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疏義私鈔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一
- 卷之一
- 嘆如來真實功德章第一
- 十大受章第二
- 卷之二
- 十大受章之餘
- 三大願章第三
- 攝受正法章第四
- 卷之三
- 攝受正法章之餘
- 一乘章第五
- 卷之四
- 一乘章之餘
- 卷之五
- 無邊聖諦章第六
- 如來藏章第七
- 法身章第八
- 空義隱覆章第九
- 一諦章第十
- 一依章第十一
- 卷之六
- 顛倒真實章第十二
- 自性清淨章第十三
- 真子章第十四
- 勝鬘章第十五
- 䟦
勝鬘經疏義私鈔目次終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一
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
求那䟦陀羅 譯
【鈔】疏文大分為二:先略釋經題,次入經文。初文復三:先釋別名,即是勝鬘師子吼;次釋通名,即經字;三、結得名不同。初文分五:初、辨勝鬘本迹,二、明其所說,三、釋勝鬘名義,四、釋師子吼,五、總結。初釋本迹者,又二:先本,次迹。通云本迹者,本謂法身,迹謂應迹。諸佛、菩薩法身,理以之為本,能起十類之應迹。故法華云:應以佛身而為說法,乃至釋等。經文雖有三十三身,所謂六道、四聖也。故淨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大經亦云:隨其類音,大聲普告。口輪既爾,心輪鑒機,身輪現應,亦復如是。於中,先本。
【鈔】言不可思議者,言其位高下難測,不可以心思及言議者也。法雲大士者,即第十地菩薩。華嚴三十九釋十地云: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力,起大悲雲,震大法雷,通明無畏以為電光,福德智慧而為密雲,現種種身,周旋往返,於一念頃,普遍十方百千億那由他世界微塵國土,演說大法,隨諸眾生心之所樂,霔甘露雨,滅除一切眾惑塵焰,是故此地名為法雲。經文甚廣,准此經本迹義足。大士者,安法師云:開士,心初開故。又云:始士,初始發心故。此從初得名,具存西音,應云菩提薩埵。什法師恐繁略提埵二字,但云菩薩,翻譯不同,今存一釋。菩提云:無上道薩埵名大心。謂無上道大心,言此人發心,為眾生求無上道,故名菩薩也。諸解不同,且存一釋。
○次迹
【疏】但遠照踰闍之機,宜以女質為化。所以初則生於舍衛國王,盡孝養之道;中則為阿踰闍友,稱夫人,顯三從之禮;終則影嚮釋迦,共弘摩訶衍之道。
【鈔】但遠照踰闍之機等者,明迹。法身懸鑒,故云遠照。言菩薩在法身之地,懸照踰闍一國,有大乘之機,仍宜以女質為化也。故經云應以女身得度者,即現女人身而為說法。所以初則生於下,明垂迹之相。舉始、中、終三處,略示其相也。王字去聲,謂起也,初也。言初且興起孝養之道。摩訶衍即一乘下,經文自釋。
○二、明所說。
【疏】論其所演,則以十四為體;談其大意,非近是遠為宗。所以如來每說讚同,諸佛發言則為述成。
【鈔】十四為體等者,一十四章是正說之體,一一章內皆對昔二乘之近情,顯是今經之遠理,悉用此意以為宗要。何者?且如第一、讚歎如來真實功德章,且勝鬘因父母遣書,方聞常住遠理,以為歸依為是,異於昔日歸依無常之近為非也。第二、十大受章,歸依既異於昔,戒亦應改於昔,所以今受十受,異於昔日小乘五戒也。第三、三大願章,歸依受戒既殊於昔,故願亦更發勝願,遠期常住法身,異於昔日願身滅智亡也。第四、攝受正法章,七地已還及以二乘有功用行,此為近也;八地已上,一念三行建立真應二身,出生五果因果,此為遠也。第五、一乘章,昔日別相三寶,五乘之別皆是方便為近;今日會五乘入一乘以為因,一體三寶以為果為遠也。第六、無邊聖諦章,二種聖諦皆是修善之緣,而二乘但觀一種聖諦為近,如來並皆已達為遠。第七、如來藏章,為歎八諦甚深,故言依如來說八聖諦;如來藏甚深,故八諦豈得不深?故立二種聖諦唯在如來,非是二乘。第八、法身章,只是明隱為如來藏,顯為法身,隱顯雖殊,即是一體,更無異體也。第九空義隱覆章,明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照此二藏,為二空智,此智本來常有,昔為無常等空義隱覆者也。第十一諦章,將明為依之極,簡除七諦,唯取無作一滅諦為極也。是故此諦,非凡夫心識所緣,亦非二乘智慧境界,如七日嬰兒,不見日輪。第十一一依章,明此一滅諦,為眾可依之極,故非二乘境界。第十二顛倒真實章,明無作一滅,即如來藏,生死神明,依如來藏相續,相續不滅,非但出惑言為依,從在惑中為依也。第十三自性清淨章,明如來藏自性清淨,雖在惑中,不為生死所染,但隱覆而已。第十四如來真子章,明三忍菩薩,御此乘而行,二乘凡夫,不能行之也。所以如來每說等者,勝鬘凡有所說,如來即贊同諸佛也。故下文云,所說攝受正法,皆是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已說今說當說,我今得無上菩提,亦常說此攝受正法。發言則為述成者,經云,佛讚勝鬘,善哉善哉,智慧方便,甚深微妙,汝已長夜植諸善本,來世眾生,久種善者,乃能解汝所說。
○三、釋勝鬘名義。
【疏】勝鬘者,世以七寶嚴其肉身,而今以萬行嚴其法身,故云勝鬘。
【鈔】勝鬘者下,釋名義,可見。
七寶者,一金、二銀、三瑠璃、四車璖、五馬瑙、六珊瑚、七真珠。鬘莫還反華,茸飾也。茸如容也草,藂生也。言萬行嚴於法身,勝於世嚴故也。前五章自分他分不出一乘,即是萬行嚴於如來藏等八章之境,令顯現也。故題名中總標一部,大意略盡。
○四、釋師子吼。
【疏】師子吼者,自宣大理,無所怖畏,義同師子,不畏眾狩,故云師子吼。
【鈔】師子吼下,四、釋師子吼義。涅槃二十五云:師子吼者,名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是故勝鬘所演一十四章,無非常住,自性清淨,對佛闡揚,無所畏難。義同涅槃決定說也。
○第五總結稱:
【疏】勝鬘,就當體得名。師子,舉譬為稱。一乘大方便方廣者,舉其所說之法。
【鈔】一乘大方便等者,此等三名,不出一乘權實之法也。疏文總舉而已,今略釋三名,粗知旨趣。
言一乘者,夫乘之為稱出於運通,今經即以萬善等流為能運,一體三寶為所通者也。故下經云:三乘即一乘,得一乘者即得阿耨菩提。下文廣釋,今且略銷因果權實不二之理,故一一是無二之稱,乘是運出為義,因中善品雖復不同而流義一,故云一也。
大方便者,善權也,方法也,便用也,巧用諸法會眾生也。故下文云:如來隨彼所欲而方便說也。
方廣,實理也。正無邪曰方,具德無邊曰廣。如世方物,無邪無偏,妙旨虗融,義無偏定。故經云:自性清淨如來之藏,是法身藏。常樂我淨四波羅蜜,雖有為相,非虗妄法,是故滅諦是第一義諦。當知三法一體,從義立於三名也。且分於人法理實為論,人即是法。何者?勝鬘從萬善得名,師子吼從喻以顯,說萬善即一乘方便,方廣無畏即決定了義,是故當知人法無異也。故下經文無異如來,無異法身,如來即法身也。
○二、釋通名。
【疏】經者,訓法,訓常。聖人之教,雖復時移易俗,不能改其是非,故云常;亦為物軌則,故稱法。而此是漢中之語,外國云修多羅。修多羅五義,亦如常釋。修多羅雖有五義,要在涌泉、繩墨二義,即同經之法、常二義,故以此經代彼修多羅也。
【鈔】次經者下,釋通名。
不能改其等者,肇法師云:古今雖殊,覺道不改,羣邪不能俎,眾生不能異,故曰常也。
修多羅五義者:一、法本,亦名出生;二、微發,亦名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出雜心論。一、法本者,金口所說,一言為本,流出無量言教,當時被物,聞即得道,故經言:一一修多羅,復有無量修多羅以為眷屬。二、微發者,佛所說法,言辭巧妙,次第詮量,初中後善,圓滿具足,如大海水,漸漸轉深。聞教之者,次第領受,分別法相,微有解生,漸漸增長,明練通達。又云:遍讀誦異論,廣知智者意,多聞強識,以至成佛。三、涌泉者,從喻為名也。佛所說法,文義無盡,法流不絕。聞教之者,於一句法,解無量句,故云:乃至聞一偈,通達無量義,次第知法說,月四月至歲,如風於空中,自在無障礙。四、繩墨者,佛所說法,裁愛之教,不為邪風倒惑,得入正轍,即同繩墨義也。五、結鬘者,如結華鬘,令不零落,結佛言教,不零落也。
要在涌泉、繩墨二義等者,涌泉則恒流不絕,可以同常;繩墨則除邪顯正,可同法之軌則。故以此方之經字,代彼修多羅之稱也。
○三、結得名不同。
【疏】諸經得名不同。今此經上言勝鬘師子吼是舉人,下言一乘大方便方廣是舉法,雙舉人法為題,故云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
【鈔】三、得名不同者。如諸經之題,所從各異:或從法,如涅槃、大品等;或有就事,如枯樹經;或有就人,如須達拏;或有就喻,如大雲、寶篋等經;或具法喻,如法華等;或具人法,即如此經及淨名等;或具人法喻,如華嚴等。
○從夫大聖至說法下,第二、入經文。疏文中先分節經文,次釋經文。
【疏】夫大聖應世,為物說法,不撰經卷之多少,不別明理之深淺,皆用三段為說:第一、序說,序是漸由為義;第二、正說,正者經之正體;第三、流通說,謂傳之後世須此三。所以者,良由眾生從來迷塵,加復神鈍,若卒聞深理,非但不能受行,更生謗心,還墜三塗。是以聖人先現殊常之相,令物生樂,於是眾生因此序相,即發樂應聞深理之心,故即為說正體。序正既竟,必時眾生皆得蒙益,而大聖垂慈說法,非但當時獲利,遠及末代,皆同令福,故末即為說流通以勸之也。三段文處者,從初訖咸以清淨心,嘆佛實功德,名為序說;從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以下,訖汝已親近百千億佛,能說此義以來,明為正說;從爾時,世尊放勝光明,普照大眾竟經為流通說。
【鈔】初、分三段者。夫佛說法,雖復殊源,而初、中、後善,文必備矣。故安法師一切諸經,皆用序、正、流通而分之也。後見親光菩薩佛地論,果有此文,冥合聖意。
更生謗心等者,非但不能受領而行之,更乃生誹謗,如來止而不說也。故法華云:止!止!不須說。若說是事,一切天人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大坑即三塗也。三塗之名出四解脫經。地獄名火塗,小獄通寒熱,大獄唯在熱,從熱邊說為火塗也。畜生名血塗,從相噉邊說。鬼道名刀劒塗,從彼駈逼邊也。塗者,大乎反,道路也,埿行也。
殊常之相者,如法華序品,即以天雨四種華,地搖六動,眉間光照萬八千土,一一土中佛轉法輪,三乘受行入涅槃等,以為表發。涅槃面門放光,表說常住佛性。大品支節放光等,各各表發。不同此經,即以內外緣以為發起也。
【疏】就第一序說,初開為二:一、通;二、別。如是等五事,普貫眾經,故名通序。
【鈔】釋序中。通、別二序者。言五事至通序者,一切經皆安如是等五事故。亦名遺囑序,如來遺言令標經首故。亦名經前序,三世諸佛經前皆然。故大論云:佛將涅槃,阿難親屬愛結未除,心沒憂海。阿泥樓駄語阿難言:於未來事,若有疑者,乃時諮決。何為沒在憂海,如世凡夫?阿難得念道力,悶心得醒,即以四事請問:一、問佛涅槃後云何修道;二、問誰當作師;三、問惡口車匿云何共住;四、問佛經初置何等語。佛告阿難:若現在,若去世後,依四念處修道。解脫戒經是汝大師,惡口車匿依梵法治。我三僧祇所集法藏,初應作如是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國土與某大眾。非獨我法如是,三世諸佛經初亦然。是故五義名為通序等。別釋者,如是等五,同是勸信之辭、所傳之教理。我聞者,親承音旨,明能傳之人。一時者,能傳、所傳會理之時。佛住者,的出化主,亦稟承之主。舍衛等者,聞經之處。故展轉相證,勸信非虗,欲使將來順而不逆也。於中或五或六,由主處離合故。
【疏】遣書感佛,正為此經,非為餘經,故稱別序。
【鈔】言遣書至別序者。經、經由各藉異,故名為別。教門機別,亦名現在序,佛在世時有此事故。此經別序者,波斯匿王與末利信法未久,遣書與勝鬘,略贊如來無量功德等是。已上釋通、別二序之來意竟。
【疏】就第一通序,即有二:一、明阿難所傳不謬,證人是可信;二、有住處同聞,明說經之根本,證法是可信。人能弘法故先證,法由人弘故後證。
【疏】如是者,總舉一教之始終也。兩物相似曰如,一物無非曰是。如來與阿難談其聲口,必一八既殊,金肉非同,故於文曰如一八。金肉雖異,即其所明,即是一物,故於理曰是。
【鈔】必一、八殊等者,一謂一音,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圓音一演,異類等解,此在於佛。八者,八音:一、最好,二、易了,三、柔軟,四、調和,五、尊慧,六、不誤,七、深妙,八、不女,此在阿難。一音唯在大,八音通大、小,故將八音且目阿難。金,謂如來黃金色,身、口業所說。肉,謂阿難肉,身、口業所說。金、肉一、八雖異,而阿難傳佛所說如,佛所說曰如。雖金、肉二說,而所詮只是一理,故云是也。一、八釋教,一物喻理,教如理是故也。古來多云:如是文,如理是。文以巧詮為如,理以無非曰是。大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如是者,善信之辭。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其信者,是事如是,即勸信之端。端,猶首也。
【疏】我聞者,言阿難親從佛聞,所傳不謬,且欲表異外道,我自然知之過。
【鈔】我聞者,若傳從他聞,多致偽謬;今親聞,是則可信。羣情承受,無所致疑。大論云:隨俗說我,和合稱聞。隨俗說我者,學、無學人,傳法利生;順俗說我,外不乖宣,內不乖實。大論明三種我:見、慢、名字。凡夫三種,學人二種,無學一種。阿難是學人,無邪我,伏慢我,隨世名字,稱我無咎。和合稱聞者,耳根不壞,聲在可聞處,作意欲聞,情塵和合,耳識即生,意識分別種種所聞,因緣和合,故稱於聞。阿難等,內則耳根聰利,外則對佛一音,領納無遺,故稱我聞。
且欲表異外道等者,言阿難所聞必有內外因緣,異外道不從因緣有執自然之過,撿故薩婆多宗明我但有名,依曇無德說有假我,犢子部所計我在第五不可說藏,是等雖殊悉破外人計神我性說假名我也,故云表異外道等。問:大論云阿難是佛得道夜生涅槃,明佛成道後過二十年方為給侍,自爾已前說經阿難不聞,云何皆稱我聞?答:報恩經云阿難從佛求四願,第四願所未聞經願佛重說,大論略經更有諸文,應須廣引餘三願。涅槃三十六云不受故衣、不受別請、出入無恒,撿經
【疏】一時者,明如來所說經教,其數無量,而阿難得佛覺三昧,一時皆領,故云一時。
【鈔】一、時者,肇法師云: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又四眾感教得道之時。此亦助成,我聞可信。大論云:說時令人心生信故。
【疏】第二、舉住處同聞證法是可信。
【疏】舍衛是城名,梁云聞物。此城殷富,多有名珍,遠聞四方,故云聞物。國名憍薩羅,今以城目國,故言舍衛,是十六大國中之一。
【鈔】第二、舉住處證法是可信者。言佛住者,佛是能說,顯其化主;亦為助成,傳聞可信。何者?九十六種不足歸心,三乘聖人猶居不極,說非究竟。今明無師大覺,朗然頓悟,所言誠諦。從是聞經稱物機緣,眾情忻愜。舊云:佛陀,此言覺者,自覺覺他,名之為佛。智論云:佛陀,秦言知者,知何等法?謂知三世眾生數、非眾生數,及常、無常等一切諸法。菩提樹下了了覺知,故名為佛。住者,大論云:四威儀住,故名為住。住有四種:一、天住,謂布施、持戒、善心三事故;二、梵住者,住四諦、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三、聖住者,住三空、四諦、十二因緣理也;四、佛住者,住首楞嚴等無量三昧、力、無畏等一切佛法,佛所得法於中住,憐愍眾生,示住給孤獨園。
今以城目國等者,此是中印度憍薩羅國之都城名,為異南憍薩羅,故以都城名為國之稱。撿西域記有南北兩憍薩羅國,仁王經列十六大國,第一憍薩羅是南,第二舍衛國是北,南去北甚遠不相關涉,古今釋者不同,此為定說。
【疏】祇樹給孤獨園者,樹囑太子祇達,園囑給孤長者,二人共立精舍。今以兩主標名,故云祇樹給孤獨園。
【鈔】祇樹給孤獨者,城南五六里,有逝多林,此云勝林,是給孤園。何者?勝軍王大臣蘇達多,此云善施。善施長者,仁而聰敏,積而能散,賑乏施貧,哀孤恤老,時人美德,號給孤獨,尊重如來,願建精舍。佛命舍利子隨處瞻揆,唯太子逝多林,園地爽塏苦亥切,地高燦也。尋自太子戲言:金遍乃賣。善施豁然,即出藏金,隨言布地。有少未滿,太子請留曰:佛誠良田,宜植善種。即於空地,建立精舍。世尊即告阿難曰:園地善施所買,林樹逝多所施,二人同心,式崇功業。自今已往,應謂此地為逝多樹給孤獨園。逝多即祇陀。已上出青龍疏。
【疏】同聞眾,略無也。或云:說此經時,在乎後宮,上唯諸天,下唯綵女,闕無大士,不足以此證經,故闕之也。而此經下,流通之初,既云放勝光明,普照大眾,豈言復無眾?且今言以住處同聞證法是可信者,豈其舉彼踰闍宮處宮中采女哉?是即付囑之時處眾也,故知略即明矣。
【鈔】同聞眾略無等者。此是同聞法人,證法是可信,亦證非謬傳,但經家略不出之。疏主意云:准經文下,合有。即取如來却還祇洹林,為阿難、帝釋等重說此經,及付囑流通之處,自有同聞,不取踰闍宮中之人也。驗知古人釋不當也,略義顯矣。
【疏】就第二別序,亦開為二:第一、從時波斯匿王以下,訖敬授勝鬘,名外緣序;第二、從勝鬘得書歡喜以下,訖嘆佛實功德,名內因序。言尊者遣書為說此經之外緣,云外緣序;勝鬘默念感佛為說此經之內因,故云內因序。
【鈔】外緣、內因等者。父母遣書,但能發其內心,故云發其道意。默念感佛,機應道交,即合聞法,故云感以清淨,心淨故聞法。
【疏】就第一、外緣序,亦有三:第一、王及夫人共談勝鬘,心明根利,宜聞深法德行;第二、從夫人白言以下,言畢,即作書讚佛功德,遣信令聞;第三、從使人奉書以下,明使人奉書至阿踰闍國而奉。
【疏】時者,言勝鬘應聞常住之時也。信法未久者,謂信大乘法未久也。言王與夫人但信小乘法來久,而未信大乘。如來在一樹下說法,時波斯匿王擊皷來奉佛,佛知故問:此何聲也?阿難依實而答。時佛言:世王擊生死皷,我為法王,宜擊法皷。即說法皷經。於是王及夫人始信大乘未久,即遣使告於女勝鬘也。
【鈔】經云波斯匿王,此云和悅末利夫人者,未曾有經云:元是王舍城耶若達多波羅門婢,名黃頭,常知守園,因將乾飰供佛之福。後波斯匿王遊獵,入園見之,婢乃為王種種供給及按摩等,極稱王意。王問:波羅門賣不?答言:賤婢何堪!王重問之,答云:千兩金。王遂以百千兩金從其買取,六萬夫人中為第一夫人。
法皷經等者,此經後宋求那䟦陀羅於東安寺譯,有兩卷,名大法皷經。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百千菩薩、末利夫人等,十方無量諸菩薩眾。爾時如來於彼四眾說如是法:有有則有苦樂,無有則無苦樂,是故離苦樂則是涅槃第一之樂。爾時波斯匿王擊皷吹貝往詣佛所,世尊知而故問阿難:以何等故有皷貝聲?阿難具答。佛告阿難:汝今亦應擊大法皷,我今當說大法皷經。佛告迦葉:今此會眾雖復一切清淨純一,然於隱覆之說有不善解。迦葉白佛言:何名為隱覆之說?佛言:隱覆說者,謂言如來畢竟涅槃,而實如來常住不滅。般涅槃者非毀壞法,此修多羅離覆清淨明顯音聲,百千因緣分別開示。作是語時,眾中有下信眾生及聲聞、緣覺、初業菩薩,自性不堪聽受如來已般涅槃,而復說言常住不滅,從座而去。所以者何?彼人長夜於般涅槃大修習空見也,聞離隱覆清淨經故從座而去等,經文甚廣。
【疏】一云時者,是謂說法皷經時也。解此信法未久,種種不同,然推尋本末,唯此應當,故不記也。是我之女者,讚重之辭也。言相子不過父母,知臣莫知君王,我子之稱,不別自他,唯在於善。今勝鬘既為己子,且有明德,應聞勝道,故亦自稱我子也。
【鈔】我子之稱等者,勝鬘以萬行能嚴為名,故長表唯善哉。審知之,更無於惡,故云不別自他也。
【疏】聰慧利根者,耳善聽曰聰,心明察曰慧,聰察爽明,謂之利根。通敏易悟者,聞表達裏謂之通,善聽之所致;照了深明謂之敏,善察之所致;遇理即解謂之易悟,利根之所致。前句談其性能,後句言其功用,共相成也。廩教必由善聽,故嘆聽為首。此明器已具。
【鈔】爽者疎兩反,善也,貴也,明也。敏者貧殞反,聰也,疾也。致知吏反,至也,與也。利根是性能,易悟是功用。易悟必由利根而成,利根必由易悟而顯,故云共相成也。此機器已具,堪聞常住故也。
【疏】必速解法者,一聞即悟,不待再教。心得無疑者,神情開朗,無小乘疑滯也。宜時遣信,發其道意者,時有二:一、年時;二、機時。皆不可失也。此明可納實也。
從夫人白言以下,第二、遣信略讚。
【疏】如來無量功德者,聖德無量,不可備陳,故粗標三德。
【鈔】粗標三德者,准下經略讚文。
【疏】第三,明使人致彼,奉書可見。
【疏】此明正內實,可見。
【鈔】正內實者,父母遣書,為正其內心,令生真實常住之解也。
【鈔】從勝鬘得書以下,第二、內因序,分為五:第一、明得書歡喜,亦可見。
【疏】生希有心者,謂聞常住也。
【鈔】謂聞常住也者,聞前略三德也。
【疏】二、初行偈欲修供養。
【疏】而勝鬘但見,通而為論。常住本然,但聞是希,故云希有。書那得言我聞佛音聲者,聲以傳意,書以傳聲,故書義云聞佛聲。又見聞覺者,從書得解,亦稱為聞。世所未曾有者,言我理雖本然,但據故我云未曾,明一生未曾聞。常住真實者,聖體圓備,非偽曰真;至德凝然,無虗曰實。
【鈔】我聞佛音聲等者,無名疏云:傳道聲於書,故云我聞。圓備者,具三德也。凝者魚膺反,堅也。
【疏】有一行偈,明默念感佛。
【疏】言如來應世,為物無偏,我雖無知女人,亦入世數,願垂慈心得見耶!
【鈔】默念者,准佛,應如經文。
【疏】一行偈,明佛應其感。
【疏】接足禮者,惟在空中以接足禮致敬,非適接也。
【鈔】三業供養者,經除上句說,餘三句對三業可見。
惟在空中者,惟思、惟念也。適者尸赤反,樂也,往也。言但惟念在空以申禮敬,非住空中而接足也。
【疏】從如來妙色身以下,經中之第二、正說。就中凡有十四章,大分為三:第一、舉初五章明乘之體,言萬善皆為乘體;舉中八章明乘之境,言有作、無作八聖諦皆為乘境;舉後一章明行乘人,言三忍菩薩御此乘而行。就第一、明乘體中五章,亦分為二:第一、初三章明自分行,言勝鬘本是不可思議,但迹在七地,今初三章明七地行,故云自分行;第二、後二章明他分行,明八地以上之行非其七地之分,故云他分行。自分行中三章:第一、嘆佛真實功德章;第二、十大受章;第三、三大願章。今第一、嘆如來真實章。
【鈔】第一、如來真實章。初五章明乘體等者,始從初信,終至妙覺。其乘萬善,七地已還,有功用行,名為自分行;八地已上,無功用行,名為他分行。從有入無,篤善以為能運。至妙覺只是無作,滅諦出纏,名為法身。是故從初即用作,滅諦以為所緣。後之七章,亦是滅諦異名,但隨隱、顯等義,立名異耳。故云有作、無作八聖諦,皆為乘境也。真子,即是乘善照境之人。至於八地,分證滅諦,建立真、應二身,出生五乘因果,化度五乘之人,終訖會歸一乘,乃至佛地亦然。具如釋迦一化,先三後一,更無有異。此意深矣,請為詳之。
【疏】此章來意者,勝鬘前來未聞常住,但今因父母遣書乃得聞,所以嘆今日常住真實,願為歸依,異於昔日歸依無常。且行善之義,本在歸依,今欲廣明萬行之道,故以歸依為首也。所以優婆塞戒經云:若不依三寶受戒,戒不堅強,如綵色無膠。就此章中,又開為二:第一、有五行偈,正嘆常住真實,願為歸依;第二、從哀愍覆護我以下竟章,請救。就第一、正歎中,五行偈分為四:第一、初二行偈嘆法身,次一行偈歎解脫,次一行偈嘆波若,次一行偈總歎三德。而常言佛地萬德圓備,何意但據此三德為歎者?法身是萬德之正體,解脫是斷,波若是智,然即萬德之中,此三為要。若舉此三德,即餘德自顯,所以但據此三德為歎也。且上父母相聞,既云聖德無量,不可備陳,故但略歎三德爾也,所以勝鬘亦從但嘆三德也。釋此意義家種種不同,而要在於此,故不記也。
【鈔】舉此三德,則餘德自顯者,法身則攝報、應二身,智慧則攝一切權、實之智,解脫則五住俱斷,能起一切神通變用。故涅槃云:諸佛調伏眾生之處,名為解脫也。是故此三萬德中,要
【疏】就第一、歎法身中,二行分為二:第一、一行半偈,嘆應身;第二、舉二句,嘆真身。何即?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是以於諸歎處中,常為雙歎。
【鈔】非本無以垂迹等者,本迹之義,出自肇法師。彼云: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今文亦然,真身為本,應身為迹。非真身之本,無以垂於應身之迹;非應身之迹,無以顯於真身之本。迹有顯本之能,故須雙歎,亦是體用及不二也。
【疏】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者,歎無等,言梵天在上,莫能見佛頂。無比不思議者,比類,言眾識非所思議也。如來色無盡者,言感者,言見應,謂有興廢,故云有感即應,無有窮已。此四句皆嘆色。智慧亦復然者,歎心亦如上歎色,無比無盡也。是故今敬禮結歎應身。義家云:此句應在第二行偈上二句,次而出經者,欲以結皆在偈末故然也。
【鈔】梵天在上等者。梵天在色界,從彼天來,亦未曾見世尊頂相。
無比者,智論云:如釋迦菩薩以一偈歎弗沙佛曰: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界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
眾識非所思議者,且通而言之,據實為論,等覺菩薩亦不思議於妙覺。
言應有興、廢者,有感則興,機謝則廢,機感無盡。是故如來遍法界應未曾有盡,故云無有窮已。末撿故華嚴云:八地菩薩於一切不可說國中,隨眾生信樂差別而為現身。八地尚爾,佛地可知。亦如觀世音普門示現三十三身,十九說法。又經云:妙色湛然應一切。皆撿是其例也。又涅槃云:佛性者,亦色、非色。云何名色?金剛身故。云何非色?十力、無畏非色法故。金剛身是三十二相。既是佛性之色,驗知無盡常矣。疏家雖有二解,俱從二身以釋,經文意含。若離二為三者,初一行應身,智慧即報身,常住即法身。應知二、三離合為異,異而不異,亦常住也。
【疏】一切法常住者,第二、歎真身。明應即隨感而現,但真身凝然,常住者不動,且餘德通在因地,故只就常住為歎。私釋少異:初一行歎應身,後一行全嘆真身。如來色無盡者,無盡謂是常住,歎真身無色,常住何即?既為色法,理為不盡;既云不盡,即非色常住自明,故云如來色無盡。亦可以智為色,亦可是應色之本,故云色。智慧亦復然者,正歎真身,言亦無盡常住也。一切法常住者,總真身諸法。
【鈔】餘德通在因地等者,言佛地四德,我、樂、淨等;及餘一切,通於下地;常住一德,唯在如來。是故今經偏就常住為歎。故纓珞云:古昔諸佛,二身道同,同是常住;一切菩薩,二身俱是無常。釋曰:以等覺已下,有微細無明因,變易生死果。故經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法性土。
私釋小異者,瓔珞本業經云:有二法身:一、果極法身,二、應化法身。其應化法身如影隨形,以果身常故,應身亦常。法皷經云:常解脫非名,妙色湛然住,非聲聞、緣覺、菩薩之境界。
【疏】次一行,嘆解脫。
【疏】心過惡者,謂三毒、四倒。身四種者,謂四大。此二句歎脫三界內四住地惡。又解:謂身三惡,四種謂口四惡,離為十惡,明攝三界內惡盡。已到難伏地者,難伏地謂金剛心。夫魔有四種:一、天魔,二、煩惱魔,三、陰魔,四、死魔。金剛心不為天魔外道所伏,且結惑淨盡,降煩惱魔,但未免行陰魔及生滅死魔,故云難伏地。一云:難伏地即是佛地,言佛地非四魔得伏,故云難伏地。此句歎脫三界外無明住地惡。又云:上二句嘆有餘解脫,下一句歎無餘解脫。因盡謂有餘,果亡謂無餘。前歎離四住地,據因盡證果亡;後歎離無明,舉果亡證因滅,則其實雙亡明矣。法雲法師云: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二、變易生死。此言心者,是變易生死果;過惡者,是變易生死因。身者,分段生死果;四種者,分段生死因。前明斷無明住地,變易果亡;後明除四住地,分段報滅,故言降伏。已到難伏地者,煩惱伏智不出二種:一、鄣令不見法相,二、感使無常。金剛心起,斷惑斯盡,照見法相,免於惑累,故言難伏地。猶有煩惱感彼心起,不免無常,果累猶在,故不言不可伏。己之言過,過金剛心至佛地,免無常,生滅果累亡,因果雙亡,故解脫私意少異。金剛心所難伏者,唯是陰魔、死魔,如來已過此二境,故云已到難伏地。是故禮法王結歎。
【鈔】解脫德中,三毒:貪、嗔、癡。四倒:謂無常、計常。我、樂、淨等,亦復如是。離為十惡者,離心過惡,為貪、嗔、癡,足為十惡。釋難伏地者,初且釋難伏,後私意中兼釋已倒。金剛心是等覺位,此菩薩有一分不思議變易果,未免生滅死魔;微細生滅遷流故,未免行陰魔行,以遷流為義。瓔珞經云:等覺菩薩超度三魔,未免生死魔;妙覺超過四魔,二身常住。葢經論異出不同。
【疏】次一行,嘆波若。
【疏】知一切爾炎,智慧身自在者,爾炎,梁言智母。智母,謂真諦境空,為生智之本,故稱母。空既無為,所生智慧故自在。此二句歎空智。攝持一切法者,謂照有參差,攝持萬境。此一句嘆有智。而世諦亦能生智,但生智劣,故不與母名。一解言:上二句歎實智,下一句嘆方便智。爾炎者,即此二諦能生乎智,故通稱智母。智慧身自在者,即是照二諦分明。縱任下句,攝持一切法者,明能以方便攝持眾生,化令生善。是故今敬禮,亦結歎。
【鈔】釋般若德中,經云:知即是智,一切是諸境爾。炎即是一切境,本性空寂,此為真諦空也。此之空境既是無為,照此無為,故空智自生。參差萬境,即俗諦境;照此俗諦,名為有智。俗諦少生空解,故不與母名。第二解中,雙照真、俗,故云分明;真、俗無礙,故云自在。應知縱任釋自在義,文中初以真諦為母,次以二諦能生實智為母。然瓔珞經佛母品中以三諦為母,故經:敬首菩薩白佛言:世尊!佛及菩薩二:初、照智從何而生?佛言:弟子!所謂有諦、無諦、中道、第一義諦,是諸佛、菩薩智母,乃至一切法亦是諸佛、菩薩智母。所以者何?諸佛、菩薩從法生故。此疏但言二諦,則中諦合在真諦之中。離、合適時,諸經皆爾。
【疏】次一行偈,總歎,可見。
【鈔】經總難中。過稱量者,淨名云:無有量,已過量。下文云:究竟者,即是無邊不斷。無名云:無有終訖,故曰無邊。無邊之理,豈有中斷?即常住之異名也。
【疏】從哀愍覆護我以下章中,第二、請護。就中分為四。
第一,一行偈直請護。
【疏】言我雖歎佛真實歸依常住,若佛不相隨救,即歸依不尊,故就佛請。護法者,法身萬善為種。
【鈔】即歸依不尊等者。若佛常隨救護,則我歸依之心尊重也。
經:法種者萬善,為能嚴法身,為身無所嚴,萬善若增長,法身即顯現。
【疏】次一行偈,如來許護。
【疏】請唯二世,許兼往世,明護之深遠。
【鈔】請唯現未,許兼前世者,明護之久遠。
【疏】次一行半,因佛許護,重請致敬。
【疏】言如來久遠救我者,我必已作善。餘世,謂未來。若三世常護者,即作善無息,故更請賜記。
【鈔】更請賜記者,唯願見攝受之文,是請救文竟。無名釋云:勝鬘讚歎,美善盡矣。以今證古,知開覺之不近,乘此善根,因獲尊號,不亦宜乎?
【疏】第四、從佛於眾中以下,明佛賜記,亦分為六。
第一,許因。
【疏】第二、從當復供養以下,許果。
【疏】第三,從彼佛國土以下,許其國無穢。
【疏】第四、從彼國眾生以下,記其純淨。
【疏】第五、從勝鬘夫人以下,明人天發願。
【疏】第六、明佛賜記,人天皆可見彼。
【疏】從爾時,勝鬘夫人聞受記已以下,明自分行中之第二十大受章,嘆佛真實求依常住,本為修善。且歸依即異於昔,戒亦應改於昔,所以今受大受,異於昔日小乘五戒也。就中開為三:第一、明受戒方便;第二、從世尊!我從今日以下,正明受戒;第三、從法主!世尊以下竟章,立誓斷疑。將欲受戒,故先修容儀,以靜其志。修儀靜志,要為受戒,故第二即有受戒。受戒既竟,即大眾疑勝鬘既為女人,所志應弱,而今其所受甚重且遠,恐將口不當實,是以第三立誓斷疑,以成其受。
【鈔】第二十、受章。以靜其志等者。靜疾郢反,淨閑也。淨疾正反,絜明也。甚重三聚,淨戒且遠,即乃至菩提。
【疏】恭敬而立者,常時受戒,必須著地。今佛處空,若著地,即言接奢遠,故立而為受。受十大受者,上受是能受之心,下受是所受十戒。昔日雖復五戒,所求者小乘,今以常住菩提為期,故云大受。
【疏】就第二、正受戒中,凡有十戒,亦開為三:第一、初五戒,名為攝律儀戒。律者,類也;儀者,容儀。此五戒止於意惡,而容儀之類,自不失法。第二、從不自為已以下,有四受,名為攝眾生戒。第三、從攝受正法終不失以下,有一受,名為攝善法戒。
【鈔】十、受束為三者,瓔珞亦有此文。彼大眾受學品云:佛子!吾今為諸菩薩結一切戒根本,所謂三受門: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攝眾生戒,所謂慈、悲、喜、捨;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經文廣。佛子!是三攝受,三種受戒: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過去、未來、現在諸菩薩,已學、當學、今學。是諸佛正法戒,若一切佛、一切菩薩不入是正法戒門,得無上道果、空平等地者,無有是處。此三種戒,不通小乘,是大士律儀,通上三業。今從身、口相顯,名曰律儀。於律儀上起菩提心,能止一切不終善事,勤修諸善,滿菩提願,名攝善法。菩薩利生,行四攝法:大慈與樂,大悲拔苦,攝救眾生,能止自濟,兼為益他,名攝眾生。是故此三通名戒也,即是菩薩三聚淨戒。方等、涅槃、地持論等,並有廣文。
【疏】將欲化他,要必先正己身,所以先受自行。大士正己,要為化物,故次有攝眾生戒。化物之道,非但止惡,要修福善,故第三有攝善法戒。然第一以自行為本,兼顯化他;第二以化他為宗,仍明自行;第三合明自行化他,即備舉大士之行明矣。
【鈔】將欲化他,要必先正己身等者,經云:自既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故云兼顯化他。第二,菩薩化他,仍資己行,故一一戒中,皆云乃至菩提。
【疏】就第一,攝律儀中,五戒分為三。
第一,初一受,明昔日所受小乘五戒,猶不起犯心。
【疏】小乘戒法,但制身口,不制於心,今又更精其先所行,明清淨之極也。此戒既防昔日,故在初也。
【鈔】言精其先所行者,於昔五戒,今加制於不犯之心也。
【疏】第二,有二受,明於尊卑二境,誓不起惡。
【疏】於諸尊長不起慢心者,三處為尊,兄袟為長。於諸眾生不起恚心者,通言含識之類。然所以尊上止慢,於卑禁瞋者,解有三種:一云:凡人之情,於上樂等故起慢,於下求遍故起瞋。二皆非道,所以尊上止慢,卑上防瞋。二云:尊上多生瞋而慢少何?即尊者馮其高貴,好凌群下,故下多生瞋,而其德自可敬,故慢生少。卑上慢多生而瞋少何?即為己在下,理自可凌,故生慢即多,縱橫隨我,故生瞋少。言今於尊上少慢尚不起,況乎卑上多生慢?又卑上少瞋尚不止起,況乎尊上多瞋?是皆舉輕況重。三云:尊長是可敬境,恐慢與敬相違,故尊上止慢;卑是可慈境,恐瞋與慈相違,故卑上止瞋。
【鈔】三處為尊等者,尊謂君、父、師。袟者直質反,俸祿也,兄之品位也。
於下求逼故起嗔者,下於己者好逼惱之,故下於己而起瞋,好之與求綺文互說。縱橫隨我者,言不敢不隨於我,既相隨順故於下生瞋少。
【疏】第三,有二受,明於自他二境,誓不起惡。
【疏】言於他不起嫉,於自不起慳,可見。
【鈔】經於他身色等者。身色是正報,眾具即依報。見他勝己而不生嫉,內謂頭、目、手、足等,正報也;外謂國、城、妻、子等,依報也。欣樂施與,求佛智慧。
【疏】就第二攝眾生戒,四受亦分為二:第一有二受,同明慈心與樂;第二有二受,亦同明悲心拔苦。就第一有二受,自分為二:初受明與樂果。
【疏】不自為己行四攝法者,明止善。從為一切眾生以下,明行善。以無愛染心者,謂無貪心;無厭足心者,無瞋心;無礙心者,無癡心。
又云:以無愛染心者,謂不以愛見悲。若有愛見,即化道為漏,亦於生死有厭足,且化物有礙。又云:無以愛染心者,說不同凡夫;無厭足心者,不同二乘;無礙心者,同於大士。
【鈔】與樂因中,止自行四攝也。行善中,化眾生有厭足者,即有不喜心也。有癡心者,即有礙也。慈悲心有三:一、法緣,二、眾生緣,三、無緣。出涅槃經。法緣者,五陰等法空故。眾生緣者,緣於眾生得樂之相故。無緣者,緣如來故,緣一切眾生與諸佛理一體無二故。故云一切眾生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夫如者,不二不異故。今愛、見、悲即眾生緣,但緣眾生得樂之相,故於眾生有愛染心。既有愛心,即化道為漏,於物有礙。故淨名云:菩薩以無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於空無作法中而自調伏,而不疲厭,是名有方便慧解。四攝者,此度眾生四通名攝者,眾生情所愛者,即是此之四法。若大士用此同情接引,則物之所歸焉。若眾生依附,乃導以大乘正道而度脫之。故云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道。一、布施攝者,菩薩以無所捨心,行於二種布施,能攝眾生:一者、財施;二者、法施。若為樂財眾生,即以財施而攝取之;若為樂法眾生,即以法施而攝取之。以此二施,能利益一切眾生。既蒙恩利,因是生愛心,而隨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布施攝也。二、愛語攝者,菩薩若以善軟之言,隨順一切根情,安慰開喻,則一切眾生之所樂聞。因是生愛心,依附菩薩,而隨受道,得住真理,故名愛語攝。三、利行攝者,菩薩起身、口、意行,能令一切各沾利益。眾生既蒙利,以欣所得利故。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真理,故名利行攝。四、同事攝者,菩薩用法眼明見眾生根緣故,一切隨有欣同之者,即分形散影,普和其光,同彼事業,各使沾益。既巧同其事,因是生親愛心,依附受道,得住涅槃,故同事利益,名為攝也。
無厭足心者,厭於鹽反飽或作厭於艷反。
【疏】第二、有二戒,明悲心㧞苦,亦自為二:初、明拔苦果。
【疏】從若見孤獨以下,明止善。從必欲安穩以下,明行善。少無父曰孤,老無子曰獨。在囹圄為幽,有枷鎻曰繫。刑惱曰疾,疾甚曰病。在我稱厄,談彼曰難。自舋曰困,外逼曰苦。以義饒益者,義,猶理也,以理濟十苦也。然後,謂令至菩提乃捨也。
【鈔】若見下,明止善。在囹圄者上力郎反,下魚舉反,又魚據反,獄也;危者魚為反,高也,不安也;難者奴旦反,患也;舋者許覲反,罪也:皆順也,道理齊,拔十苦也。
【疏】後明拔苦因。
世尊!我從今日乃至菩提,若見捕養眾惡律儀及諸犯戒終不棄捨,我得力時於彼彼處見此眾生,應折伏者而折伏之,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何以故?以折伏攝受故令法久住,法久住者天人充滿惡道減少,於如來所轉法輪而得隨轉,見是利故救攝不捨。
【疏】就拔苦因,亦有止行。從若見捕養以下,明止善;從我得力時以下,明行善。外求曰捕,內畜曰養。眾惡律儀,謂十六惡律,見涅槃經。及諸犯戒者,言違其本誓者也。惡律儀,發始更惡;犯戒,初善後惡者也。我得力時者,力有二種:一、勢力,二、道力。於彼彼處者,若不行善,即諸道皆閇,流轉生死,遷移六趣。所以大士於彼彼處,皆見此人重惡,即以勢力折伏;輕惡,即以道力攝受;息惡修善,即聖化久住;聖化住世,即善來惡去。故天人充滿,惡道減少;道器既增,即佛法輪恒可轉
【鈔】疏拔苦因中,止行者,止其棄捨。折攝,止也。行其折攝,即行善也。捕養者上補故反,提也;下余兩反,安也。畜者許六反,養也。
十六惡律者,大經二十七云:善男子!云何復名修習於戒?若能破壞一切眾生十六惡律儀,令其永斷,是名修戒。何者十六?一者為利養食黑羊,肥已轉賣。二者為利買已屠殺。三者為利養食䐗豚,肥已轉賣。四為利買已屠殺。五者為利養食牛犢,肥已轉賣。六者為利買已屠殺。七者為利養雞令肥,肥已轉賣。八者為利買已屠殺。九者鈎魚。十者獵師。十一劫奪。十二魁膾。十三網捕飛鳥。十四兩舌。十五獄卒。十六呪龍。能為眾生永斷如是十六惡業,是名修戒。違其本誓者也者,由未受戒前惡遍法界,欲進受時翻前惡境並起善心,故戒發所因還遍法界。今既犯戒違初要期,故言違本誓也。初受為初善,後犯為後惡,惡律儀在受之前也。勢力者,王力及天龍力也。諸無漏善道皆閇也。
法輪者,輪具二義:轉義、摧碾義。何者?佛證四諦法有可轉之義故名為輪,能摧壞煩惱亦名為輪。如輪王寶能壞怨敵,佛法輪寶能壞煩惱,是故佛初成道趣波羅捺,為五比丘八萬諸天說四諦,轉入彼心壞彼煩惱,故名轉法輪也。乃至涅槃隨有三乘之道器,法輪常轉。故法華云:昔於波羅捺,轉四諦法輪,分別說諸法,五眾之生滅,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故云恒可轉也。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一
【疏】此是大倭國上宮王私集,非海彼本。
【鈔】此經前後兩譯。一云勝鬘經,亦云勝鬘師子吼一乘方便經,此是晉安帝世三藏法師曇摩譯。注云: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此是宋元嘉年求那䟦陀羅於揚都譯。並出刊定錄。今上宮王疏所釋,即是後譯。經有二十一紙。其疏,唐大曆七年日本國僧使誡明得清等八人,兼法華疏四卷,將來揚州,與龍興寺大律闍棃靈祐。其上宮王是安南都護晁衡姑也,相傳云是梁南嶽高僧思大禪師後身。禪師先造得金字大品法華寶函,盛之於般若臺上石窟,無人知之。上宮王為國王,令五使來取嶽山,具有取金經寶函時節,及安置金經石窟現在。
疏注云非海彼本者,或是疏主注,或是別人注,存二意好,即指此國及新羅國、日本國,指此二土俱名為彼也。以新羅國有曉法師勝鬘疏,此間上代亦有此經疏一卷十餘紙,不題人名,為簡異此二土疏,故云非海彼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