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籤證釋卷第七
大品稱華葉益。大論八十五卷。舉大品道樹品。須菩提。何等為葉益。眾生因菩薩摩訶薩得離三惡道。是為葉益。因菩薩得生剎利大姓乃至三界諸天。是為華益眾生。生蘇七益。謂即前云略為七益。一二十五有果報益。次二十五有因華開敷益。亦名小艸益。三中艸益。四上艸益。五小樹益。六大樹益。七最實事益。
○雖復差別即無差別。藥艸喻品中開譬(云云)。
有病導師。無量義經云。大船師運載群生度生死河。置涅槃岸。
○上艸亦在五品位中等。以五品同三藏菩薩皆未斷惑故。
○勿起剎那。小乘一念六十剎那等。仁王般若經九十剎那為一念(云云)。
第五結成權實。肇師云等。維摩經總十四品。初佛國品。乃至第十三法供養品。第十四囑累品也。
○問前來諸文處處約教等籤。分二。初立問答別料簡第五章明權實。次然此迹門下。立十門總攝十玅為觀法大體。古明六意。一為結成玅解。結此十玅歸乎十門。二顯教行一轍。一期縱橫不出一心三千。三以行成解。以十乘行成乎十玅。四以解成行。以十玅解成其玅行。五彰一念具法。一念徧見[A1]己他生佛。六指心。為觀境。心色法法相攝成觀境故。後人錄出別行。名十不二門。四明師有指要鈔。可師又有詳解(云云)。
○十玅大綱。謂界如三千即空假中等。為十玅大綱。故玅樂云。此是法華之理本。諸教之端首。釋義之關鍵。眾生之依止。發心之凭杖。權謀之用體。迷悟之根源。果德之理本。一化之周窮。五時之終卒(云云)。
○十玅為觀法大體。籤云。若得此意。法華三昧于茲現矣。一經樞楗于茲立矣。一代教旨于茲攢矣。佛出世意于茲辦矣。十法成觀之精髓矣。十不思議之導首矣。
○一者色心不二門等。十門次第。初四門約名中自行因果。立觀法大體。後六門明名中化他能所立觀法大體。色心乃至因果即法字。四箇不二即玅字。合言即自行玅法也。後六門染淨乃至受潤即法字。六個不二即玅字。合言即化他能所玅法也。色心不二門。玅樂指云事理不二門。
○三脩性不二門。飜譯名義第十一卷中辨脩性離合。用孤山解不用四明解。以古來尊宿云。解此門四明不及孤山故。此門分科亦準孤山。次釋分二。初脩性雙顯又二。初脩性相成。次又了順下。脩性相對。初又二。初指性立脩。正明脩性相成。次脩又二下別明二脩。要使轉迷成了。又二。初明逆順二脩。理同事異。次可由下。由轉迷見性二脩皆泯。次又了下。明脩性相對又二。初法。次二與下喻。次應知下脩性俱泯。四因果門中夢空幻像四喻。法數第四卷有圖。
○三身並常。指要鈔中三千並常。又法數六即圖中亦是三千並常。
○乃由果成。指要中乃至果成。
本門十玅。
○無住本立一切法。維摩經中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玅樂云。無住即本。名無無本。
○本迹雖殊二句。是維摩經序語。肇法師作。詳解云今家雖用其語。義則永異。以約久遠成佛為本。中間施化今日五時近成為迹。本迹久近雖殊。三千三諦不思議一也。
○觀一切法空如實相。大論云實相即畢竟空。又云諸法實相即如法性實際(云云)。安樂行品疏廣釋。
○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詳解云。圓教無明法性體同。大論三十七卷。經云不見有法出法性者。論云若有法無明不入者是則出於法性。但是事不然。無有法出無明者。是故菩薩不見有法出法性者。
○無明法性皆無住。玅樂云。無明實相俱名無住。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理則性德緣了。事則脩德三因。迷則三道流轉。悟則果中勝用。如是四重並由迷中實相而立(云云)。又淨名疏云。無住有住有開合否。若合無明即是法性。法性無住無明無住。故言無住。此是圓教相即義。此合是即□。若開法性出無明。無明依法性亦得言有住。有住者。依法性住。法性非煩惱即是無住。此是別教義。荊溪云。此中開合。合義唯圓。開義唯別。
○六重本迹等籤分三。初總明簡通出別意。次別釋相顯理融義。三通簡六門引證文。次又二。初總釋六重。次又[A2]已下別簡[A3]已今。初又二。初出借他言。次今下。明今自義。又初二。約總明。次若約下。約別明。又二。初前五重。次第六重。
○若望初本則應又簡[A4]已今不同。謂大師玄中。單說[A5]已為迹今為本。荊溪籤意說謂[A6]已中增[A7]已今。今說中亦增[A8]已今。收攝[A9]已今本迹道理始盡。故云方是實說。
○前三引迹等。讀教記云。六重本迹唯體用一重。是引本文。餘五皆迹。籤云前三引迹後三引本者。斯葢記主點經玄意實權[A10]已今。即指迹文為本門也。故云今記[A11]已今為本方是實說。然則前三不指本。何也。曰前三既通。但以迹例本。後三既是通中復別。故須指迹為本。可觀通別二字。此例甚多。如文句明本迹初引壽量成佛[A12]已來甚大久遠。又方便我本立誓願(云云)。記云初正引本文。次方便引迹文。以迹中密示本意故。若顯露說即迹中本迹。下文顯[A13]已通得引用。又釋十雙權實云。然此八中。前七迹門。第八本門。本雖未至。權實理徧。故下文云是我方便(云云)。故方便之名通于本迹。文既玄釋不同。今諸家商略者。或云前三是從本垂迹。後三是發迹顯本。故云三引迹文。或云前三是因為迹。後三是果為本。或云玄譚大旨。不分本迹之文。或云別含本意云三引本文。本因狹故。為本因文狹也。
○六門中三因二果。古德云前三是因。後三是果。今除[A14]已今一門。故云二果。如後三世料簡末文明。
○師云恐別有意。此是荊溪之師也。
○合習果報果為三法。謂習果既證三法。必有壽命國土。但合為一三法耳。開習果出報果等。蓋由涅槃壽命國土。是稱實感報。故於習果開出涅槃壽命國土之報果。亦是開正報出依報也。
○明開合意。詳解上卷云。二門因果既有傍正。所以文有廣狹。義有可否。故有開合(云云)。
○若不了迹中十門。即迹門十玅完。荊溪立十不二門也。
○胡本。大師之時。未分胡梵。故云文胡。
五廣釋。
○父母之年等。論語上於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次正明即正釋。應云初明因玅。
○大論第四在第三卷。
○彼佛弟子名。即舍利弗目犍連阿難也。
○具如瑞應太子。瑞應本起經兩卷。上卷云。昔者定光佛出世。我為菩薩名曰儒童(云云)。王家女名瞿夷。持七枚青蓮華。菩薩五百銀錢買之。瞿夷與五莖華。自留二枚。菩薩言欲以上佛。瞿夷請寄二華獻佛。然燈即定光也。
○具如悲華。此經有十卷。此中所引在大施品。彼授記品在第三卷。寶海次授彌陀記。諸處皆云寶藏佛授彌陀記。彌陀但從寶海發心。故玄云又是彌陀之師。似多寶海二字。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謂本迹論事故殊。若本迹理。三千三諦玅理無二。故云不思議一也。
○本果玅籤科初文二。若準前應云三。若不準前。下國土玅亦作二分。下去準思。
○道樹草座。增一阿含云。過去諸佛坐於草蓐成佛時。有吉祥梵志刈草。即至彼所。汝名姓何等。梵志答曰。我名吉祥其姓弗星。佛曰善哉姓字世之希有(云云)。欲求少草。吉祥執草詣送。佛坐其上即成無上正真之道。
○天衣為座。大品云。我當於菩提樹下坐。四天王乃至阿迦膩吒天以天衣為座。
○問難人名字須菩提等。大論六十四卷中。
○三祗四階。謂三藏教菩薩三祗百劫成佛。故云四階成佛。今文出處非一。如智玅位玅等文。
○大論三十八在三十四卷中。
○聲聞經草座。即增一阿含二十三卷。
○六天天衣不同。大論云。四天王衣重二兩。忉利重一兩。夜摩重十八銖。兜率重十二銖。化樂六銖。他化三銖。色界天衣無重相。欲界天衣從樹邊生。無鏤無織。如薄冰。光色明淨。色天衣色金黃。
○止觀第三記輔行二十一卷。
○三藏佛三時照機。雜心論第九卷云。佛晝夜三時。以佛眼觀察眾生。
○十因緣並三藏佛觀機相。如大論等文。
○他身他事。如疏記明。據疏記文。以土塵皆說為他事。豈得稱偏神通乎。今應約義而解。示佛界事為[A15]己事。示九界事為他事。現身即是神通。故身名神通輪。現身時必顯示十界事。如今經現瑞即佛界事。餘經多現九界事。復屬神通。略例涅槃三味出牛。此引譬譬教。非譬部也。此五味譬亦然。大經第二。章安疏云。既舉甘露破於毒乳。應辨常義破於無常。牛譬教主。即喻法身常身舍那尊特。異於無常丈六。乳譬常教。此乳亦名醍醐。牛食忍草即出醍醐。是其義也。酒糟。酒清譬無為定。糟濁譬有為定。佛不耽染真諦三昧。如不飲酒。不味著俗諦三昧。如不食糟。滑草麥䴬者。泥洹智易得如滑。分別智難生如䴬。佛智非一切智非道種智。其犢調善。得中道理柔和善順。不處高下。不以涅槃為證。不以生死可住。飲以清水。非五欲淤泥。非無明暗濁。離此二邊。即佛性清水。不馳空真。不驟俗假。不與特牛者。特牛無乳。譬無慈悲。明佛有不共慈悲。調適者。入空為饑。出假為飽。中道不入不出。即不饑不飽。此中大有義。須檢金錍。[A16]已今俱權者。本門是迹佛說。便屬於權。
○大品有諸法底三昧。大論四十七卷釋大品達一切有底散三昧。從文殊觀音至感者未了。略出迹中不同之相。故知此文是舉迹顯本。後拂迹文亦從此發去。
○非滅唱滅。疏中三身並有非滅唱滅之義。據此以釋文三身皆常住本寂。故非實滅唱言滅度。皆為調伏眾生。下文結會兩經中。亦指三身皆常。豈可但指法身為常。
○大經列眾。即第一序品文。成就大乘。簡非小道也。第一空行。簡非淺近也。一恒謂一恒河沙數也。二恒三恒等準說。離車此云邊地主。又東方去。次召他土眾也。
○亦曰蜣蜋。爾雅下卷釋蟲文并注。
○史記云等。列傳云。田儋狄人也。田榮田橫之從兄。故齊王田氏族也。又云蝮螫手則斬手。螫足則斬足。應劭注云。蝮一名虺。螫人手足則割去其肉。不然則致死。
○左傳云。左傳第六卷云。蜹蛾䗦躉皆能害人。今籤云十年等是注文。
○止觀第八記。輔行三十四三十五卷。止觀第一記在第七記。輔行二十九卷。大論第二卷明。
○長者周那。長阿含云。時有工師子名曰周那。佛為周那說法[A17]已。而還中路止樹下。告阿難言。向者周那無悔恨意耶。阿難白佛。周那設供。無有福利。所以者何。如來最後。於其舍食。便取涅槃。佛告阿難。勿作是言。今者周那為獲大利。為得壽命。得色得力。得善名譽。生多財寶。死得生天。所欲自然。即大經中純陀也。
○像法決疑經。即涅槃結經。今藏中不見此經。
○第三經初謂長壽品也。迦葉菩薩問偈。河西云三十四問。開善作三十六問。章安用河西。初一行問佛因果也。
○寄金譬在迦葉未問前說。因如來告比丘使問。諸比丘云我等無智慧不能問。遂說此譬。有二段文。先寄老人。老人即死無嗣。所寄散失。寄人來索無所。此喻聲聞不堪付托。次段寄金少年之人。寄人來索。一一無所忘失。此喻當付囑大菩薩。文中百金喻百句解脫。二十五少年喻大菩薩二十五三昧。老人喻聲聞。長者喻如來。
○下金剛身等在第三卷中。章安云金剛能譬。身是所譬。法譬雙題。故云金剛身品。經中先佛告迦葉。如來身者。是常住身。金剛之身。次問如來身所因。佛答以能護持正法(云云)。
六三世料簡。
○東方有佛名善德等。普賢觀經云。既懺悔[A18]已。見多寶佛放大光明。其身金色。徧照東方及十方界。無量諸佛身真金色。東方空中作是唱言。此佛世尊號曰善德。亦有無數分身諸佛(云云)。
○釋論解念佛在二十一卷。其中無多寶佛。大論第七卷釋大品經請佛說法。復次有諸佛無人請者。便入涅槃。如多寶佛(云云)。
○八念。大論二十一卷云。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捨念天念出入息念死。
○既云化身。論云一一光中。出七寶千葉蓮華。一一華上皆有坐佛。一一諸佛放光。一一光中出千葉蓮華。一一皆有坐佛(云云)。
○若爾事理理教教行等。前籤云以六門中三因二果。是故隨義所攝不同。今籤中仍略本國土玅。
○一一皆以三義釋迹。謂前釋十玅文初。十玅皆開三科。其第三科明拂迹顯本。約三義釋迹。一近故。二淺深不同故。三被拂故。
○若不曉十門之旨。即前十不二門也。
料簡大玅。
○如寶性論等。寶性第三卷云。謂於色等無常事中起於常想。乃至於不淨中起於淨想。名為四倒。為對治四倒。有四非顛倒法。於色等事中生無常想。乃至不淨想。名四不顛倒。若依如來法身。復是顛倒。對治此四倒。說有如來常波羅蜜(云云)。次引勝鬘經云。凡夫眾生於五陰法起四顛倒。所謂無常常想。乃至不淨淨想。一切阿羅漢辟支佛空智者。於一切境界及如來法身本所不見(云云)。
次釋蓮華。
○用十二字。即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也。陸佃云。蓬者。葉散生。遇風輙拔而旋。古者觀轉蓬為輪(云云)。倉頡觀鳥跡制字。
○博物誌。張華著。伏羲氏造八卦。謂一乾二兌三離四震五巽六坎七艮八坤也。五穀。周書云禾麥黍稻粟菽。輔行明五穀。
○約上根是法名。謂身子說法周中悟入。則蓮華非喻。乃是法性蓮華也。
○三引經論。
○十七名。論釋序品七成就中第三成就云。為諸菩薩說大乘經故。此大乘脩多羅有十七種名。顯示甚深功德。應知。一名無量義經(云云)。二名最勝脩多羅。乃至第十六名玅法蓮華(云云)。十七名最上法門(云云)。
○古人何故從昔題名。文句釋方便品云。世人浪釋方便品(云云)。記云。生公天真獨秀。尚云從昔題名。
○共大菩薩皆非生死人等。謂前玄文云必非坐華葉也。乃是諸菩薩聞說一圓道。證一圓果。處華王界。同舍那佛坐蓮華臺耳。
○憐愍莖等。大方等大集經序品云。爾時如來成正覺道始十六年。于欲色二界中間出大坊庭(云云)。
爾時諸天說偈讚佛。此中偈是他化自在天王與他化自在天子讚。又以戒等。在第二陀羅尼自在王菩薩品中。自在王問佛。云何名為菩薩之行。以何瓔珞莊嚴菩薩(云云)。佛答云。菩薩有四瓔珞莊嚴。一戒瓔珞。二三昧瓔珞。三智慧瓔珞。四陀羅尼瓔珞。莊嚴菩薩(云云)。
○大經八喻。在二十七卷師子吼品。先列八喻。次一一有釋。釋竟云凡所引喻。不必盡取。或取少分。或取多分(云云)。
○分喻者等在第五卷四相品。廣明解脫。以虗空非喻為喻。故佛云非喻者。如無比之物。不可引喻。有因緣故。可得引喻。如經中說面貌(云云)。
○次廣中具如序中文意。即前序王文。
○大論二十三。在二十五卷。論云。如師子王清淨種中生。深山大谷中住。方頰大骨。身肉肥滿。頭大眼長。光澤明淨。眉廣而高。牙利白淨。口鼻方大。厚實堅滿。齒密齊利。吐赤白舌。雙耳高上。髦髮光潤。上身廣大。膚肉堅著。脩脊細腰。其腹不現。長尾利爪。其足安立。巨身大力。從住處出。偃脊嚬呻。以口扣地。現大威勢。食不過時。顯晨朝相。表師子王力。乃至覺諸久睡。降伏高強有力勢者。自開行路。而大哮吼。其有聞者。或喜或怖(云云)。佛師子亦如是。從六波羅蜜古四聖種大姓中生。寂滅大山深𤃒禪定谷中住。得一切種智頭。集諸善根頰。無漏正見脩目光澤。定慧等行高廣眉。乃至四無礙智嚬呻(云云)。籤三種示現脩平脊。輔行三十八卷云佛身三如意也。
○大經波利質多羅樹。此云園生樹。師子吼品即徧喻文。
○如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一卷。
玄籤證釋卷第七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8 冊 No. 592 法華經玄籤證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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