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纂註卷第六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此敘入圓通之本因也。言入流亡所者。由初於聞中。以圓修慧。反照聞性。不隨聲塵流逸。故得逆彼業流。亡所聞相。而所入寂也。所入既寂。動靜不生。觀慧漸增。能聞亦盡。所覺之聞既離。能覺之智亦寂。境智不立。空覺極圓。所空觀智既亡。能空空覺亦滅。則生滅相盡。圓通之性全體現前。即所謂有照有覺。俱名障礙。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也。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至)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由圓通之性現前。世出世法不能限礙。十方法界圓明洞達。獲二殊勝。此即圓照三昧也。以其圓洞。故上合諸佛。下合羣生。無間然者。上合諸佛。遂能愍物與慈。應機與樂。即三十二應是也。下合羣生。故知其悲仰。隨與㧞苦。即十四無畏是也。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至)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此敘三十二應之本也。如幻者。幻人作為。本於無作。以喻熏修應機。即為無為。亡情絕解也。聞熏聞修者。謂熏修皆不離聞也。因依聞性熏修。結惑淨盡。三昧現前。則與如來同一慈力。故能隨緣應化。凡皆如幻而[A1]已。三十二應者。現十法界身。圓應羣機也。開之有三十二。合之惟四聖六凡。攝盡羣類。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由圓通性現。與佛同力。故能現佛身也。修正定。取正果。進求無餘。曰進修無漏。無明垂盡。種智將圓。曰勝解現圓。斯可以得佛。故現佛身為說果法。令其解脫者。使其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也。第十地菩薩。坐華王座。垂成正覺。猶有學佛煩惱。亦須別佛說教。斷最後無明。方成佛道。斯即其事也。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獨覺者。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故號獨覺。樂獨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靜妙明。緣覺者。稟佛之教。觀緣悟道。故云緣覺。知迷勝性由十二緣。於是斷至無明。則緣斷而勝性現矣。性因緣斷而現。故曰緣斷勝性。勝妙現圓者。各約自乘理智。[A2]已現[A3]已圓。但未克證。今現身說法。使其證入。即令解脫也。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至)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三果[A4]已前。賢位聖位。俱屬有學。見道一十六心。斷四諦下惑。證生空理。故曰得四諦空。初果後。進斷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證一分擇滅無為。故云修道入滅。說法解脫之義。准上可知。四聖不舉菩薩者略也。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此應諸天也。梵王。即色天主。名為尸棄。此云頂髻。纓珞明四禪皆有王。今言梵者。應是初禪之頂。以有覺觀語言之法。得為千界之主。說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說出欲論。解脫者。令離欲塵也。帝釋。即欲界第二天主。說法。即十善法也。自在天。是欲界頂天。大自在。即色頂摩醯首羅天。然初舉梵王。復自欲天超至色頂。以明無剎不現也。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上舉正統。此舉臣輔也。天將軍。為帝釋上將。統領鬼神。四天王。臣於帝釋。統領世界。四天太子。即那吒之類。能驅鬼神。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應王臣士庶也。自金輪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國小王。散於天下。如粟之多。長者具十德。謂姓貴。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淨。禮備。上歎。下歸。故為族姓之主。世間推讓也。隱居求志。行義達道。名居士。愛談名言。即典雅之言也。三台。輔相。州牧。縣長。悉號宰官。婆羅門。此云淨行。愛諸數術。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虗也。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應入道四眾也。戒。謂比丘二百五十。尼倍之。言律言禁者。比丘所持常律而[A5]已。尼則禁切尤詳。優婆塞優婆夷。謂近事佛法男女。以五戒自守。堪任近事出家二眾故。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應主婦童真也。天子三公九卿等掌外政。三后九妃等掌內政。所以修治家國。女主。即后妃也。命婦。即公卿之妻受錫命者。國夫人。如論語邦君之妻曰君夫人。大家。如後漢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名昭。字惠姬。和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至)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應八部雜類也。藥义。此云輕捷。乾闥婆。此云香陰。新翻尋香行。帝釋樂神也。阿脩羅。新翻非天。以諂詐無天行故。準普門品八部。此闕迦樓羅。即金翅鳥也。緊那羅。形似人而頭有角。因呼為疑神。天帝絲竹樂神也。小劣乾闥婆。摩呼羅伽。地龍。肇公云大蠎腹行也。有形。如休咎精明等。無形。如空散銷沈等。有想。如神鬼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皆非人也。六凡不舉地獄者。此類方沈幽昏。未能聞法。則以施無畏力拔之。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至)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結前應化。會歸所本也。迹示同類。心絕愛見。名妙淨。依無作智。起大神用。名無作妙力。無作無為。隨緣汎應。名自在成就。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至)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此明十四無畏之本也。蓋菩薩所證圓通之理。徧在眾生悲仰之中。故云同也。由我不自觀音。而彼獲脫苦。由我知見旋復。而彼不能燒。故云於我身心獲無畏德。良以眾生悲仰純一同菩薩心。故感聖加而獲諸無畏。此中意顯菩薩功德。故但云於我身心獲無畏也。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至)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謂不隨聲塵所起知見。反照自性也。不起知見。則無所妄。反照自性。則一切真寂。無復苦惱可得。故令眾生隨觀其聲即得脫苦也。斯蓋顯稱名脫苦之速。故云觀其音聲即得解脫。非令苦惱眾生反觀音聲也。
二者知見旋復(至)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由旋六根而復圓通。無復水火之相。故令眾生水火不能燒溺也。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至)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殺害起於妄想。既滅妄想。則心無殺害。故令眾生入於鬼國鬼不能害也。熏於妄聞成真聞性。一根既圓。則六根銷復同於聲聽。無復形礙。故令刀兵猶如割水吹光也。
六者聞熏精明明徧法界(至)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聞熏精明。爍彼幽暗。故不能視也。音性圓銷。則內無所繫。觀聽返入。則外無所累。故枷鎖自脫也。音聞兩立。則物我成敵。今滅音圓聞。則內外無待。故能徧生慈力。無復怨敵矣。藥叉。如前。羅剎。云可畏。鳩槃茶。厭魅鬼。毗舍遮。噉精氣鬼。富單那。熱病鬼。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至)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眾生以欲習合塵故為色劫。能以金剛三昧熏聞成性。遂能離塵。成性則欲愛乾枯。離塵則根境不偶。故雖有妖色。不能劫動矣。瞋由違情而起。對境而生。音性純淨。無復妄塵。故圓融無違。無能所對。無違無對。則不瞋矣。癡由妄塵所蔽。無明所覆。銷塵則無蔽。旋明則無覆。故外之法界。內之身心。凝瑩朗徹。離癡暗矣。性障。即癡也。阿顛迦。此云無善心。內業有十。而壞滅法身。惟婬怒癡為甚。故舉三以兼餘。
十二者融形復聞不動道場(至)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融形則礙滅。復聞則性真。故涉入世間。而無動無壞。能徧十方供微塵佛。稟承其法各為法子。供佛足福。稟法足慧。而能紹繼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應其求也。六根圓通者。謂六根脫出六塵。同一圓通性也。以同一性。故明照無二。圓通故含十方界。明照故立大圓鏡。無二故立空如來藏。具此能承順法門。受領無失。承順即坤儀柔德。受領即閨門能事。有女子之道。故能應其求也。此既令求者滿願。是亦拔其苦。而施與無畏也。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至)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圓通本根。妙含法界。一多平等。彼我無二。故令持我名。福等於彼。當知修習得真圓通。則一身多身。此界他方。一福德一名號。各各圓徧。無復涯異也。是名下。總結。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至)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牒前所證。標起下文也。四者。謂現眾多容。誦一一呪攝化眾生。圓應所求。不思議者。謂理出於無為。神應於不測。是名不思議無作妙德。然前亦現形應求。獨此名不思議者。前則略顯。此復深明。如於一身現八萬首臂。固莫得而思議也。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至)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由我初獲者。即指初於聞中所得也。妙妙聞心者。謂初亡根塵。而心固[A6]已妙矣。此對麤之妙。非絕待之妙。繼而境智雙亡。能所俱寂。故云妙妙。由是則心精遺聞。六根不隔。一覺圓融。應現無滯也。首為六用之總。臂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依本數充之。以至八萬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汎應塵勞。得大自在也。一體之中。塵勞萬法。慈威定慧。無所不備。而繼二十四聖示現者。明彼所現雖各一端。圓而會之咸極於此。使悟入者。不止二十五門。頓了八萬塵勞。法界理事。曾不離吾一圓融淨覺之體。能同能異。即一即多。無邊剎海。德用徧周。十方身土。境相相入。邪正吉凶之術。養生安物之方。法法圓通。塵塵具足矣。或曰。八萬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測度菩薩圓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虗。毛端現剎。彼空與剎。又不啻如首臂而[A7]已。彼八萬四千首臂。猶人之八萬四千毛孔耳。未足異也。聖人之言。即事即理。既曰不思議德。無以限意思之議之。爍迦羅。云金剛。堅固不壞也。母陀羅。云印。各有妙印也。清淨寶目。離塵合覺也。慈以攝化。威以折伏。定以復湛。慧以開覺。通指眾多妙容也。
二者由我聞思脫出六塵(至)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由我六根脫出六塵。成一圓融寶覺。故得如聲度垣不能為礙。因無礙故。能現形誦呪。施與無畏也。本根清淨。則一切無著。故能令眾生捨諸慳著也。求我哀愍者。哀愍受之。而為施作佛事也。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得佛心者。謂上合諸佛本妙覺心也。由得佛心證於究竟。故能以珍寶供養諸佛。傍及眾生。使彼所求如願也。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至)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結答本因也。初於聞中入流亡所等。是從耳門得圓照也。由得圓照三昧。故隨緣應化得大自在。因入下。結歸本根。由我下。明因果名實。謂因心能以觀照返聽。故果號觀音。實洞十方。故名亦徧界。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至)梵唄詠歌自然敷奏。
前說圓通之法。此顯圓通之瑞而應之也。諸佛五體同放寶光者。表證性明極。則寶覺圓融全體發現也。寶光交照。表自他之理互融。會中菩薩羅漢。即二十四聖之儔。佛光亦灌其頂者。印其修證等無優劣也。林木演音。表依正之性不二。謂圓通既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也。大眾普獲金剛三昧者。因此皆能破惑障悟圓通也。天雨寶華。空現寶色。地隱山河。界含塵剎。表證圓通性。則無作妙行自然分披。寶明空覺全體發現。有為習漏當不復生。眾塵廓然無復隔越也。梵唄詠歌自然敷奏者。能使法界永離眾苦。常得妙樂也。聖人所演圓通法門。奧旨妙利詳悉若此。故眾瑞詳而應之。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至)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印前所證。敕選根門也。歸元證性。雖無差別。隨方應機。自有難易。故敕大智選擇也。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文殊智德之主。言用莫測。斷割無疑。與奪眾心。誰不緘默。故承佛旨敬而說偈。於說偈中。將揀根門。先明覺性。次辨迷妄。後示歸元。於歸元中選耳根為易者。謂若無迷悟。豈有修行。蓋迷一真。遂成諸妄。物無終否。故有悟期。悟逐根門。遂分遲速。故唯選耳根。為初心方便也。
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
真覺之性。猶如大海澄湛圓明。而圓澄覺性元來自妙。此即人人本來圓通者也。
元明照生所(至)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
元明照。即上本明之性也。圓澄覺體。本來明照。由迷本明而起無明。故生所也。有相當情。無相即隱。故云所立照性亡。性真既隱。空覺遂分。根器二界。遂因迷頑妄想安立。故妄想凝結。則成無情國土。妄識知覺。則成有情眾生。則彼澄妙者。莫得而圓。莫得而通矣。
空生大覺中(至)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牒上以明迷澄圓而成根器。融根器則歸澄圓也。大覺海中。本絕空有。由迷風飄鼓。妄發空漚。而諸有生焉。迷風既息。則空漚亦滅。所依諸有遂不可得。而空覺圓融復歸元妙矣。有漏兼有情。三有含情器。諸三有。指微塵國土中三有也。
歸元性無二(至)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此明選擇圓通之意也。蓋二十五聖。歸元無異。方便不同。在乎聖性。逆順皆通。不容料揀。其如初心遲速異宜。故須選擇也。所謂順逆者。觀音耳根則順。餘聖諸門則逆。蓋對此方之機說也。
色想結成塵(至)能所非徧涉云何獲圓通。
前憍陳那等因六塵圓悟。而此皆揀去者。彼所謂聖性無不通。此所謂初心不同倫。則凡所不取。皆以不宜初心。意取耳根獨宜也。今揀六塵。以色能起想結塵。使精性不徹。聲唯局名句味。不該不徧。味。意味也。伊。猶唯也。香因根有。離則元無。味非本然。因舌知有。觸因身顯。無身不明。此皆因根而覺。有無不恒。故不能獲圓通也。法塵非相。獨意能緣。內潛意根。故稱內塵。能所角立。能非是所。既不徧涉。云何獲圓。
見性雖洞然(至)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見性但約四維以論。故虧一半。鼻闕中交。故云支離。蓋圓通之性涉入無間者。既有支離。不能無間。云何獲圓。舌不因味而能覺了。乃為無端。且舌根為識所依。應名舌入。今文語倒。但是舌入非無端耳。身與觸塵。皆合知而離不知。故云同也。既離皆不知。則各非圓覺觀矣。蓋圓通之性冥會萬法者。既知與無知各有涯量。不能冥會。云何獲圓。湛了終無見。如精了不能徹也。以雜亂思。於湛了性終無能見故。
識見雜三和(至)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論云二和生識。謂根境和合。識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說也。三者和合。窮之本自無體。故曰非相。根境和合則有。不合則無。故曰無定也。普賢用心聞。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孫陀羅散亂。佛欲攝住其心。令觀鼻端。此特權機而[A8]已。蓋真心無住。有住則妄矣。教依舌識說法。開悟必先成就辨才者。如富樓那從曠劫來辨才無礙。佛教說法成阿羅漢。豈非開悟先成者耶。然其所說名句之體。且非無漏之法。是故簡之。波離持戒使無所犯。但檢束其身而[A9]已。無身則無所束。故不該不徧也。目連神通。本乎宿因。何關軌法意識而得顯現。且意識有念有緣。不能離物。云何獲圓。法即軌法。分別即意識也。
若以地性觀(至)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持地平填。尚涉有為。非實聖性。月光水觀。未離想念。難契如如。蓋如如之理。非覺觀之法故也。烏芻瑟摩聞說欲火而生厭離。是厭有也。既有欣厭。非真解脫。瑠璃光觀風性動則與寂對。有對非覺也晦昧為空。故云昏鈍非覺。無覺異覺。云何獲圓。彌勒修唯識觀。而所觀之識念念生滅。存心觀之[A10]己妄。況獲圓通耶。勢至修念佛行。而念性即生滅法。依生滅因求常住果。是殊感也。[A11]已上二十四聖。皆由所得圓通本根。非此土當機。乃為所簡。又若不杜塞諸門。焉能令一門深入。故知簡聖。全是為機。豈文殊之有慢心。諸聖之有慚德。古謂此等龍門點額。寧不長吁者。鄙哉。
我今白世尊(至)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
前揀諸門。此選耳根也。娑婆世界耳根最利。故用音聲以為佛事。由從耳根聞聲。引起聞慧。緣名句文。即聞無聞。故云清淨在音聞也。因聞教[A12]已。然後思惟修習。取三摩地。亦不離聞。故云欲取三摩實以聞入也。然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臺觀。或以虗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體。必藉音聞。欲取正定必由聞入者。各隨機緣故也。蓋彼諸佛土無非利智。故機緣默契出乎言象。而堪忍眾生迷本循聲昏惑障重。必藉聞熏聞修以銷塵除障。然後可入。然以聞為入者。特得其門而[A13]已。必期於遺聞反聞。然後為至也。夫至於遺聞反聞。則佛光明菩提樹。乃至寂無說示處。皆可入矣。
離苦得解脫(至)救世悉安寧出世獲常住。
初聯歎觀音脫苦得樂也。於沙劫入塵國。歎三十二應也。得自在施無畏。歎四不思議十四無畏也。妙音觀音。歎隨德之名也。梵音潮音。歎隨名之實也。以說法不滯為妙音。尋聲救苦為觀音。音性無著為梵音。應不失時為潮音。末聯總歎眾德。能救世間苦。能與出世樂也。
我今啟如來(至)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觀音所說。即從耳門圓照得真圓通等事。目非下。初斥眼等五根不得真通。隔垣下。獨取耳通之真也。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將身以合方知句。居口鼻上。其義方順。蓋語倒耳。
音聲性動靜(至)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動靜有無。皆屬聲塵。耳根圓離。不隨生滅。是則常性之真也。無聲號無聞。指阿難聞鐘之事。縱令下。讚顯常性也。五根皆待意思。有無不常。唯耳在夢能聞杵音。是不為不思而無也。又耳根聞性。出乎覺觀思惟。勝餘根矣。
今此娑婆國(至)豈非隨所淪旋流獲無妄。
此令旋流返本也。謂心性不明。依聲論明。欲人達本忘言耳。而人返迷本循聲。以至落邪淪妄。豈非隨聲之所淪溺。故令旋流返本以息妄淪也。娑婆學者。多徒事強記。落邪淪妄。不知返本。故託阿難以警之。上來佛命文殊。於二十五行選揀當根。使阿難開悟。文殊說偈對佛。至此揀根既畢。下乃宣告阿難以及大眾。發明旋倒聞機反聞自性之說。是亦密奉如來開悟之慈旨也。後至誠如佛世尊下。復結歸對佛之辭以終偈焉。
阿難汝諦聽(至)將聞持佛佛何不自聞聞。
金剛如幻三昧。即觀音如來所授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也。三世諸佛皆從此出。故名佛母。汝聞下。責過勸修。謂將汝循聲之妄聞。以持佛佛之言教。何不反聞自性以求解脫乎。上聞。能照之智。下聞。所照之理。
聞非自然生(至)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
聞即耳根。聲即耳境。上既警其自聞。今乃略示修相。蓋根因境有。皆即妄塵。故應以觀旋而脫之。而無能脫者。斯返真源。一根返真。六皆脫妄矣。
見聞如幻翳(至)摩登伽在夢誰能留汝形。
見聞幻翳。指妄根也。三界空華。指妄境也。以皆妄故。聞復則翳除。塵銷則覺淨。所以根返源而塵清淨也。根塵既銷。覺體圓淨。覺圓淨故。內瑩發光。故得寂照含於虗空。卻觀世間猶如夢事。且摩登在夢。了不可得。誰能留汝使不解脫哉。
如世巧幻師(至)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
喻明一返六脫也。幻師。喻一精明。幻作男女。喻動成六根。機。喻動心。息機寂然諸幻無性。喻一返六脫。蓋諸根運動。本於一機。故休息一機而歸寂然。則諸幻無性也。
六根亦如是(至)餘塵尚諸學明極即如來。
合上一返六脫也。一精明。合上幻師。分成六和合。合上幻作諸男女。一處成休復。合上息機歸寂然。六用皆不成。合上諸幻成無性。蓋六根流逸。本乎一心。故以觀慧反照。使一處休復。則六用不成。想塵識垢。應念消亡。即得妙圓明性。細惑未盡。尚須修學。惑盡明極。即如來矣。
大眾及阿難(至)我亦從中證非惟觀世音。
結指耳根。令其從事也。蓋聞機外逸。則迷本循聲。故名顛倒。能以觀慧旋倒聞機。反照聞性。則脫根塵。獲聞自性。即資此性成無上道。此圓通實如是也。涅槃門者。出生死證真常之要道也。三世果人莫不由此。未來學人當依是法。
誠如佛世尊(至)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成就不生不滅涅槃妙心。惟耳根為最。餘則佛之威神如被。令即[A14]己事而捨塵勞。非始終長修。淺深同說之法也。欲其長修同說。無如觀音法門矣。如那律失明而旋見。畢陵觸[A15]刺而遺身。烏芻厭欲而登覺。持地待佛而銷塵。皆即[A16]己事而[A17]已。
頂禮如來藏(至)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
初二句禮佛。謂果體之中。含藏功德。超脫諸漏。不可以有無思議也。次二句請加。方便下。結歸本根。真實心者。文殊指[A18]已選圓通心也。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敘海眾聞法獲益也。阿難等方悟圓通從耳根入。故云明了其家所歸道路。蓋圓通妙門。言下頓開。諸佛正果。由斯可冀。故觀佛菩提及大涅槃。身心了然。特少進趨耳。故譬遠遊未歸。明了道路也。普會大眾。亦悟聞性。銷塵旋明。故得本離塵。獲法眼淨。性比丘尼。由妙性圓通。諸漏永盡。成阿羅漢。無等等者。物無與等。而能與物為等。此得妙圓通。上同下合之德也。無量眾生皆發是心者。因聞是道而希慕願樂也。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至)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因悟圓通從耳根入。故云心迹圓明。悲欣者。悲昔不聞。欣今得悟。又念未來眾生未悟故悲。觀現前大眾得益故欣也。菩薩四誓。以度人為先。如來十號。以應世為本。當知五住究盡。二死永亡。方云得度。今阿難現居分段。故曰未度。雖然。且欲將以是法度人。而恐末劫多難。邪魔妄作。易退覺心。故請攝心遠魔。安立道場清淨軌則也。然修道文初。先明止觀二決定義。次示解結當於結心。以至諸聖所陳。文殊所示。依之修行。可謂至矣。此復問攝心遠魔之法者。良由末世眾生。心浮力弱。不先持戒。難入正定。故重發起世尊。舉揚清淨明誨。令人因戒生定。因定發慧。則三決定義具。而修行之要始備矣。是以雖示止觀修進之方。必假重施戒品。至於下明三種漸次。及五十七位。即依此進修。窮盡妙覺。則知此三。乃出苦之要津。證聖之捷徑也。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至)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此示攝心遠魔之要也。言三決定義者。謂此三乃決定成佛之因。佛佛決定說。行人決定修也。三藏之中。毗奈耶律藏。此大小乘戒之通稱。小乘稟法為戒。麤治其末。大乘攝心為戒。細絕其本。法戒則無犯而[A19]已。心戒則無思犯也。夫能攝心。則定由是生。慧由是發。三者圓明。則諸漏永盡。故名三無漏學。此下別示四重。則十戒之初。婬殺盜妄。四波羅夷。為根本重罪。所謂其心不婬。其心不偷者。皆使無思犯也。攝持軌則。莫尚乎此。能如是攝心。則不墮魔鬼等道。故知心戒誠。攝心遠魔之要術也。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至)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眾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故纏生死。若欲愛乾枯。則殘質不續矣。魔亦多智修禪。為不斷婬。故不成聖道。帶婬修禪。必落此類。且犯四重禁。罪在地獄。今以修禪之功。且落魔鬼等道。若約未來輪轉。則應備歷三途。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至)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末世眾生。無正法眼。多被魔惑。預須戒備。勿遭誘攝也。但貪欲愛。不顧陷墜。名落愛見坑。諸經戒殺居首。為設化以慈悲為本。此經婬戒居首。為真修以離欲為本。蓋欲氣麤濁。染污妙明。欲習狂迷。易失正受。續生死。喪真常。莫甚於此。故須首戒。而為清淨第一明誨也。觀阿難起教。示遭邪染。而厥初發心。先厭欲濁。至於三漸次中。一一首懲。然後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十信初心。由欲愛乾枯。而慧性圓明。遂階等妙。諸世間人。由心不流逸。澄瑩生明。漸乎六天。是故真修內攝。必先離欲也。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婬機者。婬謂婬事。機謂婬心。心能發業故曰婬機。心事俱離。離性亦離。則一無所住。故菩提可冀也。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至)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佛化初行。隨事漸制。權許五淨耳。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為五。神力所化。本無命根。名淨。此乃小乘權宜。若真慈真脫。皆在所斷。故梵網初演。涅槃終談。莫不切禁也。此列五淨。而他經或三或七。涅槃或九者。特開合耳。淨肉。又除人蛇象馬驢狗獅子狐豬獼猴十種之外。蓋此十種。縱不見不聞而殺。亦不可食也。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至)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修禪避罪。反乃行殺。塞耳避人。反乃高聲。是欲隱彌露也。不故蹋。不故拔。仁慈之至。猶及草木。況食眾生肉耶。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東方不無裘毳。西土不無絲綿。各以多分言也。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上句當在下。譯人語倒也。足不離地者。劫初之人。體有飛光。足若御雲。由乎食地肥。啗香稻。故其體堅重。而足不離地也。身。血肉骨髓也。身分。裘毳乳酪也。身服食。心貪求。故曰二途必須併斷也。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至)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不與而取。皆為偷盜。分越所酬。猶徵其剩。況乃盜取。得無反徵。此所以生死相續也。邪道奸欺。偷者必落其類。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至)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裨。應作稗。恐傳寫之訛。故註以稗義釋之)。
方。法也。僧祗律云。乞食謂之分衛。謂分施眾僧。衛護道力。肇法師云。乞食略有四義。一為福利眾生。二為折伏憍慢。三為知身有苦。四為除去滯著。今經令其捨貪不自熟食。即除去滯著也。成菩提道。即衛護道力。福利眾生也。寄於下。謂殘生寓於三界。如旅泊然。而示一往還。去[A20]已無返。如是了知。豈事畜藏。何所顧戀。皆所謂循方也。不能循方。潛奸稱善。自謂果人。異言詃惑。令人恐怖失心。巧取多求。過處其家耗散。敗法毀則。故號賊人。雖服佛之服。而大法小販。是假我衣服。稗販如來。稗販。言小販也。甚至稱造業為佛法。非具戒為小乘。負[A21]己靈於闡提。誤眾生於地獄。若斯人也。可不痛哉。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至)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身為業本漏緣。無始[A22]已來為之貪求積債。今能捨之作無上業。故能酬宿債脫諸漏也。蓋一切難捨無過[A23]己身。難捨能捨。則自餘貪愛決能棄捨。故曰是人於法[A24]已決定心。苟能捨身。而心不決捨。則徒增業苦。無益於道。故下云必使身心二俱捐捨也。佛為宿詬比丘可食馬麥。故證果後於毗蘭邑食之。示宿債必酬也。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衣鉢不畜。視毀如讚。此於利害二途。身心俱捨也。身肉骨血與眾生共。則不私其身。不顧其生。又捨之至也。行能至此。則其心不偷可知矣。阿含稱所畜物。可以資身進道。薩婆多論許百物各可畜一。皆不了義也。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至)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於四果十地未得謂得。名大妄語。貪其供養。求己尊勝。名愛魔。妄起邪見。謂[A25]已齊聖。名見魔。皆大妄也。一顛迦。即一闡提。貝多羅樹以刀斷。則不復活。喻大妄人永絕善根。三苦海者。三途也。
我滅度後敕諸菩薩(至)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佛密因者。即菩薩羅漢所行密行也。若以密行輕告未學。即泄佛密因。此既云唯除命終陰有遺付。則不輕言未學泄佛密因矣。我教比丘下。牒未得謂得。求[A26]己尊勝之事。而深責也。淨名曰。直心為道場。無虗假故。左傳噬臍。謂終莫能及也。今之自稱得上人法者多矣。宜以經言為誡。
若諸比丘心如直絃(至)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向以虗妄。故終莫成就。此能真實。故印其成就也。上明四重戒竟。初標三學。而終止四戒者。定慧已備前二決定義及諸聖觀門矣。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纂註卷第六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5 冊 No. 300 楞嚴經纂註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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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者。觀世言音。圓悟圓應之號也。於音言觀者。以觀智照之。不以耳識聞之也。所謂入流亡所。則以觀不以聞可知矣。所師之佛亦名觀音者。因果相符。古今一道也。達耳之謂聞。著心之謂思。治習之謂修。三者圓明。是謂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