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涅槃疏私記卷第七
涅槃疏私記卷第七
佛性不持者,既有佛性,何不住持令不墮獄?若墮於獄,當知佛性無有住持之力。
若無四德者,若有佛性,何無四德之用?既無此用,豈有佛性耶?
經云若斷至我淨者。若斷於性,云何復云當得常樂我淨耶?
前難令涅槃無常者,指前卷末。
悉皆令轉者,若一切不定,闡提及二乘皆應即轉成菩提;佛菩薩已得菩提竟,皆悉轉成闡提等。又應知諸佛是定中不定,而為眾生現生滅故;闡提、二乘是不定中定,以一切皆當得菩提故。
歎現德者,為欲利益及憐愍等,悉是現德之相。
經云:以不決者,後時方得涅槃。
凡法為外等者,凡夫法為外、二乘法為內,又二乘等法為外、大乘法為內,又意業為內、身口所作為外,又界內善為內、外界善為外,中道佛性非此二邊,有漏等亦同此簡。
經文云:色與相者,青黃等是色,方圓等是相。又礙是色性,青黃等形現可覩者,名為色相。香味等例爾。
經云:生相者,十二因緣不定也。
方便道者,只是示迹不定。
此二不滅者,涉公云:內則護方,外障塵坌。亦表如來內心堅淨,外相藏美。
中間壞者,萬累俱消。
經云:如諸國王者,世間國王,諸天擁護,名為天子,稱世間天。
生天者,二十八天善因所感名為生天,餘二可知。舊解及興皇所釋非無一途,但不相即及𨷂遮照,故今不用。
今明鬼即非鬼下於鬼上,具三諦義;非鬼即鬼下於非鬼上,亦三諦義;即非鬼非非鬼下於非非鬼上,亦三諦義。足此即一句皆俱三諦,是一即三,下複疎上三諦。若不複疎,不成圓諦,一一句皆爾。又至釋文,經中皆作雙照以釋,良由中體具足遮照,故須二種釋之。
佛現兒像者,佛現三尺兒像,化此長者破其恩愛,恩愛即欲愛煩惱,破此愛已得第三果。
經云亦能知他眾生心者,知九法界眾生心也。
經云如來生在東天竺地者,竺者,種也,胤也。劫初之時,梵世諸天順後受業,下閻浮提,化生人間。五天竺國本是天種,名為天竺如來生處。
住婆提者,轉法輪處,舍衛國是。
或王舍城者,得道處也。
又私謂至易解者。私意云:置此是得宜也。
明七漏者,然文中列七漏,全是成論文。
開邊為斷,常者決定,有我無我,
是假我者,攬五陰以立宰主,名為假我。
真我者,只是神我耳。
我能作因者,能作善惡因也。
此苦最通者,三界皆有,故名為通行。
具無常者,無常是因,苦根是果。
無常等四各有因者,此未全當大體,非無此釋。
煩惱等四者,謂陰死等四魔,今亦有此判。
秉行之眾者,此且約秉法為僧,須明理僧境智和合是專志義,方是真僧。
永斷於生死即解脫者,自既脫於二死,即能處處現身,令他永斷二死,故名解脫。
由我能聽者,由我聽法,得見真我。
以三觀治三漏者,欲有無明三也。
若能至心聽即世界者,今助二釋成世界義。何者?聽法心喜故屬世界;二者有能聽所聽,所聽中有名有義故屬世界。
論中云一法下,對治也。
涅槃只是因緣之法者,由緣法了所成,故屬因緣。
除正因性者,正因屬理,所以除之。
只是淺深者,前品猶是淺位菩提,今不痛即深位菩薩也。
驚柝者,柝音託,擊柝周易云: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如持更等。
經云:無念慧者,念中無慧故也。
偏據苦中生念者,今之念偏,於四心中偏據行心麤故,亦是行心中細,剎那剎那常起,故屬行心。於三受中偏據苦受,餘三心二受非無念漏,心稍輕微且不論之,又由餘三心二受助成行心故爾。
起貪嗔等者,具十惡業,故云作種種惡。
初少許法說者,譬說八文,法但一段,名為少許。
初六譬道緣者,若能深心思惟得入方便道,名為道緣。
無明能構眾生四大者,由無明構造養育此身,所以無明譬之如王。餘二解非無一意,稍不順經。
顯然者,斷非私隱,故云顯然。
五根至栖託者,五根取境流入意地,是故五根為識栖託。
即入空者,於外凡位中,修習人空觀方便也。
安心空境者,安心念處境也。
經云:咄哉男子者,驚覺令發也。
六塵能劫善財者,正由內六根取境,致令失財。若內根不出,塵則不入,今偏名塵為師也。
無明闇心者,由無明闇為六塵蔽。
斷常衝擊者,於五陰上更起斷常,名為漂急。漂字去聲呼。
筏不可依者,初心恐道品微弱,故云也。
譬眾善法者,諸助涅槃善法也。
兩手譬權實二智者,觀俗名權智,觀真名實智。戒定二法對上二智三學具足,道品之法此三攝盡。
經云:截流而去者,漸漸入無漏也。
在此在流者,未斷生死煩惱為此岸,菩薩修行伏惑未斷及未至極果,俱名中流。今又文八譬,通於四教二乘菩薩所觀。
次合八譬者,一一合文皆先云觀身如篋等,次皆云菩薩觀是四等通於毒虵等,尋文可見。
四大有內外者,外四大與內四大同,故但合內。
誘引眾生者,修觀慧時方知誘引。
但前三心者,受、想、識三心也。
無明為始者,此約一期報身以說。
經云:三垢者,貪、嗔、癡三垢也。
如人望舍者,初心修觀觀於五陰,未見陰理猶如望舍。
六根無情者,清淨四大名為無情。
亦不具四者,地具四微,其力薄故;水具三微,無香;火具二微,無香味;風但一觸,力最大故。此由外人所計,若佛法中一大皆具四微。
塵是滓累者,二乘為變易六塵滓累喆音哲。
但此開二河者,若從因說,名煩惱河;若從果說,名生死河。又破煩惱河,入涅槃河,到於彼岸。
六河,如下第十二疏釋第七譬。
戒、定、智慧者,及第八到彼岸,皆須通四教道品。
鬪諍本者,由各定報故爾。
佛猶有漏者,示同有漏者有漏也。
經云有涅槃、大涅槃者,此二涅槃俱在滿果。
既經長時者,亦不出從晨朝至中夜。若據請答,聞不聞中有涅槃,但是從德王初至今為長時爾。
多有所含者,含於大小涅槃二理,及世間涅槃,辨通五時,名為多含。
經云:如人觀骨者,假想觀也。
如舍利弗等者,二乘之人雖斷正使不斷習氣,有習氣故感變易身,不得如來常樂法身,非大涅槃也。
言習者,身子有嗔習,難陀有貪習,畢陵有慢習,槃特有癡習。如牛呞比丘齋後爵飯,如迦葉、阿難聞大樹緊那羅王皷、七寶琉璃琴,迦葉起儛,阿難歌吟,皆由習氣使爾。如止觀第四及法華疏記第二廣說。
就我見明習者,正是二乘別惑。
前開宗者,指前純陀品。
無凝然常者,純陀品中,古人有四種常,今但引二。
經云即是皇名者,二月星現,生長萬物,名毗舍佉星。
皆約無分別等者,無分別謂證大乘涅槃,而論分別十種功德、五神通等別,故云若十若五。
若欲開此為四者,今還列上聞聞等三種四句,其體無殊故,云何淺之有?
不以二相見者,世尊天眼非但唯見細色,亦於細色即見佛性,五眼皆然,故云不二。
對地亦應無失者,既是圓融十德橫竪,對地亦應無失。
帶圓法門者,今經專明以大涅槃心修五行而證十德,證有次與不次。若以十德竪對十地義當於別,十德互融無非圓證,名之帶圓。又今經帶實明權,如次第修證,證已同圓復名為帶。又帶權明實顯權力故,是則前三助圓皆知常住。若據此意,是則始證圓修却成圓帶。
於別與經部合者,今經部中尚兼藏通,何況於別?雖具四教共知圓常佛性,但修行時有次不次互相兼帶,則是部中正意。
與五時會者,今經明開權顯實與法華同,又同名醍醐。若用權顯實,與前四味同。何者?由具次不次二行故爾。
與諸教合者,今經具明次第不次第則同前教,咸知佛性復不同前。
與逗機合者,逗四種機,前三助圓,咸歸秘藏。
經云一心作一等者,二乘欲作神通要先入定,於定心中方能作所期事。若欲更為別事,須出定已更作期心,然後入定方能為之,故云不得眾多。
經云所現身相等者,一一文中皆言數量者,為存方便教意以顯不次故爾。
經云先取聲相者,此由敘昔皆須先緣聲相而修,今則轉用大涅槃心修,所以先述在昔修相。
經云:體非是果者,非果之果,故得是常。
經云不作佛相者,不作能說人相也。
經云:以無相相者,於觀於四德無非法界而得涅槃,故云無相相。
原由惡心者,亦有人聞惡聲,能觀此惡,增其觀慧故也。
經云:庭燎。力召反。詩云:庭燎,火燭也。廣雅云:燎,燒也。
乃借天眼文助結者,只是指於昔所不見,而今得見,正是結文,以顯不與二乘共相,無別借文。
先橫知六道者,具足知十法界眾生心念,縱讓佛果,須云知九法界心。
今云六道者,且依現文。
次竪知十六心者,此就遲速并異,菩薩之人欲知初心即能知之,餘心心亦爾。聲聞人欲知第三苦類忍心,至第十六道類智心方始得知。支佛欲知第三苦類忍心,至第七集類忍心方乃知之。問:何故偏言欲第三心耶?答:其他心通依上界禪起,欲知他人無漏心時,還緣觀上無漏之心同地易知,於彼觀上無漏心中苦類為首,故偏言之。
言至第七心者,以緣覺人欲知他苦類忍心,擬意觀察,彼心已謝起苦類智,緣覺尋觀追而不及,即於上界集上伺之,故偏言第七。
前知六道下,今家判釋慈成上。
梵行者,此明初地菩薩無緣之慈,與上各別,何得成?
經云慈名世諦者,二乘之慈,名為世諦。
經云不從緣者,捨偏得圓,不屬眾生緣、法緣故也。
經云:闡提慈者,有憐妻愛子之慈。
經云:犯重禁等慈者,由慈愛於惡境,名之為慈。
經云:捨黃門慈者,黃門無志屠等,愛於惡境名慈。
經云不見持戒者,此約畢竟戒說也。
亦是生空等者,初依其煩惱,誰云證於生法二空?性地屬通,此不可用。
以初撿心者,以大涅槃心撿之。
驗三亦然者,根勝既具十三根,增長既具十根本,根深、根廣等三亦須具十三。
具十餘四者,根勝既具十三及十,根本乃至根長等四,一一皆具十三及十。
修亡相檀者,令修亡三檀也。
止伏欲界惡者,且約持戒伏身口惡為劣外人,例如上答。
無畏者如前,則生不動國文,皆具止行二善。
又夫修淨立行者,皆先為求涅槃心為本,即以此心攝於眾生,同生其國。
十四有者,各經中有,則為二十八。
生樂論義者,樂慧人也。
樂禪定者,只應云樂定禪,語濫色界四禪。
然生尼吒等者,此名遍沒,始從初禪經歷十七天處,捨初天生次天,如是傳,傳至色究竟。超者,從欲界超至色究竟此,此正是全超也。
若生無色者,此即無色般也。無色亦有勤修、速進二行。
方般涅槃者,今文不論。
不云中生者,以中般但名為中,不名於生,故不論之。
輪轉餘勢者,然果報未亡者,但是酬因之餘勢耳。
非圓意者,今須依開權顯實,以大涅槃心,修達生死身即法身常身,何況二乘而不即法身耶?寧待入於變易,方得轉矣。須依亦即甄之。
經云:上中上者,亦名上勝上。
經云:初發心者,初修十五心成就滿足,又五十心因果合成一百心也。
經云:八十者,初兩十二為二十四。五大星,東方歲星,南熒,西太白,北辰星,中鎮星,為二十九。北斗星為三十,馬天三十一,行道三十二,婆羅三十三,功德三十四。
二十八宿者,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七宿:斗、牛、虗、危、室、壁。為六十二,地、水、火、風為六十六,梵陀、提拘、臂首、半母為七十四,四天王為七十八,造書婆藪為八十。世人所事,或名為天,惑名為神。
色淨故者,緣因資般若名為色淨故般若淨,般若了緣因故云般若淨故色淨。
經云:大至火天,多屬四天王處。梵天、八臂天、首羅天,屬色界。樓陀天等,皆屬欲界天。
經云中表俱淨者,中謂法身,表謂應身。
四臂或當主此者,四譬次第對四,悉隨文釋相可見。
不見色相者,作業外彰身口,名為色相。又十二因緣俱屬於色,故皆云色。
不見色緣者,煩惱潤業名為色緣。
不見十二因緣空者,空即不空,故云不見。
不見因緣假者,假即是空,故云不見。
亦不見中者,即二諦雙亡,中亦俱寂,故云亦不見中。
一切法亦如是者,四諦六度等悉具三諦,亡泯雙照故云如是。
次為他離怨者,以煩惱是菩薩大慈之境,故不名怨。
五住菩薩者,即別教五住菩薩上能出假也。
經云八魔者,菩薩昔以分離界內四,今則破於界外四,名為離八。河西所釋自是一途,非應大道,今所不用。
三種業者,有漏、無漏、非漏非無漏三也。
例一切等者,有謂生死、無謂二乘,常為有邊、斷為空邊,垢為有邊、淨是空邊,縛脫亦爾。菩薩修大涅槃中道,雙非諸二也。
經云:我實不生閻浮提者,且約方便教意,我自有淨土權示在此,導利眾生。
經云慈氏菩薩者,明土本淨,穢由於生,如淨名中如來之趾案地,即其例也。
信首諸根者,如華嚴十種六根。
開善全是三藏菩薩者,既云猶生欲界,具於五事,只成三藏菩薩義。以此菩薩根具,位在第一祇初。
中間登地者,亦未知為屬何教,今須在圓。
前四是報果等者,若入初地,俱名習果、俱名報果,不須分之。
經云:其義各異者,自在持戒布施得五事,自有依大涅槃修行得五事,汝何以將淺而難於深?
經云:有分果者,以世間施招人天,依報、正報皆有限量,名為有分;感生死根,名為有果;脩大涅槃、證大涅槃,正報、依報體周法界,無數無量,名為無分;永超二死,名為無果;而獲中道大般涅槃,無因無果之果也。
退非菩薩者,非第十地菩薩也。
佛菩提智者,等覺用佛菩提智,斷最後品入妙覺。例如住前修觀,斷一品無明,即入初住。此義非為難見,然古人解要有進退。
不應懸殊者,應如前第五功德。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乃至對登地等,故云不應懸殊。
窮覺者,等覺也。
此一三昧者,金剛三昧也。
何異金剛般若者,引彼經意者,破古人金剛三昧不應一向唯在等覺。如金剛經云: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此則猶通初心,何呪不通諸地?
以燒草為譬者,初地斷惑如燒草,以顯中道如存山。
經云:無有折損者,無有能摧破。
此三昧者,經云在於大眾,色亦不定者,此明一行於隨眾行。大論三十八云:如頗利珠,隨前色變,自無定色。諸法亦爾,或常、無常。論:以一理應於眾理。釋曰:理行如珠,教法如日,情如眾物,觀如現色。
於位則淺者,以初聞正法,及是第二周始,故云位淺。
初證不聞,聞者下九功德,並與初功德證同,故云也。
棄其內德等者,由內證實理能外化他,不可偏作自行以釋。
寄事而表理者,寄求善知識等事,而表諸地證法淺深不同,亦如善才求善知識得法淺深,即其例也。
例如淨名者,例,同也。彼經?觀眾生品云:此室釋迦牟尼佛、阿彌陀、阿閦、寶德、寶燄、寶月、寶嚴,乃至十方無量諸佛,是上人念時,即皆為來廣說諸佛秘要法藏,說已還去。以顯登地已上,須近善友聽法,不同古人專在淺位。
經云而作近因者,今此四法通於別圓,前之二教並不談中,為此義故不任為今經近因,故須先簡。若開顯已無作圓常,何簡之有?又今明四法須具二義:一示地前可修得入登地,二入地已仍須四法筞發令疾入後位。
慧品為正者,大涅槃了因,種智為正行,緣因為助行。
諸佛起發者,如華嚴中八地菩薩欲沉空,十方諸佛同時而勸,正明化他亦須自近善友,令他近善友等。
經云:有人身遇眾病者,三惑重病也。
熱譬愛者,熱病之人貪一切食,故喻於愛。
次冷譬癡者,病冷之人,身體痺死,無所覺知,如癡無識。
勞,譬慢者勞人,諸事不能狀。
如於慢下譬嗔者,痢病不可禁制,故譬於嗔。
瘧譬疑者,或發不發,又或寒或熱,如疑猶影,疑自疑他等。
通別之惑名同體異者,通惑於見思上立利鈍名,別惑於塵沙無明上立利鈍見思之名,故云也。
經云離十惡等者,此並是雙流之行。
修行十善者,十善為諸行之本,故令修行十善。
四、行戒施者,此即乘戒俱急也。
配前五人者:一、菩薩;二、佛等;五、今明不爾,只一人身具此五法,不須配前。
似如一化者,十二部對華嚴、方等,兼鹿菀部中有小涅槃,即後教。
謂八聖道者,此無作道品,用畢竟空修,以大般涅槃。
經云夫聽法,所言夫者,下蘊深旨。今亦如是,始於彈指小善,終至圓常通一切法,皆為顯於十一空涅槃極理,故云夫也。
經云要以繫念等者,同前三解而修於行,故云思惟。
經云:三三昧者,皆以大涅槃心修,一一無非法界,達二十五有而見一實等。
經云如法修行者,此文專約開權以釋。
經云:不生不老者,離分毀、變易二種生死等。
經云軟語及呵責語者,即勸誡二門。二門具於四,悉如法華疏第五說。
經云:若有觸者喻身業,若有念者喻意業,說業說即口業,具譬三業修行。
經云眾罪得滅者,喻能生善滅惡也。
經云:不觀種性者,譬不擇機緣。
無據者,盡、無生二智,教門唯云羅漢得之,不曾云初果亦得,故云無據。
此出阿含者,如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經中說:有彼長者,字須達多,身重有病。于時遣使問信世尊,并請舍利一𮨇,舍利遂往。須達見來,即欲下床,舍利便止,別坐一床,慰喻長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諸凡夫人成就不信,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長者今日已有上信,以是信故,能滅苦痛,生極樂處,或得斯陁,或得阿那含。長者先已得須陀洹果,故不說之。此初慰喻。善戒,二、多聞,三、惠施,四、善思,五、正見,六、正志,七、正解,八、正脫,九、正智,十、一一慰喻,辭同初初。十中,前五是世間善,後五出世間。就出世中,正見、正志是無礙道,慧名正見,正思惟名正志,正解、正脫是解脫道。然河西所引,復不與此全同。
一、目謂法眼及法慧者,此釋為勝,今亦用之。且約專心聽受屬於法眼,修行屬慧,以慧觀察令見佛性故也。
一目為天眼者,此釋無意,為是修得?為是報得耶?
上果不伏聽下果法者,意云:凡近善友,須簡劣從勝故爾。
寧復至五欲者。無心思五欲,五欲任運亡,故云寧復有心。
經云四顛倒即斷者,須云八倒斷也。
經云能令一切凡夫至苦惱者。從凡夫至須陀洹,皆為四苦所苦。不云後三果者,上果輕微,且略不說。
經云:如法修行者,稱法性而修行也,又是稱教法而修行也。
一、明正行;二、善者,此是雙流之行,遍滅法界惡,遍生法界善。
二、明空無常解者,此即乘戒雙修,達常樂我淨無非法界,名一切空。
佛具萬德者,以實而言,只四德攝法無外,何略之有?
善實,是不虗者,實外無法,故曰不虗。
故名解脫者,此明得禪。
外道望下不得禪者,得解脫名。
互有與奪者,實而言之,與故有真實,奪故非但無常、樂、我,真實但無。
經云依世俗道者,依世智忻猒心,斷下八地惑,名依世道。
所以無常者,謂現在未有於常,但有無常。
後仍結異者,從不名佛性下是。
後身佛性者,等覺佛性,闕我樂剩見。
言六少見者,現在未見,未成一轉,即入妙覺全見,所以現在名少見也。
五善者,涅槃分果善也。
以義異故者,此辨因位菩薩心中佛性,由有煩惱與佛果地佛性不同。
開善云:此二者,即指今經六、七二文。
即文判之者,古人判之,只前所列文是八住。
至六住有五者,一真、二實、三淨、四善、五可見。此闕第九住中第一常名,若與常名則不異也。
五住:初住有五者,一真、二實、三淨、四可見、五善不善。謂修者善,不修者不善。
善與不善異者,前八住單善在第四,此文善不善存第五,故云異也。
經云:一者可證者,若能修者,方乃分證。
知法章具二義者,經中句句皆具一體、別體二義,故云若善、不善等應身佛,即別體也。
知實相者,覽前三寶等無非實相、非因非果之體,所以更約實相釋之,是故經中句句雙非以顯於體。又句句皆有別體,謂初住已上而有遍於諸德之用。又前五知見及正行、二善、空解等,皆是果上所有證之法,故有別體、差別、不同等用,故云遍通諸果皆有異義。
經云:若善者,涅槃善也。
經云:若知不知者,知一體小外不知。
經云:若修不修者,修者善,不修者不善。一一並是雙流之行,皆對小外簡之。
此前未說至之言者。此前未說虗空實相,文後已有行結之相,從是名菩薩修因下文是。
又前未說者,應知今實相泯。今五文無非實相,非因非果及非有非無,悉明雙流之行。
又前未說者,復以真空蕩前六文,無非虗空。
真空者,即畢竟空,理異二乘空。
事空者,將事空以顯畢竟空。
涅槃空者,偏約所證。又此又三空,即約三諦明空。若合三為二,即二諦明空。又真空是法說,事空是譬說,涅槃空是合。
經云:不見虗空者,真空之體不見故。
經云:雖有五眼所不見者,此即見而不可見。
經云:慧眼見者真空。唯慧眼見,即不可見而見。
經云若是無物下,簡出世間之空非其真空,以世間空除物方有,若除物有空空乃名有,故云乃有為實。
經云:以常無者,只由無常,致無真空,常樂我淨。
一云虗空不可見者,此釋順經,今用之。
二云至識心見者,明虗空非六七識心之所見,如實相體非六七識所見,六七識心但見光明,如由別體三寶導此識心成行,得見一體三寶,故云方得見空。
人總於法者,法謂常、樂、我、淨。
實相既通者,通於涅槃、如來、佛性,故有三樂。
此據正因者,此即合理性三因為正性,以未見故但名正性。
問斷煩惱處。然德王問言:如來昔說身智盡處以為涅槃,今說煩惱盡處是其涅槃。二言相乖,故須重問。
未是涅槃者,當知初斷煩惱處。
未是涅槃。言處者,約身上斷煩惱盡處也。
答魔之詞,出長阿含。長阿含第二云:又告比丘:吾今所以誡汝者何?天魔波旬向來請我:佛意無欲,可般泥洹。今正是時,宜速滅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時,須我諸比丘集,乃至諸天並見神變。波旬復言:佛昔於鬱鞞羅尼連禪水邊,阿由波尼俱律樹下,初成佛道。我時白佛:佛意無欲,可般涅槃。今正是時,宜速滅度。爾時如來即報我言:止止波旬!我自知時,如來今未取滅度,須我諸弟子集,乃至天人見神變化。今正是時,宜可滅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時,不久住也。是後三月,當般涅槃。時魔即念:佛不虗言,今必滅度。歡喜踊躍,忽然不現。魔去未久,我即於遮波羅塔,定意三昧,捨壽住命。據此捨壽,猶是隨機。
不同月令者,此是舊月令,新月令無此說。
周家時者,周家十一月是年朝,所以二月即成於四月,三月即是十二月為歲朝。不得用此聞立月增減以釋此時,與彼不同,但依第二釋。
謂嘿為滅者,滅即涅槃也。
經云波旬意謂等者,波旬嫉佛化人,恐奪其徒屬,空其宮殿,欲得佛不?化人即是涅槃。
是僧寶故者,菩薩但僧寶無涅槃,故簡僧異佛法也。餘之十文者,一一皆對二乘簡出大涅槃相。又二乘對外道非涅槃,二乘亦得不織不覆等名涅槃,若對如來二乘涅槃即名織覆等,織覆只是繫縛。
經云不生煩惱乃名涅槃者,二乘雖得涅槃,猶生別惑,非大涅槃。
而菩提實未全除者,縱破一品無明,變易五陰,而未全除。又縱示同六道之陰,而亦不為陰所覆蓋。
皆是因緣者,只由三世因緣和合所成,無有自性。
又若約圓說者,皆由法性為因,無明為緣,而生於陰。
一根有三者,苦、樂、平,平三受也。
即離四見者,一、即色是我,二、離色是我,三、色大我小我住色中,四、我大色小色住我中。四陰例爾,各有四句。
現在有我者,謂色有我、色無我、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以為四句,一一皆云神及世間常等,餘文但云現在常、無常等四,其名雖異而義是同。
經云:身見者,謂計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計遍身計。計我不妄,亦名我見。此見依身,故名身見。計我斷常,名為邊見。由計斷常,不信因果,復計此我以為自然,宜初世性,即二十五諦。又計從父母微塵梵天等生,皆名耶見。執耶為道,名非因計因,名為戒取。復因此見通至非想,信此非餘,名為見取。
小不次第者,前三同彼,四、戒,五、施,六、天。
前是四禪者,以大涅槃心修此四禪,為入涅槃方便。
通則至前者,通於初心,即體達五陰無非法界。
更修百八三昧者,如大品經中廣說。
經云:守護導涅槃之心,能導行人至於樂果。如世導者,善知前途通塞之相,若不護之,焉至寶所?
以慧異者,准法華疏云:定具足名心自在,慧具足名慧自在,定、慧具足名俱解脫人。故大論云:慧得好解脫,心得好解脫。
無復無知者,無取相、無知二煩惱也。
煩惱趣心者,謂煩惱覆心覆慧也。
二、云九地等者,不須離對,但上下文初地已下,住住皆具三種四句為定。
皆令縛解者,難意皆令本是解、本是縛,又為心即是解、為待緣方解耶?
若心本有煩惱者,若本有者不能令心得解。
若本無者,本已是解,如何今日方云解脫?定有下二句,准此正難。
無縛無脫者,既無縛無脫,如何復言心得解脫?
前四明無所縛者,此明心性不為貪等所縛。
後一明能縛者,此明貪等不能繫縛於心故也。
明無解者,諸佛菩薩既不拔虗空中㓨,驗知無貪,不名為解。
明無得解者,此明無因也。
明無得解道者,既其無因,寧得有果?
經云如過去燈者,如大論云:燈來時無闇,有闇時無燈。故云燈不滅闇。今明惑即是智,智即是惑,故無能破。
但隨義為三者,但隨經文次第以判為三,非專次第答前三問。
據正義者,佛立中道正義,非德王耶義。
因緣中道者,因緣即是中道也。
經云善男子!心亦為不貪等者,上難云:若心有慧,可云心得解脫。心既無慧,如何云心得解脫耶?
佛答意者,心體本非有非無、本來無繫,為是義故說心得解脫。
經云亦非不繫者,遇緣即為所繫也。
非心者,非無心也。
雙非兩捨者,今為顯出中道心體本無繫縛,所以雙非兩捨耶?小二邊不云即邊而中,意在此也。
經云細即是常者,計隣虗塵也。
經云以時節者,外人計時為心因,由某時故而生其貪。故彼計云:時來眾生熟,時去相摧促,時能覺悟人,故說時為因。
經云:以不能知心因緣者,不知心性中道本淨因緣,而為無明繫縛,輪迴六趣,受二十五有生死。
經云被無明枷下,明不斷惑凡夫。次從有人隨於圊廁下,四、譬斷結外道。
經云:一切凡夫唯觀於果者,唯計即陰是我,離陰是我等。
不觀因緣者,一、不觀世間末因緣,二、不觀本因緣。本因緣者即法性因,無明為世間因緣,即法性人而不逐之,但逐無明塊而不放捨,二十五有終無出期。
一、明因果至故有者。中道心性,非因非果,依性而修,便獲於果。貪心亦爾。
經云識則得生者,因率爾五識,生第六意識也。
二明心性至和合者。心性本淨無有和合,由無明故致有和合。又由略因緣而有和合,譬如氷有和合故有團圓,水無和合故無團圓。
經云諸佛菩薩至不淨性者。若言心性本淨,為惑所覆,猶屬教道,且順權說。
若云本心清淨,眾生聞者趣於耶見,謂心即是不肯修道,為令眾生斷除貪等方見佛性,故云終不定說等。若依實理,心性本來未淨,猶如無始唯水無水,雖全是氷,則不得云氷不是水。眾生心性亦復如是,雖本是無明,則不得云非是三德秘藏。是故圓人唯觀無始三道即三德故,不同權人却覆方見。
經云云何心共貪生者,此句明一切凡夫與貪俱生俱死。
經云謂火灾者,亦應云無明法性因緣,達此因緣即得大般涅槃。下三句若斷盡則不共貪滅,初地菩薩為眾生示有俱滅。
經云除不動地者,初地菩薩猶有煩惱,名共貪生,永無有滅,故云不共貪滅。
經云譬如日月等者,此文譬顯亦順教道,若依實理,烟等即是日月。
經云:不貪之心者,本淨心也。
難行。苦行者,中道之行,難行也。
經云無常見常等者,實是無常,計為耶常;實是真常,計為無常。餘三亦爾。實是脫法,即計為縛;實是縛法,即計為脫。
經云非乘見乘者,非乘為天人乘,又是三乘。實是一乘,計為三乘;實是三乘,計為一乘。
經云總別之相者,總為計我,別謂計所,故云便作色相等。
經云見日月等相者,此計壽者見也。
經云:若見我是色,我者,即色計我以為一句。
色中有我者,色是我虗空,色大我小也。
第二句我中有色者,色是我瓔珞,我大色小也。
第三句色屬於我者,色是我僮僕,繫屬於我也。
第四句,初一我見,後三我所,執我我所名身見。色陰既然,餘四類爾,總執五陰為二十身見。
經云畜二沙彌者,如僧護經云:二沙彌共被相抱臥,死入䥫被地獄。若不共臥,畜亦無過。
淺深非一者,雖有淺深,悉明證位功德而言。
三十七品者,無作道品也。
直起中懷者,直是內證名起中懷,不為耶曲緣之取礙。
多就理明者,專就證論也。
二、信因果者,如純陀施食,得五事果:施是因,報是果。
信二諦名者,圓二諦。三諦者,即二諦而論三也。
只是一體。隱顯為異者,二智隱,二身顯也。
以根深故,即增長者,牒終行布施下文。
一切諸法等者,從若諸沙門下,是一切法也。
次戒、聞、智慧者,戒即牒前戒,聞即牒前多聞,智慧即牒前親近善友,以五法互相資故。
不見橫竪者,雖有橫竪之相,而實無橫竪修行,故云也。
左右解之者,應云:由內解故無疑,由無疑故有內解。
經云有少善者,正因佛性名少善也。
初開經時說者,指現病品。
經云日從山中出者,日從山東而出,今言山中出者,但是寄山顯相而言中耳。中出譬本有佛性,至正南譬現在身,若不聞不戒等令不至西,譬既有佛性必得涅槃,更無所疑。
通慜者,慜,達也。
以新破新者,般若破取,有智德成。
以故破故者,無始無明滅,故斷德成。
作恩念恩者,前證受新法句,應攝入此句中。
十二因緣大樹者,過去二支為根,現在五支為質;現在三因為華,未來二支為果。
魔王共戰者,亦可將前能聞能答對此文。
只應解於初後:二者、前難本只難於現病品末第三菩薩之人遇與不遇自能得善發涅槃心,今何故要歎佛性方令得涅槃耶?二者、前難現病品末第一闡提遇與不遇俱不能發。
今難意者,闡提既有佛性,應自能發,何俟聞歎方能發耶?前難文,菩薩在初,闡提在後,二乘在中。
中間舉來者,前問中舉來也。然德王本不難二乘,但相從舉來耳。
經云若不遇下,重釋前二乘及闡提。
經云一闡提輩至涅槃者。據現在無修緣了,名為不得。
一、闡名信,提名不具者,信、具二善,闡提所無。
惡欲之邊者,以惡極,故名之曰邊。
經云佛性非信等者,佛性非信、進、念、定、慧,眾生不具信等,名一闡提。
又不具者,過去非無少善,但現在無修得善,名為不具。
而有是理者,當來必得涅槃,故云也。
箜篌譬眾生身者,譬五陰實法也。
經云眾生佛性至無住處者。不屬五陰也。
歎善者,歎佛性善也。
經云我所作也者,若言諸佛等聽我所作,名無慚愧人。
經云不為生天等者,不為二十五有而持戒也。
經云:不作破戒者,謂四重;不作缺戒者,謂十三;不作瑕戒者,謂世已下;不作雜戒者,定共戒也。
經云:不生憍慢者,菩薩以大涅槃心輕重等持而忘其相。
得善戒者,由於持戒而得涅槃善也。
經云:欲說善道者,欲說涅槃善因,令眾生得涅槃善果,方名真善友也。
但令伏下界惡者,今亦不全非此釋,消經亦有其理。
浣人猒穢者作背捨觀,但取猒穢為背捨觀,不取淨相。
經云尸利毱多者,涉公云:尸利毱多火坑陷佛毒食藥,佛如來于時履不燒食毒不損,彼捨耶見為佛弟子。
十二文多者,今經十二部猶兼於權,故且除之。
除全體者,謂涅槃通權及遍一部,其體廣愽,故以除之。
但取四偈者,四偈顯義同圓,是故偏取。
但取常住者,以今昔善根相扶,只聞常住二字,性變易,即達三德秘藏。
取寂嘿者,只說即無說,故云多聞不離理,即其義也。
故知損之者,周易云:以至於無為。肇公改用,今且依肇,以佛性理極名為無,煩惱損盡亦名無為。
經云法無性者,涅槃之法無自性等,體即法界遍一切處,故云無性。
經云難作能作者,此約聞已起行,若定知此難得涅槃,必須行之,不可直云我今唯觀實相,端拱守理,未為全當,一一皆依中理,以忍二邊之惡等。
不存著者,謂妄其功也。
經云色者非地水火風者,色體本是畢竟空,故非地等。
又不離地水等者,地等全體是空也。
經云:以相似續者,凡夫不知色性本空,橫計前念似於後念,相續不斷。
菩薩得者,具前多聞中始,從十二部至常說法五事故名得。
經云:不得現見諸佛菩薩者,不得現與諸佛菩薩而為眷屬,但是魔眷屬耳。
經云:若鹽能令非醎者,空非顛倒,如何修得?
見不空法者,我於凡夫見不空處而見於空,故非顛倒。
今言非空使空者,今達於有而令其空,故云使空。
經云:闡提者,數論外道也。
七地菩薩能入寂滅者,初地念念入法流,心心趣解脫,及七地已入寂滅,何須寂忍?唯在佛地。
以前文為體者,興皇取後涅槃經顯示佛性為體,此師取前修習三十七品為體。
餘皆可見者,檀攝二覺,謂除、捨也。尸攝三,謂正語、業、命。忍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正念。進攝八,謂四正勤、進根、進力、進覺分、正精進。禪攝八,謂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覺分、正定。思攝十,謂四念處、慧根、慧力、擇覺、喜覺、正見、正思,合三十五。餘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諸法信為本故,謂信根、信力。婆沙以實體十一攝三十七,先以七覺收餘六科,謂四念處及慧根、慧力、正見,入擇法覺分。四正勤、進根、進力及正方便,正方便是正精進,入進覺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定力、正定,入定覺分。念力、正念,入念覺分。是即二十四法攝入七覺。
餘不入者,謂二信為一,及正思惟一,語業命實但二,并七根本覺成三十七。正命入語業中,然於七攝中攝喜入擇、攝除入捨,又但舍中實體但十,以十合語業命三為一戒支故。
道品入涅槃者,無作道品也。
方近於理者,十德始末,不離一心三諦而解釋之方。
攝十德理體,降此釋者,悉皆不可。
經云:輪迴生死者,輪迴分段,變易生死也。
經云五種鹽者,案四分律?藥犍度中有而五種鹽。初五者,謂黑鹽、丸鹽、樓鹽、摩鹽、支頭鞞鹽、鞞府移反。後五,謂鹵鹽、灰鹽、新陀婆鹽、施遽鞞鹽、海鹽。此等名,或約色辨,或約處明。若此上五鹽,謂顆鹽、綠鹽、赤鹽、白鹽、印鹽。鹽有多類,大略五耳。
文為二:先釋題,次就品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正釋題,次地人下釋品來意。初又三:先述古,次非為下縱奪,三此俱下正釋。次縱奪中意者,然從菩薩一邊標題,非為不得,但不可一向。三正釋中又二:先標意,次何者下釋。釋中三:初據文義以釋,次或者下問答釋疑,三今明下附四悉法門以釋成。初云能吼無量者,佛是果人,益於因下,故云能吼等。次釋疑又二:先立疑,次答下釋。
目者音以古字,此是會意字。師所類反,五偈曰師,偑巾曰師。
三釋成中云世界者,師弟及三業六即異,故屬世界。為人者,子者為資也,亦慈也,資故生自善,慈故生他善。對治者,治前三教不能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世,然別人地前雖知未能定說,所以三教俱為所治。第一義者,師居眾位之上,窮佛性原故當第一義。
題具多意者,具師第六,即四悉開顯佛性之義。
次釋意中二:先述古,次今明下釋。初又二:先正述,次今悉下略非。
云非菩薩說者,此明菩薩但是能問佛性,人不應名能問為說。由問故說,說在於佛,佛說入證佛性,以酬菩薩之問。為此義故,不可偏從菩薩題其品目。乖各者,乖角亦得。
次就品下入文解釋中云皆屬了因者,萬善屬緣因,由能了知了於萬善,萬善方能資於正理,所以萬善屬於了因。
有性無性者,正取有性為果性及果果性。有眾生句,亦取有眾生為正因。
有真無真者,取此二句為境界性,唯有二十五有惡境。
又生智者,數數觀之,智顯境、境發智,故名為生。
習因因果者,上句取有因,下因取有果。
三句者,取有作有業為報因,取有報為報果。
因性者,取二因以為因性、因因性,取二果以為果性、果果性。
依作無作者,作謂造作,故屬因性。
十八修者,但依前列,亦章數即足。
同異若此者,同謂不出佛性,異即如上諸意,是即同而不同,不同而同。
但未為得意者,勸問雖引十八條,意在佛性,若但依佛別勸,師子吼亦作別問,焉能顯於佛性?所以未為得意。
總勸者,但勸問佛性也。
敦勸者,正應須問,令眾得益。
經云白佛言者,此三字猶屬經家,不可置上句末,將此三字成於下句,其順文體。
譬法身者,此是十力、四無畏等法所成之身。
地即尸羅者,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尸羅為眾善之本,如如意足依戒而發。
經云欲壞非師子者,前三教皆不能為師子吼。
經云:為欲令住處淨者,三德秘藏,三惑不染也。
舉非者,非二乘、外道、凡夫所能也。
前合舉非者,聲聞、緣覺等,自法華前皆未能作決定之說,故云非也。
前三問問法者,謂約法為問。
問人者,約人為問也。
一、問果性者,他見有云何為佛性,即名為問果。
次問:因性者,見有以何義故即名為因?
後雙問者,常樂我淨通於因果。
今將後人來問前法者,初將一切眾生問理佛性體,次將十住菩薩問分佛性義,後將如來問究竟佛性名。又將三人歷於一法遍問,並通云何眾生佛性體?云何住菩薩佛性體?云何佛佛性體?佛性體既同,云何復有淺深不等耶?餘佛性義、佛性名亦爾。
初問理。佛性體者,未有緣了之用,故名為體。
直言般若者,但云般若,不云波羅蜜,是故屬福。
若此土則福勝慧者,淨土一劫持戒,不如此土從旦至食時無嗔礙心,故云福勝但爾。
尚智慧者,謂但慕仰極果智慧也。
十住菩薩至通教者。住為能依,地為所依,以通教第十地菩薩同於通佛,俱能八相,故云十地菩薩為如佛。所以菩薩同佛屬智慧莊嚴,九地已下俱屬福德。
若消此文等者,意云此一段文猶是敘昔,故作今昔二意消之。在昔聞常須論密入,是教不定人入不定,故云利根人等。
最下既然者,三藏菩薩及人天既於法華前密得無生,通別菩薩及人天二乘人豈不能耶?
我若二嚴等者,難意云:我若具二嚴亦應能答,佛若具二嚴亦應能問,二義既齊問答不成,故云非也。
非是一二於一二者,明今二嚴,非是差別一二之一二,乃是一體無差之一二,又是無一二之一二也。不同凡夫定執一二也。
亦是言於無言者,類如淨名中三十二菩薩即是言於無言,文殊即以無言於言,淨名杜口即是無言無言。今具二嚴,同彼三十二菩薩也。
非是言於言者,不同凡夫二乘相也。
良以雙亡一二等者,師子吼是即照而亡,如來是即亡而照,所菩薩授雙亡、佛授雙照。雖然各授,為顯亡照而無亡照。
若無一二等者,意云:先有一二,方可雙亡一二;若無一二,無法可亡。
不見空邊者,邊即中故名為亡邊,中即邊故名為亡中,中邊俱寂體即法界,無二相方名第一義空。
經云:及與不空者,亦是中道不空而空也。
非前非後者,別教第一義,空在真俗後,名為淺深,圓則俱在一心故。
非前後空者者,謂宰主,即二邊宰主也。
此乃名同者,二乘以離斷常為中道,菩薩以出假稱機為中道,凡夫但以所行作中道想。如此三人,皆非佛性中道,其名雖同,而體永異。
經云:苦樂行者,二乘以行苦行破生死苦,名為苦行;得小涅槃,名為樂行。
無圓遍之義者,此之三人無於佛性中道法界圓普之理見也。既言果下,釋經中涅槃句。
知此果從因因生者,佛性境為因性,具能觀智為因因,由此二因生於二果。
中道者下,釋中道二字。皆顯現下,釋經中種子二字。何者?由中道種因等四性得顯,又由四性種子中道得顯也。
能生兩因兩果者,由佛性種子,能發緣了二因,成菩提、涅槃二果。
又是種子能顯中道者,由緣、了二因種子能顯中道,故云更互。
又種子者,三道中即三因種子。如淨名經云:六入七識等為如來種,不同唯識立種子義。
奈此文何者,只緣經中云涅槃,又云中道,又云種子,若不依今解釋,文甚難消。
又是傍正者,且對能觀、所觀義,便立傍正名。又應更云:佛性傍為緣了種子。餘兩可知。二、生死,他云:是論中不生亦不滅句。三、斷常,是論中不斷亦不常句。然論八不不與今文相應,不用此釋。
不一不異者,果是不異,因是不一。
當得上果者,所計之常是其上法,由作此計當來得於上果,故云能得。
最上菩薩如理而見者,明諸佛菩薩如於無常見人所見。如於常見人所見,即是如於二種道理所見也。
而是兩邊之上者,此句消經中何以故即是上故文,此即指第一義,空出過前凡夫外道二人之上。
經云:生死本際者,無明是過去本際,有愛是現在本際。又十二因緣即是三道,名為本際。
兩因夾一果者,文中正明現在五果即是中道,能破生死,但云二因夾一果。
名中道者,何能破於生死耶?
經云中道之法者,只眾生三道因果,即是中道之法。
經云:如貧人者,二十五有貧人也。
前後舉非等者,凡夫是前非,二乘是後非,菩薩居中名為中。
是下,第三、正釋此章。
無常無斷者,二乘不見佛性無常,樂我淨智斷二因。
不得以因之家之因為因因者,不得以能觀智家所觀境為因因,境但是單因耳。只得以能觀智為因因,智是從因起因,故曰因因。不得以果果家之果果亦爾。
得以因家之果者,以能觀望、觀所而得果名。若現望涅槃果,則名為因因境。
但是因者,十二因緣但是所觀理性之境,故名為因。
境體非因者,非因因也。
然譬與法乖者,法中則以二法為因,譬文則以一事為二因,二果亦爾。今但取法譬俱有二因二果,名同為譬。
例二果亦爾者,涅槃當體是果,望智復名果果,復涅槃之果。涅槃當體是果,復涅槃作果,故名果果。
經云:是因是果者,觀十二因緣智與涅槃為因,名為是因;阿耨菩提是智慧家果,名為是果。
緣性則二者,從是因句開出二因,從是果句開出二果,非因非果謂正性。
合緣為正者,重屬當上,合二為一文也。
正無復數者,正當無正,豈是數量耶?
經云:無知無見者,能知所知,無能見所見。境即智,智即境,無二無別,故曰甚深。
廣釋甚深者,六門一一皆明十二因緣,即是中道佛性凡小及偏,菩薩自體雖具而不能見,唯佛明了故曰甚深。
經云:雖無受者即不常,而有果報即不斷。受者雖滅謂不常,果不敗亡謂不斷,無有慮智謂不常,利合而有故不斷。
亦應少見其始者,謂一斷一切斷,故得少見。
始名今互顯沒者,明菩薩但云見終,約用觀智斷惑,或以釋、或最末後名終。
始則杳然者。此約或起初後以釋。十住菩薩但初斷其終,未見即法性之微細無明原始,故云杳然。
十住破元品無明者,初破一品也。
當果不起者,變易果不起也,即是品品皆有當果也。
自性無所有為易者,體達現在十二因緣即法性則易,窮十二因緣不染而染無初則難,所以菩薩但見其終。
私謂:初住所斷者,此約觀智初斷一品以反釋,然經中且約分數為終以說。
並始斷故者,初住、十住菩薩並是始斷也。
故知賢位者,此顯別地,前未見也。
經云:栢毱者,皮毱也。為人所打,不得自在。凡夫亦爾,常為十二有輪所載,流轉三界,無有邊際。
類前定樂行等三者,前定樂行是出假菩薩,今在地上論見不了了,即是別教得入之人,則不得全同,且存教道云同前耳。
一箇菩提者,菩提無別,如何望十住為不見耶?若言不見,初住等應別有一箇菩提。
經云即第一義空者,此說佛性當體是空,不同十一空中第一義空。彼空第一義,名第義空。
即五佛性者,五亦不出三因,以佛性只作三因結亦得。
正當此難者,亦如正法念經云:佛見眾生身中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結跏趺坐。及地論中不用修道。
佛作此說者,正當師子吼菩薩難也。
然但明佛性下,簡非。若言佛性在當下,正釋。
藉緣而具者,藉緣了也。
罪當非現者,正因現在未顯名非現,眾生現有名非當。
若見此意者,言眾生現有亦得、當有亦得。何者?由現有故,當來緣具方證,故無諍也。
約緣成果者,眾生由迷緣故未見未足,佛菩薩從破惑緣得,故有諸地等不同,故云也。
事用未足者,全未有用,亦名未足。
分有用者,亦名未足。
經云:雖無地獄陰、界、諸入者,眾生雖未有佛陰、界、入,未來必得佛陰、界、入。
經云本有今無者,此偈意者,為師子吼本作無差別難,佛作差別答。雖云差別,三諦具足,故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亦差亦無差者,上半差下半無差。不一不異下,融通三諦結歸偈旨。
今長行釋者,文為二:初正釋,次更約下重約本末結成三諦融即以釋。初又二:先述意,次若生死下釋。釋中又三:先釋上半及長行三世有句,次生死雖復下束成二諦以消上半,三本有之有下釋下半結成中道雙亡無差正意。次結成三諦中云二河相望者,謂生死河、涅槃河。若無上原,不知河之底深。
本末非本者,生死之本,非涅槃本也。
本末非末者,涅槃之末,非生死之末也。
非本非末者,生死涅槃之本非本,本即末故。生死涅槃之末非末,末即本故。不屬三世也。
又此四番釋者,大體不出差與無差。何者?前三釋上半差,第四雙非釋下半無差。
又經中凡有三種者,須作一例大體釋之。若言有涅槃,即須云三世本今俱有涅槃;若言無者,三世本今俱無涅槃。生死本今有,無今亦爾。又三世在皆有佛性,是即三世有法則有是處,三世有法斯無是處,方稱偈旨。
即是三諦者,初兩本末為俗,第二句為真,三四是中道遮照,一一皆是差即無差,無差即差等。
不即心為佛性者,佛性當具現在心,未即是也。
不取眾生為佛心者,當來佛時非今迷心,意云要修方得、不修不得,故云也。
心不即為佛性者,迷心不即同果佛性也。
六度莊嚴者,緣了二嚴也。
豈同萬善者,簡車體,異具度也。
經云莊嚴畢竟者,約修習以說。畢竟畢竟者,約所至所嚴理體佛性以說。
更無別體者,若能嚴、不嚴所嚴,則能取體別;今能嚴唯嚴所嚴,所嚴復嚴能嚴,故無二體。
經云首楞嚴者,約理性論楞嚴三昧也。
經云:有五種名:楞嚴約依理修習定得名;般若約智;金剛約喻,謂所擬皆斷;師子吼約說;佛性約法身理體。又此五名,楞嚴、金剛從定立名,般若、師子從慧作名,佛性總於四名。
和闍梨者,呼為大地者,俱舍頌云: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釋云:前三句標列,第四句釋得大地法名。受者,謂領納苦、樂、不苦不樂相。想者,取像,謂於前境取差別想也。思者,造作,謂能令心有所造作也,獨對根、境、識三和合而生,能有觸對。欲者,謂希求所作事業。慧者,於法有能簡釋。念者,謂於緣明記不忘。作意者,作動於意,謂能令心驚覺為性。勝解者,謂能於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赴殊勝解。三摩地者,此云等持,持心於一境轉,亦持心所,從強說心。遍於一切心者,釋得名也。此十心所,遍通三性、四心、三界、九地、有漏、無漏一切心品,故名大地。地即心王,此十法依心地起,名大地。
法通五品者,法起十數者,十數前後而起,不得俱時,故云義說為十。
釋論名為徤相三昧者,大論第三十七云:首楞嚴三昧者,秦言徤相。分別知諸三昧行相多小淺深,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故名徤相。
應須說我者,謂說真我也。
經云我當從其啟受齊法者,法者,外道意云:可中佛為說常,我即受佛齊法。
會通者,有即說無,無即說有,名為會通。
色有二十種者,俱舍云:色有二種:一、顯;二、形;或開二十。如論日焰名光,月星火藥諸焰名明,餘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形平等曰正,不平等為邪。庸者,薄翳也。
經云以藥力故者,緣了藥力故也。
經云非一切者,名為三寶者,不見一體三寶也。
經云得見一分者,一住皆見一分佛性也。
如初日月者,前月末、後月初,雖復未見,不得言無。
即事未有者,若云未有十力等用,此則可然。
若云現無此性者,即成違經。
為惑所䨱者,只由此言即成於害。何者?既云為惑所䨱,即當已有三十二相具足。
若除煩惱即得見者,只成別義,故不可用。
未會圓旨者,亦是未成圓備也。
佛性非一二三者,前三師各執墮於三門,雖墮三門以各執故,不能通理見於佛性,但成諍論。
以求通者,若執一求所通,終不可得,故勸令捨也。
如云見象者,今家解釋,如得象身,若得象身,不失身尾等。
兩國中間者,更立上勝淨土為三土。
七八地者,並斷習氣者,但成通教義。
釋論三觀者,引彼文者,不會今經。彼以慈心不淨因緣等三治貪等三,今經三種破已皆得見性,故不同彼。
真諦破假病者,心緣至理,則破假名之病。
是伏非斷者,破見思證真諦,義當伏於塵沙無明故也。
出功德者,從空出假,假是利他功德。又一空、一切空下,能約圓中三人以釋。自有一人知於圓融,樂觀一空、一切空而見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圓融,而宜觀一假、一切假而見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圓融,而但觀一中、一切中而見佛性。所以皆云三諦俱空等。
亦未能知者,古人無四教釋義,所以不知破之深淺。
是就別意者,猶對三教名為別意。
前譬就外者,月譬等是外也。心則為內等者,應知十二因緣支支皆具色心,今且一往分於色心為內外耳,是則一支皆具餘支。
私謂文中等者,經中既云為內外事,是知外則兼於依報塵境也。
非謂以十二至境者。然經中正為辨支支皆具佛性,非謂專辨觀境。
然過去之果者,此則不論略果及略因,但所二因生於今五果也。
七日為識者,此釋不當捨中陰色,初一念染汙心識,託父母精血,妄想起於華池等愛,即名識支,豈待七日方得識名?次師釋當毗婆沙釋,從識至於現身死來,合有十時,胎內五時,胎外五時,名為五分,與今文同。
與眾生名者,假名眾生也。
五果之後者,受是五果最後支。
行中稍增者,稍能造業,貪受增長也。
但轉名名者,但將現在識名未來生,將現在名色等名未來老死,以果同故。
經云:歌羅邏時死者,謂六入未具:一、歌羅邏,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呵。如是答時,名名色。
不具苦受者,於三受中除重苦受但有餘二,無重想、無重愛,雖無其重而有於樂受及平平二,故具十二。
經云十二部至不聞者。此敘昔兼帶部中小乘十二不聞佛性。昔雖不聞,不可云涅槃十二亦無佛性,合三十六句。下云何非苦非樂句,但有雙非一句,准諸句合有苦非苦二句,則成三十六句。又章門及解釋文,大體專明眾生本具此理,諸法具足,與諸佛菩薩更無差別,修習即得。
經云解了大涅槃經者,由涅槃經詮十二因緣得見佛性,故云也。
初、約善惡共解者,初一善男子能約善法釋。
次從欲有三種下,至是名惡欲,純約惡法釋。從云何大欲下,約善惡共解。
解脫翻無累者,此說無據,不可用。
眾生應以應身為體者,若言天行以定為體,如眾生以應身為體,永不相關,故無此理。
經云夫少欲至樹下者,此約高下以釋。親近國王等,此是下色出家人。
私云:皆不爾者,今經以大涅槃為性體,豈用小輪以釋?
內外緣得樂者,外謂大涅槃及上界禪法,如從外來也。
出菩薩地經者,菩薩善戒論一,名菩薩地經第二。云何名快樂義?快樂義有五種:一者因樂,因行善法得他世樂,是名因樂。二者受樂,從因因緣身得增長心得安隱,是名受樂。三者斷受樂,修習聖道斷諸受故,道得增長無有諸受,名斷受樂。四者遠離樂,永離煩惱身心無患,名遠離樂。五者菩薩樂,受常樂故名菩薩樂,始從修因終至後果,故云從淺至深也。
聞見者,從教聞也。
若欲聞見者,勸於凡夫,令依教相而聞,稱教而見。
明見義者,若能依教觀察得有見義,復論中四明能見之行方得證見。
經云:如來心相者,若能依教見自心相,則見如來心相。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即其證也。
取聞見等者,與上辨異也。今約凡夫修行,聞已思惟觀察,聞見則強、眼見則弱,以眼但見佛身而無於觀慧。
知是方便等者,今則依教知如來平等法身所有應迹,皆為眾生方便示現,此則為緣,故不同上。
經云為誰受身等者,則知如來為眾生現身說法也。
經云:以身惡業加者,前惡境加佛也。
經云:物無見過者,只是喫食細耳。
經云不諸破法結者,如幻如化等,以明中道,故不破也。
兩捨是兩教者,前兩教但離斷常,假立中名而無中體,所以初不破法結為兩捨也。
相成是別教者,即不度眾生句及非一切成句,此二屬別,謂地前二觀成,登地中道名曰相成。
雙照者,即凡有所說及說不為利二句,屬雙照也。
經云:正語者,軟言合法,名正語。離妄不虗,說為實語。言無乖離,應時和合,故曰時語。言無綺異,稱當法理,說為真語。
經云:二種因緣者,聞見、眼見名因緣。以此二種依教修行,必見如來心相。
即四依人者,意云:四依或示麤細,當以難知,何能依教知如來心相耶?
初二濫後二者,初人行細,及第二人心細,濫第三人;初人心不正,第二人行不正,濫第四人也。
直置僧寶者,四依也。
經云至舍利弗!影猶戰慄者,此明戒之功用,以驗究竟不究竟也。
經云:若為正法者,以大涅槃心受持也。
經云亦名聞見者,結能見佛性即是聞見,故云亦也。
經云:根淺者,信根淺易動也。
是市易法者,若有要求,如市易法以易貴。
任運法爾者,十四法相成,任運從淺至深,故云也。
經云是故菩薩性自下,結前十三句。
先領旨者,由二因得二果實。如佛說:
經云戒則無因者,以戒在初但有於果,更無別法為戒作因,故云無因。
經云涅槃無果者,解脫既為涅槃因,涅槃又為常樂我淨作因,故知涅槃無果。若其無果是無常法,云何如來說言由持戒故得見佛性住大涅槃耶?
涅槃居在諸行之末者,涅槃句,前文中在第十一,疏此為難,且云末耳。
經云:猶如燃燈者,無因緣則無燈,緣合方有緣。
合有者,則成本無今有,以有還無,是無常法。涅槃亦爾,應是無常。
偏結一邊者,不結持戒一邊,應云:持戒若爾,是為常法。
釋迦日短者,從晨朝至中夜。
瓶由拒立者,謂因瓶故立拒,又因拒故瓶立,即是互為因果。此釋未全會經,今家只取拒三足互為因果。二足假足而立一足,又假二足而立三足,遞互相對,一為單因,二為重因。喻果及果,果亦爾。拘音笋虗音拒
更互上下者,上時則下為因上為果,下時上為因下為果。此釋則諫,今不全用。
若尅定三世者,不取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現在三因、未來二因,以顯因果因果,但取更互相緣,以顯因因果果之相。
而復不許用毗曇義者,古來皆不用此義以解今文。今師意云:但借大生小生之言,譬此文因果,因果義亦無失。
經云生能生法者,明於大生但能生於色心等法,不能自生。其猶生世間,眼不自見,猶不得自解,不自生故。由生生明其大生由小生生,小生偏能生於大生,故名生生。大生為此生生所生,名生生。生生不自生,賴生生故。
生者,明其小生由大生生。小生雖復能生,大生不能自生,故賴大生生。此即正消經文。
大相是因者,能引起小相故,所以小相為因因。又亦可小相為因,大相為因因,以為本法作因故。又大相於八有能,但舉一相,即具八相。小相於一有能,只能生一大相故。
是習果故者,由破煩惱所得故是習果也。
無相待因者,顯涅槃為絕待因所成也。
但是語勢者,但畢竟無語勢與無相似,非全同於有時無等,以畢竟無常樂我淨為體,故非正意。
籠散者,雲散故有也。
互無之意者,如旃陀羅無婆羅門法,婆羅門無旃陀羅法也。
有小分是涅槃畢竟無,與涅槃俱是寂滅無,涅槃體具常樂我淨,所以畢竟望於餘五分,名小分是。
經云:眾生父母者,由諸結成眾生,眾生得父母方能成就,所以父母名為了因。
經云六度是生因者,親能生菩提故。
後橫竪者,八正橫,六度竪也。
世人俱屈此並者,若云生果是無常者,屈於涅槃,涅槃是常也。
且用首楞嚴通者,且以楞嚴定為生因也。
如步屈虫者,破初師。次如鳥除二翅者,破次師。鳥不成就,如佛性無體。
豈作單解脫者,猶非相即,雙是故也。
次師以獨在中,即名單脫。先破因中有果者,正破因內有果也。
佛性中道者,合上故名眾生悉有佛性也。
世人求酪取乳者,世人求酪則取於乳,若求佛性於五陰求。
如何而言佛性非內?性應在內者,何故而言佛性非內耶?
經云:我亦不說乳中有酪者,我亦不說乳中已有酪果,但云有酪性耳。
乳即是空者,乳體本是畢竟空,藉因緣有但假名。
經云一切生法等者,難意者,一切諸法不假因緣時至自成,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何故復云非內非外?
佛答意者者,我但云乳有酪性,何時復說乳時已有酪果?故云乳時無酪。
初作即空奪者,乳酪因緣、而有因緣皆不可得,故云即空。
經云金鐵師者,乳若已酪者,眾生有性及已是佛,則如一人有其二能。既無二種名字,云何難言乳已有酪?何不從角者,師子不知角是酪緣,但取角非酪因為難。
經云:角性煗者,角具四大,煗即是火性也。
舉非果為難者,酪是乳果,菴摩!非是乳果,以為乳果之難。
經云:乳灌者,乳為樹緣因,樹子是正因。
須兩因者,正因、緣因二也。經舉四大,譬一因也。
復有幾因者,經中但云:為是何因?疏云:幾者,正意。問言:為只用一因?為總用二因?故云幾因也。
正為眾生者,眾生五陰即正因性。
莊嚴至假名者。他見正因者,謂諸眾生即云假名是正因佛性。
復有境界者,境界乃是正因,此復太通,前後不及,今所不用。
生其陰軀者,謂六度能為陰身正因作緣顯於佛性,非謂六度生於陰身。
不應餘解者,還須如前非內非外而解。
可更思之者,雖非內外,而內而外,今依三諦思之。
見他面者,他生求亦不可得。二求皆不可得,定知乳中無於酪果。
併是兄弟者,云因中有果者,如女有子,子更生子,子又有孫,若已有者,則是一復所生,故云併是兄弟。世無此理,何故計言因中有果?乳譬亦然。
經云若其至酪性者。正意云:乳無樂果。
知子無樹者,是故當知乳無樂果。下諸文皆須此結。
今已患臰者,如有人明日欲服蘇,今日應已聞蘇香,世無此理,驗知乳中定無酪果。
[沃/食]於據反,也。
既其不定者,師子吼於不定中作定問,佛約定中作不定答,此得大體。
若此經云因緣故生者,即是本無今有。
因緣故滅者,即是本有今無。佛性非生非滅,即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然須約三諦,准前三文以消偈旨,不可只消上半。
經云一切眾生至身如我者。此為破執,只得云眾生但有佛性,不得云即同佛身。
經云:不牽者,不可牽引等也。
經云:虗空界者,眾生身中若無空界,一切風血悉不得行,轉動俯作悉皆不得。又眾生陰身本是平等空。又眾生具足六界,所成四大空界、識界。
經云:金剛珠者,無能毀壞。佛性亦爾,三惑、二死無能毀壞。
經云有佛性性者,有自佛性及有果佛之性,故云性性,正言為子。
應能自了者,應能自了酵𤏙而生於酪。
已足為八者,以乘足他,乘則為了。他則是正他數於乘,乘則是正他為了。
別有一法自了了他者,若智斷外別有一法。
能自了他為了因者,即非了因。
泛舉三答者,正在轉答,餘二非正,故云泛舉。
經云擣壓乃得者,佛性亦爾,緣了資發必當得故。
且法王所為者,只是佛隨機宜說有說無,豈可以世情執諍?
經云:應當觀察者,眾生若修緣了,必當得見。
據正因執有者,前文先破因中有果,由被此破,今則執正因,是為難。
中道正性者、難意者,正因是有。若無正因,世尊何故復言一切眾生以有佛性必定當得菩提耶?
經云若尼𤘽陀子等者,設並意者,若尼𤘽陀子名佉陀羅子,容可尼𤘽陀不生尼𤘽陀樹。今見尼𤘽陀子非佉陀羅子,驗知尼𤘽陀子有尼𤘽陀樹,既無互生之理,則知眾生定有。
正因佛性傍舉者,傍舉類為並也。瞿曇!自是瞿曇驗知眾生有正因性。
經云尼𤘽陀子至不得稱為等者。難意者,尼𤘽陀子若不名佉陀羅子者,眾生佛性應非佛性,乃名草木性耶?
經云:亂想故不見者,如人視一𤘽,則為餘物所亂。
經云:雲表星者,雲外星也。
經云:豆在豆聚者,將一豆置本聚中,則不識者新來之豆。
經云不同如是八種者,八種雖不可得見,而體是有尼𤘽陀子,定未有樹枝葉華果,故云不同。
經云今則有之等者,由有樹性,後具因緣,方得有樹。佛性亦爾,由本有性,後具緣了,方得成就,而悉見之。若如此者,是則無咎。
舉非果為難者,佉陀非尼𤘽果也。
經云二俱無故者,尼𤘽陀子中無尼𤘽陀樹及無佉陀羅樹,何故難言子有樹耶?何不出油者,既不出油,驗知子有於樹。
經云:因緣故有者,如子因緣故有樹,以壓因緣故出油。佛答:但云有油,不言有胡麻油。所以被進一難。
既非外義者,此非外計義,但是佛法修行起計,故非破之。
菩薩且爾者,亦應云:眾生亦爾,以菩提心因緣故而得成佛。
非關佛性,佛性無發者,進退作難也。
經云無菩提心者,無菩提心明本無因心,亦無阿耨多羅明本無果心,故得類性以結難辭。
人天不須佛性者,若只求人天,但唯世善,不用知性,性專為無上菩提之因,故言也。
經云心是無常者,然心雖依性發,發未稱性,故屬無常。
闡提不發者,若能發心,則佛性不斷。由不發心,名斷善根,闡提實不能斷佛性也。
經云五緣成者,牒前難中生蘇,要待因緣,所謂人功、水瓶、鑽繩,方成蘇也。
經云:一名者,同一礦名,喻諸眾生同一假名。
一、實者,同用四大以為體質,喻諸眾生五陰為實。
所出不同者,以喻性別。
經云義僧亦爾者,此第一義僧即是佛也。
經云諸佛和合者,此即緣了滿足圓備之僧,眾生有此果佛滿足之性。
志願強弱者,志願堅固及正助合,行乃不退。
經云:不作心者,無菩提志願及行也。
疑心者,疑自為有佛性、為無佛性?疑涅槃為有、為無等?
恡惜身財者,如前若聞入地獄經無量劫方得菩提,亦不為苦等。
於涅槃至不滅者,方有退之人謂言:真令一切眾生永入滅度,名為涅槃。所以生於怖畏之意,涅槃是永不滅之法。
心不堪忍者,不能堪忍修習故。
心不調柔者,或樂人天,或樂二乘,或樂出假,皆是不調柔心,餘例可知。
三不仁者,春秋傳第八云: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展禽,柳下惠。文仲知柳下惠賢而使在下位,己欲立而立仁人。廢六關,注:寒關、陽關之屬凡六也。關所以禁絕未遊而廢也。妄織蒲,家人販席也。言其與民爭利也。三不仁也。作虗器,謂居蔡山櫛梡也。有器而無其位,故曰虗也。縱逆祀,聽夏文躋僖公。祀爰居,海島曰:爰居止於魯東門外,文仲以為神,國人祀也。三知也。今引六中之一,以況出家覺道之徒,切令捨於世務,故云臣有所妨。
又句句應論觀慧者,只於釋經與三諦等合,即當現解。
坐馳者,莊周當貴,坐亡,坐馳無益。
又專念下,小乘空觀也。又念蒼生下,別教出假愛見大悲。
若能無念者,起信論云:若人能觀無念,則為向佛智。故唯念一心三諦佛性之理,故云一心中覺。於文非要為利根人即文成現,以消經文成於信行所別起現相為傍。
經云眾因緣者,覽上諸因緣也。
心緣於法者,法謂法身實相之法,以大涅槃心常師此法,故無邊耶之僻。
深淺自在者,貪欲惡心起時,制令見性,即是於淺見深,名不淺心,名為自在。
經云涉路而去者,如前遲得名退,故今云而去。
不退之行者,皆是無生忍不退之行也。
經云:四攝者,布施者,如法求財常思施。愛語者,施已安處令安樂。利行者,自利利他平等攝取。同事者,謂利益故同其事業。又行而說名布施,無染心說名愛語,授他無疲名利行,離過安他名同事。前是並約財,後是約法。
今趣舉三十二相者,一切法無非佛因,且趣舉三十二相業。
求佛心便者,業是佛因,舉因求果為便。若圓修者,一一無不為成法身故也。
𦟛勅龍。
經云七處滿者,大品經云:兩手、兩足、項、兩肩。餘相可解。然三十二相因雖各各論,其真因者持戒精進,精進無戒尚不得人天身,況餘相耶?此則三藏教相本,空無生是通教相本,道種智是別教相本,實相是圓教相本。八十種好經文不釋,今依大論八十九解八十種好。次三十二相而辨八十種好者,相好乃同是色法,皆為莊嚴顯發佛身,但相總而好別,相若無好則不圓滿。輪王釋梵亦有相,以無好故相不微妙。通云好者,可愛樂也。八十種好莊嚴身故,天人一切之所愛樂,故云好也。即是以慈修身故,有此清淨相好之身業也。一、無見頂者;二、鼻高好孔不現;三、眉如初月紺瑠璃色;四、耳輪相成;五、身竪實如那羅延;六、骨際如拘𤨏;七、身一時迴如象王;八、行時足去地四寸而印文現;九、爪如亦銅色薄而細澤;十、膝骨堅著圓好;十一、身清潔;十二、身柔軟;十三、身不曲;十四、指長纖圓;十五、指文藏覆;十六、脉深不現;十七、踝不現;十八、身潤澤;十九、身自持不逶迤;二十、身滿足;二十一、識處滿足;二十二、容儀滿足;二十三、住安無能動者;二十四、威振一切;二十五、一切樂現;二十六、面不太長;二十七、正容貌不撓色;二十八、面具足滿;二十九、脣如頻婆菓色;三十、言音深遠;三十一、齊深圓好;三十二、毛右旋;三十三、手足滿;三十四、手足如意;三十五、手文明直;三十六、手文長;三十七、手文不斷;三十八、一切惡心眾生見和悅,三十九、面廣姝,四十、面淨滿如月,四十一、隨眾生言和悅與語,四十二、毛孔出香氣,四十三、口出無上香,四十四、儀容如師子王,四十五、進止如象王,四十六、行法如鵝王,四十七、頭如摩陀那果,四十八、一切聲分具足,四十九、四牙白利,五十、舌色赤,五十一、舌薄,五十二、毛紅色,五十三、毛軟淨,五十四、廣長眼,五十五、孔門相具,五十六、手足赤白如蓮華色,五十七、齊不出,五十八、腹不現,五十九、細腹,六十、身不傾動,六十一、身持重,六十二、其身大,六十三、身長,六十四、手足軟淨滑澤,六十五、邊光各一一丈,六十六、光照身而行,六十七、等觀視眾,六十八、不輕眾生,六十九、隨眾生音聲不增不減,七十、說法不著,七十一、隨眾生語言而為說,七十二、發音報眾聲,七十三、次第有緣說法,七十四、一切眾生不能盡觀相,七十五、觀者無猒足,七十六、髮長好,七十七、髮不亂,七十八、髮旋好,七十九、髮色青姝,八十、手足有德相。又法華疏解八十種好與此不同,謂二十指手足表裏八處平滿,疎膝䏶六庭好,妙肩肘腕六處滿,兩𦞳奇中三處好,臗丸二處馬藏,一兩膊,二腰臍,二脇腋乳,六腹胷背項,四上下牙、上下脣、[齒*唐]兩頰、兩鬢、兩目、兩肩、兩鼻孔、額、兩𮌋、兩耳顯圓。若分別四種好義,准相可知。
業果即了因者,成於果也。
總結四法者,如下眾生等四是也。
而一五性者,一總五別也。
上兩番者:一、破因中有果;二、破因中無果。
文理抗行者,解釋經文,不會涅槃理體,名為抗行。
諸佛境界者,今明境界唯在果性。
以其煩惱起故是常者,煩惱雖起,而佛性是常。
問果果等者,問意者,果果在佛,眾生如何是常?了因有能了所了,萬善復有轉動,自因之果豈得名常?
皆不可思議者,能了即所了,所了即能了,因即果,果即因,無非法界常住,豈非不可思議?
縛解者,前卷廣破因中有果無果,為建立眾生悉有佛性竟,眾生以何因緣而得見之,故次明於縛解。
經云應無縛解者,更分字解者,正性無縛,體本不生不滅;緣性無解,惑體本淨,故無縛解。
此惑體性者,只此事惑體性,即起即滅,故無可縛。
經云因此五陰等者,此文大體明因不即果,用因致果。譬文亦然,合文但用法文,意消即得。
經云:為汝分別解說者,為汝分別此陰至彼不至彼等。
經雖有五情者,五情欲謝,漸漸羸弱,故無覺知。
經云理無西逝者,逝由往也。日既從東沒西,更無往東之理。又只是此影,更無歸西之理。二釋並通。
即死明生者,此取合文成於譬意也。
經如燈生闇滅者,即生即滅,即滅即生,更無餘心同也。
經云:如䗶印印泥者,䗶印在泥中間,名之為印。
此身非是中陰所出者,明中陰身非是中陰自生,由於死陰業因緣故有。
經云文非泥出者,文由於䗶印也。
經云不餘處來者,亦由䗶泥和合而有文現,故云也。
如大理獄者,此是世斷獄官類,於中陰定判善惡,方可受生。又善惡過去已定,中陰中但是判斷其事。又云:住陰中或經七日,或經多日,多日義強,為受胎因緣難會。又父母精血如泥,識託其中,如父
攢麤官反而揣者,應云段食。食若和水,則不可揣。今言揣者,未為全當。
既有想陰者,思想生處等。夫食者資身得住,名食中陰身得住,由此三食。
古人有四食章者,如成實論云:餅菓飯等,名為段食。思求段食,令命不絕,名為思食。冷𤏙等觸,名為觸食。心識持身,令不滅壞,名為識食。若依毗曇,一切色法,持身不壞,悉名段食。心數法中,思為思食,觸為觸食,六識心王,名為識食。今經所說,多同毗曇。
能云善覺觀者,謂思想善惡及思生處,即是覺觀。
經云:於母生愛者,男子受生,於母生愛,於父生嗔。見父是其競色。女人受生,於父生愛,於母生嗔。
空中無生㓨者死,五陰本空無煩惱㓨,云何今修聖道斷之?
經云如捲等者,只攬指為捲,亡捲是指。若不了者,謂捲指殊,陰與煩惱亦復如是。迷故繫縛,解全法性,合掌等例了。疏中所釋復是一途。
報在故有縛者,此縛即脫也。
渧者,此所自天而墮為渧。滴者,此約一滴當體也。
養育者,如母養子,子待於母為。樣。
諸法雖畢竟空者,五陰及煩惱名諸法也。
未圓者,未圓滿也。
生煞羊家者,由前世惡緣未盡而生此家,非無漏使爾。
六譬者,六譬中但釋初一,後一中四不釋。
此開習報兩因者,以道力習因也。
生惡國者,由諸惡報因,牽生惡國。
下上者,謂六度菩薩當不可得,何況後教菩薩?
無邊心者,緣無邊識,名無邊心。
淨聚者,離於多緣,心聚一處,名為淨聚。
水中丈夫者,世界初未有地,但在水中坐,外道觀見,名為水中丈夫。
更通上者,前一期及念念文是。
過去二因者,亦應更云現在三因、未來二果,故非涅槃。
標兩章門者,共亦有過,各亦有過,故雙問之。
經云:可算數者,人人各得,是可數法。
不一故,非共者、終者即得故。
不二故非各者,以體同故。
法界體性者,但取淨分法界體文,棄五六七,識又不辨,同而復異,異復當同。
若爾下,便破。
我解彼等者,我解彼人解處,彼人解我處解,是故不異。
亦無觀境者,無所觀境界因性也。非因非果,云何有正因涅槃之體?
從緣現故者,終者必得故也。
經云忍辱草者,草譬佛性,同牛食譬修八正道者,醍醐譬得佛果。
經云亦不得名薩婆若智者,果智唯一。各各得者,智不名一,各各得之等名。各各得之故不一,不相妨礙故不異。
經云無漏正中道者,中道無漏之理,心佛眾生同共有之,無有障礙,修者皆得不同世道障礙之喻。
經云四生法界者,謂十八界,有謂三有也,道謂二十五有,因修二十五三昧破之。
經云置毒乳中者,乳喻眾生本有清淨佛性,無始聞一句了,因與此本性俱時而有,互相薰、互相發,眾生隨在五道之中重聞教法,隨五道力發則不定,故云乃至醍醐。餘文借此譬五時教。
修道因緣者,此敘往昔修道因緣,無始已成駈魔逐外,駈盡即入涅槃,今昔皆為成就眾生,故託處時及人而度脫之。
非處非時等者,簡除機未會處等。
十六大國者,長阿含經云:一央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居薩羅,五䟦祇,六末羅,七支提,八䟦沙,九居樓,十樂闍羅,十一阿濕波,十二婆蹉,十三蘇羅婆,十四乾陀羅,十五釰浮沙,十六阿梨提。廣如經說。
經云汝不應言𤘽尸至如人乘船。凡有四譬,皆是大處、大人、大藥、大船,以度法界大機眾生,不云小。又一從廣至狹,故居此城;二示小即大,一塵之處無非法界;三機宜止此而度脫之,汝不應言極陋隘小。
報發心者,昔於此處發菩提心,今敘往昔以熟物機,故云也。
搜所求反
經云奉修十善法者,上上十善,謂法界法也。
經云:修習慈心、悲、喜、捨心者,從本四心,垂迹四心,以化眾生。
遍六大城者,遍於大城駈逐六師,皆是主伴共熟機緣故。
潰亂者胡對反,謂潰散逃向他國誘諸眾生。
瞥芳滅反,蹔見初亦曾瞥聞,未審知之。
經云:十力者:一、是處非處力,即是四種四諦智。決定因果,知生滅之集,決受三界之苦,斯有是處。生滅之集,若至無餘涅槃,斯無是處。若生滅之道,能盡苦入涅槃,斯有是處。生滅之道,若至三界,斯無是處。二、業根智力,知四種集諦等。三、禪定力,知四種道諦。八、定分別淺深,照了不差。四、根力,知過去苦集不同。五、欲力,知現在苦集樂欲不同。六、性力,知未來苦集得失不同。七、至處道力,知四種道諦所至之處。八、宿命力,照過去一世多世種性好惡、壽命長短。九、天眼力,照未來好醜。十、漏盡力,知四種滅諦所證無漏心慧等解脫。
經云:四無所畏者:一、一切智無畏,即是俗知四種苦諦,為他分別,明示過患,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無能難言是法、非法。二、障道無畏,四種集諦障四種道滅,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無能難言此非障道。三、盡苦道無畏,四種道諦能行是道,得盡苦、出世間,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四、無漏無畏,即四種滅諦,各有所證,各有所滅,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然十力無畏,若約教分別,則藏知生滅四諦,通知生滅、無生二種四諦,別則次第知四種四諦自淺階深,圓則一心中知四種四諦咸歸圓常佛性。六、即甄分,如餘文廣說。
經云五智者,誠論第六五智品云:一、法住智,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二、泥洹智者,知此法藏名泥洹智,如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明滅故諸行滅。三、無諍智者,隨以何智不與他諍,此名無諍智。四、願智者,於諸法中無障礙智,名為願智。五、邊際智者,隨行者得最上智,以一切諸禪定薰修增長,若於增損壽命等中得自在力,名邊際智。
涅槃疏私記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