玅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二
玅法蓮華經方便品第二
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圓。用有差會(雖俱法用。以偏望圓。偏差圓。會。會雖勝差。然會[A1]已非差。用亦成玅)三權是矩是方。一實是規是圓。若智詣於矩。則善用偏法逗會眾生。若智詣於規。則善用圓法逗會眾生。譬如偏舉一指以目偏處。是舉偏法以目智。宜用法以釋方。將用以釋便。若總舉指以目圓處。宜將秘以釋方。玅以釋便也(用偏法。如以一指。偏目一方。若用圓法。如以五指。徧示諸方)。舉偏法釋方便。葢隨眾生欲。非佛本懷。如經。令離諸著。出三界苦。是故如來殷勤。稱歎方便。
(僭補曰。以三權對一實共論。以未開故。秪論於權。是體外方便。非今品意)。
又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如世之門。本為能通。三皆入實。故名為門)。方便權略。皆是弄引。為真實作門。真實得顯。功由方便。從能顯得名。故以門釋方便。如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此義但是入實之門。非今品意。
又方者秘也。便者玅也(於昔成秘。彼秘被開。於今成玅)。玅達於方。即是真秘(達即是開。用玅之便。以開秘方。玅外無法。故云即是)。點內衣裏無價之珠。與王頂上唯有一珠。無二無別。指客作人。是長者子。亦無二無別(眾生身中有昔種緣。名為衣珠。自退[A2]已來。於彼醉客偏門。尚為偏門之名。何況圓所。若不開之。三權未顯。如衣覆珠。今經開之。與果智一。作人亦爾。思之可知)。如斯之言。是秘是玅。如經。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須說。我法玅難思。故以秘釋方。以玅釋便。正是今品之意。故言方便品也。
○初番釋者。是體外方便。化物之權。隨他意語。次釋亦是體外方便。自行化他之權。亦是隨自他意語。後釋是同體方便。即是自行權。隨自意語。
(初釋者。自有三文。簡初文者。三教一向名他名權。權隔實故。釋次文者。以三教之他。與圓自對辨。釋第三文者。三俱體內。無非真實。但名為自。自外無他。他即自也)。
又初釋方便。非能入。非所入。次釋方便。是能入。非所入。後釋方便。是所入。非能入。故知名同。其義大異。
世人多不見此意。浪釋方便品。
(釋初文者。且指三教。但是法用。尚非能通。況是所通。是故三教。非能非所。故三方便。悉皆為麤。釋次意者。門是三教。得是能通。不云三教即是圓。故非所通。既其不即。故猶是麤。釋第三文者。亦開前二。初非能非所。次則能通。竝開成所。所中善巧。名為方便。故玅方便。異於方法。及能通門。故知下結斥)。
故正法華。名善權品。權即方便。無二無別。低頭舉手。皆成佛道。方便善權。皆真實也。當知今品。乃是如來方便。攝一切法。如空包色。若海納流。豈可以一枝一派。釋法界之大都耶。
今明權實。先作四句。謂一切法皆權。一切法皆實。一切法亦權亦實。一切法非權非實。一切法權者。如文云。諸法如是相性體力本末等。介爾有言。皆是權也。
一切法實者。如文。如來巧說諸法。悅可眾心。眾心以入實為悅。又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又云。如來所說。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又云。皆實不虗。又大經四句。皆不可說也。
一切法亦權亦實者。如文所謂諸法如實相。是雙明一切亦權亦實。例如不淨觀。亦實亦虗。云云(不淨下引例。假想故虗。治欲故實。秪此一觀。是實是虗。何妨一法。亦權亦實)。
一切法非權非實者。文云非如非異。又云。亦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非虗非實。如實相也。
若一切法皆權。何所不破。縱令百千種師。一一師作百千種說。無不是權。如來有所說。尚復是權。況復人師。寧得非權。如前所出。悉皆權也。
若一切法皆實者。何所不破。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但一究竟道。寧得眾多究竟道耶。
若一切法亦權亦實者。復何所不破。一切悉有權有實。那得自是一途。一一法中。皆有權實。不得一向權。一向實也。
若一切法非權非實。復何所不破。何復紛紜。強生建立。佛雖能於此不可說法。方便能說。而眾生不堪。若發軫單說此法取眾生者。即不能得也。故言不可說不可說也。
且置此事。以自行權實。共別教權實。共取眾生者。大機利者直得。鈍者曲得。小機利鈍俱不得。葢華嚴意也。
復置此事。單用三藏權實取眾生者。大機利鈍者密得。顯不得(佛初成道。第二轉法輪。陳如一人證初果。八萬諸天證無生法忍。二乘不知。故云密得)。小機利鈍者。但保於證。取亦不得。葢三藏意也。
復置是事。合用四種權實共取眾生者。大機利鈍者曲直俱得。小機利鈍者保證。俱不得。葢方等意也。
復置是事。捨三藏權實。用三種權實共取眾生者。大機利鈍俱得。小機利鈍保證。俱不得。葢般若意也。
復置是事。捨三種權實。單用圓教自行權實取眾生者。大小機利鈍俱得。葢法華意也。如來智慧。靡所不達。明照時宜。用與可否。故釋品云。方者。諸方法也。便者。善巧用也。巧用方法取眾生皆得。是故殷勤。稱歎方便(此約前四時三種法用。不能至實。故但成於初義釋品。若至法華。縱名法用。亦成秘玅之法用也。即可以用釋今經品。則方法之名。昔日通四。今無復三)。
又華嚴論教。但是滿字。論時。但是乳。論法。是一自行。一化他。若對人。但是菩薩。二乘聾啞。若依今經文。未曾向人說如此事。
約三藏者。若論教。唯是半字。若論法。是一種化他。若論時。即是酪。若依今文。住立門外。著弊垢衣。執除糞器。二乘人耳。
約方等。若論教。對半論滿。若論時。竝酪明酥。若論法。有三種化他。一種自行。若依今文。心相體信。入出無難。
約般若。若論教。帶半論滿。若依時。挾生而熟。若依法。則有二種化他。一種自行。若依今文。出內取與。皆使令知。
約法華論教。廢半論滿。若論時。純是醍醐。若論法。唯有自行。若依今文。開權顯實。此實我子。我之所生。我實是父。付以家業。授記作佛。前教不說者。今皆發之。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故是自行之權。故言方便品(僭補曰。經前品旨。文句有略解。廣解。料揀等。此但撮其要。不能具錄。智力有餘者。宜自撿之)。
△二正釋經文。從此品下。訖分別功德品十九行偈。或至偈後現在四信弟子文盡。凡十五品半。是正說分。若作兩正說。從此下。訖授學無學人記。凡八品。是迹門正說。今且逐近。就迹門正說八品中。初方便品。更為兩。一略開三顯一。二廣開三顯一。
○略更為二。初略開三顯一。二騰疑致請。略中有長行。有偈頌。長行中又為二。一寄言歎二智。二絕言歎二智。若不措言。則無能知者。雖復稱揚。言不能盡。寄言為二。一歎諸佛權實。二歎釋迦權實。諸佛道同。是故俱歎。上光照他土。彌勒橫問。文殊引古。大眾豎聞。正表於此。故發軫定起。即明諸佛道同也。就歎諸佛文為三。一雙歎。二雙釋。三雙結。就雙歎中。先經家提起。次正歎。
今初。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
爾時者。文殊問答[A3]已竟。佛從定起之時也。佛常在定。何故言起。此有所示。往古諸佛說此經時。必前入無量義。即入法華。今佛亦爾。此示世界悉檀。哀從定起。冥真達俗。二俱審諦。說必不謬。增長物信。此示為人悉檀。哀從定起。佛寂而常照。尚須入定。方乃說法。況復散心。妄有所說。此是對治悉檀。哀從定起。入定緣理。安心實相。出定令他。安心實相。此是第一義悉檀。哀從定起。安此四法。故言安詳而起也。
告舍利弗者。小乘中智慧第一。將欲因其破小智。顯大智。開權顯實。此乃經家提起之文。法華論云。佛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如實智觀。從三昧而起。現如來得自在力故。如來入定。無能驚忤故。論與今義相應。第一義悉檀。出過世間。故無能驚忤。四悉檀無障礙。故得自在。
跏趺坐者。古往微塵恒沙諸佛。及弟子。盡行此法故。又跏趺起惡覺。尚生他敬心。況入深境界而不適悅天人耶。又非世受用法。不與外道共。能破魔軍煩惱故。又能生三種菩提道故也(三種菩提者。一性淨菩提。二離垢淨菩提。三究竟菩提)。
△次正歎二智中二。先歎實。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
實者。諸佛智慧也。非三種化他權實。故言諸佛。顯自行之實。故言智慧。此智慧體。即一心三智。甚深無量者。即稱歎之辭也。明佛實智。豎徹如理之底。故言甚深。橫窮法界之邊。故言無量。譬如根深則條茂。源遠則流長。實智既然。權智例爾。
△次歎權。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權智者。葢是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等覺[A4]已下是道前)。從門入到道中(玅覺道中)。道中稱實。道前謂權也(此約四十二位因果。論權實也)。難解難入者。歎權之辭也。不謀而了。無方大用。七種方便。不能測度。十住始解。十地為入。舉初與後。中間難示難悟可知。而別舉聲聞緣覺所不能知者。執重。故別破之耳。法身本意。元以自行權實擬之。無機逃走。故言不知。華嚴頓照。聾啞瞽聵。故言不知。方等彈斥。保住艸菴。故言不知。般若轉教。無心悕取一䬸之意。故言不知。今大機啟發。放光動地。彼此今古。諸佛道同。由懷疑惑。故言不知。利根菩薩。節節能知。鈍同二乘。是亦不知也。又方便智慧為門。得入方便智。即是三教。各各四門。齊教入證也。自有佛智為門。得入佛智慧。如上說圓因。稱方便品。即是自行觀智為門。即今經所歎。其智慧門。圓教四門。即其一也(圓教四門者。具如止觀。即教智行理。言即其一者。謂智慧為門也)。自有實為門。入方便智。雙照二諦。即其義也(以實為門。入方便智。雙照二諦者。即此經開顯之後。從體起用。即權即實也)。
△二雙釋諸佛二智。
所以者何佛曾親近(至)名稱普聞。
佛曾親近。至盡行道法。是釋諸佛實智。良由外值佛多。稟承至要。故實智甚深。良由內行純厚。盡行道法。故實智無量。無量。則釋橫廣。甚深。則釋豎高也。
勇猛精進二句。是釋諸佛權智。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良由勇猛精進。能入難入之門。既入門[A5]已。澤被無疆。物欽勝德。故名稱普聞。
亦可分句。勇猛精進能入法門。即釋權智深。名稱普聞。即釋權智廣。觀權文。無深廣之語。例實智。此義則成(例實智此義則成者。以即實之權。權即實也)。
△三雙結諸佛二智。
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稱理究竟。故言成就。到彼岸底。故言甚深。此結成實智也。稱機適會。故言隨宜。非七方便所知。故言難解。此結成權智也。
有時解成就甚深未曾有法。結自行權實。隨宜所說意趣難解。結化他權實(歎諸佛權實二智竟)。
△二歎釋迦權實二智。文亦為三。初雙歎。次雙釋。後雙結。
今初。
舍利弗吾從成佛[A6]已來(至)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吾從成佛[A7]已來。歎實智。若實智不圓。佛道不成。既云成佛。一成一切成。即是歎實智也。
種種因緣下。是歎權智。四十餘年。以三種化他權實。逗會眾生。故言種種因緣也。譬喻者。小乘中以芭蕉水沫為譬。大乘中以乾城鏡幻等譬。依諸論者。以小乘譬乳。大乘譬醍醐也。廣演者。能於一法。出無量義也。無數方便者。即七種方便也。引導眾生令離諸著者。說散十善。離三途著。說淨十善。離欲界著。說三藏。離見思著。說菩薩法。離涅槃著。說佛法。離順道法愛著。
△次雙釋二智。
所以者何。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A8]已具足。
如來半句。即是釋實智。從真如實相中來而得成佛道。故名如來。即釋成實智也。
方便。即是釋權智。由於方便善巧。故能種種因緣。
知見波羅蜜者。即是雙舉權實知見也。一切種智名實知。佛眼名實見。道種智名權知。法眼名權見。悉到事理邊底。故名波羅蜜。
皆[A9]已具足者。權實悉究竟也。若不作雙釋之意。那忽言皆[A10]已。皆[A11]已者。雙釋意顯也。
△三雙結二智。
舍利弗如來知見(至)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如來知見。如前說。廣大明橫。深遠明豎。如此實智。非橫非豎。寄言往歎。論其橫豎。照無限極。如函大葢大也。
無量無礙下。即是結權智也。自行之權。道前方便。約諸法門。故知是結權智明矣。實智無若干也。無量。即佛地四等也。無礙。即佛地四辯也。能於一辭一義。旋出無量。樂說不窮。比別通菩薩。如甲上土方地。力。即十力。畏。即四無所畏。禪。盡禪之實相。定。即首楞嚴定。三昧。即王三昧。深入無際者。結成豎深。成就一切未曾有法。結成橫廣(一寄言歎竟)。
△二絕言歎三。
初舉絕歎之由。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至)悅可眾心。
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者。即舉權也。
言辭柔輭悅可眾心者。舉實也。何以得知。上見他土說頓云。其聲清淨。出柔輭音。下身子領解云。聞佛柔輭音。深遠甚微玅。據前後兩文。知是舉實智也。
前歎中。前實後權。今何意前權後實。明前欲寄言。故從實而舒權。今欲絕言。須卷權歸實耳。
△次指絕言之境。
舍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
取要言之。是指實境。要者。莫過于實也。無量無邊未曾有法。是指權境。
又舉要是創指之端。無量無邊。是指權。未曾有法。是指實。言此二法。佛悉成就。修道得故。此那可說。若單明一事。不應言悉。既雙指權實。其意明矣。
△三正絕言歎為二。
初絕言歎。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
明此法深寂。言語道斷。體不可說。故止而歎之。設慈悲為說。聞不能解。傷其善根。是故止也。
△二釋止歎之意為兩。一就佛是無上人。成就修得無上法故。不可說。
所以者何(至)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就佛成就下。明上人權實橫滿不可說。從唯佛與佛下。明上人權實豎深不可說。
成就對不成就。乃至難解對不難解。即是橫明成就修道得故。故不可說。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者。初中分獲。未盡其源。如十四夜月。光用未普。獨佛與佛。究竟邊底。如十五夜月。體無不圓。光無不徧。如此豎深。修道得故。故不可說。
△次明甚深境界不可思議故不可說。有二。初一句略標權實章。如文。
諸法實相。
(僭補曰。諸法實相一句兩向。向前。即屬前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也。向下。即是標權實章門。所謂諸法如是相等十如之文。釋此一句也)。
△次十句廣釋權實相。
所謂諸法如是相(至)如是本末究竟等。
今作四番釋。一約十法界。二約佛法界。三約離合。四約位。經云諸法。故用十法界釋也。經云佛所成就第一希有之法。故用佛法界釋也。經云止止不須說。我法玅難思。故用離合釋也。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故用位釋也。
一約十法界者。四聖六凡。是為十界。世出世間。數不出十。一一界中。雖復多派。不出十如。十如者。謂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三塗。表苦為相。定惡聚為性。摧折色心為體。登刀入鑊為力。起十惡為作。有漏惡業為因。惡愛取等為緣。惡習為果。三惡趣為報。本末皆癡為等。三善道。表樂為相。定善聚為性。升出色心為體。樂受為力。起五戒十善為作。白業為因。善愛取為緣。善習為果。人天趣為報。初後相在為等。二乘界。表涅槃為相。解脫為性。五分為體。無繫為力。道品為作。無漏慧行為因。修出世善法為緣。四果為果。方便土為報。前後相在為等。菩薩佛界者。緣因為相。了因為性。正因為體。四弘為力。六度萬行為作。智慧莊嚴為因。福德莊嚴為緣。三菩提為果。大涅槃為報。圓融無礙為等。又如地獄界。當地自具相性本末。亦具畜生界相性本末。乃至具佛法界相性本末。無有缺減。阿毗曇毗婆沙第七云。地獄道。成就他化天法。即是其例。餘九法界亦如是。當知一一界。皆有九界十如。若照自位九界十如。皆名為權。照其自位佛界十如。名之為實。一中具無量。無量中具一。所以名不可思議。
(言自位者。雖明十界。界界各十。且照當界。以九為權。以一為實。故須結云。一中無量。一界具十。一一十如。若自若他。若因若果。在一心故。故云無量中一。一中無量。不可以一說。不可以多說。不可以權說。不可以實說。因果。善惡。空有。大小。凡聖。漸頓。開合。心法。依正。一多自在。一切諸法悉皆如是。是知譚法界者。未窮斯玅。致使惑果事而迷因理)。
(○僭補曰。若照自位九界為權。佛界為實者。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各具三千法門。但佛法太高。眾生法太廣。為易修觀故。但觀心法三千。故云自位也)。
須知一中無量。凡夫雖具。絕理情迷。二乘雖具。捨離求脫。菩薩雖具。照則不周。名不了了。如來洞覽。橫豎具足。
(先重立境云。一中無量。凡夫絕理等者。自鄙無分。故云絕理。隨想異見。故云情迷。既絕且迷。徒具何益。二乘等者。即二教二乘。煩惱即真。捨而不觀。避空求空。反資小脫。菩薩等者。藏通照六。別照次第。故云不周。皆迷[A12]己界。不達佛界。不了了言。尚該十地。故今應指別地及因。橫豎具足者。一中無量為橫。無量即一為豎。多一相即。故云具足)。
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不可宣示。止止絕言。其在此耳。
二約佛法界釋者。佛界非相非不相。而名如是相。指萬善緣因。故下文云。眾寶莊校。即其義也。佛界非性非不性。而名如是性。指智慧了因。故下文云。有大白牛也。佛界非體非不體。而名如是體。指實相正因。故下文云。其車高廣也。佛界非力非不力。而名為力。指菩提道心。慈善根力等。故下文云。又於其上。張設幰葢也。佛界非作非不作。而名如是作。指任運無功用道。故下文云。其疾如風也。佛界非因非不因。而名如是因。指四十一位。故下文云。乘是寶乘。遊於四方也。佛界非緣非不緣。而名如是緣。指一切助菩提道。故下文云。又多僕從。而侍衛之。佛界非果非不果。而名如是果。指玅覺朗然。圓因所尅。故下文云。直至道場也。佛界非報非不報。而名如是報。指大般涅槃。故下文云。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也。佛界非本非末。而言本末。本即佛相。末即佛報。是自行權也。佛界非等。非不等。而名究竟等。指於實相。故標章云實相。是自行之實也。即實而權。故言本末。即權而實。故言為等(問。此中佛界。與前十中佛界何別。答。前則在迷在因。通悟通果。今乃唯果。不通因迷。故一一法。皆用雙非。非相非不相。雖出雙非。意存三諦。下九準知。乃至本末究竟等也。如是方名究竟佛乘。是故皆以大車文結。此則於今品文。是佛果家之諸法實相。於彼譬說。即至道場之莊嚴大車。於彼宿世。即極果佛之開權寶渚。於彼本門。即久成佛之所契玅法。若正宗可識。豈迷流通。一句一偈之言。彌可信也。三德三軌之說。皎若目前。若得此意。廣演於八年。不出乎一念。經五十小劫。詎動於剎那。例知一代逗機。居于心性。十方佛事。宛然矚目。法界根性。覽而易通。隨宜所說。咸指藏理)。此是如來自行權實。最為無上無上相。乃至無上果報。橫廣豎深。而無有上。故標章云。諸法實相也。例亦應言諸法實性。實體。實力。乃至應言實究竟等。但略舉一而蔽諸耳。如來徧照。橫豎悉周。如觀掌果。秖為凡夫如雙盲。二乘如眇目。菩薩夜視朦朧不曉。不可得說。止止絕言。其意在此耳。
三約離合者。若佛心中所觀十界十如。皆無上相。乃至無上果報。唯是一佛法界。如海總萬流。千車一轍。此即自行權實。若隨他意。則有九法界十如相性等。即是化他權實。化他雖復有實。皆束為權。自行雖復有權皆束為實。此即自行化他權實。隨他則開。隨自則合。橫豎周照。開合自在。雖開無量。無量而一。雖合為一。一而無量。雖無量一。而非一非無量。雖非一非無量。而一而無量。唯佛與佛。乃能究盡。凡夫則誹謗不信。二乘則迷悶不受。菩薩則塵杌未明。為此義故。止止絕言。
四約位者。如是相者。一切眾生皆有實相。本自有之。乃是如來藏之相貌也。如是性。即是性德智慧。第一義空也。如是體。即是中道法性之理也。是為三德。通十法界。位位皆有。
若研此三德。入於十信位。則名如是力。如是作。入四十一地。名如是因。如是緣。若至佛地。名如是果。如是報。
初三名本。後三名末。初後同是三德。故言究竟等。
初位三德。通惡通善。通賢通聖。通小通大。通始通極。雖在惡而不沉。雖在善而不升。雖在賢而不下。雖在聖而不高。雖在小而不窄。雖在大而不寬。雖在始而非新。雖在極而非故。故是不可思議。不可得說。止止絕言耳。
復次三德究竟等者。十界相性。權實開合。差別若干。以平等大慧。如實觀之。究竟皆等。
若迷此境。即有六界相性。名為世諦。若解此境。即有二乘相性。名為真諦。達此非迷非解。即有菩薩佛界性相。中道第一義諦。若以此慧等於俗諦。俗諦非迷。等於真諦。真諦非解。非解非迷。雙非迷解。但名平等。若雙照者。權即是實。實即是權。雖二而不二。亦名究竟等也。
○又權實不二之境。七種方便。不能以不二智。等不二境。唯有諸佛。以不二智。等不二境。故言究竟等。
○又今大乘機動。不明九界性相。直說一切性相。悉入佛界性相。昔教不說。謂昔不與今等。今教說。知昔與今等。故言究竟等。
○初約惑解等。次約人等。後約教等。說此甚廣。記者不能委悉耳。
南嶽讀此文。皆云如。故呼為十如也。天台依義讀文。凡有三轉。一云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二云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三云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若皆稱為如者。如名不異。即空義也。若作如是相等。點空相性。名字施設。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等。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是中義也。分別令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為言。空即假中。約如明空。一空一切空。點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此之十如。乃十界上因果之法。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則百法界。千如是。九界為權。佛界為實。細論各具權實。然此權實。不可思議。乃是三世諸佛二智所依之境。何法不收。此境發智。何智不發。故荊溪云。的指玅境。出自法華。正指此也(初歎二佛二智長行竟)。
△次偈頌。有二十一行為兩。初十七行半。頌長行歎二智。後三行半。頌略開三顯一。動執生疑。
前又二。初四行頌寄言歎。後十三行半。頌絕言歎。夫偈頌長行。互有廣略者。令義易顯耳。長行二佛權實各歎。表化緣異故。頌中二佛合歎。示二智理同故。
初寄言中又二。初兩行合頌二佛二智。後二行。合頌二佛釋歎結歎等也。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世雄不可量(至)無能測量者。
初世雄不可量一句。合頌上二佛實智。
次諸天下三句揀人。
次佛力無所畏下一偈。合頌上二佛權智也。力無畏等。頌諸功德是頌權智。餘法者。即指化他之權。是實智之餘助耳。正頌上種種因緣(云云)。言頌開合者。此有三異。一上舉人。又標法。故云諸佛智慧。今但頌人。將人以美法。故云世雄。二者。上開歎。今合歎。以法別故須開。以人總故須合。三者。上云一切二乘不知。今言一切眾生類不知。
△後二行。合頌二佛釋歎結歎之意也。
本從無數佛(至)我[A13]已悉知見。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頌上諸佛釋歎。佛曾親近百千諸佛。盡行道法之文也。
甚深微玅法。頌上結歎實。成就甚深未曾有法也。
難見難可了。頌上結歎權。意趣難解也。
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A14]已。頌上釋迦釋歎知見波羅蜜。皆[A15]已得具足。上二句舉因具足。次道場得成果一句。舉果具足。
我[A16]已悉知見一句。頌上結釋迦二智。如來知見廣大之文也。(初四行頌寄言歎竟)。
△第二有十三行半。頌上絕言。文為五。初半行如是大果報。即頌不思議境。
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
但舉初後。中間略可知。義字。兼頌究竟等也。大與種種。如玄義中說(但舉初後者。仍先舉後二。却舉初二。故先云大果報。次云性相義也。義字等者。義謂義理。秪一究竟之言。有三諦三觀義理也。大與種種等者。具如玄文)。
△第二半行。追頌取要言之佛悉成就也。
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第三半行。追頌上止不須說也。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實相非方所。故不可示。非言語道。故云言辭相寂滅。
△第四頌舉不知之人。有十行半。文為八。初半偈總揀不入者。即七方便也。
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
△次二句。揀能入者。即圓教十信。故云信力堅固者。
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僭補曰。七方便。借藏教七賢位。名法華七方便。一兩教二乘。二兩教菩薩。三別教十信。四十住。五十行。六十迴向。七圓五品是也。問。圓十信。未證法身。何以非方便。答。此品初。佛從定起。即歎二佛二智。無有知者。今偈云。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即圓教十信。故言信力堅固者。長行唯佛與佛知。頌中明十信知。互舉耳。據此偈。佛金口親許圓十信知。豈可雷同前三教。判入方便耶。以信隣初住。即斷惑證真故也。華嚴經云。一切世界諸羣生。少有欲求聲聞乘。求獨覺者轉復少。趣大乘者甚難遇。趣大乘者猶為易。能信此法倍甚難。法華舉七方便。與圓十信較量。華嚴舉三乘。與圓十信較量。皆許十信能信此法。其義一揆。可互相印證也)。
△三一行半。揀二乘不知。
諸佛弟子眾(至)其力所不堪。
△四一行。舉身子不知。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
△五一行半。舉諸大弟子。
正使滿十方(至)亦復不能知。
△六二行舉支佛。
辟支佛利智(至)莫能知少分。
△七二行半。舉發心菩薩不入。
新發意菩薩(至)不能知佛智。
發心語通。或可六度菩薩。三僧祗未斷惑。名為發心。或可指上人天中。自攝得六度。而發心之語。別擬通別等發心也。
△八一行。揀不退菩薩亦不知也。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通教不退。斷界內惑。是故不知。別教地前。亦有證位不退。行不退等。亦所不知也(第四八段竟)。
△第五一行半。頌上難解法。佛能知實相境。
又告舍利弗(至)十方佛亦然。
無漏不思議者。頌上結要。舉權實所止之境也。甚深微玅法一句。頌上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我今[A17]已具得三句。頌上唯佛與佛乃能究盡也。明諸佛道同。同皆究竟。故云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釋不思議者。如如意珠。無毫釐之有。能雨眾寶。實相不生。能生般若也。
(第二十三行半。頌絕言歎竟)。
(初十七行半頌長行竟)。
△後三行半。頌略開三顯一。文二。初略開三顯一。二騰疑致請。就略開顯為二。初行半。頌諸佛顯實。次頌釋迦開三。互明一邊耳今初。
舍利弗當知(至)要當說真實。
諸佛語無異者。此論諸佛化道是同。次兩句勸信。後兩句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即顯實也。動昔之執。生今之疑。將非魔作佛。正由聞此語也。佛既如實語勸信。何事翻疑。為防因疑起謗者。故須勸信耳。
△次頌釋迦開三。文為三。初一行正明開三。
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我令脫苦縛。逮得涅槃者。
將明二乘之非。故言逮得涅槃者。
又解。我令脫苦縛。逮得涅槃。即擬六度菩薩乘。何以知之。修六度行。即免四趣縛。未能入滅度。三僧祗百劫。乃得涅槃。逮之言。遠乃及耳。
又六度行。前度他。故言我令脫苦縛。後取無漏。故言逮得涅槃。此義推之。知是六度乘也。
又以數推之。下句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若不指此。將何為三。不應重數二乘為三乘也。
△次半行。正明三乘是方便。
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
△次兩句出立三之意。
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
意是權引。離諸苦故。非為真實。但是方便門耳(初略開顯竟)。
△二騰疑致請。由聞三是方便。故執動疑生(是諸聲聞。聞三乘是方便。所以疑於方便。又聞要當說真實。所以疑於真實)。文為二。一敘疑。二正請決。敘疑又二。一經家敘。二正生疑。初二。先敘千二百疑。
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至)千二百人。
△次敘四眾疑。
及發聲聞辟支佛心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上云三乘皆是方便。敘疑但在二乘者。以其執重疑深。故偏舉。若至下陳疑中。即云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亦皆有疑。故知三乘僉疑。偏舉二乘耳。
△二正生疑二。一疑佛二智。
各作是念(至)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
從何故殷勤稱歎方便。即是總疑權實二智。從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者。是疑實智。有所言說。意趣難知下。是疑權智。以聞諸佛語無異。要當說真實。從此生疑。何者。佛昔說三乘智慧。同證不差。但餘習有盡不盡耳。今忽稱歎如來二智。非我所及。是故疑佛二智也。
△二疑[A18]己所得。
佛說一解脫義(至)而今不知是義所趣。
從佛說一解脫義。我等亦得此法下。此是自疑所得三乘聖道。是真出要。我修此理。亦到涅槃。而今忽言皆是方便。未知何者真實。故言不知是義所趣。此從上斥三為方便。而生是疑(一敘疑竟)。
△二正請決。文有三請二止。就前為三止。佛預知三周得益。前後不俱。故三抑。俟其三請也。
就初請為二。一長行。二偈頌。長行為二。一陳疑。
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至)今者四眾咸皆有疑。
△二正請。
惟願世尊。敷演斯事(至)甚深微妙難解之法。
△二偈頌中。有十一行偈。文為六。初二句頌疑實智。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慧日大聖尊。久乃說是法。
△第二三行。頌疑權智。
自說得如是(至)諸佛之所得。
△第三三行。明三乘四眾有疑。
無漏諸羅漢(至)願佛為解說。
初一行。上句明羅漢。次句明菩薩。既云涅槃。何以言菩薩。上云逮得涅槃者。此中稱及。及者。此菩薩自求涅槃。又以及他。故異二乘。知是菩薩。後二行明緣覺。出家二眾。及八部等。皆中乘之機也。
△第四一行半。明身子疑。
於諸聲聞眾(至)為是所行道。
△第五一行。明佛子疑。
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願出微玅音。時為如實說。
△第六二行。總明同疑請也。
諸天龍神等(至)欲聞具足道。
夫偈頌長行。可以意推。如其非頌。即是長出。於義非急者。不能煩文分擘。故略耳。
△次明二止。恐驚疑故。
爾時佛告舍利弗(至)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
△二舍利弗騰宿根利。是故更請。
舍利弗重白佛言(至)而說偈言。
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次佛三止之。護上慢故。
佛復止舍利弗(至)重說偈言。
止止不須說。我法玅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三身子述慧益多。牒疑三請。有二。初長行。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至)長夜安隱多所饒益。
△次偈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上兩足尊(至)則生大歡喜。
(一略開三顯一騰疑致請竟)。
△二廣開三顯一。斷疑生信。有三周。共八品。一從此文。至第二卷。盡迴向佛道偈止。為上根法說周。二從爾時舍利弗。我今無復疑悔下。乃至授記。凡四品。為中根譬說周。三化城喻等三品。為下根因緣說周。亦名理事行。問。三周為三根人。云何一周。通有三說。若爾。一說應具三根。答。法說非止逗上中之上。又有中下。從正略傍。故言逗上耳。餘二周亦如是(答意者。許各具三根。法說自被法說中三。餘二亦爾。但說三根。攝九即足。從正略旁者。上根中上根為正。中下是旁。亦應云。具論有三。且言上耳。若逗上根。上三俱被。但上根為多為正。中下是略是旁。中下三根。為正為旁。亦復如是)。夫眾生心神不定。遇惡緣。轉利為鈍。遇善緣。轉鈍為利。先世值佛聞法。自有轉下中為上。俱於法說得悟。自有轉下為中。聞譬說得解。下者不轉。三周乃了。如此轉根。譬三刀斫木。利一。中二。鈍者三下。利鈍之名不失。木斷之處是同(譬者。刀如根。木如惑。執者如機。佛令其斫。受教如聞法。運斫如用觀。木斷如證。曾磨如轉。遇磨不同。故有利鈍)。問。三根入初住。有利鈍不。答。真修體顯。則無差降。問。若爾。初住[A19]已上。更起緣修。有優劣不。答。此同位人。無復勝負。真修體融。寧得有異耶。
問。經中多明菩薩為上根。緣覺中根。聲聞下根。若言菩薩上根。應併在法說中得悟。緣覺併在譬說中得解。聲聞併在於因緣中得悟耶。然經中一往。判出三根。至於悟解。義未必然。今經但見聲聞得解。不見支佛者。支佛是中根。既值佛出世。入聲聞數。隨根得悟。故不別標緣覺耳。故身子請偈云。其求緣覺者。比丘比丘尼。依此文。即知緣覺入四眾中攝也。又法師品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支佛者。豈無緣覺得解耶。舊云。菩薩是上根。不必皆利。從多為上。而執心易轉。原其域懷求佛。但執過三百[A20]已。即求近果。此疑易悟。三根菩薩。同在法說得解。上者或在略說。中者或在廣說之初。下者與身子齊。今明菩薩語通。但使發大心。悉是菩薩。何必併是利根。及身子尚少。豈得初周之初。[A21]已併得悟。若爾。流通壽量。何意有諸菩薩。節節得悟無生忍者。發菩提心者。舊云。壽量中悟。皆是法身。增道損生。今言不爾。有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人。得無生法忍。此人始得此忍。當知壽量之前。未是法身。故知菩薩得悟。不可局在初周之初也。
問。菩薩得悟。通於始終。二乘得悟。亦應至後。答。三周定父子天性[A22]已竟。則皆名菩薩。設在後悟。同名菩薩悟也。
問。若三乘同悟。何意但見聲聞領解。其二則無。答今明無佛出世。名獨覺。聞佛說十二因緣法。名緣覺。既入聲聞數中。得悟領解。皆不別出。大意可見。身子迦葉等。悉是中乘根性。故聲聞領解。兼得緣覺。無勞別出也。又四眾中。有發緣覺心者。其人得悟。即不一也。信解品云。密遣二人。追捉將還。即是其義。菩薩不領解者。聲聞之教。不明得佛。今經開其歸大之路。自恐解謬。故對佛述解菩薩不爾。故無領解。又其意有二。一菩薩本意求佛。設有異執而執輕。終歸取佛。無有不得之慮。今聞三周之說。但是正其觀慧。故不須領解。二菩薩悟大。處處有文。二乘作佛。始自今教。逐要流傳。故略菩薩領解。梵文或有。漢略不書耳。
問。若同皆領解。何故聲聞得記。不見緣覺菩薩受記。此亦三意。一者。昔明二乘入正位。不能發心。何由得記。今既悟大。欣斯別決。故為記劫國也。菩薩發心求佛。行成自滿。故不欣急求佛。亦不促授。又前教處處授菩薩記。此是恒說。逐要傳譯。如前云云。
(僭補曰。逐要傳譯。如前云云者。即此三意中第一意。為聲聞授劫國記。即是逐要。菩薩授記。乃是恒說。非此所急。況迹門流通。調達龍女皆授記。何云不授。即如次所引)二菩薩亦有別記。調達龍女。豈非記耶。又法師品云。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類。咸於佛前。聞法華經。我皆與授記。當得三菩提。此豈非皆記耶。三二乘昔來未曾得八相記。故記其劫國。菩薩先[A23]已曾記。故不重明耳。淺近之記。初住[A24]已得。非菩薩所欣。菩薩所期。乃是圓極玅覺遠記耳。故壽量品中。始從發心。訖一生得。玅因斯滿。極果頓圓。此乃授法身記莂。何謂無記耶。
問。若小悟大。應同授法身記。那得授八相記耶。答八相是應記。既得應記。知必有本。欲使物知聞。共結來緣。故與應記耳。又此二乘。若聞壽量。即同損生。得法身記也。
又明待時不待時。爾前不悟。必待法華悟者。名為待時。法華前教[A25]已解者。名不待時。何故爾。佛有顯密二說。若顯說為論。法華之前。二乘未悟大道。要須五味調熟。會在法華。故云。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此即待時也。若密教為論。未必具待五味。在法華方會。爾前密有入者。故名不待時。此乃大判時不時。若就三周。亦是待時不待時。迹本二門。亦是待時。不侍時。致有前後悟入。即此意也(僭補曰。應在三周前後得記者。是待時也。不在三周之數。前後密得者。是不待時也。又迹門是待時。本門是不待時也)。
問。有一種根性。非密非顯。二時不攝者。應是失時。永不得悟耶。答。餘經或謂此為失時。今經不爾。此人雖於密顯兩時不悟。雖生滅度之想。而於彼土。得聞是經。故無失時。乃是待彼土之時耳。問。五千起去。應是失時。答。此等應以如來滅度後。弘經人受益也。
問。身子初周。為四眾三根請。譬周為中下請。云何言佛各為三根人。三周說法耶。答。此語不便。請則普請。說亦普說。但上根智利。聞法得悟。中根處中。聞譬得悟。下根居下。聞三得悟。汝當隨義。云何隨語。
問。宿世是過去事。法譬是當現事不。答。經無文。義推應爾。引三歸一。三望一。一則是當。舉事為譬。譬即是現。準後望前。應如所問。
(僭補曰。三周差別之義。文句有十種料揀。廣大精微。無疑不破。此但略撮其要。以便好略之機。不能具錄。有志樂多聞者。宜自撿之)。
△初周法說。文為五。一從殷勤三請下。訖卷。正是法說。二從第二卷初。訖偈頌。是身子領解。三從吾今於天人下。訖佛所護念。是佛述成。四從汝於來世。訖宜應自欣慶。是與授記。五從四眾。訖盡迴向佛道。是四眾歡喜。今初法說。有長行偈頌。長行為三。一許。二受旨。三正說。許文為三。一順許。二誡許。三揀許。
今初。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A26]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
△二誡許。
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
諦聽是聞慧。善思是思慧。念之是修慧。大經明四善法。為大涅槃因。一善知識如來也。餘者可解(大經四善法者。德王品釋十功德中云。一者親近善友。二者聽聞正法。三者思惟其義。四者如說修行。唯此四法。是涅槃因。若言苦行是涅槃因。無有是處)。
△三揀眾許。
說此語時(至)汝今善聽當為汝說。
五千在座。故如來三止。今將許說。威神遣去。故名揀眾。五濁障多名罪重。執小翳大名根深。未得謂得。名上慢。未得三果。未證無學。有如此失者。謂障執。慢。三種之失也。而不制止者。上聞開三顯一。言略義隱。猶未生謗。足作繫珠因緣。去則有益。若聞廣開三顯一。乖情起謗。住則有損。是故不制止也。此眾無復枝葉者。枝葉細末。不任器用。此等執方便之方便(方便之方便者。四果是方便。更於煖頂妄計為極。是執方便之方便也)。於大非器。大品云。攀拊枝葉。棄於根本。是人為不黠。即是此義也。退亦佳矣者。既以小自翳。復妨他大光。今退無謗法之愆。復無障他之過。故云佳矣。上枝葉未去。如來三止。貞實願聞。故身子三請。師弟鑒機。非徒靳固也。
問。佛大慈悲。何不神力使其住而不聞。如華嚴中聾啞。何不增狀毒鼓。如喜根勝意。答。各有所以。華嚴末席。始開於漸。未破小執。故在座而隔。今諸佛法久後。要當說真實。正欲滅化城。破艸菴。宜須揀遣。若去住俱謗。宜如喜根強說。今去則有益。那忽令住。住則有損。那忽不遣。喜根以慈故強說。如來以悲故發遣。問。五千在座。即不蒙益。去有何益。答。此非當機。是結緣人耳。[A27]已如上說。昔大通佛時。亦有無量眾生。心生疑惑。世世與師俱生。今皆得度。此人亦爾。說大經時。萬五千億人。於是經中。不生信心。是人於未來。亦當得信。例此。益在不久。金光明中。時閻浮提有二種人。亦斯例意。
○汝今善聽。即結許也。
(毒鼓者。大經云。譬如有人。以毒塗鼓。於大眾中。擊令出聲。聞者皆死。鼓者。平等法身。毒者。無緣慈悲。打者。發起眾也。聞者。當機眾也。死者。無明破也。今世惑破近死。正當當機人也。來世惑破遠死。此五千等。雖非當機。亦聊作繫珠因緣耳。金光明第七云。二種人者。一者深信大乘方等。二者毀訾。不生信樂不生信樂者。亦得結緣。故引為例)。
(○喜根勝意者。諸法無行經云。爾時文殊師利言。世尊。師子吼鼓音王如來滅度之後。爾時有菩薩比丘。名曰喜根。時為法師。質直端正。不壞威儀。不捨世法。爾時眾生。普皆利根。樂聞深論。其喜根法師。於眾人前。不稱讚少欲知足。細行獨處。但教眾人諸法實相。所謂一切法性。即是貪欲之性。貪欲性。即是諸法性。嗔恚性。即是諸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其喜根法師。以是方便。教化眾生。眾生所行。皆是一相。各不相是非。所行之道。心無嗔癡。以無嗔癡因緣故。逮得法忍。於佛法中。決定不壞。世尊。爾時復有比丘法師。行菩薩道。名曰勝意。其勝意比丘。護持禁戒。得四禪四無色定。行十二頭陀。世尊。是勝意比丘。有諸弟子。其心輕動。樂見他過。世尊。後於一時。勝意菩薩。入聚落乞食。悞至喜根弟子家。見舍主居士子。即到其所。敷座而坐。為居士子。稱讚少欲知足細行。說無利語過。讚歎遠眾。樂獨行者。又於居士子前。復說喜根法師過失。是比丘不實。以邪見道。教化眾生。是雜行者。說婬欲無障礙。嗔恚無障礙。愚癡無障礙。一切諸法。皆無障礙。是居士子。利根。得無生法忍。即語勝意比丘。大德。汝知貪欲。為是何法。勝意言。居士。我知貪欲。是煩惱。居士子言。大德。是煩惱。為在內。在外耶。勝意比丘言。不在內。不在外。大德。若貪欲不在內。不在外。不在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十方。即是無生。若無生者。云何說若垢若淨。爾時勝意比丘。瞋恚不喜。從座起去。作如是言。是喜根比丘。以妄語法。多惑眾人。是人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聞佛音聲則喜。聞外道音聲則瞋。於梵行音聲則喜。於非梵行音聲則瞋。以不學入音聲法門故。乃至爾時喜根菩薩。於眾僧前。說是諸偈云。貪欲是涅槃。恚癡亦如是。如此三事中。有無量佛道。若有人分別。貪欲瞋恚癡。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菩提與貪欲。是一而非二。皆入一法門。平等無有異。凡夫聞怖畏。去佛道甚遠。貪欲不生滅。不能令心惱。若人有我心。及有得見者。是人為貪欲。將入於地獄。貪欲之實性。即是佛法性。佛法之實性。亦是貪欲性。是二法一相。所謂是無相。若能如是知。則為世間導。乃至說是諸偈法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萬八千人。漏盡解脫。即時地裂。勝意比丘。墮大地獄。以是業障罪因緣故。百千億那由他劫。於大地獄。受諸苦毒。從地獄出。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謗。若干百千劫。乃至不聞佛之名字。自是[A28]已後。還得值佛。出家學道。而無志樂。於六十二萬世。常返道入俗。亦以業障餘罪故。於若干百千世。諸根闇鈍。世尊。爾時喜根法師。於今東方過十萬億佛土。有國名寶莊嚴。於中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號曰勝光明威德王如來。應供。正徧知。今現在彼。其勝意比丘。今我身是。世尊。我未入如是法相門時。受如是苦。分別苦。顛倒苦。是故若發菩薩心者。若發小乘心者。不欲起如是業障罪不欲受如是苦惱者。不應拒逆佛法。無有處所。可生瞋癡。佛告文殊師利。汝聞是諸偈。得何等利。世尊。我畢是業障罪[A29]已。聞是偈因緣故。所在生處。利根智慧。得深法忍。巧說深法。文殊師利。為誰力故。能憶如是無量阿僧祇劫罪業因緣。世尊。諸菩薩有所念。有所說。有所思惟。皆是佛之神力。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從佛出故)。
(僭補曰。按諸法無行經。喜根勝意二菩薩所說之法。勝意是藏教事六度菩薩。斷煩惱而證菩提。喜根是一乘圓教大菩薩。以三毒之性。即諸法實性。一相無相。是諸法實相。勝意以著相故謗喜根。即是謗法華經。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亦是謗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亦是謗十法界十如因果權實之法。本末究竟。皆與實相等。以謗大法故。生身陷地獄。從地獄出。復得人身。又若干劫。受諸罪報。謗法之罪。經有明文。所謂謗斯經故。獲罪如是。讀之。令人心悸毛豎。所以佛稱種智。修假多聞。雖學三乘權教。依之修證。而一乘大法。不可不學。所謂自行權。本為實也。凡業是經者。喜根所說之法。當深究研窮。而即之於心。勝意著相謗法。前車既覆。後之來者。宜痛誡也)。
△第二受旨。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如文(一許二受旨竟)。
△第三正法說。文為二。一明四佛章。廣上諸佛權實。二明釋迦章。廣上釋迦權實。上句逗少。是文略。總云諸佛。是人略。但開三顯一。是義略。此中章句多。是文廣。明五佛。是人廣。明六番。是義廣。六者。一歎法希有。二說無虗妄。三開方便。四示真實。五為五濁施權。六揀偽敦實。歎法。令生尊重。說無虗謬。止其誹謗。開方便。使莫執小。示真實。使其悟大。舉五濁。示必施三。揀偽。要顯真實。於五佛章中。一一應備六義。而前後互出不具足者。葢如來巧說。使略而無闕。詣而不煩文耳。初四佛章二。一總明諸佛。二列三世。總章應具六。今但四。一歎法。二無虗妄。三開方便。四示真實。闕二義者。指後文也。
今初。
佛告舍利弗(至)如優曇鉢華時一現耳。
歎法中。法譬雙歎。時乃說之者。諸佛同出五濁。必前施三。如今世尊。四十餘年。始顯真實。久久稀疎。故言時乃說之。久不說者。為人不堪故。時未至故。五千未遣故。今人[A30]已堪。時[A31]已至。五千[A32]已去。決定說大乘。故言時乃說之。優曇華者。此言靈瑞。三千年一現。現則金輪王出。表三乘調熟[A33]已後。方說玅法。授法王記。又隔跨酪生酥熟酥三味[A34]已後。乃說醍醐。觀心者。觀心即中名為瑞。此觀通一切法至實相名為靈(法譬雙歎者。法喻蓮華。此云優曇者。乃是優曇蓮華。非尋常蓮華也)。
△第二勸信無虗妄法。
舍利弗。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虗妄。
不虗妄者。此理至深。理與昔異。此言至玅。言與昔反。此行至普。行與昔乖。此人至勝。勝於昔劣。還指客作四種之麤。而今皆玅。恐物生謗。故勸信也。信無虗妄人。說無虗妄法。
△第三施方便文三。謂標。釋。結。
今初。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
初明佛道隨三種機宜說方便。故言隨宜。而佛意在實。物莫能解。故言意趣難解也。
△二釋。
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至)演說諸法。
釋者。舉今佛之權能。釋諸佛之方便。巧慧同故。借此釋彼。云我以無數方便。謂諸佛施權。亦如我也。
△三是法非思量三句。有兩義。或作結施權。謂佛意難知。唯佛與佛能了。稟教者謂三。諸佛知一耳。或作顯實。即是次文。
△第四顯真實。文為五。一標勝人法。二標出世意。三重徵起。四正顯實。五總結。
今初。
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標人法者。舉無分別法。唯是佛所知佛以無分別智。解知無分別法。即是顯實法也。
△二標出世意。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出世意者。為兩。初總。次分字。總者。諸佛覺如實之相。乘此實道。出應於世。秖令眾生。得此實相。唯為此事。出現於世。曾無他事。除諸法實相。餘皆名魔事。分字釋者。一。則一實相也。非五非三。非七非九。故言一也。其性廣博。博五三七九。故名為大。諸佛出世之儀式。故名為事。眾生有此機感佛。故名為因。佛乘機而應。故名為緣。是為出世之本意。而今說三者。為一弄引耳。如人欲取。先當與之。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即此義也。
△三重徵起。
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至)出現於世。
重示者。將欲分別。更重提起。為解釋之端。又此大事。佛所尊重。如釋論中明。父王欲多聞太子名。數數說之。無有厭足。云云(如釋論等者。文初適云。諸佛大事今復徵。云何名諸佛大事等者。佛所尊重。故數言之。故引為例。云云者。論更有文。亦云如王好施。所生太子。名數數與等一標勝人法。二標出世意。三重徵起竟)。
△四正顯實。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也。法華論有四義。一者無上義。除一切智。更無餘事。如經。開佛知見。為令眾生得清淨故。出現於世。二同義。聲聞。辟支佛。佛性法身平等故。如經。欲示眾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三不知義。謂二乘人。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如經。欲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四為令證不退轉地。現與無量智業故。如經。欲令眾生入佛知見故。出現於世。論言次第。初開佛知見為無上。次示三乘同有佛性法身。雖明佛智無上。但恐佛獨有。故第二明三乘同有。雖三乘同有。而二乘不悟。示其令悟。雖悟而不得不退。故第四令得不退。今師作四解。不乖論。論句句釋。今一句作四釋。論明證不退轉地。今作四位釋。論知如來能證實。今作四智釋。論明同義。今作觀心釋。論明不知究竟處。今作四門釋。今為顯實。無量法皆一也。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義可知。玄義中十玅。則是十種一也。十玅者。一境玅。境即理境也。謂十如是等境。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不可思議。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等是也。二智玅。智即全境所發之智也。以境玅故。智亦隨玅。函葢相應。不可思議。經云。我所得智慧。微玅最第一是也。三行玅。行即所修之行也。以智玅故。智導於行。行亦隨玅。不可思議。經云。行此諸道[A35]已。道場得成果是也。四位玅位即修行所歷之位次也。謂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諸位。以行玅故。所證之位亦玅。不可思議。經云。乘是寶乘。遊於四方是也。五三法玅。三法。即真性。觀照。資成之三法也。真性是理。觀照是慧。資成是定。此之三法。是佛所證。不可思議。經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是也。六感應玅。感即眾生。應即佛也。謂眾生能以圓機感佛。佛即以玅應應之。如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而一月普現眾水。不可思議。經云。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是也。七神通玅天心名神。慧性名通。天然慧性。徹照無礙。名為神通。謂如來無謀之應。善權方便。稱適機宜。變現自在。不可思議。經云。今佛世尊。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是也。八說法玅。謂說大小乘偏圓之法。咸令眾生悟入佛之知見。一音宣演。不可思議。經云。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輭。悅可眾心是也。九眷屬玅。謂佛出世。十方諸大菩薩。皆來贊輔。或以神通而來生者。或以宿願而來生者。或以應現而來生者。皆名眷屬。俱不可思議。經云。但教化菩薩。無聲聞弟子是也。十利益玅。謂佛說法。一切眾生。咸得開悟本性。入佛知見。猶如時雨普洽。大地蒙益。不可思議。經云。現在未來。若聞一句一偈。我皆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是也。佛為一事。依經。且作四一消文。一者理一。二人一。三行一。四教一。理一有二。一正釋。二結成。
今初。
諸佛世尊(至)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
理一復為四意。一約四位。二約四智。三約四門。四約觀心。
一四位者。諦境不可知見。約於智眼。乃能知見。二智四眼。不能知見。唯一切種智。佛眼。則能知見。經云。為令眾生。開佛知見。不論佛果。自知自見。若偏語佛果。即失眾生。若語眾生。則無佛知見故。不可偏取。三教行人。雖是眾生。未有佛眼佛智故。不能知見實相。圓教四位。亦是眾生。又分得佛眼佛智。則眾生義成。知見義亦成。故寄此四位。以釋理一。如瑞相中。天雨四華。表萬善同歸。得入四位。乘四位華。以趣佛果。故約位顯理也。開者。即是十住。初破無明。開如來藏。見實相理。何者。性德之理。而為通別兩惑之所染著。難可了知(通惑謂見思。別惑謂無明。通別兩惑。同在一念)。初心能圓信圓受圓伏。而未能斷。不名為開(隨喜之前。初心圓信。名字位也。圓受。五品位也。圓伏。六根位也。將此凡心。即為伏斷。故云能也)。內加觀行。外藉法雨。助破通別惑藏。顯出真修性。知見朗然開發。如日出暗滅。眼目有用。故名為開。緣修破惑。故名使得清淨(問。若入初住。方名開者。當知此經。凡夫絕分。何故論文云為凡夫。答。四釋之中。約智約位唯聖方開。約觀約門。乃通名字。況為令之語。令凡入聖。結緣之益。準此可知。所以四釋。方顯今意。不妨高位。不棄凡夫)。仁王云。入理般若名為住(入理之言。義通深淺。從初立稱。故且云住)。住於十住小白華位也。
示者。惑障既除。知見體顯。體備萬德。顯示分明。故名為示。即是十行大白位也。
悟者。障除體顯。法界行明。事理融通。更無二趣。攝大乘師云。如理智。如量智。今理量不二。故名為悟。即十迴向小赤位也。
入者。事理既融。自在無礙。自在流注。任運從阿到茶。入薩婆若海。如攝大乘師云。如理如量。通達自在。如量知見。能持眾德。如理知見。能遮眾惑(於釋悟入。竝引攝大乘者。借別成圓故。釋悟中云。理量不二。釋入中云。理量自在。當知別中無此事也。若爾。前釋住中。引仁王云。入理名住者。準例借別。亦可十住如理。十行如量。量即理故名住。理即量故名行)。即是十地大赤位也。
然圓道玅位。一位之中。即具四十一地功德。秪開。即具示悟入等。更非異心。但如理知見。無有分別淺深之相。欲顯如量知見故。分別四位耳。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既云難易。即知初心與畢竟心。應有明晦淺深之別。猶如月體。初後俱圓。而有朔望之殊(先開中云朔望者。朔。明也。謂月初明。望。謂相望。即圓滿時。日月相望。月非朔望。寄於朔望。則有虧盈)。四位知見。皆明照實相。而說開入之異耳。
二約四智者。今欲以圓教四智。對於四位。不如般若中通教釋也。
(僭補曰。四智之名。出般若通教。通於三教。今歸一實。則三教俱圓。以示無淺深故引用也)一道慧。見道實性。實性中得開佛知見也。二道種慧。知十法界。諸道種別解惑之相。一一皆示佛知見也。三一切智。知一切法。一相寂滅。即悟佛知見也。四一切種智。知一切法。一相。寂滅相。種種行類相貌皆識。即入佛知見也(初文者。慧因智果。各具別圓。因果之上。各加種者。故得別名。各加一切。故受果稱。所謂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是也)。又道慧如理名開。道種慧如量名示。一切智。理量不二稱悟。一切種智。理量雙照為入。此亦約實理無淺深中。而淺深分別也。
三約圓教四門橫釋四句者。空門。一空一切空。即開佛知見也。有門。一有一切有。即示佛知見也。亦空亦有門。一切亦空亦有。即悟佛知見也。非空非有門。一切非空非有。即入佛知見也。能通則四。所通則一。開示悟入。是能通之門。所知所見。是所通之理也。
四約觀心釋者。觀於心性三諦之理。不可思議。此觀明淨。名為開。雖不可思議。而能分別空假中心。宛然無濫。名為示。空假中心。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名為悟。空假中心。非空假中。而齊照空假中。名為入。是為一心三觀。而分開示悟入之殊也。
所以四種釋者。見理由位。位立由智。智發由門。門通由觀。觀故則門通。門通故智成。智成故位立。位立故見理。見理故。名為理一也。
△二結成。
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如文(初理一竟)。
△二明人一。
佛告舍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
就昔方便。謂教化三乘。理實而言。但化菩薩。如彼窮子。自謂客作賤人。長者所觀。實為[A36]己子。即是人一也。
△三明行一。
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
三乘眾行。名之為諸。為圓故諸。即是一事。此行何所至到。唯趣佛之知見。即是行一也。
△四明教一。
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至)無有餘乘若二若三。
圓頓之教。名一佛乘。故序品云。說大乘經。即是教義也。自別教[A37]已去。皆名有餘之說。即不了義。非佛一乘。今言但以一佛乘者。純說佛法之圓教乘也。無餘乘者。無別教帶方便有餘之說。無二者。無般若中之帶二。無三者。無方等中所對之三也。如此二三皆無。況三藏中三耶(四正顯實竟)。
△五總結。
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
如文(初總明諸佛章竟)。
△次三世佛章。各明教一行一。後總論人一理一。在文可見。若當章自作四一者亦得。而不及總文顯也。菩薩瓔珞經第十三。明九世佛。過去三世佛。現未亦爾。未來過去佛者。古佛慈悲。入未來作種種形度眾生者是。未來現在佛者。當受未來記者是。未來未來佛者。當佛轉次受記者是。過去準此可知。現在現在佛者。當化主者是。現在未來佛。次補者是。現在過去佛。古佛垂迹者是。
△一過去諸佛章又二。初開權。
舍利弗過去諸佛(至)而為眾生演說諸法。
以無量無數方便者。明開權也。
△次顯實。
是法皆為一佛乘故(至)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明顯實也。例上一佛乘。即是教一。從諸佛聞法。法被眾生。兼得人一。究竟皆得一切種智。種智所知。即是理一。能知即是行一。雖不次第。四一兼足也。
△二未來佛章開顯如文。
舍利弗未來諸佛(至)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三現在佛章。正是化主。又三。初標佛出之意。
舍利弗現在十方(至)安樂眾生。
如諸佛章中。唯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此亦如是。唯為饒益安樂眾生。而出於世也。
△次開權。
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至)而為眾生演說諸法。
△三顯實。
是法皆為一佛乘故(至)欲令眾生入佛之知見故。
舍利下。總顯人理也(現在佛章。從初即量開權顯實。經舍利弗是諸佛下。即當總文。故前料簡中云。三世佛章。各明教行。後總明人理。若爾。何不秪合著現佛章中為四一文。而用為總耶。以經文初自云。舍利弗。是諸佛等。故知是總)。
(一明四佛章竟)。
△第二廣釋迦章。於六義中。無歎法希有。但有五。一開權。二顯實。三為五濁施方便。四揀偽敦實。五無虗妄。
今初。
舍利弗我今復如是(至)方便力而為說法。
我今亦如是。我即釋迦現在。先三後一。如四佛不異。故言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者。即是五乘根性欲。過去名根。現在名欲。未來名性。深心所著者。即是根也。方便者。即隨宜開三乘權法也。
△二顯實。
舍利弗。如此皆為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佛乘是教一。一切是行一。種智所知是理一。
△第三為五濁故施權。有二。先標意。
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
將舉五濁。先標其意。上[A38]已說諸佛開權顯實。未明隱實施權。其玅法清淨。湛一如空。尚無帶二帶三之權。況有單三單五之權。秪為五濁障重。實不得宣須施單五單三之權。亦施帶二帶三之權。故言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分別說於帶二帶三之三。及單五單三之三。
△次釋五濁之相有三。初唱數列名。
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至)見濁命濁。
△二明體相。
如是。
如是者。明體相也。體者。劫濁無別體。劫是長時。剎那是短時。但約四濁。立此假名。文云。劫濁亂時。即此義也。眾生濁亦無別體。攬見慢果報上立此假名。文云。眾生垢重。即此義也。煩惱濁。指五鈍使為體。見濁指五利使為體。命濁。指連持色心為體。
○相者。四濁增劇。聚在此時。瞋恚增劇。刀兵起。貪欲增劇。饑餓起。愚癡增劇。疾疫起。三灾起故。煩惱倍隆。諸見轉熾。麤弊色心。惡名穢稱。摧年減壽。眾濁交湊。如水奔昏。風波鼓努。魚龍攪撓。無一憀賴。時使之然。如劫初光音天墮地。地使有欲。如忉利天入麤澀園。園生鬭心。是名劫濁相(如水奔昏。謂水濁也。光音等者。世界初成時。此天初下。即第二禪初天。初下人間。身有光明。猶能飛行。無男女根。無所食噉。如是乃至食林藤。地膚。至粳米等。男女根生。具如俱舍劫章中明。地是惡緣。從緣而說。故云使然。如忉利等者。亦是舉例。更顯地生欲惡故也。帝釋城外有四園苑。謂眾車麤。雜。喜。諸天欲戰。從麤澀園出諸戰具。須車。出車苑。若歡喜園。入中生喜。欲界生欲。亦復如是)。煩惱濁者。貪海納流。未曾飽足。瞋蚖吸毒。撓諸世間。癡暗頑[A39]嚚。過於漆墨。慢高下視。陵忽無度。疑網無信。不可告實。是為煩惱濁相。
見濁者。無人謂有人。有道謂無道。十六知見。六十二等。猶如羅網。又似稠林。纏縛屈曲。不能得出。是見濁相。
眾生濁者。攬於色心。立一主宰。譬如黐膠。無物不著。流宕六道。處處受生。如貧如短。名長名富。是為眾生濁相。
命濁者。朝生暮殞。晝出夕沒。波轉煙迴。瞬息不住。是命濁相。濁相眾多。不能具說。次第者。煩惱見為根本。從此二濁。成於眾生。從眾生有連持命。此四經時。謂為劫濁也。
料揀者。問。五濁若障大。華嚴中未除濁而聞法者。何也。答。此應四句分別。一大乘根利障重。以根利故。重障不能障。此土華嚴。初聞大乘者是也。二根利障輕。三根鈍障輕。他方淨土。聞大乘者是也。四根鈍障重。如此土身子等。除濁方聞大乘者是也。問。五濁障小不。答。此就小乘。應四句分別。小乘根利遮輕。障不能障。身子是也。根利遮重。障亦不能障。央掘是也。根鈍遮輕。亦不為障。槃特是也。根鈍遮重此則成障。不聞小乘。不得度者是。
(央堀魔羅。此云一切世間現。婆羅門子。母䟦陀羅。幼失父。年十二。色力人相具足。慧辨聰明。師摩尼䟦陀羅婆羅門。通達四毗陀經。時師暫受王請。留世間現守舍。婆羅門婦。年少端正。於世間現。生愛染心。前執其衣。世間現言。仁今便是我之母。如何尊處。而行非法。內懷愧悚。捨衣遠避。其婦懷慚。以繩自縊。足未離地。摩尼䟦陀羅。事畢還家。見婦自懸。以刀截繩。高聲大叫。誰為此事。時婦答言。是世間現。欲行非法。強見凌逼。作如是事。䟦陀先知此人。有大功德。思惟是[A40]已。語世間現。汝是惡人。毀辱所尊。汝今非復真婆羅門。當殺千人。可得除罪。世間現奉命。即殺千人。還禮師足。師復告言。更當殺千人。一人一指作鬘。冠首而還。然後得成婆羅門。央掘即殺千人指少一。見母。即欲殺母。世尊現其前。捨母欲殺佛。佛示現避去。世間現說偈云。住住大沙門。白淨王太子。我是央掘魔。今當稅一指。世尊答偈云。住住央掘魔。輸汝慧劒稅。我住無生際。而汝不覺知。乃至世尊向央掘說偈言。汝來央掘魔。出家受三皈。央掘說偈答言。此乘是大乘。說名無礙智。是故我今日。歸依於如來。乃至世尊歎言。善哉央掘。善來比丘。即成沙門。威儀具足。如舊比丘。爾時十方諸佛。遣大菩薩曰。今釋迦牟尼佛。與大法將戰。降大師子。度無量眾。乃至央掘問佛。如來言。我住無生際。住解脫地。云何而復住此娑婆世界。願說因緣。佛告央掘。汝當與文殊師利俱。往十方各過恒河沙世界。一一界中諸佛。問如是義。猶如鴈王。從此而去。彼一一佛。皆答言。釋迦牟尼佛。即是我身。汝還。當為汝說。央掘與文殊師利。即還本國。具述上事。請佛為答。佛即告言。央掘魔羅。涅槃無生際。即是如來。如來即是涅槃無生際。云云。此經有四卷。劉宋求那䟦陀羅譯。但錄其大概耳)。
(○槃特比丘。無多聞性。佛令誦苕帚二字。誦帚忘苕。誦苕忘帚。一日連誦出曰苕帚。豁然心開。證阿羅漢果)。
問。自有不在華嚴。不在三藏。而得聞大聞小乘者。何也。答。此就四教。教教中作四門分別。根利遮輕者。聞非空非有門入也。根利遮重者。聞亦空亦有門入也。根鈍遮輕者。聞空門入也。根鈍遮重者。聞有門入也。兩教四門。約小乘分別。兩教四門。約大乘分別。細推可解。
若論因果。則二因三果(二因。謂煩惱及見。餘三是果。義兼依正)。論人法。一人四法。人謂眾生。法即餘四。
論三障。二報障。二煩惱障。業在其間(二報者。即眾生命。二煩惱者。見亦通得名煩惱故。業在其間者。煩惱潤業。業能招報。故云其間)。
論三假。眾生是因成假。命是相續假。相待假可知(眾生下。中論三假門。相待可知者。即劫煩惱見也。劫即長短相待。煩惱違順等相待。見即有無等相待。若通論各具三假。依正二報。莫不皆從三假而成。今從分別。且別說也。故別對之)。
問。既言五濁。何者是五清。答。準例邪正。三毒邪是五濁。正是五清。他方淨土。無邪三毒。則五濁障輕。此義可知(言正三毒者。他方淨土。如阿閦國。亦有女人。無邪欲故。舉一準餘。諸可例識)。
△三結釋。
舍利弗劫濁亂時(至)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第三為五濁釋施權竟)。
△第四揀偽敦真文二。初揀真偽。二開除釋疑。初又為二。一若不聞知。非真弟子。二聞不信受。成增上慢。
今初。
舍利弗若我弟子(至)非辟支佛。
如世弟子。隨順師法。繼嗣傳燈。若不聞不知師之正法。則無法可順。何謂弟子。如來昔為五濁說三。汝隨順得涅槃。得聞得知。名為弟子。今五濁既除。為汝說一。何意不聞不知。不聞者。即不聞教一。不知者。即不知行一。非真。即非理一。非弟子。即非人一也。
△二聞不信受成增上慢。
又舍利弗(至)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不信成慢者。此敦其使信。何者。汝自謂是後身。身尚無量。實非後身。汝自謂究竟。猶餘二百由旬。實非究竟。未得謂得。豈非增上慢耶。真羅漢者。濁除根利。知非究竟。信真實法。未是後身。不起上慢。知非究竟。信於究竟。即信理一。無增上慢。即成行一。信則信教。是為教一。是佛弟子。則人一也。
△第二開除釋疑。又二。先開除。
除佛滅度後(至)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
除佛滅後。不成增上慢。次所以者何佛滅下。明好人難得。深經難解。亦不成上慢。若佛在世。正說此經。不信不受。非真羅漢。成增上慢。若佛滅後。方得羅漢者。偏執權經。不信圓法。聽許非增上慢。又佛雖入滅。此經尚在。不信不受。應是上慢耶。即得開除。佛滅度後。雖有此經。解其文義者。此人難遇。羅漢不信不解。亦聽許非增上慢。
△次釋疑。
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若佛滅後。解經人難遇。得羅漢者。即永入涅槃耶。即釋云。是人雖生滅度之想。捨命[A41]已後。便生界外有餘之國。值遇餘佛。得聞此經。即便決了。釋論第九十三。釋畢定品云。羅漢受先世身。身必應滅。住在何處而具足佛道。答。羅漢三界漏因緣盡。更不復生三界。出三界外。有淨佛土。無煩惱名。於是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足佛道。即引法華云。有羅漢。若不聞法華。自謂得滅度。我於餘國。為說是事。汝皆作佛。論既引經為證。今釋經還將論解。南嶽師云。餘佛者。四依也。羅漢遇之。聞經決了。又羅漢修念佛定。見十方佛。為說此經。便得決了。又凡夫行人。苦到懺悔。見十方佛為說。亦得決了(第四揀偽敦真竟)。
△第五明無虗妄。止物謗心。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至)唯一佛乘。
文三。初勸信釋迦實說。次諸佛如來下。勸信諸佛。三無有餘乘下。結成不虗也(初法說周長行竟)。
△第二偈頌。有一百二十一行。分二。初四行一句。頌上許答。後一百十六行三句。頌上正答。上許答有三。謂順。誡。揀。今不頌順。但頌揀誡。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比丘比丘尼(至)舍利弗善聽。
初三行半。頌上五千退。上慢。我慢。不信。四眾通有。但出家二眾。多修道得禪。謬謂聖果。偏起上慢。在俗矜高。多起我慢。女人智淺。多生邪僻。不自見其過者。三失覆心。藏玼揚德。不能自省。是無慚人也。若自見過。是有羞僧也。於戒有缺漏者。律儀有失名缺。定共道共有失名漏。無道定等故。內起惡覺。如玉含瑕。無律儀故。外動身口。如玉露瑕。覆罪自得。故名護惜。小智者。不得學無學智。而有世間小智。妄謂有漏以為無漏。小中之小。故言小智也。糟糠者。無無漏禪定潤故如糟。無理慧故如糠。是五千等。有世間禪如糟。有文字解如糠。封文失旨。如糠無米。又糟糠譬其無大機。枝葉譬其非好器。悉不任用。故須遣之。
此眾無枝葉二句。頌上眾[A42]已清淨。舍利弗善聽一句。即頌上誡許。誡令善聽也。
△後一百十六行三句。頌上正答。又為二。初從諸佛所得法下。有七十三行一句。頌四佛章門。
二從今我亦如是下。有四十三行半。頌上釋迦章門。
就初又為四。初三十四行三句。頌上諸佛門。第二有二十七行半。頌過去佛門。第三有六行半。頌未來佛門。第四有四行半。頌現在佛門。
今就初頌諸佛章門中文為五。初五行三句。頌諸佛施權。第二十三行。頌諸佛顯實。第三四行半。頌上勸信。第四九行半。舉五濁。第五兩行。頌上不虗。今初二。初四行一句。頌施權。
諸佛所得法(至)優波提舍經。
諸佛所得法者。修道得於諸權法也。無量方便力下。頌上無數方便。種種因緣。演說諸法也。眾生心念者。頌上隨宜說法也。頌中廣出隨宜之相。即是照九法界機。說七方便。總言九七。不可定判。故言若干。隨欲之宜。應用世界悉檀。隨性之宜。應用為人悉檀。隨惡業宜。應用對治悉檀。現起希望名念。法門不同名種種。過去所習名性。現在欣樂名欲。或可習欲成性。成性生習欲。善惡業者。七方便傳傳為善惡(云云)。佛以權智。照諸方便性欲。然後以諸因緣譬喻隨其所宜。說九部經。十二部。如玄義中說(九部經者。九部法為二乘說。從十二部經出九部修多羅。闕大乘方等。授記。及無問自說也。優波提舍。此云論議。餘名可解。十二部頌云。長行重頌。并授記。孤起。無問而自說。因緣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論議。俱成十二名。廣如大論三十三)。
△二一行半。結施權之意。
鈍根樂小法(至)為是說涅槃。
前世根鈍。今世無機。不堪聞大。故言不行深玅道。前世貪著障重。今世眾苦所惱。唯可聞小。故言為是說涅槃也(初五行三句頌諸佛施權竟)。
△第二十三行。頌諸佛顯實。文四。初三行頌理一。
我設是方便(至)以故說是經。
令得入佛慧。頌上一大事因緣也。決定說大乘。總頌開示悟佛知見。入大乘為本。頌上入佛知見也。
△二四行半。頌上諸佛但教化菩薩。以明人一。
有佛子心淨(至)皆成佛無疑。
(僭補曰。此四行半偈。總頌人一。然更有三周差別之意。前三行半。明為上根法說及授記。與舍利弗同也。後一行。為三乘人作譬說因緣說及授記。與四大弟子等同也。初分為五。初一行。三軌行道。心淨是入慧悲室。柔輭是著忍辱衣。利根是坐法空座。無量諸佛所二句。是安住三法中。於無量佛所。上求下化。故云而行深玅道。謂修行實相玅法也。二為此佛子下一行。說法授記。明為說實相玅法。授記作佛。正與舍利弗初周聞法得記同也。三以深心下半偈。念佛修戒。深心念佛者。心佛一如。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文殊一行三昧。念實相佛也。修持淨戒。兼得六度。是深心修六波羅蜜。度度到彼岸也。四此等聞得佛半偈。得記大喜。謂聞授記得佛。而得如來無量大喜。充滿法身也。五佛知彼心下半偈。稱機法說。明為大機。直說大乘實相。雖則為實施權。究竟開權顯實也。初三行半竟。後一行明為三乘人。作譬說因緣說。一句偈皆為授記。與四大弟子等同也)。
△三一行三句。頌上教一。
十方佛土中(至)說佛智慧故。
假名引導。即方便教也。牒假名三教。顯佛慧一教。無二者。無通教中半滿相對之二也。無三者。無三藏中之三。如此等二三。皆是假名字。引導諸眾生。令入一佛乘也。
△四有三行三句。頌上諸有所作。常為一事。行一文也。
諸佛出於世(至)此事為不可。
事即是行。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即是頌上常為一大事之意也。佛自住大乘。以此度眾生。頌上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後一行。釋不以小度之意(第二十三行頌諸佛顯實竟)。
△第三四行半。頌上勸信。有二。初二行半。舉果勸信。舉果中。初行半明內心。
若人信歸佛(至)而獨無所畏。
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者。明佛心清淨。無明慳垢。眾惡[A43]已斷。淨心中說。故是可信。
△次一行明外色。
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
身相炳著。光色端嚴。內無闇惑。外有光明。則口無欺誑。為眾所尊。說大乘印。則可信受。
△後二行舉因勸信。此亦為二。一明昔誓。
舍利弗當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我昔誓願。非但自誓菩提。亦誓眾生。同入佛慧。今酬誓故說。是亦可信。
△二明願滿。
如我昔所願。今者[A44]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今菩提既滿。眾生亦入。汝既自證佛慧。亦驗我誓不虗。結成舉因勸信也。問。本誓既普。今眾生尚多。願云何滿。答。佛三世益物。今明現在。論願滿也(第三四行半頌上勸信竟)。
△第四九行半。舉五濁。上明五濁在釋迦章後。今頌文在總佛門末。釋迦門中。又更重出。此明諸佛同出五濁。皆先三後一也。此文為四。初一行。總明五濁障大。
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
若我遇眾生者。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正法念云。十種眾生。謂長短方圓三角青黃赤白紫。云何眾生生死長。在地獄時。身受不可思議苦。心念無量無邊惡。在畜生時。身迭相吞噉。心迭相逼惱。在於鬼時。身若燒山。心如沸鑊。邪見熾盛。觝突癡兇。在人時。身口意常作不饒益事。以自勞苦。身口意常念不饒益事。以自牽纏。在天時。耽染六塵。縱逸嬉戲。不聞正法。杜塞福源。是名眾生生死長。
云何眾生生死短。在地獄時。能一念寂靜心取戒。在畜生時。能一念靜心皈依三寶。在餓鬼時。能一念靜心靜諸根。在人時。能修六度。養父母。敬三寶。以善嚴身口意。在天時。能捨天樂。持戒樂禪。教化讀誦。梵行少語。是為眾生生死短(言梵行少語者。欲界諸地。法爾多語。以有言語。皆由覺觀。以少語故。覺觀少。煩惱漸薄。故云短也)。云何眾生方生死。如鬱單越。於一切物無我所。捨身必上天。從天上又上天。唯向升善處。是名生死方楞(方者。猶如方物動靜定故。於此死[A45]已。定生天上)。云何眾生圓生死。唯在三途四趣中。團圞圓轉。如旋火煙迴是也。云何三角生死。謂善業。不善業。無記等是也(角者。聚也。諸律論文。多以聚名角)。云何眾生青生死。恒入闇地獄。常怖怕是也。云何眾生黃生死。餓鬼饑羸萎黃是也。云何眾生赤生死。畜生迭相食噉。流血赫然是也。云何眾生白生死。謂人中天中。白業善道。如諸天臨死時。餘天語言。汝生人道去。南閻浮提是汝作福處。若人臨死。知識語言。汝向天中去。當知兩處。是白生死。又第五云。心畫地獄黑色。鬼鴿色。畜生黃。人赤。天白。此義云何。答。上說五道果報。今說五道造業。故其不同耳。如是等眾生。若與佛相遇。眾生以苦惱自煎。諸佛以大悲濟物。悲與苦相對。故言相遇。又佛如。眾生如。一如無二。天性相關。故言相遇。夫大悲恒愍眾生。若以人天教。我則墮闇惑。止免青黃赤紫等生死非教佛道。若遇眾生。令修小乘。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秖出二十五有。若遇眾生。教令通別。我則墮偏僻。失佛知見。今皆令眾生得實相玅慧。體達一切。皆是佛法。無非正道。此則盡教以佛道。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但眾生根鈍罪重。不可如願。過去有佛。號住無住。發願使[A46]己國眾生。同日同時成佛。即日滅度。又賢劫前有佛。號平等。亦願[A47]己國。及十方眾生。亦同一日成佛。即日滅度。今日有佛。復有眾生。云何耶。佛言。止止。我前所言。得人身者耳。頗有發願。令五道同日成佛不。佛言。不可以非器之身。成無上道。要先化三趣。令得人天。然後乃可如願。三趣非善道。何能成佛。如人求寶聚。不於空中求。
△二六行。別明五濁為五。初二行明眾生濁。
我知此眾生(至)備受諸苦毒。
善本者。真如實相也。不依此種善根。故不感大也。堅著五欲者。即諸惡之本。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二一行別明命濁。
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
觀心釋者。一念心起。即為未來作業。業即胎。胎業無窮。世世不斷。不斷即是增長也。受胎之形。形即五陰。陰名世。壽命連持諸陰入世。初從薄酪[A48]已至老死。故名世世增長。是命濁受陰身經說。凡夫受身。初七未轉異。二七有生相如薄酪。三七如厚酪。四七如凝酥。五七如坏。六七如肉摶。七七於肉摶生五疱頭手脚等。八七又五疱。一頭。兩膊。兩腕。九七續生二十四疱。四疱作眼耳鼻舌。二十疱為二十指。十七轉現腹相。漸漸皮骨分解。作諸異相。生七百筋。七千脉。隨所須相。用一風染之。須白相。白風染。乃至餘風亦如是。香風故。安隱端正。臭風故。不安隱。則醜陋邪戾。後出胎食五穀。則生八萬戶蟲也。
△三一行是見濁。
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
五見交加。如稠林密茂。若有是常見。若無是斷見。因此二見。生六十二。或云。外道計我有四句。色即是我。離色是我。色大我小。我住色中。我大色小。色住我中。四陰亦爾。是為二十。三世為六十。并根本為六十二。如大品中說。
△四一行頌煩惱濁。
深著虗妄法。堅受不可捨。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
△五一行頌劫濁。
於千萬億劫。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
長時無佛法。即是劫濁。又上來四濁。集在時中。故名劫濁。如是人難度者。五濁障故。不信一乘。則不可度也。觀解者。念念惡覺。永無正觀自覺。即不見佛。心無八正。即不聞法。此心難度。
△三一行。為五濁故。即權為說小。
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
△四一行半。即是終令入大。
我雖說涅槃(至)來世得作佛。
析三界妄盡。滅色取空。則非真滅。若體達無明本無常寂。即是真滅。雖本無常寂。若不修道。無由契會。故言佛子行道[A49]已。來世得作佛也(第四九行半舉五濁竟)。
△第五兩行。頌上不虗。上云。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虗妄。勸信前[A50]已頌訖。不虗今更頌。
初二句。先明釋迦先開三。
我有方便力。開示三乘法。
△次兩句。明諸佛後顯實。互現耳。
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
△後一行正明不虗。
今此諸大眾。皆應除疑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前權後實。誠言不虗。勿生疑也([A51]已上三十四行三句頌上諸佛門竟)。
△第二二十七行半。頌上過去佛章。文為二。初二行頌說三。
過去無數劫(至)演說諸法相。
△二有二十五行半。頌顯一。上文顯實。兼有四一。今偈具頌。於中又二。初一行。略頌上三一。
是諸世尊等。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
皆說一乘法。即是頌教一。化無量眾生。頌人一。令入於佛道。即頌理一。兼得行一。
△二有二十四行半。約五乘廣頌顯一。就文為二。初一行半。總約五乘以顯一。
又諸大聖主(至)助顯第一義。
天人羣生類。是舉諸乘以明人一。更以異方便。舉諸行以顯行一。兼得教一。第一義是正因佛性。即是理一。又異方便者。若用圓玅正觀。此即實相方便。不名為異。若用七方便觀。助顯第一義者。名異方便。
△二有二十三行。別約五乘以顯真實。即為三。初二行明菩薩乘。
若有眾生類(至)皆[A52]已成佛道。
若作五乘釋者。但是六度菩薩乘。若作七方便釋者。兼得通別菩薩乘。何者。三教大乘。皆行六度。而運心有異。相心行六度。即三藏菩薩。無相。即通教。非相非無相。次第行六度。即別教。今但列六度。未知定判屬誰。尋上文云。更以異方便者。非獨六度菩薩。即三教菩薩方便。昔聞法。皆[A53]已成教一。昔六度行。皆[A54]已成行一。如是諸人等。皆[A55]已成人一。皆[A56]已成佛道。皆[A57]已理一也。
△二一行明二乘。
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輭心。如是諸眾生。皆[A58]已成佛道。
從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輭心一行。開聲聞緣覺。皆入一乘。何以得知。大品歎阿羅漢。心調柔輭。又淨名云。住調伏心。是賢聖行。是以知之。昔善輭心皆成行一。諸人等是人一。成佛道是理一。
△三二十行明人天乘。不彰是人天。但明造像起塔。專至散亂。故知是天人業。問。人天小善。應住果報云何皆言[A59]已成佛道。答。此應明三佛性義。大經言。復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者。即是人天小善。低頭舉手。為山始簣。合抱初毫。昔方便未開。謂住果報。今開方便行。即是緣因佛性。能趣菩提。成顯實之義也。就此為二。前十九行。約天人小善。成緣因種子以明顯實。後一行。約了因種子以明顯實。尋文可解。前十九行為十。初三行半。約造塔明天乘。
諸佛滅度[A60]已(至)積土成佛廟。
因時至心。傾財捨寶。果時任運。自然受樂。故是天乘也。木樒者。長安有木名樒。亦任造像。金光明云。以佛舍利。如芥粟許。置小塔中。三十三天。[A61]已有自然果報。即其義也。
△二一行。童子戲砂作塔。即是人業。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A62]已成佛道。
因時汎汎。悠然作善。果時作意。勤求得樂。故是人業。成佛道。則是理一人一。
△三四行。約志心造像明天業。
若人為佛故(至)皆[A63]已成佛道。
優婆塞戒經。不許用膠。得失意罪。而此經用者。古師云。外國用樹膠耳。光宅言。或有處必須於像。聽許用牛皮膠。若有他物。即不得用也。有言。大豆汁。可代膠清。然牛皮終是不淨物。後得不淨果報。不淨錢不任造像。可換取如法淨錢造像。地持不用雌黃臭物。戒經不許造半身像。得失意罪。善相不起墮落生死中。然造像各有所擬。若當堂佛。必須坐。消息佛。或坐或臥。行動佛。必應立。而弟子於塔殿立像前不得坐。此處定屬佛故。若白衣舍。餘處坐像前。不能久立。乞坐者得。立像前。即不得坐也。造像功德經。略明十一功德。一者世世眼目清潔。二者生處無惡。三者常生貴家。四者身如紫磨金色。五者豐饒珍寶。六者生賢善家。七者生得為王。八者作金輪王。九者生梵天。壽命一劫。十者不墮惡道。十一者後生還能敬重三寶。又云。若人臨終。發言造像。乃至如麥𪍿。能除三世八十億劫生死之罪。當知此等功德。竝是華報。果在佛地也。
△四一行明人業。
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茟。或以指爪甲。而畵作佛像。
(僭補曰。茟音委。艸木華始生者。謂用草。木。茟。指爪。以畵佛像。雖是童戱。皆成佛道)。
△五一行半結成顯實。
如是諸人等(至)度脫無量眾。
諸人。皆成人一。漸漸積功德。即成行一。佛道即成理一。但化菩薩。即成教一。說法教化也。
△六三行半。約諸塵供養明天業。
若人於塔廟(至)皆[A64]已成佛通。
△七一行。約散心用塵供養明人業。
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供養於畵像。漸見無數佛。
△八一行。約身業供養明天人業。
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
禮拜一句。五體著地。是上禮。即天業。合掌低頭。是中禮。即人業。
△九一行半結成。
以此供養像(至)如薪盡火滅。
非但顯實。自成佛道。亦能施權。薪盡涅槃也。
△十有一行。約口業。例上應具天人。今但出人業。
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A65]已成佛道。
南無。或言度我。又云歸命畢命。歸佛耳。調達臨終稱南無。未得稱佛。便墮地獄。佛記其從地獄出。當作辟支佛。字曰南無。外國事天像者。以金為像頭。賊來盜之。取不能得。即稱南無佛。便得頭。明日眾聚云。天像失頭。便是無天來著耳。著者。云何失頭。天即降一人云。賊來取頭。即稱南無佛。諸天皆驚動。是故得我便。是故失頭。眾人云。天不如佛耶。既不如者。何不事佛。賊稱南無佛尚得天頭。況賢者稱南無佛。十方尊神不可當。但精進勿懈怠。那先經云。人臨死。稱南無佛。得免泥黎者。云何。如人持一石置水。石必沒無疑。若能持百石子置船上者。必不沒。若直爾死。必入泥黎。如石置水。若臨死稱南無佛。佛力故。令不入泥黎。般力故。使石不沒也。胎經。報恩經云。華林園第三大會。九十二億人者。是釋尊遺法中一稱南無佛人。得見彌勒也(上十九行頌緣因種子竟)。
△第二有一行。明了因種子。
於諸過去佛。在世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A66]已成佛道。
問。何以約過去章廣明五乘。答。三世皆有。但未來未起。現在始行。於證義弱。過去開權[A67]已久。受化之人。皆成四一。證義事強。搆之虗言。不如驗之實事。故於過去廣說五乘也。
(僭補曰。經中散心念佛。聚沙為塔。指爪畵佛。合掌低頭等。雖是人天小善。當時諸人。皆於過去劫中。成佛[A68]已竟。譬如毫末微芽。能成參天大樹。膚寸纖雲。能注滂沱大雨。眾生亦爾。雖一念微善。皆從真如實相中流出。是為緣因佛性。終得菩提。譬如三艸二木。雖大小有殊。皆一地所生。一雨所潤。究竟成就。理自然耳。過去既爾。現未亦然。此文既明。故後三佛章中。不重出[A69]已上二十七行半頌過去佛門竟也)。
△第三有六行半。頌上未來佛章。文為二。初一行半頌說三。
未來諸世尊(至)以無量方便。
△後五行頌顯一為四。初一行頌人一。
度脫諸眾生。入佛無漏智。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
△二一行頌行一。
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
△三兩行頌教一。
未來世諸佛(至)是故說一乘。
知法常無性者。實相常住。無自性。乃至無無因性。無性亦無性。是名無性(知法常無性等者。一實理上。性相二空。無性性空。即無四性。既云實相。無自性等。故知即是理性性空。性空既爾。和空準知。無性亦無。即是相空。故知經中一無性言。具二無性。即是無性性。無相性也。本自有之。故曰常無。知者。照也。具如止觀第五不思議境中。一念三千。非自他等。既無四性。一念亦無。即是性空。既無一念。無念亦無。即是相空。即是不思議之二空也。若不了今家。依於智論中論等。準理準義。緣於心性。立此二空。諸無可準。非用法相者之所逮也。故於實道。須閑修性。若本自二空。即是性德。若推檢入空。即是修德。推而不成。須修萬行。正助合行。行中具足一切諸行。方名緣因。聞斯義[A70]已。方乃名閑。問。世間因緣。可以四句。了生無生。今性本淨。非關緣起。何須以此四句推之。答。世緣起法。亦本無生。但由情計。謂之為生。理性亦爾。由謂自他等。故須推之。二空不顯。尚須更約續待推檢。況因緣耶)。佛種從緣起者。中道無性。即是佛種。迷此理者。由無明為緣。則有眾生起。解此理者。由教行為緣。則有正覺起。欲起佛種。須一乘教。此即頌教一也。
又無性者。即正因佛性也。佛種從緣起者。即是緣了。以緣資了。正種得起。一起一切起。如此三性。名為一乘也。
△四一行頌理一也。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A71]已。導師方便說。
是法者。是十界十如染淨之法。住法位者。佛如眾生如。皆住於如。如為法位也。世間相常住者。出世正覺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位相常住。世間眾生。亦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豈不常住。世間相既常住。豈非理一(理一中云。是法等者。正示理一。其染淨之法。皆名是法。染謂眾生。是九界。淨即正覺。是佛界。眾生正覺。是能住法。染淨一如。是所住位。位無二稱。同立一如。不出真如也)。又釋。世間者。即是陰界入也。常住者。即正因也。正因常故。緣了亦常。故言世間相常住也。於道場知[A72]已。此舉果釋成開權顯實。道場朗然。斯理久暢。物情障重。方便施三([A73]已上六行半頌未來佛門竟)。
△第四有四行半。頌現在佛章為三。初一行半。頌為化之意。正為安隱眾生。
天人所供養(至)亦說如是法。
△二一行頌上顯實。
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
知第一寂滅。即頌理一。雖施方便。其實為佛乘。或頌教一。或頌行一。
△三二行正頌開權。
知眾生諸行(至)隨應方便說。
(四行半現在佛竟)。
(第一有七十三行一句頌四佛章門竟)。
△第二有四十三行半。頌釋迦章。凡兩意。一頌上。二本下。法說。上根[A74]已悟。中根未了。故須作喻還譬上法。譬不孤起。承躡有由。故言譬本。若以義判。則有六義。一長者。二見火。三一乘化不得。四三乘化得。五還說一乘。六不虗。自餘攝入六義之內。
論總別者。初開三顯一。總敘釋迦一化教門。從五濁去。皆屬別譬也。
次本迹者。總敘佛教。總含本迹。從五濁去。別明本迹。五濁一章。正明居法身本。見眾生苦。起大悲心。從一乘化不得者垂迹耳。大分為二。初從今我亦如是下兩行偈。略頌上權實。為下總譬作本。第二從我以佛眼觀見下。有四十一行半偈。廣頌上六義。為下別譬作本。
今初。
今我亦如是(至)皆令得歡喜。
此二偈。略頌上權實者。初一偈。頌上顯實。具四一。今我亦如是。如於諸佛之是。同以一實。教化眾生。此是總頌顯實也。安隱者。涅槃秘藏。是安隱處。佛自住其中。亦安置眾生入秘密藏。安隱處。即頌理一。眾生即頌人一。種種法門入於佛道。即頌行一。宣示即教一。
後一偈。頌上施權。智慧力者。即權智。力也。知眾生性欲者。鑒小機也。方便說諸法者。正施權也。皆令得歡喜者。隨宜稱機也。
○又二偈為下總譬作本者。初偈云。今我亦如是。我即釋迦。是一化之主。為下有大長者譬作本。次句安隱眾生者。安隱。即大涅槃常樂住處。此處寂靜。無五濁障。故名安隱。安隱。即對不安隱。不安隱。即三界生死行化之所。有五濁障。名不安隱。即為下火宅譬作本。眾生。即是五道受化之徒。為下五百人譬作本。又安隱者。即是安隱法。還對不安隱法。不安隱法。即五濁法也。為下火起譬作本。第三句種種法門。即對不種種。為下唯有一門譬作本。次偈知眾生性欲者。即是五道中。別有三乘根性。為下三十子譬作本。
向上即是略頌。向下即是總譬本。本末相承。文義整足。譬中當更引上證下(云云)。二偈雖略。收佛一化開權顯實。原始要終。罄無不盡。故稱略頌為下總譬本也(初兩行偈。頌上權實。為下總譬作本竟)。
△第二我以佛眼觀見下。有四十一行半偈。廣頌上六義。為下別譬作本。文分為六。初我以佛眼下四行。頌上五濁設三。為下見火譬作本。
第二從我始坐道場下十七行半。頌施方便化。為下捨几用車譬作本。
第三從我見佛子等下六行。頌上顯實。為下等賜大車譬作本。
第四如三世諸佛下五行半。頌上歎法希有。釋迦章雖無。指諸佛章中也。第五汝等勿有疑下二行半。頌上不虗。第六以五濁惡世下六行。揀眾敦信。此三意。合為下不虗譬作本。大槩如此。
今初四行頌五濁。上云。為五濁故說三。今為五濁故出世。出世本應說大。障不獲[A75]已。故前說小。今初四行頌五濁說三。
舍利弗當知。我以佛眼觀見。
六道眾生(眾生濁)。貧窮無福慧(劫濁)。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命濁)。深著於五欲。如犛牛愛尾。以貪愛自蔽。盲瞑無所見(煩惱濁)。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諸邪見。以苦欲捨苦(見濁)。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文分三。初我以佛眼觀見者。頌佛能見。佛在法身之地。以常寂佛眼。圓照羣機。若根利濁輕。則以盧舍那像。說一乘法。若根鈍濁重。則脫瓔珞。以老比丘像驚入火宅。方便說三。秪是于時鑒機。故言我以佛眼觀見也。若觀色法。應用天眼。若分別根機。應用法眼。云何言以佛眼見耶。佛眼圓通。舉勝兼劣。又四眼入佛眼。皆名佛眼。
六道眾生下。第二有二行三句四字。明所見五濁。六道眾生。頌眾生濁。貧窮無福慧一句。頌劫濁。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此頌命濁。深著於五欲一行。頌煩惱濁。不求大勢佛一行。頌見濁。以外道不求正法。深入邪見。以苦欲捨苦。此正頌見濁。或云五熱炙身。欲望捨苦。反得苦報。或云。諸見即是受。受即是苦。行此苦因。望欲捨苦。豈可得耶。
普曜經云。五道源來。五戒為人。十善生天。慳貪墮餓鬼。觝突墮畜生。十惡墮地獄。無五趣。五陰六衰。則是泥洹。不處生死。不住泥洹。便受菩提決(五道源來者。五道因也。從一至一故名為趣。衰秪是賊。能損耗故)。毗曇毗婆沙第七云。地獄中人。初生時念云。昔聞沙門說。貪欲是地獄過惡。大可畏處。我昔不斷貪欲。今受此劇惱。此舉貪欲是地獄因也。又云。五道各有自爾法。地獄色斷還續。畜生能飛虗空。餓鬼施摶食時。能來到人中。人中有勇徤。念力。梵行。勇徤者。不見果而廣能修因。念力者。久遠所作而能憶。梵行者。能得解脫達分。得正決定。天中有自然。隨意。所須即得(解脫達分者。涅槃名解脫。所修善根。不住生死。名之為達。聲聞三生。支佛百劫。解脫之分。名解脫分。得正決定者。初果也)。地獄中。成就他化自在天煩惱業及善。而不現前行。他化自在。成就地獄煩惱業及不善。而不現前行。舉上舉下。中間可知。地獄此方名。胡稱泥棃者。秦言無有。無有喜樂。無氣味。無歡無利。故云無有。或言卑下。或言墮落。中陰倒懸。諸根皆毀壞故。或言無者。更無赦處。獄卒是變化令見。非眾生數。初將罪人縛至閻王所者。是眾生數。若受苦時。非眾生數。初皆正語。若受苦痛聲。不復可分別。畜生者。形傍行傍。故名畜生。又畜生者。名徧有。徧五道中。四天。三十三天。悉有。而上天所乘象馬等。是福業化作。非眾生數也。又畜生者。名盲冥。盲冥者。無明多故。名畜生。劫初時。皆解聖語。後飲食異。心諂而語皆變。不復能語(劫初時等者。諸教相中。畜生能言。皆此時也)。鬼者。胡言闍棃哆。秦言祖父。眾生最初生彼道。名祖父。後生者。亦名祖父。又慳貪墮此趣。此趣多饑渴。故名餓鬼。亦被諸天驅使。亦希望飲食。故名餓鬼。人者。胡言摩㝹奢。此云意。昔頂生王初化。諸有所作。善思惟。善籌量。善憶念。人民如王教。諸有所作。先思量憶念。故名人為意。又人能息意。能修道。得達分。又云。人名慢。五道中多慢者。稱人趣也。阿修羅者。修羅名天。阿言非。非天。故稱阿修羅。又修羅名端正。彼不端正。故言阿修羅。修羅名酒。阿之言無。彼無酒。故言阿修羅也。天者。天然自然。樂勝身勝。眾事悉勝餘趣。常以光自照。故名為天。
阿含云。眾生是假名。界是法。五趣眾生。與法界和合。若眾生行不善心時。與不善界俱。行善心時。與善界俱。行勝心時。與勝界俱。行鄙心時。與鄙界俱。是故比丘。當作是學善種種界。前是因緣釋六趣。後觀心釋六趣也。
為是眾生故下。第三有半行。明起大悲。而起大悲心者。上舉能見。次明所見。今明大悲熏心。應入三界。施設方便。引趣佛慧也(初四行為下見火譬作本竟)。
△第二十七行半。頌施方便化。為下捨几用車譬作本。就此為二。初有六行半。明念用大乘擬不得。次尋念下十一行。明念同諸佛。用三乘化。稱宜可得。就初念用大化又為三。初一行半。明用大擬宜。次眾生下三行。明眾生無機。三我即下二行。明念息大化。
今初。
我始坐道場(至)微玅最第一。
始坐道場者。至理無時。假時化物。為化之初。故言始也。事釋者。初在此處修治得道。故言道場。坐此樹下。得三菩提。故名道樹。感樹恩故觀樹。念地德故經行。道成賽澤之時。欲以大法擬宜眾生也。觀心釋者。樹即十二因緣之大樹也。深觀緣起。自成菩提。欲以無漏法林樹。蔭益眾生。故言觀樹。經行者。大乘三十七品。是行道法。自以道品。履一切地。得成佛道。欲以此法。化度眾生。是故起行。樹地無有分別。豈須報恩。未曾有經云。秖以通化傳法。名報恩耳。過去因果經云。佛成道初一七日。思惟我法玅。無能受者。二七日。思眾生上中下根。三七日。思惟誰應先聞法。即至波羅柰。為五人說四諦。陳如得法眼淨。頞鞞拔提。十力迦葉。摩訶男。拘利。未得道。佛重說四諦。四人得法眼淨。佛又說五陰。無常。苦。空。非我。五人得阿羅漢。佛為佛寶。四諦為法寶。五人及佛。是六阿羅漢。即是僧寶。五比丘者。諸女聽僊人說法。惡生王瞋。割兩臂耳鼻等。血變為乳。惡生王者。拘隣是。僊人者佛是。佛誓令得甘露。令初聞法音也。問。何故初為五人轉法輪。答。人先見諦故。人是現見故。人為證故。佛所行事業。與人同故。諸天從人中得善利故。人中有四眾故。輪王出世。聲至他化自在。憍陳如得道聲至梵天。佛得道。聲至首陀會(首陀會。即摩醯首羅。色究竟天也)。何故爾。答。善業名譽業。稱讚父母師長業。有上中下故爾也。若使有頂(有頂。三有之頂。非非想天)。有耳識者。佛聲亦至彼。輪王行十善。生欲天。欲天喜我眷屬增多故。陳如離欲。故徹梵。佛最勝至尼吒。若依大乘。佛得道。聲徧至百億尼吒。又徧十方無量世界尼吒(尼吒。即色究竟。上又言有頂者。為顯佛聲。彼無耳識。非聲不及)。瑤師云。事之至深。至聖猶思而後行。一七思佛智微玅。二七思眾生根性不同。三七思法藥萬品。即舉偈證之。我所得智慧。微玅最第一。眾生諸根鈍。云何而可度。今明佛在法身之地。寂而常照。恒以佛眼。洞覽無遺。豈始至道場。淹留三七。方思此事。言三七者。明有所表也。表佛初欲三周說法。故假言三七耳。初七思法說。次七思譬說。後七思因緣說。皆無機不得。是故息大施小也。此偏就圓教大乘為釋耳。若通途約大乘釋者。初七思惟。欲說圓教大乘。次七思惟。欲說別教。後七思惟。欲說通教大乘。皆無機不得。是故息大。說三藏三乘。為方便之化也。觀心釋者。初欲觀中道。中道玅難觀不得。次欲觀即假。即假觀分別。智難生不得。後欲觀即空。即空巧度。又不得。方觀方便析法小觀也。
△第二三行明無機。又為三。初半行明障重。
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
△二半行明不堪聞。
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
△三二行明諸梵雖請說大。佛知無機。所以不說。
爾時諸梵王(至)請我轉法輪。
△第三有二行。明念欲息化又二。初一行半。明無機強說。聞則有損。
我即自思惟(至)墜於三惡道。
△後半行正明息化。
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
(一念用大乘擬不得竟)。
△第二有十一行。頌上於一佛乘。方便說三也。就此為二。初十行正明化得。後一行釋疑。就前十行有四。初一行明三乘擬宜。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
尋念者。念彼雖無大機。不容永捨。要以方便而濟度之。非都不知設三。欲引同諸佛。故云尋念也。
△第二六行半。明有小機。此又為二。初四行半。明諸佛歎。後二行。明釋迦酬順。上欲大化。於彼無機。故諸佛不歎。今欲說小。曲會根緣。則始終得度。所以佛歎也。就初佛歎為五。初三句。釋迦自敘諸佛現。
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
佛現者。由念佛方便力。故佛現。由擬法會機二義。故佛現。
△二一行一句。明諸佛正歎釋迦。
善哉釋迦文(至)而用方便力。
歎釋迦能隱實設權。故云善哉。為一施三。引入佛慧。即是第一導師。得是無上法者。即是得實智微玅第一。而用方便力者。隨諸佛隱實用權也。
△三一行。明諸佛亦隱實用權。
我等亦皆得。最玅第一法。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
△四一行雙釋二義。
少智樂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
為眾生少智。不堪聞大。所以隱實。而復樂小。所以施權。
△五半行雙結二義。
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
雖復說三。終為顯實也。
△第二有二行。明釋迦酬順二。初一行。發言酬順。
舍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玅音。稱南無諸佛。
既聞諸佛歎。對曰南無。南無。此云敬從也。
△後一行念順物機。
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
(第二六行半明有小機竟)。
△第三一行半正明施教。
思惟是事[A76]已(至)為五比丘說。
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下。即是前說中道無性佛種之理。此理非數。又不可說。今以方便作三乘說。又非生非滅。而以方便作生滅說。又偏真之理。亦非示說。以方便故。作四門說。初為五人。說無常有門也(諸法寂滅等者。問。此中三釋。義有何別。答。然初一說。以權實相對。即實不可說。說屬於權。三權是數故。一實非數。次生滅不生滅相對。即不生滅。不可言宣。此小衍相對也。亦是事理相對。第三即是偏真之理。亦不可宣。是則大小兩理。俱不可說。方便為物。俱可得說。雖俱可說。佛意在大。眾生於實。竝非其宜。故思方便。作生滅說)。
△第四一行。明受行悟入也。
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
轉佛心中化他之法。度入他心。名轉法輪。陳如初得見諦。即斷見惑。分證滅諦。亦是分得有餘涅槃。涅槃之音。起自於此。由此得成無學。便有羅漢之名。能說三乘法者名佛。所說三乘即法。見諦羅漢等名僧。三寶於是現世間(一上十行明化得竟)。
△第二一行是釋疑。
從久遠劫來。讚示涅槃法。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疑師云。佛初未能鑒機。尋念諸佛。始知根性。即釋云。非我不知用於方便。特欲引同。故念諸佛。非始念方知。從久遠劫來。見其樂小。[A77]已為讚示。令盡眾苦。所以聞小。即得解脫也。疑弟子云。云何眾生。一世暫聞。即證羅漢。即釋云。從久遠劫來。為其讚示。稱於本習。故速得道(從久遠劫來者。久遠之言。準下宿世。乃指大通之後。以小熟故。故以一文。釋其二疑第二十七行半頌上施權為下捨几用車譬作本竟)。
△第三有六行。頌上顯實。為下等賜大車譬作本。文具四一。初二行頌人一。
舍利弗當知(至)方便所說法。
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
為說佛慧。即是上一切種智佛知見也。
△三二行頌教一。
舍利弗當知(至)但說無上道。
鈍根不信者皆信。佛喜無畏。說無上道。即教一。
△四一行頌行一。
菩薩聞是法。疑網皆[A80]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悉亦當作佛。是行一也。又上六偈有四意。初二行。明大乘機發。亦云索果。次兩行一句。明佛歡喜。眾生得大乘益故。次三句。正明顯實。次一行。受行悟人也。
明由機發故索果。索果由於機發。此應有四句。自有障除機未發。如諸羅漢。在三藏時。以樂小故。濁障雖除。大根鈍故。玅機未發。
自有大機發。障未除。如法華中諸凡夫人等。雖未斷結。以大根利故機發。自有障即除。機即發。如說無量義時。證二乘果。即於此座。大機即發。自有障未除。大機未發。即五千等是也志求佛道者。即是索大。非求小果也。索有三意。一大機有感果之義。機中論索。二情中密求。為得為不得。即此意。三發言索。即是殷勤三請也。昔教之中。[A81]已有二求。但未發言。至於今日。具此三索。問。昔出宅索三。是機情索者。文云。如先所許。此乃求三。何關求一。答。出外不見。必有異途。將昔許三。以求異意耳。亦得是索一也(第三六行頌上顯實為下等賜大車譬作本竟)。
△第四五行半。頌上歎法希有。就此為二。初一行。頌上如是玅法。玅法者。權實也。
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如三世者。引同諸佛用權。權是引物之儀式也。說無分別法。引同諸佛顯實。實則言語道斷。豈存儀式。又權實本無分別。為鈍根小智。分別權實。今還悟入一三不二。即知佛說三一無分別也。諸佛皆爾。何獨我耶。
△二四行半。頌上時乃說之。
諸佛興出世(至)過於優曇華。
上[A82]已舉曇華。頌中還說。
諸佛興出世兩句。久久懸遠。時有佛出。此舉值佛難。
正使出於世兩句。此舉說法華難。如今佛出世。四十餘年。始顯真實。
無量無數劫兩句。此舉聞法華難。如五千之流。梵音盈耳。越席而去。聞豈不難乎。
能聽是法者兩句。舉能信解者難。普眾唯身子前達。中下雖聽。猶未能了。舉曇華。譬上四難。但合聞者。餘可解。
(僭補曰。曇華喻四難。更有聞法喜讚一言。過於優曇之喻。謂末法聞經。喜讚一言。達於佛心。斯人稀有。過於佛在世說法也)。
△第五二行半。頌上不虗。又二。初一行半。勿於可信人生疑。
汝等勿有疑(至)無聲聞弟子。
法王者。夫為人王。言則不二。佛為法王。豈容虗說。夫方便可是權假。真實寧應是妄。聞法王說法。勿生疑也(夫方便可是權假者。意明前教。可是權施。據佛本懷。雖非虗妄。以實望權。故云權假。施[A83]已復廢。終歸真實。今[A84]已說實。故勸莫疑)。
△次一行。勿於可信法起疑。
汝等舍利弗。聲聞及菩薩。當知是玅法。諸佛之祕要。
可信法者。此經四十餘年。蘊在佛心。他無知者。名為秘。一乘直道。總攝萬途。故言要也。今日開顯。正直分明。何疑之有。
△第六六行。頌上揀眾敦信。又二。初三行頌揀眾。
以五濁惡世(至)廣讚一乘道。
五濁一行。頌上揀非佛弟子。何者。若樂諸欲。是行魔業。故須揀之。上文著涅槃。尚非佛弟子。此文著生死。那是佛弟子耶。
當來世惡人下一行。頌上揀增上慢。上慢者。未得上法。謂得上法。不信受一乘。毀墮惡道。故揀也。
有慚愧清淨一行。頌上如來滅後解義者。是人難得。雖現前無佛。為讚一乘。若遇餘佛。便得決了也。
△次三行頌敦信。
舍利弗當知(至)自知當作佛。
初一行半。敦信於權。
次一行半。敦信於實。
實權無疑。自知作佛。
(僭補曰。汝等既[A85]已知者。知佛為世之導師。人天眼目其設權隨宜方便之事。本為顯實。無復疑惑。心大歡喜。自知作佛也)。
(四五六三段。合為下不虗譬作本竟)。
(法說周五段中。初法說竟)。
玅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二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9 冊 No. 599 法華經文句纂要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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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