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五
安樂行品第十四
此品釋題及文。多准華嚴疏鈔。而以疏與鈔。襍糅成文者。便覽也。問。法師品以衣座室三。為弘經之軌。今之四行。似與彼無異何也。答。今文止觀慈悲。實與前同。但彼是略說安樂行。今四為廣說。衣座室亦非前為久行。今為初行。成兩種也。大疏云。安樂行者。略有二意。一涅槃之果。名為安樂。此行能趨。即安樂之行也。鈔云。此以果名因也。
二住此四行。則身靜神定。身靜神定。則外苦不干。故稱安樂。鈔云。此即因安樂亦生公意。
疏又常見外道。因果皆苦。斷見外道。因樂果苦。析法二乘。因苦果樂。唯有菩薩。因果俱樂。鈔云。此即天台意。常見者。因果皆苦。計我常故。修於苦行。以期妙果。所修是邪。還招苦果。斷見者。不信當報。恣意行惡。受五欲樂。當受苦果。析法二乘。無常拙度。加功苦到。此名因苦。得入涅槃。故云果樂。菩薩如實巧度。故為因樂。證大菩提。得涅槃樂等。即今安樂行也。
△文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云何能說是經。
諸大士。忍難弘經。二乘人。雖曰弘經。而皆避難遠住。與其有難可忍。何如無難為快。故文殊以排難為問。
△二答三。初標示四法。二次第釋成。三結示利益。
今初。
佛告文殊師利(至)欲說是經當安住四法。
疏云。安樂行品。說四安樂行。一畢竟空行。經名行處近處。二身口無過失行。三心無嫉妒行。四大慈悲行。鈔云。今疏所列。初一會諸師義。後三全同生公。生公初一。但明行處近處意。是總名遠惡近理。下三別耳。寶林基。第一明空行。二明離憍慢。三四同生公。南嶽云。一無著正慧。二口不說過。三敬上接下。四同生公。大乘法師。一正身行。二正語行。三心離憍慢自利行。四心修善法利他行。天台云。止觀慈悲導三業。及誓願。初身有止故。離身粗業。有觀故。不得身業。不得能離。無所得故。不墮凡夫。有慈悲故。勤修身業。廣利一切。不墮二乘。有止故。著忍辱鎧。有觀故。坐如來座。有慈悲故。入如來室。止行離過。即成斷德。觀行無著。即成智德。慈悲利物。即成恩德。恩德資成智德。智德能通達斷德。名身安樂行。餘口意亦如是。釋曰。此即通辨三法。為能導。其所導。即三業及誓願。大乘法師。傍以立名。然諸師立名。皆從多分增勝。以分通用三法(指天台)。理則玄妙。不彰四別。今取生公之意。合身口在第二取行處近處。及南嶽寶林。共立一名。名畢竟空行。寶林但語一空。似約於境。南嶽云無著慧。但語於心。今云畢竟空。心境兩亡。空有雙會。故生公云。近處明遠惡近理。行處而為履行之宗。在畢竟空耳此為大智。四為大悲。悲智相導。於中二三業。天台之意。亦不失也。又初後成德中二離過。離過即斷德。初智後悲。三德備矣。雖意俱通。從多故別。是以經中。但名行處近處意。在近理行理耳。無行而觀寂照雙流。為行理也。
△二次第釋成四。初安住行處近處。二不生好惡怨嫌。三勿生嫉諂我慢。四廣垂屈濟慈悲。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又二。初雙標。二別釋。
今初。
一者安住菩薩行處親近處能為眾生演說是經。
△二別釋二。初釋行處。二釋近處。初二。初約所住論行。二約不行論行。
今初。
文殊師利云何名菩薩(至)而不卒暴心亦不驚。
疏云。生公云。[A1]已入於理。而履行之。名為行處。鈔中問。若以入理為行。住忍辱地等。豈入理行耶。答。正是入理。謂無生地。寂滅之忍。為所住。柔和善順。即柔順忍。而不卒暴。心亦不驚。即音聲忍。三忍頓具。故為入理(入即住也)。
△二約不行論行。
又復於法無所行(至)是名菩薩摩訶薩行處。
疏云。既云無行而觀。即寂照雙流。為理行也。亦不行不分別。釋此自有二意。一謂上無行而觀。皆是不分別。今又不行。則寂照兩亡也。二但對上而觀諸法如實相。恐濫下從行起觀。今正明觀時。亦不行此觀。不分別此觀。就行約心詣於理。就觀約照達於理。今心行不行。觀無分別。即觀無觀。是寂照雙流。故下云。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等。即不行也。亦不分別是男是女等。正是入理。即亦不分別也。然住忍辱地。即如來衣。觀如實相。即如來座。以此導悲。即如來室。
△二釋近處二。初對遠論近。二觀法論近。初二。初遮詮顯戒。二表詮顯定。
今初。
云何名菩薩摩訶薩親近處(至)亦不樂與同師。
疏云。雖未入理。能遠諸惡。鈔云。總離十緣顯戒也。一遠豪勢。謂國王等。為損害緣。二不近邪人法。謂外道梵志等。為惡見緣。三亦不親近諸有㐫戲。是壞亂緣。四又不親近旃陀羅等。即惡業緣。五不親近求聲聞者。即離友緣。六文殊等。不應於女人身。即長染緣。七亦復不近五種不男等。即非器緣。八不獨入它家。即譏訶緣。九若為女人說法等。離非軌緣。天台云。八離冤害緣。九離譏嫌緣。十不樂畜年少等。即散亂緣。
△二表詮顯定。
常好坐禪在於閑處(至)是名初親近處。
鈔云。此明所應親近。乃親近之始。為初親近處。
△二觀法論近。
復次菩薩摩訶薩(至)第二親近處。
鈔云。此第二親近處。為親近之終。正明近理。以觀相未除。故名親近。
初句。總顯觀法論近。觀即能觀之觀智。一切法即十界所觀之境。空字顯能觀之智。所觀之境。皆不可得。結成妙觀也。如實下。別釋。[A2]但前觀諸法如實相。乃歷緣起觀。此觀如實相者。正明依定起觀也。是知妙樂云行近。二文廣略異故。未之思也。如實相者。先約法釋。以顯此空。乃是如實空義。非體非析。乃第一真空也。下以四義轉釋。謂初由一念不如實知。分為心境二種顛倒。今由一念歸真。則二倒俱寂。故云不顛倒。由歸真故。則離妄動。由離動故。不退入生死。亦不轉入涅槃矣。如虗下。次約喻。重釋空義。謂上理空義。深難明故。更藉事空喻顯。今此空體。雖亦妄現。若對諸緣。則自他等四執之性。了不可得。且不可以語言。通其有無之徑。萬物以之滅。而不見生鑿井汲之。而不見其出。本體寂然。而不起虗空之名。豁達之相。並是巧安強立。故曰無名無相。求少法不可得。曰實無所有。越乎數。跨乎徼。曰無量無邊。入一切。曰無礙。不拒諸相發揮。曰無障。此從淺釋。庶不與上義重沓矣。但以下。釋疑疑曰。上以中道妙觀。既雙絕能所。何以生死涅槃。仍如狂華之不止耶。釋曰但由染淨二種因緣。致有兩途紛然之相。又因妄真同二妄之顛倒。故令捏目。似有所見。而說有生死。及與涅槃。常樂下結成遮照同時之妙觀。謂上標云。一切法空。此雙遮也。今結云法相者。正即雙遮。以明雙照也。
△二頌文二。初頌前。二結答。初三。初總標。二釋成。三示相。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有菩薩於後惡世(至)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二釋成二。初總釋。二別釋。
今初。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至)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小乘三藏者。佛在波羅奈。最初為陳如等五人。說修多羅藏。次在羅閱祇。最初為須那提。說毗尼藏。在毗舍離獼猴池側。最初為䟦耆子。說毗曇藏。此小之三也。名字羅漢。即假名阿羅漢。非大法器故。求現滅度。速出生死。
△二別釋。
又復不行上中下法(至)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心一於理。唯見一性。故平等說法。以所化等故。能化亦等。是以不行上中下法等。復由隨上說法之行。起觀照達於理。行得理息。故云亦不分別。此上二頌。皆約頓教同性門。說法起觀也。一切諸法下。由初一近處。及第二近處之文。皆始終相承。故綺互而顯。以見定慧兩須之意。將頌與長文。細對自明。
△三示相。
若有比丘於我滅後(至)其心安隱無有怯弱。
行成則外儀無失。理成則內心無滯。故說經時。無有怯弱。
菩薩有時下。釋無怯意。
△二結答。
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於後世說法華經。
△二不生好惡怨嫌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標章。二顯行。
今初。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至)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二顯行二。初止行。二作行。
今初。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至)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疏此下。取生公意。合身口。在第二中。以頌云施座塗身等。皆先安處其身。而後論止作也。
眾生好樂不一。咸由過去習染所致。自應調伏。隨宜設教。故不必罵。
亦不必輕人。好惡長短。皆物不齊之情。況人皆惡聞[A3]己過。倘一訐露。後患繼之矣。又好譽者。必善毀故。亦不稱人之長。
於聲聞人。不贊不毀者。贊恐退大取小。毀恐並失小益。大論謂。自贊自毀。贊他毀他。如是四法。智者不為。
又亦下。妙樂云。損[A4]己則怨。違情曰嫌。心機一動。聲說即發。杜說過之源在。不生怨嫌心也。
△二作行。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至)令得一切種智。
善修安樂者。由能觀諸法空。心與理融。故能隨機應便不逆其意。
難問不答以小者。一可遠但令得小之益。二遠有妨大乘之失。且可令生一切種智。
△二頌文四。初說法儀則。二說法心行。三示安樂相。四結歎功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菩薩常樂安隱說法(至)安處法座隨問為說。
內外淨。雖兼三業。下二句。即合身於口。以為正行。則重輕自分矣。隨問而說。則遠輕慢取害之道矣。
△二說法心行二。初慈心為說。二清淨心說。
今初。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至)離諸憂惱慈心說法。
內融妙義。外以和顏口宣。至頥四眾。同飲甘露矣。舊謂。智者語可答。王者愚者語不可答。竊謂。弘通之人。須具妙辯。不拒所問。方堪演化。然愚者語。或可不答。若王者有問不答。倘臨不測。為之奈何。
△二清淨心說。
晝夜常說無上道教(至)是則亦爾安樂供養。
無希望。即清淨心也。
△三示安樂相。
我滅度後若有比丘(至)亦無擯出安住忍故。
內業既澄。則外難俱靖矣。
△四結歎功德。
智者如是善修其心(至)筭數譬喻說不能盡。
△三勿嫉諂我慢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舉能持人。二明安樂行。三示安樂相。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受持讀誦斯經典者。
△二明安樂行二。初止行。二作行。
今初。
無懷嫉妒諂誑之心(至)戲論諸法有所諍競。
止行有四。謂無懷。亦勿。無得。不應等八字是也。初中。嫉妒與諂及誑三。皆小隨煩惱。行相最粗故。懷嫉妒者。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正與菩薩隨喜法門。相違故。首止之。諂者為罔他故。矯現異儀。能與菩薩直心相違。以體即貪癡故。誑者。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能違檀度故。此三皆意家惡行。故並止之。
亦勿下。二學佛道者。乃[A5]已發大心。正修行人也。輕罵雖係口業。實由小隨中之憍心。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所使。諸菩薩。未得三不護[A6]已來。何能槩免誤犯之輕垢。弘通者若與相遇。但當略其所短。取其所長。彈指獎勸。明進其德。倘被輕毀。而生阻退。其罪可懼。
若比下。三先通約四眾言。以此四中。皆有三乘之機。故以三乘菩提。為所求。應知。此輩雖不若一乘之直往。然亦可為入道之漸。故止其勿得惱之。而令起疑起悔。致生退屈。語其下。其人別指依權教發心人也。倘語以汝等。若但惟攻事行。則去至道甚遠。必不能得種智。所以下。復責其不肯直求無上。故云放逸。以於行解圓融。觸事皆真之妙道。懈怠故。設彼非決定性人。聞此。則不成增進。故並止之。
又亦下。四凡無益之語言文字。悉名戲論。若與之校。徒增擾亂。故亦止之。
△二觀行。
當於一切眾生(至)深愛法者亦不為多說。
於眾生。起大悲想者。欲拔彼苦。於如來。起大慈想者。望與我樂。於菩薩。起大師想者。求其教誡。遵彼模範。敬禮諸大士者。希為伴侶。長養善根。於一切下。為順平等法性。而說平等法門。稱其機宜。令無增減。非論文句之有廣約也。
△三示安樂相。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至)恭敬尊重讚歎。
先結成安樂故。無惱亂。得好下。亦現報中之增上果也。
△二頌文三。初頌止行。二頌觀行。三結成安樂。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說是經(至)不令他疑悔云汝不得佛。
△二頌觀行。
是佛子說法(至)破於憍慢心說法無障礙。
△三結成安樂。
第三法如是智者應守護一心安樂行無量眾所敬。
△四廣垂屈濟慈悲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中三。初舉人。二明行。三示相。
今初。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至)有持是法華經者。
初安樂明大智。今第四明大悲。悲智相導。於中二三業。同歸安樂。此下正顯大悲所成之德。則所導三業。悉融為一大悲體耳。文中雖具彰慈悲二行。今獨標悲者。以事有緩急故。苦息而樂可自致故。
△二明行。
於在家出家人中(至)令得住是法中。
初於依權教。發大心人。起慈心者。欲與無上法樂也。次於依權教。發二乘心。及全未發心人。起悲者。欲拔其二死苦也。
應作下。謂不知如來方便說法。當問解是經。既有此失。必住種種諸地菩薩。安能不引之。而住此中。
△三示相二。初顯相。二徵釋。
今初。
文殊師利是菩薩摩訶薩(至)能令聽者皆得歡喜。
初總結行成離過。
常為下。別結行成之果。由慈行成。故有供養。隨侍者。冀得聽法之樂。
若在下。由悲行成。故有衛護。令來者。不成難問。免其墮苦。且令聽者生喜。若合言之。即入如來室。以慈悲覆物也。
△二徵釋二。初略釋。二廣釋。
今初。
所以者何此經(至)何況得見受持讀誦。
初句徵。次釋。中先竪論。尚是三世佛護。況復諸天。文殊下。復橫論。以顯難得難聞。何況下。正顯今之得見聞者。乃希世之人也。安得不感四眾諸天。供養衛護。
△二廣釋三。初舉況。二喻法。三總結。
今初。
文殊師利譬如強力(至)王諸眷屬必大驚怪。
輪王譬如來諸國。如陰入處界。小王如煩惱。於凡夫中。得自在故。不順。如煩惱於境界。妄生分別。驅使七支。而作諸業也。兵言種種者。即三乘觀道也。隨功賞賜。如依何等止觀。破何等惑障。便得何等果報。髻如權。珠如實。髻中珠。如以權覆實。頂乃百體之尊。珠在王頂之上。又尊中之尊矣。如權教為出界之尊。今經又在權乘之上。正尊中之尊耳。是故一切可與。而珠不可與。如能破煩惱障人。涅槃等城皆可與。非發大菩提心人。若與說此經。則諸大眾。未有不疑不驚者。
△二喻法二。初昔不與之喻法。二今以與之喻法。
今初。
文殊師利如來亦復如是(至)而不為說是法華經。
法中皆以說權說實。為賜與。不拘教理行果之次者。為順喻故。
△二今以與之喻法。
文殊師利如轉輪王(至)先所未說而今說之。
明珠久在髻中。以待有大功者方與。如一乘久為三權所覆。以待有大心者乃說。
如來亦復下。今也死魔即二死魔。三毒有染污及不染污之別。若賢聖軍。與煩惱魔戰。則斷染污無知。出三界。斬分段死魔。若賢聖軍與五陰魔戰。則斷不染污無知。出界外。斬變易死魔。兼裂坐道場時。天主魔網。始名有大功勳者。能令法王大喜。而為開權說實。如解髻賜珠。
此法下。出昔不說所以也。多怨如五千退席。難信如中下根。由譬喻因緣。乃領解一切。智解見前。
△三總結。
文殊師利此法華經(至)乃與汝等而敷演之。
初約於[A7]已說當說中。為最深故。結為諸佛第一之說。
文殊下。復約不妄說。結為秘藏。然言諸佛秘藏者。乃約法體過量超數。非至菩薩究竟地。不盡能受。以言秘也。故涅槃云。如來但有密語。而無密藏。如秋月十五日。欲令同見。豈有秘密。眾生不了。謂之為密。有言。如來有秘藏者。約下位不測耳。然有約法體。無約佛心。以佛心無恡。但不妄與耳。長夜守護。若遠指即塵點。近即靈鷲。以前皆不妄宣時也。今為敷演。同歸於一。
△二頌文二。初明行。二法喻。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常行忍辱哀愍一切(至)為說此法令住其中。
初一頌。總頌行成。下三乃正頌本行也。
△二法喻。
譬如強力轉輪之王(至)今正是時為汝等說。
我滅度後求佛道者(至)應當親近如是四法。
△二廣舉利益二。初現未果報。二夢中妙事。
今初。
讀是經者常無憂惱(至)智慧光明如日之照。
此明若一行成。則三障盡。五果現。其益甚大。初一頌轉現報也。謂現前色心。屬於報障。而持者能滅現世憂惱。令意地無苦。即轉現報之心。無病鮮白。即轉現報之色。總謂之增上果也。
不生下半偈。轉業障。得生報。即異熟果。
眾生一偈。明修賢聖行。便與賢聖同。即等流果。
天諸半偈。因持經。而獲給使。即士用果。
刀杖下二頌。由三毒滅。而智慧生。即離繫果。若合上頌。總明滅惑障。得後報也。又多貪者。為人所遠離故。多嗔者。為人所加害故。多癡者常被物所覆故。今皆反此。故知惑滅。
△二夢中妙事二。初聽法說法授記證實。二出家成道說法入滅。
今初。
若於夢中[A9]但見妙事(至)聞法為人說常有是好夢。
他宗以下十六頌。約信住行向地妙六位。配夢中。所歷之境。今准宗鏡判。後四頌為銅輪位。則此上十二頌。應是十信位。在鐵輪。以信為道源德母。是故從因至果。一切功德。皆在最初一念信心中。具足故。皆發兆於夢中。以果不離因故。
今以此經。分屬於圓。是故一切即一。令持經者。得以一念夢。入十信初心。於此心中。即能竪該一切賢聖位次。言初心該者。如初頌半中。由昔曾印信三寶。具實德。能深忍樂欲。熏以成種。故今夢中。得見佛僧。聽聞法要。寧非初心耶。此下皆約竪論。故以初信。攝初住初地。至等覺也。次又見龍神下頌半。明不離初心。即得入住。現身說法也。又見諸下六頌半。顯超證初歡喜地。入總持門。證念不退。得記莂也。又見下一頌。顯行證之滿足。故曰證諸法實相。次頌半。顯等覺菩薩。入金剛定。感十方佛現身。摩頂受職也。問。何以不言行向耶。答。此中夢境。不過顯德。若拘常例。則非夢境矣。
△二出家成道說法入滅。
又夢作國王(至)後當入涅槃如煙盡燈滅。
以上四頌。准宗鏡。判為銅輪十住。顯持經人。又以此心獨頭夢入十住初位。於此位中。得見八相妙境。以為當來入住之先兆。又此八相。各有所歷之時。而長者甚至以千萬言。以時無別體。依法建立。由所依之夢境既融故。能依之時分。亦俱融矣。
問。前[A10]已明初信攝初住。今何重耶。答。前於初信。急欲歷顯攝盡諸位。故於住中。略明說法一相。今特於住初。備彰八相者。一以補前。一以見位位之中。皆應有此八種相。皆如來之巧示也。
△三結成行益。
若後惡世中說是第一法是人得大利如上諸功德。
△二下方傳持。
從地湧出品第十五
地乃色法。以質礙為性。湧出是從下發來之相。諸大菩薩。[A11]已離現色不相應染。久證色自在三昧。深悟實相。依正一如。性色真空。兩俱無礙。故承自在神通。一聞佛命。不用加行。亦不見上有地礙。四方奔湧。祇應聖召。故曰從地湧出品。
台家自此品去。約本迹二意。又立一重三分。今不然者。由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其揆一也。故不敢分。
△文六。初客眾傳持。二如來制止。三湧贊訊喜四問答決疑。五廣說功德。六發願傳持。
今初。
爾時他方國土諸來(至)當於此土而廣說之。
上顯能持之行既畢。是故雲集者。因聞弘經大益。又得遠難芳軌。所以發願。亦欲於此弘經。又藉此一請。可作開顯之由。
△二如來制止。
爾時佛告諸菩薩(至)護持讀誦廣說此經。
所以止者。由彼方此土既均屬所被。何必廢彼益此。倘此土緣淺。不但失此。亦並失彼。是以不許。又若許之。則下方不來。遠本何由而顯。是以止之。而召本眾。以發疑問之端。
△三湧贊訊喜四。初應命湧出。二詣佛禮贊。三問訊安否。四發隨喜心。
今初。
佛說是時娑婆世界(至)筭數譬喻所不能知。
諸大士。深證實相。原與如來。共居一處。本未曾離。今為未解者。發顯本跡。故如來方便。有呼諸大士。亦方便。現發來之相。地言振裂者。乃預表開顯之兆也。二乘聖十八變中。尚能履水如地。履地如水。不見有礙。況諸大士耶。此界虗空中住者。既曰界則非空矣。又云空中住。則不離空矣。大鈔謂。他受用土。當以色香味觸四塵為體。從如來後得智所現。為他受用身所依。如來利他行滿。隨諸菩薩所宜見。而現種種妙色諸塵境界。釋曰。今若就菩薩言。則以諸大士意樂大用為因。託如來利他大用為緣。而於下方眾同分中。現有此土。以為所依。未便指為常寂。由寂光屬自受用。且寂照雙流。存泯莫覊。今既能所歷然。何必談玄說妙。況帝網剎中。必不缺此依空之土。故行願經云。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思之。
是諸下。明發來之由。
一一下。明所來之多。而以所領之極多者。作最少者。說起故約能將。則從寬之狹。說至五四三二一。皆以所領最少者。倍倍漸增。以顯能領者甚多。如領六萬者。止有六人。而領五萬者。則有十人。是故令五返多於六。
△二詣佛禮贊。
是諸菩薩從地出[A12]已(至)百千萬億國土虗空。
初明三業。禮贊之儀。
是諸下。明所贊之時分。以顯時隨心融之妙。而拂九載說經之迹。但經文渾明五十。謂如半日。若各承一邊者。一謂湧出菩薩。非上承佛力。令於自心。即促見延。非展半日。為五十。不足以盡贊嘆之法。故云五十。一謂本會大眾。非上承佛加。令於自心。即延見促。非緒五十為半日。曷能經久聞贊不倦。故云半日。爾時下。明本會四眾。更承佛力。即狹見廣也。地湧之眾。自應命出後。[A13]已遍空界。眾但未見。茲承佛力。以佛眼之用擴之。始令即狹。而能見廣。然上延促。及廣狹二種無礙。並是循機所見。業用門中事也。
△三問訊安否。
是菩薩眾中有四導師(至)得聞是經入於佛慧。
四上首。皆以行立名者。由以持經之行。竪窮心源。故名上。橫彌法界。故名無邊。不染二邊。故名淨。中道卓然。故名安立行。皆能剏啟法門。引接物機。得為唱導之師。在大下。問訊也。先長次頌。而以病惱等。為問者。以如來應身。人中示同人法故。輪王以有漏五陰住世。尚得無病自在。況以全體金剛為身者。諸大士為順世常儀。故初覲時。應有此問。
爾時下。答也。釋成安樂易度之由。文有三節。然自開卷至此。並未曾言菩提塲。說華嚴事。今由開顯。得立一乘[A14]已竟。更欲引同入別。乃作是說。故古德依此文。建立三種法輪。謂於始見我身下。立根本法輪。令根利德厚者。聞一乘法。入如來慧。次於除先下。立枝末法輪。令五濁障重者。聞三乘法。先出火宅。後於我今下。立攝末歸本法輪。即依此經退攝從前。依本所垂之末。會為一乘。同歸華嚴佛慧。故云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正以先率後也。是知今經。亦明指華嚴。以為其本矣。須知。融會時。佛慧雖無有二。而於未會之前。則先後二相。自不可廢。大疏謂。華嚴為諸教本有二。一為開漸之本。一為攝末之本。則今經與彼。同名為攝末之本。而屬於所同也。
△四發隨喜心。
爾時諸大菩薩而說偈言(至)能於如來發隨喜心。
以娑婆之難化。而返易化。故以大雄贊之。
△四問答決疑二。初決不識眾湧疑。二決執近教化疑。初二。初大眾疑問。二如來決答。初又二。初此土眾疑。二他土眾疑。初又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至)心之所念并欲自決所疑。
彌勒位極補出。智豈遜人。遊遍十方。見可云廣。今乃不識一人。亦並不知所來之處。足知佛境廣大深遠。故他經云。佛所知者。如大地土。等覺所知者。如爪甲上土。豈虗語哉。
△二頌文二。初問來處因緣。二陳[A15]己及眾疑。初又二。初略舉。二廣舉。
今初。
合掌向佛以偈問曰。
無量千萬億(至)是從何所來以何因緣集。
一問所來之處。一問所來之由。
△二廣舉二。初問來處。二問師宗。
今初。
巨身大神通(至)過於恒沙劫猶不能盡知。
△二問師宗。
是諸大威德(至)受持行誰經修習何佛道。
如是諸菩薩(至)忽然從地出願說其因緣。
以此塞畟虗空之眾。等覺輩。尚不能識一人。則諸大士之本迹。亦叵測矣。
△二陳眾疑。
今此之大會(至)無量德世尊惟願決眾疑。
初六句。會同所疑。後二句正請也。
△二他土眾疑。
爾時釋迦牟尼分身諸佛(至)汝等自當應是得聞。
答問之益。不在諸佛。故抑待釋尊。又釋尊一代近跡。因此答問。玄秘方顯。故令待之。
台家自此品初。至此文止。名本門序分。今並為流通所攝者。以此上下文。俱因召本眾。持經決疑。乃有此問及答故。
△二如來決答二。初嘆勉安慰。二正答所疑。初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諸佛威猛大勢之力。
釋尊一代化儀。皆被近跡所覆。非藉此問弗顯。故先贊其問。而又勉之。以勿散亂。勿怠退。勿疑悔者。如來果後施化。無量為邊。菩薩因修。未免聞罕不疑。故勉之如此。如來神智二力。一言之歎。不足以盡之。故既曰師子奮迅。又足以威猛大勢。非如是不能作廣大佛事。
△二頌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當精進一心(至)如是今當說汝等一心聽。
欲聞第一法。須住第一義諦。故云住忍善中。
△二正答所疑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五。初答發心。二答住處。三答修習。四釋修習。五釋住處。
今初。
爾時世尊說此偈[A18]已(至)調伏其心令發道意。
此去五科。皆略為開顯。令其動執生疑。此文顯諸大士。先皆凡夫。由釋尊成道後。始教發心。非由於他人。
△二答住處。
此諸菩薩皆於是娑婆世界之下此界虗空中住。
釋論以有底散三昧。釋住處。言底者下也。散者空也。應是以下。方非非想之頂。為此界之底散。即底上之虗空。有即是堪忍之下邊。此正指出下方空。為所住處也。故行願云。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
△三答修習。
於諸經典讀誦通利思惟分別正憶念。
三慧如文可知。古謂。於經分別是修智。正憶念是修斷。
△四釋修習。
阿逸多是諸善男子等(至)勤行精進未曾休息。
以不樂在眾。而樂靜處。成無諍行也。
△五釋住處。
亦不依止人天(至)一心精進求無上慧。
不依人天二邊。則顯身所依之空界。乃即中道之妙空也。樂深智。顯觀所依之智也。諸佛之法。顯觀所依之境也。共顯此菩薩。若身若心。久離散動。故下云。善入出住百千萬億三昧。
△二頌文五。初發心。二依處。三修住。四總答。五勸信。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阿逸汝當知(至)悉是我所化令發大道心。
此等是我子(至)捨大眾憒鬧不樂多所說。
△三修住。
如是諸子等(至)說種種妙法其心無所畏。
上處中。既不樂在眾。而又領多眷屬。今修中。既不樂多說。而又說種種妙法。何也。由勤行精進之人。雖多亦靜。雖說非多。豈凡眾可比。
△四總答。
我於伽耶城(至)今皆住不退悉當得成佛。
總以一我字。答盡數問。且云道後施化。悉當得佛而疑團更大湧矣。
△五勸信。
我今說實語汝等一心信我從久遠來教化是等眾。
△二決執近教化疑二。初大眾疑問。二如來決答。初二。初疑。二問。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摩訶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既曰伽耶樹下成道[A21]已。始教令發心。又如何云從久遠教化。語殊矯亂。是以生疑。
又或雖聞久遠之說。由上云伽耶。云樹下成道故。仍忽久遠。以為四十。故下陳疑。但執於近。並不達開顯意。
△二問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陳疑。二請決。初又三。初舉少時能化廣大難信疑。二舉父少子老以況難信疑。三復舉難信之法以合喻。
今初。
即白佛言世尊(至)如此之事世所難信。
初以道成之近。何能廣化深位多眾。此執近疑遠也。言四十餘年者。以初二十。但令除糞。次二十。執作家事。又今在法華。故合有四十餘也。
世尊此大下。執遠疑近也。妙樂云。結請中。但舉難信者。託物不信。拒而擊佛。令必有答也。
△二舉父少子老以況難信。
譬如有人色美髮黑(至)生育我等是事難信。
以色美髮黑。喻近成。百歲喻久修。雖老指少為父。少指老為子。了不自疑。若令旁觀者。則不能信末故。斷曰難信。
△三復舉難信之法以合喻。
佛亦如是得道[A22]已來(至)乃能作此大功德事。
本會總被得道之近跡所覆故。皆於未久起疑。入定有從散入。有從定入定之異。既曰無量百千萬億三昧。豈得以二三局之。空生尊者。尚能於一剎那。入四萬三昧。諸大士寧可思議。
△二請決二。初出請意。二正請決。
今初。
我等雖復信佛隨宜所說(至)而起破法罪業因緣。
初以現在之機。雖知佛語誠諦。因憑仰信。雖不敢起疑。猶乏增進之益。若未來新發意人。聞而不信。能不造破法罪耶。
△二正請決。
唯然世尊願為解說(至)聞此事[A23]已亦不生疑。
△二頌文三。初頌執近疑遠。二頌以喻合法。三頌決疑之益。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佛昔從釋種(至)是事難思議云何而可信。
△二頌以喻合法。
佛得道甚近(至)為求佛道故於下空中住。
△三頌決疑之益。
我等從佛聞(至)教化令發心而住不退地。
請決意。多重未來者。以未來人。無能決故。
△二如來決答。
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如來之稱。是十號之一。乃十方三十諸佛。出障圓明之通號也。即含三身異義。則無所從來。亦無所去。乃法身如來也。若以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乃報身如來也。若以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壽量者。以此三中。各有身恒之壽故。謂若有始有終。長短萬差者。乃化身壽也。有始無終。是報之量。法身之壽。則無始無終矣。合而言之。乃如來之壽量。依主釋也。上即通義。若別明者。則以伽耶生。雙林滅者。乃本師之化壽。經云。我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乃報壽也。而常住不滅。乃法身壽也。今之經宗。雖三身三壽。一一圓融。皆不可思議之身與壽。而開近顯遠。則唯約所得之報壽。以決其疑耳。
問。三身十身。有優劣否。答。三之與十。皆數之開合。原無異義。若約義相對。則三十有差如四。經云。以三十二相。用莊嚴法身。此約理事無礙。說三身圓現也。若華嚴八地。則以事事無礙。說十身相作則有差勝之別矣。
問。台家判華嚴。為兼別之圓。若以四法界義校之。似不然者。何耶。答。以彼迷地上一分行布義。未詳是寄位顯深之旨。乃作是說。故大疏因沿襲彼迷。作勝負觀者。釋經至或見釋迦成佛道[A24]已。經不可思議劫。偈但曰[A25]已經多劫。不定始成一點。便[A26]已至作鈔時。欲令知其源。尾方明云。所以疏中。牒既云[A27]已經多劫。不定始成者。遮天台。師之謬釋也。謂彼學者云。華嚴雖則玄妙。而有二事。不如法華。一兼別義。是故不說聲聞作佛。二說如來始成正覺。不說本師壽量久成。故指出。此偈。即是華嚴。說久成處(竊謂。此偈既是菩薩所說。便為共知之壽。何用開顯)。又彼以久成為本。始成為迹。而華嚴則以非古非今。以為其本。若就迹門。則能今能久故。生公云是以極設長壽。言伽耶是一。若伽耶是者。則伽耶非復伽耶。伽耶既非。長安獨是乎。長短斯非。則所以長短存焉。誠為妙悟。不說聲聞作佛者。約不共義。既不厭捨。曾何棄之。況一成一切成。無一眾生不具佛智。善須得意。勿襍釋經。(文)准此既彼經。亦說久成。及一切成。則純圓獨妙之稱。二經亦齊。第二經詮體雖同。而用則有別。故華嚴以直體一乘。為一類法身大士。於能說人。及所說法。無隱無顯。直示法界緣起。稱性德相。是以廣談事事無礙。餘非所及。而今經則以破異一乘。為化一類由漸之機。因最初不堪即聞大法故。於所說之法。及能說之人。始則覆其遠本。於一佛乘。而作三說。今至成熟位。乃會三歸一。開其近跡。而餘亦非所及。是故今承上文。於所說法。既經開顯。則應於能說人。約壽量以顯遠本。而拂近成之跡。故此品來。問。前云本跡雖殊。其揆是一。何判壽量。入流通耶。答。經不云乎。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而壽量乃因為流通佛慧者。決疑而說。是故釋尊。一入寶塔。即便唱滅。求人付囑。雖以流通為所急。而流通者。乃佛慧也。
△文二。初如來正說。二聞說功德。初四。初三誡四請。二重誡聽說。三牒現近跡。四示成久遠。
今初。
爾時佛告。諸菩薩(至)我等當信受佛語。
在昔皆隨他意說。隨他意語。今欲隨自意說。隨自意語。發久成之秘。決近謂之迹。故先慇懃。再三誡勉。令發深信。祇領誠諦。為開勝解。
△二重誡聽說。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至)如來秘密神通之力。
秘密神通。乃用大也。報化二身。是此用隨染緣所現者。今欲顯即用之體大叵測。故約即體之用大。先歎神通之秘密。使悟現覲之佛身。真應相融。延促無礙正不可作真應促延觀。由非因位所能知故。曰如來秘密神通之力。
△三牒現近跡。
一切世間天人(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法會不知如來。以秘密神通。覆其遠本。致令身世俱迷。決不悟今佛非今佛。伽耶非伽耶。是故雙牒現跡。而為開發。
△四示成久遠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總顯久遠正破近執。二別顯方便令知秘密。初三。初直示久遠。二喻顯久遠。三分明宣示。
今初。
然善男子我實成佛[A28]已來(至)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此正以久成誠諦之語。而決近成之疑也。前科之誡。誡勿疑此言。下文之喻。喻其成來之久。則法會執近成之疑。可以袪矣。然論說此經之佛。雖三身與三壽俱融。若克論開顯。則應各有所指。以所開者。正屬化身。而拂伽耶近成之跡。其所顯者。則正屬於報。以顯道成之久。故曰我實成佛[A29]已久。蓋指最初。以始合本。萬行初圓。四智剏滿之報體言也。何也。以法身無初可示故。化身無遠可顯故。
△二喻顯久遠。
譬如五百千萬億(至)如是諸世界無量無邊。
上云甚大久遠。未審何如。今且作喻。直舉下塵被點之界為問。
彌勒下。答中以具世間有漏慧者。皆不足言知。但舉凡具出世無漏智人。及有窮因之大智者。亦不足以知此俗諦之多數。以等覺人。猶未離見相。故不能顯照一切。
△三分明宣示。
爾時佛告大菩薩眾(至)阿僧祇國導利眾生。
上止舉被點之界。[A30]已不能知。今復增出未被點者。更不能知矣。況復將此二者。盡抹為塵。此塵之數。如何說知。又況所歷之壽。更過此數百千萬億耶。此上皆約得報之後。所有之壽。[A31]已與法界量齊。至為菩薩時。修因所感之壽。尚未言及。亦未享用。故知此中俱約報壽。以顯遠本也。
自從下。由上雖明久遠。未審居於何地。故指常住娑婆。及餘國土。則今日之迹居。猶是本所成道之處。但德薄人。便見被燒其種善者。不但不見。亦復不聞。此則娑婆外無淨土。而淨土外亦無娑婆矣。
△二別顯方便令知秘密二。初明如來本來不滅。二明方便非滅示滅。初三。初示方便。二明佛事不虗。三結成不滅。初二。初總示。二別示。
今初。
諸善男子於是中間(至)能令眾生發歡喜心。
上決近疑雖竟。復恐疑曰。般若經說。釋尊過去世曾作善慧仙人。於燃燈佛所。得成佛記。方歷二僧祗。位在八地。隨復入滅。此何說耶。今為拂曰。此皆果後垂化所現之方便也。
諸善男子若有下。示感應方便也。先明能感。世尊現量用事。而言觀根者。亦隨順語也。又觀根是法眼。今以佛眼。圓具五眼之用。故以佛字該之。來至我所。即九界冥叩之感。隨所應度。即以無私普應之真我。而為現九界之身。以度之。復有種種召體之名字。及身恒之壽量。有大有小。此皆非生示生也。
亦復下。此明應以非滅示滅。得度脫者。
又以下。明於上生滅二際內。以種種方便。說種種法。而皆權實隱顯。不可思議。要之此等方便。不過欲令眾生。先得歡喜。悉檀漸漸。引入佛慧也。
△二別示。
諸善男子如來見諸眾生(至)令入佛道作如是說。
上科總明遍應九界。此下別約鈍根。而示以八相之近成。然我下。正拂此現前近成之跡。結成久遠為眾決疑。所謂開顯也。據此。則文外影出利根人。恒得見佛。如華嚴之無煩開顯矣。
△二明佛事不虗三。初直示不虗。二徵示明見。三所作不虗。
今初。
諸善男子如來所演經典(至)諸所言說皆實不虗。
此明於上現身成道後。所說之經典。皆能有益也。謂或以因緣。說自他本生之身迹。或以身相。示現自他之身。或以事業。指示此是自他身之所作。凡所言說。皆實不虗。
△二徵示明見。
所以者何如來如實(至)如來明見無有錯謬。
以如來具足如實妙智。始能所作不虗。蓋真如隨緣。現三界狂華之相而令九界翳眼。各有所見。唯如來圓證其體。得以淨眼。而見實境。故三界之相。即是實相。既無生死。誰復涅槃。又既無退失菩提心者。則亦無發心求出離者。因修既無退出。果中何有住世之佛。及滅度者。又此退出。生滅諸相。於實相體中求之。毫無所有。故非實。離此體外。別求隨緣之相。又不可得。故非虗。以有隨緣義故。非同二乘所見之一如。以有不變義故。非同五趣所見之隔異。惟其不同三界所見之二邊。始能以中道妙智。具見三界隨緣之相。如斯等事。我皆徹其底蘊。無有錯謬。何為錯謬。以不能如實。知真如法一故。則見退出等。狂亂華相。
△三所作不虗。
以諸眾生有種種性(至)所作佛事未曾暫廢。
先明能感之緣。以諸眾生。於先世。有種種習所成之性。而發現前種種之樂欲。使身口七支。作種種之業行。復於前境分劑上。安立種種憶想分別。是為能感。
欲令下。明隨感而應。令生善根。然此應感之教。及所作之事。自成佛來。熾然勇健。未曾暫廢。
問。據七支所作之業。應有善惡之分。善者可以言感。而惡何可言感。答。如見眾生。欲造重罪。當墮無間。無異方便救拔。須斷彼命。自墮地獄。令彼脫苦。豈非感耶。
△三結成不滅。
如是我成佛[A32]已來(至)今猶未盡復倍上數。
如是下。先總結三身之壽。謂所證之如。既無始無終故。能證之智。亦得冥契不異。何有始終。此法之不滅也。若如因智顯。似有初起。實無終窮。此報之不滅也。若稱體大。用隨緣所現之化。於翳眼中。似有起滅。以相即性故。亦得常住不滅。
諸善下。復對現身別結報之常住。再決所疑。謂我自入住來。所得壽命。猶倍上數。而況道後。稱真所得者安有涯耶。所以作此結者。以諸聲聞。曾認樹下成道之身。便為報體。次經般若等會淘汰。進知樹下是化。而報體尚在色究竟。及聞今經。始悟三一圓融。體用遍週之旨。得知現前乃即化之法報。故涅槃以常與無常。作二鳥雙游之喻。
△二明方便非滅示滅二。初正明。二喻顯。初二。初標示方便。二徵釋所以。
今初。
然今非實滅度(至)以是方便教化眾生。
今因開顯。令入佛慧。得知佛身常住。須知前於入塔時唱滅者。此方便也。然此方便。正所以警悟眾生也。故如來於十恩中。有第九示滅生善恩。謂若如來。久住於世。薄德之人。不生難遭之想。是以示滅。令心戀慕。便種善根。此即正為佛世結緣人。及未來眾生。約化身唱滅。令其生善也。古注。三身皆有唱滅義。不知有何利益。
△二徵釋所以二。初約久住反釋。二約難遭順釋。
今初。
所以者何若佛久住於世(至)難遭之想恭敬之心。
德薄者。雖值佛世。亦不種善。以致後世。墮在貧賤。見五欲境。深生貪著。入於三倒網中。若見下。謂若不唱滅。不獨無益。而且有損。甚之反起憍恣。不生敬仰。三倒者。謂憶即心顛倒。是根塵相對所起者。為羣妄之源。建立種種分別故。想即想顛倒。謂由不了六塵過患。能害善根。妄於境緣。安立分劑。起諸顛倒故。妄見即見顛倒。謂眼是諸見之本。以不了所緣如幻。執斷執常。而生邪倒故。
△二約難遭順釋。
是故如來以方便說(至)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夫法身週普。用本恒常故。令妙化難思。地湧叵測。是故法眼清明者。見毗藍生。雙樹滅。皆即體之妙應。悟知釋尊本來不滅。今為翳障未除者。應以唱滅方便。警令生善。言難可遇。殊不易值。縱過無量百千劫之久。尚有得見不得見者之別。是故下。結成唱滅本意。
△二喻顯三。初標法。二立喻。三結合。
今初。
又善男子諸佛如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虗。
引同諸佛者。顯此唱滅方便。非自我創。乃化五濁之程規也。
△二立喻四。初良醫他往。二良醫示滅。三良醫不滅。四良醫無妄。
今初。
譬如良醫智慧聰達(至)以有事緣遠至餘國。
良醫喻佛。子喻眾生之[A33]已受化者。醫稱良者。由內有睿智。外達經權。知藥知病。如佛有權實二智。知機知法也。
其人下。以三乘根。約數之多少。以明子義之親踈。則以十數配菩薩。二十配緣覺。百數配聲聞。若配三因。則以無緣慈。等視大地如子。此以正因。可言百也。若約昔曾聞法。未生解者。可以二十配緣因。若以過去世。曾飲法乳。始而生解發心。既而退大。此具了因人。可以十配。今但總舉。
以有下。如他方緣熟示生。而於此土。則見薪盡火滅。
△二良醫示滅六。初諸子飲毒。二父來歸家。三諸子求救。四良醫與藥。五服否有異。六方便示滅。
今初。
諸子於後飲它毒藥藥發悶亂宛轉於地。
於後飲毒。自因求飲而飲。以致藥發。如佛滅後。妄受邪法。倍增輪轉者。
△二父來歸家。
是時其父還來歸家。
父之歸來。因子誤服毒藥。如佛見諸眾生。深入邪見。皆因邪求所致。是以更關大悲。乃為現身。竊謂所秉之教。雖有邪正。其厭苦求出之心。則無有二。是故邪求亦資正感。故佛出世。最先所度。諸大弟子。多從邪外中來。
△三諸子求救。
諸子飲毒或失本心(至)願見救療更賜壽命。
求救如機宜叩聖。飲毒如信受邪法者。然有利鈍二根。鈍即失心者。以深著虗妄法故。熟脫之益。尚在未來。利即不失心。現得益者。二人雖同見色相。而並不知法報邊際。故曰遙見。而皆能發心隨喜。請轉法輪。即得度因緣也。
△四良醫與藥。
父見子等苦惱如是(至)速除苦惱無復眾患。
佛世諸子。於未奉佛前。秉邪增苦。今既奉佛。是故世尊。遵古為說。令其度苦。經方如化儀。藥草如化法。色香味。如教中所詮之戒定慧。能伏能斷也。初擣如斷分別起。次篩如斷俱生起。和合如真智證理。冥契不分。而作下。即作證勸修意。
△五服否有異。
其諸子中不失心者(至)於此好色香藥而謂不美。
服藥者。如昔退了因。今得值佛。復起了因。速出生死者。所謂佛種從緣起也。不服藥者。如宿具緣因。今雖值佛。反起憍恣。仍不奉教者。故興如來唱滅之歎。
△六方便示滅。
父作是念此子可慜(至)遣使還告汝父[A34]已死。
佛世眾生。雖以緣因值佛。而為三毒所中。不能發起了因。仍成結緣。故勞世尊。先以唱滅警之。次以示滅拔之。令種善於今生。熟脫於後世。衰老如化期之將畢。死至如當入滅。留藥如遺教。還告如四依菩薩。奉顧命弘法也。
△三良醫不滅二。初諸子病愈。二良醫復現。
今初。
是時諸子聞父背喪(至)即取服之毒病皆愈。
眾生見佛入滅無恃。是以發心修行。以為能感。作未來佛之當機矣。則示滅佛事正為未來眾生。作得度緣。為能感因。此佛事之不虗也。
△二良醫復現。
其父聞子悉以得差尋便來歸咸使見之。
得差即能感。現身之因[A35]已成也。見之之見。乃了如來常住不滅之智也。然由歸而後見。與斷煩惱悟真常。其旨一也。此則前科病愈約能感。而咸見亦可作斷惑言。
△四良醫無妄。
諸善男子於意云何(至)虗妄罪不不也世尊。
此科專為如來。於無生中示生。無滅中示滅。似屬虗妄可議。故藉良醫之他往還歸一喻。不獨發明現世益物不虗。且并顯過未二世。亦如今日。以空華佛事。令諸眾生。實得饒益。則三世益物不虗之旨。俱溢於言外矣。是故前標云。為度眾生皆實不虗。今結中。復以虗妄為問也。
△三結合。
佛言我亦如是(至)如法說我虗妄過者。
△二頌文二。初總明久遠。二別顯方便。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自我得佛來(至)令入於佛道爾來無量劫。
以無量二字。貫於百千等上者。正顯此數。非佛罔測。兼示所化。尚入於佛道。其能度人。安可測量。
△二別顯方便二。初常住不滅。二非滅示滅。初二。初總標。二釋成。
今初。
為度眾生故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說法。
言常住此者。如來八自在我中。其第四明現無量類。常居一土者。謂如來雖為眾生。現眾類之身。而所居常在一處。自在無礙。經云。如來之心。安住不動。而能隨類現無量形。又云。如來之身。常住一土。而令他土一切悉見。
△二釋成。
我常住於此(至)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
承上應有問言。既常住此。何以不見。故釋云。我雖常住。而以神通力。令顛倒者。雖近不見。眾見下。別約三世皆滅。應感似有存沒之相。而實常住不滅。初二偈。明過去之感時。我下偈半。初半。以非生示生應之。次偈說壽談常也。餘國下偈半。明他土感。成此方應卸也。我見下偈半。明示滅因緣。復成未來之感與應。
神通下。結成常住不滅。於靈鷲言常住。於餘處言及者。與華嚴不離菩提樹。而上昇忉利等處意同。
問。如來用大。既稱體遍週法界。眾生何以有見佛。不見佛之別。答。用大是起動門。必待感而後現。故有見否。非不起門之體大可比。
△二非滅示滅二。初約處顯常。二喻成不虗。初二。初別見劫盡。二罪福不同。
今初。
眾生見劫盡(至)憂怖諸苦惱如是悉充滿。
此下別顯依報者。由終實門中。性相無礙。依正一如。故說正則隱顯一致。言依則起滅難思。前於長文。雖[A36]已約正顯常。而未發明所依之土。亦復染淨同源。不離一處。即有一存一滅。滅雖不俱。起必同處。故今別為不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者。顯示周圓不動。妙土常存之旨。初以半偈。明劫燒難思。有惡業者。但見火壞。更不見有不壞。此被壞者。乃變化之粗相也。次二頌半。明細存。存由二因。一約佛。二善業。約佛者。則不離火處。不獨無苦。且有自受用之法樂。故曰我此土安隱。二約善業者。亦不離火。及自受用處。復有他受用。及變化淨土。故曰天人充滿。眾生遊樂。雨華供佛。又此細存處之聖者。雖知當下有火。而了不見有火相。然亦有示同見火相者。所謂存中無滅。以顯佛土真常。依正之一如也。
△二罪福不同。
是諸罪眾生(至)久乃見佛者為說佛難值。
初二偈。申明以善惡二業為能感。則有不聞名。及皆得見者之別。後偈以初半。為於善業中。具了因人說壽。下半為於善業中。具緣因人。說佛難值。
△二喻顯不虗三。初舉智勸信。二略示喻相。三結合始終。
今初。
我智力如是(至)當斷令永盡佛語實不虗。
前云以諸神通力。今曰我智力。先後互舉者。正顯種種秘密方便。皆是神智二力之所流出。
又前云我為菩薩時。所成壽命未盡。今又云久修業所得。此前後文。皆約報壽。以顯久成也。
又諸地湧位雖高。數雖廣。仍是果後之所化度。則修因時所度者。愈不可測。故勸智者勿疑。
△二略示喻相。
如醫善方便為治狂子故實在而言死無能說虗妄。
△結合始終。
我亦為世父(至)得入無上慧速成就佛身。
每自作意。以何方便。令速成佛。正見倚閭之望。慇甚切甚。
△二聞說功德。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分別功德者。佛說壽時。靈山常隨。並會初雲集。多寶隨來。分身侍者。海湧龍眾。地湧耆德。重重海會。於一席內。一聆法音。即得塵勞頓歇。定慧開朗。悉緣聞法之功。有得於心。故曰功德。復由益有淺深。位有高下。非蒙佛說。何由而知。故須分別。品初以能所合舉。故曰分別功德。問。何以聞壽之益。轉勝於聞正說。答。聞正時。止知釋尊自鹿苑。歷至今會。始暢本懷。而所悟者。乃僅僅一化之事。故得益者。不過三乘弟子。茲因聞壽。豁然廓悟。釋尊道成之久。即大通覆講。燃燈得記。猶是中葉方便。且又進了三身三壽。圓融常住之旨。是以校前得益。為多為勝。況諸大眾。自累劫來。並在如來數數示生。數數示滅。熏汰之內。是故一聞開顯。頓將疇昔善根。俱時開發。故得益者。位臻等覺人。尚得以一四天下塵數計。況得餘益者。問聞壽之益。若以台家四教判。則今所得。正屬於圓。若以吾宗校之。似屬終實。仍須越頓。乃可稱圓。如何會通。答。若約證道言。凡一登地。無論偏圓。悉皆平等。則二宗皆可會通。惟於地前。所秉之教。因言相之具缺故。教有權實。以致發心有異。令所修之行。便有日劫相倍之別。是以判教者。取意各別。則令兩宗有異。即不可會。又若以今經校。圓中之言相稍缺。似不必會。而以分屬於圓。則無不可會。然亦未免有後來者。居上之嘆。且如台家。以一心三觀為圓。而吾宗則謂此觀。尚屬理事無礙。必去理言事。至事事無礙。乃為至極。雖台家亦有言事事無礙處。特以未約六相十玄緣起等義。以發其奧。雖同名為圓。而義實別也。問。教道差別。答。如本宗五教位次。統以觀道淺深。為能伏能斷。法界心性。為所緣所證。而以二障種現習氣細分品數。以為所斷。但於小教。惟約生空言。後之四教。並各依本教觀智增微。以顯陞進。故始教中頓往者。於三賢位中。[A37]但伏二障分別起。漸往者。唯斷煩惱障。出界後。但聞有牛車之名。並不上車。若終之初住。頓根者。即得永伏二障分別。十方佛土。隨願往生。得與始之初地同。漸者或於十信中。伏彼法執現行。或於三賢。漸次伏除。此之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故名漸教。第四頓中。總不說法相。唯辨真性。亦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即心即佛。了無位次。近亦有於此頓中。建立階差者。頗悖頓旨矣。第五圓中。其所斷者。雖不異前。特由所乘之觀法。既得圓融自在。遂將前教之行布。若位若行。若時若能所斷。一併鎔融。遂得一多相即相入。念劫互攝。事事無礙之果。復立三生。以顯速證。於此三中。如地獄天。以見聞生。一得蒙光。即登十地。林中比丘。以證入生。則道成言下。此二種人。皆在十信最初一念發起上求心中。即得開發三德秘藏。圓契一真。與普賢等。此並約行首信門實義言也。三解行中。住滿成佛者。或以橫攝。或以豎攝。若以發起上求義為正。以開發為兼。即約行布。當得圓極為言。若以開發三德等義為正。而兼前發起。即以行本菩提心究竟具德言。此外更無別佛。是知秉教行證。不可不先審其教與義也。問。圓之初住。與終之初住。皆現八相。於義還有差別否。答。終之初住。於無佛世界。現八相者。乃約行門示現也。圓則有二。若住滿成佛。即是當位。以初攝後。如善財於一生內。遍歷諸位。此圓融不壞行布相也。若究竟成佛。即異位相望。以初攝後。如龍女等。此行布不礙圓融也。是故二住。不可同日而語。問。此下聞壽得補處人。與一生圓曠劫之果者何別。答。證入處。本無有二。若據教道施設。以未約德相。明十十無盡等義。應屬同教。即能同所引之同也。則不得槩以增道損生。便抹殺此義。是故今經。進能類於圓頓。
△文二。初現前功德。二滅後功德。初二。初增道發心。二須㬰深信。初又二。初如來說。二彌勒說。初又三。初總敘。二佛說。三供贊。
今初。
爾時大會聞佛說壽命劫數(至)得大饒益。
△二佛說五。初得無生忍。二總持辨才。三能轉法輪。四損生得果。五發菩提心。
今初。
於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至)恒河沙眾生得無生法忍。
此下如來。但據現前所得之益。而為分別。總未暇推其往因。今為略溯其源。更見經功之叵測。且如得等覺果。餘有一生在者人內。不獨全是從小始等教中。來超登者。理應亦有乘急戒緩。從八難及具縛凡夫中來者。何也。以聞壽之益。與見隨好之益。無二無別故。則此下得無生忍者內。亦不獨全從權淺之初信二信等來者。亦應有現發大心之凡夫。及曾發大心。尚在八難之流。同因聞壽勝功。不須更歷十千。皆超入正定聚矣。以此二位推之。則中間所明諸位。例可知耳。
無生法忍者。謂於聞壽時。頓悟生滅一如。不作二解。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又知此心自性。即一切法。則理現自心。即心之性。[A38]已備無邊之德。又初具後德。唯是慧境。因見性成就智身。生如來家。是為信心成就。入住之初相。
△二總持辨才。
復有千倍菩薩摩訶薩(至)無量旋陀羅尼。
入十行人。得聞持後。於一切語言諸法。耳之所聞。皆不忘失。
復有下。入十向人。得決定無盡藏。演說一切佛平等法。得無量旋。入初地者。能旋轉二障分別起者。并旋俱生分劑頭數。而開發三德秘藏矣。
△三能轉法輪。
復有三千大千世界(至)能轉清淨法輪。
入第二地。轉不退輪。入第三地。轉清淨輪。
△四損生得果。
復有小千國土(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入第四地八生得果。五地七生得。六地六生得。七地五生。八地四生。九地三生。十地二生。等覺於金剛後心。一生得果。自初住至此。位位各破一品無明。增明一分中道。最後更破一品微細生相。即入妙覺。皆於位位中。增圓妙道。損變易生也。
△五發菩提心。
復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至)三藐三菩提心。
此初發覺心。初入十信者。下得六根清淨人。應屬此中。
△三供贊。
佛說是諸菩薩摩訶薩(至)歌無量頌讚歎諸佛。
世尊為化此一類漸機。從久遠來。以大慈悲。方便熏淘。而於今生成熟位。仍須漸引。是以於能說之身。先為隱勝現劣。乃可為實施權。復歷四十餘年。直至今會。方吐本懷。故初以三週。開顯權實。次為說壽開近顯遠。俾進知現佛即報即法。本來常住。而諸法會。乃得徹始徹終。深知世尊。自塵劫來。於所現之身。及所說之法。各有重重引接殊恩。縱身為牀座。頂戴塵沙。何能報其少分。爰從清淨開解心中。流出種種法供。以申斯須之敬。且盡此斯須之心。
△二彌勒說三。初時眾解喜。二領佛所說。三述所供贊。
今初。
爾時彌勒菩薩(至)合掌向佛而說偈言。
佛說希有法(至)說得法利者歡喜充徧身。
末句之歡喜。因聞分別功德而生。
△二領佛所說。
或住不退地(至)多有所饒益如虗空無邊。
△三述所供贊。
雨天曼陀羅(至)一切具善根以助無上心。
散諸佛。詠諸佛。供諸佛。一見佛佛道同。一見諸佛即我佛也。
△二須㬰深信二。初一念信解。二深信解相。初二。初正明聞品。二結況眾行。初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佛告彌勒菩薩(至)三菩提退者無有是處。
上科所分別。乃宿植了因。今於佛世。得熟脫者之功德。此下乃分別宿植緣因。今方聞法開解。初得了因者之功德。以此功德。相雖隱微。而能發起無上之慧。非蒙世尊分別格量。何能自知珍重。則他人聞之。亦不敢忽慢矣。
初二句。牒上所聞之法。而言乃至者。意謂。莫論預法會。聞壽後。能行證者。及念念相續。起信解者之功德。茲[A39]但約能生一念信解人。所成之德。試為校量之。然一念則顯非多念。信解者。謂於會內。得聞佛壽常住。便進悟自身。既具佛知佛見。亦應與諸佛等。一切眾生。亦皆平等。世出世間。若依若正。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卓然有見。自信於心。全無疑惑。明解現前。不可引轉。此約具縛凡夫。得十信之初心言也。
所得下。略舉所成廣大之德。若有下。以於多劫。廣行諸度。所成之德。與此一念信中所成之德。而校多少。以顯超勝。唯除般若者。以此妙信。即是正慧故。言退則無是處者。由究竟位中。廣大功德。皆[A40]已在此一念中具足。而為明信所持。又況為諸佛冥加所攝。故得不退。
△二頌文二。初頌能校量。二申明具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人求佛慧(至)乃至一念信其福過於彼。
△二申明具德。
若人悉無有(至)如是之人等於此無有疑。
此下申明能信之因。由於具德。初一頌。初二句。明法器本淨。
次二句。明器所貯之德。以結前。其有下一頌。正申明久修行人。始能發此妙信。則顯淺行人。不能無疑矣。如是下三頌。明此人不獨具信。更能發願思齊。若有下。二頌。復申明能信之所以。由具好樂正法之深心故。於世間法。不起味著。有清淨心故。無諂曲之直心故。始能生解。始能信而無疑。所以重重申明者。以一念中。能具難思之德。非所易信故。
△二結況眾行二。初舉略解一品之功為能況。二舉廣聞全經之德為所況。
今初。
又阿逸多若有聞佛(至)能起如來無上之慧。
但以唯聞說壽。能解言下意趣之功。尚得不退。發起無上之慧。而況聞全經者。所成之德。詎可思議。故下科。況出聞全者。
△二舉廣聞全經之德為所況。
何況廣聞是經(至)無量無邊能生一切種智。
上舉少聞之德甚大者。正欲況出此科。廣聞之德愈大也。又況有能超廣聞。復具種種利他之德者。前無上慧。是根本智。屬自利。而種智乃即實之權。兼二利矣。
問。台家憑此數節。立現在四信。今何直廢合彼二三兩信。成一節結況耶。答。持明藏中。唯取於信。以是秘密故。而在顯教。則信解雙取。故以言為所信。言下之趣為所解。前云深心須臾信。正顯於一念中。而有深心好樂。即是略解言趣處。若以有說力釋言趣者。此利他益。自在廣聞等句後方況出。何必太早。
△二深信解相二。初即信名觀。二正示觀相。
今初。
阿逸多若善男子善女人(至)其菩薩眾咸處其中。
此節更明若能深信者。功德轉大。遂以所未有者。准為所有。謂若有人。於聞我說壽時。不唯須㬰生信。若更有能念念相續深信者。我知此人。縱未能依理起觀。即此深解明信心中所成之德。便可[A41]已為見佛。常住靈鷲。莊嚴土內。以此妙心理本自具故。可即信以名觀也。又須知說壽之時。雖在變淨土內。及唱散後。仍是穢土。非因想成。而此淨相。決不能起也。
△二正示觀相。
若有能如是觀者當知是為深信解相。
如是二字。乃重指上文。正顯觀相也。謂若有人。既能念念深信。復能依教作觀。以至想成。如上所說之相。朗然在目。炳現於心。當知是為深信觀成。則入菩薩十信位矣。
上須㬰中。明信及願。今深信中明觀此信願行三法具。而十信成。六根淨矣。
△二滅後功德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五。初起隨喜心。二況顯持誦。三書持益他。四兼行六度。五諸善功德。
今初。
又復如來滅後若聞是經(至)當知[A42]已為深信解相。
上[A43]已分別佛前。聞壽功德。此下復校如來滅後。能於此經。發隨喜心。及修六度者之功德。而有五種。皆以後後勝前前。以為校量。然此五中。獨隨喜之功。為最劣。而特分為廣略兩項。其廣明處。自在下第六卷首。今文且略校。直起隨喜心者之德。又須知。此隨喜心。校前信心為劣。何亦准同佛世。即信名觀者耶。以佛滅後。時世愈下。善根愈弱。此經名字。尚難得聞。則能發隨喜心人。非火內之蓮乎。又信解相。雖性本自具。非蒙世尊以不護之尊重口。先為懸記加被。決難卒起。說者須得如來重重准輕為重之意。其庶幾乎。下四節。同有此意。
△二況顯持誦。
何況讀誦受持之者(至)作是供養[A44]已。
此以上之隨喜。況出能受持讀誦者所成之德。又即以此德。便准為頂戴如來。乃至供養舍利。及眾僧。何也。以經即法身故。受持者即同頂戴如來。經是能詮。如塔能盛故。不須起事塔。實相是所詮。即法身舍利。故不須安生身舍利。又經文能容第一義僧。故不須供相從僧。廢事存理。所益弘多。
△三書持益他。
阿逸多若我滅後(至)及造僧坊供養眾僧。
上以持誦自利。今復教他。則功兼二利。故校德勝前。赤旃檀。影前是凡材。三十二等。影前數尚劣。我及之我。約形像言。
△四兼六度。
況復有人能持是經(至)疾至一切種智。
理觀為正。事行為旁。故曰兼行。古謂。初品至此。理觀若熟。涉外不妨內。事資於道。如油多火猛。順流揚帆。又加功力。其勢轉疾。運懷甚大。能以少施與法界等。故德疾至種智。
△五諸善功德二。初明德。二勸供。
今初。
若人讀誦受持是經(至)三藐三菩提坐道樹下。
此承上力二諦將融。能知理為行本。行依理現。故得在觀不廢事行。雖涉事而內照恒存。六種妙德。同資淨信。又雖生佛後。亦同前信。漸入銅輪。故云趣道塲。近菩提。又近菩提。即生如來家矣。然如來家。有二種。一是菩提心家。一是真如家。今近菩提。乃正信將滿。入住時也。
△二勸供。
阿逸多是善男子善女人(至)皆應供養如佛之塔。
既能讀誦。復具諸善功德。則是福慧具足。即未來佛。若知三世平等。則應於彼行住坐臥處。亦應起塔。如供現佛法。而興供養。
△二頌文三。初奉持功德。二書持功德。三總攝眾德。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我滅度後(至)經行及禪窟種種皆嚴好。
不先頌隨喜者。以影在六卷初。欲廣顯也。
△二書持功德。
若有信解心(至)如虗空無邊其福亦如是。
△三總攝眾德二。初明德。二勸供。
今初。
況復持此經(至)若能行是行功德不可量。
△二勸供。
若見此法師(至)常在於其中經行及坐臥。
持經佛子。若肯惠然住此地中。則同我佛。於此受用無異矣。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五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3 冊 No. 628 法華經科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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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示所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