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述旨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十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十
△四行陰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至此則名為行陰區宇。
若此清擾,熠熠元性。至幽隱妄想,以為其本。
生滅不停,業運常遷,名眾生濁,即行陰之體也。故行陰盡者,則能超之。
阿難當知是得正知至是人墜入二無因論。
△二無因論 其目有二
:自此以下十種,皆禪那狂解,皆是行陰用心交互,故現斯悟。
一者是人見本無因至墮落外道惑菩提性。
生機既破,則根離區穴,而眼清淨,故能洞見眾生業流灣環,隨業輪轉,不能自出。以其未脫識陰,定力有限,故八萬劫外,冥無所見。以無所見,故計本無因也。生機全破,機喻擾動,即行陰也。不為想陰所覆,故云全破。
二者是人見末無因至名為第一外道立無因論。
謬執生根,不達化理,以人竟為人,乃至黑竟為黑,無復改移,因而例我,本不見道,末亦無成,故曰末無因也。
△二徧常論 其目有四
:阿難!是三摩中諸善男子至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由妄計行陰為生滅圓元,遂於心境四大八識行等,皆起妄計,或撥生滅而計常,或存生滅而計常,或認識神而計常,或起邪見而計常。今此窮心,境性本無,因無生滅,故以十方眾生生滅之理,皆則循環,本無散失,此撥生滅而計常也。想陰盡者,依心境二法修觀,故功力能知二萬劫事,後四萬八萬例此。
二者是人窮四大元至不曾散失計以為常。
眾生依地水火風生滅,而四性元則常住,則諸生滅法皆有體常,此存生滅而計常者也。
三者是人窮盡六根至窮不失性計以為常。
六根及末那執受,即八識也。心意識中本元,即識神也。八識元由,惟佛八地菩薩能窮。若真能窮盡,則入知境,離心意識。今此惟得心意識中本元由處,謂其本性恒常,眾生依之循環而住,不曾散失,此認識神而妄計也。
四者是人既盡想元至因心所度計以為常。
由此計常亡正徧知至名為第二外道立圓常論。
△三四顛倒見 其目有四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彼生滅者真無常性。
妙明圓湛,離我我所。而外道於此妄立神我,從是計我,偏凝不動,遂以為常。而諸眾生於生於死,計他無常。
二者是人不觀其心至劫不壞處名究竟常。
謂三禪以下,終為三灾所壞,名無常種性;四禪以上,灾不能壞,名究竟常。
三者是人別觀我心至從我流出名無常性。
前於一法作無計,此於一性作二計,皆妄計也。
幻陰一體,遷流一相,而且執是執非,見今見昔,而以流者為常,遷者為滅。
由此計度一分無常至名為第三外道一分常論。
△四有邊論 其目有四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是人墜入四有邊論。
分位有四,乃生滅分位也。
一者是人心計生元至計相續心名為無邊。
二者是人觀八萬劫至不得無邊之心但有邊性。
四者是人窮行陰空至名為第四外道立有邊性。
△五矯亂論 其目有四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令彼前人遺失章句。
此觀萬化,見其不齊,遂生異解,不能決擇,故矯亂其語。
二者是人諦觀其心至除無之外無所言說。
互互無念,念滅相也。
三者是人諦觀其心至除是之外無所言說。
各各有念,念生相也。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至不死矯亂徧計虗論。
△六計後有 正計 旁計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無盡流,即行相續也。以生滅滅盡,相繼不絕,故知死後有相。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至如是循環有十六相。
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旁計有為無為諸法畢竟並驅者,計煩惱菩提不相陵滅,皆後有也。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至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七計後無 正計 旁計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如是循環有八無相。
陰性消散,謂色、受、想滅也。生理即行也,謂無受、想,則行亦滅也。此約四陰,現前因亡,未來果滅,因果合論,故成八相。
從此或計涅槃因果至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死後俱非起顛倒論。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至皆言死後有相無相。
三陰為滅相,本雖有不有,遷流為存相。故觀無不無,隨得一緣,於四陰中,隨舉一陰。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虗實失措。
諸行,一切遷流法也。因見行陰遷訛不定,遂有邪悟,謂一切法有無俱非,不可定指。
由此計度死後俱非至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九計斷滅 正計 旁計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是人墮入七斷滅論。
見行陰念念滅處,名後後無。由是妄計,設入人天七處,後皆斷滅。
身滅,即欲界人天二處也。欲盡,初禪也;苦盡,二禪也;極樂,三禪也;極舍,四禪及無色也。是名七際。謂七際事相,皆現前消滅,更無復生,終歸斷滅。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至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十計涅槃 正計 旁計
又三摩中諸善男子至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轉依者,轉生死為涅槃也。或於欲界悟圓明理,遂以欲界即轉依處。或以初禪離欲,二禪離苦,三禪極喜極舍,即轉依處。是謂五涅槃也。不知皆屬有漏,非無為果,非究竟處。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至作大覺王清淨標指。
吳興曰:此云心魔,後識陰云見魔,即煩惱魔也。
△五識陰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地至此則名為識陰區宇。
通敘行滅識現也。行為世間遷流之體性,擾動生機之綱紐,補特酬業之深脉,能隱晦性天,馳逸六根,泪擾內湛,為浮根塵,究竟樞穴。故行陰盡者,生機綱紐,倐然隳裂,感應懸絕,而性天將大明悟,六根無復馳逸。以不馳逸,故內外湛明;以無樞穴,故人無所入。反動而靜,深之又深,故曰內外涅槃。性天為五陰所覆,昏如長夜,前三陰盡,如鷄初鳴,雖為曙兆,猶沉二陰,精色未分。此行陰盡,如鷄後鳴,唯餘一陰,故將大明悟也。受命元由識陰也,以行滅識現,故深達。無樞穴,故可觀;無遷流,故可執;無生機,故不召。遂了十方依正,皆識所變,故已獲其同。性天精色,雖未明徹,而幽秘之相,已漸發現,此識陰之相也。
羣召同中,即十二類之命元識陰也。若於此中,以定慧力,消磨六門,使根合而不分,界開而不隔,則見聞圓通,六根互用。由是外之世界,內之身心,無復留碍,此識陰盡之相也。性木一真,由塵隔越,性用之間,同異失准,名為命。濁為識陰之體,故識盡則超之。識乃妄覺影明,原無自體,由顛倒起,故名罔象,虗無顛倒妄想。
△識陰狂解 其目有十
阿難當知是善男子至背涅槃城生外道種。
識由行流,故識空則返元。既空行陰,故已滅。生滅尚依識元,故寂滅未圓。而能漸破識陰,消磨六門,故已六。知根㳷合無隔,諸類覺性通融不二,故能入於圓元。圓元,即融根隔通諸類之識元也。若以此為真所歸地,而立為真因,則墮因所因執。蓋真因非所,有所皆妄。娑毗外道認阿賴耶識未形之前,冥然初相,為所歸真因,正同此也。以心有所得,果有所歸,即因即果,皆墮所妄,所以違圓通,背涅槃。今人於真性輒起識心,計因果,生見解,有所得,有所歸,皆則得於識元,歸於冥諦而已。
阿難!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大慢天成徧圓種。
執識元為自體,而謂一切眾生自此流出,遂執我能生彼,而實不能,故曰能非能。執摩醯首羅,即色頂魔王也。妄計我能現起無邊眾生,亦能非能之類也。能為心能事果者,依我能為彼依,能成彼事也。大慢,即醯羅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圓種。
以識元為所歸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計生起流出之處為真常無生之體,此則在生滅中妄計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見生滅法,以非常為常,故名常非常執。既計彼能生我,即與計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由依識元妄計常住,故曰妄因依心,成妄計果。前計我圓生物,此計彼圓生我,故名倒圓。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倒知種。
所知,即所觀識陰也。謂識有知,而一切法由知變起。因計知體圓遍諸法,遂立異解。謂無情徧皆有知,無所揀擇,故曰無擇遍知。此則以無知為知,故名起知。無知,執婆吒、霰尼二外道也。執一切覺,謂執一切有知也。此謬計圓知以為因心,則果終虗謬矣。以無知為知,是倒知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顛化種。
識陰盡者,消磨六門,諸根互用,今此未盡,纔得隨順而已。因隨圓互,於是計一切法皆能圓化,發生勝果,謂火能顯發光明,乃至塵能成就器界,遂則邪求邪觀,勤心崇事,謂能生勝果,而實不能,故名生無生執,即三迦葉波諸外道之儔也。即迷真心,從物求冀,則因果皆妄,顛倒化理,名顛化種。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斷滅種。
觀理不實,誤墮虗無,故於圓明性中,計皆空虗,於是滅絕羣化,歸於永滅,而不知其非,名歸無歸。執舜若多,此云空,言無想舜若,即執空外道也。以執斷空,故圓虗無為之因心,成空亡之斷果。永滅依,即外道涅槃也。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妄延種。
識陰精明湛不搖處,名之為常,今見其常,乃執色身,同此精圓也。身本無常,實不可貪以為長久,今堅執着,故云貪非貪執。阿斯陀,此云長壽仙,彼雖延常,終歸壞滅,今欲固妄身以冀長住,則空長勞耳,妄延耳。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天魔種。
以識陰為命元,而互通三際。以為識陰若盡,我命亦盡,誰證真常?故便於定中化諸欲境,以留塵勞,不令銷盡。依此邪思,欲證真常,而不知其非,名真非真。執吒枳迦羅能化欲境自娛,即欲頂自在天類也。因此邪思,感生天魔,惟恣塵欲,名熾塵果。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背涅槃城生纏空種。
命明者,深窮識陰,深明眾生受命因由也。以生滅由識,精粗由業,故依四諦分別決擇,以苦集為麤偽,以滅道為精真,於是專修道因,求感滅果,以少為足,故居滅即休,斯特聲聞上慢之儔也。此則圓精應為因,心成趣寂之小果。精應者,即決擇麤業,唯求精應,證於偏真,纏空趣寂而已。背清淨道,淨謂常樂我淨之德,四德之中,略舉一耳。
又善男子窮諸行空至生覺圓明不化圓種。
融淨覺明,即識精也。雖無惑習,圓融清淨,而未離於識,故名覺明。若以此為深妙,立為果證,則定性緣覺、獨覺而已。此即圓覺㳷為因心,成湛明之滯果。湛明,即圓融覺明也。所覺止於圓明識精,而定性不回,故名覺圓明,不化圓種。以上陳五十魔境,皆是識精。錯解邪悟,未得正見,擬心動念,皆墮其中。雖證緣覺、辟支,猶為迷佛菩提,亡失知見。所以覺皇苦口垂慈,勦心辯析,欲人不迷不失也。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至從始成就不遭岐路。
前妨心魔,此妨見魔。
如是法門先過去世至究竟修進最後垂範。
阿難重白佛言如佛所說至五陰本因同是妄想。
明妄無因,不容計度也。知妄所起,可說因緣;不知所起,因緣何有?況推自然,得非妄計?
△五陰妄本
△一色本堅固
汝體先因父母想生至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想為虗妄影像,欲愛深脉,遺體自想愛流出,故曰體因父母想生陰。心乘想愛冥求,故曰心於想中傳命。酢梅等說,以驗體因妄結,故與妄理相應。若非妄倫,則妄不能感也。體因想生,心因想起,命因想傳,諸想交固,以成色陰,故名堅固妄想。
△二受本虗明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至名為虗明第二妄想。
臨高空想而酸澀真受,違順皆妄而損益現馳,則受陰無體,虗有所明,故名虗明妄想。
△三想本融通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至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念慮,虗情也。色身,實質也。虗實不倫而能相使者,由想而融也。心生虗像,形取實物,心形異用而能相應者,由想而通也。至於寤寐擾變,使心隨境,使境隨心,皆融通妄想也。
△四行本幽隱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至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五識本罔象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至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若是精真,不容習妄。此破其常也。精謂精明,真謂恒常。何因下。示妄習相。昔覩奇物,納種在識。若不受熏,復覩前異,必無記憶。既不忘失,則知中間常為無明,念念熏習。熏習即妄,何精真之有乎?似無曰罔,似有曰象。
△五陰邊際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故至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五陰言因界者,本自無界因、妄想因也。
△陰滅次第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至何所不明,再此詢問。
識譬則劫波巾也,色譬則最後結也。結依巾有,故生因識起;解因次第,故滅從色除。五陰生起,從細至粗,由迷知有識,乃至由受有色也。滅則從粗至細,必破色而後受現,乃至破行而後識現也。理則頓悟,乘悟併消者,如巾本無,結亦不有也。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者,中根必假漸修也。若因悟忘修,則有解無行,執理迷事,適墮偏邪,終非正修真三摩地。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至知有涅槃不戀三界。
令以此義,自覺覺他。永斷妄元,齊歸正果。
阿難!若復有人徧滿十方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十波羅夷,即十重罪。
阿難!若有眾生能誦此經至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十終
五陰前麤後細,故想盡則無麤重影事,雖觀萬象而無想念,故如鏡鑑之明無粘無迹,虗受照應了無陳習,唯一精真明極如此,故幽隱行陰於是披露也。行為萬化生滅相根元,故其想披露,凡彼十二類生之元無不殫見。然雖未能見彼修因趨果,因由諦緒已能總見,生類但由行起,名此行陰者為同生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