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上帝愛世人〉的再討論[A1]
去年《海潮音》七、八月號,刊載了我的讀「經」心得——〈上帝愛世人〉。在我的想法,與「名佈道家兼作家」吳恩溥牧師的看法相近,「對於基督教,可能起一些漣漪都沒有」。但出乎意外的,遠在香港的吳恩溥牧師,竟「在百忙中撰文護教」(題為〈斥印順和尚上帝愛世人篇的謬妄〉);《基督教研究》主編龔天民牧師,竟說「對印順之文,非予以痛擊不可」。這使我感到非常的榮幸與興奮,因為即使沒有別的漣漪,而吳、龔二大牧師,確已被震得波浪[A2]洶湧了!所以不問吳文的價值如何,看在香港遠來的那番盛意,非得虛心的請教一番。
一 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
一、奴隸終究是奴隸
吳恩溥牧師為了駁斥〈上帝愛世人〉的謬妄,寫了一萬五千字的長文。我拜讀了以後,覺得廢話多了一點。但我要緊扣主題:根本立場是主奴關係;主要方法是盲目無知識,分散無組織。先來依次論究三項主題的正確性,然後清除那大堆廢話,送入「垃圾坑」去。
最根本的主題,是「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吳牧師引用了我的話:「要信你們的主,必須站穩奴隸(吳文誤作主奴)立場,認清耶和華與自己的主奴關係」。「高等的奴隸,也不及貧窮的自由。不過習慣於奴隸的思想生活,如耶和華的忠實僕人們,又當別論」。「你們要站穩自己——奴隸的立場,認清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這才能打開進入天國的大門」。他認為:「印順嬉笑怒罵,無所不用其極。罵基督徒是奴才,是高等奴隸,習慣於奴隸生活」。而龔天民也說我:「用了極惡毒刻薄的字眼,把牧師信徒都罵成是奴隸」。二位誤會了,我那裡會罵人!我是老實人說老實話,試想:奴隸就是奴隸;說奴隸是奴隸,能說是惡毒刻薄,嬉笑怒罵嗎?
作為一位宗教師,最好是冷靜些,沈著些,不能為了面子問題而叫囂起來。我倒不妨問問二位:承認基督徒是主的奴隸嗎?如果說「是的」,那怎麼說我惡毒怒罵呢?如說「不是的」,那先請龔牧師檢讀你主編的《基督教研究》第一期(46、47頁),林異雷牧師的研究:「僕人或使女,原是奴隸的意思,是當時社會的一種階級,他們猶如動物在市場上被賣。……奴隸所有之一切,連他們的妻、兒子,也是主人的所有物。他們不但沒有主權,連自由意志也沒有。……基督徒就是主的僕人。基督徒不是屬於自己,是主所有的,先要認清這事」。林牧師所說的奴隸,與我所說的奴隸,及先要「認清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一模一樣。難道林異雷牧師可以說,牧師說的是真理;印順和尚就說不得,說了就是罵人!龔牧師!你倒說說看!
吳恩溥牧師用了「上帝的兒女原來是大群奴隸」的動人標題,駁斥我說的:「你們要站穩自己——奴隸的立場,認清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他到底怎樣的駁斥呢?首先,儘說些文不對題的話,大罵印順和尚。他自己發問:「上帝的兒女是奴隸嗎」?又自己解答:教會初期,不少奴隸,因「信了耶穌,他們與上帝其他的兒女,是平等的」。次說羅馬及英、美各國,就因基督徒的反對而不准奴隸制的存在。吳牧師說得太保留了,應該說到美國的基督徒總統林肯,為了反對基督徒的擁護奴隸制,而引發南北戰爭。不過我得提醒吳大牧師:我只說上帝與人是主奴關係,人在上帝面前應該是奴隸。我沒有說上帝與耶穌先生的信徒,主張人類應有主奴關係,應該維護奴隸制度。基督徒反對人間的奴隸制度,對於我說的主題——確認上帝與人為主奴關係,有甚麼相干?難道就因此而駁斥了我的主題嗎?而且所說的奴隸們「信了耶穌,與其他的上帝兒女,是平等的」,話也許不錯,但並不能因此而否定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因為不是別的平等,而是大家「平等」的,「甘心」的去做主上帝的奴隸。
現在中國人心目中的奴隸,不能完全表達《新舊約》中的奴隸(僕人或使女)意義,所以我在原文中說:「說到奴隸也有他自己的人格,這種鬆弛了的,東方式的奴隸,不可以拿來解說一神教的奴隸。……在中國,在印度的佛教,說到主奴關係,即使有階級性,義務也是對等相互的。奴隸在中國的地位,決與耶和華及耶穌先生所想像的不同。這所以,獨斷的唯物論者馬克斯,也不能不承認亞細亞的生產樣式」。我的意思是:古代社會,奴隸制是到處存在的。西方式的奴隸,雖如林異雷牧師所說的那樣,而中國及印度佛教說到的奴隸,卻多少不同。主奴間有相互應盡的義務;奴隸有他的自由的意志;奴隸為家庭中的低級成員。所以東西方的制度,在社會上、經濟上,影響到政治上,都並不相同。我附帶的說一點,給吳恩溥牧師長些見識:佛教的「四姓出家,同姓為釋」[A3],是徹底否定了婆羅門宗教的階級性。在律制中,僧團根本不許有奴隸。佛與信徒,是師生關係,所以稱釋迦佛為「本師」,自稱為「弟子」,而不是自稱為僕人或使女。對當時的一般社會,主張主奴應有相互的義務,而主奴是以行為及經濟而演變。這樣鬆弛了主奴的限制,銷融了階級的尖銳對立。這在中國,由於道德意識的增高,有的認為奴隸制不合理,政府也制法來廢除他。奴隸早已是家庭中的一員,大家都是人,而不像西方主奴階級的尖銳對立,把奴隸看成純經濟性的物品。所以在和平演進中,中國的奴隸制消失了,而不像西方那樣的要大力反對。即使基督教的國家,也非發動戰爭來達成不可。解放黑奴這麼久了,黑白合校等還要基督徒來操心!
我為了說明「希伯來的一神教,連耶穌先生的福音在內,正是淵源於奴隸社會。現實世間的主奴關係,被反映而鑄成宗教意識」,就是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但這是西方式的奴隸,而不是「鬆弛了的,東方式的奴隸」,所以在《上帝愛世人》中,說了那一段,並不想討論東西方的奴隸制度。可是吳恩溥牧師,也許是故意弄錯了,對中國與佛教,大發妙論。不但文不對題,而且是血口噴人。他竟然根據我這一段文字,推論出:「印順對於印度,對於中國的奴隸制度,卻十分欣賞」。「佛教國家的奴隸,是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佛教一點不反對奴隸制度」。這樣的纏夾廿三,信口雌黃,真使我不敢相信,這是大牧師,而且是「名佈道家兼作家」。大牧師!不是口頭爽快就得了!試問你這樣的推論了,挖苦了,對於人在上帝前應有奴隸的立場——我的中心論題,有甚麼關係?憑這樣的惡意推論一番,就能否定了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嗎?
二、甘心作上帝的奴僕
吳恩溥牧師知道廢話無用,根本沒有討論到主題,這才又以三點來駁斥我。主要的理由是:「基督徒甘心作上帝的奴僕」。「基督徒做為上帝的奴僕,是甘心的,不是被迫的」。妙論!妙論!說來說去,奴隸還是奴隸,卻加上了「甘心」的美麗字樣。意思說:這是志願奴隸,是有自由意志選擇的奴隸。這樣的奴隸,也許是光榮得多!但我得提醒大牧師:我只說在上帝面前,要站穩奴隸立場,才能蒙上帝的喜悅。我幾時說過上帝強迫你做奴隸?而且,甘心的奴隸,難道與上帝就不是主奴關係嗎?
看看他的三點意思吧!一、他提出連串的反問,想否定基督徒的奴隸身分。先問:「試想上帝的兒女,如何給上帝做奴隸」?據我的讀「經」心得,真正的上帝兒子,也許不止耶穌一人,但決輪不到你們。憑什麼資格,說人是上帝的兒女呢!在這點上,天主教說得好,是「契子」,這是主人對於忠實奴隸所給予的特別恩寵。如李克用他們,收認了大批養子。又如有些國君,以國姓來賜予忠貞有功的大臣。其實,並不因此而真的成了金枝玉葉。這一類兒女,也就是奴隸,兒女與奴隸並不一定不同。從這一反問看來,吳恩溥連自己的身分都不明白。這樣的佈道家,對耶和華與耶穌先生來說,真是危險極了!他又問:「上帝如何役使這麼多的奴隸」?這問得太可笑!上帝是萬能,只要上帝願意,甚麼都能做,難道就不能役使這麼多的奴隸嗎?他又問:「役使這麼多奴隸,去[A4]榨取些甚麼」?這可見他不知奴隸的用處多得很呢,根本不知道奴隸的主要屬性。上帝是主宰(一切自由,一切由我支配)意識的神化——「唯一絕對的主宰意欲」。所以一切要服從上帝,接受上帝意思的安排。一切依上帝的意思而行,才合乎上帝的意思。本著這樣的主宰意識,所要求於人的,便是吳牧師所說的「順從」、「聽命」;也就是林異雷牧師說的「基督徒不是屬於自己,是主所有的」。一切不屬於自己,一切為了主,服從主。我所說的奴隸,奴隸意識,就是這樣。至於「從他們身上[A5]榨取利益」,那只是著重經濟的部分奴隸而已。這連串的發問,說了等於不說,那裡能否定上帝兒女的奴隸身分?
二、他說:「聖經提到人和上帝的關係,有主僕等。……這不過照著人所能明白的,能領悟的,教導人怎樣與上帝來往,及怎樣事奉上帝而已」。真希奇!吳恩溥讀了我的〈上帝愛世人〉,卻不知我所說的主奴關係,正是要人養成一切屬於主,服從主的奴隸意識,站穩事奉上帝的奴隸立場。難道我說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會說上帝把人當動物一樣去出賣嗎?
到這裡,吳恩溥牧師的奴隸意識,奴隸妙論,才毫不隱飾的吐露出來。他說:「極其希奇的,主僕之稱,是出於聖徒所自稱。……上帝是創造主,是宇宙的主宰,人算得甚麼?……人能夠在上帝面前作為上帝的奴隸,難道委曲你們的身分嗎」?這等於說,人與上帝拉得上主奴關係,做上帝的奴隸,是非常神聖的,光榮的!這樣,印順「心眼黑闇,輕重倒置」,偏說「做上帝的奴隸不可以」,豈非是該罵與非痛擊不可!其實,我不願做上帝的奴隸是真的,但沒有干涉別人做奴隸的自由。不願做上帝的奴隸,是我的自由;正如做上帝的奴隸,是吳恩溥的志願一樣!現在甚麼時代!竟敢因我不願做上帝的奴隸而惡罵起來,好大膽的牧師!
關於志願作上帝的奴隸,容我提一點意見來貢獻吳牧師。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早就確定,只是耶和華的信徒才有此自覺罷了!如亞伯拉罕接待耶和華時(創十八.3),摩西懇辭作耶和華的代表時(出四.10),都明白的有過主僕的稱呼。從〈創世記〉來說,上帝創造了一切,又造了人,要他們「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飛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在上帝的宇宙裡,人的意義就被這樣的規定了。如主人有田園、礦場、橡樹園等,就要有奴隸來經營管理一樣。所以人在上帝的宇宙裡,是不容規避的法定奴隸;上帝與人,是鐵定的主奴關係。可是奴隸不聽上帝的吩咐(不守奴隸本分),[A6]吃了禁果,這真是該死!於是人就失去了地上的樂園。從來耶和華上帝的信徒,就是意識到自己不守奴隸本分的罪惡。這才確認上帝(耶穌先生)為主,確認自己的奴隸身分,這才將來有被安置到天國的希望。人在上帝面前,是當然的奴隸。基督徒認清了自己的身分,甘心樂意的做奴隸,這才恢復了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打開了人與上帝的往來之道。所以我在〈上帝愛世人〉裡,認為應培養奴隸意識,站穩奴隸立場,認清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甘心樂意作上帝的奴隸,只是確認自己的奴隸身分,認清奴隸的應盡責任,而並非新接受一項偉大而神聖的任務。如將志願奴隸看得太神聖了,在主人眼中,怕是一位狂妄不安分的惡奴呢!
三、他揭示了「基督徒甘心作上帝的奴僕」,「是甘心的,不是被迫的」;「與印順所謂的養成奴性,有如霄與壤,絕無相同處」。關於作上帝的奴隸,有偉大的意義,說不完的好處,這是要做了上帝的奴隸,才能經驗出來。我不願作上帝的奴隸,所以無法信認,也無權否認,不過多少可以推想出來。世間的主人,有了廣大田園,壯美房屋,一望無際的橡樹園。如奴隸肯承認奴隸身分,參與主人的經營發展工作(這叫「同工」),那就可以吃主人的飯,穿主人的衣,欣賞主人的田園樓閣。如絕對服從、聽命、勤勞,在主人眼前蒙恩,派作奴工的管理者,賞賜許多好處,那就更好了!如真能擠到主人面前,站在旁邊,那是最高等的奴隸,會覺得無比光榮。我想,上帝創造了大地、動植物,當然也需要奴隸來治理與管理。他的創造人類,應有他的一番經營計劃。所以志願作上帝的奴隸,與上帝同工,總是有好處的,不會錯的,這都可以從世間的主奴關係推想出來。問題就是那些不願意做奴隸的人,不承認主奴關係,這才使上帝這個世界的經營目標(樂園、天國、地上天國),雖然不斷修改,還是一直失敗到現在而無法完成!
在過去的奴隸社會,奴隸大都是安分而樂意的,接受奴隸身分與工作。如奴隸們覺得「被迫的」,那奴隸背叛的時機也快到了。所以「甘心」二字,並不足以顯出奴隸的特別偉大。就以《舊約》來說,甘心作奴隸的也有的是:「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廿一.5—6)。自由選擇的志願奴隸,有甚麼希罕!
甘心作上帝的奴隸,與我所說的養成奴性,真的有天壤之別嗎?其實我說的「養成奴隸意識,習以成性」,就是培養到承認奴隸身分,確守奴隸本分,自覺得奴隸的合乎真理,「不自慚愧」而已。一切屬於主,一切為了主,絕對接受主人的意思與工作,而樂意去作的奴性,與吳恩溥的志願奴隸,有甚麼不同?至於命令你去攻擊外人,命令你殺盡某一部族,或者要你把別人的財物奪來,或者要你生孩子,要你獻出所得的十分之一(這也可說是[A7]榨取利益了),要你宣揚主人的恩德,要你去經營某一地區,要你……那是奴隸所擔任的不同工作,與奴隸意識及奴性無關。吳恩溥牧師似乎讀「經」不多,這才將志願奴隸的工作,局限於「與上帝同工,共同建立人間天國」。那知上帝面前的奴隸工作,如上面所說的,不一定如此的響亮堂皇!例如摩西當時的自稱僕人,反而是不願接受上帝給予的任務呢!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是一樣的;而奴隸的任務,是形形色色。這些,大牧師要好好的查「經」才得!
三、我的三點感想
我的第一主題,也就是最根本的論題——人在上帝面前的奴隸立場,絕對正確,無可懷疑,論辯可告一段落。但我因此而引起的複雜情感,想寫出來作為這一主題的結論。
第一、我非常驚訝:我雖不願意做上帝的奴隸,覺得中國人不大能接受這種主奴關係的宗教,但我沒有反對任何志願的奴隸。我反而認為:必須養成奴隸意識,站穩奴隸立場,認清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才能信得及上帝愛世人,才能承受上帝的恩惠。也就是指出了,一個基督徒應有的根本信念。我是老實說話,決無罵人的意思。自覺得即使站在我敬愛的耶穌先生面前,也毫無歉疚。然而竟引起部分基督徒的那樣衝動,認為「非予以痛擊不可」。吳恩溥牧師真的把我罵慘了,這不能不使我驚訝,驚訝得難以相信。我不能不細讀龔牧師主編的《基督教研究》,不能不精讀吳牧師的大作。然而,結果是使我的驚訝更大。因為在《基督教研究》中,發現林異雷牧師的「基督徒是主的僕人」,與我一樣的明白指出,僕人就是奴隸的意思。而吳牧師在罵夠了以後,也明白揭示:「基督徒甘心作上帝的奴僕」(其實用「奴隸」二字更好,隸是隸屬,能表顯出一切屬於主的深意)。我說是奴隸,你也說是奴隸。你說志願的奴隸,我沒有說是強迫的奴隸。讀的《聖經》是一樣;「基督徒是上帝的奴隸」的結論也一樣。然而印順和尚竟有勞二大牧師的痛罵痛擊,實在希奇,幾乎使我驚訝得頭腦都昏了!
第二、我非常感激:官話和合本的「新舊約全書,別來已卅多年了」。那時的讀「經」心得,早已印象模糊,那裡敢自信為正確,只不過「覺得有些心得,也著實可以作熱心的神教徒的參考」而已。所以我發表了那篇〈上帝愛世人〉,一直在希望神學家能給我指正,以免萬一的錯誤。現在二大牧師的痛罵中,使我對於耶和華的根本認識——主奴體系的宗教,得到了充分的證明。因為基督徒是主的僕人;而僕人或使女,就是奴隸的意思。二大牧師站在基督徒的立場充分證實我的論題,加強了我的自信,我是怎樣的歡喜,應怎樣的感激!
第三、我非常抱歉:我說是奴隸,你們也說是奴隸,是奴僕,證明了我的主題,是千真萬確,那為甚麼要那樣的憤慨,那樣的痛罵痛擊呢!這是我不能不反省,不能不深思的問題。起初老是想不通,後來在吳大牧師的大作,發現了「在廿世紀的六十年代的今天,奴隸已為法律所不容」的警句,而使我恍然大悟,覺察到自己的嚴重錯誤。事實儘管是事實,基督徒儘管是道地的上帝奴隸,而且是「不自慚愧」,引以為榮。但今天已是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了,奴隸已是法律所不容,極其醜惡難堪的名稱。所以無論是怎樣的就事論事,千真萬確,但以和尚身分,公然宣說基督徒是上帝的奴隸(如基督徒自己研究,好事不出門,還無傷大雅),無疑會被人誤會,大大刺傷了,特別是立場不穩,身分不明的準基督徒。公然傷人尊嚴,也就難怪要惹人的痛恨、痛罵、痛擊了。這一道理,越想越對,也就越想越覺得自己的錯誤。我因而記起了從前老師要我們「慎言免辱」的故事。老師說:一位口沒遮攔的青年,走向十字街頭,見到從前見過的一個土匪。青年公然指證:「他是盜匪」!拍的一聲,一個沈重的耳光,打在青年的臉上。接著,那人指著青年的鼻子說:「你才是土匪」!揎拳捋袖,聲勢[A8]洶[A9]洶!末了,恨恨的告訴青年:「我是劫富濟貧,替天行道的俠盜,與別的盜匪不同,你知道嗎」?然後大踏步走了。本來,說他是盜匪,並沒說他劫貧欺弱;但盜匪二字,早為法律所不容,有識人士所不齒。公然指證,怎能免於耳光呢!「出言不慎,自取其辱」,不能記取老夫子的訓誨,現在被罵得慘兮兮,記得也已遲了,我還敢怪人嗎?
我有了這樣的自覺,覺得自己錯誤很大,所以願以懺悔的誠意,向二大牧師,及讀過〈上帝愛世人〉的基督徒,表示十二萬分的歉意!請恕我只知報告讀「經」心得,從前甚麼,就老實說甚麼,而沒有認清時代!我決意從善如流,接受吳大牧師的寶貴意見。以後寫作,一律將「奴隸」字樣改為「奴僕」;或者加上「甘心」二字,以表尊敬。如「應站穩奴僕立場」,「養成奴僕意識」,「應認清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這本沒有隸字,所以恕我不加僕字);基督徒是上帝的「甘心奴僕」等。我相信,二大牧師深受耶穌先生博愛的感召,一向「愛你的仇敵」,一定是罵過就算,不再懷恨在心!希望以後能就事論事,「探討真理」,不再東拉西扯,一片罵聲。我懇切的希望二大牧師能接受我的歉意!
二 上帝所喜悅的人——盲目無知識
一、到底是誰錯了
「上帝與人(基督徒在內)為主奴關係,是讀通聖經的總線索」——這是我論〈上帝愛世人〉的主題。經過上面的討論,如不是為了「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奴隸已為法律所不容」,吳恩溥牧師一定會像聖徒那樣,勇敢地承認「而不自慚愧」;不會吞吞吐吐,說甚麼「基督徒甘心作上帝的奴僕」,而進行「奴隸」與「奴僕」的一字之爭!這一主題既經確定,那對於上帝所喜悅的人:盲目無知識,分散無組織,也就會覺得理所當然,不用爭論!只是吳牧師輕重倒置,將主題放在末後,這才又罵又說的大肆批評。這一來,我又不得不多說幾句了!
上帝所喜悅的,是盲目無知識的人。對於這,我是引述伊甸園神話來說明的。吳恩溥批評我,「這二點印順都搞錯了」。他自以為:「[A10]吃禁果這一段,主題不是記述人類文明發展史;牠的中心,乃是記載人類靈性生活怎樣開始敗壞」。其實,我也沒有說這是記述人類文明發展史。這是古老的神話,我不過在這神話中,起初是「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二.25);以後是「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三.7);再「用皮子作衣服」(創三.21);看出人類文明發展的痕[A11]跡而已。至於說,這是人類靈性生活的開始敗壞,但也知道靈性的敗壞在那裡嗎?上帝說不准[A12]吃,而人卻偏要[A13]吃[A14]吃看。這就是靈性敗壞,意味那主奴關係的開始破壞,盲目生涯的開始改變。不守「奴僕」本分,在主上帝看來,是不能容恕的罪惡。
吳恩溥牧師怎樣說明人類靈性生活的敗壞呢?他說:「亞當夏娃赤身露體,一點不覺得羞恥,這說明了人類在沒有犯罪以前,天真無邪,……男女之私,有如飲食,光明正大,毫無可恥之處。等到人犯了罪,罪進入了人心,這時就起了變化」。這倒是道地的古老神學!知道赤身露體而有羞恥心,希伯來的宗教是看作罪入人心,靈性生活敗壞的。但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片面解說。問題是不知羞恥,並不如幻想者設想的完美;有羞恥,也並不太壞。羞恥心,不僅是罪的自覺,也是道德意識的自覺。人類到了知善惡、知羞恥階段,才開始進入人文道德的,真正的人的世界,與畜生有別。所以心中有罪的感覺,是不理想的;但因此而知善惡,正是向上向善的勝德。也就因此,有羞恥心(或稱良心等),比那無知識的嬰兒、初民、瘋漢、畜生——不知善惡,沒有慚愧的,總是好得多!佛教以慚愧心為人與畜生的分別,儒家以羞惡之心為良心的一端,這與希伯來神教的片面解說,專以羞恥為罪入人心,是並不相同的。
吳恩溥說我都搞錯了,但到底是誰搞錯了,我們還是來研究研究再說吧!伊甸園有各樣的樹,「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二.9)。上帝說:甚麼都「可以隨意[A15]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A16]吃」(創二.16—17)。到底為甚麼不可[A17]吃?主上帝的意思,那一樣東西[A18]吃不得,就不准[A19]吃,[A20]吃了就該死。該死就是該死,「奴僕」根本沒有過問的資格。站在主上帝的立場,說話就是法律,就是真理,根本用不著我們來研究。研究為甚麼,簡直是對上帝的侮辱,侵害主上帝的絕對自由,無上尊嚴。但站在人類自己的立場,主上帝為甚麼不准[A21]吃,就有研究的餘地。研究起來,這一神話的主題,不只是不守「奴僕」本分(被稱為靈性敗壞),還有人類的眼目從此明亮,能分別善惡的意義。人類的眼目明亮與分別善惡,也是主上帝所不願意的。所以我論斷為:主上帝所喜悅的,是盲目無知。這不是我的惡意誹毀,而是忠實地根據《聖經》的明文:
「蛇說:上帝知道,你們[A22]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三.5)
「亞當夏娃[A23]吃了以後,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創三.7)
「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創三.22)
眼睛明亮,與上帝相似,能知道善惡,豈不明顯的因為[A24]吃了分別善惡樹果嗎?在沒有[A25]吃以前,豈非是有眼睛的瞎子,不能與上帝那樣,有知道善惡的智慧嗎?我說伊甸園時代是盲目無知的時代,到底錯在那裡?
老實說,吳恩溥才根本搞錯了!他只記著甚麼靈性敗壞,而對上面的煌煌「經」訓,竟視而不見。反以為:「人類的知識,並不由於[A26]吃禁果而來。……分別善惡的智力,是否由於[A27]吃禁果而來呢?同樣不是。人所以異於禽獸,其中之一,因為人有良心。此心與生俱來,此心使人別善惡,明是非」。這是甚麼話?這是公然違反《聖經》的異端邪說(站在主上帝的立場,應該這樣說)!這不但與蛇說不合,也與上帝的話(創三.22)相違背。吳大牧師!你平日讀經、佈道,到底在搞些甚麼?牧師熱心維護神權,而公然違反上帝的話,總不免太過離奇!我想,吳恩溥一定是研究有素,心裡明白,根本不會搞錯。只是生在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擔當不了「盲目無知」四字,所以故意曲解,不僅維護神教,也維護了自己的尊嚴。正如聽不慣「奴隸」二字,而只承認「奴僕」一樣。也許雖然信受西方的神教,到底還是中國人出身。為了維護尊嚴,也就顧不得上帝,將儒家的良心說,冒充希伯來的神學,而不覺得喪失了自己的神聖立場。但是希伯來的神學,並不能因吳恩溥的搞錯了而改變,也不能就此而歪曲了上帝的意思。吳大牧師!對於印順和尚,痛恨也得,痛罵也得。為了維護神教的尊嚴,而歪曲上帝的意思,是十二萬分的要不得!
盲目,我曾稱之為有眼睛的瞎子。這並非甚麼都看不見,而只是心眼未明,見了等於不見。如看到赤身露體,卻不知道赤身露體有問題。無知識,也不是甚麼都不知。在我所信解的教學,甚麼動物都是有知的,只是知的程度問題,何況是人?我說「伊甸園式的初民,不識不知」,不是一無所知,而只是如二三歲的孩子,會笑、會說、會跳;爸爸、媽媽、阿貓、阿狗都會叫,就是赤身露體還不知道有問題。從盲目到眼睛明亮,從無知到有分別善惡的智慧;在伊甸園神話中,說是由於不聽主上帝的吩咐,[A28]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我所以解說為:這「意味著人類的自覺(由於眼目明亮,覺得自己赤身露體),自由的思考」(不服從耶和華的禁令)。「是人類意識到自己是人,覺得人性的尊嚴。……分別善惡的智力,慚愧的道德意識」。這是到了知羞恥,知善惡,人與畜生顯然不同的時代。然而,這是耶和華上帝所不願意的。雖然分別善惡的智慧,與上帝一樣,並非壞事,但這只能是上帝所專有,而不許「奴僕」所共有。那麼上帝所喜悅的人,不是盲目無知識嗎?
二、不成理由的理由
吳恩溥居然找到兩節《聖經》,來支持他自己的意見——人類一向就有別善惡、明是非的良心,以證明印順和尚都搞錯了!說起來,倒是很有趣的。第一、他引述〈創世記〉(創二.20),在[A29]吃禁果以前,「那人(亞當)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吳牧師認為「這是一項艱巨的工作」,「豈是不識不知的人所能做到」!吳牧師太天真了!這些古老神話,我不是看作史實,(基督徒非承認這些經文的真實性不可),而是在這些天真幼稚幻想的神話中,體會出希伯來的宗教意識,及偶爾發見一些人類進展的痕[A30]跡而已。所以亞當先生為一切動物取名的神話,我真不知要怎樣向吳牧師解說。先從主上帝的立場來說吧!亞當先生為一切動物取名,那時還沒有太太,這是上帝創造的第六日(創二.20)。那一天,亞當先生還要睡一覺,讓上帝從他的身上,取下肋骨來製造女人。就算整天十二小時工作吧,也不過七百二十分鐘。假定每分鐘為鳥獸取二十個名字,也只得一萬四千四百個。吳牧師!你知道嗎?狡猾的蛇——眼鏡蛇、響尾蛇、蟒蛇、錦蛇……全世界有二千五百多種呢!所以,就是讓上帝取名,由亞當先生一一宣讀,我看也萬萬來不及。而現在竟由亞當先生來擔當取名的工作,這不只是一項艱巨的工作,而可說是上帝的傑作(可惜不是上帝的工作)!還有,亞當先生只是為地上的畜牲、野獸、空中的飛鳥取名,竟忘記了水裡的魚、蝦、龜、[A31]鱉(注意!注意!當上帝的憤怒臨到地上,毀滅一切活物時,對水裡的魚、蝦、龜、[A32]鱉,也特別聖恩浩蕩,沒有毀滅。這是《聖經》的奧妙之一,讓我告訴吳牧師,不妨研究研究)。也許時間來不及,地上的昆蟲也漏了。亞當先生留下的,這些未完成的艱巨工作,是誰繼續完成呀!如從人類自己的立場來說,那問題更多了!上帝造亞當先生到現在,據《聖經》算來,還不到六千年。而六千年以前,我們這個世界,早有了人類,有了文明,吳牧師也該知道吧!都是等亞當先生來取名嗎?還有,將開化未開化的人類,雖然盲目無知,連覆蔽前後的那片葉子也沒有。但對於太陽、月亮,習見的動植物,也會有幾個名字。主上帝的「奴僕」們!不要把取名工作,看得太偉大了!以我們——人類的了解,聽見了鵲叫,貓叫,牛、羊、鵝、鴨、蟬、蜩,這一類鳥獸蟲鳴的聲音,會摹擬他的聲音而給他一個名字(我沒有說一切,也沒有說到處同一名字),自然地成為某一地區所共許。至於由人類老祖宗,將一切名字取好,那是古代天真幼稚的想法。吳牧師竟引證為人心本有明善惡,別是非的能力,那除了公然違反《聖經》而外,真不知現在是甚麼時代了!
第二證據更妙了!那是一個人與畜生談話的故事——神話。如《聖經》說:「女人(夏娃)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A33]吃。唯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A34]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二.2—3)。吳牧師以為:「夏娃明明曉得吃禁果是一件違命的事。也就是說:在這件事上,夏娃清清楚楚明白甚麼是是,甚麼是非」。就這樣,證明印順又搞錯了。但這是是非觀念嗎?這是習慣於伊甸園生活,不敢違反傳統的主奴關係。也許在上帝看來,覺得不錯。但真正的是非觀念明白起來,怕會根本不接受「奴僕」的命運。再來想起那不敢違反神權,試問是在那裡?不服從,又非在那裡?從前蒙古大軍西征,震懾了歐亞的人心,就有這麼一個故事:一位蒙古軍人,見到幾位被征服的土著,喝令站住。可是摸摸腰間,卻忘記了帶上佩刀。於是吩咐不准動,等回去拿刀來。蒙古軍人拿了刀回來,土著們正呆若木[A35]雞,在等待接受死亡的命運。從這故事中看出,震懾於權威(如神靈顯赫的神權)而不敢違反,並不表示明是非,別善惡,而只是渾身顫慄,失去理性,不會思考。我覺得,習慣於伊甸園的盲目生活而不敢違反,並不是懂得是非;這才能與[A36]吃了禁果,才眼目明亮,能分別善惡的意義相適合。從整個神話來說,起初是對於習慣的主奴關係,盲目服從而不知違反。但由於自由意志的激發,終於進入了心眼開明,連上帝也得承認:「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雖然神權的統治意識,要咒詛他,可是人類卻從此而拉開了文明的序幕。我們應該感謝亞當先生,夏娃小姐,在盲目的摸索中進向光明!否則,忠於上帝的吩咐,我們到現在,還不知道褲子是甚麼東西呢!
對於這一論題的辨詰,還有兩點:一、吳恩溥說我「把分別善惡的智慧,說成一切知識的根本,智慧的根源」,好好地挖苦我一下。其實,知羞恥、知善惡,我是作為人類意識到自己是人,而進向人類文明的里程碑看的。在人類由蒙昧而向開明的過程中,知識的開展,與道德意識的開展,有著相對應的一定關係。眼目明亮,只能知赤身露體的可恥嗎?智慧,只是局限於分別善惡嗎?盲目無知,不也代表知識的蒙昧?對於這,吳牧師竟「百思而不解」,那也真該「自慚淺薄」了!
二、吳恩溥牧師引據《聖經》以明「基督徒對於知識是十分注重的」。這是批評嗎?還是維護自己的尊嚴呢?不管怎樣,對我的〈上帝愛世人〉,總要全篇讀過才得!我在〈上帝愛世人〉中,說到:「起初,耶和華是不許人類有自由思考的」。這就是禁食分別善惡樹果,也就是主上帝對人類的根本要求——盲目無知。但是,「人卻竟然不聽吩咐,[A37]吃了禁果,而能分別善惡了。……人類的知識,到底成為信仰耶和華的嚴重威脅。這樣,忠於耶和華的僕人們,從耶和華得來新的[A38]啟示,而向人類勸告」。這就是主上帝適應「奴僕」背叛的新形勢,而提出維護神權的新方法。方法有二:「一、利用人類知識的不充分。……使你意識到自己知識的不充分,而不得不俯服於神的足下」。「二、要人類將智慧安放於信仰的基石上。……就是說,理智應服從信仰;人類的知識,應服從古老的神話」。對於這,我不也引證《聖經》,如吳牧師那樣嗎?這是說,你們去知識吧(不再禁止,也禁止不了)!只是信順第一,服從第一。我對「盲目無知」,有著這麼多的敘說,吳牧師老是熟視無睹!就算「基督徒十分重視知識」,就能證明上帝所喜悅的,不再是盲目無知了嗎?
三 上帝所喜悅的人——分散無組織
一、上帝干涉人類集合的真正理由
人類甘心作上帝的「奴僕」,是上帝所喜悅的。但從人類眼目明亮以來,主奴關係就大大動搖。這唯有人類分散無組織,才能「接受耶和華上帝的領導」。對於這,從巴別的變亂口音,到摩西時代,撒母耳時代,一直到耶穌先生的時代,我舉出一連串的《聖經》來證明這一論題。比之論「盲目無知識」,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可是吳恩溥一開口就說:「十分可惜地,印順沒有法子,從聖經裡面找到證據,像他在前面所找到的琳琅滿目」!說「印順只找到兩處聖經,巴別塔的故事,和家人分爭的警告」。這真是不負責任的說話!對我的引證敘述,老是「充耳不聞」,「視而不見」,應用伊甸園的作略。我與這位大牧師進行論辯,真有說不出的悲哀!
巴別塔的故事,見於〈創世記〉十一章。上帝下來干涉,結果是人類的口音變亂了,人類分散了,巴別城與塔也停工了。這是神話故事,記載分明;而現在要引起討論的,是上帝為甚麼要干涉人類,分散人類?吳恩溥解說為:「巴別人麕集在一起,他們滿於目前小就,圍繞著高塔過生活。他們違反上帝的旨意,上帝把他們分散,東西南北任由發展。這正如一個有遠見的父母,鼓勵年輕一代的四海為家」。說是說得很漂亮,但我要勸吳恩溥牧師,切莫以上帝的代表自居,自作主張!上帝為甚麼要干涉人類造塔,還是聽聽主上帝自己的話吧!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語言。如今既作起這(造塔等)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了」——這是主上帝干涉人類的理由。
「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這是上帝的干涉辦法。
「於是耶和華使人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止不造那城了」——這是上帝干涉的結果。
主上帝見到一樣的人民,一樣的語言;見到建城建塔,而擔心他們以後甚麼都能做(並非擔心他們滿於目前小就,將來甚麼都不會做),這才是上帝干涉人類的真正理由。在這神話中,那一句、那一字,與吳恩溥的解說相合?吳恩溥不但[A39]捏造神意,而且還製造民意,說甚麼「不必神父、牧師、神學家,每一個存心尋求真理的基督徒,都讀得懂他的意思」,其實連他自己都莫名其妙!好在吳恩溥不足以代表基督教,否則希伯來的宗教傳統,早就完了!三十多年前,在我「讀經」的時候,我所理解到的是:亞當與夏娃,想有上帝一樣的智慧;示拿地的人民,建塔建城,為要傳播人類自己的名。這犯了驕傲與僭妄,所以受到上帝的咒詛,干涉分散。驕傲與僭妄,換句話說,就是不守「奴僕」本分,而有不重視上帝,與上帝爭光榮的傾向,這就難怪上帝的咒詛與破壞了!上帝與人類的主奴關係,在上帝來說,是絕對不容破壞的。所以分別善惡的智慧,只可上帝專有,而不許「奴僕」共有:這就是禁食分別善惡樹果的真正理由。人的眼睛亮了,一天天進步,進步到要建城建塔,把上帝丟開,而專想傳揚人類自己的榮名。在上帝們看來,這種情勢必須設法阻礙,不容繼續發展,否則人類以後還有甚麼不能做呢?這將嚴重威脅主奴關係的穩定,這才是上帝變亂口音的真正理由。所以,如人類忠於上帝,一直過著伊甸園盲目生活,主上帝也就不必使人分散無組織。但人類眼目明亮,天天進步,專求人類自己的光榮(「為要傳揚我們的名」),這唯有使人類分散無組織,才能穩定建立在主奴關係上的神權統治。
二、上帝不願人類有國家組織
對於這一論題,我在〈上帝愛世人〉中,敘述得非常明白,不必多說。唯對上帝不願見人類有國家組織,想再補充幾句。以色列人要求祭師撒母耳,「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如列國一樣」(撒上八.5)。上帝認為:這:「是厭棄我(上帝),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這是甚麼?人類要有政權,上帝要有神權。換言之,這是神權與政權的矛盾。歷史告訴我們:祭師時代是神權,依神意而決定一切。有了國王、國家,那是人類自己的政權。雖還可以保留一點神權,如國王登基,由祭師加冕等,但人類的實際政治,已不容神意任意過問。歐洲中古時代,教權橫越,引起教皇與國家的權力鬥爭,但教皇終於失敗,而不得不承認政教分離。所以有了國家政權,為謀求人類自己的光榮而組合,「從人本的文化來說,這是可喜的進步。但從耶和華的神權統治,神人間的主奴關係來說,那等於叛逆,不要耶和華作他們的王了」。上帝是希望通過祭師而永久直接領導人民的。人類接受上帝作他們的王,用現代的動聽的話來說,是「人類直接向上帝負責」。吳恩溥遠在香港,可能不知,龔天民應該是耳熟能詳。幾年前,臺灣有幾位大學生,不知是那一教會的教友,拒絕向中華民國的國旗致敬。理由是,「他們直接向上帝負責」。這是真能懂得希伯來宗教的!我雖不信耶和華上帝,但不能不對這幾位教友的高明,表示敬意。他們才是上帝的忠實「奴僕」!能體諒上帝的慈愛,知道人類不應該為了人類自己的光榮,而互相結合(巴別建塔,就是違反上帝這一旨意,而遭上帝的嫉忌)。應該個別的,直接接受主上帝的領導,這才能歸榮耀於上帝。上帝所喜悅的,是人類分散無組織,這裡面有大篇道理呢!吳牧師!
三、家庭鬥爭的宗教傳統
耶穌先生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他的父子、婆媳分爭的聖訓,我認為合於上帝愛世人——分散無組織的原則。吳恩溥牧師罵我「曲解」、「誣衊」。他以為「聖經論及建立一個幸福的美滿的家庭,何止百數千次!印順卻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但耶穌在另外一處,講及信徒怎樣為真理奮鬥,為真理犧牲,甚至不惜拋棄父母家庭,他就曲解為耶穌鬥爭家庭,拆毀家庭」。其實,我說的一點都不敢曲解,而只是道理深了一點。《聖經》講到建立幸福的美滿家庭,就是千萬次,也不能證明耶穌先生不準備動刀兵,不提倡家庭分爭。因為建立美滿的幸福家庭,是一回事;促使家庭分爭,又是一回事。我們知道,希伯來的宗教傳統,是不容異己者存在。無論是《舊約》時代,《新約》時代,一直到羅馬以基督教為國教的時代,凡信仰上帝(還有耶穌先生)的,非嫉視另一宗教,認為異端邪說,加以徹底摧毀不可。吳恩溥牧師應該熟悉古代希伯來宗教,與基督教會歷史吧!耶穌先生以成全主上帝的律法自命,使耶和華的面目一新,而宣揚「天國到了」的耶穌福音。不要說發揚到全世界,對於異教徒;就是在猶太,對於希伯來舊傳的宗教(猶太教),也非指責他、改變他不可。要推動這樣的天國福音(主奴關係的新王國),每一耶穌先生的忠實「奴僕」,在固有上帝信仰的家庭裡,根本不信耶和華的家庭裡,本著不容異己者存在的真理感,自非進行家庭(擴大了是社會、國家)分爭,不斷的分爭,以達到真理的勝利,清一色的基督教家庭(基督教國家)不可。這就是建立美滿的、幸福的家庭了!分散、鬥爭是方法,目的是集結在主上帝——耶穌先生的名下。我在原文中不是明白的說到:「如明白耶和華上帝的主宰人類,是從人的分散對立中而完成統治,就容易明白耶穌先生這一平常的道理」。
吳牧師提到「為真理奮鬥,為真理犧牲」,也曾知道甚麼是真理嗎?讓我來說一點,作吳牧師的參考。人——並不完善,煩惱重重的人,都以自己那一套為真理。宗教也好,政治也好,自己就好像是真理的代表。你以為是真理,我也自以為是真理,矛盾、衝突,在這並不完善的人間,原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事。所以人生智慧高深些,知道宗教、哲學與政治等,即使非常完善,而流行於人間的,只能是相對而非絕對。這樣,會主張「道並行而不相悖」,「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最高的理想,「惟不嗜殺人者能一之」,而不說從刀兵中得之。如果說奮鬥,那就如甘地先生的「非暴力抵抗」;孫中山先生的「和平奮鬥救中國」。這就是東方的精神,反極權、反暴力的和平文化。可是西方,特別是希伯來宗教傳來的一貫之道,確信自己為真理,而視異己者為邪魔。那種極端想法,敵視態度,在自覺為真理而鬥爭時,為了摧毀對方,殘殺尚且不惜,何況滲透、分化、顛覆呢?或分化鬥爭以爭取對方,或殲滅異己以保存自己——保持自己的純潔,保持自己的團結,讓我來舉幾則希伯來的宗教故事:
為了以色列人造金牛犢:「耶和華對以色列的人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居。……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各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賜福與你們」。(出三二.27—28)
為了反對摩西的專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離開這會眾,我好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除了因可拉的事情死的以外,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民十六.45—49)
為了娶異族女子為妻:「查出娶外邦女人為妻的,……他們便應許必休他們的妻」。(拉十.18—19)
前二則,為了宗教的意見不合,而進行父子兄弟的血腥屠殺。第三則是為了宗教,而強迫拆散人的夫妻。這不都是耶穌先生為了傳揚真理,而不惜家庭分爭,動刀兵的宗教傳統嗎?我曾幻想:就算你那一套(宗教、哲學、政治……)是真理,真能全人類有志一同,那也罷了!可是世間就不是這麼一回事。真理這面金字招牌,並非誰所專有,誰也可以拿來頂在頭上。如人人為了真理,人人如此的極端、仇視,這問題可大了!所以,我不想說甚麼是真理,但可以告訴神教徒,為真理而不惜分爭,不惜動刀兵,這裡面充滿罪惡,而真理並不太多。「為真理而奮鬥,為真理而犧牲」的吳牧師,讓我再舉一則基督徒的動人故事:基督教自路德以後,耶穌教的教派,從天主教分化出來。那時,誰也以主上帝——耶穌先生的真理代表自居,基督弟兄間,發生了有名的三十年戰爭。好在那時已開始踏入近代文明的時代。基督弟兄們,仇恨自己,殘殺自己,經長期戰爭,終於覺悟到,為真理而鬥爭,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人生的慘痛經驗,甦醒了久為神教麻痺的心靈,於是和平共存,彼此互相承認。西方在希伯來的神教傳統下,要那樣長期戰爭,才多少覺悟到,異己者與自己一樣有存在的權利(覺悟的人並不太多)。從前是為了維護主上帝的神權,建立在主奴關係上的真理,而不惜向異教,進行分散、鬥爭、屠殺。那知真理——這塊金字招牌,並不專屬於誰,因此為真理而奮鬥,演為基督弟兄間的大動刀兵。我想,這不但耶穌先生,怕連主上帝也想不到!吳牧師!你可以放下這塊「真理」招牌,不再維護動刀兵的鬥爭文化了吧!
四 清道夫的煩惱
上帝怎樣愛世人?人要怎樣才能得上帝的喜悅?我對這一問題,提出了三項主題。吳恩溥牧師駁斥我,關於主題部分,已在上面論究明白。還有吳牧師的大堆閒話,再來清除一下。
一、戰略與戰鬥力
龔牧師說:「我們是專為對付印順之文而寫,所以別人最好不要插足進來!但如硬要為印順文章助陣,那麼恕我們向大家不客氣了」!吳牧師說:「印順有何賜教,若為探討真理,筆者自當奉陪。至若啦啦隊徒事叫囂,一概不理」。一出手,二位的戰略,就顯得不平凡!龔是嚇阻大家,不要幫助印順。吳是你們幫助,我也不理。這就可以集中火力,專門對付我了。這種集中火力,嚇阻敵人的優越戰略(最好加上四面圍攻),在我來說,可說非常合適。因為〈上帝愛世人〉,是我的「讀經心得」,既不代表佛教,也不是為了別人,而只是我對基督徒的一點獻曝之忱。如值得參考,那是太好了!如值得「痛擊」,也當然文責自負。你們以為我希望宗教界的混戰嗎?我的唯一希望,是請二位認清戰鬥的對象,集中攻擊於我所提出的三項主題,而不是集中於對人的攻擊!還有,充實戰鬥力,第一要緊。否則刀兵不利,糧食不足,戰略還不等於廢話!
二、和尚與道士
我在〈上帝愛世人〉中,說了一句「眉毛拖地」,那是成語,意思說慈悲心重。想不到吳牧師竟會惡毒的挖苦我說:「也許有一天,還要披毛散髮,手橫桃木劍呢」!吳牧師!你弄錯了!我是和尚,不是道士,也不是道士出身。如我是小道士出身,那麼說「手橫桃木劍」,多少還有點取笑成分。我實在想不通,除非吳牧師是道士出身,下意識中充滿了「披毛散髮,手橫桃木劍」的道貌。這才文章的靈感一來,道貌也就鬼祟似的顯現出來。總之,這些高明的笑罵,我和尚原璧奉還。
三、[A40]吃耶穌飯
我說到:「也曾聽過牧師講道;也曾做禮拜,按時禱告;而且也曾像熱心的基督徒那樣,每天讀經」。我只是這樣說,而吳牧師竟運用其「推想邏輯」,大罵特罵起來:「印順離耶歸佛,……對故主這樣臭罵惡罵,……難道從前分奶粉,分舊衣,分得不夠,挾恨在心!抑或因為印順從前學了耶穌,吃了耶穌飯,現在怕人家摸他的底,清算他的歷史,也正好藉著大罵特罵惡罵臭罵,來表示他的一面倒」!這雖然是罵我,我倒非常樂意的轉抄,好讓大家來欣賞吳牧師的罵人藝術!我當時是「慕道」而已,上帝與耶穌先生,還不能說是我的「故主」。而且信仰耶穌先生,也不能說是[A41]吃耶穌飯。如為了[A42]吃耶穌飯而信耶穌,那簡直是下流!純正的基督徒,我知道都不會如此。抗戰以前,香港的邪風山,凡來信耶穌的,就給你飯[A43]吃,而且每月還有四元港幣(那時的幣值很高呢)的零用。當時很有些人,為了[A44]吃耶穌飯而去信仰耶穌。告訴吳牧師:我當時的「聽道」,「讀經」,還不是這一流,你不能以自己的尺度衡量別人!
四、名與利
我發表〈上帝愛世人〉,在吳牧師看來,不是為名,就是為利。他說:「如果一個無名小卒這樣做,倒情有可原。因為成功了,可以一舉成名。失敗了,最多打回原形,但名字究竟叫開了。印順和尚既然是當今佛教界有數人物,則說話做事,有些分寸才對」。這不是說,如為了出名,那還可以;印順和尚是有了名的人,就大可不必。他認為耶佛之爭的「秘密」,就是大陸來的法師們,「非善信多掏腰包,多解善囊不可」。所以我發表「讀經心得」,他就罵:「佛教界的善男信女們,……還不多添些油香,更待何時」!吳牧師如為了有話可罵,那也罷了。如以為真的如此,那我倒不無疑問:以《基督教研究》為名,而儘寫些批評佛教的文字,為了甚麼?基督教的單張、小冊、專書,批評佛教的有的是,都為了甚麼?吳牧師儘說些文不對題的罵人文章,又為了甚麼?我不敢說異教徒批評我,就是為名為利;因為這樣說,那是太卑鄙了!但我很懷疑:在吳牧師的寫作意識中,除了「名利」還有些甚麼?
五、張獻忠的宗教觀
我以張獻忠與耶和華對論,也許在這點上,引起了吳牧師的大誤會。他說我「侮辱污衊基督教」,首先引到那一段文字。不過我為甚麼提到張獻忠?為了侮辱污衊嗎?如果說張獻忠是土匪,土匪太多了。如果說張獻忠殺人,黃巢殺人八百萬;屠城坑降,一下子就是幾十萬,歷史上也有的是。我為甚麼不說別人?我覺得,張獻忠的天神觀,與希伯來的上帝(神)觀,非常類似。我是看中了這一點,才提到張獻忠的。大殺特殺,要殺得有道理;要大家認為殺得合乎天理(天意、神意);要死者無怨,生者感恩,那是一門了不得的大學問!張獻忠為甚麼殺人,那是另一問題,而宣佈的殺人理由,是「代天行罰」。為甚麼洪水滔天,幾乎淹死了一切,那也是另一問題;而在希伯來的神權意識裡,是耶和華上帝的「正義」。綜合起來作比較研究:張獻忠七殺碑的「天生萬物以養人」,與上帝造萬物以養人(創一章)相同。七殺碑的「人無一德以報天」(道德墮落;忘記神的恩德),與耶和華要毀滅人類的理由(創六章),也並無不同。張獻忠是「殺殺殺殺殺殺殺」,而耶和華是:「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上帝)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創七.4)。雖然張獻忠的殘殺規模,過分渺小,不配與耶和華上帝相提並論;但到底也執行了天帝的旨意,大殺一番。張獻忠的殺殺殺,雖說奉行天意,只是殺人而已。而毀滅地上一切活物的耶和華上帝,就不是這樣。在進行毀滅以前,先選中了「挪亞是個義人」(創六.9),先為他八口之家,安排好活路。等到水災一過,上帝以最慈愛的態度,「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九.1)。耶和華上帝那麼慈愛,難怪挪亞要感恩不盡。對於被毀滅的一切,覺得都是應該。大殺特殺,為了給你們福氣,這是希伯來神教偉大的發明!摩西也曾這樣的傳達上帝的意見:「各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賜福與你們」(出三二.29)!所以單是替天行道,殺壞分子,是不夠的,必須恩養忠實的「大群奴僕」(這在西方真傳一貫的統治學中,佔有重要一頁)。有殘殺有愛護,不,應該說有正義有愛,這才能表現出耶和華的完整面目。主上帝充滿了正義與愛,所以毀滅全人類,也值得忠實「奴僕」們的歌頌!我比較東西方的「神愛世人」,發現了西方上帝愛世人的特色,所以我不能不這樣的讚歎:「張獻忠到底是匪類,耶和華到底是上帝。這麼一對比,不但顯出耶和華的愛世人,也可看出西方上帝的智慧了」!我的比較研究,錯在那裡?是污衊嗎?侮辱嗎?如果以為張獻忠是土匪,殺人魔王,我拿來罵罵耶和華,那是吳牧師的淺見與誤會了!
六、洩漏天機
我曾三次說到「洩露天機」。在這點上,吳牧師真的「大罵特罵惡罵臭罵」一番。不過罵夠了,還得來談談問題!我以「天機」來形容上帝的機密。「天機本天成,妙手偶發之」。我不是天機的創造者,而只是揭發一下。天機是上帝的機密,在主上帝的「奴僕」中,實在是公開的秘密。所以我曾說:「本來,不要說教宗、主教,就是普通的神父、牧師,一定是心裡有數,不消多說」。當然,有些低級「奴僕」,雖能由之而不一定知之。天機是上帝的機密,宜於對內公開而不宜向外宣揚。如有人說了,就碰到痛處,抓到癢處,免不了犯天(上帝的代表——「奴僕」)之忌。所以我的洩露天機,被吳牧師痛罵,原也不足為怪,不罵才怪呢!
有二次說到洩露天機,是確認「人與上帝為主奴關係」。據《基督教研究》林異雷牧師所說,吳恩溥牧師所說,都證明了這一論題的正確。只因我沒有認清時代(現在是「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用了「奴隸」二字,未免傷人尊嚴。同時我又說破天機,不免碰到痛處,抓到癢處,害得吳牧師面紅耳赤,這才大罵特罵起來。但如以為大罵特罵,就可以蒙蔽人的眼目,否認我說的不是天機,那就想得太天真了!
另一次說到洩露天機,是我對〈上帝愛世人〉的三項主題,指點為西方真傳的一貫統治學。起初,耶和華為神權政治,祭政合一的主宰。他(其實是他的代表們)是希望通過祭師而直接領導人類的,要人類直接向上帝負責的。這才不願人類的眼目明亮,反對人類的巴別建塔,以色列人的建國。由於這是政教合一的主宰意識,所以宗教或政治,凡有極權的,奴役的(人類非服從我不可,不服從就該死)意識,沒有不合於這三項原則的。根源於主宰意識的三大原則,深入西方人心!我又一次的洩露了天機。吳牧師如認為不是天機,算不得洩露天機,那問題非常簡單。只要吳牧師(或由教會)宣布:這是基督徒所週知的事實,也是一向向社會宣揚的福音。那我真的「是十足十,如假包換的愚民政策」了!再不然,對我的三項主題,在忠於《聖經》的前提下,一一駁斥,也就證明我說的不是洩露天機!可惜吳牧師捨正途而不由,以叫囂怒罵,及歪曲神意,[A45]捏造神意,製造民意為唯一辦法。這等於證明了印順和尚確是洩露天機,所以才干犯天怒——神的忠實「奴僕」們怒了!
我是這樣的洩露天機,而吳牧師不願面對問題,只是抓住「洩露天機」四字,拉扯到別處去大罵。他費了十分之一的篇幅,在「洩露天機原來是舊貨新裝」的標題下,大肆叫囂說:「五四運動的號角吹響以後……這個時候,夏娃忽然大走紅運。……夏娃乃人類智慧的徽號」。這樣,「印順不過摭拾人家幾十年前的話渣兒……煞有介事般來進行欺騙勾當」!吳牧師的手法高明極了!但憑這幾句話,就將我洩露的天機——三項主題,西方真傳的一貫統治學,就否定了嗎?那不僅是廢話,簡直是笑話了!說到亞當夏娃的[A46]吃禁果,我說:「本來,人在[A47]吃了分別善惡樹果以來,眼睛就明亮了。大家的眼睛雪亮,誰也了解這一故事的意義,用不著我來多說。只是有些人,迷戀伊甸園的盲目生活,關在思想鐵幕裡,成為有眼睛的瞎子,所以不免再來解說一番」。我說的何等明白!依我的意思,只要是人,是現代的人,肯好好「讀經」,忠實「讀經」,不問甚麼樣的人,沒有不明白的。唯有迷戀伊甸園生活的,才一口咬定,這只是說「奴性開始敗壞」。吳牧師!「五四運動」是代表甚麼?以「夏娃為人類智慧的徽號」,是「左派嘍囉」的天機嗎?你這樣一說,我的洩露天機——三項主題,與西方真傳的一貫統治學,就是繼承「左派嘍囉」嗎?好高明的手法!只是險毒了一點!
七、組織力與知識
這裡所要說的,也是吳牧師扯到了旁邊。吳牧師從今日基督教國家的組織力,知識的發達,來證明上帝所喜悅的人,決不會是盲目無知識,分散無組織。反之,以今日中國的一盤散沙,東方佛教國家的落後情形,以推定不重組織,不重知識的,恰好是佛教。吳牧師的反擊論法,不適用於「探討真理」。我說上帝所喜悅的人,是盲目無知識,分散無組織,這唯有根據《聖經》,闡明真意為並不如此,我的論題才失敗了。否則,不敢面對論題,連上帝的話:「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也熟視無[A48]睹。又[A49]捏造神意,說甚麼「如有遠見的父母,鼓勵年輕一代的四海為家」,那是不能駁斥我的。不能駁斥我的論證,反擊就毫無用處。如射擊一樣,不能避免對方先發的一擊,那你就是迅速反擊,而且是中了,但先躺下去的還是你呀!所以為了「探討真理」,要能針對論題,而無須作那些不必要的論辯。
國家民族的興衰,有非常複雜的因素,或內在的,或外來的。宗教是文化的一端而非全部。以我們的看法:流行於世間的,都是相對的。凡是相對的,偏頗發展,都會有副作用的。所以世間的任何宗教,政治,哲學,常在波浪式的起伏中。放眼而觀古今中外:中國隋唐時代的隆盛,不正是佛教最隆盛的時代嗎?日本自亞洲強國而成為世界強國,那時不也多數信佛教嗎?今日菲律賓,不也是基督教國家嗎?基督教獨佔了整個歐洲,自西元五世紀到十三世紀,不恰好是西方所說的「黑暗時代」嗎?不看看從前,不望望旁邊,就想以基督教國家的興盛(其實有的正走向沒落),今日中國等的衰落,來證明基督教的優越;證明上帝所喜悅的,不是盲目無知識與分散無組織,有點近於胡說了!
今日西方文化的隆盛,有種種因素。重要的,有希伯來宗教傳統的信仰,羅馬政治傳統的組織力,希臘民主傳統與愛智的學風。我從來不曾輕視希伯來宗教的特殊價值,特別是「我所敬愛的耶穌先生」。但對於組織力的堅強,知識的發達,如吳牧師那樣的看作基督教的光榮,那就有點缺乏常識了!如希伯來的信仰,羅馬的組織,希臘的民主與愛智,看作遺產的話,那吳牧師所代表的基督教,顯然犯有侵佔與竊取的罪嫌!吳牧師!這些都不外乎題外閒話,還是「把握論題,探討真理」吧!
八、拋紅帽子
吳牧師說:「現在印順在反基(督教)的事上,……也一樣盡力拋共產黨紅帽子」。這未免說得太離譜了!亂拋紅帽子,如查無實據,在現在的自由中國是犯法的。遠居香港的吳牧師,說話得負點責任哪!吳牧師說我向基督教拋紅帽子,而照他自己的看法,又說:「揣摩他(印順)的語氣,上帝不過是數十世紀前的帝國主義頭子,或者共產黨頭子」。又是帝國主義頭子,又是共產黨頭子,這可見印順和尚所拋的帽子,並不是紅的,而是紅的白的青的黑的都合適。只要對方的頭寸合適,這頂帽子都會戴得恰恰好。這頂帽子,是根據《聖經》的三項主題,所表現的西方真傳的一貫統治學。只要是主宰意識的神化,極端化,叫做上帝也得,國家也得,民族也得,人民也得,都合適這頂帽子。這一定是:把自己這一套,看作最完善的真理;自己與自己這一套,看作唯一的拯救者。這一定要別人服從他,跟著他走,才是生存(救了你),違反了必然滅亡。這是信仰第一,服從第一;不管知識是否正確,必須服從於信仰。實現這項神聖的使命,必須從分散、分爭中,達到集合到自己這一邊來(破壞別人來團結自己)。這是我拋的洋帽子,合適不合適,看對方的頭寸如何。吳牧師!你也戴戴看!
吳牧師的眼睛有問題,以為我拋的是紅帽子,他也就照拋不誤,而且大拋起來。他在[A50]吃禁果問題上,說我:「偶爾跟左派嘍囉巧合?抑是還是(原文有點毛病)印順和尚早已聽人家說過」?這是虛拋一頂。在論巴別建塔時,他說:「團結就是力量,這歌聲早已聽過,現在印順還不忘情。……甚麼人類要團結,要進步,就是上帝從中破壞,叫他們分散,叫他們無組織。這些罪名,香港人若干年來,聽得很熟」。這雖然說得含糊,卻是一頂沈重的紅帽子。從吳牧師的話而推測起來,「團結就是力量」,不是共產黨的老牌貨色,一定是共產黨新近向聯合國申請了專利。所以我說了「團結就是力量」,無形中已套上帽子。吳牧師又是老香港,若干年來聽得很熟,那還有什麼話說!不過上帝要人類分散,那是摩西先生寫在《聖經》上,牧師們都讀得滾瓜爛熟。將來連摩西先生,怕也有被拋紅帽子的資格,這年頭真是人心大變啦!不過吳牧師慢拋過來,讓我去帽莊查查,「團結就是力量」,是否共產黨出品,或者申請專利在案。吳牧師又說:「如果印順有機會,一定會力竭聲嘶地,引吭高歌著團結就是力量。一定會帶頭控訴上帝,非把上帝鬥倒不可」。這是一頂怪帽子,是預備我將來戴的。吳牧師!我又不是帽子收藏家,接來丟入垃圾坑,多了也就有點乏味。我還戴不上這頂怪帽子,還是你自己收起來。將來在香港如有機會,也不妨試試看!他說我罵「故主」耶穌(其實我沒有罵),問我:「印順的罵,是不是也學了人家(投機分子,一旦加入共黨,大罵自己從前的黨)的樣」?這一問,倒引起我的話來了。從前有些和尚、道士,為了[A51]吃耶穌飯而信耶穌,現在也都負起罵罵佛道的責任,是否也是學了人家的樣?這種不成帽子的帽子,還是少拋的好!拋呀拋,拋到自己頭上去呢!吳牧師這幾手,老實說,不像耶穌先生的門徒。我所敬愛的耶穌先生!這是你豢養的羊?還是披著羊皮,混在羊群中的狼?
九、大罵特罵
我不是基督徒,覺得這種主奴體系的宗教,對我不太合適。但我一向主張,迷信比無信仰好,所以「我不反對神教的信徒,反而希望他們真正地信」。這才說明上帝是怎樣的愛世人,人要怎樣才能為上帝所喜悅。我論究的重心,是希伯來的耶和華上帝,所以讀慣了四福音的,感到有點生疏,但這確是我忠實的「讀經心得」。我不是基督徒,所以有時也偶然「謔而不虐」的幽他一默。但說到罵,那是不會的。可是龔天民、吳恩溥他們,不知為了甚麼(也許是「罪入人心」),認為我「大大罵起基督教來」。「用最挑撥的詞句,最惡毒的字眼,來侮辱汙衊基督教」。「印順嬉笑怒罵,無所不用其極」!這使我感到意外,為此把自己的文章讀了五遍,還是覺得沒有罵人。對於這,我不能不申明兩點:
一、我並沒有罵:「奴隸」,本文已交代清楚。我討論古代的宗教,而這確是古代的事實(林異雷牧師也這樣說)。說我沒有認清時代,「奴隸」二字有傷現代人的尊嚴,是可以的。說我罵人,我不能承認。我說張獻忠,那是對「神愛世人」的比較研究,而且我也說耶和華高明得多。說到拋紅帽子,那是吳牧師的眼睛有毛病。我這頂帽子,是沒有色彩的;只要對方頭寸合適,紅白青黑都適用。吳牧師!你們細心研究〈上帝愛世人〉,我到底罵了些甚麼?
二、罵基督教的,不是別人,正是吳牧師。他說:「印順在上面所描寫的上帝,是個老頑固,老封建;在這裡所描寫的耶穌,卻是個鬥爭分子,是個家庭制度的破壞者」。又說:「揣摩他(印順也)的語意,上帝不過是個幾十世紀前的帝國主義頭子,或者共產黨頭子」。啊喲!我並沒有使用這些惡毒刻薄的名詞;用這種刻薄惡毒名詞,來罵耶和華上帝與耶穌先生的,是吳恩溥牧師。我在〈上帝愛世人〉中,或說「奴隸」,或說「奴僕」,我覺得相差不多。吳牧師討厭「奴隸」,看中了「奴僕」,那就「奴僕」好了。他卻硬說「印順罵基督徒是奴才」,其實「奴才」是他自己罵的。這些,是可以取原文來查勘的。我說「伊甸園的生活,還過著畜生一樣(不知羞恥)的生活」。吳牧師不說是猩猩、人猿、……惡意的硬性規定我說的是「蠢如豬玀」。吳牧師!亞當、夏娃是你們的老祖宗,就是為了罵我,也不應如此忍心,非罵自己的老祖宗為「蠢如豬玀」不可!我說「人與上帝為主奴關係」。據我的「讀經心得」,在耶和華上帝的宇宙王國裡,人類是法定的奴隸。在上帝的心目中,我印順和尚還不是奴隸(我不承認,是另一回事)?我說的是全人類,而吳牧師將基督徒從人類中分離出來,認為我「臭罵基督徒,天主教徒,都是奴隸成性的奴才」。將主奴關係局在上帝與基督徒,而又硬說基督徒是「奴才」!也許吳牧師沒有讀懂,但這決不是我的意思。吳牧師製造一些惡毒刻薄的詞句,加在耶和華上帝、耶穌先生、基督徒身上。不夠,再罵罵自己的老祖宗。吳恩溥牧師!你護教的心太切了!太衝動了!衝動得有點神識不清。自己大罵耶和華、耶穌先生、基督徒、老祖宗,卻咬定是印順和尚罵的。世間竟有這樣的荒唐牧師!我還能說甚麼呢?怪事!怪事!
我沒有罵,吳牧師倒著著實實的罵了!如說:「多麼無賴的騙局」;「做夢般當作天機」;「不要還在白日夢囈」;「進行欺騙敲詐的手段」;「只是夢囈」;「未免太大膽太狂妄了」;「印順瞎著眼睛亂說亂嚷」;「輕重顛倒,心眼黑闇」;「狂言欺世」。吳牧師!「這一回應該罵得開心了」!如有興趣,不妨多罵。不過對於耶和華、耶穌先生、基督徒、老祖宗,以後可不要再罵了!
吳牧師非常會罵,除了罵得性起時,連耶和華、耶穌先生、基督徒、老祖宗,一網罵盡而外,對於罵我也著實下過不少功夫。他不但罵到我的未來(給我一頂將來有機會再戴的帽子),還會罵到我沒有出生以前。吳牧師的「罵人學」,著實可觀!我願意節略轉抄,讓大家奇文共賞。我說:「我不願作誰的奴隸」;他就這樣的罵:「距今不過半世紀,中國人……能夠進到皇帝面前的大臣們,看他們俯伏跪拜,惶恐萬狀,還不及一條狗。……如果印順活在那個時候,如果前生有修,能夠做得一個御前大臣。當他(指印順而說)能夠像狗一樣爬到皇帝面前時,他一定不以為恥,反而認為不凡之遇」。這簡直是空前絕後,可打二百五十分的妙文!他的意思說:你印順現在「說漂亮話」,「放空砲」;看你那個時候,做不做奴隸!這麼一來,印順似乎就真的做了奴隸,「從此說不響嘴」。吳牧師也就可以大大方方的,「甘心」做上帝的「奴僕」了!其實,這是你的「羞恥心」在作怪(是否罪入人心),何必想入非非的拖人落水呢?不過話得說回來,如果是牧師,罵人也應該有個分寸。如跪在地上,何必一定要說狗一樣。天主教友見了大主教們,也得跪下來。基督徒跪著禱告,直喊「主呀!主呀!」的,我也見過不少。如跪在地上就一定像狗,話就不好說啦!吳牧師!看在耶穌先生面上,少罵一句吧!
十、清道夫的煩惱
吳牧師以過半數的篇幅,用於閒話、痛罵。不睬他,那我是挨罵了!清理呢,等於向吳牧師看齊,也說些不相干的閒話。不但浪費筆墨,真的「殃及梨棗」。這如住民不講公共衛生,垃圾盡向門外亂拋。不理呢,臭氣熏蒸,蚊蠅亂舞。一旦引起傳染病,問題更大!衛生當局不得不出動清道夫來清理。可是,如清者自清,拋者自拋,清道夫永久清不了,實在傷感情之至!我想,吳牧師罵也罵過了,也應該「罵得開心了」!俗語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吳牧師!歇息吧!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9 冊 No. 19 我之宗教觀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原始資料】印順文教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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