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瑣談[A1]
一 生
「解脫生死」,是修行佛法的根本問題,所以「了生死」、「了生脫死」,成為中國佛教界的一般論題。然而什麼是生,什麼是死,大家似乎並不想正確的去認識,所以不免有以訛傳訛的傳說流行。
依我們人類來說,一般以為胎兒從母胎中誕生,就是生,釋迦佛不也是四月初八日生的嗎?不錯,這只是常識所說的生,一般誤解了以為這是「了生死」的生,於是傳出了「投胎」的故事。如說:老爺睡在書房中,似夢非夢的見某人進來。正在驚疑不定,ㄚ環來報:夫人生了公子。哦!孩子就是某人的靈魂投胎而生的。又如說:有女人懷孕,過了十個月,還沒有生下孩子。等山中某老禪師坐化了,女人才生下孩子來,所以孩子是某老禪師的轉世。我國有太多的這類「投胎」故事,使人相信三世因果。其實,這是我國佛教界的錯誤傳說!依佛法說,什麼是生?生是一期新生命的開始。約胎生的人類來說,父精、母血(現代稱為精子、卵子)和合,因業力而「識」依精、血生起,名為「結生」。從此,「識緣名色,名色緣識」[A2],也就是心與肉體的相依,日漸成長。正常的,經三十八(個)七日(約二百七十天)而誕生。所以,生老病死的生,是新生命的開始;人是依父精、母血、識——三事結合而開始的。結胎以後,早已有了識,後來又有了呼吸,那裡要等另一個人的識(俗稱靈魂)來投胎而才生呢!
二 死
死,是一期生命的結束。依佛法說,人死了,或立即往生(如地獄、天上等),或要等因緣(如人要有父精、母血和合)而往生。人如已經死了,是不可能復活的。但我國民間及佛教界的傳說中,有的說:某人死後,去了地獄,見到閻王。原來陽壽未終,所以被飭回而活了轉來。有的說:某人死後,魂遊地獄,活轉來說得繪影繪聲。這類傳說不少,有些不一定是造謠,但都是錯誤的。這是在病到某種情況,如呼吸停止等,一般以為是死了,這才有死了活轉來的傳說。病人在信仰或社會傳說影響下,有怕墮地獄的意識,所以從昏迷醒來,可能有去了地獄一趟的感覺。其實這並不是死,還在「病」的階段,所以死了活轉來的傳說,是錯誤的,不合佛法的。
怎樣才是死?通俗以呼吸停止,沒有知覺為死亡。然如溺水、縊死等呼吸停止,每能依人工呼吸而恢復,所以但憑呼吸停止,是不能確定為死亡的。(佛教及外道)修得第四禪的,「身行滅」——出入息停止了,然身體健康,等到一出定,呼吸就立刻恢復了。印度的瑜伽行者,每有埋在土裡數小時,出來還是好好的。這一定是修到呼吸停止,否則沒有被土埋而不窒息死的。說到知覺,一般是接觸外境——色、聲、香、味、觸而起的,佛法名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前五識。如修習而得禪定,五識都是不起的。從前,釋迦佛在田邊入定,當時雷電交加,田裡的人與牛,都被電殛死了,那種近距離的霹靂聲,佛也沒有聽見。五根(「五官」)的沒有引起知覺,當然不能說是死的。還有意識,是內在的了別作用:(依五識而引起的)知外物也知內心;知事也知理(法則、規律等);知有也知沒有;知當前也知過去、未來。這樣的意識,一般人是沒有中止的。但在「悶絕」(昏厥得不省人事)、「熟睡」無夢時,意識也是不起的。特別是修無心定——無想定、滅盡定的,六識都長時沒有了,但只定中不起而不是死了,所以也不能但憑沒有知覺而認定為死的。人類因疾病而瀕臨死亡邊緣,近代醫學界以「腦死」來決定。如腦幹死了,不能自己呼吸,即使心臟還在跳動,但不久就要停止;所以腦死了,不能再生存下去,就可宣告死亡。然依佛法說,這不能說是死,這是在向死亡接近的過程中;不能因為不久一定死,就宣告已死亡了。佛法說,死是一期生命的最後結束。
經上說:「壽、煖及與識,三法捨身時,所捨身僵仆,如木無思覺。」[A3]壽、煖、識——三者不再在身體上生起,也就是沒有這三者,才是死了。倒在地上的身體,與砍斷了的樹木、落地的蘋果一樣。「識」,不但沒有六識,內在的細意識——十八界中(六識界以外)的意界,也不再生起了。「煖」,人是熱血動物,如體溫下降,全身冷透了就是死。因病而死的,體溫漸漸消失,以全身冰冷為準。「壽」,也稱為命根,指從業力而受生的,生存有局限性,因業力而決定的生存期限,稱為壽命。一般人,或酗酒、縱欲、飲食沒有節制等,不知維護身體而受到傷害;或受到疾病的傳染等,早衰而早死;或受到水、火、戰爭等而橫死的,大都不能盡其壽命。無論是病死或橫死,如沒有了識與煖,壽命也就完了。這三者,是同時不起而確定為死亡的。這樣,如還有體溫,也就是還有意界(識)與壽命,而醫生宣告死亡,就移動身體;或捐贈器官的,就進行開割手術,那不是傷害到活人嗎?不會的!如病到六識不起(等於一般所說的「腦死」),身體部分變冷,那時雖有微細意界——唯識學稱為末那識與阿賴耶識,但都是捨受,不會有苦痛的感受。移動身體,或分割器官,都不會引起苦痛或厭惡的反應。所以,如醫生確定為腦死,接近死亡,那麼移動身體與分割器官,對病(近)死者是沒有不良後果的。
三 鬼與地獄
在生死輪迴的六趣——六道中,鬼與地獄,是六趣中不同的二趣。鬼與地獄,可說是古代極一般的信仰;在佛法傳來以前,我國也早有了鬼與近似地獄的信仰。佛法傳來,在重信仰的民間佛教中,鬼與地獄有了混合的傾向。特別是盛唐以後,佛教偏重實行,法義的理解衰落,傳出了國人自己編寫的經典,鬼與地獄被混合為一,成為民間的信仰。
在我國古代的傳說中,如魑、魅、魍、魎、魃、魈等,或是山精、木怪,或是災旱、疫癘的厲鬼;有關天象的,稱為神。人類是聚族而居的,最初想到的,死是回到(民族)祖神的所在(「帝所」),如文王的「在帝左右」[A4]。但知識漸增,自身的所作所為,深深的有了罪惡感,不但一般人自覺沒有回歸祖神所在的可能,連君主也要舉行封禪禮——在高山上加些土(封),在山下挖掉些土(禪),才有出地府而登天的希望。這樣,才有「人死曰鬼」、「鬼者歸也」的信仰。鬼,起初似乎還有些自由,如對於生前的怨敵,有「訴之帝所」而來索命的;也有對生前的恩人,如「結草啣環」來報恩的。不過人類的命運,越來越悲慘,終於為鬼而住在地獄中了。從戰國時代的傳說來看,古代的死鬼住處,略有三處。一、東方:泰山是夷族(殷商屬於這一系)發展的中心地帶,泰山最高,泰山下有梁父、蒿(或作高)里等山,是當時的葬地,所以古代的輓歌(極可能起初是推輓靈車去安葬時所發的哀聲),有「梁父吟」、「泰山吟」、「蒿里」、「薤露」等名目。人非死不可,似乎有鬼卒來提取那樣,所以漢代古樂曲說「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躊躇」;死了就是鬼,葬在地下,鬼也在地下,淒慘而不得自由,所以說「魂歸泰山獄」,這是「地獄」一詞的來源。二、西方:九原或作九京,在今山西省絳縣,是晉國士大夫的葬地。黃河流域是黃土地,葬在地下,地下是有水的,所以有「黃泉」一詞;九原也就稱為「九泉」了。「黃泉」、「九泉」,都是鬼魂的住處。三、南方:長江上流,古代有「夔越」,在今四川的奉節。這裡,古代稱「歸州」、「秭歸」。夔、歸,都與鬼有關,所以奉節以西,長江北岸的酆都,後來被傳說為鬼魂住處。我國是多民族融和而成的,地區廣大,鬼的住處,當然也不可能一致。但死了鬼在泰山獄的傳說,由於這裡的文化高,影響大,西漢時已成為普遍的信仰了。
佛教所說的地獄與鬼,是不同的兩類眾生。地獄,原語音譯為「泥犁」、「那洛迦」等,意義是「苦器」,住著最苦痛的眾生。這一類眾生,主要的在地下,所以早期的譯經者,為了國人的容易接受,就譯作「太(泰)山地獄」。如吳支謙譯的《佛說八吉祥神咒經》說:「不墮太山地獄。」[A5]西晉失譯的《鬼子母經》說:「盜人子殺噉之,死後當入太山地獄中。」[A6]後來,譯師們都譯作地獄,或音譯為泥犁、那洛迦等。太山是方便的譯法,其實地獄並不是在泰山的。地獄可分四大類:一、八熱地獄:在地下,最底層是阿鼻——無間地獄。這是地獄中最根本的,到處充滿火燄,與基督教所說的「永火」相近。二、遊增地獄:每一熱地獄的四門,每門又有四小地獄。八熱地獄四門各有四獄,總共有百二十八地獄。這是附屬於大地獄的,是從大地獄出來的眾生要一一遊歷的苦處,所以總名為「遊增」。三、八寒地獄:是極寒冷的苦處,都以寒冷悲號及身體凍得變色為名。四、孤獨地獄:這是在人間的山間、林中等,過著孤獨的、非人的生活,可說是人間地獄。八熱、八寒、遊增、孤獨,總有十八地獄。部派中,也有立八熱、十寒——十八地獄的。我國一向傳說「十八層地獄」,說十八是對的,但不是一層一層的十八層。總之,這是六道中最苦痛的,受極熱、極寒,或在人間而受非人生活的一類。
說到鬼,本於印度的固有信仰,佛教又加以條理簡別。鬼的原語為閉戾多,一般譯作餓鬼。印度傳說:世界最初的鬼王,名閉多,是父或祖父(老祖宗),所以閉戾多是父或祖父所有的意思。這與中國傳說,人死了回到祖神那裡一樣。後來的鬼王,名為閻魔王(或譯閻羅、閻魔羅)。鬼——閉戾多也分二類:一、住在閻魔世界的,由閻魔王治理。二、散在人間的,多數在樹林中,所以稱樹林為「鬼村」。這些鬼,可分三類:無財鬼,少財鬼,多財鬼。無財鬼與少財鬼,是沒有飲食可得,或得到而不大能受用,這是名符其實的餓鬼。多財鬼中,也有享受非常好的,與天神一樣。這與我國所說,人死為鬼,如有功德的為神,意義相近。這是約「人死為鬼」而說的,所以名閉戾多。依佛法說:人間兒孫的祭祀,唯有這類餓鬼,才會接受兒孫的祭品。從六道輪迴來說,鬼,不一定是「人死為鬼」(人死也不一定做鬼)的,也可能是從地獄、畜生、天中來的。這類鬼,名目繁多。有與天象——風、雲、雷、雨等有關的,有與地——山、河、地、林、榖等有關的;有高級而被稱為天(神)的,也有極低賤的。名目有:夜叉、羅剎、乾闥婆、緊那羅、鳩盤陀、毘舍遮、富單那、迦吒富單那等。夜叉是手執金剛杵的;羅剎男的非常暴惡,而女的以色欲誘人致死;乾闥婆是愛好音樂的;緊那羅頭上有一角;鳩槃陀形似冬瓜,以噉人精氣為生的。這類鬼(泛稱為鬼神),高級的稱為天,如四大王眾天、忉利天,有些是鬼而又天、天而又鬼的(也有畜生而天的,如龍、迦樓羅、摩睺羅伽等)。這類鬼神,有善的,也要信受佛法,護持三寶;惡的卻要害人,障礙佛法,所以佛法有降伏這些鬼神的傳說。這類鬼神,近於中國的魑、魅、魍、魎,雷神、河伯,龍、鳳等,與「人死為鬼」是不同的。
佛教傳說的鬼神,為中國人所關切的,是「人死為鬼」——在地獄中的鬼。受到儒家「慎終追遠」的孝道思想,誰都關心死後父母等的餓鬼生活,希望有所救濟,使孝子賢孫們得到安慰。首先,傳來西晉失譯的《報恩奉盆經》(我國又敷衍為大乘化的《盂蘭盆經》)。經上說:目連尊者的生母,墮在餓鬼中,請佛救濟。佛說: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發心供養僧眾,可以使七世父母、六親眷屬等脫出「三途」——三惡趣的苦報。這是有印度習俗成分的,但到了中國,大大的發展起來,流傳出目連救母的故事,演變為著名的「目連戲」。不過,目連只是阿羅漢,重大乘的中國佛教,終於發見了與「地」有關的地藏菩薩。依《地藏十輪經》說:地藏菩薩特地在穢土人間,現出家相。宣說種種墮地獄的惡業,勸告在家眾不可違犯。這是著重化度眾生不致於墮落地獄,而不是專門救墮地獄眾生。當然,地藏菩薩神力示現,也有現「閻羅王身」、「地獄卒身」的。就這樣,中國佛教開展出地藏菩薩救度地獄餓鬼的法門。一、《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傳為唐實叉難陀所譯。但在唐、宋的「經錄」中,沒有這部經;《宋藏》、《麗藏》、《磧砂藏》、《元藏》也沒有,到《明藏》才有這部經,這是可疑的。《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說到:一位婆羅門女,以孝順心,供養佛塔,稱念佛名,使墮在地獄中的亡母生天。又說:地藏菩薩的本生——光目女,發大誓願,願度盡地獄等惡道眾生,然後成佛;就這樣,要墮地獄的母親,脫離了苦難。重孝道,重於度脫地獄(餓鬼)眾生,適合中國人心,可說是目連救母的大乘化。二、《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續藏經》乙.二三),傳說是趙宋藏川所傳出的。(陰間地府)閻羅國中有十王,就是一般傳說的十殿閻羅。人死以後,要在這裡接受十王的審判。怕他們審判不公,地藏菩薩也會來參加裁斷。十殿閻王加上判官、鬼卒,儼然是陽(人)間官府模樣。依佛法,「自作惡不善業,是故汝今必當受報」[A7]。「自作自受」,隨業受報是不用審判的。《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說,無非參照人間政制,編出來教化愚民;十殿閻羅,大都塑造在民間的城隍廟中。地藏與十王的傳說,與目連救母說混合,終於陰曆七月被稱為「鬼月」了。「鬼者歸也」,中國舊有死後「招魂」,有「魂兮歸來」的傳說。陰陽家以為人死了,在一定時間內要回來的,所以有「避煞」、「接煞」的習俗。有一位法師說:「人死後就像去旅行一般,總要回到自己的房子(身體)。」(《文殊》三二期)這不是佛法,只是中國固有的民間信仰。七月十五日,道家稱為中元節;恰好佛教說七月十五——自恣日供僧,可以度脫餓鬼的苦難。再與地藏、閻羅王說相混合,而有七月底為地藏菩薩誕的推定。中國民間(及佛教)信仰,七月是開放月,地獄的鬼魂,都回故鄉來探望親人。唐代實叉難陀與不空,都譯出《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不空還傳出《焰口儀軌》。焰口,是餓鬼中口出火焰的,所以或譯面然(燃)。這是印度佛教後期,「祕密大乘」的救度餓鬼法,可以救度無數的餓鬼。適合中國「人死為鬼」的信仰,七月裡到處「放焰口」,救度父母眷屬的鬼魂;有的稱之為「普度」,倒也合適。七月裡,大批的鬼魂擁到,到處放焰口(有的七月裡誦《地藏菩薩本願經》);放,我想是發放救濟餓鬼飲食的意思。中國的陰曆七月,是「教孝月」、「救鬼月」,也可說是「鬼魂回鄉渡假月」,熱鬧非凡。儒、釋、道——三教混合的七月超度,與佛法中地獄與鬼的原意,似乎越離越遠了!
四 嬰靈
嬰靈,是近年台灣佛教界的新話題。有人說:墮胎的罪業極重,嬰靈會纏繞生母,使母親晝夜心神不寧,甚至全家不安。嬰靈非超度不可,如要超度,可到他的寺院去,代為超脫。有人說:這不是佛法,無非妖言惑眾,設法[A8]斂財。我不想斷人的財路,因為形形色色的財神法多著呢!這裡,只是依佛法來論究一番。
嬰靈纏繞母親等,是不合佛法的。超度嬰靈者所根據的經典——《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是我國歷代的「經錄」、「藏經」所沒有的。近代日本人編輯的《續藏經》,才出現這部經,這是可疑的。什麼是「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這是窮凶極惡的重罪,要墮無間地獄的。這樣的五逆罪,可說是一切經所同的。但該經的五罪,除去殺阿羅漢,而改為墮胎是無間重罪,這可論定為後人(可能為日本人)偽造的。嬰靈會不會纏擾母親,依佛法是不會的。胎兒夭死了,或生人間、天上,或墮惡趣,依胎兒過去生中的善惡業力而決定。墮胎而死的胎兒,還不會引起怨恨報復的敵意,怎麼會纏擾母親、使母親日夜心神不寧?然而墮胎的母親,可能會出現嬰靈纏擾的情形,那是由於做母親的對墮胎有罪惡感,內心深處總覺得對不住親生的骨肉而引起的。我從前看過一篇故事(書名早已忘了):甲與乙是好朋友,合資到外地去販賣,獲利相當豐碩。在歸途中,甲起了歹意。在住宿無主破屋的那天晚上,甲把乙殺了,破屋也放火燒了,自己帶著全部金銀,趕著上路返家。回家後,每晚夢見乙來索命,纏擾不休,於是到處求神拜佛,作功德超薦,但總是陰魂不散,時常出現,有時白天也聽到乙的聲音。半年下來,錢快用完了,甲的身體已困頓不堪,奄奄一息。一天上午,乙忽然走進來,甲嚇得昏了過去。原來那天晚上,附近的鄉人見破屋起火,趕來救火,也把被殺而沒有死的乙救了。乙以為是盜賊所傷,怕甲也遭了毒手,所以在身體療養復原後,來甲家報告不幸的消息。等甲醒來,才明白了事實。不過錢已用完了,甲弄得瘦骨支離,乙又沒有死,這件事就算了。在這一故事中,乙並沒有死,那害得甲身心不寧、半死不活,每晚來纏繞的乙的鬼魂,是那裡來的呢?這是甲的內心負疚,是甲自心所現的(屠宰者臨死,有見無數豬羊來索命的,也是如此)。墮胎而感到嬰靈纏擾不休,也就是這樣。胎兒早已在他處託生,那裡會來糾纏呢!
嬰靈的纏繞雖是虛妄的,但墮胎的罪惡卻是真實的。在殺戒中,殺「人及似人」,都是重的殺罪,「似人」就是沒完具人形的胎兒。雖還沒有出生,或沒有完具人形,但胎兒的生命,與誕生的人是沒有差別的。世間的習俗與國法,也許有合法的墮胎,但在佛法,這是極重的罪惡。世間事,有些是難以理解的。如兩性交合,實際上是為了種族的延續,不是為了欲樂。動物的兩性交合,多數是有時間性的。也許人類進步了,在種族的延續要求下,發展為情愛,有的「旦旦而伐」,似乎還不能滿足。現代的人類更進步了,進步到「戀愛至上」,人有滿足性交欲樂的權利;進步到要戀愛、要性交,不要負生男育女的義務。進步的人類哪!進步到違反自然法則,自然怕真要向人類低頭了!
五 經懺法事
經懺法事,或作經懺佛事。現代中國台灣的「佛事」,非常興隆,富有中國佛教的特色,可說是現代中國佛教的主流。
經懺佛事,從印度的「大乘佛法」中來。「經」,是經典的受持、讀、(背)誦、解說、書寫等,如《般若經》、《法華經》等說。《法華經》稱讀、誦(等)者為法師,法師是「法唄𠽋」的意譯。在佛教中,「唄𠽋者」是主持音聲佛事的。法唄𠽋——法師是領導大家來讀經、誦經、寫經(現在印刷方便,所以少有人抄寫流通了)、解說(應該是通俗的講說,如「俗講」)。依龍樹說:這是入智慧的方便(《大智度論》卷五十四)。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施他經典,對當時大乘法的興起流行,有相當重要的作用,所以讚歎為「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懺」,通俗的說是「懺悔」。早期集成的《舍利弗悔過經》,傳出了「三品法門」——悔過、隨喜、勸請(請佛住世、請佛轉法輪)。這一法門,是在十方現在佛前懺悔的(與律制的懺法不同),所以含有稱念佛名與禮佛;末了,要發願、迴向。這一法門的經典不少,主要為:禮十方佛,稱(名)讚佛德,供養佛,懺悔業障(擴充到三障、五障),隨喜,勸請(二事),迴向。《華嚴經》的〈普賢行願品〉長行,又加常隨佛學與恒順眾生,成為十法。這一法門,龍樹稱之為方便的「易行道」。憶念、禮敬、稱十方佛名(經中,每舉十方十佛,或三十五佛、五十三佛為代表),也稱諸菩薩的名號,然後懺悔、隨喜、勸請、迴向。這樣修行,信願力增強,就能進修六度等菩薩大行(《十住毘婆沙論》卷五、六)。天台智者大師立「五悔法」: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作為法華觀門的助行(《摩訶止觀》卷七下);〈普賢行願品〉依此而迴向彌陀淨土;唐代所傳的秘密儀軌,也是以此為修行前方便的(與咒語相結合)。以懺悔為要門的方便修行,促成「大乘佛法」相當的發達。如《大正藏》「經集部」(卷十四),從(四二六)《佛說千佛因緣經》,到(四五九)《文殊師利悔過經》,都有相同的意義:稱佛名號,可以懺除業障,往生淨土。而稱念佛名等,還有種種現生功德,與《般若經》等所說讀誦經典相同,所以誦經也好、(念佛)禮懺也好,有共通的意義而被聯合起來。「經懺」的成為一詞,也許因此而來。
禮佛稱名的懺悔,如《舍利弗悔過經》說:「持悔過經,晝夜各三過讀。」[A9]「晝夜各三過讀」,那是一日一夜,六時讀誦經的;可說是懺悔與誦經的統一。從譯典來看,印度佛教發展為誦偈的禮懺,如龍樹《寶行王正論》說:「現前佛支提,日夜各三遍,願誦二十偈。」[A10]佛支提是佛舍利塔,當時佛像還不多,所以在塔前誦偈;所誦的二十偈,就是禮佛、懺悔、勸請、隨喜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的《文殊師利發願經》,共四十四偈,就是〈普賢行願品〉(六十二)偈的初型。《出三藏記集》(卷九)〈文殊師利發願經記〉說:「外國四部眾禮佛時,多誦此經以發願求佛道。」[A11]這可見禮佛,稱名,懺悔為主的誦偈,已成為印度大乘佛教的一般行持。在中國,梁、陳時代(西元五〇三~五八八),懺文發達起來。唐道宣的《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所載,有梁武帝、梁簡文帝、陳宣帝、陳文帝及江總所作的懺文。不只懺文而編成懺法儀軌的,是陳、隋間的天台智者大師。智者撰有《法華三昧懺儀》、《請觀世音懺法》、《金光明懺法》、《方等三昧懺法》(「懺法」,智者是稱為「行法」的,後人改稱為「懺法」)。天台的後人,唐湛然有《法華三昧補助儀》、《方等懺補助(闕)儀》。到宋代,法智有《修懺要旨》、《(金)光明懺儀》、《大悲懺儀》;遵式有《金光明護國儀》,治定《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治定《往生淨土懺儀》、《熾盛光懺儀》、《小彌陀懺儀》、《法華三昧懺儀》;淨覺有《楞嚴禮懺儀》,仁照有《仁王懺儀》;南宋晚年有志磐的《水陸道場儀軌》。宋初的法智,專心講經禮懺三十年,而遵式被謚為「懺主」,可見宋代天台學者的重視懺法。天台教觀的弘揚,與禮懺相結合,是影響中國佛教最深切的。屬於賢首宗的,有唐宗密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知玄的《慈悲水懺法》等。從懺法的內容來說:有懺罪的,是懺法中的取相懺,要「見相」才能消除業障。有作為修行的前方便,天台宗、華嚴宗、密宗、淨土宗,都有這類懺;天台的懺法,本是以此為主的。以上,都是自己修持的。有為人消災的,如陳永陽王從馬上墮下來,昏迷不知人事,智者曾「率眾作觀音懺法」[A12],永陽王得到了平安,這是為人的現生利益而修懺。有為國家修懺的,如天台宗的法智與遵式。《仁王護國般若經》說到:請百位法師,「一日二時講讀此經,……不但護國,亦有護(獲)福」[A13],這是為了國家而講讀經典與修懺法的(仁照有《仁王懺法》)。誦經修懺法門,在民間發展中,漸漸的重在消災植福,超度鬼魂,關鍵在元代。元是文化低的蒙古人,成為中國的統治者。對各種宗教,都受到保護,但自元世祖起,「西番僧」(現在稱為喇嘛)受到了異乎尋常的尊敬與縱容。對中國傳統的佛教,好處是:「三武二宗」(加一宋徽宗),佛教受到破壞,都有道士在從中作怪。到了元代,總算在帝王的支持下,佛道一再辯論,達成焚毀一切偽造道經的勝利(現在還是編在《道藏》中)。壞處是:「西番僧」大都是不僧不俗的,修男女和合的歡喜法;有的還蒙元帝賜幾位美女。國家隨時都在作消災植福的功德(經懺法事),還成立「功德司」來管理,這主要也是「西番僧」的事。「上有好之,下必有甚者」,內地僧侶的不僧不俗,與民間的經懺法事,當然會大大流行起來。明太祖護持佛教,也要維持僧伽清淨的。從洪武二十四年,「申明佛教榜冊」(《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所見:僧人分三類,在「禪僧」、「講僧」以外,有「瑜伽僧」,也稱為「教僧」,就是為人誦經禮懺的應赴僧。誦經禮懺的,已成為一大類(怕還是多數),中國佛教是大變了!「榜冊」中明令,有眷屬(妻)的還俗;如與眷屬分離,准予住寺修行。對「私有眷屬,潛住民間」[A14]的,嚴加取締;「官府拿住,必梟首以示眾」[A15]。不僧不俗的情形,太嚴重了!並禁止「民間世俗多有倣僧瑜伽者,呼為善友」[A16]。這類應赴經懺的在家人,從前我以為上海五馬路、今日台灣才有這種現象,原來元明間也曾如此。虧了明太祖的護持,總算阻遏了歪風(沒有變成不僧不俗、僧俗不分的),但在民國初年,太虛大師所見的佛教,清高流、坐香(坐禪)流、講經流、懺燄流,「其眾寡不逮後一(懺燄)流之什一」。懺燄流就是瑜伽僧,占佛教僧侶十分之九以上(台灣似乎少一些),這才是元明以來的佛教的主流!
著重於消災、消業、超度亡靈的「經懺法事」,現在流行的,有一、「水陸齋會」,是盛大的普度法會。宋《釋門正統》(卷四)說:梁武帝夢見神僧,要他作水陸大齋,普度苦惱眾生。誰也不知水陸大齋是什麼,誌公勸武帝「廣尋經論」。武帝在經中,見到了「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A17],這才制立儀文。天監四年二月,在金山寺修水陸齋,「帝親臨地席,詔(僧)祐律師宣文」[A18]。志磐的《佛祖統紀》也這樣說,但略去了阿難見面然(燄口)鬼王事。阿難見面然鬼王,出於《佛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是唐(西元六九五~七〇四年)實叉難陀譯的。武帝尋經,怎能見到唐代的譯經?志磐大概感覺到這一問題,所以略去了。但是《釋門正統》所說,有事實的成分,如說:「諸仙致食於流水,鬼致食於淨地。」[A19]布施餓鬼,飲食是放在「淨地」上的,布施仙人及婆羅門,飲食「瀉流水中」[A20],這確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所說的;「水陸」二字,是依此得名的。在每一餓鬼前,「各有摩伽陀斗四斛九斗飲食」[A21],也就是「平等斛食」的意義。這樣,普度餓鬼仙人的水陸大齋會,一定在實叉難陀譯經以後,不可能是梁武帝所撰的。《佛祖統紀》(卷三三)說:唐咸亨(西元八六〇~八七三)年間,西京法海寺道英禪師,「夢泰山府君」[A22]說起,知道梁武帝所集的,「今大覺寺義濟得之」[A23],這才得到了水陸儀,「自是,英公常設此齋,流行天下」[A24]。這才是中國流行水陸齋會的事實!無論是義濟或道英,極可能是唐末咸亨年間,假傳泰山府君所說,託名為梁武帝所集而興起來的。二、「梁皇懺」,是懺罪消災、救度亡靈的法事。元末,覺岸的《釋氏稽古略》(卷二)說:梁武帝的夫人郗氏,生性殘酷嫉妒,死後化為巨蟒,在武帝夢中求拯拔。「帝閱佛經,為製慈悲道場懺法十卷,請僧懺禮」[A25],這是「梁皇懺」的來源。稍微早一些的念常,編《佛祖歷代通載》,也說到郗氏的「酷妒」[A26];死後在夢中見帝,並關心武帝的健康。武帝「因於露井上為殿,衣服委積,置銀轆轤、金瓶,灌百味以祀之」[A27](卷九)。文中並沒有說到懺法,但目錄中作「郗氏夫人求懺」,這應該是後人改寫的。郗后的酷妒,死後化作龍形,唐高宗時李延壽所作的《南史》已有記載。《佛祖歷代通載》進而說祭祀,《釋氏稽古略》就說到懺法。《佛祖歷代通載》說是天監四年,《釋氏稽古略》改為二年,這是天監四年水陸齋會傳說的翻版。《茶香室叢鈔》說:梁皇懺,是梁代諸名僧刪改齊竟陵王的《淨行法門》而成。元代的妙覺智等「重加校訂審核」,成為現行的「梁皇懺」——《慈悲道場懺法》。可以推定的,這是元代所編,假借梁武帝的名字來推行的。在中國佛教史上,梁武帝確是誠信佛法的。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武帝為了「建福禳災,或禮懺除障,或饗神鬼,或祭龍王」[A28],命寶唱等集錄了《眾經懺悔滅罪方法》等八部。雖只是集錄經文,但對建福禳災、禮懺除障、饗鬼神與祭龍王等法事,是會有影響的,這可能是「水陸齋會」與「慈悲道場懺法」,都仰推梁武帝的理由吧!三、「瑜伽燄口」,是以超度餓鬼為主的。唐不空譯的《救拔燄口餓鬼陀羅尼經》,是實叉難陀所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的再譯。不空並譯出《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儀軌經》;《明藏》有較廣的《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可能是元代「西番僧」所出的;明、清又有各種不同的改編本。「施食」——救濟餓鬼,在我國的晚課中,有「蒙山施食儀」,近代有人擴編為「大蒙山施食儀」,也有作為「法事」的。「水陸齋會」、「瑜伽燄口」、「蒙山施食」,救度鬼魂的本質是相同的;在「秘密大乘」中,只是低級的「事續」。適應中國的「人死為鬼」與「慎終追遠」的孝思,這一超度鬼魂的法事,得到了異常的發展。七月——「鬼月」普度而施放(救濟品)燄口,到處都在舉行。流行的「水陸齋會」,「內壇」是主體,加上「大壇」的禮懺,「華嚴壇」、「淨土壇」等的誦經、念佛,成為「經懺法事」中最具綜合性的大法事。四、「大悲懺法」,宋知禮依《大悲心陀羅尼經》而編成的。本是修持的方便,但觀世音與現生利益(消災植福)、西方淨土有關,所以也成為一般的「經懺法事」。五、「慈悲三昧水懺」,是唐末知玄所輯成的,可以消釋宿世的冤業,也相當的流行。六、「淨土懺」——《往生淨土懺願儀》,是懺罪而往生西方淨土的。七、「藥師懺」,依《藥師經》而造,作為消災延壽的法事。八、「地藏懺」——《慈悲地藏懺法》,這當然是超度亡魂用的。此外,還有「血湖懺」、「金剛懺」、「壬申懺」等,流行的相當多。再說與稱佛名有關的二部懺法,「萬佛懺」與「千佛懺」。陰曆年初,寺院中多數拜「萬佛」與「千佛」,由出家人主持唱誦,在家信徒也隨著禮拜。這是依《佛名經》及《三千佛名經》而來的。元魏菩提流支,譯《佛名經》十二卷,是大乘經中佛名的集成。《大正藏》中有三十卷本的《佛名經》,每卷都列舉佛名,經(法)名,菩薩、辟支佛、阿羅漢——僧名;稱名禮敬三寶後,有懺文,末後附錄偽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稱《法顯傳》為《法顯傳經》,分賓頭盧頗羅墮為二人,這部《佛名經》的編集者,對佛法的理解,顯然是幼稚的。三十卷本的《佛名經》,唐《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列入〈偽妄亂真錄〉,並且說「群愚倣習,邪黨共傳,若不指明,恐穢真教」[A29],似乎當時已流傳民間了。《麗藏》本在卷一末的校勘記說:「然此三十卷經,本朝盛行。行來日久,國俗多有倚此而作福者,今忽刪之,彼必眾怒。」[A30]「作福」,就是作功德。知道是「偽妄」而不敢刪去,可以想見流行的盛況了!這部經的後二卷,與《三千佛名經》中的《現在千佛名經》相合,也是稱佛名與懺悔的(過去、未來千佛,有佛名而沒有懺法)。「萬佛懺」與「千佛懺」,就是依此而來的。在現在流行的經懺中,「萬佛懺」與「千佛懺」,及「大悲懺法」,還有集眾禮誦懺的,其他懺法,都成為僧眾代人禮誦的「經懺法事」,也就是「瑜伽」——應赴僧的專職了。
「經懺法事」,本出於大乘的方便道,演化為應赴世俗的法事,從適應世間來說,是有相當意義的。任何宗教,普及社會,對信徒都會有一定的宗教義務。如結婚、生孩子、弟兄分家、喪葬,基督教也會為信徒舉行「禮拜」;天主教、伊斯蘭教等,都各有不同的宗教儀式。中國佛教的「經懺法事」,可說是普及民間、滿足信眾要求而形成的。在佛教國家中,中國是「經懺法事」最興盛的;唐、宋時代,日、韓僧侶來中國求學佛法,也有為信徒誦經等行儀。代表原始佛教的「律部」中,信徒如生孩子、造新房、外出遠行(去經商)、喪葬等,都會請僧眾去受午供。吃好了飯,施主在下方坐,聽上座略說法要,說偈頌迴向功德(「唄𠽋者」由此而來);如上座不會說法,就背誦一則佛經。這就是「應赴」受供,為信眾作功德,為信眾誦經的起源。初期「大乘佛法」興起,誦經、禮佛稱名懺悔等方便,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中國式的「經懺法事」雖多少中國化了,而實受後期「秘密大乘」的影響。如《大灌頂神咒經》(第十二卷是《藥師經》的古譯),是晉人編集的,也有印度傳來的內容。第十一卷《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也是地獄、餓鬼不分的;對臨終及已經死亡的,一再說要為他「轉讀」(經)、「修福」。為人誦經禮懺,以救度亡者,在中國「人死為鬼」、「慎終追遠」的民俗中,是需要的。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聖旨說:「率眾熟演顯密之教應供,是方足孝子順孫報祖父母劬勞之恩。」[A31]適應中國民俗,不妨有「經懺法事」,但對中國「經懺法事」的氾濫,總覺得是佛法衰落的現象。因為一:中國的經懺多,主要是人死了都要做功德。有的逢七舉行,有的四十九日不斷,滿百日、周年,也要做功德,而七月普度,到處在放燄口。舉行法事,需要的人也多,如「梁皇懺」(七天)十三人或二十五人,「水陸大齋」是四十九人,五人、七人的是小佛事。人數多,次數多,時間長,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喪厚葬的影響。應赴經懺,實在太忙了,如僧數不足,就邀在家的(穿起海青袈裟)湊數。大家為這樣的法事而忙,勝解佛法、實行佛法、體悟佛法的,當然是少了!二、「經懺法事」,應該是對信眾的義務。現代日本佛教,遇信徒家有人喪亡,會自動的按時去誦經,人不多,時間不長,可能就是我國唐、宋時代的情形。民國四十一年,我到台灣來,台灣佛教也還是這樣的。但大陸佛教(在家出家)來了,做法事是要講定多少錢的。從前上海的寺院,有的設有「賬房」,負責接洽經懺。嚴格說,這已失去宗教的意義,變成交易的商業行為。依《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明洪武年間的〈申明佛教榜冊〉,說到「應赴世俗,所酬之資,驗日驗僧,每一日一僧錢五百文。主罄、寫疏、召請——三執事,每僧各一千文」,可見由來已久。國家明定價格,免瑜伽僧的貪得無厭,但從此,應赴經懺每天多少錢,僧眾也覺得理所當然。多數人為此而忙,專在臨終、度亡上用力,難怪太虛大師要提倡「人生佛教」。在家出家的佛弟子,為佛法著想,的確應該多多反省了。
六 放生
放生,是《梵網經》、《金光明經》等所說到的。佛法「不殺生」,還要「護生」,從救護人類而擴大到救護(人以外的)眾生,當前動物的生命,而有放生的善行,正是慈悲心的表現。經論中怎樣的放生呢?有見到魚池乾涸,運水來救活魚類;有見水中浮有蟻群,快要被淹死了,設法引蟻類到達乾燥的地方;也有見市上賣鼈,用錢買來放入池中的。動物在死亡邊緣,設法救護牠,使牠免於死亡,這是放生的本意。我國自梁武帝禁斷肉食,放生就開始流行起來,智者大師就是放生的一位。在天台山臨海,闢一放生池,得到國王支持,嚴禁採捕放生池的魚、鼈。唐、宋以來,國王與民間,有多數放生池的成立。我所見到的,福建鼓山湧泉寺,寺內有放生院。信徒送來放生的雞好多!還有一隻牛、一隻馬,常住特地立雞頭、牛頭、馬頭(如庫頭、園頭、門頭,「頭」是主管的意思)來負責管養。還有,西湖一帶寺院,多有引溪水成池而放魚的。溪水淺而清徹,游魚五色斑爛,「玉泉(寺)觀魚」,多少變質而成為觀賞娛樂的地方。這是我所知道的,放生都放在受保護的特定地區,被放的動物,能平安的度過一生。
台灣的放生池不多,放生的風氣卻很盛(也許是從大陸傳來的)。寺院舉行法會,信徒們會自動的集款放生;也有由寺方主辦,信徒們發心樂施;還有成立放生會而定期放生的。放生是慈悲心行,是功德,據說還能消災益壽,我理當讚歎。但現今的放生方式,副作用太大,我真不敢贊同。因為,現在一般的放生,不是見到眾生的生命垂危,心不忍而放生,讓牠平安的生活下去,而是為了功德,定期的、大量的買來放生。所放的,主要是麻雀等小鳥、小魚、泥鰍、烏龜等動物。定期的、大量的放生,市場上那有這麼多!所以要事先向市場去定購;出賣鳥雀、魚等為業的商人,要設法去捉來應付買主。買了回來,也不問籠子裡、竹簍裡、水桶裡的小鳥們,懂不懂國語或閩南語,先請法師來為牠們歸依,然後把這些被關了好久的小鳥們,運到山上、水中放生,功德也就完成了。試問:如你們不放生,這些可憐的小動物,會被捉嗎?他們的被捕,是為了成就你們的功德,這是什麼功德!如犯法而被關在監獄中的囚犯,國家舉行大赦,那可說是「德政」。如為了施行德政,出動軍警,把無辜的民眾,大批捉來禁閉,然後宣布大赦,讓大家回去,這能說「德政」嗎?善心的佛弟子,少為自己的功德打算,也該為無辜的麻雀們想想呀!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聯合報》有一則新聞:某寺舉行大法會,大量——連不會飛的小鳥也捉來放生。恰遇寒流來襲,放生的第二天,到處是死傷的小鳥。一位少年,檢了十幾隻還不會飛的小鳥回去養著,等他們會飛了,讓他們自由的飛翔天空。讀了這則報導,我有說不出的感觸。這位少年,才是真正的放生者,功德無量!那些自以為放生的,不但沒有功德,還要負起間接殺傷小鳥的罪業!為了放生而捕捉,使小鳥、小魚們,受到恐怖,不自由,這是功德嗎?有的定期放生,在一定的水域內放魚,時間久了,漁人們到時會來等著。等放生者功德圓滿而去,漁人會立刻出來捕捉。魚兒們被重疊的放在水桶中,時間久了,不大靈活,當下捕捉,十有六七被捉起來了。這次可沒有人再來放生,他們的被殺,放生者應負間接的責任!佛法不只是信仰,不要專為自己著想,迷迷糊糊的造罪業!以放生為事業的法師、居士!慈悲慈悲吧!
七 傳戒
出家的,要受沙彌(女性名「沙彌尼」)十戒、比丘(女性名「比丘尼」)具足戒,才能完成僧格,成為僧伽的一員。這是成立僧伽根本,出家的第一大事,所以在「律部」犍度中,「受具足」是第一犍度。在南傳佛教區,發心出家的,只要師長及大眾同意,就可以集眾為他受戒,幾點鐘就完成了,是隆重而又平常化的。由於我國是大乘佛教,所以出家受戒的,還要受(通於在家的)菩薩戒,合稱「三壇大戒」。不知什麼時代開始,我國是舉行大規模的集團受戒,有五十三天的,有三十五天的(極少數是七天的)。時間長而人數多,成為中國特有的盛大戒會。
佛教在印度,由於僧眾的分化,出家所依據的「律部」,也就大同而有些差別。傳到我國來的,東晉時譯出了五部律,所以早期中國僧寺所依的戒律,是並不統一的。在流行中,《四分律》漸呈優勢。探究律部而大成的,是以《四分律》為宗的唐初(終南山)道宣律師,為以後中國出家眾所尊重。經唐末衰亂,北宋時有台州允堪、杭州元照,探究發揚,使南山律中興起來。宋代的寺院,分禪寺、講寺、律寺,可見當時是有「依律而住」的僧伽。痛心的是元代信佛,特重「西番僧」(即喇嘛),弄得僧制廢弛,經懺法事氾濫。到明初,佛寺就分為禪寺、講寺、瑜伽應付經懺的教寺,而律寺沒有了。雖還有傳戒的,沒有了律寺,當然沒有「依律而住」的「六和僧」。直到明末清初,有古心律師,在金陵(南京)弘傳戒法。弟子三昧光,與弟子們移住寶華山(今名)隆昌寺,每年傳戒,一直到近代。論傳戒,寶華山第一!雖不能促成僧伽的清淨,但到底維持了出家的形象,功德是值得肯定的!然依三昧光弟子見月律師《一夢漫言》所說:見月提議「安居」,同門都嫌他標新立異。可見這是一個專門傳戒的集團,對戒律是沒有多少了解的。傳戒而不知戒,當然會流於形式。我是民國十九年冬,在禪、講、律並重的名剎天童寺受戒的,戒和尚是(上)圓(下)暎大和尚。由於我國是集團受戒,人數眾多,所以在三師七證外,有好多位引禮師(女眾的名「引贊師」);引禮師的領袖,稱為開堂、大師父。論到正式傳授戒法,沒有引禮師的事,但是平常管教戒子的,大師父的地位,好像非常重要。我是出了家就去受戒的,佛門中事,什麼都不懂。引禮師要我們記住「遮難文」,主要是記住:「無,無,非,非,非;非,非,無,無,無」(可能有些記錯了)。就是問一句,就答一句「無」,或答一句「非」,依著問答的次第答下去,不能答錯就是。引禮師教導我們,如答錯了,是要楊柳枝供養(打)的。等到正式受戒,就是答錯了,沒關係,好在三師們都沒有聽見。我莫明其妙的記住,又莫明其妙的答復,受戒就是要這樣問答的。後來讀了「律部」,才知「問遮難」,等於現代的審查資格。如有一條不合格的,就不准受具足戒,所以一項一項的詢問,稱為「問遮難」。能不能受戒,完成受戒手續,這是最重要的一關。這應該是要根據事實的,而引禮師卻教我們要這樣回答!這樣,來受戒的沒有不合格的,原則上人人上榜,那又何必考問?有形式而沒有實際意義,在受戒過程中,沒有比這更無意義了!不知寶華山怎樣?近來台灣的戒會怎樣?又如佛制:出家的要自備三衣、一鉢,如沒有衣鉢,是不准受戒的。所以要問:「衣鉢具否?」引禮師教我們說:「具。」其實我國傳戒,衣鉢由戒常住(向信徒募款)辦妥,臨時發給戒子。常住早準備好了,還要問「衣鉢具否」,不覺得多此一問嗎?我受戒時,常住給我一衣(「七衣」)一鉢;受比丘戒時,臨時披了一次三衣。「五衣」,我沒有再接觸過(這本是貼身的內衣);「大衣」,是到台灣來才具備的。現在台灣傳戒,戒子們都有三衣一鉢,比我受戒時好得多了。不過,常住預備好了,何必多此一問?不!這是受戒規制,不能不問。脫離了實際意義,難怪在受戒過程中,儘多的流於形式。形式化的傳戒受戒,可說到處如此,有何話說!不過我覺得,在戒期中,引禮師管教嚴格,還挨了兩下楊柳枝,對一個初出家的來說,不失為良好的生活教育!
台灣佛教,本從國內傳來,夾雜些羅祖下的道門(齋教)。受了日本五十年的統治,出家中心的佛教,變得面目全非。光復後,民國四十一年,中國佛教會發起,首次在大仙寺傳授「三壇大戒」,以後每年傳戒一次,出家中心的佛教,從此有了轉機。這一傳戒運動,白聖老法師的功德不小!傳戒的流於形式,由來已久,到處皆然,是不能歸咎於誰的。在白老指導下,有新的發展,也有值得注意的事。一、「二部受戒」:比丘尼受具足戒,劉宋以來,一向是從大德比丘受的,現在舉行二部受,可說是「律部」古制的恢復。在印度,比丘僧與比丘尼僧,稱為二部僧;住處,是完全分別居住的。由於佛世的女眾,知識低一些而感情又重,難免不如法。為了維護比丘尼僧的清淨,所以這樣的立制:受比丘尼戒的,先由大德比丘尼(在尼寺)如法受戒。接著到比丘僧住處(寺院),請大德比丘們再依法傳授,也就是由大德比丘加以再審查、核准,這是二部受戒的意義。台灣舉行律制的二部受戒,應該是大好事。不過台灣舉行的「三壇大戒」,受戒的男眾、女眾,一來就住在同一寺院裡,與古制不同。既然共住一處,倒不如直接向大德比丘受,也可省些手續。否則,又只有二部受戒的形式,沒有二部的實際意義!二、「增益戒」:曾受具足戒的,再來戒會受一次具足戒,稱為增益戒。依佛法,通於在家出家的菩薩戒,受了戒不妨再受,可以增益戒的功德。但受出家具足戒的,如犯重而破戒的,逐出僧團,不准再出家受戒。如犯了或輕或重的戒,可依律制懺悔,隨所犯的輕重而給以不同的處分——出罪(與大乘的懺法不同)。「懺悔則清淨」,回復清淨比丘或比丘尼的僧格,精進於修行得證。所以受了出家的具足戒,再受增益戒是不合律制的。雖然提倡出家的增益戒,女眾來受戒的會更多,傳戒的法會更盛大,但這只有法會盛大的形式而已。這兩點,我也只是聽說,可能與事實不符!
有關傳戒受戒,問題多多,無從說起,說起我也無法做到,就這樣結束了吧!
八 還俗與出家
佛教有出家制,出家的可以還俗嗎?還了俗可以再出家嗎?這是個很實際的問題。依「律部」說:出家的可以捨戒還俗,佛教與社會,都不應輕視他;出家與還俗,每人有自決的權利。還俗的原因很多,做一個如法而行的在家弟子,不也同樣的可以修行解脫嗎?不過,還俗要合法的、公開的捨戒而去,不能偷偷的溜走(以便偷偷的回來)。男眾(比丘)還了俗,可以再出家:落髮,受沙彌戒,受具足戒,又成為僧伽的一分子。但不論過去出家多久、年齡多高、對佛教的貢獻多大,這些資歷,由於捨戒而全部消失了,現在還要從末座——最小的比丘做起。女眾如捨戒還俗,是不准再出家的。為什麼不准再出家?律師們也許會知道原因的。總之,出家是大丈夫事,還俗並不等於罪惡——佛法是這樣說的。
出家與還俗,與世間的入籍、出籍,入黨、退黨一樣,都有一定的制度,決不能要去就去、說來就來的。我出家以後,一直往來於閩院、武院、普陀佛頂山閱藏樓,對中國佛教的實際情況,實在知道得太少。民國二十六年,抗日戰爭開始,我卻在武院病倒了,懨懨無生氣,一直無法康復。忽有三位僧青年,從寧波來到武院,大家愛國情深,決心要投入抗戰陣營。三位去了半月,又回武院來了。他們曾去了延安,參觀,共黨表示歡迎,但勉勵他們到華中方面宣傳抗日。他們有點失望,乙同學回湖南去,丙同學不知怎樣的到了雲南。甲同學知道了沈君儒到了漢口,就渡江去拜訪。沈君儒為他介紹,到山西李公樸主辦的民族大學去學習。於是甲同學脫下僧裝,參加革命陣營去了。似乎不到三、四個月,由於日軍的侵入晉南,民族大學瓦解,甲同學隨著民大同學,又渡河去延安訪問,但還是回到了武院,重披僧裝。似乎有些失望了,所以賦詩說:「再探赤域力疲殫。」不久,去香港宏法,成為宏法海外的大德。那時,我感到非常難過。虛大師門下的僧青年,竟這樣的來去自由!新僧!新僧!我不禁為虛大師的革新運動而悲哀。在我出家的歲月中,國難,教難,而自己又半生不死,這一年是我最感到沮喪與苦惱的日子(其實,這種情形,中國佛教由來已久,只怪自己無知,自尋苦惱)。三十八、九年間,在香港見到了又一位,使我更感到震驚。一位天台宗傳人,本來在香港弘法。抗戰期間,到了後方。響應蔣公「十萬青年十萬軍」的號召,決心還俗從軍,以身報國,這是多難得呀!後來,他陷身在北平。由於香港某教團的需要,設法請他來港。一到香港,馬上披起大紅袈裟,講經說法,大法師又回來了。等某教團的事務辦妥,又一聲不響的去了台灣,從事黨務工作。天台宗被稱為老派,而竟與新僧同一作風,這是我意想不到的。這位天台傳人,一直到退休,才以居士身分,與佛教界相見。過了好幾年,台灣中部某寺,舉行住持晉山典禮,長老們大多來了。他宣布重行出家,據說長老們為他證明,他就是老法師了。從此弘法中外,住持道場。脫掉又穿上,穿上又脫下,一而再的自由出入,我這才知道,在中國佛教界,是由來久矣!以上還可說愛國愛教,事難兩全,而另一位優秀的僧青年,卻大為不同。弘法多年,忽而與同居人改裝還俗。由於生活艱難,只好再度出家,在台北臨濟寺閉關。檳城某法師來台,想請一位法師,於是關中的青年法師,被推介而出關了。檳城的極樂寺,是福建鼓山湧泉寺的下院,歷屆的監院與大護法,都是閩北人。這位去檳城的青年法師,恰好是閩北人,所以得到護法們的擁護供養。大概一年吧,青年法師得到了不少供養,所以一回台灣,就重過家庭的生活。為什麼要閉關?原來這是有舊例的。清末民初,上海租界有一位知名人物黃中央,得到哈同夫人羅迦陵的賞識。中央勸迦陵發心,由他自己主編了一部《(迦陵)頻伽大藏經》;中央與中山先生等往來,對國民黨的革命事業,有相當的貢獻;這真是一位為教為國的偉人!二次革命失敗後(那時,羅迦陵又賞識了一位伊斯蘭教友),黃君回到了鎮江金山寺。據說:原來他本名宗仰,是接了金山寺法(有資格當住持)的法師。金山寺是江南名剎,還了俗的,不好意思讓他再當住持,趕快閉關吧!掩關三年,金山寺推介到另一名剎去任住持。這樣看來,還俗的只要閉關一次,就恢復了完全的僧格,可說中國人自己想出來的制度。我以為,這決不是創新,而是中國佛教的慣例。以上幾位,有的根本不認識,總之與我說不上恩怨。我所以說起,毫無對人的攻訐意義,而只是略舉一例,慨歎佛教界的法紀蕩然由來已久。「入僧」與「出僧」,沒有法紀可言,傳戒有什麼意義?如說佛教(出家眾)要組織化,那真是緣木而求魚了!
出家受戒,捨戒還俗,是僧伽「依律而住」的基石,這才能達成「正法久住」的目的。大概的說:佛法傳來中國,最沒有成就的,就是律。早在宋代,離律寺別有禪寺、講寺;等到只有「傳戒訓練班」式的律寺,持律只是個人的奉行,無關於僧伽大眾了。我國出家與還俗的雜亂,原因是:一、中國文化以儒家為主流,儒家重道德而不重法治,佛弟子受到影響,總覺得律制繁瑣,學佛應重內心的解脫。在來台灣以前,聽說「天理,國法,人情」,現在台灣上下,改為「情,理,法」。提倡法治而人情第一,可說是「甚希有事」。佛教中,大家人情第一,這樣的來去自由,也沒有人提出異議。見多了成為常態,只要回來了就好。二、重定慧而輕戒律:唐無著文喜去五台山,遇到有人(據說是文殊)問:「南方佛法如何住持?」文喜答:「末法僧尼,少修戒律。」文喜反問:「此地佛法如何住持?」那人說:「這裡是龍蛇混雜,凡聖交參。」文喜不忘律制的佛法立場;那人所說,就是大乘佛教了。「龍蛇混雜,凡聖交參」,等於中國佛教隆盛期的忠實描寫。等到蛇多龍少,大家向經懺看齊,大德如鳳毛鱗角,在社會人士的眼光中,到底佛法是怎樣的宗教?三、與佛教的受迫害有關:西元千年以前,中國佛教已經歷了「三武一宗」的法難;趙宋以後,又經歷了多少的折磨(如宋徽宗、明世宗)。嚴重的僧尼被殺,輕的也被迫還俗。好在法難時間不久,佛教恢復,心存佛法的又回來了,不一定再受戒。例如禪宗的溈山靈祐,在唐武宗毀佛時,被迫還俗。他覺得道在內心的修證,不在乎有沒有落髮,後由門人勸請,才再度落髮的。還有政府(如唐肅宗)為了籌措經費,大批的出賣度牒(出家的可以免兵役與免丁稅),這樣的出家眾,怎能如法清淨?如真是「王難」、「賊難」(如衣服被盜賊剝光,只能臨時找衣物來蔽體,再來乞化僧衣,也不能說是還俗),那是佛教的大不幸!但一再遭受迫害(被迫還俗又出家),引起的副作用——還俗而又自由出家,是相當大的。中國出家眾,是多苦多難的!如民國三十七、八年間,有的出家人,被強迫的抓來從軍,有的為了避難而混在軍中(大陸的十年文革,更徹底的被消滅了)。來台灣後,再設法次第的回到僧中(有的就一去不返)。又如服兵役後出家,逢到臨時召集,還得改裝去參加幾天。這樣的脫卻僧衣,重新穿上,是「王難」一類,出於無奈,是可以諒解的。不過被迫改裝再出家,還是會引起副作用的,僧伽是會一天天雜濫起來的。如要整頓佛教,要先將一切出家的納入組織,有出家與捨戒的檔案可查(及「王難」而被迫的),進一步做到破戒(不是犯戒)的勒令還俗,不得再出家,僧團才會有清淨的可能。
九 供僧
供僧,就是供眾。佛教的出家弟子,專心於自利利他的法業,生活所需,是依在家眾的供施而來的。在印度,佛與出家弟子,每日去村落、城中乞食。布施飲食的,不能說是供僧,因為這是隨來乞求的而施與,不是平等的施給多數人。如在家弟子,請多少(不定)眾去他家裡受供養,平等的供給每一位,那就是供僧了。在供僧中,「安居施」——七月十五日最隆重。佛制:比丘、比丘尼,在夏三月(四月十五——七月十五日)中「雨安居」。這雖由於雨季,不適宜到處遊行,而三月中安居修行,也是好事,古人多有在安居中成聖的。所以安居終了,俗稱「解夏」。那一天,附近的信眾都來供養,稱為「安居施」。除豐盛的飲食外,還有供養布疋(做新衣用)的、日常用品的,這是佛教的大節日。佛法是平等的,但法在世間,也不能沒有限制。安居施只布施給在這裡安居的,人數是一定的。如有聽說這裡的安居施豐厚,他處的出家人臨時趕來,那安居施是沒有他這一分的。出家眾三月安居,到這天,受比丘戒的年齡,長了一歲,所以比丘(及比丘尼)的年齡,古稱多少「夏」。中國佛教不重安居,與世俗的年節混合,所以變成「僧臘」了。這一天,比丘、比丘尼都大了一歲,如父母見兒女長大一樣,所以稱為「佛歡喜日」。可是中國佛教,七月十五日與餓鬼相結合,成為超度鬼魂的佳節。唉!佛法的演化,有些真是出人意外的!
信眾(出家人也可以)到寺院裡「打齋」(西藏稱為「放茶」),平等供養,就是供僧。我受戒時,天童寺「打齋」的分供眾,如意齋、上堂齋,那是依供養金錢多少而分類的。現在台灣戒會,在上堂齋以上,又有╳╳齋、╳╳齋,而最高的是護法大齋。一般人總說佛教守舊,其實創新的也著實不少呢!
七月十五日供僧,中國佛教早變質(度鬼)而忘記了。似乎菩提樹雜誌社,發起七月十五日供僧,由信徒發心集合,購買些日用品,選定對象,到時分別寄去,每人一分。雖不是安居施,而確是喚起供僧的先導者!台北蓮華佛學院,多年來也發起這樣的供僧。不到十年吧!中國佛教界,在七月十五日,有齋(比丘、比丘尼)僧大會。元亨寺等,局限於南部縣市;台北方面,是全國(全省)性的,真可說盛況空前!四方僧到處遠來,見面,晤對,可以增進佛教僧團的和合(團結),也許有些作用的。不過,一、全省(國)性的齋僧,地區未免太廣了。遙遠的乘車(有的可以搭飛機),遠地是要早一天動身的。為了參加一餐午齋(也許還有物品),而要費二、三天時間,總覺得不償失。將來全國統一,如主辦齋僧大會,遠地的飛機往來,也要好幾天呢!二、某次齋會,是中佛會與城隍廟合辦的(也許是中佛會名義被利用一下)。城隍廟的神像,是屬於中國道教的;與中佛會合辦,可能城隍爺已經信佛了?兩(?)年前,曾接到一份城隍廟的「月(?)訊」,似乎也在努力宣揚。有一篇文字,主題是「佛由心成,教因魔興」——八個字。「佛由心成」,似乎肯定佛教的即心是佛,而「教因魔興」,顯然是反對出家教團的。這八個字,原本是「道門」的老話。從城隍廟通訊看來,即使是自稱信佛,或者加入中佛會,而城隍廟份子的反佛教(出家)特性,明顯的存在。我建議,要辦齋僧大會,切不可與城隍廟、某某宮等合作。將來大家神佛不分、佛魔不分,誰來負因果的責任!
[A32]十 拈華微笑
盛唐以下,佛法日漸在起伏中衰落,能始終維持佛法形象,受到一般人尊敬的,是禪宗。雖然禪宗已多少中國化了,但從維繫佛法來說,對中國佛教的功績,是首屈一指的!佛法有師承的傳授,師長並以護持正法相付囑,如西晉譯的《阿育王傳》說佛「告摩訶迦葉言:於我滅後,當撰(結集)法眼」[A33](卷三);「迦葉付囑阿難而作是言:長老阿難!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護」[A34];「阿難語商那和修:……我今欲入涅槃,汝當擁護佛法」[A35](卷四);「商那和修語優波毱多言:……我今以法付囑於汝」[A36](卷五);「優波毱多……語提多迦言:我今以法付囑於汝」[A37](卷六)。在自己要入滅時,這樣一代代的付囑下去。「法藏」,是佛法藏,如摩訶迦葉等所結集的;「法眼」,是悟入佛法的清淨知見。可見付囑的,是結集的法藏與佛法的如實知見;付囑後人,要後來的護持佛法,以達成「正法久住」的目標。這一臨終付囑的傳說,元魏所譯《付法藏因緣傳》,共二十四代,到師子尊者為止,都是這樣的付囑。禪宗是菩提達磨傳來的,起初也是這樣的臨終付囑,一代一人。到了黃梅五祖以後,來學而得益的不少,所以形成了:從師長修學而有深悟的,就得師長的付囑。在形式的付囑外,還有「密傳心印」。受付囑不一定在臨終,受付囑的也不止一人,所以傳說有達磨的預言:「我本來大唐(茲土),傳法度迷情,一華開五葉,結果自然成。」(燉煌本《壇經》)[A38]「五葉」是五代;從此以後,果實纍纍,不再單傳一人了。禪宗所傳的西天二十八祖,還是依《付法藏因緣傳》,略加補正而成的。六祖以後,師資授受,分為五宗。在宋代,出現了釋迦付法的新傳說,如(西元一一八八年)宋智昭的《人天眼目》(卷五)說:「世尊登座,拈花示眾,人天百萬,悉皆罔措。獨有金色頭陀,破顏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分付摩訶大迦葉。」[A39](一一〇九年撰)《禪門續燈錄》,(一一八三)《聯燈會要》,也有這一記錄;但契嵩在皇祐年中(一〇四九——一〇五三)所著《傳法正宗記》(卷一),對這一付囑,還不敢肯定。這是過去禪家所沒有的傳說,大抵是宋代(西元九六〇——)以來所傳出的。這一傳說出現的意義是:釋迦化世,一向以聲教為主,所以說:「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A40]達磨西來,還是以「楞伽印心」;《付法藏因緣傳》,也只是付囑護持。而禪宗接引學眾的方便,馬祖(弘法於西元七五〇後)等以後,作風大有變化,如彈指謦咳、揚眉瞬目、推倒禪床、棒喝交施……可能會引起懷疑過去傳法說的可信性。那麼,「拈華示眾」、「破顏微笑」的心心相印而付囑,就適合當前的禪風了。而且,禪師們輕視經論,自稱「最上乘」,這一傳說也是很適合的。從此,「拈華微笑」,被一般看作「禪源」,禪宗是從「拈華微笑」而來的。後來,甚至有「抹殺五家宗旨,單傳釋迦拈花一事,謂之直提向上」[A41]的(《五宗原.序》)。這可能是不滿宗派偏執,專在師資授受上起諍論的反響!
[A42]十一 付法與接法
禪宗自五祖弘忍以下,分為南北二宗。南宗的六祖慧能門下,也分幾大派,後由南嶽懷讓、青原行思——二大流發展而分為五宗,被後世稱為禪門正宗。五宗中,溈仰宗與法眼宗,已經衰絕了;雲門宗也是斷斷續續的;只有臨濟宗與曹洞宗,最為興盛,有「臨天下」、「曹半邊」的稱譽。禪宗的師資相承,與印度所傳臨終付囑護持法藏的意義,不完全相同,而著重於「心心相印」的法門授受,有「付衣」為憑信的傳說。等到禪門興盛,學眾多了,無論是一代付一人,還是付囑多人,憑什麼證明得到了師長的付法,是一個嚴重的事實問題。唐韋處厚所作〈興福寺大義禪師碑銘〉說:「洛者曰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習徒迷真,竟成《壇經》傳宗,優劣詳矣!」(《全唐文》卷七一五)會,是洛陽的神會,為六祖傳授心印的一位。神會的後人,傳法時傳付一卷《壇經》為憑信,證明是「南宗」弟子。韋處厚代表了當時洪州(馬祖)門下的意見,對傳付一卷《壇經》的形式,採取了批評的態度。現存的燉煌本《壇經》,是神會門下流傳的本子。《壇經》中,敘述了歷代傳授的法統,又說:「須知法處、年月日、姓名,遞相付囑。」[A43]這是說:在付囑的《壇經》上,要寫明傳法處、時間、師長與弟子的姓名。洪州門下,起初是承認神會「得總持之印,獨曜瑩珠」的,但後來又否認了,說他只是「知解宗徒」。當時被批評的傳法方式,後代雖不用《壇經》,而證明授受法門的「法卷」,內容是敘述法統,從釋迦到菩提達磨,從達磨到慧能,慧能下傳到臨濟(或曹洞)宗初祖,這樣的一代一代到傳法的法師、接法的法子;末了也是年月日,與神會門下的「《壇經》傳宗」,完全一致。那是當時被批評的,現在卻又採用了。不要說「見地」,就是傳法的形式,也沒有是非標準,這就是宗派意識在作祟!
禪宗興盛極了,臨濟、曹洞、雲門,一直在興衰起伏的流傳中,但是否代代相傳、代代都能心心相印呢?到明代(以前,還沒有見到記錄),顯然已雜亂不堪了。憨山德清(西元一五四六——一六二三)在《紫柏尊者全集》中說:「然明(朝)國初,尚存典型,此後則宗門法系蔑如也,以無明眼宗匠故耳。其海內列剎如雲,在在皆曰本出某宗某宗,但以字派為嫡(傳),而未聞以心印心。」(《卍續藏》一二六冊)[A44]《憨山老人夢遊集》說:「五十年來,師弦絕響。近則蒲團未穩,正眼未明,遂妄自尊稱臨濟幾十幾代。於戲!邪魔亂法,可不悲乎!」(《卍續藏》一二七冊)[A45]禪宗到了明末,雖然門庭如舊,而實質已相當衰落。不是說從來是什麼宗,就是形式的付法,自稱臨濟多少代。當然,真參實學的,不能說從此沒有了,只是質量越來越差,到近代,真可說一代不如一代了!
付法的是「法師」,接受法的是「法子」,付法與接法的制度一直沿襲下來。一般的小廟,以從師出家的關係,也自稱什麼宗,也有法派的名字。如我是臨濟宗的,因為我出家的師父是臨濟宗,我師父的師父是臨濟宗,我也就是臨濟宗了。這是不用接法的,也不能付法,只是出家剃度的關係,毫無「法」派的意義。大寺院,有以傳戒為事的律寺,要在本寺受戒的,才有出任住持的可能。有講經的講寺,如天台宗的國清寺、觀宗寺,也有付法與接法的,那一定是修學弘揚天台宗學的。最普遍的,當然是禪宗的臨濟與曹洞了。凡是禪宗叢林(除「子孫叢林」),就是佛教僧伽共有的,都採取付法與接法的制度,住持是一定接了法的。泛論付法與接法,略有二類:一是仰慕「法師」的德行、名望,在佛教中的地位或勢力,所以取得「法師」同意而付法;一是付了法,「法子」可以在「法師」的道場任住持,這可能變質為世俗名位的追求。近代的大寺院,有的採取選賢制,如天童寺。住持任期圓滿前,先由寺眾推選一人,本寺或他處的,但一定要屬於同一法系,也就是在同一法系中,選一位較理想的來任住持。原則的說,選賢制是比較合理的。有的寺院採取本寺付法制,如金山寺。「法師」付法給本寺的住眾——三、五人,將來大法兄、二法兄,一位位的繼任住持。這一制度,廣泛流行於大江(下流)南北。選賢制是推選長老的;本寺付法制是付與青年才俊的,副作用比較大些。如有的甲寺與乙寺住持彼此相通,我付法給你的(剃度)徒弟,你付法給我的徒弟,容易形成佛教中的門閥。再則法兄弟好幾位,誰也想當住持,而住持不一定有年限,法弟要等到那一天呀!於是彼此結合,把(大法兄)現任住持逼退,二法兄登位。不久,三法兄又聯絡大法兄(已是「退居」)等,把老二推下去。如心不在佛法而在住持,那就容易引起聯合又反對的不斷內部鬥爭。付法、接法的制度,傳到了台灣,不知道傳的是曹洞還是臨濟宗!其實是不用知道的,只要接法就得了。那何必要付法、接法?付了法,形成「法師」與「法子」的法眷關係;「法師」、「法子」,「法兄」、「法弟」,互相結合,對佛教事務的運作上,多少有些世俗意義的。當然,這是不能與古代禪宗付法並論的。
再說些付法的有趣問題。依法,法是不能代付的,但沒有接過法的我,卻曾代付了一次半的法。民國三十二年初,四川合江法王寺的老和尚、住持和尚相繼的去世了。全縣公推了一位新住持,但他沒有資格就任。因為法王寺的制度,要接法王寺的法,才能就任住持。老和尚與住持都去世了,住持無法登位,怎麼辦呢?當時,我是法王寺的「首座」,於是代為付法的責任,推也推不了,只好由我照本宣科的付法一番,讓新住持登位了,這是一次。來台灣後,又與白聖老法師,共同代一位過去了的閩南長老付了一次法,我只能說半次。現在回想起來,付法的本義,可說一些也不存在了,我竟付了一次半,真是愚癡!在香港時,知道某長老付法給一位比丘尼,「法卷」高高的供著,多麼光榮!這裡面還有暗盤,就是港幣多少。好在根本沒有法,否則真是稗販如來正法了!傳說:接了法的,一定要把法付出去,否則斷絕法種,罪過無量。台灣有一位接了法的,病重時還沒有把法付出去,怎麼得了!苦苦的求他同門的師兄弟,接他的法,以免成為斷絕法種的大罪人。事實是可笑的,但怕斷法種而受苦報,一分對佛法的愚昧信心,末法中也還是難得的!
[A46]十二 叢林與小廟
「十方叢林」,意思是住眾多的大寺,是佛教僧伽所共有的。也有古寺衰落了,寺不太大,住眾也不多,不如大寺的組織完善,但住持還是要接過法的,這也可說是叢林的一類。「小廟」,是師父傳徒弟,徒子徒孫繼承的。一般是小型的,其實只要是子孫繼承制的,不管他寺大寺小,都應歸入小廟類。這二類,宋初就有了,稱為「十方住持院」、「甲乙徒弟院」。
叢林與小廟的分類,是十方公有制、子孫私有制的分類。依釋迦律制: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是真正無產的國際主義者。屬於比丘個人所有的,是穿著保暖的三衣(比丘尼是五衣);吃飯用的鉢,這是乞食所必須的;臥在床上、坐在地上,不能把自己的衣服、常住的床與床褥弄髒了,所以要有尼師壇——舖在地上床上的坐臥具(現在變成禮拜用的具)。這是個人所必備的,還有些日用品,是屬於個人私有的。為了適應眾生,准許保有「淨施」的超標準的衣物,但這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古代經濟貧乏,出家人以佛法自利、利人,依賴信施而生活,當然生活要簡樸。即使時代進步,經濟繁榮,出家人也不應該豪華奢侈的。佛與出家弟子,起初是住在山野的,山洞、樹下,也有在露地住的。王舍城的頻婆娑羅王,將「竹林」布施給僧眾(佛也在僧中),這是佛教僧眾最先擁有的林園。後來,舍衛城的給孤獨長者與祇陀太子,奉獻了「祇樹給孤獨園」,這是有建築物的。佛法越來越發展,出家(僧)眾也越多,信眾布施的土地與寺院(印度舊稱「僧伽藍」、「毘訶盧」)也越多。凡是布施來的土地與寺院,是屬於僧伽共有的。僧,有現前僧與四方僧。如有人今天來這裡布施(衣物),是住在這裡的僧眾——現前僧所應得的,每人一分。僧伽所有的土地與寺院,現在的住眾,在規定內,有些是可以使用的。但現前僧沒有處分——出賣或贈與別人的權利,因為這是全體僧伽所共有的。土地與寺院的所有權,屬於四方僧(現在及未來)。只要是合法的比丘(比丘尼別有比丘尼寺),從四方(八面)來,誰也可以在寺院中住;住下來,就是現前僧的一分子。中國是大乘佛教,歡喜說「十方」,其實四方是現實的,誰見比丘從上方或下方來,住在僧寺裡呢!後來,僧眾分為二類:有(定期)常住的,有暫來的客僧,待遇上略有差別。這與我國叢林的住眾與臨時來住「上客堂」的一樣。總之,原則的說,寺院、寺院所有的土地、寺院內的物品,都是屬於僧伽全體的(中國稱為「常住」的)。也有例外的,那是施主為某比丘造的,或比丘自己築的房屋。但限制嚴格:要經僧伽的同意;要察看地方的是否適合;還限定大小——長不過一丈二尺,寬不過七尺。這是個人住的小屋,不准再擴大的。上面所說的四方僧制,是歷史的事實。如我國的求法僧,經西域(今新疆及中亞西亞),或從海道經錫蘭而到印度;印度及西域的比丘們,來中國弘法,也有來巡禮的;日、韓比丘,來我國求法的,可說是到處無礙,到處可住——小住或久住,佛教是超越民族、國家的世界性宗教。唐代(禪宗)興起的十方叢林,多少改變律制,以適應中國社會,但還是十方(四方)僧所共有的,各處出家人,都可以來住來學的。宋初已有「徒弟院」,近代的「小廟」,在數量上,叢林是不及十分(或百分)之一。「小廟」是家庭一般的子孫繼承,子孫當然有權處分。我以為,子孫制的出現,是受了儒家家庭本位文化的影響。徒弟繼承師父,也許俗人以為是很合理的,習以為常,而其實是違反佛法的。子孫制與經懺法事的氾濫,為中國佛教沒落變質的主要原因!
我國佛教流傳到清末,已衰落了七、八百年,與各地佛教,也隔膜了這麼久,等到再與各地佛教接觸時,發現與從前不大相同了。佛教受到國家政治的限制,而自身也失去了四方僧的特性。由於部派及衣食等瑣事的差異,在南傳佛教界看來,似乎我國的出家人,已不再具備僧格。日本寺院的住眾,多數的西藏喇嘛,帶妻食肉,在我國僧界看來,也是怪怪的!思想上、形象上,隨方異俗的演化,不再是過去那樣——出家眾往來修學弘法,可以到處無礙、到處可住了!就我國來說,現在的大陸,小廟等於全部消滅;叢林已成為觀光地區,不再是過去的叢林了。在台灣,也有標名「十方」的,而事實卻只是師徒繼承的「子孫院」。佛制寺院,是「四方僧」共有的;僧團中,是和合(組織)的、平等的、法治的。我覺得,佛教僧制的原則,與現代文化的傾向相近,使我更深信佛陀的偉大!但事與願違,現在台灣佛教而發展得有相當規模的,都是子孫制,大家為我們自己的道場而同心努力。對衰落的佛教來說,這總是好事,何必批評呢!現代的台灣佛教界,有的是事業心,缺少古代求法(不是求學)的精神、真參實學的精神。不要說以佛法為中心,以宗派為中心的也沒有了,付法接法,只是形式一番。專精念佛的,多數是在家善友,四方僧制,原不是他們所能知道的。律師,本來難得,有的也只著重過午不食、上廁所換鞋子,提倡每天披一次三衣等,律制的根本大義,似乎很少聽說。缺少了佛法的實質,為佛教而努力,當然只是子孫制,大家為個人的前途而努力了。習以成風,如寺院而是僧所共有的,怕反而要難以為繼了。
[A47]十三 橫出三界
稱名念佛,是佛法的「易行道」,比起菩薩的深觀廣行,確是容易多了!稱念他方佛名,能消業障,能往生淨土,能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本是通於一切佛的。西方極樂世界的阿彌陀——無量光、無量壽佛,更能順應眾生心,所以為多種大乘經(及論)所提到;在最後的「秘密大乘」中,阿彌陀佛也還是三佛、五佛之一。在中國與日本,雖所說的不一定相同,而稱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極樂淨土,的確是普遍極了!依龍樹《十住毘婆沙論》(卷五)、無著《大乘莊嚴經論》(卷六)、馬鳴(?)《大乘起信論》所說,淨土法門的長處,是能適應一般初學,容易修學,可以堅定信願。中國稱揚淨土者,過分強調淨土的特勝,有「橫出三界」等說,有些是值得再考慮的。
「橫出三界」,也許是依據《無量壽經》的「橫截五惡趣,惡趣自然閉」(卷下)[A48]。惡趣,一切經論只有三惡趣,《無量壽經》的不同譯本,也沒有「五惡趣」字樣,所以「五」應該是「三」的訛寫。不過,五趣是三界生死,是有漏法、雜染不淨法,約「勝義善」說,姑且說是三界五惡趣吧!三界五趣生死,是怎麼出離的?有以為:佛法的淨土法門,是橫超的,其他的法門是豎出的;豎出的是漸,不如橫超的頓出。這樣,淨土法門是太好了!據我的了解,解脫生死的佛法,都是頓斷橫出的,豎出是不能解脫生死的。什麼是豎出?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外道依禪定求解脫,如離欲界而得初禪,那是豎出欲界了。離初禪而得二禪,離二禪而得三禪,離三禪而得四禪,還在色界以內,如進離四禪而得空無邊處,那是豎出色界了。空無邊處是無色界中最低的,如離空無邊處而得識無邊處,離識無邊處而得無所有處,離無所有處而得非想非非想處,那是無色界中最高的了。修到這一地步,就不可能離非想非非想處而超出無色界。為什麼?因為這一修行,「厭下苦麤障,欣上靜妙離」,是以世俗的「欣厭心」——厭離當前的缺陷,而求以上的美妙。可是到了非想非非想處,再沒有可欣求處,也就不能出離非想非非想處了。經論中比喻為:尺蠖(或作「屈步蟲」)緣樹而上,總是前腳先搭住上面,然後後腳放鬆,身體一拱,就前進一步。這樣的向上,到了樹頂,向上再沒有落腳處,無法前進,還是向下回來了。厭此欣彼的禪定行,也是這樣,從非想非非想處退回來,又到欲界人間、三惡趣中了。佛法所以能超出三界,不是豎出而是橫出的。為什麼有三界五趣的生死?是業力所感的。為什麼有感報的業力?是煩惱所引發的。所以要解脫生死,重要點在斷煩惱。煩惱有枝末的,也有根本的,佛法能頓斷煩惱根本,所以能離(煩惱)繫而出離生死。人間的修行者,如截斷三界生死的根本煩惱,那就是得初(預流)果的聖者了。得初果的,「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正覺),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A49]。這是說:得了初果的,再也不會墮落三惡趣了;最多,也不過天上、人間,七番生死,就決定能得究竟解脫,不再有生死苦了。經上比喻為:得初果的,如大湖的水乾涸了,只剩一些些水。這是說:無量無邊的業力,沒有煩惱的滋潤,所以都乾枯而不再受報,僅剩七番生死的(總報)業力。如截斷樹根,樹還在發芽、開華、結果,而很快的就不會再生了。說出離生死,佛法都是這樣說的。所以能頓斷生死的根本煩惱,那由於智慧的體悟,無住無著的根斷「我我所見」(加「疑」與「戒禁取」,名為「三結」)。是勝義慧,不是厭下欣上那樣的世俗智,所以解脫生死是頓斷,對禪定的豎出,可說是橫出的。
淨土行者,厭惡五濁惡世而欣求淨土,約三界生死說,欣厭心是不能出離生死的。不過生在淨土的,由於環境好,「諸上善人俱會一處」,蓮華化生,不會生老病死不已。在這樣的環境下,是一定要解脫生死的,所以「因中說果」,不妨說往生淨土已解脫生死了。正如得初預流果的,雖還有七番生死,但決定解脫,不妨說「我生已盡」了。至於修行,在淨土是否比穢土要快些?依經文說,淨土修行,不如在穢土修行,如《無量壽經》(卷下)說:(在此娑婆五濁惡世)「為德立善,正(慈)心正意,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A50]可以說:在淨土中,進修是緩慢的,但不會退墮,非常穩當。穢土修行功德強,進步快,只是障礙多,風險要大些。穢土與淨土法門,適應不同根性,是各有長處的,不要自誇「橫出三界」了!
[A51]十四 帶業往生
稱念南無阿彌陀佛,能帶業往生極樂淨土,這是念佛法門的特勝!我沒有查考,不知這是那一位淨宗大德所倡說的。十年前,陳健民居士批評「帶業往生」是沒有根據的,依據經文,要消業才能往生。於是帶業往生與消業往生,在台灣著實熱鬧了一番。消業往生,是根據《觀無量壽佛經》的。經說觀想念佛,念佛的剎土,念佛(菩薩)的身相,如說:「此(觀)想成者,滅除五百億劫生死之罪,必定當生極樂世界。」[A52]念佛而可以懺罪,就是「取相懺」,於定心中能見佛相(及國土相);念佛而能懺除生死罪業,往生(各方)淨土,是多種大乘經所說的,不限於(觀)念阿彌陀佛往生極樂淨土。其實,念佛、消罪、生淨土,是沒有一定關係的。如《觀無量壽佛經》說「此經名觀極樂國土、無量壽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亦名淨除業障、生諸佛前」[A53],這是觀念佛、消業障、生淨土——三者一致的。經上接著說:「聞佛名、二菩薩名,除無量劫生死之罪,何況憶念(觀念)!」[A54]這是聞名也能消罪,沒有說淨土——這是消罪業不一定生淨土。《觀無量壽佛經》,是由於韋提希的「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A55],佛才教他修三種「淨業正因」及觀想。「淨業正因」與(願)「樂生」,是往生淨土的先決條件,否則如《般舟三昧經》(卷上)說念佛而見佛現前,還問佛怎樣才能往生佛國;可見念佛見佛而不發願往生,是不一定能往生的。
淨土行者所說的「帶業往生」,我以為是當然的、合理的,但並不表示淨土法門的特勝。「往生」是什麼意義?死了以後,生到別處去,就是往生——往生人間、往生天上,都是往生。《般若經》有〈往生品〉,往生是不限於往生淨土的。但「往生西方」、「往生淨土」,我國的淨土行者說多了,大家也聽慣了,以為往生就是往生西方淨土,那是不對的。說到「業」,佛弟子都認為:眾生無始以來,積集了無邊能感生死(總報)的業力,這一生又造了不少。造作了善業、惡業,就有業力(潛能)存在,在沒有受果報以前,那怕是千生萬劫,業是永不會消失的。徹底的解決方法,就是智慧(般若)現證,截斷生死根源的煩惱;根本煩惱一斷,那無邊的惡業、善業,乾枯而不再受生死報了。如種子放在風吹日曬的環境中,失去了發芽的能力,那種子也就不成其為種子了。這是徹底辦法,但是深了一點。大乘佛法的方便道,是以強有力的功德,如念佛、誦經等,壓制罪業,使罪業的功能減弱,惡消善長,轉重為輕,罪業還是罪業,但功能減弱,因緣不具,不能再感生死苦報,那就是「消業」了。如種子放在石板上,種子無法生芽,生芽也長不下去(重罪輕受)。一般眾生的業,如從人而生鬼的,由於某鬼趣業成熟,所以往生鬼趣,受鬼趣果報。但在前生人中,還有無始來的種種業與這一生所造的種種業,並不因為生鬼趣而消失;無邊潛在的業力,都帶著往生鬼趣。如因善業或禪定力,往生天國,無邊的業力,都帶著到天國去。所以依佛法說,業是從來隨造業者而去——帶業往生的。如人有信、有願、有行,念(稱名念、觀想念)佛而求生淨土的,只要淨業成就,就能往生淨土;無邊生死業,都帶到淨土去了。業與煩惱,在淨土中是一樣的:一般(除得無生忍的上上品)往生淨土的,沒有斷煩惱,煩惱卻不會生起;帶有無邊的生死罪業,業卻不會感苦報。所以我以為:「帶業往生」是當然的、合理的,大家都是這樣的;帶業往生淨土,值不得特別鼓吹的!
[A56]十五 隔陰之迷
四十年前,我曾讀過一本淨土宗的書,有這麼一句:「羅漢猶有隔陰之迷。」意思說:修證到羅漢,還有隔陰之迷,不如往生極樂世界的好。但阿羅漢生死已了,不會再受後陰,怎麼會有隔陰之迷呢?我曾向人請教,有的說「四果羅漢」本指第四阿羅漢果,有的以為一、二、三、四果,都可以稱為阿羅漢,才有這樣的文句。中國人的作品,有些是不能以嚴格的法義來評量的。雖這麼說,我也不知對不對。近見《當代》雜誌(三十期)所引,印光大師《淨土決疑論》說「一切法門皆仗自力,縱令宿根深厚,徹悟自心,倘見、思二惑稍有未盡,則生死輪迴依舊莫出。況既受胎陰,觸境生著,由覺至覺者少,從迷入迷者多」,當然沒有念佛法門的穩當了!文句說到「既受胎陰……從迷入迷者多」,也許這就是隔陰之迷的一種解說吧!先說什麼是「隔陰」?什麼是「迷」?陰是五陰——五蘊。我們的身心自體,佛分別為五陰: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眾生在生死中,只是這五陰的和合相續,沒有是常是樂的自我。這一生的身心自體是前陰,下一生的身心自體是後陰,前陰與後陰,生死相續而不相同,所以說隔陰。迷有二類:迷事是對事相的迷亂、錯誤、無知;迷理是對諦理——無常、無我我所、空性、法住、法界的迷惑。約「迷事」說,一般眾生及證得初果、二果、三果的聖者,在從此生到下一生的過程中,都是「不正知」的。如入胎時,或見怖畏、或見歡樂的境界,在胎中與出生時,也這樣的不能正知;前生的自己與事,都忘失了。約事迷說,一切眾生,就是前三果聖者(阿羅漢不會再受後陰),都是有此「隔陰之迷」的。不過三果聖者,初生時雖不能正知,但很快能憶知前生的一切。所以釋迦佛的在家弟子,得三果而生色界天的,有的從天上來下,向佛致敬與說偈讚歎。如約「迷理」說,凡夫是迷理的,如不能轉凡成聖,是從迷入迷的。初果聖者是能見諦理的,一得永得,是不會再退失的。在入胎、出胎時,雖不能正知,不能現見諦理,但所得無漏智果,並沒有失落。如錢在衣袋中,雖沒有取出來用,你還是有錢的。所以得初果的,最多是七番生死;得二果——「一來」的,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得三果——「不還」的,一生天上,就能究竟解脫。所以聖者雖有「隔陰之迷」,對解脫生死來說,是絕對穩當的,解脫生死是為期不遠的。聖者決不會從覺入迷,不知念佛的人為什麼要怕聖者的「隔陰之迷」?
再來研求《淨土決疑論》的意趣:文中說到「徹悟自心」,大抵是針對中國禪者說的。我不知禪者的徹悟自心有沒有斷惑。「見惑」是見(道)所斷煩惱,「思惑」是修(道)所斷煩惱。見惑是見諦所斷的,佛教中或說「一心見諦」,或說「十五心見諦」,十五心是十五剎那心,就世俗說,是一霎眼就過去了。所以見惑,說斷就斷盡而成聖者,不斷就是凡夫,見惑是不會斷而未盡的。徹悟自心,如等於見道斷惑,那即使受胎迷著,也不可能「從迷入迷」,而一定是「由覺至覺」的。也許中國禪者的徹悟自心,內心雖有些超常經驗,但不能斷見惑,還是與凡夫一般。如說「思惑」沒有斷盡,那是二果、三果的事,怎麼會「從迷入迷者多」?這一段文字,是不正確的!印光大師是精通天台的淨土行者,對這些應該是不會不知道的。可能慈悲心重,為了弘揚淨土,故意這樣說的吧!
[A57]十六 四句料簡
佛教界流傳有禪淨的四句料簡,據說是宋初永明延壽大師造的。現在簡略的引述如下:「有禪無淨土,十人九岔路」;「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有禪有淨土,猶如帶角虎」;「無禪無淨土,鐵床并銅柱」[A58]。四句偈中的「禪」,不是一般的,專指達磨傳來、發揚廣大的禪宗;「淨土」也不是十方淨土,而是「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淨土」。禪與淨土,表示參禪與念佛往生淨土的修行。永明延壽是一位禪淨雙修的,在他的著作中,並沒有這四句偈,所以是否延壽所作,是值得再考慮的。依四句偈的內容來判斷,這是在禪、淨都流行的時代,作者沒有輕視禪宗,而卻是志在西方淨土,以淨土行為最殊勝的法門——這是四句偈作者的立場。
「有禪有淨土」的,最為理想。如虎稱「獸王」,老虎頭上生角,那真是雄猛無上了。最理想的「有禪有淨土」,姑且不論。所說「有禪無淨土」、「無禪有淨土」,到底怎樣是「有」、怎樣是「無」?如看語錄,或住過禪堂、打過禪七,這是不是有禪?如有時去佛寺,或去居士林、蓮社等念佛(名號),或打過佛七,這是不是有淨土?如說是「有」,這樣的有禪,可能還沒有到達禪的邊緣,走入岔路的資格都沒有呢!這樣的有淨土,就能「萬修萬人去」嗎?念佛而能生淨土的,如《觀無量壽佛經》所說的三種「淨業正因」[A59],其中發菩提心,決不是心裡想一下願成佛道、願度眾生就得了,發起菩提心,也不太容易吧!放低標準,如《阿彌陀佛經》說:「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A60]要修到「一心不亂」與「心不顛倒」,也不能說是「萬修萬人去」呀!如說「有禪」,把標準提高,以為禪者即使「徹悟自心」,還可能多數走入歧途。說到「有淨土」,把標準儘量抑低,以為只要口頭喃喃,稱念阿彌陀佛就可以了,那不是公正恰當的料簡!六度萬行,是如實的難行道;念佛往生淨土,是方便的易行道。難行與易行是有的,那是適應根性的,不同而又相成的法門,決不能如四句料簡偈的那種偏私論法。末後一句——「無禪無淨土,鐵床并銅柱」[A61],可說是豈有此理!中國的禪宗,自達磨傳來(經過中國的玄學化),被稱為「最上乘禪」。中國的念阿彌陀佛、往生淨土,也有適應中國的特性。這是中國佛教,但佛教是不限於中國的。如今日錫蘭等南傳佛教國,佛教非常興盛,就是我國的隋、唐時代,也不及他們。然而南傳佛教國家,沒有我國所弘的禪,也不知道西方極樂淨土與阿彌陀佛,這當然是「無禪無淨土」的,難道這樣的信佛修行者,都要「鐵床并銅柱」,非墮入地獄不可嗎?作者處身於禪、淨盛行的中國,只知道禪與淨,缺乏對佛教深廣的遠見,一心要弘揚淨土,才作出這不合情理的料簡。
以上所說的「橫出三界」、「帶業往生」、「隔陰之迷」、「四句料簡」,是一般淨土行者用來讚揚淨土法門的。依法義說,這都含有似是而非的成分,但在弘揚淨土來說,確有接引初學的作用。可以說:雖缺乏真實意義,卻有「為人生善」的宣導價值。
[A62]十七 臨終助念
「臨終」,是病重而死亡快將到來,可能幾點鐘,也可能拖上幾天。人既然生了,那就不能不死。從生到死的過程中,又不免(老)病。生老病死中,病而走向死亡,確是最痛苦的。身體上的(病)苦,阿羅漢也是有的。佛在涅槃那一年,在三月安居中,病已相當重了。後來,與阿難走向拘尸那的途中,受純陀的供養,引發了重病。如經上說:「重病發,迸出赤血(赤痢),生起近於死亡之苦。」(《南傳.長部.大般涅槃經》)學佛不是修到沒有身體的病苦,只是「身苦心不苦」而已。中國佛教界,似乎多數以「無疾而終」,為修行成就(往生淨土)的證明。如見人生病,或纏綿床笫,就說他不修行,業障深重。自己念佛修行,只是為了死得好些,這可說對佛法沒有正確的了解。阿羅漢而成就甚深禪定的,臨死也不是沒有身苦,只是能正念正知,忍苦而心意安詳。一般的「無疾而終」,其實是心臟麻痺症,或是嚴重的腦溢血,很快就死亡了。這是世間常事,不學佛的、窮凶極惡的,都可能因此而死。如以此為念佛修行的理想之一,那可能要漂流於佛法以外了!臨終者的痛苦,身苦以外,心苦是最大的苦痛。如人在中年,自知病重而不免死亡,會想到上有老年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兒女,中有恩愛的夫妻,那種難以捨離的愛念繫縛,是苦到難以形容的。還有,豐富的資產,(經濟的、政治的)正在成功的事業,眼前一片光明,忽而黑暗來臨,那是怎樣的失望與悲哀!衰老殘年,屬於自己的眷屬、財富、事業、權力,早已漸漸消失,世間是不屬於自己的了,臨終會心苦少一些。但不論少壯與老年,是不能沒有「後有愛」的,會想到死亡以後。善良的人好一些;以殺、盜、淫、妄為生的,不惜損人以成就自己的,現在一身將死,後顧茫茫,恐怖的陰影,形形式式的幻境,電影般的從心上掠過。這是愛所繫縛、業所影響,比起身體上的病苦,心苦的嚴重性,是局外人所難以想像的!
臨終者的身苦心苦,苦惱無邊,應該給以安慰,雖方法與程度不同,而可說是一切宗教所共有的。釋迦佛的時代,知道某比丘、某長者病重了,會有比丘(也有佛自己去的)去探病:安慰他,勉勵他,開示佛法的心要,使他遠離顛倒妄想,身心安定。為一般信眾,說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教病人一心「念佛」的功德,莊嚴圓滿;「念法」是清涼而能解脫的;「念僧」有戒定慧等功德,是世間無上福田。念三寶功德,也就是心向三寶,在三寶光明的護念中。「念戒」是念自己的持戒功德;「念施」是念自己曾在功德田(悲田、敬田)中,如法的清淨布施;「念天」是念七寶莊嚴的、勝妙福樂的天報。一心歸向三寶的,持戒淨施的,一定能上生天上。人死生天,如出茅屋而登大廈,離低級職務而上升,這那裡會有恐怖憂苦呢!這就是「助念」,幫助臨終的病人,使他念三寶等而心得平安。佛法在流傳中,有些因時因地的演化,但原則是相同的。唐義淨(西元七〇一年)所譯的《無常經》,附有「臨終方訣」[A63]。教病人對佛像而起觀想(念佛);使他發菩提心;為病人說三界難安,歸依菩提,「必生十方諸佛剎土」[A64]。教病人禮佛菩薩,願生淨土,懺悔,受戒。如病太重了,「若臨命終,看病餘人但為稱佛,聲聲莫絕」[A65]。念佛是隨病者的意願,不一定稱念無量壽佛(與我國不同的,是印度沒有專稱阿彌陀佛名號的淨土宗)。如命終時見佛菩薩來迎,病者「便生歡喜,身不苦痛,心不散亂,正見心生,如入禪定」[A66]。這是當時印度大乘佛教的「助念」法;助念,是病重到命終,使病死者身心安定的方便。「臨終助念」,是佛教安頓病死者的行儀,而信佛學佛的,決不能專憑臨終憶念的。人的死後往生,有隨重、隨習、隨憶念的三類,我曾在《成佛之道》(八八——八九)[A67]說到:
1.有「隨重」的:或造作重大的善業,或造作重大的惡業(如五無間業等),業力異常強大,無論意識到或者沒有意識到,重業一直佔有優越的地位。一到臨命終時,或見地獄,或見天堂,就是『業相現前』,是上升或下墜的徵兆。接著,或善或惡的重業,起(作)用而決定招感未來的果報(這就是常說的「強者先牽」)。2.「或」有「隨習」的:既沒有重惡,也沒有大善,平平的過了一生。在這一生中,……對於某類善業或惡業,養成一種習慣性,這也就很有力量了。到了臨命終時,那種慣習了的業力,自然起用而決定招感來生的果報。從前,大名長者問佛:我平時(憶)念佛,不失正念。可是,有時在十字街頭,人又多,象馬又多,連念佛的正念也忘了。我想,那時候如不幸而身死,不知道會不會墮落?佛告訴他說:不會墮落的。你平時念佛,養成向佛的善習,即使失去正念而死,還是會上升的。因為業力強大,是與心不相應的。如大樹傾向東南而長大的,一旦鋸斷了,自然會向東南倒的。所以止惡行善,能造作重大的善業,當然很好;最要緊的,還是平時修行,養成善業的習性,臨終自然會因業力而向上。3.「或」有「隨憶念」的:生前沒有重善大惡,也不曾造作習慣性的善惡業,到臨命終時,……如忽而憶念善行,就引發善業而感上升人天的果報;如忽而憶念生前的惡行,就能引發惡業而墮落。對這種人,臨命終時的憶念,非常重要。所以當人臨終時,最好能為他說法,為他念佛,說起他生前的善行,讓他憶念善行,引發善業來感果。淨土宗的臨終助念,也就是這一道理。……學佛修行,到底平時要緊!
「臨終助念」,是幫助病人,使他能憶念佛、心向佛(願生淨土),不是病人躺著,一切讓別人來幫助的。念阿彌陀佛名號,往生西方淨土的信仰,在中國非常普遍,所以助念阿彌陀佛,也特別流行。在這裡,我想說到幾點。一、我國的信佛者,似乎只知臨終憶念,而不重視業力與「一心不亂」。重善(或惡)的業力,習慣性的善業,業力是潛在的——或說是心種子,或說是無表色,或說是心不相應行,總之是與現起心不相應的。念佛如得「一心不亂」,平時即使忘了,也還是得到了的,「得」是心不相應的。佛法重視潛在的力量,舉喻來說:如政治或經濟,存有某種潛在問題,起初不覺什麼重要(有深見遠見的人,是見到了的)。等到潛在的問題發動起來,可能手忙腳亂,搞得一塌糊塗。佛法重視潛力,所以修學佛法,要平時積集善業;念佛的要信願深切,念得「一心不亂」,這才是正常的、穩當的修行。臨終「隨重」與「隨習」而往生後世的,是多數;臨終「隨憶念」而往生的是少數。如病重而心力衰弱,不能專注憶念;或一病(及橫禍等)而失去知識,不能再聽見聲音,想助他憶念也無能為力了。二、「臨終助念」,是從病重到死亡,這一階段的助念。「臨終方訣」說:人死了,請法師「讀《無常經》,孝子止哀,勿復啼哭」[A68]。人生的老、病、死,是無可如何而必然要到來的,大家不用悲哀了,應該從無常的了解中,不著世間而歸向菩提。這樣的讀經,主要是對眷屬及參與喪禮者的安慰與開示,是通於「佛法」及「大乘佛法」的。又說到持咒,以淨水及淨泥土,灑在屍身上,可以消除惡業,那是羼入「祕密佛教」的作法了。死亡以後,不用再助念了。但中國人「慎終追遠」,特別多助唸些。有人說:不斷念佛,八小時內不可移動。其實死了,或六識不起而還沒有死,聽不見聲音,已失去助念的意義,而轉為處理死亡的儀式了。三、有人發起助念團的組織,應病家的邀請而前往助念。如出於悲心、弘揚彌陀淨土的熱心,那是難得的!不過好事可能引起副作用,如發展為專業組合,極可能演變為三百六十行以外的一行,未必是佛教的好事了!四、台灣經濟繁榮,佛教也似乎興盛了。有佛教界的知名長老、大德長者死亡以後,四十九日念佛聲不斷,這是什麼意義?是助念嗎?長老們一生提倡念佛,精進念佛,而臨終及死後,還要人長期助念,怕他不能往生嗎?那是對長老、長者的一種誣辱!如以七七念佛為紀念,那只是中國人厚喪厚葬的變形,不是為了死者,而是為了活人的場面。如有心紀念,那在每年忌辰,集眾精進念佛,不是更有意義嗎?對死者的舖張場面,我覺得是應該再考慮的!聽說:高雄有一位唐一玄長者,平時攝化青年,老而不已。臨終的遺言是:不用為我念佛,因為我不想去西方;不用為我誦經,因為我讀的經已夠多了。唉!末法時代,還有老老實實的學佛者!
[A69]十八 肉身菩薩
印度佛教的出家人,死了多採用火葬制,如釋迦佛那樣。火化後的骨灰,稱為「碎身舍利」,舍利是遺體的意思。舍利中有堅固的微粒,中國人稱之為「舍利子」,是更適合於分散供養紀念的。如土葬的,稱為「全身舍利」,也有經多年而沒有壞的,近代中國佛教界稱之為「肉身菩薩」。這是很難得的,但與是否菩薩無關。民國四十七年,攝受來台的僧青年,對當時台灣佛教大有貢獻的慈航法師,發現他的遺體不壞,被稱為肉身菩薩,受到多少人的稱歎。那時,我在馬尼拉,恰好讀到了日報上一篇屍身不壞的報道,就寫了篇「肉身菩薩」。但想到,那時而發表這篇文字,是不合時宜,也會被人誤解的。文字一擱下,原稿也就丟了。現在時過境遷,對於這一事實,不妨依事實而略加說明。
以人的遺體來說,古代埃及以香料[A70]斂屍,屍身不壞而久存的,稱為木乃伊。我家鄉的習慣,入殮時,棺內多放石灰包與燈心草,這兩種都是能吸收水分的。近代以防腐劑來保存國家偉人的遺體,更是不少。這種以藥物來保存,不是我所要說明的,我所要說的,是自然不壞的。生物中,動物死了,(核)果實熟了,是會腐爛的,但也有例外。如桃子,在沒有成熟前乾癟而留在樹枝上,不會掉下來;可以作藥用,名為桃梟。在動物中,蝦蟆就是一例:蝦蟆一名土蛙,灰色。在我家鄉的桑樹上,每發見蝦蟆死而乾了,沒有腐爛,俗稱「蝦蟆乾」——乾蝦蟆。民國五十七年,我住在台北外雙溪的報恩小築。一天,一陣風過,有什麼從屋上落到門前地上,原來是一條蛇,蛇頭向上豎起的。我驅斥他,他卻不睬我,只好用竹竿去趕,才發現是風乾了的死蛇。動物風乾而暫時不壞,我想是不會少的。說到人,在馬尼拉當時所見的報道,在南美洲某地(國名忘了),有一廢棄了的古老教堂。一個唱詩班,死了都靠在牆壁上,有少數已風化倒地了。人死了而不腐爛的,還真不少。民國十七年,孫殿英的部下,挖掘河北省遵化縣的東陵——乾隆帝與慈禧太后的陵寢,盜取珍寶。在乾隆帝的陵寢中,有一棺木內的妃子(或采女),屍身好好的沒有變壞。民國十五、六年,讀過一本有關蘇俄革命的書(書名忘了)。說到俄羅斯人信仰的東正教(天主教的一支),傳說神父的信仰虔誠到什麼程度,死後是屍身不會壞的,所以也留下不壞的遺體。在革命期間,發現其中有些是假的,大概公認為應該不壞的而竟腐爛了,怕削弱信徒的信心,所以有了偽造的。但在這故事中,可見東正教的神父,確有死而不腐壞的。七十七年十二月五日到九日,《聯合報》上有馬仲欣所寫的〈新疆古屍〉,古屍多極了。有一千年前的高昌公主,「皮膚仍有彈性」的古屍。有距今兩千年前(漢代),「皮膚光滑,五官清晰,內臟未損」的女屍。有三千兩百年前(商代),「手足軀幹,毛髮與指甲清晰可辨,……全身脫水乾縮,屍重只有七公斤」的古屍。我想,皮膚光滑、內臟未損的古屍,應該是經過防腐手續的;那個脫水乾縮的,可能是自然風乾的。在四川時,聽人說起:西藏的薩迦派,就是元世祖時帝師八思巴這一派;元代起,擁有西藏的統治權,對敵人是決不容忍的。對不利自己政權的分子,指為魔類,捉來繫縛在(忿怒相)明王的腳下,就此死了。有的死而不壞,經長期而後風化,骸骨離散在明王腳下,恐怖極了!這些傳說(我沒有親見)中的事實,如南美洲的、俄羅斯的、新疆的、西藏高原的,都有天氣寒冷(或極熱)、乾燥的特性,在這種情況下,遺體不壞,似乎是並不太希罕的。說到新疆,記起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十二)所說:「有二石窟,各一羅漢於中入滅盡定。端然而坐,難以動搖,形若羸人,膚骸不朽,已經七百餘歲。其鬚髮恒長,故眾僧年別為剃髮易衣。」[A71]玄奘所見的,在新疆西部的葱嶺,正是天氣冷、空氣薄而乾燥的地區。玄奘所說,有眼見的;有傳聞的,如「七百餘歲」、「年為剃髮」。這是年久而乾癟了的;人死了,由於肌肉萎縮、水分消失,會覺得鬚髮長了不少的,也就有每年為剃髮的傳說。傳說中的「入滅盡定」,也只是我國所說的「肉身菩薩」而已。
中國佛教界,禪宗的黃梅五祖、曹溪六祖、石頭希遷等,都是全身不壞的。我所見到的,普陀山古佛洞(?)有一位,那是辛苦募化而建這道場的。香港九龍某院有一位,是佛教而略有「道門」氣息的。生前經常到星洲,與星方的佛教界相熟。三十九年,閩南大德廣周(?)、廣義、廣淨三位來香港,等候去星洲的手續,就住在他——那時是他徒弟主持的精舍。在台灣,除慈老外,後來新店有一位清嚴法師,也是肉身不壞,曾引起徒眾與地方(區公所?)的一番爭奪。香港、台灣的氣候溼熱,死後肉身不壞,可能與坐龕有關。律制:出家人死後是火化的。人一死,就將身體燒了,在中國風俗中,未免有些不適應,發展出坐龕(俗稱坐缸)的方式。人死了,安放在陶瓷的缸中,還是跏趺而坐。上蓋龕頂,作斜尖形,象徵塔的形式,所以也稱「塔龕」,龕一般是倚山巖而供奉的(也有死後棺殮土葬,與俗人一樣)。過了幾年開缸,如身體變壞,那就火化了,檢骨灰入塔。如發見肉體不壞,那就加漆或裝金而供奉。我以為:龕是漆封得密密的,氧氣不容易進入;而龕底(缸底)大抵是不上釉的,水分能微微的滲出。如供龕處高燥,就有肉身不壞的可能了。在台灣,慈老的肉身,經過三十年,偶爾還有人去瞻禮;而新店的那一位,冷落淒涼,似乎誰也忘記了!《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說得好:「我於(碎身的或全身的)舍利非不恭敬,以舍利從般若波羅蜜生故,般若波羅蜜所熏故得供養。」[A72]佛與佛弟子的舍利(遺體),受到尊敬供養,是由於曾依此遺體,修發般若(智慧)、慈悲等功德,以正法自利,以正法利益眾生。不要以為碎身舍利、全身舍利表示什麼修證功德,動物、人類——不知佛法的、異教徒,肉身不壞的多著呢!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8 冊 No. 28 華雨集(四)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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