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疏私記卷第四
疏卷第六 釋如來性品
疏文為二。先釋題。次就答下入文解釋。初文為九。初正釋。次諸師下破古。三地人下敘地人所釋。四又論下判失。五今明下重釋以顯題旨。六間答下釋疑。七有師下述生起相。八然此一品下示正答文。九論人下述古。初中二。初約果性釋。次又如來下約因性釋。
初言允同三世者。謂諸佛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云允同三世不同即世界也。
舉初以標後者。初謂如來即後世尊。正云說於十號為生物善。故屬為人。
破諸異計者。破三乘外道異計。故屬對治。
又如來下第一義可解。
次約因性釋中初文。佛與生異因果以異顯同。故屬世界。
又果之本下為人舉顯目隱為生理善也。
又性理下對治。舉如來性勝。棄九法界劣。令入一性故屬對治。
文如來名通下第一義。
以如示人者。乘機利物。故名示人。
次破古中又二。先序。次義。皆下破。
初云能避苦求樂者。正由此言即為所破。何者佛性體遍有何彼此。夫彼此者。悉是無常。故非性義。
次破中云不以心神等者。六法等下文自釋不可用釋此品。故今不用。
三序地人釋中三。先序。次是義不然下略破。三私謂下結判以斥失言。
非無一邊者。論師非不得別教之義。故云一邊。又前諸師計心神六法但得內外一邊。今佛性非內外而內而外。故不用古所釋。
四判失中偏據本有者。但成正因而無緣了。
偏據緣了者。但云眾生心神六法。故屬緣了。而無正因緣了無體。故不可用。
據當果者。當果不通於因。故今不用。
如盲觸象者。各得尾耳。失象正體。
五重釋題云中豈獨一法者。如諸偏據一法者。是佛性。非有下列四句。若得四悉之意四句互說。皆通藏者。下明有門中具四悉益。
以有接斷者。為生斷見之人理善。故說佛性。
是有以有破常者。說於佛性真常妙有破於橫計。常見之人屬對治。
悟佛性(至)非有下。明佛性是通所理四門是能通門。故云佛性非有。
如人問橋者。彼方等陀羅尼經第三云。我於往昔。作一比丘時。有居士設大施會。於一切沙門婆羅門貧窮下賤。所須珍寶衣服飲食。我時貧窮。故詣會所於其中路見有大橋。於其橋上見眾多人忩忩往來。時諸人中有一智者。我[A1]已愚意。問彼人言。是橋何人之所作耶。是何從何來。今向何處去。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此木為是青松白松。如是次第說於七千八百問[A2]已。爾時智者便語我言。咄癡沙門居士請汝但步路去至於會所可得悅意。汝今徒問如是等事於身無利。咄癡沙門今且速去還當語汝。我時聞此便到曾所食[A3]已蕩盡。財物無餘。見[A4]已懊惱。結根㘁叨是何苦哉。却到橋上見向智人。智人問言汝為憔悴多不吉耶。答言我向徒問無益之言。使我果不值於飲食財物。智人語我夫為沙門於身無益。理不應問應觀諸法。於身利者。宜應須問云何為利。謂不讚[A5]己不毀他觀平等法。自既利[A6]己復能利他。是時有九十億諸忉利天聽智者說發菩提心。是故當知佛性。四門皆可入道。諸家偏執如彼問。
橋亦隱亦顯者。始從名字乃至等覺並具二義。且如名字位中解故名顯。未見名隱。觀行位中有觀故名顯。未證故名隱。相似見故名顯。未證真性名隱。分證故名顯。未窮後位名隱。
亦外亦內者。如經下合是也。
六釋疑中理或合論者。性在惑中。故名為藏。
全不論惑者。從理性本淨而說。
七生起相中六道區分者。應云。十法界毀陰得罪者由妄心毀妄陰。故得罪也。
今存之者。今家用此義也。
八示正答文處中僧亮曰。答云。何作善業大仙。今當說以廣。長專金剛二果之因也。上略明因。故以慈悲護法為本。今廣明故從三歸終至十地。法瑤曰。佛性是正因。善業是緣因。故引之以示因果。
業始性終者。若據眾生佛性。未名為終。今從菩薩所問。以說既問云何作善業極是問始。既云能見難見性見。即問終。僧宗亦同此判。
九述古中二。先述。次今明下正判。初云既其無我者破其假我。既云是假則無真我。故云誰御。
次正釋中云不能作於善業者。此明理性位未能為善業。
握出藏[A7]己者。明究竟位不須善業。中間須作善業。
中間四句者。中間四即也。
若約四句者。得四句更束六即位作隱顯名隱。不能理即也。顯不須究竟即中間四即位。位具於隱顯。如前說第四句。謂善業體非隱非顯也。
次入文釋於中從四倒品生者。由前倒故不見佛性。從此問起為定有我為定無耶。
若定有者。一切眾生悉應成佛。何故今日悉在二十五有之中而不得出。故云有則非有。
不得說者。為有我病及耶。我病故不得說佛性。
釋疑者。說二種教即是釋疑。
經云我者(至)悉有者。夫如來藏我及佛性體一而義異。具八自在。為我義乘如實道。名為如來。以不改故。謂之佛性悉有者。常樂我淨是佛性也。因亦有果。果亦有果故也。
經云煩惱所覆者。即覆論我不同別發劫覆見。
我為緣說之者。若眾生有四悉。機宜說當來方得成佛而為說之。
窘渠隕(反急也。迮也)謂乏緣因資種智達。故云乏緣。
有能生力者。能生行解之力。
此性包含者。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一無非三諦法界。故曰包含。僧亮曰。得金藏者必能富人。若見佛性則得成佛。
此性廣轉者。一色一香無非三德秘藏法界之法。故云也。
家人者。宰主為家人。
俱迷於理為無有知者。澤州云。二十五有眾生名為家人。人有勝劣名為大小。同不解性名無知者。
但菩薩者。三藏菩薩也。但聲聞亦爾。論人許三藏三乘外別有共位三乘。故著但菩薩等。
出儗菩薩為大者。出儗菩薩。義兼藏通出假。俱不知。
經云時有異人者。澤州云。異人喻佛。勸修佛超群俗。故名異人。善解造修顯性之法名知方便。以法告示名語。女人勸之斷障。令善益彼名雇除草。
緣為化力者。說佛性為我作化他之力也。
經云善知方便者。巧顯佛性也。
經云我今雇汝者。僧宗曰。擬宜之譬耳。
經云我知方便者。以三達四辨必能廣說。
經云尚自不知者。僧亮曰。同身事近。異身則遠。近尚不知。況遠者乎。
經云我今審能者。生曰公。理不可沒。唯我能知。
經云掘出者。生公曰。除結惑之覆為掘。見佛性為出。
言同哀歎者。彼亦有二病二藥也。
彼譬顯者。彼譬[A8]已成劣三修。
此譬隱者。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也。
女譬前佛者。後佛亦行先佛法也。
經云是女愁惱等者。毉之與母隨義為喻。取其長養慧解之義。如母治惑之義。如毉更無別旨。
無我苦味等者。此即以甜和苦。通名為苦。亦與真常相違。
經云以苦味用塗者。生公曰。無我之教非物所嗜。為苦味也。僧宗曰。應云毉以藥塗而云母者。表無異體故也。
經云不可復觸者。愛染名觸身。皆是無常名不可觸。
真我緣起者。此明大機冥發顯終未受。故云除復邪。我病去無我藥[A9]已。
經云我[A10]已洗竟者。無耶常等病不復。更用無常之藥。故云洗竟。
經云漸漸還飲食。於方等般若大機冥發成通別人故云漸漸還飲。
人別者。九界不同。
法通者。佛性無二。
人別非佛者。眾生但有佛性者。未有常樂我淨等德。故云非德。
昔既無別人者。今昔人既不異昔人。無常法性是常。此之常法昔復屬誰。
經云不應生怖者。不應方等憚發。不受般若無心怖取。來至法華涅槃方知[A11]已有。故云不得。
不有總唱無者。若有我者不應流轉二十五有。既流轉生死驗知無我。
始生終沒者。驗知無常差別等亦作此難。
六雙為十二難者。始終一差別勝負一因緣一苦果苦緣一忘念一處一難。
現用者。現在但有無常之用。無有常用驗知無常。無真我也。
應無生滅者。生始滅終也。
前譬得而失者。明佛答為二。初文者。本有性理故得。遇緣起惑故失。後譬失而得者。從雪山下文是也。
無失(云云)者。佛性之理不當得失。由於解惑論得論失。故注(云云)。
言王家者。澤州云。喻如來。三千世界是佛化處。名為王家。凡夫眾生惑性增強。名為力士。心有佛性。故言眉間有金剛珠。
經云都不自知者。法瑤曰。以耶惑之首。壞正信之額。正信既破。豈知有佛性耶。雖不知有而至理羼然。如珠沒皮中也。
經云因珠入體者。因珠故成二乘。乃至成圓常住大涅槃也。
機名於佛者。有通名別名機。親者名別。通助者曰通。
失非失者。入皮故失。停住故不失。
當果在當者。眾生即雖未得來世。方具喻如影現於外。
佛智默照者。沒在皮裏為默。影現於外為照。
惑輕曰皮者。謂喻二乘也。
經云心懷驚等者。昔來只見自身無常不淨。今日忽聞我身即是常住性。猶如明鏡照了分明無常有變易。故起奇想。
經云不能親近善知識者。不能親近實教知識。
所以不見佛性下去例。
然無不成者。由不識故還同生滅違於無我。即見真我無我方成。
經云不知無我之處者。不知無我本是真性。
作此斥者。令於無我即達真我。故云尚自不知等。
所以失理者。以煩惱覆。故雖有佛性。眾生不見。名為失理。
倒惑交加者。起斷破常起常破斷等。名曰交加。
初分得者。名字[A12]已上俱得分名。高曰。譬十地菩薩聞佛說[A13]已能見少分明佛性理幽遠也。
行者聞說知煩惱性之下有佛性也。
筩(徒紅反筒也)桶他孔反下為正譬。
十地了因者。以稟教修行。始從初地[A14]已上修得了。因契於果地三德之法。故云以因承果。
過去生生者。佛於過去。處處修十地因熟。今日令亦眾生修因尅果。又稟教修行通於中間四即。
經云是藥時者。因力分滿。名之為熟。又理從緣顯名藥。熟時陰身中現。名從地出顯。在行心名集木筒。證會本性名味真正。
又集木筒中者。理理教中集又了能顯正名集。
六味譬六道者。若別譬者。苦酢無常醎。無我苦樂甜我辛常淡。隨義用之處處皆通。
經云真味(至)月者。不與偽雜為真性。必在人不可遷轉。如停留也。圓明不偏喻之如月。性云。非男非女者。為不定根人。又是無色界根性。
經云實有煞生者。生公雖懷五陰無損佛性傷五陰。故名曰煞生。不可以無損。謂無不善業也。
六法只是五陰者。此破定執不可計以神亦爾。
復當前難者。消此文雖便計定有無性之惑。覆於有性之理。故不可用。
有住不住者。佛性之體住非不住。令眾生性作住不住。
說妨前後文者。前後文皆明畢竟清淨非內外等。
石砂等者。喻煞六道五陰也。
佛性教作善惡者。非但起善由於佛性。起惡亦由於此。
經云汝今欲知(至)義不者。欲知眾生身中祕藏真實義不。
經云惑有眼毒生等者。寶亮曰。更顯方等成毒不成意也。
反覆相成者。只是毒藥成甘露。甘露成毒藥。
傷毀破壞者。破法身也。
入理生善者。智德成顯體。
破惡者。斷德成也。
諸文之下各有合譬者。此三行中各有合及譬也。
似約三諦者。約圓融三諦菩薩當於三教。
免魔縛者。達[A15]己身一體三寶。即魔界是佛界焉。更有於能縛也。
善分別者。分別昔歸為權。今歸為實也。
經云則是我之性者。性不假捨我。自身而歸彼。佛若捨我歸彼。是則棄本從未非為真歸。是以勸令深識自身當果之性。
生理善者。一體三寶。是理善之極。即智德分成破惡。
毒藥者。謂斷德分滿。故云二但有得也。
又我性者。是因性也。
有佛性者。謂果性必有如此解者。審入秘蜜藏也。
經云如我所說偈者。指上。若能諦觀下二行偈也。
初併不受者。我今都不知下是。謂併不受別體三寶。及果地一體三寶。
復併歸依者。迦葉曰佛言我亦歸三寶下是。
佛皆不許歸者。佛意唯令自歸依[A16]己身中一體三寶。是[A17]己善業不許歸他。
初總云不知者。三寶既有真有偽。今欲歸之而作善業。但不知真歸之處。故不知也。
性云云何歸佛者。佛能除畏。故云安慰。法能斷疑。故言自在。僧是福田。故曰無上利。
如前四相中說者。如四相品下卷結百句。解脫文說。謂一切眾生怖畏生死諸煩惱。故受三歸等。
是無預約自照者。不能自照[A18]己身三寶。
經云眾生業亦然者。眾生造善惡業必當感善惡果。亦如子在胎必當生不久。又若修善業必當見[A19]己身一體三寶。故云亦然。澤洲云。并法同喻眾生身中三寶真性能生當果。名眾生業。同子有無。故名亦然。
或令歸現者。大乘別體即是一體。
或令歸當者。眾生當得自身一體也。
經云以其不知故者。若不知而歸。則不成歸。故文在生死。
經云假名優婆塞者。三歸不成豈是真實。
經云汝於諸菩薩者。通於住前住上也。
賢劫則第四者。是釋迦也。
第七佛者。亦是指釋迦。諸非但名同十方亦等本起報。經云釋迦為能文為儒義言能儒此美。迦葉有弘法之功矣。
經云歸依聖僧者。承正解以示人善道也。
何不以正我翻於邪我者。此則互難令出二門對治之相。
正路者。三歸是趣佛正路。
諸有所無有者。三惑二死並[A20]已故也。
三隱時一體者。眾生一體三寶。全在理性。故名隱時。
昔日須依者。今涅槃教興故不須依於佛性。
至法僧者。法性有覺照之義為佛寶。性有軌生物解之義為法寶。境智和合即僧寶。問何故要令歸依[A21]己身一體不許歸依餘二耶。答恐忘自身一體故不聽歸他也。
理緣者。真諦理性緣也。即當今家昔教第一義。
就緣者。順機修行。即當為人。
對緣即當對治因緣者。昔但順隨世間因緣。即當世界。
即對治意者。若消此文。正用對治意。
冥得餘三悉益者。非無其義。故注云云。
經云若欲隨順世間法者。今世世教興故須歸依一體。昔但是隨順世間。方便引接令歸別體。
經云於我身中者。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舉佛身以顯眾生身。具一體與佛無異。正令眾生於自身中起塔廟想。法僧亦然。
問身有法僧者。此以別體問於一諦體也。
言身有法僧者。意云聞法是法寶。出家為僧是僧寶。
能說此法者。說於[A22]己身有法性。即是法寶。能常憶持觀察。即是僧寶。
他尚歸依我等者。他尚歸我一體。汝何以不自歸。汝自身中一體而但歸他別體邪。又他尚歸我即指自身為我。他尚歸我。我豈不自歸[A23]己身一體耶。依此釋亦便。
經云我當次第者。次第示眾生一體三寶之相。
不敢為例者。一體三寶非二論所明。故不敢例。法華云。真聲聞者昔日由偽。今方真實。即成同體方便義說為他。
作化一體者。我自得一體[A24]已能為他。作一體歸依之處。故云我。
當舉體者。全體是也。
而不相違者。不達即和合是僧義。
作此分則者。汝今不應同。於生盲不見一體。
二乘得聖者未得二乘聖者。同前凡夫結自身說。別者時機未宜且作別。說引一體。大將譬了因者。大將雄猛能破強敵以安國。如了因。即般若遍盪三惑以照理。太子譬正因者。當紹王位以治國。如正因。即法身遍一切處常益眾生。大臣譬緣因者。大臣輔佐內稱主心。外通民庶以助國。如緣因。即解脫助了以顯正性。
經云不應生下劣心者。不應如諸聲聞不知一體故也。
如王先者。意云王子不應生下劣心。應如先王故得成前紹繼。大王譬亦三臣中第一譬正性。調伏諸臣譬了因。下臣。依持譬緣因。故云亦爾。
經云我示三事者。示謂示現。別體以化眾生。又示謂指示。示於眾生一體之上有於三義。所以疏中作指示釋後釋為正。
經云剛力者。所擬皆斷自身一體。能斷別體疑網故。喻之如刀。
不取別體者。不取昔別體也。
他[A25]已成者。果地[A26]已成一體。於我無預故不聽。依何者恐迷自身一體還同小外。
經云大勇猛者。知於自身有佛性一體三寶者。皆名勇猛。
經云清淨行處者。一體是圓觀所觀之境。故云處也。
經云奇特之事者。一體三寶超過九法界之表。昔所不說今方宣示。故歎奇特。
經云亦當證知者。此即自述我。亦當證此秘藏。
真三歸處下度愚迷者。令他悉入秘藏。故注云云。
稱歎佛性等者。即是稱歎眾生心中。現在隱時一體。當成顯時一體。與佛無二。故約相好歎之。以我眾生[A27]己身一體隱顯相好之相明矣。
乖中之惑者。由乖中道為三惑所覆也。
此有非道者。若定計有無不名中道。雙非有無方名中道。
經云若我住者。常見之人說有神我。住五陰中名為我住。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外道宣說神我是常故。從其意宣說為常法。五陰是苦我住陰中名不離苦。
若無我者。舉其斷見。斷見之人說無生死假名之我。乃至涅槃真我亦無以無我故。修行無利無所資潤。故無所益。
經云若言苦者。為苦遷變。故屬於斷。
亦常亦斷者。有妄樂故屬常。為苦逼故屬斷。
不知是誰者。應有此計。未見其有。故云不知。
見修斷過等者。見前人修斷有過。即自修常見。修常亦爾。
尺蠖(烏反郭味蠖)易云日往月來。月往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暑來。暑往寒來。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伸也。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伸也。彼意明其自然相成。今用捨一取一。
如彼蠖虫對前無我者。第三句既云無我。第四句應云修餘。
法我者。是則名曰如來秘藏。今言法常者悞也。
常是通者。此義有妨。餘五皆通何獨常耶。
經云修餘法苦者。生死本是法身而二乘等但作苦解。
經云修餘法樂者。只邊即是中道佛性大善下四句亦爾。疏中欲顯中道為勝。故且簡邊理相應即以辨中道。
經云及正解脫果法也。津通也。
中道分明者。經云中道遠離二邊。即是分明之相。
愚尚不疑者。若以此解為正者。應云愚人尚自不疑。
何況智者。而當有疑而生。
諸見至輕便者。愚人聞於中道增其利。便如服蘇輕便。何以故見利易悟。義如輕便。又本是諸見分別之人。今聞中道不二佛性。於中得解如服蘇輕便。後解為正蘇。
是好藥者。佛性有力無畏之用。能破斷常。名為好藥亦得輕便者。於斷常中得見佛性。名為輕便。
迷惑意者。若依六卷以釋。即當前文愚人無疑之意。
說有為無等者。此即顯中道妙有等無二。
異不二者。無別二來異於不二。復無不二來異於二。當知二即不二。不二即二。即非二非不二。
三聚者。色心非色心三也。
地風亦爾者。止須治地。止足治風。又上息治沉重。地病下息治虗懸風。
病不善毉者。即二乘人不知佛性是也。
初可見者。如來合良醫。知諸煩惱合善。知而為除斷合偏發。
開示下合消息。
不應染著者。佛性猶如虗空。不應生著。
有即表無者。有謂妙有體同虗空。
道理不無者。真善妙有性同虗空。不得一向定斷滅之無。
若定說者。則名妄語。應能放光說法現力無畏芳。
何以哩然者。若定有者推檢之時應有應對現。無應對則不定有。
乃至四句者。僧宗曰。即色之過如僧佉。離色之過如衛世師。計一神我不一不異如犢子。道人斷見外道計一切無。復與前反。皆是諍訟。
經云佛性種子者。種以能生為義。既具三因佛性。必得菩提。何謂無常。
經云假名不實者。夫有言者。但是假名不應定執。佛性亦爾不定有無。
解惑對辨者。只是愚智相對。總法是境智不二也。
先舉無明者。此約業惑不二以明中道。僧宗曰。生死體空從本[A28]已來無二無別。涅槃體如如亦本來無相。此是體識諸法實相之理。成中道行。
如此釋者。宛然成二非為不二。
次舉行識者。此約業苦明不二。
經云白法黑法者。善惡二法也。僧宗曰。通漏無漏明因果也。
經云應修一切苦者。苦即法身。凡夫如何作世樂。
解懸指般若者。以般若中盛明無二。
故得引同深奧品者。彼燈炷品中明前𦦨後𦦨。俱不能燋炷。燋炷亦不離前後𦦨。昔[A29]已文說非獨。今明重出謬性。
非經不辨是章門者。凡從因緣生酪者。即是立章門。若云不自不他生酪者。即是破章門。何故不立本為。破。故置二門。
經云乃至[A30]醍醐亦復如是者。五味之上皆有一是一非。故云亦爾。
不應相似相續者。破自生者。自生是獨一之法。將誰相似。今酪身似於乳。復續乳後而生身續他有驗不自生。故云自生是一往也。
若計他生者。身應破云乳酪時異相味皆異時等。身異他生義不成。
經云先有酪相者。以乳中先有酪性還生後酪。名為自生。
六位者。六即判得醍醐。故云肥膩。譬佛性等。他經復云。明起者。由別起智明而斷於惑。致屬次第教意由惑智解不相即此釋違。
今經就修習緣了者。今助破之前次斷。先明豈非解了而云淺近耶。
先定者。為乳中定。有酪性為定。無酪性而我未解故問。
是義云何乃名為生者。若先有即是[A31]已生云何而言從乳因緣而生於酪身。假因緣驗乳無酪性。
乳中亦應有草者。乳中亦應有於草子也。
初研譬者。研其定有定無等。故云研譬。
經云不可定言(至)酪者。不可二字冠下二門。
經云不生菟角者。菟角是定無。但有其名。乳中身不定生於無。故知不得說。云乳中定無酪性。
以理解釋者。令違因緣之法。皆是假說而[A32]已。理體本是真常。故名理解。又是依於道理解釋。
眾生福力者。眾生語通故約三種釋。
經云從因緣生酪者。酵燸漿水等為因緣。
經云牛味者。即乳味也。
經云是乳滅[A33]已者。身得酵燸即轉為酪。名為滅[A34]已。
醪音勞以物攪之者。頗求樹汁等投於乳中。名為酵。非謂用於酒酵。但是借酵字消經而[A35]已。若作醪字。此是清勞字。翏(力救反高飛)。
開轉斷義者。如前轉無明斷無明得明與上相似。又正是無明轉。即變為明。與在前文同。故云開轉。
經云雖同一鹹者。譬一切眾生雖同為無明所覆。皆有上妙佛性之水。
若消譬者。鹹水之中自有八功德水。不雜於鹹。
經云種種功德者。功德譬佛性。毒草喻無明。
經云剎利等者。應云九法界眾生皆為煩惱所覆不見佛性。
四象至等者。案西域記。象有四。一嗢鉢羅。二鉢特摩。三杓特迦。四奔茶利迦。即是青黃赤白四色。又一鉢頭摩象。二優鉢羅象。三𤘽物頭象。四分陀利象。
於天雷時耳上有其鉢頭摩華文生者。說之以為鉢頭摩象。餘三亦爾。
三云此象者。解此同第二釋。
經云增長法身者。法身體無增長。由眾生終有淺深。名為增長。
第二答能見難見者。僧亮曰。上三歸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為佛性也。今廣明佛性非有非無離乎二邊。處於中道無相可執。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測十住大士。猶尚曖昧豈非難見耶。
淺行聞見者。住前菩薩也。
經云佛性甚深甚深者。謂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深之極也。故重置甚深之言。
經云云何甚深(至)入者。佛性有何相狀。不可得見。而復難入耶。
總舉十譬者。觀經文十譬。與止觀十乘觀法相應。第一譬不思議境。故一諦三諦即空假中。名為佛性。
經云以一指示者。一一皆須云問言見不。僧亮曰。金錍譬諸經教。一指譬三乘諸經。說三涅槃實欲顯一常住涅槃。文隱義微譬一指也。二指譬法華。破二涅槃一乘雖顯義未明了譬二指也。三指譬今曰佛性常樂之說。
即便少見者。悉身[A36]已居終。終則感果。理鄣說[A37]已便見始則力微難說雖示不了。是以經說十地菩薩見終不見始也。
如疏破譬三忍者。寂滅一思在佛。是故除之。
又初地(至)十地下約通教釋。此譬一諦下約圓教釋。
惑於無我者。昔教迷於無我。謂是真實不達無我。即是真常之我。故云惑於無我。
經云虗空鵝鴈者。由虗空無明所鄣見佛性鵝鴈。了此與上求義同。身有上求必具下化。
經云譬如醉人者。由無明醉見真常遠路不明了此與安心義同。以止觀安於法性之道。若無寂照。焉能見道。
經云遍行求水者。由無明渴逼迷悶不見佛性清水。此與破遍義同。遍破二死三惑之曠野。方能少見三諦之白鶴。
經云遠(至)大舶者。由處虗空無明見佛性樓櫓了此與通塞義同導師。若不識通塞。焉能過五百由旬達於佛性樓櫓之是非。
經云通夜者。遊無明夜見三德佛性了此與道品義同。道品是通三德佛性之門。如通夜遊。
經云王事所拘者。由無明事所[A38]拘見佛性牛聚了。此與助道義同。因他得見豈非助道。
經云為是虫耶者。由無明虫見佛性塵明此與次位義同。以實相心持戒一作一止自淺階深六即位別。
經云為是牛等者。為無明牛障弊見佛性人了。此與安忍義同。安忍人牛等速順。
經云見盡菩薩者。由無明天像等見盡菩薩真性明此與離愛義同。離於相似天像䇿進令見真菩薩像也。
經云云何肉眼而能見者。且約六根淨人。父母所生眼為問實通凡夫。
經云隨順契經者。小乘經也。
而有識者。非空識二處識而自有細識。
而有想者。非空識之有想。非不用處之無想。而自有細想。此就同界釋。
若理內凡夫者。依佛教修內凡人也。
王子富於法財者。菩薩道尊譬之王子。凡夫無德譬之貧人。
互相者。感應相開。名為互相。
往反者。如大通佛時機來相應名往。眾生退大流轉名反。子身退大文亦息化。亦名為反。故云往反。
經云有一好刀者。真我常住謂之有一。自在可悅。謂之好解。則斷惑喻之刀。結習永盡謂淨妙第一。
言持刀者。身捨捐應也。
法皆隨者。義云持去。
機感刀密者。機興則應謝。應息𢟅來𢟅去機皆不知義。如逃行而非彰灼。名之為蜜。
讇(於琰反又是鹽反)。
典誥者。謂有典教也。
經云我庫藏中無是刀者。小乘真諦庫中無耶我刀也。
五方便者。五停但是對治。初門用五停治惑令堪修念處。是故除之。又復合總別念為一并四善根為五。
素為親厚者。若取意說即是昔於大通佛所曾結丈法。今文正意明於往昔曾稟小化。故云親厚。
未欲破此耶計者。明小乘人來欲破此耶。計機緣未宜故也。
唯明無我者。此性文迮。但云無我及皆悉不見我刀真實之相。未說無我等教。
經云時王大㗛者。僧亮曰。雙樹之說。真實相也。
文字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文中下釋文。初文為四。先略釋題。以開密下述舊。三今明彼下破。四今依下廣釋。約三諦以顯文字具三諦之用。初文者。僧宗曰。上[A39]已廣因果。及廣流通。然以文理合為經體。故此品廣文。鳥月二喻廣理文理。既鄣於經無𨷂。智秀曰。以十四音用表圓理自為滿字。表未圓理。謂之半字。此亦同古人之例。二三如文。四廣釋又二。先約三諦釋。次即字無字下融通複疎三諦。初文三。初文是空能滅半字者。開半即滿更無半相名為滅半。次文云半字是諸經書下假也。
文章根本者。從一涅槃流出半字等。開此諸經等即是圓常。名為開秘。
三從又云若解下中道也。
即字無字下次融通複疎三諦。又三。先結。次譬如下譬顯開。三一一字下合初法中無字空也。無字即字假也。亦即下雙非。具足下雙照也。
次喻中又二。先正譬顯。次一即種種下釋成三諦之相。初俱成一器空也。次而種種不失假也。
三亦名種種下中也。
次釋文中如如前解者。從一云根本下純是涅槃大法名認歸。此約先失而後認為此義。故異於開權。
後解者。但云是佛方便之說也。
非認者。非先失而後認。
非與者。非先與方便。而後與在真實。何者一切本是大涅槃法。
文理之本者。小為大本。因小得入於大。故法華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即其證也。
經云是法非法者。是法滿也。非法半也。
即是開半明滿以旁隨字者。謂十二音入於迦佉[A40]已下三十四字。
以字隨音者。以迦佉[A41]已下三十四字隨阿等十二音而皆出生一十二字。如迦迦。隨於惡阿之音而得。餘皆例爾。然澤洲云。梵章中有十二章其悉曇章以為第一。於中合五十二字悉曇兩字是題章名。餘是章體。所謂惡阿乃至魯流盧樓外國正音名億力伊離慄離此是初章。就此章中迦佉[A42]已下三十四字是其字體。初十二字是生字章。末後四字是呼字音。將初十二呼。後迦等生字之時。
有單呼者。依後四中慄離二音。
其複呼者。用後億力伊離二單複呼中並有長短。聲別故有四音。前後合說有十六音。
而經說十四音者。前十二中後二助音。非是正音。故除此二。然今依義淨三藏寄歸。傳云惡痾益伊屋烏頡里(是一字)蹊梨(是一字)里離翳藹汙奧菴阿右十六字皆是聲韻。向餘字上配之。凡一一字便有十六之別。□□□猶若四聲於一字上即有平上去入四番之異。其□□□□□□。
涅槃云十四音者。不言末後二字。以與初字形無□□□□別也。其頡里蹊梨四字成西方二字。更加里□□離始成四字。為此古人有魯流盧樓之失。深成譯者之過。其文字品自非對授終無解理。
脚佉伽唬我者。捙社繕喏吒詫荼䘺拏多他拕[牛*且]娜跛叵婆𭊃麼。右五五二十五字名便繕那。此之一名自因多義。一未成文義。二成文義。三男女根義。四齊醬義。五氣味義等。然其大意總是第三轉聲能簡別義。此二十五字未將上韻來配時。但是半字不堪呼召野囉婆捨灑娑訶藍叉(末後二字不入其數)右脚等二十五字并下八字總有三十三字名初章。皆須□□上聲讀之不可著其字而為平去入也。且如將十六韻聲配三十三時。初一脚字成十六之別。然當今時俗始教童矇多不道。頡里(一字)蹊梨(一字)里(一字)離(一字)四字。所以但有十二之殊。若為十六者。亦成無過。以其四韻用處不多。是以人皆不存。十二聲者。謂是脚迦(上短下長)抧雞(美移反上短下長)短俱(上短下長)雞計(上長下短)孤告(上長下短)甘箇(兩聲俱短箇字用力出氣呼佉等十二聲並宜昉此)此十二字皆可兩兩相隨喚之仍須二字之中著子注而取短長也。餘三十二字皆可昉斯總有三十。今十二名第二章。了悉談總有十八章。但學書得一章識字略足漸學餘也。然依此旨消經者義略周矣。
經云則能攝護大涅槃者。東提頭賴色常王護常無常。南毗留勒迦樂王護樂無樂。西毗留博叉我王護我無我。北毗沙門淨王護淨不淨。不令外人取其枝葉。斫伐破壞云云。
書缺二字者。僧亮曰。言十四音所列十二。端應經云書缺二字。此為證也。如前引義淨所說此亦未當。
所言字者。梵云阿察羅此方義翻。名為無盡。與彼涅槃常義相同梁武由此意。四開善同綠洲。如前說五莊嚴複能生與前生共為十四。故不可也。六治城過同莊嚴。
河西以前十二等者。若無義淨所解此釋。猶可依用。何者以魯流盧樓前十二為十四音。
二語者夫云語者。多字方成二字為語。故未可用。
力未成為半者。謂將上韻來配。但是半字。故云未成。以得阿等十二字遍入諸字。一字皆具十二字。方滿名故云也。
無牽申等滿者。前文無於引無常合成滿字之常。如前所引四斥為菓。
是童矇所不習學者。如前頡里等四字。始教童矇多不習學。可然若言盧樓二字童矇不學。未有憑據。
經云重童者。上聲呼。下去重。字字皆隨音勢。上聲呼之。
經云超聲者。那羅等九字是超聲。謂滿口五音具足鴹調之聲。名曰超聲。
經云雖復處在陰界入者。不即六法。但理而不。不離六法由於五。即方得見性。
經云是故半字義者。若從本體流出以釋。則平昔法性為滿字。本滿為半字。本半字復為世間本。若從末為本。則世間文記等為半字。本半字為滿字。本滿字法性本雖展轉相依。其體無二。
又半字義(至)煩惱者。半字雖於真諦。全是無明別惑。所以半字為煩惱本。性云。半人但是居不足之地皆亦半人。
更明無字之義者。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謂亦與如來為本。佛無師悟非字所攝名離文字。性云。無字義耶者。耶常及二乘但名有字。而無字下常樂之義。
鳥喻品
就文為二。一釋題二文為下釋。文初又二。先略釋。次舊解下廣釋。初又二先引河西。次今更下正釋。初云真應者。常是真。無常是應。
月喻隱顯者。隱喻應身無常。顯喻真身常住。法瑤曰。法身玄妙寂冥絕於視聽之表。於情為隱。見丈六謂之為極名顯。
達常無常者。達陰界入。即是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故名隱顯。法瑤曰。昔說無常為令得常。得常由乎。無常豈得相離。是則共成一聖。名共聖行。
破曰凡言共者。二行並觀。今昔身乖。何名共行。
依二諦三諦者。然經但明二諦相。即以不思議。二諦即三諦。所以依義作三諦釋。
一教一切教者。圓教遍攝遍開一切教也。
次廣解文為三。初敘舊中云此乃兩類為兩雙者。若作異類為兩。雙喻雙流行亦得。
問中問娑羅者。上問中云。云何共聖行娑羅迦隣提也。
舍利者。鷺鷲鳥也。
次然漢下略非以示正義。
相中云呼為雙流者。謂凡夫所修名雙流行。聖人所行名雙流用。
三問為凡下問答斥非以顯正為三。先問。次他解下。先敘舊。三今言下正釋。初又二。先問起為解釋之諦。次他解下釋。初問意云身言雙流為凡共凡行。常無常為凡與凡共行。無常為凡與凡共行。常為與聖久共行等。更不得立第四句。若立則同上也。
次他解中文二。先述他解。次又一家下重敘失。初又二。先敘他。次此不應爾下破失譬旨。
初云但識金等者。金譬常。鍮譬無常。
次重敘二。先敘失。次明下破。三正釋中云雙飛雙息者。即力而理名雙息。即理而力名雙遊。二諦即中名雙息。中即二諦名雙遊。非二中亦爾。又無常常即非常非無常名雙息。非常非無常即常無常名雙遊。又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自入亦名雙息。
雌雄亦成者。二鳥即一鳥。一鳥即二鳥。方曰雙遊。
橫竪者。一行具一切行為橫。一一無不契於秘藏名竪。又六即淺深名竪。位位遍攝諸法名橫。
凡與凡共行者。謂一切凡夫共行。此雙流行。
凡聖共行者。凡夫觀無常。常全是聖人涅槃常。無常聖人觀常。無常全眾生生死。是何故爾。法體無二。若凡自觀凡夫常無常不名雙遊。聖人亦爾。要達凡聖。法體無二。方名凡聖共行。
非凡非聖共行者。凡聖俱契非常非無常秘藏之理。不當凡聖故也。
文𨷂聖與聖共行句如前說約人法者。六即人涅槃法。良由人得法淺深不同故爾。
次釋文中合中云但是略耳者。文中但云是苦無常我等三。不云是苦樂無常即常無我真我何以略之。以顯法同。謂苦即樂等。
經云云何是苦無常等者。問意云何。只苦無常等如迦隣提鳥雙遊耶。
前多斥倒者。指哀歎品常破無常也。
只生死中有異法等者。以於生死作異見異解。何者二乘於生死作苦等異。菩薩於生死作常等異。名為異法。法體本來相即。方曰雙遊。
借此以顯無常者。借於世間蹔時無變之常。顯成世間常義。
經云汝今不應(至)說者。先前其聞非。故云不應。一往生之問者。意云一往觀迦葉時。如來同於諸物。似於無諦之問。實非無諦。
然佛下出非無諦之相。
今問憂悲等者。此出問意。如下迦葉引出作難。何者涅槃若無憂悲。佛於餘經中何故說言。如來亦有憂悲若有憂悲。即是無常不。
經云直以世諦(至)常者。佛意云前借世也。菓蹔時之常。以為況喻。豈謂如來只同此菓。
經云雖有煩惱之身。全是佛性。故曰如無。
經云譬如金朴者。亦作此針。說文作此礦朴(普木普角二反與璞同)五譬皆是分喻。不同波水之喻。何者融朴為金。金出朴存。若喻雙遊。於義未忉。
經云譬如眾海歸流者。亦是分喻。由入方鹹無憂悲。
即有我者。真我也。有憂悲即無我者。聞世有無我也。
經云無想天等者。初明無想不得定有。若無想下不得定無。以是義下結。無定處以其無想而有壽命。故無定處。如來憂悲亦爾。無解慈悲實無憂悲。為眾生故。任運而有。所以譬之。如無想天。
經云依枝等者。神依和合樹居。所以不得偏依枝節此即明其非有。
雖無定下顯其非無。佛法亦爾。
合譬者。無憂悲合有我。而於下合無我。
但於無中說者。如來無解慈悲無思無念。由眾生扣任運而有若等義。
說憂悲者。一大慈悲故憂。二權應故憂。平等法性實無憂喜。故云義說。
經云微塵(至)立者。虗空尚不立於微塵。況有舍宅耶。又舍雖不定。因虗要因。空地而立。
經云性無住故者。虗空不受物。舍宅性不住空。故云性無住也。
病常者。耶常病也。
安隱而遊者。住大涅槃。而遍遊法界。澤州云。二鳥喻佛如來五濁增時。名為盛夏。煩惱識盛。名為水長。佛選正法化人令住。名選高原不及。約起倒以釋。則順經文。
兼常無常等者。應更云。名第一常第一無常等。
經云死匂者。匂能證表。即是死果之處。
經云無天眼者。若有世尊真天眼者。方見真我。
云何至智慧臺者。昇高見下。故知如來有於憂悲。
[1]月喻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今分下入文解釋。初為六。初明二品相成以顯題盲。次河西下述河西釋。三問答下釋問答意。四梁武下傍引儒宗所計以明天地日月之相。五長河含下示正教所明以異儒。六此品下示答文意。初二如文。三釋意中云兩問一答者。如上云何得廣大等有二問。但用四依一品答一兩答者。如上問。云何得長壽。則作兩重因果。答河西只是一句者。就河西言品雖有三意。只是一。但一問一答而[A43]已。餘之二句兩問一答。一問兩答。文中少有此力。故云可解。今師意云。三十四問皆是一問一答為定。
月取虧盈者。虧為隱。盈為顯。顯喻真身。虧喻應身。
曰用長短者。長喻顯。短喻隱。
星以去凶者。吉譬顯。凶喻隱。以論適宜然。澤州云。上來明佛定業。作用下約日月星宿三。喻明佛身口二業作用。今明二行及以隱顯。莫非三業。適宜不可分二。現違經文。
月攝日星者。月能虧盈盡。夜俱視光用是同。故得攝二。
四引儒中云髀(𢍉婢反)。䉈(蘇旱反)日月橫行者。謂東西行耳。
繞天地轉者。從天上沒地下轉也。
五引正教中云角行者。落角行也。
次入文解釋中用答三問者。上只一問。含於三問。故今答三。
自然運轉者。由眾生業力使轉矣。
持風者。持在空中。
二住風者。令住不墮下。
如作盜人者。阿含經云。有有人偷苽云。咄咄月莫出。待我偷苽了。任汝出不出。名不樂見。
三三本攝者。依佛法但立三時。雖立三時三四十二亦與四時同也。
非簡賊住者。佛法不立秋時。若簡賊住。應問汝是何時受戒。若云秋時即是賊住西國。俗中本立四時。既未入佛法。不知佛法立時之限。又律中夏不安居得提罪。春冬不安居得吉罪。
春秋同者。曰長短同。凉氣同故。不立秋時。
力(都聊反人性也)其作除故等者。此恠星至國王崩立。故云除。故布新。
經云一經耳者。法瑤曰。起一聞之功。終籍此慧。眾惡消除。不言一經歷耳。煩惱便盡正顯此經。功能滅惡。生善齊法身也。
菩薩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旨。次今就下入文解釋。初又三。一騰答意。次釋菩薩下釋義以顯標名。三然河西下判得失。初云上有十三者。突非阿羅漢半不答及魔波旬合為一問。但有十三。然耶正品疏現開為身聲。兩答則有十四。若開羅漢則有十五。若據上開初行為四問。是十三則有十六。雖然盈縮大體終取十五為定。若上為十三。菩薩品則須答十三。大眾品應答八問。
佛事者。純明常樂我淨及非常非無常法也。
此下明菩薩修行大般涅槃。故屬菩薩力。
答十二至十七者。古人意云。大眾問。但答六問。
次釋義中菩薩義(至)四重者。正為及簡出未發心。
得菩薩名者。非此四攝。故先列之。
三力供養者。籍草亦云。布草燃燈及石蜜漿為三供養。[A44]已發願我當來成佛亦名釋迦。
侍者弟子皆同虗信者。只於三藏。實有鏗然塊礙緣生之法體。達如幻虗心而信。故名虗信。
乾慧者。慧未得先生。先淺水為乾。
攝法不盡者。不能於一中先量。先量中一等。又不能攝圓教智。釋因果惑理八種之法。故云不愚退。
不攝一切眾生者。別人入十信發心。方名菩薩。十信[A45]已前未發心者。此教不攝。
佛根性者。前三教但是菩薩法圓乘。方名佛法。所以獨菩薩乘不攝於圓妙覺。聞即菩薩者。眾生先上。謂佛是佛尚名眾生。何得不名菩薩。
理性為因者。理性為因。涅槃教光為其菩提種。解此即名為未發心菩薩。又皮應知納。
涅槃教光薰者。得為菩提因。名未發心菩薩。闡提及前三教根性。約未轉邊。聞悉不受不得。名為未發心菩薩。又直指圓乘根性。名未發心菩薩。
從謗而信者。從理性迷聞涅槃教轉成名字則名發心。
豈會經宗者。今經以圓常真伊之教。純詮醍醐。佛性以為其宗。故不得作餘解。
三判中云此答四問者。從此至為病汙。只有四問。
不為病汙者。由見性故不為病汙。為是義故而答諸問。同顯佛性一意。
而少眉目者。今師所明圓常佛性。與河西同。猶如一面。而皮辨於諸答別別不同。以顯佛性。如面具於眉目。
次入文中云歎經傍答者。因大涅槃教光遍觸一切眾生。為其菩提心因即名歎經。此大涅槃教能詮一切眾生理性。涅槃由理性。具得菩薩名。即名答問。但是從略名為傍耳。
善根微少者。正出未發心菩提之相。今用此釋。故不非之。
經云眾生雖無菩提之心者。涅槃教光薰其內心。為作菩提之因。正當理性未發心菩薩。
此品之前者。生善在今。滅惡文前。故云之前。
前品之末者。月喻品末云譬如日出時。眾霧下有十行六字。是滅惡文。
次仰非者。若云涅槃。光入毛孔得為菩提因者。義應不然。何以故夫言因者。文却修行方始得遂。蒙光成因。故未可也。
持犯等難者。即是持犯先有差別。
經云何故說四依義者。若云一切眾生聞因涅槃光而發心者。只用此光。眾生盡發。何故如來滅後復令四依出世。治惡賞善耶。
積善方解者。別人修行。動經却數。方及成因。
經云除一闡提者。具三障故。謂不見因果。煩惱障也。
說無因果業鄣也。
世世積惡今成闡提報障也。
大福大事者。圓乘根性方能供養無量諸佛等。名為大福。聞是經也。得為菩提因緣。獲菩提果。此即感應道交大涅槃藏佛性因果。名為大事。
經云無量諸佛等者。今是實發不同照連等。權要須經。却不墮三惡者。經云墮三惡者。在觀行位身未斷惑。戒緩乘急。致有退耳。
經云若有聞是大涅槃(至)菩提以者。此正明未發心。理性菩薩以聞經故得菩薩名。經為其菩提之因。了此即轉成名字菩薩。疏中云聞涅槃是名字菩薩者。且從聞經不用發心邊釋。故除理性菩薩塗瘡譬聞慧者藥但在皮薰。漸漸除故。譬思慧。塗目目能見境。故譬修慧。
開善但九譬者。今師為十。前金剛譬能破壞一切。後金剛取其體蜜。不受外塵。殊成兩別。
要路者。是菩提路始也。
為後世開眼者。為彼世人開秘藏之眼。
逆順各[1]若十者。若順十以則從細至麤。從無明起。乃至一闡提。以若逆十。以則權一闡提。以起以至。先明如止觀第四卷。
明懺護是其二者。是彼十中云。二約善以明。懺悔者。是彼第七。修補過昔。三業作罪不許晝夜。今善身口意䇿勵不休。非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翻彼。縱恣三業心。
經云夷坦者。夷平也。坦寬也。
生死際者。窮無始罪原。即是無際之際。
至先至處者。窮未來罪境訖。至先生忍臣。方名至處。
經云獼猴者。獼猴譬闡提。月譬涅槃。水譬有淺相。善水中譬菩提。闡提雖聞涅槃菩提之名。終不能得。如彼獼猴也。緣起如僧祇律第七云。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城名波羅奈。國名伽尸。於空閑處有五百獼猴。遊行林中。到一尼俱律樹下有井。樹下有井。中有月影現時獼猴主見是月影。語諸伴言。月今日死落在井中。當共出之。莫令世間長夜闇冥。共作議言云。何能出時。獼猴主言。我知出法。我提樹枝。汝提我尾展轉相連。乃可出之。時諸獼猴即如主言。展轉相提。未至水。獼猴重。枝折墮井死。而時樹神便說偈言。是等騃捺獸。癡眾共相隨。唯自生共惱。何能救世月。佛告諸比丘。爾時猴主今提婆達多。是伴者今六群比丘。是爾時也。曾更相隨順。受諸若惱。今復如是。
經云猶灰覆火者。由愚人見現在不見未來。以先明灰覆佛性因果火。亦是覆世間因果之火。
惡不即受報者。闡提生報非現報故。以報在將來矣。以上不字而冠於下。明長行中如乳成酪。應如偈中亦用上不字冠下。如乳句不如乳即成酪也。
經云無目者。但見現在不見未來也。不見羅漢道。羅漢能斷未來生死。而此人不見也。
重舉非者。作小謗大。即是其非。
經云投之濁水者。謂眾生五陰濁水也。
疏云先常(至)八種者。先常苦空等五。是實觀因解等三。是似想觀合為八。滅八種病四倒三毒及等分也。
經云過八種術者。僧高曰。此經理圓功德力勝。故言過也。
不懺過去者。宿惡若多須用潟藥。
常德譬薰者。薰藥遍體喻常德體通。
樂德譬丸者。丸藥補益故喻樂。
示三途苦報者。謂指示三途。是苦報之處。令其發心。
此教須去者。忘教詮理。故云文字。即解脫義說為去。
母譬經教者。母本是發。唯少依教修行。故云與我母藥如疏所。
十地行滿者。過十月也。即譬十地滿足。
慢為乾者慢高愛下。以喻乾濕。超悟記云。初地菩薩有大悲。故不取涅槃。名推乾。有大智故不住生死名去濕。此與興皇同。
除斷常。諸倒者。由除無明八倒。即除大體無判。
經云乳餔者。餔口中嚼食也。
塗皷譬著。教者所塗之皷。譬受化機受於教法。名為著教。澤州云。新毒藥譬理大皷教。以佛菩薩新所詮理資成教法。故云也。
㿃(赤白痢竹例反)齊為席下齊是諸腸[腮-心+日]原故也。
前答除鄣者。指前除三障文也。
前是法身善逝身者。由諸佛法身冥加自行。方得成就。又逝由往也。即唱滅之力身令自行成就。
經云若得順風者。譬修行得聞大涅槃法。則疾至薩雲彼岸。
一體多約果人者。一體三寶。此約究竟果位證得。以釋地住也。上但是分得。今唯極果。
經云如來密語其除難解者。四十餘年未曾顯說。如來常存無有變易。來至法華涅槃方始顯說。名為密語。
如四非常者。是無常苦等四也。
各有其意者。謂以大乘說常。破於無常等。今文正意佛說一法智臣善解。常即無常。無常即常。生即無生。無生即生。是佛密語。如何作相破釋。故今不用。
今寄一事者。謂約法釋也。
佛說生滅等者。只生滅一法而生四解。方名智臣。此約教下之法釋。約門釋者約能通教門。故有二釋之異。六卷鹽器與此同。初明不動樂德也。次無相淨德也三明常□□也。四佛性我德也。次第對四門意。亦應別解。
經云波羅奢樹等者。總以三樹譬涅槃經。衰滅之時不解密語。常雨不降。不得常里。水陸枯悴。譬無人天善。
經云眾生薄福者。值此惡時。即是薄福。由惡比丘致令法無威德。
經云哀哉大險者。不解如來微密秘藏。必墮三途。流轉無[A46]已。故名大險。
所遮則開等者。經中無此意。不須此釋。
經云時有一人者。譬受學求法人也。
餘知見者。除境智外。泛爾觸釋。名餘知見。又是用無常等觀。以助正觀。名助為餘。
善男子下備合者。僧高曰。從善男子至美味合第一加。水從是諸惡人至之語合第二加。從抄前至伴侶合第三加。從受畜至水乳合第四加。曇讖曰。止取杪前著中後為三加。中後著前為四加。
說必依諦者。涅槃常理實不可說。依二諦說。如加二分水。
經判出兩句者。經中二句分明。餘二句者。女人不知佛性。只是女人。女人男子若知佛性則名男子。男子為成四句。故具說之。
雙辨起沒者。大法與處名起。不與處名沒。故指罽賓等。即其相也。
兼遣上開者。答問文少。故名兼也。
然此是答問下先騰疑意。文為二。一設疑以徵釋。從何故復言下次騰兼答疑意。初文二。先設疑徵問。次河西下釋疑。初云疑何不決者。意云純陀從前至今聞佛所說疑何不決。今更令他騰耶。
次釋疑中云二人為支者。不如云唯益是存也。
次騰中二。先設聞。次今舉下釋言。
懸與理同者。然迦葉本問與純陀之懸會。故佛釋純陀之疑。迦葉之難懸解。
若舉偈(至)无差者。具足應云差即無差。無差即非差非無差。方釋迦葉之疑。
此一偈凡四出下是第四如來為釋分為四。初示所出意。次成論下出異解釋。三今則下正釋。四觀師下述觀師所釋初文。
經云本有今無者。本有無常。今無無常。
本無今有者。本無佛性。今有佛性。此二句是牒純陀差別之疑。何者然純陀本將昔難今。將今難昔。佛即用下半泯其差別之見。何者本有今無亦無是處。本無今有亦無是處。所以牒其二句。而以無差釋純陀之疑。所以章安於一一句。皆作三諦等釋。又應更云。本有無常今有無常者。今昔俱須見性故。又本無常。今無無常。無常即理故。又本有佛性。今有佛性。是性無二故。又立故差別三世有法。斯有是處。忘故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大意是同者。同顯一無差意也。
亦為下亦三釋根者。傳至二十六。最為下根性也。
次異解中皆有立有破可見。破中云正是純陀所疑者。金剛前後相應望。正是差別。與純陀疑有何別耶。
非開得意者。偈意正見純陀差即無差。故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若不相即則非偈意。
即昔日之今者。謂今日無昔日般若。何以故此二句猶是金剛心前致非今日般若金剛心也。後者亦是差別。何名無差三乘至涅槃。正是無差別同於純。阿能釋疑。
本有煩惱等者。此即破煩惱得涅槃。亦是差別。還同純陀何成釋疑。本無涅槃亦爾。
疑難宛然者。純陀疑宛然。迦葉難宛然。
體用具足者。有於本有今無等因果之用也。
亦應隱而不顯者。今日[1]身顯[A47]已不隱。別昔日隱應不得顯。此亦差別何關釋疑。
三藏師者。謂真諦三藏也。
生死無始等者。釋第二本無今有句也。
涅槃有始下釋本有今無句也。
惑滅道存者。小乘破煩惱。方得涅槃。即是無常亦是現在過去者。釋迦是現在。即是本有今也。滅度復是今無現在未來者。即是本無今有者。彌勒當成佛故。
有三可三等者。只緣差與無差。體不相即。所以差與無差。並成差別。故今不用。
今明不爾下今師對古人釋。
開三不失一者。於一佛乘分別三故。
合一不失三者。即同體方便。故本有今無。合差即無差句。本無今有合無差即差。故云斯有是處。
三世有法斯有是處者。為順化儀故。為順機宜故。為實設權故。為引入實故。為雙流行故。為存今昔因果故。何者若無因果。眾生即佛。何用修道。故立因果。引令至極。然純陀疑正執昔曰三乘因果差別為難。佛今以無差別之差別因果而答。亦遣純陀之疑。故云三世有法有是處。
無常常者。差即無差。常即無常。無差即差。非常非無常。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境智非境智者。差即無差。故非境智。無差即差。而境而智。即非境非智。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因果非因果者。我體非因非果。猶能我人因果名生。例如境智明差等相。
本有只是有者。有句也今無亦是無者。無句也。
又云上半是有者。本有二字也。下半是無者。今無二字也。
兩派者。今昔為兩派。上半不融為兩派。
三正釋中云。一諦即三諦者。此明本是即家之差。何以執昔小差。難本大差。
三諦即一諦者。今永無差。何以難今令同昔小無常之差。只無一句即三前具足。方釋差別之疑。
亦是無常即常等者。為純陀本執昔無常為疑。故約無常等以釋疑。
此則何難不遣者。遣迦葉難也。
何疑不除者。除純陀疑也。
一有一切有(至)世界者。此即三諦無差別之差別。釋純陀等定差別之疑難。故屬世界。
對治者。一實之無。治昔三乘差別之有。
即為人者。亦有故生真俗之力善。亦無故生中道之理善。又亦有故生三乘力善。亦無故生一乘理善。
一悉即具四者。一悉皆具四句。即四悉相可解。
四明觀師所解又二。先述。次此解下結判。初云三句出所非者。無有是處為能非可。
今無者。本有煩惱今無煩惱也。
此無可令有者。今有佛性也。
非今之本者。本本不同今本。今本即是一實也。
此今非本者。今今非本今。本今無佛性。令令有佛性為此義。故今本不同。並是他釋。澤州云。佛於過去無量劫前有生死身。名本有。當於爾時。無常法身。說為今無。佛於過去無量劫前。無前法身。名為本無。當於爾時有生死身。說為今有。若就凡夫二乘論之。彼於現在有生死身。名為本有。無常法身。說為今無。又於現在無常法身。名為本無。現有生死無常之身。故曰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者。破他定義。此言不足。若具應言。三世無法亦無是處。若就佛論。佛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無是處。今[A48]已斷離本無法身三世恒無無是處。故。佛今[A49]已得。若就凡夫二乘論之。彼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有是處。故當必除斷。彼本所無。常住法身三世恒無無有是處。故當必修證。以是義故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亦有差別。如此釋者疑難宛然。以是而觀當代盛行之疏解釋。若斯況其餘耶。是故錄之。令知同異。仰勸後學深因。今師之解意氣包括。釋難遺疑。方稱經旨。
眾生業報者。無始有於正因佛性報也。
何曾證入者。大涅槃體不當出入。
假設之言者。世雖無佛由有涅槃教在無容。二乘取小涅槃必住大涅槃。故云而實不爾。
經云名為善有者。大般涅槃是極善法。妙有法故名善有。
經云乃有一佛出者。僧宗曰。圓解難固。常倒易生。無善滅佛。不得恒現善機希有。所以時一出世。背化失機。動經劫數。云何說大致教。唯以三乘級引。故知小果權施而非實也。
經云性相者。由性外相。同異云何。
第九答上者。問中有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樂。用此半偈。助成不壞眾義。
經云欲護正法者。內護常住不壞之法。眾生受者。後為不壞眷屬。
檢覓則無者。但有假名所以推撿無體不識。
手足者。謂不識身手足之色也。
就文為兩。一釋題。次就初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正釋題。次河西下騰問數。初云為大眾所問之境者。但見釋迦一一毛孔出諸化。佛皆領五十二眾。受純陀等供。即互相問。純陀有何福德。少許粳粮充足如許。大眾因此得名。名大眾問品。
無為大眾者。觀師意云。迦葉無為大眾問。故名大眾問品。澤州云。上來廣明菩提之因。此下次明如來涅槃之因。因諸大眾請以論之。就斯以題。故云大眾所問品。
次騰數子云兼答遠離病問者。即是超答此問。
經云純陀過[A51]已等者。與物尸城中眷屬也。
經云種種光明者。前青黃等外。
復放種種光明者。為普收大會供養故放種種光明。意在於此。又古佛道法過中不食。其時身至不容發言。故放光以顯意也。
經云執持衣鉢者。此是無供之眾。
經云一一毛孔等者。皆是無供之眾及五十二眾。故云無量。
經云自受純陀者。僧宗曰。法身無像。應化何殊。
自受純陀者。示請立有人顯彼無宿願之異耳。
經云所食之物者。無純陀之少麤亦無大眾之多妙。故云亦無差別。
經云供養誰者。若無佛受供。寂後檀行何能得滿。故有此歎。
經云諸佛法應爾者。機興則來機謝則去。故云應爾。
經云[A52]已經無量劫者。如法華壽量品所明文遠。
經云永處安隱處者。文[A53]已住於三德秘藏即處也。
經云汝聞應修行者。常觀涅槃行道。令最後檀滿。
十三偈者。僧宗曰。無指的文。正應各除前後四偈。取中央偈大意。明佛法身圓極應而不滅。前四偈一往應喻。後四偈令其安安有在不應愁惱。
經云假使烏與鵄者。六雙。六雙中皆先一偈違問答。礙文可見。
經云爾乃永涅槃者。佛意云。如上諸鳥得如親兄弟我方入涅槃身無得如兄弟之義。驗我不曾涅槃。何故謂我入涅槃耶。
七葉至臰者。涉公云。七葉無香可喻生死。婆師馨馥可況。法身迦留果毒喻煩惱身。鎮顯極甘喻常樂身。假令臰花發香毒果變甘。則是純生善。生善無惡。佛化方休。今身未然云何永滅。
佛果冥真者。雖云。冥真不離通真。冥真尚可出。真更非故。應責云。出照何境復斷何惑。
經云無有愚癡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故名無癡。
經云是旃陀羅者。此云煞者煞菩提心。害於慧命罪豈過此。
大眾屬上句者。此自是一途。未為全當。
經云獨受我供者。如來不可思議一一赴彼心。念他彼自迷。
經云譬如藥樹者。此即滅惡身也。
兼答遠離者。秘密文廣。則當於正。餘二文略。名之為兼。
隱覆者。有餘覆無餘也。
經云一切契經云一切契經者。經通大小有餘。無餘亦通大小如下釋。
二取三罪人者。能改惡能護法。所以取之。
經云持戒(至)差別者。持戒毀戒盡可。布施讚嘆復有何差。我今不解願佛為說。
經云唯除一人者。佛不彰灼云除。
一闡提者。為欲驚覺時眾生於後問。非唯除一闡提。趣向闡提心者亦須簡之。
經云我今未解者。不知如何即是破戒之人。故云未解。
雖非即是者。且據現說彰口。未知內心趣向在。何故名雖非即是。
經云若犯四重(至)正法者。於一身上。重疊犯四重五逆。要有誹謗正法。方名闡提。有人雖犯四重等由信因果。謗法之人不信因果。故名闡提。
經云所言破戒其義云何者。但破律儀。即名破戒。於為復別有所犯。名為破戒。我今未解。故云其義云何。
六妙藥者。今家法華方等懺法皆先以逆順十心等而為方法。今此六藥與彼大同。亦可通用。
三護正法者。此當四弘中法門無邊誓願。
知夫懺悔者。皆須先發菩提心。若不發心罪則不滅。上求下化不成。
五達罪相者。即是觀罪性空寂。
生護法心者。有佛法處護令不斷絕。無佛法處建立令得與顯。河西云。發心達罪者。即是無生懺悔謗。坐念實相。亦與此六意會。
經云譬如日出等者。大涅槃曰。能除一闡提暗冥之心。
淺行菩薩者。前三教賢位菩薩。聞涅槃而發圓解也。
經云本性弊惡者。未改悔前名本性惡。
經云得生天中者。得生第一義天中也。
如種破核者。身自無善種。河能令他而生善種。
前一切施等者。只[1]解。一切之言則成有餘之說。若言三乘得報異者則是實說。
經云王舍等者。王舍城中有優婆塞。先[2]力尼乾問施福。尼乾答云。施我得福施佛無報。優婆塞聞嫌不平等。遂來問佛。佛知其意即答。其言一切布施唯可讚嘆。彼聞歡喜。生信敬心。是故如來而說此偈。
經云亦為菩薩(至)秘藏者。證無餘義。乃至菩薩人中之雄。攝取持戒捨棄破戒。皆是無餘之義。
經云少分一切者。有餘之義故也。
九十五種等者。九十三道名體俱邪。修多羅阿毗曇二名正而體耶。故名修多羅鬼阿毗曇鬼。
指實行二乘者。除應化二也。
經云第四八戒者。具更分持之人也。
非因非果者。實相之理。名為正道。故云非因非果常樂等法。是能通門。名為助道。
經云等視眾生者。差即無差。故云等視。無差即差為隨宜。故作有餘說。
經云唯願小停住者。佛是三寶中勝。何不久住世間利益我等。又佛受供也。必入涅槃力不得止。且小停留待三人至。
表迹應無常者。機息應謝應迹亦滅。復何可恠。
經云爾時大眾生菩提心者。此是聞法[A54]已為報。法恩及發心也。故重供養。
大論(至)跛兔者。大論第二十六釋精進無減中云。乃往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大樹林。多有禽獸。野火來燒三邊俱起。唯有一邊而隔一水。眾獸窮逼逃命無地。乘爾時為大身多力鹿。以前脚跨一岸。以後脚距一岸。令眾獸蹈背上而渡。皮完盡壞。以慈悲力忍之至死。寂後一菟來。氣力[A55]已竭自強努力忍令得過。過[A56]已背折墮水而死。前得度者今諸弟子是。最後菟須髮陀是。
第七卷 現病品
釋文為兩。初釋題。次從就文為四下入文解釋。初文二。一述舊。次今皆下正釋。初文者更有。僧宗曰。上來所說。當宗雖舉。未有發實。將顯至人。患累斯晝。是以先示病相。因請更起。光儀顯勝。以表無病之旨。因答第二十九所問也。
開善答離一切病者。佛實無病示現有病。令他離病以現病。答上云何諸菩薩遠[A57]離一切病問望。
後為正者。以現病品在五行初故。屬後為正。
次正釋又二。先釋名。次就品下釋疑。於中又二。先立疑。次由前下釋可見。
次入文解釋中偏言四分者。以此四種緣力而生現能發業招集病果。故偏舉之。
通別病因者。有病之因莫過四箭如來也。
離不應有病內救外濟者。或唯內救無外濟。或唯外濟無內救。容有病因世尊身內外具足。何解稱病而不為諸眾生說無上法。
經云尸波羅蜜者。戒學也。諸禪等定學也。修諸正懃慧學也。
經云教大迦葉者。此是迦葉童子語。大迦葉是佛長子。[A58]已於法華得授記竟。何不為說令入念不退位。四卷意者。弟子不同即世界大乘即第一義。理不退即生大乘理。善治惡即對治。治事理之惡。
經云不治諸惡比丘者。世尊在世不治。世尊去後何人能治。
經云纏者。十纏也。一無慚。二無愧。三嫉。四慳。五悔。六眠。七掉舉。八昏沈。九忿。十覆。釋曰。無慙者不重賢善於諸功德及有德人。無敬無崇。無所忘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慙。言功德者戒定慧也。有德人者有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無愧者頌云。於羅不見怖。謂諸善士可呵厭法。說名為罪。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說名無愧。嫉者謂於諸興盛力。令心不喜。慳者謂財法巧施相違。悔者謂於惡作力身不稱。以遂生追悔。即此追悔。解惡作起。何者良由先因惡作。方起追悔。故知惡作是追悔所依也。眠者謂令以昧略為性。掉舉者謂令心不靜也。昏沈者。謂身以重性。於善法中無所堪任。忿者謂令心憤□。說名為憤。隱藏自罪。說名為覆。無慙慳掉舉是貪家等流果。無愧眠昏汎是無明等流。嫉忿是瞋等流。悔是疑等流。覆者若有智人覆是貪等流。無智人覆是癡等流。猶此十使纏繞。眾生纏繞淨心故也。
蓋謂五蓋。一欲貪。二瞋恚。三昏眠。四掉悔。五疑。謂貪恚蓋障戒。昏眠蓋障慧。掉悔蓋障定。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障解脫及解脫知見。蓋覆纏綿。心神眠闇。戒定慧等皆不得發。若經部釋。[1]眠。眠障定。掉悔障慧。今此五蓋通於界內外不專。唯在欲界故也。
單慢開為兩者。從慢上開為兩也。
著我所由者。陰為著我之由。又是著我我所。名為所由。即我慢相。
增上慢者。未得上法自謂也。得名增上慢。
憍慢者。於其父母師長等邊。不能等敬。名為憍慢。成論中名慠慢。
放逸者。不修善法也。
貢高者。者是慢之類也。自恃名高。陵他名慢也。
對心(直類反謂怨也)頻申等者。惛沉睡眠之相。
果中說因者。重病是果。此病由於往業所致。故名果中說因不。
經云修菩提時(至)金剛身者。經中皆先因世樂。願於眾生。令得出世上上法樂。方成如來之行。
經云從金剛際起者。從初即用種智斷煩惱。而感此座。故云智力。
外道稱佛等者。外人毀呰世尊。為甘蔗種牛糞種。瞿曇是本姓。故從本稱之。
經云不知方等典者。意云。若知等典人則知化佛不滅度。不知之人則生永滅之見為是力。故請起息惡。
經云唯有諸菩薩(至)善射人者。明諸菩薩及文殊能知如來畢竟常住。如善射人凡夫外道皆生無常之想。故請息惡也。
蓮華是瑞者。華從毛孔而出。色相敷榮。驗知無病。
華能含菓者。表於修因感果。有自在解脫之用。
前亦放光者。通指前文放光。其光過百千日。
言非病所能者。非實病者所能放光也。身放光明。即大悲薰身。
經云阿鼻地獄等者。正法念等經。梵言泥黎。此義譯為地獄。謂地下有獄。故言地獄。獄縛也。謂縛罪人不得解脫也。婆沙云。梵言捺落迦此言受苦器。即是苦之器具也。亦云那落迦此言受苦者。謂是罪人也。昔人不解分別。但總言地獄。言捺落迦者具有四義。一不可樂。二不可救。三闇冥。四名地獄。今經中所說四中之一也。瑜伽云此下。三萬二千踰膳那有等活。等活下四千踰膳那有黑繩等七如是也。下六捺落迦相去皆隔二千由旬。其八寒地獄皆小於熱地獄。俱舍乃云。下過二萬至無間底。極為淺近。又准長阿含經俱舍智論等。地獄有八。一名想。瑜伽云等活。大論名活。活受苦相者。謂彼有情多共聚集種種苦具。次第而起。更相殘害。悶絕躃地。空中有大聲。言此諸有情可還等活。可還等活。次彼有情顃然復起。如前苦具。還更殘害。由此因緣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大論云獄卒喚之咄諸罪還活。故名活活。二名黑繩。智論云。此中罪人為謂獄卒。以黑繩拼之或為四方。或為八方。長者金𢭃。𢭃者令長而斬截之落其手足等。此人宿因讒賊中良妄語惡口狂煞無辜故受此報。業盡方出。三眾合。謂彼諸有情為獄卒駈逼令入兩䥫𦏌頭大山之間。彼身入[A59]已兩山迫之身被迫亡。一切門中血便流注。如雨鐵𦍞頭馬頭象頭師子頭虎頭。亦復令和合。置大鐵槽中壓之。如壓甘蔗。血便流注。復和合[A60]已。有大鐵山。從上而墮令彼有情跏在地。若斫若㓨。或檮或裂等。業盡方出。四號叨。謂彼有情尋求舍宅。便入大鐵室中。即便火起。由此燒然。極燒然遍。極燒然身。被燒[A61]已。苦痛逼切。發聲號叨。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五大號叨。謂彼室宅其如胎藏苦身過前發聲遂大。六燒熱。謂彼獄卒以諸有情置無量踰繕那三熱大鐵熱上。左右轉之。表裏燒摶。又以大鐵串從下貫之。徹頂而出。反覆而炙。令彼有情。諸根毛孔中悉皆焰起等。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七極燒然。謂以三支大熱鐵串從下貫之。徹其兩轉。反頂而出。又以三熱大銅鍱遍褁其身。又復倒擲如前三熱彌滿灰水大鐵鑊中而煎煑之。其陽涌沸令此有情隨湯飄轉或出或入沒。令其血肉及以皮脉悉皆銷爛。唯骨璅在。尋復[漉-比+(人*人)]之。置熱鐵地上。令皮肉血脉。復生如故。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八名阿鼻。此云無間。智論云。此之地獄縱廣四千由旬。正法念經說。縱廣八萬由旬。七重鐵城。七層鐵網。六十八隔。周帀七重。皆是刀林。四大銅狗身長四十由旬。眼如掣電。耳如釰樹。有十八獄卒。卒有八頭。頭有十角。皆如牛頭。一頭有士四眼。眼散鐵丸。置罪人口中即燒其口。及以咽喉徹於腑藏。從下而出等。長時受苦。業盡方出。言無間者其中有五。一報無間捨身即受。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却故)。四命無間(中無絕故)。五形無間(其身充滿八萬由旬)。一人多人同處其中不相障礙。皆悉遍滿業。不思議也。此八大獄各有十六小地獄。周帀圍繞。各各縱廣五百由旬。故俱舍頌云。此八捺落迦。我說甚難越。以熱鐵為地。周帀有鐵墻。四面有四門。開閇以鐵局。巧安布分量。各有十六層。八大地獄。一一地獄各有四門。一一外皆有四增。且如無間自有四門。一門之外有四地獄一煻煨增。二屍糞增。三鋒刃增。四醎河增。一煻煨增。煻煨齊睞彼諸有情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並皆銷爛。舉足還生。二謂屍糞增。死屍糞為泥。此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前出[A62]已。漸漸遊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沒等。三鋒刃園。俱舍云。鋒刃增一銛刃。路有利刀。釰仰為路。二釰棄林。三鐵㓨林。彼諸有情從前出[A63]已。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悉皆。消爛。舉足之時。還復如故等。四烈河園。俱舍云。醎河增有廣大河沸熱。灰水彌滿其中。彼諸有情尋求舍宅。從彼出[A64]已來墮此中。猶如以豆置之大鑊。然猛熾火而莫之。隨湯騰涌。周旋迴復。於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林索及以大網。行[1]烈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等所言增者謂從根本獄出。更遭此苦。故名增也。一門有四。即四四一十六獄也。阿鼻既爾。餘七大獄亦然。并其根本。合有一百三十六所也。又有孤獨𤥶落迦所受苦相處所。雖小種種苦具無不具。如吉祥問大採淥豆子經廣說其相。
經云八寒地獄者。一頞部陀。若依新譯頞部陀。此云皰極。重廣大塞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卷縮。如瘡皰二[2]尼[A65]剌部陀。此云皰[3]烈。猶如皰漬膿血流出。三頞唽咤。四嚯嚯婆。五虎虎婆。亦云歇唽汰。郝郝凡。虎虎凡。受罪有情苦。音差別以立其名。六溫鉢羅。此云青蓮華。由廣大寒。觸一切身分悉皆青游皮庸破裂故也。七鉢特摩。此云紅蓮華。過此青[A66]已。色變紅亦似紅蓮華。八摩訶鉢特摩。此云大紅蓮華。謂寒更甚身色[袖-由+余]紅也。然今引與經中列名大同小異。名雖小異。其義大同。在文可見。
是一一華下化佛利益。經中具有依正及三業利益。在文可尋。
序品中云有頂者。如彼三當釋故。
經云云舉昔證今者。昔[A67]已除病因病果。驗知今日無病。
經云如言如來者。謂是如來密語故也。
此中三病人。異前者。今文中前三。病人全是大眾問品中三人。彼但有此不差之人。今文則剩有不差不差。故與前異。
與前碩異者。此與四依品。并涅槃彼為護法。則駈遣惡人。若有破戒者不聽受獨讀誦大涅槃經。今則許其發心為菩提種。故聽其供養等。又此文初三病人於前則三人之列。於今但成一耳。
差差者。即開出。
怖畏等者。即開許菩薩也。
中者。即是不差差人。次後開五種是也。
斷三結者。問見或既有八十八[A68]使。如何但說斷三結[A69]已。即令得果。答論云。此三種結三。三昧近對治。法身見是空。近對治法戒取。是無願。近對治法疑。是無相。近對治法。復次三結生或增上身見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謂投頭拔髮等。疑於過未一切處生猶豫。又云疑過去因現在果。疑現在因未來果。故但說三十四。
二十八者。謂人七天七為十四人天名。
經云中陰為二十八須會釋之者。法華疏第七云。然大經有三文。第十經云。成菩提第。十九經云。至大涅槃。第二十經云。得阿耨菩提心。若得菩提心必至菩提及涅槃得菩提心。謂至因菩提涅槃。謂至果。果中有智斷。菩提是智。涅槃是斷。具說始終具說智斷。故說三文。記家釋云。第三是因。前二是果。果中既是智斷二德。故後發心菩薩可指初住分得智斷。就經三文皆云八六四二。豈可因果同經爾許時耶。此且一經。故菩提涅槃並通因果。若教仍權。但至初住。縱至極果。其教亦權。豈必八六等。方至極果耶。則與一生入地生身得忍為妨。
五下分云云者。問何解此五。名順下分。答下謂欲界。此五順益下分界故。名順下分。謂貪恚不出欲界。身見不出我心。戒取不出下法。疑不出凡夫。又貪欲瞋恚。故不過欲界。故有能超上生有頂由身等。三還生欲界故。說貪瞋。如方獄□身見等三如防邏人。故俱舍論云。由二不謂貪瞋。由三復還下謂身見戒取疑五。上分者。一色界貪。二無色界貪。三色無色掉舉。四色無色慢。五色無色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超上界。名順上分。結以貪過重兩界別論經過。
八萬劫等者。澤州解云。一約厭心種子強。故名鈍根。經多劫等方發菩提心。善厭心種子弱故經劫少。名為利根。速能發菩提心。言猒心者謂從初忻樂無漏以重故令根鈍。如是利鈍根別故。始自八萬至十千也。天台大師意則不然。由界內經生多少不同。致令界外其根利鈍不等。不約忻猒而釋。
涅槃疏私記卷第四
校注
[0202001] 經卷第九 [0204001] 疏無若字 [0206001] 身疑既 [0207001] 經卷第十 [0208001] 解疑緣 [0208002] 力疑事 [0209001] 眠疑昏若睡 [0211001] 烈通列 [0211002] 尼剌或作泥賴 [0211003] 烈一作裂【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7 冊 No. 661 涅槃經疏私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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