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與人類和平[A1]
一 和平的意義
和平本為人類一致的願望,在飽經戰爭苦難,或時局惡化而瀕臨戰爭邊緣的時候,人類的和平願望,也就更為迫切起來。然從古來今,人類一直在仰望和平,祈求和平,而和平始終不容易獲得。一部廿四史,充滿了血腥氣;大部分的日子,都在戰爭中渡過。所以要求和平,必須探求和平的意義,不容易和平的癥結,而探索那達到和平的坦道。我們佛教徒,對於和平的願望,無疑比一般人懇切得多。我們應接受佛陀開示的聖訓,去把握和平的真義;應仰承佛陀的慈悲願力,而盡著為實現和平的努力!
人類有要求安定,要求福樂,要求生存的共同意欲,所以人人有共同的和平願望。但和平並不能從空洞的願望得來;相反的,缺乏理智的和平願望,每招來戰爭的苦難,害了自己,鼓勵了敵人。一般所想念的和平,大抵與沒有戰爭或戰爭停止同一意義,這是並不正確的。如甲乙兩國相爭,甲勝乙敗,乙方簽訂了賠款,割地,甚而接受征服、接受奴役的條約。這那裡是實現和平!這是弱肉強食,強迫承認不和平的戰爭惡果。如某方為了鬆懈對方的戰爭意志,延遲對方的戰力積集,或破壞對方的戰友合作,虛偽地倡導和平,裝出和平共存的外交姿態。而自己,卻秘密地更積極的在備戰。這也算和平外交嗎?這是和平騙子,戰爭的陰謀者。如信以為真,自取毀滅,這也決非和平的功臣,而只是天真的和平悲劇。又如局部的不和平因素,越來越嚴重,不能迅速的設法消除,而只是拖延,或犧牲部分來換取和平。弄到大戰勃發,變局部為全體,糜爛到不可收拾。這不能稱為維持和平,反而是戰爭的培養者。我們本著佛陀的真理,當然崇仰和平,但真正的佛弟子,決不以虛偽的欺騙的和平為和平。不倫不類的偽和平,實在是戰鬥的變形,戰鬥的延續,值不得我們歌頌,也值不得我們追求。
和平的反面,是不和不平。不和是暴戾、仇恨、衝突、鬥爭、不合作;不平是強凌弱,眾暴寡,一切的不平等。真正的和平,決不能從不和的暴戾、仇恨、鬥爭中得來,也決不能實現於不平等的基礎上。和與平,有著相互的依存關係,失卻一端,即會失去一切。所以暴戾的共產集團,從不和的情緒中,使用不和的殘酷恐怖手段,到處鼓動仇恨,製造鬥爭,這是決不能達到真正和平的。他們雖標榜平等,鼓吹蘇聯式的和平,而不知在不和的情況中,求平等而離平等愈遠。「大力鎮壓」所造成的廣大奴工群,即充分證明了不和必然不平的道理。我們不能贊同出發於不和的偽和平,然對於現世間所有的不平因素,也不能同情。經過重重糾紛,在長期歷史中造成的世界現狀,不平等是到處存在的。如基於不平的現狀,企圖不平的維持,那雖然宣傳博愛,鼓吹合作,也只是維持不平等的和平偽裝,彼此間終於不免情感惡化而嚴重的不和。如埃及、伊朗與英,摩洛哥、突尼斯與法,最近的糾紛,即是這不平必然不和的最好說明。所以,如厭惡共產黨徒的暴戾,鬥爭的不和手段,而不能自己糾正不平等的現狀,那麼美麗的和平願望,不一定被共產的不和所毀棄,卻可能為他自己的不平所粉碎。咒詛共產黨徒的殘酷恐怖,並不等於愛好和平,忠於和平。和與平,必須相依共進,從和諧合作的空氣與方法中,進求平等;從平等的基礎上,感召大家來和諧合作。真正的和平,才會接近人間,到達人間。
二 不和(不平)的心因
人人想望和平,而和平不容易實現。不容易實現的原因,有充分探討的必要。依佛法說:內有不和(不平)的心因,外有不平(不和)的事緣,彼此相互影響,這才興風作浪,造成從來難得和平的局面。
不和,佛典稱之為諍。諍,見於語言文字,見於行動,而實深刻的存於內心。扼要來說:內心的諍有二:一、見諍;二、愛諍。這二者又根源於「受」與「想」,所以稱受想為「諍根」[A2]。見,是見解,這裡專指主觀的成見、偏見、倒見、邪見。當人類觸對對象時,必然的攝取境相。所取的境相,有著局限性,片面性;攝取境相時,必覺有異於其他的特性,如此而並不如彼(「取境分齊」)[A3],這才成為一個個的心象。從此「構畫名言」[A4]表現於思想議論,這是認識過程中「想」的力用。這種有著局限性,片面性,是此非彼個體性的心象,使我們的認識,不能有完整的認識,不能把握真正的事理,不免錯亂,不免矛盾,不免畸輕畸重,自是非他。有了這執一概全,以末為本,以非為是等,一切如盲摸象的異見、異說,世間即由此而糾纏不清。《眾義經》說:「各各自依見,戲論起諍競;知此為知實,不知為謗法。……若依自見法,而生諸戲論,若是為淨智,無非淨智者。」[A5]真的,誰不自以所見為正確,誰不執己見而排斥他說。如以成見、偏見為正智,為能得真理,那麼誰都獲得真理了!這種從認識缺陷性而來的見諍,一向就「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以見欲繫著故,出家(與)出家而復共諍」[A6]。宗教與哲學者,由於見執而聚訟紛紜,釋尊早就為我們說破;而到這思想鬥爭尖銳的現代,越發顯出他的重要性來。
愛,是貪欲。權力、名譽、生命,都是人類所貪著的;而衣食住等經濟生活(及男女性生活),尤為欲界人類貪求的對象。在我們觸對對象時,內心必起反應而領「受」於心。這一內心的反應,有自己主觀的標準,起著合意的,不合意的,或無所謂的領受。合意的樂受,即引起愛欲而戀戀不捨。沒有得到的,一心一意的去追求。得到了,一心一意的希望增多,無限的增多;保有,永遠的保有。所以說:受為愛欲的根元。然經濟生活,本為一切屬於一切,也可說不屬於任何一人。以愛欲的習見,而想攝屬為自己,以為屬於自己,已含有嚴重的錯誤。何況經濟的物質生活,從個人說,決非一人所能完全取得,終不免陷於無限欲求而永不滿足。從大眾說,你以愛欲而想佔有,不斷的佔有,他也想佔有,無限的佔有,當然要引起衝突,而成為不息的鬥諍。這一由於物欲而來的諍競,釋尊更說得分明:「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親族展轉共諍。……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民民共諍,國國共諍。彼因共相諍故,以種種器仗轉向加害:或以手扠,或以石擲,或以杖打刀斫。」[A7]這種家庭、社會、國際間的鬥諍,古今有何差別?不過現在多了飛機、大砲、原子彈、毒氣等而已。總之,我們有見解,即使理解到並不完全,並不徹底,而多少希望別人服從自己的意見。我們有物質的需求,即使理解得別人也一樣需要,而多少希望自己得到的勝過別人。見與愛,為精神生活與物質生活中的兩大諍執,而這實根源於認識中的受與想。佛說五蘊,特立受、想為二蘊,即重視他是見諍與愛諍的根源。
如廣泛的說,內心的一切活動,無論為感情的、意志的、知識的,凡不能正確而恰當的,一切是諍,一切是「煩動惱亂」,不得和諧的安寧。所以說:「一切煩惱,皆名為諍。」[A8]尤其是狂喜時、憤怒時、渴想時、失望時、悲痛時、恐怖時、憂慮時,內心是:烈火一樣的在焚燒,狂飆一樣的在震動,山一樣的險峻,海浪一樣的洶湧,電一樣的閃爍,煩動惱亂到極點。然一切煩惱中,重要而根本的,是「愛」、「見」、「慢」、「無明」。愛有自體愛、境界愛;或色(性欲)、欲(資生物)、定境愛。見有我見、我所見,常見、斷見,一見、異見,有見、無見等執見。慢,主要的是我慢,這是個性(人格性)的特徵。每一生命,雖為前後的不斷似續,同時的相互依存,而現為一合相,即形成一個個的單位。由於個體獨存的錯覺,在接物待人時,總是自他對立而著重自己,流露自尊自大的我慢。即使是事實所逼,自慚形穢,自卑中也不脫「卑慢」的因素。從深細的自尊自重感,發展為妄自尊大的優越感,控制一切的主宰欲(權力欲)。現實是不能盡如人意的,因而轉化為瞋恚、忿怒、敵視、仇恨、怨結、殘酷。甚至見到他人的境遇良好,雖無關自己,也要嫉妒而心裡難過起來。這比起執見與物欲,要嚴重得多。在同一思想,物資平衡分配的場所,每因意氣、權力的爭奪而事態惡化,即因慢而諍的實證。見從識別而來,愛從領受(情)而來,慢從形成個性的意志中來。這三者,同為不能正確而恰當的心理活動,無明是這一切的通相。如約特殊的意義說,無明是不能覺了事事物物的真相,特別是不能認識自己,不覺自我(無我的假我)的真相。無明或稱愚癡,雖似乎重於知識的謬誤,而實形容知情意的共同錯亂,心意的盲目活動。因此,歸根結底的說,內心的根本諍因,是無明——不能覺了自我的迷蒙。這是世間不得和平的諍因,也是人生不得解脫的錯亂根本。
三 (不和)不平的事緣
不和不平的鬥諍,無論為語文的,或行動的,必為了某一事,名為「諍事」。某一事件的所以成為諍事,雖有純由內心諍因所引起(誤會而來),而大都也由於這一事件的不平等。釋尊曾標舉僧團和合的三大要素,為「見和同解」、「戒和同行」、「利和同均」。這指示了和合必基於同一(平等),而不同即無法和諧的真理。見是思想的;戒是戒條、法制、規章;利是經濟生活。一切諍事,總不外思想、法制、經濟。這三者的不合理,不平等,是外在的諍緣。由於外在的(不和)不平事緣,引發內心的不和(不平)心理;由於內心的不和(不平)因素,加深了事緣的(不和)不平狀況。內因與外緣的交織,世間是一直在動亂中,鬥爭中,想望和平而始終不能實現真正的和平。
唯物論者,強調諍緣,特別著重於經濟;以為思想與制度的不平,依經濟生活的不平等而成立。唯心論者,強調諍因,重視道德的進修;以為德性增進,可漸達於法制與經濟的合理化。如依佛法來說,諍因與諍緣,有著互相推動促進的關係。而人世間的不得和平,或實現世間法中的人世和平,諍緣應特別重視。諍緣事,非絕對的外在,是相對的客觀存在,存在於自他關涉的社會關係中。思想,為基於心境相緣的活動;諍因的見,對此有主要的影響力。然從個人的思想而成思想諍執,那必為自見與他人見解的關涉。經濟為基於我物相需的活動;諍因的愛,對此有主要的影響力。然從個人的物資欲求,而成為經濟佔有或支配的諍執,又必為自己與他人間的欲求衝突。法制,為基於自他的人事活動,這是更顯明地有關於自他;諍因的慢,對此有特別關係。所以世間不和不平的種種諍事,都由於內因外緣。而外緣的三事,雖是盤根錯節,展轉相關,而起諍特重於人事法制。人類的意氣用事,權力爭執等而外,思想與經濟的諍執,也要依有關經濟與思想的法制更新而趨向解決。唯有這三者的趨向於平等,人事的和諧,才有更高的意義。總之,不和不平的諍執傾軋,不但是心或物——經濟,而是心境、自他、我物的交涉,而表現於自他關係的問題。是在自他關係中,我們怎樣處理思想、法制與經濟的問題。內因與外緣的相關,試列表如下:
四 外緣為重的世間和平
對於和平,有著重出世的,入世與出世融貫的二類。今從世出世雙融的大乘,方便的分為三層:即重於事緣的人間和平,重於心因的心地和平,事理兼重的究竟和平。
論到事緣的人間和平,以現代的情勢說,國家為重而漸趨於世界和同。我們從佛教的三和原則來論列,可分為國家現狀的人與人間的和平,國際傾向的人與人間的和平。
在同一國家的人與人間,一、應有思想的和平。首先要指出:不平等的思想,無論為宗教的,哲學的,政治的,如自以為真理,為光明,而把異己看作罪惡與黑暗,看為該死的,應該被毀滅的。這種極端的,獨斷的,排斥異己者的意識形態,無論為宗教或政治,實在是不和不平的思想毒瘤,而為今日世界,今日中國的慘痛局面的製造者。依佛法說,人人應有絕對真理的崇高信念,這是可能證實的。但這並非一般所想念的,自以為然的。這由於一般的認識內容,有著根本的缺陷性,有局限性與片面性。但同時,又必須肯定的承認,人類的思想,有著差別性與相對的價值。雖有是非,偏正,而都可有或多或少的接近於真理,特別是成為世界性的有數文化。這才能容忍對方,諒解對方,從思想的自由中,促進思想的和諧交流,淘鍊融鑄,而趨於一極。這除了革新獨斷的、排他的偏見以外,主要的文化活動,應屬於為真理的自由職業者。「質直無諂曲」[A9]、「誠實不虛誑」[A10]、「柔和不麤獷」[A11],應為思想和平工作者的三大信條。而「重真理」、「重世間」(公論),尤為不偏不倚的正確方針。對於從權力而來的文化統制(如納粹式的),從財力而來的文化壟斷(如資本家的收買新聞),是思想的蒙蔽與壓制,不是自由與光顯。這大多是虛偽與欺騙的宣傳者,少有能為真理與和平而工作。真正和平的文化工作者,應發揮其自身——文化的力量。唯有如此,言論自由與出版自由,才有意義。才能不受權力、財力的束縛,或其他力量的要脅,而引向真正的和平。
二、應有政治與法律的和平。政治為眾人事情的治理,人人應有政治權利的平等機會。為維護群眾的安寧而需要法律,法律是平等的,不應有超法律的特權者,也不容故意的破壞者。然要求政治的平等,必須備有兩大條件。(一)、教育平等:人人享有必備的修學權利,人人修畢必備的學程,才能有足夠的政治常識,而不致受他蒙惑。如經歷一定的修學期限,(德力與)智力不夠水準,即失去與問政治的權利。(二)、財富無效:政治權的機會均等,當然不能以財富為標準,也不應受財富的支配。如一般的選舉,使用大量的選費,大肆宣傳,雖不一定成功,而缺少選費,幾乎是無法競爭的。最好的宣傳,應該是競選者為國為民的服務業績。如必要宣傳自己的主張,政府應供給他們同一的宣傳工具。如一切為財富所決定,自費修學而多少人智力不充足,自費選舉而多少人財力不充足,既不平等,也不夠民主。一切政治上的鬥爭,黨與黨的互相攻訐,權力的種種鬥爭,實在從不平等不民主的因素中來。
三、應有經濟的和平。糾正勞心治人、勞力被統治的對立,趨向於勞心勞力的平等合作,共謀自他的福利。糾正資方剝削、勞方鬥爭的敵害,經勞資兩利,導向勞資平等,進入人人為勞者、人人有資力的社會。財富與享受,應盡力的引向均衡。「不患寡而患不均」,不均平,即使普遍的財富累積,生活提高,也還是增長暴戾的怨氣。所以,應盡力發展公有經濟;這不是與民爭利,是才能多做社會公利事業,使人民得就學、就醫、育幼、養老等無價的供給。對於私有經濟,應依當前情形,制定財富與享受的標準,這是不可過高的(以後隨財富增積而漸次提高)。然由人類私欲的根深蒂固,仍應容許私有經濟超出限制的活動。但在水準以上的,一切應暴露於社會之前(隱藏私蓄者,沒收)。這才運用善意的、溫和的輿論,限制他的享受浪費,而使超標準的財富,自動的能以一分或全部,貢獻於社會福利事業。私有財富,生前雖可自由的贈與,但死後卻不得傳於家庭的任何人,僅可以某些物件,作為紀念品而贈與。在業力決定一切的人生中,雖能大體均衡,而到底不能泯除等級。智力不同,能力不同,毅力不同,體力不同,從服勞而得來的享受,自然也無法完全一致。但對於任何人,尤其是殘廢,衰老,不論什麼理由,都應該給予合水準的消費,使他們獲得足夠的生活,不失人生的樂趣。
依平等和合的意義,而論到國際間的和平,思想方面,應為自由的溝通,不能憑藉武力,財力而為有組織的文化傾銷。某一國家,某一國際組織,運用武力財力以及其他力量,傾銷他的整套思想,尤其是獨斷而排斥一切的思想。無論是宗教或政治,都是一種極惡劣的罪行,帶有濃厚的侵略性質。國際間的思想交流,應純為自由的傳譯,自由的紹介;文化傾銷的職業家,應禁絕其往來。對於這種懷有征服與統治的野心家,必須認清他的面目而不受欺騙。政治方面,應尊重區域文化的不同情態,民族文化的不同傳統,誰也不應該專以自己愛好或行而有效的政制,衡量一切。不能以武力財力為後盾,從外加以壓力,從內加以挑撥;或者利用外交特權,進行煽動,強迫實行自己的政治制度,以達到政治控制的目的。經濟方面,應通力合作。工業先進的國家,應自動放棄不合時宜的特權,不合理的利益。援助落後地區,更應避免經濟剝削。國與國間,如存有經濟掠奪的現象,是不能實現全面和平的。依此而論,號稱自由民主的國家,還不夠和平的水準。而蘇俄的共產集團,大量的文化傾銷,高度的經濟剝削;這是蘇俄的新帝國主義的新侵略,什麼也不能符合佛法中和平的精神。
這契合佛制三和原則的社會,國家是傾向於大同的國家;國際是不礙國家的國際。基於平等原則、和平精神來推進,國的局限性,逐漸鬆弛;國際的統一性與無礙性,逐漸增強。大同而自由的人間和平,將不經戰爭而實現,實現為人間的淨土。這裡面,才有真正的平等、真正的自由、真正的民主,這才是實現真正的和平。
五 著重內因的心地和平
外在的事緣與內在的心因,有相互的關係:如外緣的諍事,逐漸趨向和平,內心的諍因——有關思想的偏見,有關權力的我慢,有關經濟的貪欲,也受到限制,而自然會漸漸淡薄起來。政治修明的國家,民眾的道德,每不需勸教而提高,即由於此。同時,真正和平工作者,如調治身心——修正智而伏偏見,修慈悲而伏瞋慢,修戒定而薄貪欲,這對於以身作則而實踐的和平工作,必更有力量、更易成就。所以,政治不是道德的,而決不是不道德的,彼此有著相互關係。上來說人世的和平重於外緣,這不是說不需內因的和平,是說內因是次要的。因為人事錯綜的社會不和平,有關於大眾,決不能做到人人的心地和平。反之,即使有少數能心地和平,對於大眾的人世和平,也不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所以人世的和平,重於外緣,要基於平等原則、和合精神,從人事法制(政治)的革新中,促其實現。
內因為重的心地和平,著重身心淨化。真能心地和平,必有和平處世的表現。然社會不和不平,或極度的不和平,卻不妨實現個人的心地和平。這由於人有個性,前後延續中有著統一性,表現為個人活動的緣故。在佛法中,三乘聖者是同證涅槃解脫的。解脫,是不受煩惱繫縛,而得活潑潑的、無拘無礙的自由自在。涅槃,梵語有消散的意味,稱歎為止、息、沒、靜、寂滅、安隱,實形容心與理冥,心地的最極清淨、最極和平。一切煩惱,不外乎知情意的偏頗的分裂,缺乏完整性、統一性,而各相對立、自相矛盾。這心海的動態,如海水一樣,相推相盪,不能和也不能平。而心中重煩惱的現起,那等於海浪的洶湧而已。所以內心的淨化,消除煩惱,即自然的達到心地和平的涅槃,心地自由的解脫。這內心為重的心地和平,是徹底的,究竟的。從正覺人生真相,體達空無我性而破盡愚癡。我執為本的煩惱根源淨除了,從我執而來的瞋慢、貪欲、執見等,也不再存在。這樣的心地和平,名為「無諍論處」,為佛弟子身心修持的目標。從此心地的和平與自由,流露出的身心活動,待人處世,決不會違反人世和平的精神。佛制教團的真和平真自由,可以作為最有力的證明。
六 內因外緣並重的究竟和平
內因外緣並重的,世出世並重的大乘真義,以完成究竟和平——佛土莊嚴,佛身清淨為標的。如偏重人世和平,而不能徹底的心地和平,即流為凡夫行。如偏重心地和平,而不能著力於人世和平,即同於小乘行。必須兩者並重,化除人世的鬥諍,因而增進心地的和平;由於心地和平,更能積極地促進人世和平,這才是真正的大乘行。
學佛者,每不能理解世間善法的一貫性,甚至誤會為:一切世間法,都與出世法不相順。不知世間的人世和平,與出世的心地和平,是基於同一(諍鬥)的淨化。真正的不和不平,雖都屬於人類——眾生自己,但一則表現於外,透過社會關係,動亂於思想、法制、經濟方面,成為社會的不和平。一則內存於己,交織於心境、自他、物我方面,熏習自己,成為自心的不和平。從個己來看社會,沒有必然的一致關係。世間的社會和平,不一定是個己的心地和平;世間社會不和平,也不一定是個己心地的不和平。然從社會來看眾人,世間不和平,內心的不和平也增強;世間和平,內心也易於和平。社會對於個己,不是有決定性的,卻有重要性的。因為,「上智與下愚不移」,而一般人都受著社會環境的重大影響。環境對於個人,有著重要關係,所以彌勒在淨土成佛,並不稀奇,而釋迦在穢土成佛,才受十方一切佛的無邊讚歎。大乘法,不但淨化自己,淨化眾生,更淨化國土,即證明環境對於人心的重要性。為大眾著想,促進人世的和平,是非常重要的。這有利於一般的和樂,更有利於佛法的進修。菩薩發願要嚴淨國土,確是比著重出世的二乘,有著更深的正見。
菩薩的努力於人世和平,修證於心地和平,分別來說,雖如上所說。然由於菩薩,從人世和平中去實現心地和平,從利益眾生中去利益自己,所以是:一、必以真理相感召,而有「同願同行」者的共同努力。二、心地和平,雖主要為真智的淨除煩惱根本——無明我執,徹證平等空性。但不離世間,淨化世間而成正覺,不是節制煩惱,不是滅絕煩惱,是融化的,轉化的。貪欲,淨化他而使轉為大乘信願,即菩提心。為真理,為和平,為自由,為度脫眾生,為莊嚴國土而起信願。所以說:「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盡一切生中,為成就眾生,莊嚴國土而無限的勇進。瞋慢,淨化而使轉化為大乘慈悲。與一切眾生,如父如母,如兄如弟,如姊如妹。以眾生的痛苦為痛苦,以眾生的快樂為快樂,而努力於與樂拔苦的大行。執見,淨化而使轉為大乘智慧,通達緣起眾相而歸於一如。大乘行者,一定要有信願,有智慧,有慈悲,也即是具足了菩提願,真空見,大悲心,這才能完成菩薩的聖格,達成淨化自己,淨化眾生,淨化國土的究竟和平。這三者中,慈悲是最要的。這是融和自他,為他利他的主要因素。因為有了慈悲,才不但是徹證空性的智慧,而且是入世利生的方便善巧。信願,也不但是求出生死苦難,而是能不離生死,願入地獄;不但是志求佛道,而且是「有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A12]。有信願,有慈悲,有智慧的菩薩,實為綜合了人世和平,心地和平,而努力於究竟和平的工作者。
大乘學,是真正的和平,究竟的和平。可以造成人世的和樂,也可以實現心地的和樂。現在,世間如此苦難,中國如此困厄,人心如此陰險,如此唯私唯利,難道不想求得一真的和平坦道嗎?真正的佛弟子,真正的有心人!「菩提所緣,緣苦眾生」,這正是發心的時候了!切勿以為佛法的和平,過於崇高。必須有崇高而完美的和平觀,才能不為不倫不類的虛偽和平,不和不平的強權政治所欺騙,不因魔燄猖狂而震懾。必要有完美的理想,才能從近情處,易行處去下手推行。究竟而完備的和平,屬於佛法。我們的讚歎,歸於佛陀!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4 冊 No. 14 佛在人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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