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籤證釋卷第八
郁伽長者。郁伽此云威德。
○今師殷勤再三。謂先別。次通。名之為再。各具教行理。名之為三。
○自古等。謂自漢至隋。皆指西域以為胡國。唐時有彥琮法師。獨分胡梵。葱嶺[A1]已西。並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如疏及止觀第七記。輔行三十二卷及釋阿那律陀疏。
○高四臺。法苑珠林明。
○楚夏。左太沖魏都賦云。蓋音有楚夏者。土風之乖也。
初無飜。
○須開五門謂以此代彼。乃開善之言。既未全當。應須正出脩多羅所含之義。是故須開。含五義。前第六卷上云。然阿毗曇雜心中說脩多羅五義者。乃是彼論師解義。非飜名也。一出生。雜心第八卷云。出生諸義故。二顯示。顯示諸義故。三涌泉。義味無盡故。四繩墨。辨諸邪正故。五結鬘。貫穿諸法故。
○若通若別者。釋經之一字。雖是通名。而所指之教。即該別中之文。以通別本不相離。故籤中有從始至終咸別並通之言。又應知經是通名。今之所釋。該於一代通別之教。故籤釋若通若別而分三種。言一經通別者。從始至終名句不同即教別。共名一經即教通。又諸經對緣即教別。皆是佛說即教通。又諸教如藏通等教主不同立教亦異。即教別。是一音權實不二即教通。
○華嚴第二十五不思議品。晉經不思議品第二十八。唐新譯不思議品第二十三。下又三十六亦是不思議品。
○若起諍計。如盲執乳。互相是非。今以無諍為行。能開眼目。由教詮行。故云如教脩行。從能契故行別。所契涼池即是行通。
○前云理從名故別。名從理故通。今言義本者即理也。前云無量句詮無量義。或尋一句詮無量義者。義何得有無量。皆所謂理從名故別也。若以名從理。無量義止一義而[A2]已。
○大經三十一。迦葉品文。佛言下。初法。為度眾生說不定本令得益。不令執不定為諍。如醫用藥。元為差病。終不願其服藥成病。如天帝下。前寄法。此寄人。
○如五陰亦名顛倒等。此中略亦名四食亦名有亦名為世亦名因果亦名煩惱。剩亦名慧。章安疏云。前止就善義有無量名。名不通惡。為顯斯意。重約五陰。此是有漏。復名顛倒。陰是苦諦境為四念處所觀。觀色不淨等。復名四念處。但除色陰。餘四陰即是四識住處。陰通內外。故名四食。能通名道。因於實法有假名時。體即無相名第一義。三脩即身戒心。煩惱正在行陰。解脫即有為解脫。即以五陰為十二因緣體。亦名三乘者能成三乘之身。
○如云名詮自性二句。唯識論文。
○束此三種等。謂前云聞即得道。云如教脩行。云尋一句等。皆約行人而說。故以三慧束之。
○三發中先通釋約佛說。次別釋約聞教者言。次第詮量者。雖是聞頓而解。尋其所說十界不無次第。
○應須委釋等。四教義第二卷明四念處七意中明。
○初心五品解如涌泉者。良由如來所說義本無盡故也。
○束此為法門者。正業謂戒定慧。勤行此三為精進。思惟此三為正念。安住寂滅為正定。文缺正命。應通行義。故兩處皆等也。
三和融。
○脩多羅有九謂說法玅中引法尚文中云差別者。脩多羅有九種(云云)今云通別者。即指第九種別為十二部通為九部。云脩多羅藏者。即指第八種。等餘七種。何不下。難辭。若飜脩多羅為經。何不周足改十二部中長行為經。此據十二部難。若必應飜經。則直名經部。義方周足。方為正說。次約三藏為脩多羅難。必應飜經。何不竟以脩多羅為經藏耶。若飜下。又約四以難。
○釋論云般若等。大論七十卷文。
○譯經有五失等。大唐內典錄序云。譯從方俗。隨俗所傳。多陷浮訛。所失多矣。所以道安著論五失三不易(云云)。
○噦一決切。淵入聲。逆氣嘔也。
○此未必爾。涅槃含三德即大涅槃。故先舉二經。正明大涅槃可飜。經言等者。涅槃之名。實通表異小乘云大涅槃。二經俱言有大涅槃。便可飜為大滅度。故知若論涅槃亦有小乘涅槃。滅度有大乘滅度。
○第三又二。謂滅度之名。實通大小。故總釋中直以滅度含三德。次分對大涅槃三字也。
○正明歷法。初法本中黑墨能生諸字。生諸法故。黑字為諸法本。意指黑字為法本也。教中所詮。無非十界之事。且即用世間文字。故黑墨為教所從出。即是教本。云且積者。欲明教本。須就名句文身而說。今一二三等尚通世間。故科中云且積也。亦如梵書以十一點等。興善三藏金剛頂瑜伽字母云。一阿(上)二阿(長)三伊(上)四伊(長)五塢六污七𠴊𠴊(二合引)八力嚧(二合引)九噎十愛十一污十二奧(引)十三暗十四噁。有云言十四音是依龜茲國。若依中天竺國唯十二音。除此七八二音。故十一點加以本音。即成十二字。
○知色即空即假即中者。結成三諦也。先總結。次法界文字下。具明十界。復先明三諦。次明十界。
○廣歷十玅中。初約色立相。又二。初舉一黑色。次以餘色例黑色又二。先約迹文。次當知黑色是諸法本兩句。即約本也。
○如此解字。謂解一切字一切法。俱在一塵中。下云黑字是諸法本。黑色中字是諸法本。意指黑色為法本也。黑中具字。故言黑字。
○通達而非。即有而空也。通達而是。即空而有也。非非非是。雙亡之中也。以情分別。一切法邪。離情分別。一切法正。
○經云非內觀得等。如大品經集散品中明。
○五觀心經。心非梵語。何論無飜。以其多含類無飜也。
○止觀第三記。輔行第五卷。
○大集云。大集經二十三卷中文。如禪波羅蜜通明禪引。止觀云。心行於世諦故名行。行真諦名大行。三事俱行故名徧行。
○契中一契緣。今以境為所緣。二契事即前之三悉也。用觀能契於樂欲之心即當契教。以世間言辭說世間正因緣法。起人樂欲(云云)。
○雖不見名心。此雖作既字看。前釋經中但名為經。今釋心中但名為心。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六卷。略引百句不見無窄隘文。輔行二十一卷引大經有。
二顯體。
○大經不生不生不可說。止觀第五下云。斷德[A3]已圓。無明不生。智德[A4]已圓。般若不生。故言不生不生。又引經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說。以脩道得故。今解脩道得者。乃是極果所證大涅槃。尚非十地所知。豈可言說。
○十二門論。龍樹造。一卷。觀因緣門第一。乃至觀生門第十二。論云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為大。又能滅除眾生大苦。與大利益事。故名為大。又觀世音得大勢文殊彌勒等是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大乘(云云)。今玄諸佛大人所乘。是約義引。
○衍門六種真諦。謂前七重二諦中。除初重。餘六皆在衍門。
○大人佛不行故名乘。全論不見此句。亦是約義引。論云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約義說大人佛不行。以諸佛[A5]已至故。
○初中云為變等。此是難破。不同破計。為變下。先雙立。若變下雙破。先破變者。因變為果。無因可論。誰為能通。既無能通。則果亦非所通。故計變則因果不得為體。若不變者。則因果並立。不知何以名因。以何法致果。故不變似可雙取因果。而終無此理。若別有下。縱不變轉生計也。若別立一法以通因果。則所取因果為體者。因亦非因。果亦非果矣。
○中邊分別論說乘有五義。一出離為體。謂真如。二福慧為因。能引出故。三眾生為攝。如根性攝令至果故。四無上菩提為果。行究竟至果故。五三惑為障。除此三惑前四義成故。今玄文果居障後。
○攝大乘論乘有三等。攝論釋十五卷云。摩訶般若經說乘有三義。一性義。二行義。三果義。二空所顯真如名性。由此性脩十地十度名行。由此行究竟證得四德名果。
○法華論乘體。法華論末云。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平等身者謂真如法身(云云)。論以大般涅槃攝歸乘體。故無乘果可論。
○十二門論(云云)。亦恐約義引。
○今經乘體正是實相等。如別教以圓脩觀照為乘體。亦屬莊校。非今經乘體。
○今文稱體。大論稱實相印。既云無實相印。是魔所說。故知印即是體。
○大論第二十在二十二卷中。
○摩訶衍中諸法不生。大論文諸法不生不滅。此略不滅。說有廣略耳。謂小乘廣說三印。摩訶衍略說一耳。
○廣說四種。大論二十二卷。問曰。佛說聲聞法有四種實。摩訶衍中有一實。今何以說三實。答曰。佛說三種實法印。廣說則四種。略說則一種。無常即是苦諦集諦。道諦說無我。則一切法說寂滅涅槃。即盡諦復以有為法無常念念生滅。故皆屬因緣無有自在。無有自在。故無我無常。無我無相。故心不著。無相不著即是寂滅涅槃。以是故摩訶衍中唯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無相即寂滅涅槃。
○即是寂滅涅槃。謂約共部。小衍同名寂滅。然不同邊。即別圓中道實相也。上皆論文。正顯體中簡智玅者。十二因緣取上上智觀得佛菩提四諦中取無作四諦智。如云非苦非諦是實之玅智也。七種二智中取五種自行二智。五二智惟取自行寶智。五三智中取如來藏智。對一諦明智中取中道玅實智。諸無諦中取中道無諦無智。又二十智中取圓教覺智。行玅取圓五行中天行。位玅取圓教最實位。諸位取玅覺。感應中取佛界玅機也。感究竟玅應機熟應深者是。神通中取無記化化禪。為佛界眾生現身通相。作淨穢廣狹土。說法中取玅十二部能詮中道之教。眷屬中取理性成熟業願應內外眷屬(云云)。利益中取中道王三昧最實事益。大意如此。更須精簡。亦如後簡即指下文第四就偏簡。
○天以日月為綱二句。出左思三都賦。公侯伯子男。班固白虎通德論云。爵凡五等。謂公侯伯子男。此周制也。
○就凡簡中。
○各加所尊及宗計等。輔行三十九卷明。大論第十在第八卷中。便言失法。謂失婆羅門法也。
○楚辭即屈原漁父篇云。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
○齊桓公正而不譎。下論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
○五經謂易書詩禮春秋也。九經謂春秋周禮禮記易書詩論語孟子孝經也。輔行中又有九經。六經謂前五經加樂記也。七經恐即五經中禮經開為三經。即七經也。三皇謂伏羲神農黃帝也。五帝謂少昊金天氏。顓頊高陽氏。帝嚳高辛氏。帝堯陶唐氏。帝舜有虞氏。若應劭風俗通義明三皇五帝。有小不同。三禮。輔行云。周禮儀禮禮記也。六韜。太公有六韜。謂文武龍虎豹犬也。三備卜經。易經注云。此聖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開物成務之精意。故云卜經。東震西兌等。此是文王後天八卦。伏羲氏有先天八卦。易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自伏羲以上。皆無文字。只有圖畫。伏羲仰觀俯察。見陰陽有奇耦之數。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耦以象陰。見一陰一陽有各生一陰一陽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三畫[A6]已具八卦[A7]已成。則又倍其畫以成六畫。而於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系音係。緒也繼也聯屬也。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彖者。文王所繫之辭也。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六卷。略如止觀第六在輔行十七卷。第十記輔行四十卷。
○人生在三等。國語云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師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長。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獺二月祭犲八月祭。禮記月令中。孟春之月。東風解凍。蟄始振。魚上冰。獺祭魚。仲秋之月。犲乃祭獸(云云)。犯命者入吾網。湯祝云。欲左者左。欲右者右。不用命者入吾網(云云)。長爪梵志。大論第一卷緣起明。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云。長爪義當單四見中後之三見。及無言見。
○如止觀中直列名。在止觀第五卷下。
○四就偏簡。大經云。一實諦者等。第十二卷聖行品。
○約譬簡。借三喻者借喻是法。故云借耳。
○但空非空等。謂通但空。別但中非空。皆是教道權說不能雨寶。故能雨寶唯圓中也。
○真含二中者。人有得失。謂圓人見實中。即得也。別人見但中即失也。
○圓珠普雨譬其用玅等。本以圓珠金丹譬體。若論雨寶。應屬於用。若論成仙。宜屬於宗。是則圓珠譬所依之宗。金譬所顯之體。三法本不相離。故結成中復作此說。
○六就悟簡。聞粖謂輭等。大經十三卷文。具[1]加彼記輔行第十二卷。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二卷。
○三一法異名中。若不簡之名體不分。謂別圓名體不分。如下四句中云前三句屬別。後一句名義異而同屬圓。
○先用方便一十二門。別教豎論四教地前先用三教十二門。十向後心方觀無作。
○初去小乘八門等。此文小乘。指藏通二教。後人論大小。應引此文為據。
○第四句如玅有等者。先就一門[A8]已說全歸一體。即指實際。
○判中尋一名者。尋其門也。如初問有實際。未必能深入。若聞玅有。即愜其心。所以名義體三三名各立。
○通論謂地前等。通論別論。俱在別教。登地則證道同圓。地前猶有隔別之見。尚未得意。雖未必立諍以招咎。諍猶未除。別論唯住前起諍。
○雖即大小名同等。雖大小門名同體異。起諍俱名為奪。然下文小譬野干。以力弱故。大譬師子。以力強故。此起諍之不同也。
○無量義者從一法生等。無量義經說法品云。次復諦觀一切諸法。念念不住。新新生滅。復觀即時生住異滅。如是觀[A9]已。而入眾生諸根性欲。性欲無量。故說法無量。說法無量故義亦無量。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文句第二下釋。
○如是等種種異名俱名實相。謂上十二名皆名實相。即上諸佛得法。諸佛能見等。即稱種種所以。故下直以名體相對。
○三譬顯。第三句譬者。以名義之同。而召諸體。則無體而不召。故立此譬。
○第四句張儀等。司馬遷史記。張儀在列傳。非世家也。鬼谷即鬼谷先生也。秦欲擊而誡之。傳云。蘇秦乃誡門下人不為通。又使不得去者數日。[A10]已而見之。坐之堂下。賜僕妾之食(云云)。會惠王卒。子武王即位。
○范蠡在貨殖傳中。周室即指元王。三年越滅。吳鴟夷子。越絕書云。在越曰范蠡。在齊為鴟夷子皮。在陶曰朱公。在楚曰范伯。止陶即齊陶山也。漢書云。左弋為佽飛。掌弋射。
○四約四隨。學數則捨大等。謂學小乘數人論。則捨大乘也。若脩摩訶衍。則棄小乘也。習成實空門。則憎惡有門。善地論者則彈[1]斤中論人也。
○四入實門。明行門功能。行道作佛。即行門之功能也。
○皆先明用門之意者。如藏教四門中。皆云發真無漏。又因門入道。通中云三乘共稟根性不同。各於四門入第一義。別圓中云因門見佛性。皆明用門之意也。
○止觀但令知諸教四門破見思。在第六卷上料簡中。
○若不觸火溫身等。般若如火。能溫法身。熟涅槃食。何邪之有。從邊而取。成邪見火。因取著而成邪。亦不得指邊為邪也。
○初藏四門。此則道諦亦是有等。文以道諦屬前三果。以滅諦屬第四果。
○三假浮虗。三假共三種。止觀第五下明。
○空生所見恐是成實論所申。論是佛滅後造。故云恐是。前阿毗曇論是佛世羅漢造。自明有門得道。故不云恐。
○真理非一非四。今文有門云真亦是有。空門云空為法身。雙亦門云因有無見真有無。雙非門云非有非無之理。葢以四機從門而入。故真理亦成四相。所謂理從門故四。門從理故一也。
○通教四門。此中析人鏡像之喻。與止觀實鏡柱之喻。意實相肖。析人六分。乃破我之觀。即以為析空之喻。非析空之正意也。大論觀疊即空。在第十二卷。
○三藏生空法空。如輔行明。通教生空即法空者。如中論偈云。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即此意也。
○破計實性等者。謂破於實法中妄執有生之計也。三藏見有實法。但無常無我。故無性可得。大乘明相自性空者。言相本來自空。以不可改。名之為性。大品常性空。實際品文。常性空者。謂無四性可得則大乘亦名性空。不得貶性空以歸三藏。
○青目注論。即中論注云。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聲聞法。若生大慈。發無上心。名為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云云)。
○別教四門。四教義云。別教正明因緣假名。恒沙佛法。佛性涅槃常住之理。
○今異藏通等。止觀云。大涅槃心導於諸法。以此異前。漸脩五行。以此異後。
○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六卷。止觀第三記。前第四上慧聖行中引。
○示入門觀。言入門處者。謂入門所至之處也。
○紆迴隘陋。析法明空。其智紆迴。生死中無涅槃。如隘路不受二人行。故云隘陋。生滅之法名為拙度。
○一生斷結佛世小乘多有一生斷結者。不可以此而斥七生七反之人。
○無因緣生下總非邪無。但計自然。是不破果。不辨先業即是破因。若計諸法從邪因生。即是破正因果。
○數存鄰虗。即薩婆多宗有門人也。論破即成實論空門人也。
○復未斷惑不論。菩薩四門徧學。後於一門斷結。今未斷惑亦不須論。
○為脩四念處等。謂初以五停心為定。四念處為慧。念處是理觀。與事觀有殊。合此二位方名安心。又定慧調適等。即指停心具足定慧。
○發生煖頂等。謂五停四念之力。直能使人斷結。故云發生煖頂。入苦忍真明。以念處是聞慧故也。約利人得作此說。在鈍根人。念處觀成。但遠為入聖之基。
○四破法徧下。首云見有得道者。應知十乘觀法。初之四乘。相資並用。正境是其所觀。發心為之主宰。工夫專在安心。果成由於破徧。故破法觀成。即能得道。下識通塞等。為鈍根者脩前不入。故重來耳。今文實不專指一途。若於此乘得入。破盡諸見。便是聖人。倘其不悟。秪是於念處脩破法觀猶賴後諸乘也。故以前屬五停。後入念處。
○止觀第二第五記輔行第八卷二十三卷。
○調達學通。增一阿含四十六卷云。
爾時有一比丘名脩羅陀。達兜往學神足。比丘與說神足之道。當學心輕(云云)。
○五知通塞等。此五六乘。秪是助成前破法徧耳。故此六科。用非前後。言破見未見其德者。因發見故。始有見中道滅。即是見之德也。見所以有德者。因見中有道滅故也。
○悉從緣生。止觀云。或從禪發見。或從聞生見。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
○三十七品是行道法。大論二十卷明三十七品是涅槃道。脩三十七品開三解脫門。入涅槃城。又云是空三昧二行。一空二無我。無作三昧十行。苦無常并集道各四行。無相三昧四行。盡滅玅出。須䟦陀羅。西域記云善賢。或云好賢。緣在大經。緣中不自在等。大論二十云。若欲得大福德者。為說四無量心患厭色如在牢獄。為說四無色定於緣中不能得自在隨意觀所緣。為說八勝處。不能得一切緣。徧照隨意得解。為說十一切處。
○次位意中。前六為正。第七為助。煖等四位為似。四果四向為真。今止在念處位中。不得叨濫。第九文云轉入煖法。則知此文大意在䇿念處入煖頂忍位也。文中不言世第一者。此位一剎那進趣見真。故不言安忍。
○小乘頂墮二種。一頂退名墮。二住頂名墮。今第十所誡。乃約住頂之人。又此文意。䇿內凡人使紹聖果。多是誡頂位以及下中忍位。三番縮觀。玄第三卷合作八番。四教義中忍作十番。此言三番者。以三界不出四諦。亦以行從緣減後三諦故曰三番。云何而言調心方便。成實論云。見有四諦是調心方便。
○通中幻化苦集為塞。若愛著觀空智慧。則於通中飜起塞也。
○別教以如來藏為玅有。如輔行中明。一切法依玅有。玅有持諸法。前界內二教言無明生一切法。今界外教言玅有生一切法。然別教中無明法性共生諸法。猶是無明力強。故性力弱。不同圓教法性力強生一切法。
○為法界眾生發心。別人上求三身之果。故其發心廣大如此。思益第二卷。第六品說五力。第七品明三十二大悲。經云一切諸法無我而眾生不信不解。如來於此而起大悲(云云)。無歸等。等非我所。無所屬。無取相。乃至眾生樂著二乘。引導令發大悲。緣於佛法。如來於此而起大悲。
○定愛慧䇿。大經云。如人乘馬。亦愛亦䇿。大經二十三高貴德王品文。
○對治之門。大經數具三意。一謂稟前教者。以無常治常。今開常住復破無常。經中以勝三脩破劣三脩是也。二謂元不稟前教。以大涅槃次第而脩。先無常破常。次脩常破無常。三者復有一行是如來行。具作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圓脩之觀。雙治常無常。更互藥病。病去藥亡。病治俱捨。稱此為對治門。經云深樂觀察諸對治門。即歎第三意也。無垢稱。章安云或是維摩詰。善惡違從。輔行中明。頂墮出大論。如輔行引。生名法愛。大論云隨法而愛。是名為生。
○此中入實之觀。具有十六。文中雖無開廢等。文意在第九卷。故此不論。
玄籤證釋卷第八
校注
[0621001] 加疑如 [0622001] 斤疑斥【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8 冊 No. 592 法華經玄籤證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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