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涅槃疏私記卷第四
涅槃疏私記卷第四
疏卷第六 釋如來性品
疏:文為二:先釋題;次就答下,入文解釋。初文為九:初正釋;次諸師下,破古;三、地人下,敘地人所釋;四、又論下,判失;五、今明下,重釋,以顯題旨;六、間答下,釋疑;七、有師下,述生起相;八、然此一品下,示正答文;九、論人下,述古。初中二:初約果性釋;次又如來下,約因性釋。
初言允同三世者,謂諸佛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云允同三世,不同即世界也。
舉初以標後者,初謂如來,即後世尊,正云說於十號為生物善,故屬為人。
破諸異計者,破三乘外道異計,故屬對治。
又如來下,第一義,可解。
次約因性釋中,初文佛與生異,因果以異顯同,故屬世界。
又果之本下,為人舉顯目隱,為生理善也。
又性理下。對治。舉如來性勝,棄九法界劣,令入一性,故屬對治。
文如來名通下,第一義。
以如示人者,乘機利物,故名示人。
次破古中又二:先序,次義皆下破。
初云能避苦求樂者,正由此言,即為所破。何者?佛性體遍,有何彼此?夫彼此者,悉是無常,故非性義。
次破中云不以心神等者,六法等下文自釋,不可用釋此品,故今不用。
三序地人釋中三:先序,次是義不然下略破,三私謂下結判以斥失言。
非無一邊者,論師非不得別教之義,故云一邊。又前諸師計心神六法但得內外一邊,今佛性非內外而內而外,故不用古所釋。
四、判失中,偏據本有者,但成正因而無緣了。
偏據緣了者,但云眾生心神六法,故屬緣了而無正因,緣了無體故不可用。
據當果者,當果不通於因,故今不用。
如盲觸象者,各得尾耳,失象正體。
五、重釋題云中豈獨一法者,如諸偏據一法者是。佛性非有下,列四句。若得四悉之意,四句互說。皆通藏者下,明有門中具四悉益。
以有接斷者,為生斷見之人理善,故說佛性。
是有以有破常者,說於佛性真常妙有,破於橫計常見之人屬對治。
悟佛性至非有下。明佛性是通所理,四門是能通門,故云佛性非有。
如人問橋者,彼方等陀羅尼經第三云:我於往昔作一比丘,時有居士設大施會,於一切沙門婆羅門貧窮下賤,所須珍寶衣服飲食。我時貧窮故詣會所,於其中路見有大橋,於其橋上見眾多人忩忩往來。時諸人中有一智者,我已愚意問彼人言:是橋何人之所作耶?是何從何來?今向何處去?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此木為是青松白松?如是次第說於七千八百問已。爾時智者便語我言:咄癡沙門!居士請汝但步路去,至於會所可得悅意。汝今徒問如是等事,於身無利。咄癡沙門!今且速去,還當語汝。我時聞此便到曾所,食已蕩盡財物無餘。見已懊惱結根㘁叨:是何苦哉!却到橋上見向智人。智人問言:汝為憔悴多不[*]吉耶?答言:我向徒問無益之言,使我果不值於飲食財物。智人語我:夫為沙門於身無益,理不應問,應觀諸法。於身利者宜應須問。云何為利?謂不讚己不毀他,觀平等法,自既利己復能利他。是時有九十億諸忉利天,聽智者說發菩提心。是故當知佛性四門皆可入道。諸家偏執如彼問
橋亦隱亦顯者,始從名字乃至等覺並具二義,且如名字位中解故名顯,未見名隱;觀行位中有觀故名顯,未證故名隱;相似見故名顯,未證真性名隱;分證故名顯,未窮後位名隱。
亦外亦內者,如經下合是也。
六、釋疑中理或合論者,性在惑中,故名為藏。
全不論惑者,從理性本淨而說。
七、生起相中六道區分者,應云十法界。毀陰得罪者,由妄心毀妄陰故得罪也。
今存之者,今家用此義也。
八、示正答文處中。僧亮曰:答云何作善業?大仙今當說,以廣長專金剛二果之因也。上略明因故,以慈悲護法為本;今廣明故,從三歸終至十地。法瑤曰:佛性是正因,善業是緣因,故引之以示因果。
業始性終者,若據眾生佛性未名為終,今從菩薩所問以說。既問云何作善業,極是問始;既云能見、難見、性見,即問終。僧宗亦同此判。
九述古中二:先述,次今明下正判。初云既其無我者,破其假我。既云是假,則無真我,故云誰御?
次正釋中云不能作於善業者,此明理性位未能為善業。
中間四句者,中間四即也。
若約四句者得四句,更束六即位作隱顯名,隱不能理即也,顯不須究竟即。中間四即位,位具於隱顯,如前說第四句,謂善業體非隱非顯也。
次入文釋。於中從四倒品生者,由前倒故不見佛性。從此問起:為定有我?為定無耶?
若定有者,一切眾生悉應成佛,何故今日悉在二十五有之中而不得出?故云有則非有。
不得說者,為有我病及耶我病故,不得說佛性。
釋疑者,說二種教,即是釋疑。
經云我者至悉有者。夫如來藏我及佛性,體一而義異,具八自在為我義,乘如實道名為如來,以不改故謂之佛性。悉有者,常樂我淨是佛性也,因亦有果、果亦有果故也。
經云煩惱所覆者,即覆論我,不同別發劫覆見。
我為緣說之者,若眾生有四悉機宜說,當來方得成佛而為說之。
窘,渠隕反,急也,迮也,謂乏緣因。資種智達,故云乏緣。
有能生力者,能生行解之力。
此性包含者,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一無非三諦法界,故曰包含。僧亮曰:得金藏者,必能富人,若見佛性,則得成佛。
此性廣轉者,一色一香,無非三德秘藏法界之法,故云也。
家人者,宰主為家人。
俱迷於理,為無有知者。澤州云:二十五有眾生,名為家人。人有勝劣,名為大小。同不解性,名無知者。
但菩薩者,三藏菩薩也,但聲聞亦爾。論人許三藏三乘外別有共位三乘,故著但菩薩等。
出儗菩薩為大者,出儗菩薩義兼藏通,出假俱不知。
經云時有異人者,澤州云:異人喻佛勸修。佛超群俗,故名異人;善解造修顯性之法,名知方便;以法告示,名語女人;勸之斷障,令善益彼,名雇除草。
緣為化力者,說佛性為我作化他之力也。
經云:善知方便者,巧顯佛性也。
經云我今雇汝者,僧宗曰:擬宜之譬耳。
經云:我知方便者,以三達四辨,必能廣說。
經云尚自不知者,僧亮曰:同身事近,異身則遠,近尚不知,況遠者乎?
經云:我今審能者。生曰:公理不可沒,唯我能知。
經云:掘出者。生公曰:除結惑之覆為掘,見佛性為出。
言同哀歎者,彼亦有二病二藥也。
此譬隱者,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也。
女譬前佛者,後佛亦行先佛法也。
經云是女愁惱等者,毉之與母,隨義為喻,取其長養。慧解之義如母,治惑之義如毉,更無別旨。
無我苦味等者,此即以甜和苦,通名為苦,亦與真常相違。
經云:以苦味用塗者。生公曰:無我之教,非物所嗜,為苦味也。僧宗曰:應云毉以藥塗,而云母者,表無異體故也。
經云:不可復觸者,愛染名觸,身皆是無常,名不可觸。
真我緣起者,此明大機冥發,顯終未受,故云除復邪我病,去無我藥已。
經云:漸漸還飲食。於方等般若,大機冥發,成通別人,故云漸漸還飲。
人別者,九界不同。
法通者,佛性無二。
人別非佛者,眾生但有佛性者,未有常樂我淨等德,故云非德。
昔既無別人者,今昔人既不異,昔人無常,法性是常,此之常法,昔復屬誰?
經云不應生怖者,不應方等憚發,不受般若,無心怖取,來至法華、涅槃,方知已有,故云不得。
不有總唱無者,若有我者,不應流轉二十五有。既流轉生死,驗知無我。
始生終沒者,驗知無常差別等,亦作此難。
六、雙為十二難者,始終一、差別勝負一、因緣一、苦果苦緣一、忘念一、處一難。
現用者,現在但有無常之用,無有常用,驗知無常無真我也。
應無生滅者,生始滅終也。
前譬得而失者,明佛答為二:初文者,本有性理故得,遇緣起惑故失。後譬失而得者,從雪山下文是也。
無失云云者,佛性之理不當得失,由於解惑論得論失,故注云云。
言王家者,澤州云:喻如來。三千世界是佛化處,名為王家。凡夫眾生惑性增強,名為力士。心有佛性,故言眉間有金剛珠。
經云:都不自知者。法瑤曰:以耶惑之首,壞正信之額,正信既破,豈知有佛性耶?雖不知有,而至理羼然,如珠沒皮中也。
經云因珠入體者,因珠故成二乘,乃至成圓常住大涅槃也。
機名於佛者,有通名、別名。機親者名別,通助者曰通。
失非失者,入皮故失,停住故不失。
當果在當者,眾生即雖未得,來世方具,喻如影現於外。
佛智默照者,沒在皮裏為默,影現於外為照。
惑輕曰皮者,謂喻二乘也。
經云心懷驚等者,昔來只見自身無常不淨,今日忽聞我身即是常住性,猶如明鏡照了分明,無常有變易,故起奇想。
經云:不能親近善知識者,不能親近實教知識。
所以不見佛性下,去例。
然無不成者,由不識故,還同生滅,違於無我,即見真我,無我方成。
經云:不知無我之處者,不知無我本是真性。
作此斥者,令於無我即達真我,故云尚自不知等。
所以失理者,以煩惱覆故,雖有佛性,眾生不見,名為失理。
倒惑交加者,起斷破常、起常破斷等,名曰交加。
初分得者,名字已上俱得分名。高曰:譬十地菩薩聞佛說已,能見少分,明佛性理幽遠也。
行者聞說,知煩惱性之下有佛性也。
筩,徒紅反,筒也。桶,他孔反。下為正譬。
十地了因者,以稟教修行,始從初地已上,修得了因,契於果地三德之法,故云以因承果。
過去生生者,佛於過去處處修十地因熟,今日令亦眾生修因尅果。又稟教修行,通於中間四即。
經云:是藥時者,因力分滿,名之為熟。又理從緣顯,名藥熟時;陰身中現,名從地出;顯在行心,名集木筒;證會本性,名味真正。
又集木筒中者。理理教中集。又了能顯正名集。
六味譬六道者,若別譬者,苦、酢、無常、醎、無我,苦、樂、甜、我、辛、常、淡,隨義用之,處處皆通。
經云真味至月者。不與偽雜為真性,必在人不可遷轉,如停留也。圓明不偏,喻之如月性。云非男非女者,為不定根人,又是無色界根性。
經云:實有煞生者,生公雖懷五陰,無損佛性,傷五陰故,名曰煞生。不可以無損,謂無不善業也。
六法只是五陰者,此破定執不可計,以神亦爾。
復當前難者消此文,雖便計定有無性之惑,覆於有性之理,故不可用。
有住不住者,佛性之體住非不住,令眾生性作住不住。
說妨前後文者,前後文皆明畢竟清淨,非內外等。
石砂等者,喻煞六道五陰也。
佛性教作善惡者,非但起善由於佛性,起惡亦由於此。
經云汝今欲知至義不者。欲知眾生身中祕藏真實義不?
經云:惑有眼毒生等者。寶亮曰:更顯方等成毒不成意也。
反覆相成者,只是毒藥成甘露,甘露成毒藥。
傷毀破壞者,破法身也。
入理生善者,智德成顯體,
破惡者,斷德成也。
諸文之下各有合譬者,此三行中各有合及譬也。
似約三諦者,約圓融三諦,菩薩當於三教。
善分別者,分別昔歸為權,今歸為實也。
經云:則是我之性者,性不假捨我自身而歸彼佛。若捨我歸彼,是則棄本從未,非為真歸。是以勸令深識自身當果之性。
生理善者,一體三寶,是理善之極,即智德分成。破惡。
毒藥者,謂斷德分滿,故云二但有得也。
又我性者,是因性也。
有佛性者,謂果性必有。如此解者,審入秘蜜藏也。
經云如我所說偈者,指上若能諦觀下二行偈也。
初併不受者,我今都不知下,是謂併不受別體三寶及果地一體三寶。
復併歸依者?迦葉曰:佛言:我亦歸三寶下是。
佛皆不許歸者,佛意唯令自歸依己身中一體三寶,是己善業,不許歸他。
初總云不知者,三寶既有真有偽,今欲歸之而作善業,但不知真歸之處,故不知也。
性云云何歸佛者,佛能除畏故云安慰,法能斷疑故言自在,僧是福田故曰無上利。
如前四相中說者,如四相品下卷結百句解脫文說,謂一切眾生怖畏生死諸煩惱故受三歸等。
經云眾生業亦然者,眾生造善惡業,必當感善惡果,亦如子在胎,必當生不久。又若修善業,必當見己身一體三寶,故云亦然。澤洲云:并法同喻,眾生身中三寶真性,能生當果,名眾生業。同子有無,故名亦然。
或令歸現者,大乘別體即是一體。
或令歸當者,眾生當得自身一體也。
經云以其不知故者,若不知而歸,則不成歸,故文在生死。
經云:假名優婆塞者,三歸不成,豈是真實?
經云汝於諸菩薩者,通於住前住上也。
賢劫則第四者,是釋迦也。
第七佛者,亦是指釋迦諸,非但名同十方,亦等本起報。經云:釋迦為能文,為儒義。言能儒,此美迦葉有弘法之功矣。
經云歸依聖僧者,承正解以示人善道也。
何不以正我翻於邪我者,此則互難令出二門對治之相。
正路者三歸,是趣佛正路。
三、隱時一體者,眾生一體三寶,全在理性,故名隱時。
昔日須依者,今涅槃教興,故不須依於佛性。
至法僧者,法性有覺照之義為佛,寶性有軌生物解之義為法寶,境智和合即僧寶。問:何故要令歸依己身一體,不許歸依餘二耶?答:恐忘自身一體,故不聽歸他也。
理緣者,真諦理性緣也,即當今家昔教第一義。
就緣者,順機修行,即當為人。
對緣即當對治因緣者,昔但順隨世間因緣,即當世界。
即對治意者,若消此文,正用對治意。
冥得餘三悉益者,非無其義,故注云云。
經云:若欲隨順世間法者,今世世教興,故須歸依一體。昔但是隨順世間,方便引接,令歸別體。
經云:於我身中者,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舉佛身,以顯眾生身具一體,與佛無異。正令眾生於自身中起塔廟想,法、僧亦然。
問身有法、僧者,此以別體問於一諦體也。
言身有法僧者,意云:聞法是法寶,出家為僧是僧寶。
能說此法者,說於己身有法性,即是法寶;能常憶持觀察,即是僧寶。
他尚歸依我等者,他尚歸我一體,汝何以不自歸汝自身中一體,而但歸他別體邪?又他尚歸我,即指自身為我,他尚歸我,我豈不自歸己身一體耶?依此釋亦便。
經云我當次第者,次第示眾生一體三寶之相。
不敢為例者,一體三寶非二論所明,故不敢例。法華云:真聲聞者,昔日由偽,今方真實。即成同體方便,義說為他。
當舉體者,全體是也。
而不相違者,不達即和合,是僧義。
作此分則者,汝今不應同於生盲不見一體。
二乘得聖者,未得二乘聖者,同前凡夫。結自身說別者,時機未宜,且作別說。引一體大將譬了因者,大將雄猛,能破強敵以安國,如了因即般若,遍盪三惑以照理。太子譬正因者,當紹王位以治國,如正因即法身,遍一切處,常益眾生。大臣譬緣因者,大臣輔佐,內稱主心,外通民庶以助國,如緣因即解脫,助了以顯正性。
經云不應生下劣心者,不應如諸聲聞不知一體故也。
如王先者,意云:王子不應生下劣心,應如先王,故得成前紹繼大王譬。亦三臣中,第一譬正性,調伏諸臣譬了因,下臣依持譬緣因,故云亦爾。
經云我示三事者,示謂示現別體以化眾生。又示謂指示,示於眾生一體之上有於三義。所以疏中作指示釋,後釋為正。
經云:剛力者,所擬皆斷自身一體,能斷別體疑網,故喻之如刀。
不取別體者,不取昔別體也。
他已成者,果地已成一體,於我無預,故不聽依。何者?恐迷自身一體,還同小外。
經云:大勇猛者,知於自身有佛性,一體三寶者,皆名勇猛。
經云清淨行處者,一體是圓觀所觀之境,故云處也。
經云奇特之事者,一體三寶,超過九法界之表,昔所不說,今方宣示,故歎奇特。
經云:亦當證知者,此即自述我亦當證此秘藏。
真三歸處下,度愚迷者,令他悉入秘藏,故注云云。
稱歎佛性等者,即是稱歎眾生心中現在隱時一體,當成顯時一體,與佛無二,故約相好歎之。以我、眾生、己身一體,隱顯相好之相明矣。
乖中之惑者,由乖中道為三惑所覆也。
此有非道者,若定計有無,不名中道;雙非有無,方名中道。
經云:若我住者,常見之人說有神我住五陰中,名為我住,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外道宣說神我是常,故從其意宣說為常法。五陰是苦,我住陰中,名不離苦。
若無我者舉其斷見,斷見之人說無生死假名之我,乃至涅槃真我亦無。以無我故修行無利,無所資潤故無所益。
經云:若言苦者,為苦遷變,故屬於斷。
亦常亦斷者,有妄樂故屬常,為苦逼故屬斷。
不知是誰者,應有此計,未見其有,故云不知。
見修斷過等者,見前人修斷有過,即自修常,見修常亦爾。
尺蠖烏反,郭味蠖易云:日往月來,月往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暑來,暑往寒來,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伸也,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伸也。彼意明其自然相成,今用捨一取一。
如彼蠖虫對前無我者,第三句既云無我,第四句應云修餘。
法我者,是則名曰如來秘藏。今言法常者,悞也。
常是通者,此義有妨。餘五皆通,何獨常耶?
經云修餘法苦者,生死本是法身,而二乘等但作苦解。
經云修餘法樂者,只邊即是中道。佛性大善下,四句亦爾。疏中欲顯中道為勝,故且簡邊、理相應,即以辨中道。
經云:及正解脫果法也。津,通也。
中道分明者,經云中道遠離二邊,即是分明之相。
愚尚不疑者,若以此解為正者,應云愚人尚自不疑。
何況智者,而當有疑而生?
諸見至輕便者,愚人聞於中道,增其利便,如服蘇輕便。何以故?見利易悟,義如輕便。又本是諸見分別之人,今聞中道不二佛性,於中得解,如服蘇輕便,後解為正蘇。
是好藥者,佛性有力、無畏之用,能破斷、常,名為好藥。亦得輕便者,於斷、常中得見佛性,名為輕便。
迷惑意者,若依六卷以釋,即當前文愚人無疑之意。
說有為無等者,此即顯中道妙有等無二。
異不二者,無別二來異於不二,復無不二來異於二。當知二即不二,不二即二,即非二非不二。
三聚者,色、心、非色、心三也。
地風亦爾者,止須治地,止足治風。又上息治沉重地病,下息治虗懸風。
病不善毉者,即二乘人不知佛性是也。
初可見者,如來合良醫,知諸煩惱合善知,而為除斷合偏發。
開示下,合消息。
不應染著者,佛性猶如虗空,不應生著。
有即表無者,有謂妙有,體同虗空。
道理不無者,真善妙有,性同虗空,不得一向定斷滅之無。
若定說者,則名妄語,應能放光說法,現力、無畏、芳。
何以哩然者?若定有者,推檢之時應有應對,現無應對則不定有。
乃至四句者,僧宗曰:即色之過如僧佉,離色之過如衛世師,計一神我不一不異如犢子道人,斷見外道計一切無,復與前反,皆是諍訟。
經云佛性種子者,種以能生為義,既具三因,佛性必得菩提,何謂無常?
經云假名不實者,夫有言者,但是假名,不應定執。佛性亦爾,不定有無。
解惑對辨者,只是愚智相對總法,是境智不二也。
先舉無明者,此約業惑不二,以明中道。僧宗曰:生死體空,從本已來,無二無別;涅槃體如,如亦本來無相。此是體識諸法實相之理,成中道行。
如此釋者,宛然成二,非為不二。
次舉行識者,此約業苦明不二。
經云:白法、黑法者,善惡二法也。僧宗曰:通漏、無漏,明因果也。
經云應修一切苦者,苦即法身,凡夫如何作世樂?
解懸指般若者,以般若中盛明無二。
故得引同深奧品者,彼燈炷品中,明前𦦨後𦦨,俱不能燋炷,燋炷亦不離前後𦦨。昔已文說,非獨今明重出謬性。
非經不辨是章門者,凡從因緣生酪者,即是立章門。若云不自不他生酪者,即是破章門。何故不立?本為破故置二門。
不應相似相續者,破自生者,自生是獨一之法,將誰相似?今酪身似於乳,復續乳後而生,身續他有驗不自生,故云自生是一往也。
若計他生者,身應破云:乳酪時異,相味皆異;時等身異,他生義不成。
經云:先有酪相者,以乳中先有酪性,還生後酪,名為自生。
六位者,六即判得醍醐,故云肥膩,譬佛性等。他經復云明起者,由別起智明而斷於惑,致屬次第。教意由惑智解不相,即此釋違。
今經就修習緣了者,今助破之。前次斷先明,豈非解了而云淺近耶?
先定者,為乳中定有酪性、為定無酪性?而我未解故問。
是義云何乃名為生者,若先有即是已生,云何而言從乳因緣而生於酪身?假因緣驗,乳無酪性。
乳中亦應有草者,乳中亦應有於草子也。
初研譬者,研其定有定無等,故云研譬。
經云不可定言至酪者,不可二字冠下二門。
經云不生菟角者,菟角是定無,但有其名,乳中身不定生於無,故知不得說云乳中定無酪性。
以理解釋者,令違因緣之法,皆是假說而已。理體本是真常,故名理解。又是依於道理解釋。
眾生福力者,眾生語通故,約三種釋。
經云:從因緣生酪者,酵燸漿水等為因緣。
經云:牛味者,即乳味也。
醪音勞,以物攪之者,頗求樹汁等投於乳中,名為酵。非謂用於酒酵,但是借酵字消經而已。若作醪字,此是清勞字。翏力救反,高飛
開轉斷義者,如前轉無明斷、無明得明,與上相似。又正是無明轉即變為明,與在前文同,故云開轉。
經云雖同一鹹者,譬一切眾生雖同為無明所覆,皆有上妙佛性之水。
若消譬者,鹹水之中,自有八功德水,不雜於鹹。
經云種種功德者,功德譬佛性,毒草喻無明。
經云剎利等者,應云九法界眾生皆為煩惱所覆,不見佛性。
四象至等者,案西域記,象有四:一、嗢鉢羅;二、鉢特摩;三、杓特迦;四、奔茶利迦,即是青黃赤白四色。又一、鉢頭摩象;二、優鉢羅象;三、𤘽物頭象;四、分陀利象。
於天雷時,耳上有其鉢頭摩華,文生者說之以為鉢頭摩象,餘三亦爾。
三、云此象者,解此同第二釋。
經云:增長法身者,法身體無增長,由眾生終有淺深,名為增長。
第二、答能見難見者。僧亮曰:上三歸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為佛性也。今廣明佛性非有非無,離乎二邊,處於中道,無相可執,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測,十住大士猶尚曖昧,豈非難見耶?
淺行聞見者,住前菩薩也。
經云:佛性甚深。甚深者,謂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深之極也。故重置甚深之言。
經云云何甚深至入者。佛性有何相狀不可得見,而復難入耶?
總舉十譬者,觀經文十譬與止觀十乘觀法相應,第一譬不思議境故,一諦三諦即空假中名為佛性。
經云以一指示者,一一皆須云問言見不。僧亮曰:金錍譬諸經教,一指譬三乘。諸經說三涅槃,實欲顯一常住涅槃,文隱義微,譬一指也。二指譬法華破二涅槃,一乘雖顯,義未明了,譬二指也。三指譬今曰佛性常樂之說。
即便少見者,悉身已居終,終則感果理鄣,說已便見,始則力微難說,雖示不了,是以經說十地菩薩見終不見始也。
如疏破譬三忍者,寂滅一思在佛,是故除之。
又初地至十地下,約通教釋。此譬一諦下,約圓教釋。
惑於無我者,昔教迷於無我,謂是真實,不達無我即是真常之我,故云惑於無我。
經云:虗空鵝鴈者,由虗空無明所鄣,見佛性鵝鴈了。此與上求義同。身有上求,必具下化。
經云:譬如醉人者,由無明醉見真常,遠路不明了。此與安心義同。以止觀安於法性之道,若無寂照,焉能見道?
經云:遍行求水者,由無明渴逼,迷悶不見佛性清水。此與破遍義同。遍破二死三惑之曠野,方能少見三諦之白鶴。
經云遠至大舶者。由處虗空無明,見佛性樓櫓,了此與通塞義同。導師若不識通塞,焉能過五百由旬達於佛性樓櫓之是非?
經云:通夜者,遊無明夜,見三德佛性了。此與道品義同。道品是通三德佛性之門,如通夜遊。
經云:王事所拘者,由無明事所拘,見佛性牛聚了。此與助道義同,因他得見,豈非助道?
經云為是虫耶者,由無明虫見佛性塵,明此與次位義同。以實相心持戒,一作一止,自淺階深,六即位別。
經云為是牛等者,為無明牛障弊見佛性人,了此與安忍義同,安忍人牛等速順。
經云:見盡菩薩者,由無明天像等,見盡菩薩真性。明此與離愛義同,離於相似天像,䇿進令見真菩薩像也。
經云云何肉眼而能見者,且約六根淨人父母所生眼為問,實通凡夫。
經云:隨順契經者,小乘經也。
而有識者,非空識二處識,而自有細識。
而有想者,非空識之有想,非不用處之無想,而自有細想。此就同界釋。
若理內凡夫者,依佛教修內凡人也。
王子!富於法財者,菩薩道尊譬之王子,凡夫無德譬之貧人。
互相者,感應相開,名為互相。
往反者,如大通佛時機來相應名往,眾生退大流轉名反,子身退大文亦息化亦名為反,故云往反。
經云:有一好刀者,真我常住謂之有一,自在可悅謂之好解,則斷惑喻之刀,結習永盡謂淨妙第一。
言持刀者,身捨捐應也。
法皆隨者,義云持去。
機感刀密者,機興則應謝應息,𢟅來𢟅去,機皆不知義,如逃行而非彰灼,名之為蜜。
讇於琰反,又是鹽反。
典誥者,謂有典教也。
經云:我庫藏中無是刀者,小乘真諦庫中無耶我刀也。
五方便者,五停但是對治初門,用五停治惑,令堪修念處,是故除之。又復合總別念為一,并四善根為五。
素為親厚者,若取意說,即是昔於大通佛所曾結丈法,今文正意明於往昔曾稟小化,故云親厚。
未欲破此耶計者,明小乘人來欲破此耶計,機緣未宜故也。
唯明無我者,此性文迮,但云無我,及皆悉不見我刀真實之相,未說無我等教。
經云時王大㗛者,僧亮曰:雙樹之說,真實相也。
文字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文中下釋文。初文為四:先略釋題,以開密下述舊,三今明彼下破,四今依下廣釋。約三諦以顯文字具三諦之用。初文者,僧宗曰:上已廣因果及廣流通,然以文理合為經體,故此品廣文,鳥月二喻廣理,文理既鄣於經無𨷂。智秀曰:以十四音用表圓理自為滿字,表未圓理謂之半字,此亦同古人之例。二三如文。四廣釋又二:先約三諦釋,次即字無字下融通複疎三諦。初文三:初文是空能滅半字者,開半即滿更無半相,名為滅半。次文云半字是諸經書下假也。
文章根本者,從一涅槃流出半字等,開此諸經等,即是圓常,名為開秘。
三、從又云若解下,中道也。
即字無字下次融通複疎三諦,又三:先結,次譬如下譬顯開,三一一字下合。初法中無字空也,無字即字假也,亦即下雙非,具足下雙照也。
次喻中又二:先正譬顯,次一即種種下釋成三諦之相。初俱成一器,空也;次而種種不失,假也。
三、亦名種種下中也。
次釋文中如如前解者,從一云根本下純是涅槃大法名認歸,此約先失而後認為此義,故異於開權。
後解者但云是佛方便之說也。
非認者,非先失而後認。
非與者,非先與方便而後與在真實。何者?一切本是大涅槃法。
文理之本者,小為大本,因小得入於大。故法華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即其證也。
經云:是法非法者,是法滿也,非法半也。
以字隨音者,以迦佉已下三十四字,隨阿等十二音而皆出生一十二字,如迦迦隨於惡阿之音而得,餘皆例爾。然澤洲云:梵章中有十二章,其悉曇章以為第一,於中合五十二字,悉曇兩字是題章名,餘是章體,所謂惡阿乃至魯流盧樓,外國正音名億力伊離慄離,此是初章。就此章中,迦佉已下三十四字是其字體,初十二字是生字章,末後四字是呼字音。將初十二呼後迦等生字之時,
有單呼者,依後四中慄離二音。
其複呼者,用後億力、伊離二單複呼中,並有長短聲別,故有四音,前後合說有十六音。
而經說十四音者,前十二中,後二助音,非是正音,故除此二。然今依義淨三藏寄歸傳云:惡痾益伊屋烏頡里是一字蹊梨是一字里離翳藹汙奧菴阿。右十六字,皆是聲韻,向餘字上配之。凡一一字,便有十六之別。□□□猶若四聲,於一字上,即有平上去入四番之異。其□□□□□□。
涅槃云十四音者,不言末後二字,以與初字形無□□□□別也。其頡里蹊梨四字,成西方二字,更加里□□離,始成四字。為此古人有魯流盧樓之失,深成譯者之過。其文字品,自非對授,終無解理。
脚佉伽唬我者捙社繕喏吒詫荼䘺拏多他拕𭷚娜跛叵婆𭊃麼。右五五二十五字,名便繕那。此之一名自因多義:一、未成文義,二、成文義,三、男女根義,四、齊醬義,五、氣味義等。然其大意總是第三轉聲能簡別義。此二十五字未將上韻來配時,但是半字不堪呼召。野囉婆捨灑娑訶藍叉末後二字不入其數。右脚等二十五字并下八字,總有三十三字名。初章皆須□□上聲讀之,不可著其字而為平去入也。且如將十六韻聲配三十三時,初一脚字成十六之別。然當今時俗始教童矇,多不道頡里一字、蹊梨一字、里一字、離一字四字,所以但有十二之殊。若為十六者,亦成無過。以其四韻用處不多,是以人皆不存。十二聲者,謂是脚迦上短下長、抧雞美移反,上短下長、短俱上短下長、雞計上長下短、孤告上長下短、甘箇兩聲俱短,箇字用力出氣呼佉等,十二聲並宜昉此。此十二字皆可兩兩相隨喚之,仍須二字之中著子注而取短長也。餘三十二字皆可昉斯,總有三十。今十二名第二章了。悉談總有十八章,但學書得一章識字,略足漸學餘也。然依此旨,消經者義略周矣。
經云:則能攝護大涅槃者,東提頭賴色常王,護常無常;南毗留勒迦樂王,護樂無樂;西毗留博叉我王,護我無我;北毗沙門淨王,護淨不淨。不令外人取其枝葉,斫伐破壞云云。
書缺二字者。僧亮曰:言十四音所列十二端,應經云書缺二字,此為證也。如前引義淨所說,此亦未當。
所言字者,梵云阿察羅,此方義翻名為無盡,與彼涅槃常義相同,梁武由此意。四、開善同綠洲,如前說。五、莊嚴複能生,與前生共為十四,故不可也。六、治城過同莊嚴。
河西以前十二等者,若無義淨所解,此釋猶可依用。何者?以魯流盧樓前十二為十四音。
二語者,夫云語者,多字方成,二字為語,故未可用。
力未成為半者,謂將上韻來配,但是半字,故云未成。以得阿等十二字遍入諸字,一字皆具,十二字方滿名,故云也。
無牽申等滿者,前文無於引無常合成滿字之常,如前所引。四、斥為菓。
是童矇所不習學者。如前頡里等四字,始教童矇多不習學,可然。若言盧樓二字童矇不學,未有憑據。
經云:重童者,上聲呼,下去重字,字皆隨音勢上聲呼之。
經云:超聲者,那羅等九字是超聲,謂滿口五音具足鴹調之聲,名曰超聲。
經云:雖復處在陰界入者,不即六法,但理而不,不離六法,由於五即,方得見性。
經云:是故半字義者,若從本體流出以釋,則平昔法性為滿字本,滿為半字本,半字復為世間本。若從末為本,則世間文記等為半字本,半字為滿字本。滿字、法性本雖展轉相依,其體無二。
又半字義至煩惱者。半字雖於真諦,全是無明別惑,所以半字為煩惱。本性云半人,但是居不足之地,皆亦半人。
更明無字之義者,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謂亦與如來為本,佛無師悟,非字所攝,名離文字性。云無字義耶者,耶常及二乘但名有字,而無字下常樂之義。
鳥喻品
就文為二:一釋題,二文為下釋文。初又二:先略釋,次舊解下廣釋。初又二:先引河西,次今更下正釋。初云真應者,常是真,無常是應。
月喻隱顯者,隱喻應身無常,顯喻真身常住。法瑤曰:法身玄妙寂冥,絕於視聽之表,於情為隱,見丈六謂之為極,名顯。
達常無常者,達陰界入即是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故名隱顯。法瑤曰:昔說無常為令得常,得常由乎無常,豈得相離?是則共成一聖,名共聖行。
破曰:凡言共者,二行並觀,今昔身乖,何名共行?
依二諦三諦者,然經但明二諦相即,以不思議二諦即三諦,所以依義作三諦釋。
一教一切教者,圓教遍攝,遍開一切教也。
次廣解,文為三:初敘舊中云此乃兩類為兩雙者,若作異類為兩雙,喻雙流行亦得。
問中問娑羅者,上問中云云何共聖行娑羅迦隣提也。
舍利者,鷺、鷲鳥也。
次然漢下,略非以示正義。
相中云呼為雙流者,謂凡夫所修名雙流行,聖人所行名雙流用。
三問為凡下問答斥非以顯正,為三:先問,次他解下先敘舊,三今言下正釋。初又二:先問起為解釋之諦,次他解下釋。初問意云身言雙流,為凡共凡行常無常,為凡與凡共行無常,為凡與凡共行常,為與聖久共行等,更不得立第四句,若立則同上也。
次他解中文二:先述他解,次又一家下重敘失。初又二:先敘他,次此不應爾下破失譬旨。
初云但識金等者,金譬常,鍮譬無常。
次重敘二:先敘失;次明下,破。三、正釋中云雙飛雙息者,即力而理名雙息,即理而力名雙遊。二諦即中名雙息,中即二諦名雙遊,非二中亦爾。又無常常即非常非無常,名雙息;非常非無常即常無常,名雙遊。又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自入,亦名雙息。
雌雄亦成者,二鳥即一鳥,一鳥即二鳥,方曰雙遊。
橫竪者,一行具一切行為橫,一一無不契於秘藏名竪。又六即淺深名竪,位位遍攝諸法名橫。
凡與凡共行者,謂一切凡夫共行此雙流行。
凡聖共行者,凡夫觀無常常,全是聖人涅槃常無常;聖人觀常無常,全眾生生死是。何故爾?法體無二。若凡自觀凡夫常無常,不名雙遊;聖人亦爾。要達凡聖法體無二,方名凡聖共行。
非凡非聖共行者,凡聖俱契,非常非無常,秘藏之理,不當凡聖故也。
文𨷂聖與聖共行,句如前說。約人法者,六即人涅槃法,良由人得法淺深不同故爾。
次釋文中合中云但是略耳者,文中但云是苦、無常、我等三,不云是苦、樂、無常即常、無我、真我。何以略之?以顯法同,謂苦即樂等。
經云云何是苦無常等者,問意云何?只苦無常等,如迦隣提鳥雙遊耶?
前多斥倒者,指哀歎品常破無常也。
只生死中有異法等者,以於生死作異見異解。何者?二乘於生死作苦等異,菩薩於生死作常等異,名為異法。法體本來相即,方曰雙遊。
借此以顯無常者,借於世間蹔時無變之常,顯成世間常義。
經云汝今不應至說者。先前其聞非,故云不應。一往生之問者,意云一往觀迦葉時,如來同於諸物,似於無諦之問,實非無諦。
然佛下,出非無諦之相。
今問憂悲等者,此出問意,如下迦葉引出作難。何者涅槃若無憂悲,佛於餘經中何故說言如來亦有憂悲?若有憂悲,即是無常不?
經云直以世諦至常者。佛意云:前借世也,菓蹔時之常以為況喻,豈謂如來只同此菓?
經云:雖有煩惱之身,全是佛性,故曰如無。
經云譬如金朴者,亦作此針,說文作此礦朴普木、普角二反,與璞同。五譬皆是分喻,不同波水之喻。何者?融朴為金,金出朴存。若喻雙遊,於義未忉。
經云譬如眾海歸流者,亦是分喻,由入方鹹無憂悲。
即有我者,真我也。有憂悲即無我者,聞世有無我也。
經云無想天等者,初明無想不得定有;若無想下,不得定無;以是義下,結無定處。以其無想而有壽命,故無定處。如來憂悲亦爾,無解慈悲,實無憂悲,為眾生故,任運而有,所以譬之如無想天。
經云依枝等者,神依和合樹居,所以不得偏依枝節,此即明其非有。
雖無定下,顯其非無。佛法亦爾。
合譬者,無憂悲合有我,而於下合無我。
但於無中說者,如來無解慈悲,無思無念,由眾生扣,任運而有若等義。
說憂悲者,一、大慈悲故憂;二、權應故憂。平等法性實無憂喜,故云義說。
經云微塵至立者。虗空尚不立於微塵,況有舍宅耶?又舍雖不定因虗,要因空地而立。
經云性無住故者,虗空不受物舍宅,性不住空,故云性無住也。
病常者耶?常病也。
安隱而遊者,住大涅槃而遍遊法界。澤州云:二鳥喻佛如來。五濁增時,名為盛夏;煩惱識盛,名為水長。佛選正法化人令住,名選高原。不及約起倒以釋,則順經文。
兼常、無常等者,應更云名第一常、第一無常等。
經云死匂者,匂能證表,即是死果之處。
經云:無天眼者,若有世尊;真天眼者,方見真我。
云何至智慧臺者,昇高見下,故知如來有於憂悲。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今分下,入文解釋。初為六:初明二品相成,以顯題盲;次河西下,述河西釋;三、問答下,釋問答意;四、梁武下,傍引儒宗所計,以明天地日月之相;五、長河含下,示正教所明以異儒;六、此品下,示答文意。初二如文。三、釋意中云兩問一答者,如上云何得廣大等,有二問,但用四依一品答一。兩答者,如上問云何得長壽,則作兩重因果答。河西只是一句者,就河西言,品雖有三,意只是一,但一問一答而已。餘之二句,兩問一答,一問兩答,文中少有此力,故云可解。今師意云:三十四問皆是一問一答為定。
月取虧盈者,虧為隱,盈為顯。顯喻真身,虧喻應身。
曰:用長短者,長喻顯,短喻隱。
星以去凶者,吉譬顯,凶喻隱,以論適宜。然澤州云:上來明佛定業作用,下約日月星宿三喻,明佛身口二業作用。今明二行及以隱顯,莫非三業適宜,不可分二,現違經文。
月攝日星者,月能虧盈,盡夜俱視,光用是同,故得攝二。
四引儒中云:髀𢍉婢反䉈蘇旱反日月橫行者,謂東西行耳。
繞天地轉者,從天上沒地下轉也。
五、引正教中,云角行者,落角行也。
次入文解釋中用答三問者,上只一問含於三問,故今答三。
自然運轉者,由眾生業力使轉矣。
持風者,持在空中。
二、住風者,令住不墮下。
如作盜人者,阿含經云:有有人偷苽云:咄咄月莫出,待我偷苽了,任汝出不出。名不樂見。
三、三本攝者,依佛法但立三時,雖立三時,三四十二亦與四時同也。
非簡賊住者,佛法不立秋時,若簡賊住,應問:汝是何時受戒?若云秋時,即是賊住。西國俗中本立四時,既未入佛法,不知佛法立時之限。又律中:夏不安居得提罪,春冬不安居得吉罪。
春秋同者,曰長短同,凉氣同,故不立秋時。
力都聊反,人性也其作除故等者,此恠星至國王崩立,故云除故布新。
經云:一經耳者。法瑤曰:起一聞之功,終籍此慧,眾惡消除。不言一經歷耳,煩惱便盡,正顯此經功能滅惡生善,齊法身也。
菩薩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旨;次今就下,入文解釋。初又三:一、騰答意;次釋菩薩下,釋義以顯標名;三、然河西下,判得失。初云上有十三者,突非阿羅漢半不答,及魔波旬合為一問,但有十三。然耶正品疏現開為身、聲兩答,則有十四;若開羅漢,則有十五;若據上開,初行為四,問是十三,則有十六。雖然,盈、縮大體終取十五為定。若上為十三,菩薩品則須答十三,大眾品應答八問。
佛事者,純明常樂我淨及非常非無常法也。
此下明菩薩修行大般涅槃,故屬菩薩力。
答十二至十七者。古人意云:大眾問,但答六問。
次釋義中菩薩義至四重者,正為及簡出未發心。
得菩薩名者,非此四攝,故先列之。
三力供養者,籍草亦云布草,燃燈及石蜜漿,為三供養已,發願我當來成佛,亦名釋迦。
侍者弟子皆同虗信者,只於三藏實有鏗然塊礙緣生之法,體達如幻,虗心而信,故名虗信。
乾慧者,慧未得先生,先淺水為乾。
攝法不盡者,不能於一中先量、先量中一等,又不能攝圓教智釋因果惑理八種之法,故云不愚退。
不攝一切眾生者,別人入十信發心方名菩薩,十信已前未發心者此教不攝。
佛根性者,前三教但是菩薩法,圓乘方名佛法,所以獨菩薩乘不攝於圓。妙覺聞即菩薩者,眾生先上謂佛,是佛尚名眾生,何得不名菩薩?
理性為因者,理性為因,涅槃教光為其菩提種解,此即名為未發心菩薩。又皮應知納。
涅槃教光薰者,得為菩提因,名未發心菩薩。闡提及前三教根性,約未轉邊,聞悉不受,不得名為未發心菩薩。又直指圓乘根性,名未發心菩薩。
從謗而信者,從理性迷,聞涅槃教,轉成名字,則名發心。
豈會經宗者,今經以圓常真伊之教,純詮醍醐佛性以為其宗,故不得作餘解。
三、判中云此答四問者,從此至為病汙,只有四問。
不為病汙者,由見性故,不為病汙。為是義故,而答諸問,同顯佛性一意。
而少眉目者,今師所明圓常佛性,與河西同,猶如一面。而皮辨於諸答,別別不同,以顯佛性如面,具於眉目。
次入文中云歎經傍答者,因大涅槃教光遍觸一切眾生,為其菩提心因,即名歎經。此大涅槃教能詮一切眾生理性,涅槃由理性具得菩薩名,即名答問,但是從略名為傍耳。
善根微少者,正出未發心菩提之相。今用此釋,故不非之。
經云:眾生雖無菩提之心者,涅槃教光薰其內心,為作菩提之因,正當理性未發心菩薩。
此品之前者,生善在今滅惡文前,故云之前。
前品之末者,月喻品末云:譬如日出時,眾霧下有十行六字,是滅惡文。
次仰非者,若云涅槃光入毛孔得為菩提因者,義應不然。何以故?夫言因者,文却修行方始得遂,蒙光成因故未可也。
持犯等難者,即是持犯先有差別。
經云何故說四依義者,若云一切眾生聞因涅槃光而發心者,只用此光眾生盡發,何故如來滅後復令四依出世治惡賞善耶?
積善方解者,別人修行,動經却數,方及成因。
經云:除一闡提者,具三障故,謂不見因果煩惱障也。
說無因果業鄣也。
世世積惡,今成闡提報障也。
大福大事者,圓乘根性,方能供養無量諸佛等,名為大福。聞是經也,得為菩提因緣,獲菩提果,此即感應道交,大涅槃藏,佛性因果,名為大事。
經云無量諸佛等者,今是實發,不同照連等權,要須經却。不墮三惡者,經云:墮三惡者,在觀行位,身未斷惑,戒緩乘急,致有退耳。
經云若有聞是大涅槃至菩提以者,此正明未發心理性菩薩,以聞經故,得菩薩名。經為其菩提之因,了此即轉成名字菩薩。疏中云聞涅槃是名字菩薩者,且從聞經,不用發心邊釋,故除理性菩薩。塗瘡譬聞慧者,藥但在皮,薰漸漸除,故譬思慧;塗目,目能見境,故譬修慧。
開善但九譬者,今師為十:前金剛譬能破壞一切,後金剛取其體蜜不受外塵,殊成兩別。
要路者,是菩提路始也。
為後世開眼者,為彼世人開秘藏之眼。
逆順各若十者,若順十以,則從細至麤,從無明起,乃至一闡提以。若逆十以,則權一闡提以起,以至先明,如止觀第四卷。
明懺護是其二者,是彼十中云二約善以明懺悔者,是彼第七修補過。昔三業作罪不許晝夜,今善身口意䇿勵不休,非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翻彼縱恣三業,心
經云夷坦者,夷,平也;坦,寬也。
生死際者,窮無始罪原,即是無際之際。
至先至處者,窮未來罪境訖,至先生忍臣,方名至處。
經云:獼猴者,獼猴譬闡提,月譬涅槃,水譬有淺相善水,中譬菩提。闡提雖聞涅槃菩提之名,終不能得如彼獼猴也。緣起。如僧祇律第七云: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城名波羅奈,國名伽尸。於空閑處有五百獼猴遊行林中,到一尼俱律。樹下有井,樹下有井,中有月影現。時獼猴主見是月影,語諸伴言:月今日死,落在井中,當共出之,莫令世間長夜闇冥。共作議言:云何能出?時獼猴主言:我知出法,我提樹枝,汝提我尾,展轉相連,乃可出之。時諸獼猴即如主言,展轉相提,未至水,獼猴重枝折墮井死。而時樹神便說偈言:是等騃捺獸,癡眾共相隨,唯自生共惱,何能救世月?佛告諸比丘:爾時猴主今提婆達多是,伴者今六群比丘是。爾時也曾更相隨順受諸若惱,今復如是。
經云:猶灰覆火者,由愚人見現在不見未來,以先明灰覆佛性因果火,亦是覆世間因果之火。
惡不即受報者,闡提生報,非現報故,以報在將來矣。以上不字而冠於下,明長行中如乳成酪,應如偈中亦用上不字冠下如乳句,不如乳即成酪也。
經云:無目者,但見現在,不見未來也。不見羅漢,道羅漢能斷未來生死,而此人不見也。
重舉非者,作小謗大,即是其非。
經云:投之濁水者,謂眾生五陰濁水也。
疏云先常至八種者。先常、苦、空等五是實觀,因、解等三是似想觀,合為八,滅八種病、四倒、三毒及等分也。
經云過八種術者,僧高曰:此經理圓,功德力勝,故言過也。
不懺過去者,宿惡若多,須用潟藥。
常德譬薰者,薰藥遍體,喻常德體通。
樂德譬丸者,丸藥補益故喻樂。
示三途苦報者,謂指示三途是苦報之處,令其發心。
此教須去者,忘教詮理故云文字,即解脫義說為去。
母譬經教者,母本是發,唯少依教修行,故云與我母藥,如疏所。
十地行滿者,過十月也,即譬十地滿足。
慢為乾者,慢高愛下以喻乾濕。超悟記云:初地菩薩有大悲故不取涅槃名推乾,有大智故不住生死名去濕。此與興皇同。
除斷常諸倒者,由除無明八倒,即除大體無判。
經云:乳餔者,餔口中嚼食也。
塗皷譬著教者,所塗之皷譬受化機,受於教法名為著教。澤州云:新毒藥譬理大皷教,以佛菩薩新所詮理資成教法,故云也。
㿃赤白痢,竹例反齊為席下齊,是諸腸[腮-心+日]原故也。
前答除鄣者,指前除三障文也。
前是法身。善逝身者,由諸佛法身冥加自行,方得成就。又逝由往也,即唱滅之力身,令自行成就。
經云:若得順風者,譬修行得聞大涅槃法,則疾至薩雲彼岸。
一體多約果人者,一體三寶,此約究竟果位證得以釋地住也。上但是分得,今唯極果。
經云:如來密語,其除難解者,四十餘年未曾顯說。如來常存,無有變易,來至法華、涅槃,方始顯說,名為密語。
如四非常者,是無常、苦等四也。
各有其意者,謂以大乘說常破於無常等。今文正意,佛說一法智臣善解,常即無常、無常即常,生即無生、無生即生,是佛密語,如何作相破釋?故今不用。
今寄一事者,謂約法釋也。
佛說生滅等者,只生滅一法而生四解,方名智臣。此約教下之法釋。約門釋者,約能通教門,故有二釋之異。六卷鹽器與此同。初明不動樂德也,次無相淨德也,三明常□□也,四佛性我德也。次第對四門意,亦應別解。
經云波羅奢樹等者,總以三樹譬涅槃經。衰滅之時不解密語,常雨不降不得常里,水陸枯悴譬無人天善。
經云:眾生薄福者,值此惡時即是薄福,由惡比丘致令法無威德。
經云:哀哉大險者,不解如來微密秘藏,必墮三途,流轉無已,故名大險。
所遮則開等者,經中無此意,不須此釋。
經云時有一人者,譬受學求法人也。
餘知見者,除境智外泛爾觸釋,名餘知見。又是用無常等觀以助正觀,名助為餘。
善男子下備合者,僧高曰:從善男子至美味合第一加水,從是諸惡人至之語合第二加,從抄前至伴侶合第三加,從受畜至水乳合第四加。曇讖曰:止取杪前著中後為三加,中後著前為四加。
說必依諦者,涅槃常理實不可說,依二諦說,如加二分水。
經判出兩句者,經中二句分明,餘二句者,女人不知佛性只是女人女人,男子若知佛性則名男子男子,為成四句故具說之。
雙辨起沒者,大法與處名起,不與處名沒,故指罽賓等,即其相也。
兼遣上開者,答問文少,故名兼也。
然此是答問下,先騰疑意。文為二:一、設疑以徵釋;從何故復言下,次騰兼答疑意。初文二:先設疑徵問,次河西下,釋疑。初云疑何不決者,意云:純陀從前至今聞佛所說,疑何不決?今更令他騰耶?
次釋疑中云二人為支者,不如云唯益是存也。
次騰中二:先設聞,次今舉下釋言。
懸與理同者,然迦葉本問與純陀之懸會,故佛釋純陀之疑,迦葉之難懸解。
若舉偈至无差者具足。應云差即無差,無差即非差非無差,方釋迦葉之疑。
此一偈凡四出下,是第四如來為釋,分為四:初示所出意,次成論下出異解釋,三今則下正釋,四觀師下述觀師所釋。初文。
經云:本有今無者,本有無常,今無無常。
本無今有者,本無佛性,今有佛性,此二句是牒純陀差別之疑。何者?然純陀本將昔難今,將今難昔,佛即用下半泯其差別之見。何者?本有今無,亦無是處;本無今有,亦無是處。所以牒其二句,而以無差釋純陀之疑,所以章安於一一句皆作三諦等釋。又應更云本有無常,今有無常者,今昔俱須見性故。又本無常,今無無常,無常即理故。又本有佛性,今有佛性,是性無二故。又立故差別,三世有法,斯有是處;忘故,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大意是同者,同顯一無差意也。
亦為下,亦三釋根者,傳至二十六,最為下根性也。
次異解中皆有立有破可見。破中云正是純陀所疑者,金剛前後相應望正是差別,與純陀疑有何別耶?
非開得意者,偈意正見純陀差即無差,故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若不相即則非偈意。
即昔日之今者,謂今日無昔日般若。何以故?此二句猶是金剛心前致,非今日般若金剛心也。後者亦是差別。何名無差?三乘至涅槃正是無差別,同於純阿能釋疑。
本有煩惱等者,此即破煩惱得涅槃亦是差別,還同純陀何成?釋疑:本無涅槃亦爾。
疑難宛然者,純陀疑宛然,迦葉難宛然。
體用具足者,有於本有今無等因果之用也。
亦應隱而不顯者,今日身顯已不隱,別昔日隱應不得顯,此亦差別,何關釋疑?
三藏師者,謂真諦三藏也。
生死無始等者,釋第二本無今有句也。
涅槃有始下。釋本有今無句也。
惑滅道存者,小乘破煩惱方得涅槃,即是無常。亦是現在過去者,釋迦是現在,即是本有今也。滅度復是今無現在未來者,即是本無今有者,彌勒當成佛故。
有三可三等者,只緣差與無差體不相即,所以差與無差並成差別,故今不用。
今明不爾下,今師對古人釋。
開三不失一者,於一佛乘分別三故。
合一不失三者,即同體方便故。本有今無合差即無差句,本無今有合無差即差,故云斯有是處。
三世有法斯有是處者,為順化儀故、為順機宜故、為實設權故、為引入實故、為雙流行故、為存今昔因果故。何者?若無因果,眾生即佛,何用修道?故立因果引令至極。然純陀疑正執昔曰三乘因果差別為難,佛今以無差別之差別因果而答,亦遣純陀之疑,故云三世有法有是處。
無常常者,差即無差,常即無常,無差即差,非常非無常,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境智非境智者,差即無差故。非境智無差即差,而境而智即非境非智,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因果非因果者,我體非因非果,猶能我人因果名生,例如境智明差等相。
本有,只是有者有句也;今無,亦是無者無句也。
又云:上半是有者,本有二字也;下半是無者,今無二字也。
兩派者,今昔為兩派,上半不融為兩派。
三、正釋中云一諦即三諦者,此明本是即家之差,何以執昔小差難本大差?
三諦即一諦者,今永無差,何以難今,令同昔小無常之差?只無一句,即三前具足,方釋差別之疑。
亦是無常即常等者,為純陀本執昔無常為疑,故約無常等以釋疑。
此則何難?不遣者,遣迦葉難也。
何疑不除者,除純陀疑也。
一有一切有至世界者。此即三諦無差別之差別,釋純陀等定差別之疑難,故屬世界。
對治者,一實之無,治昔三乘差別之有。
即為人者,亦有故生真俗之力善,亦無故生中道之理善,又亦有故生三乘力善,亦無故生一乘理善。
一悉即具四者,一悉皆具四句,即四悉相可解。
四明觀師所解,又二:先述,次此解下結判。初云三句出所非者,無有是處為能非可。
今無者,本有煩惱,今無煩惱也。
此無可令有者,今有佛性也。
非今之本者,本本不同今本,今本即是一實也。
此今非本者,今今非本今,本今無佛性,令令有佛性。為此義故,今、本不同,並是他釋。澤州云:佛於過去無量劫前有生死身,名本有;當於爾時無常法身,說為今無。佛於過去無量劫前無前法身,名為本無;當於爾時有生死身,說為今有。若就凡夫、二乘論之,彼於現在有生死身,名為本有;無常法身,說為今無。又於現在無常法身,名為本無;現有生死無常之身,故曰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者,破他定義,此言不足。若具,應言:三世無法,亦無是處。若就佛論,佛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無是處,今已斷離;本無法身三世恒無,無是處故,佛今已得。若就凡夫、二乘論之,彼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有是處,故當必除斷;彼本所無常住法身三世恒無,無有是處,故當必修證。以是義故,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亦有差別。如此釋者,疑難宛然。以是而觀,當代盛行之疏解釋若斯,況其餘耶?是故錄之,令知同異,仰勸後學。深因今師之解,意氣包括,釋難遺疑,方稱經旨。
眾生業報者,無始有於正因佛性報也。
何曾證入者?大涅槃體不當出入。
假設之言者,世雖無佛,由有涅槃教在,無容二乘取小涅槃必住大涅槃,故云而實不爾。
經云名為善有者,大般涅槃是極善法、妙有法,故名善有。
經云乃有一佛出者,僧宗曰:圓解難固,常倒易生,無善滅佛,不得恒現。善機希有,所以時一出世,背化失機,動經劫數。云何說大致教,唯以三乘級引?故知小果權施,而非實也。
經云:性相者,由性外相。同異云何?
第九答上者,問中有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樂?用此半偈助成不壞眾義。
經云:欲護正法者,內護常住不壞之法,眾生受者,後為不壞眷屬。
檢覓則無者,但有假名,所以推撿無體不識。
手足者,謂不識身手足之色也。
就文為兩:一釋題,次就初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正釋題,次河西下騰問數。初云為大眾所問之境者,但見釋迦一一毛孔出諸化佛,皆領五十二眾受純陀等供,即互相問純陀有何福德,少許粳粮充足如許大眾,因此得名,名大眾問品。
無為大眾者,觀師意云:迦葉無為大眾問,故名大眾問品。澤州云:上來廣明菩提之因,此下次明如來涅槃之因,因諸大眾請以論之,就斯以題故云大眾所問品。
次騰數子云兼答遠離病問者,即是超答此問。
經云:種種光明者,前青黃等外,
復放種種光明者,為普收大會供養故,放種種光明,意在於此。又古佛道法過中不食,其時身至不容發言,故放光以顯意也。
經云:執持衣鉢者,此是無供之眾。
經云一一毛孔等者,皆是無供之眾及五十二眾,故云無量。
經云自受純陀者,僧宗曰:法身無像,應化何殊?
自受純陀者,示請立有人,顯彼無宿願之異耳。
經云:所食之物者,無純陀之少麤,亦無大眾之多妙,故云亦無差別。
經云:供養誰者?若無佛受供,寂後檀行何能得滿?故有此歎。
經云諸佛法應爾者,機興則來,機謝則去,故云應爾。
經云:汝聞應修行者,常觀涅槃行道,令最後檀滿。
十三偈者,僧宗曰:無指的文,正應各除前後四偈,取中央偈大意,明佛法身圓極,應而不滅。前四偈一往應喻,後四偈令其安安有在,不應愁惱。
經云假使烏與鵄者六雙,六雙中皆先一偈違問答,礙文可見。
經云爾乃永涅槃者,佛意云:如上諸鳥,得如親兄弟,我方入涅槃。身無得如兄弟之義,驗我不曾涅槃,何故謂我入涅槃耶?
七葉至臰者,涉公云:七葉無香,可喻生死。婆師馨馥,可況法身。迦留果毒,喻煩惱身。鎮顯極甘,喻常樂身。假令臰花發香,毒果變甘,則是純生善。生善無惡,佛化方休。今身未然,云何永滅。
佛果冥真者,雖云冥真,不離通真,冥真尚可,出真更非,故應責云:出照何境?復斷何惑?
經云無有愚癡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故名無癡。
經云是旃陀羅者,此云煞者,煞菩提心,害於慧命,罪豈過此?
大眾!屬上句者,此自是一途,未為全當。
經云:獨受我供者如來,不可思議一一赴,彼心念他彼自迷。
經云譬如藥樹者,此即滅惡身也。
兼答遠離者,秘密文廣則當於正,餘二文略名之為兼。
隱覆者,有餘覆無餘也。
經云一切契經,云一切契經者,經通大小,有餘、無餘亦通大小,如下釋。
二、取三罪人者,能改惡,能護法,所以取之。
經云持戒至差別者。持戒、毀戒盡可,布施、讚嘆復有何差?我今不解,願佛為說。
經云唯除一人者,佛不彰灼云除。
一闡提者,為欲驚覺時,眾生於後問,非唯除一闡提,趣向闡提心者亦須簡之。
經云我今未解者,不知如何即是破戒之人,故云未解。
雖非即是者,且據現說彰口,未知內心趣向在何故名雖非即是。
經云若犯四重至正法者。於一身上重疊犯四重五逆,要有誹謗正法,方名闡提。有人雖犯四重等,由信因果。謗法之人不信因果,故名闡提。
經云所言破戒,其義云何者,但破律儀即名破戒,於為復別有所犯名為破戒?我今未解,故云其義云何。
六妙藥者,今家法華方等懺法,皆先以逆順十心等而為方法。今此六藥與彼大同,亦可通用。
三、護正法者,此當四弘中法門無邊誓願。
知夫懺悔者,皆須先發菩提心。若不發心,罪則不滅,上求下化不成。
五、達罪相者,即是觀罪性空寂。
生護法心者,有佛法處護令不斷絕,無佛法處建立令得與顯。河西云:發心達罪者,即是無生懺悔謗,坐念實相。亦與此六意會。
經云譬如日出等者,大涅槃曰:能除一闡提暗冥之心。
淺行菩薩者,前三教賢位菩薩,聞涅槃而發圓解也。
經云:本性弊惡者,未改悔前,名本性惡。
經云得生天中者,得生第一義天中也。
如種破核者,身自無善種,河能令他而生善種?
前一切施等者,只解一切之言,則成有餘之說。若言三乘得報異者,則是實說。
經云王舍等者,王舍城中有優婆塞,先力尼乾問施福,尼乾答云:施我得福,施佛無報。優婆塞聞嫌不平等,遂來問佛。佛知其意,即答其言:一切布施唯可讚嘆。彼聞歡喜生信敬心,是故如來而說此偈:
經云亦為菩薩至秘藏者。證無餘義。乃至菩薩人中之雄,攝取持戒,捨棄破戒,皆是無餘之義。
經云少分一切者,有餘之義故也。
九十五種等者,九十三道名體俱邪,修多羅、阿毗曇二名正而體耶,故名修多羅鬼、阿毗曇鬼。
指實行二乘者,除應化二也。
經云:第四八戒者,具更分持之人也。
非因非果者,實相之理名為正道,故云非因非果。常樂等法是能通門,名為助道。
經云等視眾生者,差即無差,故云等視。無差即差,為隨宜故,作有餘說。
經云唯願小停住者,佛是三寶中勝,何不久住世間,利益我等?又佛受供也,必入涅槃,力不得止,且小停留,待三人至。
表迹應無常者,機息應謝,應迹亦滅,復何可恠?
經云爾時大眾生菩提心者,此是聞法已,為報法恩及發心也,故重供養。
大論至跛兔者。大論第二十六釋精進無減中云:乃往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大樹林,多有禽獸。野火來燒,三邊俱起,唯有一邊而隔一水。眾獸窮逼,逃命無地。乘爾時為大身多力鹿,以前脚跨一岸,以後脚距一岸,令眾獸蹈背上而渡。皮完盡壞,以慈悲力忍之,至死寂。後一菟來,氣力已竭,自強努力,忍令得過。過已背折,墮水而死。前得度者,今諸弟子是。最後菟,須髮陀是。
第七卷 現病品
釋文為兩:初釋題,次從就文為四下入文解釋。初文二:一述舊,次今皆下正釋。初文者,更有僧宗曰:上來所說,當宗雖舉未有發實,將顯至人患累斯晝,是以先示病相,因請更起光儀顯勝,以表無病之旨,因答第二十九所問也。
開善答離一切病者,佛實無病,示現有病,令他離病,以現病答上云何諸菩薩遠離一切病問望。
後為正者,以現病品在五行初,故屬後為正。
次正釋,又二:先釋名,次就品下釋疑。於中又二:先立疑,次由前下釋,可見。
次入文解釋中偏言四分者,以此四種緣力而生,現能發業招集病果,故偏舉之。
通別病因者,有病之因,莫過四箭如來也。
離不應有病內救外濟者,或唯內救無外濟、或唯外濟無內救,容有病因。世尊身內外具足,何解稱病而不為諸眾生說無上法?
經云:尸波羅蜜者,戒學也;諸禪等,定學也;修諸正懃,慧學也。
經云教大迦葉者,此是迦葉童子語。大迦葉是佛長子,已於法華得授記竟,何不為說令入念不退位?四卷意者,弟子不同即世界,大乘即第一義,理不退即生大乘,理善治惡即對治治事理之惡。
經云:不治諸惡比丘者,世尊在世不治,世尊去後何人能治?
經云:纏者,十纏也:一、無慚,二、無愧,三、嫉,四、慳,五、悔,六、眠,七、掉舉,八、昏沈,九、忿,十、覆。釋曰:無慙者,不重賢善,於諸功德及有德人,無敬無崇,無所忘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慙。言功德者,戒、定、慧也。有德人者,有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無愧者,頌云:於羅不見怖。謂諸善士可呵厭法,說名為罪。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說名無愧。嫉者,謂於諸興盛力,令心不喜。慳者,謂財法巧施相違。悔者,謂於惡作力,身不稱以,遂生追悔。即此追悔,解惡作起。何者?良由先因惡作,方起追悔,故知惡作是追悔所依也。眠者,謂令以昧略為性。掉舉者,謂令心不靜也。昏沈者,謂身以重性,於善法中無所堪任。忿者,謂令心憤□,說名為憤。隱藏自罪,說名為覆。無慙、慳、掉舉,是貪家等流。果、無愧、眠、昏、汎,是無明等流。嫉、忿,是瞋等流。悔,是疑等流。覆者,若有智人覆,是貪等流。無智人覆,是癡等流。猶此十使,纏繞眾生,纏繞淨心故也。
蓋謂五蓋:一欲貪,二瞋恚,三昏眠,四掉悔,五疑。謂貪恚蓋障戒,昏眠蓋障慧,掉悔蓋障定。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障解脫及解脫知見。蓋覆纏綿,心神眠闇,戒定慧等皆不得發。若經部釋眠,眠障定,掉悔障慧。今此五蓋通於界內外,不專唯在欲界故也。
單慢開為兩者,從慢上開為兩也。
著我所由者,陰為著我之由,又是著我我所,名為所由,即我慢相。
增上慢者,未得上法自謂也,得名增上慢。
憍慢者,於其父母師長等邊不能等敬,名為憍慢。成論中名慠慢。
放逸者,不修善法也。
貢高者者,是慢之類也。自恃名高,陵他名慢也。
對心直類反,謂怨也頻申等者,惛沉睡眠之相。
果中說因者,重病是果,此病由於往業所致,故名果中說因不?
經云修菩提時至金剛身者。經中皆先因世樂,願於眾生令得出世上上法樂,方成如來之行。
經云從金剛際起者,從初即用種智斷煩惱而感此座,故云智力。
外道稱佛等者,外人毀呰世尊為甘蔗種、牛糞種,瞿曇是本姓,故從本稱之。
經云不知方等典者,意云:若知等典,人則知化,佛不滅度;不知之人,則生永滅之見。為是力故,請起息惡。
經云唯有諸菩薩至善射人者。明諸菩薩及文殊能知如來畢竟常住如善射人,凡夫外道皆生無常之想,故請息惡也。
蓮華是瑞者,華從毛孔而出,色相敷榮,驗知無病。
華能含菓者,表於修因感果,有自在解脫之用。
前亦放光者,通指前文放光,其光過百千日。
言非病所能者,非實病者所能放光也。身放光明,即大悲薰身。
經云阿鼻地獄等者,正法念等經,梵言泥黎,此義譯為地獄,謂地下有獄,故言地獄。獄,縛也,謂縛罪人不得解脫也。婆沙云:梵言捺落迦,此言受苦器,即是苦之器具也。亦云那落迦,此言受苦者,謂是罪人也。昔人不解分別,但總言地獄。言捺落迦者,具有四義:一、不可樂,二、不可救,三、闇冥,四、名地獄。今經中所說四中之一也。瑜伽云:此下三萬二千踰膳那有等活,等活下四千踰膳那有黑繩等,七如是也。下六捺落迦相去皆隔二千由旬,其八寒地獄皆小於熱地獄。俱舍乃云:下過二萬至無間底,極為淺近。又准長阿含經、俱舍、智論,等地獄有八:一、名想,瑜伽云等活,大論名活活。受苦相者,謂彼有情多共聚集種種苦具,次第而起,更相殘害,悶絕躃地。空中有大聲言:此諸有情可還等活,可還等活。次彼有情顃然復起,如前苦具,還更殘害。由此因緣,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大論云:獄卒喚之:咄!諸罪還活。故名活活。二、名黑繩,智論云:此中罪人為謂獄卒,以黑繩拼之,或為四方,或為八方,長者金𢭃,𢭃者令長,而斬截之,落其手足等。此人宿因讒賊中良,妄語惡口,狂煞無辜,故受此報,業盡方出。三、眾合,謂彼諸有情,為獄卒駈逼,令入兩䥫𦏌頭大山之間。彼身入已,兩山迫之,身被迫亡,一切門中,血便流注。如雨鐵𦍞頭、馬頭、象頭、師子頭、虎頭,亦復令和合,置大鐵槽中壓之,如壓甘蔗,血便流注。復和合已,有大鐵山,從上而墮,令彼有情,跏在地,若斫若㓨,或檮或裂等,業盡方出。四、號叨,謂彼有情,尋求舍宅,便入大鐵室中,即便火起,由此燒然、極燒然、遍極燒然。身被燒已,苦痛逼切,發聲號叨,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五、大號叨,謂彼室宅,其如胎藏,苦身過前,發聲遂大。六、燒熱,謂彼獄卒,以諸有情,置無量踰繕那三熱大鐵熱上,左右轉之,表裏燒摶。又以大鐵串,從下貫之,徹頂而出,反覆而炙,令彼有情,諸根毛孔中,悉皆焰起等,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七、極燒然,謂以三支大熱鐵串,從下貫之,徹其兩轉,反頂而出。又以三熱大銅鍱,遍褁其身。又復倒擲,如前三熱,彌滿灰水大鐵鑊中,而煎煑之。其陽涌沸,令此有情,隨湯飄轉,或出或入沒,令其血肉,及以皮脉,悉皆銷爛,唯骨璅在。尋復[漉-比+(人*人)]之,置熱鐵地上,令皮肉血脉復生如故。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八名阿鼻,此云無間。智論云:此之地獄縱廣四千由旬。正法念經說:縱廣八萬由旬,七重鐵城,七層鐵網,六十八隔,周帀七重,皆是刀林。四大銅狗,身長四十由旬,眼如掣電,耳如釰樹。有十八獄卒,卒有八頭,頭有十角,皆如牛頭。一頭有士四眼,眼散鐵丸,置罪人口中,即燒其口及以咽喉,徹於腑藏,從下而出等。長時受苦,業盡方出。言無間者,其中有五:一、報無間,捨身即受;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却故;四、命無間中無絕故;五、形無間其身充滿八萬由旬。一人多人同處其中,不相障礙,皆悉遍滿,業不思議也。此八大獄各有十六小地獄周帀圍繞,各各縱廣五百由旬。故俱舍頌云:此八捺落迦,我說甚難越。以熱鐵為地,周帀有鐵墻。四面有四門,開閇以鐵局。巧安布分量,各有十六層。八大地獄,一一地獄各有四門,一一外皆有四增。且如無間自有四門,一門之外有四地獄:一煻煨增,二屍糞增,三鋒刃增,四醎河增。一煻煨增,煻煨齊睞,彼諸有情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並皆銷爛,舉足還生。二謂屍糞增死,屍糞為泥,此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前出已漸漸遊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沒等。三鋒刃園,俱舍云:鋒刃增,一銛刃路,有利刀釰仰為路,二釰棄林,三鐵㓨林,彼諸有情從前出已,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悉皆消爛,舉足之時還復如故等。四烈河園,俱舍云:醎河增,有廣大河,沸熱灰水彌滿其中,彼諸有情尋求舍宅,從彼出已來墮此中,猶如以豆置之大鑊,然猛熾火而莫之,隨湯騰涌周旋迴復,於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林索及以大網行烈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等。所言增者,謂從根本獄出更遭此苦,故名增也。一門有四,即四四一十六獄也。阿鼻既爾,餘七大獄亦然,并其根本合有一百三十六所也。又有孤獨𤥶落迦所受苦相,處所雖小,種種苦具無不具,如吉祥問大採淥豆子經廣說其相。
經云八寒地獄者:一、頞部陀,若依新譯,頞部陀,此云皰,極重廣大,塞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卷縮如瘡皰;二、尼剌部陀,此云皰烈,猶如皰漬,膿血流出;三、頞唽咤;四、嚯嚯婆;五、虎虎婆,亦云歇唽汰、郝郝凡、虎虎凡,受罪有情苦音差別,以立其名;六、溫鉢羅,此云青蓮華,由廣大寒觸,一切身分悉皆青游,皮庸破裂故也;七、鉢特摩,此云紅蓮華,過此青已,色變紅,亦似紅蓮華;八、摩訶鉢特摩,此云大紅蓮華,謂寒更甚,身色[袖-由+余]紅也。然今引與經中列名大同小異,名雖小異,其義大同,在文可見。
是一一華下,化佛利益。經中具有依正及三業利益,在文可尋。
序品中云有頂者,如彼三當釋故。
經云:如言如來者,謂是如來密語故也。
此中三病人異前者,今文中前三病人全是大眾問品中三人,彼但有此不差之人,今文則剩有不差不差,故與前異。
與前碩異者,此與四依品并涅槃,彼為護法則駈遣惡人,若有破戒者不聽受獨讀誦大涅槃經,今則許其發心為菩提種,故聽其供養等。又此文初三病人,於前則三人之列,於今但成一耳。
差差者,即開出。
怖畏等者,即開許菩薩也。
中者,即是不差差人,次後開五種是也。
斷三結者。問:見或既有八十八使,如何但說斷三結已即令得果?答:論云:此三種結,三三昧近對治法。身見是空近對治法,戒取是無願近對治法,疑是無相近對治法。復次三結生或增上,身見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謂投頭拔髮等,疑於過未一切處生猶豫。又云:疑過去因現在果,疑現在因未來果,故但說三十四。
二十八者,謂人七、天七,為十四人天名。
經云中陰為二十八,須會釋之者,法華疏第七云:然大經有三文:第十經云成菩提,第十九經云至大涅槃,第二十經云得阿耨菩提心。若得菩提心,必至菩提及涅槃。得菩提心謂至因,菩提、涅槃謂至果。果中有智、斷,菩提是智,涅槃是斷。具說始、終,具說智、斷,故說三文。記家釋云:第三是因,前二是果。果中既是智、斷二德,故後發心菩薩可指初住分得智、斷。就經三文,皆云八、六、四、二,豈可因、果同經爾許時耶?此且一經,故菩提、涅槃並通因、果。若教仍權,但至初住;縱至極果,其教亦權。豈必八、六等方至極果耶?則與一生入地生身得忍為妨。
五下分云云者。問:何解此五名順下分?答:下謂欲界,此五順益下分界故,名順下分。謂貪、恚不出欲界,身見不出我心,戒取不出下法,疑不出凡夫。又貪欲、瞋恚故,不過欲界,故有能超上生有頂,由身等三還生欲界。故說貪、瞋如方獄□,身見等三如防邏人。故俱舍論云:由二不謂貪、瞋,由三復還下,謂身見、戒取、疑。五上分者:一、色界貪,二、無色界貪,三、色、無色掉舉,四、色、無色慢,五、色、無色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超上界,名順上分。結以貪過,重兩界別,論經過
八萬劫等者,澤州解云:一、約厭心種子強故名鈍根,經多劫等方發菩提心;善厭心種子弱故經劫少,名為利根,速能發菩提心。言猒心者,謂從初忻樂無漏,以重故令根鈍,如是利鈍根別故,始自八萬至十千也。天台大師意則不然,由界內經生多少不同,致令界外其根利鈍不等,不約忻猒而釋。
涅槃疏私記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