玅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四
玅法蓮華經信解品第四
釋品者。夫根有利鈍。惑有厚薄。說有法譬。悟有前後。法華座前。猶如豌豆。文云。如來說法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於菩薩法。都無一念好樂之心。初聞略說。動執生疑。廣聞五佛。朦朧未曉。今聞譬喻。歡喜踊躍。信發解生。疑去理明。歡喜是世界。信生是為人。疑去是對治。理明是第一義。以是因緣。故名信解品(豌豆。豆名。夏收者。謂聲聞中間取證。不等待所因也)。又中根之人。聞說譬喻。初破疑惑。入大乘見道。故名為信。進入大乘修道。故名為解。文云。無上寶聚。不求自得。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聞圓教。入圓位。故名信解品。本迹者。四大弟子。久入大乘。成就佛法。迹引中根。示初信解。故名信解品。
△次釋經文。此是領解段。近領火宅。遠領方便。文為二。一經家敘歡喜。二白佛自陳。初又二。先敘內喜。
爾時慧命須菩提(至)歡喜踊躍。
善吉獨稱慧命。三人摩訶者。通論皆大皆慧。別論善吉解空。空慧為命。此約行也。諸慧人中。佛慧第一。佛於般若。命其轉教。其為慧人所命。故云慧命。三弟子被命少。不以空為行宗。此約教也。摩訶如前說。得喜之由。遠聞方便五段法說。經家但敘聞希有法。聞授記二種。或可聞法敘四段。見授記是第五段也。如此聞見。昔未曾有。歡喜之由也。發希有心者。敘近聞譬喻四番之說。希有心發。心發故。名之為信。以信故入。入歡喜位。即信解品意也(譬喻四番者。長行偈頌。各有總別。亦復各有開譬合譬。重重聞之。希有心發也)。
△次敘外儀。
即從座起整衣服(至)曲躬恭敬瞻仰尊顏。
如文。例身子。亦應三業領解。準前可知(具如身子領偈)。
△二白佛自陳。文為二。初長行。二偈頌。長行又二。初法略說領解。二譬廣說領解。略又二。一法說。二略舉譬。法說又二。一明昔稟三故不求。二明今會一故自得。不求中有標。有釋。
初標。
而白佛言我等居僧之首(至)心不喜樂。
初居僧首者。法臘既高。晚學以我為軌。忽改途易轍。棄小求大。為後來所嫌。自固護彼。所以不求。二俗年[A1]已邁。若作菩薩。當專任大道。廣度眾生。今既朽老。無所堪任。是故不求。三[A2]已得涅槃無為正位。不能發大心。高原陸地。不生蓮華。盡無生智[A3]已立。無所依求也。
△次釋三不求。
所以者何。世尊令我等(至)不生一念好樂之心。
我等今於佛前(至)深自慶幸獲大善利。
我等今於佛前下。陳得解之由。由遠聞五章。略廣開三顯實。是故慶幸。獲大善利者。正陳得解。是近聞四番譬喻希有之法而獲開悟。開悟善利也。
△第二略舉譬。
無量珍寶。不求自得。
譬昔不求。而今自得希有法寶也(無量珍寶者。昔般若領教。謂為菩薩。豈圖於今。全蒙等賜)。
(初法略說領解竟)。
△第二譬廣說領解。有二。一開譬。二合譬。今初開譬又二。先諮發。
世尊。我等今者。樂說譬喻。以明斯義。
△二正立譬。為五。一父子相失譬。近領火宅總譬。遠領方便略頌。二父子相見譬。近領火宅見火。遠領方便。我以佛眼觀見。三追誘譬。近領火宅捨几用車。遠領方便寢大施小。四委知家業譬。乃追領方等彈呵。大品轉教意。五付家業譬。近領火宅等賜大車。遠領法說。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又合第四第五。共為一領付譬。在下更明其意也。
今依文附義。若釋窮子。取二乘人半字法門銷文。若釋長者。取盧舍那佛滿字法門銷文。何者。宅內長者。脫瓔珞。著垢衣。衣瓔有異。人秪是一。譬盧舍那佛。隱無量佛德。示丈六金輝。執持糞器。設三乘教。隱顯有殊。何關體別。
初父子相失譬。又為四。一子背父去。二父求子中止。三子遇到父城。四其父憂喜。四段各兩。初兩者。一捨父逃逝。領總譬中五百人。昔結大乘子父。尋復失解。流浪五道。故言或十。二十。至五十歲。通是佛子。子義微弱。故言幼稚。非結緣[A5]己界。故言久住他國。
二者向本而還。領總譬三十子。此緣有微著之義。故言長大。緣既經苦。關佛大悲。故言遇到本國(非結緣[A6]己界等者。本結大緣。寂光為土。期心所契。法界為機。退大[A7]已來。機土全失。流浪五道。望本為他。方便有餘。尚非[A8]己界。況寂光土耶。今窮子所居。現處五濁。且以所住。望本為他。自爾[A9]已來。常在三界。故云久住。此緣至長大者。機中稍厚。且與著名。仍未復初。但云三十。緣既下。以苦為機。故知猶在小化前也。到而不識。故名為遇。是昔曾見。故名為本)。二父求子中止為兩者。一父求子不得。領總譬中長者。從眾生退大之後。伺其大機。未得其會。故言不得。二中止一城。其家者。領總譬中宅。大富者。領總譬中長者德業。內外財富意耳。三子到父城。為二。一到城之由。領火起苦惱之相。從退大[A10]已後。處處遊歷。備嬰辛苦。二遂到父城者。以苦為機。扣於大悲。故言遂到父城。四其父憂喜為兩者。一念失子苦。二念得子樂。領總譬中一門。子既幼稚。取門不當。動父之憂。元以此門通之。故動父之喜。初子背父去。有二。一捨父逃逝。
譬若有人年既幼稚(至)或十二十至五十歲。
初譬若有人。譬二乘人。菩薩位行難知。且齊[A11]已領耳。年既幼稚者。以無明厚重。覆障解心。解心無力。故言幼稚。善根被熏。稍稍欲著。名為長大。捨父逃逝者。退大為捨。無明自覆曰逃。趣向生死為逝。問。佛捨應後。眾生起惑。是父離子。非是子捨父。答。由眾生不感。佛則去世。還成子捨父義。久住他國者。涅槃法界。是佛自國。生死五欲。是為他國。本求出離而退墮不反。故云久住。或十是天道。二十人道。五十是五道。約於一人。備輪諸道。
△二向本而還。
年既長大加復窮困(至)漸漸遊行遇向本國。
上云幼稚者。幼有二義。一癡小故。二未遭苦故。則不知還。譬結緣[A12]已後。大解未濃。如癡不反。尚有殘福。耽迷不反。今云長大者。以習業冥熏。微知向道。遭苦失樂。思求出要。此二為機扣佛。名為漸向父國。上文云。若人遭苦。為說涅槃。若以人天二善。非感佛緣。在三界中。不見佛父。不得出要之術為窮。八苦火燒故為困。馳騁四方以求衣食者。佛既未出。諸凡夫人。身受心法。起於四見。於中求正道如求食。求助道如求衣。以厭苦求理。為可化之緣。佛初出時。諸外道等。皆先得度。即此意也。大經云。諦觀四方。喻於四諦。準此可知。漸漸遊行遇向本國者。明其厭苦希脫。邪求涅槃。雖非本意。亦蒙值佛。故云遇向也。本國如上說。下文明城舍。云何分別。以斷德涅槃。防非禦惡為城。舍語又親。同體大悲為舍也。
△第二求子中止二者。一求子不得。
其父先來。求子不得。
初從退大[A13]已後。求機不會。不會故名不得。
△二中止一城。
中止一城其家大富(至)商估買客亦甚眾多。
中止一城者。不為一子而廢家業。譬佛不以一處無機。而廢餘方施化。今取方便有餘土為國。在同居實報兩間為中。有餘涅槃為城。住此涅槃名止。處此為家。起勝劣兩應。劣應應聲聞。勝應應菩薩。五人斷通惑者。同生其土。皆為菩薩。佛以勝應應之。純以大乘家業。訓令修學。中止於此。伺覓同居子機。非但中義得合。國城家業。皆悉分明。大富者。實相境為家。具足萬德名為富。五度福德名為財般若智慧名為寶。導一切悉摩訶衍名無量。金銀珠等。是大乘三十七道品也。此即領上長者大富義也。倉庫盈溢者。在內為盈。在外為溢。盛米為倉。盛物為庫。倉譬禪定。禪生百八三昧故。庫譬實相。能發十八空智慧故。自資為盈外化為溢。領上多有田宅義也。僮僕者。方便知見波羅蜜。皆悉具足。屈曲隨機。稱事稱理。此領上又多僕從。就位為語。二乘。及通教菩薩。別教三十心。悉如僮僕。別教圓教十地如臣。向十如佐。十行如吏。十住為民。初入佛境界。率土之濵。無非王民。雖得為民。比吏佐等。猶為疎遠。十行歷別修習諸法。種種驅馳如吏。十迴向事理稍深。職近王邊如佐。十地輔佛行化。降魔制敵。故如臣也。一心三觀如象。運圓教大乘。次第三觀如馬。運別教大乘。即空析空觀如水牛。運兩教大乘。析法觀自行。如鹿羊等。運二乘之法。無數者。權實諸法。皆名車乘。權實智觀。名象馬牛羊。非但教法甚多。觀智亦復無數也。出入者。二而不二是入。不二而二是出。又不二而二是入。二而不二是出。無量還一是入。一中無量是出。化他用為出。自行用為入。出法益眾生為息。化功歸[A14]己為利。乃徧他國者。徧於三土。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即其義也。唯法性是[A15]己國耳。商估賈客亦甚眾多者。諸菩薩是商人。又徧入三土以求法利。故云眾多。此土菩薩往他方聽法。他方大士來此聞經。往還採利也。又應化二身如賈客。將實法徧入三土。化益眾生而歸法身。故云甚多。如世間人令他捉財興生。亦自興生也。
△第三子到父城二者。一求衣食。
時貧窮子。遊諸聚落。經歷國邑。
初內合退大乘[A16]已。備遭諸苦。深起厭患。欲求出離。取理不中。致成邪僻。因邪慧歷心。易可入正。以求出世。為感佛由也。觀察五陰為聚落。十二入為邑。十八界為國。歷此求理。名求衣食。
△二到父城。
遂到其父所止之城。
此是正向其父所止之城者。苦境為機。感佛大悲。名為到城。城即涅槃。涅槃通半滿。眾生習解。可有得涅槃之義。故言到城。
△第四其父憂喜二者。一念失子之苦。
父每念子(至)是以慇懃每憶其子。
如來自昔至今。恒思子大機。故言每念。五十餘年者。五道也。鬼道攝修羅。故言餘也。未曾說者。未曾向方便有餘土中臣佐吏人。說有此子機緣也。又應世[A17]已來。自昔華嚴方等大品諸座。未曾向諸大士。說此聲聞。本是大乘之子。既非佛子。不解佛法。或如聾啞。或華著拜座。或棄鉢茫然。種種不逮也。心懷悔恨者。悔昔不勤教詔。致令無訓逃逝。恨子不惟恩義。疎我親他。內合如來悔不殷勤。令入內凡。遂退失本解。恨子無心。不能精進固志。逃迷不返。故言悔恨也。自念老朽者。化期將畢。無傳大法之人。如老朽而無子也。問。法身所化諸菩薩等。悉堪補處。何遽此憂。答。法身所化。本無興廢。誰譚老朽。此非所論。今明化身眷屬。則有二種。一法身大士。共相影響。迹雖弟子。本或是師。亦不約此自念老朽也。二者同居凡夫。始從化佛初發道心者。名此為子也。子繼父業。令胤族不斷。若身子受決。作華光佛。則一方佛種。相續不斷。大乘家業。遞相傳付。若身子無可化之機。則大乘法財。現無付囑。後來眾生。佛種安寄。老朽興歎。正為此也。
△二念得子為樂。
復作是念。我若得子。委付財物。坦然快樂。無復憂慮。
可度之機。名為得子。與受佛記。名付法財。稱於本心。復言快樂(第一父子相失譬竟)。
△第二父子相見譬。為二。一子見父。窮子傭賃。領火宅所見之火。法說所見五濁。二父見子。領火宅長者見。法說中佛眼見也。法譬竝明火前見子。此中明子前見父。就佛則靈智先知。機成赴應。故言父先見子。若約眾生。必先感而後應。故言子先見父。機應不可思議。不後不前。故前後互舉也。文中一子見父。二父見子。此兩段中。各復為四。初子見父四者。一見父之由。由求衣食。二見父之處。處在門側。三見父之相。踞師子牀。四生畏避。悔來至此。
今初。
世尊。爾時窮子。傭賃展轉。遇到父舍。
見父之由。由厭苦欣樂。推求理味。漸漸積習。遂成出世善根。故言傭賃展轉。以此善根。能扣佛慈悲。故言遇到父舍。父喻道後法身。舍喻無緣慈悲。大小二機。雙扣此舍。有大機故。故言遙見其父。有小機故。住在門側。若唯小無大。則應不見尊特之身。父不應言。我財物庫藏。今有所付。若唯大無小。不應住立門側。子不應言。非我傭力得物之處也。
△二見父之處。
住立門側。遙見其父。
見父之處者。即是門側。二觀為方便。即門二邊。圓中之機。當門正見。二乘偏真。故言門側。但空三昧。偏真慧眼。傍窺法身耳。遙見其父者。正見有二種。一近見。二遠見。今言大機始發。扣召事遠。是故言遙。又機微非堪應赴。名之為遙也。
△三見父之相。
踞師子牀(至)種種嚴飾威德特尊。
踞師子牀者。圓報法身。安處空理。無復通別二惑八魔等畏。故云踞師子牀也。華嚴說第一義空。四無所畏為牀也。寶几承足者。定慧為足。實諦為几。無生定慧。依真如境也。婆羅門。舊云高良大姓。八地[A18]已上也。剎利者。七地[A19]已還也。居士。內凡夫等。今明勝應應菩薩。即盧舍那尊特身。大機所扣者也。劣應應小乘。丈六弊衣。小機所扣者也。今經明常住醍醐。與涅槃等。法身圓頓。與華嚴等。所譬長者威德。及侍衛剎利婆羅門等。恭敬圍繞。悉指華嚴中眷屬。皆無異也。所說法相。如彼所明。亦復無別。婆羅門。名淨行。貴族高潔。即等覺離垢菩薩也。剎利。即是王種。九地[A20]已下。初地[A21]已上也。居士富而不貴。即三十心也。真珠瓔珞者。即戒定慧陀羅尼三昧也。價直千萬者。即四十地功德以嚴法身也。吏民僮僕者。異門明義。即是稟方便教。斷通惑者。名為民。稟別教斷通惑者。名為吏。若同門明義者。還是方便波羅蜜也。內與實智同。外與機緣同。喻如吏民。有內奉外役之義也。白拂者。即是權智之用也。左右者。右即入空智。用拂四住塵。左即入假智。用拂無知塵。此二為中道方便。故言侍立。覆以寶帳者。真實慈悲也。垂諸華旛者。華即四攝。旛即神通。香水灑地者。降注法水。灑諸菩薩心地。以淹惑塵。亦是定水灑散心地也。散眾名華者。布以七淨華。謂戒。定。慧。斷疑。道非道。知見淨。斷知淨也。戒者。攝律儀等三種戒也。定者。首楞嚴等也。慧者。實智慧也。斷疑者。[A22]已度二諦之疑也。道非道淨者。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也。知見淨者。智德圓滿。了了見佛性也。斷知淨者。斷德成就。無明永盡也。羅列寶物者。羅列諸地真實功德也。出內如前釋。威德特尊者。光明無邊。色相無邊。相海巍巍堂堂。此華藏舍那光明徧照之尊。豈可不識。而作他釋耶。
△四見父畏避。
窮子見父有大力勢(至)作是念[A23]已疾走而去。
窮子見父有大力勢者。智大故。名大力。神通大故。名大勢。如上身手有力義也。恐怖者。小機劣弱。怯懼大道也。悔來至此者。佛本欲以大法擬之。應不稱機。但有退大之意。故言悔來至此也。竊作是念者。機中潛密。冥有此事。非是顯對。見勝應身也。或是王王等者。波旬是王。徒輩為等。小機灰斷。無言說道。絕於色像。既見勝應之像。非天人所及所說法相。迥異二乘。小智薄德。未曾見聞。便謂是魔。是魔所說。略開三顯一。身子狐疑。將非魔作佛。惱亂我心耶。若初用大逗小。疑佛為魔。有過今日也。復次勝應譬長者。長者即表報身佛。故是王等。法身是報師。師即如王。諸經多名是經王。智契於法。即是智與法等。故名報佛為等。此乃大乘法報。非是小乘得益之處。故或是王王等也。非我傭力得物之處者。小機不能受大化也。不如往至貧里。乃至衣食易得者。淨名云。能以貧所得法。度斯下劣也。但空之理。不含萬德。非如來藏。故言貧里。偏空稱於小智。故言肆力有地也。衣食易得者。能得有餘涅槃。無漏衣食也。若久住此。或見逼迫。強使我作者。行大乘道。經無量劫。故言久住。我本厭怖生死。若修大乘。必入生死。廣學萬行。故言逼迫。我本樂小。而今令我發大乘菩提心。是為強使。捨大取小。故言疾走也。
△第二父見子譬。亦有四。一父見子處。二見子便識。三見子歡喜。四見子適願。
今初。
時富長者。於師子座。
見子處者。即師子牀也。如來法身。居第一義空無畏之境。明照機也。
△二見子便識。
見子便識。
見子便識者。知是往日結緣眾生也。
△三見子歡喜。
心大歡喜。
心大歡喜者。佛恒伺子機。今機來稱慈。是故歡喜。即是領法說而起大悲。火宅即大驚怖。彼明拔苦。故言驚怖。此明與樂。故言歡喜。
△四見子適願。
即作是念(至)我雖年朽猶故貪惜。
即作是念。庫藏今有所付者。是見子適願。昔見眾生。退大取小。貧里求食。資生艱難。常欲與財。無機不得。今日機來。稱大慈心。故言庫藏。今有所付。我常思念者。明其非但貧無大財。又流轉生死。眾苦所逼。為大悲所痛。故言常思念之。雖欲救拔。無機叵濟。故云無由見之。今有可度機生。故云而忽自來。稱大悲心。故云甚適我願。我雖年朽。猶故貪惜者。釋於適願之由。由一期化訖。故言年朽。未見大機。法無委付。將來之徒。從誰得脫。為求可度者。故言貪惜。今機自來。無此憂念。故我云甚適我願也。(第二父子相見譬竟)。
△第三明追誘譬。近領火宅捨几用車。遠領法說寢大施小。此文為二。初遣傍人追。次遣二人誘。前追領上身手有力而不用之。又三。一用勸門擬宜無機。
即遣傍人急追將還(至)我不相犯何為見捉。
即遣傍人下四句。勸門擬宜也。智是能遣。教是所遣。理義為正。教義為傍。從佛出大乘十二部。擬宜眾生。無機不受。於其如乳。故言遣傍人也。又傍人者。傍臣佐等也。即是遣法身菩薩。為說大乘。如華嚴中。令四菩薩說四十地。法慧菩薩說十住。功德林菩薩說十行。金剛幢菩薩說十迴向。金剛藏菩薩說十地。即是遣傍人也。疾走往捉者。大乘明義。顯露正直。用此赴機。疾趣菩提。故大車中云。其疾如風。且菩薩自有神力。又被佛加。亦能令彼疾入菩提。窮子驚愕下四句。即勸門無機。既現無機。縱昔曾發。廢久不憶。卒聞大教。乖心故驚。不識故愕。稱怨大喚者。小乘以煩惱為怨。生死為苦。若勸煩惱即菩提。即大喚稱怨枉。若聞生死即涅槃。即大喚稱苦痛。無機不受勸門也。我不相犯者。我不干求。何意用大化我。此領勸門二意也。
△二用誡門擬宜不受。
使者執之逾急(至)轉更惶怖悶絕躃地。
使者執之逾急。強牽將還二句。誡門擬宜。前明勸善。猶是容與。我當為說怖畏之事。即是急切。強牽將還。誡以苦言。令其遠惡。內既無機。外逼大化。即是強牽將還也。
于時窮子自念無罪六句。不受誡門也。眾生罪故。入生死獄。菩薩以慈悲故。亦同罪入獄。二乘人無大悲。名為無罪。令入生死。即是無罪而被囚執也。無大方便。而入生死。必永失三乘慧命。故言必死。思此等事。故言轉更惶怖也。強以大乘。小智不解。故言悶絕。即起誹謗。必墮三途。故言躃地。亦是迷悶。溺無明地。
△三放捨勸誡。息大乘化。就此為四。一思惟息化。二釋息化。三正息化。四息化得宜。
今初。
父遙見之而語使言(至)莫復與語。
初有兩意。一知大志弱。二知小志強。大志弱者。父遙見小去大遠。故名為遙。是結緣子。故言為見。而語使言者。約教為使者。智本說教。智知無機。智息故教息。約人為使者。語諸菩薩。不須現汝尊玅之身。令二乘見。淨名中。攝汝身香。無令彼諸眾生而起惑著。普賢入此娑婆。促身令小。皆是其義也。勿強將來者。既無大機。恐傷其善根。故言勿強也。私謂不須此人者。思惟息勸門擬宜。勿強將來者。思惟息誡門擬宜也。冷水灑面三句。知有小志。宜以灰斷理水。除見思之熱面也。厭生死名背。向涅槃如面。言醒悟者。開小逗機。得離煩悶。悟四真諦也。莫復與語者。決定應息大乘教也。
△二釋息化意。
所以者何父知其子(至)不語他人云是我子。
釋息化意者。正厭苦欣空。親狎下劣。無慈悲心。即畏難大法。且任其小志。抑佛本懷。所以息化也。審知二萬億佛所。曾發道心。非都無大機。且息大化。佛意未[A24]已。更俟後期也。不語他人者。於昔小乘教中。隨他意語。方便覆護。稱是聲聞。不說隨自意語。云是菩薩也。
△三正息化。
使者語之。我今放汝。隨意所趣。
我今放汝。即是知大機弱。隨意所趣。即是知小善強。以此二緣。故息大化也。
△四息化得宜。
窮子歡喜。得未曾有。從地而起。往至貧里。以求衣食。
息化稱機。不為大教所逼。是故歡喜。無謗大罪。得免三途。故言從地。有小善生。故言而起。又前擬宜大法。迷悶不解。臥無明地。今逗以小。可得醒悟。故言從地而起。於四諦中。欲求道法。故言往至貧里。以求衣食也(初遣傍人追竟)。
△第二密遣二人誘引。此為二。一齊教。近領三車救子。遠領波羅奈施權。二從又以他日下。取意領法身地。久照方便。非道樹始知用小。早鑑眾生。故隱尊特。親狎垢衣。此追領往前。以成今解。問。四大弟子。何因能知法身久照。答。推近知遠。若始道樹。知無大機。不應兜率降神。正慧託胎。乃至現有煩惱。納妃生子。三十四心。後身斷結。驗知脫大小相海微玅瓔珞。更著麤弊丈六垢衣。其[A25]已久矣。
今初且釋齊教領者。譬喻品文有四。一用方便擬宜。二知先心。三歎三車。四適其所願。爭出火宅也。方便品亦然。
今初領上擬宜。
爾時長者將欲誘引其子(至)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將欲誘引者。既息大化。不容孤棄。欲設方便。故言將欲。密遣二人者。四弟子齊[A26]己分領。不涉菩薩。故言二人。約法是因緣四諦。約理是有作真俗。約人是聲聞緣覺。初擬大乘。云即遣傍人。表一實諦。一大乘教。一菩薩人。今明方便。隱實為密。指偏真為遣。約教。隱滿字為密。指半字言遣。約人。內秘菩薩行故言密。外現是聲聞故言遣。形色者。二乘教中。不修相好。但說苦無常不淨。即是形色憔悴也。約人。則諸菩薩隱其本色。示以迹形。非了義說。無有十力無畏。名無威德也。汝可詣彼者。即以小教擬小機也。大教明理直實。故言疾走往捉。小教明理迂隱。故云徐語。此有作處者。見修兩道。是斷惑作處也。倍與汝直者。五戒十善。止出三途。今四諦十二因緣。能出生死。是為一倍。又外道六行。但能伏惑。今修四諦斷惑。得至涅槃。是為二倍也。窮子若許者。有機是許。即設教。無機是不許。不設教。欲何所作者。二乘唯欲除惑取證。不論淨佛國土。成就眾生。所以言僱汝除糞。我等二人亦共作者。二乘鈍根。憑教行行。方能修業。約理者。即是智諦相資也。約人。即權人共實人修行也。
△二領上先心。
時二使人。即求窮子。既[A27]已得之。
即求窮子。審知有機。故言[A28]已得。領上知先心也。
△三領上歎三車。
具陳上事。
陳說僱作。領上歎三車。除苦集之糞。取道滅之價。
△四領上適願。爭出火宅。
爾時窮子。先取其價。尋與除糞。其父見子。愍而怪之。
先取其價者。領上適願。爭出火宅。二乘慕果行因。所以先取也。其父見子。愍而怪之者。怪不求佛道。愍其取阿羅漢。所失者大。所得者寡。故言怪也。齊此。領法譬中意。其文竟(自此文後。法說但有施權。譬說唯有等賜。略中間二味也)。
(一齊教領竟)。
△第二取意領。靈智先照。久設權謀。崎嶇隨逐。非止樹下。始見因緣。[A29]已如上說。此文為四。一領先以權智。久欲擬宜。二久知方便。是其玩好。三領久知。須歎三車。四親教子作。適願受行。
今初。
又以他日。於牕牖中。遙見子身。
又者。鄭重辭也。將欲取意領法身之地。久知大小之機。一三施化。重述佛意。故標章稱又也。他日者。二乘自謂方便為[A30]己。非二乘法為他。即擬法身也。日者。時也。亦智也。依法身之時。用智照機。故言他日。若從此義。實智照實為自。權智照方便為他。齊教領。領化身用事為[A31]己日。非化身用事為他日。若就如來自行權實之智。皆名為[A32]己。如來化他權實之照。皆名為他。如來自他權實之照。照實為[A33]己。照權為他。此之探領法身之時。用化他之權智。照於權機。若有若無。照用權事。若可若否。皆是權智所照。故言他日。若從此義。齊教領。領化他之權事。故二乘稱[A34]己事。探領。領法身自他之權。此權非二乘事。故稱為他。雖有兩意。他日俱成。今依二乘所領。又逐他日之文。以探領。領法身中照機也。牕牖者。偏見則小。表權智照彼偏機也。遙者。小去大懸。故名為遙。見子者。昔曾種大。稱之為子。以大擬之。故言為見。牕牖偏狹。未宜大化。故息大而施小也。
△二領知方便。是玩好。
羸瘦憔悴。糞土塵坌。污穢不淨。
羸瘦等者。修因智力少為羸。修因福力少為瘦。內怖無常為憔。外遭八苦為悴。四住為糞土。無知為塵坌也。
△三領知須歎三車。
即脫纓珞細輭上服嚴飾之具(至)狀有所畏。
即脫玅服者。譬隱報身無量功德。四十二地戒定慧陀羅尼等纓珞。寂滅忍細輭上服。大小相海嚴飾之具。容服若盛。子則驚畏。二乘不宜見此相好。是故脫之。更著麤弊者。現丈六形是麤。生忍法忍是弊也。塵土坌身者。現有煩惱。有為有漏也。執除糞下。但治見思有漏之法。不論諸地清淨智慧也。左手喻實。右手喻權。權用便易。自以此法。斷結成佛。又用此化人。狀有所畏者。示同怖生死。又有寒風馬麥之報也(又有寒風等者。大論第九。佛有十惱。謂六年苦行。孫陀利謗。金鏘。馬麥。瑠璃殺釋。乞食空鉢。旃遮女謗。調達推山。寒風索衣。加雙樹背痛為十)。
△四親教子作。適願受行。即是道品中七科法門。以顯除糞之相。領上諸子。心各勇銳。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也。七者。一語作人。譬譬四念處是外凡位。二令勤作。勿得懈息譬譬。四正勤。三咄男子勿復餘去譬。譬四如意足。四好自安意下。名安慰譬。譬五根。五所以者何下。名無五過譬。譬五力。此前四句。是第二內凡位。六即時長者字以為子譬。譬八正。七雖欣此遇下。名教常令除糞譬。譬七覺。此二句。是第三聖位也。
今初語作人譬。
語諸作人。
語諸作人者。即是說三藏。示四念處。是除糞之器。斷結之境。故遺教云。常依念處行道。能破四倒。領火宅中適願勇銳。即是聞慧也。
△二領勤作譬。
汝等勤作。勿得懈息。以方便故。得近其子。
勿得懈息者。即是正勤。令勤修四念處也。若起懈息。不能滅二惡。不能生二善。以二勤故。能發煖火。對火宅互相推排。入修慧煖位也。以方便故。得近其子者。念處未得理火溫心。猶為疎外。不可附近。以初得煖方便。則可附近也。
△三汝常此作譬。
後復告言咄男子(至)亦有老弊使人。須者相給。
咄男子者。咄是驚覺。亦是責數。上正勤中紛動。即是智法。如男子是陽性。如意足是定法。如女人是陰性。良以正勤䇿動。不得與真相應。故咄驚責數。令捨散入靜。故咄男子也。汝常此作。勿復餘去者。念處正勤動不專一。不名為常。四如意中。定不異緣。思惟則定。思惟則斷。定斷專一。故常不紛動。故勿餘去。此猶在互相推排中。即是頂法之位也。當加汝價者。煖法觀中。不能發真。如意觀中。能發無漏。故言加價。若有所須者。漏無漏善。助道正道。皆從如意觀求。欲須即得。四禪體含支林。如盆器。生空麤如米。法空細如麵。此即正道。四諦下十六諦觀。無常如鹽。苦如醋。此即助道。如米麵難食。須鹽酢和之。正道難顯。須助道助之。莫自疑難者。結上正助。審在如意觀中。故令勿疑。決定可辦。如[A35]己物想。故言勿難。亦有老弊使人者。若欲直取通。以代手足。如使人驅役者。如意觀中。亦有此通。但通劣弱。事同老弊。雖不丁壯。亦堪運役。又以正道求理。正道弱。未能發真。欲須助道。九想十想。八背捨等助道使人。如意觀中。亦有此法。若得助助正。即成共解脫人也(九想。十想。八背捨等。具於法數)。
△四好自安意譬。
好自安意。我如汝父。勿復憂慮。
好自安意者。得五根。安固難壞也。我如汝父者。忍解隣真。似像未實。故言如父。亦是如子。勿復憂慮者。令其安意。破壞見思也。
△五無五過譬。
所以者何我年老大(至)自今[A36]已後如所生子。
我老汝少者。佛居道終。[A37]已具智斷。故言老大。汝居道始。未有智斷。故名為少壯。此即忍法位也。無五過者。得五力。離五惡法也。得信力故不欺。精進力故不怠。念力故不瞋。定力故不恨。慧力故不怨言。餘作人者。遠指外道。諸見求理。名餘作人。近指煖等四位。未免五過。亦名餘作人。此文無五過。即五力也。自今[A38]已後。如所生子者。下忍十六剎那。時節猶長。中忍雖復縮觀。亦未是一剎那。若上忍。世間最後一剎那心。隣真逼聖。故名此位。為如所生子。即世第一法位也(下忍十六剎那下。至世第一法位者。忍應上下各十六行。乃成三十二觀。今文且以四諦言之。於三十二。漸減緣行。二十四周減行。七周減緣。乃至最後。唯留一行。觀一剎那。入世第一。具如玄文釋籤。略引俱舍文也)。
△六更與作字譬。
即時長者。更與作字。名之為兒。
與作字名之為兒者。得八正。入見道中。競共馳走。故言名之為兒。世第一法。與真不久。故言即時。阿含說四果。支佛。名佛真子。菩薩不斷結。子義未成(僭補曰。四果支佛。務於斷結。齊教取證。菩薩不務斷結。志求佛道。是真佛子也)。
△七常令傭作譬。
爾時窮子雖欣此遇(至)常令除糞。
譬雖為子。思惑未盡。猶居學位。未得無難。故二十年。常令除糞。亦復自知。不任紹大。正是依教修行盡苦耳。故云。猶故自謂客作賤人。若得初果厭小樂大。大乘機發者。即應授以大乘。又不須進斷其餘殘結。正由不捨小志。大機不發。以是且令依教盡漏。故言由是之故。二十年中。常令除糞。二十年者。見諦一解脫。一無礙。思惟九無礙九解脫。故言二十年。指此一句。即是爭出三界火宅位也(第三追誘譬竟)。
△第四領付家業譬。近領火宅等賜大車。遠領法說中但說無上道。就此為二。初領。後付。領付二章各二。初領二者。一心相體信。即領上免難。二委以家業。漸以通泰。成就大志。即領上索車。後付二者。一付家業。即領等賜大車。二得付欣悅。即領上得車歡喜也。由心相體信。故得委以家業。家業既諳。悉備知見。則成就大志。由意志通泰。故得付與家業。與家業故。是則歡喜。由有遠近。若不先教傭作。與一日之價。豈得相體。委業付財。內合由三藏斷結。堪竝聞大集。受折淨名。轉教般若。而致付財耳。當知傭作取價。即是遠由。體信委業。即是近由。又前誘引譬中。有齊教領。始自道樹。終訖出宅。
又有探領。始自法身。終訖思盡。
今領亦二。始探領慈悲。四味調熟。終領付財。究竟一味。遠近始終。合論五味。
何者。即遣傍人。傍人所說。乃譬華嚴圓頓。此教最初。傍人譬牛。所說譬乳。內合從佛出十二部經。即初味也。以此擬二乘人。無機不受。迷悶躃地。於其全生。如乳味也。
次明密遣二人。說除糞法。此譬息大之後。鹿苑說三。於小即信。革凡成聖。如轉乳為酪。內合從十二部出修多羅。即第二味也。
次明心相體信。入出無難。譬三藏之後。說方等淨名。揚大折小。二乘聞大不謗。折小不退。良以三藏斷結。取一日價。故得恣其褒貶。若未斷結。不堪聞揚大。如前不受勸門。亦不堪聞折小。如前不受誡門。而今不謗不退者。心相體信故也。親既證小。則信大不虗。得涅槃價。故彈折不嗔。雖非[A39]己事。而不疑謗。此心淳熟。如從酪出生酥。內合從修多羅出方等經。第三味也。
次明長者自知將死不久下。譬方等心相體信。入出無難。[A40]已後委以家業。使其領教。為大菩薩。說摩訶般若。既領知眾物。貫統法門。心明口辯。彌益慕樂。但恨住小。非是[A41]己分。脫更開許。豈不樂哉。於是心漸通泰。成就大志。如從生酥。出於熟酥。是從方等出摩訶般若。第四味也。
次臨欲終時。而命其子者。此譬般若之後。判天性定父子。會三歸一。付財與記。說法華之教。開佛知見示真實相。菩薩疑除。聲聞作佛。悉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如從熟酥。出於醍醐。是從摩訶般若。出法華涅槃。即第五味也。
四大弟子。深得佛意。探領一化五味之教。始終次第。其文出此也。領家業文為二。一相體信。二命領業。就體信復二。先明體信。
過是[A42]已後。心相體信。入出無難。
相體信者。是互相信也。謂於三藏中。得涅槃價。此既不虗。今為菩薩。說此大乘。亦復非虗。此即子信父也。佛知此等。見思[A43]已斷。聞必不謗。無漏根利。聞大生信。此即父信子也。由此見尊特身。聞大乘教。名此為入。復被呵折。猶見丈六。說小乘法。名此為出。大小出入而無疑難也。
△二猶居本位。
然其所止。猶在本處。
猶在本處者。雖復入出無難。得聞大乘。而謂是菩薩之事。非[A44]己智分。猶居羅漢。不言未來當得作佛。此領大集淨名生酥之教也。
△第二領家業。此領大品。佛命轉教般若熟酥之教也。就此為二。一命知家事。二受命領知。二章各為四。初四者。一明時節。
世尊。爾時長者有疾。自知將死不久。
初將死不久者。有機。則應在為生。機盡則應謝為死。今化機將畢。應謝非久也。
△二正命知家事。
語窮子言。我今多有金銀珍寶(至)汝悉知之。
命知家事者。金即別教理。銀即通教理。大品所明真諦。不出此二。而云多有者。理則非多。約種種門。亦得言多。例如空非十八。約破十八法。名十八空也。勸學中。明一切法門。皆是珍寶也。倉是定門。即百八三昧。庫是慧門。十八空境也。通別兩種定慧倉庫。包藏一切禪定智慧。無所闕少。內充外溢。故云盈溢(金即別教等者。問。大品有圓。何故但云不出通別。答。一者但語通別。理[A45]已攝餘。二論能詮教。必須具四。今且從理。故云不出此二。本為二乘。至此多成通別。亦且言之通別。倉庫準此可知)。其中多少者。說於般若。有廣略二門。菩薩行般若。應知略廣相。略則為少。廣則為多。自行為取。化他為與。大品中云。汝當為菩薩說。故云汝悉知之。
△三誡體我心。
我心如是。當體此意。所以者何。今我與汝。便為不異。
誡體我心者。佛以般若為心。汝今傳燈。當隨佛意說也。又二乘人本解。是析法空。命當體此意者。命轉教用誡。令同我體法空也。昔時被命。謂傳燈與他。今乃知佛。令我識體之門。故言當體此意。今我與汝。便為不異者。釋此有三。一被加令說。與佛不異。二就理。以諸法皆如。故得不異。善吉如。如來如。一如無二如。故言便為不異。三就今時。始悟父子天性。本來不異。而二乘人。自謂被加異耳。
△四敕無令漏失。
宜加用心。無令漏失。
無令漏失者。汝為菩薩說般若教。無令漏失。二者就理。此即汝法。後時當用。是故無令漏失也(一命知家事四意竟)。
△第二受命領知為四。一正受命。
爾時窮子。即受教敕。領知眾物。金銀[A46]珍寶。及諸庫藏。
△二無悕取。
而無悕取一䬸之意。
無悕取者。善吉雖說般若。自謂我無其分也。
△三未捨劣心。
然其所止。故在本處。下劣之心。亦未能捨。
猶居本處者。住羅漢位。雖復慕大。亦未定言欲作菩薩也。未捨下劣心者。雖復恥小。亦未定言捨於小證也。
△四父知子意漸以通泰。
復經少時。父知子意。漸以通泰。成就大志。自鄙先心。
復經少時。父知子意下。即是領上索車譬。鄙棄先心。欲求大道。大機發也。問。何時名少時。答。一云。說般若竟。於異處遊觀。尋思所領大乘法門。生心貪樂。為失為不失。如此等尋思。即是大乘機發時也。此時去法華未遠。故言少時。又當說無量義時。大乘機發。何以知然。無量義中。明七種方便。無量漸頓。從一法生。既聞此說。思惟昔之三藏三乘。悉從一法生。如是三乘。亦應入一。如是思時。漸[A47]已通泰。大心即發。故言成就大志也(第四領付家業中二。初領竟)。
△第二正付家業。又二。一付業。二歡喜。初有四。一付業時。
臨欲終時。
臨欲終者。是明時節。化緣將訖。靈山八載。說法華經。唱入涅槃時也。
△二命子聚眾。
而命其子。并會親族。國王大臣。剎利居士。皆悉[A48]已集。
聚眾者。即是二萬億佛所。受化之徒。名之為子。大機熟人。十方雲集。即上四眾圍遶者是也。并會親族者。明十方法身菩薩影響者為親族。影響之眾多是釋迦昔日同業。竝共如來於二萬億佛所。共開化之輩。於其悉是伯叔之行。故用此為親族。國王者。一切漸頓諸經。無不稱所詮之處為經王。當機益物。興廢有時。部部不同。名之為國。皆言第一。即是王義。又此經會通諸教。豈非聚集國王。故無量義中。先[A49]已收集。彼云。初說四諦。十二緣生。次說方等十二部經。次說摩訶般若。華嚴海空。此則普集諸經。融通漸頓。會入此典。故名會國王也。彌勒等諸大菩薩。皆是等覺為大臣。初地至九地為剎利。法王種性中生。三十心為居士。此等皆從釋迦受化。
△三會父子。
即自宣言諸君當知(至)此實我子我實其父。
結會父子。實從我受學。實是我子。從我起解。是我所生。我實曾於二萬億佛所。嘗教大法。故我實是父。於某城中者。此經西國文多。度此甚少。或可說昔名字國土。如大通智勝因緣。今簡略名字。直言某甲。是諸眾生。背此大乘。起無明闇。遯入生死。故言捨吾逃走。備經五道。故云五十餘年。昔在本城。懷憂推覔者。自昔法身地中。常以二智觀。覔可化之機也。始於今日。感應道交。故云。忽於是間。會遇見之。
△四正付家業。
今我所有一切財物。皆是子有。先所出內。是子所知。
付家業者。一切大乘萬行萬德。故云一切所有也。先所出內。是子所知者。追指昔日大品領教。所委有廣略般若。共不共法。是汝所知。即是汝有。故法華但明佛之知見。不更廣說一切行相也(一付業四段竟)。
△第二得付歡喜。
世尊是時窮子(至)今此寶藏自然而至。
歡喜者。領上各乘大車。得未曾有。自顧無心希望佛道。而今忽聞得記作佛。故云不求自得也。三藏中本心不求。方等中恥小望絕故不求。般若中雖領。非[A50]己分故不求。如此不求。而今自得也。
(第四領付家業譬竟)。
(第一開譬竟)。
△第二合譬。合文甚略。譬中[A51]已委。但合父子。餘皆義含。貴在得意耳。文四。初合父子相失。
世尊。大富長者。則是如來。我等皆似佛子。
如來合父。似則合子。似有二義。一取大機為子。昔未逃逝。既非真位。猶居外凡。故云似也。取小機為子者。小機似像大乘根性耳。子既逃父。貶之言似。問。初釋品云。[A52]已得入真。此那言似。答。此合子逃父時。是故言似。品初明子開悟時。汝問非也。
△二合父子相見。
如來常說。我等為子。
△三合追誘二。初合傍人追。二合二人誘。
今初。
世尊我等以三苦故(至)迷惑無知樂著小法。
三苦者。欲界苦苦。色界壞苦。無色界行苦也。受諸熱惱。即五濁障重。迷惑無知。即不受勸誡。樂著小法。即但有小志。不堪大化也。
△二合二人誘。上有齊教探領。今合二意。
初合齊教領。
今日世尊令我等思惟(至)勤精進故所得弘多。
從蠲除下。正合齊教。具陳上事。
從我等於中勤加精進下。合上尋與除糞。
得至涅槃下。合上先取一日之價。歡喜自足也。
△二合探領。
然世尊先知我等(至)汝等有如來知見寶藏之分。
上言遙見。今言先知。
上言羸瘦憔悴。今言心著弊欲。
上言即脫瓔珞。更如麤弊。今言便見棄捨。不為分別寶藏之分(三合追誘譬竟)。
△四合領付家業。有四。一合心相體信。
世尊以方便力。說如來智慧。
以方便力。說如來智慧者。明帶三乘方便。說大乘實相。故言以方便力。於我等前。說大乘法。亦是合出入無難。以方便力。出辨二乘。以佛智力。入明實相。若不體信。豈於我前明佛慧耶。
△二合猶在本處。
我等從佛得涅槃一日之價(至)無有志求。
△三合領家業二。初合受命領業。
我等又因如來智慧。為諸菩薩。開示演說。
△二合無希取。兼得諸也。二。一合無希取。
而自於此。無有志願。
無志願者。明佛加威力。令如佛心而說。故我不志願也。
△二釋無希取意。
所以者何佛知我等(至)而我等不知真是佛子。
佛知我等。心樂小法。隨小乘心。帶方便力。以實相法。共二乘說。我等不知不共之意。故非佛子(僭補曰。前云似佛子。不知真是佛子。今日知之。復何疑乎)。
△第四合付家業。上有二。有付。有喜。今合亦二。一合付與無悋。
今我等方知世尊(至)然佛實以大乘教化。
所以者何下。釋無悋之意。正由樂小。不早付大耳。於此經中下。舉今證昔。今理唯一。故知昔三非實但為未堪。故於大眾前。毀訾小心。欲令捨偽取真。定知非悋。然佛之毀小時。實以大乘而教化也。
△二合歡喜。亦是合於三不求之意也。
是故我等說本無心(至)皆[A53]已得之。
(僭補曰。佛子所應得者。佛子是諸大菩薩所應得。是火宅大車。及法說無上道。謂彼得者。我皆得之。歡喜自慶也)。
△第二偈頌。有八十六行半。初七十三行半。頌長行。次十三行。歎佛恩深。
初又二。初二行。頌法說。後七十一行半。頌譬說。法說中不頌不求。但頌自得。
爾時摩訶迦葉。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等今日(至)不求自得。
如文。
△二頌譬說。又二。初四十一偈。頌開譬。次三十偈半。頌合譬。上開有四。父子相失。相見。委業。付財。今皆頌。初十三行頌父子相失。有四。第一子背父去。第二求子不得。第三超頌第四憂念轉深。第四漸還近父。
今初一行半。頌子背父去。
譬如童子(至)五十餘年。
火宅中。明長者所王國邑聚落語寬。此中明窮子輪迴三界名諸國。五道。名五十餘年也。
△二七行。是頌父求子不得。上文有二。今頌亦二。初半行。頌覔子不得。
其父憂念。四方推求。
四方推求者。不同於上。上四方是約四諦推理。今四方是觀四生中。覔可度之機也。
△次六偈半。頌不以失一子廢家業事。
求之既疲(至)有大力勢。
造立舍宅者。有餘國中。有餘涅槃也。起慈悲舍。依性空宅也。往來者眾者。諸土菩薩。來往聽法也。
△三二行超頌憂念轉深。
而年朽邁(至)當如之何。
無所委付。是故憂耳。
△四二行半。追頌上漸還向父。有二。初二行。頌近父之由。
爾時窮子(至)體生瘡癬。
初近父之由。由求衣食也。從邑至邑者。根塵相涉如邑。十八界如國。修有漏善。如有所得。修二乘善。如無所得。不得大乘法食為饑餓。無大力用為羸。無大功德為瘦。有無善上起見思如瘡癬(有無善上等者雖復時緣無所得善。未能斷結。故此體上。仍有見思)。
△次半行。頌正近父城。
漸次經歷。到父住城。
(初頌父子相失竟)。
△第二七行半偈。頌父子相見。上文有二。今頌亦二。初六行半。頌子見父。次一行。頌父見子。上子見父文有四。今頌三。初半行。頌見父之由。由傭賃。遂至父舍也。
傭賃展轉。遂至父舍。
△次二行半。頌見父之相也。上明見父之處。處是門側。今言長者於其門內者。兼得處也。
爾時長者(至)注記[A54]券疏。
窮子見父(至)欲往傭作。
如文。
△後一行。頌第二父見子。
長者是時。在師子座。遙見其子。默而識之。
上半行頌見子之處。下半行。頌見子即識也(二父子相見譬竟)。
△第三有十行半。頌上追誘譬。有二。初三行。頌傍追。又二。初偈三句。頌初喚。無機不來。次迷悶一句。頌再喚不來。
即敕使者。追捉將來。窮子驚喚。迷悶躃地。
△次二行。頌無機。即是上釋放捨意也。
是人執我(至)不信是父。
△第二七行半。頌密遣二人誘引。有二。初三行。頌僱作譬。次四行半。頌教作譬。初又二。初二行。頌設方便。
即以方便(至)倍與汝價。
眇目是偏空。矬者豎短。不窮實相之源。陋者橫狹。無摩訶衍眾善莊嚴也。非四無畏。名無威。異常樂我淨。名無德。
△次一行。頌取價。淨六根房。五陰舍也。
窮子聞之。歡喜隨來。為除糞穢。淨諸房舍。
△第二四行半。頌上教作。上文有四。今頌亦四。初半行頌牖中。
長者於牖。常見其子。
△二半行頌羸瘦。
念子愚劣。樂為鄙事。
△三一行頌脫玅著麤。
於是長者。著弊垢衣。執除糞器。往到子所。
△四二行半頌正教作。
方便附近(至)若如吾子。
上有七科法門。語者。即合四念處也。令勤作者。即四正勤也。既益汝價下一行。頌四如意足也。油塗足。能履深水。如神通。又油能除風。定是無亂也。飲食充足。即上米麵也。薦席厚暖。即是觀練熏修。定能除散動也。如是苦言。汝當勤作半行。總頌上第四安慰。第五無五過。根力既成。乃堪苦言。又以輭語半行。總頌第六作字。第七令常作。竝是子位也。(第三頌追誘譬竟)。
△第四有十行。頌上領付家業。為二。初三行半。頌付業之由。次六行半。頌正付業。初由中半行。總頌心相體信。即入出也。
長者有智。漸令入出。
△二三行。頌委領家業三。初一行半頌受命。
經二十年(至)皆使令知。
初二十年者。不得同上。上除見思名二十。此明執作家事。或言轉大乘教。教諸菩薩。斷大乘別惑。或言說般若時長。凡二十年。或言住二乘位。轉大乘教。為二十年。仁王般若云。二十八年。說摩訶般若。
△二一行。頌猶居本位。未捨劣心。
猶處門外。止宿草菴。自念貧事。我無此物。
△三半行。頌通泰大志。大乘機動。
父知子心。漸[A57]已曠大。
△第二六行半。頌正付家業。有二。初四行半。頌正付業。次二行。頌得付歡喜。
今初。
欲與財物(至)恣其所用。
正付業中有三。初一行頌上集親族。第二有二行半。頌上定父子天性。第三一行。頌上正付與也。
△次二行頌得付歡喜。
子念昔貧(至)得未曾有。
([A58]已上頌開譬竟)。
△次三十偈半頌合譬。為二。初二行合頌三譬。
佛亦如是(至)聲聞弟子。
初一行中。佛亦如是一句。合第一父子相失譬。知我樂小一句。合第二父子相見譬。未曾說下六句合第三追誘譬。初未曾說言二句。合上即遣傍人追譬。次而說我等一行。合上密遣二人誘譬。上合有齊教探意二章。今此一行。總頌其意耳。
△次二十八行半。頌合第四領家業。上合有二。相信。委業。今初十八行半。但頌合委業。次十行頌合正付。初又二。今初一行。長頌命領知。上領所無也。
佛敕我等。說最上道。修習此者。當得成佛。
最上道。即是空般若。更無過其上也。
△次下十七行半。正領受命。及無希取等。又二。初五行。頌正受命。
我承佛教(至)說斯真要。
佛子聞法得記者。明轉教益他也。爾時謂轉教。教化菩薩。不言為我。
△次十二行半。頌第二無希取。此文廣上也。於中又二。初一行。牒前譬帖合。
如彼窮子。得近其父。雖知諸物。心不希取。
△次十一行半。正合無希取。又為三。初一行正頌無希取。
我等雖說。佛法寶藏。自無志願。亦復如是。
△二九行半。具智斷故無希取。又為三。謂標。釋。結。初為二。初一行。標斷德具故無希取。
我等內滅。自謂為足。唯了此事。更無餘事。
內即惑體。三界惑盡。故云內滅。故屬斷德也。
△次一行。標智德具故無希取。
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都無欣樂。
次標智德者。既云若聞。聞教屬智。故云智德。以小智具故。不欣大智。此二竝舉失顯過。
△第二六行。雙釋智斷二章門。此二章中。初二行釋斷。次一行半釋智。次一行半重釋斷。次一行重釋智。
所以者何(至)報佛之恩。
△第三一行半。結釋自無希取。
我等雖為(至)永無願樂。
(二九行半竟)。
△第三一行。明佛見捨我。合無希取也。
導師見捨。觀我心故。初不勸進。說有實利。
(合頌領家業竟)。
△次十行頌正付業。上合有二。一正付業。二得付歡喜。亦頌亦二。初三行頌正付。次七行頌得歡喜。初三行中初一行半。牒譬帖合。次一行半。正頌合也。
如富長者(至)乃教大智。
△次七行。頌第二得付歡喜也。
我等今日(至)應受供養。
得道者。得實相道也。得果者。分得大乘習果也。此二句明開佛知也。於無漏法。得清淨眼者。此二句明開佛見。見實相理也。昔日見無漏。不落凡夫。今日見無漏。不落二乘也。昔日慧眼見空。今淨眼見中。
持戒報者。昔持戒梵行。共顯無漏。灰身滅智。無人受此果報者。今日梵行。能得無漏。即了因取果義。持戒。即緣因義。清淨眼所見理。即正因義。
我等真是聲聞者。即大乘真位也。十信以一音徧滿三千界。似道非真。入十住。即是真也。
真阿羅漢有三義。此中但舉應供一義也。若不生變易。殺通別惑。是不生殺賊二義。堪為十法界福田。即應供義。應供殺賊。互相顯也。
(分得大乘習果也者。得初住時。破一品無明。名為習果)。
(合頌正付歡喜竟)。
(初七十三行半頌長行竟)。
△次下十三行。歎佛恩深。分四。初一行半。總標世尊大恩希有。無能報者。
世尊大恩(至)誰能報者。
(僭補曰。大恩希有者。如來居法身地。寂照法界五乘根性。以同體大悲。垂形雨法。各得隨宜受用。無量億劫。曾無厭倦。此恩此德。孰能報耶)。
△次五行明供養莫報。
手足供給(至)亦不能報。
(供養凡十有二。一供給。二禮敬。三頂戴。四肩荷。五美膳。六寶衣。七臥具。八湯藥。九旃檀。十珍寶。十一滅後起塔。十二寶衣布地。以如是等種種供養。經恒沙劫。亦莫能報。何者。以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唯法供養。能報佛恩。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
△三二行半。為凡夫說人天乘。
諸佛希有(至)隨宜為說。
(我佛為不思議大神通諸法之王。不於法性土中。受常寂光樂。而垂形三界。為凡夫人。忍於斯事。說人天戒善。令不落三塗。漸入聖城。此恩此德。何能報耶)。
△四有四行。知根授法。為實施權。
諸佛於法(至)隨宜說三。
(我佛為諸法之王。於法自在。知眾生欲樂志力。以無量喻。而為說法。又知眾生宿世善根生熟。既籌量[A59]已於一乘道。隨宜說三。既[A60]已隱實施權。而復開權顯實。一句一偈。皆為授記。究竟成佛。此恩此德。誰能報者。唯有弘傳玅法。壽佛慧命。庶幾仰報耳)。
私(章安自稱)謂世尊大恩者。一如來始建慈悲。拔六道苦。與四聖樂。普十法界。入四弘中。此如來室恩。二如來行菩薩道。示教利喜。曾教我大乘。雖復中忘。智願不失。葢如來室。清涼溫煖。大慈與樂恩。三眾生遭苦。視父而[A61]已。佛伺其宜。如犢逐母。備行六度。以利眾生。葢如來室。遮寒障熱。大悲拔苦恩。四佛成道[A62]已。應受無為寂滅之樂。而隱其神德。用貧所樂法。五戒十善。冷水灑面。令得醒悟。葢是佛衣。遮貪欲熱恩。五示老比丘像。方便附近。與一日價。葢是佛衣。除見寒愛熱恩。六過是[A63]已後。心相體信。彈呵貶斥。令恥小慕大。葢佛衣。遮醜陋恩。七命領家業。金銀庫藏。皆悉令知。葢是佛衣。與我莊嚴恩。八會親族。定父子。付以家業。無上寶聚。不求自得。葢如來座恩。九十既坐座[A64]已。身意泰然。快得安隱。以佛道聲。令一切聞。一切天人。普於其中。應受供養。葢如來座。令我具足自行化他恩。世尊大恩。兩肩荷負。所不能報。此之謂也。
(十恩文者。文中自對室衣座三。初室有三恩。次衣有四恩。第八是授記恩。九十令我能利物恩。所以室得衣故。有覆育之恩。室有座故。成與拔之用。座假衣室。令自他行成。衣假座室。令初後理顯。是故三義。合成大恩。此始終恩。將何以報。注家但云。物不答施於天地。子不謝生於父母。以感報斯亡。今意正論荷恩難報。何得以亡報釋之。況復祗緣令我報亡。不得直以亡報釋之。凡言亡者。治彼不亡。今非領亡。但領難報。二時既別。且釋荷恩)。
(信解品竟)。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玅法蓮華經藥草喻品第[1]五
釋藥草喻品。此中具山川雲雨。獨以藥草標名者。土地是能生。雲雨是能潤。草木是所生所潤。所生所潤。通皆有用。而藥草用強。有漏諸善。悉能除惡。無漏為最。無漏眾中。四大弟子。以譬領佛譬。深會聖心。佛讚善哉。甚為希有。述其得解。以喻其人。故稱藥草喻品。
夫藥草叢育日久。一蒙雲雨。扶疏暐曄。芽莖豐蔚於外。力用充潤於內。譬諸無漏。住最後身。有餘涅槃。更不願求無上佛道。今得聞經。自乘佛乘。兼以運人。文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內外自他。具勝力用。故稱藥草喻品。
夫藥草者。能除四大風冷。補養五臟。還年駐色(昔除四住病。但養五分身。還真理年。駐變易色)今蒙雲雨。忽成藥王。餌之徧治眾病。變體成僊。(今蔭以無緣慈雲。灑以無私法雨。使其遠種。獲益無偏。使無常微草。乃成常住藥王。自行兼人。悉除三惑。故云徧治。當知自他。竝成常身佛大仙也)。譬諸無漏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文云。我等今日。真是佛子。無上寶聚。不求自得。佛子所應得者。皆[A65]已得之。面於佛前。得受記莂。嘉著而稱微。故言藥草喻品(言嘉著等者。嘉。善也。著。滿也。稱字去聲。善始令終。名為嘉著。聞經契理。故曰稱微。且寄二乘領解以說。故皆云無漏。此竝成於佛乘)。前一番是師弟領述。世界悉檀意也。次一番生善。為人意也。次一番是對治。第一義。兩悉檀意也。是名因緣釋品。餘約教。本迹。觀心。準例可知。不復記。
(僭補曰。準例可知者。始結緣。中追誘。終付財。即是約教。威音是本。中間大通等皆迹。即是本迹。三惑是病。三德是藥。直觀三道。即是三德。是觀心也)此品是譬說中第三述成段。今言都述其周徧領解。始天性結緣。中間追誘。終於付財。自微至著。無量無邊諸恩德也。
(始天性等者。天性。即指大通佛所。如十恩中初恩意也。中間下。具如[A66]已下九恩意也天性猶通結緣。自微等者。從小之大。至第十恩。故云諸也。豈止一代教耶)。
(○僭補曰。記釋疏中述其周徧領解。始天性結緣之語。指大通智勝佛。十六王子釋迦牟尼結緣之事。竊謂若論周徧領解。大通猶是迹中之本。最初威音王佛。始是遠本。何以知之。夫大通成佛[A67]已來。劫數久遠。只一三千界微塵之數。釋迦成道以來。[A68]已經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界微塵之數。塵之多寡。劫之久近。何可比量耶。是知常不輕。大通智勝。及然燈等。皆迹中之本。而威音王遠本。不可不知。若知此本。始是周徧領解。天性結緣。其中間追誘付財等。皆迹中事也)。
△次釋經文為二。一略述成。二廣述成。略述又二。一雙述善哉。二領所不及。
今初。
爾時世尊告摩訶迦葉(至)誠如所言。
雙述者。一善哉。述其兩處領實。一善哉。述其兩處領權。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者。真實是述實。功德是述權。又華嚴之擬宜。領實也。三藏之誘引。領權也。方等之體信。般若之領教。俱領權實也。法華之付財。專論實也。辭致曲巧。故言善說。皆是佛法。故言真實。誠如所言者。印定之詞也(雙述等者。兩處。謂方便火宅也。以信解中雙領兩處。今亦雙述二處所領。若不爾者。徒述何益)。
△二領所不及。
如來復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至)說不能盡。
領所不及者。謂退。進。橫。豎。亦橫亦豎。非橫非豎。皆不及也。所以者何。大雲普覆。徧荷清涼。大雨俱霑。無不蒙澤。咸令世間。皆得知見未曾有法。那忽齊教。止領二乘得益。不道人天小草。是為退所不及。菩薩名上草。亦名小樹大樹。敷榮鬱茂。自他饒益。而復不領。是為進所不及。又十法界。同成佛法界。那忽止領二乘。餘八法界。都不涉言。是為橫所不及。又七方便。從淺至深。皆入真實。餘五方便。都未嘗言。是為豎所不及。又三世利益。未曾暫廢。是為亦橫亦豎所不及(那忽下。責其齊教。通貫諸句。不道下。正述不及。退進等者。以二乘位。望上為進。望下為退。十界各各自有因果。不由次第。故名為橫。一人漸起。亦得為豎。又三世名亦橫亦豎者。世世徧於十方十界。亦名為橫。如是品類。皆從諸味。八教調熟。方於今日。與迦葉等。或同或別。亦名為豎。未聞徧領。故佛示之)。夫山川谿谷。總言一地。一地能生。未嘗揀擇。攘彼受此。草木種子。皆依於地。更無餘依。一雲靉靆。無處不密。一雨一味。不隔枯榮。普潤既同。普得增長。如來平等。不可思議。實不先頓後漸。初三末一。如龍興慶雲。普雨於一切。身心不降雨。除熱得清凉。是為五乘七方便。十方三世平等廣大。甚深博遠。不可思議。無有差別。是為非橫非豎。領所不及(此非橫非豎不及。如下諸文。結差無差。無差即差。差即無差。今從無差。名非橫豎。從而差邊。如前橫等)。不及之旨。非都頓奪。特以初心望後心。未窮極地。故云不盡耳。又始悟初阿。亦具後茶功德。但齊教之領。未暇進領橫豎周徧耳。又權行大士。宜應如此也(一略述成竟)。
△二廣述成二。長行。偈頌。長行又二。初述成開三顯一。二結歎。初有法。譬。合。法中又二。初舉法王勸信。二正述開三顯一。
今初。
迦葉當知。如來是諸法之王。若有所說。皆不虗也。
夫人王外無所畏。內不二言。何況法王。眾惡[A69]已盡。萬德皆圓。凡有所說。真實不虗也。佛法雖多。不出權實。權實之外。更無別法。而言無量者。此意難信。故舉法王勸信。又為下大雲譬作本。
△二正述開三顯一又二。一約教明開權顯實。二約智明開權顯實。由二教。顯二智。由二智。說二教。智教相成也。
今初。
於一切法(至)皆悉到於一切智地。
一切法者。謂七方便。橫也。對一實。為豎也。若言不爾。何故二萬億佛所。初發大心。中間取小。又流轉五趣。又十法界。一人尚具。況七方便耶。此法雖多。方便波羅蜜照之罄無不盡。以隨其類音說之。無不逗會。為人天說戒善。為二乘說諦緣。為三藏說事度。為通教說無生。為別教說次第。開如來藏。是名述其領開三也。
從其所說法下。約教述其顯實也。地者。實相也。究竟非二。故名一。其性廣博。故名為切。寂而常照。故名為智。無住之本。立一切法。故名為地。此圓教實說也。凡有所說。皆令眾生到此智地。顯實之文。灼然如日。云何闇寱。作餘解耶。例大品。廣歷諸法。皆摩訶衍。衍即大乘。乘即實相。實相即一切智地。上文云。唯此一事實。指此地也。餘二則非真。指七方便也。此約漸頓二教。述其開權顯實也。
△二約智開權顯實。
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之所歸趣(至)一切智慧。
約智開權顯實者。如來觀知一切諸法。乃至通達無礙二句。是能照權也。又於諸法究盡明了。乃至智慧二句。是能照實也。二智所照。偏圓兩境。通達無礙。故能說權實二教。此舉智釋教也。開權中知所歸趣。是識藥。深心所行。是知病。病藥俱是權法。權法各有歸趣。戒善等。近趣人天。若作緣因。低頭舉手。遠趣佛果。念處道品等。近趣涅槃。若作了因。汝等所行。是菩薩道。遠趣寶所。乃至六度通別等法。近遠歸趣。途轍不同。亦復如是。又戒善是人天藥。諦緣度是三乘人藥。乃至通別等法門。是通別菩薩藥。又深心所行有二種。一深心著於依正。二深心著所執之法。著依正者。起深重十惡。障人天乘。著所執法。起四倒。三道。六蔽。四住。五住等。障諸聖乘。當知深心。病相不同。權智照之。通達無礙。
顯實中。又於諸法究盡明了者。實智所照也。一切權法。無不入實。故言究盡。實智所知。故言了。佛眼所見。故言明。若此智。照此藥此病。不照彼藥彼病。彼智照彼。不能照此。種別不同者。權智照也。一智徧照一切藥一切病。實智照也。能示眾生如此圓境智。故言一切智慧也(一法說竟)。
△第二譬說。文為二。初譬說。後齊教稱述。譬有開合。開為二。一差別譬。譬上述權教權智。二無差別譬。譬上述實教實智也。三草二木。纖濃不等。故言差別。一地一雨。普生普潤。故無差別。若觀其末派。謂各各不同。若究其根榮。莫非地雨。內合方便智照。七五各異。實智往照。終歸一實。一實七五。七五一實。差別無差別。無差別差別也。一差別譬有六。一土地。二卉木。三密雲。四注雨。五受潤。六增長。
今初土地譬。
迦葉。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谿谷大地。
大千世界。譬眾生世間。山川谿谷土地。譬五陰世間。世界無別法。為山川谿谷土地所成。眾生無別法。為五陰所成。
(僭補曰。山川谿谷土地等配五陰。取其名數而[A70]已。不須一一局定。此是色。此是受等。借使配得十分相似。其如情無情異何下又云。如山雖高峻。亦有洿隆等五相。乃至土地雖平。亦有丘池等五相。可見只取其名數。不煩一一局定。貴在得意而[A71]已)譬草木雖依土地等。土地等非即草木。草木質榦。但名草木。草木種子。更無別名。但取能生之功名種子。所生質榦名草木。皆植根於地。地則本也。內合習因習果。雖依五陰。五陰非即因果。要依於陰。得有習因。增長成辦。名習果。果因依陰而起。譬草木種子。受潤增長。依山川谿谷土地而成也。別譬者。山雖高峻。亦有洿隆等五相。乃至土地雖平。亦有丘池等五相。即譬五乘五陰。山高譬菩薩五陰。川譬支佛。谿譬聲聞。土地譬天。谷下譬人。一一五陰。皆有習因習果所依。猶如山川谿谷土地。皆為種子質榦等所依也。又用三千大千世界。譬正因之理。通為一切所依也。山川谿谷土地。譬眾生陰界入界報色心也。草木叢林。譬眾生習因。此三法不相離。習依陰入。陰入不出法性。如草木依山川。山川依大千世界。
△二所生卉木譬。
所生卉木叢林。及諸藥草。種類若干。名色各異。
卉是草之都名。木是樹之總稱。眾草成叢。眾樹成林。治病力用勝者。稱為藥。如善法中。皆能治惡。而無漏善。治惑義勝。下卉木中。樹林枝幹。覆陰廣。器用大。故喻二菩薩。種類若干者。五乘七善。因果種子。故言若干。即是種類。各有稱謂。即是名也。各有體相。即是色也。
△三密雲譬。
密雲彌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
雲有形色覆陰。下文有雷聲遠震。覆蔭譬佛慈悲。形色譬佛應世。雷聲譬佛言教。密雲即三密也。慈悲即意密。形色即身密。雷聲即口密。彌布者徧也既密又徧。故言彌布也。以慈悲熏應身說法。徧十法界。故言彌布也。
△四注雨譬。
一時等[澍-士+上]。
譬用口密。八音四辯。宣注法雨。利潤眾生。
△五沾潤譬。
其澤普洽(至)大枝大葉。
法寶普雨七種眾生心地。所有習因種子。即生聞慧。名為沾洽。枝葉根莖者。信為根。戒為莖。定為枝。慧為葉。次第相資。故譬此四也。小根莖等。即人天信戒。中根莖等。即二乘信戒。大根莖等。即菩薩信戒也。
△六生長譬。
諸樹大小(至)華果敷實。
更復略牒。明其草木。隨分受潤。習報兩因善法。既蒙法雨。習報兩果。各得生長。稱其種性者。明施權稱機。小者不過分。大者不減少。即是七種習報兩因也。華果敷實者。習報二果也。又生長即三義。稱其種性。即是生長之由。由設教稱機也。各得增長。正明生長。華果敷榮。即生長之相也(一差別譬竟)。
△第二無差別譬。顯於一實也。有三。初一地所生。
雖一地生。
道前心地所生。終因道後智地(道前心地至智地者。此道前後之名。名有通別。道後定在果後。道前通至凡夫。故方便品中。亦以等覺以前為道前。此中須以博地凡夫無戒善者為道前。以五乘為道中。所以道前道後真如之理。等皆是地。地體無別。然皆能生。故知眾生道前心地。奚嘗不有能生性耶。而不能生不能成者。必假道後極果智地。令生令成。發心[A72]已後。究竟[A73]已前。皆假智地而成熟之)。
△二一雲所雨。
一雨所潤。
一音所宣一乘法門。開發道中五種善根。終是一音平等之教(開發道中者。且以初望後。五乘居中。非謂五乘即有真如。五種善根。即五乘也。竝如來化意邊說。故云終是一音。言終是者。終無定五。故云也。被物雖五。化意唯一。從權宜邊。須名四味)。
△三三草二木稟益。不自覺知。
而諸草木。各有差別。
五種善根。蒙佛法雨。隨分增長。而不自知五種之因。皆依一佛性。亦不自知五乘之教。為如來一音所演。皆是大乘。亦不自知究竟同歸佛慧。唯有如來能知也(一開譬竟)。
△第二合譬二。初合差別譬有二(初正合。二提譬帖合)。今初正合六。第一合上密雲譬。兼合世界。第二合上注雨譬。第三合上世界山川谿谷譬。第四合上草木譬。第五合上沾潤譬。第六合上增長譬。
今初第一合上密雲譬。
迦葉當知(至)如彼大雲徧覆三千國土。
先舉佛身密。合雲有形。後舉佛口密。合雲有聲。如來亦復如是。出現於世。即是正合應身出世也。
如大雲起。即舉譬帖合。明如來大慈現身。覆育一切也。
以大音聲。即是舉佛口密。合雲有聲也。天人阿修羅。別舉三善道。即是三十子。三乘根性。別稟聲益也。
△第二合上注雨譬二。先標章門。次勸聽受。章門有六。一十號。
於大眾中(至)天人師佛世尊。
十號。具舍利弗受記章中略釋。
△二四弘。
未度者令度(眾生無邊)。未解者令解(法門無量)。未安者令安(煩惱無盡)。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佛道無上)。
四弘者。肇云。發僧那(弘誓)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本業瓔珞。具對四諦。然彼屬別。今須在圓。
△三三達。
今世後世。如實知之。
△四一心三智。
我是一切知者。
△五五眼。
一切見者。
△六三不護。知道。謂意不護。開道。謂身不護。說道。謂口不護。
知道者。開道者。說道者。
(僭補曰。三不護者。凡夫隨識分別。不護三業。二乘有智。護之尤謹。如來三業。當體是三密。三輪。三德秘藏。徧周法界。隨機應現。故云知道開道說道。不可思議。無護不護。是謂三不護法門)六種法門。始自十號。終至三業。諸教所明一切果地神用法門。此六攝足。故略舉之(先標章門竟)。
△次勸聽受。
汝等天人阿修羅眾。皆應到此。為聽法故。
佛八音詮吐六種法門。從多為論。勸三善道。宜應往聽法也(第二注雨譬竟)。
△第三合上山川譬。
爾時無數千萬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
攬果報而有眾生。如依山川得有世界等。百千萬億者。即是十法界眾生也。今正語七方便眾生差別。配如上說(即上山川谿谷土地。譬七方便五陰)。
△第四合上卉木譬。
如來于時。觀是眾生。諸根利鈍。精進懈怠。
于時者。若論漸初。即是鹿苑初說三乘時。若論中間。處處得論于時。利鈍者。總判。三途因惡果苦。不能受道。名為鈍。七種方便。聞教得益。名為利。別判。人天但受果報。不肎受道。名為鈍。三乘根性。斷惑出界。名為利。又聲聞觀生滅名為鈍。菩薩觀不生滅名為利。通別圓云云。
(僭補曰。通別圓云云者。通體諸法緣生。本無生滅。別從空出假。三假聚集。離諸生滅。圓觀諸法。即空假中。一色一香。無非中道。皆實相也。利鈍可知)精進懈怠者。三途放逸名怠。人天持五戒十善為精。人天不厭苦為怠。二乘怖畏無常為精。二乘貪證。不求作佛為怠。菩薩志求佛道為進。
△第五合上受潤譬。
隨其所堪。而為說法。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快得善利。
隨其所堪。即是稱會機宜。無增減之失。
歡喜得善利。即是各蒙法潤受益也(隨其至無增減之失者。稱五乘機。故無增減。如人機授以十善為增。天機授以五戒為減。如是乃至菩薩。展轉相望亦然。歡喜得善利下。隨其所宜。得四悉益也)。
△第六合上增長譬。
是諸眾生(至)於諸法中(三乘一乘)。任力所能。漸得入道。
現世安隱。後生善處者。即是報因感報果。合華敷增長。亦得聞法。乃至入道者。即是習因牽習果。合上果實增長。
既聞法[A74]已離諸障礙二句。合上增長之由。現世安隱。正合增長。後生善處。是合增長之相也。
佛如大雲。普覆一切。三途亦得沾潤增長。如說般若方等。明地獄得益也。又諸經中。亦說龍鳥鬼神等。聞法得道。若火滅湯冷。即是現世安隱。或生天上人中。即是後生善處。於天人中修道。即是以道受樂。若人天聞法持戒。福德扶身。鬼龍不犯。即是現世安隱。或天還生天。人還生人。或天人互生。即是後生善處。生能悟解。即是以道受樂。
二乘聞法。得有餘涅槃。是現世安隱。如下文云。是人於所得功德。生滅度想。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此人于彼國。得聞是經。指方便有餘之土是善處。於彼聞經。是得道受樂。
若生身菩薩。聞盧舍那佛說法。得無生忍。即現世安隱。後生淨滿世界。為法身眷屬。即是善處。以道受樂。
離諸障礙者。即是現世安隱。任力所堪。漸得入道。即後世以道受樂(初正合竟)。
△第二提譬帖合六意。
如彼大雲(至)各得生長。
六意者。大雲帖合第一形聲兩益。
雨於一切。帖合第二六章法門。
卉木叢林。帖合第四受化眾生。利鈍怠進。習因深淺。
如其種性。具足蒙潤。帖合第五受潤得法利。
各得生長。帖合第六現世安隱增長也(帖合六章門者。六章正出注雨相故)。
(一合差別譬竟)。
△第二合無差別譬為二。一正合。二提譬帖合。正合有三。一無差別意。合上一地一雨。二差別意。合上草木差別。三如來能知。釋成兩意。
今初。
如來說法一相一味(至)究竟至於一切種智。
無差別者。謂一相一味。一相合上一地也。又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無相。即無差別也。立一切法。即有差別。差別如卉木。無差別如一地。地雖無差別。而能生桃梅卉木等差別。桃李卉木雖差。同稟地之四微。若知四微桃李。即識實中有權。解無差別即是差別。若知桃李四微。即識權中有實。解差別即是無差別。以是義故。以一相合上一地譬也。一味。即是實教。純一無雜。例一相可解。解脫者。無分段變易二邊業縛故。名解脫相。離相者。得中道智慧。此慧能遠離二邊。無所著故。名離相。滅相者。二邊因滅。得有餘涅槃。二邊果滅。得無餘涅槃。故名滅相。究竟至於一切種智者。若得二邊滅相。即是通別二惑盡。入佛知見。以一切種智心中行般若。初發畢竟二不別。故言究竟。此即佛之智慧。故言一切種智也。
△第二差別意。合上草木差別。
其有眾生聞如來法(至)所得功德不自覺知。
眾生。是山川假實之差別。亦是種子之差別。如來即是雲。聞法即是雨。讀誦修行即是潤。功德即增長。如此等差別。皆不能知也。
△第三如來能知。釋成兩意。以無差即差。差即無差也。所知之境。略舉十種。合為四意。一約四法知。二約三法知。三約二法知。四約一法知。
今初約四法知。
所以者何。唯有如來。知此眾生。種相體性。
一約四法者。謂種。相。體。性。種者。三道是三德種。淨名云。一切煩惱之儔。為如來種。此明煩惱道。即般若也。又云。五無間皆解脫相。此明不善法。即善法解脫也。又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此即生死是法身也。直觀三道為法身般若解脫三德。眾生不知。如來能知也。又相體性者。約十法界十如中釋。若論差別。即十法界相體性。若論無差別。即佛法界相體性。差別及無差別。如來能知。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二約三法明如來能知。三法者。即是三慧。仍有三重。一三慧境。二三慧體。三三慧因緣。
念何事思何事(至)以何法修。
初三句。明三慧境。念即聞慧。謂念取所聞之事。
二云何念三句。是三慧體。謂返觀能聞等。即體也。
三以何法念三句。即是三慧取境聞法。是其因緣也。
如此三乘三慧。昔謂境體因緣。有異。即是差別。若入圓玅三慧。即無差別。此有差別無差別。如來能知。
又差即無差。無差即差。如來亦能知。
△三約二法明如來能知。
以何法。得何法。
以何法。即是因。得何法。即是果。五乘之因。各得其果。即是差別。眾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唯是一因一果。即無差別。
無差即差。差即無差。如來能知。
△四約一法如來能知。
眾生住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礙。
七方便住於七位。故言種種之地。此即差別。如來用如實佛眼見之。如眾流入海。失於本味。則無差別。
隨他意語。以智方便而演說之。則如來能知差別。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則如來能知無差別(一正合無差別譬竟)。
△第二舉譬帖合眾生不知。有二。初正帖合。二牒前結歎如來能知。
今初。
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
會義云。未開顯時。七方便人。皆同卉木。但能受潤增長。不能自知。既開顯後。方知三草二木。若根若莖。枝葉華果等。無非地之四微。則能全悟眾生性德理地。而為諸佛究竟一切智地。從此智地。興大悲雲。注權實雨。化化無盡。如來所以說法華經。欲人悟此性修秘要而[A75]已。
△二牒前結歎如來能知。有二。一正明如來能知。
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至)終歸於空。
(僭補曰。如來能知者。知三乘五乘七方便人。於性德理地。蒙如來一雲一雨之潤。各得隨根增長。而不自知。唯佛能知。此一句標也。所謂解脫相下五句。是釋上一相一味之詞。其解脫離滅。[A76]已如上釋。究竟涅槃常寂滅相者。所謂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終歸於空者。中道第一義空。此事向[A77]已釋竟。今復釋者。葢慇懃珍重。指掌叮嚀。令不知者知也)。
△二釋疑。
佛知是[A78]已(至)是故不即為說一切種智。
佛昔[A79]已知始末皆一。何不鹿苑即為說實。釋云。觀眾生心欲。隨三悉檀而將護之。恐其誹謗。故不務速說。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今日方說也(一譬說竟)。
△第二齊教稱述。疑者聞佛無量功德。謂四弟子齊教領解。何云是實。故佛稱述。雖未及徧領。齊教(領開顯不虗)亦是引發下根。令同得悟。文為二。一稱述。
汝等迦葉。甚為希有。能知如來隨宜說法能信能受。
先歎希有者。凡夫有反復。聞能得益。菩薩是[A80]己事。解不多奇。二乘入無為正位。又能捨證入實。甚為希有。能知隨宜說法。述能領開三。次言能信受。即述其領顯一也。
△二釋疑。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隨宜說法。難解難知。
明佛於一道說三。深玄難解。而汝能信也。私謂前文云。如來復有無量功德。汝等說不能盡。後文云。汝等甚為希有者。佛恩普被。猶如雲雨。靡不覆潤。佛恩普載。猶如大地。靡不生成。豈有為一機一方而[A81]已。故言汝等說不能盡。佛恩雖普。眾生日用。不自覺知。如三草二木。植根乎地。稟潤乎雨。而不能知。汝等能知。甚為希有(一長行竟)。
△二偈頌。有五十四行半。頌上開顯。有法譬。今皆頌。初四行頌法說。次五十行半頌譬說。法說復二。一舉法王。二明開顯。
今初半偈。頌法王不虗。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破有法王。出現世間。
△次三行半。頌開顯。上文二教二智。今亦具頌。初一行半頌二教。後二行頌二智。
初半行頌權教。
隨眾生欲。種種說法。
△二一行頌實教。
如來尊重。智慧深遠。久默斯要。不務速說。
△後二行頌二智。
今初一行頌釋權智。
有智若聞。則能信解。無智疑悔。則為永失。
(僭補曰。如來久默不說。而今日為舍利弗四大弟子等作法譬雨說。述迦葉等能聞能信能解。而歎其有智。其無智者。雖聞而反生疑悔。則永失法利。無智指前五千退席。及末世眾生。聞經而不生信解者。其失甚大也)。
△次一行頌釋實智。
是故迦葉。隨力為說。以種種緣。令得正見。
隨種種緣。說種種教。悉為令得大乘正見。此頌是如來四悉檀意。破有法王。即對治意。隨眾生欲。即世界意。智聞信解。疑悔永失。是為人意。令得正見。第一義意。三悉檀。即頌上以智方便。而為演說。令得正見。頌上到一切智地(初頌法說竟)。
△第二五十行半。頌上譬說。初十行半頌開譬。次四十行頌合譬。上開有差別無差別二譬。今初九偈半。頌差別譬。次一行。頌無差別譬。上差別有六。今亦頌六。初三行頌上雲譬。
迦葉當知(至)如可承攬。
雲譬應身。應身隨智慧行。故言慧雲。能具十二部法。故言含潤也。若應身不說法。如須扇多佛等者。此雲不含潤也。身放大光如電曜。口震四辯如雷聲也。九十五種邪光不現。故言掩蔽。除九十八種惱熱。如地上清涼也。如可承攬者。應身降世。似同三有。有心往取。實不可得也。
△二一行頌上注雨譬。
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注無量。率土充洽。
八音四辯。宣注法雨。四方俱下。一時俱聞。亦云四等也。凡有心者。皆蒙利潤。故言率土充洽也。此則成上。又成下山川譬也。
△三一句。頌上土地山川譬。
山川險谷。
即是七方便眾生五陰。今蒙法雨。身口柔輭。如土地得澤也。
△四二句。頌上卉木譬。
幽邃所生。卉木藥草。
幽邃所生者。譬眾生久遠所植習因。隱在陰界入內。故言幽邃。今蒙法雨。悉得開發。故言所生。
△五兩行三句。頌上受潤譬。
大小諸樹(至)隨分受潤。
百穀語通。取五穀譬五乘。能生百善也。甘蔗蒲萄譬定慧。乾地普洽。譬未信者令信。餘譬如文。
△六兩行。頌上生長譬。
一切諸樹(至)皆得鮮澤。
△次一行頌上無差別譬。上文有三。此中略不頌一地。而所生兼之。
如其體相。性分大小。所潤是一。而各滋茂。
初二句二字。頌所生所潤。次是一二字。頌能潤。則是頌無差別也。而各滋茂。頌差別不自知也(一頌開譬竟)。
△第二四十行。頌上合譬有二。初三十五偈。頌合差別。次如是迦葉下五行。頌合無差別。上合差別譬。前正合。後舉譬帖。今頌亦先合。次便舉譬帖。初一行。頌合雲譬。上兩句。以身合雲。下兩句。舉譬帖合。
佛亦如是。出現於世。譬如大雲。普覆一切。
△二有八行半。頌上合注雨譬。初三行。略頌十號。
既出于世(至)猶如大雲。
此三行頌十號者。文略義含。出世。即無上士。及佛。為說。即正徧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號。於天人中。即調御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第一號。來善去善。兼於善逝。又出于世。即世間解。
△二六章門中。但頌二章。初一行半。是頌四弘誓。
充潤一切(至)及涅槃樂。
四弘者。充潤眾生。即初弘誓。皆令離苦。即第二誓。皆令離於因果苦故。得安隱樂。即第三誓。及涅槃樂。即第四誓。五乘咸有世間之樂。皆令得於第一之樂。
△二四行頌勸聽受。於中初二行先歎佛。次為大眾下二行。以能說人尊。故所說法玅。七善無不皆歸一乘。故勸聽受。此舉無差以釋於差。
諸天人眾(至)而作因緣。
(第二合注雨譬竟)。
△第三有四行。頌合上山川譬。
我觀一切(至)如雨普潤。
山川譬七種五陰眾生。如雨注不擇谿谷。佛平等說。故無彼此。有機為此。無機為彼。植善為愛。行逆為憎。佛事為自。魔事為他。機感而來。機盡而去。入實為坐。出權為立。佛觀眾生為若此。即是等雨山川之意。頌上無數億種眾生。來至佛所而聽法也。
△第四二行。頌上如來于時觀是眾生。於中初行半。頌合上所生草木叢林。後半行。頌合上能生等雨法雨。
貴賤上下(至)而無懈倦。
貴賤乃至利鈍。約七方便傳傳作之也(貴賤上下約位。持戒毀戒約行。利根鈍根約習。亦須具歷五乘七善。展轉說之)。
△第五有十一行。頌上種種無量。皆令歡喜。合受潤譬。文為三。初一行總明受潤。次七行別明受潤。後三行結。
今初。
一切眾生。聞我法者。隨力所受。住於諸地。
△次七行別明受潤。文為五。初一行人天。俱未斷惑。合為小草。
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王。是小藥草。
△二二行明二乘。俱有斷證。合為中草。
知無漏法(至)是中藥草。
△三有一行明六度。志求作佛度生。勝於二乘。為上草。
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上藥草。
△四一行半明通教。[A82]已斷通惑。誓扶餘習。涉有化他。望下為優。比上為劣。故名小樹。
又諸佛子(至)是名小樹。
△五有一行半明別教。自行化他。高廣為勝。故名大樹。
安住神通(至)名為大樹。
草既有三。約三教菩薩。樹亦可作三。六度約三僧祇。通教約七八九地。別教約三十心(次七行明別受潤竟)。
△後三行結所潤能潤。又二。初一行半。舉譬帖釋所受潤。雖明七種。七種為少。如海一滴。
佛平等說(至)所稟各異。
△二一行半明能潤。佛智多如海也。
佛以此喻(至)如海一滴。
(第五合受潤譬竟)。
△第六八行半。頌諸眾生。聞此法[A83]已。合歡喜增長譬。又二。前兩行總頌增長。
我雨法雨(至)漸增茂好。
初偈總頌增長。次偈舉譬帖釋。
△二有六行半。別明增長為四。初一行半。明人天增長。
諸佛之法(至)皆得道果。
普得具足。是頌現世安隱。漸次修行。是頌後世以道受樂。
△二一行半。頌二乘增長。
聲聞緣覺(至)各得增長。
住最後身。有二解。一云。二乘[A84]已斷通惑。住最後身。若不值佛聞法。滅壽取證。則增長義不成。二云。二乘得有餘涅槃。住最後身。得佛五味調熟。得入法華。聞大乘得解。即是增長也。
△三一行半。是通教增長。
若諸菩薩(至)而得增長。
堅固。是體法慧。了達三界。是斷惑盡。
△四二行。是別教增長。
復有住禪(至)而得增長。
問。一雲一雨。與一音同異。答。下地以一音令他聞一法。佛以一音隨類各解。今一雲一雨。正是隨類之一音也。毗婆沙言。佛以一音說四諦。五人聞人語。八萬諸天聞天語。地獄夜叉。各聞同其語。唱告至梵天是為梵音。亦是佛報得清淨音聲最玅。號為梵音。若報得梵音。則人所不聞。聞亦不解(初頌合上差別譬竟)。
△第二五行。頌合上無差別譬。又為二。前一行半。頌無差別之差別。
如是迦葉(至)各得成實。
譬如大雲。以一味雨。即頌合上一味雨無差別也。潤於人華。各得成實。即是頌上差別也。
△二三行半。頌差別無差別。
迦葉當知(至)悉當成佛。
次迦葉當知以諸因緣下。即是明權。權即差別。合上所生也。
今為汝等者。即是顯實。實即無差別。合上一地也。非滅度者。未度變易也。獨言二乘者。為其保證強也。人天不許果為涅槃。菩薩不中間取證也。是菩薩道者。菩薩行道。亦須斷通惑。汝[A85]已斷盡。即是菩薩道。法華論。謂發心退[A86]已還發。前所修善不滅。同後得果。二乘智斷。是菩薩道者。二乘執其果。故斥言是菩薩道。道即因也。問。菩薩亦有果。信解云。得道得果。大品云。有法是菩薩道。無法是菩薩果。何故不言是菩薩果。答。此義亦應得。今言若道若果。皆是佛因。因即是道也(有本此文後。更有長行偈頌一段。乃隋朝笈多所譯。名添品法華。又移囑累安勸發品後。其餘仍舊。無所改也)。
(藥草喻品竟)。
△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
玅法蓮華經授記品第六
釋授記品。梵音和伽羅。此云授記。諸經破授記。淨名云。從如生得記。從如滅得記。如無生滅。則知無記。思益云。願不聞記名。大品云。受記是戲論。今經云何。答。若見有記記人。此見須破。菩薩誓記。此記須與。世諦故記。第一義故無。四悉適時。如下說。
若通途記。如法師品初。若別與記。如三周後說。若正因記。如常不輕。若緣因記。如法師品十種供養。若了因記。如授三根人。若正因記則廣。若緣了記則狹。或遲記。或速記。或佛記。如此文。或菩薩記。如不輕。雖無劫國之定。亦得是記。復懸記。如化城品未來弟子是也(或遲如聲聞。或速如龍女)。他經但記菩薩。不記二乘。但記善。不記惡。但記男。不記女。但記人天。不記畜。今經皆記。若首楞嚴有四種記。今經具之。未發心與記。如常不輕品。發心現前無生。三周記是也。(又諸經為對菩薩。多授法身究竟果記。今此品中。秪記八相。如前後說)原諸佛本為大事因緣出世。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今大事[A87]已顯。佛[A88]已說竟。眾生[A89]已入。暢佛本懷。眾生願滿。法應與記。如父遇子。豈不付財。又無生現前。必由實解。開佛知見不謬。又明了佛性。故與授記。小乘入實。決定作佛故記。受記。亦云受決。受莂。授是與義。受是得義。記是記事。決是決定。莂是了莂。中根人聞法譬二周。開三顯一。具足領解。如來述成。雖自知作佛。而時事未審。若蒙佛誠言。授其當果。劫國決定。近遠了莂。則大歡喜。今從佛授與得名。故言授記品。此文是譬說第四段。上三段皆以譬喻說之。此中授記。亦用譬喻論記。無第五段。指上指下。略不論耳。又藥草喻中。明一切受潤。各得增長。審知四眾。皆獲利益。經家略不出耳。
△次釋經文為二。一正與中根授記。二許為下根宿世之說。初又二。先授迦葉。次授三人。竝有長行偈頌。迦葉長行中有六。一行因。
爾時世尊說是偈[A90]已(至)廣宣諸佛無量大法。
△二得果。
於最後身得成為佛(至)天人師佛世尊。
△三劫國名字。
國名光德。劫名大莊嚴。
△四壽命。
佛壽十二小劫。
△五正像久近。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六國淨。
國界嚴飾無諸穢惡(至)雖有魔及魔民皆護佛法。
△二偈頌中。初四行行因。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告諸比丘(至)無上之慧。
△次半行得果。
於最後身。得成為佛。
△三六行國淨。
其土清淨(至)不能數知。
△四半行佛壽。
其佛當壽。十二小劫。
△五一行正像。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六半行總結。略劫國名。
光明世尊。其事如是。
△第二授三弟子記中復二。一請記。二與記。請記中七偈。初一行正請。
爾時大目犍連(至)而說偈言。
大雄猛世尊。諸釋之法王。哀愍我等故。而賜佛音聲。
△次二行半開譬。
若知我深心(至)然後乃敢食。
△三二行半合譬。
我等亦如是(至)爾乃快安樂。
△四一行結。
大雄猛世尊。常欲安世間。願賜我等記。如饑須教食。
△第二與三人記。各有行因得果。劫國壽命。法住數量。悉如文。
初須菩提。
爾時世尊。知諸大弟子心之所念(至)及聲聞眾。
△偈中初一行誡聽。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眾。今告汝等。皆當一心。聽我所說。
△次二行行因。
我大弟子(至)漸具大道。
△三一行得果。
最後身得。三十二相。端正姝妙。猶如寶山。
△四六行半國淨。
其佛國土(至)聽受佛語。
△五半行佛壽。
其佛當壽。十二小劫。
△六一行正像。闕劫國。
正法住世。二十小劫。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第二大迦旃延。
爾時世尊復告諸比丘眾(至)像法亦住二十小劫。
△偈中初一行誡聽。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比丘眾。皆一心聽。如我所說。真實無異。
△次二行行因。
是迦旃延(至)供養舍利。
△三三句得果。
其最後身。得佛智慧。成等正覺。
△四三行一句國淨。闕佛壽正像。
國土清淨(至)莊嚴其國。
△第三大目犍連。
爾時世尊復告大眾(至)像法亦住四十小劫。
△偈中初四行半行因。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此弟子(至)諸佛塔廟。
△次一行半。得果兼國名。
漸漸具足(至)栴檀之香。
△三半行佛壽。
其佛壽命。二十四劫。
△四二行半國淨。
常為天人(至)皆不退轉。
△五一行正像。
佛滅度後。正法當住。四十小劫。像法亦爾。
△第二有二行半。許為下根。更說宿世。
我諸弟子(至)汝等善聽。
此人[A91]已聞法譬。復見上中受記。而猶疑不了。深生愧恥。欲增進其道。先許總記。更說宿緣(云云。授記品竟)。
玅法蓮華經文句纂要卷第四
校注
[0705001] 經卷第三【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9 冊 No. 599 法華經文句纂要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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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品目。次釋經文。
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