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籤證釋卷第三
諸境開合。命章者。後籤云。命字口令也。即命召也。謂章初也。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一卷。
○體力作三法是煩惱等者。此約四聖十如說。故以體力作是三道。與下玄第五下釋不同。
○止觀攝法。止觀第三卷下。
○與二義同者。謂無量無作也。
三辨相。
○天文。如史記天官書等。兵法如律書等。貨法如貨殖傳等。塗左割右。大論云。若人以刀割一臂。若人以檀香泥一臂。心無憎愛。
○止觀記。輔行十四卷。
○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者等。乃郭璞序爾雅之語。
○大經三十五。憍陳如品經文是阿闍世王。
○止觀第十記疑悞。在第七記。輔行三十卷末。
○四善根。聖道根本故名善根。婆沙。即阿毗曇毗婆沙論。迦旃延子造。北涼浮陀䟦摩共道泰譯。
○如火鑽上下。初喻慧行。如夏時聚華。次喻行行。
○明相在初。無漏智日亦以煖在初為相。以上玄文皆在婆沙第四卷中。
○毗尼。古飜云[1]滅。
○滿宿四句。婆沙第四云如說佛告馬師滿宿比丘。我有四句法。當為汝說。為欲知不。當恣汝意(云云)。問。云何名四句法。答。或有說者。是四諦法。何以故。彼二人以不見諦故造斯惡行。
○西方人作此論。在第四卷末。
○七十三人。婆沙第五卷云。此煖等善根有七十三種。其事云何。欲界有十種。所謂一具縛凡夫。二除一品結。乃至九品盡者。初禪有九。或有除一品結。乃至九品。初禪無具縛人。即欲界說故。如是乃知無所有處有九種。頂忍世第一法亦如是。第四十四卷。問。何故名具縛。答。為五處所縛。亦能縛五處。故言具縛。
○煖頂墮地獄。四教義云。煖頂退者何名性地。答。此人雖造惡墮地獄。一入受罪竟。不復重入。有性地善根故。能得聖果。
○忍不墮地獄。論頌云忍不墮惡道。
○于陰生悅適。婆沙第四卷中。復有說者。煖法于陰悅適。頂法于寶悅適。忍法于諦悅適。以觀聖諦身中悅適故。能生世第一法。
○頂退應說煖退。婆沙第四卷問曰。以何等故。說頂有退。不說煖退。答曰。或有說者。如說頂退。亦應說煖退。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有說者。行者在頂之時。多諸留難。有三時。諸煩惱業多諸留難。如從頂至忍。爾時惡道煩惱業留難(云云)。
○忍法文口科分三。初正明上中下三忍。次引俱舍通明煖等。三明法忍等十六心。初又二。初定本是悞。次上下略明三忍。又二。初正明三忍。次言但下。會中忍文。
○下上四諦。欲界四諦為下。色無色二界合一四諦為上。
○二行一緣在。下文云但有一行二剎那心。觀于欲苦。名中忍滿。今云二行者。集註云。約脩觀位說耳。
○婆沙云減至苦法忍後等。論言。緣苦忍後。得正決定。彼四心頂同一行一緣。所謂增上忍。世第一法。苦法忍苦法智。二心同一行。不同一緣。所謂苦比忍苦比智。二心同一緣。不同一行。所謂集法忍集法智。如此說者好。次引俱舍通明煖等又四。初煗。
○□□□□唐譯俱舍二十三卷中。頌云從此生煖法。具觀四聖諦。脩十六行觀。無常苦空無我。因集緣生。滅靜玅離。道如行出。輔行十三卷末明。次次辨下明頂。又二。初正明頂善根相。
○從此頂善根。論中是煖善根。
○次頌云下通明煖頂脩相。謂煖八諦。四教儀集註云。或約上二界四諦體同通解云八耳。其實只觀欲界四諦。
○三忍唯法下。明忍位又三。初明忍唯法念住。次頌云下中等。引頌別明三忍。又二。初消頌文。
○同煖頂位。論中是頂法同。
○頌云一行等。論云。上唯觀欲苦。一行一剎那。
○次下品具足下。明三忍。又二。初別明三忍。次總顯行相初又三。初下忍。次中品減緣下中忍。三唯有一行下上忍。次此中忍位下。總顯行相。
○三問于上忍下。問答料簡二。初問上忍脩減行二。初問。次答。次問苦下留何行二。初問。次答。
○四頌云世第下。明世第一又二。初正明世第一相。次皆慧下出四善根體性。
○三言苦法忍下。明法等十六心。
○但作二心觀一行。集註問玄但云作二心觀于一行。籤何云彼四心同一行一緣。答。中忍二心。似于忍智二心也。以由忍智二心。雖在世第一後心發真而得。今中忍位有此似解。故云如似約一行說。但有二心。故云但作二心觀于一行。若籤云四心者。緣行各二。故云彼四心同一行一緣也。
○譬如人等。婆沙第四卷文。
○有三品不。婆沙第四卷問。世第一法為有上中下不。答。無也。不得一人心中有。多人心中乃有。如舍利弗(云云)。
○最勝長尊等。婆沙第二卷云。以如是第一義。故名為第一。
○亦分亦都。婆沙第二問曰。言第一者。于世法中。為都勝為分勝耶。若都勝者。彼則不勝見諦邊等智。何以故。彼等智見道眷屬不相離。慧力勝故。一切見道慧力偏多。復次彼亦不勝淨脩熏禪。何以故。熏禪者。不與凡夫同一生處。復次彼亦不勝得盡智時一切善根。何以故。得盡智時所脩善根。永離一切諸垢障故。
復次彼亦不勝空空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無相無相三昧。何以故。空空三昧等。乃至惡賤無漏。何況有漏。若分勝者。彼煖頂忍法。亦應言第一。答曰。或有說者。應言分勝。何以故。惟勝煖頂忍法等故。復有說言第一者。彼則勝一切凡夫所得禪無量解脫除入一切入。乃至第一有中思故。
○除入者。輔行三十卷云。二乘除入者。除者捨也。入者解也。捨煩惱故而得解悟。悟即是入。所入是處。即八勝處也。故大論仁王並云八除入也。
○或言都勝。婆沙云。或有說彼則都勝。言都勝者。非謂一切事業中勝。但以能開聖道門故勝。彼見道邊等智雖是見道眷屬不相離慧力勝。而不能開聖道門。如等智。淨修熏禪。盡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不能開聖道門。亦復如是。或有說者。一切都勝。以能開聖道門故。見道邊等智雖是聖道眷屬。乃至慧性偏多。若當世第一法不開聖道門者。彼則不脩。若得脩者。皆是彼世第一法功用之力。餘淨脩熏禪盡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亦復如是。問曰。第一有何義。答曰。最勝義是第一義。得玅果義是第一義。能入勝分。破有頂義。最後心義是第一義。問。上言最勝等。有何差別。答。或有說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此言皆是歎說上玅之義。或有說者。以善根故。而有差別。于不淨安般名為最勝。于聞慧名為勝。于思慧名為長。于煖法名為尊。于頂法名為上。于忍法名為玅。或有說者。于地故而有差別。若依未至名最。初禪名勝。中間名長。二禪名尊。三禪名上。四禪名玅(云云)。
○六地。未至。中間。四禪為六也。玅音師。五事毗婆沙論云。大德玅音。即五百羅漢中一。
○或七。婆沙云。尊者玅音說。依前六及欲。七地也。依欲界等。此四善根。依欲界身起。人天九處。除北洲。
○亦續生謂亦續現前也。天亦初起。第四善根無初後一剎那故。扇搋。集註飜黃門。
○聖由失地等。婆沙云。聖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地言。顯遷生上地。異生于地。若失不失。但失眾同分必捨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捨。由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唯聖非異生。集註云。且必至涅槃與終不斷善有何異耶。葢煖雖造惡入獄。終不久留。後必生人天證涅槃果。若到頂位。雖退入惡。必不起大邪見斷善根故。但有明昧淺深之殊。其善根一也。
○第一入離生。集註云。此一剎那即入見道。故同見道離四趣生。
○法智謂欲界苦諦下智也。比智。謂上二界苦諦下智也。
支佛。
○止觀第二記。輔行第七卷。
○俱舍賢聖品。唐譯俱舍第二十二卷起分別賢聖品。
○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第三記。料簡同異。輔行十三卷。
四智照境。
○止觀第三。止觀第三上。并第三下明得失中。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
○境智互照。止觀義例上卷。問。境能照智。雖引誠證。理亦難明。答。順方便教。理不可會。若從極說。于理易融。以心為境。心亦能照。能所俱心。心體俱徧。心心相照。于理甚明。故不可思議境初云。不可思議境即是觀。以是得為四句分別。境照于境。境照于智。智照于境。智照于智。照者方照。非說可窮。照者應說。非照可了。說者方說。非照可窮。說者應照。非說可了。是故不同世謂頑境以為所照(云云)。
○仁王二句。仁王經上下卷不見有此二句。恐是約義引。
五判。
○別教四智。十信為一。三十心為一。十地為一。玅覺為一。共為四智也。言二玅者。約證道同圓。故十地智為一玅。并佛果智為二玅也。又亦下。復約教道始終是權。佛亦為麤。初地證道是實。仍是一玅。
○大經十六。梵行品三之。章安疏云。即是稱量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是約三諦法明不可思議。
三約五眼。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二卷。第九記。輔行三十七卷。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二卷。
○淨名中。古疏云。淨名以別教大乘訶滿願。
○六明開。于諸見不動等。淨名經舍利弗章文。荊溪云。諸見即是中道道品。故于諸見不動而脩三十七道品。
次別開。
○淨名云真天眼。經云。彼諸梵聞其言。得未曾有。即為作禮而問曰。世孰有真天眼者。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以二相。輔行云。以如來發得真天眼。對斥小宗脩得天眼。即顯大乘住不思議名不二相。而亦見三土不同。
○假名相似。五品觀行假名位也。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五卷。
次對四十二因緣。
○以是義故等。總結甚深。即五佛性。十二因緣名為佛性。結因性也。第一義空。結因因性也。第一義空名為中道。結正因性也。中道名佛。結果性也。佛名涅槃。結果果性也。
○又婆沙。人品中明十二因緣。
○又準阿含。中阿含五十四卷中。
○受居初。謂四諦苦居初故。五果皆是苦故。
○婆沙文意。婆沙三人唯是藏教。
次歷教。
○阿含生滅各有逆順。即中阿含五十四卷。
二對四諦。
○餘二亦然。謂通別二教亦然也。
三對二諦。
○止觀第二記。輔行第九卷。
○細簡云云。大略前二教。界內六道色心等法。後二教十界色心等法。三接準知。
次判。
○震地不聞。大論云。雷霆震地。聾者不聞。
○二所顯三教猶麤科。推尋後文。不見此科。恐即是下科中第四顯正科。
○大論八十六悞。在八十四卷末。屬三慧品。
○第八形論意未周。兼別含通。止觀第五卷下明。
○陀羅尼由三昧力。謂大師得三陀羅尼。由法華三昧力也。
對三諦。
○八地道觀雙流。道謂化道。觀謂空觀帶空出假。故曰雙流。
○別三智。
○地持云。地持經第二卷成熟品云。自性成熟者。有善法種子。脩習善法。隨順二障清淨解脫。身心有力。真實方便具足究竟。有佛無佛。堪能次第斷煩惱障及智慧障。
○圓三智。
○三智一心。大論二十七卷云。實一切智一時得。此中為令人信般若故。次第差別說。復次雖一心中得。亦有初中後次第。如一心有三相。
○止觀顯體。止觀第三卷上。
○次三觀。
○瓔珞本業經上卷云。三觀者。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是二觀方便道。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進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訶薩聖種性。無相法中。行于中道。而不二故。輔行云。二諦觀有四釋。初通途約詮能所共論。俗是能詮。空是所詮。若無能詮。無以識所。故立二諦名。第二約證況脩說。會空之日。秪應見空。尚空假俱見。況由觀假見真。而不得云二諦觀耶。三約破用說。若有所破。必有能破。能破即是所用真諦。能所不孤。是故俱立。四約情智說。今教行二種以顯初脩二諦義。
○第二觀名平等者。非獨從第二觀得。初觀用真破俗。此復用俗破真。兼前乃成雙用雙破。前後相望異時。至今第二方名平等。
○第三言方便者有二。一雙亡。二雙照。初空假空空。空即遮遮即亡。由前異時雙亡方便。今入中道任運雙亡。亡即是中。又初二觀時用空用假。由前異時雙用方便。用即是照。照即是中。以皆中故。故得任運。此之任運由前作意。更互亡照而為方便。入中道時。故能爾也。
○第三記。輔行十二卷。止觀破法徧。止觀第六卷。
五對一諦智。
○如實智。大論二十三卷。如實智者。一切法總相別相如實正知。無有罣礙。復次十智入如實智中。失本名字。唯有一如實智。如十方諸流水皆入大海。捨本名字。但入大海味。
○大品十一智。在初品中。
○第三行玅。
○相須行非玅者。相須之行是別教行。故非玅也。能見一理而三理。一智而三智。一行而三行等。方名一行一切行。是圓玅行。
○未見一理句下。略一智而三智。故云乃至。
○乃至六即下。復未見六即顯玅。初即理即。約性恒開。理亦具三。謂性緣因。性了因。性正因也。次名字三。觀行三。相似三。分真三。後即究竟三。故云六即俱三也。三一不殊。下文云一而論三。三而論一。故云也。初後不二。謂六即初後理同。故名不二。乃至脩德下。復未見脩德性德一念三身。并脩性合離顯玅。若如是者。謂能見一理而三理等。能見六即初後不二。能見脩性等。方名玅行也。
○須約六即。大論云。初發心時。便觀涅槃行道。涅槃即三德秘藏。三德是行。初後不二。今明一行一切行。且約住前以明三德也。四三昧。止觀脩大行中。明常坐常立半行半生非行非坐。四種三昧。三諦即理三□□□也。三智即智三□□□也。三德即行三□□□也。波羅蜜即涅槃□□□□□也。
○一而論三三而論一。觀心論疏第五卷明。
○一謂涅槃。三謂三德。點明三一兩字。言三德者。法身般若解脫為三。常樂我淨為德。境是法身下。正明一而論三。此約一性二脩合義。顯不縱不橫也。又境即下。此約脩性各三離義。顯不縱不橫也。荊溪云。又了順脩對性有離有合。離謂脩性各三。合謂脩二性一。脩性離合不縱不橫。方是圓行。一尚無一。豈有九三。三一俱泯。不可思議。此中用脩性相對離合。不用脩性相成說也。當看脩性不二門。并飜譯名義十一卷中明脩性離合義。
○前境說如法相。此法相不同相宗中法相。此中用大品大論如法相解。如法相說法相也。即諸法實相。
○秘密藏等。大經哀歎品云。云何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成伊。章安疏云。西方伊有新舊。舊伊縱橫。新伊不縱不橫。如此方草書下字。今釋秘密藏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合以三德。此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約言教。三目約脩行。三德約理。
○用對三德。即對涅槃秘密藏也。不縱不橫如集註中明。
○增一阿含。增一阿含有五十卷。從一法增至十一法等。毗尼。大論第二卷結集三藏云。毗尼增一。
○鍼導線。大論三十三卷無。第三十卷中有。如鍼導綖縫衣。縫非鍼也。九十二卷云。譬如縫衣。以鍼為導。
○御導牛。大論二十卷無。第七卷云。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
○但約不思議異前。謂智如導主。恐人疑同前相須行。故云但約(云云)。
約教增數。
○增一第四卷護心品。云世尊告諸比丘。當脩行一法。當廣布一法。脩行一法廣布一法[A1]已。便得神通。諸行寂靜。得沙門果。至泥洹界。(今籤果字悞)云何為一法。所謂無放逸行。云何為無放逸行。所謂護心也。云何為護心。于是比丘常守護心。有漏有漏法當彼守護心。有漏于有漏法便得悅豫。亦有信樂住。移易恒專其意。自力勸勉。如是比丘彼無放逸行。恒自謹慎未生欲漏便能使滅。未生有漏便不生。[A2]已生有漏便能速滅。未生無明漏便不生。[A3]已生無明漏便能使滅。比丘于彼無放逸行。閒靜一處。恒自覺知。而自遊戲。欲漏心便得解脫。有漏心無明漏心便得解脫。[A4]已得解脫。便得解脫智。生死[A5]已盡。
○阿含二法。增一第十一卷。佛告比丘。阿練若比丘當脩行二法。云何二法。所謂止與觀也。若阿練比丘得休息止。則戒律成就。不失威儀。不犯禁行。作諸功德。若復阿練比丘得觀[A6]已便觀此苦。如實知之(云云)。如是觀[A7]已。欲漏心解脫。有漏心無明漏心得解脫。便得解脫智。生死[A8]已盡(云云)。過去諸多[1]菩阿竭阿羅訶三耶三佛。皆由此二法而得成就。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五部。彌沙塞此云不著有無觀。曇無德此云法密。又法藏。迦葉遺此云重空觀。婆麤富羅此云犢子。薩婆多此云一切有。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六卷。
○論云菩薩等。大論十八卷中文。
○觀音觀門。止觀第二上明請觀音經觀門。輔行第七卷引請觀音疏明四句皆是堅義。止觀云。若謂地是有。有即實(云云)。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一卷。
○如是無量等。[A9]已上皆大論十八卷文。無言童子經佛云。一切法則為一相謂歸無相。
別教增數。
○一百一十善知識。晉經第六十卷。善財參彌勒。彌勒復命善財見文殊。爾時善財辭彌勒。如是經遊百一十城。到普門城邊。思惟觀察。一心專求文殊。文殊遙申右手。過一百十由旬。摩善財頂(云云)。
爾時善財得見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諸善知識。不違其教(云云)。
○善財入法界。晉經入法界品。從四十五卷起。四十七卷初。文殊命善財參功德雲比丘。德雲云。我唯知此普門光明觀察正念諸佛三昧。豈能了知菩薩圓滿清淨智行(云云)。
○如幻三昧。晉經五十七卷末。善財參摩耶。白言。文殊教我發心求善知識我[A10]已漸求。至大聖所。願為演說。摩耶答言。佛子我[A11]已成就大願智幻法門。得此法門故。為盧舍那如來母(云云)。
○伊沙那此云長直。婆羅門此云淨行。名勝熱。晉經四十九卷善財參婆羅門。名方便命。此云勝熱是唐經中名。先發等(云云)。謂我[A12]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菩薩云何學菩薩行。脩菩薩道。
○值佛聞法等。經云值佛世難。遇善知識難。逢善友難。得聞正教難。得正命難。
○金剛𦦨三昧光明法門。晉經大聖具足金剛智慧光明精進不退(云云)。
○算沙。晉經四十九卷中。輸那國釋天主童子。
○書算印等。一書。二數算。三印手印。符印等。四界。世界也。五處。即眾生住處也。六療病。七工巧等。
○落叉此云十萬。俱胝此云百億。那庾多即阿庾多。阿庾多阿庾多為一那由他。乃至最後此又不可說不可說為一不可說不可說轉。
○三十重算法。此據華嚴明數。從一百落叉為俱胝。乃至不可說不可說轉。共有三十重也。
○壓子。史記漢高祖本紀云。高祖左股七十二黑子。許北人呼為壓子。
圓教增數。
○文殊一行三昧。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文殊白佛言。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若欲入一行三昧。當先聞般若波羅蜜。如說脩學。然後能入一行三昧。如法界緣。不退不壞。不思議。無礙無相。善男子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閒。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
○一切無礙人等。大論釋般若相中。讚般若偈。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五卷。輔行第六卷亦明繫緣法界。
○兩處三界。謂三界內三界外。兩處各立三界也。
○迦旃延章。淨名經弟子品。籤云由迦旃延為諸比丘敷演三藏四門五義。為維摩詰通五義訶。故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云云)。
○取結成雙非等。荊溪云。若委論者。若說生滅。唯得結歸無常義邊。若說不生不滅。則結歸不定。若結歸無常。即屬四枯。結歸于常。即屬四榮。枯歸非常非無常。即屬非枯非榮。下之四句。準此可知。枯屬藏通。榮屬別教。雙非屬圓。以衍門中不生不滅義通故也。故此中取結成雙非(云云)。四念處云。非常非無常。雙照常無常。乃至非我非無我。雙照我無我。結成圓義也。
○寂滅之義等。玅樂云。初之四句。名藏義通。後之一句。名通四教。義局衍門。故云名通大小。不須雙非(云云)。
○即圓五門。謂此五門。四教皆有。如上取雙非。結歸圓五門也。亦名五行等。淨名疏云。約理名五義。以智緣理名為五行。約定明五行禪。第六卷更釋。第六卷下明麤玅中。
○七善疏云。即文句中文殊引古日月燈明佛。初說頓法同七善也。
○法界次第。在第二卷上。唯在三教。謂前三教也。
○觀經三七。普賢觀經云。不入三昧。但誦持故。專心脩習。心心相次。不離大乘。一日至三七日。得見普賢。乃至懺悔清淨[A13]已。普賢菩薩復現其前。行住坐臥不離其側。如是晝夜經三七日。然後方得旋陀羅尼(云云)。
五行。
○五行具在大經。大涅槃經十一卷至十三卷明聖行。十四卷至十八卷明梵行。十八卷末嬰兒行。
○十一經初云。佛告迦葉初標人也。大乘大般涅槃。次標法也。何等為五下。次列名也。善男子下次結勸也。如來行。就圓人立名也。
○涅槃聖行等。章安疏云。聖者。諸佛菩薩之所行故。故名聖行。又聖名為正。梵者淨也。涉有同塵。塵不能染。就功能立名。天行就諦理立名。嬰兒行就譬喻立名。病行從所治立名。通稱行者。不住名行。自證不著。令他不住。故稱為行。
○止觀第一。止觀第一發大心中。第五真正發菩提心中。前兩後一。藏通為前。圓教為後。
○性戒即舊戒也。不待佛制。性是善惡。故名為性。遮即佛新制。
○大妄居首。初篇中第四波羅夷大妄語也。盜用為先。第二波羅夷。盜戒也。即盜三寶物。未善媒房。第二篇中第五戒媒嫁。第六第七房屋也。安疑衣鉢。第三篇中有三十尼薩耆九十波逸提。衣與鉢戒在三十內。食藥屏露四戒。在九十內。又九十中第九戒為女人說法。須有男子。第四戒不與婦女同室宿。第二十八戒不與比丘尼同船。故云說法豈求(云云)。浮囊喻出大經。
○五八十等。五即五戒。八即五戒外。加不坐高廣大牀。不著華鬘衣。不往觀聽歌舞。十即沙彌十戒也。
○捨墮[A14]已下謂後三篇也。輔行十五卷明。經列五支。即大經十一卷中。
○偷蘭遮前眷屬。初二篇俱有偷蘭遮。此中指初篇偷蘭遮為前眷屬。
○善見云。偷蘭名大。遮言障善道。後墮惡道。體是鄙穢。從不善立名。
○事障性障。止觀第九卷明。未來。初禪方便定。亦名未到定。
○卦也。孔穎達疏云。卦之為言掛也。掛萬象于上也。
弘誓。
○勒沙婆宗。金光明文句云。僧佉衛世師勒沙婆論。勒沙婆此云苦行。
○屠兒伽吒緣。毗婆沙七十六卷。王舍城中屠兒名伽吒。阿闍世王少時親友。白王言。使我于城內獨得屠殺。不聽餘人。時王言。汝今何用是弊惡願為。伽吒語王言。善惡諸業。悉無果報。王語言何以知之。伽吒答。大王。我憶七世中屠羊。命終生天。王疑。即白佛。佛言此人施支佛。發邪願。使我獨殺羊賣肉。以此業故生天。今于此身報盡當生地獄。止觀第二記輔行第八卷。
○十二誓願。梵網經并大經十一卷廣明。
○大論十種戒。八十七卷中兩處合明十戒。大經自在戒經中未見。
○初不動地等。大經疏云。即是初地。常故不動。我故不退。樂故不墮。淨故不散。
○波離章中。淨名經。如佛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心亦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
○羅云比丘。增一阿含第八卷羅雲密行。
○大論三十八。在三十四卷。論云。諸佛多以聲聞為僧。無別菩薩。如彌勒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等。以釋迦文佛無別菩薩僧故入。聲聞僧中次第坐。有佛為一乘說法。純以菩薩為僧。有佛聲聞菩薩雜以為僧。
○止觀第四記。輔行十五卷。引四分律云。式叉迦羅尼。此名為學(云云)。
○第一義光等。出梵網經。
玄籤證釋卷第三
校注
[0587001] 滅下原本有十二字間空 [0590001] 菩疑薩【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8 冊 No. 592 法華經玄籤證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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