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參訂疏卷第七
一切佛語心品第一之四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三藐三佛陀。
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
(大慧先敘所問之益也。集註云如來自性。法身自性也)。
佛告大慧。咨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魏譯為作耶句上。加法身字。事作果。相作見。覺作智。○此問如來法身。於諸句中。為何所屬。即此諸句。為異不異耶。蓋前文所明涅槃。即是如來法身。故大慧次涅槃後。遂問法身。將欲如來融會能所。故下文云。法身者。即是自性涅槃)。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
(法身之義。於迷者。如大火聚。四句解之則夭傷慧命。於悟者。如清涼池。四門可入。沃之潤之。而長養道種。今大慧隨順迷者。以作非作等為問。而不知法身。非作非不作。非相非非相。非因果法。非不因果法。所以下。徵釋有過也)。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
(此牒釋上義也。古註云。若言如來是果事者。即同作法無常過。若同無常者。一切世間果事。悉應是如來。故魏譯云。不許此法)。
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
(唐譯云。若非作法。則無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石女之子。非作因成故)。
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若無下。遣計明正。謂事之與因。是凡愚妄計。今云無者。蓋遣之也。事因既遣。則非有非無。非有非無。則超出四句。然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超出四句。則離世間不墮四句。此不墮四句之義。智者所取。以顯四句。是凡愚計著耳。然此超義。非唯釋尊如是。一切諸佛義亦如是。具智慧者。當去邪而歸正可也)。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
(魏譯云。我說一切諸法無我。汝當諦聽無我之義。夫無我者。內身無我。是故無我。大慧。一切諸法。自身為有。他身為無。如似牛馬。大慧。譬如牛身。非是馬身。馬亦非牛。是故不得言有言無。而彼自體。非是無也。○此承上以起下也。上文非有非無出四句者。即無我義。無我義者。非作故無我。本然自性。具無我義。故云性是無我也。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者。一向說法無自性。今云有自性者。謂非直斷無。無而恒有。蓋所謂妙有也。於此無彼。於彼無此。故云無他性也。譬如下。舉喻明有自性無他性。謂如牛中無馬。馬中無牛。然彼彼非無自性故。其實非有非無者。如云求馬性於牛。實非有也。求牛性於牛。實非無也。彼彼各有自性。求他性則無故)。
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當如是知。
(此結牒上喻。以明諸法有自相也。但非下。按魏唐二譯。愚夫字上。無無我二字。若從今文釋之。亦有旨存焉。涅槃經云。佛說有真我佛性之理。諸菩薩皆申懺悔。我等從無量劫來。常被無我之所漂流。又云無我者名為生死。我者名為如來。無我愚夫。此為明證也。如是一切下。以空無生無自性。例無我義。謂空而不空。無生而無所不生。無自性。見前)。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
(如來。指法身也。陰。謂五陰也。如來法身。湛然清淨。眾生陰身。膿血所聚。以實相觀之。染淨無二。異不異相。一俱非故)。
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有異。一切法亦如是。
(古注云。若言法身與陰一者。應是無常。若言法身與陰異者。則同虛空。無有益物方便。若言法身與陰二者。應有異相。如牛二角相似。不得言異。二角長短不同。黑白差別。不得言不異。故魏譯云。如是一切諸法。應無異相。而有異相)。
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如牛下。承上若二者應有異之言。以明如來與陰等。非異非不異也)。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
(唐譯云。如來者。依解脫說。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來是能證之人。解脫是所證之德。蓋以能所。辨非一異也。此約出世淨法。辨非一異)。
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
(承上文意。以明如來依解脫名說也)。
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釋前文能所非一異也)。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
(此約能知所知。辨非一異)。
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
(此謂名數性空。法身斯顯。是以牒拂大慧所問之語。謂離如是一切心量。法身當現。故槩言非也)。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
(以離心量故。能致如來。由是歷顯如來覺際。至第十句。牒歸大慧初問之語。末句大慧下。結答所問。而重言佛陀者。示具此德之人也。集註云。佛陀。大論云。秦言知者。知過去未來現在眾生非眾生數。有常無常等一切諸法。故名佛陀。後漢郊祀志云。漢言覺也。佛地論云。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故名為佛)。
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集註云。躡前重釋。結酬所問。明如來法身正徧知覺者。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不可以識情虗妄測度)。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A1]已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
(集註云。自此七偈。頌法身離念。超過二見。此總明悉離也)。
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若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
(集註云。若五陰諸緣與正覺。既無一異可見。云何更有所分別義)。
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不在陰。亦非有餘雜。
(非陰不在陰者。外道計我與陰。循環有十六相。見前註中。有餘雜者。如首楞云。外道具有四種不死矯亂徧計虗論。計云。各各生處。名之為有。互互亡處。名之為無。以理都觀。用心別見。又云。有人來問。唯答一字。但言其無。除無之餘。無所言說。又云。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詳如彼說。是為餘雜之類也)。
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
(謂上諸性。皆妄想見也。破其所計。故皆言非。此法既非有無。彼法亦爾。言諸法皆離有無性故。以有下。言有無相待而生也。末二句。出有無之過。謂若無不應受有。是無者之過也。若有不應想無。是有者之過也)。
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沉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集註云。言愚夫不知如來法身體離有無。計著我非我等言說量。溺於一切二邊過患。則自壞壞他。流轉生死)。
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集註云。言離有無一切過患。則能正見如來法身自通。不毀導師所說法要)。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
(集註云。大慧因上言如來法身無有生滅。又如佛昔修多羅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說此即是如來異名。故舉此二教相違。請佛會通異名及無性二義)。
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
(集註云。一切法。生則墮有。滅則墮無。不生不滅。則超有無品類。故曰不現)。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
(大慧問言。若一切法不生。則無法可攝。既云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則如來名字中。疑應有法。願為我說)。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
(佛答云。如來名體。非是無性。不生不滅之名。亦非攝一切生滅之法。自覺因成。不待緣而故有。雖云不生不滅。必非斷無之義)。
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
(集註云。佛說不生不滅。即是如來意生法身別異之名也。凡愚外道。昧劣二乘。七地菩薩。心量未滅。非其境界。是皆不能了耳)。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
(不蘭之不。以富音呼之。華嚴鈔譯云降伏。以能降伏阿修羅故。此舉帝釋千名。以例如來眾多名號也。華嚴十二經如來名號品云。如來於此娑婆世界。或名一切義成。或名圓滿月。如是等。其數十千。十方世界。亦各具足十千。乃至云有無量百千名號。大矣哉。世尊一體而多名。應緣以立號耳。集註云。或云釋迦提婆因陀羅。又云富蘭陀。及憍尸迦。皆帝釋異名)。
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
(唐譯云。譬如帝釋。地及虗空。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多名。非以名多而有多體。亦非無體。○此謂非唯佛與帝釋而有多名。抑即諸物。各有眾多名字。處處不同。然非多名即有多體。亦非無自體性也。如月印千江。月非多體。然而千江月影。不可云無。有亦無實。世尊多名之性。有無之論。亦復如是。不可言有。不可言無。有無是二邊語。敵體稱性。即第一義故)。
如是大慧。我於此婆呵世界。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
(集註云。娑呵。舊曰娑婆。亦曰索訶。譯云能忍。阿僧祇。譯云無數)。
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
(唐譯云。諸凡愚人。雖聞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
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有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梵語迦毗羅。輔行譯云黃頭。上古仙名也。若云迦毗羅皤窣都。皤[1]〔宰〕都。譯云所依處。蓋城名也。謂黃頭仙。依此修道。城因仙名耳。今文但云迦毗羅。是仙非城。謂佛金色。如彼仙故。集註以城解者。非也。集註云。如上略舉。或有知者三十三種名。以例多數也。毗紐。譯云大力。迦毗羅。城名。以佛生彼城。因名迦毗羅仙。如是等滿三無數百千名號。稱謂不同。然其體唯一。無有增減。此方餘界。有利根者。能知如來法身。隨眾生心現。實無去來。譬如皎月影現眾水。何有出入哉)。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
(謂諸凡愚。不知如來句義。墮於二邊。雖不解了。然亦恭敬供養於佛。但於如來名義。及自通相。不善解知。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是故不知如來名號無量差別。如因下。重舉前例。令易解故)。
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集註云。終極之旨。不善會歸。故於一切法。隨言說計著)。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唯止言說。
(謂愚癡人。執言說即義。離言說。無別義故。何者。義無體性。故言說之外。求義性不可得。由是唯止言說。悲夫。止於言說。忘於義趣。執筌為魚。觀指亡月。得非誤哉)。
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
(惡燒智者。謂凡愚人。惡智如火。燒菩提芽。不知言說自性。從妄想起。以音聲齒吻。和合而成。亦復不知言說是生滅法。義不生滅)。
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
(義則下。唐譯云。義則不墮。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
(謂如來說而無說。不令聞者墮於文字。是謂無說無聞也。何以故。文字性空。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法。墮即不說)。
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
(謂佛所說法。隨機建立。法無定名。理何所說。若人謂佛有所說法。則為謗佛。何以故。法離文字。言說性空。是故如來。說無所說。於諸聞者。聞無所聞。然則諦理寂然。無說無聽。故法華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此之謂也。所以下。重顯法離文字。以彰不說之說。究竟饒益一切有情。非不饒益之義也。蓋言說者。眾生妄想故)。
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
(壞。即滅也。若直謂不說一切法。則教法滅盡。教法既滅。則三乘聖人悉無成矣。若無諸佛。誰為說者。若無三乘行者。為誰說法)。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
(是故下。明結勸之意。隨宜下示廣說之由。謂以眾生樂欲之心。所生煩惱非一種故。是故諸佛。為彼異解眾生。廣說諸法。令離心意識著。若有眾生。即得自覺聖智處者。則不為多說。但直示一乘而[A2]已)。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
(謂有諸菩薩。知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有無能所性相二邊妄想者。則依於義。不依文字)。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
(謂諸行者。若不解義趣。誤墮文字。不了自心。自壞第一義。亦不能以第一義覺人。墮惡見中。相續不斷。乃為眾人。說諸惡法。以惡見故。不善了知如來所有一切諸法。菩薩所有一切諸地。世出世間所有一切諸相。然亦不知如來一切權實章句)。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
(謂諸行者。若能善解如來一切法。菩薩一切地。世出世間一切相。又能通達一切權實章句。則能具足自性第一義諦。乃以中道無相之樂而自娛樂。復以平等大乘。建立一切眾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
(此承上文以敘得正無相樂者之益也。謂能得是無相樂故。則攝受大乘。以攝受大乘故。上則攝受諸聖。下則攝受羣生。生佛既攝。正法自具。正性自具。則二利兼行。佛種不斷。以佛種不斷故。心能了知得殊勝入處。殊勝入處者。謂入自覺聖處也)。
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
(謂得殊勝入處菩薩。常以意生身。化生一切眾生中。建立大乘。令修如實法義也。十自在力者。大論二十四云。一知是處非處智力。二知過現未來業報智力。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四知諸根勝劣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七知一切至處道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九知宿命無漏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然以任運無礙。名自在也。菩薩乘此十力。現眾色像。外達眾生形類。內達眾生煩惱。上契於理。下契於機。如實說法。令諸眾生。因聞而達道也。謂如實者。不異也。說法無差別故。此約事說。又如實者。無去來相也。顯理無去來相故。此約理說。以事理如實故。令諸眾生一切虗偽息滅。是名如實說也)。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
(此重誡行者。莫著言說。當依真實。以真實義。離文字故)。
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
(此復舉喻。以明著言說者。不得實義也。謂如以指指物示彼愚夫。而彼愚夫因指。當應觀物。既不觀物。復執能指以為物者。則不得所指之物矣。如是下。法合。指喻言說。物喻實義。謂彼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畢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之實義也)。
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
(此喻為諸行者。依於文字。而不善於法者設也。謂如嬰兒。以糓粟之食。當炊令熟。然後乃食。若復食生。則發諸疾。以其不知次第熟故。如是下。法合。謂依文字者。計著不生不滅之食。不以次第方便修治。則為不善。如彼嬰兒食生者同也)。
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指端。
(此結前意。誡令當捨於指)。
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
(此結次前不善修意。誡。令當善方便)。
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
(此以真妄合明。用彰實義之德。言說之咎。意令行者。捨妄而趣真也)。
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
(此明實義所從得之門也。謂開多聞之門。示真實之義。然多聞之德。在義不在言。在義者善。在言者不善。佛故擇其善者。勉令從之。其不善者。誡令遠之。善義下。謂善於如來第一實義。非善外道所計之義也。故云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自身不隨。亦不令他隨。則自覺覺他。人人返正。不亦為大德多聞乎。嗟夫今之世有沙門者。稍得小慧。便逞多聞。或內亡實義。外騖清談。依附老莊。縱橫嵇阮。滑稽之言流利。渾厚之風渺茫。以至題篇造論。讚詠外書。雖為探玄者之貴。寧無擇善者之慚。凡吾釋子。當以今經為鑑。依於義。無隨於言。為如來所讚。乃名大德。不亦善乎。奚以區區小慧。為自多耶)。
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此結勸行者。當親近善義之師。遠離著言之教。如來法誨。學者遵行。庶幾為法門之良導也)。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
(集註云。因上佛說不生不滅之義。大慧謂外道亦說諸因。不生不滅。故曰無有奇特。與世尊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無有異也)。
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
(問謂外道。計微塵等因。生諸世間。佛說無明愛業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雖異。而義實同也。外物下。例上意。蓋無明愛業。是內識故。今以外物因緣。與內識同。故亦如是。然則佛與外道。論義何別)。
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
(新說云。此出外道不生滅義。九物之體也。一時。二方。三虗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大自在天。九眾生主。謂諸外道計此九物不生不滅。能與生死諸法作因。通名作者。與佛大乘說一切性。本非生滅。若有若無。悉不可得。亦無異)。
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
(大慧以如上因緣。及今四大常義。對佛校論。世尊於彼。初無奇特。然而世尊屢勝外道。外道常有所屈。今大慧欲知世尊勝之所以然者。願為說之)。
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
(謂佛與外道。所見無別。則諸外道亦皆是佛。何以故。彼此皆以不生不滅見故)。
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集註云。大慧意謂。世尊當說一世界中。無有多佛出世。若向所說法。果與外道無別。則一世界中。應有多佛出世。何以故。彼此說法。無差別故)。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
(所以下。出不同外道之意。謂彼外道。計有外性。分別得不生不滅之相。然而分別得者。非真不生滅。有相待故。是以世尊所說。不同外計。墮有無品也)。
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
(佛謂我所說者。離有無生滅。非性非非性。是真不生不滅)。
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
(一切法性。如幻夢現。無實故非有。有相故非無。非彼斷無見故。故云非無性也)。
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
(上文既明非無性。今復徵明非性之義也。無性。即上文非性句故。謂色無自性。現即不現。攝即不攝。如幻夢故)。
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賢聖。
(以是下。結上無性之意。謂一切性。性即無性。然非斷無性也。但覺自心所現。外境非性。全體虗妄。知虗妄故。妄想不生。妄想不生。則貪欲不起。故得安隱快樂。世事永息也。夫舉世若夢。而凡愚妄想執著。作諸事業。到頭空手。獨赴死門。此是愚夫妄有。實非賢聖)。
不實妄想。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
(不實妄想是法。如犍下。舉喻以明妄想不實之意。大慧下。先明犍城非實。眾生出入。是犍城所現者。愚夫見有。實非有也。妄想故爾)。
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
(如是二字。合上喻意。謂彼犍城。本無自性。無出無入。愚夫妄分別見。例彼外道愚癡於性無性上。妄起不生不滅惑。然彼惑見。亦無自性。故於彼中。無有有為無為之相。類如幻人。生即不生。無自體故。是故無有若生若滅。何以故。以性無性。無所有故)。
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賢聖。
(一切下。下重合幻喻。幻人。喻一切法。法非性故。離於生滅。而彼凡愚墮不如實見。起生滅妄想。法體非性。生滅何有。凡愚妄想。非聖賢事)。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
(不如實不爾者。承上諸聖賢意。以明凡夫不如聖賢離生滅見也。謂以如實不如實相例。如實者。離於生滅。諸聖賢是也。不如實者。起生滅見。愚癡凡夫是也。故云不如實者不爾。如性下。明如實意。謂妄想。如性自性現。同一虗妄。故云不異。此如實見也。若異下。明不如實意。謂外性與內妄想異者。由計著性自性相。內外流動。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於妄想。此不如實見也)。
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者受生因。故不勝。
(此結上文如實不如實意。以明相無相之勝劣也。無相見者。是如實義。故勝。相本非相。以相見者。是不實義。故不勝)。
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
(此牒無相見者。得如實義故。妄想不生。無起滅相。即此佛說是涅槃義)。
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承上涅槃。明見如實義者。妄想心滅。自覺智圓。佛說是涅槃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
(如來滅彼生論。建立不生。對機權說。豈有定名。愚夫迷倒。不能知此)。
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揵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
(前二句。承上不生義。明其所由也。謂一切法。本不生相。性不實故。即無性也。以無性故。謂無所有。復頌喻義。言如犍城幻夢。非實有也。有性下。判外道生性。是無因也。為除生論。立不生義。生論既除。不生亦無自性也)。
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
(佛意謂不生既明。當說空義。何因而空。由離根塵和合。覺知識體不現。三緣既離。即此名空。空即不生。不生即無自性。法名有三。義意無別)。
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
(承上離和合。翻明和合非性也。一一。指諸法而言。謂諸和合。妄想假設。性雖現而非有也。以智分析。本無和合。非如外道。見有和合)。
夢幻及垂髮。野馬揵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
(集註云。夢幻垂髮等。喻世間諸事。妄現其相。初無有因。野馬。即陽燄遊氣)。
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外道計勝妙微塵等因為有。佛故申暢無生。而折伏之。無生既申。有因自破。是故正法流傳。永世不斷。無生即無因。以無因破有因。熾然如火。燒彼邪見稠林。莫能遏絕。失彼所計。故恐怖也)。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
(此下兩重問答。魏唐二譯。通為一偈)。
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大慧躡前熾然無因之論為問。意謂云何名無因。若無因者。復何所因。彼諸外道。何故有生。既屬無因。更於何處和合而得生耶。故以四何疊問)。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集註云。佛言應觀有為一切諸法。非無因生。非有因生。故說無生。則外道生滅所見之論。自此毀滅矣)。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
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名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顧視。按唐譯。是待義。唐譯云。為無故不生。為待於眾緣。為有名無義。願為我宣說。○大慧問云。何為無生。為無性名無生耶。為待諸緣別有一法。名無生耶。既有無生之名。不應無無生之義。名義不無。則墮於有。何謂無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答謂非無性名無生。亦非待緣別有法。既名無生。豈云無義。大哉無生。二乘罔攝。一切外道。知見非分。然則二乘但盡生滅。非實無生。七性分得。非究竟也。直至佛果。始證無生實際)。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
(微心。魏唐二譯作唯心。○今文上有唯字。故變為微。亦唯字義耳。集註作微妙心解。於義雖合。觀本偈意。秪是唯義)。
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夫無生也者。外無性非性。內無攝受心。斷除諸異見。佛說是無生也。如是下。別以無自性及空等義。例應分別。謂空非斷空。應機巧說。是故非空而說空也。空即無生。無生即空。故說為空。而言等者。攝取餘名。所謂真如佛性解脫等耳)。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
(古註云。有十二因緣數轉變故。說名生滅。離此數外。更無有生法也)。
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
(集註云。若離妄緣。更無異生性。除十二數轉變。則生性有無等四句。悉不可得)。
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鈎鎻。離彼因緣鎻。生義不可得。
(集註云。諸俗數。謂因緣十二支。新說云。凡夫不能了諸妄緣。是故長劫為之鈎鎻。連環不斷。故目因緣為鈎鎻。若離妄緣。無別生法)。
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鈎鎻。凡愚不能了。
(集註云。生無自性。故生而不生。起即生義。故唐譯云。生無故不生。不生故。離外道生法之過。我但說因緣為鈎鎻。而愚夫不能知緣中無生也)。
若離緣鈎鎻。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鈎鎻義。
(謂離鈎鎻因緣。別有生性者。此性無本。妄以為因。故佛判為無因論也。外計此因。能生諸法。而諸法不能自生。由是破壞因緣鈎鎻之義。得非過歟)。
如燈顯眾像。鈎鎻現若然。是則離鈎鎻。別更有諸性。
(此承前設喻。以明生性無因也。外道計謂由生性故。鈎鎻得現。若然者。則如燈能顯像。燈喻生性。眾像喻鈎鎻諸法。謂如暗中諸像。由燈故顯。例彼因緣諸法。由生性而成。是則離鈎鎻外。別有諸性矣。觀夫燈者。但能顯。而不能生。若云能生眾像。則不可也。何者。像各有。體。燈何以生。是故佛判無因。良有以也)。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鈎鎻。慧無所分別。
(魏譯云。生法本無體。自性如虗空。離鈎鎻求法。愚人無所知。○無性無生者。謂生性非真。故無性也。無性。則無能生。能生自性既無。則同虗空。不能生物矣。若離鈎鎻。生性如空。縱有智慧。何所分別)。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
(承上離鈎鎻意。正明無生也。謂離鈎鎻。自有無生。為三乘賢聖所得之法。蓋因緣所生。生即無生。是為無生法忍)。
若使諸世間。觀察鈎鎻者。一切離鈎鎻。從是得三昧。
(集註云。若使諸世間人。觀察鈎鎻義者。了知一切諸法。本離鈎鎻。從此得解脫三昧)。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鈎鑽。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
(癡。魏唐二譯作無明。○無明。是過去二支因中之一。愛是現在三支因中之一。於十二緣中。略舉過現二因。以該餘十。總為內鈎鎻也。鑽燧泥團輪等。為外鈎鎻。例同諸法也。鑽燧。世人取火之具。泥團輪。陶家造器之緣。種子是為正因。水土。是為助緣。內外一切諸法。同是鈎鎻義。略舉三法。例彼鈎鎻因緣。和合而有。由此內外鈎鎻。世間諸法。得成就故)。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鈎鎻義。是則不成就。
(魏譯云。若更有他法。而從因緣生。離於鈎鎻義。彼不住聖教。○此言因緣之外。無別有法。以明展轉相生之義也。若因緣外。別有他性。從彼因緣生者。是無因性。彼非此義。鈎鎻不成矣)。
若生無自性。彼為誰鈎鎻。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初二句。破外道生性無實。不能作鈎鎻生因也。謂能生因性非實。如何與鈎鎻作因。彼性既空。為誰鈎鎻。次二句。明如來正義。當知必以無明行識。乃至老死等。展轉相生。是為如來鈎鎻因緣也)。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一切諸法。不離堅濕煖動之性。凡愚於此法中。執為實有。故生種種妄想。然離堅濕煖動名數之外。別無異法可得。是故諸法。說為無性)。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
(前四句。喻也。後四句。法也。喻中可知。法中末云度門者。謂六度也。度有出凡入聖之義。故喻為門。有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三等不同。隨根優劣而說也)。
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此明為實施權之意也。佛能順機說法。權布三車。既出火宅。白牛等賜。非謂煩惱根異。說法亦異也。善哉世尊對病權施。病消則廢。返本之教。一而[A3]已矣。故云唯說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大慧前聞不生不滅是常義。今因常而問無常。別其邪正。然無常之名。復有幾種)。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A4]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唐譯云。何等為七。謂有說始起即捨。是名無常。生[A5]已不生。無常性故。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有說色即無常。有說色之變異。是名無常。一切諸法。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猶如乳酪。前後變異。雖不可見。然在法中。壞一切法。有說物無常。有說物無物無常。有說不生無常。徧住一切諸法之中。○魏譯標有八種無常。與今經不對。故不錄。其中或有可解處。亦取釋之。今文七有說下。列七無常名也。泐公註中云。七種無常。皆是外計。先列。次釋。列中惟色轉變無常。稍涉釋義。色。言四大造色。轉變。謂生住異滅。無間自之散壞等者。謂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也。如乳酪之轉變。雖不可見。然在法中。自然變壞一切法也。餘皆下文具釋。釋中或兼破計。或但釋義。仍不次第。不出色性也)。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唐譯云。物無物無常者。謂能造所造。其相滅壞。大種自性。本來無起。○此破第六性無性無常也。性。唐譯作物。蓋萬物之體性也。萬物皆以四大能造所造。成體相故。其相不實。畢竟滅壞。相既滅壞。求其自性不可得。不可得故。云不生也。物性無體。故云性無性。即於不生。立無常名耳。此中全陳彼計。不顯破語蓋佛破意。謂彼既見不生。是依無立見。屬斷滅論耳。此過易顯。雖不詳破。明如指掌)。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唐譯云。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有無等法。如是一切。皆無有起。乃至分析至於微塵。亦無所見。以不起故。說名無生。此是不生無常相。若不了此。則墮外道生無常義。○此破第七不生無常也。此外道計。見彼常無常有無諸法。本不生故。何者。謂分析至於微塵。終不可見。以不可見故。是不生非生也。依此不生。立無常名。是為不生無常相。彼立意云。若不覺此不生意者。則墮餘外道生無常義。生異不生。非此見故。蓋此外道。計不生邊。論無常義。餘外道。計生法邊。論無常義。故不同也。前標文謂不生無常入一切法。入者。謂徧入一切生法。見不生也。因生見不生。相待而立。所立自壞。按唐譯直徑可解。今文非常無常非字稍晦。義不通暢。蓋謂不生無常。非彼常無常。有無一切法數。何者。自體不生故。一切法字。應置有無字下。文始順。如唐譯說前性無性者。依性立無。此不生者。依相立無。性相雖別。破意同前)。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唐譯云。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非無常處。自生分別。其義云何。彼立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若無無常壞一切法。法終不滅。成於無有。如杖槌瓦石。能壞於物。而自不壞。此亦如是。○此破第五性無常也。此外道計性無常者。佛判云此計是自心妄想。非彼常無常等一切法之性也。所以下。出其無常妄想之意。謂此無常。自性不壞故。豈離一切性外。別有一無常性。為不壞耶。此蓋徧計所執妄想性耳。佛又召大慧云。此無常者。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之果事耳。何者。一切性。以無常為果故。除無常下。重出邪計。謂除無常自性之外。更無有物能令一切性無性者。以無常能壞一切性故。喻云如杖瓦石。能壞諸物。而杖等不壞。無常亦然。此計無常性常。法性無常也)。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
(唐譯云。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無有能作所作差別。云此是無常。此是所作。無差別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不見有因。能令諸法成於無故。○此引現見所作。證無無常也。各各。指一切法。而言不異。謂無能破所破之異。然今現前見者。是性無常所壞之事。而非見能作所作差別相故。以無常為能作。一切法為所作。一切法中。不見能作與所作有差別。一切法外。別無無常性也。若以能所可別。此是無常。此是所作事。分明指點。許有汝計。又若能所無異者。則一切性皆常。何者。汝計無常性常故。是知彼計一切法外別有無常性者。是無因也)。
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此承上意。釋其無因之疑也。蓋此外道計。無常能壞一切性。故令一切性無性也。然則以無常為因矣。佛故判云。一切性。非因無常。始無性也。其無性者。自有正因。獨非邪計凡愚所知耳)。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
(唐譯云。大慧。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能生者。一切異法。應並相生。彼法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現見有別。云何異因生於異果。○此明常因不能生無常果也。非因非字。是遣義。不相似。是異義。謂異因不能生異果。事。即果也。必有如是之因。而生如是之果。因果不相似。果則不生。此破無常性常。法性無常之異計也。若生下。承上反顯不能生意。謂若不相似因。能生不相似果者。則一切性。悉皆無常。何以故。所作事。從因生故。常亦無常矣。例如虗空。能生瓶等。可乎。虗空是無作因。瓶等是有作果。無作因。豈生有作果。無作是常。有作是無常。若空生瓶等。則虗空亦是無常。如是推廣。一切無作之常。悉為有作之無常矣。故云一切性悉無常也。是不下。謂此不相似事。既從因生。則能作是常。所作亦常。作所作無異。方許能生。而世間所見。悉有別異。何謂能生。是知不相似因。不能生於不相似果也)。
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
(唐譯云。若無常性。是有法者。應同所作。○謂若無常性。離一切法外。別有體性。能破一切法者。則墮作因性相。若墮有作。則自性應滅。安知一切性。壞與不壞。故曰一切性不究竟)。
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唐譯云。自是無常。自無常故。所無常法。皆應是常。○此牒上文作因相意。以明所立不成也。謂墮一切性作因相者。無常自性。應是無常。何以故。墮作因相故。以自性無常故。所破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何以故。謂無常自性。既墮作因。若為常者。則所作一切性。雖是作因。亦應是常)。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唐譯云。大慧。若無常住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與過去色同時[A6]已滅。未來不生。現在俱壞。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不壞滅。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按唐譯明顯可解。今文破。謂若無常入一切法者。應墮三世。則無常自性亦壞矣。安得為常哉。色者下。出一切外道離識色體。謂外計。色是四大積集差別。能造所造。性不壞故。能所造性相依有故。異不異性。離分別故。蓋彼一切外道。妄計不壞。而未得真不壞性。由妄見故。然此四大。在所知心中。皆屬生住滅法。而此外道。何所思惟。計有性無常。謂四大不生。無常自性為不壞也。此蓋自心妄想。非實有無常自性。[A7]已上破性無常竟)。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唐譯云。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非是始造無常。○此破第一作[A8]已而捨無常也。今文離字。即捨義。此外道計。謂四大能造始起。造所造[A9]已。其能造即捨。以捨處名無常也。此中須識計意。其意不離能造所造二相。故佛宛轉立三種造相破之。謂互造。自造。共造也。非四下。破互造也。非字。即遣義。破云。若計能所互造者。非有四大。復造異四大。以彼此相為能所。乃名互造。既無異四大。則互造不成。出不成所以云。能所各各異故。以彼此因不相似。果則不成也。今文各各異相下。少一故字。故難解耳。自相下。破自造也。破云。若計四大能所。各以自相造者。自相。非差別可得。造義不成。必以二法和合。乃名為造。既無和合。自造不成也。彼無下。破共造也。彼無差別一句。是承上起下之辭。破云。若自相既無別者。斯等能所互自。性乖離故。不更造也。更。讀平聲。更即共義。出不共所以云。能所互自二方便乖離。不相作故。三相既不能造。則諸能造所造皆空。安有始造而捨者。是知計始造者妄矣。故結云當知始造而捨。是無常義。唐譯直徑可解。今註多從之。讀者當以唐譯合看。其義自明)。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唐譯云。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及所造壞。但形狀壞。其義云何。謂分析色。乃至微塵。但滅形狀長短等見。不滅能造所造色體。此見墮在數論之中。○此破第二形處壞無常也。彼計四大能造所造色性不壞。但形處壞。故云形處壞無常也。竟者下。竟者。承上至竟字。謂竟可壞者。以形處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必壞。何故。以四大及造色性上。求其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故。非四大壞也。然則四大不壞。形處現壞。壞與不壞。墮在數論)。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此破第三即色無常也。此外道計。謂四大造色。即是無常。以非性故。佛判云。彼計形處無常者。則墮數論。非四大性壞。形處壞故。此計四大色性無常者。非性屬世。故曰非俗數言說。是世俗言說也。出其墮世所以云。彼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色之生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此破第四色轉變中間無常也。色異性者。謂色中間變異之性也。前標文云。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蓋謂乳與酪。無二禮故。色性不壞。但以轉變中間不可見處。立名無常。如人少而壯。壯而老。少壯轉變。必不可見。令身自然歸滅。故以轉變處為無常也。今云如金作莊嚴具。金性不壞。但嚴具處壞。與乳酪同耳。一切色性。亦復如是)。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
(古註云。緫結外道七種無常)。
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新說云。外道謂火燒四大時。而不能燒諸大自相。言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後應斷滅。以見不斷故。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唯說三有微心。
(微。唐譯作唯。○佛謂我說諸法。從緣所起。非常非無常也。所以下。徵明非常無常所以。謂外性虗妄。無實體故。不決定。即不實義。外性既妄。更依何法論常無常。但知三有之法。唯心所現。世尊恒以此義。為眾生說)。
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見。
(承上唯說之意。謂佛但說唯心。而不說種種相及生滅和合四大造色妄想攝所攝等。然知攝所攝二種妄想非實。因離外境有性無性二種妄見)。
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
(集註云。覺自心現量者。謂妄想從思想作行而生。非不思想作行。既知妄想生處。離心分別性有性無妄想。善解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
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此不覺自心。承上覺自心說。謂諸外道不覺自心故。墮二邊惡見相續。以不覺自心妄想故。無有根據。妄謂如來所說世出世間三種正法。亦從言說妄想生起。然此三法。是佛如實所說。非彼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
(頌上七種無常。是諸外道愚見妄想)。
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
(諸大自性不壞。故得安住也。外道依此。有七無常想。然皆沒在種種見中)。
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
(唐譯云。彼諸外道眾。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能取及所取。二種從心現。一切唯是心。無有我我所。○一切外道。皆依四大立無常名。然而大性既常。何謂無常而作想耶。是故佛說彼諸所計。皆出妄想。於其法中。本無若生若滅。法本既妄。生滅何有。後四句。明其妄本也)。
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如是二字。指上二句而言。謂諸外道。計梵天能造眾生。徧於六道。樹根喻梵天。枝條喻眾生。佛說彼等。是妄想心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大慧問意。從前世出世間三法中來。以請三乘所得正受通相。蓋又欲知次第真妄故也。滅正受。是九次第定最上頂法。言次第相續者。按下答文。指菩薩地中次第相續。非謂世間九次第定也。今問中。以滅正受兼諸地次第請者。意謂滅定。通三乘故。若善下。大慧自敘所問之益)。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
(成唯識第七云。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又引鄔陀夷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又天台四教儀云。通教菩薩。正使斷盡。與二乘同。又別教中云。有處說。初地斷見。從二地至六地斷思。與羅漢齊。然則斷惑既齊。證果必入此耳)。
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
(魏譯云。大慧。諸菩薩摩訶薩。於七地中。念念入滅盡定。以諸菩薩。悉能遠離一切諸法有無相故。大慧。聲聞辟支佛。不能念念入滅盡定。墮在可取能取境界。○上文六地。未離有作故。所證與二乘同。今七地極盡有作邊際。雖未入無功用位。於有作中。為最勝矣。故華嚴云。七地菩薩。如轉輪王。雖未入天位於。人中最勝也。今言念念正受者。是無相之念。非如二乘有行覺念。故云離一切性自性相也。以二乘有行覺故。墮攝所攝故。七地非念正受者。謂非二乘有念正受也)。
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
(唐譯云。二乘有作。墮能取所取。不得諸法無差別相。了善不善自相共相。入於滅定。是故不能念念恒入。○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者。按唐譯。謂二乘不得無差別相。今云非分。謂二乘非分也。得種下。謂二乘得種種相。覺善不善相是有善不善念正受。今七地善惡都捐。故云無善念正受)。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謂八地菩薩。不唯三界心滅。於二乘心意識亦滅矣。是故前文七地。但云攝所攝相滅。而未及二乘心意識。今登八地。更能超脫)。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謂初地至七地。能觀三界心量相滅。故得離我我所也。餘諸外道愚夫。依自妄想修習。墮外性相。背般若。向無知。皆由不覺無始過惡習氣所熏故耳)。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為眾生事。佛種則斷。
(唐譯云。大慧。八地菩薩所得三昧。同諸聲聞緣覺涅槃。以諸佛力所加特故。於三昧門。不入涅槃。若不持者。便不化度一切眾生。不能滿足如來之地。亦則斷絕如來種性。○三乘得失。如文可解。因知八地。雖與二乘同證。而度生願力。二乘所不及也。覺所持覺字。是菩薩大智願力。苟無此覺。則墮二乘。大小優劣。天壤若此)。
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唐譯云。是故諸佛。為說如來不可思議諸大功德。令其究竟。不入涅槃。聲聞緣覺著三昧樂。是故於中。生涅槃想。○承上文意。以明菩薩功深。二乘智淺)。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
(分部。言佛所說十二分部諸經也。我佛經中說。七地菩薩。善修心意識相。善修我我所二種無我。及生滅五陰自共相。善修四無礙智。得決定力。於諸三昧次第相續。證入諸地。深明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此蓋總明七地善修得果之相也)。
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
(此承上文。以明建立諸地之端也。言如來分部中。令諸菩薩善知七地行相。及覺自共等法。不令不覺不善。墮於外道有無邪徑。是故諸地之相。所由立也)。
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
(承上立地之意。以明方便權施。非實有也。意謂為令菩薩善修習故。建立如是。於如實理中。本無地相起滅。若了唯心。不妨建立。故云除自心現量。若執實有。便成外見)。
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楊彥國纂云。世尊及諸佛。以對治眾生病故。說有諸地次第。及三界種種行相。愚夫不覺而有執著。殊不知佛所說法。未嘗說也)。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
(謂二乘與八地菩薩。同證滅三昧門樂。二乘為樂所醉。不善自心。為自共習氣所障。及無我法執不忘。妄想見有涅槃之想。此是二乘灰斷之愚。非菩薩寂滅之智)。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A10]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
(集註云。八地菩薩。雖見滅三昧門樂。為本願哀愍。大悲成就。滿十大願。度脫眾生。不起妄想涅槃之想。彼[A11]已於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則能覺了自心現量等。非佛法正因不生。唯隨智慧而生。如是故得入如來自覺地也)。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A12]已。思惟為正為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唐譯云。如人夢中方便度河。未度便覺。覺[A13]已思惟。向之所見。為是真實。為是虗妄。覆自念言。非實非妄。如是但是見聞覺知曾所更事。分別習氣。離有無念。意識夢中之所現耳。○華嚴八地經云。譬如有人。夢中見人墮在大河。為欲度故。發大勇猛。施大方便。以大勇猛施方便故。即便覺寤。既覺寤[A14]已。所作皆息。菩薩亦爾。見眾生身在四流中。為救度故。發大勇猛。起大精進。以勇猛精進故。至此不動地。既至此[A15]已。一切功用。靡不皆息。二行相行。悉不現前。與今經同。餘無下。如唐譯可解。下文法合)。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A16]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
(魏譯云。大慧。菩薩亦復如是。於八地中。見分別心。初地七地。諸法同相。如夢如幻。平等無差。離諸功用可取能取分別之心。見心心數法。為於未得上上佛法修行者。令得故。○謂第八地菩薩。見前初地。至七地。種種行相。皆妄想生。及見一切法如幻夢等。以無作方便。度脫攝所攝心。及諸妄想心數行[A17]已。更起無作之作。成上上佛法方便。善巧度生。乃至第七地未得此法者。咸令得之。此合前喻。故魏譯有亦復如是之句。今文如是二字。即是合語)。
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
(此結上文。以明八地涅槃為深。二乘涅槃為淺也。集註云。見法如幻等[A18]已。即證無功用行。是名菩薩所得涅槃。不壞方便之相。故能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
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新說云。第一義中。言思路絕。唯自覺智所證相應。不得說有十地對治次第相續相。此則強名寂滅法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
自覺智及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曜如盛火。光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
(此明如來自證之地。光明徧照。勝自在處。下地莫及。古註云。如毒龍放光。即損人目。如來放光。不損人目)。
周輪化三有。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
(此明說法度生之儀也。先時。對上現在說謂佛或於先時。於彼說漸。於此說頓。或於現在。於此說漸。於彼說頓。隨方演說。權實不同。即天台所謂秘密不定之教也。此皆如來地中。自證利他之相)。
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此頌第一義中無次第相續之說也。新說云。如來方便。隨情說法。即有諸乘。第一義中。何有次第。故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是知以實映權。方便相盡。皆無所有)。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常為無常。
(如來常無常義。前三佛陀章中[A21]已明。今復問者。蓋大慧因諸外道計常者非一種。或計作者常。或計虗空常。或計無生常。如是等常。俱有過故。因發此問。意欲如來顯示其過。令諸未來行者。不墮其計。是故不與前章同也)。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過。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
(楊彥國纂云。如來之常。非無因而常。亦非作主而常。常與作常。皆不免有過故)。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
(集註云。言無常者。則同世間有為有作無常等過。五陰能相所相無性。若陰實壞。如來法身亦應斷。不斷故。不同作者無常)。
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瓶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新說云。若言如來是無常。即同瓶衣。一切作法無常過也。所修正因。福慧莊嚴。皆空無益。然佛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又一切世間有所作法。皆應是如來。以同是作因生故。而言如來是常無常者。有如上過)。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
(謂太虗無作。亦稱為常。而如來非太虗之常。何以故。太虗是斷無義。自覺聖智。具一切功德眾具故)。
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
(上文明如來非如虗空之常。今文復以虗空。顯離諸過。虗空若爾。如來亦然。故以虗空譬如來也。集註云。前云非如虗空常者。謂具聖智故。此云如虗空者。謂如虗空之性。無所變動。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不墮一異俱不俱等一切諸過。故不可說常無常也)。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過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
(集註云。若言如來是無生常者。則如兔馬等角。本來不生。若同兔馬等角言常。則無方便廣大益物之義。以無生常有過故。是故如來不同無生常也)。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
(前文既遣虗空無生等常。離諸過故。然如來更有無過之常。從自覺無間法中。所得智常。是如來所證真常故常)。
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亦非愚夫之所覺知。
(唐譯云。大慧。諸佛如來所證法性法住法位。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易。在於一切二乘外道所得法中。非是虗空。然非凡愚之所能知。○無間住者。謂如來。住持中道。融通一切。與一切法無間然故。不住虗空者。謂二乘厭有著空。則住於空。以如來無間故。不住於空也。如來之妙。不可思議。豈凡愚所能測知)。
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大慧。如來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
(言如來之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識也。彼心意識者。由陰界入處妄習所熏。故非智也)。
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
(謂三有之法。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妄想生也。然諸眾生。執一切法有二相故。起常無常見。非不二也。能觀諸法不二相者。則內心寂靜。諸見不生。諸見不生者。了一切法無二生相故)。
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
(結答前問)。
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
(集註云。分別覺。覺想也。覺想滅。則離常無常不寂靜也)。
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謂具實慧者。則永離常無常見。其所修行。與般若相應。非為常無常異見所熏)。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
(此頌虗空無生常有過也。若以如來例二常。則如來方便眾具。悉成無義。遂有常無常過。若無一切分別覺者。則永離常無常見)。
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從諸外道所立宗者。則有一切眾雜之義。若以平等觀察彼之雜義。是自心現量。一切唯有言說。求其實義。悉不可得)。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參訂疏卷第七
校注
[0052001] 宰應作窣【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8 冊 No. 332 楞伽經參訂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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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譯云。唯願演說自身所證內覺知法。以何等法。名為法身。唐譯云。願為我說如來應正等覺自性覺。○梵語三藐。譯云正等。三佛陀。譯云正覺者。三譯語異義同。蓋約能證人邊。問所證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