玅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五
玅法蓮華經化城喻品第七
釋化城喻品。化者。神力所為也。以神力故。無而欻有。名之為化。防非禦敵。稱之為城。內合二乘涅槃。乃權智所為也。以權智力。無而說有。用教為化。防思禦見。名為涅槃。暫以蘇息。引入寶所。未究竟而言滅度。權假施設。故言化城。喻如前說(即動樹訓風。舉扇類月等)此因緣釋也。約教者。若三藏義者。於涅槃生安隱想。生滅度想。若通教二乘。與三藏同。菩薩不爾。釋論云。菩薩過險。一脚入城。一脚門外。憶眾生故。從城入險。誓願扶餘習入生死。而不以空為證也。別教不道城如化。用城防險。從城門經過。將城作方便。斷見思惑。不道此為極也。圓教知無賊病。亦不須城。今是圓教意。故題為化城即寶所也。
此品說因緣事。下根得悟。應名宿世品。答。品初廣說因緣。末則結譬化城。若從前。應稱宿世。經從末。故言化城。又上根疑薄。但取道樹三七思惟。以明機緣。中根疑濃。探取二萬億佛所。教無上道。以為機緣。下根疑復厚。則明宿世久達機緣。若從宿世之始。明久遠因緣。語其中間。言其化城。明其究竟。言其寶所。經家處中標品。收得初後。從此義便。故言化城品。
問。化城是權。寶所是實。何意棄實從權。答。由知城是化。則知寶所是實。故標化不失實也。
△次釋經文。此品正說因緣。後兩品授記。初又二。一明知見久遠。二明宿世結緣。此二各有長行偈頌。初長行有三。一出所見事。
佛告諸比丘(至)彼佛滅度[A1]已來甚大久遠。
△二舉譬明久遠。
譬如三千大千世界(至)百千萬億阿僧祇劫。
△三結見昔如今。
我以如來知見力故。觀彼久遠。猶若今日。
(如來三達明遠。如見今日。所引往事。決定不虗)。
△二偈頌有七行。頌前三義。初一行頌所見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念過去世。無量無邊劫。有佛兩足尊。名大通智勝。
△二四行頌譬久遠。
如人以力磨(至)如是無量劫。
△三二行頌結今昔。
如來無礙智(至)通達無量劫。
(一明知見久遠竟)。
△第二正明結緣為二。初結緣由。二正結緣。由中又二。遠由。近由。遠由又二。一大通佛成道。二十方梵王請法。今初五。一佛壽長遠。
佛告諸比丘(至)壽五百四十萬億那由他劫。
△二成道前事有二。一佛坐道場。
其佛本坐道場。破魔軍[A2]已。(至)猶不在前。
諸佛道同。為緣事異。釋迦苦行六年。草生攢䏶。至肘不覺。諸天哭喚。動地不聞。移坐得道。彌勒即出家日得道。彼佛十劫。猶不現前。非根有利鈍。道有難易。緣宜賒促。應示長短耳。
△二諸天供養。
爾時忉利諸天(至)至於滅度亦復如是。
(僭補曰。大通如來。雖坐道場。未曾成佛。然諸天始終供養。皆備於此時。乃是如來修成功德。亦是諸天福力所感。遇佛成道。乃至涅槃。大申供養。曾無斷絕。是為緣因佛性也)。
(二成道前事竟)。
△三明正成道。
諸比丘(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僭補曰。諸佛因地。發願度生。眾生界空。方成佛道。若生界未空。則無成佛之期。大通智勝佛。十劫坐道場。佛法不現前者。以眾生界未空。願力所持。令佛法不現前耳。過十小劫。諸佛之法乃現在前。成三菩提者。功成道著。自然成佛。非佛本願也。古喻如撥火杖。意在撥火。撥之既久。自然而燒。本不欲燒也。撥火喻智德。杖燒喻斷德。智斷圓滿。不期成而成也。然雖成佛而度生之願未滿。果後行因。盡未來際。無有盡也)。
△四明成道後眷屬供養。
其佛未出家時(至)以偈頌曰。
大威德世尊(至)歸命無上尊。
△五明請轉法輪。
爾時十六王子(至)重說偈言。
世雄無等倫(至)當轉無上輪。
(一大通佛成道竟)。
△第二諸梵天請。文二。一威光照動。
佛告諸比丘(至)勝諸天光。
初威光者。過去因果經云。薩婆悉達處胎時。三千國土。朗然大光。日月所不照處大明。其中眾生。各得相見。初成道時亦如是。朝為色天。中為欲天。晡為鬼神說法。夜亦如是。觀解。忽生眾生者。心性本淨。陰入界覆之則暗。若修觀慧。本性理顯。又兩山(二鐵圍山)是二諦。其國中間是中道。日月光是二智。佛光是中道無分別智光。照本有三諦。洞然明現。
△二十方梵請。文為二。先九方。後上方。九方為四。一東。二東南。三南。四總明六方。前三方。梵文各有七。一覩瑞。二驚駭。三相問決。四尋光見佛。五三業供養。六請法。七默許。皆如文。上方梵。止有六。世尊即說。故無默許。
今初東方。
爾時東方五百萬億諸國土中(至)而說偈言。
我等諸宮殿(至)徧照於十方。
爾時五百萬億國土諸梵天王(至)以偈頌曰。
世尊甚希有(至)惟願哀納受。
爾時諸梵天王(至)而說偈言。
世雄兩足尊。惟願演說法。以大慈悲力。度苦惱眾生。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二東南方。
又諸比丘東南方五百萬億國土(至)而說偈言。
是事何因緣(至)度脫苦眾生。
爾時五百萬億諸梵天王(至)以偈頌曰。
聖主天中王(至)今得值世尊。
爾時諸梵天王(至)而說偈言。
大聖轉法輪(至)忍善者增益。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三南方。
又諸比丘南方五百萬億國土(至)而說偈言。
我等諸宮殿(至)為佛出世間。
爾時五百萬億諸梵天王(至)以偈頌曰。
世尊甚難見(至)惟願垂納受。
爾時諸梵天王(至)以偈頌曰。
惟願天人尊(至)當演深遠音。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默然許之。
△四總明六方(總明六方者。一西南。二西方。三西北。四北方。五東北。六下方。以省文故。例上三方。共九方也)。
西南方。乃至下方。亦復如是。
(先九方竟)。
△後明上方。
爾時上方五百萬億國土(至)而說偈言。
今以何因緣(至)為佛出世間。
爾時五百萬億諸梵天王(至)以偈頌曰。
善哉見諸佛(至)皆共成佛道。
爾時五百萬億諸梵天王(至)而說偈言。
世尊轉法輪(至)無量劫習法。
舊云。東。東南。請小。七方請大。上方請小大。若釋論明梵本請大。佛雖說小。未遂所請。若依方便品文。梵王請大。然佛佛道同。不應偏請。又如今佛。自始至終。具轉五味法輪。一一皆酬梵請。彼亦應然。初十六子請轉滿教。如今佛說華嚴。東。東南二方。請轉半教。如今佛說三藏。後七方請轉對半明滿。如今佛說方等。上方梵請帶半明滿。如今佛說般若。後十六子請廢半明滿。如今佛說法華醍醐教也。今古節目。文義相應(一結緣遠由竟)。
○第二結緣近由。由佛受請說法故。後得覆講。正作結緣。文為二。一先轉半字法輪。二諸王子。請轉廢半明滿字法輪。初為二。一受請說法。二聞法得道。
今初。
爾時大通智勝如來(至)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此中應說三乘。如序品文。而今不說者。正為下根論昔結緣。今日開顯。略不言六度耳。三轉者。謂示。勸。證。亦將三轉。對示教利喜。示即示轉。教即勸轉。利喜即證轉也。亦對見諦。思惟。無學也。為聲聞三轉。為緣覺再轉。為菩薩一轉。何故爾。由根利鈍(即三刀𣂪木之意)。此一往說耳。
通則例皆三轉。何故三轉。諸佛語法。法至於三。為眾生有三根故。大論。及婆沙。悉作此說。問。初為五人作下根說。今云何作三根耶。答。當時有八萬諸天密證無生。何云無三根。為生三慧三道故(聲聞。緣覺菩薩)。十二行法輪者。有二。一教。二行。教十二者。即示勸證是也。行十二者。三轉皆生眼智明覺。又教十二為能轉。行十二為所轉。十二行是輪。十二教非輪(言是輪非輪者。輪以摧碾為義。唯教為行。豈能摧惑。若不摧惑。亦無輪名)。若作二輪義。眼智明覺者。約四十八法。於上下四諦。開此四心(即眼智明覺)。成十六心。謂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苦類忍為明。類智為覺。忍因智果也。餘三諦亦爾。故成十六心。三根人各得十六心。故成四十八行也。十二諦(約三轉各四諦)是教法輪。十二行是行法輪。教輪則能轉。唯是一權智。所轉。則有十二教也。若行法輪。能轉之教有十二。所轉之行亦十二。或通三人。或約一人。今就見道三人。利根聞示轉。即生眼智明覺。三人合舉。故言十二行也。沙門等所不能轉者。沙門不聞。尚不能知。何況能轉。婆羅門雖聞其名。不解其理。魔梵亦爾。夫轉者。轉此法度入他心。令彼得悟。破六十二見。乃名轉法輪。為無此義。魔梵等所不能轉。小乘四諦。以生滅為體。大乘以無生為體。十二因緣者。還是別相。細觀四諦耳。約苦集。即有無明老死。約道滅。即有無明滅。乃至老死滅也。涅槃經云。十二因緣。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者。得緣覺菩提上智觀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者。得佛菩提。
△二聞法得道。
佛於天人大眾之中。說是法時(初會說諦緣時)。六百萬億那由他人。以不受一切法故。而於諸漏。心得解脫。皆得深玅禪定。三明六通。具八解脫。第二(即方等大乘)。第三(般若)。第四(即後說法華)。說法時。千萬億恒河沙那由他等眾生。亦以不受一切法故。而於諸漏。心得解脫。從是[A3]已後。諸聲聞眾。無量無邊。不可稱數。
(僭補曰。以不受一切法故。而於諸漏心得解脫者。葢受即是苦。不受。則於諸漏心得解脫。理固然耳。梵語三昧。此云正受。不受諸受。名正受也。問。眾生根塵識念念起滅。三受熾然。何能不受。荅。首楞嚴云。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玅淨明體。行者若能於此。如實信解。深自研窮。悟明實相。則無受。無受者。不受亦不受。是名不受一切法。而於諸漏。心得解脫。悟明實相也。又經敘四時。不及華嚴何也。乃是闕文。理必具也。從是[A4]已後。聲聞無量不可稱計者。明聞法得道者多。不可稱量計數。須知此等聲聞。皆是大聲聞。與十六王子行輩。具經五昧。後同聞法華者。所謂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非齊教聲聞也一轉半字法輪竟)。
△第二王子重請轉滿字法輪二。初出家等七段。二正結緣。初七段中一出家。二請法。三所將亦出家。四佛受請。五時眾有解不解。六說法。七說[A5]已入定。
今初。
爾時十六王子(至)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諸根者。六根也。六根清淨。故言通利。又六根互用故言通。入佛境界故言利。智慧明了者。開示悟入佛知見也。
△二請法。
俱白佛言(至)深心所念佛自證知。
彼佛初說圓頓。諸子大乘功德。悉皆具足。愍諸方便。重請佛開權顯實也。聲聞皆[A6]已成就者。明其障除機動。是故為請。我等志願如來知見者。此法華經。但明佛之知見。唯志於此。即正請滿字。廢半之文。明顯若此也。
△三所將亦出家。
爾時轉輪聖王(至)王即聽許。
△四佛受請。
爾時彼佛受沙彌請(至)皆共受持諷誦通利。
過二萬劫者。上施三既久。不容中間無事。望下文意。二萬劫中。必說方等般若。文云。說六波羅蜜。及諸神通事。般若是行。神通是事。諸方等經。多明不可思議事。行也。頌中又云。分別真實法。即是大品明實相般若意也。
△五時眾有解不解。
說是經時(至)千萬億種皆生疑惑。
十六沙彌信受及二乘。即信得解者。其餘千萬。皆生疑惑。是不解眾。此不解眾。即與十六子結法華之緣者也。
△六八千劫說法。
佛說是經。於八千劫。未曾休廢。
△七說[A7]已入定。
說此經[A8]已。即入靜室。住於禪定。八萬四千劫。
明說法[A9]已入定。正是結緣之近由。由佛入定不出。諸疑惑眾。無所諮問。十六於後。為不解者。覆講說經也。文中明入定處所。即是靜室。正入定。即是住於禪定。入定時節。即是八萬四千劫(云云。云云者。此中具明時節之意。諸佛奚嘗不與定俱。但由物機在十六子。結緣齊限。須爾許時。具如次文所述者是一出家請法等七段竟)。
△第二正結緣。就此有二。先法說結緣。次譬說結緣。就法說有三。第一明昔日共結緣。第二明中間更相值遇。第三明今還說法華。第一有四。一者知佛入定。二者王子覆講。三者眾得利益。四者佛從定起。稱歎十六菩薩。由佛入定。所以得說。佛知一化將畢。不復熟此段之人。故令王子。共其結緣。又知此等。必由王子究竟得度。所以入定。久而不出也。
今初。
是時十六菩薩沙彌。知佛入室。寂然禪定。
△二王子覆講。
各升法座(至)廣說分別玅法華經。
△三說法利益。
一一皆度六百萬億(至)三藐三菩提心。
皆發菩提心。故云度。若初發心時。誓願當作佛。[A10]已為度竟。不用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也。
△四佛從定起。稱歎勸信。此中復二。一正稱歎十六菩薩。
大通智勝佛(至)開示眾生令入其中。
△二勸物親近。
汝等皆當數數親近(至)三菩提如來之慧。
(一昔日結緣竟)。
△第二明中間常相逢值。
佛告諸比丘(至)于今不盡。
逢值有三種。若相逢遇。常受大乘。此輩中間。皆[A11]已成就。不至于今。若相逢遇。遇其退大。仍接以小。此輩中間。猶故未盡。今得還聞大乘之教。三但論遇小。不論遇大。則中間未度。于今亦不盡。方始受大。乃至滅後得道者是也。問。如上塵數多許時節。今始得羅漢。當知無生法忍。何易可階。答。一云大聖善巧。依四悉檀。作如是說。或說佛道長遠。或說佛道易成。對治厭長者說短。生輕易想者說長。或為發生宿善。或隨世所欲。或為聞說長短。即得入第一義。當知皆是權行四悉。引諸實行令入道耳(二中間常相值竟)。
△第三明今日還說法華。此文復二。一先會古今。後明還說法華。先會古今復二。一結師之古今。二會弟子古今。
今初。
諸比丘我今語汝(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十六沙彌是古。八方作佛是今也。
△次會弟子古今又二。一會現在弟子。
諸比丘我等為沙彌時(至)聲聞弟子是也。
現在復四。一不退者。住三菩提也。二此諸眾生退轉者。今住聲聞。三所以者何下。釋漸入之意。四爾時所化下。正結古今。四段如文。不須分釋也。
△二會佛滅度後弟子。
我滅後復有弟子(至)除諸如來方便說法。
疑者云。現在者。得聞佛說法華。得入一道。可以入結緣之流。未來者。不聞法華而入滅度。此豈能捨小。得入一乘。釋云。雖云滅度。終會得聞。我於餘國作佛。得聞是經。餘國者。三乘通教有餘國也。除諸如來方便說者。斷疑也。三是方便說。其實無三也。(一會古今竟)。
△第二明今日還說法華。又三。一時眾清淨。二正說法華。三釋前施三意。
今初。
諸比丘若如來自知涅槃時到(至)深入禪定。
涅槃時到者。諸佛出世。教道將畢之時。即說此經。如迦葉佛。日月燈明等。說此經竟。即入涅槃。釋迦說法華竟。仍唱當滅。眾又清淨者。得三藏教益。免難也。信解堅固者。於方等教。心相體信也。了達空法者。聞般若教。於空法中。心得了達。即轉教意也。
△二正說法華。
便集諸菩薩及聲聞眾(至)唯一佛乘得滅度耳。
集菩薩。是聚親族等說此經也。上釋親族。是法身大士。為影響眾。以此文驗之其義明也。集諸菩薩是會親族。及聲聞眾。是命其子也。
△三釋施三意。
比丘當知(至)是人若聞則便信受。
問。若無二乘得滅度者。何故如來前說權教。謂如來知眾生有小性欲。著五塵。弊五濁。故先說三。令破弊免難。後說一也。一法說竟(僭補曰。此經化城寶所之譬。為二乘說。華嚴亦有其義。為第八不動地菩薩說。二經宜合觀之。方知權實修證之門。不滯半塗也)。
△第二譬說結緣。有開有合。開譬為二。第一導師譬。譬上覆講。共結大緣。第二將導譬。譬上中間相遇。今還說法華也。若中間相逢。從我聞法。皆為三菩提者。不為此人設譬。若中間相逢。于今有住聲聞地者。正為此人設譬也。就初導師譬。其文有五。一五百由旬譬。譬上未度之眾。樂著諸有輪迴處所。二險難惡道譬。譬上未度之眾。煩惱垢重。於如來智慧。難信難解。三若有多眾譬。正譬上百千萬億種。皆生疑惑不解之眾生也。四欲過此道。至珍寶處譬。譬上聞覆講法華之眾。大乘機發。欲至寶所。五者一導師譬。譬上第十六王子也。
今初五百由旬譬。
譬如五百由旬。
五百由旬者。三界果報處為三百。有餘國處為四百。實報國處為五百。下文合譬云。知諸生死。生死即是五百處所明矣。但佛旨難知。更須廣解。見惑為一百。五下分為二百(身見。戒取。疑。貪。嗔)。五上分為三百。(掉舉。慢。無明。色染。無色染)塵沙為四百。無明為五百。下文合譬云。煩惱。險難。惡道。義相扶也。入空觀。能過三百。入假觀。能過四百。入中觀。能過五百。下合文云。善知險道通塞之相。即雙知因果二種五百。義相扶也。
△二險難惡道譬。
險難惡道。曠絕無人怖畏之處。
險難惡道者。譬生死因果也。分段變易。此即果險難也。見思五住。即因險難也。由此因果。故言惡道也。無人者。道有二種。一曠絕。有人可依。二無人可依。譬生死中有涅槃。煩惱中有菩提。雖復曠絕。則有人可依。若生死煩惱。無涅槃菩提。藥中無病。病中無藥。此則曠絕。無人可依也。
△三多眾譬。
若有多眾。
多眾者。此譬王子所化未度之眾也。
△四欲過險道譬。
欲過此道。至珍寶處。
大乘機發。欲過此險道。至於佛果。故言至珍寶處。
△五有一導師譬。
有一導師。聰慧明達。善知險道通塞之相。
導師者。即第十六王子本師釋迦也。眼耳清淨曰聰。意清淨曰利。總而言之。即六根清淨也。智即一心三智也。明即具足五眼也。
(僭補曰。善知險道通塞之相者。明險無險曰通。無險見險曰塞。迷悟通塞之相。導師皆知)。
(第一導師譬竟)。
△第二將導譬。文為三。一所將人眾譬。譬本結緣未得度者。本緣不失。而為導師所將。二中路懈退譬。譬上中間相值。退大接小。化城止息。三滅化引至寶所譬。譬上還為說法華經。即與火宅等賜大車。方便中但說無上道。意同也。
今初所將人眾譬。
將導眾人欲過此難。
所將人眾者。通是結緣之眾也。若別論者。昔得大益。被將[A12]已竟。未得大益。正是所將。若約五百人。三十子。則未得開悟之人也。
△二中路懈退譬。文為二。一退大。二接小。退大擬上息一。接小擬上施三。退大文為三。一中路懈退。即擬上無大機。二白導師言。擬上不受勸誡。我等疲極。即是不受勸門。而復怖畏。即不受誡門。三不能復進者。即擬上息化也。
今初中路懈退。
所將人眾。中路懈退。
中路者。非是半途名中路。但以發心為始。至佛為終。此兩楹間而起退意。故名中路。
△二白導師。
白導師言。我等疲極。而復怖畏。
白導師者。自有通途慈悲導師。如文云。有一導師。將導眾人者是也。自有結緣導師。如文云。所將人眾。白導師言是也。自有權智導師。如文云。導師多諸方便者是也。自有實智導師。如文云。導師知此人眾是也。今言白導師者。正白結緣之導師也。以其退大則大滅。接小則小生。一生一滅。感於法身。呼此為白。王子知其退大。即是聞其所白。善根微弱。無明所翳。故言疲極。憚生死。名為怖畏。
△三不能復進。
不能復進。前路猶遠。今欲退還。
不能復進。前路猶遠者。見思。塵沙無明。難可卒斷也。然用小乘接之。不令退還人天。亦有進義(一退大竟)。
△第二以小接三。一傷其失寶譬。知有小無大也。
導師多諸方便(至)云何捨大珍寶而欲退還。
△二化作城譬。正用方便有二。一正化作。
作是念[A13]已(至)化作一城。
上車譬云。吾為汝等。造作此車。今城是有。故須先作也。
△二說化。
告眾人言(至)若能前至寶所亦可得去。
說化城譬。擬上勸示證也。汝等勿怖。莫得退還者。勸轉。令前進入城也。今此大城。乃至隨意所作者。是示轉。示城可住也。若入是城。快得安隱。是證轉。讚城安隱也。前至寶所。亦可得去者。但於今佛未開顯之前。不得彰灼而有此語。若論宿世。應有是言。何者。既知退意。王子教化言。汝等若畏生死。且取涅槃消息。然後更行大道。亦可隨意。亦如今人。欲學大乘。而畏怖生死。欲起退心。有人勸言。汝且斷煩惱。證羅漢。然後更取大道。亦可得也。
△三入城譬。譬三乘悟入。
是時疲極之眾(至)生安隱想。
大歡喜。即聞慧。未曾有。即煖位。免惡道。即頂位。快安隱。即忍位。前入城。即見諦位。[A14]已度想。即無學位。此與火宅適子願。勇銳推排出宅同也。生[A15]已度想。如得盡智。安隱想。如得無生智。又具智德。如[A16]已度。證斷德。如安隱也(二退大接小化作城竟)。
△第三滅化引至寶所譬。寶所者。大經有三文。一至菩提心。二至菩提。三至大涅槃門。若至菩提心。必至菩提。及涅槃。引此三文者。至菩提心。謂至因。菩提涅槃謂至果。果中有智斷。菩提是智。涅槃是斷。具說始終。具說智斷。故說三文也。然過五百有三義。一免惡道。二得好路。三是寶所。菩提心。謂度惡道。菩提行。如平坦路。三得佛道。如至寶所。下文云。今為汝說實。汝所得非滅。此明度五百惡道也。為佛一切智。當發大精進。謂行菩提好道也。汝證一切智。十力等佛法。謂得佛道也。何故要須度五百。二乘度三百。菩薩度四百。佛乘度五百也。此中有二。一知息[A17]已。
爾時導師。知此人眾。既得止息。無復疲倦。
既得止息。無復疲倦者。譬上涅槃時到。眾又清淨。免難。大機發也。
△二向寶所。
即滅化城語眾人言(至)為止息耳。
即滅化城。引向寶所。譬上正說法華。示真實相。寶所有二義。若用究竟。則以極果為寶所。上文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也。若分入。即以初發心住為寶所。故上文云。無上寶聚。不求自得。又云。得佛法分。佛子所應得者。皆[A18]已得之。寶處在近。向者大城。我所化作。即舉廢權譬。以帖顯實譬也。上云。如來智慧。難信難解。是諸人等。應以是法。漸入佛慧。問。車城皆譬無生智。車何故無。城何故有。而車三城一。車動城靜。答。長者道門外有車。有隔故諸子不見。可得假設門外有車。車實無也。城在迥地。不得假設。故城是有也。就理教者。執三教取理。則三教皆得理。此即有義。如城也。將理取教。理既唯一。此教即無。如車也。問。化為三車。與化城何異。答。三車為說法輪作譬。化城為神通輪作譬。又車約聲作譬。諸子聞而不見。城為色作譬。故諸子入城。生安隱想也(二將導譬竟)。
問。凡五處開三顯一。為有何異。答。通論無異。別論有差。一方便品。約教開三顯一。文云。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二亦無三也。二火宅。約行開三顯一。車是運義。運則譬行。文云。各乘大車。遊於四方。嬉戲快樂也。三信解中。約人開三顯一。結會傭作之人。即是長者之子。我等昔來。真是佛子也。四藥草喻中。約差別無差別明權實。不的去取。但明眾生不知。佛令其知。若七種差別即知權。同依一理無差別即知實。差別無差別。無差別而差別。令知此意耳。終不說言。無一有一。此約自行權實二智。隨自意語。故佛能知。而眾生不知也。亦是通前通後知不知明權實也(通前通後者。總明通前四品。通後化城。知不知之義也)。五今化城。正約理開三顯一。寶所化城。皆是小大兩理。破除二乘化理。顯於寶所真實一理也。下去五百領解。舉珠為譬。亦是約理也(以上開譬竟)。
△第二合譬。先正合。次舉帖合。初二。一合導師。
諸比丘。如來亦復如是(至)應去應度。
如來。合上導師譬。汝等。合上諸人眾譬。知諸生死煩惱惡道險難。合上險惡道譬。長遠二字。合上五百由旬譬。應去應度者。合上聰慧明達。欲過險道至珍寶處譬。
△二合將導譬有三。一合於大無機。
若眾生但聞一佛乘者(至)久受勤苦乃可得成。
若眾生三字。合所將人眾譬也。但聞一佛乘。不欲見佛。乃至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合中路懈退譬也。上譬本有退大接小。今具合之。上退大有三意。但聞一佛乘者。合上中路懈退。無機意也。不欲見佛。不欲聞法。合上白導師。不受誡勸也。便作是念者。合上不能前進。息化意也。
△二合上退大接小。
佛知是心怯弱下劣(至)說二涅槃。
佛知是心。合上導師多方便。擬宜意也。怯弱下劣者。合上此等可愍。知有小機也。而於中道為止息故者。合現作化城。眾人入城譬也。而於中道說二涅槃者。三界惑盡。塵沙無明未破。於此兩楹。判有餘無餘涅槃。亦是聲聞緣覺涅槃。又分段[A19]已盡。變易未除。二死之間。判為有餘無餘。故言中道。
△三合破其住小。將向寶所譬。
若眾生住於二地(至)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一正合竟)。
△第二牒譬帖合。牒接退譬。來合施三。牒滅化譬。來合顯一。如文。
如彼導師為止息故(至)此城非實我化作耳。
(第一長行竟)。
△第二偈頌。有四十九行半偈為二。初二十二行半。頌結緣之由。次二十七行。頌第二正結緣。上由有近遠。初頌上遠由。次頌近由。遠由有二。初頌大通成道。次頌十方梵來請轉法輪。
今初三行。頌將成道前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大通智勝佛(至)更雨新好者。
△二一行頌正成道。
過十小劫[A20]已。乃得成佛道。諸天及世人。心皆懷踊躍。
△三二行。頌十六王子請轉法輪。兼頌成道[A21]已。眷屬申供養。略不頌佛壽長遠也。
彼佛十六子(至)充我及一切。
(初大通成道竟)。
△次六行。頌十方梵請有二。今初一行。威光動耀。
世尊甚難值。久遠時一現。為覺悟羣生。震動於一切。
△二五行。頌十方梵尋光而來。此中前三行頌東方。次二行。總頌九方也。
東方諸世界(至)轉無上法輪。
(一遠由竟)。
△第二有十行半。頌近由。文二。初五行頌轉二乘法輪。次五行半。王子重請轉大乘法輪。初文又三。今初半行。頌第一受請。
無量慧世尊。受彼眾人請。
△二一行半。頌第二正轉二乘法輪。
為宣種種法(至)汝等應當知。
△三有三行。頌時眾聞法得道。
宣暢是法時(至)不能得其邊。
(初五行轉小竟)。
△第二五行半。王子重請轉大。中有五。初二句頌王子出家。
時十六王子。出家作沙彌。
△二一行半。頌正請轉大乘。
皆共請彼佛(至)慧眼第一淨。
△三二行。頌二萬劫中間說方等般若。
佛知童子心(至)菩薩所行道。
△四半行。正頌受請說法華。
說是法華經。如恒河沙偈。
△五一行。頌說經[A22]已入定。
彼佛說經[A23]已。靜室入禪定。一心一處坐。八萬四千劫。
是諸沙彌等(至)恒河沙等眾。
△二一行。頌中間相遇。
彼佛滅度後。是諸聞法者。在在諸佛土。常與師俱生。
△三有四行。頌今日說法華。上文二。初結會古今。有現在未來。
今初三行。頌結會現在師弟也。
是十六沙彌(至)引汝趣佛慧。
△二一行。頌還說法華。
以是本因緣。今說法華經。令汝入佛道。慎勿懷驚懼。
(頌上法說竟)。
△第二有十九行頌譬說。譬有開合。初十一行半頌開譬。後七行半頌合譬。上開譬為二。初三行。頌五百由旬譬。
譬如險惡道(至)在險濟眾難。
初一行。頌上第二險惡道。二半行。頌上第三多諸人眾。三半行。頌上第一五百由旬。次時有一導師一句。頌上第五一導師。後三句。頌上聰慧。
△第二有八行半。頌合將導譬又三。第一行初一句。頌合所將人眾。次三句。頌合中路懈退。
眾人皆疲倦。而白導師言。我等今頓之。於此欲退還。
△二五行。作化接退有二。初三行。方便設化。
導師作是念(至)男女皆充滿。
諸舍宅者。諸空觀境也。園林者。二乘總持無漏法林也。九次第定為渠流。八解為浴池。重門是三空門。又是重空三昧。盡無生智為樓閣高出也。男女是定慧也。觀心解者。智體周備如城隍。善法圓足。如郭之圍繞。畢竟空為舍宅。直善能成自行。如男能幹家事。慈悲化外。如女外適(重空三昧者。大論云。空空。無相無相。無願無願。觀心釋化。亦須約圓)。
△次兩行。頌合上勸入城歡喜。
初一偈頌勸。次一偈頌入城歡喜。生安隱想。
△三兩行半。頌上滅化至寶所。上文有二。今初一句。頌第一知息[A27]已。次集眾下。第二二行一句。頌滅化。引向寶所也。
導師知息[A28]已(至)當共至寶所。
我亦復如是。為一切導師。
次七行。頌合將導譬有三。初兩行。頌合懈退譬。
見諸求道者(至)所作皆[A30]已辦。
初一行。合中路懈退。次一行。頌合接退作化也。
△二四行。頌合上滅化至寶所有二。初半行。頌上知息化。
既知到涅槃。皆得阿羅漢。
△次三行半。頌合滅化。引向寶所也。
爾乃集大眾(至)乃是真實滅。
合息化偈中。即有三德秘密藏義。汝證一切智。即是般若。具三十二相。即是法身。乃是真實滅。即是解脫。三法不縱不橫。即是見佛性也。
△後一行。頌帖合也。
諸佛之導師。為息說涅槃。既知是息[A31]已。引入於佛慧。
(化城喻品竟)。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玅法蓮華經五百弟子受記品第[1]八
釋五百弟子受記品。此品具記千二。而標五百者何。五百得記名同。五百口陳領解。故以標品耳。
△次釋經文。此品是因緣說中受記段。就得記二。一本品授千二百。二後品授二千。千二百復二。一授滿慈。二授千二百。滿慈復二。初序默領解。二如來述記。初復二。先敘其得解歡喜。次敘其默念領解。歡喜復二。一敘其得解之由。二敘其得解歡喜。得解之由有四意。初聞法譬二周。開三顯一。二授身子等五大弟子記。三復聞宿世結緣之事。四復聞諸佛如來三達無礙。觀彼久遠。猶若今日。即是大自在神通之力。斥異二乘。止齊八萬也。
今初敘得解之由。
爾時富樓那(至)復聞諸佛有大自在神通之力。
若從佛聞是智慧。即領方便火宅中顯實。
方便隨宜所說。即領兩處開權。諸大弟子。即領開權。
授菩提記。即領顯實。
宿世因緣。即領顯實。神通之力。即領開權也。
△二敘其得解歡喜。
得未曾有心淨踊躍(至)瞻仰尊顏目不暫捨。
得未曾有二句。明內解歡喜。即從座起下六句。明外形恭敬。由昔未聞開權顯實。而今得聞。故言得未曾有。除涅槃愛。斷破別惑。故言心淨。開佛知見。是故踊躍。得解由佛。故起恭敬。頭面禮足。瞻仰不捨也。
△第二正明默念領解。有二。初默念領解。二明默求發迹請記。
今初。
而作是念(至)我等於佛功德言不能宣。
上二周得悟。皆發言領解。此何默念。上為下根未悟。事須彰言勸動。今下根[A32]已悟。無所勸動。故默念不言。又上來但領解。不求發迹。言則不嫌。今則亦解亦發。亦解故念。避物譏嫌故默。默念允宜也。又默念領解是大領解。如淨名默然。是真入不二法門也。又權實不可思議。非言非念。而言而念。非言而言故。上來口陳領解。亦非念而念故。今則默念領解。上來何不求發迹。為下根未悟。是故不求發迹。今下根[A33]已解。權化事足也。若下根發迹。則知中上亦權。若約上中。則於下不便故也。世尊甚奇特。所為希有者。領實智也。隨順世間若干種性而為說法。即領權智也。是七種方便之根性也。此領方便品中開權顯實意也。拔出眾生處處貪著者。即是領火宅中開權顯實也。我等於佛功德言不能宣者。領上藥草喻中。如來有無量功德。汝等言不能及。既云言不能及。則念亦所不及也。
△二默念求發迹請記。
唯佛世尊。能知我等深心本願。
我等者。通念請發諸人迹也。深心是本。今現在是迹。本願者。大慈誓願也。大慈下化。故我為誓。上求作佛。故我有願。請上求。即是求記。請下化。即求發迹。又從深心故。明其三世助佛宣化。從本願故。即與授記也(初敘默領解竟)。
△第二佛述而記之。有長行偈頌。長行有二。一述本迹。二與授記。初有三。一就釋迦世行因發迹。二約過去佛世行因顯本。三就三世佛所修因行滿。就釋迦佛所行。因發迹復三。一舉示其人。二總標本迹章。三別釋本迹。
今初。
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見是富樓那彌多羅尼子不。
標言汝等見不。有二意。一見其迹為小不。二見其本功德不。眾人但見迹為聲聞。而不能知其本是大菩薩。故問見不。
△二總標本迹。
我常稱其於說法人中(至)亦常歎其種種功德。
我常稱其下。是標其迹。迹為說法人中最為第一。若非法身玅本。無以垂於第一勝迹。此舉迹以顯本也。亦常歎其下。標其本地福慧萬行法門。故云種種也。本地既有種種功德。何以迹為二乘耶。此舉本以明迹也。
△三別釋本迹。
精勤護持助宣我法(至)無能盡其言論之辯。
助宣我法者。即是垂迹。助宣半滿之法。迹為下根聲聞。即是護持助宣酪法。迹在方等。示受彈訶。即是護持助宣生酥法。迹領般若。即是護持助宣熟酥法。迹在法華得悟。即是護持助宣醍醐法。上總標本迹中云。我常稱歎種種功德者。即此意也。具足權實功德。而迹示五味。助佛調熟實行眾生。豈非精勤助宣之意也。別釋本迹功德。能於四眾示教者。分別半字教也。具足解釋者。助宣滿字般若教也。而大饒益者。助佛饒益半滿之眾生也。同梵行者。是迹所化半滿弟子也。自捨如來下。別述本地功德。自捨者。等覺[A34]已降。無能盡其無礙辯才。故歎於說法人中。最為第一也。
△第二就過去佛世顯其本行。
汝等勿謂富樓那(至)常作佛事教化眾生。
二就過去佛世。顯其本行。非直止於我所。助宣半滿之法。久遠佛所。亦復助宣半滿之法。取今日助宣為發迹。取過去助宣為顯本。顯本有二。一遠本。二近本。遠本冥邈。為信良難。故略而不述。但舉九十億近本。有宿命智。能知近本。故舉近而證遠。就九十億文。具明助佛宣揚五味之教。調熟眾生。護持明宣。即擬助宣半字酪味法。佛之正法。即擬助宣方等生酥味法。又於空法明了者。即擬助宣熟酥味法。亦如今佛轉教。說於般若。明六波羅蜜。互相收攝。旋轉無礙。九十億佛所。亦助宣揚。如今無異。彼佛世人。咸皆謂之實是聲聞。于時既未發迹。但謂被加命轉般若。不言是大菩薩也。化無量眾生。令立三菩提者。即是助宣醍醐味法。在文可解。
△第三約三世佛所修因。
諸比丘富樓那(至)常勤精進教化眾生。
三約三世佛所修因。如文。此亦例前助宣半滿五味之法。利益大小也(一述本迹竟)。
△第二與授記文七。一漸漸具足一句。明因圓。二過無量下。明果滿。
漸漸具足菩薩之道(至)天人師佛世尊。
△三明國土廣淨。四明國劫名字。五明佛壽量。六明法住甚久。七明佛滅後供養舍利。就第三國土廣淨中復五。一明國大嚴淨。
其佛以恒河沙等(至)兩得相見。
地平如掌者。經直言如掌。不言手掌。手掌不平。則非所引。海底有石名掌。此石無有一微塵許不平。當是類如海掌石耳。又賢劫經。正明如佛手掌。非引人掌也。
△二明純是善道。
無諸惡道。亦無女人。一切眾生。皆以化生。無有淫欲。
純是善道者。於中亦有差品不同。若無女人。必無惡道。或時有女人。亦無惡道。如阿閦佛國。雖有女人。而無女事。無量壽國。二種俱無。所謂諸上善人俱會一處。法明如來國土。亦復如是。
△三明人天福慧具足。
得大神通(至)二者禪悅食。
月藏第九。法食。喜食。禪食。經文總言法喜禪悅。別分應有三種差別。
△四明菩薩聲聞眾數甚多。
有無量阿僧祇(至)及八解脫。
△五總結也。
其佛國土。有如是等無量功德。莊嚴成就。
(第三國土嚴淨竟)。
△第四明國劫名字。
劫名寶明。國名善淨。
△第五明佛壽量。
其佛壽命。無量阿僧祇劫。
△第六明法住甚久。
法住甚久。
△第七明佛滅後供養舍利。
佛滅度後。起七寶塔。徧滿其國。
(一長行竟)。
△二偈頌。有二十一行半。頌上發迹授記。初有十四行頌發迹。次七行半頌授記。初復二。前七行。總發諸聲聞迹。頌上我等之意也。後七行。頌上發滿慈迹。總中有五。初一行總標佛子。為行難思。[A35]已得垂迹之法。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初一行誡聽。
諸比丘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故。不可得思議。
△二一行明垂迹之由。
知眾樂小法。而畏於大智。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緣覺。
△三兩行明垂迹利益。
以無數方便(至)漸當令作佛。
小欲者。示求小乘也。懈怠。示退大乘也。
△四兩行。明內懷大道。外現小失。
內祕菩薩行(至)方便度眾生。
非但示為聲聞。亦示作外道。及三毒凡夫也。身子示瞋。難陀示貪。調達示癡。皆此類也。
△五一行指略抑廣。
若我具足說。種種現化事。眾生聞是者。心則懷疑惑。
(初總發諸聲聞迹竟)。
△第二七行。頌發滿慈迹。上本文有三。今略頌二。初五行頌顯過去本。
今此富樓那(至)而自淨佛土。
△二有二行。頌三世佛所行因。略不頌七佛。及現佛也。
未來亦供養(至)成就一切智。
(初十四行頌發迹竟)。
△第二七行半頌授記。上文有七。今頌其四。初半行頌因圓。次半行頌果圓。其國名善淨下三句。超頌國劫名號。菩薩眾甚多下五行三句。頌國土廣淨。略不頌壽命法住。滅後起塔也。
供養諸如來(至)我今但略說。
(與富樓那記竟)。
△第二授千二百記。有長行偈頌。長行有三。一念請。二與記。三領解。
今初。
爾時千二百阿羅漢心自在者(至)不亦快乎。
△二與記。有長行偈頌。長行三。一總許千二百記。
佛知此等心之所念(至)三菩提記。
△二別授陳如。
於此眾中(至)天人師佛世尊。
陳如最初悟道。居僧上座。故別授記。
(陳如等者。問。若其居首別記。何不初周記耶。答。大小緣別。兩初不同。引物希向。二意各異。垂迹之法。不可一準)。
(僭補曰。兩初者。法說。初授舍利弗記。因緣說。初授陳如記也)。
△三別授記五百。
其五百阿羅漢(至)名曰普明。
佛記五百阿羅漢。同名普明。故須別與記。而品亦依此立名也。問。但見五百得記。不見千二百。答。此五百。即千二百數。頌中末後一行半。總受七百。故是千二百也。又持品云。我先總記一切聲聞。皆[A36]已授記。即指今一行半。非是止授七百聲聞也。
△二偈頌。有十一行為二。初九行半。頌記陳如。及與五百。後一行半。總授一切聲聞記。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憍陳如比丘(至)汝當為宣說。
(二與記竟)。
△三五百領解。文有長行偈頌。長行二。先經家敘其歡喜。次自陳領解。
今初。
爾時五百阿羅漢(至)悔過自責。
△次自陳領解有二。一法說。二譬說。
今初。
世尊我等常作是念(至)而便自以小智為足。
從世尊乃至滅度。是悔責昔迷。得少為足。不知求大。
從今乃知之。是責根鈍。始悟不早知之。
如無智者下。自釋知之之意。
△二譬說有二。一開譬。二合譬。初開譬又二。一者醉酒譬。譬法說自悔得少為足。不知求大。領前法譬。宿世中施權意。
二者親友覺悟譬。譬法說自責根鈍難悟今乃知之。領前法譬。宿世中顯實。就初復三意。一者繫珠譬。領上王子結緣。二者醉臥不覺譬。領上遇其退大。三者起[A37]已遊行譬。領上接之以小。
今初繫珠譬。
世尊譬如有人(至)繫其衣裏與之而去。
譬如有人者。即二乘人也。親友者。昔日第十六王子也。家。即大乘教為家也。醉酒而臥者。當于爾時。大機暫發。無明暫伏。以得聞經。內心微解。以無明重故。還復迷失。醉有二義。一重醉都不覺知。二輕醉。微覺尋忘。亦名不覺。雖有二義。終成繫珠。如毒鼓耳。官事當行者。明王子餘處機興。逗緣應往。故云當行。弘法化他。此非私務。故云官事。無價寶珠者。一乘實相。真如至寶也。繫其衣裏者。慚愧忍辱。能遮瞋恚。及防外惡。即是外衣。信樂之心。內裏善根。即是內衣。于時聞法。微信樂欲。即了因智願種子也。
△二醉臥不覺。
其人醉臥。都不覺知。
醉臥不覺知者。無明心重。尋復不憶。此領中間懈退。不受大法也。
△三起[A38]已遊行。
起[A39]已遊行到於他國(至)便以為足。
遊行他國者。領上中間接之以小。受三乘化也。善根欲發。厭苦求樂。故云起[A40]已遊行。無明覆解。不知向本。求大乘衣食。故言向他國。求於小乘衣食。若魔佛相望。生死魔界為他國。佛法大小。皆為本國。就小大相望。小乘未免生死。猶是他國。大乘永免生死。乃為本土。究竟還源也。明背大乘國。往小乘土。不知從珠取給。而傭作自資。獲一日價。得少為足也。
△第二親友發覺譬。領上以是本因緣。今說法華。等賜大車也。
於後親友會遇見之(至)常可如意無所乏短。
文三。初訶責。二我昔欲令汝得安樂下示珠。三汝今可以此寶下勸貿。訶責譬上動執生疑。示珠譬宿世因緣。勸貿譬得記作佛。
三周皆有此三意。法說中我令脫苦縛。即是訶責。五佛章即是開示。身子得記。即是勸貿。
譬說中我先不言皆為菩提。即是訶責。三車一車。即是示珠。中根得記。即是勸貿。下根宿世因緣。汝等善聽。即是訶責。覆講結緣。還為說大。即是示珠。下根得記。即是勸貿。
繫珠中三意望三周者。始在佛樹以大擬。即是繫珠。無機息化。即是醉臥。尋施方便。即是起行。
譬喻中二萬億佛所。即是繫珠。遣傍人追。悶絕不受。即是醉臥。三車引得。即是起行。
因緣中大通智勝佛所。即是繫珠。中路懈退。即是醉臥。接之以小。即是起行。此等皆名領解權也。某年日月者。指大通佛所也(一開譬竟)。
△第二合譬有二。初合繫珠譬。
佛亦如是(至)資生艱難得少為足。
文有三意。從教化我等下。合初一繫珠。而尋廢忘。合二醉不覺知。既得羅漢下。合三起遊行。
△二合後親友覺示譬。
一切智願猶在不失(至)甚大歡喜得未曾有。
文三。一智願不失者。是合訶責。二我久令汝下。合示珠。三我今乃知下。合勸貿所須也。
△第二偈頌。有十二行半為二。初一行半。頌內心得解又二。初一行頌慶喜。次半頌悔責也。
爾時阿若憍陳如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等聞無上(至)自悔諸過咎。
△二有十一行。頌自陳領解。上文有二。今初半行。頌悔責得少為足。
於無量佛寶。得少涅槃分。
△次半行。頌略舉譬。便自以為足。頌釋無智意。
如無智愚人。便自以為足。
△次十行。頌譬說開合。初六行頌開。後四行頌合。上開有二。今初四行。頌捨寶不知。次二行。頌親友覺悟。後四行易見。
譬如貧窮人(至)五欲而自恣。
我等亦如是。世尊於長夜。常愍見教化。令種無上願。
繫珠。
我等無智故。不覺亦不知。得少涅槃分。自足不求餘。
醉臥。
今佛覺悟我。言非實滅度。得佛無上慧。爾乃為真滅。
示珠。
我今從佛聞。授記莊嚴事。及轉次受決。身心徧歡喜。
得珠歡喜(五百弟子受記品竟)。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玅法蓮華經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釋授學無學人記品。研真斷惑名為學。真窮惑盡名無學。又研修真理。慕求勝見。在三果四向。得真無漏慧。名為學阿羅漢果。研理[A41]已窮。勝見[A42]已極。無所復學。名無學也。約教釋品者。析法研真。名之為學。惑盡真窮。名為無學。三藏意也。體法研真。名之為學。無真無惑。名為無學。通意也。自淺之深。名之為學。通別惑盡。權實理窮。名為無學。此別意也。研如來藏。有學與無學。法性實相。非學非無學。而學而無學。是二千人。或是學。或是無學人。同是一流。一時受記。同一名號。故別為一品也。
△次釋經文。此品是授記文中第二段也。就此文為二。一請記。二授記。請中復二。一者二人請。二者二千人請。二人請記復有二。
一默念。
爾時阿難(至)設得授記不亦快乎。
△二者發言請記復二。一者引例。亦應有分。
即從座起到於佛前(至)唯有如來我等所歸。
△二者引望。
又我等為一切世間天人(至)我願既滿眾望亦足。
二人最親。時眾所望。羅云是佛子。俗中親重。阿難持佛法藏。道中親勝。勝重兩人。不蒙別記。則眾望不足也。問。若重若勝。應同上流。何意在此。若如列眾。二人在上數中。獲記。何意居下。答。總與千二百記。二人[A43]已同上流。今更索別記耳。阿難是學人。羅云弟子位。故入學無學章也(初二人請記竟)。
△第二二千請記。但有默念。引例。二意同。故言如阿難羅云願耳。無發言者。無重無勝等事也。
爾時學無學聲聞弟子二千人(至)住立一面。
(一請記竟)。
△第二授記復二。一先記二人。後記二千。阿難記中復五。一長行。二偈頌。三八千菩薩生疑。四如來發迹釋疑。五阿難顯本述歎。
今初。
爾時佛告阿難(至)而說偈言。
△二偈頌五行。
我今僧中說(至)種佛道因緣。
△三八千菩薩生疑。
爾時會中新發意菩薩八千人(至)得如是決。
△四如來發迹釋疑。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心之所念(至)故獲斯記。
佛即發迹釋疑。昔日與我同發大心。即是同學。由我精進。前超得佛。由彼多聞。猶故持經。迹為侍者。本地如此。今授玅記。何足可疑。
△五阿難顯本述歎。
阿難面於佛前(至)而說偈言。
世尊甚希有(至)護持諸佛法。
(初記阿難竟)。
△次記羅睺羅。
爾時佛告羅睺(至)而說偈言。
我為太子時(至)以求無上道。
△後記二千人。
爾時世尊見學無學二千人(至)而說偈言。
是二千聲聞(至)如甘露見灌。
(授學無學人記品竟)。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玅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
釋法師品。此品五種法師。一受持。二讀。三誦。四解說。五書寫。大論明六種法師。信力故受。念力故持。看文為讀。不忘為誦。宣傳為說。聖人經書難解。須解釋。成六種法師。今經合受持為一。合解說為一。開讀誦為二。足書寫為五。別論。四人是自行。一人是化他。通論。若自軌五法。則自行之法師。若教他五法。則化他之法師。自軌故。通稱弟子。化他故。通稱法師。今從通義。故名法師品。
若束為三者。受持是意業。讀誦說是口業。書寫是身業。別論口業。是化他。身意是自行。通論。三業自軌。即是自行之法師。三業教詔。即化他之法師。故言法師品。
又是三門。行此五法。以自熏修。即福德門。弘宣五法。廣利一切。即化他門。自修益彼。皆順佛教。即報恩門。
又是三法。讀誦書寫是外行。即如來衣。受持是內行。即如來座。解說益他。是如來室。如來室。別論是匠他。衣座。別論是自匠。通論不爾。慈悲覆物。惠利歸[A44]己。名之為室。遮彼惡。障[A45]己醜。名之為衣。安心於空。方能安他。安他安[A46]己。名之為座。此則自軌三法。亦名法師。
又利物必以慈悲入室為首。涉有以忍辱為基。濟他以亡我為本。能行三法。大教宣通。即世間依止。故名法師。
又慈悲勝一切聲聞緣覺。柔和勝一切凡夫外道。空座勝析體偏等菩薩。故淨名云。譬如勝怨乃可為勇。
又慈悲破天魔。柔和破陰魔。空破煩惱魔死魔。大品云。化一切眾生。觀一切空。魔不得便。經言。一切善法。慈為根本。忍辱第一道。無相最上。若論圓行。說不可盡。
稱法師者。法。軌則也。師。訓匠也。法雖可軌。體不自弘。通之在人。五種通經。皆得稱師。舉法成其自行。皆以玅法為師。師於玅法。自行成就。故言法師。
又五種人。能以玅法。訓匠於他。故舉法目師。故稱法師品也。
若自軌法。若法匠他。俱名法師者。則因緣釋品也。凡多種解。皆約圓教法門釋品也。
前三周是迹門正說。領解。受記竟。
此下五品。是迹門流通。非止蔭益當時。復欲津洽來世。故有五品流通。法師寶塔兩品。明弘經功深福重流通。達多一品。引往弘經。彼我兼益。以證功德深重。持品。八萬大士。忍力成者。此土弘經。新得記者。他土弘經。安樂行一品。舊云接退流通。以外凡初心。欣斯勝福。願末法弘經。見聲聞畏憚。聞菩薩擯辱。
(僭補曰。聲聞畏憚者。如淨名彈折。去華拜座等。故佛令問疾。皆答云。彼上人者。難為酬對。皆畏憚之意也。菩薩擯辱者。藏通菩薩。別教地前。及圓外凡。列為七方便。不測佛智。是擯辱之意也)顧[A47]己力弱。無益自他。便生退沒。佛為此人。說安樂行。依之弘法。不慮危苦。
又法師品。釋尊自說弘經功福。命覔流通。寶塔品。多寶分身。且證且助。勸覓流通(言外凡至不慮危苦者。外凡五品。欣弘通之福。見聲聞畏憚。大士被眾擯棄。自顧觀力未深。失二利之道。意欲退者。故佛為說四安樂行。令無是患。遠彼十惱。故云不慮。且證且助者。寶塔證經故來。分身助開故集。由證由助。因募流通)。
△次釋經文。法師品。初長行偈頌。歎美五種法師。能持法人。
後長行偈頌。歎美所持之法。又示通經方軌。
初復二。一就稟道弟子門功深福重。二授道師門功深福重。
弟子門又二。一佛世弟子。二滅後弟子。
初因藥王告八萬者。因。憑寄也。欲以玅法。憑寄藥王。使其領受。告語八萬。皆流通也。指人問見不者。的示持經得福之人。佛世弟子又二。一揀出眾類。二揀出得記之緣。
今初。
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至)如是等類。
若於佛前。當機玅悟者。是多聞深解。二千五百者是也。皆[A48]已現前與總別記竟。今所揀類。或是八部之類。或是四眾三乘之類。絓法華座席(僭補曰。絓古掛字。謂暫掛法華座席。非當機眾也。然本不可測)。
△二揀出得記之緣。
咸於佛前(至)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咸於佛前者。明其時節。值佛在座也。一句一偈者。聞法極少也。乃至一念者。時節最促也。皆與記。當得菩提者。明其聞極少。時極促。隨喜之功。遂得佛果。何況具足得聞。盡形受持。五種流通。三業供養。(乃至一念等者。明乘此念。必得菩提。遠因不亡。藉茲而發。不同餘善。是故簡之。究而論之。必須盡行諸佛道法。二乘記[A49]已。尚經劫數。然曉其經旨。與具足何殊。但自行化他。令始末耳)聞一句一偈者。聞少解淺之類。今皆與記。少者尚記。況復多深。以少況多。普廣若此。下周既爾。中上亦然。可以意知。不俟更說。見實三昧經。別與四天王記。同名火持。三十三天。同名因陀羅幢。王拘翼。同名無著。燄天。同名淨智。兜率。同名釋法王。上兩天亦通與記。不顯別名。梵天名大智力。此是聞多解深之類。今記聞少解淺之類耳。一偈一句者。增一集云。隨取經中要偈。如四諦之流者是也。十住毗婆沙云。惡賤名厭。不求名無欲。心無垢名解脫。捨擔名涅槃。惡賤於集。不求於苦。無垢是道。捨擔是滅。又云。佛語滿宿。我有四句。所謂四諦。四念處等是也。若取迹門中要句。開示悟入。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四安樂行。勸發四意等是也(勸發四意者。一諸佛護念。二植眾德本。三入正定聚。四發救一切眾生之心。下疏中亦以四法。對開示悟入。雖是迹要。若顯本[A50]已。即成本要。具如下辯)。一念隨喜者。自未有行。但隨喜法。及人。功報尚多。況行到耶。隨喜心有二。若聞開權顯實。即於一念心中。深解非權非實之理。信佛知見。又能雙解權實。事理圓融。雖具煩惱性。能知如來秘密之藏。此即豎論隨喜。雖未得真隨喜心。能如此解。法既如此。人亦如是。此約橫論隨喜。即橫而豎。即豎而橫。故大經云。寧願少聞。多解義味。即此意也。後當更說。
△二明佛滅後弟子。先出弟子類。略舉於人。例上可知。次言我亦與記。功報如前解也。
佛告藥王(至)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一弟子門竟)。
△第二師門。有長行。偈頌。長行有二。先別。後總。別者。人譚上下。時譚現未。總者。無論下上。及以現未。通明逆之得罪。順之得福也。就別復二。一明現世。二明滅後。就現世又二。先明下品師。後明上品師。下品師為二。初明師相。次明師功報。
今初。
若復有人受持讀誦(至)乃至合掌恭敬。
師相者。即是五種法師。十種供養也(十種供養者。一華。二香。三瓔珞。四末香。五塗香。六燒香。七旛葢。八衣服。九技樂。十合掌也)。
△次明下品功報也。
藥王當知(至)廣演分別玅法華經。
曾供養者。先因深也。愍眾生故。生此人間。明現功大也。若有人問下。明未來報重也。
△二明上品師。亦二。先況出上品師相。次明上品功報也。
何況盡能受持種種供養者(至)廣演此經。
(現世師竟)。
△二明滅後師。亦有下上。下品亦二。先出下品人者。即是但豎得其意。
若是善男子善女人(至)乃至一句。
有慧無聞。止堪竊說。未可處眾。故是下品之師。竊為一人說一句者。雖得一句之解。既不廣聞。多學異義。不可眾中而說。一切問難。有所不通。便令正理。不得弘宣。如釋論明。有慧無聞。譬如小雨無雷。若欲申此一句。正言且當竊說耳。
△二明其功報。
當知是人。則如來使。如來所遣。行如來事。
經是如智所說。說於如理。今日行人秉此如教。宣於如理。即是如來所使也。行如來事者。如智照如理為事。今日行人。依如教。行如理。即是行如來事也。一如智。一如理。化眾生為事。今日行人。能有大悲。以此經中真如之理為眾說。令他利益生。亦名行如來事也。觀心解。如來使者。智心觀境。境即真如。境來發智。智為如所使也。如來所遣者。觀智從如中來也。行如來事者。歷一切法。無不真如。真如即佛事也。
△二明上品人。略不格量功報。此意可知也。
何況於大眾中。廣為人說。
(一別明竟)。
△第二總明五種法師。逆者得罪。順者得福也。
藥王若有惡人(至)三菩提故。
此中罪福不論福田濃瘠。但約初後心。明其輕重。初心學人。既具煩惱。若加障礙。則所學事廢。故獲罪多。佛則平等。惡不干偪。豈能障礙。故言罪輕。供養亦爾。此人有待。若得供養。所修事成。故施其福勝。佛則無待。眾事滿足。雖復獻供。於佛無益。故言報劣。譬如王子在難。供奉所須。其功甚大。若辱王種。獲罪不輕。故罪福俱重。若獻大王衣食。為要事微。汝欲侵陵。不能致損。故罪福俱薄。
藥王下。明讀誦。如佛莊嚴。即是順之得福。佛以定慧莊嚴。此人能修定慧故也。為如來肩荷者。在背為荷。在肩為擔。修非權非實法身之體。即是為如來荷。能權能實二智之用。即是為如來擔。隨所向方應向禮者。上明以法為師。今明堪為物師。此人趣向。悉與實相相應。皆可敬順。順即是向。敬即是禮。敬而順之。與供養等(二總明竟)。
△第二偈頌。有十六行為三。初二偈。不頌長行。別獎勸自行利他。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欲住佛道(至)并供養持者。
△次十三行。頌上師門別總。後一行歎經。頌別總中又二。初七行頌別。後六行頌總。上別門有現未。今初四行頌現。後三行頌未。現未二師。各有上下。今初一行頌。現下品上。半出法師。下半出功報也。
若有能受持。玅法華經者。當知佛所使。愍念諸眾生。
△次三行。頌現在上品師。初半行出上品師。第二二行半。頌功報也。
諸有能受持(至)供養說法者。
△後三行頌未來二。初二行超頌。況出上品師。於中初半行頌法師。長行中本闕功報。今偈則有。二一行半。明功報也。
吾滅後惡世(至)冀得須臾聞。
△次一行。結頌下品師。上半行頌出人。下半行頌功報也。
若能於後世。受持是經者。我遣在人中。行於如來事。
(初別頌竟)。
△第二六行。頌上總門亦二。初二行。頌逆者得罪。二四行。頌順之得福也。
若於一劫中(至)我今獲大利。
△第三一行。歎經尊玅。
藥王今告汝。我所說諸經。而於此經中。法華最第一。
(上長行偈頌歎美五種法師竟)。
△第二歎所持法。及弘經方軌。所持法是自軌法。弘經法是軌他法。有長行偈頌。長行初歎經法。次歎方軌。歎法為五。一約法歎。亦格量歎。二約人歎。三約處歎。四約因歎。五約果歎。法玅故人貴。人貴故處尊。處尊因圓。因圓果極也。
今初約法歎。
爾時佛復告藥王(至)猶多怨嫉況滅度後。
初歎法者。[A51]已今當說。此經為最。言[A52]已者。大品[A53]已上漸頓諸說也。今者。同一座席。謂無量義經也。當者。謂涅槃也。大品等漸頓。皆帶方便。取信為易。今無量義。一生無量。無量未還一。是亦易信。今法華論法。一切差別。融通歸一法。論人。則師弟本迹俱皆久遠。二門悉與昔反。難信難解。當鋒難事。法華[A54]已說。涅槃在後。則易可信也(當鋒者。法華在前。如大陳難破。涅槃在後。如餘黨不難。初當先鋒。斯為不易)。秘要之藏者。隱而不說為秘。總一切為要。真如實相。包蘊為藏。不可分布者。法玅難信。深智可授。無智益罪。故不可妄說也。從昔[A55]已來。未曾顯說者。於三藏中。不說二乘作佛。亦不明師弟本迹。方等般若。雖說實相之藏。亦未說五乘作佛。亦未發迹顯本。頓漸諸經。皆未融會。故名為秘。此經具說昔所秘法。即是開秘密藏。亦即是秘密藏。如此秘藏。未曾顯說。如來在世。猶多怨嫉者。四十餘年。不得即說。今雖欲說。而五千尋即退座。佛世尚爾。何況未來理在難化也。
△二約人歎。
藥王當知(至)則為如來手摩其頭。
此法在人。則人尊貴。如來衣覆者。即是修學大忍為衣也。上文云。如來莊嚴也。佛護念者。實相為佛。實智為子。尊崇實相。發生實智。即為諸佛所護念也。四信為信力。四弘為願力。大智為善根力也。信則信理。理即法身。志願是立行。行即解脫。善根。根固難動。此即般若。當知三力。即是三德秘密之藏。初心捿此。與佛不殊。故名與如來共宿也。又信力修畢竟空如來智。如來捿畢竟空為舍。此人信力。亦學畢竟空。故與如來共宿。手摩頭者。此人以願力善力。自行權實以為機感。機感名頭。如來以化他權實二智名手。開發前人自行權實之頭。感應道交。故名摩頭。摩頭。即授記也。
△三約處歎。
藥王在在處處(至)皆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法在處。即處貴。夫佛生處。得道。轉法輪。入涅槃等處。法王所遊。皆應起塔。此經是法身生處。得道之場。法輪正體。大涅槃窟。此經所在。須塔供養。不復安舍利者。釋論云。碎骨是生身舍利。經卷是法身舍利。此經是法身舍利。不須更安生身舍利。生法二身。各有全碎。皆可解云云。
(引論證生法二身。各有全碎云云者。今釋出四相。生身全碎。如釋迦多寶。法身二者。諸方便教。法身碎也。法華一實。法身全也。四教五時。委簡可見。故知諸經。全碎相半。唯此法華。法身全耳。更無餘法。便入實故)。
(僭補曰。釋迦多寶。同坐一塔。生身全也。諸佛火後舍利。為眾生作福田者。生身碎也)。
△四舉因歎。
藥王。多有人在家出家(至)乃能善行菩薩之道。
未善行者。稟前三教。即是碎散法身舍利。未能巧度。若入圓教。即是全身舍利。則是巧度。為善行也。
△五舉果歎。文為五。一明近果。二開譬。三合譬。四釋近。五揀非。
今初。
其有眾生求佛道者(至)得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當知必得近三菩提果者。安樂行中。名為近處。此菩提果。佛眼佛智知見處為體。則有二種。一者初心菩提。二者後心菩提。今言近者。正近初住菩提。又望圓果而修圓因。得似解者。名之為近。前約因歎修通別因。即是未善。去圓果遠也。若修圓因。即是善行。去圓果近也。今以圓如實智為因。還以為果。道前真如。即是正因。道中真如。即為緣因。亦名了因。道後真如。即是圓果。故普賢觀云。大乘因者。即是實相。大乘果者。亦是實相。釋論云。初觀實相名因。觀竟名果。就理而論。真如實相。本無因果。亦非前後。若約眾生修行。則有前後。及以因果也。
△二開譬。
藥王譬如有人渴乏須水(至)其心決定知水必近。
此譬有觀門教門二釋。觀門者。眾生之心。具諸煩惱名高原。修習觀智名穿掘。方證理味。如得清水。依通觀。乾慧地如乾土。性地為溼土泥。見諦為得清水。
別觀。從假入空。但見空。不見不空。斷四住。如鑿乾土。去水尚遠。從空出假。先知非假。今知非空。因是二觀。得入中道。能伏無明。轉見濕土。去水則近也。
圓觀中道。非空非假。而照空假。如漸至溼泥。四住[A56]已盡。無明[A57]已伏。[A58]已得中道相似圓解。故言如泥。若入初住。發真中解。即破無明。如泥澄清。得見中道。如見清水。法華論云。佛性水。當知次第次約教門者。土譬經教。水喻中道。教詮中道。如土含水。三藏教門。未詮中道。猶如乾土。方等般若。帶於方便。說中道義。如見溼土。法華教。正直顯露。說無上道。如見泥。因法華教。生聞思修。即悟中道。真見佛性。所發真慧。不復依文。如獲清水。無復土相。故華嚴云。十住菩薩初發心時。即得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也。
△三合譬。
菩薩亦復如是(至)必知得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於法華中。獲聞思修。即是圓觀三慧。方能近果。非乾溼等教中聞思修也。
△四釋得近意也。
所以者何(至)成就菩薩而為開示。
一切菩薩者。明諸權因也。三菩提者。明一切權果也。權因權果。皆攝屬此經。如乾溼等土。悉依於水。故言攝屬也。開方便門。示真實相者。昔所不說。今皆說之。昔說一切世間治生產業。何曾不是方便。今皆開之。即是實相。不相違背。昔說小乘方便。及小乘果。其小乘果。尚非實相門。況小方便。而當是門。令皆開之。即是實相。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昔說二為方便門者。今皆開之。即是實相。寧復是門。咸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一色一香。無非佛法。若門若非門。悉皆開之。示真實相。顯佛性水。若不開者。則深固幽遠。無人能到。而今開之。即得見水。無乾土也。
又作三慧釋。一切皆屬此經。即圓聞慧也。此經開方便。即圓思慧也。示真實相者。即圓修慧也。此三幽遠。佛今開示。即得覩真。
△五揀非。
藥王若有菩薩(至)當知是為增上慢者。
若菩薩聞此說驚疑。是新發意。聲聞是上慢。悉是乾土。尚非溼土。況見水耶(上歎所持法竟)。
△第二略示弘經方法。又為二。一示方法。二明利益。
今初。
藥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如來滅後。欲為四眾。說是法華經者。云何應說(設問徵起)。是善男子。善女人。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爾乃應為四眾。廣說斯經(標三法)。如來室者。一切眾生中大慈悲心是。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釋三法)。安住是中。然後以不懈怠心。為諸菩薩及四眾。廣說是法華經(勸修三法)。
修如來室。是大慈悲。若就同體。即法身也。若庇蔭眾生。即是解脫。能令眾生。會於同體。即是般若。
修如來衣。是柔和忍辱。若就所覆。即法身也。若能覆。即寂滅忍也。若和光利物。即解脫也。
修如來座。即諸法空。若就能坐。即般若。若所坐。即法身。身座冥稱。即解脫也。
又大慈安樂。即資成軌。柔和伏嗔。即觀照軌。坐座。即真性軌。安樂行中。還廣此三法。
上文如來莊嚴者。即此衣也。如來肩所荷者。即此座也。擔者。即擔運。是入室也。
△第二舉五利益勸獎流通。
藥王。我於餘國遣化人。為其集聽法眾(一遣化人)。亦遣化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聽其說法。是諸化人。聞法信受。隨順不逆(二遣化四眾)。若說法者。在空閑處。我時廣遣天。龍。鬼神。乾闥婆。阿修羅等。聽其說法(三遣化八部)。我雖在異國。時時令說法者。得見我身(四見佛身)。若於此經。忘失句逗。我還為說。令得具足(五與總持)。
若初心未淳。止可遣化人。未可遣化四眾八部。若見天龍。倚此自高。妨損其道。故不可令見。若心無倚著。則堪見佛。況復天龍。以得總持。自證利益也。
△二偈頌。有十八行半。為三。初一行總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欲捨諸懈怠。應當聽此經。是經難得聞。信受者亦難。
△次十六行半。頌上長行。有四。初一行半頌開譬。
如人渴須水(至)決定知近水。
△二有二行半。頌合譬。
藥王汝當知(至)近於佛智慧。
△三有三行半。頌上通經方軌。
若人說此經(至)念佛故應忍。
△四有九行。頌利益。文六。初一行。總明如來以五事利益之意。
我千萬億土。現淨堅固身。於無量億劫。為眾生說法。
正由應身徧滿十方。能為五事守護行人(五事如前列。即遣化人等。亦如下頌說)。
△二一行半。頌遣化四眾。
若我滅度後(至)供養於法師。
△三一行半。頌遣化人。
引導諸眾生(至)為之作衛護。
△四二行。頌令得總持。
若說法之人(至)為說令通利。
△五一行。頌令得見佛。
若人具是德。或為四眾說。空處讀誦經。皆得見我身。
△六二行。頌遣八部。
若人在空閑(至)能令大眾喜。
(上頌長行竟)。
△後一行結勸。
若親近法師。速得菩薩道。隨順是師學。得見恒沙佛。
(法師品竟)。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玅法蓮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
釋見寶塔品。梵言塔婆。此翻方墳。亦言靈廟。又言支提。無骨身者也。此塔既有全身不散。則不稱支提。阿含明四支[1]微(即支提)。謂生處。得道。轉法輪。入滅。四處起塔。今之寶塔。是先佛入滅靈廟。經云。佛三種身。從此經生。諸佛於此而坐道場。諸佛於此而轉法輪。諸佛於此而般涅槃。秪此法華。即是三世諸佛之四支提。先佛[A59]已居。今佛竝坐。當佛亦然。此塔出來。明顯此事。四眾皆覩。故言見寶塔品。
瓔珞經。善吉問。生身全身碎身。功德等耶。佛言。不等。生身言教化。訓三業。具足清淨。眾生得至道場。全碎舍利。正可威神光明。供養得福。是故不等。
又問。頂王如來。十二那術劫(即那由他)。說法教化。舍利亦爾。此應是等。佛言。皆頂王如來神力所作耳。彼經格全碎舍利。皆由生身佛力。今經格生身全碎舍利。法身徧圓舍利。皆從經出。顯此經功德。弘持力大。從地涌來。證明此事。四眾皆覩。故言見寶塔品。
北地師云。佛為身子說經時。寶塔[A60]已現。為作證明。若說經竟。來證何等。經家作次第。安置三周後耳。此乃人情。則不可信。今依薩雲分陀利經云(即玅法蓮華)。佛說法華無央數偈時。有七寶塔。從地湧出。中有金床。床上有佛。字袍休蘭羅(梵語)。漢言大寶(即多寶)。歎釋尊言。我故來供養。願坐我金床。更為我說薩雲分陀利。依此經證。即是說三周後。更請壽量。明文聖說。而不肎用。人之穿鑿。那可承耶。
此塔正為證前請後。從地湧出。四眾皆覩。故言見寶塔品。
表三身者。多寶表法佛。釋尊表報佛。分身表應佛。三佛雖三。而不一異。應作如是說。如此信解也。
塔出為兩。一發音聲以證前。開塔以起後。證前者。證三周說法。皆是真實。若略言真實者。皆與實相相應也。若廣言真實者。離四句。絕百非也。若處中說者。八不名真實。塔從地湧示不滅。分座共坐示不生。入塔示不常。現塔示不斷。分身示不一。全身示不異。多寶讓座示不來。釋迦坐半座示不去。八不顯然。故是真實。又證迹門流通。持經功深。弘宣力大。皆真實也。平等大慧者。與般若云何。釋論七十九雲。般若是三世諸佛玅法。如一城門。四方皆入。當知般若。亦稱玅法。此經稱平等大慧。二文相指。其意可知。
起後者。若欲開塔。須集分身。明玄付囑。聲徹下方。召本弟子。論於壽量(言明玄等者。略舉經題。玄收一部。故云。佛欲以此玅法等也)。久遠之塔。從地湧出。開自在神通之力。顯過去世益物也。發大音聲。開師子奮迅之力。顯現在十方。開權顯實也。有大誓願。未來諸佛。若說此經。我之寶塔。皆到其所。為作證明。開大勢威猛之力。顯未來常住不滅也。
又塔在空中。亦證前起後。七方便人。藏理未開。無明所隱。如塔在地。聞三周。開三顯實。開佛知見。顯出法身。如塔湧空。此即證前。修得法身。久[A61]已明著。如塔在空。無能開者。表本地久成。眾所不識。若發迹顯本。了達無疑。此即起後也。
觀心解者。依經修觀。與法身相應。境智必會。如塔來證經。境智既會。則大報圓滿。如釋迦與多寶同坐一座。以大報圓故。隨機出應。如分身皆集。由多寶出故。則三佛得顯。由持經故。即具三身。普賢觀雲。佛三種身。從方等生。即此義也。
△次釋經文。此品有長行偈頌。長行有三。一明多寶湧現。二明分身遠集。三明釋迦唱募。初文有六。一塔現之相。二諸天供養。三多寶稱歎。四時眾驚疑。五大樂說問。六如來答。
今初。
爾時佛前有七寶塔(至)高至四天王宮。
七寶為塔者。明法身之地。以性德七覺。七聖財。寶塔者。實相之境。法身所依處也。高五百由旬者。是二萬里。豎明因中萬行。果中萬德也。廣二百五十由旬。即是一萬里。橫用萬善莊嚴也。地者。無明心地也。以無所破。破於無明。以無所住。住第一義空。種種寶物者。眾多定慧而莊挍也。欄楯。是總持也。龕室千萬者。無量慈悲之室。亦是無量空舍。幢旛。是神通勝相也。垂寶瓔珞者。四十地功德。上莊嚴法身。下被眾生也。寶鈴萬億者。八音四辯也。四面出香者。四諦道風吹四德香也。高至四天王宮者。窮四諦理也。
△二諸天供養。
三十三天雨天曼陀羅華(至)恭敬尊重讚歎。
事解可知。更復約理。三十心為三十。十地為一。等覺為一。玅覺為一。合為三十三。同依實相境也。雨天曼陀羅者。初心亦具四十二地功德。後心亦爾。皆以四十地所有因華歸向法身也。餘諸天龍下。即是內凡外凡等。亦依實相向果行因也。
△三多寶稱歎。正證前開權顯實不虗也。
爾時寶塔中出大音聲(至)如所說者皆是真實。
平等大慧者。即是諸佛智慧。如前行步平正義也。平等有二。一法等。即中道理。二眾生等。一切眾生。同得佛慧。大者。如前高廣義也。約觀心者。空觀豎等。假觀橫等。中觀橫豎平等。平等雙照。即是平等大慧也。如是如是者。一如法相是。二如根性是。皆是真實也(僭補曰。一如法相是者。如諸法實相。二如根性是者。如上中下三根。作三周說。皆是真實。故言如法相是。如根性是也)。
△四時眾驚疑。
爾時四眾見大寶塔住在空中(至)却住一面。
△五大樂說因疑請問。若望下答意。應為三問。一問何因有此塔。二問何故塔從地出。三問何故發是音聲也。
爾時有菩薩摩訶薩(至)發是音聲。
△第六佛答此三。一先答第二問。此佛有願。為證法華。故從地湧出也。
爾時佛告大樂說菩薩(至)為作證明讚言善哉。
△二追答第一問。由彼佛命。令造此塔也。
彼佛成道[A62]已(至)應起一大塔。
△三答第三。為作證明故。發是音聲也。
其佛以神通願力(至)讚言善哉善哉。
釋論明多寶佛。不得說法而取滅度。師解不爾彼佛告諸比丘。比丘。即是受化之人。何謂不說。當是多寶。亦得開三。不得顯實。故釋論雲。不得說法耳。以是義故。雖復滅度。在在處處。有說法華經。便隨喜作證也(告比丘等者。驗具四眾。非不說法。當是多寶者。問。十方世界。豈無一佛。不得開顯。不開顯者。皆應發願。何獨多寶。若不發願。佛道不同。若發願者。皆合聽經。又諸佛化。皆預照機。豈成佛竟。不得開顯。方始發願。答。同與不同。開與不開。有願無願。皆是隨緣。若宜有願。皆悉盡來。何慮不集。後方發願。亦是鑑物)。
(僭補曰。按經。多寶如來。因地行菩薩道時。作大誓願。若我成佛。滅度之後。於十方國土。有說法華經處。我之塔廟。為聽是經故。湧現其前。為作證明。讚言善哉。似非釋論所云。多寶不得說法而取滅度。亦非大師釋雲。當是多寶佛。亦得開三。不得顯實。故論雲。不得說法耳。又非荊溪所云。同與不同。開與不開。有願無願。皆是。隨緣鑒物等。如上三說。似與多寶佛行菩薩道時。發大誓願之意。不相符合。所謂意者。方便品偈云。諸佛與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譬如優曇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出。聞法歡喜讚。乃至發一言。則為[A63]已供養。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曇華。此偈四行半。前二行具四難。一值佛難。二說是法難。三聞法難。四能聽者難。由此四難故。多寶如來。因地發願。修是玅法。成佛。則宣是玅法。滅度之後。十方諸佛有說法華經處。佛之塔廟。從地涌出。證明讚善。以難遇故。慶幸遭逢。尊重不捨也。後二行半偈。前一行舉曇華喻。喻時乃一出也。次一行半。正約法說。謂聞法歡喜。一言讚善。其所得功德。為供三世諸佛。而是人希有。過於優曇也。過優曇。即是過諸佛。滅後證經。十方諸佛。無有一佛與多寶佛等者。又滅度[A64]已來。無央數劫。而十方諸佛。無有一佛不說法華經者。其塔皆湧現。聞法證明。出聲讚善。曷可思議耶。又此證明讚善。亦即是多寶佛滅度之後。以全身寶塔。為現前大眾。二門開顯。說玅法蓮華經。又多寶如來法界身雲。於十方國土。處處誕生成佛。轉玅法輪。而其塔。亦即十方國土。諸佛說玅法華經處。湧現其前。聞法讚善。無前無後。一時竝現。葢為多寶佛。與十方諸佛。同乘一如。成最正覺。三際一時。十方一處。尊重玅法。處處證經。無時暫離。與虗空等。與法性等。無盡無盡。不可思議也)。
(一多寶涌現竟)。
△第二明分身遠集。就此有七。一樂說請見多寶。二應集分身。三樂說請集。四放光遠召。五諸佛同來。六嚴淨國界。七與欲開塔。
今初。
是時大樂說菩薩(至)我等願欲見此佛身。
釋初請雲。以佛神力者。欲開塔。須集佛。集佛即付囑。付囑即召下方。下方出。即應開近顯遠。此是大事之由。豈非佛神力令問也。
△二應集分身。
佛告大樂說菩薩(至)今應當集。
△三樂說請集。
大樂說白佛言世尊(至)禮拜供養。
△四放光遠召。
爾時佛放白毫一光(至)亦復如是。
△五諸佛同來。
爾時十方諸佛(至)并供養多寶如來寶塔。
△六嚴淨國界有三。一變娑婆世界。
時娑婆世界即變清淨(至)猶故未盡。
△二八方。各更變二百萬億那由他。
時釋迦牟尼佛(至)諸天寶華徧布其地。
△三八方。又各變二百萬億那由他。
釋迦牟尼佛(至)徧滿其中。
三變淨土者。此三昧有三。初變是八背捨。變穢為淨。二變是八勝處。轉變自在。三變是十一切處。於境無礙。又三變表破三惑。
(僭補曰。圓覺雲。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清淨。平等不動。經云。三變者。如大師所表。八背捨等三種法門。三周開顯後。同歸圓乘。與圓覺等。是法華三昧也)。
(六嚴淨國界竟)。
△第七與欲開塔復五。一諸佛問訊說欲。二釋迦開塔。三四眾皆同見聞。四二佛分座而坐。五四眾請加。
今初。
是時諸佛各在寶樹下(至)亦復如是。
諸佛同與欲開塔。如僧中作法與欲意也。大集明若干佛與欲。華嚴亦說十方若干佛同說華嚴。大品亦云。千佛同說般若。皆不雲是釋迦分身。準今經者。應是分身。彼帶方便。故時中不顯說耳。今經非但數多。亦直說是分身。咸來與欲也(如僧中與欲者。不必全同僧中法事。故云如耳。多寶願力。須諸佛集。復令時會。知分身多故。此諸佛為開塔集。集又不至。但遣侍者傳問訊等。狀如與欲。故諸侍者。但申問訊。無說欲辭。大集若干諸佛與欲者。於欲色二界大空亭中。廣集十方一切諸佛。二十一雲。南方有佛。名曰金藏。彼諸菩薩。見光明[A65]已。問於彼佛。彼佛答雲。北方世界。有佛名釋迦牟尼。欲為大眾說法。破大憍慢。遣使從我索欲。我今與之。餘方亦爾。各令一大菩薩。與十恒沙諸菩薩等來此。偈讚亦無別欲詞。大品亦千佛同說。今[A66]已開權。次欲顯遠。使諸佛道同故。令諸佛與欲。有人問。眾俱在空。分身何故猶處於地。今答時眾[A67]已聞迹門開權。初入寂光之土。故以居空表之。分身示迹。各有所化之土。故地居以表之。又釋迦不久顯本。亦先居空以表之。各有致。不須疑也)。
△二釋迦開塔。
爾時釋迦牟尼佛(至)如却關鑰開大城門。
開塔者。即是開權。見佛者。即是顯實。亦是證前(迹門開權顯實)。復將開後(本門開迹顯本)。如却關鑰者。却障機動也。
△三四眾皆同見聞。
即時一切眾會(至)及釋迦牟尼佛上。
△四二佛分座而坐。
爾時多寶佛於寶塔中(至)坐其半座結跏趺坐。
△五四眾請加。
爾時大眾見二如來(至)皆在虗空。
(二分身遠集竟)。
△第三釋迦唱募流通。
以大音聲普告四眾(至)付囑有在。
文有三意。一大聲唱募。二付囑時至。三付囑有在。有在者。若佛在世。隨機利物。自說正法。無待他人。今佛化緣機盡。欲令此法。利益無窮。故須付囑流通也。付囑有在者。此有二意。一近令有在。付八萬二萬舊住菩薩。此土弘宣。二遠令有在。付本弟子。下方千界微塵。令觸處流通。又發起壽量也(八萬二萬者。八萬在法師品初。二萬在持品之首)。
△二偈頌有四十八行。頌上三意。初三行半。頌多寶滅度。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聖主世尊(至)常為聽法。
△二有八行半。頌分身集(偈頌分身佛集者。上文有七。今頌甚略。仍不次第。初三行頌第二應集。義兼大樂說欲見。及以請集。次一行。頌土淨。後四行半。頌諸佛同來)。
又我分身(至)令法久住。
△第三有三十六行。頌釋迦付囑。復二。初八行半。舉三佛以勸流通。次有二十七行半。舉難持之法以勸流通。就初有三。初一行半募覔其人。
告諸大眾(至)自說誓言。
△二有三行。正舉三佛以勸持經。
其多寶佛(至)令得久住。
△三有四行。能持此經。即是供養三佛。及見三佛。以釋勸意。
其有能護(至)及諸化佛。
△第二有二十七行半。舉難持之法以勸流通。為二。初二十行正舉勸。次七行半釋勸意。就初復三。初一行誡勸。
諸善男子。各諦思惟。此為難事。宜發大願。
△次十七行。正舉難持以勸流通。
諸餘經典(至)是則為難。
△三有二行。釋難持意。
我為佛道(至)則持佛身。
若有能持。即持佛身。此意豈易(若有能持則持佛身者。體宗用三。衣座室三。即三身故)。
△第二七行半。明能持難持。能成勝德以釋勸意。就此復三。初一行半。重募持經人。
諸善男子(至)自說誓言。
△二一行半。明能持難持則諸佛喜歎。
此經難持(至)諸佛所歎。
△三四行半。明能持難持。即成勝行。中具二利。
是則勇猛(至)皆應供養。
(見寶塔品竟)。
玅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五
校注
[0721001] 經卷第四 [0730001] 微疑徵【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9 冊 No. 599 法華經文句纂要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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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