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生死
今在思想較聰慧之佛徒,以本於錫蘭島南方巴利語所謂原始佛教,及西洋人用其比較的科學的進化史眼光,謂大乘佛教及佛的宇宙哲理(阿毘達磨)為後起,純由佛教流行中與他土宗教哲學交涉後種種時代演進之所成。且三界有情及三十七覺分等,皆為釋迦時代印度人一般的流行思想。佛之特點:(一)為否定有「我即梵梵即我」的我體;(二)為由不貪欲樂不著苦行之非樂天非厭世的中道解脫:故唯「解決生死問題」的小乘解脫,為佛陀的根本精神。其論據則(一)徵釋迦出家修道的動機,在感老病死;(二)徵釋迦修道成佛的心境,在觀十二緣起,故其後轉法輪說為四諦,涅槃時演為三十七覺分,結為戒定慧及解脫;又結為當以「法及律」為師,於是原始佛教乃結法為「經藏」,結律為「律藏」(見呂澂印度佛教史略)。故原始佛教的真相,惟在「解脫生死的小乘」,而一切有情皆可成佛的大乘,與小乘大乘同源佛說的源泉,遂為窒塞而無蹤跡之可尋。一般洋學者,遂否認佛學為非人生的,為惟是出世的,反身退歸於消滅的。佛徒之影響於其說者,乃不得不別求「解決生活問題」於他處,而惟以佛道為「解決生死問題」之一法,違害佛徒正法,莫此為甚。吾既直印正等覺於佛心,出為人天眼目,於此蓋不能不為前佛後佛三世諸佛一雪其誣也。
言有層次:今請先以「釋尊出家動機」及「成正等覺時心境」徵之。釋尊出家動機有二:一如前說;其二則佛本行經云:『太子出遊,觀諸耕人赤體辛勤,被日炙背,塵土坌身,喘呷汗流。牛縻犁端,時時捶掣,犁槅研領,鞅繩勒咽,血出下流,傷破皮肉。犁場土墢之下,皆有蟲出,犁過後諸鳥雀競飛,吞啄取食。太子見已,生大憂愁,思念諸生活等有如是事。語諸左右:「悉各遠難,我欲私行」。即行到一閻浮樹下,於青草上跏趺而坐,諦心思惟,便入禪定』。應知釋迦出家修道,此為第一動機。夫宇宙生生不已,而不與聖人同憂患者,為其盲目的生生而不顧生生相殘,且各以殘他生而生自,亦以殘他生而苟全自之生活也,如何可以「不相殘殺死害而咸得各全其生活」?此非生活之大問題耶?為解決此生活問題而修道,即為大乘以大悲心為動機而修道。後此以更見「老病死」而決心捨家修道者,夫亦曰不殘他生而生自以自生活,使其生活若能藉殘害他生而永久健康繁榮,猶有可言也。今諸有生者,藉殘他生而苟延旦夕,旋不免於老病而死,則其為可悲痛更何如耶?於是乃毅然決然,而暫捨家國等以殘他為生活的生活,期求得一可以不殘害他生而生活之道,再來為之救濟。故釋迦出家修道之二種動機,乃純為解決生生相殘以生的生活,如何可轉為不相殘以生的生活之大乘大悲心所激發,而求無上遍正覺以為之解決也。換言之,即但有無際無盡的浩浩生活問題之須解決,而別無生死問題之須解決,然生死問題亦隨之而解決,不過為解決生活問題上之歷程而已。
再徵之釋尊成正等覺時之心境。試為觀十二緣起所觀因緣及果,則為苦集,然所觀不離能觀,若一究其能觀方面,則其歷程及所終極,則為依修道動機的大悲心(同情心)為出發,經歷心受身法的觀察,止惡行善的正勤定慧及信等之努力,經歷長時間精進,轉變增盛(因位)。達其終極,乃在所觀邊一切擾害黑業的苦滅,而為本來寂靜究竟安穩之涅槃。在能觀邊,即為一切光明美善之菩提,及充遍一切有情的大悲願,與無量數的巧妙功用(果位)。涅槃曰斷德,菩提曰智德,悲用曰恩德,總曰法身,亦曰法界、如來藏等。智短者聞其語所觀之苦集,自求解脫,智深者,亦聞其語能觀智所由致及其終極之成就。隨智深淺,各錄其所聞,於是有阿含等所記、及華嚴等所記。夫同一太陽也,或觀為如方尺盂之一光輪,繞地而行;或觀為地球等八大行星所環繞之恆星。同一十二緣起論亦然,或錄為所謂原始佛教之小乘經;或錄為重重因行果證之華嚴等大乘經。以世尊正等覺時,觀十二緣起,故謂大乘經非原始佛教,然則其亦以為太陽故,非地球等所環繞之恆星耶?
由此可知釋尊成等正覺之所解決者,為生活問題而非生死問題。蓋生老病死等本不成問題,生活問題解決,則死等問題自解決也。何者?老病死等之成問題,由於未悟宇宙人生之真相,殘害他生而得生活,極大艱苦而終莫保,憑此私意,乃成為問題而須解決。今見宇宙人生真相,本來寂靜,究竟安穩,遂滅除此「殺他生自」的私意,而成無始無終無邊無中的光明美善的生活,相利益而不相損害,浩浩無際,悠悠無盡。故生活問題之解決,即更無老病死之問題也。換言之,即俗間之所謂解決生活問題,不過藉殘害他生而苟求自身或同族同類之暫時生活。而在佛法,則本末兼盡,既有全宇宙生類不相殘害,而當相益資益之圓滿解決;復為在未達圓滿解決之境地者,各於同情心所能及之不殘害他生範圍內,開出種種正命生活之方法,俾可漸由進化而至圓滿,故但應以俗法為生活問題不澈底之解決,佛法為生活問題澈底之解決,不應以俗法為解決生活問題,佛法為解決生死問題也。
佛法為解決生活問題之法,且為全宇宙生活問題澈底之解決法,故釋尊於成等正覺之後,還到以爭殺各求其生的人間生活中,教以隨宜改良,革新進化,以趨圓滿的種種生活方法,汲汲為利眾的生活,勤勇精進,終不休息。集其一生的行事與言訓曰法與律,暫於能及範圍內之種種正命生活方式,即道德之律也。漸由進化而達圓滿之生活方法,即經論之法也。由此可知佛陀及佛陀之真正修學者,皆為人生的、進化的、體現人生真相的;而其解決宇宙人生大生活問題之公式,則為既無自而非他,即生他而活自,除損他之兩害,行益他之兩利,於是有人生之安樂,於是成宇宙之美善。使佛陀不為人生宇宙之生活安善問題而但為個人生死之解脫,則其成等正覺而得涅槃,應同死滅而無生活,何以乃在生活界中,有和合眾的美善生活彰彰在人世耶?由此應知佛法以大乘為主,小乘為從屬。佛法之解決問題,亦以生活為主;生死為從屬。大乘佛法無他。要言之,則「大悲大智以護群生」而已。宇宙之生生不已,而相殘以為生者,以蔽於各私其生之私意,而不見緣起無自性的生活真相也。若能以照見緣起無自性的生生真相之慧劍,揮去各私其生以相殘之私意,乃達護生之目的而獲安全之生活;故曰:『護生須是殺,殺盡乃安生』。生安則常活無死,故老病死亦解決矣。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3 冊 No. TX03n0002 第二編 五乘共學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太虛大師全書》所編輯
【原始資料】印順文教基金會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