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注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入第七經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入第七經
○普賢三昧品第三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至承佛神力入于三昧。
一、時說偈竟時。二、主顯佛普德,唯普賢故。三、處依如來者,常對佛故。四、所依座,大集云:菩薩得蓮華陀羅尼,故說法處皆有蓮華。表所入三昧自性無染,含果法故。五、所依因,謂所入深廣,要承力故。六、正入三昧,心境冥故。
△二、彰定名字
此三昧名一切諸佛毗盧遮那如來藏身。
毗盧遮那,前已廣釋。復有釋言:廣、大、生、息,具此三義,名如來藏身。身即體也,依也。此有二種:一者修成,二者本性。本性者,凡聖俱成;修成者,唯諸佛有。諸佛有者,慈悲無邊,故名為廣;智慧無上,故稱為大;生相已盡,故云生息。涅槃云:離有常住,故名如來;萬德含攝,是謂藏身。即是出纏之法身也。言本性者,謂即藏識。包含種子,建立趣生,故名為廣;本覺現量,與佛等故,名之為大;新新生故,名之為生;染淨苦樂,所不能動,故名為息。即上法身,在纏名藏,謂空不空,空為能藏,藏不空故。若以光明徧照解毗盧遮那,毗盧遮那即是能觀大智,如來藏身即所觀深理。凡雖理有,佛智方照。又毗盧遮那亦通本有,本有真實,識知徧照法界義故。斯□本覺,迷而不知,不得其用。唯佛覺此,能無不為,故云一切諸佛。揀非凡也,亦非因也,顯於依正,離如來藏,無別自體,故入此也。賢首釋云:諸佛徧於一切,即顯諸佛無不周徧法界剎海,及彼塵中所有諸剎,諸剎塵中復有諸剎,如是重重,不可窮盡。言如來藏身者,明即此徧剎之身,包容所徧法界剎海,無不皆在如來身中,故名藏身。是故融通,總有四句:一、身徧剎海,二、剎在身中,三、身徧身內剎,四、剎入徧剎身。即內即外,依正混融,無礙無障,是此三昧所作,故以為名。將說此法,故入茲定。三、明體相用。此定相用,無量無邊,皆悉依於如來藏說。略舉其要,句有十三,門乃有十,以後二門收五句故,攝為六對,後之二門各一對故。文有四節,義唯有三,至下當明。
△二、別釋。
普入一切,佛平等性,能於法界,示眾影像。
體用對,謂無分別智證平等性以為定體,影現法界為勝用也。謂以因因性證彼因性,成彼果性顯果果性。如是佛性則具七義:一真、二實、三善、四常、五樂、六我、七者清淨。生佛之性本末不殊,況佛果果豈不平等?佛平等性即如來藏,是故但入如來藏身,即是已入佛平等性,此為第一契合佛性門。言勝用者,即示眾影像門,謂能現能生身土智影也。
廣大無礙,同於虗空,法界海漩,靡不隨入。
深廣對。廣者無邊,不在內外故。大者無上,究竟實際故。無礙者,無所障故,同於虗空。成上三義,通為廣大無礙門。後句即入法漩澓門。漩,深也。
出生一切諸三昧法,普能包納十方法界。
出納對初出生三昧門,謂若自相、若共相等,一切三昧皆從此生,此為諸定本故。後攝受法界門,終歸此故,法界體性故。
三世諸佛智光明海至諸安立海悉能示現。
境智對初句,能成佛智門,謂不體此理非佛智故。後句示現諸境門。然安立言總有三種:一者世界安立依報、二者聖教安立妙義、三者觀智安立諦相,皆法界藏顯示現前。
含藏一切佛力解脫至普能容受無邊法界。
內外含容對。即依正含容門。謂內含因果智力,外令塵容法界,由塵全依法界藏現,同真性故。
成就一切佛功德海至流通護持使無斷絕。
成人持法對,即成就攝持門,謂初成果人功德大願,後持法輪令不斷絕,由斯玄理法眼常全故。上言四節者,初四句明無幽不入,釋上毗盧遮那徧照之義;次四句無德不生,釋上一切諸佛之義;次二句內外含容,釋上藏義;後三句成德持法,釋上身義。言義唯有三者,入平等性是定體也,廣大同空是定相也,餘皆定用。此三圓融,總為無礙普賢三昧。
△二、類通十方及諸塵道,分二:初、舉此界。
如此世界中,普賢菩薩於世尊前入此三昧。
△二、類彼方二:初、平徧法界十一句。
如是盡法界、虗空界至能到佛身所現一切國土。
初一總明,謂盡窮法界。後十別指,以彰曲盡:一、盡虗空界;二、於空中盡十方處;三、於十方中徧三世時;四、於三世中微細物處,謂毛端等;五、凡諸小隟無礙之處;六、或廣大百千由旬等處;七、人天日月光明等處;八、盡佛眼見處;九、盡神力到處;十、佛身能現之處。此第十句有二義:一、結上國土之言,通十一段;二、成下,以是身內之剎為微細故。
△二、重疊無盡。
及此國土所有微塵至毗盧遮那如來藏身三昧。
略有四重:一、盡法界塵,言及此國土者,指前十處之國也;二、塵中多剎;三、剎中多佛;四、一一佛前有多普賢。於上諸處皆入此定,故普賢身不分普徧、麤細、深廣、平滿、重疊。此處入定類通既然,法界入定類通亦爾。故約主定,佛前唯一普賢,一切一故;若就類通,佛前各有塵數,一一切故。
△二、加分三:初、口加四:初、諸佛現身。
爾時一一普賢菩薩至一切諸佛而現其前。
此以口加,後無結通,故此總舉重重時處,一一普賢前也。
△二、讚其得定。
彼諸如來同聲讚言至如來藏身菩薩三昧。
此雖果定,菩薩門入,故云菩薩三昧。
△三、得定所由
佛子!此是十方一切諸佛至一切諸佛行願力故。
所由有三:一、伴佛同加佛,佛道同故;二、主佛本願,此二為緣;三、自修行願,是入定因。又上三義,前前由於後後,餘豈無斯行耶?法門主故,表說普法故。
△四、辨加所為,有十一句,分二:初、總。
所謂:能轉一切佛法輪故。
此文二勢:一、辨加所為;二、顯上行願之相云所為也。所為謂何?為轉法輪故。
△二別。
開顯一切如來智慧海故。
上一總攝十智,下九即是十海。
普照十方諸安立海悉無餘故。
即安立海。
令一切眾生淨治雜染,得清淨故。
即:眾生及業海。
普攝一切諸大國土,無所著故。
即世界海。
深入一切諸佛諸境界無障礙故。
即佛海。
普示一切佛功德故。
即名號、壽量及解脫海,變化大用皆功德故。
能入一切諸法實相,增智慧故。
即波羅蜜海,到實相岸故。
觀察一切諸法門故。
即轉法輪海。
了知一切眾生根故。
即根海。
能持一切諸佛如來教文海故。
即演說海,與下十智,令知此十。
△二、意加二:初、加二:初、此土二:初、一總。
爾時十方一切諸佛至能入一切智性力智。
謂與果海之智。而言與者,佛力灌注令增長故,一切智性即果海也。智性即力,無傾動故,具十力故,末後智字即能入也。
△二九別。
與入法界無邊量智。
即是世界成就品中十智。由與此智故,後能說彼智觀彼十海,而文少不次。此句即第三法界安立海智,安立無邊量故。
與成就一切佛境界智。
即第四佛海,佛海唯佛分齊之境。
與知一切世,界海成壞智。
即第一。
與知一切眾,生界廣大智。
即第二眾生業海。業因微細,故云廣大。
與住諸佛甚深解脫無差別諸三昧智。
含二句:一、即第八佛神變海。解脫作用即是神變,神變依定加三昧言。二、含三世智。下文云:一念知三世,由佛不思議解脫力故。由加總句,故合此二。
與入一切菩,薩諸根海智。
即第五。
與知一切眾生語言海、轉法輪、辭辨智。
即第九。
與普入法界一切世界海身智。
即第七願海。以願力故,入法界中一切世界。
與得一切佛音聲智。
即第十建立演說。又菩薩根更有多義,修十善道有三善根:修諸地度,精進為根;攝受正法,信慧為根;攝養眾生,慈悲為根;為成佛道,悲智為根。種種差別皆善知故。
△二類通。
如此世界中如來前至所有普賢悉亦如是。
△二、釋所因二:初、徵。
何以故?
徵意云:諸佛有力能與,有慈能普,何以十智偏加普賢?
△二、釋。
證彼三昧,法如是故。
釋云:普賢得此三昧,法爾應與。
△三、身加二:初、此土二:初、佛手摩頂。
是時,十方諸佛各舒右手,摩普賢菩薩頂。
明加被攝受。又準梵本,明十方佛身皆不來此,舒臂不必長,而同時摩頂,各全觸頂,互不相礙,皆是如來自在業用。
△二、辨手相用中十句以顯無盡二:初、五德相圓備。
其手皆以相好莊嚴,妙網光舒,香流燄發。
謂𦟛圓纖直等,故云相好莊嚴。
△二五、妙用自在
復出諸佛種種妙音至所有影像皆於中現。
意明此手亘十方而包三世,收因果而該人法,深廣體用,無邊自在,非言能說也。
△二、結通。
如此世界中普賢菩薩至為十方佛之所摩頂。
△三、起定分所作事竟故。於中二:初、此界二:初、起定二:初、起主定。
爾時,普賢菩薩即從是三昧而起。
△二、眷屬定二:初一、總明。
從此三昧起時至世界海微塵數三昧海門起。
謂一起一切起,由此妙定即是一切三昧海故,餘定為門皆入此故,彼全同此亦受海名。
△二九別辨。
所謂:從知三世念念無差別至所有微塵三昧門起。
塵數既多,略列其十:一即能知智三昧,謂無一念暫差,故云念念無差,而不廢徧知為善巧智。二即所知塵境上能所一對。
從現三世一切佛剎三昧門起至舍宅三昧門起。
三、現廣剎,四、現居處,即於世界總別一對。楞伽經云:如來藏識頓現一切身器及諸受用。器即廣剎,受用即是舍宅。
從知一切眾生心海三昧門至各別名字三昧門起。
五、知心念差別。六、知身相名字,即眾生色心一對。
從知十方法界處所至廣大佛身雲三昧門起。
七、知廣處,八、知廣身,即依正一對。雖說微塵,意彰佛廣。虗空無方,有物處則現,唯如來藏是實有物,依此建立,處所各別。隨菩薩行,剎有淨穢;隨眾生業,趣類別故。微塵中佛復有一義,謂如來藏是真佛身,其體廣大,無能知者,恒在六七微塵之中,一一有情各有藏識,故云各有無邊大身。
從演說一切法理趣海三昧門起。
上八約事,別別門顯;此約理趣,總該諸法,故云一切。大般若經理趣分說:諸法皆空,無生無滅,無自性性,離一切相,不可願求。然第一義湛然常住,當知即是此如來藏。思益經說:處處避空,皆不離空。深密經說:理趣有六:一、真義理趣,謂二障淨智所行真實。二、證得理趣,謂於真義得如實知。三、教導理趣,謂自證已,開示眾生。此三為本,後三解釋。四、離二邊理趣,謂有問言:云何名為真義理趣?應答彼言:非有非無,非常非斷。五、不思議理趣,謂有問言:云何證得?應答彼言:謂不思議。若於諸法遠離戲論,爾時證得真勝義性。故知言說皆非真義。六、隨眾生所樂理趣,謂有問言:云何教導?應答彼言:隨諸眾生意樂各異,順彼所欲,方便開示。彼真義者,即此藏身;彼不思議,即此三昧。無著菩薩說四意趣,釋一切經,亦理趣也,如攝論辨。上來九句,唯第三、四從現得名,餘七皆從所知立稱。如此等類,有一切世界海微塵數,合為一定,即知此定是一切定耳。
△二、大眾得益二:初、標益時。
普賢菩薩從如是等三昧門起時。
亦是得益所由。
△二、正明得益減數說九:初、五得菩薩法門。
其諸菩薩一一各得世界海至微塵數修行海雲。
句各一義,皆以前定含此諸義故。又此五句,後後成前前。
△二、四得佛果法即如來三業。
世界海微塵數普照法界至功德藏智光明海雲。
得照藏身之實智。
世界海微塵數一切如來至無差別方便海雲。
得藏身力,用之權智。
世界海微塵數一切如來至各現眾剎海雲。
身毛現剎。
世界海微塵數一一菩薩至般涅槃等海雲。
如此世界中普賢菩薩至一一塵中悉亦如是。
爾時,十方一切世界海至三昧力故悉皆微動。
兼出瑞因,由因果二力言微動者,是前相故。
△二、眾寶莊嚴。
一一世界,眾寶莊嚴。
△三、出音說法。
及出妙音,演說諸法。
△四、佛會雨寶。
復於一切如來眾會道場海至周聞十方摩尼王雲。
略舉十種,以顯無盡。前三事相寶,後七法化傳通寶,並是出世善根所生。
△五、毛光讚德,分二:初、結前生後。
普雨如是十種大摩尼王雲至於光明中而說頌言。
△二、正說偈辭。十頌分三:初、總述前定。
普賢徧住於諸剎至無量三昧皆能入。
△二、別顯徧相,分二:初、直述前徧。
普賢恒以種種身至彼剎塵中悉亦然。
△二、舉因顯徧二:初、緣力徧。
所現三昧神通事,毗盧遮那之願力。
△二、因力徧四:初、即體而用故徧。
普賢身相如虗空至示現普身等一切。
前半體,後半用。身相如空,法性身也;依真而住,法性土也;隨機普應,受用化也。問:法性身、土為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故;不別則無能依、所依。答:經、論異說,統收法身,略有十種。土隨身顯,乃有五重:一、依佛地論,唯以清淨法界而為法身,亦以法性而為其土。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為佛性;在非情數中,名為法性。假說能、所,而實無差。唯識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故。謂法性屬佛,為法性身;法性屬法,為法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今言如虗空者,唯識論云:此之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虗空徧一切處。故如虗空言,通喻身、土。二、或唯大智而為法身,所證真如為法性土。故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為法身故。若爾,云何言相如虗空?智體無礙,同虗空故。三、亦智亦如而為法身。梁攝論及金光明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法身故。此則身含如、智,土則唯如。四、境、智雙泯而為法身。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土亦隨爾。依於此義,諸契經中皆說如來身、土無二。此則依真之言顯無能、所,方曰依真成如空義。五、此上四句合為一無礙法身,隨說皆得,土亦如之。六、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說,迥然無寄,以為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單就境智以辨。七、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所行恒沙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以修生功德必證理故。融攝無礙,即此所證真如體大,為法性土。依於此義,身土迥異。今言身相,即諸功德;言如虗空,即身之性。下經亦云:解如來身非如虗空,一切功德無量妙法所圓滿故。八、通收報化色相功德,無不皆是此法身收。故攝論中三十二相等,皆法身攝。然有三義:一、相即如故,歸理法身;二、智所現故,屬智法身;三、當相並是功德法故,名為法身。其所依土,則通性相,淨穢無礙。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眾生見燒,淨土不毀。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身土事理,交互依持,通有四句,謂色身依色相土、色身依法性土、法身依法性土及依色相故。又以單雙互望,亦成五句,謂色相身依法性、色相土等。準以思之,此上猶通諸大乘教。九、通攝三種世間,皆為一大法身,具十佛故。其三身等,並此中智正覺攝故。土亦如之,即如空身而示普身,于何不具?此唯華嚴。十、上分權實,唯有第九屬於此經。若據融攝及攝同教,總前九義為一總句,是謂如來無礙身土。普賢亦爾,隨義隱顯,不可累安。達者尋文,無生局見。上言土有五重者:一、唯法性,屬前三身;二、雙泯,屬於第四;三、具性相,五、六、七、八所依;四、融三世間,屬於第九;五、總前諸義,即第十依。
△二、大願故徧。
普賢安住諸大願至分身住彼亦無量。
兼顯徧於正中之依也。重重皆徧,今不見者,機不應故,不見即是虗空身故,亦徧不見處故。
△三、所現超勝。
所現國土皆嚴淨至令其觀者悉得見。
△三、結所由。
如是自在不思議至佛光雲中讚功德。
自在難思,現無不普。標入一定,實則普游。非佛光雲,安能讚述。
△六、大眾讚請,分二:初、說偈儀。
爾時一切菩薩眾至承佛神力同聲讚言。
前眾問佛,佛示法主,眾覩定起,故讚請普賢。前但舊眾,此通新舊,故云一切。所問同前,故但略舉。
△十頌分三:初、八歎主請彰其能說二:初、歎普賢因果深廣德,明有說因。
一切佛剎眾會中至等照十方無不見。
讚徧住佛剎,第三句徧因,餘皆徧相。因中具智莊嚴故能等照,具功德嚴令無不覩。
普賢廣大功德海至悉能詣彼而明現。
讚近諸佛。
佛子!我曹常見汝至一切國土微塵劫。
讚常定實境中者,不隨想轉故。曹者,輩也。
佛子能以普徧身至法界微塵無不入。
讚度生曲盡微塵者,細處有多眾生故。上五各讚一義。
△二、歎能徧塵剎雨法德,明有說果。
入於法界一切塵至演說如來廣大法。
一切功德光明者至說佛所行無等法。
讚說無等法。無等有二:一、能說力勝,具二嚴故;二、所說無等,說佛所行故。
為度眾生於劫海至其音廣大靡不聞。
舉因結果,顯德有由。曠劫因圓,故能雲雨說法。
△二、舉法請正陳所疑。
國土云何得成立至願隨其義如實說。
前品所問雖有多門,統其要歸莫過三種世間,故今三句各顯其一。又前問總該諸會,此令當會答故。
△三、歎眾請明有堪聞之器。
此中無量大眾海至一切諸佛皆隨喜。
亦名自述。此有二義:一、恭敬一心,內堪受法;二、諸佛隨喜,外有勝緣,故應說也。說則上順佛心,下順物欲。
○世界成就品第四
△初、來意者。前說緣既具,此下正陳所說,總明果相。答法界安立海問,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世謂三世,墮去、來、今故;界謂方分,有彼、此故。又世謂隱覆,界亦分齊。謂諸有為可破壞世,即隱覆無為不可壞法;從真性起,同無為法,即隱覆有為可破壞世。各不相雜,是其分齊故。感娑婆者,對華藏而見娑婆;感華藏者,對娑婆而見華藏。言成就者,即能成之緣,謂十緣等,能、所合目。若以世界之成就,即依主釋。準梵本云:世界海成就。下文辨海,譯人略也。意云:佛果依、正,聞、修方起,眾生業報本自有之,故但標世界耳。
三宗趣者,標列無邊勝德,廣釋所知世界海為宗。然其意趣乃有多種:一令諸菩薩發大信解悟入為趣,謂令知佛及菩薩大悲行海廣覆無邊,盡眾生界倣而行故,世界無邊悉嚴淨故,眾生無邊悉化度故,剎由心異當淨自心及他心故,世界重重無盡無盡,以大行願悉充滿故,佛界生界非一非異,能正了知成大智故,未能了者熏成種故,皆意趣也。亦為顯此深意,故此品來。故下頌云:離諸諂誑心清淨,常樂慈悲性歡喜,志欲廣大深信人,彼聞此法生欣悅。若不聞此無邊無盡無二之境,滯於權小,普賢行願何由可成?故普賢自說為令眾生等文,皆是此品之意趣也。
四、釋文三品正陳法海。於中分二:初二品明果,後一品辨因。然有二意:一、約兼明,則前二品通答前三十句果問,後一品答前十句因問。說因為欲成果,從多而說,分名舉果。二、將前二品望前品末三問,通答依、正。若望下,廣文。正明於依,傍顯於正,留其正報。後分廣明。於中,初品通辨諸佛及諸眾生所有剎海,後品別明本師之所嚴淨。又此品明成剎之緣,後品別辨果相。故此品答安立之問,其中雖明形等,亦是緣故。今初,分二:先、總標綱要,即為本,分二:初、承力徧觀。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至一切如來神變海。
二、正牒稱歎,即從後向前,牒上果問三十句也。初十句牒上世界海等十問。觀乃觀海,歎乃歎智者,智之與海,反覆相成,謂前自智觀海,微細難知,唯佛智方能究盡。海難思故,佛智難思;佛智難思故,海為深廣。若爾,何不說智,而但說海?智離海境,安知其相?又表唯所證知,故但說海。十智望海,與問開合小異,名或小差。
△二、別釋。
佛子!諸佛世尊知一切至清淨智不可思議。
前問及觀但云世界海,今加成壞,望前與智中亦有成壞之言,此乃廣略之異耳。言清淨智者,離所知障決斷分明,故初句貫下置清淨言,餘皆略也。然皆以多故廣故深故細故,重疊難知迥超言念,皆云不思議也。
知一切眾生業海智不可思議。
眾生即報類差別,業即善惡等殊。從此別義,觀中開為二句,而因果雖殊,同是所化眾生,故此及問并與智中並合為一。
知一切法界安立海智不可思議。
即世界都稱或化眾生法,謂安立施設方便軌則等也。
說一切無邊佛海智不可思議。
能化諸佛,數量無邊。
入一切欲,解根海智,不可思議。
即所化根欲差別難知,而問中合在後之五海,五海皆須知根欲故。
一念普知一切三世智不可思議。
顯示一切如來無量願海智不可思議。
稱性大願,為現身說法徧化之因,故前問是名號海及壽量海,與智之中名普入法界一切世界海智,皆由願力故也。
示現一切佛神變海智不可思議。
應機作用,神變無方。
轉法輪智,不可思議。
轉稱性大法輪海,若據問中,攝法輪海在演說中;若約向觀,攝演說海在法輪中。今此開二演說。
建立演說海,不可思議。
謂隨方施設言音差別,及法輪隨機故,與智中亦開,名佛音聲智。
△二、九句牒上六根三業十問。
清淨佛身,不可思議。
向十約智明不思議,此下直就法體為不思議。又望前問開合影略,顯無盡故以總收別,但廣身光等上一句,應機之身修短難測。
無邊色相,海普照明,不可思議。
現金銀等,色類無邊。
相及隨好,皆清淨不可思議。
十蓮華藏剎塵數,相好過於此。
無邊色相,光明輪海,具足清淨,不可思議。
圓光大小,隨機無盡。
種種色相,光明雲海,不可思議。
隨緣放光,色類非一。
殊勝寶燄海不可思議。
常光如燄,具眾寶色。
成就言音海不可思議。
圓音無盡,深廣難測。
示現三種自在海,調伏成熟一切眾生不可思議。
三輪攝化,謂神足等。
勇猛調伏,諸眾生海,無空過者,不可思議。
調令成益,得果不空。然其調伏,曲有三種:一者、始終輭語,應將攝者而將攝故;二者、始終麤語,應折伏者而折伏故;三者、有時輭語、有時麤語,應成熟者而成熟故。由具此三,故無空過。
△三十句牒上最初德用圓備十問。
安住佛地不可思議至無能毀壞不可思議。
前問中略無變化及自在二句,以攝在無能攝取句中,義如前會。亦以前文十海有故,神變屬身,自在屬智,餘並可知。
△二、許說分齊。
如是等一切法至威神力故具足宣說。
謂具足說故。承佛力者,當會佛也。若言具者,何以下文唯說安立及世界海耶?經來不盡故。又雖說二世界海,亦已通具三十句問。謂界必有生,而依住故,有佛現故,安立異故,行業感故,餘可意求。
△三、說所成益十句攝為五對。
為令眾生入佛智慧海至功德海中得安住故。
證智成福對。
為令一切世界海至如來種性恒不斷故。
嚴剎紹種對,亦即時處對。
為令於一切世界海中至無量解海而演說故。
顯義演教對。
為令隨一切眾生諸根海至摧破一切障礙山故。
生善滅惡對。
為令隨一切眾生心行海至安住普賢願海中故。
淨業普願,對此亦通為一經教起之所因也。此十亦對前十海十智,恐繁不會。
△四、讚勝誡聽。二、長行辨意十一句,分二:初、總標。
是時,普賢菩薩復欲令無量道場眾海生歡喜故。
謂令聞法必生喜故。
△二、別顯喜義,亦為五對。
令於一切法增長愛樂故;令生廣大真實信解海故。
樂法生信對。
令淨治普門法界藏身故;令安立普賢願海故。
證性立願對。
令淨治入三世平等智眼至一切世間藏大慧海故。
了真入俗對。
令生陀羅尼力持一切法輪至盡佛境界悉開示故。
持法示佛對。
令開闡一切如來法門故至廣大甚深一切智性故。
開法增智對。
即說頌言:
△二、正顯十頌,分二:初、八讚二:初、佛出現意。
智慧甚深功德海至出興一切諸國土。
△二、辨定法器三:初、揀非器。
佛境甚深難可思至不能通達佛所悟。
△二、辨法器
若有淨信賢固心至普賢行人方得悟。
△三、有一偈結歸佛力。
眾生廣大無有邊至毗盧遮那境界力。
△二後二勸。
一切剎土入我身至是無所行應諦聽。
然通此十偈亦是牒問以讚,前長行總顯難思,此下略示難思之相,而三十句間列不次含義並足,欲配委釋恐厭繁文。
△二、廣陳本義即是說,分二:初、結集生起。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告諸大眾言:
△二、普賢顯說。於三十句果問中,廣釋世界安立海問,餘並攝之。文二:初、標舉章門三:初、立數顯同。
先告佛子者,使時情注其耳目也。世界廣深目之為海,謂積剎成種、積種成海,海無別體世界都名。然事類廣多,略舉其十以表無盡,三世同說彰其要勝,又顯說決定無改易也。
△二、徵數列異。
何者為十?所謂:世界海起具因緣。
攬緣成立。
世界海所依住。
世界海形狀。
外狀區分。
世界海體性。
內體差別。
世界海莊嚴。
寶等莊嚴。
世界海清淨。
垢穢不生。
世界海,佛出興。
佛出差殊。
世界海劫住。
劫住脩短。
世界海劫轉變差別。
隨業改變。
世界海無差別門。
包容必均,此十亦攝。十八圓滿,後品當會。
△三、結略顯廣。
言世界海塵者,智猶難測,言豈具陳?非證法雲,安受茲說?然上十事,於一一剎,多少不定。具緣一種,或一或二,或三或多,或成四句,謂一成一,一成一切等。清淨一種,或一或多,或亦無定,以有純穢剎故。其次七事,各各唯一,謂依空住者,非依光等故。餘準思之。其無差別,一切皆具。以約體性平等,佛力融攝,故說無差,所以染淨皆具也。有云:一切世界相望互同,名無差者,則違下結文。結云:一一世界海,有世界海塵,數無差別故。若依相望互同,則無有差別之事。若將此十望剎種者,具緣一種,多少不定,不得云一,以其種中含有多類剎故。清淨一事,不得定言有無,以其種中必含淨穢故。其無差別,多少亦均。佛出刧住,隨業轉變,不得云一。依形體嚴,不得云多,以其剎種別有體等故。若以此十獨望剎海,形體、依住、莊嚴等四,許其唯一,餘必兼多。故經云:一一世界海,有種種形故。今言有世界海塵數者,約融攝無盡之說也。有云:約一一剎海中,所有諸剎各各一因等,故有剎海塵數者,孟浪之甚。何者?且如剎海中剎雖多,豈如剎海盡末為塵之多?若欲相同,即一塵一緣方得相似,何得以一剎一緣充一剎多塵之數?況積具緣等十有剎海之塵,其一具緣自有剎海塵數,是則通有剎海微塵數箇剎海微塵數矣。一剎一緣,一依一體,安得充耶?亦不得言通一切世界海說。以下依住云:一一世界海,有世界海塵數所依住故。
△二、依章別釋者,十事不同,則為十段,皆有初起具因緣二:初、長行三:初、標。
略舉十種,通成三世一切佛剎。
△二、釋。然佛土之義,雖有多種,不出其三:一、法性土,二、受用土,三、變化土。若開受用,有自有他,則成四土。統唯二種,謂淨及穢,或性及相,融而為一,有異餘宗。又此淨土,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平;有質不成,搜源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故形奪圓融,無有障礙。土既不等,因緣亦殊。今文十中分三:初三通顯。
何者為十?所謂:如來神力故。
謂一切淨穢等土,皆是如來通慧力成,為物而取,擬將普應,佛應統之,皆稱佛土。故蓮華藏海,佛所嚴淨,而內含淨穢。然就佛言之,無國不淨,既即穢而淨,故不思議。
法應如是故。
梵云達磨多,此云法爾,或曰法性。若是法性,即以本識如來藏身為所依持,恒□變起外諸器界。若云法爾者,謂有問言:何以諸佛眾生起於剎土?答云:法應如是,不可致詰。若會此二,謂法應如是,藏識變起。
一切眾生行業故。
業有善惡,國有淨穢,故淨名以萬行為因。又云:眾生之類,是菩薩佛土。謂法性雖一,隨業成異。佛隨異類,取土攝生。涅槃微善,觀經三心等,其類非一。上三:初、因,二、緣,三、因。
△二、四別明有因有緣。
一切菩薩成一切智所得故。
自受用土,因大圓鏡智之所成故。
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同集善根故。
變化土因。謂眾生、菩薩共搆一緣,各隨行業來生其國。凡聖同居下。二、他受用土因。
一切菩薩嚴淨國土願力故。
一切菩薩成就不退行願故。
一切菩薩清淨勝解自在故。
一切如來善根所流至成道時自在勢力故。
謂成正覺時,其身充滿十方世界微塵剎土,念劫圓融,一時成立。由二種因:一、善根所流,語因中也;二、成道勢力,明果用也。此一受用變化相融也,即如經初即摩竭陀地堅固等。
普賢菩薩自在願力故。
無問成與不成,常能融攝。又前妙覺,此是等覺,其法性土通為諸土之體,窮其因而為有助,謂法爾為其正因,以一切智及總以諸因而為緣因故。其後三亦融前土,非有別體。又此十事展轉生起,謂諸佛土總由佛力。何以由之?法如是故。法爾云何而有異耶?業不同故。眾生由業,佛復由何成?一切智之所變故。生佛有異,何以凡聖同居?同搆一緣故。何以復有純菩薩國?菩薩願行力故。既由行業,何可轉變?勝解自在故。云何復得融攝重重?佛及普賢自在力故。
△三、結。
諸佛子!是為略說十種因緣至有世界海微塵數。
爾時,普賢菩薩欲重宣其義至觀察十方而說頌言。
所說無邊眾剎海至智慧神通力如是。
據此無邊剎海皆遮那嚴淨,則下嚴華藏猶是分明。理實而言,願周法界。
△二一、超頌眾生菩薩同集善根。
菩薩修行諸願海至菩薩國土徧十方。
△三頌第四、成一切智自受用土因。
菩薩趣於一切智至廣大剎土皆成就。
前半因,後半果。成惟識云:大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配經可見。
△四頌第六嚴淨願力及第七不退行願。
修諸行海無有邊至一一土經無量劫。
修諸行海無有邊者,論云:謂平等性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變。上經雖云願力非無有行,為分功用有無長行成其二句,皆他受用,故偈為一。初句頌第六,次句頌第七,以八地已上念念入法流、心心趣佛境故。後之半偈通其二文。
△五、一偈却頌第三眾生行業。
眾生煩惱所擾濁至一切剎海斯成立。
加造業因煩惱所擾,造於穢剎,欲樂非一,感土有殊。前與菩薩同修,必多善業,故此明於煩惱。
△六、頌菩薩勝解。
佛子剎海莊嚴藏至十方所住咸如是。
△七、有一頌超頌普賢願力。
菩薩能修普賢行至清淨廣大如虗空。
以普賢有三:一位前普賢,但發普賢心即是,非今所用;二位中普賢,即等覺位,故此居佛前;三位後普賢,謂得果不捨因行,故長行居後。
△八、有二頌却頌如來自在。
等虗空界現神通至此是毗盧所嚴淨。
前偈頌果用,後偈頌善流。略不頌法爾,法爾即是法法性,故略之。又第七偈□□有依,第八偈正中有依,第九偈融於三世,故三共□融攝無礙。然其無礙,通有十種。諸教說土,或謂但是無常,或云心變,理事懸隔,多一不融。故今經宗,要辨無礙:一、理事無礙,謂全同真性,而剎相宛然。經云:華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莊嚴悉清淨故。二、成壞無礙,謂成即壞,壞即成等。三、廣陿無礙,不壞相而普周故。經云:體相如本無差別,無量國土悉周徧等。四、相入無礙,下文云:以一剎種入一切,一切入一亦無餘。及此文云:身包一切等。其文非一,亦是一多無礙。五、相即無礙,文云:無量世界即一界故。六、微細無礙,經云:清淨珠王布若雲,炳然顯現諸佛影等。七、隱顯無礙,謂染淨異類,隱顯等殊,見不同故。八、重現無礙,謂於塵中見一切剎,剎內塵中見剎亦然,重重無盡,如帝網故。九、主伴無礙,凡一世界,必有一切以為眷屬。下經云:毗盧遮那昔所行,種種剎海皆清淨。種種剎即眷屬也。十、時處無礙,謂或於一剎現三世劫,或於一念現無量剎,如今第九偈文。又下文云:三世所有諸莊嚴,摩尼果中皆顯現。此十無礙,同時具足,自在難知。散在諸文,可以六相融之。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將釋此品四門同前。
初來意者,前眾既集光示法主,今將說法,是故法主入定受加,為近方便故次來也。
二、釋名者,普賢明說法主,以說普法故;三昧是業用,以非證不宣故。此則人法合舉普賢之三昧,亦此三昧是普賢所有。又三昧境界名為普賢,一切如來藏身為普賢故。此則普賢即三昧,揀餘定也。若準梵本,名普賢三昧威德神變品,威德神變皆定之用,攝用從體,但云三昧也。縱佛加光讚,皆因定故。餘會入定受加,起定即說,同為一品。今此開者,文多義廣,勸修學故。言義廣者,建立普賢之行願故。故此比餘麤相而設四同六異。言四同者,入、住、加、出。六異者:一、數異,餘會入起唯一,此會入起俱多故;二、類異,類餘法故;三、利益異,定起多人益故;四、光讚異,如來毛孔光明讚故;五、眾請異,從定起已,待眾請故;六、證相異,餘會經終,方有證相,此品益已,即便地動雨雲等故;四、五二種,十地雖有,而不具六,今此具六,故別立品,以此說果,餘皆因故。又為諸會本故、總故,七、八、九會雖是果定,說通因果,又非總故。
三宗趣者,入法界定法界佛加為宗,令法界眾成法界德為趣,望於後品亦說世界海為趣。
四、釋文,文有六分。初、三昧分二:初、此界入定三:初、承力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