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疏義私鈔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五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五
【疏】第一,初觀聖諦者,謂始觀有作四聖諦也。以一智者,言以一有作諦智也。斷諸住地者,謂斷四住惑。四斷智,謂斷因智得惑斷,故云斷智。亦可以四諦下,結為四斷智。功德作證者,謂無為功德。亦善知此四法義者,謂四諦義,明得少分觀也。
【鈔】第一、釋無邊聖諦章。
觀聖諦者,廣釋四諦,在大經第十一明慧聖行中。經云:又有聖行者,所謂四聖諦:苦、集、滅、道。苦者,逼迫相;集者,能生長相;滅者,寂滅相;道者,大乘相。又苦者,有三相:苦苦、行苦、壞苦;集者,二十五有;滅者,二十五有;滅、道者,修戒、定、慧。經文甚廣。又善男子!有漏法者,有二種相:有因、有果;無漏法者,亦有二種:有因、有果。有漏因、果者,集因、苦果;無漏因、果者,道因、滅果。
四諦下,結者,智論云:結謂九結:愛、恚、慢、癡、見、取、疑,并慳、嫉。
【疏】第二、從無有出世間以下,明上上非二乘分。
【疏】從世尊以下,第二、明上上非其分。無有出世間上上智者,昔明阿羅漢金剛心是學中之極,以為世間之上,羅漢果心名為上上。今既明二乘未滿,故亦非上上也。四智漸至者,以智釋非上上,明智體未滿,更有所至。及四緣漸至者,舉境釋非上上,更有無作四諦應至。言智境皆未竟,那得上上?無漸至法是出世間上上智者,舉佛真上上,以證二乘非上上。佛智圓極,無所更至,故云無漸至。
【鈔】阿羅漢金剛心者,斷惑之心也。四智,謂四諦智。境,謂四諦境。
【疏】第三、從世尊金剛喻者以下,明第一義智亦非二乘分。
世尊,金剛喻者是第一義智。世尊,非聲聞、緣覺不斷無明住地初聖諦智是第一義智。世尊,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地。世尊,如來、應、等正覺非一切聲聞、緣覺境界不思議空智斷一切煩惱藏。世尊,若壞一切煩惱藏究竟智,是名第一義智初聖諦智,非究竟智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智。
【疏】從世尊以下,第三、明第一義智非其分。就中有六句,合為三雙:第一、雙牒是非,明第一義智是佛非二乘;第二、從世尊以無二聖諦智以下,雙釋是非,先釋非,後釋是;第三、從世尊若壞一切以下,雙結是非,先結是,後結非。皆可見。金剛為喻,佛斷諸住地,謂四住地。
【鈔】以無二聖諦智者,只是前一智。經不思議空智者,無名云:正覺虗寂而能照空,照空則非空,寂則非有。非空非有者,名不思議空智也。
【疏】第四、從世尊聖義者以下,明聖義亦非二乘分。
【疏】從世尊聖義以下,明聖義非其分,即有二:第一、直明非其分;第二、舉有量及少分為釋,可見。
【鈔】經聖義者,非一切聲聞等者,無名云:夫稱聖者,微妙玄通,不可測盡者也。彼二乘者,智不窮微,德不極妙,安得充大聖之義耶?
【疏】第五、從聖諦者以下,明諦亦非二乘分。
【疏】從聖諦者以下,第五、明諦非其分。即有二:第一、直明非其分;第二、明是如來諦。非諦者,苦、集非其諦;亦非功德者,謂滅、道非其諦。第二、明是如來諦。可見諦是審實為義,故云是佛,非二乘分。而無作諦亦復可然,但有作諦,何非其分耶?雖復作諦,亦不如如來深達,故云非其分。何者?所言二乘觀有作四諦,斷三界惑,亦是方便。就實為論,觀有作四諦,斷三界惑,正在七地上。
【鈔】苦、集非其諦等者。二種苦、集,二乘不能審實,故但非其諦。道、滅亦然,二乘雖復得有作諦,不如如來深達二種苦、集即如來藏,故下文云顛倒即真實也。
經為無明㲉藏等者,無名云:世間者,眾生世間。無明㲉藏者,心之所窟宅也。彼眾生者,既以無明為心窟,處昏闇而莫曉,安寢永夜,反流靡津。自非大聖垂靈益,何以自覺?導群迷於矇俗,開神功以坦路,曜慧光以朗燭者,熟能興於此也?殻㲉上苦角切,下苦侯切,卵㲉也。鳥子在卵,須母曰㲉。見新加切韻說。若准此義,合用㲉字,以含情識故也。
【疏】從聖諦者以下,第二、如來藏章,為歎八聖諦甚深。上直明二種聖諦唯是如來,非在二乘,而未明其甚深之所以,是故此舉如來藏為歎二種聖諦。今日此八諦說於如來藏,藏既甚深,則八聖諦豈得不深?故云二種聖諦唯在如來,非是二乘。就中開為五重:第一、直舉如來藏嘆八聖諦甚深;第二、從若於無量以下,舉如來藏與法身勸信八聖諦;第三、如是難知難解以下,仍廣明八聖諦名、體、相;第四、從如是無作四聖諦以下,結無作聖諦唯在於佛;第五、從世尊非壞法故,名為苦滅以下,料簡二滅諦。就第一、舉如來藏嘆八聖諦甚深,亦有三:第一、直嘆甚深。
【鈔】第二、如來藏章。
經微細難知等者。無名云:虗而非無曰微,實而非有曰細,淵不可測曰甚深。唯得菩提智者乃能知之,智者所知也。
【疏】第二、從何以故下,釋嘆。
【疏】此說甚深如來之藏者,言於八諦說如來藏也。
第三、從如來藏處以下,結嘆。
【疏】說聖諦義者,明此八諦依如來藏而說也。如來藏處甚深,故說聖諦亦甚深者,無作滅諦即如來藏,所以甚深;兩苦兩集能隱此藏,二道一滅能顯此藏,則其隱顯之所以難明,故亦皆甚深。
【疏】從若於無量以下,第二、舉如來藏及法身勸信八諦。物聞聖諦甚深,唯佛境界,便謂然則若非如來,都無應信,當復為誰而說此諦耶?所以舉此如來藏及法身勸信曰:無作滅諦即如來藏,此藏顯為法身。若能信此如來藏及法身,即能信此八諦,所以勸信之也。且聞如來藏既是甚深,非識所量,即謂此如來藏已超惑累,獨自清淨,故知非識境界。所以亦明此如來藏隱在煩惱之中,非出惑累。若能無疑於隱義者,亦能無疑於顯法身。若能信此隱顯之義,即能信八諦。昔日不明,理在惑中。又二聖諦中,唯明一種聖諦,皆是方便之說也。就中亦有二:第一、明信藏即信法身。
【疏】第二、從於說如來藏以下,正明能信如來藏及法身,即應信八諦。
【疏】藏即既是隱,但就藏可難,所以傳取顯時法身為勸也。
【鈔】經若於無量煩惱藏所纏者,無名云:然人懷勝求,但心昧故不了。雖未能了,可審其不無。始既不無,則終必定有。故言若於無量煩惱所纏不疑惑者,則於出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也。此則信解說無作聖諦是真實,解說作聖諦為方便也。
【疏】從如是難知以下,第三、出八諦名、體、相。上來直稱二種聖諦,但未顯其名、體、相故,此故廣明之。就中亦分為八:第一、總唱二種聖諦。
【鈔】經如是難知難解者等者。無名云如是難知難解者,此統舉始終也。初說作諦,名為究竟;後說無作,亦名究竟。名同而實異,誰能知之?意遠而言近,孰能解之?能知解者,要當推近以及遠,觀果以尋因。故上言若能了所纏,云佛性者,則已出之法身也。
【疏】第二、從何等為說二聖諦以下,列二聖諦名。
【鈔】第二、列聖諦名者。無名云何等?等者,將顯名以辨實也。
【疏】第三,釋會有作有量。
【疏】說作聖諦義者,是說有量四聖諦,此二句是。
第四、從何以故以下,釋所以名有作有量。
【疏】前三重,可見。第四,釋名疑。云何以名有作有量耶?釋曰:非因他能知一切苦者,因他,謂二乘、七地。言非此因他人能知三界內外一切苦、集、滅、道也,故名其人有作有量。所以其所照諦,亦名有作有量也。
【鈔】非因他能知一切苦等者。七地、二乘,必因他教。因他教者,但知有作有量,不知無作無量,故云非此因他人能知一切苦等。一切等,即是無作無量也。故名此因他能知之人,名為有作有量也。人既名為有作,以人名法,則其所照諦,亦名有作等也。
【疏】第五、從是故世尊以下,舉二種生死及二種涅槃,釋有二種聖諦。
【疏】第五、舉二種生死、涅槃為釋。是故,世尊!有為生死、無為生死者,境既從人,必有有作、無作之別;故生死亦從人,則有有為生死、無為生死也。二乘七地名有為人,分段生死是有為人所知;八地以上名無為人,變易生死是無為人所照。故云有為生死、無為生死也。有為生死即是有量苦、集,無為生死即是無量苦、集。八地以上亦能照分段生死,但就七地未照變易生死,故因為別也。涅槃亦如是,有餘及無餘者,境與生死皆從人得名,故涅槃亦從所證人,即有有餘、無餘二種也。二乘七地名有餘人,有餘人所證名有餘涅槃;如來名無餘人,無餘人所證名無餘涅槃。有餘涅槃即兼有量滅、道,無餘涅槃兼無量滅、道。
【鈔】八地已上亦能照分段生死等者,七地未照變易,名有為人;八地已上能照變易,名無為人,此顯別故也。其實八地雙照二死。
【疏】第六、從說無作聖諦義者以下,釋無作無量。
【疏】說無作聖諦義者,是說無量四聖諦義者。第六,釋會無作無量。
第七、從何以故以下,釋所以名無作無量。
【疏】從何以故以下,釋所以名無作無量。疑云:何以名無作無量耶?能以自力知一切者,明八地以上,入法流水,念念自知也。亦從人得名,故云無作無量也。但滅諦那得自知者,是謂仰信,非言現知也。
【鈔】能以自力知一切受等者。無名云:智由內發,以窮緣盡照者,名為自力也。自力生智,乃得無量。是故如來以無量之妙智,照彼無作真諦,則諦無不盡,智無不周也。受者,猶受陰之流也。凡有智以接痛癢者,皆名之為受也。
【疏】第八、從如是以下,總結二種聖諦。
【疏】從如是以下,第八、總結如是八諦。如來說四諦者,八諦之中,昔日如來為二乘、七地,但說有作四諦。又云:三界內外雖有八諦,如來合為四諦也。
【鈔】如來合為四諦也者,無名云:分別作及無作,故為八。考名以定實,其唯苦、集、滅、道,故四也。
【疏】夫今此二種聖諦,合有十名:三界內諦,有作、有量、有邊、有為、有餘;三界外諦,無作、無量、無邊、無為、無餘。
【鈔】今此二種聖諦,合有十名者,皆是此經文有之,細尋可見。
【疏】凡此十名,亦可當體為稱,而今此中只從人為稱也。二乘七地稱之五有,八地以上皆名五無。而二乘七地稱五有者,皆因未竟三界外事,更有應作為稱也。八地以上稱五無者,亦皆因修習已極,更無新造為稱,則可推也。八地以上亦皆照三界內事,但就七地不照三界外事為別也。當體稱者,三界內集道二諦,自為因感苦滅二諦,苦滅二諦從作因生,故名有作。
【鈔】集、道二諦自為因者,集因苦果,道因滅果。集則根、塵相對,生於愛、見;苦則無明、行、業、父母等緣,生於識等。故知二諦皆從作因生。
【疏】且此四諦,亦未窮其源,故名有餘、有邊、有量。苦、集、道三諦,當體自生滅,故名有為。一滅諦從有為因得,故亦從因為稱。三界外諦,集、道二諦,雖有作義,但作用微,不如界內之現,故受無作名。何則?前念為因,後念為果,念念新易,難見作相。苦、滅二諦,亦從無作因為得,故亦得無作。本義云:苦、滅二諦,當體不能作果,故名無作。然則三界內苦、滅二諦,亦應無作,故不須也。四諦理盡,且窮其原,故言無量、無餘、無邊。一滅諦體非生滅,故言無為。三諦皆從滅諦為稱也。
【疏】從如是無作四聖諦以下章中,第四、結八聖諦唯佛究竟。八諦名體既竟,宜明窮此理者,故更結如來究竟此理也。就中即有四:第一、明唯佛究竟。
【疏】第二、從非阿羅漢以下,明非二乘究竟。
【疏】第三、從何以故以下,釋二乘非究竟。
【疏】非下、中、上者,下謂聲聞,中謂緣覺,上謂七地,明非此三種人得究竟涅槃也。又云:上謂佛,非三種人皆得,唯佛一得也。
第四、從何以故以下,釋唯佛究竟。
【疏】第四、釋佛究竟疑。云何以唯佛究竟耶?知一切未來苦者,苦佛已過,但約二乘未知未來苦為言,故云不究竟如也。亦可知一切眾生未來苦斷。一切煩惱謂根本,上煩惱謂枝條,集以業煩惱為體,故云所攝受。集滅一切意生身陰、一切苦滅作證者,謂滅諦通三界內外,故言一切,但道不顯。又云所攝受,明無漏業為煩惱所攝受也。一切集者,總收前業煩惱為集滅。一切意生身陰者,謂滅諦。一切苦滅作證者,疑道諦。一云所攝受,謂四住地也。
【鈔】但約二乘,未知未來苦等者,無名云:意生身苦,於二乘為未來。能知此苦,則無苦而不知也。滅意生身陰,則無苦而不滅。能證此滅者,則佛性顯現,名為法身也。
【疏】從世尊以下章中,第五、料簡二滅。餘六諦雖有深淺之殊,同是有法,理自可別。但二滅諦難別其相,所以料簡曰:昔滅是無,今滅妙有,滅名雖同,所指各異。就中即有二:第一、明昔滅非真。
【鈔】餘六諦雖有淺深等者,苦則分段、變易不同,集則四住、無明有異,道分作與無作,故云淺深之殊。此六同是有法。二、滅諦所滅不同,同名為滅。是故須知其相苦滅,滅有還無。今滅體含萬德,故云所指各異。
【疏】非壞法者,謂斷煩惱,明非以煩惱滅為真滅。
第二、從言苦滅以下,明今滅是有。
【疏】名無始、無作、無起者,明無生;無盡、離盡、常住者,明無滅。此明非三世法,自性清淨。離一切煩惱藏者,雖非壞滅,自然離於煩惱。明此無始,有二種解:一云此滅諦是本有,故言無始;二云就果論果,非三世法,故云無始。
【鈔】無始無作等者,無名云:生必有始,始則有作,作故起也。今無此三,當知無生。夫有盡是盡,不作故滅。此三句明無滅也。法性如此,則無生滅者,乃名真寂滅也。以此為滅,何壞法之有?此明法滅者,既得能空故稱滅,復辦心淨故為滅。夫心之垢也,由乎失理;反其流也,緣於悟宗。是以若能審法性自滅以為滅諦者,則自性清淨,心得離煩惱也。離煩惱者,亦名為滅,但非法之滅耳。法身非三世攝,猶如虗空亦非三世。此義廣在涅槃經。
【疏】從世尊過於恒沙以下章中,第三名法身章。此章來意者,物聞上第二如來藏章勸信八聖諦云:若能信如來藏,即能信法身;信此二者,亦能信八聖諦。更謂此如來藏與法身必是異體,故云信藏即能信法身。若是一體,豈復重舉?所以今明隱為如來藏,顯為法身,隱顯雖殊,即是一體,更無異體也。就中又分為三:第一、明如來藏與法身即是一體。
【疏】過於恒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成就,說如來法身者,舉如來藏即法身。過於恒沙者,明煩惱過恒沙也。如是如來法身,不離煩惱,名如來藏者,舉法身即如來藏。
【鈔】第三、法身章。
第一、明如來藏與法身一體者,無名云:法身不離煩惱,藏則名如來藏,成就則名法身。故知一真實理,而始終二名言,良以煩惱為稱謂也。
【疏】第二,舉智證一體。
【疏】如來藏智是如來空智者,第二、舉智證一體。明智即是一,境何有二?未離煩惱故,藏為不空;已離煩惱故,法身為空。所以照藏為如來藏智,照法身為如來空智。照藏、照法身智,即終是一體智。智即是一,所照之境,那得異體?
【鈔】第二、舉智證一體者。無名云:如來藏智者,言其始也;如來空智者,謂其終也。始終雖殊,而智性不二。
【疏】第三、明如來藏非二乘境界也。
【疏】第三、明如來藏非二乘境界。此明如來藏理深玄微,非二乘所識也。亦昔日不為說,故本所不見不得。本義云:如來藏章、法身章,更無別文,但附明已顯,不假別出。又云:從過於恒沙以下,入第九、空義隱覆章。此是明境之真實,而昔以空義隱覆而不顯也。
從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以下,總明境中第四名空義隱覆章。此章來意者,物聞上第三法身章云:隱為如來藏,顯為法身,即是一體。又舉智證一體,便生疑:理既如是,昔日何意不說?或此智昔未方,今乃得故爾耶?故釋曰:照真實智本來常有,但昔日非其時故不說,以苦、空、無常等為隱覆而不顯也。就中有二:第一、正明智則本來常有;第二、從此二空智以下,明非時故不用。就第一、直明智有三:第一、直明智有
【疏】有二種如來藏空智者,謂如來藏智、法身智也。直云二種如來藏智亦足,何故稱空智者?境有空、不空智,即只是一空智,故言空智舉有。
【鈔】第四、空義隱覆章中,直云二種如來藏智亦足等者,無名云:第一義智,斷一切煩惱。藏言空,則當如來藏智應名不空。而言空者,明其雖在煩惱之中,而自性清淨,非彼所染,故亦名空也。上言如來藏智是如來空智,此之謂也。是為如來藏名生於始,空智之稱出於終。今言二種如來藏,是以始驗終;二種空智,是以終驗始。智由終顯,藏因始彰,豈非統而有致哉?言空智舉有二種如來藏空智者,無名云:而今云有二種如來藏,則法身亦名如來藏。始明妙因出於真果,故言藏;終明真果生乎應身,亦名藏。是以思益經言:如來身者,亦是法身之藏也,則是無量光明藏。若是光明藏者,亦是法身之藏。然藏名雖同,所藏各異,故二種也。藏既二種,則智亦如之,故釋藏以明智也。若具其文者,應云有二種如來藏、二種空智也。今以一而二,彼二者是其簡也,一者明體同也。
【疏】第二、舉三,若就空境明智有。
【疏】第三、舉四不空,就不空境明智有。
【疏】從此二空智以下,第二、明非時故不用。就中有三:第一、假設,舉愚抑二乘。
【疏】此二空智,諸大聲聞能信如來者,假設舉愚抑二乘,此二智非其聞分。一云:諸大聲聞者,聖共位中諸菩薩也。
【鈔】假設舉愚等者,假設諸大聲聞,舉迷二智。言諸聲聞尚信而已,況羅漢、支佛而不迷耶?
【疏】第二,正明非時故不用。
【疏】四、不顛倒,則如常釋。是故以下,結。言有此所以故不說,是故二乘昔不見不聞也。
【鈔】以二乘人於如來常、樂、我、淨境,作無常等四解故,故云於四不顛等。
【疏】第三、從一切苦滅以下,明唯佛得證。
【疏】從一切苦滅以下,第三、明唯佛得證。而此文來意難明,葢言如來無四倒,修一切滅苦道者,是說已修,非言今修。
【疏】從世尊!此四聖諦以下,明乘境中,第二、舉四章別明境界。上四章雖復明境,每言但直,非二乘分,未明其可依之極。所以從此下,明八諦之中簡除七諦。無作四諦中,唯一滅諦為依之極,故云別明境界。四章者:一、一諦章,二、一依章,三、如來藏章,四、自性清淨章。第一、一諦章者,將明為依之極,故簡除有作、無作中三諦,但取一滅為極也。就中,初開為三:第一、料簡八諦唯一滅為極;第二、從此滅諦過一切眾生以下,歎一滅諦甚深;第三、從或有眾生以下,勸信一滅諦。就第一料簡中即有二:第一、立兩章門。
【疏】三、是無常,一、是常。三、是無常者,謂兩苦、兩集、兩道;一、是常者,謂無作、一滅諦。有作、滅諦既是無為,無所可除,即是斷無,不可為取,所以不用,以不為數也。然上舉二種涅槃,為釋有作、無作。既云二乘、七地名有餘人,有餘人所證名有餘涅槃,有餘涅槃即兼有量滅、道;如來名無餘人,無餘人所證名無餘涅槃,無餘涅槃即兼無量滅、道。今此但取一滅,亦除道諦,此二相違,何故然耶?釋曰:道有二種:一、因道,二、果道。上就果道為談,故無餘涅槃即兼無量滅、道;此就因道為明,故簡除道諦,唯取一滅諦為極也。
【鈔】第五、一諦章。
無名云一是常者,說一諦也。八由方便生,四以了義起,窮名至於無名,極義至于無義,無名無義而強為名義者,其一諦乎?故次去三以存一也。
道有二種等者,上舉果道地,三道豈得不常?因道在迷通至等覺,並是無常。
【疏】第二、從何以故以下,釋二章門。先釋無常章門。釋無常門中亦有二:第一、正釋。
【鈔】經三諦入有為相等者。無名云:名隨數立,義因名變,謂入有為相也。與他推移,得非虗妄耶?
【疏】第二,結。
【疏】後釋常章門。
【疏】就釋常章門,亦有釋結。從是故以下,結皆可見。
【鈔】經是常是依等者。無名云非虗妄者,明諦則是常,常故可依也。是故下,結非以明是也。此於一諦門中,又顯常住安穩一依義也。
【疏】從是滅諦以下,第二、歎一滅諦甚深。就中又開為三:第一、直明凡夫、二乘並非所望。
【疏】生盲都不見眾色像,故譬凡夫;七日嬰兒能見餘物,但不能見日輪,故譬二乘。
從凡夫識者以下,料簡二人,雖同不見,而不見不同。
【疏】第二、不同,可見。
第三從邊見以下,廣釋凡夫二見二乘清淨之相。就第三廣釋中即有二:先釋凡夫識,後釋二乘智。就釋凡夫識中亦有二:先釋二見,後釋顛倒。釋二見中亦有五:一直出二見。
【疏】我見妄想者,妄計即、離二我,即故生斷,離故生常。
【鈔】即故生斷等者,即陰有我,我是故成斷;離陰有我,身滅我存,是故成常。
【疏】第二,列二見之名,所謂常見、斷見是。
【鈔】列二名。若無名云:常則生而不滅,斷則滅而不生。
【疏】第三、從見諸行無常以下,舉生死、涅槃釋二見。
【疏】二、見者,計生死神明都斷,計生死有涅槃。
第四、從於身諸根以下,舉色心二法釋二見。
【疏】二、見色壞生斷,計心不斷生常。
【鈔】色、心二法釋二見等者,無名云:明內學凡夫起見也。明但見其敗亡之斷壞,而不覩其相續之冥縛也。既不覩冥縛之相續,安得不起妄想之斷見也?所緣既不二,心相又是一,欲不起常見,其能得乎?名、色、陰、界、入中,明不了若即若離中妄計有我、我所之實,故名為我。
【疏】第五、從此妄想見以下,明二見失於中道。
【疏】彼義,謂中道義。過與不及,則二見皆通有。
【鈔】經:若過,若不及者。無名云:計斷為過,計常不及。
【疏】從顛倒眾生以下,釋顛倒,可見。
【鈔】經顛倒眾生於五受陰等者,心實無常,計之為常;受實是苦,計之為樂;想行無我,計之有我;身實不淨,計之為淨也。
【疏】從一切阿羅漢以下,釋二乘智,亦可見。
【疏】從或有眾生以下章中,第三、勸信一滅諦。就中亦有三:第一、明從佛語為正見。
【疏】第二、從何以故以下,釋何以起此四想為正見耶。
【疏】波羅蜜因果有二,此中所明,皆是果彼岸。
第三、從於佛法身以下,結勸。
【疏】口生,謂因教而生。正法生,謂藉理而生。法化生,謂藉教會理,化凡為聖。餘財者,七財佛已先得,故今隨後得,故云餘財也。
【鈔】因教而生等者,教從佛說故。因教會理,依理生正見,故化凡之邪見,得聖人正見也。瓔珞云:七聖財者,謂信、施、戒、聞、思、慚、愧也。聖用成佛,故說為財。
【疏】從世尊!淨智者以下,別明境中,第二、名一依章,正明此一滅諦為眾可依之極。就中開為四:第一、欲明今日一滅諦為依之極,故先明二乘智非其境界。
【疏】況四依智者,是謂五方便中依四諦生智者也。一云:佛為五方便人說四依道,故云四依智也。
【鈔】第六、一依章。
四依道者,依四諦生智。
【疏】第二,釋非其境界。
【疏】第二,釋標。疑云:何以言非其境界耶?釋曰:三乘初業,於彼義但當覺當得,非現覺得故。一云:疑云:何以相違?與上一乘章云:三乘初業,不愚於法耶?故釋同上。言不愚於法者,是謂當覺當得,非是已得已覺之謂也。
第三、從為彼故以下,明昔依為非。
【疏】第三、明昔依。為非為彼故,世尊說四依者,明昔日正為二乘故,說此有作四諦。此四依是世間法者,明非極依也。
第四、從世尊一依者以下,正明今日一依為依之極。
【疏】第四、正明今日一依為依之極。一切依上者,通言三界內外八聖諦中,此一滅諦為上也。出世間上上者,只就無作四諦,唯此一滅諦為極也。第一義依,所謂滅諦者,更出其體。一云:一切依上者,只就有作四諦為上也。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五
【疏】從世尊、聲聞、緣覺以下,正說中之第二,舉八章以明乘境。言夫善不自生,必由境起,故有作、無作二種聖諦,皆是一乘之境也。大意雖爾,好尋此下外文,則無異上明究竟、不究竟。所以私懷亦可舉境證究竟,曰:二種聖諦皆是修善之緣,而二乘但觀一種聖諦,如來二皆已達。觀境既爾,則所證未究竟明矣。就中開為二:第一、前四章總明境界;第二、後四章別明境界。總取有作、無作二種聖諦,無所簡除,皆為一乘境,故名為總;簡除三諦,唯無作滅為極,故名為別。就第一、總明境界中有四章:一、無邊聖諦章;二、如來藏章;二、法身章;四、空義隱覆章。就第一、無邊聖諦章開為五重:第一、牒二乘所得,即是有作四諦。
【鈔】第二、舉八章,明乘境者,是前五章所觀之境。
夫善不自生等者,言前五章以萬善為乘體,此義不孤,然自生必詑境而起,故二聖諦為乘境也。何者?眾生心體本寂,即無作滅諦,但兩苦二集以為能覆,二道一滅以為能顯,為顯此滅應修萬善,始從初心終至妙覺,皆乘萬善為顯一滅。後之七章只是重明一滅,得名不同隱顯有異,是故乘之與境未曾相離。真子即是能乘之人,雖分三文實是一法,人即是法斯言可憑,文既顯然理將何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