即真故,一念頗得;非一非無量,顯中道故,心性不動。又即中而邊,故云一中無量;即邊而中,故云無量中一;非中非邊,故云非一非無量。亦是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如是三重,並成三諦。一念具足,如絲懸山,一切生死,豈逾百界?
三諦教者,無常等四,二邊教也。常樂等四,中道教也。以無常對破邪常,助開常住涅槃三脫之門,故與對治意同。
此約三諦報者,以入五品位故獲斯華報,所以在胎不惱不亂。
安忍意同者,內有觀法故外無惱亂,此即內外安忍也。
通塞意同者,菩提約悟是通,心則約迷是塞。經云:得是法已,心無慳恡。即於塞得通也。
三諦業者,即是三業,與三諦相應故離十惡,十惡遍破故與破法遍同。
經及與離主,謂能離主宰之心也。
經是故此慧不能遠離者,於能觀慧若起計著,是故不能遠離生死。
經終不生念我以此慧等者,達了三惑全是法性,所觀既泯,能觀亦無,故於似證之法不生愛著,故云與離愛同。
初心菩薩者,名字位正,觀不思議,乃云次位。安忍在觀行,無愛在相似,故云初心。止觀十乘,唯在住前,故云未入位時等。然准經文,約略對當,義趣相應,故以十觀釋也。
文云下,他人以假實二觀以消其文。
如是實法等者,他見經明四大即屬色陰,陰即實法。相續下,釋異生異滅去文也。經云終不生念我以此慧破諸煩惱等,不起我心,即假名空也。
即是兩心等者,此釋前段異生異滅句,是故此慧不能遠離也。
前滅後起者,前雖起觀,滅惑而起,後能觀之著也,故經云不能遠離。
復伐於慧者,代攻治也。既破於惑,復治於慧,則能所俱空。
若斷惑已等者,若謂我能破惑則於觀起著,觀翻成惑如將翻成賊,故破能觀亦名斷惑,能所俱破故云無所攻伐。
故於下。此明向云實慧是一心也。他人意云:如經文所列修行次第,假既破已,則達五陰唯一法性,更無兩心。故經結云終不生念等,此皆他師解義也。
又生來下。釋經異生異滅義也。故知經云異生異滅,還是結上慧不能破,乃至生不能生等。只由滅已還生,故滅非滅,故云生來生滅等。只由生而復滅,故生非生,故云滅來滅生等。此則法無定性,以顯本空,以例能觀之慧亦不可得,故云智慧亦然。
滅是不滅者,本無今有也。不滅而滅者,本有今無也。是則約事則應身有滅,法身不滅。約理則法應體一,非滅非不滅。即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也。故舉文殊解前偈義,即於生滅無所疑矣。
泛答者,泛約多番通途而答,未的答迦葉佛時是經有無也。
經:外法者,能詮教也;內法者,所詮理也。
經:天無壞滅者。十聖之天以分證常,故無壞滅。人即三賢。
今佛對辨者,對前迦葉出淨土故不說,我今出穢土故說也。
經未有弟子解甚深等者,謂但稟小乘未聞開會,如多寶佛但說四時不說法華涅槃而便滅度,又如須扇多佛朝成正覺暮入涅槃,此皆弟子未解深義而佛入滅也。然六重經文展轉深細,當知後後難於前前,謂雖有解義無檀越不得,雖有檀越為利不得,雖不為利起諍不得,雖不起諍說過不得,雖不說過作種種說不得。種種說者,謂空引異說不能融會,既迷佛旨於道無益,是非鋒起是法滅相。
經或說有神等者,如犢子部說有神我,自餘諸部說無神我。
或說有中陰等者,薩婆多部有中陰,大眾部說無中陰。
或說有三世等者,薩婆多部說有三世,一說部說無三世。
或說一切有等者,薩婆多部說一切有,一說部說一切無。
或言眾生有始等者,化地部說有始有終,經部師說無始無終。
或言十二因緣是有為等者,大眾部、化地部說是無為,自餘部說是有為。
或言如來有病苦行等者,薩婆多部說有病六年苦行,大眾部說無。
或言如來下比丘至十種者。如四相品初說。
或言一切不聽者,化地部說一切不聽。
提那犯重者,如律明須提那與本二行婬,因制初篇。今以闍王調達為例,則知彼亦權人。
名為客品者,梁武意謂既是梵行只應明清淨生善之法,既談重逆與梵相乖乃是他品,文寄安梵行中耳,故云客品。
具十惡因者,身但行殺,則唯七、八惡,具舉云十。
經不見未來者,不信來報也。
惡緣者,外助為緣,即調達等助王為惡也。
經妓樂不御者,御,進也。
或言是應等者,此之二解立名不同,而應之與用其義無別,遍法界應無所不為,故現造逆。今師許此二解,故云皆是聖人權謀等。但他不明應用之意,而今明之,故云開逆方便等。開謂施開,蓋言世王權施造逆引彼實行,今知此經滅罪之功大也。
經明六臣皆是滅惡遠緣,故科為惡人為緣也。然六臣所說與佛法有同者,亦有計業所為,其言雖同,要云煞父無罪無報等。
經無辜,爾雅:辜,罪也。古胡反。
經:富蘭那等者,什曰: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也。計一切法猶如虗空,不生不滅。肇云:其人計一切法斷滅如空,無有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經:下業者,下劣心作業為下業,增上心造即為上業。經:末伽梨等者,什曰:末伽梨,字也,俱賖梨母也。計眾生罪福,無有因緣,肇云:其計眾生苦樂,不由因緣,自然而爾。
經:仁惻。廣雅:惻,悲也。
經:刪闍夜等者,什曰:刪闍夜,字也,毗羅胝母也。計要經生死,彌歷劫數,然後任運,自盡苦際。肇曰:其計道不須求,如縷丸轉於高山之上,縷盡則止,何假須求?今經云:眾生苦樂,由前世因,現在無因,未來無果。與彼不同。
經:阿耆多等者,什曰:阿耆多,翅舍字也。欽婆羅,麤衣也。非因計因,著麤皮,拔髮,烟薰鼻等。以諸苦行而為其道,肇曰:今身苦行,後身常樂。
經:迦羅鳩䭾等者,什曰:外道字也。其人應物起見,若人問有,其即答有。無等皆然。肇曰:迦旃延姓,餘是字。計諸法亦有亦無。
經深穽慈性反。三蒼:穽,穿地為壍,所以張禽獸也。
經:若內若外者,計恒河水能滅身觀二病也。
經不觀口過者,以王口勑令殺父故。
經:尼乾若提子等者。尼乾是字,若提母名。計罪福苦樂,盡由前世,要必當償,與今不同。此計無修無道,經八萬劫,自然得脫也。此之六師,皆悉躶形,自稱一切智人,所計不出因中有果,因中無果等。而經明六師所執,與什、肇或有不同者,恐是六臣改轉師義。
此翻固活者,以藥治病,堅固彼身,活彼命也。
菴羅女之子者,奈女即世王姨母,固活即世王庶兄,緣起見奈女經等。
先帝已崩者,糓梁傳曰: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
非謂東宮等者,經明先帝既崩,寶位未定,故太子憂戚,不得安眠。非謂父王未崩,太子在東宮時,不得安眠也。言東宮者,東方朔神異經曰:東方東明山有宮,青石為牆,題曰天地長男之宮。因名太子所居為東宮,亦曰青宮、春宮,皆准神異經也。
經在弶。渠向反。字書曰:施罥於道謂之弶,其形似弓。或作摾者,俗字也。
以下望上者,下三文皆具五例,此合爾。
不無小異者,懺悔約心,發露約口,故云小異。
懺是下。示小異相。然梵語懺磨,此云悔過。今分字解義,故作異釋。若合字釋者,悔諐即是謝過,應言:梵語懺磨,此云悔𠍴,亦曰謝過。是知光明疏六番釋懺悔者,其意亦爾。他人不曉,便謂天台不知華、梵。且十六觀疏中彰灼翻名,豈五品菩薩迷斯小事?
經:覆藏者。漏者,謂漏落三塗也。經:迦摩羅,此云癩病。魯扈抵突者。不慚,則內無羞耻;不愧,則不發露向人。止觀音云:魯扈,即遲鈍無知之貌也。
初示良毉。經文二意:初嘆自德,大慈下嘆利他。初又二:初嘆身德,次具十力下嘆智德。利他又二:初嘆利他心,次隨善下嘆利他行。行中具身口二行,如犢逐母歎佛身行。次嘆口業。初知時者,善達機緣應病授藥等。實語者,離虗妄語也。淨語者,離不淨語。玅語者,離麤惡語。義語者,離無義語。法語者,離非法語。一語者,言無二也。又實語淨語明無妄語,妙語明無惡口,義語法語明無綺語。語能益人名為義語,語能稱法故曰法語。一語明無兩舌。
經諸菩薩僧者,偏小知常,通名菩薩。
有無即二諦者,此不思議真俗也。
是煩惱涅槃者,有為是煩惱,無為是涅槃。
即四諦者,無作四也。苦集是有漏因果,道滅是無漏因果,故云四諦。
亦是苦集者,煩惱即集諦,果謂苦諦,善法即道諦,果即滅諦。
十一種色者,謂五根、五塵及無表色。
非色非非色者,他人謂是十四不相應行中得,得一行也。
十四種色者,謂五相、五塵及四大。
即無作者、無作處,是不相行也。而成論明不相應行凡十七種,此當無作一行也。
即是兩捨者,謂捨色、捨心,即是中理。此之下,今師斥。
只是俗諦者,觀師只云兩捨是中道無體,以所捨色心但是俗諦,是知能捨唯是偏空,豈成法性中道耶?以此消釋,抑挫圓經。
今明下。出今義二諦三諦開合之殊。若二諦者,有無二法同名為俗,中理名真;三諦則開俗出真,中道名中,故成三也。非色是破生死之有,非非色是破涅槃之空。
是從假入空者,入空是自行,破生死故。
是從空出假者,出假是化他益眾生故。
即是中道者,妙理湛然,無二邊之作受也。
諸文例然者,皆應以三諦釋之也。
不厚昔薄今者,今謂闍王也。
經:御臣者,御車之臣也。
經:憍尸迦等者。佛且從末而答。
經因疑生者,以天主本疑於命,故云實如佛教。
經:大目連者,舉資以顯師。
經:大王!畜生見佛者。此舉下類以況於人。
經云大王世尊未得阿耨菩提者,此舉因行以顯果德。阿之言無,耨多羅云上,三藐者此云正,次三者此云等,菩提此云覺,即無上正等覺也。覺有二義:一正覺,即正觀中道;二等覺,即等照二邊。三諦俱照,皆至極無過,故云無上也。
經有曠野鬼者,此顯佛慈普度。
經如來弟子尚有如是等者,此舉資以況於師。
經而殺其父。殺或作弑,同,尸至反。左傳曰:自虐其君曰弑。周易云: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朝一夕,其所由來漸也。釋名云:下弑上曰弑。弑,伺也,伺間而後得施便也。
經邠坻鄙旻。直飢反。正云阿那他擯茶陀。阿那他,此云無依,亦名孤獨。擯茶陀,此云團施,言此長者好施貧獨,因以名焉。本名須達多。
經判合普旦反。周禮,媒氏掌萬民之判。鄭玄曰:判,半也,得偶而合曰判。喪服云夫妻判合是也。
經大秦國者,十二遊經云:閻浮提中有十六大國,八萬四千城,有八國王,四天子。東有晉天子,人民熾盛。南有天竺國天子,土地多名象。西有大秦國天子,土地饒金璧玉。西北月支天子,土地多好馬。
經:鄙悼者,鄙耻傷悼也。
經甲冑除救反。說文:冑,兜䥐也。
唯王謂滅者,王在法華雖預列眾,然障未除機未動,故於彼會未悟圓常,而於今日尚謂實滅。雖是權行,且依實釋方顯今經。
此文自說無為者,謂不作眾生,故曰無為眾生,故以佛果釋之。
理內眾生者,此約地前內外凡也。
然非下,今師釋也。
經亦不定者,正以經釋不定,破彼眾師作定淺深之解也。然據經文義似不定,准今圓位高下有歸,是知有為即住前,無為即登住。又名字已上悉名無為,以知祕密藏雖有煩惱如無煩惱故。
為一切者,通收善惡。
為五逆者,別指惡人。此雖不同,同歸理即,未發心則是理即,已發心則或在假名,不見性則通住前,不生則別指分證。一等解闍王名,而或聖或凡,或迷或悟者,正明權實難知,高下莫測,密語之義,美在其中。
他云下。明他人總許前三家義也。意謂既是密語,何妨有為無為三解不同。
今謂下。反破前義。夫密之為義高下難量,豈可定作八地初地等深淺遠近釋耶?故知他人以密義救前三家,今疏主還以密義破前三家,淺深既非則救者亦破,四家同壞今義唯明。
經:八法者,謂八風也。王未發心前,常為八法所汙,殺父當四違,貪國當四順。
經是光無根者,根以能生為義,中道法界無能生所生,故云無根。
經非熱非冷者,王身蒸熱,蒙光所照,則得清涼事益。雖然,論其理體,不當冷熱。
經非常非滅下諸句,皆約中道釋之。
經實不可說者,光即法界,無可說覩也。
并外凡者,十信是外凡位,上云六住,則是內凡。然下六住自有兩釋,若約今宗,別位十信未斷見思,故稱病者。
三云下,若望今宗,只是通位,此云外凡,即指乾慧。
或進或退者,進取於別,退取於通,望今四教,收義不盡。
今取下。正釋也。七方便即人天二乘三教菩薩,若在當教各自謂實,今論佛意意令悟圓,雖說偏乘悉作入圓之方便,故云圓家七方便也。
注云云者,七人未悟圓,伊佛皆慈念。其或於人天中,及三教凡位,造五逆罪,翻墮三塗,故於此人,悲心最切。以喻病子,其義皎如。
六住下,雖有二解,望今並是別位。真解即別地,似解六心即別六住。六住是內凡,已破思惑,終不為逆,或是通位。
六番如文者,初開敷鮮明譬發心,次能令一切行路之人譬修行,此即發心修行為一雙。次智斷一雙,漸增譬智德,損減譬斷德。三滅惡生善為一雙,除貪惱是滅惡,為甘露味是生善。
滅其心罪者,從此向下一一問答皆是耆婆,顯如來冥應益物之相。又一一問答皆將闡提以竝闍王,令王節節勝於闡提,以由王具五德及能發心故。且闡提無善佛尚矜怜,王具五德佛寧棄捨?故宜速往以治心病。
有重惡者,撥無因果故。
斷現未善者,由現是惡故無未善,若改惡等則非闡提,故知闡提無現未善。
過去少善等者,由昔五戒感此人身。
捨一取一者,謂捨有執無等,約單複具絕言等,展轉說之。
高觀者,去聲。觀,亦樓也。釋名曰:觀者,於上觀望也。
山譬者,山能生草木,如戒能生眾義。
樹木譬者,樹依山有,如定由戒生。
案此至三乘耳者。故知象喻圓乘,即同法華大白牛也。馬牛羊喻三教三乘,即法華羊鹿牛也。若約力勢,則牛喻菩薩,馬喻支佛,羊喻聲聞,而馬在上者,隨語便耳。若約貴賤,則馬喻菩薩,牛喻支佛,故馬居前。偏圓對論四乘義足,經文顯喻冥合法華,相承云三人情之昧。
計我四種不同者,此外道推計姓既貴賤四別,故其神我有四色不同,亦猶此方俗書所明魂清魄濁之類也。我見即身見也,執有我身方起諸使,故知身見為諸見本。
於無樂下。見取即非果計果,無想有頂實非涅槃安樂之處,而彼謬計以為涅槃,故云無樂無勝等。邪見謂執劣為勝,自執己法謂我道真,遂使出世善根悉皆吞噉。邊見謂計我是斷是常,今喻執斷故言墮落,以斷見過重故偏喻之。戒取謂非因計因,實非涅槃之因而謬計為因也。
狗戒下。依狗為戒,謂得生天,信此居初,如頭枕狗。
私謂下。此之五利,全計陰身,以起見故。故九種陰中,名汙穢五陰,故以臥糞為喻。
樹葉為衣者,雖著此衣不免裸露,故譬無慚。
惡法自運者,其車既壞,仍是驢駕,體既破弊,復非平正,既惡且邪,喻意在此。
正南下三解中,初後順此方釋義,中一順西土釋義。南是離地者,周易離卦明兩作離字皆此作,單作离者後代曲分。
失善起惡者,南離屬火,北坎屬水,火猛喻惡,水柔喻善。
北方是上者,西土君父東向,故北是上方,委如前記。
冥機冥扣者,宿有善根,今不覺知,故曰冥機。藉茲宿善,以感聖應,故曰冥扣。
初觀察者,皆冥觀冥許。
十四諦出華嚴經者,彼經第三十六云:佛子!此第五地菩薩摩訶薩如實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苦道聖諦,善知俗諦,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別諦,善知成立諦,善知事諦,善知生諦,善知盡無生諦,善知入道知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諦。此菩薩隨眾生心樂令歡喜故知俗諦,通達一實相故知第一義諦,覺法自相故知相諦,了諸法分位差別故知差別諦,善分別蘊界處故知成立諦,覺身心苦惱故知事諦,覺諸趣生相續故知生諦,一切熱惱畢竟滅故知盡無生智諦,出生無二故知入道智諦,正覺一切行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相續成就乃至如來智成就諦。以信解智力知,非以究竟智力故。以闡提人無信解力,撥無此善,名斷善根。
過去善根者,以福德本有故,喻過去善根。
感應道交者,亦冥有此義。
獨一無侶者,謂佛雖欲應,闡提無機,出世之善,無人可受,故稱獨一。
經:往至病所者。闡提雖無三世善根,以無緣慈而冥應之,細察機緣,故云往至。
後觀過去者,現既無善,過去無始復有善不?
譬五根者,五根無善,如骨等皆病。
欲將慢等者,貪欲性卑憍慢高舉,方起於慢復起欲心,故使慢心不得高舉。將,去聲,禦也。
譬斷常二見,以大小便利以譬斷常二見,相破如不通。
譬三業者,亦譬無善。
經:問:瞻病者,闡提以惡為機,名瞻病人。
意志云何者?為過去有善根可發、為都無耶?
根緣對者,謂根緣所對皆無其善。
七漏者,謂見、思、根惡、親近、受、念也。
經然不定言當死者,未來時寬,應有發義,故云不定。非佛教所制者,善機未發,任起斷、常及三業惡,故云非制。
經:如是二語者,一、聞伽離入獄,二、聞剎多見佛罪除。雖聞二語,意猶未審。
經為無定定者,了知無定,名決定心,故云無定定也。除其不定為定者,罪性若定,不能除之。由罪性不定,佛有能除之智,定能除之,故云為定。
經八種聲者,梵摩喻經云:一、最好聲;二、易了聲;三、調和聲;四、柔軟聲;五、不誤聲;六、不女聲;七、尊慧聲,無戰怯故;八、深遠聲,如雷震故。然今雖不別列,與彼所出聲同,是故引之。
經常當繫心等者,此二十事,令凡夫託事觀察,折伏其心,達事見理,正助合行,方成妙觀。
無道前智慧等者,無觀行相似定慧也。此以分真為道中,妙覺為道後。
經難得遠離者,分段八難,似位方遠;變易八難,分真乃離。
經:無有一法者,於出世法中未霑少分,是故未能遮止二十五有生死因果。
經度五逆津者,未能造立六度之法橋,度五逆之長津,此語正歸王身。
經生死無際者,若入初住,分得其邊。
空有為一雙者,經不作業不得果者,由法性本空故,即淨名無我無造無受者也。
無有我作等者,此明有因有果,即淨名善惡之業不敗亡也。
因果一雙經,上句是善因果,下句是惡因果。
經:因無明生死者,猶如一手,覆之與仰,俱不離手;生死亦小,俱不離癡。
兩句佛性者,即第五、六二句。
業道下云云。束前二十事不出三道,而此三道本是三德。
第二廣說者,前之事觀文義並略,故使世王執情尚在,故更廣說無生理觀,以遣以蕩令悟佛性。
普賢觀下。初二句,推業起處。一切業,即九界業也。皆由無明心起,故云從妄想生。次一句,破業觀法。端坐者,示其身儀。念實相,即明其觀境。坐於四儀中勝,故且舉之。應知端坐既念,餘三亦然。使造次顛沛,出處語默,心懸妙理,無所間然。如是修行,何罪不滅?念即能觀之三觀,實相即所觀之三諦。實相者何?即妄想。是故觀妄念,即真三德。三千宛爾,空中泯然。十乘圓運,名念實相。故此一句,乃止觀之宏綱,祕藏之要術音隧。故玅勝定經云:但能直心坐禪,即是第一懺悔。直心只是念實相也。眾罪下。二句,喻觀成罪滅。若達下。結示經意也。故禪門云:一切萬法,悉屬於心。心性尚空,何況萬法?若無萬法,誰是罪業?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觀罪無生,破一切罪。根本性空,性清淨故。是知佛示闍王,無有決定者,旨在茲焉。問:既是圓觀,何故經云性相無常?答:無常即常,豈同小法?故楞伽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是知體彼生滅無常,即是圓頓不生之理。達斯旨者,唯在佛界智人,非七方便愚者所解,故不為說。
經色與非色,性無和合者,非色即四陰也。色性質礙,心性虗通,性既相反,故無和合。
混高下之心等者,曲推無罪,以蕩執情,不應分別殺父定重。然此皆為執情不去,悔箭入心,既妨正觀,聖果難階。故佛廣談無罪,以示本空。若論善惡不亡,會遇須受。嗚呼!濫學大乘語人,設見此文,豈量奧旨?往往執為心要,無惡不造,謂達無生。且達無生者,善尚不為,豈縱作惡?當知此輩八熱之獄,不待召而至;三惡之塗,不由步而到。自謂達道,一何謬哉!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寄語來學,審而思之。
經:正坐此人。坐,慈臥反。案:坐,罪也,謂相緣罪也。鹽鐵論曰親戚相坐是也。
經:況王不爾者,世王口不云煞,但令削足故。
經亦得善果、惡果者,由昔殺仙,故今被殺;由昔供屍,今得初果。
縱橫非法者,恣任為惡也。
經我弟子至犯戒者。以由狂故犯,本無心故,故不結罪。
實命重死者,寶亦重也。尚書序云:歷代寶之,以為大訓。有改作保傅之保者,非。
若就施食者,如有經云:如人持食欲上如來,路逢餓狗而便施之,與供養佛其福無別。此由畜心、佛心、法身平等,故云同緣實相等。
破其滯邊失理者,以業體非有非無,而王偏滯於有,故佛破之。
舉涅槃為譬者,問曰:殺父義淺、涅槃義深,云何以深而況淺乎?答:是中以易況難,就涅槃法明非有無理在易知,就殺辨之相在難識,故今舉彼易知涅槃以況殺也。
經:涅槃非有非無。涅槃之體,離相非有,具德非無。又復於迷非有,於解非無,而亦是有,以可證故。此明用也。
三番合中,於初文中,又應分二:初句是總;從有慚下,三番是別。雖非有無,而亦是有,是其總也。非有非無,論其業體;而亦是有,彰其業能,能有果故。慚愧下,是別。此初番就事義中,慚愧之人,則是非有,能除滅故;無慚愧者,則為非無,不能滅故。此論業體。受果報者,名之為有,彰其業能,能得果故。次番就破有入空,空見非有,能滅除故;有見非無,不能滅故。此明業體。有有見者,亦名有等,彰其業能,能得果故。於中,初舉;何以下,釋。有有見者,得果報故,正解有義。於有見有,名有有見也。無有見者,則無果報,舉無顯有。後番就破空顯實,常見之人,則為非有,能斷滅故。證見常理,名曰常見。證常之時,見法本寂,無罪可起,所以能滅。無常見者,則為非無,不能滅故。取著空義,名無常見。不能見實,永除妄想,令罪息滅,所以非無。此論業體。
常常見者,不得無下,彰其業能,能得報故。於中,初舉;何以下,釋。於常法性計為定常,名常常見。執取之心悉是煩惱,能助殺業,得惡報故,名有惡果。
是故下,結。
空空見者亦有惡報,故前宣說無常見者則為非無,今據細論,麤類可知,是故偏言常常見者有惡果矣。
以是義下。總結前三番也。
大王夫眾下。明有殺罪生王愧心,令王作其慚愧非有也。已上三番經文,疏雖無釋,當須細辨。
勸作常樂等觀者,以圓破偏,名之為殺,此即殺無明癡愛父母也。
王發心者,此是發自行心入初住位,故下經中王語耆婆:我今捨無常身而得常身也。
重發心者,即發化他心也,故云使我常在地獄等。
實語下。釋經口密是離四過,文雖有三義則兼四,應知實軟義三唯在圓教,虗麤綺三通指三教。軟語中,初兩句經明隱實施權,故云為眾故說麤;次兩句明開權顯實,故云皆歸第一義。是則四時三教悉曰麤言,醍醐圓融方名教語。實義二語例說可見。
即五悔意者,經文少不次第。若准餘經,應先懺、二勸、三喜、四向、五願。既皆名悔,莫非治罪,應無次第,則如今文。若依餘經,存次第者,不無生起。謂若舊罪不除,徒施勸請。既勸請已,覩相聞教,依教修行。若嫉妬不除,自善微劣,尚不喜他,何能迴向?四法具足,以願導之。若論破罪者,應知懺悔破三業遮性等罪。勸請破謗法罪,昔聞諸法而生誹謗,今請佛說令一切聞,是故能翻謗法之罪。隨喜破嫉妬罪,昔對境生嫉,今隨喜一切,故得翻破昔嫉妬心。迴向破諸有罪,昔所作福,但順生死,為諸有因,不能自免,豈能令他離於有因?今具二迴向,自免、免他,是故迴向順涅槃門。發願破邪願,即導前四,令至所在。故知闍王對佛陳辭,明乎五悔,其有旨哉!故文殊問經云:晝夜六時,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
經三寶常存世者,此請住世也。
經願以破一切等者,眾生破魔,我則隨喜。
願悉發始心者,應指初住以為始心,以始見佛性故,亦應通指住前。
經繫心思念等者,即達諸佛法身與己泯合,三無差別,玅性湛然。如是觀察,名常思念。
終見佛性者,文殊等覺惑盡非遙,極果顯發故云了了。問:何故獨指文殊不言餘聖?答:文殊是菩薩上首故,此會受佛付囑故,與世王有因緣故,直從佛性彰名故,諸菩薩不爾故不指焉。文殊翻妙德,謂三德佛性不縱不橫故名為妙。
經:莊嚴諸佛大眾者。以發心菩薩誓化眾生故,能增添佛眾,故曰莊嚴。
經:毗婆尸,此云勝觀,當賢劫前九十一劫時出世。闍王發心既久,未曾墮獄,豈於今日頓為逆罪?故知前云未發心者,迹也;今云已發,即顯本也。
世王經者,別有阿闍世王經一卷,備明事跡。
猶入賓吒者,以顯因果不亡但在聖位,償之即是淨佛國土,富人還債理應不難,故無痛苦。雜華經即華嚴經也。釋論云:不思議經。
嬰兒行品
嬰兒者,蒼頡篇云:男曰兒,女言嬰。今言嬰者,通男女也。劉凞釋名曰:嬰兒者,𦚾前曰嬰,接之嬰前而乳養之也。此喻果上之用,現勝劣身,說權實法,悉名嬰兒行也。故下經明五種嬰兒,義在此矣。
大即如來,行者謂圓嬰兒也。是故須約涅槃為體,方能起於大小兩用。
權智下,破他師。黃葉即人天嬰兒,若以權智為體,則但能起於人天之用也。
兩行皆爾者,謂皆明因果及以偏圓,例知此品應具此義,故云此不應無。問:嬰兒既是果用,何故作因釋耶?答:果由因剋,因修偏圓之行,果獲大小之用。今約義兼通,故收於因而正在果,亦如聖梵正在於因而亦通果。若爾,天行雖專在果理亦通因,既指雜華義准可見。
從初發心至行道者。此指名字為發心。
能化所化等者,佛是能化證果四德,上根是所化修因四德,故云皆行。對彼偏小,圓稱上根。
一究竟故不能語者,還取第三不能來經文以成今意。
隨他言音,即是隨順機緣,說偏說小,談常無常,然後引權歸實。故經云:亦令因而得解。
經名:物不一者,小兒召物,多好重呼故。
不語還具四德者,前合不起等四敵對四德,則不語譬樂,今不於語復有四德,故云還具。以此例前各應具四,佛語雖略准義合有,乃是四一互融,體無二故得作此說,故云餘三亦應如是。
婆和是小兒學語之聲也。
正取和字者,和淺婆深,以三藏菩薩對當教二乘得名大乘,既非無漏,是故今文以婆對衍。
合文自釋者,以經合云和者,名無常故。然據合文,約開偏入圓以說,故云聞已為常法等。疏主且指所開,判屬六度。
舉六字者,苦、樂、晝、夜、父、母也。
是無憎愛者,不憎夜愛晝也。應以父母喻境智,文略不釋。玄義云:不知苦樂是泯憂喜,不知晝夜是齊明暗,不知親疎是等憎愛,不作大小是亡巨細。
合菩薩化他者,以經云於諸眾生其心平等故。
初譬云不作大逆等者,即解譬文不能造作大小諸事也。
行於中道者,離二邊中也。
譬妄常者,楊樹常在故。
譬妄淨者,謂是金故。
譬妄樂者,牛馬可乘,無徒行之苦故。
譬妄我者,男女是人,人必有我故。
利使鈍使者,緣滅諦下起惑也。
見道修道者,皆分證滅故。
九品增修者,即冤親中人,各開三品也。
二、是半惑者,通菩薩但破界內煩惱,界外煩惱全在,故云半惑。惑既染汙,故乖淨義。
以行成故等者,此則自淺階深、從權入實,故始與人天小善,終歸大般涅槃。應知自爾已前皆名啼哭,故啼哭之義不獨三塗。
得果下。結責古人。經文顯云:得大涅槃而不知是果。如何如何者。謂責古人。明文若是,如何不見也。詩云: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亦呼為大涅槃者,初地分得也。若爾,今云得大涅槃亦是初地,與前聖梵二果其位正等。
第三單結者,即聖行品初大分三文也。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