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三德指歸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
不結天目者,天目例伊,故經從略。
然佛下。釋疑也。應疑云:如來久證三德,何於臨滅方云我今安住?既云我今則是始得,故今釋云:佛常安住三法,而今言我今者,蓋隨四悉機緣,宜應示滅方能悟道,故託示滅以明安住,故經自云為眾生故等也。其實常冥三德,執云去來,亦同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也。
奪是所證者,佛向斥我不得五難、不離八難,然今如來所奪是我昔日所證,既是所證未能即捨。
佛說下。佛向勸我捨偽修真,以新伊為喻也。
一偽一真者,一等佛說,何故昔偽今真?
了不思惟者,以雖聞真伊,不解其義,故不能思惟。應知生滅即非生滅,三諦互融,去住絕待,是安住義。以不達故,便謂去此應身,住彼三德。內執不遣,聞去故悲,謂佛定滅,未解新伊。緣斯二事,皆悉憂愁。
上未下。破古也。上文佛既不說無常苦空,故非述上,但是執昔所稟小教,故言世尊快說等耳。
約教等者,教行是能詮能趣,理是所詮所趣。
壯之言快者,壯,大。佛昔說小,詮辨有歸也。
進趣中勝者,無漏進趣勝有漏行故。是知有漏之行猶如諸跡,無漏既勝故譬象跡。
想是初門者,十想觀察俱屬智慧,而於十中無常第一,故云是智初門。所言十想者,謂一無常想乃至第十盡想,文載法界次第。舉初為言者,顯經文舉初以攝餘九。
從精下。謂精修十想能斷見思,故前三想為斷見諦惑,中四為斷思惟,後三為修無學道者說。是以壞法羅漢修此十想,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聖果,故今小眾執此斷德。
言亦斷邪見者,以經文但明斷思,故此釋耳。語後斷思,知前必斷見惑。
經欲界言貪愛,色無色但言愛者,夫引取無厭,即是貪毒。上二界煩惱既薄,但受愛名,即有部所謂輕貪名愛也。
惑去智亡者,智是能斷,惑是所斷,惑盡智息,如病差藥息。故經云:除一切乃至及無常想也。
應不入涅槃者,若離無常,應常在世。既云入滅,遷謝何疑?
猶具諸惑者,以煩惱是無常遷謝之法,若不離無常則猶具煩惱,昔教何故說言能斷三界惑耶?
以非下。結示也。非不離則已離無常,斷除諸惑證於有餘;非離則冥理會真灰身入滅,中適之理豈復過此?何故如來而斥是偽?
他解下,斥古。
昔教為非者,謂若離無常別有常者應常住世,則昔教容非;若今不離無常還須入滅,則昔教為是。今昔比對立難似然,若觀經文乃約具惑為不離無常耳,且不以入滅為不離也,故云難見。
嘆中經文:初世尊下,立喻顯義;次世尊,結嘆所執。初段中經文,但以除艸以喻除惑,除惑是斷德,則但在於行。然行由教詮,所趣必理,故疏中明喻、意、法、合、泯、齊。
言法有二能者,謂秋耕方法,非但艸死不生,亦得秋水浸漬,使地肥沃。是知經云除艸,義兼地肥,故以肥能滋生,如教能詮行,故云肥即嘆教。
艸死嘆斷即是歎行,而言肥嘆行者,行字恐悞,應云嘆智,以智斷俱屬行,故前以肥喻教,今更以肥喻智,故云又也。農法可知,是知秋耕一喻具嘆小三,從秋耕已去是釋,次世尊去結嘆文也。
注云云者,秋耕助苗,如教詮理;象跡進趣,如行詣真。無常嘆理,蓋約所契;若從能觀,無常屬行。又據經文,則秋耕象跡是喻,無常是法。今約從事,入理義便,故分對教、行、理,例如前三點等。
多作親譬者。問:准前疏文,分五譏為三,即初一譬譏法親,次兩譏主,後兩譏師,何故今云多作親譬耶?答:譏師中,初譬還是約親為喻,如云偏以秘方教授其子,是則三意二涉其親,故云多耳。或恐文悞,應云初作親譬,即五譏中第一譬也。如云譬如國王生育諸子,形貌端正,乃至然後棄之,付旃陀羅。問:今撿未治本亦作多字,若是字悞,荊谿合改。答:例如春秋,古史訛文,杜、鄭諸儒存而不改,斯是禮也。餘皆倣此。
佛斥非真者,三皆被斥,但親是子父,天性乃同,其義且狹。既被呵斥,非是王子,故不敢更作親譬。餘二雖亦被斥,然主統萬姓,師訓多人,其義既寬,故更舉喻。初一請主者,以經舉帝王為喻,故當請主。
後四請師者,二以良呪師為喻,三以調象良師為喻,四五皆以醫師為喻,故四是請師。
未除一邊者,但得空邊,未能出假入中也。
經帝王者,禮諡記法曰:德象天地稱帝,仁義所生稱王。白虎通云: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王者,往也,天下所歸往也。
經:獄囚者,釋名云:獄,硧也,硧人情偽也。又謂之牢,言所在堅牢也。
赦如前釋。
經:度諸眾生者,二乘是空亂意眾生也。既已破見思,故但有界外無知、無明兩惑耳。無知約能迷立稱,塵沙約所迷彰名,其體一也。
經皆令解脫,即初住位。第二文但云除無明鬼者,從根本而舉,非謂聲聞已破塵沙也。
等法者,等取法身也。
經譬如香象者,象喻佛、菩薩、支佛、羅漢,本為思惑所縛;人喻惑境;䩭鎻喻惑;纏心名縛。
良師不制者,謂為五欲眾魔不能惑亂。
䩭或作羇,同居猗反。革絡馬頭曰羇。鎖應從金從貝從小,或從玉,或從巢者非。
經自恣而去者,謂向四人斷思出去,此為學人致請,故以思惑未除為喻。
合中下,解五十七煩惱,凡有四釋:初、是今師;二、是數論師;三、成論師;四、興皇。初云有三者,五十七是三種煩惱也,謂五蓋煩惱乃至十纏煩惱。五謂貪、嗔、癡、掉、悔、睡、眠。十謂忿恚曰嗔,隱藏自罪曰覆,意識昏熟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遊曰戲,三業躁動曰掉,屏處起罪不自羞曰無慚,露處為非不羞他曰無愧,財法不施曰慳,他榮心惱曰嫉。七謂見漏、思漏、根漏、惡漏、親近漏、受漏、念漏。
見諦四思惟:一者、見道,歷觀四諦而證真故;四、思惟,重慮緣真故;一、見修合論,名為五行。
各有四者,謂貪、嗔、癡、慢。
各除一嗔者,謂上界不行恚也。
七使者,成論云: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明,六、見,七、疑。亦是三毒及見也。欲、有是貪,恚即是嗔,無明是癡,慢亦癡攝。此五屬鈍,見、疑屬利,三界分別成九十八。此即有部所談數人明義也。
四諦為四十者,雖不現行,有種子在,是故通取。若但取現行,則集、滅除三,道除於二。
思惟下。此是成宗明義,則修道亦觀四諦,不同有部但緣一真,故使修道惑有十六。
五門者,謂無常、苦、空、無我、不淨三倒。約五陰,識心心倒,想受想倒,行心見倒。
注云云。雖兼引三家,應以今師為正。
第四請中,經病瘧等者,無明細惑覆蔽法身,如瘧發遍體。良醫喻佛得除者,即諸菩薩聞圓入住,頓破無明,如瘧病差。
我亦下。顯己未差。以請佛住同體之見,故曰邪命。同體之思,喻以熱病。雖遇如來,無明未破,故云病未除愈。未見佛性,故云未得乃至常樂。既未得常樂,即未除涅槃邊四枯倒也。疏主科為未除一邊,良有以也。問:學人破思未盡,何故以破無明為請耶?答:破無明顯三德,是其正意。是故捨旁取正,真約無明。又前段已請破思,無容再說。自淺階深,經意煥著。
第五、醉人科。為通為一切凡聖作請者,凡聖之言不出九界,六凡三聖悉具無明,故以醉喻。若入地住,即是分果,名為佛界,故喻吐酒。經中初譬,先明九界迷惑。
醉人者,無明如酒,起著如醉。
不自下。顯醉過。過有三種:一、喻起煩惱。不了己心三德佛性,名不自覺知。不達即妄是真,名不識親。不曉即真而妄,名不識疎。母女姉妹以喻四德,以三佛性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之德故。二、迷荒下。喻由惑起業。迷荒意業,不能識心達本,故曰迷荒。婬亂身業,不能觀身實相,故曰婬亂。言語放逸口業,不了文字即解脫,故曰放逸。九界咸爾。三、臥不淨中。喻由其妄業感九界苦,六凡分段、三聖有餘,生死污穢悉名不淨。次時有去。喻佛能治。良師。喻佛說圓。授人。名與藥令服。稟圓法、立圓行。名服已入初住位。頓破無明。名為即吐。頓悟本具三德。故云自憶。翻前不自覺知也。識知真、安親疎。名之為識。翻前不識親疎等也。心懷慚愧。翻前迷荒意業。深自剋責。翻前言語放逸口業。酒為不善。翻前婬亂身業。則遠眾罪。飜前臥不淨中。對前文小不次耳。
次世尊下,合法也。我亦如是,合前人也。
往昔下至所醉,合醉也。情謂五根,色謂五塵,此根與塵生惑之緣,故說為酒。依此生結惑亂己心,名情色醉。不自覺知、不識親等,略而不合。貪嗜五欲,合前不識親疎。
非母母想,乃至眾生想。此即迷真四德,執妄四倒,合母女姉妹迷荒等,略而不合。
是故輪轉下,合臥不淨。
今當施我法藥,請同良師與藥服也。
是疑教者,問:既初以教行理三為執,何故次請但約主師,此中獨疑於教耶?答:主師必設教,教必詮行理,文雖出沒意則俱三,既疑於教自及行理。初明無我約五陰,以凡夫攬五成身妄立主宰故。
芭蕉約行者行,即起貪起嗔,遷流不實,妄計為我,如嘆芭蕉。
經我人等者。於名色法中妄計有我、我所之實,名我見;妄計我是行人,異於非行之人,我生人道,異於餘道,名人見;於名色和合中妄計有我生,名眾生見;妄計有我受一期果報,壽有長短,名壽者見;妄計命根連持不斷,名命者見;妄計我能養育於他,亦計我為父母養育,名養育見;妄計有五根,能知五塵,名知者見;妄計我眼能見諸色,亦計我能起邪見,我能起正見,名見者見;妄計我有身力,能有所作,名作者見;妄計我當後身受罪福果報,名受者見。廣明則十六知見也。今略舉十。然此諸見皆從五陰上起,經於行陰廣明,四陰從略,但云無我無主而已。以行心招累,其過既重,故委說也。
經漿滓。滓,側士反。色身無知,尚如瓦石,漿滓無用,其喻可知。
約三陰者,受心領納,想取相貌,識妄分別,作用既劣,如華無香。問:經合後喻,亦云是身,何故疏云約三陰耶?答:攬五成身,從總立稱。
引佛說者,即昔教所談。
為疑教端者,舉昔偏空無我,疑今中道真我。
上有三意,下設問也。上有執請疑之三意,何故獨讚執中無我耶?
次無我下答也。三意雖殊執者,只是執其所證無我之法,因執無我請說真我,今昔二教並佛所說,何故斥云無我是偽?所以致疑,故云是執疑等本,故佛讚之。
何故下。約能讚以成四悉。世間儀式法爾須讚,令其歡喜。初以小乘破外道,其諸比丘服用生善,先與後奪破小乘惡,因執小劣以感圓勝,悟解入理故云四悉。
次佛下,分科引證。
實義者,義即是理,故證破理修習屬行;語即言教,故引修習顛倒證行,此非實語證教。
接讚騰執者,暹師解云:接佛讚後便騰昔執,謂佛實讚,佛意欲破且先讚耳。
乖善者,謂佛作真常而說乖我無常之善,此約比丘所計己法為勝,但由佛說真常之名與邪常名相濫,故使比丘未達其義謬破於佛。暹師解云:此諸比丘聞佛令修常樂,却謂如來猶如醉人見日月轉。下結醉過云:若有不修苦無常相乃至不名為聖,即指修常等不名為聖,故下文佛以醉譬還之,是汝自醉非我醉也。
聞他下,合聞語不曉。自言下,合自語不實。
語意實錄,即是其義。經云未達,良在於此。
他不流轉者,彼謂不修無常等想,則同醉人視物流轉。佛謂他人所證妙理本常,而汝妄計無常,亦何異凡夫於無常中妄計邪常?既是二邊,竝名倒亂。故金剛錍云:眾生自於佛依正中而生殊見,苦樂升沉。既舉苦樂,常等例然。故經云:於非轉處而生轉想。豈非比丘但得醉亂之語而不知義,其猶醉聞他語不曉其意?
自言善修等者,汝自謂善,既背中道,其實是惡。惡而稱善,何異醉人?語無實錄。
亦是破其執無常等者,向疏云:醉有二過:一、倒亂;二、乖善。此即第二意也。故云亦是謂執偏空無常之惡,而乖中道真常之善。
轉想下云云者,汝以凡夫執邪常等為醉轉,我亦謂汝執無常等為醉轉,以俱乖中道竝屬倒亂。
非其所是者,常樂是佛所證,故佛以為是,而比丘反非。問:比丘昔破邪常,以修無常,得名是否?答:於昔名是,於今則非。且邊邪即中正,生死即涅槃,若棄邪常,別求寂滅,其猶捨波覔水,離器求金,非其所是,義在斯也。
良由於醉者,由無明故,謂是為非。
是倒者、過者,汝妄情所計謂為無我,真我本有遍一切處,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耶?比丘上言若有不修苦無常想、無我等想,乃至多諸放逸等,今云慢高即是放逸,故佛結過歸之。
無有實義者,但有三修之名,而無勝三之義。汝向自言:我等善修如是諸想。但如醉言,實非善也。
十門者,如釋序品優婆塞章十對治門。
六行者,勝劣雙修也。
汝行八倒者,比丘但有無常等四,通言八耳。又偏真是變易生死之苦,而妄計為涅槃之樂,故云苦者計樂。分段生死即是三德涅槃,而妄計為苦而求出離,故云樂者計苦。常等例然。是則二乘具足八倒。
經四顛倒法者,即界內界外各有四也。總結云四,前自列八,正修即中道真常樂等,此常即是非常非無常之常耳。
初如文者。問:比丘正是四枯倒,何故佛以四榮倒迴之,而言於苦法中而生樂想等耶?答:此據二乘所證則是四榮,就其所破則是四枯。何者?彼謂生死是苦無常等故滅生死,謂涅槃是安樂法等故證涅槃,而不知所證全是變易苦等,此則妄執界外生死之苦以為所證涅槃之樂,何異凡夫謂分段苦以為樂等,故云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而生樂想。餘三可例。若爾,菩薩出假應是四枯?答:不例。菩薩出假,於生死苦其甘如薺,正是四榮也。是知不了三諦圓融,安得免斯八倒?
至理如空等者,己心妙性,一切融通,尚無於同,何況有異。只由迷解有別,故使倒德兩殊。其猶水非清濁,而撓之則濁,澄之乃清。
無明覆汝者,小乘涅槃全是無明,無明即苦妄計為樂,故唯四倒非是四德,是故世間常等通攝二邊。凡夫則以生死為常,二乘雖知生死無常,而取著涅槃復是常倒。出世常等即是中道,名既混濫,故佛以世出世簡之。
若救下,示生起次文之意。
故知次文約字義簡者,是佛釋二乘伏難也。恐彼救云同名常樂,豈得斥我所證為倒?我若是倒如來亦倒,故約字義以判倒德。字謂名字,二邊顛倒但有常名,既其遷變永無常義,餘三准說。其猶鼠玉名璞,鼠有璞名實無玉義,名義俱有方是出世。問:二乘出世何名世間?答:雖出分段還在變易,故名世間。
義如下者,即指第四舉勝修文也。
但有四倒三倒者,向舉苦空四倒與常樂四倒作本,今舉三倒釋前兩種四倒所由,由心想見遂執苦等及以常等。
舊云下,諸師異解,凡有六釋:初云三心無倒等者,心王分別,故識心是倒,則心、想、見三竝屬於識。三是心所,隨心王轉,故自體無倒。又北遠云:七識心體是心倒,妄取法相名想倒,於所取相建立定實名見倒也。次云識心無倒者,以識剏起,但緣青等總相,故不成倒。次想心,想取境像,故成想倒。次受心,領納前境,則成心倒。次行心,起貪等煩惱,造作遷流,故有見倒。即百論疏云:心王了其總相,心所了其別相也。但了總故,故識無倒。三云通、別者,通則四心各有三倒,別則分此四心。主、對不同,在文可見。四、五二釋,亦是通約四心而成三倒。又見下,第六釋,乃竪約凡、聖以分三倒,則見倒是見惑,心想是思惑也。問:經文正斥無學,云何無倒耶?答:無界內三倒,而有界外三倒也。疏文且從界內配義耳。
今謂下。結示佛意也。
妄謂心盡者,雖是思心盡,而無明心全在,故云心實不盡。
無漏下。正示界外三倒義也。一無漏心,二空想,三偏見,故云故成三倒。由茲三倒妄執苦等,故一倒具四也。此順現文以四枯結數故成十二,所以經云世間之人樂中見苦等。若准前文,如來亦以四榮迴之,通前則二十四倒,以四榮亦由三倒而起。故問下。以榮例枯為問也。四榮之名既中邊通有,四枯之名亦可例同否?故云出世亦然耶?答意可了。
問有下,四句分別,初且約四雙徵問。
初約名義問者,此問由前而生,既許枯榮之名通界內外,且如經云世間法者有字無義等,復云何約內外分別耶?
云云者,應以四句分別:世間常樂有名無義,以凡夫皆妄計故;出世無常有義無名,以佛果必云常住故。約其方便必示無常,出世常樂有名有義,世間佛性無名無義,以小乘外教俱無佛性名義故。
世間下,約三雙徵其四句:一、世出世;二、倒德;三、勝劣。以向有名無義四句,只是約世出世而論,世間即倒,出世即德,德為勝修,倒為劣修,故展轉徵覈,使各成四句,令義無壅,故云並應四句分別。
言倒德、非倒德者,非倒即德,非德即倒,應云倒非倒、德非德,文從便耳。此之三雙,下文自釋出,故不注云云。
又世下。答釋也。初釋世、出世、倒德、非倒德四句。文從合說者,以世等是處,倒德是行,行必依處,既無別體,故約義、理合明四句。若就名、字各開四句者:一、世,二、出世,三、世即出世,四、出世即世。此約世、出世明四句也。一、倒,二、德,三、倒即德,四、德即倒。此約倒、德明四句也。名雖有異,義必無殊,故使疏主從合而示。
言唯倒無德者,世間常樂,凡小執計,是顛倒法,非真實德。此初句也。
唯德無倒者,出世常樂諸佛證悟,唯真實德非顛倒法,此第二句也。
即倒不倒者,此約理體而說,亦是約開顯而談,謂邊邪皆中正故。世間四倒,即出世四德,指波即水,其理灼然。是則波是水之倒,水是波之德,故云世倒之德。此第三句也。
起方下。此約地住已上證四德已,隨機起應示凡示小,故云起用也。
是出世之德倒者,已證本理,故云出世。全真起應,即德是倒,故云德倒。有本德下倒字,或作例字,即屬下句之首字,悞耳。若爾,則使上文不成句義,況下句不安例字,其文自成。或可於例字上,文闕倒字。
餘一下諸義者,即生死涅槃、煩惱菩提、真妄縛脫、凡聖迷悟等,竝可例此以為四句,故云悉然。
舊云下。約古釋以明勝劣四句也。謂:一、劣,二、勝,三、亦劣亦勝,四、非劣非勝。句雖有四展轉相望,但是勝劣,在文可見。
第四句云非偏圓者,非偏則非無常之劣修,非圓則非常樂之勝修。故知向云常樂,蓋指中道,非指出假也。
今問下。今師判屬三種止觀行人也。初文斥古徒成四句以分勝劣,約法配人全無所以,故云與誰分別。單勝下。判屬也。次第人即修漸止觀人也。初出三界則用劣修,次止二邊入乎中道則用勝修,自淺階深收前兩句,初則單劣、後則單勝,故屬次第行也。文中但云單勝者,從勝舉耳。
雙勝修者,即勝劣兼用,故云雙勝,即向云雙修者勝也。
是不定者,以宜劣則修劣,宜勝則修勝,用無前後,故屬不定止觀也。即止觀云:或止世界為第一義,或止第一義為世界等。
非偏非圓者,謂初心即觀實相,三諦互融,即邊而中故非偏,即中而邊故非圓。如此修者,即圓頓止觀人也。
注云云者,如向消釋也。其三行所以,如釋序品優婆塞記中具明。
經從以三倒故下,是大科第二迴無常倒歸之也。
備有諸過者,謂生死非但無我,亦無常、苦、不淨,乃至有為非但不淨,亦備餘三。
但偏下雖各備四過,而生死無我過甚,乃至有為不淨過甚,故使經文各約一過破之。
生死下,我以自在為義,縛著三界非自在故無我。
聲聞下,常以不遷為義。二乘但證偏空,更須進入中道,進趣遷改,故是無常。外道修諸苦行,欲捨生死之苦,而反更沉淪,故無樂果。有為惑業染汙法身,故是不淨。
偏舉下。釋四勝也。
今通下。約德體圓通互融諸法也。如來則舉佛寶以收法僧,法身則指一德以包餘二。樂乃四德中一,涅槃乃是安樂之法,既具其一必具其三。無為是法界異名,界即三諦。
然此下總攬諸義,以成妙境。諸義即是三寶、三點、三涅槃、三法界。如此四義,只一心三法之異名。即一而三,故不縱不一。即三而一,故不橫不異。三一互融,名不思議。生佛理等,自他體同。如是體達有字有義,名為勝修。
經:毒身共住者。四倒全在,故名毒身。佛若去世,倒從誰破?梵行豈成?故欲隨去。
非汝境界者,機興則住,機息則去,是則去而常住,住而常去,故非二乘所知。
不能知往來者,汝既不知佛是不來而來,寧得隨佛不去而去?
巡行餘方者,此方機盡,他土機熟,不謀而應,故曰巡行。經遊巡,即天子巡狩,省方觀民也。白虎通曰: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收,為天下循行守收民也。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狩。
分科云:初酬請,次破偏行者,破行即在醻請中,此乃荊溪虗科顯意耳,或是文悞。
琉璃,梵語也。具云吠琉璃,此云遠山寶。然此二字本不從玉,即用水流別離字耳。從玉者,後人所加。故文選吳都賦云:致遠流離與珂𭸿音邃。注云:流離、珂、邃,皆寶名,自遠至也。字並無玉。
非永失者,反妄即是,故非永失。
偏修之末者,謂總別念是偏修之初,無學羅漢為偏修之末,但證偏真名為未極。
一往下,列四章,初是改惡,後三生善,通是真修。
今教至昔非者。此謂二乘既聞此經常樂,方知昔學無常為非。
舊兩釋者,此段前後指舊釋者,皆是疏主因敘河西之義,對明常途所解,故云舊釋。若云河西自引舊釋者,且此經既飜,河西最先造疏,更無舊人可指。又如引莊嚴者,且僧旻生乎梁初,道朗出在晉末,豈於百年已前預指莊嚴所解耶?此皆疏主因便引之。
今皆下。正指河西義為今也。謂歡喜持出,乃知非真,總為一句也。今師即以乃知非真自為下句之始。
明真修者,通指下三,俱是真修也。
此聞下。正示第二章也。
由佛性力者,聞於今經詮示佛性,遂悟己身本有,故云令悟。亦是由佛性理內熏之力,復是由佛性教外熏之力,內外和合遂令開悟。
在水下,正合喻義。
水澄下,以澄清喻悟,此恐約聞慧。次信解即思慧,慧見即修慧。
而未得取者,取即喻證。若然者,前二是修,後一是證,以慧見是取得故,即初地也。問:疏指後三通名真修,何故以三慧配釋及分修、證耶?答:對劣是偽,故勝是真,何妨通名真修,別分三慧?又大乘對小,通曰真修。若約行淺、深,仍有真、緣二修之異。緣在地前,真惟登地。真修則是分證,緣修別得修名。故分修、證,於義無爽。此皆符順他義,作此消通。
處在生死者,如晉譯華嚴云:菩薩於生死,最初發心時,一向求菩提,堅固不可動。此即初地也。
先合偏修等者,講者應探取經文,對當古義,令無壅滯。
是留心處者。此段譬文,正是如來破彼疑執,顯示理體,以明勝修,即是讀者、行者留心發解之處。故疏廣引古釋,對顯今義,令爾曹曠懷,故誡後輩無以煩重為嫌也。
今釋下,今師正解也。文中先結示前章以生此段,從諸比丘去乃至外委大臣秉正法教,是結示前章以人酬義。
未除舊執者,謂佛口雖說常,既須入滅,身還無常,所以請住。以此觀之,舊執未捨。
從乃指下,正生起此段也。所以先人次法者,人能弘道故先以人醻,人若無法不堪依止故次以法醻,即指圓伊是人所弘法,乃知迦葉是有法之人,故云秉正法等。
各各為緣者,此讚後斥各為機緣。迦葉大行始終無異,所以斥為無常者,此乃寄高訓下,令捨偏入圓。
亦名有方便譬等者,有勝修方便則求得,無則不得。躭湎者,說文云:躭,樂也。湎,沉於酒也。
愛憎等者,恚慢愛憎,悉是鈍使等取利使也。可愛果,即人天果報也。放蕩,即煩惱。
非先解後失者,無始本迷,非先悟而後迷也。但以著人天妄樂,令圓解不生,故以失寶為況。
通是迷途者,以諸人通譬九界俱迷也。
別擬下。約今佛意,正破二乘,別擬小乘三修也。初教即三藏。
證三為真者,由修故證,即無學也。
都從上來者,既約六即明義,故前失寶及求不得,皆為理即所收。
夫寶下。約六即正釋。即故凡亦必具,六故聖唯在佛,是故始凡理具而不疑無趣取無怯,終聖在佛而無上慢以生自大。此六即義起自一家,深符圓旨永無眾過。暗禪者多增上慢,文字者推功上人,竝由不曉六而復即。
非適今者,適,始也。一念三千,本自具足,非始今有。
而眾下,凡小迷倒,日用不知。初句即六道凡夫,明前失寶經文也。
拙觀下,次明小乘聖人但見偏真不證中道,如執瓦石竟不得珠。此約前求不得經文也。
即理寶珠者,據九界悉是理即,今就經意從正從難且至二乘,文雖若是義必九界,乃至別人離邊求中亦是拙觀。
以聞下,明名字,即是釋乃知非真一句經文也。若約二乘果人,案位即入相似,進入乃即到分真。今約六凡及小教初心,次第入位聞名識體,故云知字知義。是時下,觀行,即初修觀在名字中,五品開發即此位也。
依教觀理者,以水喻教,以珠喻理。
能詮下,初句明教契於理,次句明理應於教。其若水涵於珠,珠清於水,文字解脫,觀照相應。
非上非下者,珠在水底故非上,猶如仰觀故非下。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之月,比水下之珠也。
以一名人者,即經云有一智人也。一即心性妙理,從一生智,故云一智。境智和合,故名為人。是則一即法身,智即般若,人即解脫,此乃相似三德也。
人得其門者,圓理虗通,人悟其理,故云得門。遍一切處,無非門也。亦與法華復有一門,而復狹小義同。但彼以取之難契,得狹小名。今疏云一人,即是證理之人,故云一人。而不云智字者,境智相冥,其體一故。
道前圓修者,真道之前,故曰道前。即相似位中三觀,圓觀不起法愛,名方便力。
不昏教水者,不滯能詮也。
不動心波者,不起無明也。此即安徐義。
與理相應者,三德分顯,故經云即便得珠。
此約下,結示也。問:何故不明究竟即耶?答:分證究竟,高下雖殊,得珠義一,同是果故,同證理故,秘密藏初開發故,阿字門攝後位故,所以經云得珠總收二即。
有方便勝修者,謂由名字觀行而入相似勝修也。
求得寶珠者,分證究竟人也。理即在迷,全無方便相帶,總舉言約六位耳。
合三修得失者,即經云:不應如是修習無常、苦想、不淨想等。此斥劣三為失,故即提喻帖合。
如彼諸人等,即以瓦石等三喻三修也。又因劣修證三無為,即瓦石等。今世行經本於苦字下有無我二字者,蓋後人謬添。
經汝等下。此勸勝三修為得也。故云常修常樂淨想。世行經本於常修下有我想二字,亦是謬添。自非一家科為三修得失者,胡以辨經文之訛偽哉?問:經訛可爾,何故疏文引經亦云常修我想、常樂淨想耶?答:後人傳寫不知所以,依彼經訛輙加疏字,若加二字即是四修。疏主科為三修,便成乖謬。親撿北遠疏牒經,亦只云處處常修常樂淨想耳。
後番至得失者。經云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此言其失也。前三且除無我,以無我是遣能觀,故且除之。今言四者,能所俱遣,必須至四以破能觀,至不可得乃證無為故也。四法不同故云相貌,全是無明故云顛倒。經從欲得真實已去,明四修之得也。劣修如失珠,勝修如得珠,故云得失三四俱爾。
應用此意等者,應以三四得失歷事而修,俾出處語默善惡凡聖不離己心,故云遍歷諸法。三諦互融即有兩種,即邊故劣、即中故勝,故云皆有等也。
故文下。按文為證。三修既令處處,四修豈不然耶?故按此一文通證二段,以此二段通攬諸經,故云豈獨今經。以諸經所談豈離常等,是知四德是一法,佛說種種名,故於諸經更立異字。
非止一境者,總歷六塵,遍巡六作,或隨文託事,或約義附法,以明二修,故云觸處。攝歸心境,故云成觀。方見山家觸途成觀,義有所憑,誡令思之,意在此也。
以今疏明義闕觀心者,只由經文多論觀法,或談所破之惑,或明所顯之理。覽者聞者,封滯詎生?儻明事相,仍存觀解。即如釋序解捨離家法,釋純陀品偏袒有肩,乃至釋第二十六經世務法,俱約觀心。只由初學者易生封滯故,法行人輕事重理故。其破偏行一段,乃是虗科,意如前釋。
離我慢者,經離我想是破見,離憍慢是破思。
經是義云何者,佛既昔勸修學,何故今斥為非?
經善能諮問者,有疑能問,發解非遙,是故嘆也。下經云:若人生疑心者,能破煩惱。論語明君子九思,疑、思、問居其一焉。
王是也者,王譬眾生,內闇則惑覆妙性,我威則妄起我見,如王無聖䇿徒縱暴威。
如受化下,如昔身子、目連俱受外化,而亦各有弟子。譬外道者,即富蘭邪第六師也。
亦欲下為字平聲,欲得眾生強請作醫師也。
春秋下左傳也。彼云: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疏引從省言不測者,訛也。內迷四德,故無真解;外闕四辨,故無巧說。
俸祿者,俸,與也,所以奉百官也。
藥少則純用邪常,病多則三惑全在。
佛假說我者,以我淨等名本出佛教,以先佛法滅,外道竊用其名而生橫計,謂即色是我、離色是我等。下明劫掠群牛,即其事也。
云云者,下疏云:婆羅門神白,剎神黃,毗舍神赤,首陀神黑。今云青者,恐字悞。
風繫動故喻嗔,冷凝滯故喻癡,熱焦渴故喻愛。然此三毒,通界內、外。界內可知。界外者,淨名疏云:取涅槃即貪,捨生死即嗔,迷實諦是癡。界內宜用無常藥治,故須斷乳;界外宜用真常藥治,故須服乳。外人不達,純用邪常,故云:一切諸患,悉令服乳。
何但下,謂眾生豈邪?常知四倒之藥邪,亦自不知三毒之病重。
明毉者,西土內眾外道,各有五明。內五者,一聲明,二醫方明,三呪術明,四工巧明,五因明。外五,前四同,最後是符印,明曉八術,故曰明毉。西土有毉,未知其始,此方則始於黃帝也。帝王世記曰:黃帝使岐伯甞味艸木,典毉療疾。周官云:疾毉掌萬民之疾病。物理論曰:夫毉者,非仁愛不可託也,非聰明理達不可任也,非廉潔淳良不可信也。是以古之用毉,必選姓名之後,其德能仁恕博愛,其知能宣暢曲解,能知天地神祇之次,能明性命吉凶之數,處虗實之分,定逆順之節,原疾病之輕重,而量藥齊之多少,貫微達幽,不失細小,如此乃謂良醫。
治毒者,謂治毒藥及毒虫所傷等。
治邪,謂邪氣鬼病。
知星者,西土醫師,欲毉占星。若是火星、金星、昴星、閻羅星、濕星、滿星,病亦難治。亦占日、占時、占使人等。廣如第十八卷梵行品所明。
云云者,中道八正雙治二邊,謂非生死故治界內四倒,非涅槃故治界外四倒,即下文第十醫能一時治也。
但增無損者,故惑不除,新惑更生。
恣行下。釋上義也。由起空見撥無因果,謂得無礙無惡不造,故曰恣行。此乃但增無損也。古有北地禪師謂婬欲為道,蓋此類也。
善法下。釋或時致死義也。謂初薄得空解,謂證無生,深欲既多空解亦失,故云慧命亦死。廣如止觀隨自意及破法遍見境等所明。新惑不生故不增,故惑不除故不損。
投巖下。釋上義。以苦為道望得涅槃,不行惡法即不增也。
不生下。結惑全在,即不損也。
斷結外道者,即用忻猒心得上界定,用世智斷結,如鬱頭藍之類。此即能除故惑,復不造新,故唯損無增。差已不發者,得盡智、無生智,惑永不生,故云不發。不同外人後失禪定復更起惑,如雖暫差不免重發。
所治不遍者,但破見思二惑全在,故云不遍。又但能自度,不善化佗,故云不遍。
五者下,兼學四門。化佗益物,名為兼遍。非摩訶衍,名無巧術。
六者下,即色是空,不須折破,名無痛惱。觀法雖巧而不能治,必死二乘地人,令生佛性。
七者、下難愈病,即無明惑二觀不能破,故曰難愈。期心次第入地方破,故非一時。
八者下。圓伏無明。麤垢自落故云一時,未證中道名不復本。
九者下。初住已去,一破一切破,無明分斷故能一時,已證中道故亦復本,其猶諸病頓差復本安康。言中心,即以相似為初心,故初住乃至等覺悉名中心。
復令過本者,初住分顯始見本性,既名復本故究竟顯,得過本名以在真因上故,其猶非但復本安康,抑又色力過舊,醫之良者豈勝言哉。
二鳥雙遊者,以高下共俱,喻聖凡一致。
諮受者,左傳云:訪問善道為諮。
反生貢高者,如彼二仙便居師位,以佛為資即貢高也。又如陳如品明六師白王等云云。
羊車下。瑞應經云:太子及年七歲而索學書,乘羊車詣師門。時去聖久,書缺二字以問於師,師不能達,反啟其志。
講武者,講習也。瑞應云:至年十歲,妙才益顯。太子有從伯仲之子二昆弟,長名調達,次曰難陀。然而自嬌,常懷嫉意,請戲後園,的附鐵鼓,俱挽強而射之。太子每發,中的徹鼓,二人不如,以為鄙耻。乃至調達挽象撲之,太子接象,舉擲墻外,使無惌傷。
脫冠遣馬者,至年十四,遊觀東南西門,見病老死,悲念天下有此三苦,憂不能食,父王為增妓女,以娛樂之。至年十七,納瞿夷為妃,後遊北門,見沙門像,即廻車還,齋思不食,念道清淨,不宜在家。至年十九,四月八日夜,即呼車匿,徐令被馬天神捧舉,踰出宮城,到王田樹下,次前行,見主五道大神,次逢獵人,乃脫身寶衣,貿鹿皮衣,到前下馬,遣車匿還,即脫寶冠,及著身衣,悉付車匿,太子已披鹿皮,變服而去,車匿牽馬還宮。事備瑞應上卷。
詣阿羅羅者,中含第五十六羅摩經云:佛在鹿母堂,告諸比丘:我為童子時,年始十九。往阿羅羅迦摩羅所,問言:依汝法行梵行,可不?答言:無不可。云何此法自知證?仙言:我度識處,得無所有處。即住遠離處。修證得已,更住仙所,述己所得。仙問:汝已證無所有處耶?我之所得,汝亦得耶?即共領眾。又自念:此法不趣智慧,不趣涅槃。是故更往鬱陀羅羅摩子所,云:我欲於汝法中學。彼答:無不可。問曰:自知證耶?答曰:我度無所有處,得非想定,我久證得。便修得之,乃至領眾等。此即依附舊醫以為師範也。
經:師範者,諡法:溫故知新曰師,尊嚴能憚曰師。範音犯。說文曰:規摸曰範。
經卿今者,卿之言慶也,亦美善之稱耳。故古之相謂為卿,如後周小道安誡門人九章,皆云卿等出家,後世制斷,君王命臣下之稱也。
釋四十八者,先異解。宗師者,即僧宗法師也。
五十許年者,三十成道,八十入滅,故云五十也。
前三時,謂:一、有相教,即阿含;二、無相教,即般若;三、方等抑揚教;四、法華同歸教;五、涅槃常住教。華嚴是頓,五時是漸。
猶是外道弟子者,以此身為太子時,曾為阿羅羅等弟子故,以法華之前未顯遠本故。
所餘二年者,意謂如來在世第四十九年方說法華。今家據菩提流支云佛成道後第四十二年說法華,即彼經云四十餘年也。餘有二年,故云餘年;若剩八年,不應言餘。宗師所釋既無憑准,故疏主破云太漫。開善、冶城皆約所表,而開善依憑舊譯,故但以四、八合法;冶城據此現文,故有四十八數。
依天下,明今釋疏主之意。若約事釋,須準阿含;若約表法,定依智者。對古示義,故指天台,即破法徧中。破見假中,有單四見、複四見、具足四見。今約具足論之,故成四十八。謂四見各四,則成十六;一一三假,故四十八。所言三假者,謂因成假、相待假、相續假。止觀云:法塵對意根生,一念心起,即因成;前念、後念次第不斷,即相續;待餘無心,知有此心,即相待。上因成約外塵內根,相續但約內根相待。竪待滅無之無,又橫待三無為之無。
少異頓異者,初為提謂說人天教,明三歸五戒飜邪向正,故云少異。次為五人說三藏教,明無常苦無我不淨以破常等,故云頓異。
提謂五戒者,此准提謂經說。若依瑞應亦只三歸,如瑞應下卷云:佛定意七日不動不搖,樹神念佛新得道果,坐定七日未有獻食者,我當求人勸令飯佛。時適有五百賈人從山一面過,車牛皆躓不行,中有兩大人,一名提謂、二名波利,心生恐怖禱神請福,神勸賈人和麨蜜上佛,佛念古佛哀受人施法皆持鉢,四王遙知各上佛一鉢,佛置左手中右手按之,合成一鉢令四際現,佛受麨蜜告諸賈人:汝當歸命於佛、歸命於法,方有比丘僧眾,汝當預自歸。即受教各三歸。故知今云五戒者,依提謂經耳。
文鱗三歸者,瑞應云:佛起到文隣瞽龍無提水邊坐,定意七日,光照水中,龍目得開,自識如前。見三佛光明,目輙得見,乃至化作年少道人,稽首問佛等。佛告龍王:汝當復自歸於佛,自歸於法,自歸於比丘僧。即受三歸於畜生中。是龍為先見佛。經本文隣字皆作隣竝之隣,恐是梵語。疏作鱗介之鱗者,字耳悞。文隣若是梵語,故不可以文彩解義也。
即是神通者,降魔時現神通也,亦如瑞應輔行第一備引。此皆鹿苑前事,故今經以少異喻之。
初教之機者,即藏教機也。即如瑞應明,佛為文隣授三歸竟,即念眾生難度,意欲默然。梵天致請,佛可天意,念誰可度者,便度五人等。
根緣冥對者,宿種小大之善,與應相關也。後機教,即通別圓也。應歷五時,以辨機發之相。
言已有者,謂鹿苑顯聞初教,而已冥有三教大機,故使方等轉藏成通,般若冥得別益,法華、涅槃同歸一實。但在鹿苑,大機且生、小機已熟。
又解下,但約惑解,故唯在初教。
我見生惑等者,我見即身見,以立主宰故,所以邊邪利鈍等惑悉隨身見而生,以此潤業招感生死,傷法身損慧命,故云妨害事多。
若聞下。此明附佛法。及佛法中起見者,小教破我而翻起我執,謂我能觀無常等,此則不稟勅令故服其乳。若消喻中故服斬首者,罪由故犯雖小必刑,即尚書刑故無小也。
以惑下,以見思惑,障真空解,盡其天年,謂之壽終。不盡天年,謂之橫死。
上中下悟者,即初教三乘悟道也。
五門下。葷辛汙穢,故譬不淨。苦味逼迫,故無我。醎味改常,故無常。甜味可口,如空無礙。酢酸酷烈,故苦。
眾生不解者,即指二乘為眾生也,故以癡人譬之。五陰如鹿,真常如馬,五陰遷變妄計為常,如彼癡人謂鹿是馬。智人喻佛,佛初成道說陰無常,如言鹿不是馬。
雖知下。正喻二乘執無常也。雖破邪常復執無常,如雖知鹿處無馬,便執其無為馬,殊不知自有真馬也,故責云何處等。是知無馬之言且為破執,無常之教且為除倒,豈有無便是馬、空即極理耶?
故無馬下。謂無為馬。既是於病執空為證,故成顛倒。起無下。明起倒之境。佛果已證,常義易明。又佛果是常,別教亦說,如云因雖無常而果是常,故小乘執計佛果以為無常,其過顯著,故云易見。
二、謂下。凡夫生死遷變宛然,是以小乘執為無常。今云無常是病,則義隱難見。是知佛果理事俱常,故病易見;生死唯理是常,故病難見。
何者下。徵釋。生死即常,以顯小執。生死是事,真常是理,事即理故,無常即常。波水空華,喻意可曉。理性本常,妄謂無常,豈非病也?
王復得病者,即是小機。執無常等四,以成枯病。問:向舉鹿馬以喻執情,今云生死無常即佛性常,豈應鹿便是馬耶?荅:有二意:一者,智不難喻。如雪山喻象,豈求尾牙?滿月譬面,寧責眉目?故不可以鹿馬事別,以難真妄體同。二者,強為消通。加韓子曰:衛嗣君云:夫馬似鹿者,而題千金。有百金馬,而無一金之鹿者,何也?馬為人用,而鹿不為人用。今謂馬形似鹿,而此鹿即馬,可喻真理成妄,而此妄即真。鹿馬名殊,體性本一,以此通難,義或可然。
命者,召也。既云命醫,理當遣使。
根緣扣佛者,即前四段中初大眾請也。
困苦下。正因雖在而執空為證,故云欲死。
四、醫下,敘意分科。一、往下,即四段第二如來答中略談三點等。
二下,即第三、比丘疑執。三下,即第四、破除疑執文也。
四下即諸比丘於今得解也。古本即北經。明昔權宜者,由汝昔計邪常,故權說無常而破汝執,猶云鹿不是馬,豈無真馬耶?
還成上意者,昔語若實,今則欺誑;今語若實,昔則欺誑。
誤我下。常樂既是,則外道何辜?而昔如來誤我棄彼。經定為勝汝者。佛既先解無常,今乃解常,故知不如外道元自說常也。
為譬作譬者,為舊醫譬,作虫道譬也。
與正我名同者,其猶周、鄭二璞,璞名雖同,而玉、鼠兩異。
初即毒藥等者,如世間乳善惡性別,惡乳令人橫死故名毒藥,善乳資益身命故曰甘露。
果時多德者,謂萬德悉備也。
諸法師者,通指諸家,同作此解。
無復真味者,如食酒糟,實無酒味。
斷常高下者,斷見着空如高,常見計有如下。
特牛者,𮨇野王云:雄牛也。又無偶也。
飲食調適者,飲,猗鴆反。食音寺。經本食或作餧,於偽反。
今明下,今破也。初句總非。
何者下。示正義。應辨中道真常以破二邊無常,生死邪常實無常也,故所破無常收乎二邊。
何用下,責古非。
篾者,說文云:相輕易也。即責前解云慢心為高也。
下濕者,濕,似入反。爾雅釋地云:下者曰濕。字體從水。公羊傳曰:下平曰隰。字體從阝。故二字竝通。若古云二乘為高,凡夫在下,義稍可然,故無所破。
此以下但得以小破邪義耳。既乖經意,故今不用。
今釋下。明今解也。文中皆約中道對破二邊,以釋經文真常甘露之義。住秘密藏則三諦俱寂,二鳥雙遊是三諦俱照。
經始知乳藥善惡好醜者,即上根聞佛重說,方知常名雖同,邪正天別也。
經悉是醫教者,即上根告於中下,謂我所傳悉是佛說。
二云下,謂如是無我四字猶屬前科。從有因緣故去,方是合前譬中第四譬四德藥義,故云合前真常之教也。
合後又三者,且依初家,以如是無我四字合在後文,以分三段也。
經說諸法中真實有我者,即同下經一切法中有安樂性義也。只由十界依正,悉我自心,三諦常融,四德無減,故雖舉我,理必該三。
嚴觀所安者。問:前品疏云謝氏,今何言嚴觀耶?答:三人共治,疏文互現耳。
不移亦善者,謂呼為壽長品。例如彼岸到壽長,即長壽,但西方語倒也。
譯人左右者,改命為長合稱壽長,今逐語便而呼長壽,言語不同意義無別,譬如人自左右物體無殊。言譯人者,傳語筆受綴文證義潤色同稱譯人,如唐法藏法師但是證義而稱譯經沙門,即其例也。今嚴觀二師既重修定,則與證義潤色軄同,故指為譯人也。當知下,前品云當知如來即常住,今謂常住即長壽,義是譯人所憑,故改常住而云長壽也。
正言下。良由四德究顯獲此長壽,故知長壽是總、四德是別,舉總攝別故稱長壽。若言常壽但是一德,攝義不周。
今釋下。正釋題目。文具四悉,俱約極理以明喜等,在文可見。
諸問答下,以迦葉最初問云何得長壽,而佛復最初答之,文聚此段,故題長壽。
餘各隨便者,雖長壽之義貫乎始末,而各隨義更立異名,如答金剛不壞身,即以金剛題品等。
初勸下,懸敘勸意。
所以三勸者,凡有三意:一者、佛教法式,事必至三,如三遶、三止、三說等;二者、佛意殷勤勸勉,故至三告;三者、勸意不同,故須三番。
上疑既盡者,謂已聞佛說新醫舊醫,深領玄旨達了真常,疑執已斷故默然無辭。所言默者,初勸文,後既無答辭則知是默。
一經二律者,經詮理慧,律詮德行。雖有論藏,還解此二。解律屬律,宗經屬經。
不煞為因者,以持不煞戒,得長壽果,律詮於戒,故律是經宗。
今按下引經諸字,以證兼二。今時經但云汝於戒律,或是經悞,或取下文我今無智於諸戒律之語,成此文意。是則戒名通三,即収三藏:律藏詮律儀戒,經藏詮定共戒,論藏詮道共戒。道即無漏慧也。此即三學義足。
又將下,即指下文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寂也。文晦者,晦,暗也。
不專真俗者,諸法是俗,本性空寂是真。
具說如上者,即指上釋於諸戒律具三學義也。
次釋下文中,先標云三號皆不思議者,以究竟三號從理行教以彰具名,故理等三互融遍入,非下地心思口說所及,故皆不思議。
次如來下,歷示三義也。如來境界即極果所顯之理,理謂三德,體非縱橫,故曰深微。十方三世皆從此理來成正覺,故曰允同。
辭上等者,性即法身,空即般若,寂即解脫,此即極果所顯三理也。
所有下。即楞嚴、大定,是究竟所成之行。理既有三,行契於理,故行亦三。
言說變底者,謂圓教詮辨橫窮十界之邊、竪徹三諦之底,故能示導佛界是道、九界非道,開權顯實非道即道,此即三德教也。故三三成九、九只是三,故於次文直約三諦以釋,故使向之三號只是三諦異名俱在究竟,故使比丘雖入分真不能發問。
三、結下,謂無有究竟三智,故不能問;亦是小乘無圓三智,故不能問。故下自舉老人為喻,既不能問,亦不堪寄。若爾,何故向云上疑已盡耶?答:疑執已盡,實入分真,但讓迦葉菩薩興問,故且仍示小乘。例如法華中身子初周獲記,至于龍女海出,還示執藏為難等。其實內證已是分真,縱約分真,亦不得問,意如前釋。聲聞十二緣者。問:聲聞但觀四諦,此何故云十二緣耶?答:諦、緣、度三,三乘通用,而有兼、正。捨兼取正,故別三乘;以正從兼,故皆通具。
從過至現者,不取未來二支也。以未來未至,故但約十支,支支互入而成十二,故百二十。
過現滅故老死滅者。此示但觀十支意也。謂但滅過現未來隨滅,如根枯條死,現因既滅來果必亡。
無明下。此示過現十支各有十二滅相。
起居者,居,坐也。
不紹三寶者,灰身入滅,紹繼事乖。無幾者,猶無多也。
適化下,適,往也。務,事也。往化十方,故曰多事。
乘如下即乘,如實道起應,即來成正覺。
漢書下馬遷史曰:米至石萬錢,馬一匹百金。注云:秦以一溢為一金,而重一斤。漢以一斤為一金。今云一萬,未詳所以。恐斤、萬二字易悞,置引不同。據疏主即是以萬錢為一金,故以解脫配之。
一句解脫至眷屬者。謂一一句中互具百句都成一萬,又展轉相望舉一句為首,則有萬句以為眷屬也。百句義如下經疏。
若爾下,明向三解,約事配數。雖成還時歸我,其義不允,豈可像法之後釋迦重出耶?人天及劫更無憑據。今明下,約所表釋。數義會歸,其旨彌顯。見思之惑三乘同斷,故名通惑;塵沙無明別在菩薩,故號別惑。通別惑盡,近在初住,遠在妙覺,法身頓顯,名感我歸。
即是歸我者,教行趣理名為歸我。如此釋義既順經文復符心觀,故云稍便。
次推功者,謂諸菩薩有乘持之功,堪任付囑。
經如自己有者。十方佛法不離自心,故如己有。問:上哀嘆品云:我今所有正法,悉以付囑摩訶迦葉。今何故云及大迦葉悉皆無常,不堪受寄耶?答:前對捨小入大,已學新伊者,故付迦葉。今對小執未除者,故言無常,意在敦逼,令皆入圓。迦葉上首尚不堪付,况餘小乘?既懷鄙耻,理當捨執,權行發起,故斯白佛。且夫迦葉法華已入,豈今無常?
無漏心等者,澤州云: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着吾我名羅漢心。
忘我下。以忘吾我,故能推功菩薩也。
二緣下。凡約三解:一、能不能;二、能問能答;三、久住利生。菩薩具此二緣,不出三對。
悉出上文者,即指前科合應寄經文次第,有此三對,尋經可見。
通勸下。明通勸來意,文具四悉。佛既普等及大眾主伴不同,即是世界益。
若得問人者,若得發起之人,則當機結緣,普益生善,故屬為人。
又對下,以普破偏,即對治益。
先偏下,雙非顯理,即第一義。
象及兔者,象喻菩薩,兔喻比丘,同用三勸,如皆盡力。若爾下,再徵答義。若言佛無厚薄,亦合機緣事同,何故菩薩有疑,無辭不堪,及無推讓,與比丘異耶?答中兩意:初、約異則違問;二、又例下,約同則順問。初云皆無者,雖蒙三勸,而三事俱無:一、無疑;二、無受寄;三、無利他。菩薩具三,故云皆有。文中次第示有三義,故知三勸則同,疑等則異。
順問中無而意異者,三義似同,其意永異。此則久解故無疑,彼則不能問故無疑;此則自謙是退,彼則不堪受寄故退;此則實能利物禮合推功,彼則不能利物須推菩薩。此答雖同,意還成異。問:向云菩薩有疑,今云無疑,何耶?答:其實無疑為物假設,云有疑耳。
問何下。意問:何故佛舉命、辯、歸、戒三事為問端耶?
多有所關者,命辯歸戒,關涉一部,撮其大略,四意總收。以一部之文,不出施等,故佛勸問,意在於斯。又識迦葉三十四問,只是領佛三勸,約義開張,故三十四、五行、十德,若義若用,悉由此三。
一、如下。初、開施。以施章凡有一十四品,次第屬對命等三義,還是開演三德之教。
問命下。長壽金剛是法身德。問辯凡二品,謂名字、功德及四相品也,是開般若德也。問歸戒。開一十品,謂四依乃至大眾問,即解脫德也。文云善業、楞嚴,即解脫異名。
建大義者,即四依菩薩內住楞嚴外建大義,於佛滅後為眾依止,此指四依品也。
乃至下餘之九品,悉在歸戒善業義中。
月鳥等義者,等取菩薩大眾問二品也。
二、開行中,問:命開天行者,暹師云:依常命理而行於行,名天行也。即梵行品末指雜華經也。
問:辯開梵行者,內則四等修心,外則辯才益物。
開聖行者,聖行即戒、定、慧。又歸戒是人天小善,故開嬰兒;所防即惡,故開病行。
五行下,行因德果,因立果成,故行章五品亦由三勸三開義。文中以問命等以對四德者,如下師子吼品所談,佛性豈踰四德?故此對之。
問:命即常者,長壽即常,其義可解?
問:辯即樂者,多聞分別樂也。
間戒即淨者,戒淨有智慧也。
問:歸即我者,歸乎三寶,不為邪縛,自在可知。
能問下。能問即師子吼,能答即如來。福故能問,慧故能答,亦各具二:能問答命辯,即慧莊嚴;能問答歸戒,即福莊嚴。
四、開用問歸攝邪者。即陳如品中,六師飜邪,十仙歸正,皆由常辯開化也。
問:戒攝惡者,即迦葉品明殺螘子有罪,殺闡提無罪,此防闡提之惡。又明闡提惡有佛性,即常命不斷,故云即用常命等。
通前不者,意問此三問端既皆問後諸品,還可義通前三品不?答中初明通哀歎品義,即三修三德是也。歸戒即我修者,歸同體則反二邊之邪,持理戒則止二邊之惡,不為邊縛皆自在義,此即通哀嘆中勝三修也,故不言淨。
又問下。通哀嘆中三德義。此即新伊之所喻三修三德,是前品之大旨,故約此通。以四德配三德者,此亦一往從便,二往明義,則此三德一一皆具常樂我淨也。又三德互融,今雖別對,義已通具。
又問下。次明通純陀品五常義也。常語即常辯也。既通前二序品可知,以通別二序還序命等。
又文下。引下經佛讚迦葉之詞也。良由佛開問端迦葉領旨,於命等三演成諸問,義關始末能益群機,故為佛讚。
即通下。總結示也。
問端即命辯歸戒,籠罩諸品,結括一經,名義雖殊,問端收盡。故諸名義,只是三德,字異理同,寧乖一念?如來由果證故,能開其端;迦葉由分顯故,能問其義;時眾由理具故,能感其教。高下雖殊,理性常一,講者聽者,無懷異求。
殊途同歸,百慮一致,籠括如斯,故云若此。
注云云者,意如向明。
菩薩通位等者,四十真因通名菩薩,童子之號別在九住。老幼發心通名菩薩,童子之號別在幼稚。
論云下。引涅槃論,明其幼年也。彼論云:迦葉是十二童子,如來威神力加,故能問。即有下。疏主約其幼年以示四悉。
不可以人幼等者,依法不依人也。既重其法,必重其人,重故歡喜。
三下,幼能問佛老者,不能折伏高心,事在於此,即破惡義也。
四下,感佛威加為對揚主,顯性入理何莫由斯,即第一義也。
若依下,判其別位高下也。
若類下。如請觀音經列眾文殊,亦稱重子。文殊是等覺人,故云即十地頂。
經多羅聚落者,暹記云:此云蘆葦,謂蘆葦村人也。
高宗者,宗謂宗族,淨行是四姓之首,故曰高宗。迦葉,此云飲光,或龜氏。
甲族者,如此方崔盧李鄭之家也。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是百室為一族也。一族之間,必有豪強名家號族姓也。甲謂甲乙丙丁十干之數,甲居其上。
決定眾者,即分真位得念不退,能決定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也。
偏袒等,如釋純陀中。
經:令汝歡喜者。即增道損生,更入上位,令得法喜也。又稱機益物,故喜也。
高廣中,先雙嘆主伴魏。魏者,高聳之稱。經:旃檀譬戒,師子譬慧,二法具足,位在分真,名不壞眾。此明主伴道德竪高也。疏云:明其眾廣者,人數至廣,道德俱高也。是知此段正嘆竪高。如來下,法身堅固,喻金剛。
經:流離者,妙色清淨,喻流離也。
佛色大等者,佛色境也,智稱於境故云亦大。佛即究竟大,眾即分真大,此明主伴智慧橫廣也。
經:從是眾會下,次別嘆伴也。
經:無量無邊嘆橫廣,深妙嘆竪深,橫竪具足,名為功德,無二邊縛,如象脫羇。
佛及下。總結示,即釋經文。於如是等去。文也。
巨細者,巨謂主伴高廣,細謂我如蚊蚋。
不言自絕者,若論巨細懸殊,則不敢發言,而自棄絕所問也。
今假下。明請巨加細,方敢發問。所謂假藉高廣之主,以神通借我智;高廣之伴,以威德添我辯。通名慧性,故能助智;威則無畏,故能添辯。內智外辯,乃能問耳。機辯者。謂辯說出口,如弩發機。故易云:言行,君子之樞機也。
兩存者,謂後四行是餘勢,故非問,此則存於河西及第二師解也。又亦得是問後行義二章,此則存第三解也。故前三師不出兩意,謂是問非問也。
中寺安者,即法安法師也。餘師名如第一記。初開問數所以,如下自明。因起中,太昌寺僧宗也。
靈根下,即梁楊都靈根寺令正法師也。靈根非靈味。從迦下,即哀嘆中佛付迦葉文也。
何者?下船師度人於彼岸,知是初成;捨生死則入涅槃,知是終滅。中間法門,即是餘諸問也。
應去應來,應字通平去二聲,來即始成,去即入滅。
觀此下。明今解也。對破古師亦以三科明義,此即初分偈也。偈前正問旁請,因便請故旁;後四正請旁問,牒前問故旁。捨旁取正問請兩分,約正明旁問請互具,故不同前三師齊分分文,亦不同後一師兩存明義。以後師雖請中有問,而自問行義兩章,越次消文不為雅當。澤州慧遠乃分三十六問或四十二問,而云問有六別:一、總問,如言云何得長壽等;二、求問,如言願佛開微密等;三、難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責問,如言如其斷疑網,云何不定說等;五、讚問,如言眾生大依止等,迦葉欲難將奪先與而為讚嘆,是故雖讚而得為問;六、謙問,如言今欲問陰我無智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說,故名謙問。此但通分為問,而不知後之四偈但是請答前問而已,於中求問即是今家問中有請耳。
又開下。明問數也。文中先明二處開合。
合成兩問者,上半一問,下半一問。
開四者,以佛答中既為四答,故以此問約答而開。云何得三字是問能得之因,長壽二字是問所得之果,第二句是問法身之果,下二句是問法身之因。因有得果之能,能名為力,故云得大堅固力。以問身壽各開因果,故成四問。
天魔下開成兩問者,以此一偈有二,云何故但初偈及天魔偈二處開合不同,故使諸師問數增減?
若直下。正示數也。直數云何?為問不論義趣開合,則但三十二,此如梁武。
若數合偈等者,第四、天魔偈但合為一。初偈雖只一,云何作合偈數之?而有兩問:
復以何因緣下,自是一問也,故云亦只等。
三十四者、以開初偈兩問各有因果為四問故,此如河西。
請偈中三問者:一、問諸行;二、問安樂性;三、問諸陰。
足合偈者,足,子喻反,添也。
請中三偈者,不約所問義,直數三行也。此符梁武直數云:何故但數偈以足之耳?此如中寺安所說。問:請有四偈,何故云三?答:以第四偈但是總結而已,故不數之。
若數至三十七者。應云若請中三問三偈,今但云三偈者,或闕或略,以三問足問成三十七,以偈足亦然。此同光宅所判開善作三十問,此既無理故此不明。
各有下。和會諸師。今依下。明今師依憑用義也。
因起中,初破開善靈根也。開善,謂一一問皆從前二品生。靈根,謂或有從前生,或不從前生。今但破從前,則二師同壞。所以不破不從前生者,以不從之說,則是臨時,義同太昌,在下當破。
聲聞未曾等者,此約不經法華者說。
又是法華下種者,如五千退席之比。所以聞前二品談常,則生疑動執,疑故則問。且迦葉菩薩圓頓利根,於此曾前味味聞說,故曰久聞。聞必已解,何得疑問?又聲下,只約聲聞聞前二品,破除疑執,已悟圓常。豈有大乘利根,此猶未解,而方致問耶?此乃舉劣況勝,以難二師。
救云下。二、師救也。謂菩薩已悟為機緣故,假設疑問。若爾下。破也。既是假設,豈是因聞二品有疑耶?此乃從前生義,土崩瓦解。
又云下。亦開善靈根明義也。
佛力下今破也。二師生起有從尚皆被破,靈根不從前生任運成非,太昌臨時其義更劣,故竝無破。故下文結斥亦不斥其臨時,故下斥云豈只近因兩品、遠由一化也。
又言下,破興皇通論一化也。
始終者,始王宮,終雙樹也。
杭行,猶各行也。
經問下。示各行相。今試明,今釋也。今論問意,乃問法華久遠本行菩薩道因。
常果者,即本地初得常壽之果,本果之因,故曰常果元本之因也。
佛答下。即此品長行佛答初偈文也。
本若無常下。正出迦葉疑問之意。已知果是常住,而反疑其因本即因也。因若無常,果亦合爾,以果是因家之果故。
本若是常等者,若謂因果相稱,今果既常本因亦常者,且常即妙理無遷,因乃脩行遷動,是故若云因常者,即不可脩也。既迴惑其因,故先致問。
非常非無常等者,顯今因果是中道真常,故竝舉雙非也。誓願即四弘。功德智慧者,功德即斷德,亦是福德。
問:一化始終者,此據今日始自寂場,終乎鶴樹,五時設化也。
何者下。徵釋。應問云:經但言云何於此經,此經即是涅槃。若爾,只是問終,何關初耶?故今釋後必對於初,後由初至,故文中先舉無況有,必具始終。又以始終例成三味,中間即三味也。既五時意足,則一化義周。隨他等三語出在今經,隨他意即藏通,隨自意即圓,自他即別,故三語即四教。以此四教配入五時,兼等施等,故云無量法門。
來世所施等者,即滅後四依化物也。
國師下,明其方便所現之身也。國師,道士之稱,通於道俗內外也。國師在道可知,所以通俗者,禮學記曰:君之所不臣於臣者,當其為師,則弗臣也。太學之禮,雖詔於天子,無北面,所以尊師也。又禮曰:父事三老,兄事五更。王隱晉書云:魏高貴卿公之入學也,將崇先典,乃命王祥為三老,侍中鄭小童為五更。祥南面几杖,以師道自居,帝北面乞言。古者沙門亦稱道士,如習鑿齒呼道安為遠勝非常之道士也。自後魏黃衣寇謙之專以道士為號,故釋子不稱焉。
儒林之宗。宗,尊也,如王祥之類。
種種示現者,十界垂形,豈止人道?
若尋下,約該收結斥也。
元元者,元,始也。久遠初成之果,已是於始。今迦葉復問本果之始,因即是始中之始,故云元元。
果成已來,已過塵點,本因又倍上數,論其劫數,孰知其極,故曰不窮。
廣廣者,現在五時已得名廣,論其一一時中對機施教其實無量,此乃廣中復廣。又現在一方益物已是於廣,況遍十方故,故云廣廣。
未來益物,番番不息,故曰永永。
如是下。奪興皇語以成今義。如今所釋,上極本因,下收來際,乃是囊括古今大明覺道之義。興皇但云:始自王宮,終乎雙樹。論始則尚未及於中間近成,況該遠本?論終則尚未言於未來一番益物,況復番番?是則囊括之語徒施,大明之嘆虗設。有名無實,事在興皇;名實兩全,義歸今釋。故奪彼語以成今嘆。
豈近下,結斥。古師兩品斥開善,靈根一化斥興皇。遠由尚謬,近因可知。
今敘下,結意斥古。
況諸下諸師,即開善靈根,太昌興皇也。
興皇下,引興皇嘲諸師語,以顯今義。能嘲已成所破,所嘲之者,安得是乎?
不知兔角等者,興皇自謂釋義得旨,故斥諸師空諍問數,何益今經之義用也。所言嘲者,謂戲弄之言。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