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記卷第六
[1]梵行品二
亦一往者。然經中三心成共結一地。捨心成獨結一地二教皆爾。[A1]但是一往而[A2]已。二往不然。何者一子即具平等。平等亦具一子。二地體同。不應分二。
即理而事者。由證空平等。方有此用。
與愛相扶者。初住分得無緣慈相應。視諸眾生由如一子。所以同制一果。
文略者。前三心文應具捨心。捨心文應具餘三心。
亦是互現者。只極愛一子即具空平等。平等即具極愛一子。此即將平以顯不平。
二云八地者。未知何教八地。
三云初地者。多在別教初地也。
若過者。超入八地也。
若不及者。今明別圓之果。應不由在通教性地。
極愛就心者。愛是大慈之志。大慈之極[1]專是就心。
[2]子非我內者。愛是能愛之心。子是所愛之境故云非我內也。
結判分明者。一一文末。皆云名極愛。名為一子。即是結對上文。
發心學人者。別圓初心法雖圓融。而人未免於滯着。
身口意業者。於五陰上。起身口意業。由未得三密。故無非是惡。
救其口過者。身口無過。意任運無。故略不。
經云捨而終[A3]己者。譬眾生善根都盡。
經云善言誘喻者。始施人天等法漸漸誘之。令入圓極。故云也。
通譬救因果者。若墮獄等是果。造作善惡等是因。
直甲不解者。如佛向舉五譬。皆住極愛及一子地。後云煞婆羅門。其義甚深。故我不解。
或云五難者。開初煞婆羅門難為三并。第二第三為五。
經云昔為國王者。若不行菩薩行。客可煞生煞。乖菩薩之道。違於慈心。如何名為住一子地。
經云若不得者。難意云。若不得一子地。煞應墮獄。若不墮獄不應斷命。故左右難之。
不及弟子者。不及須菩提也。
經云現身得成十力者。於此犯重身不悔。
即得佛者。我亦不為眾生作煩惱因緣。
更有多事者。文中都有六事。前三後三。
經云佉陀羅灰者。僧高云。一燒六日乃滅。堅利傷人。
總寄迦葉者。由迦葉聞。故寄迦葉。以試後代無智之人。謂如來實罵實煞。
經云慧施眾生等者。大真心修圓極六度。所以一一皆得命長。若非圓度。唯不煞一。得壽命長。
經云若儐若煞者。貴得免於毀傷身體。所以父母而自煞之。
佛答言得者。上佛答意。未得不動地。為難法故。為驅遣惡人。破惑無罪。
是見機煞者。此解為得。復須縱容為何位次。及護法心令其有在。
若俱非化者仙豫及童子俱是實者。童子死[A4]已不見生處仙豫及婆羅門。那見生處耶。驗此不可一例判之。
理在其間者。今則縱容得中。須權實二釋以見機故。權為引實。實隨於權。又權示同實。若未宜發迹。終不得云是權。又今文正意。前未得無畏地。尚得破惑。何況入地。而不得耶。是故二文更無違妨。古人如何作相違釋。
經云若害和上者。外人稱本師為和上。亦計和上為出世父母。父母是世間養育恩重。此於人有罪外人所計亦有上中下罪。
互明與奪者。無節故奪。得報故與。
經云知方便者。知機知時。宜權實稱。適物情意令入實。名知方便。
經云食人涕唾者。調達修𤏙法觀得上界。禪化為小兒。坐闍王膝上等。
四味者者。地論云。初一是戒。次二是定後。一是慧。此後是一意作四諦釋。於義則順。然經中有二譬。二[3]□如文。
出苦味者。出離二死。名為苦諦。
空平等者。即地體也。
知見者。能知見也。即寂而照者。寂即空平等。照即知見。空即平等。有即知見實即平等。權即知見。事理亦爾。
平等果者。平等是果。名平等果。又空是梵行所證。故空是果引。
經云七地能入寂滅者。華嚴十地品云。解脫月言佛子菩薩何地未能入寂滅。金剛藏言。六地未能入寂滅。今住七地。於念念中能入寂滅。而不證寂滅。是菩薩成就不可思議。身口意業行。即其證也。彼文仍屬別教。教道之說。故今不用。
理同能異者。一子約能用。空平等約體。故云能異。
生空等者。文中約所[A5]已邊。且分二空。理實而言。以大真心修[A6]已。此二空方稱中道亦是中道體具二空。
事空為譬者。譬前生法二空也。
大品明十八空者。大論三十四廣釋其相。今依彼略消一十八空。一內空所謂內六入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二外空。所謂外六入色空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解法亦如是。三內外空。所謂內外十二入中無我所無內外法。四空空。謂以空破內空外空內外空破是三空。故如淨名云。唯有空病。空病亦空。故名空空。五大空。所謂十方相空。故名大空。以十方無邊故空。六第一義空所謂諸法中第一者。名涅槃。涅槃中亦無真相。真空即第一義空也七有為空。有為法者。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今有為法二因緣故空。一者無我無我所及常相不變異不可得故空。二者有為法相空不生不滅無所有故空。八無為空。無為法者。名無因緣。常不生不滅。如虗空。故今侍有為。故說無為若有為法不可得則無。無為之可著。即是無為空。九畢竟空。謂以前八空破諸法。畢竟盡淨。名為畢竟。若無諸法亦無畢竟。云何著。名畢竟空。十無始空。一切世間若眾生若法皆無有始。無明覆愛往來生死不可得破是無始。於無始中無執著。故名無始空。十一散空。所謂五眾利合故。有人若智慧一一分別破散。人與五眾及前破散。皆無所有是有。是名散空。十二性空。性名自有不待因緣。若待因緣。名為作法。今諸法中。皆無自性。性不可得。名為性空。十三自相空。一切諸法有二種相。一者總相如常等。二者別相諸法雖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有堅相。火為熱相。如是二相皆空。故名相空。十四諸法空。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皆入種種門。一切法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別相依相等。一切皆空空無實。故名諸法空。十五不可得空。一切法及因緣畢竟不可得名不可得空。十六無法空。無法名法[A7]已滅是無故無滅名無法空。十七有法空。所謂諸法因緣和合故。有今皆空。故名有法空。十八無法有法空。取無法有法相。不可得名無法有法空。亦以觀無法有法空故。名之為空。又九十二云。是十八空性亦自空。即是能空。亦復皆空。以二經互顯。故得引同也。
或論七空者。楞伽但列七空。一者相空。分拆自他共不生故。二者自性空。空於諸法自性不生故。三者無行空。陰本真故。四者行空。陰入和合離我我所故。五者不可得空。諸法妄計無可說故。六者第一義空。自證聖智離過習故。七者彼空。彼空中最下無沒彼此。亦是合十八為七空耳。然彼經意與大論不無小異故知楞伽七空。多在藏通。以自證中三離過習。故從容取之。稍通別圓。大品唯在衍門三教。
大品廣空等者。彼般若明空蕩相。所以廣明於空即以空顯佛性。今文專明佛性以性顯。
十一空何者。一一空文皆云常樂我淨及三寶佛性為能空正體父母等為所空之壞。
互無空者。說內空時無外空。說外空時無內空。餘五皆爾。名互無空。
任理空者。性自是空。故云也。
以修行有漸故者。今十一空無有淺深。如何以淺深釋之。
十一空皆是破病者。亦有此義。但不合與今文同。澤州云。前十相空。後十一真空。就彼妄情所取法中以明空義。名為相空。就真識中。以辨空義。名曰真空。又前十境空。後一智空。
就境者。據實以求心外無法。一切諸法皆即真心體。
寂智者。地論云。一切法如說自體空名自智。又就前十中。初八以無明破有為空。第九以迷無為空。第十以其非有非無雙破有無名空空。又就前八中。初七明其眾生。及法無相故空。後一明眾生及法無性。故空。因緣假中而無空性。名無性空。畢竟空中無因緣名無相空。然今經意一一空文。皆明三諦佛性。以為空體。只作生法等釋。不會經旨。是故引之令識同異。
於文為得等者。但云互無其文。雖得道理。不通應先出內空外空之相。內外不顯。但云互無致對其失。
於理為得者。道理雖得。於文不便。何者文今對事別所空不同。但云明外空時例解內法。
若但例者。文相不分。故不可用。
經云內空者。無父母至財物。是所空境。次從是內法中。不舉能空體。又釋內空時無外空之境。即名內空。釋外空時。無內空所空之境。即名外空。所以二空共為一科。法華疏第八釋身安樂行云。不顛倒即內空。內無六入我我所。故不顛倒。不動即外不為六塵流動。不退即內外空。十二入空故。而今經中初二空。合釋其相難見。是故引之例出今文二空之相。
若作相待者。他云由待內空。方有外空。若內無空外亦未有。故云易見。
合為一空者。一平等空。
經云內外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唯有如來下出能空體。
經云有為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是中下出能空體。
經云無為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從佛等四下出能空體。
始破明無者。只是無始生死被破。名無始空。此之始破實無於始。故云無無。有始即是無始空。始無於也。法華疏云。不起即無始空求原初不可得。名無始空。
經云無始空者。生死無始是所空。次從皆悉。空寂下出能空體。
經云性空者。先明能空體。
次謂下出所空境。
破性說空性者。他以內因外緣破四性計。方得性空今釋則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以成四性。破此四性。名為性空。
經云無所有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從菩薩觀時下出能空體。愚癡人譬外道。貧窮人譬二乘。
兩不之義者。論八不明中。今則與彼不生不滅。義同[A8]己有。
還無者。空也。無眼者。無實法。無主者。無假名。
經云有業有業者。二乘法也。
寄有明無者。達無即中道佛性。故云寄有等。法華疏云。觀一切法空。如實相。即第一義空。
經云支仙等者。等取小菩薩及凡夫。
兩是皆空者。前是有是無皆空也。
是是即權智者。權智分別。故云是是。實智體空。故云非是。
今更作三句責者。責前第三師但立境智。前之三教悉皆如是。故云此猶是偏。
若將空空下。今以佛性中道空。空前三教境智。方名空空。
一切諸法者。三教境智皆空也。
智體不空者。能空智體不空。
理無並照者。意云境則有二智。則唯一故。
無並照遣義可知者。智雖無二能遣所空有無之執。故曰空空。
人多重無漏空等者。若重無漏即輕有漏。將有輕無名互相空。故曰空空。
二空體下破。萬法既寂下正明空空之體。萬法既寂明所空境。空智體又空。明能空亦空。故曰空空。
經云所得空空者。辨異也。二乘亦得重空三昧。故須辨異。
經云大空者。應云謂摩訶般若等。方名大空。
更互相顯者。涅槃是所空。般若是能空。能空即所空。所空即能空。故云相顯。
真諦空者。且約對所空之境。名真諦空。此一真一切真俗諦空亦爾。即不思議俗此一一空。皆約圓融三諦釋。
不見元祖者。若有元祖則有能生。有能生即有後胤何者空即假中。假即空中。中即空假。故無元祖。然疏中欠消無所有應云三諦俱寂。名無所有。
真即是中者。有真之中。方成圓義。
是是者。中道雙照。故云即具空假。
單照一諦者。非是即中道雙非也。
空故是是者。不議空即具於假。故名是是。
假故非是者。假即具空。又不思議假能非偏假。若取易曉者只空。是假者云非是。
若雙者。釋內外空及第一義空。
若隻者。釋內空外空及有為空無為空。
若三者。約三諦釋也。
若一者。釋性空也。
經云虗空等地者。住於初住真空佛性空如來空也。
經前離後得者。經中先法說。次有兩譬。兩合皆。先明自他離著。後明得地。初譬明空不受一切。次明空容受一切。又前譬明有染淨相顯功能。次譬明容受相顯功能。
廣辨知見者。知見既廣驗所證。平等之空體彌法界。故以廣見而顯其體。
即寂而照下生起四文。一一知見無不與畢竟空理相應。
一知十三法等者。此明內心淨故。能知能見。致有四辨外用。
經云亦見亦知者。見謂五眼具足。知謂一心三智圓。
行即是心者。四教能觀心也。
境者。亦通四教所觀也。
性者。十界性分不改也。
相者。十界外相不同也。
因緣者。四教感應不同也。
若眾生心者。十界眾生分別心不同也。
若根者。四教根緣不同也。
若禪者。界內外禪不同也。
若乘者。人天三乘九乘等。又為實施權則三乘不同。開權顯實唯一佛乘。
若善知識者。四教知識不同。又善知識魔等。
若持禁者。十戒也。
若施者。四教行施不同。謂廣大第一常等。
經云知而不見者。菩薩知眾生不見佛性也。
編(必緣反)椽(傳音又餘戰反)用棘㓨編為蘭。圍身坐臥也。氀(力珠反布)織毛為巾。名氀。
經云若能修行檀者。四教檀也。
是知共行者。偏圓頓漸之法凡聖共行。此法名為共行。
是知果者文中又從闇入闇。從明入闇。是不善迷果。從闇入明。從明入闇。是出世悟果。
經云修心者。謂定也。
經云如來亦見亦知者。見謂自見知即知他不知不見。至俗者。此是冥出假。
經云菩薩知有種下此是結。但不別開此結文。
經云五眼所知者。應云三智。知今言眼者。以眼顯智爾。智眼相即。
法句論者。長短句也。
經云不名菩薩者。不名空平等地菩薩。
他云是遣執釋者。此是地上菩薩。復有何執而云遣執耶。言地持者。一一皆是任運能持。
往因釋者。如法華壽量行因也。
經云修行世諦者。不思議世諦也。
經云必須軟語者。軟語用攝受門。麤語者用折伏門。
二開昔權者。此是施開之開。三顯今實者。經舉昔小不具以顯今菩薩具前文。
[A9]已遠者。此指大章第三。明四無礙智。初問。次答文意。而為領旨上經云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能如是知得何等利。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能如是知得四無礙。故云梵行品中也。
經云而汝復問者。汝問契當機宜。故佛讚之。
倒無倒者。先界內外四倒智慧下九皆復約界內外以釋。
大小乘者。約教簡也。
方等三藏者。約部簡也。
經云十一部者。除方廣部。
真空生死者。先分段及變易二種生死。
經云若生死輪者。為二死輪所轉。
五見者。五見雖在界內。二乘等於界外全是五利。故云自此之前。皆名耶見人。
菩薩二乘者。約道簡二乘是化城道。菩薩即實所道以二乘是菩提心魔故。
經云永欲斷二乘道者。斷二乘之道及偏菩薩之道。
經云汝之聞等者。皆猶得空平等故爾。
直是語法者。他意云。在此樹說云於此者。但是言語之法。
二云見開者。意云或於此即說彼於彼說此。故云寧有定所。
略標者。出標佛意也。
經云本有先量煩惱者。佛無始來有無量煩惱。以有煩惱故。今在鹿菀時無大般涅槃。本無有。在小時無大乘修成種智般若。今在小時唯有煩惱。
若有沙門下釋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謂本有煩惱今有煩惱。皆非三世所攝。以於如來無非法界故。
本有者。我本有王宮。受父母和合所生之身。今無大乘金剛微妙法身。但有小乘五分法身。
本無者。我身本無大乘三十二相之身。今在鹿菀。但有寒風索衣。熱病求乳等身。
若有沙門下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本有者。我昔在鹿菀時。唯有無常等觀。今在小時無大乘菩提。
本無者。由本不見佛性故。今在小時致無常樂我淨三世有法。准知本有凡夫。
修苦行心者。以在小時但修苦行禪定。謂是菩提致使在昔不能究竟。破四魔八魔。但能少分破天子魔。何者陰身猶在故爾。
本無六度者。昔無無作六度。但有苦行之心。所以現在不得大乘無上菩提。三世可知。
我昔本有雜食之身者。受乳糜等身也。昔日無大乘無邊法身。
本無三十七助道者。昔無無作三十七品等為是義。故但有雜食之身。昔無大乘無邊之身。三世可知。
本有至取著心者。但有二乘真諦定心。名為取著。
現在至空定者。昔無首楞嚴定本。
無至中道者。昔但有編真之心。無有大乘中道實義。三世可見。
本有至菩提者。初得大乘菩提本欲說之。名為本有。眾生根鈍不即得說。名為今無。本無利根。名為本無。
今有者。昔日方便施三。名為今有。三世可知。
我本說至三月者。在昔鹿菀時。說現在不得。演說者。由機不堪致使昔不得說大乘。方等經典。
本昔無有文[A10]殊者。昔日但說如來無常。名為今無。三世可知。又每一句皆須云三世有法斯有是處。何者施開廢會自因之果引入圓常化儀鹿宛。
然若言無是處者。六即亡泯解之與惑無非法界。但非世攝。
後釋下半者。八文中每從。
若有沙門下是釋下半無有是處。
昔日有無者。昔日有之與無皆是無常。何者雖云。今有涅槃只成釋於上半差別之義。何能釋迦葉難遣純陀疑耶。
乃是者。今有真也。興皇所釋但得通意。猶不相即雖言。但了由是未了。故今不用。
眾生唯作善惡等者。明凡夫二乘菩薩。皆只得上半差別之義。
文殊具得四句何者。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得上半。即非三非一。得下半。又即一而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能益眾生斯有是處。
又若消偈者。本有即俗。今無即真。三世不攝即中。又本無即真。今有即俗。
三世不攝即中四門者。若約三諦。
為四門者。真即空。俗即有。雙照即帀。亦雙非即亡有亡無遍兼。
一切法者。為實施權釋上半。
一一皆是者。各得昔教上半差別義。
故知言有等者。釋上半。
皆為利益。釋下半。
經云略相等。以一乘為三乘。會三乘歸一乘。名為略相等。又如上文說十二緣。總名有為名廣說略一有為中開分十二。名略說廣。
四重之法等者。將菩薩戒十波羅夷與小乘四重對辨以論輕重。犯不犯。及菩薩戒輕垢與小乘十三。[A11]已下對辨制犯不犯異。又如僧祇盜人四錢三用。名犯波羅夷。四分說為偷蘭。偷蘭說四重者。飜前即是犯。
說非犯等者。如八不淨儉畜非犯豐則成。
犯輕罪說重等者。四分中著白色衣。犯提不點。而言犯吉。祇律中著白色衣。犯吉不點。
犯提。皆以生死為世上半也。真為第一義下半也。
有時者。上半即下半。或說所諸法。下半即上半。餘皆例爾。
眾緣皆作有無之見者。即上半也。若於諸佛見無非法界。非三世攝。
經云名為道亦名菩提者。道者梵云末伽。如四諦中道諦菩薩此亦名道。此二何別通則是一別。則末伽是其因道。菩提是其果道。為此義。故別立二名。
常道雖得等者。常道即是得而無得。無得之得。方名大得。二乘雖得而是無常。
經類見者。即實而權。即權而實。即非權實。相似尚非虗妄。何況了了。是虗妄耶。
經云坐有如來悉知覺等者。澤州云。一就行。二約位就行者。聞慧為知。思求稱覺。修證名見。又聞思為知。修觀明白說之為見。證會名覺。約位者。地前名知。初地名見。二地[A12]已上重觀名覺。今明六即之位。明其知見覺佛性之理。
[1]梵行品三
問同世者。此二聞並是正聞不是難辭。何者先為舍利弗說世間知見。佛亦同得知見。為定爾不。
若定爾者。與世何異聞。
異世不知者。問意者世尊既同世間有於四大著衣喫會。世人何以不知見覺。世尊何緣獨得知見覺耶。我今不解願佛為說。故云其義云何。即總結二問也。
經云名為菩薩者。謂說名字菩薩也。
經云不覺十二部者。不知佛性十二部。不知無作十二因緣即三德佛性。不知八倒即常樂我淨。不知無作四諦不知無作三十七品。以此等諸法為因。得菩提涅槃為果。世間之人皆不知之。
若能知者。即是行相似等菩薩。
經云梵天等者。涉公云。梵天初禪主。自在天四禪主。八譬手天護世主。
性者。即數論計冥初性也。
時者。謂計時生萬物。
微塵者。即順世外道說細微塵生麤果色法及非法。是勝論師計善惡行生苦樂受。各計所執。為萬物因。名造化主。世界終即邊見。初禪等為真。是見取。此是世間所知見覺謬解為正。
橫計斷常者作無始無終釋者。墮常計作有始有終釋。名墮於斷計非。謂全是外計義同此。
二非世出世者。菩提涅槃之體不當世與出世。故云非也。
經云不名非世間者。諸佛菩薩名非世間。
初半行如前者。同古人判明佛有大慈能與眾生大真樂。所以歎之。
次行歎大悲者。能拔二死三惑苦因苦果。故以歎之。
喜之所離者。究竟離苦也。
喜之所得者。見眾生得大真樂也。
歎大捨者。眾生既究竟離苦。得大樂[A13]已。故我捨之。故云不死亦不生。
以戒為本者。梵是淨義。自若無戒焉能化他。又坐行亦以戒為本。文雖在此。意必在初。
若無戒者。化他無本法爾。
故也者。道理應爾。
難同世者。菩薩既同在世間。應同世人不見覺。
經云是則名為世間菩薩者。名字菩薩也。
不一向同者。一同世知見二異世知見三能知出世。故云不一向同。
但言二者。略無於定也。
經云不為四風者。不為界內外八風所動。四倒亦爾。
經云而是菩薩所知見覺者。世間初心菩薩。
經云乃至明了者。得空平等菩薩。
如難陀者。如止觀記第四卷呵五欲中廣說緣起不能。
從始至終者。此但有始而無其終對前四。
不淨者。翻前四不淨。名為對前。對前無始終者。今第一戒翻前第三非畢竟。今第二戒飜前第一為有。今第三戒翻前第二不定為眾生。如文。
非是五戒等者。應云五戒十戒等。以大涅槃心修名為非戒。不同二乘凡夫決定心持。
經云自然而生者。如前文歡喜心。自然而生悅樂心。安隱不動。定解脫見佛性。得大涅槃等。自然而生。即觀行[A14]已去人也。
經云執持明鏡者。憑教而修戒品明淨。故云面像自現觀行[A15]已去人也。
經云如農夫下譬由戒淨。故有生善之德。
亦如燃燈下譬由戒淨。故有滅惡之功。
經云以淨下文略。應具如前無悔心悅樂安隱。乃至見佛性得解脫涅槃。譬文及合文。皆須例前。
經云自見面貌者。自知我是違教之人。所以自見面貌不悅。
經云心則歡喜者。應云破戒之人心則愁惱。
五受根者。苦樂憂喜捨根。曰憂在欲界猶未得禪。而為欲界煩惱所動。故憂苦在初禪。以初禪中具足眼見色耳聞聲身覺[1]解。無香味二解。為三所亂。故苦喜在二禪。得離初禪三受。故喜樂在三禪。二禪雖喜。猶離苦。得擾動不安。故三禪稱為樂受。三禪雖樂。能沉沒行者身心。是故四禪能捨苦樂。即證不苦不樂相應。
今同禪支者。同禪五支覺觀喜樂。一心則喜淺樂深。
經云上名為樂者。樂是上果之法。故名為上。
五法佐助者。得離六種五法佐助也。名涅槃者大涅槃也。經中信等及五見等皆須深釋方稱今文。
猥者惡也。
一無所用者。無人天之用既失人天則無受道之用。
僕趨者。菩薩為其走使令其讀持等。
今誡人師者。既是佛法護法之人。應須持戒勿得毀犯。
呵求有者。求二十五有由其心非。故屬意業。
不求果報者。坐為無上菩提不求九法界果報。方名沉審。
莫不請者。若有利根重法之人。則不須待請。應為他不請之友。若鈍根輕法之人。則須待請。故云事須適時十智等。從若欲受持至佛性有十名。名為十智。
從無當下次勸淨心。
經云說佛性者。佛性語單。且約正性。秘藏則具三德涅槃。涅槃宗體等者。大涅槃體也。說佛性宗也。宗尊也。非宗體之宗大乘等行也。解脫用也。若聞一偈等教也。
三業清淨者。文中具明三業是也。
十念者。阿含經云。佛告諸比丘。當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眾亂相。到于涅槃。一念佛乃至第七念休息。八念安般。九念身非常。十念死。當善修行。
念體息者。謂心意想息。志性詳諦。亦無卒暴。恒專一心常求方便。入三昧定常念不息自致涅槃。
八念安般者。只是數息知長知短。知冷知熱。出入分別息長。故除諸亂想。自致涅槃。
九念身者。專念身髮毛爪齒三十六物。何者是身地種水種火種風種。皆是父母所造。從何處來。為誰求造。此之六根於此終亡更生何處。自致涅槃。
十念死者。專精念死。此沒生彼往來諸趣。命不蹔停。諸根散壞如腐敗草。自致涅槃。阿含唯小。大品專在衍門。今引小況大。念境無別。但觀有巧拙不同。
八念者。於六念上。更加念死念出入息。
有壞恐怖者。聽此通於初心。修於六念。拂除恐怖。慕果行因。請三實加護。示導於我。令我自身。一體三寶。速得現前。故念三寶。
天有近果等者。華報近在於天。遠感無菩提大涅槃果。雖近在天。天非所願。故須期遠。又復不可一向唯念第一義天。復成不普。故須並念。
經云何念佛者。然念佛具其四意。一為令建菩提願。故為上求境。二為令慕果行因。故無念果。次方念因滿菩提行故。三為令如理而解了。心佛眾生三無別故。四為度眾生諸佛加護。導述開發。令速證佛德故。故無念佛。
別十號者。如釋迦彌勒等是其別名。如來等十是其通名。化相須分故立別號。實德齊同故立通稱。
總結上德者。將世尊總結上十號。十號具足為世所尊。故名世尊。
經云十力者。謂十力降天魔。四無畏伏外道。大師子號者。決定說也。
大沙門者。能滅惡也。
大婆羅門者。眾行淨也。
大淨者。三障二死究竟淨也。
無能勝者。萬善圓滿也。
無見頂者。出賢聖之上故也。
無有怖畏者。永離五怖故。
不驚者。無能驚忤故。
不動者。心常在定故。
獨一無侶者。無與等故。
無師自悟者。了見自心不由他悟故。
疾智者。知法峻利一念能知一切諸法故。
大智者。知法深廣故。
利智者。見明也。
深智者。所知淵深也。
解脫智者。出障清淨名解脫智。
不共智者。高出餘人不與下北共故。
廣普智者。平等利物故。
畢竟智者。究竟圓極故。
智寶者。總結也。
人中象王者。荷負力大故。
人中牛王者。行步平等進止可觀故。
人中龍王者。興慈悲雲澍大法雨故。
人中文夫者。相好嚴容人中尊故。
人中蓮華等者。二死不能染性清淨故。
調御人師者。智能益物能物心故。
為大施主者。以法慧人故。
前文皆略者。具足還用七善一一釋前諸德。使廣略義均故。今且略消眾名之義。
經云以知眾生種種性者。前釋知尊卑中約十界釋。以此驗前。釋知前當。
如如而解者。如理而解名如如。
如而說者。如理而說名來。說我所解名如。解我所說名來。
經云夫四魔者。應云俱壞八魔侈(尺氏反奢也)。
就脚足釋者。行字平聲呼滿足釋去聲呼憊(𮑱界反病也)。
五陰等者。五陰等是果。世間五欲一是因。世間雖六不同不出因果。
開斷惑者。有所斷者名有上士。
無所斷者。名無上士也。
鹿頭人者。大論云。昔波羅奈王入山遊獦見二鹿群數各五百各有一主。一是釋迦菩薩。一是調達菩薩。鹿主見王煞其羣黨。起大悲心直至王前跪白王言。以小事一時令鹿受於死苦。若以供饍當差次送王善其言。於是二主各差次送。次當調達羣中有一母鹿。白其主言。我死分當而我懷子。子非死次屈垂斷理使生者不濫死者得次。王怒之曰。誰不惜命。次來但去母思惟言。我王無慈橫見嗔怒。即至菩薩鹿王所具以事白。菩薩王言。唯我當代。即自送身到其王門。眾人見之怪其自來以事白王。王亦怪之。王問羣鹿盡耶。而忽自來鹿王白言大王仁慈人無犯者。但有滋筏無有盡時。但彼鹿母歸告我。我愍之故若非分差。是亦不可。若縱而不救無異木石是身不久必不免死厄。慈救苦厄其德無量。若人無慈與虎狼何別。王聞是語即從座起而說偈言。我實是畜獸名曰人頭。鹿汝雖是畜生名曰鹿頭。人以理而為人。不以形為人即其事也。
野干者。大論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樹間。依諸師子及虎豹等。其餘肉以自存活時間空闕。夜半踰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息。不覺竟夜。惶怖無計。始欲起行慮不自免。住懼死痛。便詐死在地。眾人來見。有一人言。須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雖痛但令身在。次一人來言須其尾。復自念言截小事。次一人言。須野干牙。野干自念取者轉多。儻取我頭則無活路。即從地起奮力絕勇。開歷涉經得自濟。行者之心求脫苦難。亦復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豈更至死則如失頭。即其證也。
彼此之異者。他云梵云婆伽婆。此云世尊。
破煩惱者。破煩惱究竟盡也。
功德者。具足果稱法界。
巧分別者。任運分別法界法為實。施權開權顯實法也。
好名聲者。於一一方中皆稱十界眾生。令諸眾生從權入實。方名好聲。但說三教。未名為好。
經云大慧施者。如來利生以施為首。
經云吐女根者。久[A16]已破於女業。故云吐也。
餘三復次(至)功德者。為滿功德故。慧施為滿功德。破於女業。并第四有大功德無能勝。故亦屬功德。
經云長老者。上座有德者長老。
五十四心者。一一皆約佛心釋。無下九界心。方是佛因。
謂無所為作者。因心[A17]已滿雙捨。
此二者。常住中道也。
知解無記者。任運而記。
果報無記者。白淨無記也。
不求果報者。三因開發。任運契極。不求九界之果報。
經云無語心者。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多聞。
無所定執者。無常定執之心也。
經云念法者。具於三意。一為令常觀真行道無餘念故。二為令眾生獲菩提涅槃妙果故。三為度眾生。置涅槃岸。得諸佛所遊居處故。又經中一一句法皆先舉法體。次出功能。如云非色斷色非色法體也。能令眾生斷色功能也。非業法體也。斷業下功能。能令眾生斷業也。餘句例爾。文中具約三科法門。以示法相。
經云諸佛所可說法者。能詮教法也。得現在果。此至圓人始終常觀涅槃行道無有改。觀因果理。一又一生有超登十地之義。縱經多生。以觀不改。名現得果。三藏菩薩亦據不改觀邊及於分段。父母生身三十四心斷結成佛。名得現果。通教七地[A18]已後留惑潤生。雖處處受生。與物結淨土緣。於潤生身而成正覺。名得現果。別人猶次第修。節節改觀反動。經劫數方滿。所以不名現在得果。
經云云何念僧者。經具三意。一為令達心性理和上冥下契無二無別故。二為令稱法修行成菩提行故。三為度眾生令其心調柔平等無二常不變易成真僧故。
經云諸佛聖僧者。諸佛[A19]已下名聖僧。如文殊普賢等。法佛非僧。但是舉佛顯出僧相。
經云隨順修行者。謂壞智相應。有上冥下。契適宜之用。
經云廣普無邊者。能福九道眾生令入圓極。方名上田。
圓僧是正直法者。念僧是法。念法是僧。方名正直。前三教僧迂迴偏曲。不名正直。
云何念戒者。然念或具於三意。一達戒法性。二為度眾生為淨土因。三為求無上菩薩。具此三意故。須念戒。
經云有戒不破等者。明菩薩只於小乘二百五十戒。即以大涅槃心。修一一無非法界法性。即成菩薩律儀。故云無雜等。
經云善修方便等者。諸佛善修果[A20]已圓滿。菩薩善修令果速滿。故讚歎之。
或謂以為無作戒者。謂是小乘無作之戒。故引三釋祇至。
無無作色者。僧祇明無作戒。但取心為戒體也。
色非質礙者。不屬身不屬心。是不可見無對之色。以為無表。但是因緣和合假色而[A21]已。
曇無德者。以非色非心為體。屬十四不相應行攝。故與數人意。今經以心性為戒體。故云心無愚。故戒亦無愚。非心所法及非色法。故引上文。證非此二法也。
經云如大地等者。大地能生萬物。戒亦如是能生三諍之法。船舫能過度。瓔珞能遍。大姓人中貴。大海多珍寶。灰汁能除垢。舍宅能遍容。刀釰能遍裂。橋能遍度。良醫遍治。妙藥遍塗等。
經云得須陀洹果者。知佛性蹔取小果蘇息二乘。故云我亦有分五念施者。只是念捨耳。大為三意。一為達施法界成最上檀。二以施遍攝眾生為淨土緣。若不慧施不能莊嚴四部之眾。三以施為菩提涅槃。因令速滿菩提涅槃果。
經云諸佛菩薩近修習者。諸佛修習[A22]已滿。菩薩修習現在方成。
經云四部者。在家二。出家二。又天人魔梵為四。
經云能除破現在煩惱者。由行於施破現在慳貪之心。名破現在煩惱。若究斷結座智能斷。
雜華者。廣明偏圓五攝一切因果。名為雜善。
念天者。為三意。一觀諸天。以為觀境。二為念天。令同諸天有分我亦同之。三思惟諸天。即見第一義天。又悲念。三界諸天不知無常。及不見第一義天。所以照念。名為念天。亦念於佛性大真第一義理之天。是故不同。他人唯念當果天也。
隨義別立者。天名是一。而立三界諸天及第一義天。故云也。
不弘故衰者。有惡比丘及惡時。故大十二部。
亦不及涅槃者。亦有此義。自法華前。[1]部有兼帶。所以不及。
當機故勝者。一佛在世開權顯實當機益物。故勝二為佛滅後。被於知有佛性常住。乘戒俱急。帶權顯實之機。故勝。
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者。作此成者。只勝小乘十二部耳。
經云佛法眾僧等者。此教詮一體三寶及菩薩依大涅槃修行趣極為是義。故皆稱不可思議。
經云以何義故復言菩薩不可思議者。可爾[A23]菩薩是人復有何不可思議耶。
如人間事咸所不測者。如人不測鬼神。人中上人猶不測於下事。豈是不思議耶。
不可以一二三思者。不可以單一單二單三思也。
須境教之者。別人須俗境發俗智。方始智明。故名境教。
不從人境者。圓常境智不二之法。本自有之。不由二乘人。及別俗境所發方有。故云不從人境。
與止觀中發[1]心同者。生死諸結此二。是下化境涅槃。菩提是上求果。故與發心意同。
二乘但知分段小分者。俱見分段無常生滅。不見如幻如化及以我性。
即俗真中者。俗謂三千。三千即真中。故言不厭。即中真俗。名為不離。益眾生。名之不離。
安心意同者。以三智契三諦。故與安心義同。
如涅槃樂者。如大涅槃樂也。
三諦上障者。三惑二死障於三諦。何者若迷菩提涅槃名塞達。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名通。故云同也。
亦似大慈者。亦與發心大慈意同宅譬中。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又機興則來。機謝則去。雖有來往。不出法界。故以中道。名為旋還。
三諦行者。自化他皆拔苦與樂。慈悲為本。故名為行。
三諦證者。道品即是菩薩道。故與相似證同。
三諦位者。此約觀行相似位也。
一中無量者。一謂一念。無量謂三千。三千即空即中。故云無量中一等。
三諦教者。此約雙流之教。何者為實施權。常即無常。以治常倒。開權顯實。無常即常故非邪見即於無常等。達常樂我淨。故與對治義同。
胎不能生者。相似位人非父母胎能生。以得相似自在之用故。
約三諦報者。相似三諦報也。第九第十二文同是一意。
說默者。默即塞說即通。
三諦業者。三諦破身口意三業得與破遍同。
經云是故此慧等者。全生滅是慧。名不能遠離。即無能無所也。
終不說言我破煩惱者。體達三惑全是法性。故云終不說破。此離相似法愛。
未入住者。正是相似未入初住位也。
前滅後起者。古人消異生異滅句也。
復伐於慧者。自稱[A24]己善。曰代菩薩不爾。終不計言。我有智慧能破於惑。故云無所政代。
又生來下釋無能無所。又生若是常下。更對破古難。
定有不者。有是有是無。
雙難者。若有是經即有五行既有五行。如何復滅沒也。
汎明者。約於多番通途而答。名為汎明。
指本有。佛在世時法不滅名本有。佛入涅槃名今無。即是不滅而滅。又昔小乘謂滅名本無。今大乘實不滅名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即非滅非不滅。又理實無生滅緣興故。成道機故唱滅。故言不滅而滅。
經云外法者。教法也。內法者。理法也。
經云天無境滅者。此天乃是諸教聖位天也。
今佛對辨者。今佛對迦葉辨。
經云依根不無者。信等五根不無。
經云若佛初下明鹿菀小機所見初成。復次善男子下此明寂場大機所見初成。
初解義等者若解釋者。皆須云。雖有解義無檀越不得。雖有檀越為利不得。雖不為利起諍不得。雖不起諍說過不得。雖不說過種種說不得。即法滅之相。
六種種說者。不達諸機之說。而各廣引異說。不能融會互相是非。如今人講律。但廣引諸家。不能融會。只成是非。師法滅相。
經云或說有神等者。如犢子部說有神我。自餘諸部說無神我。
或說有中陰等者。薩婆多部說有中陰。大眾部說無中陰。
或說有三世等者。薩婆多部說有三世。一說部說無三世。
或說一切有等者。薩婆多部說一切有等者。薩婆多部說一切有。一說部說一切無。
或言眾生有始等者。化地部說有始有終。經部師說無始無終。
或言十二因緣是有為等者。大眾部化地部說是無為。自餘部說是有為。
或言如來有病苦行等者。薩婆部說有病。六十年苦行。大眾部說無。
或言如來不聽比丘(至)十種者。如四相品說。
或言一切不聽者。化地部說。
經云世間虗空者。佛不久必入涅槃。迦葉不更為諮問。故重唱言。世間虗空。世間虗空。
而滅而非滅者。示生示滅。皆為拔。與引偏入圓作大利益。淨淨文盡。非淨非不淨文奇在。淨淨文中雙非釋者是。
[1]梵行品四
闍王是實逆者。實須權引權為引實。兩意並通。
那提者。是須提子示數犯篇。
簫梁武不見者。王意云。既是梵行。只應說清淨生善之法。不應說於耶惡之法。驗是客品。
經云御者。進也。制也。
經云心悔熱者。此即障欲除大機動。在法華時。障未深機未動。
母以藥塗者。母以世藥塗之。雖塗無損滅。
惡緣者。此六臣則是滅惡遠緣。
然六臣所說與佛法有同者。亦有計業所為其言雖同。
要云煞無罪無報等文相廣者。此權人所為以示後人令識耶法之相。故作此說涅槃至。
毒藥者。善人聞大涅槃則能減惡。名為甘露。惡人雖聞善法翻更起惡。則名毒藥。今闍王亦爾。雖被惡勸而不從惡。即名甘露。
朝白者。曰朝而白故曰朝白。
經云富蘭那等者。什曰。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也。計一切法猶如虗空不生不滅。肇云。其人一切法斷滅如空。無有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經云下業者。下劣心作業為下業。增上心造即為上業。
末伽利等者。什曰。末伽利字也。俱賖梨母也。計眾生罪福無有因緣。肇云。其計眾生者。苦樂不由因緣自然而爾。
刪闍夜等者。什曰。刪闍夜字也。毗羅胝母也。計要經生死彌歷劫數。然任運自盡苦際。肇曰。其計道不須求。如縷丸轉於高山之縷盡則止。何假須求。今經云眾生苦樂由前世因。現在無因。未來果與[2]波不同。
經云便得解者。計初禪等為解脫。
阿耆多等者。什曰。阿耆多翅舍字也。欽婆羅麤衣也。非因計因。著麤拔髮烟薰鼻等。以諸苦行而為其道肇曰。今身苦行後身常樂。
迦羅鳩䭾等者。什曰。外道字也。其人應物起身。若人問言有其即。答有無等皆然。肇曰。迦旃延姓。餘是字。計諸法亦有亦無。
經云若內若外者。計恒河水。能滅身心二病也。
尼乾若提子等者。尼乾是字。若提母名。計罪福苦樂盡由前世。要必當償。與今不同此計無修無道。經八萬劫自然得脫也。此之六師皆悉裸形。自稱一切智人所計。不出因中有果因中無果等。
開逆者開示也。謂權示方便引實惡之徒。
固活者。固病應死者治皆得差。號為固活。
經云大王得安眠不者。知王不得安眠欲覺悟於王令王知有第一安樂眠人。故設此聞。
經云身無諸惡等者。王意云。我具身口具四過。心多疑因身心熱惱。如何得安眠耶。
菩薩得安眠者。經中只一句專屬菩薩。謂為諸眾生故。餘句皆屬止惡。
經云若為於自[A25]己等者。我今為自安[A26]己身及貪宮人採女等。以何得安眠。
非謂東宮者。由太子未紹位。萬民不得安隱。又只嗣主未立時。不得安眠。非謂為東宮時不得安眠。若順疏文前釋為正。若消經文後釋為順。
以下望上者。將下無五德文不近善友。驗知上文有於五德。
故讓不言者。且以謙讓不云[A27]己是王之善友。
經云白法者。犯罪是黑法從惡得善。名為白法。
經云說有父母等者。若無慚人不見有父母等。王今說有是有慚人。何不速往至於佛所。
經云惡富者。王前造罪時名為惡富。王今慚愧改悔即是善人富。
向人說過者。發露是懺悔方便。
為未定故者。為王未肯即知故爾。
經云迦摩羅病者。謂癩病也。
初示良醫者。文中具二意。初歎自行。大德下歎利他。初又二。初歎斷德。次具十力下歎智德。初云無師覺悟者。此是大乘無師覺悟不同小乘。
次大慈下歎利他。又二。初歎利他心。次隨喜下歎利他行。行中具身口二行。如犢遂母歎佛身行。次口業。
初知時者。善達機緣應授藥等。實語者離虗妄語也。淨語者離不淨語。妙語者離麤惡。義語者離無義語。法語者離非法語。一語者言無二也。又實語淨語明無妄語。妙語明無惡口。義語法語明無綺語。語能益人名為義語。語能稱法故曰法語。一語明無兩舌。
經云若不能至是處者。請王莫疑。
經云諸菩薩僧縱有二乘至此皆知常住佛性。所以皆名菩薩僧。
經云若有若無等者。知王有二諦三諦等機。若聞此法即能治王身心之病。又作二諦釋。即是合三諦為二諦也。有力是煩惱。無為是涅槃。有漏是苦集。無漏是滅道。謂有為無漏即四諦足此。是相即二諦等。
十一種色者。謂五根五塵及無表。
色非色非色者。他云是十四不相應行中得一行。
十四種色者。謂五根五塵及地水火風。
只是俗諦者。於色心外別立中道與而言之只成俗諦。何者既云兩捨中道無體。復立能捨所捨。且云俗諦。
自作自受者。自行破假入空。名為自受。
自作他受者。此是法身菩薩出假作地水火風及正報授藥等。與受用諸文。
文例然者。經中諸句皆以三諦釋之。若乘真諦乘也。非乘即人天俗諦乘。
薄今者。不薄今闍王也。
經云答言憍尸迦等者。佛具從末而答之。
經云因疑生者。以憍尸迦本疑於命。
故云因疑生者。實如佛教。
經云大目楗連者。此舉資以顯師。
經云大王畜生見佛者。此舉下類況於人類。
經云大王世尊未得阿耨菩提者。此舉因行以況果德其力皆大。
經云大王有曠野鬼者。此顯佛慈普度。
經云如來弟子尚有如是等者。此舉資以況於師。
經云願善思之者。如上十三事願王。善自思之。必不虗妄。
經云判合智者。女人者為極惡婬女說法。又判者半也。得偶而合。不以體六入也。
[1]梵行品五
經云我今當(至)住世者。一通為一切。未知常住者住世。二正為王未知常住。所以住世。令滅惡生善。
雙林之眾者。五十二眾[A28]已聞常竟。滅知不滅。世王永知。故須云住。
如來密語者。一為闍王造逆。二為一切造五逆者。三為一切有為眾生。四未見佛性者。五為阿難迦葉所領之眾。六為由具煩惱不見佛性者。七為王後宮之眾。悉為滅惡生其善根令見佛性。故唱住世唱滅亦爾。非迦葉等所知。故名密語。
經亦不定者。今意須約圓人初住[A29]已上。方名無為眾生。又通約名字[A30]已上聞常住教者。乃至等覺[2]聞名無為眾生。前二教未稟圓常悉屬有為。別人知中且同圓攝。若尅體簡地前並同有為。
深淺遠近者。破前諸師定約地位判無為義。毗婆為遠。
現在發者為近。不可定作此成。
經云以世八法者。謂八風也。王未發心前恒為八法所汙。何者煞父王當四違貪國位及世樂當四順。又順煩惱違佛性。又由為八法所汙。罪不滅善不生。若能發心見佛性。罪則滅善則生。又八耶為八法。
結歎者。覽前六重皆是密意語。所以舉四重不思議歎之。
初治身者。由身不安。則心不安。欲安其心。故先治身。
四番論光者。明光功用。
後一番解月愛者。辨光體也。又耆婆識佛所入三昧。驗非聊爾人也。
經云為是誰光者。王意云。應是天上月等無情之光應是人光。所以興問。
經云是光無根者。根以能生為義。中道法界無能生所。故云根。
經云非熱非冷者。翻王身令得清涼。然經文明中道光明。一一皆約雙非二邊以釋。非常謂有邊。非滅謂空邊。餘句例然。
經云實不可說者。光即法界無可說覩故也。
經云以何因緣(至)光者。王問意放此光明為滅。我罪為不滅耶。
或進或退者。退謂六道。進謂六住菩薩。
七方便者。兩教二乘為二。三菩薩及人天為七。
七子之中起逆者。今意於七方便中。有圓機發者即便應之。令惡滅善生見於佛性。住大涅槃。名於病子。心則偏重。不同古人所判。
真解六地者。應是別十住中第六住似。
解六心者。別十信中第六心也。
六番如文者。初開敷鮮明譬發心。次能令一切路之人譬行。此即發心修行為一雙。次智斷一雙。漸增譬智德。損減譬斷德。三滅惡生善為一雙。除貪惱滅惡。甘露味生善。
滅其心罪者。從此向下一一問答。皆顯如來冥應益物之相。又一一問答。皆將闡提以並闍王。令王節節勝於闡提。何者由王具五德及能發心。
耆婆意者。闡提三世求其微善永不可得。佛尚怜愍不捨冥應王今具於五德。如何不速見佛治心病耶。
闡提斷善者。斷過去善據現無善。未來亦無致成三世之善並亡。
根緣感佛者。寘為感佛之緣。
闡提有重惡者。於現惡上。更撥無因果。名為重惡。
斷現未善盡者。未來之善實不可斷。且據現無。名斷未來。
過去少善者。由過去五戒感今報身。故云少善。
捨一取一者。從心求理。背有向無。背無向兩。亦背兩亦向雙。非背單入。具背具向。複背複入。絕言名為捨一取一。又執有破無執無破有無等。
高山譬失戒品者。山能生萬物如戒為眾善之本。既失於戒。眾善並亡。
樹木譬失定品者。樹依於山如定。因戒而發。又禪名支林。以樹為喻。
四乘者。象譬圓乘。對前三乘。而成於四。
兩邊者。斷破常常破斷。名為兩邊。
獨為信首者。持於獨戒。戒是所歸憑處。如首枕。猶以求安。
無生善處者。謂四儀之中求善皆無。
樹葉為衣者。雖著此衣。不免裸露。故喻無慚。去坎就離明也。譬造惡分明也。
根緣感佛者。冥感法身。無緣慈力。內薰成機。名為感譬之。
親屬者。只名此身。為善在耳。
但以惡感者。今家意亦以惡為機緣。以惡極故。即能感佛。故云請醫療病也。
頭蒙塵土者。蒙覆也。五住如塵。更起闡提。撥無因果。如頭蒙塵土。此約輕重以釋。
[1]倚望感應者。現雖未感當。當方遂。
初觀察等者。皆冥觀冥許。
亦十二我見[2]者。
十四諦出華嚴經者。彼第三十六云。佛子此第五地菩薩摩訶薩如實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是苦道聖諦。善知俗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別諦。善知成立諦。善知事諦。善知生諦。善知盡無生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諦。此菩薩隨眾生心樂令歡喜故知俗諦。通達一實相故知第一義諦。覺法自相共相故知相諦。了諸法分位差別故知差別諦。善分別蘊界處故知成立諦。覺身心苦惱故知事諦。覺諸趣生相續故知生諦。一切熱惱畢竟滅故知盡無生智諦。出生無二故知入道智諦。正覺一切行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相續成就。乃至如來智成就諦。以信解智力知。非以究竟智力知。以闡提人無信解力撥無此善。名斷善根。
經云雖去何益者。於路假使見吉。復有何益。
感應道交者。寘有道交之義。
二小兒者。譬斷常相害。又斷常自高譬之投頭。而復拔髮。譬共相害。瓦石刀杖皆譬斷常。以自相害。
聖人所棄者。闡提拾他所棄之物。
沙門獨行者。表闡提無出世善根。不成機感。佛常欲應生自無機。故以無侶而表之。
經云往至病所者。闡提雖無三世善根。以無緣慈力而冥應之子細求其善根。故云往至病所。
後觀過去者。更觀無始[A31]已來復有善不。
略無嗔者。聞他說出世因果。則便生嗔。即三毒足。
骨節是身根者。謂於身口鼻等求善皆無。
便利不通者。身相殘害不當道理。名為不通。
肥大譬我見者。遍二十五有皆計於我。故名肥大。
經云問瞻病人者。闡提以惡為機。
名瞻病者意志云何者。為有善根可發。為都無耶。
根緣對者。謂根緣所對。皆無其善。
剛烈者。夫人及出世勁利之善。
經云覺身細軟等者。繒綿等譬身惡。或堅如石等。譬口意惡。故云唯見三毒。
經云然不定言(至)死者。未來時冥應有發義。故云不定。
非佛教所制者。既機道未成未宜顯。應任起斷常等見。及三業不善。故云勿禁。
經云如是二悟者。一聞伽離入獄。二聞剎多見佛罪除雖聞二語。意獨未審。
除其不定為定者。罪性若定。不能[1]一除之。猶罪性不定。佛有能除之智。定能除之。故云為定。
經云仰瞻如來三十二相等者。只觀佛身。[A32]已滅無量重罪。何況聞法耶。
經云出八種聲。梵摩喻經云。一最好聲清雅。二易了聲有所言說辨了易解。三調和聲大小得中。四柔軟聲其聲柔軟令人喜聞。五不誤聲言無錯謬。六不女聲其聲雄朗。七尊慧聲言無懺怯。八深遠聲猶如雷震。然今經雖不別列。與彼所出聲同。是故引之。
經云當繫心等。此二十事為凡夫。託事觀察折伏其心。達事見理方成妙觀。又今文明正助合行。善須修習。故云也。
經云我此身者。身中未有無漏善根。
經云未得調順者。未有觀行折伏。
經云無處不畏者。三途是可畏處。
無道前智慧者。今即以初住為道中也。
經云難得遠離者。得真[2]諍近分離分段得中道。方能遠離八難。
經云無有一法能遮者。身中未有一善法。能遮二十五有因果之讐。
經云度五逆律者。未有無生種智度五逆險道。此文正歸王身。
經云生死無際者。無生觀成得入初住。方乃一分見生死終。等覺方乃窮其邊際。
經云不作諸業者。既不作善業。名為空無。
經云因久明生等者。罪從心生。還從心滅。猶如一手。覆之與仰。俱不離手。生死亦爾。因癡而滅。
四倒是煩惱道者。此二十事不出三道。咸是所觀之境。
經云爾時次第觀心者。既滅三相。定慧進戒。次第增明度說者前事觀。文義並略。故更廣說無生妙觀。以破執情。令悟佛性。
妨於入道者。雖修無生。更執此四。却成生滅。何得入於圓妙之道。
經云若一切法無定者領意者。若一切法無定眾生。或時造惡。或時造善。諸佛菩薩。尚乃或時示入生死。或時示入真。故云無定。
昺然者。若不為修。無生廣度一切但云無父者。則是大無慚人。
四大攝十色者。四大是能成則攝於根塵。根塵為能成。即攝於四大。
經云大王昔日口不教煞者。此且方便寬縱。王心恐報心不破。所以但云削足等。
混高下之心者。諸佛為高。王口意二業心為下。泯此二心。求罪無相。如何計云。煞父定重。故云諸佛世尊無有罪者。汝獨云何而有罪耶。
經云亦得善果者。由昔煞仙人。今曰被煞。由供養死屍。今日得初果。故云現世中亦得善果。
縱橫非法者。謂縱恣造諸非法也。
經云我弟子(至)犯戒者。佛亦且寬其心。我弟子中有癡狂心亂。痛惱所纏。犯皆無罪。猶無本心故爾。
今不言故重於死者。意云非謂保重於死為重死也人犯重者。煞人犯重。煞畜但犯輕[1]輕垢及提罪。
若就施食者。如云此食色香味上供十方佛等。此是傍引例。以釋於等。故云別論。
破其滯邊失理者。失其中道之理。
經云涅槃非有等者。涅槃之體非有非無。而亦有大涅槃也。
經云雖非有等者。此結前煞。
雖非有非無慚愧者。煞則得罪。正結歸王。
經云受果報下寄外斷常二計。以顯大王無此二失。又此下諸文並是示王偏執二邊不得中道之人所以前舉涅槃中道之有破其滯邊失理。
言受果報者名之為有者。彰其業體。體得果。故空見之人斷見也。
經云有有見者。常作定執有見人也。
無有見者。謂是計斷之人。撥無果報。
經云常見之人(至)非有者。此但橫計之常非於佛作真常。故云則為非有無常見。然亦故下結云雖非有非無而亦是有常。常見者。定作常見之人也。
勸作無常等觀者。正勸作無生等觀也。
經云我今始知乃至淺者。具足應以無常對常等為觀。文但出一邊。
經云知諸法(至)無我者。此亦但出一邊具之應以常等。四相對為觀。
王發心者。此是自行發心也。
王重發心者。此是下化發心也。
經云即得微薄者。由未全除但是微薄。
世王經者。阿闍世王經也。
五悔意者。自他具足既聞法[A33]已皆須具五。方成行儀。如寶積經中彌勒云。釋迦勤行苦行。方始得方始得道。我今座修樂行。晝夜六時。但勤五悔。而得成道。即是例。
經云眾生四種魔者。不出耶常等四及無常等四。
經云莊嚴諸佛大眾者。若無菩提心嚴眾不端美。何以故菩提之心更相莊嚴。上求下化。因果滿足。方名佛眾。
猶入賓吒地獄者。業報須入不入。罪則不滅。
經云如雜華者。澤州云。依佛名經。雜華猶是華嚴經也。
[2]嬰兒行品
大即如來行者。圓嬰兒也。
大小兩化者。小聖三藏。大即衍門。澤州云。不能起住明嬰兒心。不能去來明嬰兒身。不能語言明嬰兒口觀其釋文非無此意。然終不及今師所釋。則順經文大旨。
經云語未了者。諸佛如來示同未了。亦是即說無說。名為未了。
經云名物不一等者。如世嬰兒。或云歌孃。歌孃皆重言之。眾生亦爾。或宜說常。或宜說無常。或宜頓說。或宜漸說。如來善巧同其深淺。皆令入極。故云因淺而得解。
欣厭嬰兒者。約開權釋。
正取和字者。和淺婆深。何者以三藏菩薩三祇百劫伏惑修行。名之為大未得無漏。是故今文以婆對衍。
不作大逆等者。別人修行。期心極果。不住二邊之逆。
見道至為得者。謂證得也。
九品增修者。即前別教菩薩修慈。從初上親與下樂。乃至第九品。方名修慈成就。
今以妄別者。若非妄引。無由得出。以行成故。
止不啼哭者。至極果[A34]已萬行方止。自爾[A35]已前皆名啼哭。遠到涅槃。極果涅槃也。
第三單結者。聖行初雙標。次不次二行。次雙釋。次不二行。三單結五行。
卷第九 德王品初
釋疏為二。一先明行德同異。二就文下解釋。初又二。初述古。次今依下正釋。初又二。先述古。次今皆下略破。初云一二功德廣聖行者。以二功德對於一行故。名為廣。以顯修成功德之相。是則一行。皆具二德。太昌大體亦同。但後兩行主對不便耳。
體一義異者。體一可爾。同是因善義則不然。何者為地前因為地上因。為圓善。為偏善耶。
終於窮學者。他意云等覺位滿。名為窮學。今亦破之。為是何教窮學耶。
感後習果者。此約別教菩薩次第行學不會圓融。故須破之。又習因習果之言。多在權教。聖明報因報果。
金心為體者。他見第六功德有入金剛三昧。即云金心為體。破云初地即證。何以金心為體。餘德復有體不。
莊嚴獎勸者。十德莊嚴五行獎勸行人令修學耳。
次破中云菩薩之位者。但成別菩薩位。
何處不勸者。行行文後皆有勸修。何獨十德。
二正釋中云前三聖行者。聖行梵行嬰兒行也。
亦是於證者。每一行後證果之文。或一二三五紙。天行是所證。現文但有三行。故云其文則少。
十功德非不明修者。此即真修是天行也。
初對告者。其是對揚發起教主。故先告之。
高貴是法身者。高之極也。貴之遍也。法身遍一切處。三身中尊高貴。豈過於此。
德王是解脫者。分身散影。處處調伏。遍脫眾機。故如王也。又若當法體應名十功德品。今從所告人。以題品目。故云從人題品。
不別列名者。經中但有十德次第。而無功德名字。
經云修行如是大涅槃者。涅槃是所證果。經是教法。依教修五行得涅槃果。故云得十事功德。
但存九句者。若并希有等八字成十句。亦得分別智至。
非難者。謂分別智難生。泥洹智易得中道佛性。非此二邊智能知。故云非難等。
無色故非相等者。色心麤淺。故須非之。
無邊無中者。今是即邊而中。所以非於邊外之中也。
絕四等者四句百非之法。皆世間所攝。故須非之。
皆重說者。夫言周者重說前事一遍二遍。名之為周。今十德各別周義不成。故今不用。
初一聞慧等。今依經破之。他見有所不聞。即對聞慧。能為利益。如何對思慧耶。後三對修文相。最為不便三慧伏惑。何能斷疑等。
初一是本者。謂一切法皆以聞教為本也。
尚不得等者。破意云。別教修行入地真證。即與圓同。今尚不用。恐監教道。何得用藏小通共三慧以釋。故今不用。
文明不共下。第三失。如何作藏通等釋。
文明不聞下。第四由從他聞方生三慧。故不可也。
文明不思議下。第五前三教三慧。皆是思議之法。
文明秘密下。第六今十德是所證三德。真伊秘法況經。自云如來密藏如何作三慧顯露釋之。
文明圓備等下。第七前三教聞思修。是二邊偏缺不圓之法。
文明驚下。第八二乘三慧是尋常法。昔日[A36]已得。如何今聞更驚恠耶。
文明無差下。第九三慧是差別法。
文明中道下。第十二乘菩薩三慧是二邊有窮之法。
不聞至因相者。將十德望前五行。名為果證。望後未極猶是涅槃因。天行不聞。證理而聞。即涅槃因行。古人如何一向作極果釋之。
若修證者。依真修天行。地地證真理。妙悟不聞也。發解聞也。入初住時真證開發。遍見諸佛。彼彼身土互相融入。剎說塵說無有窮盡。菩薩一念悉能了知。即其相也。
非他邊領者。便破前三慧文。
略舉三種者。大涅槃體是不聞。三諦是所證即是聞。故約三諦以釋。故云不聞聞。此是證道一心三諦。所以皆言不與二乘共。
亦不證俗者。二乘破六界緣生之俗。不能從空出假具恒沙佛法。
其雖證真者。不能於真。即具中假上所至。
正歎者。正歎一心三諦也。
經云三寶性相者。謂一體三寶具於四德。又性即一體三寶相。即相三寶。
經云一切諸佛(至)常住者。舉深況淺。良由菩薩同諸佛證秘藏。故舉諸佛顯於菩薩。
如來涅槃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即是不來而來。義當於始涅槃。謂所證所入。即是不終而終。不去義當於終。始終為一雙也。
一一事中無非中道者。二十句皆是二邊所非之法。
何者初非有非無者。非於二諦。
非有為非無為者。非於四諦。有為苦集也。無為道滅也。
有漏無漏者。非於證真不證真。
非色非不色者。非於色心也。
非名者。非四陰名也。
非不名者。非色陰也。
非相者。非於生住異滅四相也。
非不相者。非真也。
非有非不有者。非二十五有之有。非二十五有之空也。
非物者。非六根所覩隱顯情塵。
非不物者。非真諦也。
非因非果者。非分段變易二處因果。
非待者。謂待對真俗。名之為待。
非不待者。謂邊外之中今達即中。方名絕待。
非明非闇者。非於觀智明及三障闇惑也。
非出者。非於二乘等。但運出三界也。
非不出者。非於人天乘不動不出也。
非常者。非於出假菩薩外計耶常也。
非不常者。非於二乘滯空之不常也。
非斷者。於斷惑位也。
非不斷者。非於不斷惑位也。
非始非終者。非於外計冥初之始。八萬劫[A37]已滅沒之終。此即非斷常二計也。
非過去等可解餘亦如是者。下九功德亦爾。
不聞聞一切外通經者。昔外人自謂究竟二乘不知今方得知無。是涅槃中不思議俗諦之法。
經云四毗陀論。澤州疏云。外國有四大論師。一婆耶娑造。四毗陀論亦名違陀。此云智論。一億力毗陀明事火懺悔法。二耶受毗陀明布施祠祀法。三阿他毗陀明一切鬪戰法。四三摩毗陀明和異國鬪諍法。知此生智。故名智論。第二論師名婆尼尼造毗伽羅論。此名記論明。一切音聲名字音句等法。第三論師名伽毗羅。是黃頭仙造僧佉。此云數。是所造論名。論中辨二十五法用通大地中慧數為體。二十五諦如下引。第四論師名優樓佉。是青目仙彼造衛世師經。此名最勝明。六諦義。如前釋。
根本有三外道者。然一切外人所計不過二天三仙。
二天者。謂摩醘首羅天。毗紉天。亦云韋紉天。亦韋糅天。此翻遍勝。亦遍悶。亦遍淨。阿含云。是色天。俱舍云是第三禪頂天。
大論云遍淨天者。四辟捉貝持輪。騎金翅鳥。有大神力。而多悉害。時人畏威遂加尊事(云云)。
摩醯首羅天者。此云大自在。色界頂天。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有大威力。能傾覆世界。舉世尊之以為化本。廣如止觀第十記引。
三仙者。一迦毗羅。此翻黃頭。頭如金色。說經有十萬偈。亦僧佉論。此云數。術用二十五諦明因中有果。計一為宗。二優樓僧佉。此云休留仙。其人晝藏山谷以造經書。夜則遊行說法教化。猶如彼鳥。故得此名。說亦有十萬偈。亦衛世師。此云無勝。計因中無果。以六諦為宗。三勒沙婆。此云苦行。以算數為聖法造經。亦有十萬偈。若尼乾子。此人斷結用六障四濁為法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亦一亦異為異。
六障者。如方便心論云。一不見障愚。二癡障。三受苦障。四命盡障。五性障。六名言障。
四濁者。謂嗔慢貪諂(云云)。然經中具列四大論師。疏中但述其二。正消經文而云。勒沙經中略同不說。是故具引三。四論師以消經文及疏。
計亦一亦二者。雙計前二。故云與二人略同。
經云初未曾聞者。即不聞。今於此經而得知之。即聞故云不聞。
經云深密之義不聞也。今因聞也。
提緣由者。聽受是證果之緣。大涅槃經是證果之由。
三番說者。如大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
分屬三人者。定易解耳。作此融者。只緣寄於三譬。鏡不及炬。不及日。似如次第故須融通。
經云令二乘(至)佛道者。昔來未見。今方得見。名之為遠。
歷四法者。初重在經可見。從善男子其聽下第二重四法。謂名義為一雙。從復次善男子下第三重行解。為一雙。從善男子菩薩下第四法義為一雙。
斷疑是外論者。斷他外疑論也。
亦名離者。令自他離疑網心也。
前後互明者。內證故斷疑。斷疑故內證。復有何前後。
疑佛涅槃是無常倒者。是經中初疑佛涅槃句也。
次明常倒者。經中疑佛是常句。此二為一雙。并第三第四第五為三單句。合為五句。如此對者。亦未全穩。但依私對。消文則便。
理須具列佛性者。前疑名義及疑八倒文。後應云。斷疑心亡則能了知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將此文例前。故云互明也。
經云所謂若常等四者。除生死涅槃之疑。
若命非命者。除十六知見疑。
若眾生非眾生者。見佛性者名非眾生。是除假名上疑。
若畢竟不畢竟者。除開權未開摧疑。故上文云。云何名畢竟及與不畢竟。謂有餘無餘義。若他世等除過未疑。謂於未來有報。無報疑於過去有因無因。
若有若無者。二諦疑。
若法非法者。除執教法疑。
若善若非善者。除人天三途疑。
次假名中者。然經中有五計不同。一於五陰疑惑不知何者是我。二眼能見下六根對我疑。不知阿誰能見乃至能知。三色受法有五陰對我疑惑。不知阿誰受報。四色至他世下陰對我疑惑。不知誰至後世。五生無之法下於生死疑。不知為有始終為無始終。
有始有終是耶外者。計八萬劫初為始。計過八萬劫[A38]已為終。
正直耶曲兩章[1]互者。曲中又二。一凡夫耶曲。二二乘耶曲。
經云見老人等者。瑞應經上卷云。太子至年十四啟王出遊欲觀施為。王令左右百官導從始出東城門。天帝化作病人身瘦壁大倚門壁而喘息。太子問曰。此為何人。其僕曰病人也。何謂為病。對曰凡病者。皆由風寒或熱或冷。故得此病。太子曰。一何苦哉吾處富貴飲食快口亦有不節。當復有病與此何異。次駕乘出南城門。天帝復化作老人。太子問曰。此為何人。其僕曰老人。何謂為老。曰年耆根熟形變色衰餘命無幾。故謂之老。次駕乘出西城門。天帝復化作死人太子又問。此為何人。其僕曰死人也。何謂為死。曰死者盡也。壽有長短福盡命終氣絕神遊。謂之死人。次復遊觀出北城門。天帝復化作沙門。法服持鉢視地而行。太子問曰。此為何人。其僕曰沙門。何謂沙門。對曰蓋聞沙門之為道也。太子曰善哉唯是為快。廣如經說。
寄有無者。只是寄有無上而論雙非雙照。以明不思議三諦也。
玄而復玄者。前因果二釋俱不思議。故云玄而復玄。
經云聞不聞義者。只是不聞聞。此是德王謬領之。
非何者。意謂若不聞不應言聞。若云聞不應言不聞。故成錯領。
初[2]奪成兩者。法若定有奪聞成生。法若定無奪不聞成滅。法若有聞則無不聞。若有不聞則無於聞。云何而言不聞而聞。故云不聞。
得是一不得非一者。生滅既異。不得作聞不聞一義。
經聞所不聞者。奪意者。現見不聞聞異。如何世尊云聞所不聞是是一義耶。
先結定成兩者。不聞與聞異。故知定兩。
結定不應一者。現見一聞與聞異如何。而言不聞而聞是一義耶。
凡累三譬者。此猶約法為譬也。至則不去顯上不聞定是不聞。至則不至顯上聞定是聞。亦如生[A39]已下反顯義生[A40]已定生不得。更不生顯上聞定是聞。若言不生即是不生不生顯上不聞定是不聞不得。更云不聞聞得[A41]已不得同上生[A42]已不生句不得不得。同上不生不生句。當知不聞聞有其二義。如何世尊云聞所不聞是一義耶。
譬中無不一譬者。謂譬中少於亦復如是之言。即是結難不得為一也。
縱難者。所言縱者許其不聞聞是一也。
經云十住菩薩者。反徵也。若言凡夫未得菩薩未得涅槃未見佛性。
是其得者。菩薩[A43]已得猶名不得。既有凡聖之殊。驗知不聞聞云言一。
經云如來往昔等者。若從他聞即是於聞。云何言不聞。
復言無師者。無師即是不聞。如何復云聞耶。是則不聞與聞本成是二。何故說言不聞聞是一義耶。
結兩縱者。既凡座不同故知是成兩法。法此則先結佛果縱。次結眾生縱也。
次難者況意者。色尚有不可見。何況涅槃有於聞所不聞耶。
障內色者。凡是色法有其三種。一可見對。謂眼所見色。二不可見有對。謂耳鼻舌身所對之色。三不可見無對。謂法塵中無作之色。初一可見。餘不可見。是以言惑。
佛明幻等者。佛以幻空幻假幻中答之。故云汝今善知一切諸法如幻等。文中三諦義足佛意正言。一切諸法皆如幻化。汝何執定相難耶。
是為歎答者。為機興問。眾疑既息。施佛先歎。
從善子汝今下是答也。非青等不聞也。見青等聞也。
即兼答者。兼不聞聞聞聞也。
凡此三答者。幻等又不聞聞等四句並為上根是一答。答生生四句為中根是一答。第三請答德王之問是一答。
為下根來相(云云)者。不來而來不放而放等。故經(云云)。
經云非青見青非青釋不聞見青釋聞。所以名為瑞答。
是光體等者。作青等是光體。見青黃等是光用。從真起應亦爾。
皆破定相者。傍破德王定執之疑。此光不屬因緣。故無定相。
經云念佛者。念法佛也。此一段文皆說光體。所以一一悉云常住。
自行破立者。四菩薩自破無明。立自菩薩燈也。
應以世諦者。甚深是嘿即不聞。世諦是說即聞。應從於說。逗物所宜。
如何專嘿不能答下。具四悉意。示佛道同世界意。生此土善為人意。滅此土惡對治意。令見性得道第一義意。
此佛舉彼菩薩者。舉謂舉覺亦覺發也。如經爾時世尊問文殊師。何因緣故有此光明。文殊即說光明名為智慧等。因此問答。彼菩薩來。即是佛所舉之相。
亦三悉說者。於圓常有三悉之益。但不說戒律對治。以扶常耳。
然問答(至)不定者。夫問答之法皆是。[A44]已下而問於上。
今文佛問菩薩答者只。是順物所宜。故云不定。
即是人傍者。上純陀與文殊對佛論於有為無為。即是人傍。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即顯非常非無常。正法則是法不傍也。
是法傍者。正論不聞聞法。而且問於去來之法。所以成傍。然問雖傍流。光答[A45]已傍。
即是正何者。去來之法。即不聞聞。
而人不傍者。佛問菩薩答。菩薩問佛答也。
經云為至來等者。為依俗諦故來。
為不至來者。為依真諦故來。又是無來故云來。為有來去故來。
經云至亦不來者。此明來即不來。
不至亦不來至此明不來亦不可得。
經云諸行若常亦復不來者。常即非常。非無常若是無常。
亦無有來者。無常即常即非常非無常。所以皆云不來。故云就前境明無來。又從彼來此。此眾是境。為此境故來。
後八番者。初有眾生。是約果報。次憍慢下。約因此即因果為一雙。明來不來。三有取行下約有取著無取著未見大[1]真理皆名取行。四若見如來下約二乘見去來。五不聞佛性下約能破明去來。六若見聲聞下重約二乘明去來。七若見聲聞支佛下約名明去來。以二乘真諦亦有四德之名。而體不同。故須簡遣。八若見如來下約雙非明去來。
兼答高貴(至)而聞者。悟故不聞。迷故有聞。本迹亦爾就理體為不聞。分明證見為聞。
經云且置斯事者。且置去來之事也。
流光在本者。在彼滿月光明佛所。亦作三雙之問。如今德王。
證是內悟者。證理名不聞。分明見名聞。
念念增明者。念念增明名聞。常契性理名所不聞。
經云汝今欲盡等者。我久[A48]已證。
汝欲盡者。我能善說非。謂昔不能說。由機未會。今機始遂。故致值我。我言所有疑內者。若權實本迹大疑法華。
[A49]已破為未除者。今方拔出令見佛性。又為末代帶實說權。以顯於實。除權實上疑。故云能善拔出。
欲度生死大河者。我能為汝作種智船師。
生父母想者。一天性相關。二本曾結大。退大[A50]已後流轉五道。今開權顯實。方知天性理同。故法華云。此實我子我實汝父。故云生赤子心。
能想慧施者。如法華云。七寶大車其數無量等賜諸子。今亦如是。正法佛性普示無偏。
若生起此文者。由能盡海故無疑。由無疑故見性。由見性故度二死河。由度河故會性。由會性故得大車遊於四方。直至道場。
似如六度者。諸佛如來不空說法。皆附法門。佛意難知。且約六度解釋。故似也。
約精進許者。若無精進。焉能竭無明海。
約度戒許者。若無畢竟戒。安能拔除破戒毒箭。
高貴亦然者。般若圓照法界。故以高貴表之。
一句半句者。了因為佛性涅槃親因。故云也。
聞不聞[1]是緣因者。聞即修也。入初住時一分契理。名為不聞。故云聞不聞。
不聞不聞是正因者。理性正因本是不聞。修得性顯復不當聞。是故正因屬不聞聞。
不聞聞是境界者。上正因通善惡境界。唯在惡謂流轉三有之惡。雖復極惡堪為不思議境。名境界性。
又是因性者。為成來五因性。故更重釋。又因性即正因性也。
因因性者。聞不聞即是重因也。
例來不來者。例於不聞等為三因五因之相。
約忍度許者。若不安忍二邊違順。焉能為他種智船師。
約禪度許者。若非住首楞嚴三昧。何能觀一切眾生同於子想。
令不覆器者。令專注仰上。如以一瓶瀉之一瓶器。
若覆者。法水不入。
善思者。聞[A51]已不思其法。
則失念之者。若無念持則不專一。
莫求其過者。令了佛性涅槃莫作偏小之解。
是誠勿漏者。經中具四弘自聞法[A52]已。若無弘願與小不殊。
若作別體等者。若作別體解者則見佛法僧。無常即汙一體。
若起小乘等者。餘三汙為自也。
凡行十法者。初誡覆有三。次誡漏有二。𨷂敬師一事義開應三。三誡汙中有五。故為十也。又一一法皆先遮次行專取行為十法也。
後兩四句是譬說者。古人見有如字。即名為譬說。今則不爾。如只是同以不生生等。同於不生聞等。
地論人者。見有不聞聞等。即名為教。見有不生生等。即云屬行。見有不至等。即名為理。
逗三根者。有三種人宜三種說。亦非上中下根。破云今明證法為被。何位三根人耶。
故真得有聞者。由證於真有能聞之俗。
嶷然者。凝然不動也。
應迹聞見者。應現不斷。故云聞聞。
則聞不聞者。若能修道名之為聞。證入真理。名為不聞。
聞聞四句非是正意者。聞聞等但是教門方便為吁引耳。
涅槃無始無終者。涅槃理體不當始終。是則一不聞為無始。一不聞為。
無終不生生者。不生是無始。生是而終。
生生者。輪迴無際故無始終。
不生生者。迷真起妄。故云而始。
非但方不會圓者。作教行等定執名生不稱。無生圓門名不會圓。
屠割傷體者。專破第四師涅槃與生死離釋即是屠割之相句。既屠割無生。圓理任運分張。故云傷體。
又一師依於一諦者。不聞聞等四皆由證一實諦。而能不聞而聞乃至聞聞。
況作互無者。破第四師解。彼釋不生。不生等為涅槃。則棄生生一句。釋生生等三句。則棄不生。不生一句是則涅槃。中棄生死。中棄涅槃。
小乘小分者。生死外有涅槃。但成三藏涅槃。而𨷂衍門。即色是空。真諦等又有近代。澤州云。先正釋聞不聞義。後以生至類以顯之。釋前四句有二。一是生死可聞之法。二是真離聞之法。人亦有二。一凡。二聖。將聖對彼真為前為兩句。聖於真不聞之法堪能聽受。名不聞聞。凡於真不聞之法不能聽受。名不聞不聞將凡將聖對彼生死為後兩句。聖於生死可聞之法不復食受。名聞不聞。凡於生死可聞之法。喰受不息。故曰聞聞。四中初句正答前問。舉凡顯聖故有第二。舉染顯淨故有第三及與第四。就後類中先生後至。各有四句。下文自釋仰觀斯解去。古諸師猶尚天隔焉能契經圓旨。此亦不俟破之。
但示學者。令知彼釋耳。
又此十事者。十功德也。
蓬飛野外者。明諸師釋。遊𩘲無依。不會圓經。違於佛旨譬。若蓬飛遂風飛於野外。復以萍隨洪流於海表偏據事相者。如前諸釋。但是事相而[A53]已。
應佛扶語者。經中佛自解竟。今疏所釋須扶佛意。
修道忽謝者。從住前來名為修道。入初住[A54]已緣修即謝。
若事者。聞生聞生句。若理者。不聞不聞不生不生句。若智是初句。若斷第三句。前三句自行智斷具足。聞生聞生句是所化境名他。
釋二人疑者。德王琉光二菩薩也。
不[1]聞證聖行者。昔所不聞而今得聞。
聞不聞是證梵行者。從初修慈悲入初住時。同聖行證。
不聞不聞是證天行者。初證又真修皆不離真如。
不聞不聞是證正因者。修性本一。故云不聞不聞。
聞聞是證境界者。入初住時惡境界轉。全成平等法身。為令流光等。惡境界轉也。
自淨其意者。善惡皆由於意。意淨則眾善立。故云不生不生。
若就生死外法者。此且附世俗釋。如悉達初託摩耶名初託胎。住胎名為安住。此即就生死外法。
若就涅槃者。觀行名胎託。六根淨位名安住。世諦無明未破。名為世諦無明。是世法故。
四住菩薩者。亦不專論判教地位。且證斷四住惑。盡能自在破生於生生。所以引之。
他經有六住者。地持云。從初發心住至十地。束為六住。一種性住。二解行住。三淨心住。四行道跡住。五決定住。六究竟住。種性住者。若人無有種性雖生善道。數退數進。不得在菩薩六人數中。若種性處成就。無有退失。數數增進。得是一人。解行人是初地方便。淨心住是入初地。得出世間心。離凡夫我相歎。故名淨心住。
行道跡住者。從二地至七地住修道也。
決定住者。八地九地[A55]已得報行。不還不退。故名決定住。
究竟住者。十地學行窮滿。名究竟住。
經言四住名生不生者。正是行道跡住。二地[A56]已上是入假化之位。處處現生。而非實生將別顯圓。初出胎時即能利他化生自在。
經云生若是常等者。此是更難生若是常。有漏之法即無常生。若無常有漏之法。即應是常。常與無常既其相違。如何世尊說有二生相並之法。餘四難悉然。
所生非復能生者。只是所生即是他也。意云若有能生則無能生。故知能生。所生皆無自性。故云生能性也。
六非一是者。從有因緣故。亦可得說一是也。
復為滅所滅者。復為自體滅之所滅。即是體是滅。故云舉體皆滅也。
本取生死者。止觀中釋云。美何生不生不可說生。即名為生生。不自生故不可說。
大師解云生即名為生者。乃是諸法不生般若生。生不自生者。此般若生不從四句。故不可說。
經云以生無故者。只生即無生。故云以生無故。
十因緣者。過去於無明。心中造作。生滅行業。心中[A57]已具四教機緣。復由無明潤業。成今識名色。乃至取有。於愛取有。心中善根將發。由昔善緣。成機感佛。為說四教之法。故云十因緣法為生作因亦可得說。
雅合者。彼與此消經復合也。
咸契等者。此消經契無生教門。彼依經修觀。則契無生觀門。故云咸也。
莫入空定者。如前佛告文殊。第二句為一。第三句為二。第四句為三。為此因緣。
則不可說者。一者只當句理不可說。何以故未有機故。二者只前理具四句。故不可說。此名重理不可說。又只一句理具權實。故不可說。權即實故。實即權故。故不可說。
乃至四句者。應云乃至第四句又四句。
即事而理者。四句智斷因果化他。能所具足。故名為事。
是多聞者。如下文云。一時說於十二部等不名多聞。乃至如來嘿然無言。方名多聞。何以故即遍法界說故。
非無此義者。且泛許之。而復不用。
別惑禪者。二乘真諦全是無明。仍是後教所斷又。是界外之惑。故名為禪。
生生是通惑復者。四教俱斷通惑。故得復名生生。
是復生不生是通解[A58]襌者。但證偏真故。
不生不生是別解複者。三智乃斷具足故。又三諦圓滿故得復名。又通惑解是思議之解惑。別惑別解。名不思議之解惑。若思議解惑。次第斷證。不思議解惑。一智即三智。一惑即三惑。凡夫三道尚即三德。何況二乘別惑。而非三德耶。
儻者只是四相當自體分。各自一性。未為餘相所住等。時以常有故而得常名。又四相與本法俱而時有互相住異等。致使一法。皆有常與無常。
本有今無(至)無常者。本有於壞名之為常。為三所壞名之為常。今無故云復是無常。
以二義者。一為念念遷變答上自生。二為真所斷答上他生。上文云。次就自生他生難。
破性義竟者。破自生他生竟也。
初經家敘相者。[A59]已聞法竟得入初住。分證寂光。故以處空表之。
經云慇懃等者。如前聞聞等四句。及生生等聞一句。即四句重重解釋。方始悟解。故曰慇懃。
經云亦令八萬等者。且一往約中根得悟。故云解不生生等。
經云然此會中者。流光為述。
此兩相成者。一問修何因得生彼土。二問生彼土[A60]已。如何復得上根利智二義聖在一身。但是轉例之異。
若入實淨土勝者。如香積云。菩薩坐香樹下。即獲德藏三昧。上根利智一向入實。彼無動國為勝。若穢土從權入實。備諳權道。此人為勝。如備歷文武方入將相。
經云不動國者。如上經云。於此東方過二十恒河沙等世界有佛世界。名曰不動。其仙住處縱廣正等。是滿一萬二千由近延是也。
十行是止善者。此十行不出十惡。次第配之。如文從多對為止善。其中亦有行善如文。
經云不惱眾生者。如思益經云。此土眾生從且至中。無嗔礙心。勝於淨土百千萬劫修行六波羅蜜等。
總別不異者。四弘總為此文。是則曠路下六度具足三種等者。德王初難凡作三雙。初一雙作奪門。次作縱門。三作況門。即是三雙。於縱門中初從眾生有三縱。一覆。次縱佛果有一從一徵。三更結兩縱。此名六種。
佛說六喻者。謂一切諸法如幻如炎。如乾闥婆城。盡水跡。如泡沫芭蕉樹是也。
為緣禪復者。此正明初未至不至不至句。對前不生。不生。此但單云一不生句。
經云須陀洹等者。未出三界。名為至至。
經云斷煩惱者。名得真者。既云其得即是無常。
經云因莊嚴者。有莊嚴即是無常。
經云阿那者。謂持息入也。是引外風令入身義也。波那者。謂持息出也。是引內風令出身義也。慧由念力觀息為境。故名阿那波那念也。亦名數息觀也。
六念處者。此觀差別。由六種相方得圓滿。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謂繫心數出入息。從一至十(云云)。
隨者。謂繫心緣出入息。不作加行。隨息而行。止謂繫念唯在眉間。或於足指。隨心樂處。安止其心。觀謂觀察。此息風通并觀息具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心所法。法具觀五薀以為境界。轉謂移轉。轉息風覺。了至世間第一法位。淨為昇進入見道位乃至盡智等。此執阿含經修觀為難破。
拆六大者。如維摩經云。是身無主為如地。是身無我為如火。是身無壽為如風。是身無人為如水。是身如空離我我所觀空大也。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觀識大也。此六大觀破我執也。
經云譬如虗空者。涅槃可見即非。既非無礙則是無常。
言緣修等者。今若順地人。
立二修者。謂根本智顯。名為本有。從二地去更起智。緣真而修入於後地。名為緣修。
若地人本立真緣二修者。以地前為緣修。登地為真修。與此不同。今明地上之法。故不用彼義。
經云非生非出者。非生謂非生死。非出謂非二我。一一句皆非二邊。非墮謂非墮空。非死謂非墮。
二死非別異者。非俗也。
非同相者。非真諦也。
經云非圓者。非通故非圓。非別故非方。非空故非央。非有故非耶。餘句可知。
經云譬如地下者。謂煩惱地下也。八味水者。如上[A61]已釋。
經云久乃得出(至)父母者。雖經文方出父母等修不。謂是今始有也。
似不相應者。依今答非不相應。
似四緣三因者。意云今經五因似成論中四緣三因。彼論四緣者因故。次第緣者。心心數法次第而生緣緣者。如識眼識。增上緣者。諸餘緣也。
三因者。成論以所作因即是增上。故不別立。但立報因。即今生因是自分因。即今習因是共因。即今依因是所以今五似彼四緣三因也。若俱舍論云。能作及俱有同類與相應遍行并異熟。故因聖六種。又大論三十二云。言六因者。所作因相應因共因自種[1]因。釋曰所作因者。不礙於他。
相應因者。心心數法同時相緣。以心心法共相應。故名因。如親友知識和合成事。
共因者。[2]切有為法各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濟。
自種因者。過去善法與現在善法為因。現在善法與未來善法為因。惡無記法亦復如是。
遍因者。苦集諦下十一遍使名遍因。謂苦下五見及無明疑為七。集下四耶見見取及無明疑。此十一使是生死根□□遍為五部。作因名為遍使報因。行善惡因得無記報。名為報因。新名異熟因。謂異類而熟。名為異熟因。
四緣者。如上五因。名為因。緣心心數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名次第緣。新名等無間緣心心數法託緣生。故名為緣。緣新名所緣。諸法生時不生障礙名增上緣。今五復與大論等六因四緣似同也。
即是習因者。謂自種因也。新名同類因。
初雙答因果者。初不聞布施至不見大真。先明小大涅槃體無二皆不可得。
次從菩薩大真下至空虗之相舉因。從菩薩爾時下舉果。即是雙答也。
小分真者。未能於一一施皆達法界。此之有相無相並是真小因緣。
後一正則是對者。經中若為恐怖下先舉非。次從善男子如人下顯是。三從善男子譬如下舉譬此經。
明生生等者。謂觀近即遠。方名深邃。故云生即不生生等。
即有不有者。有謂二十五有。亦是觀近即遠。故云深邃。
即空者。謂達有即畢竟□□。
不空者。點空即百界千如不思議俗也。
即非空非不空者。雙非上有無。故云深邃也。
涅槃疏私記卷第六
校注
[0231001] 經卷第十五 [0232001] 專一作慧 [0232002] 子上疏有一字 [0232003] □疑譬 [0237001] 經卷第十六 [0238001] 解疑觸次同 [0240001] 部疑都 [0241001] 心下疏有意字 [0242001] 經卷第十七 [0242002] 波疑彼 [0243001] 經卷第十八 [0243002] 聞又作同 [0244001] 倚疏作立 [0244002] 者下疑脫釋文 [0245001] 一字疑衍 [0245002] 諍疑諦 [0246001] 輕字疑衍 [0246002] 經卷第十九 [0249001] 互字疑剩 [0249002] 奪下疏有門字 [0250001] 真疑涅槃 [0251001] 是下疏有證字 [0252001] 聞下疏有聞是二字 [0254001] 因下疑脫遍因二字 [0254002] 切上疑脫一字【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7 冊 No. 661 涅槃經疏私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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