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入疏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五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五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及諸大弟子:善哉!善哉!迦葉!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
此是如來先略述成二處,領佛權實也。此應二解。初約因緣者,一善哉述其方便,火宅領實也。又一善哉述其兩處,領其權也。善說如來真實者,是述其領實也。功德者,述其領權也。又若約教者,華嚴之擬宜,領實也。三藏之誘引,領權也。方等之體信,般若之領教,俱領權實也。法華之付財,專論實也。上迦葉設譬領解,具領五時,辭致曲巧,故言善說。皆是佛法,故言真實。誠如所言者,印定述成之旨也。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
此是述其迦葉領所不及也。云何不及?謂退進橫竪、亦橫亦竪、非橫非竪,皆所不及。所以者何?大雲普覆徧荷清涼,大雨俱霑無不蒙澤,咸令世間皆得知見未曾有法。汝迦葉等即忽齊教,止領二乘得益,不說人天小草,是為退所不及。又菩薩名上草,亦名小樹及大樹,敷榮鬱茂自他饒益而復不領,是為進所不及。又十法界同成佛法界,那忽止領二乘,餘八法界都不涉言,是為橫所不及。又七方便從淺至深皆入真實,餘五方便都不曾領,是為竪所不及。又三世利益未曾暫廢是亦竪,世世徧於十方十界是亦橫,是亦橫亦竪領所不及。又山川谿谷總言一地能生,未曾揀擇攘彼受此,草木種子皆依於地更無餘依,一雲靉靆無處不密,一雨一味不隔枯榮,普潤既同普得增長,如來平等不可思議,實不先頓後漸、初三末一,如龍興慶雲,普雨於一切,身心不降雨,除熱得清涼,是五乘七方便,十方三世平等廣大甚深博遠,不可思議無有差別,是為非橫非竪領所不及。然不及之旨非都頓奪,特以初心望後心未窮極地,故云說不能盡耳。此是因緣釋不及也。又初悟即阿,亦具後荼功德,但齊教之領,未暇進領橫竪周徧,此是約教釋也。又權行是如大士,宜應如此。已上兩節經文乃是略述成竟。
△下去是如來廣述成,又二:有長行、偈頌。長行又二:初述成開三顯一;次最後汝等迦葉下,結歎。初有法、譬、合。法中又二:初先舉法王者,不虗勸信也;次於一切法下,正述開三顯一。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虗也。
此是廣述中初法說,是舉法王勸信文也。夫人王外無所畏內不二言,法王亦爾,眾惡已盡發言誠諦,當知佛法雖多不出權實,權實之外更無別法,而言無量無邊,此意難信,故舉法王以勸迦葉,所不及者彌須信受。又為大雲譬作本。
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此是約教明開權也。一切法者,謂七方便為橫也,對一實為竪也。若言不爾,何故二萬億佛所初發大心中間取小,又流轉五趣豈非竪也?又十法界一人尚具,況七方便耶?當知此法雖多,方便波羅蜜照之罄無不盡,以隨其類音說之無不逗會,為人天說戒善,為二乘說諦緣,為三藏說事度,為通說無生,為別說次第,皆為開如來藏,是名述成迦葉領其開三施權之意也。
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此明約教述其顯實領也。其所說者,指施權法即實也。意令眾生到此智地,究竟非二故名為一,其性廣博故名為切,寂而常照故名為智,無住之本立一切法故名為地,地即實相也。例如大品廣歷諸法皆摩訶衍,即大乘實相,實相即一切智地。上文云唯此一事實,指此地也。餘二則非真,乃指七方便也。此乃約漸頓二教述成開權顯實故也。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亦知一切眾生深心所行,通達無礙。
此約權智述開權以釋教也。如來觀知至歸趣者,是識藥。深心所行者,是知病。病藥俱是權法,各有歸趣。如戒善等,近趣人天;若作緣因,開低頭舉手,遠趣佛果;念處、道品等,近趣涅槃;若作莊嚴,汝等所行,是菩薩道,遠趣寶所。乃至六度通別菩薩,近遠歸趣,途轍不同,如來洞了。又戒善是人天樂諦,緣六度三乘人藥,乃至通別六度大乘菩薩藥,如來能了,故云知所歸趣。言深心所行者,有二種深心:一著依正者,起深重十惡,障人天乘;二著所執法者,起四倒、三道、六蔽、四住、五住等,障諸聖之乘。當知深心病相不同,如來權智照之,通達無礙。此舉權智釋權教也。
又於諸法,究盡明了,示諸眾生,一切智慧。
此以實智所照,約教實知也。一切權法無不入實,故言究竟。佛眼所見,故言明。實智所知,故言了。能示眾生如此圓境智,故言一切智慧也。又若此智照此藥、此病,不照彼藥、彼病,又彼智照彼不能照,此種別不同者,權智也。一智徧照一切藥、一切病,實智照也。又更通上合釋。一切法者,謂十法界也。十法各各相欲不同,各獲果報,歸趣亦異。知此諸法盡者,名知病也。知一切深心所著,名知藥。藥有深淺,如大品云:如實智知貪欲心、瞋癡心。若戒、善、諦、緣、度等一切法藥,悉用如實智者,通達無礙。又權智文中通達無礙者,約權論實。實智文中云:又於諸法諸法者,約實論權。二文互現者,此明實是權實,權是實權也。當知二智所照,徧圓兩境,通達無礙,故能說權實二教,乃舉智釋教也。復若究竟非權非實,非差別非不差別,以智方便,權有差別也。悉到智地,則無差別。如地無差別,而草木若干,此若干無若干,即無若干而若干。譬如約心論法,約法論心也。心有諸數,法無諸數。又心不離法,法不離心。又約無數而數,數而無數耳。權實亦爾。此重合釋也。總前法說述成竟。
△下去是如來作譬喻,述成迦葉領解。文為二:初是譬說;次復宗稱歎,亦名結歎。初譬說,有開、合。開為二:一、差別譬,譬上述權教智,有六;二、無差別譬,譬上述實教智也。三草二木,纖濃不等,故名差別。一地一雨,普載普潤,故無差別。若觀其末派,謂各各不同。若究其根榮,莫非地雨。內合方便智照,七五各異也。若實智往照,終歸一實。一實七五,七五一實,差別無差別,無差別差別。此預示,至下易曉。然又須知六譬相生,由有五陰眾生故,有五乘卉木,有五乘種子故。密雲應世,應必說法,說必有潤,潤必增長故也。言復宗者,此品大意,本述成迦葉領解。於中却廣歎如來能知二智,似唯如來自歎。恐未了者,謂迦葉未解二智,故如來最後云:汝等迦葉甚為希有,更復前宗。以述迦葉,故云復宗。雖歎如來,意在迦葉,故名復宗。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谿谷、土地。
此是差別,喻權教智。六譬中,初、土地譬,此有總、別二釋。總釋言:三千大千世界譬眾生世間也,山川、谿谷、土地譬五陰世間也。何以故?世界無別法為山川、谿谷、土地所成,眾生無別法為五陰所成眾生也。土地譬識陰,山川、谿谷譬四陰為能依也。後有草木等,又依土地等五,如眾生機中有三乘根性,即有草木受潤增長之義也。當知土地等非即草木,草木質斡但名草木,草木種子更無別名,但所能生之功名種子,所生質斡名草木,皆植根於地,地則為本。內合習因習果雖依五陰,五陰非即因果,要依於陰得有習因,增長成辦名習果,果因依陰而起,如此則山川、土地譬成,草木、種子、受潤、增長譬悉成也。總釋竟。又若一一乘各各別顯譬者,山雖高峻亦有洿隆等五相,乃至地雖平亦有丘池等五相,即譬五乘五陰。山高譬菩薩,五陰川譬友佛,谿聲聞,土地譬天,谷下譬人乘。五陰等一一五陰皆有習因習果所依,猶如山川、谿谷、土地皆為種子、質幹等所依也。又約正因報果義者,用三千大千世界譬正因之理通為一切所依,山川、谿谷、土地譬眾生陰、界、入果報色心也,草木、叢林譬眾生習因,此三法不相離。習因依陰入,陰入不出法性;習因為緣,了陰習與正三法而不即不離故也。問:土地與下一地何別?而此中譬差下,譬無差耶?答:用譬各別下,譬實理;今譬報陰,故不同也。
所生卉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此是差別中第二、所生卉木譬。卉是草之都名,木是樹之總稱,眾草成叢、眾樹成林,治病力用勝者稱為藥。如善法中皆能治惡,而無漏善治惑義勝。下卉木中樹林枝斡,覆蔭廣、器用大,故喻二菩薩。種類若干者,五乘七善因果種子,故言若干,即是種類。各有稱謂,即是名也。各有體相,即是色法也。
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
此是第三、密雲譬,雲有形色覆蔭也。下頌中有雷聲遠震,覆蔭譬佛慈悲,形色譬佛應世,雷聲譬佛言教。密雲即三密也:慈悲即意密,雷聲即口密,形色即身密。彌布者,徧也。既密又徧,故言彌布也。以慈悲熏應身說法,徧十法界,故言彌布也。經律異相云:雲有五色:青者風多,赤者火多,黃白地多,黑即水多。有四電師:東身味,南百主,南阿竭羅,北阿祝藍。四電鬪諍,是故有雷。又水、火、風、地鬬,故有雷。又有五事無雨,當知雲譬應身,雷譬名稱,電譬放光,雨譬說法。然此中無雷電,取下頌映現合法,電必有雷,雷必有雲,雲必澍雨。今不取無電無雷之雨及無雨之雲為譬,須以此意合身雲等。然雲譬應色,應色非一,且泛引五色譬應五乘也。又佛為教主,譬如電師,眾生機緣,亦如電師相扣,猶電師鬬,隨機有感,應之以光。又五事無雨者,且以無五乘機,法雨不澍,用釋有機,法雨俱降,顯於密雲。問:此中六譬,本譬差別,何以密雲一雨為無差別譬耶?答:下文雲雨,秪是此中雲雨譬耳,但今從所雨得差別名。若爾,與草木何別?答:草木唯從草木立名,雲雨乃從所顯為能,是故不同。
一時等澍。
此一句第四,澍雨譬。譬用口密八音四辨,宣澍法雨利潤眾生故也。
其澤普洽,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小根小莖,小枝小葉,中根中莖,中枝中葉,大根大莖,大枝大葉。
此第五,霑潤譬。法雲普雨七種眾生心地所有習因種子,即生聞慧名為霑洽。枝葉根莖者,信為根戒為莖,定為枝慧為葉,次第相資故譬此也。小根莖等即人天信戒,中根莖等即二乘信戒,大根莖等即菩薩信戒也。當知雖說五乘本被一實,豈受潤時離實地耶?然信戒等唯有人乘闕於定慧,以心所當之四義足也。
諸樹大小,隨上中下,各有所受。一雲所雨,稱其種性,而得生長,華果敷實。
此是第六增長譬,文復略牒,明其草木隨分受潤也。習報兩因善法既蒙法雨,習報兩果各得增長也。言稱其種性者,明施權稱機,小者不過分、大者不減少,即是七種習報兩因也。華果敷實者,習報二果也。華如習果、菓如報果,此隔字對應言華敷菓實,亦有華而未敷、菓而未實,亦可譬二因也。今取已敷已實為兩果也。而得增長即三義:一稱其種性,即是增長之由,由設教稱機故增長也。二各得增長,正明增長也。三華果敷榮,即增長之相也。已上六譬是初差別喻。權教之智文竟。
△下雖一地去大段第二。一地一雨是無差別譬,顯於一實也。此文復有三:
雖一地所生。
此明一地所生。道前心地所生,終因道後智地而發。當知道前後之名,名有通別。道後定在果後,道前通至凡夫。故方便品中,亦以等覺已前為道前,此中須以博地凡夫無戒善者為道前,以五乘為道中。所以道前道後,真如之理,等皆是地。地體無別,然皆能生。故知眾生道前心地,奚嘗不有能生之性耶。而不能成者,必假道後極果智地,令生令成。發心已後,究竟已前,皆假智地而成熟之。然本由一地也。
一雨所潤。
此第二,一雨所潤,一雲所雨,一音所宣。一乘法門開發道中五種善根,終是一音平等之教,被物雖五,化意唯一也。
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此草木差別,三草二木稟教,不自覺知五種善根蒙佛法雨隨分增長,而自不知五種之因皆依一佛性,亦不自知五乘之教皆是大乘,亦不自知同歸佛慧,唯有如來能知故也。此是無差別譬。上譬如三千下訖此是如來正作譬說述成竟。
△下從迦葉當知去,合上譬說也。合差別譬為二:先正合,次提譬帖。合差別譬有六,今合不次第,機應前後爾。雖不次第,今合生起,自有其由。先明如來應世,則有八音說法,說法即有受化眾生,眾生聞法,各霑道潤,得潤是同,不無差別。增長下,先合差別六譬。
迦葉!當知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如大雲起,以大音聲普徧世界天、人、阿脩羅,如彼大雲徧覆三千大千國土。
此合上第三密雲譬,亦兼合第一世界譬也。合密雲者,先舉佛身密合雲有形,後舉佛口密合雲有聲也。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即是正合應身出世也。如大雲起,即舉譬帖合,明如來大慈現身覆育一切也。以大音聲者,即是舉佛口密合雲有聲也。天人阿脩羅者,別舉三善道稟口密之益也,即是三乘根性三十子別稟聲益也。如彼大雲,即是舉譬帖合雲有聲也。徧覆三千大千者,通舉一切皆是佛子,俱蒙口密之益也。或可但合五譬,將普徧世界下,兼合上世界土地譬也。世界即是國土世間也。天人脩羅即是假名五陰世間,假名合上世界,五陰合上山川溪谷也。
△下從於大眾中是第二,合上第四澍雨譬。先標章門,次勸聽受。標章有六:
於大眾中而唱是言:我是如來、應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今世後世如實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
此合上澍雨譬中,先標六章門也。一十號,謂如來應供等。二四弘,謂未度令度等。三三達,謂今世後世等。四一心三智,謂知者具足。五五眼,謂一切見者。六三業共智慧行,知道謂意不護,開道謂身不護,說道謂口不護,亦稱為導師,謂知道者等也。當知此六種法門,始自十號,終至三業,諸教所明,一切果地,神用法門,此六攝足,故經合喻,乃略舉之,況此六門,一一互攝。此六次第者,由具十號,故有四弘,故云未度者令度也。雖用四弘,若無三達,照機不徧,三智具足,方乃名達。智必有眼,二法既以定慧為因,而獲眼智兩果,故有智必有眼。如此五科,無不三業隨智慧行,故略舉六科,以示能應,佛自稱此,以顯能澍也。
汝等天、人、阿脩羅眾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此是次勸物聽受。佛八音詮吐六種法門,從多為論,勸三善道宜應往聽法,信受佛之語故也。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
此是第三、合上第一山川譬也。攬果報而有眾生,如依山川得有世界等百千萬億,即十法界眾生也。今正語七方便眾生差別,配如上說也。
如來于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
此是第四、合上第二、卉木譬也。于時者,若論漸初,即鹿苑初說三乘時;若論中間,處處得論于時也。利鈍者,總判三途因惡果苦不能受道名為鈍,七種方便聞教得益名為利。別釋天人但受果報不肯受道名為鈍,三乘根性斷惑出界名為利。又聲聞觀生滅名為鈍,菩薩觀不生滅名為利。通別圓利鈍例知也。三途放逸名怠,人天持五戒十善為精。人天不厭苦為怠,二乘怖畏無常為精。又二乘貪證不求作佛為怠,菩薩志求佛道為進。當知利鈍之言通三四味十界故也。
隨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
此是第五合上第五受潤譬也。隨其所堪即是稱會機宜無增減之失,如人機授以十善為增,天機授以五戒為減,乃至菩薩展轉相望增減亦然。歡喜得利即是各蒙法雨,普皆霑潤一時受益故也。
此是合上第六增長譬也。現世安隱後生善處者,即是報因感報果,合上華敷增長也。亦得聞法乃至入道者,即是習因牽習果,合上果實增長。聞是法已合上增長之由,現世安隱正合上增長,後生善處者合上增長之相也。此是略釋也。廣解者,佛如大雲普覆一切,三途亦得受潤增長,如說般若方等明地獄得益也。又諸經中亦說龍鳥鬼神等聞法得道,若火滅湯冷即是現世安隱,或生天上人中即是後生善處,於天人中修道即是以道受樂。此約三途釋也。又若約人天聞法持戒福德扶身鬼神不犯,即是現世安隱,或天還生天人還生人,或天人互生即是後生善處,生能悟解即是以道受樂也。若約二乘聞法得有餘涅槃是現世安隱,生彼國聞經即是善處受樂也。若約生身菩薩聞盧舍那佛說法得無生忍,即是現世安隱,後生淨滿世界為法身眷屬,即是善處以道受樂也。言離諸障礙者即是現世安隱,任力所堪漸得入道即後世受樂也。當知九界聞五乘法爾,五戒乘出三途苦,十善乘出人道八苦,聲聞乘出三界無常苦,緣覺乘出從他聞法苦,菩薩乘出內無利智外無相好苦,是為五乘也。始從迦葉當知如來訖此是正合上差別六譬竟。
如彼大雲雨於一切卉木叢林及諸藥草,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各得生長。
此是第二提譬帖,合上六意也。大雲帖,合第一形聲兩益之譬也。雨於一切帖,合第二六章法門。卉木叢林帖,合第四受化眾生利鈍怠進習因淺深兼得山川等也。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帖,合第五受潤得法利也。各得生長帖,合第六現世安隱增長譬也。合差別譬竟。
△從如來說法去,第二、合無差別譬。上開譬有三,今合亦三,但不次第。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
此是雙標,合上一地一雨也。言一相者,眾生之心同一真如之相也。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無相即無差別也,立一切法即有差別也。差別如卉木,無差別如一地,地雖無差別而能生桃梅卉木差別等異,桃李卉木雖差而同是一堅相。若知地具桃李,即識實中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也;若知桃李堅相,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是無差別。以是義故,以一相合上一地譬也。一味者,一乘之法同詮一理,是一雨也,即是實教純一無雜。例一相思之,昔於一實相方便開為七相,於一乘法分別說有七教,佛知究竟終歸一相一味,即無差別故也。
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此雙釋上一相一味也。眾生心性即是性德三種之相也。如來一音說此三法之相,即成三味,是雙釋上業也。言解脫相者,無生死之相,又無分段變易二邊業因,故名解脫,即於業道是解脫德也。言離相者,無涅槃之相,又得中道智慧,能遠離二邊無所著,故名離相,即於煩惱是般若德,無相亦無相也。滅相者,二邊因滅得有餘涅槃,二邊果滅得無餘涅槃,故名滅相,即於苦道是法身德也。此三相則以為境界緣生中道之行,終則得為一切智果,故言究竟至於一切種智也。又究竟至於一切種智者,若得二邊滅相,即是通別二惑盡入佛知見,以一切種智心中行般若,初發心畢竟二不別,故言究竟,此即佛之智慧,故言一切種智也。雙釋竟。
△從其有下,明聞如來法不自覺知,即明差別義。眾生是山川假實之差別,亦是種子之差別。如來即是雲,聞法即是雨,讀誦修行即是潤,功德即是增長。此等差別,皆不能知。就文為五: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若持、讀誦、如說修行,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此是第一眾生不知,舉不知之人也。法,謂聞一音之法。持說者,是正明不知持說不同、修行各異。人天作戒善之解,三乘作諦緣度解,解既不同即是差別。所得功德不自覺知者,明五人各稟教,不知佛是一味無差別教,亦不知七種方便各各作解,而各執己見為實,此則不知於權,亦不識實即是差別,不自覺知本無差別故也。
△下、從如來能知去,明如來能知。略減數,舉十境,合為四意:一、約四法知,二、約三法知,三、約二法知,四、約一法知。約四法者,所謂種、相、體、性四法是也。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眾生種相體性。
此明如來能知眾生本有佛種相等。言種者,三道是三德種。淨名云:一切煩惱之儔為如來種。此明由煩惱道即有般若也。又云:五無間皆解脫相。此由不善即有善法解脫也。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此即生死為法身也。當知此三道即是性種,有能生性故名為種。此就敵對相翻論種,即事理因果、迷悟縛脫、始終理一,故名為性種也。若就類論種,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法身種,此法身種與上性種法身離合有異爾。諸種差別如來能知,一切種秪是一種,即是無差別也。如來亦能知,差別即無差別,無差別即差別。如來亦能知,相體性約十法界,十如釋不具記,例種說之如來悉能知也。
△從念何事下,約三法能知。三法者,即三慧。仍有三重:一、三慧境,二、三慧體,三、三慧因緣也。
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
此初,明三慧境也。念何事是明三慧?用念取於所念之事,即是三慧境。當知有取境之慧,方有所取之事,即所聞、所思、所修也。
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
此明三慧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念是記錄所聞之法,正是念慧之體也。
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
此明三慧因緣也。即是三慧取境聞法,能所和合,是其因緣也。又三慧境智因緣合故,得三慧法,復名因緣也。如此三乘三慧,在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別。若入今經圓妙三慧,即無差別。此有差別無差別,如來亦能知也。
以何法得何法?
此約二法明如來能知。以何法即是因?得何法即是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別。眾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唯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別。差別無差別,如來亦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此是約一法能知七方便,住於七位,故言種種之地。此是差別,如來用如實佛眼見之,如眾流入海,失於本味,則無差別。隨他意語,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則如來能知差別。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則如來能知無差別也。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此是第三、舉譬帖,合上眾生不自覺知也。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
此第四,牒前總結上如來能知也。一相一味等,如前已釋。當知此一相等為緣分別,即是一中無量;究竟涅槃終歸於空,即是無量中一。此是牒前重釋上無差別也。何者?此一相一味解脫離滅,若是二乘法體,猶是差別言宣。今作大乘究竟涅槃終歸於空,即通無差別究竟涅槃,結前諸句皆非二乘有餘無餘,乃是圓究竟涅槃也。常寂滅相者,結前諸句非是小乘寂滅,乃是常住寂滅。故上文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即此義也。終歸於空者,非是灰斷之空,乃是中道第一義空也。經文舉兩究竟:初、究竟至於一切種智,此舉智果,對二乘智非究竟也;二、舉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此舉斷,對二乘斷非是究竟,究竟之文知非小乘空也。此是牒前結釋文竟。
此是第五、斷物疑也。佛昔既知始末皆一,何不鹿苑即為說實?故今佛自釋疑云:觀眾生心,欲隨三悉檀而將護之,恐其誹謗,故不即說也。從上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訖五節經文,是無差別中第三、合草木差別。不知顯佛能知三科,合上第二、無差別譬文竟。
○下從汝等迦葉去,是第二、復宗稱述,欲釋物疑。疑者,聞佛無量功德,謂四弟子齊教領解,何必是實?恐此時眾聞佛述其迦葉所領不及,不曉佛旨,而謂迦葉所領不當,故佛自述己權實,以歎迦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雖自領已,實兼一切。雖未及佛地究竟盡了,得受記已,即分真佛。自鹿苑後,具領權實。至醍醐時,領業不虗。當知前歎釋迦,本欲稱歎迦葉。故今釋疑,稱歎復宗。然復宗者,如前文移添於此,此更不出也。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此是釋述復宗之意也。明佛於一道說三深玄難解,而汝能信受,故亦堪歎甚為希有。章安解云:前文如來復有無量功德,汝等說不能盡,後文却云汝等甚為希有者,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有為一機一方而已,故言汝等說不能盡。佛恩雖普,眾生日用不自覺知,如三草二木值根乎地、稟潤乎雨而不能知,汝等能知始終十恩甚為希有。未度令度等,述其佛四弘誓恩甚為希有。眾生現世安隱後生善處以道受樂,述其大慈與樂恩甚為希有。既聞法已離諸障礙,任力所能漸得入道,述其大悲拔苦恩甚為希有。下輪王釋梵是小藥草,述其知勸善除熱惱恩甚為希有。知無漏法能得涅槃及緣覺證是中藥草,述其知除諸熱見愛恩甚為希有。上草小樹是為耻小慕大,述其知遮醜之恩,甚為希有。大樹是述其莊嚴之恩,甚為希有。說最實事一地一雨,述其知付財坐座身心財法自在安樂之恩,甚為希有。當知佛述其差別歎者,歎十恩文盡。若述其無差別歎者,即是一大恩也。若不爾者,迦葉於前品云:如來大恩何所主耶?須知章安但重作述。前品十三偈歎佛恩深,即是當界能知隨宜,當界事理徧收一切。問:此中述前歎佛恩深,與古人何別?答:古人直云恩深,不辨恩之近遠,故前以十三偈具領始末,今佛具述方名述成,此是章安助成智者之深致也。若依此義,佛本徧述迦葉始末,時眾不解故須除疑,是故釋云迦葉能知。若尋章安之意,何得以四伏難與此同互耶?此明第二復宗稱歎竟。初是述成開三顯一,二段總是長行廣述成竟。
△下去偈有五十四行半,頌上廣述成。文中開顯有法、譬,今皆頌。初四行頌法說,次五十行半頌譬說。法說復二:先舉法王,二則開顯。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是經家敘也。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
此初半偈,頌上廣述法說中,初舉法王不虗勸信也。上文迦葉當知,如來乃至皆不虗文是也。
△下去有三行半頌開。上文有二教、二智,今亦具頌:初一行半頌二教,後二行頌二智。
隨眾生欲,種種說法。
此半行頌上權教也。即上文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說之。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此一行頌上實教也。上文云: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也。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此一行頌上釋權智也。上文云: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乃至通達無礙。
是故,迦葉!隨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此一行,頌上釋實智。隨種種緣,說種種教,悉為令得大乘正見。自此之前,皆名邪見也。上文云又於諸法究盡,乃至一切智慧是也。又此頌是如來四悉檀意。破有法王,即對治意。又隨眾生欲,即世界意。有智至永失,是為人意。令得正見,是第一義意。三悉檀,即頌上以智方便而為演說。令得正見,頌上到於一切智地也。頌上勸法說竟。
△下從迦葉當知去,五十行半頌上譬說:初十行半頌開譬,次四十行頌合譬。上開譬有二:今初九行半頌差別譬,次一行頌無差別譬。上差別有六,今具頌而不同。長行開譬次第,但與合中次第同也。於初差別中,而先三行頌上第三雲雨譬,餘臨文示。
迦葉當知,譬如大雲起於世間,徧覆一切,慧雲含潤,電光晃曜,雷聲遠震,令眾悅豫,日光揜蔽,地上清涼,靉靆垂布,如可承攬。
此頌上開譬中第三雲譬也。雲譬應身,應身隨智慧行故言慧雲,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若應身不說法如須扇多佛及多寶者,此雲不含潤也。身放大光如電曜,口震四辨如雷聲也。九十五種邪光不現故言揜蔽,除九十八種熱如地上清涼也。如可承攬者,應身降世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也。即上文云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文是也。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此頌上第四澍雨譬也。八音四辨宣澍法雨,四方俱下一時俱聞,亦云四等也。凡有心者皆蒙利潤,故言率土充洽也。此則成上又成下山川譬也,即上文云一時等澍文也。
山川谿谷
此頌上第一土地譬也。即是七方便眾生五陰,今蒙法雨,身口柔輭,如土地得澤也。即上文迦葉譬如三千,乃至谿谷及土地等文是也。
幽邃所生,卉木藥草。
此頌上第二、卉木譬也。眾生習因差別譬,眾生久遠所植習因,隱在陰界入內故言幽邃,今蒙法雨悉得開發故言所生,即上文云所生卉木乃至名色各異等文是也。
大小諸樹,百穀苗稼,甘蔗蒲萄,雨之所潤,無不豐足。乾地普洽,藥木竝茂,其雲所出,一味之水,草木叢林,隨分受潤。
此頌上第五、受潤譬也。言百穀語,通取五穀譬五乘爾,因由百善能生五乘穀果也。當知五乘各以百善為本,大小乘因豈過十善?更互莊嚴乃成百善也。問:人無百善。答:酒防意地,通說非無也。甘蔗譬定,體皆一故,乃約所緣也。蒲萄譬慧,慧約所破非一,如蒲萄爾。乾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也。餘例上消之,即上文云其澤普洽,乃至大枝大葉文是也。
一切諸樹,上中下等,稱其大小,各得生長。根莖枝葉,華果光色,一雨所及,皆得鮮澤。
此是頌上第六增長譬也。即上文云:諸樹大小乃至華果敷實。此頌上差別中六譬文竟。
△此下如其體者,頌上第二無差別譬。上文有三,此中略不頌一地,而所生兼之故也。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此頌上第二、無差別譬也。初二句頌所生所潤,次一句頌能潤,則無差別也。而各滋茂須差別,不自覺知也。即上文云: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無差別譬竟。已上總是頌開譬竟也。
△下從佛亦如是下去四十行,頌上第二、合譬。初三十五行偈,頌合差別;次如是,迦葉下五行,頌合無差別。上合差別譬,前正合,後譬帖。今文亦先合,次便舉譬帖合也。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譬如大雲普覆一切。
此一行頌合密雲譬也。初二句以身合雲,下兩句舉譬帖合,上文云如來亦復如是乃至大千國土文也。
既出于世,為諸眾生,分別演說,諸法之實。大聖世尊,於諸天人,一切眾中,而宣是言:我為如來,兩足之尊,出于世間,猶如大雲。
此頌上合第二澍雨譬中,先標六章門中初十號文也。然此十號,文略義含。何者?出世,即無上士及佛也。為諸,即正徧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號。於天人中,即調御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第一號。來善、去善,兼於善逝。又出于世,即世間解。雖略,義含於十。
充潤一切,枯槁眾生,皆令離苦,得安隱樂。世間之樂,及涅槃樂,
此頌上六章中四弘章也。充潤一切,即初弘誓。皆令離苦,即第二誓離於因果苦也。得安隱樂,即第三誓。及涅槃樂,即第四誓五乘咸有世間之樂,皆令得於第一之樂。
諸天人眾,一心善聽,皆應到此,覲無上尊。我為世尊,無能及者,安隱眾生,故現於世。為大眾說,甘露淨法,其法一味,解脫涅槃。以一玅音,演暢斯義,常為大乘,而作因緣。
我觀一切,普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之心。我無貪著,亦無限礙,恒為一切,平等說法。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常演說法,曾無他事。去來坐立,終不疲厭,充足世間,如雨普潤。
此上四行頌上合中第三、合山川譬。七種五陰眾生如雨澍,不擇谿谷,佛平等說,故無彼此。有機為此,無機為彼;植善為愛,增逆為憎;佛事為自,魔事為他;應初為來,應後為去;入實為坐,出權為立。佛觀眾生為若此,即是等雨山川之意。當知佛憎愛永盡而無彼此,不於是佛機者愛,是餘機者憎。此頌上合文云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文是也。
貴賤上下,持戒毀戒,威儀具足,及不具足,正見邪見,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無懈倦。
此二行頌上合中第四、合卉木譬也。貴賤乃至利鈍,約七方便傳傳說之。貴賤上下乃是約位分,持戒毀戒是約行說,利鈍是約習辨,上云如來于時乃至精進懈怠文是也。
△下從一切眾生第五,有十一行,頌上第五,合受潤譬,為三:初一行,總明受潤;次或處人天下七行,第二,明受潤;次三行,結所潤能潤文也。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
此一行總明受潤也。下去是別明受潤為五也。
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此初一行,明人天俱未斷惑,合為小草也。
知無漏法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常行禪定,得緣覺證是中藥草。
此二行明二乘俱有斷證,合為中草也。
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此一行明三藏六度志求作佛化他,勝二乘獨為上草也。既云行精進定,於六度中精進為最。大論云:施戒忍世間常法,欲修定慧必須精進,況復通進徧入五中。為是義故,舉進攝六,故知不可。下文二木唯在三僧祗也。
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
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千眾生,如是菩薩名為大樹。
此一行半明別教自行化他也。既云轉不退輪,別人初地能轉法輪是念不退,藏通至果方轉法輪,豈得名為如是菩薩?故在別教菩薩高廣為勝,故名大樹。又可約三菩薩各作三樹,六度約三僧祗,通教約七、八、九地,別教約三十心,故正法華初列則云三木二草,後頌云三草二木,此乃通方之見。
佛平等說如一味雨,隨眾生性所受不同,如彼草木所稟各異。
此一行半結所潤,舉譬帖釋所受潤也。雖明七種,七種為少,故下云如海一渧。
佛以此喻方便開示,種種言辭演說一法,於佛智慧如海一渧。
此一行半,結能潤明佛智多如海也。從上一切眾生聞我法者訖此是頌上合受潤也。即上文云隨其所堪乃至快得善利也。
△下從我雨法雨去八行半,頌上第六、合歡喜增長,又二:初、兩行總頌增長,又二:
我雨法雨,充滿世間,一味之法,隨力修行。
如彼業林,藥草諸樹,隨其大小,漸增茂好。
此一行頌上提譬帖釋也。即上文云如彼大雲乃至各得生長也。此頌上合增長譬竟。
△下從諸佛之法六行半別明增長也。
諸佛之法,常以一味,令諸世間,普得具足,漸次修行,皆得道果。
此一行半,明人天增長。普得具足,是頌上現世安隱;漸次修行,是頌上後世以道受樂,即合人天增長也。
聲聞、緣覺處於山林,住最後身聞法得果,是名藥草各得增長。
此一行半明顯二乘增長也。住最後身有二解:一云二乘此身若不值佛未必無後,由見佛故成最後身,即是增長義。此約小釋也。若約大論,二乘得有餘涅槃住最後身,得佛五味調熟得入法華,聞大乘得解,即是增長小說。最後且任小教,權名為無,非永無也。若得法身,等覺一轉當入妙覺,是故乃云最後身也。
若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是名小樹而得增長。
此一行半別頌通教。增長堅固是體法慧,了達三界是斷惑盡。
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法空,心大歡喜,放無數光,度諸眾生,是名大樹,而得增長。
此之二行是別頌別教增長,別頌合上差別譬竟也。
△下從如是迦葉去,有五行頌,上合第二無差別譬,又為二:
如是,迦葉,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各得成實。
此一行半頌合上無差別之差別也。譬如大雲如一味雨,即頌合上一味雨無差別。并別潤於人華各得成實,即是頌上差別。
迦葉當知,以諸因緣種種譬喻開示佛道,是我方便,諸佛亦然。今為汝等說最實事,諸聲聞眾皆非滅度,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
妙法蓮華經入疏卷第五
通題已如初釋,藥草喻別目今當委解。此品是為中根譬說中第三述成段文也。初約世界悉檀釋者,夫此品中具有山川雲雨等,何故獨以藥草標名者?須知土地是能生,雲雨即能潤也,草木是所生所潤也。以所生所潤通皆有用,而藥草用彊。又土地約今、草木兼昔,當知藥草有通有別,通言昔之藥草俱能治病,別則唯在今經方名,是藥之草故名藥草,是藥之草名為瑞草。又此藥草若從所述義邊無非是藥,若從迦葉能領中草為名,則秪應云中草品耳。應知三草二木是瑞非瑞,在昔雖元一地所生一味之澤而不自知,故至今經忽蒙開顯莫非祥瑞,乃使彈指散華通成妙因,生無生慧咸成種智,故從用彊名藥草品也。地雨復是述其領實,故不別說。有漏諸善悉能治惡,無漏為最。無漏眾中四大弟子以譬領佛,譬深會聖心,故今佛又以藥草述成領解,經讚善哉甚為希有,述其得解以喻其人,故稱藥草喻品。須解品名言通意別,故云藥草言別意通。且指聲聞,佛意雖通述其得解,別在迦葉述其不及,及以復宗若通若別皆成藥草。世界釋竟。若為人釋者,夫藥草叢育日久,經二萬億猶在方便,今始開顯,一蒙雲雨草木敷榮,牙莖豐鬱於外,力用充潤於內,譬諸無漏住最後身有餘涅槃,更不願求無上佛道,今得聞經自乘佛乘兼以運人,文云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內外自他具勝力用,故稱藥草喻品。為人釋竟。若對治釋并第一義者,夫藥草者,世藥三品,下治四大,中益五藏,上可還年,譬昔除四住病但養五分身,還真理年駐變易色俱非藥王,是此藥草至今經時,蔭以無緣慈雲,灑以無私法雨,使其遠種獲益無偏,使其無常微草乃成常住藥王,自行兼人悉除三惑,但成常身佛大仙也,譬諸無漏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文云我等今日真是佛子,無上寶聚不求自得,佛子所應得者皆已得之,面於佛前得受記莂,嘉著而稱微,故言藥草喻品也。此約對治第一義釋畢。已上四解總是約因緣釋也。二、約教釋者,草木即三教也,地雨即圓教,待絕判之以顯今妙。若本迹釋者,本住智地曾施雲雨,迹為草木引彼增長也。觀心解者,例上可解。此品是都述其周徧領解,始天性結緣,中間追誘,終於付財,自微自著無量無邊諸大恩德。釋品題竟。此品文為二:初、略述成;二、廣述成。略述又二:初一、雙述善哉;二、明領所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