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佛教之要素
佛教的要素是什麼?第一就是佛:講佛教,便要首先認識如何是佛。佛為梵音,具云「佛陀」,或「佛陀耶」,亦作「浮屠」,其義譯即為「覺者」,就是對於宇宙人生有澈底覺悟的人。佛為覺者之覺,非通常浮泛的覺,因這些覺,自以為覺,其實都是極膚淺的覺,甚至或是錯覺;唯有佛的覺,乃是「澈底的覺」。較之中國聖人所稱之聖的意義,更加慎重與深遠,是無上正等正覺之覺。覺者與聖人相彷,所以中國的聖人亦有稱為先覺者;唯聖人終究是世間的聖人,世間的覺者,不能和超世的聖中聖的覺者——佛相比擬。然此覺者在佛教中,亦通於阿羅漢、辟支佛、菩薩,唯羅漢、支佛祗能稱為正覺,不能稱為正等正覺,因其覺量狹小未能普遍一切故;大乘菩薩雖亦稱為正等正覺,自利利他,普於一切,然其有上有容,不能稱為無上;唯有佛,纔是無上無容正等正覺的覺者。
講明佛所以稱為覺者的意義,就真正知道:第一、佛與世間聖人不同,佛是出世的大聖;第二、還須知道佛與所謂「神道」亦不同。神和佛,在一般中國人的觀念中,都是混在一起,不能辨別清楚,而知佛是覺者之後,則佛不同於天神地祇的意義,也自然會明白。知道佛是出世的大聖人,大覺者,不但『天上天下,唯佛獨尊』,而且是『十方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若以世間神聖來比較,無異螢火之鬥日月了。既知道佛非禍福於人的神鬼,進一步,還要知道佛亦非萬能創造萬物的主宰神,而是一個覺悟真理的人而已。
我們眾生自無始以來,迷昧不覺,所以流轉生死;若要了脫生死的苦痛;便非依無上正遍覺的佛的方法來修學不為功。如此信佛,把信心與佛打成一片,便再也不會改途易轍去信仰別的宗教和別的主義了。
但是,這樣信佛有什麼益處呢?簡單點說,就因我們眾生未能真正覺悟宇宙人生的真理,迷而流轉於生死;而佛既覺悟真理,不流浪於生死痛苦,同時又把怎樣覺悟真理了脫生死的方法告訴人;我們纔得依此方法而解脫,這便是信佛的大利益。佛不能利人,佛所以利人者即在於法,離了法便無所謂佛,所以構成佛教第二重要素,就是法。那麼、我們既信了佛,就要信法,但要由信仰而去研究明解和修習,纔算是真正的信法!所謂法,就是經、律、論三藏;其內蘊不外境、行、果;其方法不出戒、定、慧;其證悟的結果,不外菩提、涅槃。
但是法的境界是很廣的,太廣了;而法為佛所說,佛又太高了;我們凡夫眾生要躐等的學習,是辦不到的,故須皈依已經對佛法有所證悟而歷代傳持佛法的僧,於是僧又成了構成佛教的第三重要素。僧、廣義言之,可以分作三類:一、菩薩僧,自等覺以下的地、向、行、住、信的菩薩,都可名之為僧。二、聖賢僧,如聲聞、緣覺等已發心修行,證到七賢位之修總相念、別相念、四加行以至四向、四果位都是聖賢僧。三、比丘僧,即是秉戒修持,能住持佛教的僧伽。佛法雖然高廣,但由這三種真實的僧伽,便可從實踐行事上把佛法引用表現出來,使人歌詠讚歎。所以、佛法如高山峻嶺,而比丘僧、聖賢僧、菩薩僧,是一步一步攀上這高山峻嶺的階級,那末學佛者要想從凡夫地到佛果地,僧就成了必依的規範者。
整個的佛教,就是由這三種要素組合而成。所以學佛的人,便要在這上面有真正的認識,不論在家或出家,然後方是真正的佛徒;由這真正信佛的份子,由少數集合多數的份子,就產生出佛教會的團體了。所以,是真正的佛徒,應該從認識三寶起,然後由少數的份子集合多數的份子,成立堅實的教團,宣揚佛教文化!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3 冊 No. TX03n0002 第二編 五乘共學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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