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之上)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
世尊常推說法人中。我為第一。
二謙類聾夫。
箋云。如法華云。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見是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不。我常推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又云。於過去九十億諸佛所。護持助宣佛之正法。於彼說法人中。亦最第一。又云。亦於七佛說法人中。而得第一。於賢劫中。當來諸佛說法人中。亦復第一。
今聞如來微妙法音。
箋云。是性水真空。性空真水。又云如一見根。徧周法界。又云。汝心昏迷。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此皆微妙法音。
猶如聾人逾百步外。耹於蚊蚋。
箋云。今聞佛微妙法音。大似聾人更逾越[2]□百步之外。一跨曰步。百步六百尺。聞於蚊蚋之聲。莫道是聞本所不見佗身。何況得聞其聲。大曰蚊。小曰蚋。又秦人曰蚊。楚人曰蚋。法上而論。猶如聾人。況聲聞之人。二空之中。祇得人空。未得法空。[3]一死之中。祇得分段生死。未得變易生死。二障之中。祇斷煩惱障。未斷所知障。
本所不見。何況聲聞。
箋云。不見諸佛如來法身真理。不聞諸佛大乘之教。
佛雖宣明。令我除惑。今猶未詳斯義究竟無疑惑地。
三聞教尚迷。
箋云。佛雖宣說顯明。令我除其疑惑。前來破却三科性。令無我執。破却七大性。令無法執。故除惑也。我今尚身未能審詳是此究竟到頭之義。緣小乘之人。見佛說性水真空。性空真水。見聞覺知。本如來藏。信之未及。
世尊。如阿難輩。雖則開悟。習漏未除。
四難居漏位。
箋云。前雖悟法界理。習氣有漏。猶未能除。方得初果須陀洹。斷欲界八十八使。
我等會中。登無漏者。雖盡諸漏。
今聞如來所說法音。尚紆疑悔。
箋云。指此一經。是頂三昧教法。尚自[4]榮紆。疑者。惡作義。追往曰悔。
世尊。若復世間一切根塵。陰處界等。
二正敘疑情文二。初恠性如生文三。初本無生忽生。
箋云。根是六根。眼耳等。塵是六塵。色聲等。陰是五陰。色受想等。陰覆真體也。處是十二處。六根六塵。處者依緣義。界是十八界。三六一十八界。界者。種族義。流類義。等取七大性。
皆如來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
箋云。皆如來藏。周徧法界。清淨本然。本無生。如今為什麼却生。
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二本無相今有相。
箋云。本無相。而今為什麼有相。
次第遷流。終而復始。
三本常今無常。
箋云。空界壞而復滅。是終。空界成而復生。是始。此皆是真忽生妄。
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徧法界。湛然常住。
後相疑凌徧文二。初敘三明二疑不凌俱文二。初牒前都演。
世尊。若地性徧。云何容水。水性周徧。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徧虗空。不相凌滅。
後述不俱容。
箋云。世尊所說地性周徧之時。何能容得水。水性周徧。火則不生。乃歒體相違。云何下。正是相凌滅。云何道不相凌滅。
世尊。地性障礙。空性虗通。云何二俱周徧法界。
後色空相形智迷周現文二。初述徧疑。
而我不知是義攸往。
後申迷旨。
箋云。不知是義所歸也。
唯願如來。宣流大慈。開我迷雲。及諸大眾。作是語[A5]已。五體投地。欽渴如來無上慈誨。
後翅儀請決。
箋云。宣說流布其大慈。從根本智。流出後得智。從後得智。流出大悲心。從大悲心。說三乘十二分教。
爾時世尊。告富樓那及諸會中漏盡無學諸阿羅漢。
後許正通甄文二。初勑聽告許文二。初許誘三歸一文四。初告。
如來今日。普為此會。宣勝義中真勝義性。
二許。
箋云。世俗勝義二諦。每諦有四。瑜伽四十七云。世俗四。一假名無實諦。(樂塵成缾)二隨事差別諦。(三科)三方便安立諦。(四[1]〔說〕)四依門顯實諦。(二空門)又勝義有四。一體用顯現諦。(三科)二因果差別諦。(四諦)三證得勝義諦。(二空門)四勝義勝義諦。(離言絕相)為猶與也。宣猶說也。勝為殊勝。此勝義。約對世俗諦立。雖是真。猶故對妄。真勝義性。乃是勝義諦。不對世俗諦立。是前勝義諦[2]□勝義諦也。離名絕相故。疏云。非安立門。前一勝義是安立門。以真對妄。以勝義對世俗。此真勝義性。真妄雙拂。非相對而立。
令汝會中定性聲聞。
三誘異同真。
箋云。定性聲聞者。則法華會中。迴不定性者。若是法華會上。舍利弗與千二百比丘。皆當授記。迴不定性也。疏許佛在世時。化定性聲聞。若是五性宗。不許定性成佛。若定性成佛。則不名定性。今則不然。定性[3]性若不成佛。法華經因何云。更無餘乘而得滅度。設諸教言不成佛。但一期彈斥。令彼迴心。免成沈滯。若直言凡夫俱成佛。則凡夫。妄將有漏。欲慕歸真。若直言聲聞成佛。聲聞之人。沈空者眾。所以褒揚不定。呵[4]□有殊。今到四十九年。方迴定性成佛。金口所說。凡情何疑。如法華云。餘諸聲聞眾。亦當得如是。其不在此會。汝當為宣說。
及諸一切。
箋云。普談凡聖。
未得二空。
箋云。聲聞有學及凡夫等。
迴向上乘阿羅漢等。
箋云。則大權聲聞。入大乘者。等乃攝通緣覺。
皆獲一乘寂滅場地。
箋云。則本覺性淨真體也。故觀音述證云。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此則證真寂滅體也。梵網經云。寂滅道場座。道是無上覺道。場是寂滅之場。座則諸法空為座。
真阿練若。
箋云。真簡假故。如法華云。或有阿練若。衲衣在空閑。自謂行真道。輕賤人間者。又云。是人行惡心。常念世俗事。假名阿練若。好出我等過。真阿練若。亦云寂靜處。有二。一遠雞犬之聲。二遠刀斧之聲。今言真揀一分假者。若假者。衲衣在空閑等。
正修行處。
箋云。揀邪修行處。若編椽臥棘等。是邪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四勅聽微旨。
富樓那等。欽佛法音。默然承聽。
後聖眾同欽。
佛言富樓那。如汝所言。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
後正演通疑文二。初通真忽生妄疑文二。初通舊疑文四。初明根本妄緣成三識種文二。初試辨真妄文五。初標前疑。
箋云。是牒地前來問道清淨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汝常不聞如來宣說性覺妙明。
二問昔說。
箋云。汝乃尋常直不聞我說云云。心生曰性覺。則強生覺照。此是無明剏起之由。妙明者。體不離真。是背體緣明。此是性之明也。
本覺明妙。
箋云。本覺。則是本體覺性。此性若起智照理故明。離能所故妙。外人問。既是覺勞相現。但言妄便體。因何立為性覺之名。答。妄從真起。妄得覺名。覺勞相生。責勞稱妄。意謂此妄法。亦不別處生。如水生波。故得覺名。為他覺勞相現。故責彼勞乃稱為妄。外人又問。性覺是妄。本覺是真。何故不以真先。而以妄先也。答。以[5]□攝末。本合居先。顯妄推源。故先標性。性者。發明之性也。
富樓那言。唯然。世尊。我常聞佛宣說斯義。
三聞舊旨。
箋云。唯然吔喏之辭。
佛言。汝稱覺明。
四試簡。
箋云。佛既見他答。道常聞此二覺之義。便令他簡真覺凝明。
為復性明。稱名為覺。為覺不明。稱為明覺。
箋云。佛便問。為復將此性明妄覺名為真。為復起始覺智。覺此性明是妄。方稱說為明覺。是真不明。則無性明。
富樓那言。若此不明。
五甄真。
箋云。富樓那是千佛之一數。便簡得真。不明是無性明。
名為覺者。
箋云。既無性明。便是真也。
則無所明。
箋云。既此不明。是覺性明。便無所明。所明乃性明。自癡之一法。
佛言。若無所明。
後明妄識興由文四。初兩緣交破。
箋云。所明無明也。
則無明覺。
箋云。則無能緣強覺。
有所非覺。
箋云。若有所明無明。則不是真。
無所非明。
箋云。若無所明無明。則無能明強覺。
無明又非覺湛明性。
二雙簡二明文三。初簡妄非真。
箋云。無明是性明相。又非是真覺湛寂圓明之性。
性覺必明。
二顯真明湛。
箋云。性則體性。覺是真覺。必定圓明。
妄為明覺。
三責妄生明。
箋云。因一切眾生妄心起。心外別求。便有性明相與強覺。
覺非所明。
三同異滅生文二。初迷真立異。
箋云。此真覺之性。是前性覺必明之覺。不是性明之相。
因明立所。
箋云。因有性明。便立性明為所。
所既妄立。
箋云。是性明相。
生汝妄能。
箋云。是強覺。此強覺因性相而生。
無同異中。
箋云。則性明相。未分能所之時。
熾然成異。
箋云。熾然火盛㒵。性明之相無同異。因強覺起來。便有業轉現三細識生。乃熾然成異也。因強覺起來。動作故名業。既有動作。然後便有轉識。轉背故名轉。轉背真體也。此為見分。是十二類生顛倒因。既轉識生。然後便有現識。顯現故名現。此是相分。是山河大地顛倒因。
異彼所異。
二返異潬源。
箋云。異是能異。則是三細識。彼所異則是無明。或可。異是性明相。彼所異是三細識。雖是同約背真。看來亦是異。今覺此三細識。是異彼前來性明相。故云云。
因異立同。
箋云。因能異妄。擬復無明之同。或可。既因此三細識是異。便立前性明相為同。
同異發明。
箋云。同是性明相。異是三細識。發起明白。
因此復立無同無異。
箋云。既厭三細識是異。立前性明為同。既復前來性明。同相不得。又立性明。為無同無異。或可。性明背真。是異。為對三細識。便立性明為同。既立為同。便奪却異名。異既無名。同將[1]□偈。故立為無同無異。
如是擾亂。
四因勞發相文三。初彰勞起混。
箋云。內心動作。
相待生勞。
箋云。便有能所相對。生其勞倦。
勞久發塵。
箋云。既覺心勞倦久[A6]已。發起妄塵。汙自真體。
自相渾濁。
箋云。自向性明相上。生其渾濁。此妄非從別處而生。唯約性明相上生。
由是引起塵勞煩惱。
二明空界異同。
箋云。因是便乃引起因塵生勞。故號塵勞。煩則煩怨。惱則惱亂。便有根本煩惱。隨煩惱等。
起為世界。
箋云。內心動作。故有器世界生。
靜成虗空。
箋云。內心無動。便有虗空相現。此皆約八識親變。
虗空為同。
箋云。虗空是一。故說同。
世界為異。
箋云。有橫世界。竪世界。有情世界。無情世界。有多種名。故為異。
彼無同異。真有為法。
三指相分生源。
箋云。外人問。無同異。是真是妄。經中牒云。彼無同異。真有為法。非無為法。
覺明空昧。
二七緣八執擊相分生文二。初四輪騰布文四。初風。
箋云。覺明是第七識起來。執八見分為我。不是性明也。既執八見分為我。內心勞倦。外帶得一分頑空當情。故云空昧。昧暗也。為此頑空暗昧故。
相待成搖。故有風輪。
箋云。既見有昏鈍頑空當情。便厭此空昏昧。起心欲復前來性明同體。便乃搖動。外感風輪。
執持世界。
箋云。世界成時。亦是風輪。世界壞時。亦是風輪。然世界將壞。毗嵐風擊須彌山。碎之如粉。
因空生搖。
二金。
箋云。因頑空當情。便厭空。擬復[1]□明。故生搖。
堅明立礙。
箋云。堅愛復前性明之性。便乃六礙。礙者。堅固為性。
彼金寶者。
箋云。須彌山七寶所成。七金山四寶所成。皆是地攝。
明覺立堅。
箋云。明妄覺之性。立堅愛。復前性明。
故有金輪。
箋云。便有地大現。
保持國土。
箋云。國土。地之所攝。
堅覺寶成。
三火。
箋云。牒前地大。
搖明風出。
箋云。內心搖動發明。便有風生。是牒前風大。
風金相磨。
箋云。風與金相研磨。
故有火光。
箋云。既[2]□□搖動堅欲復前性明。圓體起心燥動。故有火大。依前一大而起。
為變化性。
箋云。變生成熟。又乃火假諸緣。故云變化。火是變化之性。
寶明生潤。
四水。
箋云。內心堅執愛復[3]惱明。故云生潤。此牒地大。
火光上蒸。
箋云。蒸騰也。內心騰起燥動。感久大。此牒火大。
故有水輪。含十方界。
箋云。既堅欲復彼性明。起心燥動。便乃心下生愛。感水大現。
火騰水降。交發立堅。
後大種之□文三。初明交徧文二。初二輪騰降潬渤呈形。
箋云。火以炎上就燥。水以潤[4]□流溼。火表內求心。水表內愛心。
溼為巨海。乾為洲潬。
箋云。海上堅執心劣益潤。心強□風。水大益潤。心劣□□□。心強內。感地大。爾[1]□云。江中沙聚人所居。曰洲。
以是義故。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
二引海火洲河澄通俱徧。
箋云。華嚴云。常有四大寶珠。珠中出火。燒涸[2]□海。若無此珠。世人乃被漂沒。會知水中有火。
水勢劣火。結為高山。
二彰勝劣文二。初明火強水劣。岳峙于霄文二。初明結相。
箋云。水勢若劣於火。被火乾盡。然後便成土。次第相積。而成高山。法上水大中。亦有火大地大。
是故山石擊則成𦦨。融則成水。
二引俱徧。
箋云。是故山石。物擊則火迸。嵐蒸則水流。法上地大之中。亦有火大水大。
土勢劣水。抽為草木。
二舉地弱水雄。草槃林聳文[3]□□明結相。
箋云。水勢將多。抽為草木。便益潤焦枯之處。乃草木發生。法上堅執心既劣。愛心將多。乃煩惱竟生。
是故林藪。
二引俱徧。
箋云。有水曰澤。無水曰藪。
[4]過燒成土。
箋云。如山林藪澤之處。被火既燒。將成灰土。法上愛心既劣。燥心將多。愛不遂心。瞋心斷愛。乃生堅執。
因絞成水。
箋云。如絞草絞木。乃成於水。法上堅執心劣。愛心乃盛。境隨愛心。潤於堅執。草木。是地中攝。
交妄發生。
三結外分遷流文二。初結前交種。
箋云。四大初交而發生也。
遞相為種。
以是因緣。世界相續。
後結世界恒流。
箋云。便有世界相續。世界外四大內外。皆心所變。此約所依世界。
復次富樓那。明妄非佗。
三六識取塵重成類種文六。初標前指過。
箋云。明此虗妄之法。非是佗[7]□。皆是自為也。
覺明為咎。
箋云。因強覺。覺佗性明。然後便有四大相生。故為過咎。
所妄既立。
箋云。立佗性明。為所緣境。
明理不逾。
箋云。能明強覺。與所立性明。不相逾越。意[8]間能所二法。不能超越。能所相伏未忘。
以是因緣。聽不出聲。見不超色。色香味觸。六妄成就。
箋云。是由所以之故。聲塵所障。不能脫聲。若是聖人。乃出於聲。至色香味觸六塵等也。
由是分開見覺聞知。
二明妄識分□。
箋云。見眼。覺身。聞鼻耳。知舌意。[A7]已上是識。而不言根。則合攝也。
同業相纏。合離成化。
三雙因發業文三。初□舉雙因成生四類。
箋云。同業相纏。舉愛而攝想。此二為因。合離成化。雖舉化。攝於胎卵溼卵者。想多情少。胎則想少情多。溼則情想合。化則情想離。
見明色發。
二敘因生勢簡二單雙。
箋云。相引於見。
明見想成。
箋云。色引於想。
異見成憎。
箋云。想則可意不可意俱行。
同想成愛。
箋云。愛則唯從可意境。同想。則父想。母想。中有想。父於母生愛。母於父生愛。中有是男。於母生愛。中有是女。於父生愛。
流愛為種。
三交發二因顯分根種。
箋云。愛納在中間為種。所謂情為潤因。
納想為胎。
箋云。想為生使。
交遘發生。
箋云。情想二法。相交遘集。故發生。
吸引同業。
箋云。吸覧引起也。俱目情想二法。同業。即是情想。此目為因。
故有因緣。生羯邏藍。遏蒲曇等。
四引果酬因。
箋云。羯邏藍。唐言雜穢。(初七)疏云。飜取義。向下皆然。遏蒲曇。唐言凝結。(二七)蔽尸。唐言凝厚。(三七)健南。唐言胞。(四七)鉢羅奢佉。唐言根。(五七)疏云。支分亦義取。故有因緣。是因。生羯邏藍。是果。等取三位。
胎卵溼化。
五種類交熏文二。初簡種。
箋云。胎卵溼化。但舉四生之果。十二類一時影取也。
隨其所應。
箋云。應猶現也。合也。
卵唯想生。
箋云。九分是相。一分是情。
胎因情有。
箋云。九分是情。一分是想。
溼以合感。
箋云。情想相合。五分情。五分想。
化以離應。
箋云。情想俱離。
情想合離。更相變易。
後簡熏。
箋云。此中言合離。是舉溼化。影取胎卵。變為改變。易為移易。捨生徧受。名之曰變。厭故從新。名之曰易。
所有受業。遂其飛沈。
六結成內外。
箋云。想多情少。為其飛禽。情多想少。為其步類。沈即步類也。或遂字為逐。義亦通。
以是因緣。
箋云。是因。
眾生相續。
箋云。是果。
富樓那。想愛同結。
四身行三惑為苦果根。文三。初單明三惑文三。初婬。
箋云。父想。母想。中有想。中有若是男。向母身上起想。中有若是女。向父身上起想。父於母生愛。母於父生愛。同其結縛也。
愛不能離。
箋云。指此欲之一法。不能捨離。既不能捨離。
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
箋云。子猶孳也。孳恤於下。凡子之子曰孫。孫之子曰曾孫。曾孫之子曰玄孫。玄孫之子曰來孫。來孫之子曰雲孫。則六代也。子子孫孫。遞代相生。無有斷絕。
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箋云。便指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貪愛同滋。貪不能[A8]止。
二殺。
箋云。此牒前欲之一法。引下殺貪之文。乃同時滋益。心生形著。貪愛不能止息。
則諸世間卵化溼胎。隨力彊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
箋云。彊者貪於弱者。
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
三盜。
箋云。十生之類。舉其全數。是十二類。
死死生生。互來相噉。
箋云。此界死了又死。生了又生。佗界生了又生。死了又死。
惡業俱生。窮未來際。
箋云。惡業種子。俱時生起。
是等則以盜貪為本。
箋云。偷殺於佗。故云盜貪。此三惑皆言貪者。俱是欲之一法為本。合言內心有貪為因。欲是果。癡為因。盜為果。嗔為因。殺為果。若無貪婬。餘二即無。故但舉貪。
汝負我命。
二債戀相仍文三。初殺盜相債。
箋云。言汝前生殺我。今生乃負我命。此結殺文。
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箋云。言我前生欠汝債。今生還債於汝。此結盜文。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後舉染相仍。
箋云。結欲文。
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三總結三緣返推源妄文三。初結前三惑。
箋云。前乃順小乘。以婬在前。此中結時。結歸大乘。以殺在前。
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相續。皆是覺明。
二推惑從源。
箋云。覺是強覺。明是性明。皆因能明強覺。覺佗性明為所。便有妄法。相伏而起。
明了知性。
箋云。是第八識。
因了發相。
箋云。因第八業轉。為見分。發相是現識。為相分。
從妄見生。
箋云。言此三惑□法。皆從見分上生。緣為見分是十二類生顛倒因。相分是山河大地顛倒因。
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虗妄。終而復始。
三舉外分遷流。
箋云。此中答佗前經初問真忽生妄云。皆從妄見而生。便有山河等遷流。終而復始。乃四相生滅也。
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
後通新疑文二。初乘因起難文三。初顯凡聖一如。
箋云。若此妙覺。是真覺之性本來微妙真覺。疑也。此牒上文。是因中佛性。
與如來心。不增不減。
箋云。此一真之性。在諸佛分上不增。在凡夫分上不減。此果中佛性。
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
次敘凡因起妄。
箋云。則過去是真。現在忽生成妄。
如來[1]今得妙空明覺。
後難證後生迷。
箋云。妙空是理。明覺是智。見佛現在證真。
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
箋云。言佛未來。有為之法。還更生否。習漏者。乃根塵識三也。向三世類例問。意謂。既眾生性。與佛無殊。眾生過去是真。現在成妄。諸佛現在證真。未來莫也成妄。
佛告富樓那。譬如迷人。於一聚落。惑南為北。
後舉喻通疑文三。初人迷聚落喻文二。初喻文二。初顯暫迷文二。初如來立喻返問迷因文二。初標迷。
箋云。人所居曰聚落。迷人喻一切凡夫。向諸佛法性淨土上。忽有妄生。
此迷。為復因迷而有。因悟所出。
後徵因。
箋云。言此妄。為復生於妄上。生於真中。
富樓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
後滿慈正通述無因理文三。初舉。
何以故。
次徵。
迷本無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云何因悟。
後述。
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時。倐有悟人。指示令悟。
後明長悟文二。初問悟生迷。
箋云。此之眾生。正在妄時。倐有悟人。喻諸佛示佗真性。令其曉了。
富樓那。於意云何。此人縱迷。於此聚落。更生迷不。
不也世尊。
後答□應生理。
富樓那。十方如來。亦復如是。
後合文二。初總合。
此迷無本。性畢竟空。
後別釋文三。初敘迷無體。
昔本無迷。似有迷覺。
次許妄似生。
箋云。覺則強覺。□來無妄。似即不有。此唯答證後妄生。意明前來真息生妄。妄無根本。
覺迷迷滅。覺不生迷。
後覺不生[1]□。
箋云。是佛現在起始覺智。覺妄當體是空。此覺決定不生迷。乃答佗第二問。證後妄生也。
亦如翳人。見空中花。翳病若除。花於空滅。
忽有愚人。於彼空花所滅空地。待花更生。
次汎立愚賓。
箋云。忽有眾生。於證真地。更待妄生。
汝觀是人。為愚為慧。
後假詳愚慧。
箋云。汝看此人。為復是迷。為復是悟。
富樓那言。空元無花。妄見生滅。
次責狂非理文二。初責無花有見。
箋云。真體無妄。妄心見有。花生是妄。花滅非真。
見花滅空。[A10]已是顛倒。勑令更出。斯實狂癡。云何更名如是狂人。為愚為慧。
後覩滅慳生。
箋云。見有妄滅。尚為顛倒。更待妄生。此乃不了理事。實是顛狂之人。
佛言。如汝所解。
後比責滿慈文二。初順比答辭。
云何問言。諸佛如來。妙覺明空。何當更出山河大地。
後乘違責問。
又如金鑛雜於精金。
後鑛金灰木喻文二。初喻文二。初純金不雜喻文二。初言鑛雜喻性居因。
箋云。喻果在因。
其金一純。更不成雜。
後舉純金彰果純淨。
箋云。唯金無鑛。喻果不雜因。
如木成灰。不重為木。
後灰無重木喻。
箋云。聖不重凡。此二喻。俱答證後妄生。
諸佛如來。菩提涅槃。亦復如是。
後合。
富樓那。又汝問言。地水火風。本性圓融。周徧法界。
後通四大俱徧疑文二。初酬前舊問文二。初破水火相凌文二。初總牒疑辭文二。初引前俱徧。
疑水火性不相凌滅。
後承徧生疑文二。初牒水火。
箋云。牒佗前來問。疑水火性相凌。不合言不[4]指凌滅也。
又徵虗空及諸大地。俱徧法界。不合相容。
後明色空。
箋云。又敘佗前疑。此不相容。不合道相容。
富樓那。譬如虗空體非群相。
後喻□堅執□文二。初喻消凌相文六。初操空□□□二。初顯空無相。
箋云。如彼虗空。喻真空。體非群相。離四大相。
而不拒彼諸相發揮。
後不拒發揮。
箋云。揮用也。真空體二。雖無四大之相。而不礙彼諸相發用。所以雖違而藏性隨違。體無違染。或真如無自由之德。能隨緣而成辦。金無自守之德。隨二巧而成辦。
所以者何。
二述相隨周文二。初略徵無拒。
富樓那。彼大虗空。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風搖則動。霽澄則清。氣凝則濁。土積成霾。水澄成映。
後廣列周隨。
箋云。日喻強覺。明喻大相。雲屯喻覺昧。風喻求心。霽澄喻智。氣凝喻煩惱。土積喻業果。水澄喻影□。敘彼不[5]相發揮之義。
於意云何。
三徵審相因文二。初審。
如是殊方諸有為相。為因彼生。為復空有。
後徵。
箋云。方法也。指此七種。殊別外法。言此四大之相。為因根本無明生。為復從真空體上生。
若彼所生。
四結自佗無性。
箋云。牒從日生。法上從無明[6]□。
富樓那。且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為日色。
箋云。攝能變日。同所變明。俱作赤色。更無於日。法上且四大相現時。一時為四大相。更無無明。
云何空中。更見圓日。
箋云。既同為日色。如何更見空中。有日頭現。法上既俱為四大相。云何離四大相外。又有無明。
若是空明。空應自照。
箋云。此四大相。若是真空體上有。真空體上。須常有四大相現。攝所變。同能變。
云何中宵雲霧之時。不生光耀。
箋云。有此性明。然後便有四大相。何故心勞覺昧之時。性明又隱。四大相又無。或可。若是空明不約四大。唯約性明從真現。若從真現。真合[1]甞有性明。如何七識起時。性明相又隱。
當知是明。非日非空。
五指相非一異文二。初非。
箋云。此四大相。不依無明有。不依真體生。
不異空日。
二不異。
箋云。是無異也。若異日則無無明時。應有大相。今有無明。又無大相。大相假無明變起。又離真無妄。無性明時。亦無四大相。
觀相元妄。無可指陳。
六結彼凌疑文三。初指相元無妄。
箋云。觀此四大之相。元是虗妄不實。無可指注陳說。
猶邀空花結為空果。
二立妄相喻。
箋云。空花若有。便許結果。空花元無。何能結果。
云何詰其相凌滅義。
三責凌疑。
觀性元真。
後喻俱現相容文三。初立相容理。
箋云。明四大性元是真如。彼體是真。彼相別妄。
唯妙覺明。
箋云。理也。
妙覺明心。
箋云。智也。
先非水火。
箋云。言此四大性。本無四大相。如水性本無波相。
云何復問不相容者。
箋云。便責云。有相便說不合相容。蓋此四大。元無相也。
真妙覺明。亦復如是。
次明真體隨生文三。初標真無相。
箋云。便將真合。意謂真體無妄。
汝以空明。則有空現。
次單發隨生。
箋云。內心有昏鈍相。外感頑空。此皆約妄心變。或可。是七識。執八見分為我。內心昏暗。外便帶得一分頑空現。便厭空不稱本情。即有四大。從空中現。
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
箋云。內心各各發起。搖動風生。執明金現等。
若俱發明。則有俱現。
後俱發俱現。
箋云。一念違如。變起見相二分。俱時現也。或可。八萬四千塵勞。俱從一念違如。變起一現現前。
云何俱現。
後立喻比俱文四。初牒徵俱現。
箋云。如天上日光。與水中日影。俱現見分相分也。
富樓那。如一水中現於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
二立一影雙觀。
箋云。日影喻四大相。天上日是真。兩人喻能所二法。既有能所相仗。便見有四大相。
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
三明影逐人分。
箋云。東西喻能所。能所既有四大相。相隨而有。不相捨離。
先無准的。
四責妄窮同異。
箋云。天上之日。喻四大性。水中日影。又無箇憑准的實。法上此四大相。脫體是空。不可准的。
不應難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雙。云何現一。宛轉虗妄無可憑據。
箋云。是二宛究又不是一。轉究又非是雙。虗妄之法。無可憑仗據驗也。
富樓那。汝以色空。相傾相奪於如來藏。
後答色空俱徧疑文三。初明性隨違順文二。初明隨違相現文三。初舉色空俱徧。
箋云。執色勝傾却空。執空勝傾却色。如秤頭重則傾輕。相傾則輕。相奪則重。乃是敵體。執空奪却色名。執色奪却空名。意[1]間向真體土。說相傾奪。
而如來藏。隨為色空。周徧法界。
箋云。然真空。不拒萬有發揮。則法身流轉於五道。名曰眾生。如金隨器現。
是故於中。風動空澄。日明雲暗。
次明四相隨周。
箋云。四相略舉。皆約妄心所變。
眾生迷悶。
後指違真相。
箋云。迷則不悟。悶則不入。
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箋云。離水逐波。不知真隨妄現。妄約真生。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
後顯順證神通文三。初明順證文二。初標順合。
箋云。妙明不生滅。無分別智。合如來藏。是理。
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
後顯證圓。
箋云。而如來藏。是理。唯妙覺明。是智。
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
次述神通文六。初一多融會。
箋云。一數之少。無量數之多。一為無量了。一無一相。無量為一了。多無多相。
小中現大。大中現小。
二小大通包。
箋云。小中現大。小是芥子。無小相。大中現小。大是彌盧。無大相。或於一毫蟻子分上。皆有法性淨土。乃是小中現大也。
不動道場。
三不動應周。
箋云。法無去來。無動轉相。
徧十方界。
箋云。隨緣赴感靡不周。
身含十方無盡虗空。
四質舍空大。
箋云。法身之中。能容真空之理。
於一毛端。現寶王剎。
五毛端現剎。
箋云。於一毛端。是小。現寶王剎是大。是諸佛法性淨土。香剎乳海等。如大海水。[A11]但了一滴是鹹。四大海水一時俱了。
坐微塵裏。
六轉法居微。
箋云。了一塵空故。
轉大法輪。
箋云。向一念上。說八萬四千法門。
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後結順真。
而如來藏。本妙圓心。
次明體離即非文二。初非文二。初述文三。初生。
箋云。梵云乾栗。唐言心。即真實心。如樹之心。蓋真心也。
非心。
次無。
箋云。梵云質多。唐言心。即緣慮妄心也。
非空。
箋云。昏鈍空也。
非地。非水。非風。非火。
後有文三。初世文四。初大。
非眼。非耳鼻舌身意。
二根。
非色。非聲香味觸法。
三塵。
非眼識界。如是乃至非意識界。
四識。
非明。
後出世文四。初緣覺。
箋云。緣覺之人。起四十四智觀。七十七智觀。為明。
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非老非死。非老死盡。
二聲聞。
箋云。性明即此教無明。問。無明者何。答則諸教無明。癡為體。盡是滅。如是乃至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非老死盡。
非苦。
箋云。世間果。
非集。
箋云。世間因。
非滅。
箋云。出世果。
非道。
箋云。出世因。
非智。
三菩薩。
箋云。菩薩無能證智。
非得。
箋云。無所證理。
非檀那。
唐言施。
非尸羅。
唐言戒。
非毗棃耶。
唐言忍辱。
非羼提。
唐言精進。
非禪那。
唐言靜慮。
非般剌若。
箋云。正云般羅慎若那。唐言智慧。
非波羅蜜多。
箋云。唐言到彼岸。生死大河。名為此岸。菩提涅槃。名為彼岸。六度萬行。稱之為乘。以此波羅蜜多。貫上六。
如是乃至。
四佛。
箋云。其中五根五力七等覺支。三十七道品。十八佛不共法。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
非恒闥阿竭。
箋云。唐言如來。倣同先跡號。
非阿羅訶三耶三菩。
箋云。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唐言無上正等正覺。理事徧知。名等覺。離妄照真。名正覺。或斷智圓明。名無上覺。簡異生智。名正覺。簡二乘分智。名等覺。簡菩薩缺智。名正覺。下一覺字。貫上也。
非大涅槃。
箋云。正云彼利匿嚩南。唐言圓寂。
非常。
箋云。不間斷名常。
非樂。
箋云。離四相名樂。
非我。
箋云。得自在名我。
非淨。
箋云。斷二障種習名淨。
以是俱非。
後結。
箋云。前四俱非。
世出世故。
箋云。出世後四也。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
後即文二。初述文三。初生。
即心即空。
次無。
即地。即水。即風。即火。
後有。文二。初世文四。初大。
即眼即耳鼻舌身意。
二根。
即色。即聲香味觸法。
三塵。
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
四識。
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
後出世。文四。初緣覺。
即苦。即集。即滅。即道。
二聲聞。
即智。即得。即檀那。即尸羅。即毗棃耶。即羼提。即禪那。即般剌若。即波羅蜜多。
三菩薩。
如是乃至即怛闥阿竭。即阿羅訶三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四佛。
以是即俱世出世故。
後結。
即如來藏。妙明心元。
後顯性離言詮喻申勸責文三。初綰除雙執文三。初標體。
箋云。即者就也。指如來藏性。如來是四智菩提種子藏。即包含塵沙萬德。妙。乃微妙。明。則凝明。心。即真實心。元。是本元。
離即離非。
後雙離。
箋云。離即離後。即離非。離前非。
是即非即。
後雙収。
箋云。又恐一向著無。所以雙収。是即。是前離即。非即。是前離非。
如何世間三有眾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言語。入佛知見。
次責妄度真源。
箋云。世間是所依。三有者。欲有。色有。無色有也。眾生能依有情。用了別之□。測量卜度。佛果位中。有為無為之果。
譬如琴瑟箜篌琵琶。雖有妙音。若無妙指。終不能發。
後顯喻同真申明勸責文四。初立琴瑟懷音音隨妙指。
箋云。琴瑟箜篌琵琶。喻凡夫。雖有妙音。喻真性。若無妙指。喻智。琴者。或言神農氏。削桐為琴。繩絲為絃。以通神明。琴操曰。伏羲作琴。以除邪僻。防淫心。而返天真也。瑟伏羲作。二十五絃。箜篌者。風俗通云。一名坎篌。漢武祀太一后土。令人調依琴作坎篌。言坎坎應節。侯氏作故。名為箜篌。又云。後漢靈帝。好胡眼作之。琵琶者。風俗通云。琵琶。近代樂家。不知所作起。長三尺五寸。□天地人與五行。四絃象四時。釋名文曰。琵琶者。本胡中馬上所鼓。推手向前曰琵。引却向後曰[1]琶。□□為名。妙音乃立音。宮商角徵羽。喻一切眾生一靈真性。此之真性。雖本圓明。若無妙智。不能冥合一真如理。
汝與眾生。亦復如是。寶覺真心。各各圓滿。
二述聖凡心體一槩圓明。
如我按指。海[A12]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
三顯運用不同。
箋云。為琴等故說按指。即起智也。海即性海。印即寂滅法印。或印秪是本真如理。若是諸佛如來。便乃起智合理。又能從理起用。故云發光。然發光是即體之用。此指前經云。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汝暫舉心。塵勞先起。是指證後妄生疑云。如來今得妙空明覺。山河大地。有為習漏。何當復生。或可。眾生迷悶。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有世間相。
由不勤求無上覺道。愛念小乘。得少為足。
四責墮求欣小。
箋云。此皆因不求無上菩提覺道。愛念小乘。起自生空智。證一分生空涅槃。以此為足。秪到化城。將為寶所。
富樓那言。我與如來。寶覺圓明。
後現破新疑文二。初乘前舊起文二。初問文四。初述性源平等。
箋云。此之真性。可貴可重。喻寶。理也。
真妙淨心。
箋云。智也。
無二圓滿。
箋云。乃一體無別也。佛亦不增。我亦不滅。
而我昔遭無始妄想。久在輪迴。今得聖乘。猶未究竟。
二陳劣證未圓。
箋云。無始無初。是一念違如。今得聖乘。是證第四果阿羅漢。起一分生空智。證一分生空涅槃。未到佛果究竟之地。究竟到頭義。
世尊。諸妄一切圓滅。獨妙真常。
敢問如來。一切眾生。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淪溺。
四問妄因何起。
箋云。此妄起有因疑。是前真忽生妄疑殘。與前疑別。前真忽生妄。如水忽然波生。今問。波因何而有。蔽者。蓋覆之義。
佛告富樓那。汝雖除疑。餘惑未盡。吾以世間現前諸事。今復問汝。
後答文三。初標狂問答文二。初問文三。初責存餘惑許喻返微。
箋云。真忽生妄。證後妄生。四大俱徧。此三疑[A15]已除。猶有妄起有因疑。是前真忽生妄疑殘。
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
次述演若生狂觀頭自怖。
箋云。演若達多。亦云風狂女。喻一切眾生。
忽於晨朝。以鏡照面。
箋云。喻無明剏起之時。或可。一念違如。覺勞相現。或晨朝喻性明初起之時。照面。喻強覺。初有無明當情。
愛鏡中頭。眉目可見。
箋云。愛鏡中頭。喻影像相分。眉目可見。喻妄心有可分別。或可。既有此無明相當情。便愛此無明強覺之體。有可作用。
嗔責[A16]己頭。不見面目。
箋云。喻真體上無分別相。或可。違真失湛。却嫌此真性無照用。違真似嗔。
以為魑魅無狀狂走。
箋云。山石之精為魑魅。土木之精為魍魎。[A17]己頭不見。疑是何鬼怪。亦無有箇因由相狀。而便狂走。況妄無因。或無照用故名魑。惑我見心名魅。
於意云何。此人何因。無故狂走。
後問狂因理令審生因。
富樓那言。是人心狂。更無佗故。
後答。
箋云。唯說心狂更無因。依是自狂也。
佛言。妙覺明圓。
次正破因疑文三。初顯妄無因文三。初顯妄不名因文二。初明妄必無因。
箋云。真性也。
本圓明妙。既稱為妄。云何有因。
箋云。牒前性此之真性。本來圓徧凝明微妙。汝既稱說是妄。云何有因。
若有所因。云何名妄。
後述因成不妄。
箋云。若有所因緣。即不名妄。謂妄脫體是空。
自諸妄想。展轉相因。
次敘轉成因理文二。初縱立無明為展轉因。
箋云。縱許有因。便乃展來轉去。互相為因。如業識。以無明為因。轉識。以業為因。現識。以轉為因。
從迷積迷。以歷塵劫。雖佛發明。猶不能返。
後傷歷劫長迷值佛無能自悟。
箋云。既展轉為因。然後便從迷積迷。經歷塵劫。□向迷去。此人佛雖為佗發明。猶不能返。何故為妄有根本。既有根本。則不能返真。而長妄。
如是迷因。
後顯妄無生滅縱指迷因文二。初縱立妄自為因。
箋云。妄以妄為因也。
因迷而有。
箋云。縱佗道依根本無明。而有迷。是根本無明。
識迷無因。
後釋妄無生滅。
箋云。識者了別義。如今了別此根本無明。尚自無因。謂此無明脫體是空。
妄無所依。
箋云。能依無明。尚無所依。妄法何所依止。此則妄及無明。俱無因也。
尚無有生。欲何為滅。
箋云。言此妄去。尚無生起。何有治斷。
得菩提者。如窹時人。說夢中事。
次悟觀迷境文三。初說夢事。
箋云。外人問。既言無滅。諸佛因何又斷妄證真。豈非有妄可斷。答云云。意謂。諸佛證真。見虗妄法。亦爾。
心縱精明。欲何因緣取夢中物。
次取夢物。
箋云。真心也。夢中無物。欲何所取妄體都無。將何可滅。謂佛證真。不見有妄可滅。
況復無因。本無所有。
後結無因體。
如彼城中演若達多。豈有因緣。自怖頭走。
後舉喻合理文二。初牒喻文三。初舉無因。
忽然狂歇。頭非外得。
次彰悟非外證。
箋云。一切眾生。縱遇諸佛示他真性。令其曉悟。此性。亦非從外而得。
縱未歇狂。亦何遺失。
後顯現凡真在。
箋云。縱然輪迴三界。此一分真性。亦未曾失。
富樓那。妄性如是。因何為在。
二合妄無因。
箋云。便牒責佗言此妄脫體無實。因在何處。何處有因。
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
後息妄歸真文二。初勸息狂緣。
箋云。世間所依。業果所造。眾生能依。三種也。
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箋云。三緣殺盜淫。三因貪嗔癡。
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則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
箋云。妄心無處即菩提。
何藉劬勞。肯繄修證。
箋云。既獲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又何假藉向三祇劫內。勸劬勞苦。微細修證。肯繄則微細義。出南華真經第二內篇。
譬如有人。於自衣中。繫如意珠不自覺知。窮露佗方。乞食馳走。雖實貧窮。珠不曾失。
後喻迷貧悟富文二。初迷窮不失。珠喻群生佛性。人喻行者求心。衣喻妄識覆真。貧喻恒居下類。乞喻人天求果。走喻六趣循環。
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願從心。致大饒富。方悟神珠非從外得。
後顯妄知常。悟則豁證圓明。富則報身受用。迷則曠劫一念成真妄苦。纏縈法身常淨。幸諸群哲。依此教門。息妄歸真。長超二繫。
箋云。致大饒富。喻自受用身。佛根根塵塵。廓周沙界。然後現身現土。教化眾生。影取法化二身。此經不出此體大。相大。用大。
即時阿難。在大眾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婬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斯則因緣。皎然明白。
後對現搜疑文二。初牒現陳遑文三。初牒息妄成因。
箋云。此牒世尊勸息妄歸真。文云。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便疑道斷妄是證真之因。可許云斯則因緣。皎然明白。
云何如來頓棄因緣。我從因緣。心得開悟。
次敘憑因可悟又二。初責弃因緣自陳開悟。
箋云。便責云。何如來頓弃因緣。是第三破三科[1]□□大性。皆云本非因緣。非自然性。我因佛破三科性。[A18]已無我執。破七大性。[A19]已無法執。[2]□此便開通悟解法身。
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令此會中大目揵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從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
後引諸無學悟並承因。
箋云。梵語奢利弗呾囉。奢利。唐言春鸎。亦云鶖鷺。弗呾囉。唐言子。與沒特伽羅子。唐言採菽氏為親友採厭俗塵。未有所明。即共目連。於闍耶外道所修習焉。共相謂曰。斯非究竟之理。未能盡其苦際。各求明道。先甞甘露。必同其味。時馬勝比丘。執持應器。入城乞食。舍利子。見其威儀閑雅而即間曰。汝師是誰。曰。釋種太子。厭世出家。成於正覺。是我師也。舍利弗曰。所說何法。可得聞乎。曰。我受教方近。未達深義。舍利弗曰。願說所聞。馬勝乃隨宜。為演諸法從緣生。苦集二諦也。諸法從緣滅。滅諦也。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舍利弗聞[A20]已。便證初果。遂與其徒眾二百五十人。俱詣佛所。世尊遙見。指告眾曰。彼所來者。我弟子中。智慧第一。佛告善來。苾蒭聞是語[A21]已。戒品具足。佛為長老梵志。說教法。咸皆悟道。證阿羅漢果。初見馬勝。後目連來。見舍利弗出家。與目連重述。前偈。聞[A22]已還證初果。與徒眾二百五十人。俱來佛所。佛指爾眾曰。此我弟子中。神通第一。佛言善來苾蒭。淨修梵行。得離苦際。聞是語[A23]已。鬚髮自落。俗裳自變。戒品清淨。威儀調順。經一七日。纏結[A24]已盡。證阿羅漢果。梵語須菩提。正云須補底。唐言空生。亦云善現。福德經云。舍衛城中有一長者。一名拘留因。無子故。祀天求子。空中有聲應言。汝福德多。無堪來者。天王命終。應生君家。後便誕身。其人初生。宅舍皆空。父母慳之。以問相師。相師云。現空。唯善表解空第一。故曰空生。後長大請父。延佛設會。即隨佛還祇桓精舍。作沙門。思念人物皆空。獲阿羅漢果。得無諍三昧也。此迷梵志。未見緣起。今解。梵志者。即馬勝是也。淨修梵行。孤持志操。為眾中長老號老梵志。
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棃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
後責問邪計請決雙疑文二。初責。
箋云。今說菩提不從因緣。指第三經乃因緣不有。自然不生。等之一字。等取六師外道。執自然為第一義。鶴白烏玄等。
惟垂大悲。開發迷悶。筏請。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
後再明往答文三。初雙窮二執文二。初略明雙計。
箋云。理實不是因緣。且許立佗狂為因緣。
若得滅除。則不狂性。自然而出。
箋云。亦且許為自然。
因緣自然。理窮於是。
箋云。是猶此也。言此因緣自然。道理窮究於此。且縱許佗計也。[1]間意欲向下文破之。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
後廣破二疑文四。初標首自然破因緣執文三。初責首自然何因狂走。
箋云。再舉前妄頭本自然。此標計。法上真是自然真。
本自其然。
箋云。自是標體。然是即持。有自方有然。此自然。是本來自然。
無然非自。
箋云。若無即持。又無標體。
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箋云。既本是自然。便不合狂走。既也狂走。自義不成。此乃將因破自。將狂拂然。法上若是本自然真。便不合成於妄。既成於妄。何名本真乎。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
次雙立自因責無因失。
箋云。意牒若是自然頭。因緣便成狂。何不自然頭到因緣時故失。意謂。若頭本是自然。因緣便成狂。此自然頭。便合失却。自然頭若失。便許汝計為因緣。自然頭既不失。計為因緣義不成。法上一切眾生。本來是真。因狂故成妄。既也成妄。須失本真。今乃真又不失。何曾成妄。
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後結破因執。
箋云。本頭不失。以不失。自然頭無變易。何藉因緣故狂。此一科有三意。前本頭不失。顯破因緣。第二狂怖妄出。顯自然。第三曾無變易。何藉因緣。是結破因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
二立狂為自破未潛理。
箋云。本來有狂怖。便破云。祇如過去未狂之時。此狂又潛藏。須有箇居止處所。現在正狂。須一向成狂。未來不合更有狂歇之時。法上若此妄。是本來妄。祇如過去未妄之時。此妄法。須有潛藏處所。現在正在妄時。須一向成妄。未來又不合斷妄證真。為妄本有故。
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為狂走。
三立不狂自然破生狂理。
箋云。不狂為自然。便合無妄。一向自然。因何又狂走。既有狂走。何曾不狂。法上真是自然。便合常真。不合有妄。何故眾生。迷時又起妄。然後流浪去。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為戲論。
四結破雙執。
箋云。如小兒戲論之言。都無詮表。
是故我言。三緣斷故。即菩提心。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
次就體明然文三。初乘修漸破文三。初牒前息妄顯自由生。
箋云。此牒。前文云。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種相續。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即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不從人得等。佛便斷云。有一分菩提心可生。一分生滅心可滅。一生對一滅。俱是生滅。
滅生俱盡。無功用道。
二迷悟兩消自真仍妄。
箋云。滅。是無前生滅可滅。生。是無前菩提心可生。無功用道。此約八地。是無功用道。證不生不滅真如。喻如下水舟。不假揮波動掉。自然流入薩婆若海。
若有自然。
箋云。此八地。若有自然之心。
如是則明自然心生。
箋云。此時又有八地自然心生。
生滅心滅。
箋云。對著七地有相有功用。一分生滅心可滅。
此亦生滅。
箋云。亦者同也。同前生減。為八地無功用道。是自然心生。對著七地有功用。是生滅心滅。此亦是一生對一滅。亦未為真自然。
無生滅者。名為自然。
後離前雙跡方目真然。
箋云。無生滅者。是佛果寂滅之地。亦無生也。無八地無功用道。自然可生。亦無七地生滅心可滅。此無生滅者。方名真自然。
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
次立喻明真。
箋云。喻重結前文。以三十輻共一轂。此是諸相雜和。名和合性。是結前第一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乃一生一滅。和合為性。
非和合者。稱本然性。
箋云。是無前菩提心生。生滅心滅。和合。或是前二種和合。或祇是前一種。既非前和合者。稱本然性。乃八地無功用自然。或佛果真自然也。
本然非然。
後顯離名言雙袪妄執。
箋云。本然是八地無功用自然。或將本然為佛果。自然非然是八地。非然。此非為真然。
和合非合。
箋云。此八地無功用也。又有一分自然心生。望著七地有功用。又有一分生滅心滅。此亦是和合。此和合非合。非是佛果無和合性。
合然俱離。
箋云。是離前菩提心生。生滅心滅。俱離此和合自然也。此又結八地無功用位。
離合俱非。
箋云。無七地生滅心可滅。亦無八地無功用自然心可合。或可。也無七地有功用。是和合。八地無功用。是離和合。
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箋云。乃指此句方名無戲論法。是佛果真自然之性。非前戲論之法。
菩提涅槃。尚在遙遠。
後責習多聞文五。初責廣習迷詮。
箋云。前云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中因何云尚在遙遠。為將有漏心求乃遠。
非汝歷劫辛勤修證。
箋云。前執自然因緣。皆是有漏。修是能修。證是所證。非汝能修所證而得解也。
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淨妙理。
箋云。憶謂記憶。持謂任持。十二部經。契經。應頌。諷頌。授記。自說。本事。本生。緣起。譬喻。方廣。希法。論議。是能詮之教。清淨妙理。是所詮之理。
如恒河沙。秪益戲論。
箋云。河沙喻多。便斷云。秪益戲論。未為非戲論。
汝雖談說因緣自然。決定明了。人間稱汝多聞第一。以此積劫多聞熏習。不能免離摩登伽難。何須待我佛頂神呪。摩登伽心。婬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愛河乾枯。令汝解脫。
二責不能排難。
箋云。汝又自稱我從因緣心。得開悟道。決定明了。摩登伽。唐言倡女。宿為婬女過去是婆羅門蓮華實女。名曰本性。阿難彼時。是帝勝伽旃陀羅兒。名曰師子耳。五百世曾為夫婦。阿那含。此云不來。又云不還。言一往色究竟天。不還欲界。精進林。言精進如林稠密也。愛[A25]河乾枯。乃摩登伽。令汝解脫。是得免登伽之難。或不歷僧祗獲法身。
是故阿難。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秘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遠離世間憎愛二苦。
三責多聞功少。
如摩登伽。宿為婬女。由神呪力。銷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與羅睺母耶輸陀羅。同悟宿因。知歷世因。貪愛為苦。一念熏修無漏善故。或得出纏。或蒙授記。
四顯修力超騰。
箋云。羅睺。此云障礙。亦云障月。耶輸陀羅。正云耶戍達羅。此云持譽。形㒵美麗。遠近聞知。生育羅睺。天人詠讚。故云持譽。或得出纏。性比丘尼□三果也。或蒙授記。法華經第四持品云。佛告耶輸陀羅。汝於來世百千萬億諸佛法中。修菩薩行。為大法師。漸具佛道。於善國中。當得作佛。[1]一號具足。佛壽無量阿僧祇劫。
如何自欺尚留觀聽。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四上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四(之下)
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疑惑銷除。心悟實相。身意輕安。得未曾有。
第五決擇雙源指密因文二。初請文六。初聽徒悟旨。
箋云。決擇者。是能決尅揀擇。即世尊無漏後得智。雙源者。若真源則順後修證。若妄源則疎前密因。
後演文二。初正擇雙因。後重疑廣釋。且初正擇雙因。先決證菩提。後決斷煩惱。初決證菩提。順後修證。先順表體圓滿。所以世尊便問云。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於佛如來妙三摩地。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云何初心二義決定。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虗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終始無壞滅故。又說五濁等義而答。故決證菩提之義足。上來是決證菩提順後修證竟。後決斷煩惱疎前密因。經云。阿難汝等。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阿難汝修菩提。若不審觀煩惱根本。則不能知虗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又說二顛倒義。一眾生顛倒。二世界顛倒。上來有二。初決證菩提。後決斷煩惱。兩段不同。總是正擇雙因[A27]已了。聞佛示誨者。指示也。前示云。離合俱非。此句方名無戲論法。誨責也。誨云。如何自欺尚留觀聽。疑惑銷除者。不執自然因緣也。心悟實相者。無相不相是真實相也。身輕安不執我。意輕安者。不執法也。
重復悲淚。頂禮佛足。長跪合掌。而白佛言。
二慶喜悲讚。
箋云。緣第一。經云。阿難見佛頂禮悲泣。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未全道力等。今復悲淚。
無上大悲清淨寶王。
箋云。將欲請法。且先讚佛云。無有過上者佛。有同體大悲。乃以悲為力。清淨。離垢義。離煩惱障名清。離所知障名淨。寶。則可貴可重。王者。得自在義。
善開我心。能以如是種種因緣。方便提獎。引諸沈冥。出於苦海。
箋云。佛前第一因。第二因。乃至因因之中。皆是方法巧便。提拔獎勸於我。令我出三苦五苦。分段變易等苦。苦者。迫逼之義。海則生死之海。
世尊。我今雖承如是法音。知如來藏。妙覺明心。徧十方界。
三乘音悟體。
箋云。領解前順證神通文云。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知此心徧十方界。或指第三經。節節皆有此文。
含育如來十方國土。
箋云。含謂包含。育□養育。如來。是能依正報果。自受用身。十方國土。是所依依報。依正二報。身土交參。因果兩門。互相涉入。
清淨寶嚴。妙覺王剎。
箋云。是法性淨土。緣諸佛國土。皆以香水海喻。旋轉七寶莊嚴也。
如來復責多聞無功。不逮修習。
四引責謙迷。
箋云。前文云。汝雖歷劫憶持如來秘密妙嚴。不如一日修無漏業。無漏業。即大定也。逮猶及也。不及修習。
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
箋云。請下三修證。猶如旅人止泊。在於洲渚之中五帝之後。皆稱天王。喻佛。賜與箇華麗屋宅。雖得此宅。不知從何處。為門而入。親自受用。法上我今生死寄居。何殊逆旅。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喻佛賜與我不歷僧祇。獲法身。似得其大宅。不知從何門修行。然後作佛去。
惟願如來。不捨大悲。示我在會諸蒙暗者。捐捨小乘。畢獲如來無餘涅槃。本發心路。
五請指修門。
箋云。小乘以[1]北起生空智。證生空埋。猶有餘殘苦依身。名有餘依涅槃。若化火焚身。同太虗空。名無餘依。今大乘。先無餘後有餘。棄捨四事。煩惱[A28]已除。習氣[A29]已盡。解脫道。名無餘。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名有餘依。
令有學者。從何攝伏疇昔攀緣。
箋云。疇昔。則根本第八識。無始時來。為界一切法之所依。攀則第七。攀第八見分。緣則第六。與五同緣。
得陀羅尼。
箋云。陀羅尼不同有四。文義呪忍總持等。持文不失。則文總持。持義不忘。則義總持。由念故持惡不生。是呪。由智故持善不滅。是忍。
入佛知見。
箋云。出法華經方便品云。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慈恩釋云。佛知見者。如來能證。如實知彼義故。一開者。出生顯證之義。出菩薩證涅槃故。二示者。同義。以三乘人。法身平等。無差別故。三悟者。不知義。以一切聲聞緣覺。不知彼真實故。不知唯一佛乘故。四入者。為令證得不退轉地。示現無量智業。
作是語[A30]已。五體投地。在會一心佇佛慈旨。
六虗儀待演。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於菩提心。未自在者。
後演文二。初正擇雙因文二。初愍告雙擇文三。初愍眾許宣文二。初備在會二乘。
箋云。向無上菩提。未得自在。雖斷煩惱。未斷所知。此約為現在也。
及為當來佛滅度後。末法眾生。發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
後為當來末品。
箋云。當來正是今時。五菩提中。是發心菩提。開顯無上覺道。妙修行路。乃首楞嚴頂三昧教。或向下修證門也。
宣示阿難及諸大眾。
次勸發標名。
箋云。宣為宣說。示為指示。
汝等決定發菩提心。
箋云。為佗前第一經。從摩登伽室中歸。便請妙奢摩佗。三摩。禪那等三觀門曾知是佗。決定發菩提心。
於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
箋云。便囑不得生疲勞懈倦。
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
箋云。是發始覺淨智。決定義者。規則不移也。
云何初心二義決定。
後自徵雙因。
箋云。此是標向後說。
阿難。第一義者。
後開因別釋文二。初顯明修證文三。初類果甄真文三。初勸審修因。
箋云。二種之義。今當第一。且先約決證菩提順後修證。
汝等若欲捐捨聲聞。
箋云。捐亦捨也。緣為阿難。初從摩登伽室中歸來。便請三觀門。曾知是厭小欣大。
修菩薩乘。
箋云。發大乘心。
入佛知見。
箋云。知約後得。見目根本。
應當審觀因地發心。
箋云。合當審實觀察。從凡夫地面上。發大乘心。
與果地覺。
箋云。即佛果也。
為同為異。
箋云。此經。因與果。同向一念上。排六十聖位。六十聖位不離一念。一念之中。具六十聖位。
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次顯非真不可。
箋云。若於因地。以八識妄心。為本來修行之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此中有一返顯道。若於因地。以不生滅心。而求佛乘不生滅理。斯有是處。意謂。若將妄心。求無上菩提。大似方木合於圓孔。了無交涉。因覺云。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
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
後舉相雙明文三。初顯作非真。
箋云。汝當照了明白。諸器世間。可作之法。是根塵識三等。誰為不壞。若見妄法。終從變滅。
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虗空。
次明空不壞。
箋云。可作喻妄。虗空喻真。無變壞也。
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
後徵述常真。
則汝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煖觸為火。動搖為風。由此四纏。
次科明妄濁文二。初明身四大分識長渾。
箋云。髮毛爪齒大小□等。皆屬地大。涕涶涎液。皆水大。有煖氣是炎。皆火大。進退屈伸。皆風大。由此四種相。纏縛也。金光明經云。猶如四虵同處一篋。蓋喻四大也。
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為視。為聽。為覺。為察。
箋云。元於一精明。分成六和合。為視眼根。為聽耳根。為覺身根。為察意根。影取舌與鼻。此中何不言六塵與六識。但舉根攝取。
從始入終。五疊渾濁。
箋云。始從一念[1]□如。終至六道輪迴。便有見命等五種濁相狀。重重疊疊而起。
云何為濁。
後喻土混清流此心同濁文三。初徵。
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
次喻文二。初明未混。
箋云。循猶順也。如似一盆清水。此水清淨潔白。本然而然。即與彼尋常地上。塵土灰沙等倫流。本質留礙。水土二體。法爾時來。性不相順。蓋土為質礙。水則清潔。法上本來一真之性。本然而然。逈無瑕點。一切虗妄根塵識三等法各別。本不相順。
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汩然。名之為濁。
後明濁相。
箋云。汩然水流貌。忽有一人。偶然將前沙土等。乃投清水之中。土本留礙。既被投於水中。失留礙之體。水本清潔。既被沙土所渾。無清潔之□。法上有世間人。喻一切眾生。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喻將妄渾真。土失留礙。妄既渾真。即失妄性。水土。清潔。真性既被妄法相渾。乃失真性。塵與水相渾而流。名之為濁。
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後比。
箋云。法合也。今說此五濁。意謂。此文是決證菩提。所以且說妄生起。然後令佗斷妄修行。
阿難。汝見虗空。徧十方界。空見不分。
後廣明五濁文五。初劫濁。
箋云。空是相分。見是見分。乃能所不分也。何故不分。為空與見俱是妄也。
有空無體。有見無覺。
箋云。有頑空。又無真體。有能見妄心。又無真覺。
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
□身見摶四大為體。
二見濁。
箋云。摶者摶聚也。一切眾生。積聚地水火風成身。
見聞覺知。壅令留礙。
箋云。六識壅令留礙是身。
水火風土。旋令覺知。
箋云。旋乃旋轉。令是使令。覺如是識。此識須假身為所依。然後方能發用。無身根則不能發識。空有身無識。又且不得。
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為見濁。
箋云。識託身根而生。二法相織而成。名為見濁。見乃質礙根塵。失一真清淨。故云見濁。
又汝心中。憶識誦習。
性發知見。
箋云。此妄識。能知能見。
容現六塵。
箋云。容是含容。第六與五同緣。現是影現。此目法塵。仗前五塵為本質。然後第六。自變一重影象。緣前五塵。較親。故云現。
離塵無相。
箋云。離五塵。又無第六之相。或可。離五。又無法塵之相。
離覺無性。
箋云。離妄識外。又無真性。緣一切眾生。執此妄識。若離却妄識。不能認其真性也。
相織妄成。是第三重。名煩惱濁。
箋云。塵依識立。識復緣塵。二妄交依。故云相織。
又汝朝夕生滅不停。
四眾生濁。
箋云。妄識。
知見。每欲留於世間。
箋云。此妄識。欲留妄身久在於世。
業運。每常遷於國土。
箋云。自隨妄業。運轉遷流。常於此方佗界。
相織妄成。是第四重。名眾生濁。
箋云。心含其妄。住於妄業。復轉妄身。名為眾生濁。眾緣而生。曰眾生。
汝等見聞。
五命濁。
箋云。妄識也。
元無異性。
箋云。即真也。
眾塵隔越。
箋云。眾生迷故。被於眾塵相隔越。六根不得互□。
無狀異生。
箋云。無狀是真異生。乃元於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性中相知。用中相背。
箋云。一切眾生性。與諸佛無別。如波與水。性無別。用不同也。蓋諸佛乃真。眾生乃妄。前文云。如我按指。海[A31]印發光。汝暫舉心。塵勞先起。
同異失准。
箋云。一切眾生。不能六根同時互用。與諸佛別。此則同失准也。若言是異。又同一真性。此乃同異二法。無箇憑准。
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箋云。同異二法相織。名為命濁。命則第八識中。連持不斷之義。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
後勸息妄旋真文二。初勸擇妄旋真妙融因果文二。初舉果擇因。
箋云。此六識是妄。
遠契如來常樂我淨。
箋云。不間斷曰常。離四句曰樂。得自在曰我。斷二障曰淨。今從凡夫地面上。遠遠契合諸佛如來。涅槃四德。
應當先擇生死根本。
箋云。擇為簡擇。生死根本。目根本無明。
依不生滅。
後憑真克證。
箋云。此根本無明。依真體而有。是真也。
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虗妄滅生。伏還元覺。
箋云。攝波歸水。攝末歸本。伏是伏煩惱妄心。還其真心也。
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
箋云。是不生滅心。因地。是從凡夫地面上。起始覺智。
然後圓成果地修證。
箋云。是本覺理。
如澄濁水。貯於靜器。
後立喻簡息使澄純源文三。初澄渾比伏。
箋云。喻始覺淨智。
靜深不動。
箋云。喻第六識不入色香等境。安然靜慮。
沙土自沈。清水現前。
箋云。喻伏惑顯真。
名為初伏客塵煩惱。
箋云。此約資粮加行二位菩薩。[A32]但能伏惑未能斷惑。此乃比伏也。與聲聞人伏第六識。不與五同緣。又不同。聲聞人。雖伏第六識。不與五同緣。但如不壓草。逢春必生。雖不起現行。種子猶在。遇緣則起。資粮二位伏惑。種子更不起也。
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
次去泥比斷。
箋云。去泥去煩惱也。純水是純真之性也。此則名為永斷根本無明。如大乘漸教中。成自受用身佛。
明相精純。
後彰純淨。
箋云。明乃真明之相。精妙純一無雜。如似真金去彼雜鑛。
一切變現。
箋云。此是化身。現大化小化身等。或神通變現。現身現土。教化眾生也。
不為煩惱。
箋云。運而常寂。應用全真。
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箋云。是佛位無為果。清淨微妙之道德也。
第二義者。
後尅擇迷源文四。初勗觀惑本文四。初顯去詳因文二。初顯志。
箋云。二種決定。此第二。是決斷煩惱踈前密因。
汝等必欲發菩提心。
箋云。五菩提中。是發心菩提。簡去發聲聞緣覺。小乘之心。
於菩薩乘。生大勇猛。
箋云。向菩薩乘。是發大心也。生大勇猛。無退轉故。
決定棄捐諸有為相。
箋云。棄即捐也。諸有為相者。五濁虗妄。皆是有為。非無為也。或可。根塵識等法。
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
後詳因。
箋云。煩惱根本。是根本無明。此根本無明。無始時來發業。業者。招感為義。是分別煩惱。無始時來。造得總別報業。潤生。潤益而生。是俱生煩惱。與身與心。俱時而生。低微難斷也。
誰作誰受。
箋云。意明作受俱是第六識心。
阿難。汝修菩提。若不審觀煩惱根本。則不能知虗妄根塵。
二迷因失果。
箋云。汝若也修菩提。須了煩惱起處。煩惱根本。即是無明之一法。
何處顛倒。
箋云。言此虗妄根塵。從何所起處。秪是無明顛倒。
處尚不知。云何降伏。取如來位。
箋云。言無明汝尚不知。云何降伏根塵識三。取佛果位。
阿難。汝觀世間解結之人。不見所結。云何知解。
三舉喻明妄。
箋云。此喻。顯根本又生起。向下六解一亡疑。
不聞虗空被汝隳裂。
箋云。妄法。便有可解可結。若真空之體。即無解結。隳猶壞也。裂破裂也。言真體不可破壞。
何以故。空無相形。無結解故。
箋云。明其真體。
則汝現前眼耳鼻舌。及與身心。六為賊媒。
四顯比結根。
箋云。身是六根。心是六識。六根在外。如同外賊。六識在內。如似媒人。然無識。根乃無用。
自劫家寶。
箋云。賊非外來。喻一切眾生。虗妄惡業。皆從心起。所有一切法財功德。皆被劫盡。
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
箋云。眾生是能依。世界是所依。自相纏縛。不能捨離。
阿難。云何名為眾生世界。
二明二倒變流文六。初總徵雙因。
箋云。前來道。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世間。不能超越。此中便問起云云。
世為遷流。
二略釋二殊。
箋云。且先明世界。過去遷至現在。現在遷至未來。
界為方位。
箋云。若是界。便有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有方所位次。
汝今當知。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為界。過去未來現在。為世。
三廣述二邊。
方位有十。
箋云。十方也。
流數有三。
箋云。三世也。世者。遷流為義。故云流數。
一切眾生。織妄相成。
箋云。將方涉妄。於世涉方。相織而成。故云相成。
身中貿遷。世界相涉。
箋云。由妄將貿易遷改故。有世界相涉也。
而此界性。設雖十方。定位可明。世間秪目東西南北。
四克明實數。
箋云。施設則有十方也。
上下無位。
箋云。上方更有上。下方更有下。於上方看。又是下。故無位也。
中無定方。
箋云。若是中。隨處立得中。東看即西。南觀成北。
四數必明。與世相涉。
箋云。東西南北。此四數。必定分明。則世與界相涉。界與世相涉。
三四四三。宛轉十二。
五舉陳三變。
箋云。三是三世。四是四方。且將世涉方也有十二。過去一方各具三。三四也成十二。宛來轉去。宛是將世涉方。轉是將方涉世。
流變三疊。
箋云。流則遷易。變為變少成多。三疊。是三重。第一。是無明為能變。世界為所變。第二。世界為能變。根塵為所變。第三。根塵為能變。十二類生為所變。故三疊。是三重變也。
一十百千。
箋云。一十此是第一。無明為能變。世界為所變。將方涉世也有十二。將世涉方也有十二。合言十二。此中言十舉其全數。[1]舍取二。成十二。百是第二變。世界為能變。根塵為所變。此中六根。除却法塵與第六。此二隱不顯。但取五根五塵是十。將此十。向前世界十二上配。一世一界。各具十。便成一百二十。合言二十。千是第三變。根塵為能變。十二類生為所變。今十二類中。隱却無色空散。銷沈無想。土木金石。不實之法。但取十數。將此十類。向前百二十上配。一箇具十。便成一千二百。經舉全數含取二百也。
總括始終。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
六略結根功。
箋云。總相包括始是第一變。終是第三變。此中言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有千二百者。約熏種而論。此六根。皆約根本無明熏起。後言功德不同。約對境而論。便有勝劣。
阿難。汝復於中。尅定優劣。
三顯六根優劣文六。初眼根闕。
箋云。言汝復於此六根之中。決尅定當。優是根有長。劣乃根有短。如耳舌意此三根。各具千二百功德是長。餘三根。秪具八百是短。
如眼觀見。
箋云。如眼且約面前而觀。
後暗前明。前方全明。後方全暗。
箋云。前是面前。南方全明。具三百功德。後是背後。北方全暗。三百不見。
左右傍觀三分之二。
箋云。面前三百全明。背後三百全暗。東邊三百。更有東北一隅不見。是五十。西邊三百。更有西北一隅不見。亦五十。成一百。貼背後三百。成四百。今言三分之二者。三四十二。是一千二百。今但有二分功德。是八百。闕却一分四百功德。背後與東北西北二隅也。
統論所作。
箋云。統攝論量所作。是六根對境不同。
功德不全。
箋云。眼根秪得八百功德。故不全也。
三分言功。
箋云。三分方得千二百。是有功。
一分無德。當知。眼唯八百功德。
箋云。得二分。一分則不得故。無德則無功。
如耳。周聽十方無遺。
二耳根圓。
箋云。無遺則無遺失也。
動若邇遙。
箋云。若聲動之時。近之與遠皆聞。
靜無邊際。當知。耳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箋云。若聽靜之時。更無邊涯際畔也。
如鼻齅聞。
三鼻根闕。
箋云。齅聞。是鼻家所緣境。
通出入息。
箋云。通出息入息。氣在鼻中曰息。
而闕中交。
箋云。於出息入息二中間。氣不相交也。
驗於鼻根。三分闕一。當知。鼻唯八百功德。
箋云。闕却中間一分四百。秪有入出二分。成八百功德。
如舌。宣揚盡諸世間出世間智。
四舌根圓。
箋云。如舌宣說顯揚盡諸世間。是說世間法。出世間智。是出世間法。
言有方分。
箋云。梵語唐言不同。便有方道分段。如梵語烏瑟尼沙。唐之言無見頂。梵語摩訶。唐言大。
理無窮盡。當知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箋云。言雖不同。其理是一。言別意同。
如身。覺觸識於違順。
五身根闕。
箋云。三和生觸。根和。境和。識和。識是分別於違順二境。是身家所緣。違境則鞭杖楚痛。順境則細滑調適。或可。寒則寒[1]則違也。暖是順。熱則熱是違。冷是順。
合時能覺。
箋云。有違順二境之時。便有覺知。
離中不知。
箋云。右違順二境離之時。故不知也。
離一合雙。
箋云。離一之時。無違順二境。唯是身根。合雙。則違順二境合時也。
驗於身根。三分闕一。當知身唯八百功德。
箋云。三分闕一分。是離中不知。二分約合雙也。
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六意根圓。
箋云。如意根。寂默包容。寂默則思覧十方三世。又能心中。包容一切世間。出世間菩提涅槃等法。
唯聖與凡。無不包容。盡其涯際。當知意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
箋云。此意根。唯聖是出世間法。與凡是世間法。無不包括含容。盡其諸法涯岸邊際。
阿難。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
四勸返妄圓真文五。初勸總觀根用。
箋云。一切眾生。乃順流。如人被水流從下去。如今要佗返本還元。逆生[2]□返窮根本。到其流根。流根秪是無明。
至不生滅。
箋云。至猶到也。到諸佛如來不生滅地。本自不生。今亦無滅。但了無明無自性。當體是不生滅性。此即是如來藏性也。
當驗此等六受用根。
箋云。眼根。受用色塵境。乃至意根。受用法塵境。
誰合誰離。誰深誰淺。誰為圓通。誰不圓滿。
箋云。意[3]誰身舌則合中知。眼耳鼻則離中知。意則幽深。耳則圓通。餘五則不圓。
若能於此悟圓通根。逆彼無始織妄業流。得循圓通。
二明速證圓通。
箋云。意[4]間令佗悟得一耳根圓通。逆彼無始時來。根本無明。相織妄業。此乃無明為能變。六根為所變。如人織絹。相織而成。然此無明。是妄之始。但能逆彼無明。知其根本。[1]萬乃了得一切妄法。便乃得順圓徧通達之理也。
與不圓根。日劫相倍。
箋云。若向此圓通根。一日修行。勝彼不得圓通根者。一劫修行也。
我今備顯六湛圓明。
三指顯任詳。
箋云。我今備具顯此六湛圓明。若了得此六根圓通。便乃湛寂圓明。
本所功德。數量如是。
箋云。本所功能德業。此約染功德。法華約持經功德。耳意舌根。圓滿一千二百功德。眼鼻身三根。秪得八百功德。故云數量如是。
隨汝詳擇其可入者。吾當發明令汝增進。
箋云。隨汝審詳簡擇。愛從何根而入。意令佗但擇一根。我當為汝。顯發明白。令汝阿難等。增修進趣。
十方如來。於十八界。一一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
四明佛無優劣。
箋云。三六一十八界。一一於中修行。皆得圓滿無上菩提。是佛果位也。
於其中間。亦無優劣。
箋云。若是諸佛。諸根一時具足。無有長短。何故如此。得互用故。
但汝下劣。未能於中圓自在慧。
五矜迷勸一。
箋云。小乘之人。[2]天能於六根之中。圓滿自在之慧。自在慧。乃無漏智也。
故我宣揚。令汝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
箋云。故我宣示顯揚。但於一門是耳根。教佗但悟一根圓通。其餘五根。一時清淨。一根既返元。六根成解脫。此約大乘人。
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淨。
後重疑廣釋文四。初釋證一六圓疑文二。初先陳一六。
箋云。前文云。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窮流根。又云。但於一門深入。入一無妄。彼六知根。一時清淨。阿難如今。躡[3]被前文問。云何逆流。深入一門。能令六根一時清淨。世尊欲破阿難六一之執。所以便問云。汝今且觀現前六根。為一為六。阿難若言一者。耳何不見。目何不聞等事。若此六根。決定成六。如我今會。與汝宣揚微妙法門。汝之六根誰來領受。阿難言。我用耳聞。佛問。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口來問義。身起欽承。乃至終不汝根元一元六。又引阿那律。䟦難陀。殑伽神女。矯梵鉢提。舜若多。迦葉等六人。無根亦能了別。然阿難大權之人。非是不會。且順同小乘。執異不通圖得世尊向下破之。
後承諮廣破文三。初破一六執文二。初責智麤修淺文四。初明慶喜斷見。
箋云。須陀洹。唐言預流。預者親也。親入聖流。[A35]已滅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是能依。世間是所依。
見所斷惑。
箋云。見道中八十八使。分別煩惱。[A36]已是斷也。
然猶未知根中積生。無始虗習。
二彰根習未知。
箋云。然者如是之辭。猶尚也。言尚自未知第八識中。積集而生。無始無初[A37]已來。虗妄習氣。
彼習。要因修所斷得。
三明習要修除。
箋云。此八識中虗妄習氣。是俱生煩惱。到修道門中。方能斷。無始時來。與身與心。俱時而生。名曰俱生。到阿那含人方斷。
何況此中生住異滅。分劑頭數。
四顯混迷四相。
箋云。生。表此法先非有。住。表此法暫有用。異。表此法非凝然。滅。表此法可破壞。此是大乘細四相。一分。一劑。一頭。一數。此極微細也。或可。分劑等。是塵沙惑。
今汝且觀現前六根。為一為六。
後除六一深疑文六。初雙標兩執。
箋云。阿難因世尊說。但於一門深入。彼六知根。一時清淨故。所以生疑云。此六不同。云何得一根無妄。六根俱解脫。[4]□是世尊。答彼云云。
阿難。若言一者。耳何不見。目何不聞。頭奚不履。足奚無語。
二先難一疑。
若此六根。決定成六。如我今會。與汝宣揚微妙法門。
三立六徵聞。
箋云。微妙法門。是此首楞嚴經也。
汝之六根。誰來領受。
箋云。若是各別。何根領受令佗定。
阿難言。我用耳聞。
四答唯耳領。
佛言。汝耳自聞。何關身口。口來問義。身起欽承。
五責運身口。
是故應知。非一終六。非六終一。終不汝根元一元六。
六結破雙迷。
箋云。非始是一。終至六道輪迴是六。非始是六。終至六道輪迴是一。終不汝此六根。元來是一。元來是六。一則無明。六則六根。此約真體上破。
阿難。當知是根非一非六。
次[1]門迷一六生文二。初破一執文三。初總敘雙生。
箋云。當知此六知根。亦非是一。亦非是六。為真體上無一無六可得也。
由無始來。顛倒淪替。
箋云。因由汝之無始時來。是根本無明。淪。則淪沒苦海。替。則換真成妄。
故於圓湛一六義生。
箋云。故於圓明湛寂是真。背真起妄。便有一箇無明為能變。六根為所變。
汝須陀洹。雖得六銷。猶未亡一。
次別彰存一。
箋云。初果須陀洹人。雖得六根門頭。不入色香等境。是我執[A38]已無。根本無明未亡。法執猶在。
如太虗空。參合群器。
後立喻破一文二。初立喻顯呈一六。
箋云。如似太虗空。參雜和合長短方圓等器。
由器形異。名之異空。
箋云。隨其眾器有別。遇方器曰方空。遇圓器曰圓空。法上。如太虗空。喻真體。參雜群器。六根分別。各各不同。如空隨器。名有多般。六根隨別。其性是同。眾器隨別。空體是同。
除器觀空。說空為一。
箋云。若除眾器後。便言空是一體。如六根亡後。說真是一。此正是無明法執也。
彼太虗空。云何為汝。成同不同。何況更名是一非一。
箋云。彼太虗空。何甞便隨汝執。成同是執一。不同是執異。法上。真如體上。何處受汝執。為一為異。何況更名是一非一。是非相對也。
則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復如是。
後比根同喻。
箋云。眼。受用色塵境。意。受用法塵境。故云受用。此六知根。亦不是一非一。是同不同也。為此六根無有實體。不可執有多般。
由明暗等二種相形。
後明六生文六。初眼智文六。初因塵發見。
箋云。明暗。是眼家所緣境。二種相形對。
於妙圓中。黏湛發見。
箋云。向妙圓真體之中。黏約愛。湛約性明相。或黏湛愛心。發得眼根眼識。
見精映色。結色成根。
二覽色成根。
箋云。見精。則眼識現量心。映帶色塵結猶結縛。被色塵結縛。成其眼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三目大相。
箋云。清淨四大是真。則四大性。根元目為者。妄即真也。
因名眼體。
四立根名。
箋云。便有眼根。
如蒲萄朵。
五象同蒲朵。
箋云。其果。外作紫色。內唯似水。喻眼根無實。
浮根四塵。流逸奔色。
六順流奔色。
箋云。假浮根四塵。色香味觸。成其眼根。流為奔流。逸為蕩逸。奔波於色塵境也。下四根。准此可知。
由動靜等二種相擊。於妙圓中。黏湛發聽。
二耳根文六。初因塵發聽。
箋云。相敲擊也。
聽精映聲。卷聲成根。
二覧聲成根。
箋云。卷猶覽取也。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三目大相。
因名耳體。
四立根名。
如新卷葉。
五象同卷葉。
箋云。如新秋葉落一邊而卷。
浮根四塵。流逸奔聲。
六順流奔聲。
由通塞等二種相發。於妙圓中。黏湛發齅。
三鼻根文六。初因塵發齅。
箋云。相發者。則顯發也。
齅精映香。納香成根。
二覽香成根。
箋云。納則領納香塵也。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二目大相。
因名鼻體。
四立根名。
如雙垂爪。
五象同雙爪。
箋云。如雙垂手爪。從下而來。亦云如懸針筒。
浮根四塵。流逸奔香。
六順流奔香。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於妙圓中。黏湛發甞。
四舌根文六。初因塵發甞。
箋云。參猶參雜也。
甞精映味。絞味成根。
二覧味成根。
箋云。絞謂絞歷其味塵。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三目大相。
因名舌體。
四立根名。
如初偃月。
五象同偃月。
箋云。偃仰也。如初生月。仰在天之上。
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六順流奔味。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於妙圓中。黏湛發覺。
五身根文六。初因塵發覺。
箋云。摩。相摩觸也。發覺。是身之識。
覺精映觸。摶觸成根。
二覽觸成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三目大相。
因名身體。
四立根名。
如腰鼓顙。
五象同鼓顙。
箋云。如腰鼓顙。兩頭大。中間尖。如人腰小。又云。如立戟槊。鏘槊也。中心小。兩頭開。
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六順流奔觸。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於妙圓中。黏湛發知。
六意根文六。初因塵發知。
箋云。生滅。是意家所緣境。法[1]廣也。謂六識。依法廣。而住。無法塵亦無六識。二種相續。乃連環不斷。念念生滅。發知則意識。
知精映法。覧法成根。
二覧法成根。
箋云。映法。是映帶法塵境。覽法。是領覧法塵境。成其意根。
根元目為清淨四大。
三目大相。
因名意思。
四立根名。
箋云。此中言意思。又以第七識。意是六識。思是七識。或可。說七識亦得。謂第六憑第七而住。七是六之根也。
如幽室見。
五象同幽室。
箋云。言識隱。如夜暗室所見。
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六順流奔法。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後引證勸修文三。[2]所觀修文三。初指六迷因。
箋云。覺是強覺。明是性明。有明是性明。明覺是強覺。既有性明。便有能明強覺。既有強覺。起來強生覺照。便失却精明了別之性是真。黏妄。是愛心。發光。是背體照外。是智家功用。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齅性不生。非變非恬。甞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次明離相無見。
箋云。汝今。指阿難也。離却明暗是眼家所緣境。即無眼識現量心。盖識如羸人。非杖不起。向下五根亦爾。了知安寄者。了知是意識。若無法塵。亦無意識。謂凡夫須假境牽心。便有心。曾無無境心也。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
後勸遺塵速證。
箋云。循順也。勸佗不隨順根塵。即是真現量心。
如是十二。
箋云。六根六塵也。或一根各具二。六根便成十二。
諸有為相。
箋云。有為有造作。是前根塵等法。
隨拔一根。
箋云。意[1]間教佗但向耳根。悟得圓通。一根既返元。六根齊解脫。
脫黏內伏。
箋云。脫黏者。一切眾生。不了六根無自性。被佗根塵所黏。如今悟圓通根。便乃脫黏。不被根塵所縛也。內伏。則轉識成智也。
伏歸元真。
箋云。轉識成智。是牒前文。
發本明耀。
箋云。始覺淨智。發現本來圓明光耀。
耀性發明。
箋云。躡前文。
諸餘五黏。應拔圓脫。
箋云。應時圓徧解脫。
不由前塵。引起知見。
箋云。真性不假前塵。靈靈不昧。了了常知。
明不循根。
箋云。真明之性。不順根塵。靈源獨耀。
寄根明發。
箋云。寄伏其根。顯發此真性。此約勝義根。謂一切眾生。執根能見。不知根不能見。見唯是心。
由是六根互相為用。
箋云。既不由前塵所起知見六根。便得互用。一根發識。徧緣諸境。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
二引現證文二。初引現證人。
箋云。梵語阿泥律陀。唐言無滅。亦云如意。為過去曾供養獨覺。招感福緣。至今不滅。如意者。如作如意也。又是佛[2]□弟。白飰王之子。若言阿㝹樓駄訛也。如意無目能見。修得半頭天眼。觀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䟦難陀龍。無耳而聽。
箋云。梵語䟦難陀龍。唐言賢喜。於諸眾生。發愛樂心。賢而且喜。賢喜無耳能聽。
殑伽神女。非鼻聞香。
箋云。即恒河神女。為畢陵伽婆蹉所罵者。非鼻乃聞香氣。
驕梵鉢提。異舌知味。
箋云。憍梵。應言牛類。梵語笈房鉢底。唐言牛相。憍梵鉢底。訛也。過去因偷摘一莖禾果。報墮地獄。五百生中。作牛償佗。今雖人身。尚作牛蹄牛呞之相。因號為牛相比丘。異舌是牛舌。又且知味。
舜若多神。無身有觸。
箋云。[3]□□多即空神也。此空神。無身能受觸。
如來光中映令蹔現。
箋云。經家問。既無身。將何受觸塵。答云云。此現。是現定果身也。
既為風質。其體元無。
箋云。既為風質。即無形也。其體元無。牒無身文。
諸滅盡定得寂聲聞。
箋云。亦云滅受想定。言滅六兼盡七染分。淨分即不滅。得寂者。得空寂之理也。
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
箋云。梵語迦葉。唐言飲光。是婆羅門姓。飲光。乃仙人之種。以姓標名。又云。自身光。飲日月光故。意根則第六識。
圓明了知。
箋云。是真性。
不因心念。
箋云。是第六識心念也。念者則冥記義。[A39]已上俱約無浮塵根。
阿難今汝諸根。
後勸融迷速證。
箋云。諸根則六根也。
若圓㧞[A40]已。
箋云。一根既返元。六根齊解脫。
內瑩發光。
箋云。始覺淨智發起光明。
如是浮塵。
箋云。六根。
及器世間。
箋云。所依。
諸變化相。
箋云。是前根塵等皆無實。故云變化相也。
如湯銷冰。應念化成無上知覺。
箋云。真智如湯。銷佗妄執如冰。應念則少念。少念則無念。無念則無分別。智與理相應之時。當體便成無有過上真如靈知覺性。此性。是諸佛如來。本覺之理。
阿難。如彼世人。聚見於眼。
後會妄融真文二。初閇根旋異。
箋云。如世間人。聚種種之見。皆言在於眼。
若令急合。暗相現前。六根黯然。頭足相類。
箋云。若使令佗。將總急掩兩眼。不觀前境。便觀暗相當情。一根既如此。六根亦一時急合。黯黯然不與境對。大似頭之與足一般。
彼人以手。循體外繞。彼雖不見。頭足一辨。知覺是同。
箋云。彼急合之人。將一隻手順體。外從眼耳鼻等六根之上。來統一徧。彼眼雖然不見。諸根一時黯然。頭足一一辨別。一靈知覺之性咸知。又何假諸根。為一切眾生執眼決定能見。便成主宰。
緣見因明。暗成無見。
後發照圓明。
箋云。一切眾生緣此見。須假明境方能見。既言須得明方說見。見暗之時。須不見始得。何故又見暗。
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
箋云。言此真見性。不假明境。自然而發。即了了分明。不被煩惱所昏。
根塵既銷。
箋云。六根六塵。一時銷亡。
云何覺明。
箋云。始覺智。
不成圓妙。
箋云。本覺理。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說言。因地覺心。欲求常住。要與果位。名目相應。
六通現識斷滅疑文二。初牒前建演起難文八。初牒前建。
箋云。為前勸中云。汝但不循動靜通塞等法。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等。由是阿難便難云。若此見聞。離於明暗。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於是世尊。說撞鐘試倒重寐聆音。而答通現識未曾斷滅。遂勑羅睺羅擊鍾。問阿難言。汝今聞否。阿難大眾俱言我聞。乃至汝尚顛倒。惑聲為聞。何怪昏迷。以常為斷。阿難白佛。如佛說言。乃至名目相應。此是躡前文。此中難佛前文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因中須得不生不滅心。方能合得不生不滅理。佗便躡此語來難。云何佛說言。因地覺心。是始覺之智。欲求常住。是本覺之理。若要與果位。名目相應。須是不生滅心。合不生滅理。若將生滅心。合即不得。下便說果中七種名目。來難世尊。
世尊。如果位中。
二述果群名。
箋云。佛[1]界。位中。三身四智。五眼六通。悉皆具足。
菩提涅槃。
箋云。梵語菩提。此飜為覺。或飜為道。五菩提中。是無上菩提。或菩提是有為果。轉染得淨。是生德。如今為什麼不生二障。[1]障不生。梵語波利匿縛喃。唐言圓寂。五中。唯大般涅槃。或涅槃是無為果。轉迷成悟。是顯德。此二。是佛果位中。二轉依果。
真如佛性。
箋云。真如出十地經。初地徧行。二地最勝。三地勝流。四地無攝受。五地無差別。六地無染淨。七地法無差別。八地無增減。九地智自在。十地業自在所依。此約佛果位真如。是無垢淨真如也。佛性四句因理行果。今唯果佛性。除因也。或在有情名佛性。在無情名法性。
菴摩羅識。
箋云。此云無垢識。則第八識淨分。
空如來藏。
箋云。亦唯果位。空則二空之理。如來則四智現行。藏則包滅世出世法。
大圓鏡智。
箋云。是佛果位。轉八識成大圓鏡智。轉名不轉體也。
是七種名。稱謂雖別。
箋云。此七種名。稱說雖別。其體是一。
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
箋云。清淨。離垢染義。圓為圓明。滿為滿足。體是真如。性是體性。性堅固凝明。如金剛寶不可沮壞。然此果位七種名目。常住不變壞故。
若此見聽。離於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
三克明妄體。
箋云。若此見聽。唯是眼耳二根。攝取鼻舌身意也。明暗眼根。動靜耳根。欠恬變舌。通塞鼻。離合身。生滅意。經意此見聞等。離却前境。心乃無體。
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
四引六比五。
箋云。冥記曰念。言此第六念心。離於前塵第五。本無所有。為第六若離五。無所仗立。
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
五顯因不稱果。
箋云。如何將此離塵無體之心。為本修因。欲獲如來下。是果。欲希欲也。
世尊。若離明暗。見畢竟空。如無前塵。念自性滅。進退循環。微細推求。本無我心及我心所。將誰立因。求無上覺。
六再審因虗。
箋云。進則前五無體。退則第六無依。我心。則八識心也。心所。五十一法。言若無法塵。六識亦無。
如來先說。湛精圓常。違越誠言。終成戲論。云何如來真實語者。
七責自違前說。
箋云。如來先說。乃前文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等。湛寂精明。圓滿常住。此真心也。若求佛果。須用此不生滅心。世尊前來又違越却誠實之言。終成戲論。無所詮表。如來是真語者。
惟垂大慈。開我蒙恡。
八諸會雙途。
箋云。蒙則蒙昧。[2]法則恡惜。此心不捨。
佛告阿難。汝學多聞。未盡諸漏。心中徒知顛倒所因。真倒現前。實未能識。恐汝誠心。猶未信伏。吾今試將塵俗諸事。當除汝疑。
後對事消疑文二。初撞鐘試倒文二。初正垂問答文三。初責多聞強惑許對除疑。
箋云。徒空也。空將顛倒之言□道。云何將此畢竟斷滅。以為修因。欲獲如來七常住果。真實顛倒現前。汝却不識。誠猶實也。信猶解也。伏能伏也。言恐汝實未能信解能伏此妄心。或未能信真心伏妄心。
即時如來。勑羅睺羅。擊鐘一聲。問阿難言。汝今聞不。
次勑羅睺擊鐘問聲無有文六。初問。
箋云。梵語羅睺。唐言執日。又云障蔽。非也。是佛之子。此問。密指五現量識。為親聞。
阿難大眾。俱言我聞。
次答。
鐘歇無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
三問。
阿難大眾。俱言不聞。
四答。
時羅睺羅。又擊一聲。佛又問言。汝今聞不。
五問。
阿難大眾。又言俱聞。
六答。
箋云。問答三重。經意就聞性上問。
佛問阿難。汝云何聞。云何不聞。
後雙徵有無文二。初問。
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鐘聲若擊。則我得聞。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聞。
後答。
箋云。音乃鐘音。響則應山谷作聲響。
如來又勑羅睺擊鐘。問阿難言。爾今聲不。
後立惑彰迷文二。初隨聲問答文六。初問。
箋云。就塵上問。欲破妄執。且將塵惑性看。其還能簡得性之與塵二法。
阿難大眾。俱言有聲。
次答。
少選聲銷。佛又問言。爾今聲不。
三問。
箋云。選猶退也。
阿難大眾。答言無聲。
四答。
有頃羅睺更來撞鐘。佛又問言。爾今聲不。
五問。
箋云。頃尅之[1]問。也。
阿難大眾。俱言有聲。
六答。
佛問阿難。汝云何聲。云何無聲。
後牒諸有無文二。初問。
阿難大眾。俱白佛言。鐘聲若擊。則名有聲。擊久聲銷。音響雙絕。則名無聲。
後答。
佛語阿難及諸大眾。汝今云何自語矯亂。
後顯塵諸心常文三。初對簡斷常文二。初責隨心惑文三。初標責。
箋云。矯誑作亂也。此責佗將聲惑聞。不塵聲塵[2]□謝。聞聲常存。
大眾阿難。俱時問佛。我今云何名為矯亂。
次推過。
佛言。我問汝聞。汝則言聞。又問汝聲。汝則言聲。唯聞與聲。報答無定。如是云何不名矯亂。
阿難。聲銷無響。汝說無聞。若實無聞。聞性[A41]已滅。同于枯木。鐘聲更擊。汝云何知。
知有知無。
二顯塵生滅簡性常在文三。初顯性雙知。
箋云。聞性。有聲無聲皆知。
自是聲塵。或無或有。
次表塵生滅。
箋云。聲塵或有或無故不[6]足。
豈彼聞性。為汝有無。
後指體常如。
箋云。聞性不隨有無。
聞實云無。誰知無者。
三再責知無。
箋云。汝若言聞性實是言無。知無者誰。
是故阿難。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為汝聞。聲生聲滅。令汝聞性。為有為無。
四顯不隨無有。
箋云。非是汝之聞性。隨佗聲塵生滅。今汝聞性。為有為無。聞聲乃有乃無不定。聞性恒常□因何將□惑聞。說聞性與聲塵一般。
汝尚顛倒。惑聲為聞。何怪昏迷。以常為斷。
五牒前迷響責昧心常。
箋云。是何鬼怪如此昏暗迷妄。以常性為斷聲。
終不應言離諸動靜閉塞開通。說聞無性。
六重結心恒使袪塵惑。
箋云。閉塞。鼻家所緣境。開通。眼家所緣境。言終不應說離却前塵。便無性也。
如重睡人。眠熟牀枕。其家有人。於彼睡時。擣練舂米。其人夢中。聞舂擣聲。別作佗物。或為擊鼓。或為撞鐘。即於夢時。自怪其鐘。為木石響。
次重明寂喻文三。初重□聆音。
箋云。寤時。是第六識。與五同緣。此一靈之性。了了分明。此是明了意識。重寐乃是第六識歸種。此一分真性。亦乃不昏。木則舂米音。擣是擣練音。為夢中取境不正故。別作佗物。
於時忽寤。遄知杵音。自告家人。我正夢時。惑此舂音。將為鼓響。
次寤陳聞惑。
箋云。遄速也。惑疑惑也。舂米擣練皆杵。
阿難。是人夢中。豈憶靜搖開閇通塞。其形雖寐。聞性不昏。縱汝形銷。命光遷謝。此性云何為汝銷滅。
後顯性無遷。
箋云。開閇是眼。不但睡時。假饒此身滅時。縱汝形銷死去。此一分真性也在。命光身命也。
以諸眾生從無始來。循諸色聲。逐念流轉。曾不開悟性[1]靜妙常。不循所常。逐諸生滅。由是生生雜染流轉。
後勸離塵圓證文二。初愍[2]述心逐境。
箋云。順色。是眼見色塵[3]□□耳聽聲塵。此約夢中意識。苦諦名流。集諦名轉。念是第六識。流為遷流。轉為改轉。汝曾無少許開通悟解。性是體性。性淨是清淨。妙即微妙。常乃真常。又不能順此所常真理。妄識一向逐其前塵生滅。因由此界生佗界生。或可。生了又生。雜染。乃虗妄之法。逐妄遷流改轉。
若棄生滅。守於真常。常光現前。塵根識心。應時銷落。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
後勸拂垢圓真。
箋云。守者得也。或守確觀義。常光智也。智光顯發。因相生想。名為想相。是三能變識也。見相二分一時棄捨。悟法如眼見物。或法眼觀真。是根本智。應時清明。是後得智。無上知覺。是本覺理。問前文□佗此五□□心此□因何又教佗離却此妄識耶。答為前見佗執此現識斷滅。所以佛且撥却塵□恒[4]間性無滅。乃是就□量心。指此□令離。妄識是相。真現量心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四下
校注
[0970004] 知疑和 [0970005] □疑本 [0970006] 往疑性 [0971001] □疑於 [0971002] □疑於 [0971003] 一疑二 [0971004] 榮疑縈 [0972001] 說疑諦 [0972002] □疑中 [0972003] 性字疑衍 [0972004] □疑斥 [0972005] □疑本 [0973001] □偈疑何得 [0974001] □疑性 [0974002] □□疑內心 [0974003] 惱疑性 [0974004] □疑下 [0975001] □疑雅 [0975002] □疑大 [0975003] □□疑二初 [0975004] 過疑遇 [0975005] □疑外 [0975006] □□疑水大 [0975007] □疑作 [0975008] 間疑謂或明 [0977001] 今【CB】,令【卍續】,令疑今 [0977002] □疑了 [0978001] □疑迷 [0978002] 二疑亡 [0978003] 險疑除 [0978004] 指疑相 [0978005] 相疑拒 [0978006] □疑生 [0979001] 甞疑常 [0980001] 間疑明 [0982001] 琶【CB】,琵【卍續】,琵疑琶 [0984001] □□疑性七 [0984002] □疑由 [0985001] 間疑謂 [0986001] 一字更勘 [0986002A] 相下共佚失十數字 [0986002B] 法下共佚失十數字 [0988001] 北疑此更勘 [0989001] □疑違 [0989002] □疑成 [0989003] □疑機 [0990001] □疑誦 [0990002] □疑習 [0992001] 舍疑含 [0993001] 則疑是 [0993002] □疑死 [0993003] 誰疑識 [0993004] 間疑謂 [0994001] 萬疑方 [0994002] 天疑未 [0994003] 被疑彼 [0994004] □疑於 [0995001] 門疑明 [0996001] 廣疑塵次同 [0996002] 所疑初 [0997001] 間疑謂下同 [0997002] □疑堂 [0997003] □□當是舜若 [0998001] 界疑果 [0999001] 障等三字疑衍 [0999002] 法疑恡 [1000001] 問疑間 [1000002] □疑已 [1000003] 問疑聞 [1000004] 答疑若 [1000005] 同疑初 [1000006] 足疑定 [1001001] 靜牒文作淨 [1001002] 述疑迷 [1001003] □□疑循聲 [1001004] 間疑聞【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71 楞嚴經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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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了妄初源指密因文二。初搜因決相文三。初謙陳昧旨文五。初伸儀讚演。
箋云。了者是能了之智。由世尊無漏智。或了是世尊顯了之義。妄初源。是所了。即無明剏起之由。指密因。就此指一切眾生。隱密之性。此因從前因來。前因世尊[4]知會三科七大性。周徧法界。皆如來藏故。阿難大眾。悟法界理。說偈讚佛。由是富樓那云相懷疑。謂大性若周徧時。不能容水容空等。世尊遂以理事雙融。答彼示相之疑。故有此因來。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唐言滿慈子。偏袒右肩。右膝著地。皆是順義。從左則逆也。或可。滿慈尊者。是千佛之一數。既聞前來會相因□說三科七大性。總是清淨本然。周徧法界。便疑云。既是清淨。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終而復始。於是世尊便通兩疑。初通真忽生妄疑。後通四大俱徧疑。今且初通真忽生妄疑。文二。初舊疑。後新疑。初舊疑是第三國殘義。故云舊疑。是問清淨本然。云何忽生等事。所以世尊說性覺是妄。[5]□覺是真。以答疑情。又說根本妄。緣七。緣八。執六。□取塵。身行三惑等。答通富樓那舊疑。上來是舊疑了。後通新疑。經云。富樓那言。若此妙覺。本妙覺明。與如來心。不增不減。無狀忽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乃至有為習漏。何當復生。於是世尊。便說人迷聚落。翳差華亡。純金不雜。灰無□木等喻。答通新疑。上來新疑亡竟。總是真忽生妄疑[A1]已竟。後通四大俱徧疑。經云。富樓那問言。又如來說。地水火風。本[6]往圓融。周徧法界。湛然常住。問世尊若地性徧云何容水。水性周徧。火則不生。復云何明水火二性。俱徧虗空。不相凌滅。於是世尊。說一水雙烏為喻。答通四大相凌滅義。言水中若有雙日。即許有四大相凌滅。水中若無雙日。即無四大可相凌滅。上來一水雙烏竟。又說空華結果喻云。猶邀空華結為空果。空本無華。其誰結果。若有四大。即許有相凌滅。四大本無。無相凌滅也。上來有二。初真忽生妄。後四大俱徧。總是第四了妄初源指密因。大威德世尊。將欲請法。且先讚歎。我佛世尊。有大威雄道德。世尊[1]□四十五年後。善能與法界內一切迷真背覺底眾生。敷揚演說第一義諦。是如來藏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