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涅槃疏私記卷第二
涅槃疏私記卷第二
釋哀歎品
就疏文為四:先釋品;次此文下,辨異;三、興皇下,述興皇釋;四、今明此品下,今師正釋。
初云世界者,內外異故。
未生善翳者,翳,隱也。佛性之善,隱而不生。
又現惡者,學人正使未盡,無學習氣未盡也。
將惡者,塵沙無明也。
次辨異中,前品從人者,純陀人也。
後品從事者,長歎屬事也。
前品對者,俗謂工巧之子也。
今品對道者,三修比丘是。
今品無供者,唯有請法也。
前品雙請者,請受最後供及請住世,此品請唯住世。
前品因人者,上文云:汝哀愍我等,唯願速請佛,久住於世間,利益無量眾。即是因大眾,所以純陀請此品,請比丘自請住。
前品略明佛性者,以因獻食等開常,名之為略。
前品論今教者,且約佛及純陀,皆論今教圓常佛性之法,此品具明勝劣三修。
前品二人論者,文殊、純陀二人論也。
今品對佛論者,三修比丘對佛。
前品動執生疑者,因聞二施無差,即執昔疑今,搆差別疑與於五難。
此品破執除疑者,破劣修之疑,執修勝三法。
備有通別者,於此十異一一皆通前品。此品能論者亦是人,前亦有哀歎之事;前品文殊等亦是道,今品五十二眾豈無於俗;前品亦有無供者詣佛邊眾,今品亦以法為供。地動通前者,既云純陀去後未久之間,其地忽然大動,通於二品。下諸異例然,思之自見。
三、興皇釋中之生起者,是彼自生起也。
四、今明下,正釋中云不離因緣者,莫非四悉感應,道交因緣,故動也。然文中安置有緣,於解脫中即為人,般若即對治,法身即第一義,聞三力不異而異,而動於地,生悲喜心,即世界也。次二人、大眾亦復如是。
其義無量者,五十二眾能引所引,人人皆具四悉,故云也。引淨名四句,次第對四悉可知。
四事止華氏悲者,前品末一舉如來境界等四文是。腷,符逼反,意不泄也。
若單形聲者,動、起、踊是形,震、乳、𪹼是聲。
經云:一向動者,形直動,名為動。
前後次第周遍動者,名為遍動,一時遍動。
經云兜率天者,差摩頭竭經并道行經皆翻云寂然。釋論五十一云:妙足亦云兜述。
而有辭者,應是地動聲中有於今日如來將入涅槃等語,故云聞是語已。
經云食所不應食者,無常之法不應修行,故云不應。
高圓明者,主出萬民之上曰高,眾德周備曰圓,了達萬民之情為明。
深入水底譬親益者,水依地依山,如子依親而有依怙蔭育之益,山若入水而水有依,故以入水譬於親益。
水色同山者,師能開導,解同師旨,故以同色為譬。
光宅至照智者。光宅意云:因時修行,有返照智;果滿智息,故無返照。
四失者,舊疏云:四大可笑。
樏累音謂俗外有真,真外有俗,名曰樏隔。
牛糞淨土者,他意云:土本不淨,今釋迦但於穢土上假現淨土。何以知然?如釋迦足案地其土方淨,如以牛糞磨地其地方淨故也。
指端種覺者,謂證妙覺已,既無返照之智,如人觀於指端,不能見遠。
無記如來者,明如來智慧出於善惡之外,名曰白淨無記。
一智、三智者,俱能破暗。
三智一智者,俱能返照。
非三非一,而三而一者,俱是難思。
即三而一者,即三為一,俱皆既能照,豈如開善,但一智獨照而已。
三一難思者,觀師云:但只有一智,自能返照。何以不知?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一而三而一,體彌法界,寂照相即,故曰難思。
述舊者,今家與舊科文大同,但名文小異,但從同邊,依古科節,以索經文。
巨有所妨者,巨,大也。
始從鹿菀,終至般若,若密若顯,來至法華,鄣灼開權,咸見佛性,同入圓常,豈可俱名小乘伎藝?
旃陀羅者,二乘之人未得非常非無常益,如來捨應,猶如將子付栴陀羅。道機不耶,名顏貌端正;聖心慈憐,名常愛念;勸教三學,名教伎藝;所習功成,名悉通利。此喻有始。佛捨滅度,令諸比丘為變易生死所切,名付栴陀羅,以況無終。
經云我等至於王子。合前諸子。蒙佛教誨,合教伎藝。以具正見,合悉通利,亦合可形端正。已得入小乘果,名具正見,此合有始也。願莫放捨,合後無終。
諸論者法瑤曰:此譬佛具足般若,應住世為我說之。如其涅槃,似於諸法界而不說,今意正畏死魔。何者?如來何不降伏死魔,而畏於魔,捨入涅槃?
三、違誓譬者。寶亮曰:謂佛不應負誓。昔發四弘願,處生死,度一切眾生,云:眾生病愈,我幸是可度之數,而佛息化,豈不違誓?
經云:故有祕惜者,佛若不住,教我令得解脫者,則有祕惜,如彼毉也。
攀類文殊者,佛既偏教文殊,我今還欲攀類文殊,如來何故不教詔我令同文殊,遺棄我等入般涅槃?即譏師意矣。
止外悲等者,應觀心實相,觀佛亦然;觀佛實相,觀心亦然。如何同凡而生憂憙?
得失憂憙者,八風四順是得是憙,四違是失是憂。
失不可愁憂追者,法性無失無得,何有憂悲?只此憂悲,體性恒寂,故不可追。
勤遮二惡等者,對勤觀念處名正勤,見思本起名已生惡,觀於即空令已生不生故勤精進。塵沙無明名未生惡,觀即假即中令末生不生故勤精進,竭力盡誠行四三昧遮此二惡。一切智名已生善,此善易生故云泥洹道易得。道種智、一切種智名未生善,空智已生勤如增長,假中智未生令得開發。
善故則無憂憙者,善是真性故也。
正念者,常觀涅槃,涅槃體遍,遍而常寂,名曰無念。
誰臣子弟者,有主乃有忠臣奉之,有親可以孝子歸之,有師可以弟子事之。今求正念,念本冥真,能所俱寂,故誰主等。誰去二句,約應。誰度二句,約感。
朕直稔反,我也謂無主我。
還得正路者,得涅槃正路也。
得善者,得小乘善。
失善者,失大乘善,猶如喪子。
今聞近慧者,今觀心性即是涅槃,近豈過此?
況開定慧者,世間精進尚自無憂,況出世定慧耶?
生死涅槃者,生死無常,涅槃是常,俱契非常非無常大涅槃體。
明解二用者,如來涅槃即是方便,示生亦是方便,常即無常、無常即常,皆令住三德藏中,故云法爾。
又言法爾者,感則應,滅盡歸真,化儀皆爾。
經云:常嘿然者,一、止啼哭,二、諸佛法爾。皆既般涅槃,何須請住?
復何益開其者?汝自無機,住世何益?
開其問端者,若空不空,必無二是,宜應問之。
兼顯菩薩者,指後迦葉菩薩。
能問不空是病者,了俗即空,方名病愈。餘句然。又生死虗假,終歸於空。涅槃圓極,湛然常存,為不空也。昔以三無為為常,今明妙有以為常。餘句例然。此一法釋,教旨未明。
兼開眾問者,如下三十四問。
是諸釋無咎者,約今約昔,二釋並通。
三種四種者,三是觀前空不空文,四種次文約四門是。又五時之中二蘇兼帶皆具三四,至今皆開無非真實,故云廣分別之。今更附文以釋,謂生死名空、涅槃不空,又真諦名空、世諦不空。若就真實者,如來藏性以為真諦,真諦不空、世諦名空。以實故,勝鬘中妄法名為空,如來藏真法名不空藏。
若常無常者,生死無常,涅槃是常。又世諦無常,真諦是常。
若苦不若者,寶公云:若就行苦,金剛已還猶名有苦,妙覺已去名為非苦。應云:生死名苦,涅槃不苦。二諦亦爾。
若依非依者,三寶可依、外道非依,又真法可依、妄法叵依,故勝鬘中說如來藏以為一依。
若去不去者,正行出離名去耶?行沉沒說為不去。又因名為去,果則不去。
若歸非歸者,小乘趣大名為有歸,大無所趣說為非歸。又因則有歸,果則無歸。
若恒非恒者,與前若常無常,通說是一。若別論者,不生名常,不滅曰恒,生死非涅槃是恒。又其真諦名恒,世諦非恒。
若斷若常者,生死教斷,涅槃是常;又妄識可斷,真識是常。
若眾生非眾生者,內是眾生外非眾生,又假是眾生實非眾生,又有是眾生空非眾生,又非眾生離生死故,餘是眾生未永斷故。
若有若無者,三有為法名之為有,三無為法說之為無。又就人論,凡有生死而無涅槃,聖有涅槃而無生死。
若實不實者,生死不實,涅槃名實;又一乘是實,三乘不實;又妄情不實,佛性是實;又世諦不實,真諦為實;又二諦非實,一實為實。
若真不真者,生死不真,涅槃者真。又真諦為真,世諦不真。
若滅不滅者,四諦相對,滅諦是滅,餘三非滅。又妄法可滅,真法不滅。
若密不密者,或小教密,大教不密。又小乘覆實名密,大乘顯實名不密。又大乘深隱名密,小乘麤顯名不密。
若二不二者,就乘論之,權小名為二,實唯一大名不二。
身若存至非法性者。小教灰身入無餘涅槃方名法性,所以身存不名法性。
夫法性至滅法者。謂法性非滅非不滅,汝昔不受,自取滅度,非我不等。
離八難者,成論云:四輪摧八難:一、宿植善根輪,摧前四難;二、勤發正願輪,摧世智辨聰難;三、供養諸佛輪,摧佛前佛後難;四、生於中國輪,摧北鬱單越長壽天難。
次舉金沙者,喻後五難。如金沙甚可難得,生死法中求是五事,至極難得。曇華,喻佛出世難。
不應以親認佛者,不應以世間親比喻於佛,世間或有此事,佛則不然,是故呵云不應也。
其不識佛者,自是不識法身常存無變。而以認佛同親,又只是不識自身之佛。以不識故,則非王子。
不識寶城者,謂不識寶城內外皆寶,如不識涅槃之城,常樂我淨四德莊嚴即身而具,以不識故身不端正。
無明自覆者,不識自身無明煩惱是栴陀羅,何關佛付?
其門不小者,同體方便之門,遍通一切,故不小。普收眾末曾恡惜。
忽者,輕也。
指山等者,捨其身首如毗富羅山。又三千大千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故云倍多。
如是恩德者,如前苦行皆為涅槃,利樂眾生名為恩德。
無慚者,不能慚於賢位人也。
繫在囹圄,自無大機,不減勝應,非如來咎,故曰非我無恩。
嚴峻者,圓常具足之戒,遍遮眾惡名為嚴峻,圓離二死名曰絕險。法華云:生死險難,即其證也。
定,即楞嚴定也。
睥睨者,上叵詣及下五計反,謂傍視也。
博達今古者,以同體大慧,遍開四時之麤,無非即妙,名博達今古。
表裏皆寶者,性德為裏,修德為表,修性體如,故云皆寶。又權用化他為表,自行實用為裏,故下句云充溢等。
瓌,古曲反,美玉也。琦,音奇。
不猒糞掃者,不然之糞也。
不欣者,不欣勝妙大寂瓔珞也。
汝不見佛等者,不識常身三點四德之佛,名不見佛。不解真常體寂之法,不悟如來宗極之說,名不聞法。不達上冥下契理和之僧,名不入眾數。
不得無難者,不得無界外八難,次文難亦不離亦爾。界外名理八難,謂見修無學為三惡道,無為正位不能發心名隨惡,乃至無學亦爾。若入無餘永滅佛道,豈非三惡道難?四北鬱單越定壽難者,四諦中滅諦對北方,聲聞證滅如彼定壽。五長壽天者,二乘名為淨天,若入無餘歸第一義天,豈可化也?六佛前佛後者,二乘入觀見真、出觀緣俗,不見中理即佛前後。七世智辨聰者,二乘未見中道發無漏慧,是為世智辨聰。八聾盲喑啞者,二乘之人無菩薩根得六通,不見十界之色如盲,不聞十界之聲如聾,不能以一音隨類得解如啞。
而汝識者,唯在灰斷。
雖有道前者,但有三祇等方便,故非圓因。
經云為汝等故無量劫者,約成佛後中間起,應示捨身等。
出生妙善者,由性發修契性,故名出生。
縱橫者,三學徹理名縱,體遍攝法名橫。高廣下。三、釋上縱橫。
惑盡者,亦應更云:惑盡即觀盡,觀亡則惑亡。
貧所樂法者,不求大乘真性明月寶珠,但愛小乘偏空偽礫。
非應供乞士者,非界外中道究竟應供,唯是真諦福他界內應供,故斥云非。
無用而用者,藥草本來無用,但由眾生宜用,致使藥草有用。
業招者,業如機,大地如法身,赴應於感如宿善,宿善有淺深,致藥有貴賤,此即用中三也。
三種宛轉者,謂大地三、藥草三、眾生用三,不得相離。猶如法身起應,應有說法,說法即有所受機緣,故云宛轉。
合大地三義等者,如上亦不生而生已,下文是般若解脫,合上三亦然。
即超合者,即還合也。
經云及我諸子者,澤洲云:諸菩薩德堪紹繼,故說為子。四部之眾,謂聲聞、在家、出家,各分男女,同教令證大般涅槃,名安祕藏。今言及我諸子,正是四眾,不須分之。所以今疏用對中心也。
不了覆了者,施權不了,覆於實了。如外道論:虗偽不欲人知,故覆藏之。如下經說:
法身本有者。生公曰:夫照極自然,居宗在上。上不可並,故橫必非所除累。近則解脫於下無,下無不應,則色身是俱。俱非先,故縱亦非三。無離理,故別之尤非。是以堪然不差,猶如伊字。此解未免縱橫如餘文。
三即一。如細畫者,如草下字中,細畫相連。
約三目者,生公曰:般若居上,法身及解脫二無勝故,並列在下,如前破之。
嚴主照世者,三智上嚴大般涅槃,下則普照法界機理,所謂照而常寂、寂而常照。猶如天主一面三目,上嚴天顏、下則照世,以天身妙故有此嚴。
舉略兼諸者,法身攝一切身,般若攝一切智,解脫攝一切法。示身說法,權實諸教,無不磬盡,故曰兼諸。
不可心想知者,非凡夫、二乘偏教、菩薩下地心想能知。
充滿十方者,為十界身也。
不廣不狹者,諸身不廣應亦不狹。
非知非字者,般若冥於法身,故非知非字。
不可動慮分別者,非下地及世間二乘等能分別。
紳,大帶也。如論語第八:子悵𨽦隔壁聞夫子說一事,子悵恐忘,以畫於衣帶記之。今正言非文字可傳,能盡般若之照。
三諦遍朗者,若權若實,一心中照,名為遍朗。
半滿具足者,舉其半滿,則攝十方三世佛法,磬無不盡。
世間者,謂同居土;出世間者,方便土;出世上上者,實報。佛居寂光,下照三土。
法界流注等者,遍達說字咸入祕藏,名為流注。教法下被猶若懸河,慈悲攝物譬之海涌。
一音演說者,實通諸音,且從實說云一音耳。
非喧非寂者,非生死之喧,非涅槃之靜。縛脫,約或智以說。
十智不能虗者,解脫體遍法界,豈是小乘十智能破?
為訥鈍等者,同於訥鈍等以解他縛。
示現善惡者,亦應云:眾生有惡或為示善,有善或為示惡,而調伏之。
雖鄙必施者,眾生雖即鄙惡,而必施化以度脫之。
佛意業者,佛有不共之法,不與下地共,故云意不可思議。
法華云:如來莊嚴者,約智淨也。
又六根清淨者,雖引法華之文,須依華嚴真位六根以釋。
包含總別者,舉大涅槃包含三德及諸經異說,故云總別也。
括事理者,法身理也。般若則從因至果,解脫自他脫,俱屬於事。
入大涅槃者,生公云:丈六之迹,緣盡乃真,約應不現,故云入也。又澤洲云:所住雖常,為化眾生,滅應歸之。即是入於化滅涅槃。
經云:如世伊字,却云化滅,伊字不成。
不結天目者,天目同伊,是故略之。
而言我今者,既言我今,似如始得菩提,是故釋云蓋隨緣宜。
奪是所證者,佛上約真佛、真法、真僧三番斥我是偽,欲捨舊未得新法,不知新法為定勝不,故云未能即捨。
一偽一真者,昔教若非,何意與我同證?今教若是,何不早說?此用後文意,來此為並。
而生去此者,三修雖聞說於真常,而不思惟真常涅槃安住為無動,由執小志而生去留之解,所以憂悲。
經云皆悉憂愁者,一憂愁佛入涅槃,二憂愁未得新伊法味。佛向雖說,我今末得,是故憂愁。
快說者,如來前說真常三德之理,比丘謬謂說於無常等是己所證之法,故快也。
壯者,音莊,正是莊束之意,又只是壯哉。快詮於理,復能破惑,故云壯也。
行是進趣者,能趣上殖根是慧數,即智德之初,故云勝也。
語後者,經中但云斷修惑,不言斷見、語後,必知前已斷見、語前,則不收後。
惑去智亡者,亡必惑亡。除字通後,謂亦除無常觀想。
應不入涅槃者,以非離故得入涅槃。此是執理,故約雙非而釋。
若不離無常者,我既能破惑,當知此理非不離。
他解離者,他意云:若離有常,則為非;若不離無離,無常即常。何故斥言是偽?作此說者,其理難見。
肥即歎教者,教是智德,故用肥以歎之。
多作親譬者,上譏請雖有五譬,多分屬親。上文初譬云如父母生育一子,顏藐端正等,上已被斥,故今不作。
未除一邊者,得空邊,未能出假及非空假故也。此四譬文中皆有師字,所以同為一。
經云:帝王者,帝王之慈。慈及一國,尚行恩赦;佛慈一切,而一見矜耶?
呪師!譬者世毉慈淺尚不捨病人,況出世良毉不救我等?
七漏者,見漏、思漏、根漏、惡漏、親近漏、愛漏、念漏,如下經中廣釋。
見諦四思惟一者,俱舍名五部,如苦下具十使為一部,集滅道為三部,思惟四使為一部。
通心七使者,成論云: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明,六、見,七、疑。亦是三毒及見。欲愛、有愛是貪,恚是嗔,無明是癡,慢入癡,見及疑屬利使。三界分別,都成九十八。
論人者,成論人也。此約分通大乘以說,所以四諦皆十,雖不現行種子在,是故通取。若現行者取之,若不現行者除之,所以集滅各除三,道除於二。
五門觀者,無常、苦、空、無我、不淨。又佛毗婆沙有七八卷,彼說見惑有五十,所謂十使迷覆五陰。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貪、恚、癡、慢;上界有三,除嗔。義甚契當。
經云:瘧譬者,佛除我麤煩惱,即曰不發,而細者根本猶在未去,如瘧之發。
芭蕉!譬行者,行者行是無常,色是不淨,三陰是無我。
若有我者,昔令修無我,我已修無我。佛常我斥偽比丘謬領,謂說昔更有我。若有我者,昔何不說?云何今日方說有我?
三意者,無常、無我、不淨三也。
即四悉者,問答下世界,又初下對治,又將欲下生善,又執下第一義,釋相可解。
接讚騰執者,接佛讚後便騰昔執,謂佛實讚,佛意欲破且先讚之。
經云視諸山等者,譬迷五陰以為耶常等也。
乖善者,真諦善也。此約比丘所計己法為勝以釋。若作乖大乘者,此諸比丘聞世尊今修常樂等,却謂世尊猶如醉人見日月轉。下結醉過。若有不修苦無常相乃至不名為聖,即指修常樂等不名為聖。下文佛以醉譬還諸比丘,是汝自醉非我醉也。此釋為正。
二、無過者,我是善修無倒亂等過。
但知文字者,但執無常之名,而不能了無常之義。又汝一向謂修常樂為醉,修苦空不醉,豈識醉不醉義耶?又佛果實常而計無常,此即大醉,故云未達其義。
聞他流轉者,聞佛說真常,謂為轉曰:是汝自轉,他實不轉。
汝之所非,則不非有。汝諸比丘!向所非者,正是真常也。
乃非其所是者,今以真常,非於三修所執無常之是故也。
斥善非善者,若善修者,應知無常即常,汝妄謂無常是善修,真常非善修,汝是醉人,有何實錄?
十門者,如第一卷中優婆塞十對治門。
六行者,勝劣雙修也。
不知正修諸法者,正即常、樂、我、淨法也。
彼若救者,應並云:世間常樂異出常樂,容可一倒一非倒。世間出世名既同,如何一倒一非倒?世間若是倒,如來亦應倒。
識心無倒者,即是率爾同時五意識也。又向舉若空四倒與常樂四到作本,今復舉三到釋前四倒所由。
想倒者,想以取假為義,謬執不得實法,憶想推求。
由此起倒者,第六意識能緣於理,先由心緣而復起倒。
見倒者,能審法由審成倒,藉此生於四而對則八。又七識心體是心倒,妄取法相名相倒,於所取想建立定實名見倒。又妄想謂有諸法名想倒,重起心緣緣前所想名心倒,於心所緣執定分明名見倒。
無漏心空等者,實非實相,謂為真實,名為心倒;緣想無漏,名為想倒;偏執定實,名為見倒。
無上方便者,是佛勝用方便也。
問:有名無義者,如執耶常外計有名有義,謂勝三修無名有義。如諸經中雖無涅槃之名,而有涅槃之義。無名無義,謂涅槃體不當名義,故注云云。
並應四句者,世間為二句,世間即出世間,即世間為一句,是世出世為四句也。又勝劣相對為二句,劣即勝,約開顯為一句;勝即劣,謂示同人即無上方便為一句。
是世倒之德者,於世間倒,即達常樂之德。此約開顯以說。
起方便用者,依體起常無常利生之用體。此中諸句,皆須約勝劣相對為二句,相即為二句。
舊云無常等者,法不相即,倒成不當。今問屬當知去,假在問答次第人,義當別教。
若通論等者,每一一修皆具三過,謂生死進趣、以苦欲捨苦。
言以苦捨苦者,身已是苦,更修鷄狗等戒,妄謂涅槃,此更是苦。如此捨苦,豈可得耶?又外道所作,悉是苦因故也。
標三寶者,非但一具三寶,三亦只是一寶。如來即佛寶,法身即法寶,涅槃即僧寶,亦即報佛、法佛、應佛也。法界即報佛,以無染故屬佛也。
不縱不橫者,即三而一故不縱,即一而三故不橫,即非三非一,皆是法界不可思議。
經云:不淨者,即有為法者。生公云:夫橫起者,皆有為也。
經云云。何與是毒身等者,佛若住世教誨我等,則破無明毒身。佛今說既去,我等云何能與無明共居而修梵行?
非汝境界者,機興則住,機息則去,而常住住。
而常去故,非二乘所。
不能知佛往來者,汝既不知佛是不來,定得隨佛不去而去。
今留人法者,人謂有法之人,故可依止。佛住機則在佛,佛去機在迦葉,迦葉若與我住同。河西云:恚慢心者,此釋勝是徧修,未者得四果是劣修。未唯得偏空,未得大理,名為未極。
由佛性力者,內佛性力、外言教力。若利根於法華前諸味之中,聞於佛性處處顯密已入二乘,雖聞方等彈斥、般若洮汰,於顯露教來至法華,及以今教方始顯得。昔雖未入已為得入之緣,故今聞說即座而悟,故云也。
無缺者,猶如寶珠不受塵穢,具足眾寶故也。
留心處者:一、正顯佛性;二、明常破無常;三、為顯常即無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雙亡正入圓勝修法六即之殊。此是茲經之文心,所以名為是留心處。
未除舊執者,謂佛口雖說常,佛身猶是無常,所以請住。如此觀之,舊執未捨。
為學新伊者,亦應云:為未來學者,故付迦葉生。公曰:所以付聲聞者,明要須兼解,然後得道。苦行第一,深解成就,必可以軌訓後徒,故付囑也。
改迷生信者,應改劣修之迷,而信真常實法,如何因執而不改迷?
求得不得者,有方便則失。
年物俱新者,用何而二句,又是萬物開發生長之時,此五塵等如春時,能令行人增諸結使。又草物開秀之時,以譬聽有機發之時也,而聞法莫不開悅。
非先解後失者,若以大通佛時結竟,則是先解後失。今取元結大緣,從本迷者說。
義言:失者,中道之解。應得不得,名之為失。
通是迷徒者,未見佛性者,總屬迷中之人,故云通也。
持出者,謂向佛呈其所解所證,故言特出。澤洲云:從此已前為聞慧作譬,從是時諸人下為思慧作譬,思教求義名共入水,求覔是寶下為修慧作譬,更別證法名為競捉,所證苦等悉非真理名為凡石,取偽真故言自謂得琉璃珠,得法適悅所以觀喜。
為有方便者,有生圓信真常善巧觀者作譬。澤洲云:欲偽非真喻,得旨捨詮故言特。言特出,出悟解苦等非是實理,名知非真。
從是時,寶珠下,捨偽取真喻。從初至月形,喻聞慧;從是時,眾下,至安徐,喻思慧;即便得,喻修慧。依三慧消經,前已破訖,今略述之,令知同異。
著樂沉沒者,著界內六塵之樂,及著界外二乘沉空之樂,名為水底。
拙觀推求者,前之二教俱名拙觀。何者?雖破通惑永未聞佛性之名,雖經方等般若見菩薩不議事悕取非己智分,但有冥發冥解之義,所以俱屬理即。
知字者,知常無常,即是真常,名知字。
知義者,達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名知義。
以珠力者,一由內佛性力薰,二外言教力薰,及觀行力薰。稱理修行,圓伏三惑,事理不二,如水澄清。
能詮如所詮者,淨名云:字即解脫,文字性離,名為解脫。
所詮如能詮者,達陰入即三點,故皆云也。
以珠力故水則澄清者,由珠體淨令水淨,由佛性體如故依正不二。
月圓譬相似樂者,月體團圓,無有邊表,可以喻樂;月光明淨,故可喻淨。
非上非下者,謂水非上,月非下。又月亦不在水內,水亦不在月中,不在而在同一體,故在水月宛然。珠亦如是,不出上,不屬下,泥即是非上非下也。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月比水中珠,月既不上不下而得自在,珠亦非上非下,故可同月並喻自在。又真位比相似,如月比珠,以顯相似自在。又相似是上比於觀行,以顯相似自在。若法合者,非變易上,非分段下,於伏破之間而得自在,以譬我也。
人得其門者,得圓教門人,唯圓機得入,故言一人。
不昏教水者,了教契理,不滯其門,名不昏水。
不動心波者,達能觀心即法性理,方名不動。
離我慢等用者,明昔教有破見思證理之用也。
經云得入涅槃,是義云何者,為昔是、為今是?為昔非、為今非?為是真涅槃、為非真涅槃?故問云何。經云善能諮問者,能問是涅槃義者,因此破於無明得見佛性,亦能令他破惑見性,是故歎之。又善問得時,能推本定今以自斷疑也。
王是也者,王譬眾生。
少智譬世智。
外舉眾生少我威者,外人耶執以伏他人,自謂尊極,貪引耶徒以為安樂,猶如國王威伏邊夷,恣引財寶以之為樂。
嚚莫巾反,謂鈍惡也,喻外道鬱頭藍等。心不識正理曰頑,口不從正教曰嚚。
經云:而王不別者,王眾生不別耶?正依耶療治,病轉增甚,故云不別。生公曰:耶訓會情,宗莫易也。俸猶與也。謂他少智,不識耶、正、虗、與四事也。
膩潤者,橫計之人,處處生著,如膩潤處處汙物,雖非真我自在,猶耶計故,亦得稱我。
亦復至耶者。不知橫計五陰起於耶病,故云不知病起根原。風病喻瞋,以操急故。冷病喻癡,以頓騃故。焚病喻貪,以燒心故。煩惱非一切病,喻八萬四千塵勞也。又風起卒暴譬瞋,冷性凝結譬癡,熱性煩濁譬愛。
經云好醜等者,好醜是因,善惡是果。又善是真,乳惡是耶?乳醜亦然。
是病者,不知眾生,不知舊醫,是病起根本。
王領為義者王是一國之民。
如愛化者,謂所化中能化為王、所化為徒,又主為王、所為徒。
強請者,既非真師,義如強為眾生師耳。
心不側德者,謂心無實解而行於善,但行惡耳。
口不談忠者,口但惡而無實信。
藥少者耶?常世智焉能破惑,名為藥少。
病多者,界內界外三毒全在,為病多。
取相緣無明者,無明為本,取相為末。由於支末,無明起於八倒。
是不知藥者,尚不知無常藥,況能真常藥耶?
佛假說我者,佛說五陰和合,但有假我,悉皆無常。外人橫計,即離而出六十二見及毗舍等,以成四姓。八術者,依阿含經:一、知病體,喻佛能知煩惱輕重。二、知病因,喻佛能知煩惱起因,所謂種子及不正思惟是其正因,色等境界及外道耶教是因也。三、知病相,喻佛能知煩惱相也。如瑜伽說:貪心則下,慢心則高。有如是等煩惱相也。四、知病處,喻佛能知煩惱處也。違則起嗔,順則起貪,不違不順,能起無明。五、知病時,喻佛能知起時,謂少時、老時、貪時、富時,或寒、或熱、或飢、或飽,隨其相應,起種種煩惱。六、知藥,喻佛能不淨觀等。七、知治,喻佛能知不淨觀治貪欲,修慈觀治多嗔等。八、知禁忘,喻佛知不淨觀時,不應取彼順情貪相,修慈悲時,不應取彼違情嗔相也。
佛知八正道者,藏教八正專治耶常,無生八正以破無常,無量八正次第治前二,無作八正雙治八倒,今是圓門無作八正。
善法亡者,出世善法也。
慧命者,常住慧命也。
不增者,不作惡也。
不損者,雖投嚴等擬得滅身,其罪不滅名不損。
不生禪定者,不修四禪定,斷鈍使故云也。
唯損無增者,用忻猒心修也。
不遍者,不斷無知無明,及不能化他也。
兼遍者,菩薩四門遍學名為兼遍,而無摩訶衍即空之觀名無巧術。
無痛惱者,即色而空,幻化巧治,其治雖巧,不能令二乘見於佛性,故云不能治必死之人。
治難愈者,無明病也。次第三觀入在,方能治之,故云不能一時也。
不能令過者,初住不能為二住化,名不能過。此是一釋,須依法華疏第九中釋為正。
復令過本者,法身本體而無可過,妙覺位極智斷圓滿,義言過耳。
今之明醫者,今經唯是圓教妙覺良醫。
經云:從遠方來者,從本法身地垂迹化世,名曰遠來。
是治病緣者,常人用無常法為緣也。
諮受者,明外道不知請佛為師,名不知諮;不知從佛聽聞正法,名不知受。謂己勝佛,名反貢高;謂佛劣己,名生輕慢。
脫冠等者,出四城門,見病死等而即出家,先依外道師等。
遣馬者,虔陟遣還宮等。
六年苦行等者,等取稟彼四禪四宮空法也。
唯明此身者,初成之佛,唯是文母生身,故云此身。
猶是外道者,猶宣外人之教。
別有本身者,至法華顯本竟,方知佛非外道弟子。
共入見王者,先外化也。
無觀機智者,但有世智,無照機之用,唯暗惑心,遍用耶化。
毉方者,非但用無常及常毉方,只三歸、五戒、十善,皆是佛說,並名毉方。
文鱗者,文鱗,瞽龍也。
神通如瑞應者,彼經云:佛入迦葉窟,龍毒不中,龍火不燒,恒水不溺。三方取果,謂東取毗梨勒菓,南取閻浮果,西取呵梨勒菓,北取自然粳粮、忉利甘露。知嫌隱去,知念現來,火滅不燃,斧舉不下等。雖覩眾變,耶執末故,言:瞿曇雖神,不如我道真。佛即語云:汝非羅漢,亦不得道。雙然開悟,師徒伏。如法華疏第一及記廣引,以示神通之相。
三、歸翻耶者,翻其惡師、惡法、惡眾歸於正法,正眾但云歸依佛、法、僧也。
初求願者,經云今正是時者,五人應悟之時。實愛念者,感理冥念,令無著也。
根緣冥對者,宿善及耶善,兼正因內薰,成出世小機冥發,故曰冥對。
重明觀機至一機者。正是冥起小志,唯宜初教被之,故云不敢多有所求。
好害事多者,害真諦慧命常住法身。
斷首者,斷真空善根之首。又萬善以信根為首,若以倒見為藥,則無修根為斷首之解。
以解斷惑者,以無常觀解,斷於通惑,得真壽命。得此命已,必得常住慧命,方名永終。
以惑障解者,以耶常惑障真解,失慧命,名橫死。又以無常障中解,亦名橫死。
癡人者,二乘也。鹿譬陰境,馬譬橫執,取常為實,智人佛也。
此鹿非馬者破耶?常非實也。
而執無為馬者,雖知鹿無馬,而便執計無處為馬,正譬二乘執無常也。
何處復有者,無常之體本自非有,況更計實豈非病耶?
佛果無常等者,意云:佛是常身,二乘等見佛入涅槃,謂定無常,與己證同。既執為無常,此病易識;病既易識,示真常佛性,其心易開,故云易見。
謂生死等者,生死本是無常之法,更有為無常其病難識,病既難識,示生死即是真常佛性,佛性隱密其心難悟,故云難見。
欲死者,有可發之機故也。
若無機者,應云必死。
經云:當云何治者,大機發也。
眾生不受者,正指方等中見佛功德之身。菩薩不思議事,聞說不思議解脫,謂非己分。
如來重說者,至法華聞實相,未悟至涅槃方便受。
開權者,昔說為實,今云非實,即是開權。
昔權宜者,昔用無常治常並非真實,今說此意即當開權。
欲欺我耶者,汝先言毒,欲欺我耶?今既令服,欲欺我耶?昔若毒,今亦是毒,故云成上。
悞我駈逐者,却謂舊醫是妙,新醫非真,故云悞我。
此中通體是譬者,明前諸文並是譬也。
經云:智人見之者,新醫口不宣唱,舊醫解藥,心亦不𪫦。
經云亦是甘露者,此之乳藥本是甘露,二乘過者得之,謂為毒藥。
滑草者,又亦可以能譬鈍,使貪順境如滑,瞋違境如澁。
善好眷屬者,以母善好,子則善好,且一一往釋耳。
國人至不受者,受他耶語,名鬼所持;自生耶想,名為狂顛。
令於教門可解者,令見說常即知治無常病,見說無常教即知用治耶常病,為此義故但合兩藥。
說如來之是者,明如來涅槃體不同生死,誑相虗假名之為實,出離情妄說之為真,體無遷轉是故云常,為眾德本說之為主,諸行所說故復名依,體無生滅名不變易。
汝等四眾下,結勸修學。
就疏文為二:先釋題,次其文下入文解釋。初又三:先明立名所由,次今釋下明名從義顯,三此是下結歸本章所對。
初云前之三品者,序等三品雖從人從事,莫不皆為顯常,故長壽居後,以收前常無非長壽,故次前品而來。
譯人左右者,只是唐梵之異,又是上下別耳。
恐依上文者,依上純陀哀歎,但云如來及以常住,未云長壽,所以今云即是。
正言由常等者,此四為因獲長壽果,故云從所得立名也。次名從義顯中,即依四悉義以立名。
令樹善者,謂修常樂之善故也。
三結歸中云餘各隨便者,論三十四問專顯長專,及至答中則隨問施與,雖復施與亦不出於長壽因果故也。
次入文解釋中云佛法至三者,明勸具四悉以益物。初勸至又表佛即世界意:初、勸除下,對治意;二、勸受下,生善;三、勸益物下,第一義。
其上疑既盡者,明諸比丘疑常無常,執心已破,深信常即非常,非無常已竟,名之為盡。
初勸則嘿者,明此經中初段但有勸文,而無辭不堪文,則是嘿受於勸。
今經之宗者,應知律是今經重寶,贖於常住慧命,非經正宗,不應此說。生公欲令問長壽因也。長壽本是入生死濟物,濟之良津,以慈心為本矣。慈之為濟,先制戒律,令不作諸惡,然後使行善之極也。
於諸戒律者,然經初無諸字,惑恐有本有之所跡中著於諸字,又應是取下經文云我今無智於諸戒律之語,成此文意,故著諸字。
律儀定道者,律儀是別解脫戒,定即定共戒,道即道共戒也。
雙照至俗者。此約七重二諦中真俗俱為俗以釋也。明駿曰:萬善終以戒定慧為本,前句舉戒本性空寂,舉定慧本性空慧之境也。寂,定也。
具說如上者,指上汝戒律三學文也。
如來境界者,理境法也。此明照境之慧,深廣難測,非九界心之所及,名不可思。九界言不能逮,名不可議。
允同諸佛名者,同三世佛皆乘如實來成正覺,故云同也。所有諸定者,約行也。
無三智者,下地分智不能問於果地三智,是故辭耳。
聲聞不堪寄者,如來勸問必欲流通,而諸聲聞不任有三:一智淺,二壽促,三無眷屬,以不能任持法也。
強受寄者,若強受寄,則是如來失所寄也。
百二十者、生屬未來入滅,是故不論。
如不能居者,居只是住,不能令大乘法久住也。
一萬者,一萬兩為一金也。
百萬解脫者,一句出生一萬句,又一句皆以九百九十句而為眷屬,即成百解脫。
如何得歸者,破云:像法時,釋迦已去,彌勒未出,如何名二十年婦時還我?
即是還時者,受化之人,通別惑盡,得見法身,即是還時,即是歸我。
聲聞妄受者,澤州云:比丘無有受法傳化弟子可以付囑,名無繼嗣。無常遷逼,說為病篤。滅身歸無,稱曰命終。所付之法,無人稟行,名皆散失。
推功者,有諸菩薩堪寄,何不付之而令我受?是故辭也。
盛壯端正者,亦可分字解,盛壯譬自行化他具足,端正譬得王三昧。
父母者,母譬得三實諦,父譬權諦,故以三一一三對之。
經云:一切聲聞等者,在鹿菀時,金是無常,至方等等會,冥成於常云云。
妄我推功者,二乘但得妄我之心,故云善得無漏心推功在也。澤州云: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者吾我名羅漢心。
二緣者,曇濟曰:一、以聲聞無眷屬;二、以菩薩多眷屬。僧宗曰:一、善能問答,現在有益;二、令法久住,未來有益。明駿曰:一、能令法寶久住;二、利安眾生。是故疏云:或善能問答等。
悉出上文者,如上應以無上佛法付諸菩薩等等惑,指善能問答已下文也。
爾時佛告大眾至女人者。此中有優婆塞等,皆是大機發人。
經云我之壽命者,壽命是果之極,戒歸是因之始,總舉因果以勸問也。
若得問人者,若得稱會眾機與物有緣之人問者,則能利益結緣當機及下位為影嚮等。唯除古佛為影嚮者,不論其益。
例作無而意異者,菩薩文解故無疑,二乘不能問名無疑。又菩薩能問為利眾生,二乘不能問但自行,故云意異。
身密等義者,等取名字功德品。
乃至開耶正四者,於四德品也。
若問命即開天行者,依常命理而行於行,名為天行也。
若問辨即開梵行者,梵行以慈悲為本,即是以慈故說。
問:辨即樂者,多聞分別樂也。
問歸即我者,三歸翻耶我,以顯正我。又有歸戒,故常在人天,自在而修,故問歸即我。
問:歸即用常辨者,以翻耶常之辨,而顯正常之辨?
論云者,涅槃論也。佛力大者,經云以佛神力是也。
文殊童子者,餘經中說文殊童子也。
經多羅聚落者,此云蘆葦,謂蘆葦村人也。
甲族者,即甲第、甲寅,以甲、乙、丙、丁即上族也。
為決定眾者,地住已上菩薩名決定眾,已得任運入法流水中,善能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也。
自諮發者,迦葉自疑,雖在大眾之例,懼非應命之人,故有諮也。
經令汝歡喜者,得宜故喜,稱機故喜也。
佛德等者,一、歎佛德巍巍高勝;二、歎佛眾清純無雜;三、歎佛身堅固。猶如金剛,明身堅也;色如琉璃,明身淨也;四、歎佛眾智德深廣。
不言自絕者,謂大小天隔。何者?小身豈能問於大身,小智豈能問於大智,焉敢發言扣於上聖矣。
借助者,若從迦葉諸加邊,即入聲呼。若從佛加說邊,即去聲呼。
縱容兩存者,此師於後四偈,存於問之餘勢,又亦得是問,即對五行十德等,此即雙破前二家故也。
梁武三十二問者,據有云何而數之?
三十七者,將後三偈足前三十四,合為三十七。
為眾作依止生者,指哀歎品委任大臣等文。
大明覺道者,覺佛也,謂佛道。此顯一代是佛大化之道,故不可從近而洗。
而合成兩問者,若為三十二問應合為一,若三十四即開為二。
開為四者,下答中離為四答,故須開之。云何得是問因?長壽及金剛不懷身是問果。復以何因緣問因?得大堅固力問果。是則上半有因有果,下半亦爾,所以離成四問。
若數合偈,亦合偈,亦只三十二者,初二偈但為二問也。
聲聞未曾聞常者,此一往約鹿菀得小果者,不經方等等席,直至今座名未聞常,故應有疑以之為難。又且約今經顯露邊洗以為難辭。
若爾,則問不因上者,既云為緣故疑,則不因上品,應從文遠而生。
雙樹之終者,應知破前不成,彼亦不當,故約後破之。故非極談者,談之不極,故非極談。
常不可修者,意云:若本是常,常體無修;若既無修,一切應常。一切眾生既未得常,常應有修。所以問:於常果從何因?云何?
果上萬德至之因者。萬善因也。
經云何得長壽者,僧宗曰:一期為壽,期久為長,常果非期,寄言長耳。蓋談慧鑒無窮,即般若也,云何得問其因也。金剛不壞身,此問法身如世金剛,體不可壞,能萬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萬化草能變其體。澤州於此偈有三門分別:一、定問多少,昔來相傳云:此偈中三十六問。二、彰問差別,有六:一、總問,亦請問,如言:云何得長壽等。二、求問,如言:願佛開微密等。三、難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責問,如言:如至斷疑綱,云何不定說等。五、讚問,如言:眾生大依止等。迦葉欲將難舊,先亦而為讚嘆,是故雖讚而得為問。六、謙問,如下文言:今欲問諸陰,而我無智慧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說。如此分別,似有眉經之遠意,其理不彰,故示彼學知耳。三、分文辨釋偈判,有二:初、問學法。云何得近無上道下,問學行。此云何知,如下大眾問品,未將答學行,迦葉請云:願說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故知前是學法,後是學行。法通理、事,行唯在事;法通內、外,行德唯內;法通三性,觀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法通自、他,他人之行得為己法,己家之行得為他法。如此判者,太為淺局。
作為眾作依止者,實非阿羅漢。半偈亦是四依品答,以四依示為四果故也。
本無偈答者,次此偈彼即當: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樂?
皆名有餘者,次此偈,彼即應云:如其斷疑網,云何不定說?此二句答中不分出。若合云何不定說入不畢竟句中,即開前受樂足為十三問。初段但為十四問,只緣實非阿羅漢句,答中不開故爾。
答卷少者,從此下至大眾問,但七卷經。
後問少者,古人將得後四偈為問者,從現病品去,盡經答此四偈,故問少而答文。以此觀之,知四偈非問。
經悉有安樂性者,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妙,不過佛性。師子吼是略,迦葉是廣。
經云:諸陰者,上至諸佛,下及五道。
精進菩薩者,八住已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問。今謂藏、通、別三菩薩入空出假,皆不能知也。
皆與理合者,皆稱秘藏之理,即第一義。皆有所擬者,於四悉如前四文。
加而讚之者,上云假佛威加,借助智力,大眾善根,添我機辨,即是加相。讚如文。
等無有異者。僧宗曰:此問總一經之宏致,收萬行之樞機,仰弘望旨,故重稱善以讚也。爾問我答,照理是同,諸佛敷揚,何以異此?故曰等諸佛也。
偏方不定教者,古人判勝鬘、金光明為偏方不定教,法華玄中廣破此義。今家不爾,前四時教皆有不定,如淨名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等,即其相也。
或言是秘密教者,師意亦不然,但秘密在佛,不可結集,又不可傳,傳即名為顯露。
非方便道場者,中間今日皆是迹施方便示成,如何偏據寂場為始?僧宗曰:非唯仰等諸佛,亦復同昔大士。昔七處、八會、華嚴、方廣,于時十方大士雲集論義,亦嘗作此問也。此亦不知寂場猶是迹施。
大海等者,僧宗曰:一則深廣,二則藏寶,故名智慧大海。
法性虗空者,一則萬法本來無性,二則涅槃亦稱法性,此非思力所及也。
頂戴者,僧宗曰:謂蒙答旨,頂奉恭敬,如彼藏臣。
答:長壽因者,謂云何得三字是因也。
若有因果等者,若因定是因,果定是果,則不可破。以不定故,得成非因非果之因果。若定執者,則墮斷常。
若言開因果之秘者,此約開昔權秘,成今大涅槃因果,方稱涅槃正體,故名小緣。
若為顯涅槃等者,此約佛意及經部意以說。何者?昔施三權及經帶權明實,復有從初即以大涅槃心持戒護法,皆為顯非常非無常大涅槃體,此為正意。
方便說因果者,此經雙明權實因果,即是雙流之用以顯正體,故名因果為方便說。
縱容者,進退詳審得中,以遣斷常之著,故曰縱容。
抑案者,涅槃正體本寂,性離四執,名之為抑。依理而修,非因而因果,以顯正體,名之為案。如是修者,方曰今經因果。
今明若因下,此即因果相對以立自他等執。若單約因為四句者,因自是因,不由果故,因名自性因;因不自因,由果故,因名化性因;果因緣故,因名共性因;離因離果故,因名因,名無因性因。單果四句例爾。此約圓教四句,以彼破性執。又若因自是因等,但成別教義,以因果時異,法體不融故爾。
皆墮斷常者,計自墮斷,計他墮常,兩亦墮二,無內墮斷,故云皆也。
從多從正者,前文因正果傍,後文因傍而果正,多少例此。以因果相成,不得相離,即是消云何得長壽句。
若覆器者,具足應云覆漏汙雜。今文但舉一聞慧為誡耳。僧宗曰:將答所問,事須誡而勅之。夫宗致幽玄,輕心所受,雖復言迦葉,而意在時眾。
語義中者,論中更有二句云:聞法歡喜心勇躍,如是之人乃為說。
此業成因者,一一皆次云破九法界因,成佛法界因也。
業若定因者,果外之因也。
業若定果者,因外之果,不得作因家之果。
因果叵得者,俱契中理,故不可得。
言語道斷等者,只因不定因故言語道斷,果不定果故心行處滅。
精進菩薩者,藏通菩薩也。別人初心即知中,故具不簡。又別人地前雖勤行空假,不知圓常。復次盡簡。
不能已已者,章安謙恭也。既已諮問涅槃奧旨,及案今經秘藏之義,不能忘於所聞之情,故云已已。
至高無頂等者,竪窮實相高不可得名無頂,橫周法界邊不得名無涯。
業能破業者,空業也。以大涅槃心,持不煞戒等業,破於權業,入畢竟空,名為破。
從無住業者,假業也。謂達陰、界、入即是秘藏,陰、界、入無住,秘藏亦無住。以無住故,還依院入無住,立秘藏因果,名為立業。非破非立下,中業。體具遮照,故名正業。如是下,融通結意。
言道前者,發心已後訖至菩提皆名道前,妙覺為道中,妙覺證後名為道後。故上文下引證顯體用相即。
以珠力者,證體也。澄清者,證慈悲用也。大慈大悲去,證用也。佛性,證體也。
躳至繫所者,譬如來道前垂應應於眾生,如王迴駕至其繫所。
亦有佛性等者,此是抑挫引發之辭。何者?理性本同諸佛,即體具足,此引發也。性雖本具,多起罪業,不能得見。抑之言無,有之與無,無其二體。只眾生即佛性,只佛性即眾生。如王子是因,以譬無性;因是王子,以譬有性。
拔苦因等者,謂拔九界三惑苦因,與佛界菩提善因;拔九界二死苦平,與佛界大涅槃樂果。
即用而體者,四無量心用也。又二乘行者,慈以無嗔善根為性,悲以不害為體,喜即喜受,捨是無貪。菩薩行者,大慈悲等,總以大智為體。又說以定慧為體,悲者能不能救苦苦眾生,大悲者能拔三苦眾生,有眾多差別相。
遍約四諦者,謂約四種四諦、無作四弘,緣十界、二死、三惑、因果以為誓境,不但四趣,以無作四弘遍開一切偏小等法故爾。
經云:脫未脫者說集諦令行,未度者說苦諦令度,未涅槃者說滅諦令會,未安者說道諦令安。
經以如是等業者,用前一子四心四弘三法以為業因故也。
云何起愛者?若有愛者則有彼此,何名等視言自相違?
展轉有妨者,謂互有相妨也。
前後不異者,前即用而體,彼即體而用,舉佛道彼答,菩薩道前體用無二,何方等視而言有妨?
濟危者,濟其違佛教者也。危,惡罪也。
都無所損者,此釋當理順於慈悲。
經而不捨置者,此舉非顯是國以酷為本,若有罪者必加嚴形而無放捨。佛則不爾,於有罪眾生視之如子而不放捨。
十四、知事人者。十誦律八法第六卷中云:佛在阿羅毗國。爾時阿羅毗國僧坊崩壞。佛知故,聞阿難:是僧坊重閣,何故崩壞?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餘國去者。佛言:死者、反戒者,所應作事僧,更應羯磨立知事人。諸比丘有能多致財物,能成辨事者,應六年立作。若新房舍,應十二年立作。次立知敷臥具人,三、立知食人,四、立分粥人,五、立分帶鉢那人,六、五分藥人,七、立知作器,八、立一比丘令常住知僧坊,九、立分處人,十、立受護衣人,十一、立分衣人,十二、立分浴衣人,十三、立作維那人,十四、立分處沙彌人。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如連匿犯可悔過罪,不如法見故,僧與我作不見擯。諸比丘不與我共事共住作,曰一羯磨,曰二羯磨,曰四羯磨。布薩、自恣及諸羯磨,不得入立十四人數,猒惡我如栴陀羅,故云不得為羯磨主等。如律廣說。
汙他家行惡行者,此普是十誦律八法第三卷所明,二比丘汙他家行惡行,皆聞皆知行惡。是比丘共女人一牀坐,共一盤食,共一器飲酒,共宿噉宿食,不受而食,乃至乘象馬車轝,與多人眾中吹具等。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令與作駈出羯磨。
與人鬪競等者,律中但云:憙鬪諍相言已,知是鬬諍比丘,便到其所言:汝等。次言:堅持是事,莫為他擊。汝等取勝我,是我當相助等,無至城中訴言。疏中應是約義以說耳。
令依剛正者,律云:一、應教汝依止某甲住,二、應說依心羯磨法云云。
居士後時等者,律云:爾時有憂波斯那比丘和檀提子,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皆阿練兒,納衣乞食樂處空地。居士見客比丘來去坐立飲食衣鉢威儀清淨,即起敬心清淨。因是客比丘故請名僧,明日到自舍食。時僧房主開,質多居士不先語我:因客比丘故請僧舍食,我是質多居士菴羅林中摩帝摩帝陀羅僧居主。質多居士不問我:過是夜已,我當共是居士語。至地明了,著夜持鉢到居士舍,見辨種種多美飲食,敷種種雜色坐具,問言:何以無胡麻歡喜丸?居士答言:我今樂說。一喻如疏。以此居士三代為壓油業,故此譏之。
八法者,若四分中:一、呵責;二、依止;三、駈出;四、遮不至白衣家;五、不見;六、不懺;七、惡耶不捨;八、滅擯;九、惡罵治。律教中唯此九法,今十誦文但八法耳。五、不可見者,律中舉闡陀比丘犯罪,問云:見不?答言:不見。如來立法舉出眾外,有利皆奪待見方行,名不見罪。不懺者,還是闡陀犯罪識知而不懺滅,如來立法舉出眾利待懺方行,故名不懺。
常光者,常光一尋常有而無增減,名曰光。
非常者,或增或減,為緣不同故也。有云: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種。
通身為五者,放光具多緣,如法華第三疏引,故注云云。
經:未可見法者,未見之法。
汝欲見者,今當為說。
斷四住惡者,四住是體外惑,故以隣王為喻。
無慈詐親者,見行惡而不治糺。共同處者,是詐親之人而無慈愍。
初、王大臣者,涉云國,況佛大臣?況傳法者?未發令發為產,已發令成為育,若生若養總名諸子。道機不耶,名為端正;識達因果,稱曰黠慧。
三根者,上、中、下也。
四部者,大論中或云在家二出家為四部,或將釋眾、梵眾、足出家二眾為四部。寶亮云:若二者比丘、比丘尼,三者沙彌,四者沙彌尼。
三種者,信偏即三教,正信即圓教。
囑教者,澤州云:有犯四重、五逆及謗正法,此三罪人衣法擯治而死。於弟子中有犯十惡輕罪之人,亦須治罸,名餘一子必當苦治罸。惡清淨眾當佛本意,是故說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又超悟記云:假使三子至令成就者,喻尼等三人為治罸故則退,唯比丘一子須苦治罸,要令成就三學也。僧高曰:明如來以四部弟子付弘法人,教命三成就。假令三部弟子付弘,不從治喻,不盡成道。餘有一眾,不以少故而不治之。如此釋者,皆為疏中所破,是故述之,令知所釋不會經旨。
非子不念者,如來不爾,是子之外更無非子,致成平等。不成就他亦爾。
尚得福無量者,不久即得開權也。
汝以果計因者,汝何故見佛為緣入滅,謂為無常之果,果既無常,而因亦爾耶?
自有世間相續者,一期未斷,名之為常。
非數緣者,非擇滅無為也。
虗空常者,虗空無為,以無礙為體。
本自有之者,即色是空,無於待對,名之本有。
佛答長壽果者,前答云何得三字,今正答長壽二字。
佛寶常者,謂明一體佛寶常也。次明三寶亦爾。
地及虗空者,虗空中空行水陸及人天,皆有生陰中陰壽命,喻如八河悉皆作佛,如河必歸於海。
能出人天者,若人天等由迷涅槃,常命從染緣起出生,諸佛從體起用,即淨緣起而入生死,為引九界眾生入大涅槃海,故云能出。
如阿耨達池者,從主立稱,此云無惱熱,傍名清凉無惱熱池,龍居其中故。
出四河者,經說不定,或云出八,或復云出二十河,各有所以。長含云:東銀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馬口出縛蒭河,北頗胝迦師子口出徙多河。
言八河者,佛出山東,三萬五河人皆具見,備取為喻。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取為喻,通前說八。餘方小河無大名聲,人皆不知,故不舉之,所以言八。
言二十者,如阿含說:四河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隨方趣海。涉云:恒河眷屬更有四河:一、間摩羅,三、名河利䟦提,四、名摩醯。宰頭眷屬亦有四:一、毗婆奢,二、伊羅䟦提,三、奢多須,四、毗低多。博叉眷屬亦有四:一、名婆那,二、毗多羅,三、名明𠍽,四、名光仲。婆私陀眷屬亦有四:一、名薩梨,二、名毗摩,三、多般提,四、毗壽波。是為二十也。
婆羅門等者,等取一切天人居士,一切皆由菩薩所化也。明因地之時,施一切命,化功還歸化之,所以至佛則常。
從無住本者,秘藏常令無住全九法界壽命,是九法界壽命無住遍秘密藏,是以此二法其體無二,故能遍立一切法也。
定出入者,若出定出、入定入者,但成前教義。今大涅槃出之與入,俱是法界,體遍虗空,故以空為歎。
經如來亦爾,於眾生中壽命第一者,即當出義。出意正為引一切眾生入大涅槃常壽海中,名之能入,故舉醍醐為喻。
經:如來壽命若如是者,如前四法。故僧宗曰:承機致請也。
經不應至盡想者。若不於如來生滅盡想者,何故請住一却等耶?既請佛住,驗生滅盡之想。
二況者,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住壽一劫二劫,何況如來已得常壽而不能住一劫等耶?
難兩教者,皆有如所言,言即教也。
難兩理無異者,迦葉意:如來與外道俱同生同滅,則知所證之理與外人不異。
外道盜常教者,正法時猶有四依,所以外人無能盜者,未法方有。
佛理微妙者,法身體妙,非凡眼所見、非心慮所思,名為不現。
外道理偽者,從冥初生覺,從覺生二十五諦,過二萬劫已還歸冥初,名曰不現。
佛認歸者,若為大機,於華嚴已是認歸;為於小機,次更施小彈呵洮汰來,至今經方始認歸。
色種種者,色雖種種,同共一群;教雖種種,同詮一理。
不期人天等者,不期人天苦果、二乘苦觀等。
弘經人自益者,此約如法弘教之人,雖為他說,他既不受,以法末故,但著名言,只成自益。
無有婦女者,無上菩提以大慈為本,外人既不為無上菩提,即當無慈有得之利。
欽慕深理者,此即機中欽慕。何者?既忻常樂之名義。問欽慕深理。
非常住基者,以大涅槃心持戒,方堪為常住本,降茲之外皆非。
無定慧方便者,圓常定慧方便也。澤州云:正觀名攢,傍推曰搖,世善逗生,名漿難得。
漿譬人天者,精純成蘇,餘汁為漿。意云:酪之所棄,尚不能得,況復酪等?
起我人知見等者,十六知見中第九我見,謂橫計五陰名之為我。四人見,計我是行人。七知者見,計我五根能知五塵。八見者見,計我根塵能見於色及起耶見等。生取者見,計能生眾生如父母生子。二養育見,計我能養他。三眾數見,計我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五受者見,計我後身當受果報。六起者見,計我能造後世果報。十眾生見,總攬五陰名為眾生。十一命者見,謂命計速續恐速續斷。十二作者見,計我能有所作故。十三壽者見,壽計一期,尋常雖計病時最切,恐連持斷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見,謂駈筞由我故。十五使受者見,苦樂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見,令其還生欲界名起者見,故云等也。
人天善失者。僧亮曰:耶見多者,能斷善根,人天俱失。
餘是像末者。生公曰:佛經令人得戒、定、慧。斯三法者,本是得佛之惡道,彼以取世樂,失本為餘。
加之以水者,經云:士夫者,執我外道。是身見水也。
梵王者,謂事梵天外道。彼計梵天能生世間,非是生因,謂是生因戒禁取水也。或計梵天為常,是邊見水也。
自在天者,事自在天,外道也。亦計為常,能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取水也。
微塵者,順世外道、勝論外道計也。彼計極微為常,能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耶水也。
世性者,數論外道計冥諦為世性,亦計為常能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取水戒者,謂外道執狗牛等戒,或是凡夫執別行解脫戒及定共戒。能得涅槃定者,或是四禪八定,或是凡夫有漏三昧,非涅槃道執為因道,是或禁取水。智慧者,或是外道世俗智,或是凡夫聞思修智,既是有漏非涅槃道執為道者,亦是戒禁取水也。
及與解脫者,謂外道六行伏惑斷下惑時,無間道後證根本地名為解脫,非真解脫計為解脫,是見取水。
非想非非想天者,此是生死苦蘇,實非涅槃。外道謬計,亦是見取水也。此等執見與愛、慢、無明相應起者,盡名加水乳也。
有少梵行者,持十善及八戒,兼供養父母等,皆猶佛法而有此法,是如來無緣慈力少分,依行果得名少梵行。
歸依三寶者,不知歸依同體三寶為常因也,既不識因亦不識果,故云而實不知也。
有漏智滅至涅槃者。此用擇滅無為斷有漏智盡,即得滅理涅槃,不取非擇滅為涅槃,以有擇滅但是𨷂緣而已。此二智俱通淺深。
既有是非者,猶無漏智非是涅槃,所以智不捨智。
若道能致滅者,三十七道但能通滅,不即是滅,故非涅槃,即二智前後淺深為難。今引三師,但消𨷂捨智之文。
以法性難身者,以者,滅法性難今法身也。
更互相難者,身若存者,不應言法性;若云法性,不應言有身。何者?法性是無而身是有,致成相害。
四身至不解者。復云身存,復云法性,故今不解。
無想天等者,舉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禪,依廣果天別有高勝處,是無想天受報之處。有諸外道修無想定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間想滅,經五百大劫無想。無想眾生定成十入,謂六根、四塵為十,除香、味二塵也。問:彼天不能發語、無出入息,如何有聲?答:身上諸處必有外風擊發內身,以生聲故定成就也。命欲盡時心想還生,便謗涅槃終入地獄。佛今舉之,彼想滅時但有色陰,而無色陰所依之想,亦無色舉緣之想。
從生愛結者,猶有心故而起煩惱,名為愛結。
則有非至處者。既無想心唯有命根,持令報命而得不斷,如從外來贊之,名為補處。
不應作滅等者,不應作法性滅身不滅難。何者?如來為緣故生,為緣故滅,咸令眾生至非滅非不滅,云何一向作生滅難?僧宗曰:豈況如來妙極而當可知?昔指孤滅以為法性,權而非實。
經:無有異相者,佛即法、僧,法即佛、僧,僧即佛、法即。若云生滅,即是異想。此三法是一體而無三,故稱無異相;體是常住,故云無無常相;不為三惑、二死所遷,故無變異相,即一佛體之三也。以覺察之,義為佛寶;體無非法,具眾功德,故稱法寶;體不隔物,必與理和,號曰僧寶。
若於三法為異修者,當知此人不成清淨歸依。既謂佛寶未極,云何而得具足戒耶?若依憑常住三歸,則得戒具足也。
經:清淨三歸者,一體三歸也。
若昔四時等者,但說時未至故不得說,非謂小乘歸戒而不成就。若聞今經,聲聞要知佛性歸戒方具。
經如來亦爾等者。有常法故,合前因樹,明一體法身常故;則有歸依,合有樹影,明應身別體亦常。故云非是無常,即總結為常。
經則非諸天等者。意云:如來若常,可為無常人所歸依處。如來既是無常,以無常人歸依無常佛者,則非歸也。
經:有樹無影者,樹喻法身,影喻應身,以一體法身常故,應身亦常,迦葉何故難言應身無常?僧宗曰:舊釋樹譬真法身,影譬應身,於前文為便,於難為不便。今云有歸依者,正言極果妙有是常,則有歸依之德。若無此德,有義亦壞,是故迦葉就影為難,欲使無歸依之德也。此釋只成一法,立二義耳,應依法應俱常以釋。僧亮曰:星月有光,樹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見。法身亦爾,非汝所見。經:父母各各異,則不能生子,和合有子,喻之如常。若無於子,義當無常。
經而作霜雹者,摧於無常之見,令生常見常解也。
大涅槃經疏記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