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之上)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恒河沙劫。於時有佛。出現於世。名觀世音。
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次發心承教。
箋云。發菩提心者。五菩提中發心菩提也。聞則側聆正教。思則決擇在心。修則如理修行。教是能詮文。義是所詮理。依能詮文下。悟所詮理。然後如理修行作佛去。
初於聞中。入流亡所。
後依修尅證文二。初依修文二。初旋流滅六。
箋云。耳根發耳識。故曰聞。一切眾生。順流不能逆流。言入流。是不順流也。則能緣心。不順所緣境。亡所者。既無能緣心。亦無所緣境也。或入流者。入於聖流。亡者無也。無所聞聲塵也。入聖之流。既不被時分所遷。五濁之中。超劫濁也。亡所。所聞聲塵不起。聲是十一種色法。既無聲。五陰之中。超色陰。色者質礙。言亡所。則去質礙也。
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
箋云。此三句。返釋上入流亡所也。所入者。所入塵境。入是能入之心。所入能入。聲境觀心。二俱寂靜。則無動靜可生。若有聲塵。則有動靜。[A1]已上是滅六也。
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後七八俱袪。
箋云。漸則由漸。增則加增。既滅六。猶有七八二識。今漸漸加增彼七八。聞則能聞。是第六識。所聞是聲境。此二俱滅也。亦不住滅六之心。若住滅六。即有滅六之見。今不住滅六之見。五濁之中。超見濁。若有滅六之心。即有領納之義。今既不住滅六之心。五陰之中。超受陰。
盡聞不住。
箋云。所聞能聞。二心俱滅。亦不作滅。能所之住。故云不住。不住能聞所聞[A2]已滅之解。若有住不住滅六之住。則有可取可住。則為煩惱。今既不住滅六之住。五濁之中。超煩惱濁。若有滅六之住。則成取像。今滅六之住亦不住。則無取像行相。五陰之中。出想陰。
覺所覺空。
箋云。上覺則第八識。下所覺則第七識。起八覺第七。第八為能。第七為所。此所覺七識乃空。雖亡第七。猶有能覺第八在。或覺則能覺。是第七識。所覺則第六[A3]已滅。若有七在。則執八見分。與四惑俱。則流落諸趣。便有眾生。今所覺第六。不住滅六之心。第七能覺亦空。五濁之中。超眾生濁。若第七在。帶彼第八成染。有遷流造作之行相。今第七既滅。五陰之中。超行陰。
空覺極圓。
箋云。空則起能空之智。覺則第八。起智來。空此八識能覺之心。故至極圓[1]□也。或能覺則第八。覺滅彼七。今七既滅。八為能覺。[2]□為所空。二俱滅盡。故云極圓。若有第八在。則有[3]□持不斷之功能。執持有情。故今第八能覺既滅。則[4]□連持之功能。五濁之中。超命濁。若有第八[5]□。則三界總報住。識強智[6]□。強生了別。今能覺既空。則智強識劣。五陰之中。超識陰。
空所空滅。
箋云。上空則能空之智。所空則第八識。[7]□起智空其所空。此能空之智。亦無有也。為能空智。對著八識。八識亦為所。此則遣能[8]三之智。或能空是智。所空則八識。今能空智。與所空識雖去。亦無能空所空之解。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
後尅證文二。初總標生滅。
箋云。生則三能變。滅則起智。今起智生滅彼滅了。此智亦滅。故云既滅。殊簡平常。勝簡於劣。
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
後別列文二。初上合佛心。
箋云。上合。則起始覺智。合本覺心。則本覺理也。謂自心與佛心無別。自智與佛智無殊。慈能與樂故。
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後[9]□通凡性。
箋云。謂如無二如。眾生亦如也。佛有同體大悲故。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
後妙應群心文二。初圓慈廣應文三。初推師授證。
箋云。言蒙彼如來教授於我。如幻。似有不有。如空不空。聞熏。則耳根熏習。聞修是三慧。影取思。聞則聞外教。思則思內義。修則內外俱收。金剛則智。起智來斷自成煩惱。三昧。唐言正受。不受諸受。故云正受也。
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箋云。佛有同體大悲。三十二應者。乃無身中現身。無形中現形也。入則能入。諸國土。是所入。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
次廣列隨求文二。初求出世文四。初佛身。
箋云。入則能入。三摩地是所入。進修者。增進修行勝解。則起始覺智。合本覺理。或勝解者。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現圓者。為此菩薩欲得勝解顯現圓滿。
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箋云。若是資糧加行位菩薩。乃現小化身。以生空草為座。現丈六相。說生滅四諦。若是地前菩薩。現大化身。千尺相。若入地[A4]已去。初地現百由旬[10]□。坐百華蓮華。說百法名門。三地現萬。四地現億。至法身地。現不可說不可說由旬身。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二獨覺身。
箋云。寂靜妙明。此是麟覺。喻獨覺是利根者。無佛之世出生。作佛燈後𦦨。身唯善寂。意翫清虗。或寂靜妙明。則生空智。勝妙現圓。則生空涅槃。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
三緣覺身。
箋云。斷十二緣。過去二因。無明。行。現在五果。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三因。愛。取。有。未來二果。生。老死。
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於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箋云。緣斷勝性。是生空智。勝妙現圓。是生空涅槃。此唯部類而行。出有佛世。是鈍根者。所說十二因緣法。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於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四聲聞身。
箋云。修道諦智。證滅諦理。故云入滅。勝性現圓。是生空智。說四諦法。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淨。
後願世間文三。初步天勝樂文七。初超塵[1]業眾。
箋云。欲心明悟者。言不與欲境相交。失念受樂。分明悟解也。影下欲界為苦。欣上界為淨為樂。
我於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箋云。梵淨。王往也。色界諸天之所歸往。初禪三天。二禪三天。三禪三天。四禪九天。二九一十八天。乃梵王所管。多說布施持戒等法。解脫者。出離欲界苦。求上色界樂。經中前三乘皆解脫。今梵王亦言解脫者。秪是離[2]不欲塵。名解脫。非同三乘出苦解脫。向下即言成就。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於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次樂欲居尊。
箋云。欲為天主者。欲為欲界六天之主。帝釋者。正梵云釋迦提婆因達羅。廣言能天帝。釋迦是姓。提婆是天。因達羅是帝。言帝釋。唐梵雙舉。文略□也。向下說法如前行相。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遊行十方。我於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箋云。自在天。今疏主意。指樂變化天。則欲界第五天。受欲樂於[*]目境上變之。慈恩云。夜摩覩史二天。自在得異熟果。隨意所念。勝下二天。上二天。如果依樹而得。今隨欲得。名自在天。自在者。離縛義。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虗空。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營統思。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六四埵稜威。
箋云。則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西方醜目。北方多聞。居妙高山半第四層級。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七驅驟百靈。
箋云。太子統領四天下鬼神。
若諸眾生。樂為人主。我於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次願處人榮文八。初願垂衣化物。
箋云。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上衣下裳。法諸天地。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於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二求混俗怡神文二。初長者。
箋云。是長之者。名曰長者。氏族。姓字。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我於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居士。
箋云。好談名雅之言。居家內治之士。雖處三界。不混欲塵。常修梵行。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則製錦褰帷。
箋云。製錦者。孔子云。未能操刀。而使製錦。有美錦。何不使人學製焉。喻縣令為政。褰舉也。在傍曰帷。又自障也。後漢賈琮。冀州[A6]刺史。傳車乘帷裳。升車[6]襄帷。曰。[A7]刺史當遠視廣聽。糺察善惡。何乃反垂帷裳。以自掩塞乎。百城聞之震慄。邦。則諸侯為邦。邑。則縣令治色。剖猶剖判。斷猶[7]聆斷。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乃玄通異術。
箋云。數術者。則名數法術也。攝衛者。則收攝術護其用也。梵[8]□婆羅門。唐言淨胤。西天第二姓也。年七歲。若學就四圍陀。則為國師。四圍陀者。一醫方。二祭祀。三卜相。音樂。戰法。四[9]既術也。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於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於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尼。
箋云。禁戒五八也。五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食肉。八戒者。添六不得帶珮瓔珞。香油塗身。熏香作服。七不得歌舞作唱及故觀聽。八不得上高大床。然尼。有三百四十八戒。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六守禮居家文二。初優婆塞。
箋云。唐言近事[3]淨。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優婆夷。
箋云。唐言近事女。五戒自居者。言但自居家。持其五戒。如前釋。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於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七雅訓形門。
箋云。修家國者。言修家治國也。女主。女天子也。或云公主。國夫人。則王后也。命婦。則有命之婦。九嬪[A8]已下。大家。則守賢之女。如曹大家。年十九。製八篇。誡諸女子之事。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八孤貞內室文二。初童男。
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於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童女。
箋云。處在室間。曰處女。侵。則侵於欲境。暴。則卒暴之心。言欲□盛如今[A9]已無。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後意脫邪倫文九。初志超情醉。
箋云。為諸天者。樂如醉酒人。問。前言梵天及自在等。何故此又言諸天。答。此言樂出天倫。是生厭。彼言樂為天主。是生忻也。
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二厭處興雲。
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三樂離飛精。
箋云。藥叉唐言勇健或云暴惡。飛行空中。食噉亦攝地行。
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意除音伎。
箋云。新云健闥嚩。唐言尋香行。諸作樂神中。有斯等輩。由此西方。呼諸散樂。名乾闥縛。不作生業。秖尋香氣。作樂求乞。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憍尸罷戰。
箋云。憍尸迦。唐言繭兒。則帝釋異名。常與修羅戰。舊云阿修羅。新云阿素洛。阿之言非。素洛言天。多行諂誑。無彼天行。故云非天。
若緊陀羅。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緊陀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六息和梁塵。
箋云。息和。則宋玉有歌者。郢中和者。不過數人。唱彌高。而和彌寡。陽春白雪之曲也。梁塵者。善歌有虞云。發聲動梁塵。緊陀羅。或云緊那羅。新云緊捺洛。唐言歌神。初歌四諦。次歌十二因緣。次歌六度萬行。後歌一乘。如世樂音。歌君之德。
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七異術停操。
箋云。操。則操持。此類為前生。好操異術。故招此報。舊云摩睺羅。經云。摩呼羅。正云莫呼落迦。唐言大腹。則田中蝦[A10]䗫蟒虵之類也。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八寰中悅志。
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於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九總袪形累。
箋云。非人則[4]思也。有形。有形質者。無形。無色天。有想。則有想天。無想。則無想天。
是名妙淨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後彰呈妙力。
箋云。三昧則理。聞熏則慧。無作妙力。乃無為無造作。微妙之力。力者。難屈伏義。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
後悲救群傷文二。初消迷濟溺文三。初總彰無畏。
箋云。聞熏。耳根熏習也。聞修。則三慧。影取思。金剛則智。三昧則理。悲。乃傷[A11]己苦而㧞彼苦。仰。則荷聖德而虔同仰。觀音如來。是我之師。
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箋云。一切眾生。但於耳根門頭。入流亡所。信自身與佛身無別。自心與佛心無殊。與觀音一同故。得與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功為功能。德乃德業。或身。是現千首萬首。千臂萬臂之身。心。是大悲之心。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
次廣護群災文四。初彰救護文二。初觀聲總救。
箋云。一切眾生。乃順聲塵而觀音。不順聲塵。
以觀觀者。
箋云。上則能觀之智。下則所觀之理。乃返聞聞自性故。或以觀則能觀耳根。觀者是所觀。以能觀。觀所觀。聲塵無自性。此則自利。
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箋云。則利佗。前約根本。後約後得。觀其音聲者。或聞觀音名。或聞觀音所說之法。即得解脫。則離其三苦五苦。惱亂一切眾生。
二者。知見旋復。
後約別扶危文七。初炎颷不爇。
箋云。眼識現量。妄知妄見之心。旋還復歸真源。
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箋云。一切眾生。向違情境上生嗔。順情境上生貪。此則愛心。如今既盡。則無欲火所燒逼。然眼見色。眼識今既入流。自然不被色塵所牽。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二偃履洪波。
箋云。偃息也。則耳識旋復真聞。不被生死欲浪之所漂沒。
四者。斷滅妄想。
三鬼國無[1]復。
箋云。則第六識虗妄想相。
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箋云。為此妄心。傷殘一切物命。鬼不能害者。鬼有害心。今其無矣。
五者。熏聞成聞。
四刀鋒寸壞。
箋云。耳根成真聞性。
大根銷復。
箋云。此六知根。悉皆銷滅。旋復真聞之性。
同於聲聽。
箋云。一根發識。徧緣諸境。
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箋云。性無搖動。則法身也。
六者。聞熏精明。
五叉剎不視。
箋云。聞熏則耳根。精明乃真性精明。
明徧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
箋云。言此真聞之性。圓明周徧法界。幽暗。則七識頑空之性。然真明之性現前。乃明來暗謝。智起惑亡。故明性全。暗性不全。
能令眾生。藥叉。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傍。目不能視。
箋云。鬼神之輩幽暗。雖近其傍。同不能視。邪不干正。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繫枷鏁。所不能著。
六杻械離身。
箋云。一切音聲之性。悉皆圓銷。無其聲塵。觀聽返入者。則返聞聞自性。既乃返聞真性。此之真性。無形無相。無枷鏁等事。
八者。滅音圓聞。
七劫賊停傷。
箋云。滅音。則滅聲塵也。圓聞。乃圓通真聞。
徧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箋云。言此圓聞之性。周徧法界。生其慈力故。慈能與樂。
九者。熏聞離塵。
二滅俱生文三。初染愛全除。
箋云。熏聞。則聞思修三慧。離塵。乃離諸色塵。
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婬眾生。遠離貪欲。
箋云。一切眾生。不了色即是空。乃被色所侵奪。今既返聞聞自性。了色即空故。則諸色塵。不能劫奪其慧命。
十者。純音無塵。
次嗔怨息種。
箋云。言純是圓聞之音。無其聲塵。
根境圓融。
箋云。根之與境。悉皆無相。
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眾生。離諸嗔恚。
箋云。無能對心所對境也。
十一者。銷塵旋明。
後[1]皆昧潛銷。
箋云。銷諸妄塵。旋歸真明之性。
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
箋云。身是法界身。量等虗空。心是法界心。絕諸分別。琉璃。則分喻之。若是法身。不可為喻。
能令一切昏鈍性障。
箋云。則第七識帶起頑空。乃空神。影取無色界四蘊成身。
諸阿顛迦。
箋云。唐言無種性人。設使勤求。但向人天。求少安樂。不能通趣無上菩提。此人無大乘種。斷滅善根。
永離癡暗。
箋云。為起智斷妄。言癡暗。乃根本無明。不了理事。當體昏暗。
十二者。融形復聞。
三表願隨文二。初男文二。初上應佛心。
箋云。言融銷其身形。復歸其聞性也。
不動道場。
箋云。法無去來。無動轉故。
涉入世間。
箋云。身土交參故。
不壞世界。
箋云。存器世也。
能徧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為法王子。
箋云。言現身現土。教化眾生。
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後下隨人願。
十三者。六根圓通。
後女文二。初上應佛心。
箋云。言六根圓徧通達。
明照無二。
箋云。乃即體之智。圓明洞徹。無二。則一根徧緣諸境。各得互用也。
含十方界。
箋云。含一方□方無外。唯一真□體。
立大圓鏡。
箋云。轉八識。成大圓鏡智。
空如來藏。
箋云。一空真如理目顯德。乃涅槃也。
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祕密法門。受領無失。
箋云。則不空如來藏。是菩提。則四智菩提種子。是生德。祕密法門。則等流教法也。
能令法界無子眾生。欽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眾人愛敬有相之女。
後下隨人願。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四彰名福益文四。初彰群智劣。
箋云。三千大千百億日月。則娑婆一佛化境。其中諸法王子。紹隆佛日者。有六十二殑伽沙。各各修其教法。垂彼儀範。化度眾生。隨順其根機。以智慧方法巧便。固非一致。
由我所得圓通本根。發妙耳門。然後身心微妙含容。徧周法界。
二顯[A12]己巧圓。
箋云。圓通本根。則耳根。發起真聞之性。微妙向其耳門之中。含裹包容。法界是依報。自身是正報。依正二報。身土交參。乃法身。
能令眾生。持我名號。與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無異。
三校福齊諸。
箋云。六十二億諸佛。俱不出此圓通法門。乃佛佛道同故。
世尊。我一號名。與彼眾多名號無異。由我修習得真圓通。
四歎名圓敵。
是名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後通前總結。
箋云。此福備覆一切眾生。
世尊。我又獲是圓通修證無上道故。
後顯德呈奇文三。初略標圓德。
箋云。修則能修。是智。證是所證。是理。言此耳根圓通門。更無過上。道即智也。
又能善獲四不思議無作妙德。
箋云。此四種。不可心思口議。無為無造作。微妙功德。
一者。由我初獲妙妙聞心。
次廣演呈奇文四。初現形宣呪文二。初總陳觀證文二。初述證。
箋云。初獲者。則初於聞中。入流亡所。上妙。則離前聲塵境。下妙。乃圓聞自性。心。則貞實真心。
心精遺聞。
箋云。此心精明。遺却聲境。
見聞覺知。不能分隔。
箋云。則一根發識。徧緣諸境。
成一圓融清淨寶覺。
箋云。真覺可貴可重。
故我能現眾多妙容。
後述能。
箋云。離能應所應。無功用道現前。故曰妙容也。
能說無邊祕密神呪。
箋云。補陀羅山。紫黑旃檀。沈水香剎。大陀羅尼等。具四義。
其中或現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萬首。八萬四千爍迦囉首。
後能現奇形文三。初現首。
箋云。一百八首。表一百八煩惱。八萬四千。表八萬四千塵勞業惑門。爍迦囉。唐言輪。然帝釋有之。外國有不賓者。此輪掉空而去碾之。自然賓伏。喻法身能摧一切煩惱。此則輪奇也。後二表法亦然。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萬臂。八萬四千母陀羅臂。
次現臂。
箋云。母陀羅。則印。則手中結此吉祥印。
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萬目。八萬四千清淨寶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護眾生。得大自在。
後現目。
箋云。清淨寶目者。言法眼清淨。
二者。由我聞思。
二像法遐聞。
箋云。則三慧。或云。是耳根發識。思則第六識。
脫出六塵。
箋云。無六塵境。
如聲度垣。不能為礙。故我妙能現一一形。誦一一呪。其形其呪。能以無畏。施諸眾生。是故十方微塵國土。皆名我為施無畏者。
箋云。如聲度垣。喻真聞之性。無有所礙。
三者。由我修習本妙圓通清淨本根。所遊世界。皆令眾生。捨身珍寶。求我哀愍。
三感施珍財。
箋云。捨身珍寶者。令離貪也。
四者。我得佛心。證於究竟。
四隨求普獻文三。初顯標全證。
能以珍寶。種種供養十方如來。
次普供無遺。
箋云。表自離貪也。
傍及法界六道眾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長壽得長壽。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後旋願隨求。
箋云。涅槃者。則佛□□□二轉依果。含取菩提。
佛問圓通。我從耳門。圓照三昧。
後總伸圓證文三。初敘根圓證。
箋云。圓照智也。三昧理也。理智冥合。理則體。智則用。攝智用。歸涅槃之體。
緣心自在。
箋云。因入流亡所。能緣之心乃自在。不被聲塵所覆。
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為第一。
箋云。因入流相者。入流亡所。返聞聞自性也。
世尊。彼佛如來。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
次述記承師。
箋云。觀音乃師。菩薩乃資。資連師號。表因果合轍。師資互顯。
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徧十方界。
後顯隨名證。
爾時世尊。於師子座。
後別簡圓修文四。初垂光密證文八。初釋迦騰耀。
箋云。爾時者。當二十五聖。敘述圓通了畢之時。師子。表其無畏。是體。向[1]北體上。有住著之義名座。是用。先體後用。師子即座。持業釋。又師子。表佛。是人中師子。如王即勝。座。是無記木頭。無畏。則無怛懼義。即劣。先勝後劣。依主釋。
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
箋云。若灌十方佛頂。表此首楞嚴三昧。唯佛親證。若灌諸菩薩及法王子。表此頂三昧。誰人無分。
彼諸如來。亦於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并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二塵佛舒光。
箋云。八地稱大菩薩。表佛佛道同。生生體一。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三化演交輝。
箋云。此表有情無情。齊成佛道。純一法性淨土。如華嚴經云。剎說眾生說。三世一切說。大曰池。小曰沼。此乃唯識相。但了相歸性。情與非情。同一體。無心外法也。彼佛此佛二光。相交羅籠。如帝釋宮因陀羅網。羅籠同結。重重相涉。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四聽徒同證。
箋云。金剛三昧。則首楞嚴三昧。名異體同。金剛則智。三昧則理也。
即時天雨百寶蓮華。青黃赤白。間錯紛糅。十方虗空。成七寶色。
五天華颺彩。
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時不現。
六河岳冥潛。
箋云。丘陵坑坎。皆當隱閉。
唯見十方微塵國土合成一界。
七界合塵沙。
箋云。一時化成法性淨土。表除分劑之心。
梵唄詠歌。自然敷奉。
八妙音同奏。
箋云。梵唄之聲。調詠歌頌。自然空中。敷揚演奏。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得真圓通。
二勑簡圓通文三。初告審羣因。
箋云。久應正覺。跡履因位。紹隆灌頂佛之太子。由此稱法王子。鴦崛摩羅經云。文殊是[2]此方常喜世界。歡喜藏摩尼寶積佛。又云。過去為龍種上尊王佛。又寶積經云。授記於南方。名普現色身如來。又佛名經云。為過去未來現在一切祖師。又華嚴經云。與諸眷屬。住清涼山。文殊表智。智以決斷。轉染得淨。故用簡之。
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
次覆彰平等。
箋云。此二十五人。各各得圓徧通達法門。實無長短。
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後勑詳當要。
箋云。意謂堪忍世界。以音聲為佛事。此告時有二意。一我今欲令阿難。悟二十五行。問當阿難根機者。是何門。益現在。二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何方便門。易得成就。是益未來。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六上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之下)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三奉旨料譔文二。初申儀受告。
覺海性澄圓。
後頌擇羣詮文二。初簡餘非當文二。初總明方便文三。初標真顯妄。
箋云。覺則無漏真智。海則喻智無涯。緣此智與理冥時。不分能所。圓徧法界故。性則本來自性。澄則本來澄。圓則圓徧法界。
圓澄覺元妙。
箋云。此牒澄圓。可也。此圓滿澄湛性上。無漏覺智。元來離能所。故稱為妙。
元明照生所。
箋云。元則元來真性。明則湛寂真明。照則強生覺照之功用。生所者。則無明。為有強覺之智。照彼所照。無明便生。得所相當情。
所立照性亡。
箋云。既有所照之相。無明當情。便有能緣之心。能所既立。是前來能照之智亦隱。最初覺海性澄圓亦隱。亡者無也。
迷妄有虗空。
箋云。能迷是強覺。所迷是真性。既有能所。便有七識末那。帶彼昏鈍空相當情。便成眾同分虗空。
依空立世界。
箋云。覺勞相現。翳本圓明。背本心昏。覩太虗相。乃至四大蔚興。便成世界。空是所依。世界是所變。
想澄成國土。
箋云。想者取象義。澄結也。言想心凝結。便成國土器世間等。是[1]想分。
知覺乃眾生。
箋云。是能依有情。此見分也。
空生大覺中。
箋云。頑空從真生時如何。下句便喻。
如海一漚發。
箋云。真如性海。頑空如漚。為向真體上。強生覺照。起得此同分所依空來。如海上一漚發。然頑空亦不離真如。漚亦不離水。[A13]已上二句。是生起義。從漚滅空本無下。是治斷義。
有漏微塵國。皆從空所生。
箋云。有漏。簡去無漏。
漚滅空本無。況復諸三有。
箋云。則欲有。色有。無色有。
歸元性無二。
次歸證多徒。
箋云。二十五人。歸元性即無別。皆悟圓通。
方便有多門。
箋云。隨佗根機。便有多般門戶。前句結答悟圓通。是二十五人。方便有多門。生起向下觀音一門。當此方根機。
聖性無不通。
後顯性通權。
箋云。二十五人。皆得圓徧通達法門。
順逆皆方便。
箋云。若是順。即觀音門契□心。若是逆。則餘二十四聖人。
初心入三昧。
箋云。入是能入。三昧是所入。唐言正受。定之異名。
遲速不同倫。
箋云。遲。則如藥王藥上云。我無始劫。為世良醫。又如持地。於普先佛世持地。至毗舍浮佛。方悟圓通。又如月光童子。初遇水天佛教水觀。未得亡身。經無量佛。乃至山海慧自在通王佛。方悟真空。速。則如觀音。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
色想結成塵。
後別簡非圓文九。初拂塵圓證文六。初厭色添塵過。
箋云。內心功結從大塵。㭊成隣虗。隣為隣近。虗為虗空。然二十五人。敘圓通時。陳那在前。乃眾中上座。故宜先敘。簡時沙[1]□諦色在前。為五塵之[2]□先是色也。
精了不能徹。
箋云。若是精真了別。則此觀。不能明徹。為色即是空。不假析色歸空。
如何不明徹。
箋云。問起如何。
於是獲圓通。
箋云。是答。為於是不明徹處。於是獲圓通。為佗㭊色要得圓通。乃不得圓通也。白骨微塵上。作觀。
音聲雜語言。
二聲言不普過。
箋云。音則五音。宮商角徵羽。聲則四聲。一言為言。[3]□字為語。此憍陳那尊者。
但伊名句味。
箋云。此等名句。但因名文身義味也。舌以文身為味。
一非含一切。
箋云。此尊者。悟明四諦。緣苦集是世間因果。與滅道出世間因果。別也。
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根□即一切。此乃不得圓通。
香以合中知。
三香無離覺過。
箋云。香嚴。因隣房燒沈水香入觀。
離則元無有。不恒其所覺。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無不覺照。未甞斷滅。未有合時即覺。離即不知也。
味性非本然。
四味性非常過。
箋云。則藥王藥上二菩薩。向舌根。甞此娑婆草木金石。入圓通。
要以味時有。
箋云。要因味方有性。無味又無分別。
其覺不恒一。
箋云。味時有覺。無味又無分別。故不恒一。
云何獲圓通。
箋云。圓通法門其性常一。
觸以所觸明。
五觸塵無定過。
箋云。能觸是身。所觸是水。無所觸不明能觸。須有所方有能。此䟦陀婆羅。
無所不明觸。
箋云。三和方能成觸。為根和境和識和。闕一不成故。
合離性非定。
箋云。合乃觸時知。非觸時又無分別。此性不定。
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其性常一。
法稱為內塵。
六法分能所過。
箋云。則飲光。及柴金光比丘尼。向法塵上作觀云。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此法塵影象。是內第六所緣之塵。
憑塵必有所。
箋云。憑五塵。必有法塵。此法塵。是第六識心所。
能所非徧涉。
箋云。為能緣心。所緣塵。各別故。
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圓通根。能所一如。根塵無二。
見性雖洞然。
二拂跡旋根證文五。初視境虧功過。
箋云。謂五聖向五根上作觀。則如意尊者。向眼根上作觀。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
明前不明後。
箋云。明猶見也。言但見前。不見後。
四維虧一半。
箋云。四維者。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隅。兩隅角不見。秪見二隅。此約功德所配。此論肉眼。前敘時乃天眼。
云何獲圓通。
箋云。謂因果不相稱。
鼻息出入通。
二現氣無交過。
箋云。若是出息入息則通。此周利槃特迦尊者。
現前無交氣。
箋云。若是出入相交。則闕中間無交。氣有間斷故。若是圓通。則無間斷。
箋云。為出息不是入息。入息不是[2]□息。支則分義。出入分各相離。不能相涉入故。
舌非入無端。
三純味方生過。
箋云。為此舌根。非是入於無端倪之處可了別。唯須有味乃可了。此憍梵鉢提尊者。
因味生覺了。味亡了無有。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恒常無間。
身與所觸同。
四質量偏涯過。
箋云。此則慢習尊者。向身根作觀。因入城乞食。毒㓨傷足入觀。身為能觸。毒㓨為所觸。此二俱是無記。故言同。
各非圓覺觀。
箋云。能觸所觸。二俱無記。各無真覺覺觀。若是圓通根。有真覺。起來觀照也。
涯量不冥會。云何獲圓通。
箋云。為身與㓨。各當涯際劑量。不相冥合契會故。
知根雜亂思。
五雜想資□過。
箋云。則善現尊者。於意根作觀云。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恒河沙等。為第七所依知根。雜和第六。撩亂思量。
湛了終無見。
箋云。若是湛寂了別。真性則不能得。
想念不可脫。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絕其亂思想念。
識見雜三和。
三息□澄流證文三。初體含三雜過。
箋云。則鶖子。於眼識現量心上作證。云。我曠劫來。心見清淨。乃至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等。了別以解識。八識總名識。此眼識須仗眼根與色塵。三法和合。方能照見。
詰本稱非相。
箋云。今能依之識無體。根境更有何相。
自體先無定。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其體恒常不變。不同根塵識三。無根本也。
心聞洞十方。
次初心不及過。
箋云。普賢。於耳識現量心上作觀。云。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心者。緣慮以解心。八識通名心。言此心洞達覧見十方。如前云。若於佗方恒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於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
生于大因力。
箋云。普賢行門。是大因。有不可屈伏義名力。為對菩薩大乘。得大因力名。
初心不能入。云何獲圓通。
箋云。此門庭格高。唯化上根。下根即不能入。若是圓通根。中下俱接。
鼻想本權機。
後滯權增住過。
箋云。𧰟喜尊者。鼻識上作觀云。世尊教我及俱絺羅。觀鼻端白。至三七日。身心內明等。為佛見佗多貪欲。令攝心。秪是權宜之機。
秪令攝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作能住是心。所住是鼻。亦未契圓通。若是圓通。則無能所。
說法弄音文。
四縱辯摧邪證文一。有漏□真過。
箋云。音則音聲文則文[3]□也。此富樓那尊者。
開悟先成者。
箋云。祗可開示曉悟。先[4]未成就久修之者。
名句非無漏。云何獲圓通。
箋云。名句文身。是不應行中。行所収。不得無漏。
持犯但束身。
五□勒鉗神證文一。□形無徧過。
箋云。近執尊者。向身識[5]□作觀。經云。我是如來眾中綱紀。乃至眾推無上。為止則是持作則是犯。但束其身也。
非身無所束。
箋云。有身則可持。無所[6]持者。無身也。如無色界人。無身何可束也。
元非徧一切。
箋云。秪是欲色二界。無色不徧故。
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是圓通。無不徧。
神通本宿因。
六涌沒凌虗證文一。宿念□緣過。
箋云。則採菽氏。向意識上作觀。為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我頓發心。得大通達。故為神通。須是夙世修習也。
何關法分別。
箋云。則法性真分別。終日分別。未甞分別。
念緣非離物。云何獲圓通。
箋云。為初習神通時。想此身如飛花柳絮。此能緣之心。不離所緣物象也。
若以地性觀。
七了相[1]疑空證文五。初阻礙乖通過。
箋云。[2]□相則四大[3]□也。凝空空大也。證者為五聖□曰五□相上作觀。則持[4]也菩薩。往遇普光佛。於一切要路[5]□口。我皆平填。或作橋梁。乃遇毗舍浮佛。教云當平心地。方悟圓通。
堅礙非通達。有為非聖性。云何獲圓通。
箋云。[6]□□道路有為功用。非是聖性。因中是有。果中是無。因果不相稱也。
若以水性觀。
二作想招生過。
箋云。月光童子。於水大上作觀。內身津液。與外浮幢王剎。等無差別。
想念非真實。如如非覺觀。云何獲圓通。
箋云。為理如智如。一如體上。離能覺觀之心。覺尋觀伺。是六識心所法。
若以火性觀。
三起厭非真過。
箋云。是火頭金剛。言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婬人。成猛火聚。因此神光內凝。化多婬心。成智慧火等。
厭有非真離。
箋云。厭欲有。若是真離。無忻厭。
非初心方便。云何獲圓通。
箋云。言火大門庭高遠。
若以風性觀。
四動寂相形過。
箋云。則琉璃光法王子。風大上作觀云。我[7]過無量聲如來。教我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於是觀世動時。乃至諸動無二等。
動寂非無對。
箋云。則動對寂故。
對非無上覺。云何獲圓通。
箋云。有對待故。非真也。
若以空性觀。
五凝空昏鈍過。
箋云。則虗空藏菩薩。云我與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諸幢王剎。涉入我身。身同虗空。不相妨礙。
昏鈍先非覺。
箋云。為此空相。不是真空之性。
無覺異菩提。云何獲圓通。
箋云。菩提覺義。今空體無覺。與菩提異。
若以識性觀。
入一心唯識證文一。住識存虗過。
箋云。則慈氏菩薩。遇日月燈明佛。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至然灯佛出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
觀識非常住。
箋云。為起能緣觀心。觀此[8]入識。非是常住故。
存心乃虗妄。云何獲圓通。
箋云。若存能緣觀心。亦是虗妄也。
諸行是無常。
九妙剎求安證文一。因生不稱過。
箋云。則大勢至菩薩。言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等。行是造作遷流故。
念性元生滅。
箋云。為此念者。亦行蘊収。與第六識相應。生滅不暫停。
因果今殊感。云何獲圓通。
箋云。因是生滅。果是淨故。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地。實以聞中入。
後擇示真圓文三。初述觀音獨契文六。初娑婆教體。
離苦得解脫。
二廣歎觀音。
箋云。離三苦五苦。分段生死。變易生死。
良哉觀世音。
箋云。良猶善也。歎辭。
於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得大自在力。無畏施眾生。
箋云。前來以十四種無畏。施眾生也。
妙音觀世音。
箋云。微妙之音。離能所故。不順聲塵。觀是能勸之智。世是所觀之境。音是所度生。
梵音海潮音。
箋云。梵者靜也。則寂靜之音。性離喧囂。海潮音。乃警告雄音。則應化不失時也。
救世悉安寧。
箋云。求男得男。求女得女。
出世獲常住。
箋云。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我今啟如來。
三啟述圓通。
如觀音所說。
箋云。可觀音說。
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皷。十處一時聞。
箋云。文殊設喻也。
此則圓真實。
箋云。則喻顯圓通。
目非觀障外。
四比餘非正。
箋云。則眼不能見物外之事。
口鼻亦復然。
箋云。口鼻舌。以合中知。
身以合方知。
箋云。為合觸塵方知。
心念紛無緒。
箋云。第六識心。念慮紛然。迥無頭緒。
隔垣聽音響。
箋云。垣牆也。音乃種種音。響則山谷應聲。
遐邇俱可聞。
箋云。此約五根校量。乃就耳根。顯圓通。
五根所不齊。
箋云。餘五。不等耳根。
是則通真實。
箋云。通變之義。
音聲性動靜。
五顯聲彰聖。
箋云。若是音聲性。則有動有靜。如樹因風則動。無風則靜。或有聲曰動。無聲曰靜。
聞中為有無。
箋云。此聞。是真聞性中。此聲塵或有或無。或一切眾生。執聲則言有聞。無聲則言無聞。
無聲號無聞。
箋云。此但聲塵。或有或無。
非實聞無性。
箋云。聞性不隨聲塵無。
聲無既無滅。
箋云。聲無。是無聲塵。即當滅聞。性即無滅。
聲有亦非生。
箋云。聲有。是聲塵之時。亦非生。言此聞性不曾生。
生滅二圓離。
箋云。生滅是聲塵。二圓離。是無生滅也。
是則常真實。
箋云。此則性顯圓通。前二約寤時。縱令下。約寐昧。後深也。
縱令在夢想。不為不思無。
六敘教當明。
箋云。約寐時。此性亦常。尚不作思無。豈作思有之解。
覺觀出思惟。
箋云。起始覺淨智來觀達。出却前妄識思有思無之解。
身心不能及。
箋云。妄身妄心。不能及真。
今此娑婆國。聲論得宣明。眾生迷本聞。循聲故流轉。
箋云。本聞則真聞之性。循則順也。順聲塵故。
阿難縱強記。不免落邪思。
次誨責群徒文四。初傷餘勸責。
箋云。多聞不能滌業。乾慧未免苦輪。
豈非隨所淪。
箋云。豈不是阿難隨前塵聲境。遭佗沈淪。
旋流獲無妄。
箋云。但返聞聞自性。自然得無妄。
阿難汝諦聽。我承佛威力。宣說金剛王。
二別責阿難文二。初述承威演妙。
箋云。金剛則智。能摧壞一切虗妄之法。此慧觀圓通。
如幻不思議。
箋云。似有不有。如生不生。
佛母真三昧。
箋云。母者出生義。喻法身能出生報化二身。約此圓通門。是法身真理。
汝聞微塵佛。
後責外習迷源。
一切祕密門。欲漏不先除。畜聞成過誤。
箋云。積畜多聞。飜成過患賺誤也。
將聞持佛佛。
箋云。將多聞之性。任持前佛後佛無漏言教。
何不自聞聞。
箋云。何不返自能聞之心。合真聞之性。
聞非自然生。
箋云。此能聞之心。不自然而生。須仗聲塵方生。
因聲有名字。
箋云。因聲境。牛羊男女等聲。
旋聞與聲脫。
三指觀令超文三。初旋聞普脫。
箋云。[A15]但旋妄識歸真聞。聲塵自然解脫。
能脫欲誰名。
箋云。尚無所緣聲塵。何有能脫之名。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脫。見聞如幻翳。
箋云。見聞是識。但如幻如翳。俱無有實。
三界若空花。
箋云。欲界色界無色界。如空中之花。
聞復翳根除。
箋云。翳根則見分。但返聞自性。乃無見分妄心。
塵銷覺圓淨。
箋云。塵銷是無相分。真覺自然。圓明清淨。
淨極光通達。
次了喻超塵。
箋云。智也。
寂照含虗空。
箋云。即體之智。寂而常照。含真空之體。此根本智也。圓覺云。當知虗空。覺所顯發。
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
箋云。如睡夢覺。
摩登伽在夢。
箋云。先梵天呪。如夢如幻無實。
誰能留汝形。
箋云。誰能留汝阿難之形。秪為不了前境如夢。即被繫縛。
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
後比約圓銷。文二。初喻。
箋云。此是真。若是眾生是假。
雖見諸根動。
箋云。如一切眾生。向六根門頭動用。
要以一機抽。
箋云。皆由根本無明也。
息機歸寂然。
箋云。但息根本無明。返聞聞自性。歸寂然理體之上。
諸幻成無性。
箋云。六知根。無自性。
六根亦如是。
後合。
元依一精明。
箋云。則性明相。是根本無明。
分成六和合。
箋云。六根也無明為能變。六根六塵為所變。
一處成休復。六用皆不成。
箋云。一處乃根本無明。但無根本無明。六用皆不生。或一處約耳門。入圓通。其餘六根無自性。
塵垢應念銷。
箋云。應念則少念。少念則無念。
成圓明淨妙。
箋云。法界之體也。
餘塵尚諸學。
箋云。指前二十四人。
明極即如來。
箋云。明極則智也。言真智窮極。便是如來。
大眾及阿難。
四勸旋歸證。
旋汝倒聞機。
箋云。為背體緣聲。是倒。今但返聞自性。是旋。汝顛倒聞機。是根本無明。
返聞聞自性。性成無上道。
箋云。返復能聞之心。聞佗真聞去。
圓通實如是。
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
後顯頓流通文三。初貫通三際顯指真殊。
箋云。文殊。又恐阿難將為[A18]己證。便云。則是諸佛一路涅槃門。更無二路。唯此一門。路者。三乘聖人遊履之處。涅槃。乃佛果位。有為無為二轉依果。門者。出入義。三乘聖人。皆於此門入。
過去諸如來。斯門[A19]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誠如佛世尊。詢我諸方便。
箋云。此躡佛前來。令簡道誰當其根。亦令未法眾生。修菩薩乘。絢問教。我簡何方便門。易得成就。
以救諸末劫。
箋云。且答。亦令末代一切眾生。求菩薩乘。
求出世間人。
箋云。求菩薩乘人。或求聲聞二乘之人。
成就涅槃心。
箋云。乃無上菩提。
觀世音為最。
箋云。便合云無過此一門。
自餘諸方便。皆是佛威神。
二愍歎同源簡餘非正。
箋云。言二十四聖人觀門。皆是承過去諸佛威神故。
即事捨塵勞。
箋云。為餘習遭毒㓨。賢護入俗。假世間事法。捨却塵勞煩惱。
非是長修學。淺深同說法。
箋云。言不是時長修學觀門。不可。初心。求向堦前。毒㓨傷足。要入道也。不如觀音從聞思修。入三摩提。世出世間。獲二殊勝。
頂禮如來藏。無漏不思議。
箋云。頂禮歸投義。照見義。如來藏者。首楞嚴三昧也。
願加被未來。
後顯標圓徑請被流通。
於此門無惑。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難。
箋云。此結答前問誰當其根。
及末劫沉淪。但以此根修。圓通超餘者。真實心如是。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了然。得大開示。
四聞經獲利文三。初喻彰同悟文二。初述。
箋云。以五蘊身。成法性身。八識妄心。為般若真心。故了然也。
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
後喻。
箋云。言我今居有學地。未證法身。大似遠遊未還其家。今日因說圓通。分明知修行取證果體之道路。
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恒河沙。
次獲淨超塵文二。初同超大位。
箋云。天是一。龍是二。攝六部夜叉乾闥婆等。
皆得本心。
箋云。得法界大定也。
遠塵離垢。獲法眼淨。
箋云。離煩惱垢染也。起智照理。如眼見物不殊。
性比丘尼。聞說偈[A20]已。成阿羅漢。
後獨證小堦。
箋云。過去名本性女也。
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後續發勝心。
箋云。初言無等者。諸佛比諸眾生。無齊等故。下一等。謂此佛彼佛互相等故。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三言正。藐言等。三言正。菩提言覺。乃無上正等正覺。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
次二力加持修證。文分三。初翹諮遠備文三。初悲欣述悟。
箋云。然謂二力加持。偏資末品。前來慧觀圓通修證分。但接上根之者。阿難。恐末代一切眾生。境劣心微。不能作證。所以便請云。欲攝其心入三摩提。云何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是世尊。遂說三七日。道場儀軌。第一七日。行道禮拜。第二七日。發菩提願。第三七日。唯誦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神呪。至三七日。十方諸佛出。鏡交光處。摩頂安慰。行人與觀音。同證法界理故。
心跡圓明。
箋云。心則真心。跡。乃十方同履之跡。
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
箋云。悲則悲見末代邪師欣則欣遇如來正法交集者相交而集也。
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A21]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
箋云。前來道觀佛菩提。及大涅槃。乃至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所以此中躡前文也。
常聞如來說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
次陳發大心。
箋云。發大心乃四弘誓願。
菩薩發心。自覺[A22]己圓。
箋云。根本智也。
能覺他者。
箋云。後得智也。
如來應世。
箋云。問。自覺[A23]己圓。能覺他者。是何人如此。答云云。
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
箋云。阿難大權之人。非是未得度。但且謙稱。
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恒河沙。
後諸建真場遙津末劫。
箋云。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正是今時也。邪師自邪思惟。說邪教法。
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箋云。道場。則得道寂滅之場。退屈者。退轉抑屈也。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沈溺。
次讚勑承詮文三。初讚發悲心。
箋云。稱揚讚嘆。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次許宣標勑。
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後眾翹真旨。
箋云唯然吔諾之辭。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柰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
後遐宣助法文四。初勗淨尸羅文二。初總彰三學。
箋云。毗柰耶。唐言調伏。乃律藏。多詮戒學。論藏。多詮慧學。經藏。多詮定學。調為調練三業。伏是制伏過非。調練通於止作。制伏唯明止惡。軌則不移。故云決定。
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箋云。所謂戒是菩提本。應當具足持淨戒。又云。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然。大乘持心戒。小乘持身戒也。因戒生定。定能發慧。此三學。名為無漏。無漏簡去有漏。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
後別演戒門文二。初總徵垂戒。
若諸世界。
後別釋初篇文四。初婬戒文二。初顯彰昇墜文七。初奉戒超生。
箋云。是所依。
六道眾生。
箋云。是能依有情。
其心不婬。
箋云。大乘菩薩人持心婬。起心動念。皆犯也。小乘人持身戒。但不與境交。即持也。
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箋云。前文云。父父子子。遞代相生。此等皆以欲貪為本。如今若無婬。自然不隨生死相續也。然大乘。先以殺戒為先。為大乘之人。以悲為力。若殺。乃失大悲種。大乘人以染戒為初。為遞代相生。父父子子。皆由貪欲為本。為小乘之人。怕其生死。所以先斷於染。此教是大乘。何故以染為初。答。阿難因前墮在婬室之內。此順同小乘故。先舉染。然雖如此。亦是大乘。為持心戒故。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
二虧持滯縛。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
三必遊邪徑。
箋云。梵語魔羅。唐言殺者。謂能殺眾生慧命也。緣魔王多行於欲。下文云。將諸猥媟以為傳法。
上品魔王。
四隨昇三品。
箋云。諸魔歸往曰魔。王則福勝者。
中品魔民。
箋云。則福中者。
下品魔女。
箋云。則福劣者。
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五述邪為正。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婬。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六亂法傷人。
汝教世人。修三摩提。先斷心婬。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七勑留真教。
箋云。先佛世尊。則過去諸佛也。清淨明誨者。不被染之一法所縛。明為分明。誨為教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婬。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飰。經百千劫。秪名熱砂。
後再勗遵修文二。初喻彰。□染□墜無昇。
箋云。法上。將婬心求無上菩提。經百千劫。秪名婬根。
何以故。此非飰本。
箋云。法上。此婬。非無上菩提本。
砂石成故。
箋云。此是婬根所成故。
汝以婬身。求佛妙果。
箋云。妙果者。乃常身法身也。
縱得妙悟。皆是婬根。根本成婬。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箋云。前來云。菩提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等。若是以婬心。即不能求無上涅槃。
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後勗斷除心定標邪正。
箋云。婬機乃心也。言若如此向求。佛菩提涅槃。此可希望也。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箋云。波旬。唐言惡者。魔也。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二殺戒文二。初顯彰昇墜文九。初奉戒超生。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
二虧持滯縛。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
三必遊邪徑。
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
四三品分形。
箋云。飛行夜叉。唐言勇健。地行羅剎。唐言可畏。帥則將帥。
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五迷邪為正。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六當來亂教。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
七呵依漸化。
箋云。五淨肉者。見聞疑自死鳥殘也。
汝婆羅門。地多蒸溼。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
箋云。婆羅門。唐言淨胤。言其地草尚不生。豈況於菜。
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箋云。楞伽云。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無慈悲。乖背正解脫。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盡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八不斷沈生。
箋云。似三摩地者。似真即不真也。
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A24]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箋云。[A25]已猶盡也。言相食相吞。如汲井輪互為高下。無有窮盡。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九勑流真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後再勗遵修文六。初喻彰遺戒。
箋云。法上。將殺心求無上菩提。大似塞耳高叫。求人不聞。自家愛隱。轉見露現也。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㧞。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二責犯彰持。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緜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
三勗斷微緣。
箋云。言東方者。是此土也。及此土。乃西天也。靴履者。用皮為之。裘者。以毛為衣。毳裘是也。真脫。則不還債。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
四喻存難越。
箋云。既食他身分。須酬他命根。為彼眾生所緣境也。
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
箋云。言劫初時人。百穀不食。乃能空中飛行自在。乃至食其百穀煙火之食。乃足不離地。
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
五勑遵真脫。
箋云。身心二途者。心不念食。身不愛著。法上。如人食眾生身分。始終須還。終不捨離也。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六顯定正邪。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三盜戒文二。初顯彰昇墜文九。初奉戒超生。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
二虧持滯縛。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
三心遊邪徑。
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
四三品分形。
箋云。邪人則風邪之人。
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五迷邪為正。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姧欺。稱善知識。各謂自[A26]己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六亂法傷人。
箋云。詃誘也。言潛藏隱匿姧詐欺誑於人也。恐令失心者。驚恐於人。令人失心也。然此經亦□□□言誑稱善知識。偷盜取受施主供養。是人邪心。被鬼所著。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食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
七責犯彰持。
箋云。言不得長久在也。
旅泊三界。
箋云。言諸聖人於三界。但如旅泊之人。一宿一食。何可長乎。
示一往還。去[A27]已無返。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箋云。聲聞之人。示身為一往還。為捨此報後。更不受生也。去[A28]已無返者。去不更來也。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
八顯超標志。
箋云。長揖則永辭也。
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A29]已決定心。
箋云。言此人雖未即明無上真覺之路。是人於教法。[A30]已有決定求無上之心。
若不為此捨身微因。
箋云。言若不為此無上菩提捨身求小微劣之事。或愛欽重。或求名利。
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
箋云。若求如此小小之事。此人決定宛然又著。還彼食佗身分之人債也。除非求無上菩提故。
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箋云。如佛往昔因中。毀僧言食馬麥。後成佛。猶償夙債。夏三月安居。猶食馬麥。蓋示因果故。出寶積經。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九勅流真教。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巵。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後再勗遵修文三。初喻彰虧戒。
若諸比丘。衣鉢之餘。分寸不畜。
次顯教今修文八。初少欲知足。
箋云。三衣鉢盂之外。
乞食餘分。施餓眾生。
二行惠施。
箋云。凡乞食作三分。分一分自食。一分施餓眾生。一分施鳥雀等。
於大集會。合掌禮眾。
三行不輕行。
有人捶詈。同於稱讚。
四忍辱。
必使身心二俱捐捨。
五離心形二縛。
箋云。不食眾生身。亦無貪心。
身肉骨血。與眾生共。
六等觀為[A31]己。
箋云。身與眾生同。自既怖死。彼亦如然。
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A32]己解。以誤初學。
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八尅證三昧。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後定標邪正。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即身心無殺盜婬。三行[A34]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四大妄語戒文二。初顯彰昇墜。文四。初舉犯沈生文三。初彰愚犯失。
箋云。愛見者。纔妄語。內心便生愛。失如來四智菩提種也。
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A35]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是一顛迦。銷滅佛種。
次舉法過人。
箋云。顛迦者。亦云顛底迦。唐言樂欲。
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後喻顯沈生。
箋云。多羅樹似椶。有子赤色堪食。三苦海。則三塗也。
我滅度後。勑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
次勑傳陰付文三。初勑真居世。
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婬女寡婦。姧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提。
二密化歸真。
箋云。姧詐偷盜。屠兒販賣之人。與其同事教化也。
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未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
後隱迹潛遺。
箋云。陰者暗也。暗有遺付也。言臨命終方說。
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三責惑凡稱異。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四告傳真教。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
後□勗真修文六。初喻彰虧戒。
箋云。旃檀。唐言與樂。白者治熱病。赤者去風瘴。
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
二責犯標持。
箋云。四分戒云。若比丘實無所知。自稱言我得上人法。言我[A36]已入聖智勝法。我知是。我見是。後[1]放異時。若問若不問。欲自清淨。作是說。我實不知見。言知言見。虗誑妄語。除增上慢。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紆曲。
三喻妄竊□。
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三摩提。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五勗行諸行。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六標定邪正。
大佛頂首棱嚴經卷第六下
校注
[1020001] 壞【CB】,壤【卍續】,壤當作壞 [1020002] 微當作徹 [1021001] □疑滿 [1021002] □疑七 [1021003] □疑連 [1021004] □疑無 [1021005] □疑持或識 [1021006] □疑劣 [1021007] □疑今 [1021008] 三疑空 [1021009] □疑下 [1021010] □疑身 [1022001] 業字原本不明或乘字歟 [1022002] 不疑下 [1022003] 目疑自次同 [1022004] 佗疑化 [1022005] 崇字更勘 [1022006] 襄原本字體不明或褰歟 [1022007] 聆原本字體不明 [1022008] □疑語 [1022009] 既疑呪 [1023001] 三疑五 [1023002] 毒字更勘 [1023003] 淨疑男 [1023004] 思疑鬼 [1024001] 復疑傷 [1025001] 皆疑昏 [1027001] 北疑此 [1027002] 此疑北 [1028001] 想疑相 [1029001] □疑陀 [1029002] □疑首 [1029003] □疑二 [1030001] 沙疑涉 [1030002] □疑出 [1030003] □疑字或身 [1030004] 未疑來 [1030005] □疑上 [1030006] 持疑束 [1031001] 疑疑凝 [1031002] □疑了 [1031003] □疑相 [1031004] 也疑地 [1031005] □疑津 [1031006] □□疑平填 [1031007] 過疑遇 [1031008] 入疑八 [1038001] 似通示歟 [1039001] 放疑於 [1039002] 梅疑悔 [1039003] □疑出【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71 楞嚴經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1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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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觀音述證文二。初依修尅證文三。初敘本師名。
箋云。梵語阿嚩盧枳帝溼伐囉耶。唐言觀自在。略云觀世音。天台智者云。觀。是能觀之智。世。是所觀之境。音。是所度之生。稱名歸命。應機往救。故云觀世音。若云觀自在者。大唐三藏云。觀有不住於有。觀空不著於空。聞名不惑於名。見相不沒於相。當有不破於有。一切皆無。不[1]壞於無。種種皆有。是以心不能動。境不能遷。動不亂真。實可謂無礙智慧也。又法華云。若有無量百千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又此菩薩大悲經云。過去名正法明如來。觀音授記經云。未來補彌陀。名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又有佛出世。名觀世音者。因從果號。資得師名。表師資互明因果交[2]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