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二
譬喻品第三
梵語阿波陀那。此云譬喻。即以類比況。謂之譬。開曉令悟。謂之喻。今為二意說喻。一為有智說。似令解真故。如下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等。二為懷疑。就彼取類。誘令信故。咸由於上法說。先三後一之旨。尚在沉迷故。更約三車一車之譬。以況之。俾因喻知法品次來也。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三。初敘聞法信喜。二述昔咎釋成。三結信喜作佛。
今初。
爾時舍利弗踊躍歡喜(至)心懷踊躍得未曾有。
內解始發名喜。喜動於心名踊躍。狀如燕之踊。鵠之躍之歡喜。即起下。又明喜解現於七支也。翻內外之執障。成三業之妙解矣。言今聞者。顯耳中一向無此音。得未曾者。顯心中一向無此喜解也。
△二述昔咎釋成三。初自疑有失。二疑咎在佛。三引咎歸[A1]己。
今初。
所以者何我昔從佛(至)失於如來無量知見。
敘昔之迷也。緣世尊於昔教中。曾與彌勒等菩薩。授成佛記。於般若會上。曾說如是法。似但為菩薩。而我則不預。寧非[A2]己有失耶。是以甚自感傷。
△二疑咎在佛。
世尊我常獨處山林樹下(至)以小乘法而見濟度。
是我等咎非世尊也(至)遇便信受思惟取證。
初引咎歸[A5]己。即述今之悟也。若我當日待佛唱明說此方便法門之所以。本為成就阿耨菩提者。必得度以大矣。由我不解先三為入一之因。是故初聞即便信受。此咎何關於佛。蓋自誤也。
△三結信喜作佛。
世尊我從昔來(至)從法化生得佛法分。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聞是法音(至)我[A8]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
△二咎[A9]己四。初對菩薩言失。二對如來言失。三於日夜籌量。四推佛意釋成。
今初。
我處於山谷(至)如是等功德而我皆[A10]已失。
謂不能如諸大士修大因也。言無漏者。三乘修證。無出滅道二諦。有為無為二種無漏。此執小同大。而不知淺深各異也。
△二對如來言失。
我獨經行時(至)自惟失此利我為自欺誑。
謂不能如佛得大果也。
此上兩科。皆約自欺為言。正明不甘於卑下。乃上根人也。
△三於日夜籌量。
我常於日夜(至)以是於日夜籌量如是事。
涅槃為日。生死為夜。雖可表顯。然觀文義。不若直說為暢。
△四推佛意釋成。
今聞佛音聲(至)是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
今聞佛音。始知一向所說。皆是隨宜。足見無漏人之難思。雖為說權。本欲令我等。同至道場。
我本下推佛在昔說小之故。由我久著邪見。為梵志師。且自謂[A11]已得究竟。世尊為欲拔我邪見。是故先說涅槃。使有所得。俾其回視曩日之非究竟也。蓋天竺諸外道輩。於佛未出前。莫不各各自謂得無上道。故世尊先度梵志之師。令諸羣邪。不化自改也。
而今下。結成所解。乃自覺昔之所得非真。必內斷盡惑障。外具如佛之莊嚴。方名永證無餘之大涅槃。
△二決疑生喜二。初會初驚疑。二信喜作佛。
今初。
佛於大眾中(至)我墮疑網故謂是魔所為。
初結前生後。初聞下。正顯會初之疑。由所說甚略故而言趣。又迥異尋常故。故疑能說之身。將是魔之所變。來惱亂於我耶。
佛以下。領上總明諸佛開顯。乃知還是本佛。緣我墮疑網中。返謂佛為魔也波旬此云惡。常有惡心。欲成惡法故。
△二信喜作佛。
聞佛柔軟音(至)轉無上法輪教化諸菩薩。
初明所聞之法。清淨無滯。故得安住實智中。
我定下。明決定智生。更不退轉也。
△二如來與記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述遠因近緣。二與未來佛記初二。初述遠因。二明近緣。
今初。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引導汝故生我法中。
吾今於天人等。即下文集聚國王親族等意也。我昔下。示今領解與記之由。謂我曾於二萬佛所。教以無上妙道。汝亦曾於生死長夜。隨我受學中。雖退大。我於中間。復以種種方便引接。是故今日。生我法中。蓋宿緣所追也。身子昔修菩薩行。[A12]已六十劫。因婆羅門乞眼。乃退大取小。故今先以小乘。稱其本習。然後授以大法也。
△二明近緣。
舍利弗我昔教汝(至)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初明汝雖忘大。而昔之志珠願種。猶然未失。
我今下。明今說大也。四十年前。為菩薩說大乘。今四十年後。為諸聲聞說大乘。是故此經。名為破異一乘。
所說大乘。即是了因。眾生之知見。即所了之正因也。
△二與未來佛記。
舍利弗汝於未來世(至)像法住世亦三十二小劫。
菩提資糧論。說四種授記。一未發菩提心與授記。謂具增上信根人故。先與記後令發心。二共發菩提心授記。謂具增上行人。欲度一切。同諸眾生。共發菩提心。蒙佛授記。三隱顯授記。謂此修行人。固當與記。恐生滿足想。復恐有見此人具如是行。何以不蒙授記。故佛以神力。密為與記。轉令他人得聞。而自不能聞。故曰隱顯。四現前授記。謂菩薩成就出世善根。得不動地。即時蒙佛授記。此四多是記菩薩得無生忍者。今明聲聞得記。亦有四意。一昔未記二乘。故今與記。二中下未悟。以與記勉之。三令聞者結緣。四滿彼本願。記後更經多劫者。以諸聲聞一向止有自利之行。今欲得淨土。必須萬行莊嚴。與物結緣。然後感果。
供佛修福也。持法修慧也。當得下。明果現也。華光有二義。一華能感果二光能破暗。此約因明果也。二坐寶華宮。威光赫奕。此約果上之尊特。以彰號也。
國名下。記依報也。而皆翻染所得之淨。略無一種似我釋尊者。以諸聲聞。從久遠來。皆由深厭五濁。是以退大取小。故所與記。須稱本願。
華光下。記所說之法。雖非五濁。亦說三乘。乘本願故。亦傳化門中。決不可廢者也。
國以大心之寶。而為莊嚴。
壽命十二劫者。蓋約穢土之時分。以紀淨國之數目。非如穢之三災能滅物也。
華光授補處記。以華足安行名號者。華足即因圓意。安行者。一如華光之妙行。演化而不改也。
△二偈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舍利弗來世(至)彼即是汝身宜應自欣慶。
住行向地諸大士。皆能現八相度生。但廣狹不同耳。今明行成果滿。從真起應也。又今之開解。雖未定其淺深。必住何位不妨。且約入劫之初。圓發三心而言。以理事無礙門中。有一證一切證。一斷一切斷義故。亦必由初住始。
△三大眾領解二。初長文。二頌文。
今初。
爾時四部眾(至)今乃復轉無上最大法輪。
初經家敘喜也。
各各下。傾誠獻供。以表其喜。衣自迴轉者。由正報開解。轉入聖位故。依報亦隨而迴轉。又天花屬色香二塵之上者。天衣天樂。屬聲觸二塵之勝者。等字內或含妙味。則五塵具矣。夫根境二。同一緣起。以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既同於交蘆。是以存則俱存。亡則俱亡。今由知見既開。故諸塵境。應念化成無上知覺。同為一實相印之所印矣。亦是唯心迴轉善成門中義也。
而作下。亦祇敘先小後大二種法轉。並不言及菩提場事。
△二頌文。
爾時諸天子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昔於波羅柰(至)及見佛功德盡迴向佛道。
初頌上開顯。
五眾即五蘊。以十一色法。方合為一蘊。乃至八識合為一識蘊故。眾即蘊義。於四諦下。悟知此五之生滅。得出分段也。
我等下。述今昔之異。而起隨喜心也。
末頌迴向佛果也。私謂。四部校身子之根為更利。且不勞佛之記莂。便能直下承當。作佛一事。殊為杰出。
△二喻說授記(此下四品皆約喻況法。今品正約喻開顯也)。
文二。初喻說一乘。二領解得記。初二。初長文。二偈文。初二。初身子陳疑代請。二如來正為喻說。
今初。
爾時舍利弗白佛言(至)說其因緣令離疑惑。
初自述無疑。
是諸下。敘眾有疑。自在即解脫義。心自在。顯心[A13]已得脫也。成實論云。一慧解脫。謂以智慧斷除無明惑業。而得解脫。名慧解脫。二心解脫。謂因此心離於貪愛之縛。而得解脫。名心解脫。然得慧脫者。未必心脫。以得心脫者。必具慧脫故。特以心自在言也。
佛常下。述佛在昔。自贊教法之辭。是學下。述諸人在昔。依教取證。亦自不虗。我見即身見。有無二即邊見也。
而今下。述執昔三與今說不同。故墮疑惑。
善哉下。正為眾代請今昔相違之故。是何因緣。
△二如來正為喻說三。初引前起喻。二許以喻說。三正為說喻。
今初。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是諸所說皆為化菩薩故。
初約能被之法。雖有種種。皆為無上菩提。
是諸下約所被人。雖有三乘五性。而皆為化菩薩故。我以如是諄諄。何以尚迷。
△二許以喻說。
然舍利弗今當復以譬喻(至)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
許說喻令曉以慰之。論云。如來為七種增上慢。說七種譬喻。第一為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以世間中。諸煩惱染。熾然增上。而求人天勝妙境界。有漏果報。對治此故。說火宅喻。應知。
△三正為說喻三。初喻說。二法合。三結答。初二。初總標喻本。二別顯喻事。
今初。
舍利弗若國邑聚落(至)或至三十在此宅中。
塵餘云。喻中祇在長者及子。火宅一門。三車一車。著離苦樂出入等字上取譬。而樂著之情。救濟之慈。望外之喜。形容曲盡。法合自在下文。其不急者略之。隱攝者。又在頌中補出。以前法說外。別無可說。故假譬喻再明前義。即是重轉法華。古注。於本文法合外。強增臆見。似穿鑿。不可依等。
前法說中約五濁橫豎遍滿義。眾生被溺。猶不求出。故設隱實。說權因緣。且令先免汩沒之苦。此下喻說中。約眾苦逼迫義。以喻諸子在宅。將被火害。猶不肯出。是故長者。以投其先心所好因緣。門外假設三車。且誘出宅。令無燒害。與上欲令捨五濁。為說三因緣義正等。今若曲譬者。國邑聚落。乃長者名德所週之地。如佛以三身。而王三土。謂國則盡於封疆。如法身充滿法性土。邑則盡其宰治。如以受用身王受用土。凡聚落中。自有一長者。為眾所推。又聚落中人。有貧有富。如以變化身王變化土。而有淨有穢也。具十德稱長者。如具十號稱佛也。年衰如應緣[A14]已久。財富在內如實智。田宅在外如權智。僮僕如慈悲無倦。其家廣大如以大千為家也。但出入唯有一門。故長者之驚入由此。諸子之爭出亦由於此。故曰唯一。如實相妙理。權實雙融。亦唯有一。此屬所詮。如門下之路。門如能詮之教。眾生聞教悟理。修行出界。皆以佛教門。出三界苦也。世尊隱勝現劣。度諸苦厄。亦由此門而入。五百人在宅。如五道之在三界。堂閣墻壁。柱根梁楝之上。皆加以朽隤腐敗言者。總喻三界依正。同被行陰所遷也。週帀俱時被火。總喻八苦交煎也。宅既朽而又加以火逼。見刻頃之不可居。其急救之情。實難容緩矣。
前法說。約五濁同集。用顯眾生被溺之相。明世尊因此興悲設權救拔。意或猶緩。今喻說中。約依正既被行陰所遷。又加以眾苦燒煑。以顯世尊之驚入。乃約急救意。以釋用權因緣。雖曰重轉法華。而孜孜不安之情頗顯。
明見想成。受父遺胤。乃可名子。而數有至三十者。今在火宅。非如恒人可比。如曾受尊教。曾發大心。中間退失。後復發三種菩提心者。乃有子義。則十如菩薩心。二十如緣覺。三十如聲聞心。始與如來同體大悲相關。宜應速救。非同五百人之在宅中者可比也。是知能發菩提心者。方有出苦之基。否則直被八苦所燒。無有出期。
△二別顯喻事四。初諸子樂著無求出意。二假設三車誘子出宅三等賜大車得過本望。四許三與一徵答妄否。初三。初長者見火。二長者悲救。三諸子戀宅。
今初。
長者見是大火(至)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子在宅內。長者見大火四起故驚。奈何諸子尚樂著嬉戲於內。不求出路。不覺有火。不知火是燒法。不驚身將被害。不怖命將被斷。甚之火來逼身。苦痛切[A15]己。而心中總不生厭。亦無求出之意。是可憐也。
此如佛眼見。三界依正。咸被行陰所遷。如宅被朽。又加眾苦來逼。如見火起。而疇昔結緣之子。尚未出離。殊有關於大悲。故生驚怖。下頌長者聞[A16]已。驚入火宅義。應於此節補出。方有照應。
問。於所燒之門得出。門既被燒。云何得出。答。無以文害義。乃指從門內被燒之處。而出非言門被燒也。然門有二。一宅門。二車門。要知出宅門。即是入車門。出車門。即是入宅門。義雖有二。門則是一。正如惟有一乘。約權與實。則分為二。又宅門於未經開會前。應有二種出入義。一約如來說出入者。謂隱勝現劣。入於五濁。如長者之驚入。樹下斷結出界。如長者於門內安隱而出。二約三乘說出入者。謂諸權乘。斷結出界。如諸子之爭出。若二乘人。則缺一入義。大乘初住。始有復入意。又約自性清淨心。忽被無明所動。亦是入意。又亦可以發心名出。退失名入。皆約義說也。
問。既車門如實門。宅門如權門者。諸子本在門內。如諸乘本在界內。若以出宅門。如出權門者。但三乘此時。正墮權內。何得云出。寧非法喻不齊。答。經不云乎。知諸生死煩惱惡道險難長遠。據此則門內門外。皆有生死。同名惡道。故曰險難長遠。當知三乘雖出界內分段。猶在變易。仍如諸子還在宅中。諸子本為求車出宅。及出宅後。不見有車。則與未出宅時正等。何法喻不齊之有。
△二長者悲救二。初直以力救。二直以言救。
今初。
舍利弗是長者(至)或當墮落為火所燒。
長者見子將彼火害。即念曰。我身手俱有大力。可將自受用之衣裓几案。包羅乘載。救彼而出。復更思惟。其奈此舍可出之門。止惟有一。且又陿小。胡能速出。況諸子幼而寡識。設使違教戀著。不獨難救。倘一遭墮。返成損害。不若且置。
一門即佛教門。圓收一切法。復能流出一切法。故曰一。乃最上利根入聖之路。故喻以門。即根本法輪。權實皆所融故。言陿而復小者。正微而又微。重玄意也。此擬用神智力。授以別教一乘也。故下用主伴意云。而悉成就無量知見等。無奈善根淺劣。倘聞而不信。寧不返生謗法墮苦之厄。不若且置。
△二直以言救。
我當為說怖畏之事(至)具告諸子汝等速出。
此如又直以頓法擬之。蓋頓教法門。言言透徹。直下了當。不涉方便。奈何縱告。還如未告者。則又不可用矣。
△三諸子戀宅。
父雖憐愍善言誘諭(至)但東西走戲視父而[A17]已。
初二句。喻世尊攝受之慈無[A18]已。而諸子下三句。因業惑強勝。致戀宅之情。亦無有[A19]已。不驚下五句。如善根微弱。雖有眾苦。當前悉被癡盲。了無求出之意。但東西下。如中間退大。不能還照本覺。因蒙救拔之慇。然亦偶發一念。以求出離。正如東西走戲。時偶一回視其父。惟其視父。不即受教。惟其視父。出在不久。
△二假設三車誘子出宅三。初擬用方便。二正用方便。三順從方便。
今初。
爾時長者即作是念(至)奇異之物情必樂著。
[A20]已為所燒。約生老病等言。必為所焚。約死苦言。昔因驚入。今見苦火來逼。故於樹下斷結。亦現謀出之相。然據[A21]已為所燒。不時出必為等義。正釋開權所以。答前求說因緣之問。以法說。雖約因五濁之汩沒。權說三乘。其意猶不迫切。使無今喻。則世尊處處慇勤急救之旨。何由而顯。說者須得此意。乃不雷同。
父知下。如投好設權也。由前機教兩不相扣。今故躡其退大之後。中間復發所不當發之心以誘之。便以所不當好者之好。誘以投之。
此上說喻。如三七思惟意。
△二正用方便。
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至)隨汝所欲皆當與汝。
初則贊而復勸。令生難得想。次則出其名。指其所在。更以隨其所欲。誘令速出。如勸修示相作證意。牛正能駕車者。有任重致遠之力。如菩薩乘有自利利他之行。鹿以閑靜自處。行時偶有憐羣回顧之心。而羊則躑躅獨跳。故以鹿喻支佛。有時亦能現通化物。羊如聲聞自備怡悅。此如世尊以三乘果。指在界外。可令在昔結緣三子。速得出界。論云如來為求人天勝妙有漏果報者。說火宅喻。應知。倘不說界外三乘勝妙之樂。大過於彼何能易其。所好。
問。若以車譬果法。在門之外。諸權又乘。何法出界。答。能詮之言教如門。本通內外。所詮之理如道路。亦遍內外。行人依教悟理。依理作觀。先斷界內惑染。次趨界外果法。即先乘因乘。後乘果乘也。此節即上擬用權也。
△三順從方便。
爾時諸子聞父所說(至)其心泰然歡喜踊躍。
諸子聞說適好。便勇往爭先。同出火宅。諸子火難既夷。長者心遂歡喜。然亦惟在露地坐下。并不見有三車可上。
昔之三子。中退學小。今聞與其所好。以稱願故。奮往修進。由用觀道。於見諦前。分別精粗。決擇真偽。如互相推排。見所斷惑。不分品類。於一剎那。同時頓斷。如競共。修道位中。根有利鈍。斷有遲速。如馳走爭出。苦集滅道。世出世別。如四衢。四皆仝會於見諦。如初見四衢交絡道中之地。煩惱障盡。獨露偏真。如露地。無有實果。如露坐。四山不來。曰無障礙。研窮息梵行立。故令長者見而發喜。乃知三乘路廣。方便門濶。無怪諸子之爭出也此如法華之前。諸子[A22]已得之權乘也。
△三等賜大車得過本望四。初諸子索車。二長者等賜。三徵釋所以四得過本望。
今初。
時諸子等各白父言(至)羊車鹿車牛車願時賜與。
諸子出宅。因不見有車。故索之。
法中索有二意。一者機索。即密索也。二者口索。即是顯索。言密者。三乘之人。以佛教門。出三界苦。謂為究竟。初不解索次被多方薰淘。一乘機發。機宜叩聖。義言索耳。佛知機熟。靈山集會。為說妙法。即是等賜。二者口索[A23]已集靈山。三乘三根。皆悉發言求記。如來為說與記。即是等賜。
問。就彼當教。應指何法。以為車體。答。盡智無生智。是二乘車體。丈六權智是牛車體。
問。三子出界。俱至本果否。答。二乘到極果。菩薩未到。以二乘不求作佛。故至本果。菩薩志在成佛。至法華時。三祇之行。尚未滿故。
△二長者等賜。
舍利弗爾時長者(至)又多僕從而侍衛之。
此譬今說法華。開權顯實。等與佛記也。了無三車之別。曰等一。亦無卑劣之壯。曰大車。高廣是車之量。眾寶是車之飾。周帀下別顯也。欄楯可防可凭懸鈴可警近遠。幰蓋可障風雨。外加雜寶。嚴以美觀。繩有收攝之用。華瓔榮於外。婉筵敷於內。丹枕可備安寢。皆車上所應有之物也。下以大白牛駕之。色潔而體姝。頗有筋力。於行步時。不唯平正。而神速之妙。有如疾風。旁以僕從。供其使令。
約法。則佛以等心。成熟中退諸子。今復以平等大慧教之。如等賜大白也。教中行依理修。皆有高廣義。白牛亦車所應有者。當以精進勇猛。圓正清白為首。庶幾直至道場。時在不久。若更曲譬者。大車教也。高廣理也。眾寶句總顯。餘皆別顯。依行所成之德。以表莊嚴。欄楯是總持義。鈴是四辯流音義。幰蓋是慈悲普覆義。又以慈悲能攝萬善。即加雜寶嚴飾義。寶繩足四攝義。華瓔是神通開敷義。重敷婉筵是四禪八定義。丹枕是以無分別智。息諸攀緣義白為眾色之本。是菩提心。為眾德本義。牛是智度。能導餘五。同至道場義。亦是二利廣被義。充潔是梵行清淨義。姝好是法性微妙義。有力是不退義。平正是止觀無違義。亦是神足安詳義。要而言之。由妙教。詮妙理。修妙行。故令行行契真。疾如迅風。速至菩提也。又多侍從。是具足方便義。此猶三乘疑斷信生。而致等記也。
△三徵釋所以。
所以者何是大長者(至)猶尚不匱何況諸子。
釋等與之由。有二。一由長者大富故能等與。二由受者咸是其子故應等與。諸藏皆充溢者。以諦緣及度。陰入界處。皆是如來藏故。是以一花一香。俱可作開顯佛事。則舉手低頭。微因小善。皆成佛因矣。此等諸藏。皆能作造車之具。七寶大車即其所造。如依理事無礙之由。而建立別教事事無礙之果也。其數無量。亦分有主伴義。且如以今經為主餘經為伴。作開會說。餘經為主時亦然。以我下。釋徵詞云。與一國尚不乏。而況與子。故今略於無量車中。且隨諸子之數與之。如從別教一乘。流出同教一乘。蓋將引同入別也。今經分具圓義處。於此可見。以非十方齊唱。故曰分也。
△四明得過本望。
是時諸子各乘大車得未曾有非本所望。
舍利弗於汝意云何(至)珍寶大車寧有虗妄不。
昔許三。今與一。許與既乖。似近妄誕。故問。
△二順答。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至)於彼火宅而拔濟之。
初約三義順顯。一以全軀免難。正答明不虗。二以全身為得。申明不虗。三況出所許。本是方便。愈見不虗。
△三反釋。
世尊若是長者(至)欲饒益諸子等與大車。
二約三義反釋。一約許小不與一。小尚不為虗返顯。二約本來無小。巧借許小因緣。引子出宅。以釋不虗。三況出等與大車。以見真實。
△四印許。
佛告舍利弗善哉善哉如汝所言。
二善哉一印。其能知許三是方便。一印其能知與一是真實。
△二法合二。初總合喻本。二別合喻事。
今初。
舍利弗如來亦復如是(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初句總合上喻。以如來合長者。前於長者十德中。但出第六耆年一德。以影餘德。今於如來十號中。但出第一無虗妄。名如來一號。以影其餘。上注約三土。合國邑聚落。今言一切世間。則該五重所依之土矣。言五者。一法性土。謂如來清淨法身所依之土。以真如為體。然此身土。體無差別。不變不遷。離相寂滅。是名法性土。二實報土。謂如來圓滿報身所依之土。以無漏五蘊為體。此由往昔修習十力等功德成就。無礙莊嚴。境智融泯。實報所招。故名實報土。三色相土。謂如來微塵相海身所依之土。以自行後得智為體。此由萬德成就。眾寶莊嚴。周圓無際。是名色相土。四他受用土。謂如來他受用身所依之土。以利他後得智為體。此由修德成。就。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現。以慈悲力。而現大小勝劣。種種淨土。五變化土。謂如來變化身所依之土。以利他成事智為體。此由往昔修習利他之行故。能隨眾生心。變現淨穢。種種國土。是為變化土。又此身土。雖各有五重。然皆以一身。融於五身。一土融於五土。妙色妙心。重重涉入。有如諸天同器受食。及各摶在手時。而色味乃異。今文總意別。別指變化身所依之變化穢土言也。
於諸下。明依病行。顯斷德也。而悉下。明依聖行。顯智德。即是以實智。合在內之財富。具足下。以權智。合在外之田宅。大慈下。合僮僕。恒求下。以所化一切。合五百人。
而生下。合因驚火起。而復入火宅也。為度下。合有緣之子。尚在宅中也。生老等。合四面火起。教化下。合一門。唯以一性。而說一乘。令得無上菩提也。
△二別合喻事四。初合諸子戀宅。二合假設三車。三合等賜大車。四合徵答妄否。初三。初合長者見火。二合長者擬救。三合正明戀宅。
今初。
見諸眾生為生老病死(至)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前[A25]但云火從四起。其相甚略。故於合中廣其所見。申明應當速救速出之旨。聖以苦喻火者。由火能煎逼。而苦亦能煎逼故。又苦是火之味故。要之眾苦皆從行苦壞苦苦苦三苦開出。經中偏說壞苦及苦苦者。以行苦舉體。遍在眾苦。能遷眾苦。同至無常而後[A26]已故。含而不言。又文中多約因果二火說者。以無明能該盡三毒。及等分之惑火。貪著追求等。能該盡七支之業火故。惑業在因中。雖未感果。[A27]已能煎逼心形矣。生老病等。該盡五陰之果火。正屬燒法。
眾生下明[A28]已被燒煑。猶以苦為樂也。謂業火在身不覺。惑火在心不知。身心將墜不驚。惡道來招不怖。安忍於現前。曰不生厭。纏眠於未來曰不求脫。輪迴不[A29]已。曰東西馳走。全身化為苦主。惡道化為家宅。故曰雖遭大苦。不以為患。
問。此段與戀宅意同否。答。誘而不出。方名戀宅。
△二合長者擬救。
舍利弗佛見此[A30]已(至)眾生不能以是得度。
應拔者。顯慈父同體悲心。內有拔苦與樂之責也。問。佛為有緣三子。說三乘。何云眾生。答。約正因言。則等視一切。猶如一子。均當拔濟。[A31]但以能發心先求出離。善根蚤成熟者。則先令解脫。故每言為諸見諸也。
舍利下總擬用同別二教。捨方便而不能。
△三正明戀宅。
所以者何是諸眾生(至)何由能解佛之智慧。
設能發心求出。特緣現身正屬分段渠且救苦不暇。何由能入微妙玄門。此合上唯一門陿小義。
△二合假設三車三。初合擬用方便。二合正用方便。三合順從方便。
今初。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聲聞辟支佛佛乘。
初牒前身手不可救。但以下。牒方便可救。如來下。初總合。以神智力。說一乘不可救。次合。擬用說三。以投先心所好。權教大乘亦同實教。在因名菩薩乘。在果亦名佛乘。
△二合正用方便。
而作是言汝等莫得(至)便得無量安隱快樂。
此下雖含三轉義。然不必泥。以三乘法中。尚有十二緣六度法。何以獨約四諦說耶。三界以火宅言。五塵以麤弊言者。出其過也。緣諸子退大學小。復遇邪外。迷有漏天。作無為解。以五處安隱。為勝淨依。為對治此故。示其過咎。乃以三乘無漏妙果。以易彼昔求出離之心。
我今下勸信也。
汝等下勸修也。
復作下。嘆其希有。令生好樂。
△三合隨順方便。
舍利弗若有眾生(至)為求牛車出於火宅。
內有智性者。由昔退大學小故。習成三乘智性。此句亦貫下二節。從佛下。聞即能信者。以投本所好故。且能速出故。早得涅槃故。因聞聲教得悟故。以人從緣。名曰聲聞。又以人名法故。曰聲聞乘。如羊者。雖依人住。而不肯回顧後羣。如諸聲聞。雖則在眾無違。而乏利他之行。
梵語辟支迦羅。云緣覺。亦云獨覺。檇李云。獨覺亦觀十二因緣。[A32]但以根之利鈍。有值佛不值佛之別。以彼亦由昔曾聞此法來故。自然慧者。以此因緣。本來自有。非佛天人所作。其能入之慧亦然。故曰自然慧。又支佛是法行人。從人聞法事少。自推義多。故能逆順深觀。以至百千萬世。雖不依人而住。亦有時現通度人。亦如鹿有迴顧之慈也。
求一切智者。謂於內法內名。能知能解。又於理外所詮之法相。能詮之名字。亦能知能解。名一切智。即聲聞之智。今為菩薩求者。欲度二乘也。佛智即道種智。謂能用諸佛一切道法。發起眾生一切善種。名菩薩智也。然約當體能知。名自然智。約不從人得。曰無師智。又自然之名。雖同緣覺。而起用處。則不相同。此上三智。皆通因果。約如來知見言。則惟屬果地。菩薩緣此而修。則徹因徹果。如牛之自近之遠也。須知此中雖言牛車。由不明牛之德相。車之嚴好。故屬於權也。
△三合等賜大車二。初牒喻。二法合。
今初。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等以大車而賜諸子。
略牒免難及等賜二義。
△二法合二。初合免難。二合等賜。
今初。
如來亦復如是(至)怖畏險道得涅槃樂。
教門上。標佛字者。以佛在世時。九十六種邪外。莫不自謂得一切智。能出生死。但有空言。全無實義。唯佛所說。乃有教有義。可趨涅槃。故寄佛字。以簡邪外也。教即能詮其所詮之理。方有為教之用故。門如能詮門內所含之空。方有為門之用。今則法喻合舉。故曰佛教門。
問。前云唯有一門。又云陿小。故置而不用。今何云無量人。從此門出。答。前不云乎。此門權實雙融。故曰唯一。由即權之實。理甚幽微。善根弱者。不堪秉此。故以陿小不用。復由即實是權。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故億百千。從而出之。之後復蒙開顯也。得涅槃。且隨多分說。以權教菩薩尚未得故。此上合免難意也。
△二合等賜。
如來爾時便作是念(至)能生淨妙第一之樂。
初合等賜之由。是諸下。合等賜之心。如來滅度。即無住處大涅槃也。是諸下。正合等賜。而以諸佛所有娛樂之具與之者。以諸三乘。亦得禪定解脫等之少分。今是一乘實相之妙理。一乘般若之種智。乃聖所稱嘆者。言能生等者。以此一相一種。即是理事無礙。而能出生事事無礙。淨妙第一。別教之法樂故。是故此經。猶如海口。能攝眾流。同歸大海之旨。於此可見矣。
△四合徵釋妄否。
舍利弗如彼長者(至)大乘之法但不盡能受。
不盡能受。為之奈何。
△三結答。
舍利弗以是因緣(至)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由我以佛眼。見諸子。於三界火宅內。將被火害。欲令速出因緣。故於一乘。分別說三。
△二頌文二。初敘意二舉頌。
今初。
佛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下文先略示恐畏諸難。次正明毒害火災。舉三道以喻六道。惟人鬼畜。宅中可有故。舉之以況。
△二舉頌二。初廣頌前喻。二勸信流通。初二。初頌喻。二頌法。初二。初廣頌喻本。二略頌喻事。初二。初廣頌朽宅。二正頌火宅。
今初。
譬如長者有一大宅(至)如是諸難恐畏無量。
頌與長文。廣略互見。以長文廣者。頌則略出。頌之略者。由長中[A33]已廣故。[A34]但長文多以無明闇蔽生老病之火。在正報上說。今頌約三界言者。以依報唯是色法。其被燒之相甚顯。故即依以顯正也。若加以利鈍等惑喻鬼畜。恐屬太鑿。
長者二字。即收十德。與言佛遍週義等。
有一下。於三苦中。先約色法。總被行蘊遷至無常言。而大宅被朽不停之相甚相似。周障二句。色法中臭穢似之。
有五百下。明住此者。有三類。曰人及鬼畜。然以五百。喻五道。即攝三子在內。
此下諸頌。總顯三毒充滿之狀。鴟梟下顯宅內畜類。所有變怪之相。
處處下。更明宅內遍滿惡鬼。又復各縱其惡狀。總見無情者既危朽。而又臭穢。固不可住。其有情者。險而復惡。盡如冤對。更不可刻頃居矣。
△二正頌火宅。
是朽故宅屬於一人(至)毒害火災眾難非一。
宅屬一人。即下唯我一人能為救護意。近出者。由佛往昔。曾教謹防無明等火。次因世尊赴緣他方未久。以致諸子放逸不覊。此正火起之由。
於後下。正明火起。忽然下三句。顯能燒之勢甚猛。
棟樑下。顯情與無情。被燒之相。可怖可愍。咸由薄福之故。以致眾難齊集。
△二略頌喻事三。初頌樂著。二頌假設。三頌過望。
今初。
是時宅主在門外立(至)猶故樂著嬉戲不[A35]已。
門外立者。佛觀眾生恒被熱惱。不安法空座上。故如人立。眾生與佛。同一悲仰。今既被燒。即與能救之悲相關故。與如聞人言等。又那伽現事。亦是以法即人故。
汝諸下。諸子本未出宅。而曰來入者。以彼於智勝所。曾有聞法緣因。遂依正因。而發了因大心。即如[A36]已出。以果不離因故。次由無明戲論強勝。善根微弱。旋發旋忘。故如還入。
長者下。前約因見火燒驚入。今約因聞人說驚入。乃以人法互顯義也。
方宜下。雖頌教誡。即含擬宜意。諸子下。戀宅也。
△二頌假設。
是時長者而作是念(至)是故諸人我今快樂。
初三行。頌擬用三車。
告諸下。正用三車。
諸子下。頌隨順方便。
長者見子下。明長者自慶得全天性。
然言生育甚難者。由經劫教化。多方攝受。令其發心。[A37]已自難矣。況於既發之後。又須數數調護。令其漸漸增長。保令勿退。乃得成熟。故曰生育甚難。此猶約發大心不退者言也。若今之三乘。則始發大心。中退習小。而又先令小熟。此於方便中。更設方便故曰生育甚難。
△三頌過望。
爾時諸子知父安坐(至)嬉戲快樂自在無礙。
先以三行。牒述長者許車之辭。以索車。
長者大富下。出能造車之具甚多。
以眾寶物下。明所造之車。具大莊嚴。
以是妙車二句。正明等賜。
諸子下。明歡喜以見得過本望也。
△二頌法合二。初合喻本。二合喻事。
今初。
告舍利弗我亦如是(至)如是等火熾然不息。
以四頌。牒喻及法。襍糅成文。令義顯然。言一切皆子者。約正因言也。[A38]已發三種菩提心者。是了因子。大疏。佛子有三。一外子。即諸凡夫。二庶子。即二乘人秉小乘教。生法身者。三真子。即秉大乘法。生法身者。乃菩薩也。
△二合喻事三。初合樂著。二合假設三合過望。
今初。
如來[A39]已離三界火宅(至)於諸欲染貪著深故。
寂然閒居者。由無為寂照故。能見能聞也。
教詔是擬宜。不信是戀宅也。
△二合假設。
以是方便為說三乘(至)有得緣覺不退菩薩。
三乘將見道時。俱有決定心。若約四諦言者。則於四善根中。因觀欲界苦。至世第一後心。真如理顯。生無漏法忍。名為苦法忍。即決定心。乃八忍中之第一忍也。權教具堅固信根人。亦可名不退菩薩。
△三合過望二。初正示現前。二兼明累劫。
今初。
汝舍利弗我為眾生(至)更無餘乘除佛方便。
初頌合等賜大車。汝等一行。合等心。是乘二行。合車之高廣。無量下三行。明因讚供等所得之益。破無明闇。智光朗照如日。留惑潤生。還入三界如夜。知法如幻。不拘生滅之迹。曰遊戲。復能以開顯法門。令諸三乘。同至道場。
以是下一行。結顯惟一無餘之因緣。
△二兼明累劫二。初略示。二申明。
今初。
告舍利弗汝諸人等(至)今所應作唯佛智慧。
初一頌。約如父子一體。以定應與應受之大義。汝等下。正明拔濟後。且令出界也。
我雖下。廢昔權果也。向所盡者。但是界內之分段。而實不滅。以未盡變易故。今所應作。當填本願。以求佛智。立今實果也。
△二申明。
若有菩薩於是眾中(至)安隱眾生故現於世。
初約大智菩薩。能聽能信諸佛實法。即知諸佛雖用方便。即方便便是真實。其所化者。據現前緣因。似有三乘。若據正因。則皆菩薩也。
若人下。申明為不信者開三。以彼愛欲障重。為治此故。說於苦諦。以稱所習。令生歡喜。曰日可令冷。月可令暖。佛說苦諦。真實無異。
若有下。指集諦。能為生苦之本者。貪欲是也。故曰娑婆世界。若有一法。勝過貪欲。則成佛者。不止悉達一人矣。
若滅下。能滅者是道諦。所滅者是集諦。諸苦盡處。即名第三滅諦。故貪欲滅。則苦無所依。
為滅下。指道諦為能滅。以修行於道品故。則遠離苦縛。身之與心。始得解脫。
是人下徵其所得。為虗為實。皆以廢立言也。但離下。答其非真。其實下。出其所以。以厭有非真離。未盡空有之情。故曰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之理果。及無上之智果。既為我子。豈可但令灰斷便[A40]已。我為下一行。又以佛之本懷。釋成也。
△二勸信流通二。初標示信否。二廣釋信否。
今初。
汝舍利弗我此法印(至)在所遊方勿妄宣傳。
此下當品流通也。法印即一乘實相印。能印定一切眾生。皆是佛子。同得佛果。宣傳言勿妄者。值能信若不說。則失大利。否者強說則令墮苦故。
△二廣釋信否二。初略釋。二廣釋。
今初。
若有聞者隨喜頂受(至)隨順此經非[A41]己智分。
初明得現前益。能信是因。阿惟越致是所感不退之果。雖在未來。然[A42]已具於一念信心中矣。
若有信下。明宿世有見佛聞法善根。方能信受。若人有下約未來能信弘傳人說。即具深信解相也。
一切下。明中上二智。力所不及。
汝舍下。明智首之得入者。是信力非智力也。餘人不過隨順信從而[A43]已。
△二廣釋二。初釋否者莫說。二釋信者應說。
今初。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至)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初明值憍慢等莫說者。內障重故。凡夫著欲。亦不可說外障重故。斷佛種。偏在信上言者。以不信之罪。在眾罪之上。故古注引淨名。以煩惱為如來種。此取境界性為佛種。善惡事異。名境界故。大品以一切種智學般若。為佛種。此取了因性涅槃。以心性理不斷。此取正因性。為佛種等。今約不信言斷者乃約斷了因佛種也。方便品以舉手低頭。皆成佛種。彼約緣因。為佛種也。皆悲心護持。恐令招𠎝也。或復下廣約不信。及毀謗人。備顯三途惡報者以其造自他俱損之業故。說尚難盡。苦豈有窮。亦即伐南山之竹。書罪無窮意也。
△二釋信者應說。
若有利根智慧明了(至)汝當為說妙法華經。
若有利根下。十七頌。古以五雙十隻。略示善根可說之相。末二頌。結示可說之槩。慎勿負叮嚀流通之意。此上廣顯信否功過。皆約最初一念言。即涅槃中無垢藏。推功歸本。果從教生。義如醍醐最上。功本由乳。如來至極。功歸於教。故信之者阿惟越致。其否者。既無緣了。則正因斬然。世間闇瞑矣。初喻說一乘竟。
△二領解得記二。初四子喻說領解。二如來述成與記。
今初。
信解品第四
此品始終。以不求自得四字。寫因得生喜之狀。謂四子往昔。曾於世尊所。發大菩提心。植了因種。投入聖胎。得名為子。次緣背覺合塵。退大樂小。雖仍入五道。第以欣厭情急。復蒙累劫拔濟。故於今生。感佛現身。先於二十年中。以貧所樂法。令其熟脫至應有寶藏分之言。悉皆忍而不說。縱聞說大。以為[A44]但為菩薩。而不為我。故勞世尊。復於二十年中。漸用大法。或抑或揚。令生慚愧。或命轉教。令自思惟。加以真如內熏力故。令在昔善根。復得增長。以致大機闇發。自鄙先心。是故靈山集會。初以光瑞問答。動執生疑。又復以法以喻。開佛知見於望外是以欣慶之懷。踴躍之情。忽發於心內。咸由信解所致。故原其本。而題其品曰信解。
△文二。初長文。二頌文。初二。初略陳今昔於希有法不求自得。二廣陳喻法委狀不求自得之義。初二。初經家敘喜。二略陳今昔。
今初。
爾時慧命須菩提(至)曲躬恭敬瞻仰尊顏。
善吉以妙慧深達般若海空故。以慧為命。又為慧人。命令轉教。故曰慧命。餘三名。皆帶摩訶者。是彼族中長故。聞未曾有。述約教開三顯一也。見授記。述約果會三歸一也。皆悉所未見未聞者。今忽躬遇。寧非希有。是故指上得喜之由。即從下。敘領解之儀也。
△二略陳今昔二。初標顯。二徵釋。
今初。
而白佛言我等居僧之首(至)成就眾生心不喜樂。
初述昔為僧首。法臘既高。晚學以我為模範。曷可改轍。所以不求。年並一句。又述生臘亦高。曷當大任。故不當求。自謂下。述所證既深。愈不當求。涅槃妙理[A45]已證。無生妙智[A46]已立。故不進求。世尊下。又以身倦心灰。故不喜樂。但念諸法無我我所。本來空故。求男女。一異相。不可得故。由無相故。無所作。即無願也。以此三故。於二利功德。心不喜樂。
△二徵釋。
所以者何世尊(至)無量珍寶不求自得。
初釋在昔不好之心。我等下。結成今喜之故。
△二廣陳喻法委狀不求自得之義二。初舉喻。二法合初三。初窮子愚頑無心希求長者之富。二窮子志大全受長者富有之賜。三窮子心喜無量珍寶不。求自得。初三。初敘累劫如安貧里肆力不求。二敘今生如安客作賤役不求。三敘客作如安領知出內不求。初二。初父子雖失遇止不違。二父子雖見貧肆不求。初二。初父子相失以況退大。二遇止不違以況因緣。
今初。
世尊我等今者樂說譬喻(至)或十二十至五十歲。
初二句。[言*恣]請許說。四子因聞火宅父子。從喻得解故。亦以父子作喻酧之。百法論。以壽暖識三。合為命根。今年齒。既即是壽。則以命根。配善根宜矣。幼稚如善根甚微也。捨父背覺也。逃逝合塵也。久住亡返也。他國即五道所居之三界也。如四子往昔。雖發大心。得稱佛子。但以善根微弱。以致瞬息。便忘背本真常。仍往他國。或十如在天道。二十如在人道。至五十如墮三塗矣。
△二遇止不違以況因緣二。初所遇不違以況內因不失。二所止不違以況外緣不失。
今初。
年既長大加復窮困(至)漸漸遊行遇向本國。
此節喻中退習小。速求出離。便成感佛現身之正因也。年既長大。如雖退大。而由真如內熏之力。令在昔所發之善根漸增。雖得長大。尚乏栖止。況窮無法財。外被苦困。是故馳騁於身受心法之內。或求火之光明。愛水之清淨。樂風之周流。觀塵之成就。希得法服以蔽身。法味以滋口。雖此等邪求。但可增長生死。然即此求出之心。却亦與本性相順。故曰漸漸游行遇向本國。本國即本性。或亦即世尊攝受之本願。由與本性本願相順。故成感佛現身。能為出苦之正因。
△二所止不違以況外緣不失二。初明長者所止之城。二明長者所作之念。
今初。
其父先來求子不得(至)商估賈客亦甚眾多。
此下言身言土。應且約中根開解入住所見者言之。先來。非先後之先。乃隱顯意也。謂四子往昔。從應化邊。發大心[A47]已。由能感之薪既盡。而應火亦隨之而隱。復由世尊不捨大悲。乃以即法之勝應。不離他方。常在此土。故曰先來。以求覓無機故。且中止涅槃。如所都之城。能却五住之敵。防二死之非。中止者。以進非法性。及自受用。退非變化穢土。乃勝應所居之淨土也。
其家下。顯長者之富有家。可曲配實相。如人丁財物並依家住。色心等法。同依真如正位而住。金銀下。別舉也。不必瑣配。大意不過彰其富耳。有指此為華嚴境界。雖華嚴於一土。能融諸土。然不可直指。故諸天敘云。昔於波羅柰轉四諦。今復轉最妙。又如來答上行等。雖云始見我身。似[A48]已露出華嚴。隨曰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據此二文。則二乘人。直在不見不聞數內矣。此科及所念二科。同喻四子不失世尊攝受之外緣。是以中止。待其來也。
△二明所作之念。
時貧窮子遊諸聚落(至)坦然快樂無復憂慮。
文有三節。初明窮子之游。始於四方。次遇本國。次歷郡邑。遂到父城。皆自遠而近。以喻內因之漸長。父每下。明失子之憂。以喻無機。
復作下。明得子之樂。以喻有機。
又上科。約世尊身業冥加。以所止言。此約意業冥加。以所念言。而成開解之勝增上矣。
△二父子雖見貧肆不求二。初父子相見。二貧肆不求。初二。初約子見父以喻怖大之心。二約父見子以喻調慰之狀。
今初。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至)作是念[A49]已疾走而去。
傭賃者。四子於退大後。中途以習小法為力。速求出離為財。故如傭賃。或依邪外。而捨正見。或依正見。而捨邪外。謂之展轉。二者皆被求出之願力所持。冥資正道。遂成見佛善根。故如遇到父舍。此皆見佛之由也。
住立下。明窮子見所怖之境。住門側則非正立。遙見則非覿面。如慕小之善根雖熟。未秉正教。與住門側同。又雖有叩教之機。尚未親炙。故曰遙見此若以法就人。四子尚在小乘法外。注家何得劇以偏真但空言耶。
踞師子下。種種嚴飾。皆豪貴所應有。如勝應土中。自具萬德莊嚴也。然萬德由萬行所致故。令樂小者起怖也。
窮子下。正明起怖之心。由見長者有大力勢。遂悔其來。以所見處。不與能求之心合。故念曰此或是。王或是王等。欲得彼物。須是能出入其門者乃可。倘以一介微寒託此。彼若強使我作。我將何法敵彼。不若疾走之為妙也。況貧里中。衣食易得。且可速救飢寒。
此如四子自退大來。但有樂小之心。倘聞行海莊嚴。不但不受。且生恐懼。惟肆小慧之力。於但空貧里。求八忍之衣。四諦之味。以資身口便[A50]已。是以怖大疾走而退。
△二約父見子以喻調慰之狀。
時富長者於師子座(至)轉更惶怖悶絕躃地。
世尊於勝應土。師子座上。不廢悲願。待諸有緣。其曾發心者。氣分自投。故得一叩便應。如水清月現。見子便識。心大喜者。因昔無能感之機。常生憐愍。今既能感。故心大喜。即作下。釋生喜之由。以適所願故。
問。有將師子座。作第一義空無畏境說者。復有以中止之城。指為有餘者。豈不前後相違耶。答。二說俱非。以與經中止義不合故。蓋中止義雖濶。而進非自性自受用。何以指為第一義空。若唯局有餘土。不該至果報。其入住者。可於此處見佛。倘上上機。一經開顯。即能超登聖位。又於何處覓佛。是故中止。應該他受用。及勝應二土。而言以見。進非自受用。退非變化劣應。苟不作是解。豈此經勝用但能令入劫便[A51]已。
即遣下。喻佛擬宜用大也。則以妙觀察智為能遣。名句文為所遣。旁者。以四子是漸機。合以小乘為正被。而如來因在昔。令發大心故。仍用大擬宜。則大教返為旁被矣。急追者。欲直說大乘也。將還者。以宿善可起也。教奉智命。如使者。其所詮之義。最為爽理快性。如疾走。收功甚速。曰往捉。
窮子驚下。正顯怖大之狀。以明無機也。卒聞大教故驚。境與心乖曰愕。若使我於生死中覓涅槃。煩惱內求菩提。何異劫殺來侵。是故稱怨而又大喚。次二句。如我本無悲願。奚用此至教為。
使者下。明既不受重玄妙法。何不即將苦惱如幻之頓旨。直以告之。故曰執之愈急。彼縱無機。亦必勉其令受。故曰強牽將還。總譬不受也。
於時下。更申明深怖無機之狀。無罪被執者。若諸大士。以悲願為能感之業。應還界內。現如幻之生死。而在二乘視之。如有業者。方受囚執之罪。我既無業。何以被執。倘無方便。寧不直入輪迴。故曰此必定死。轉思轉怖。迷失本心。曰悶絕。桎棝七支。伏於無明。曰躃地。皆怖大之相也。
此上若法若喻。皆不過曲配怖大樂小之情。不必過泥。
△二貧肆不求。
父遙見之而語使言(至)往至貧里以求衣食。
遙見者。一在門外側立。一在門內正坐。相隔俱遠故。父子皆云遙見。又上子見父。既如三乘能感之內因。今父見子。即如如來加被之外緣。以此機教相叩。故得感佛現身脫御。於下文不須勿強。皆息化意也。
以冷下。意謂。既如結緣。便不可置之度外。又此躃地未醒之人。既不可飲以甘露。且傾半盞清凉。先為解其煩悶。使彼宿世小根。可以先熟。乃先用小法。教之令醒。故以水灑令醒為喻。不與語。如不言是子應有寶藏之分。
所以下。釋不語意。由審是緣種故。方便覆護。抑其本懷。勿令小機亦同退屈。乃故令隨意所趨。
窮子下。因見釋放生喜。又聞隨其所好。故從地起。直往貧里。而求法服禪悅。令其自濟。
上自說喻。至此。內圅大小二種善根。以為怖大樂小之柱。一因大機未熟。而顯怖大之狀。一因小機先熟。而明累劫好樂之心。由小先熟故。先聞小。大後熟故。後聞大法。
△二敘今生如安客作賤役不求三。初標用方便。二正用方便。三結示不求。
今初。
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而設方便。
上科約累劫言。此下追述鹿苑以後事也。
△二正用方便四。初用密遣方便。二用著弊方便。三用加價方便。四用作字方便。
今初。
密遣二人形色憔悴(至)其父見子慜而怪之。
內秘外現曰密。出制使往曰遣。如世尊令諸大菩薩。現聲聞緣覺二形。故曰密遣。既隱妙相故。形色憔悴。既攝身香故少威德。非此狼狽。難為儔侶。何以得近。研真斷惑。即是作處。直即二種涅槃也。言倍與者。蓋界內戒善。止可伏惑。得人天果。直若肆力於道品。不但伏且能斷。不但得人天果。且能得界外無漏妙果。故云倍與。若伏若斷。即除糞之賤役。又以共作。而鼓舞之。
爾時下。先取價者。如二乘欣厭特重故。先慕滅道。後除苦集也。故令長者愍其捨大。怪其取小。
若據既[A52]已得之。具陳上事。則因緣和合。感應之道成矣。然亦惟先熟小善。得與如來應化。同生一處。猶未親炙道範。
△二用著弊方便。
又以他日於窗牖中(至)以方便故得近其子。
上緣四子能感之小善先熟。世尊將欲隱勝現劣。故先敘其由。古注指他日之他。為法身。今准諸子退大後。世尊於本發心處。求之不得。既中止勝應而待。則所現之身。亦應指為勝應。故下云。天人常充滿等。何必指為常寂耶。
窗牖遙見。雖非於明堂近視處可比。然[A53]已不同前四方推覓。難見之時矣。今長者。因遙見。復思聚首。奈彼以卑劣軀。處污穢地。何堪投足。但以天性相關。不容不屈尊以就卑。於是脫御著弊。塵坌其身。手執糞器。亦來共作。乃與相近。使其不驚。此即如來。以十種大恩。與眾生中之第七隱勝現劣恩也。大鈔云。十蓮華藏塵數相。海滴難思無盡之德。并隱不彰。但云百劫修成三十二相。三十四心。斷見修惑。五分法身。覺樹初圓。如老比丘。同五羅漢。故法華中。脫珍御服。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釋曰。塵數相珍服也。三十二相弊垢衣也。三十四心除糞器也。見修惑即所除之糞。右手用便如丈六之權智。狀有所畏。示同病行。先語諸作。次近子身。曲盡慈濟矣。語諸作如示諦緣法門也。此節因上累劫來因緣成就故。今先現劣應身以應之。
△三用加價方便。
後復告言咄男子(至)亦有老弊使人須者相給。
既咄而復稱男子者。乃先叱醒。而欲獎勵也。勿餘去。如以定伏亂意也。加價。如因定而又令發慧。不但能伏。且使進斷也。論謂。以窮子煩惱熾然。增上慢染。罔知有出世法門。但求人天勝妙境界等。今隨順彼。先以所餘戒定之力。以與人天果報之直。則所除之糞。如所伏之惑。又以近得共聚故。加以妙慧斷感。而感界外之果。亦有老弊。則又因定慧。更起工巧也。有將此數科。細配道品說者。恐太泥。
△四用作字方便。
好自安意我如汝父(至)更與作字名之為兒。
承上加獎。又進慰曰。汝於我家。好自安意。我如汝父。勿復他慮。言如父者。以彼自客作來。將二十年。今雖得近。第貴賤殊分。階不躐等。故先以如字。進許之。倘突以即真之言許之。恐驚且疑矣。所以下。釋許如父意。我[A54]已老無能為。汝正少應努力。況汝於常作時。全不似餘人有欺怠等惡。此後應如所生之子。進雖不似我之親生。退亦不同餘作耳。即時下。正為更名作字。此如諸子。自鹿苑發心習小迄今。[A55]已能初得世第一之似解。進雖不似聖流。退亦不墮於凡夫。少選便可稱為權智佛口所生之真子。此如窮子先除客作之名。而預入聖流耳。
△三結示客作不求。
爾時窮子雖欣此遇(至)然其所止猶在本處。
因斷分別起。得與子名。故云雖欣此遇。俱生未盡尚在學位。故云猶故自謂客作。前後三番。言二十。若合言之。僅得數之四十。蓋以除糞之二十。喻如來自鹿苑說四諦始。至說般若止。以喻阿含。於此二十年中。[A56]但除界內染污無知。故如糞也。其執作家事之二十。如奉命為說般若。正合四十。若兼今說法華。便合世傳說法。四十餘年之餘字義。倘不准除糞配阿含。亦應不信執作家事之二十。配轉教矣。
過是下。心相體信者。謂不獨長者。知我身心無偽。我亦能知長者。始而與直。次而加價。既皆不虗。此後心口自然相應。絕無虗誕。如不但如來知我[A57]已出三苦。我亦熟諳如來施教之不誣。進語大退語小。皆所不難。
塵餘謂。心相體信等。謂之喻轉說般若。則可如何配為方等時。方等論時觀教。後學決不可依。
予謂。若將心相一節。插入硬配方等。恐違聖教。以方等二字。是大乘經之通稱。如云謗方等經。何必別立時部。則心相等文。乃承上起下意也。
然其下。結成安於客作不求也。
△三敘客作安於領知出納不求。
世尊爾時長者有疾(至)下劣之心亦未能捨。
不久。如應謝在近也。倉與庫。如能詮之不同。金與銀等。如所詮之不同。機有利鈍。說有廣略。故云多少。以法化物曰出。收功歸[A58]己曰入。可教者應即與之。不可者應善護念。曰無令漏失。語窮子下。喻命轉教也。我心下。喻既蒙佛加。則與佛不異。
爾時下正受命也。
而無下。結成領知不求。以見其中根也。
△二窮子志大全受長者富有之賜四。初喻大機叩教。二喻靈鷲集會。三喻結會古今。四喻開顯授記。
今初。
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以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
少時以說般若時。得蒙大法。薰染其心。及聞說無量義。得知無量既從一法生。則應以一法。還收無量。回視自證。於心不安。即大機密叩時也。不更仍被小法所阻。故曰漸[A59]已通泰。成就大志。又復自鄙在昔不應。有如是安於貧里。種種下劣之心。
△二喻靈鷲集會。
臨欲終時而命其子(至)剎利居士皆悉[A60]已集。
終指涅槃時也。臨終即今正說法華時也。併會下喻今之雲集也。
△三喻結會古今。
即自宣言諸君當知(至)此實我子我實其父。
初定父子天性。以喻曾發大心。得名佛子。於某下。釋由昔之逃失。今之遇會。乃得重逢。以喻由退大。而復得開解。仍稱佛子。乃可進領家業也。
△四喻開顯與記。
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
我之所有。皆是子有。即說佛慧。與授記。令起正因也。播萬行被物曰出。攝萬行所成之德曰內。二利之行[A61]已具。如般若中說。故云先所出內。是子所知。即會三乘之行。同為一乘成佛之因。如攬三點。以成一𠁼。不必更點。此正會昔成今也。又即今但示是其所有之辭。更不廣明諸行。此又彰今異昔。乃昔所未說。今乃說之。之法門也。故叡公云。至如般若諸經。深無不極。故道者以之而歸。大無不包。乘者以之而運。然其大略。皆以適化為本。至悟物雖弘。於實體不足。皆屬法華。固其宜矣等。世尊自與四子結緣始。中經累劫引攝。齊今開顯。而降靈之本致。稍結局矣。
△三窮子心喜無量珍寶不求自得。
世尊是時窮子(至)今此寶藏自然而至。
始而安於貧里不求。既而安於客作不求。終則安於領知不求。無量珍寶。今忽自至。其歡喜之心。曷可勝言。
問。前世尊脫御現劣。示同病行。今至開顯。應現勝脫弊。然後委付。答。既得開解。則法眼清明。空華當滅。世間諸相。尚得常住。何況佛身。此正寄化顯實。開佛知見也。
△二法合三。初合愚頑。二合智大。三合心喜。初三。初合昔安貧里以明累劫不求。二合今安客作以明今生不求。三合領知出內以明轉教不求。
今初。
世尊大富長者(至)迷惑無知樂著小法。
言似佛子者。昔為說法生解。則父子義[A62]已成。由遜上根。於開解時。曾言真佛子故。且云似也。常說我為子。即合見子便識等意。
三苦由三受生。苦受生苦苦。樂受生壞苦。不樂不苦受生行苦。受熱惱樂小法。合安於貧里等。
大凡法喻。互有廣略。喻意未盡者。則從法合中補出。喻[A63]已盡合則略出。如今文是也。
又前法說中。以五濁。釋於一說三之旨。葢以貪愛大水為門。汩沒眾生。而顯昏擾之相。文中總不以火字義犯之。於喻說中。以火宅。釋速救之旨。乃約嗔恚大火為門。燒煑眾生。以顯三苦熱惱之相。故法喻中。總不以水字義犯之。此譯人用意之脉絡。每見注家。水火相犯。了不知其回護。
△二合安於客作以明今生不求。
今日世尊令我等思惟(至)如來知見寶藏之分。
初合密遣。僱令除糞。依根本無明所起虗妄。名戲論糞。我等下。合先取價。方與除糞也。一日之價。即於如來無盡功德中。但得一但空也。
然世尊下。合安於客作。便見下。合脫瓔著弊。示同病行故。不為分別等。
△三合領知出內以明轉教不求。
世尊以方便力(至)而我等不知真是佛子。
如來智慧。大乘實相。正教菩薩。亦令二乘。從旁聞之。故曰方便。縱然可愛。以小有所得故。亦不希取。問。前據兩番二十年。駁別無方等時。及方等部。若勘今文。似於阿含後。般若前。雖無時可指。亦似別有部類矣。答。此正方等也。但如來於一代聖教內。凡教菩薩法門。均名大乘方等。即般若部。亦在此收。然據今由小之大之機所見。既以初二十屬阿含。次二十屬般若。於中無別有隙。安插方等。故駁之。理實如來。於此二教外。未嘗不時時。以大乘方等。正被菩薩。諸二乘。既從旁得聞。何妨於此敘出。思之。
我等下。合轉教不求也。因者即蒙加被。為眾顯說。隨我說者。即帶權說實也。我若達此。乃是藉人為我之意。我則蚤[A64]已薦取矣。
△二合志大。
今我等方知世尊(至)然佛實以大乘教化。
知見一開。始悟昔之與小。昔之轉教。昔之毀訾。正實以大乘教化。
△三合心喜。
是故我等說本無心(至)所應得者皆[A65]已得之。
△二頌文二。初敘意。二舉頌。
今初。
爾時摩訶迦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二舉頌二。初頌前喻法。二報佛深恩。初二。初頌略陳不求自得。二頌廣陳法喻委狀。
今初。
我等今日聞佛音教(至)無上寶聚不求自得。
△二廣陳法喻委狀二。初頌喻。二頌法。初三。初頌愚頑。二頌志大。三頌心喜。初三。初頌昔安貧里。二頌今安客作。三頌領知不求。
今初。
譬如童子幼稚無識(至)何用衣食使我至此。
初行半。頌子背父。況退大後。流轉五道。其父下九行。頌所止不違。況緣不失四方。如於四生覓機。了不可得。造立舍宅。即從自受用身土。為地上。現他受用。為地前三賢。現勝應身土也。止於此中。而以同體大悲冥加。即不失外緣意。
爾時窮子下三行。頌所遇不違。況因不失約漸次等義。如因內熏。而善根漸長也。
爾時長者下。頌父子雖得相見。而仍安於貧肆。況累劫怖大樂小。共九行先以六行。明子見父而驚走。
長者是時下。明父見子而追逐。
此上大意。明四子自退大後。於累劫樂小心中。若與正見相應。則有所得。與染慧相應。則無所得。雖有邪正。皆可增長速求出離之善。故於佛世。多諸梵志。凡得見佛。便蒙解脫。
△二頌今安客作。
長者知子愚癡狹劣(至)又以輭語若如吾子。
初標用方便意。即以下。頌密遣方便。況二乘惟有偏空小慧。全無德相莊嚴。
長者於牗下。頌著弊方便以況現劣。
方便下。頌加價方便。以況不獨有人天勝妙果報。更有出世微妙大益。又以下。頌作字方便。以況少得似解。不列凡品矣。其不求之旨。自溢於言外耳。
△三頌領知不求。
長者有智漸令入出(至)自念貧事我無此物。
△二頌志大。
父知子心漸[A66]已曠大(至)悉以付之恣其所用。
初明大機叩教。欲與下。如靈山集會。於此下。退指昔日相失。由我周行求索而來。以見累劫之提𢹂。
前後合言四十。今約見子來。以二十言者。以著弊之初二十。但可云客作。縱得同居一處。而以尊卑懸絕。不可云聚首。相見則非蒙。更與作字。執作家事時。不可云見。以全無子意故。
凡我下。頌今開解得記。如委付也。
△三頌心喜。
子念昔貧志意下劣(至)甚大歡喜得未曾有。
△二頌法合三。初略合不求。二廣明轉教。三望外自得。
今初。
佛亦如是知我樂小(至)成就小乘聲聞弟子。
由知退大樂小。所以與小。
而說下。合但僱除糞。不言委付也。
△二廣明轉教。
佛勑我等說最上道(至)初不勸進說有實利。
初一頌受命轉教。
我承下五行。正明轉教。但為菩薩。
如彼二行。牒喻合明。無希取者。為其無分。亦無怨佛之意矣。我等下。復申明自[A67]己本無希取意者。以內證寂滅故。於利他一事。全無欣樂。
所以下。亦頌釋明內證之深。以顯自足不求。意謂。一切諸法。自性本空。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觀中證此。名空解脫門。求大小男女等相。不可得。即無相解脫門。無漏染無為作。即無願解脫門。又空寂句。即總明三脫也。謂無生滅名性空。無大小名相空。無為名願空也。
如是下。顯[A68]己之能證亦深。即佛之智慧了無志願。美食不中飽人飡也。
佛所下。明佛以是教我。我以是酬佛。既不負其所教即為報恩矣。
我等下二頌半。結成不求。由觀我心。是以見捨。初不勸進。
△三望外自得。
如富長者知子志劣(至)普於其中應受供養。
初頌半。牒喻貼合。
佛亦下。頌半總合。
我等下。歷頌歡喜也。得道得果。聞法得記也。於無漏中道。得清淨眼。即法眼清明入住也。昔以持戒之報。僅歸空寂。今得實果。不虗所持矣。昔修梵行。不落凡夫。今並不落二乘矣。又昔聞聲悟諦。止可自利。今兼利他。可謂真聲聞矣。昔者應供。止在人天。今可應世出世間之供矣。文中共七個今字。皆約勝昔。以狀喜心也。
△三報佛深恩。
世尊大恩以希有事(至)於一乘道隨宜說三。
初一行總標恩大。餘頌但明恩大難酬。大鈔明如來以十種恩。與眾生。一發心普救恩。二難行苦行恩。三一向為他恩。四垂形六道恩。五隨逐眾生恩。六大悲深重恩。七隱勝現劣恩。八隱實施權恩。九示滅令慕恩。十悲念無盡恩。
又世尊應住世百年。而止享八十者。留二十年餘福。蔭庇末法弟子。今四子。若約累劫言。則全受前之九恩。其第十雖[A69]但為未來。須知現受之九恩。亦即過去世之未來也。
妙法蓮華經科拾卷第二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33 冊 No. 628 法華經科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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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領解授記三。初身子領解。二如來與記。三大眾領解。
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