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A1]
道德,不獨是佛法所有的。世界的各宗教,各民族,各時代,都有他的道德,不過佛教的道德觀,在一般共通的基礎上,更有他獨到的特質而已。所以,現在想從一般的道德,說到佛化的道德。
人類(進一步到一切眾生)能和樂共存,互助合作,實現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理想,道德是顯得極其重要的。如忽視道德,則家庭、國家、國際,都會混亂不堪。從前釋迦佛出世時,印度傳統的婆羅門教,失去了權威,而新起的思想界,就有懷疑道德、否定道德的。他們大抵依據機械的、唯物的觀點,覺到世間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沒有善與惡,也沒有從善惡而引起的苦樂果報。他們破壞了道德的軌律,破壞舊道德的軌律,破壞舊的而不能凝成新的宗教,新的道德。然而世間不能沒有是非,不能不分別善惡邪正,故釋尊呵斥那些抹煞道德的為「邪見」人,為引導人類墮入惡趣者。釋尊的大覺而創立佛教,就是重新肯定道德價值的宗教。所以真正的學佛,就是從一般的道德實踐起,進步到最圓滿的道德生活的完成。
一 道德與不道德
說到道德,就有不道德。道德與不道德,佛法中稱為善與惡。這二者,不能從物質的觀念中得來,所以唯物論的人生觀,等於從根否定了善惡的意義。道德與不道德,大概的說,是人類以上的文明產物,從有意識的實踐中表現出來。善與惡,依什麼作標準?怎樣是善的?怎樣是惡的?從事相來說,可有二義。一、從將來的結果來說:人們的起心動念,說話作事,如因此而引起將來的良好果報,就是善。如這樣做去,會得到將來的不良後果,就是惡。二、從當前所對的人事說:不問什麼事,如對他人有利益,叫做善;否則就是惡。依此而分析起來,可以有四種:假使這樣做,自己與他人都能得好處,這當然是善的。如自己吃虧而他人能得利益,這也是善的,而且極有意義。如自他都無利益,都受損害,這當然是惡的。如自己雖得利益,而他人卻受到損害,這不能不說是惡的。上面二種解說,善惡的判斷是一致的。因為,現在所作而於他有利的,即使現在自己有損,而將來一定會感受樂果,所以是善。反之,即使現在自己沾些便宜,將來也會招受大苦,所以是惡。如深一層說,佛法就稱善與惡為「法與非法」。依中國話說,即合理與不合理。凡契合於正理的,是法,是善。不合理的,是非法,是惡。違理與非法的,一定會引起他人的損害,是惡。反之,合於法理的,一定會於人有益,所以是善。善與惡的簡單分別,大略如此。
二 最一般的道德與道德律
什麼是一般的道德?不是佛教所獨有的,是各宗教,各民族,各時代所可能共有的道德。在這一般的道德中,最根本的,或可說是道德的根本,為一切道德行為所不可離的。如離開了這,雖也多少有其價值,但是微不足道,或可說不成其為道德的——這就是最一般的道德。釋迦佛出世前後,印度的宗教界,編集有「法經」、「法論」(法即是道德),近於中國的禮。在這些道德法規中,以慈悲不殺為最一般的道德。這不只是印度人,或是某一階級的道德,而是一切人類所應有的道德。出現於印度的佛教,也以「慈悲為本」,而看作首要的、根本的道德。慈與悲,佛法中小小有差別。希望他人得到快樂,幫助他人得到快樂,這是慈心慈行。希望他離去苦痛,幫助他解除苦痛,這是悲心悲行。一般人的慈悲,雖與佛法所說的大慈悲,不完全相合,但這是深度與闊度的不同,論性質還是共通的。一切的道德心行,都以此為本。
我們學佛的,首先要受皈依。皈依的願文說:「從今時乃至命終,護生。」進而受戒,先要受持不殺生戒。護生與不殺生,便是慈悲心行的實踐。佛教的一切德行,都是不能離開慈悲不殺的。從佛法看來,眾生的生命延續,雖說是苦痛的根源,但又沒有不貪戀生存。因為眾生所有相對的喜樂,都以生存為先決條件,所以苦痛充滿的眾生,為了愛好不徹底的世樂,都怕自己(一期)生命的毀滅。眾生沒有不是愛生惡死的、厭苦求樂的,佛法的護生與不殺生,以及大乘佛教的不肉食,都契合於眾生的共欲,合情合理的,所以是道德的。這種最一般的道德,在中國文化主流的儒家中,就是仁。德行雖是很多的,如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等,但仁是最根本的,向來都以仁為德行的核心。此外,如老子所說的三寶中有慈,墨子說兼愛,以及基督教的愛,都無非慈悲的別名。大家都把一切德行歸納到仁、愛、慈,這可見印度文化中說慈悲為最一般的道德,實在非常確切。因此,道德的基石是仁慈,是「與樂」、「拔苦」。現在有些人,提倡階級的愛、階級的道德。事實上,從仇恨鬥爭的基礎出發,使全人類普遍陷於鬥爭殘殺的恐怖中,這那裡是道德!從不道德——仇恨鬥爭的動機出發,無論怎麼說,那樣做,只是增長人類的苦痛。不但毀滅別人,自己也被毀滅,實是抹煞道德的偽道德。
為什麼仁、慈、愛是道德的根本,是最一般的道德律?我們知道:道德是表現於自他關係上的,而仁就是人與人間的合理關係,發為應有的合理行為。佛法說有「自通之法」[A2],這是從自己要怎樣,推知他人也要怎樣。這是「以己(心)度他心」,就是儒家絜矩的恕道。依自通之法來說:我要解除苦痛,他也同我一樣,那麼我不應增加他人的苦痛,而且應幫助解除他。我要有喜樂,他人也一樣的要有喜樂,那麼我不能奪去他人的福樂,更應該協助獲得他。自己要去愚癡,要得智慧,要身體健康,人格健全,都應使他人和我一樣。這樣的以己心度他心,即是慈悲與一切德行的源泉。耶穌說:「你要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我要人待我好,所以我也要待人好。雖近於自通之法,然在自他關係上,還是從為了自己出發。佛法說:我希望如此,可見他人也是希望如此的,所以應該對他人如此,這只是對人的同情,並無功利觀念。儒家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與佛法的精神,更為相合!
眾生的生命,是心色和集,又是自他增上,彼此依存,苦樂相關的。人與人(眾生)間有這樣的關切,所以損害他是不合理的;自他既是相依而存的,害他即等於害己。反過來說:幫助他減少痛苦,也就等於減少自己的痛苦,這當然是合理——善。這利他而後能自利,損他等於損己的道理,一般人不一定清楚地了解,或者還會反對而不願信受道德的法則。可是我們從無始以來,生生不已的活動,不能不受這自他相依,苦樂相關的法則所影響。所以在不離自他依存的生活中,雖沒有人教導,也會自覺到自他間的同一性,引發他人的需要,與我一樣的意念。見人受苦而生悲惻心,見人得利而生歡喜心,每從無意間流露出道德意識的自覺。這種道德意識,或稱良心,良知,什麼人都是多少有的。不過有些人,為物欲——色情、名譽、利養權勢等所迷覆,道德意識的自覺,不容易顯發,專門為私為己,損他害己。甚至見他失利而幸災樂禍,見他得利而嫉妒障礙。然而窮凶極惡的,在某種環境下,也會良心發現,感到自己的罪惡而痛哭流涕的。
無始來不離自他依存而引發的,根源於仁慈的道德意識,不但是人人所共有的,而且是一切道德所不能離的。例如孝養父母,雖說是天經地義,然如為了奉養,從掠奪、貪枉、欺騙而得來財物,也不能說是善的,不能不說是非法——惡的。因為獲得財物時,對人失去了道德——慈悲的緣故。所以說到道德的心行,應該重視這最一般的道德意識。
三 道德的變與不變
部分人的看法,道德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百世俟諸聖人而不惑」,似乎一毫變動不得。另一些人,卻以為道德是依經濟及社會情況的變動而變動,並無一成不變的。這雖都有部分的意義,而實是:慈悲為道德的普遍軌律,無可變動;而表現於實際的德行,有著種種性,有著變動性,雖然內容還是有著一貫性的。
這可以分三點來說:一、表現於自他的社會關係時,如對家庭、區域、國家、世界,由於應對各社會層的不同關係,所表現的德行,也就多少不同,如《善生經》說:父子、夫婦、師弟等間,彼此都有應守的德目。依一般說:如家庭的孝道,是無可疑的應有德行。但在社會或國家的立場,就有「移孝作忠」,或「大義滅親」的德行,而不能拘守家庭的孝道。這是為了(大社會層)大的利益,就不能不犧牲(小社會層)小利。不過,道德不是法律,重於自發自覺的操持;可以啟發誘導,而不能強人所難,硬性的要別人如此。否則,不免有人要假藉「為公忘私」、「全大捨小」的美名,強迫人類作違反人倫、國誼的罪行,陷人類於大苦痛,恰好是違反慈悲,殘酷而無同情的惡行。
二、表現於時間的前後關係時,由於社會情況有著某種變動,道德的措施,也就會多少不同。如家天下時代的忠君,到民國便不同。又如男女間應守的德行,從母性中心時代,到現今的一夫一妻制,貞操的含義,有著多少不同的。但這決不是道德無標準,忠貞永遠是人類應有的美德,僅因時而表現不同,或從不完全而演進到更完全而已!
三、表現於根機的淺深關係時,同一社會、同一時代,而由於個人的根性,德行會多少變化。如佛法中,人乘法只要不邪淫,就是持不淫戒;而聲聞乘的出家者,卻完全遮禁。同是一樣的戒,如不殺、不盜等,小乘要止,大乘中有可作的。在小乘中,不那樣做是持戒,大乘中可能認為犯戒,要這樣才算持戒。表面看來,大小乘的德行相反,其實不過由於發心不同,目標不同,對於戒德的運用,小小差別。而對於某一德目的尊重,某一德行的信守,始終是一致的。
總之,道德的根源在慈悲,這是不可能變動的;沒有慈悲,即是不道德或非道德的。從此而表現於自他間多方面的合理關係,有孝弟忠信等不同德目。這些,可因時,因地,因對象,因志趣而不同,但這些德行,永遠是人類相互依存所應有的準則。古人說:「盜亦有道。」大盜的劫掠殘害,當然是不道德的。但大盜的能成大盜,至少在對於部屬間,必有他的合理關係,這才能團集而成為大盜。如完全背棄了自他間的應有關係,大盜也是不能成就的。這說明了有人類,有社會,人與人間的應有德行,永遠不可能背棄的。所以,我們鼓勵人類尊重道德,實踐道德,要從道德的根本去啟發他,激發人類的慈悲,去實現於一切事行。如忽略根本,只知拘守陳跡,死執教條,那不但不能契合道德的真意,反而會引起對於道德的誤解,甚而障礙了道德的開展。
四 道德的三增上
增上,是依的意思。我們依此三者,可以使我們的德行,進展為更完善、更崇高的。對於道德,這三者都是有力的增上緣;但必須三者並重,而不偏於一邊才好。什麼是三增上?一、自增上,自是自己。二、法增上,法是真理或軌律。三、世間增上,世間是輿論及公認的意見。要遵行完善的德行,不能不顧到這三者。這與我國古說的「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有點相近。
一、自增上:即時常喚起自尊心。尊重自己,不甘下流。對自己所作的,勇於負責;對一切應做的事,由自己來擔當。聲聞乘說:人人有解脫分。大乘說:人人有佛性。確信自己有為善,成賢成聖,成佛作祖的可能,「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退屈」[A3]。不願自暴自棄,努力向上,沒有不能做到的。尊重自己,擴展自心的德行,負起自救救他的重任。尊重自己不甘下流,便是促進道德的主要力量。二、法增上:要循著真理而行,不能與他相違背。前面說過:善行名法,惡行即非法。凡契合緣起事理的心行,是道德,我們不能不順此而前進。三、世間增上:大家以為這樣是合理的,這樣是聖賢或善人所稱歎的,我就應這樣做。尊重社會的公共意志,接受社會的善意批評,這才能成一個合乎人情的善人。例如從事政治,受到外來的批評,不肯反省,自以為然;甚或「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這必然走向惡行。尊重輿論,就會修正自己的偏失,走向光明的坦途。
三增上,是人類道德向上增進的基石。不但不能缺,就是偏在那一邊,也會發生偏弊的。如過分尊重自己,每覺得自己的超勝;什麼真理,人情,容易放在一邊。這即使動機良善,也會漸漸地走向不道德的路,自害害人。如過於尊重真理,可能會冷酷而不順人情。專顧世間,容易背棄真理。因為世間的意見,不一定對,真理並不以多數為標準。所以,我們要持行完善的德行,走向出世圓正的道德,決不能離此三者,而應從協調中不斷向上。佛法的二乘,重於理智,對世間利濟眾生事業,不免冷淡些。這雖不是不道德,而到底不夠完善。大乘圓滿的菩薩道,三增上並重,這才能完成究竟圓滿的佛德。
五 佛化的道德在般若
上來所講的,大抵與世間所說的相通,還不能表顯佛法的特色。佛法能完成究竟圓滿的德行,他的特質何在?佛化道德的特質在般若。
梵語般若,華語為智慧。但此所說的智慧,意義極深,指通達我法空性的真慧,不是一般智慧所可比擬的,所以《大智度論》說:「般若甚深,智不足稱。」為什麼說佛化的道德在般若?這可從不道德說起。不道德的惡行,從什麼而發生?是由於煩惱而來的。一切煩惱,以薩迦耶見——我見為本。一般世間的一切動作,都從我見而流出。做壞事,固然由於我見的策動;即使是做善事,也還是不離我見。一般人為著自身利益,遵行道德的生活,看來是潔身自好,為眾服務,為社會國家謀利益,其實還是為自己的,離不了我見的力量。
為了滿足個己的(我家、我國等)願望,如損他而作不道德的事,固然要不得。就是行善——像布施、持戒,如覺得我能修行,我比他好,我救了他,也還是和我見糾纏在一起。從私我的情見出發,即使高揚著為人類為社會的旗幟,也是不理想的。因為從私我的情見出發,好事非我來做不可;救人救世,也非我(我們)不可。我才能行善,我才能救國救世界,你不行。這種兩賢相嫉,大抵是為了這個。依佛化的道德看來,這是不徹底不完善的。道德與不道德相雜,想行善而往往誤入惡徑。只要是善事,別人做與我做,同樣的是善事;我應該做,他人能做更好。如非自己行善不可,對他即不能不爭,或者並無多大不同而還是非爭不可,這樣的善行,問題可就大了!這是不能自利利他,不足以救濟世間,不足以證得菩提的。所以,一般的惡行,增長生死,生起苦痛。就是一般的善行,也還在生死中,還是不能脫離苦痛的。由於一般的善行,並無徹底的善行,為善也從自己出發,於是世間的邪見者,懷疑道德,否認有純粹為他的德行。實則,一般的善行,不離自己的情見,就是凡夫行;凡夫本來如此,就凡夫說凡夫,這不能責他怪他,還是應該獎勵他為善。不完善的德行,到底比作惡好得多。凡夫的善行雖如此,而聖者的德行,卻與此不同。
佛化的道德,建立於般若——無我智的磐石;是破除私我,掃蕩執見的特殊智慧。從這種智慧所攝持,所引導的,便與凡夫的德行,截然不同。不再專為自我,為我的家庭,我的廟子,我的故鄉,我的國家而著想,能從整個人類,一切眾生的立場去看一切。這在佛法,稱為緣法界眾生而發心。不但求自己得益,動機在使大家都得到利益。那些說世間都為自己,沒有真實為人道德的懷疑者,若研求佛法,就知道佛法中,確有不為自己的真道德。菩薩為利益眾生而發心,必要從無我智透出。如體悟一切法無我,真慈悲即活躍於內心;私情與愛欲,能當下斷盡。菩薩悟入世間是相依相關的,法法平等不二,這才見眾生樂如己樂,見眾生苦而如親受苦痛一樣。與樂拔苦的慈悲,油然而生,而且是無限的擴展。這樣的慈悲,似乎與儒者的仁,耶教的愛相近,然這是無我的慈悲,實在是大大的不同了。通達無我法性,發大慈悲心,這是真情與聖智協調的統一心境;學佛的最高道德,即從此而發現出來。
學佛,重在[A4]祛除私我,但不依方法,還是[A5]祛除不了。如遍地的荊棘蔓草,不鋤盡根株,決不能生長嘉穀。我們心中的私欲,也是根深蒂固,非著力的痛下功夫,也不能清淨而完成崇高的德行。所以修持悟入,目的在淨化身心,從此而完成圓滿究竟的德行。不知者以為佛法的修持,與世間與人類無關,這是重大的誤解。要化除我我所見,要依戒、定、慧——三學去修習。如儒家於道德的修養,也有一番功力,防範於起心動念之前,時時照顧,要人致敬,慎獨。然佛法的修持,不但要息心而「制心一處」,還要於一心中,勘破自我,定慧齊修。從染惡根源——我見去鍛鍊一番,琢磨淨盡,才能心地發光,顯發為完善的德行。真能做到私我淨盡,般若現前,那就不但了脫生死,而一切行為,無不隨順正法,能真實的度脫有情。佛教所說的一般道德,與其他相通;唯有從般若而流出的無漏德行,才是佛化的不共道德。道德與真理慧渾融,表現出佛化道德的特色。
六 學佛即是道德的實踐
學佛是道德的實踐,這說明了學佛是人人應學,不論男女長幼的。信佛的,到寺裡來進香禮佛,持名誦咒,這是對於佛菩薩的崇敬,或請求佛菩薩的加被。真正學佛的不但是信仰,不但是遵行佛教的禮儀,而要信智並重。學佛也不是專重教理,研究一番就算數,而要解行並重。
學佛的主題,不外乎三學——戒、定、慧,或開廣為六度,這都是實踐德行。其中,戒是一般的德行,重在止惡防非。然不單是止,如應作而不作,也是違犯的。能夠持戒,身語的行為,就會合乎法度。不過,外表的行為雖謹持不犯,而還不能將內心的亂念息下。散亂,失念,不正知,這都是使心地蒙昧不明,使我們走向罪過的動力。所以進一步,應當集中精神,專心一境,使內心進入安定而純淨的境地,這就是定。得了定,部分的煩惱降伏了,但要斷除煩惱,非引發無漏慧不可。真慧——二無我慧,是廓清我見、妄執的利器,如熾烈的猛火一樣,燒盡一切的煩惱。內心經過慧火的鍛鍊,畢竟清淨,這才能內心外身,所行都能合法。慈悲心淨化而增長了,能捨己為人,顯發為圓滿的德行。從這學佛的過程看,學佛不是別的,只是從外表清淨而到內心清淨,從內心淨化而使外表的行為,更完美,更圓滿,學佛實只是道德的實踐。這一完美的實踐過程,雖不能人人都做到,但要做一世間的善人,也得合乎學佛的戒學才得。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14 冊 No. 14 佛在人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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