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四
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
此後與下根授記。而多發跡顯本者。正影張前上中二根中。有是結緣。[A1]已得成就。而權現來者。如不思議境界經云。爾時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座。其名曰舍利弗。目犍連。乃至云阿難。提婆達多。䟦難陀等。而為上首。皆久修六波羅蜜。近佛菩提。為化眾生。於雜染土。現聲聞形等。
問。若皆權現。則世尊現身說法之益。悉唐捐矣。答。為有真實。方用權現。若無有真。權現何為。又論云。聲聞人得記者。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三者退菩提心。四者應化聲聞。二種如來與記。謂退大還發心者。及應化人。若增上慢及決定性。根未熟故。菩薩與記方便。令發心故。問。應化者。心[A2]已決定。何用記為。答若蒙記莂。便得增道損生。
問。既品標五百。何先記滿慈。答以是五百之上首故。故應先記由五百乃得記之當機。故以名品。
△文三。初記滿慈。二記千二百。三記學無學。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領解默請。二述成與記。初二。初敘領解。二述念請。初三。初敘領解之由。二敘領解之喜。三敘領解之儀。
今初。
爾時富樓那彌多羅尼子(至)有大自在神通之力。
由聞法喻二週之權實。及聞授聲聞記。而往昔因緣。又恍然在目。且聞自在神力。善超有無。而善用權實。誠如險路導師。是以妙解勃發。
△二敘領解之喜。
得未曾有心淨踊躍。
聞所未聞。解滿成佛曰得。佛知佛見。不為分別法愛所障曰淨。
△三敘領解之儀。
即從座起到於佛前(至)瞻仰尊顏目不暫捨。
△二述念請二。初述念。二述請。
今初。
而作是念世尊甚奇特(至)於佛功德言不能宣。
凡請法。有三種儀式。一者言請。即口中發言也。二者念請。謂口不言。而心作念也。三者言念請。如彌勒於序中。先作念。後發言也。今即默請也。前二週皆發言領解者。特由下根未悟。事須以言旁激。今既領悟。是以默請。拔出處處等者。且如前云。爾時所化。恒河沙眾生。自結緣退大後。既世世所生。與菩薩俱。其拯拔處。不能枚舉。亦可指。前以四喻。破四種增上慢人。言不能宣者。如四子所說之喻。不過僅窺一班。況我中下。又況先以雲雨喻。廣彼所不及。以顯佛慧之大。次復即謂此雲雨譬喻。亦但如海之一滴。則更顯佛慧之大矣。故曰言不能宣。
△二述請。
唯佛世尊能知我等深心本願。
為下化故。有內秘外現之深心。請發跡也。為上求故。有莊嚴佛土之本願。請顯本也。或止求記。令增道損生也。
△二述成與記二。初述成。二與記。初二。初發近跡。二顯遠本。
今初。
爾時佛告諸比丘(至)無能盡其言論之辯。
一否字。舉人以示眾也。謂汝等雖知滿慈。迹在聲聞。亦知其本否。今欲發迹故。先點醒大眾。勿被迹覆。我常下。先發明輔今佛之迹。若自轉法輪。若助轉。皆外現之深心也。以說法稱第一。是正行。亦常句。是助行。精勤下。明助轉也。自捨下。總顯辨才無礙。然既曰捨佛之外。無能盡其辨才。則不但七方便人。不能盡矣。
△二顯遠本。
汝等勿謂富樓那(至)常勤精進教化眾生。
汝等一句。因上發迹。故此拂迹。謂應知。滿慈不止於我所。能師子吼。亦於下。正顯其本。然論滿慈遠本。自是結緣。能先成就者。因愍同類。是故復以同事攝化。而弄引也。九十億佛所亦第一。現證人空也。又於下。深達法空也。能審諦則比觀不謬。無疑則斷法愛矣。皆謂聲聞。亦以跡覆本也。以方便饒益者。現聲聞身也。又化令立者。現菩薩身也。為淨下。結顯本願。
諸比丘下。上明遠本也。此下更約三世。以顯本跡。亦歸於淨佛土之本願。
△二與記七初明因圓果滿。二明依報清淨。三明正報殊勝。四明所依住食。五明聖眾功德。六結顯無量。七劫國久近。
今初。
漸漸具足菩薩之道(至)天人師佛世尊。
初句明因圓。過無下。明果滿也。即於此土。得菩提者。以於此轉染成淨之緣。最深故。於一切法。悉能圓明了知。故號法明。
△二明依報清淨。
其佛以恒河沙等(至)人天交接兩得相見。
能被之教。既廣故。所化之境亦大。地平如掌者。如來三十二相中。其第十七相云。七處平滿。謂兩足及兩手兩肩項中。七處悉皆平滿端正。而無窊屈。故即藉現前之佛掌。以示之。恐非遠取掌石也。
△三明正報殊勝。
無諸惡道亦無女人(至)三十二相而自莊嚴。
女身為貪欲之本。墮苦之源。故與三惡道並驅。又阿閦佛國。雖有女人。而無女事。不食地肥。故得飛行自在。
△四明依所食住。
其國眾生常以二食一者法喜食二者禪悅食。
出則聞法生喜。入則安禪適悅。二者俱能資益諸根大種。賾養道胎。而成食事故。不須段食。
△五明聖眾功德。
有無量阿僧祗(至)六通三明及八解脫。
菩薩眾。唯有地上。而無地前聲聞眾。唯有俱人。而無慧人。
△六結顯無量。
其佛國土有如是等無量功德莊嚴成就。
前後授記文。獨於此章。廣顯功德者。以說法妙行最在萬行之上故。
△七明劫國久近。
劫名寶明國名善淨(至)起七寶塔徧滿其國。
△二頌文二。初通舉諸子本迹。二別舉滿慈本迹。
今初。
爾時世界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諦聽(至)眾生聞是者心則懷疑惑。
小欲樂小也。懈怠退大也。少欲不貪界內塵境。速求出離也。厭生死。不達生死涅槃。本自平等也。示具三毒。凡夫也。示具邪見。外道也。
△二別舉滿慈本迹。
今此富樓那(至)如是無量事我今但略說。
△二記千二百三。初大眾思齊默請。二如來次第與記。三五百因喜自責。
今初。
爾時千二百阿羅漢(至)如餘大弟子者不亦快乎。
心自在。皆能得觀練熏修。四種三昧人也。即不動法阿羅漢。
△二如來次第與記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記陳如。二記五百。
今初。
佛知此等心之所念(至)天人師佛世尊。
初因迦葉。總記千二百者。以迦葉是第二大師。故呼之。以為盟證。
陳如是僧寶之首。故別記之。
△二例記五百。
其五百阿羅漢(至)盡同一號名曰普明。
三迦葉梵語如前。迦留陀夷云黑光。亦云鹿色。顏色黑而有光。即六羣之一。是婆羅門種。其性多貪不受人諫。住迦尸黑山聚落。作諸非法。佛因優婆塞來白。命阿難。同六十比丘。往作驅出。羯磨二人知之。乃同車匿出。一由旬外。向阿難求懺。[A3]已還至佛所。後因入婆羅門家說法。被賊打殺。上頌云若我具足說種種現化事。眾生聞是者。心則懷疑惑黑光於得記後。尚被打殺。倘不知聖跡難思者。不能無疑也。
優陀夷云出現。日出時生故。餘名見前。
△二頌文二。初頌所記。二例記其餘。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憍陳如比丘(至)壽命劫多少皆如上所說。
△二例記其餘。
迦葉汝[A4]已知(至)其不在此會汝當為宣說。
初二句。結五百[A5]已得記者。次二句。以亦當復如是句。即為例記餘聲聞。乃七百也。
後二句。為不在會人。令迦葉記者。以第二大師。即是佛故。故令宣傳如來總記之旨。
△三五百因喜自責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正明。二釋成。
今初。
爾時五百阿羅漢(至)頭面禮足悔過自責。
因喜返責也。
△二釋成三。初舉況。二立喻。三法合。
今初。
世尊我等常作是念(至)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慶今得悔。昔為小智所蔽。不悟大法。是所應得。而返視為分外。故如無智之者。
△二立喻二。初貧人醉臥不知。二親友覺悟如願。
今初。
世尊譬如有人(至)若少有所得便以為足。
論云。第五人者。示其過去所有善根。令憶念[A6]已。然後教令入三昧故。又云。五者散亂增上心。實無有定過去。雖有大乘善根。而不覺知。故不求大。返於狹劣心中。生虗妄解。以為第一乘。如是倒取。對治此故。為說繫珠喻。
譬如[A7]已下。皆領上結緣意來。有人人如五百。親友如王子。以五百等。曾飲智勝法乳。故得視王子。以為親友。家如大乘。由王子自發四弘來。即住大乘家故。言至者。如王子以冥加力五百以冥熏力。因緣相感。得遇覆講會中故。如至親友家醉酒臥者。酒如煩惱種子。醉如依種發起現行。臥則如被業縛不起矣。官事如度生之公幹殊非私務可比。當行如他方緣熟。應往不可緩也。繫珠而去者。親友念其因窘而來。既不能久待其醒。是故乘醉。繫珠而去。此如王子候彼。除障與記未能。且從長夜不覺內。乘渠初至之微醒。與說妙法。令得了因智種。成結緣義。如繫珠而去。然繫有二義。一約結緣釋。如上。二約本性釋。謂珠雖本有。未知令知。即是繫義。
其人下。領前中退意。謂初聞法時。彼雖具縛。由法力故。猶有微解微願。及王子去後。則煩惱仍熾。遂致退失。
起[A8]已下。領上中間有接小意。謂此如我輩。雖然退大。而由厭苦心生。遂令先心所好。小根復發。宛如臥起為飢寒迫。但求衣食。隨路而行。遑問本土他國。而於所求。甚大艱難。若少有得便足。此如捨菩提心。凡有所往。皆名他國。五道求樂。名為艱難。證小涅槃。名為得少。要知此處得少一句。即將如來中間。接小之旨。悉該於內。看者不可不察。
△二親友覺悟如願。
於後親友會遇見之(至)常可如意無所乏短。
會親友。如今靈鷲集會。作言如於法喻奪教廢果也。我昔下。如說因緣也。某年日月如指塵點之前衣裏者。以在昔聞法未悟。雖如醉人。但堅種既成。還同[A9]已繫。未合本體。如在衣裏。汝今下。勸貿。如因得記。而當作佛。則萬德斯圓矣。
△三法合二。初曠劫大志未失。二今會復與授記。
今初。
佛亦如是為菩薩時(至)一切智願猶在不失。
以昔曾教發大心。如繫珠。應知。珠體有二。一經約即理之事。以智願為珠。故曰一切智願。猶在不失南山約即事之理為珠。則珠是本有。以未知令知。未發心令發心。為繫耳。尋忘。合退大。
既得下。合起[A10]已因游行得少也。
一切句。則合今說法華。
△二今會復與授記。
今者世尊覺悟我等(至)甚大歡喜得未曾有。
覺悟。合咄哉等。
我久下。說昔緣也。
以方下。超示中接以小也。
而汝句。斥得少為足也。
世尊下。合聞記喜也。
△二頌文二。初頌歡喜。二頌譬法。
今初。
爾時阿若憍陳如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等聞無上(至)如無智愚人便自以為足。
△二頌譬法二。初頌譬喻。二頌法合。
今初。
譬如貧窮人(至)富有諸財物五欲而自恣。
有將肴膳。譬方便教者。當知。王子所覆講者。即智勝所說之法華。若因頌中補出肴膳。故作是說。何妨以肴膳分配。覆說及教發心。亦不致與正說頓乖。
△二頌法合。
我等亦如是(至)及轉次受決身心徧歡喜。
△三記學無學。
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研真斷惑名學。真窮惑盡。名無學。人數共有二千。雖同登戒品。而所證之位。有在三果四向者。有[A11]已證阿羅漢果者。然亦有位屬沙彌而[A12]已。證無學。如羅睺羅者。有位列比丘。方見道。如阿難者。品中由阿難與羅雲。是眾所知識。復是二千之上首。又以首出請記。故結集者。得以名品。
△文二。初請記。二與記。初二。初知識言請。二二千默請。
今初。
爾時阿難羅睺羅(至)我願既滿眾望亦足。
因念記。而復請記。亦應有分。引例思齊也。唯佛所歸者。顯非餘人能知也。如涅槃經。佛語文殊言。阿難事我二十餘年。具足八種不可思議。是故我稱阿難比丘。為多聞藏。八者。謂一不受別請。二不受故衣。三見佛以時。四見女人不生欲心。五法不再問。六知佛所入定。七知眾會得益。八悉知佛所說法。彼經復明。更具八法。稱多聞藏。茲不具錄。故云。唯佛也。羅雲是佛第二妃。耶輸所生。所有密行。亦唯佛能知故。頌中顯出。又我下。述所請意。為滿自願。令增道損生。並赴他望也。
△二二千默請。
爾時學無學聲聞弟子(至)住立一面。
引例同於二人。
△二與記五。初記阿難。二記羅雲。三記二千。四授廣記與現在。五授懸記與未來。初三。初與記。二釋疑。三增進。
今初。
爾時佛告阿難(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今僧中說(至)於此佛法中種佛道因緣。
尊者因中。以竪窮橫遍之妙慧。護持法藏。故果號亦依逾高逾深。通得自在處。而立稱也。當供下。總明道前道後。上求下化之行。
△二釋疑二。初八千生疑。二如來與決。
今初。
爾時會中新發意菩薩(至)而諸聲聞得如是決。
八千是初發心。修菩薩行人。未知諸人遠本。是以生疑。
△二如來與決。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至)其本願如是故獲斯記。
世尊與阿難。同時發心。而得果有遲速者。以所好不同故。既曰同時發心。則阿難之發心。猶在智勝塵點之前。非結緣者。可比此本此跡。逾難思矣。
△三增進。
阿難面於佛前(至)爾時阿難而說偈言。
世尊甚希有(至)方便為侍者護持諸佛法。
大鈔問。阿難是佛得道夜生。年滿二十。始出家。至年三十。始命為侍者。則前三十年。如來所說。既並不聞。何以經初。皆云我聞。答。有四意。大為兩節。前三帶權。後一顯實。一是展轉聞。或比丘。或諸天。或弘法菩薩邊聞等。二是如來重說。以滿初出家三願之一。三是得深三昧。如金剛華經說。阿難得法性自在王三昧。故佛昔說皆能憶持。四據實者。如前所引。不思議境介經云。復有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座等。若准前三義帶權者。則今之增進。雖亦帶權。並欲顯授記。有增上力也。
△二記羅雲。
爾時佛告羅睺羅(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為太子時(至)安住於佛法以求無上道。
昔以福慧二。足蹈七淨妙華。為能得果之因。是故果中。隨因立號。名蹈七寶華。果不離因。故如來二子。一以密行得記。一以妄說法空。身陷地獄。行密行者。如來不能惠以三昧。謗法者。如來不能免其墮苦。足見縱使親如父子。神力如大聖。而於善惡果報。皆不能代。
又羅云自陳密行。唯佛能知。則今之索記。多因同事而設。蓋亦密行耳。
△三記二千人二。初正與授記。二得記歡喜。
今初。
爾時世尊見學無學(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是二千聲聞(至)名聞普周徧漸入於涅槃。
柔軟寂靜。則執權之疑。皆氷釋矣。告阿難與記者。其亦護法藏同類也。
△二得記歡喜。
爾時學無學二千人聞佛授記歡喜踊躍而說偈言世尊慧燈明我聞授記音心歡喜充滿如甘露見灌。
△四授廣記與現在。
法師品第十
如來在世法王重。如來滅後法師重。良以。道由人弘。非師無以續古佛慧命。無以開後生知見。故極贊其師。因法重而安住三德。又必法師所當具也。然利他必以說法為主。自利必以修習為勝。當知所主。又必修習者。始能善說。辨中邊論頌謂。書寫及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及開演。諷誦與思修。此偈明十種法行。即十種法師也。今文有六。而略四。十種皆可為世模範。皆可稱師。如來現身說法。至授廣懸二記。與現未。則垂化之能事[A13]已畢。過此。但欲以斯妙法。付囑有在。為所急務。是故於未說流通前。先示持毀所得之報。極大極重。俾深起敬畏。發生好樂。進取流通。則此一品。能為流正二分之關鍵。故此品來。
台家判此下五品。為跡門流通分。自是一家之談。然攷一大藏教。皆如青光所判三分。以為定式。並未見有剖一經。而為兩重三分者。雖華嚴與阿含。會會結集。篇篇流通。應知。彼是經中。自為建立。非離本文。外有所加也。若謂壽量等品。不得抑為流通。理實壽量。本為求人付囑。而顯不流通之。是屬而誰歸。況顯本原為開跡。開跡原為顯本。本之與跡。其揆一耳。苟分為二。則跡為誰開。本為誰顯。又須知。如來說法。既初中後皆善。後奚獨非。般若云。如人食蜜。中邊皆甜。旨哉。
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說三週法。授三根記。於為一類漸機。現身說法邊事。亦以略週。復欲與現未人。結當來得度之緣。乃以廣懸二記。大澍法雨。並顯得記者。不止於前。方稱如來度生本懷。
托藥王告眾者。由此法利深遠。即文字是實相。非宿學洞達者。聞罕不疑。故呼而告之。亦即以現未眾生。寄托傳化意也。汝見下。先約現前能求之人。及所求之願亦異者。次如是下。明所聞之法。雖有多少。我皆下。正以平等慈。普與授記也。以一切眾生。皆同一性故。唯有一乘佛記可與。一偈一句。顯所聞者甚少。下至於法於人。今在佛前。生一念隨喜心者。雖自無法行。即此一念之喜。正如鑿石火發。推而廣之。便可燎原。將來得果。悉不外此故。又此一念隨喜人。多易忽故。下文校量法師功德。後於六卷初。廣顯隨喜之德。
△五授懸記與未來二。初正為微因與記。二順顯人法功勝。
今初。
佛告藥王(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佛滅之後。身世俱劣。猶能聞能隨喜者。則此善根。亦自不淺故。皆蒙佛記。然一念之喜。尚蒙懸記。況復其餘以法自師者。故下明六種法師。能以法師人者。所得之報。不可思議。
△二順顯人法功勝二。初能說人勝。二所說法勝。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通明六種法師。二別顯說法巨益。初二。初明持者之福。二明毀者之罪。初二。初具顯少持功德。二況顯具持功德。初三。初明現前六師。二明過去殊因。三明未來勝報。
今初。
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至)乃至合掌恭敬。
此依六種法式。自師師人。故名法師。六者。一具信念人。名為受持。二對本者名讀。三背本者名誦。四撰集講演者。名解說。五者書寫。六者供養。此上六師。並依所弘法之多少。而分果報之優劣。以此經中。法利微妙。廣大難思。故先約持。極少之人。即得廣大之福。難可校量。而況能具持者。則聞之者。安得不深生好樂。發流通之願。
△二明過去殊因。
藥王當知是諸人等(至)愍眾生故生此人間。
初明因深。愍眾下。問。此人既具深因。何不乘願。往生淨土。答。為愍念等故。則現前之功。亦大矣。
△三明未來勝報。
藥王若有人問何等眾生(至)廣演分別妙法華經。
若示未來之大果。非出諸大菩薩口。則不足信故。令藥王宣語。
問。現見有人。不[A14]但一念隨喜。亦有能念念隨喜者。亦有聞說全經。至累累者。何以不得如是之報。答。隨喜人。若果三業。純淨無障。此報自屬現在。否則屬於後報矣。其聞說者。試問。此人從聞說後。便能盡形壽。如范儼陸沅。課誦無間。得生淨土者否。更問。誦一句者。有能如婆子持青蓮華香。白蓮華香。不襍用心身。後口中能出青蓮華者否。倘視聞說。如行雲流水輩。則不可同日語矣。
△二況顯具持功德二。初通況六種具持。二別況說者一種。
今初。
何況盡能受持(至)生於惡世廣演此經。
上明持供一句之報。[A15]已自難思。況盡能受持。大興供養者。所得之報。自非界內法。所能攝取。而仍生於惡世者。為愍眾生。乘願力而來者耳。
△二別況說者一種。
若是善男子善女人(至)於大眾中廣為人說。
六種人。雖通稱法師。唯解說者。能具自他二利。餘五多屬自利。是故別顯說者。大益故先舉。竊說一句。被一人者。所成之德。此人雖生佛後。便如具大善根。親值佛世。上承佛命。為如來之使者。奉如來之差遣。而行如來說法度生之事者。一般竊說者尚然。何況當眾。能廣說者之德。
△二明毀者之罪。
藥王若有惡人(至)讀誦法華經者其罪甚重。
此以經久毀辱無上大聖。所得之重罪。尚不如於一時。以一言。罵一博地持經凡夫。所得之罪更重者。由如來能等觀逆順。縱有八風。毫末不動。獨持經人。內具煩惱。善根未堅。苟因一言之辱。浩然發起退屈。則斷佛種故。其罪轉重。
△二別顯說法巨益。
藥王其有讀誦(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諸佛定慧莊嚴。從此經出。故持之者。即是以佛莊嚴。而自莊嚴。又此經是諸佛母。為佛所荷。故持之者。心契實相。則人法不異。亦為諸佛所荷擔矣。又既即人即法。則凡所趨向。即是大法所在。因法敬人。亦應向禮。不但應以人中上供而供。即天上寶聚。亦應奉獻。所以下。且約聞者。釋所得之巨益。正與華嚴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之頓益相等。蓋緣此經。本具頓旨。故下有龍女之速證。及一生當得菩提者。聞者尚然。何況說者。
△二頌文二。初頌受持誦說。二結示所說最勝。初三。初勸供持者。二兼勸自持。三勸供說者。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住佛道成就自然智常當勤供養受持法華者。
△二兼勸自持。
其有欲疾得一切種智慧當受持是經并供養持者。
△三勸供說者三。利說者深因。二冀聞應供。三少聞大益。
今初。
若有能受持(至)能於此惡世廣說無上法。
△二冀聞應供。
應以天華香(至)供養是佛子冀得須臾聞。
△三少聞大益二。初校量毀贊。二正顯大益。
今初。
若能於後世(至)及與香味觸供養持經者。
△二正顯巨益。
如是供養[A16]已若得須臾聞則應自欣慶我今獲大利。
△二結示所說最勝。
藥王今告汝我所說諸經而於此經中法華最第一。
△二約所說法勝二。初長文。二頌文。初六。初約難信難解顯勝。二約住處應供顯勝。三約能善行道顯勝。四約得近菩提顯勝。五約非機難聞顯勝。六法師具德。初二。初約法在佛顯勝。二約法在人顯勝。
今初。
爾時佛復告藥王(至)猶多怨嫉況滅度後。
[A17]已說者。即法華前。所說般若等。皆帶方便。取信為易。今說即同一席。所說之無量義。以一生無量為易信。無量還一為難信故。當說即涅槃等。所以不及法華難信者。以此經是會三之初。歸一之始。故難信也。設將[A18]已說。該至華嚴。亦為易信。以彼始成正覺。便說一極上根所受。不對昔權。故為易信。
藥王下。囑無妄授。以是佛心之秘密。法海之要滙故。唯其是秘要藏。故為諸佛守護。昔不為顯說者。由小始教中。此平等旨。不易言故。皆對教顯勝也。而此下。明如來盛世根熟時。成依正俱勝。當其正說。尚有五千之怨嫉。況於滅後。
△二約法在人顯勝。
藥王當知如來滅後(至)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心佛眾生。原無差別。六種法師。既叨法廕。則與如來衣覆無異。又既為本佛所覆。亦為諸佛所護者。以諸如來。本同一心一智慧故。是人下。明依信願善根所成之德。謂妙極法身。非具大信力者。不能孚。解脫勝行。非具大願力。不能行。萬善駢臻。非具根本大智者。不能導。至彼岸。如來所止。不踰此三。故云與佛共宿。又既以諸善為身。信願為首。則蒙如來智手。而摩其頭矣。
△二約住處應供顯勝。
藥王在在處處(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天竺於如來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般涅槃等處。皆為建塔。一以求福。一表處勝。今以此經。凡所流通處。即應以七寶起塔。且當高廣。遍興大供。又不須安舍利者。以此處[A19]已有如來全身故。葢碎骨是生身舍利。而此經乃法身舍利也。然生身舍利。固有全碎。而法身亦然。諸權淺教。詮理不足。如釋迦之碎身。今經唯詮一實。有教有義。如多寶之全身。今於有法身處。不用生身者。以生身是法身之所流故。若有下。且將起塔人。所得之福。置而勿論。唯進論得見此塔者。及禮供者之功。[A20]已能高超權淺。得近菩提。況彼起者。
△三約善行道顯勝。
藥王多有人在家出家(至)乃能善行菩薩之道。
不見此經。不具善巧。執事迷理。多種少穫。有得見者。始善用心。藉事顯理。行行契真。故舉手低頭。皆成佛因。世諦流佈。同歸實相。又能見者。如生王家。貴過臣佐。出入自在。
△四約得近菩提顯勝二。初約近果標起。二約喻法釋成。
今初。
其有眾生求佛道者(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自初住至妙覺。總謂之菩提。雖有果因之別。皆與實相同源。然求佛道者。必自入住始。行人於未入住前。倘能得見此經。信解受持。則不須遠歷塵沙及十千劫。自乘妙行。得近菩提。故知是經。正成佛之捷徑也。
△二喻法釋成二。初喻釋。二法釋。
今初。
藥王譬如有人渴乏須水(至)其心決定知水必近。
渴乏有二義。一以無明熱惱。為渴乏。一以求佛之信樂。為渴乏。水如果法。平坦無水處。即是高原。高原之土如教。土下之水如果。穿鑿如依教所詮之理法。而修觀行也。然依權教修。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如見乾土。依般若等修。雖詮實相。而無開顯妙旨。如見濕土。若依今經。即直捨方便。但顯真實。性相雙融。理事交徹。如水土和。而見泥相者。真空性水解渴在。即雖未即入正定聚中。而心[A21]已決定。不可撼矣。
△二法釋。
菩薩亦復如是(至)成就菩薩而為開示。
初約聞與未聞。明去道之遲速。所以下。釋得近義菩薩有二類。謂頓及漸。其頓往者。[A22]已知一切法。即心自性。不須開顯。今云一切者。乃指由小入大之二乘。及會權入實者之三種。若以人該法。則菩薩二字。應含權小教理行之因及果法。以此四法。皆須決了。故屬此經。以此能具開顯之功故。然開之一字。若對昔言。應作二義釋。謂廢與會也。言廢者。如長者宅內所許。但有空言。故出宅後。不見有車。以是誘子。可廢之方便故。如在昔之教理及果。皆可廢除。故前云。其實未得一切解脫。此開方便門。廢權果也。果既廢。則教理等。俱可廢矣。前又云。化一切眾生。如我等無異。此正示真實相也。二約會義釋開者。由諸子之奔競出宅。亦上車之所。不廢故。前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今開會權行。同趨極果。即示真實相也。是故一切漸往菩薩。所有果因。並應攝屬此經。而為開示。不亦宜乎。是故此經。最為深大。非眇目者所能窺。最為堅固。非具金剛心者。不能入。最為幽微。即不退人。亦不能知。最為遙遠。縱過三百由旬。猶不能到今佛為化權小。而成真實菩薩。始為開示。說此法門。如須水者。先令見泥。俾無疑意。決定進取。
△五約非機難聞顯勝。
藥王若有菩薩(至)當知是為增上慢者。
△六法師具德二。初設問。二自答。
今初。
藥王若有善男子(至)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
△二自答三。初示所具德。二遣人聽護。三現身重說。
今初。
是善男子善女人(至)及四眾廣說是法華經。
衣座室三。名為三軌。末世弘經。必藉此三。乃獲二利。如來以慈悲名室者。菩薩妙行。必先以眾生。為所緣境。故攝生是成佛之本。若能令彼離苦得樂處。即是惠利歸[A23]己時也。故大慈悲室。不獨自覆。亦復覆物矣。又如來以柔忍名衣者。由內用柔和。覆除二障。外以忍辱。遮諸暴惡。使不得入。則內心寂。而外境亦融矣。又如來以法空為座者。須亡諸相。否則著我人等執。不能深契實相。是故菩薩。安住此中。能所兩忘。方堪弘化。然須以不懈怠心。遍䇿善法。庶可廣弘斯經矣。
△二遣人聽護。
藥王我於餘國遣化人(至)阿修羅等聽其說法。
說法者。須六種成就。故遣化人。揄揚其德。而為集聽法之眾。又來聽者。若見諸化。隨順不逆。亦生傚法心矣。
△三現身重說。
我雖在異國(至)我還為說令得具足。
令見令聞。皆世尊因法重人。拳拳不捨之意也。
△二頌文三。初頌說法勝。二頌法師具德。三結勸勝益。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欲捨諸懈怠(至)當知此人等近於佛智慧。
△二頌法師具德。
若人說此經(至)諸佛護念故能令大眾喜。
△三結勸勝益。
若親近法師速得菩薩道隨順是師學得見恒沙佛。
△第三開近顯遠拂跡入實令廣流通分(共十八品)。諸經正宗。皆藉現前因緣。發明當會之理事。便[A24]已其流通分。亦不過贊當經。詮旨微妙。顯具勝益。發四眾之信樂。令廣流通。今經不然。於正宗中。祇以開顯妙義。演為三週。要將一代聖教中。凡為一類先小後大之機。所設方便之教。悉使開除。令見真實。既破昔三。而復依本具之一性。融攝三乘。別立今日一乘之實教。是以正宗。文雖九品。而義則總攝諸教。所以此下流通。品多十八。言溢數萬。校正宗而返廣者。須知。此文能通。為在昔權教。及一切枝末法輪。作開顯流通。寧止為一經耶。又正宗內。雖[A25]已快談四十年來。所蘊之本懷。然於一期設化。種種權現之跡。尚未暇開顯。故今於流通中。一拂前跡。使返觀在昔所見者。多屬權現。則不唯拂本師。捨釋宮之近跡。顯久成之一端。又亦不唯拂法華[A26]已前之跡。即正說三週時。因無暇於拂。所帶之方便。今並拂矣。且如四子。於聽說因緣時。雖悟久遠接引。安知不即以大通為至極。故藉塔湧。為流通之始。此後逢跡。便拂令悟玄門。擴其廣大知見。俾興大願流通。務令此經。付囑有在。而後[A27]已。是知流通。文字雖多。殊不厭也。茲將因流通所有拂顯之旨。略泐數端。以彰性相無礙。理事交徹之旨。使不滯於權跡。謂如多寶塔。從地湧。而於地。兩不相妨。則拂地大有礙之跡。而顯法性之融通。淨土三變。則拂實有穢土之跡。而顯佛土之本淨。移無緣於他方。拂諸善類自矜與佛同時之跡。召龍女從海湧顯。凡有妙信。即具超昇之路。拂微類可輕之跡。光集分身。拂娑婆一化之跡。而彰妙應之普週。多寶分座。拂生滅隔世之跡。融古今於一致。記唱調達。拂實有逆順之跡。並顯本師。亦因經功速證之實。文殊海湧。拂一定之化跡。使知聖應。能具隱顯並呈之德。又既經變淨。復見海湧者。拂淨穢水陸之分限。顯土體重重於無礙也。又地湧傳持。顯妙化之竪窮。以拂上下之懸隔。中間取滅。拂因燃燈得記之跡。顯道成之久遠。更拂入塔唱滅之跡。以顯法身之常住。分別功德。顯一念聞法頓超。以拂權乘之階差。六根互用。不離生身。顯此根身。原非一六。而有能一能六之德。此外隨文。復有妙義。智者詳之。
文二。初廣顯流通。二總結流通。初四。初求人付囑(即寶塔品)。二驗法希有(即達多品)。三海眾傳持(自持品至囑累品)。四弘經軌式(自藥王品至勸發品)。初中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多寶湧贊。二集身開塔。三正求付囑。初五。初塔湧之相。二八部供養。三多寶贊證。四大眾疑問。五如來答釋。
今初。
見寶塔品第十一
此品[A28]已下。皆屬流通。由前法說而喻。喻[A29]已復引往昔因緣。普令三根。皆得受記。則經初以放光為發起。一段因緣。[A30]已結局矣。但流通此法。非得其人。不堪付囑。又非湧古佛集分身。則莫可憑。故自唱滅求人。至現身囑累而後[A31]已。其國王求法。龍女成佛。所以驗法希有也。校量展轉。至第五十。顯依此經。所有極微之功德。[A32]已自難思。而況六種法師。又不輕之。未聞此經前。不善行道。及得聞後。始能善行菩薩道。方感虗空開口。不使輕毀墮苦。然後現神付囑。令法有在。其末之六品。皆大菩薩弘通之實踐。不區區於章句也。
問。此下諸品。若俱判入流通。曾有據否。答。會玄第七。問。如法華三變。八方嚴淨。圓覺佛地等經。皆居淨土中說。豈非平道教耶。答。以少從多故。又法華正宗分。但是娑婆木樹草座說。至流通。欲容分身佛。始變淨土。然亦有分限等。詎非證耶。
爾時佛前有七寶塔(至)七寶合成高至四天王宮。
顯塔涌之相也。蓋法會於正宗。[A33]已悟實相。深知諸法。皆為一性所融。悉歸常住無礙。故以親證之人所住無礙之境。而先示之。使發大願流通。言無礙者。情謂塔與地大。均屬質礙。今由幻色。不自礙。不自壞。當體即是真空。故涌現時。兩不相妨。於虗空中。朗然安住。又此妙塔。與我本師。原未曾離。今為流通緣熟。是以不現而現。自非神力之所使耳。
△二八部供養。
三十三天雨天曼陀羅華(至)恭敬尊重讚歎。
△三多寶贊證。
爾時寶搭中出大音聲(至)如所說者皆是真實。
初贊能說之人。由本師於五濁。不可說處而說。且所說者。乃一乘平等大慧。難信之法。又復為眾普說。誠為希有。故極口連贊也。如是下。證贊所說之法。謂前所說。若開若顯。若廢若立。不涉方便。皆是真實。誠了義之談也。
△四大眾疑問。
爾時四眾見大寶塔(至)又於其中發是音聲。
因值未曾有之事故。發未曾有之喜。自應怪有所問。問意有三。一問何因有塔。二問何故從地湧。三問何故有此音聲。
△五如來答釋。
爾時佛告大樂說菩薩(至)讚言善哉善哉。
先答第二問。由彼佛因中發願。今於道後湧塔者。蓋滿本願也。彼佛成道下。答第一問何緣有塔。緣彼佛遺命。所製也。釋論謂。多寶在世。未說法華。故命建塔。涌說經處。隨喜作證。
其佛下。答第三問。為作證明。故發是聲。
問。正說經此塔與佛。尚在東方。何言得聞。答。遠近分限。俱屬情境。若過量人。則無邊剎海。不隔毫端。
△二集身開塔二。初放光召集。二與欲開塔。初中五。初求見多寶。二放光遠召。三諸佛欲來。四變淨國界。五諸佛普至。
今初。
是時大樂說菩薩(至)我等願欲見此佛身。
言以神力者。由樂說求見。乃發起種種廣大佛事。如本師久遠成佛之底蘊。悉緣此請掀翻。若非上承佛加。何敢作此大師子吼。
△二放光遠召三。初承願當集。二大眾亦求。三正放光召。
今初。
佛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至)今應當集。
多寶來聽之願。凡欲以身示者。必先集說者之分身。若進論之。說法華。既不止一佛。而分身又豈獨迦文。倘分身亦說。而本師亦應集。彼似亦分有主伴圓明義。然屬文外。
△二大眾亦求。
大樂說白佛言世尊(至)世尊分身諸佛禮拜供養。
△三正放光召。
爾時佛放白毫一光(至)所照之處亦復如是。
光中所見。唯約一類淨土言者。自是會眾。破五濁後。更發大心者。所應生之佛土。或是如來滅後。得羅漢果。應生此中。發菩提心人。所生之土。又復應知。本師稱體起用。所有分身。自週法界。染淨雜居。今但召此與會眾有緣者之一類故。且約五百言。
△三諸佛欲來。
爾時十方諸佛(至)并供養多寶如來寶塔。
下明八方變淨。今言十者。舉成數也。
△四變淨國界。
時娑婆世界即變清淨(至)諸天寶華徧布其地。
淨穢之相雖虗。非承佛神力。不能撤其跡。以顯其德。諸天人。既得與佛。同時同處而生。正可進見三佛。得聞壽量。而返被移者。足知微善不足恃。當深種見聞之善根可也。佛之神力。尚可毛吞巨海。塵含法界。今由一變而至於三。自應有所表示。故上三根。既有三番悟入。是以依報。亦應見有三番變淨。古云。三變者。變心也。倘無所表。則見不能容。復更變者。即於諸佛現量用事之旨違矣。
△五諸佛普至。
爾時東方釋迦牟尼(至)諸佛如來徧滿其中。
△二與欲開塔二。初致訊開塔。二開塔見佛。初二。初遣使致訊。二致與欲辭。
今初。
是時諸佛各在寶樹下(至)以此寶華散佛供養。
生佛本同一體。故以慈悲化世。若眾生受化。少病少惱。如來亦少病少惱。氣力安樂亦然。致訊致供皆順世儀也。
△二致與欲辭。
而作是言彼某甲佛(至)諸佛遣使亦復如是。
與欲儀例。如律制。凡僧作法事。眾必同集。若有因緣身。不能到。令索欲者。送心達僧。知其不違。其辭曰。大德一心念。(某甲)比丘。如法僧事。與欲清淨。今諸佛身雖同集。非得心同。未便開塔。以故致欲。
△二開塔見佛二。初佛升開塔。二眾見全身。
今初。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如却關鑰開大城門。
開塔可表開權。見佛可表顯實。又前贊善。可表證前。今開塔。可表啟後。從座起住空中者。正顯色空一如。兩不相礙。是以文中。絕不言神力也。
△二眾見全身。
即時一切眾會(至)及釋迦牟尼佛上。
二善。雙贊人法也。快者恣爽意。謂一向昧爽。今得快其性矣。說是悅意。謂快悅所懷也。近則快悅。四十年前。所有蘊積。遠則無量劫前。
△三正求付囑三。初古今共座。二大眾升空。三唱滅付囑。
今初。
爾時多寶佛於寶塔中(至)坐其半座結加趺坐。
多寶是古佛。釋迦是今佛。却共一座坐。生公云。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浩然大均。既同一際。則生滅之跡。俱不可得矣。
△二大眾升空。
爾時大眾見二如來(至)接諸大眾皆在虗空。
大眾之中。雖有於神力。得自在者。如未上承佛勑何敢自升。故求也。
△三唱滅付囑。
以大音聲普告四眾(至)妙法華經付囑有在。
世尊入塔。即唱滅付囑者。以前於正說中。開權顯實。委明唯有一乘之旨。法會[A34]已悉如來降靈之本懷矣。此外惟欲大法流通。是其所急。然大眾。雖知釋尊一降之懷。猶未免尚被捨釋宮之近跡。覆却遠本。故藉唱滅求人。而召下方。令其生疑。然後開近顯遠。以拂此跡。此則唱滅付囑一事。鈎鏁前後矣。有在者。佛在世時。此法在佛。佛若滅後。饒益未來。非先得其人。則法將誰付。故求之誰能。能者應須及時發願。我及諸佛。當與證盟。知法有在。
△二頌文二。初舉古今勸勉。二勑發願付囑。初二。初舉過去多寶勸勉。二舉現在分身勸勉。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聖主世尊雖久滅度(至)在在所往常為聽法。
△二舉現在分身勸勉三。初諸佛來意。二嚴土待來。三喻顯集相。
今初。
又我分身無量諸佛(至)令法久住故來至此。
△二嚴土待來。
為坐諸佛以神通力移無量眾令國清淨。
△三喻顯集相。
諸佛各各詣寶樹下(至)以是方便令法久住。
△二勑發願付囑三。初以發誓勸。二以難事勸。三結嘆能持。
今初。
告諸大眾我滅度後(至)今於佛前自說誓言。
△二以難事勸三。初諸佛證知。二問誰發願。三舉易顯難。
今初。
其多寶佛雖久滅度(至)所集化佛當知此意。
△二問誰發願。
諸佛子等誰能護法(至)多寶如來及諸化佛。
△三舉易顯難。
諸善男子各諦思惟(至)若有能持則持佛身。
佛藏經云。譬如有人。嚼須彌山。飛行虗空。石筏渡海。負四天下。及須彌山。蚊脚為梯。登至梵宮。劫盡燒時。一唾劫火則滅。一吹世界頓成。以藕絲懸須彌山。手接四天下雨。雖則如是。亦未為難。如來所說。無相無為。無生無滅。一味大乘。平等法相。令人信解。是則為難。此與今文舉易顯難。文相相類。結云則持佛身者。前謂有此經處。不須復安舍利。此中[A35]已有如來全身舍利。故云則持佛身。
△三結嘆能持。
諸善男子於我滅後(至)一切天人皆應供養。
初明能持者。則諸佛歡喜。是則下。名能持者。即成勝行。得自利。佛滅下。顯化他之勝行也。
△二驗法希有二。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提婆達多云天熱。以初生時。人天等眾心。皆驚熱故。亦云天授。以父母從天乞得故。本大菩薩。權現逆行。為懼惡人。令不起惡。餘緣如別。
△文二。初明求法甚難以驗希有。二明成佛甚易以驗希有。初中三。初明多生求法無倦。二明一生求法無倦。三明聞品離苦得樂。
今初。
爾時佛告諸菩薩(至)身肉手足不惜軀命。
先總明長時求法無倦。於多下。歷明多生作王。所發之願。為欲下。明所行之行。而獨約施度言者。以施能攝於六故。又多作王者。以於寰中得自在。易於化物故。
△二明一生求法無倦四。初求法得師。二結會古今。三歸功於師。四授成佛記。
今初。
時世人民壽命無量(至)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劫(至)遂致得成佛今故為汝說。
若能達富貴。如浮雲過眼。則不以萬乘為尊。祇知道德。實有利益。故以求法為所重。時有下。明因求得師。其不違二字。乃事師之實也。然以王力。尚須勤求方得。足見此法之希有。又以一得之後。即能速至果地。更見此法之功力。極為殊勝希有。阿私云無比。
△二結會古今。
佛告諸比丘爾時王者(至)今提婆達多是。
△三歸功於師。
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至)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
善惡皆有知識。而天授。則以一人總之者。由煩惱即菩提故。是故順行逆行。而天亦莫測。
△四授成佛記。
告諸四眾提婆達多(至)發菩提心至不退轉。
於過去世。以順行持經。現在以逆行持經。共成佛因。故蒙記莂。
△三聞品得益。
佛告諸比丘未來世中(至)若在佛前蓮花化生。
能不疑達多順逆之跡。則道眼清明。了了見佛性矣。故楞嚴云。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二明成佛甚易以驗希有五。初智積請還。二如來制止。三文殊湧現。四所化無量。五龍女速證。
今初。
於時下方多寶世尊(至)白多寶佛當還本土。
證經法事既竣。自應請還。
△二如來制止。
釋迦牟尼佛告智積曰(至)論說妙法可還本土。
制止者。以釋尊之遠本。尚被近跡所覆。故託文殊以留。
△三文殊湧現。
爾時文殊師利(至)共相慰問却坐一面。
此節文有二意。一若如常儀。大士於會初問答竟文中應有辭佛游化一節。或由貝文未全至故闕二若無此文。即秘密隱顯之妙用也。謂大士之身。本週法界。故會初問答竟。雖未離法會。而却即顯而隱。[A36]已在十方。及與龍宮。今在龍宮。本未離跬步。亦復即顯而隱。仍來靈鷲。若隱若顯。乍來乍去。並是妙用隨緣。而本體實未曾動。此拂化緣一定之跡。彰隱顯之妙用也。又前變淨時。[A37]已無山海。今復云海云山者。由能依之正報。既隱顯隨緣。故所依之土亦顯。重重無礙之自在矣。當知。善根深者。則見變淨之相。無緣者。縱不被移。亦不見淨。乃有證無礙之境者。得於大海湧現。夫地大水大。同是藏性。循業所現。若實有自性。即具大神力者。亦何能變。特緣性相本來。無礙鎔融。是故淨土宛然。不礙山海宛然。故令水陸分限等跡。皆不可得。
△四所化無量二。初數問證答。二贊問法答。初中二。初問所化數。二湧證結答。
今初。
智積菩薩問文殊師利(至)所化眾生其數幾何。
△二湧證結答。
文殊師利言其數無量(至)於海教化其事如是。
指事現證也。
△二贊問法答三。初偈贊。二偈問。三法答。
今初。
爾時智積菩薩以偈讚曰。
大智德勇健化度無量眾今此諸大會及我皆[A38]已見。
△二偈問。
演暢實相義開闡一乘法廣導諸眾生令速成菩提。
以初句問說一。次句問開三。若說三。則有廣利之益。若說一。則有速證之益。
△三法答。
文殊師利言我於海中唯常宣說妙法華經。
以彼海中。多是乘急戒緩之流故。
△五龍女速證二。初重問直答。二湧現釋疑。
今初。
智積問文殊師利言(至)志意和雅能至菩提。
文殊直以龍女答所問者。由龍係畜類。[A39]已非善品。況是龍女。況是女中之小者。今由一聞此經。便得超證。可與地獄天子。兩相頡頏。此經功之希有。為何如。則八難之性皆空矣。
△二湧現釋疑五。初智積執疑。二龍女贊證。三舍利執疑。四龍女速證。五結釋眾疑。
今初。
智積菩薩言(至)於須臾頃便成正覺。
漸教中。自凡夫地發心。至成佛。皆有一定時分。今經分屬於頓。故龍女持之。即得不立階差。頓證不退。
△二龍女贊證二。初偈贊。二請證。
今初。
言論未訖時龍王女(至)却住一面以偈讚曰。
深達罪福相(至)一切眾生類無不宗奉者。
權教罪福。皆有定相。以不達罪福之性。俱同一際。故生疑也。贊深達者。謂世尊福相也。我龍女罪相也。唯世尊能了二相平等。不隔纖毫。恐翳眼為相所迷故。先贊達者。又權謂法身無相。四八皆是化之所具。今經以三身俱融故。得相即無相。無相即相。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
△二請證。
又聞成菩提唯佛當證知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
△三舍利執疑。
時舍利弗語龍女言(至)云何女身速得成佛。
此執小疑大也。初約懸曠明難信。二約具障明難信。大愛道經。亦載五障之說。身子會初[A40]已得入佛知見。今示有此疑者。似為疇昔同類設也。
△四龍女現證四。初舉事校疾。二現前速證。三法會遙禮。四兩土獲益。
今初。
爾時龍女有一寶珠(至)觀我成佛復速於此。
言復速者。龍女以珠獻佛。佛即受之。初無推却留難。然猶有剎那。此彼授受之間。必不如於一身。在一念間。成佛之疾。故云復速於此。故以成佛之時校獻珠。為更速。不必表法。
△二現前速證。
當時眾會皆見龍女(至)一切眾生演說妙法。
上因分屬於頓。故令異類一介之微。即超地位階差。具菩薩行。乃依漸出頓。亦被接意也。又今以分屬於圓故。令龍女依第一義空。森羅萬象。捨身受身。現相成佛。此則泯相而相不存。故捨女身。又以泯相而相不壞。故現佛身。亦佛事門中。不捨一法之圓義。乃依頓現圓也。
△三法會遙禮。
爾時娑婆世界菩薩聲聞(至)心大歡喜悉遙敬禮。
△四兩土獲益。
無量眾生聞法解悟(至)發菩提心而得受記。
古謂南方緣熟。宜以八相成佛。私謂。成佛者。恐不當以八相。槩論一切。試問龍女。有何八相。
△五結釋眾疑。
智積菩薩及舍利弗一切眾會默然信受。
始信妙法希有。非權小所能窺。故能持者。雖微類如龍女。亦[A41]已驗當下。即證菩提矣。故下會眾齊發大願。赴佛所求。
△三海眾傳持二。初本下兩方傳持。二如來神力囑累。初二。初本會傳持。二下方傳持。初又二。初能持人。二所住行。
今初。
持品第十三
此因如來入塔唱滅。求人付囑。並聞世尊往昔。求法之難。及見龍女持經。成佛之易。況今妙法在前。不勞更求。是故大眾生難遭想。發願傳持。令法有在。故品以持目。
△文二。初自誓受持。二兼順佛意。初二。初菩薩持。二聲聞持。
今初。
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至)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五濁弘經。非以藥王為首。不能廣令離苦得樂。故先發願傳持。菩薩以藥王立號者。以所持之妙法。全成能持之人。是以即人即法。能令見者聞者。不但身心兩病皆除。且令得大法樂。則於法藥。得大自在矣。然雪山藥王樹。固亦能療見聞者之病。不過在身便[A42]已。奚能如大士之普療身心兩病。
△二聲聞傳持。
爾時眾中五百阿羅漢(至)於它方國廣宣此經。
為引初心。及開安樂行。故作是願。恐非實不能也。波闍波提。即憍曇彌。云尼眾主。
△二兼順佛意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世尊視八十萬億(至)在於它方遙見守護。
即時諸菩薩俱同發聲而說偈言。
惟願不為慮於佛滅度後恐怖惡世中我等當廣說。
諸大士。聞此法之妙。是故上順佛意。下滿本願。出而弘傳。然非得衣座室三。為惡世弘經之芳軌。詎能作師子吼。云當廣說。
△二廣釋二。初恐怖惡世。二廣說此經。
今初。
有諸無智人(至)念佛告敕故皆當忍是事。
初一頌。通明無智愚人。是所忍之境。我即能忍之人。惡世下。別列所忍。先一頌明慢心。次八頌半。細陳假阿練若三業之惡。以此輩極易於誑惑愚夫故。阿蘭若云閑靜處。或云無諍。無諍有二。一以三昧力。將護眾生。令不起諍惡心。二隨順法性。無違無諍。汝等皆是佛句。即阿練若。以重為輕。嘲調持經之人。以滿毀嫉之惡心。濁劫下三頌。忍惡口也。世尊下二頌。忍擯出也。共十六頌。皆以忍難持經為言。是故下文。請安樂行也。
△二廣說此經。
諸聚落城邑其有求法者我皆到其所說佛所囑法。
△二請證於佛。
我是世尊使(至)發如是誓言佛自知我心。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四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3 冊 No. 628 法華經科拾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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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