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楞伽阿䟦多羅寶經記卷第四
一切佛語心品第二之下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常聲者何事說。
記曰。此亦躡跡興疑問。將明妄境真常。以破斷見也。由前云法離有無斷常等。又云涅槃非斷非常。前疑有無。此疑常無常也。意謂世尊說法既離斷常。又云涅槃非常。是無常也。且兔角雖無而依兔說。然而佛說真常。又依何處而說耶。然要依說處者。正是事自性相計著也。
佛告大慧。為惑亂。(唐譯云。依妄法說)以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大慧。如春時𦦨。火輪。垂髮。犍闥婆城。幻夢。鏡像。世間顛倒。非明智也。然非不現。
記曰。此即妄法以示真常。以破事自性相計著也。大慧疑謂生滅無常依妄法說。不知真常依何處說。世尊答云。所言真常。即依彼妄法而說。惑亂者。妄法也。恐轉計云。聖人不見妄法。何以依之而說真常耶。故又妨云。以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意謂彼諸妄法本自無生。凡愚不達。故生顛倒見。妄生執著。聖人亦現。但不起顛倒想耳。故如陽𦦨火輪幻夢鏡像。無智之人妄以為實。智者不然。然非不現。噫。幻化之境不異。聖凡之見乃殊。所謂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不於諸法起一異見者名正見也。
大慧。彼惑亂者。有種種現。非惑亂作無常。所以者何。謂離性非性故。大慧。云何離性非性惑亂。謂一切愚夫種種境界故。(唐譯云。妄法現時。無量差別。然非無常。何以故。離有無故。云何離有無。一切愚夫種種解故)如彼恒河。餓鬼見不見故。無惑亂性。於餘現故。非無性。如是惑亂。諸聖離顛倒不顛倒。是故惑亂常。謂相相不壞故。大慧。非惑亂種種相妄想相壞。是故惑亂常。
記曰。此釋諸法畢竟真常之義也。大慧聞說即彼惑亂當體真常。因而疑云。現見諸法種種差別。皆是無常。如何即是真常。故此釋云。妄法現時雖有種種差別。然非無常。何以故。以離有無故。云何離有無。然法非有無。但以愚夫妄作有無見耳。且如恒河水。本非是火。而餓鬼見之為火。餘人不見。以譬諸法本自無生。而愚人妄見生滅。聖人不見。故云見不見故。以聖人不見諸法。所謂不見一法即如來。故云無惑亂性。於餘眾生妄見為有。故非無性。是則諸佛聖人不異眾人。但於諸法不起顛倒見耳。故云諸聖離顛倒不顛倒。是故我說惑亂真常者。謂相相不壞故。此所謂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諸法寂滅。當體如如。故云相相不壞。然非諸法有差別相。但以愚夫妄想分別有別異耳。故云非惑亂種種相妄想相壞。是欲我說惑亂真常也。
大慧。云何惑亂真實。若復因緣。諸聖於此惑亂。不起顛倒覺。非不顛倒覺。(唐譯云。云何而得妄法真實。謂諸聖者於妄法不起顛倒非顛倒覺)大慧。除諸聖。於此惑亂有少分想。非聖智事相。大慧。凡有者。愚夫妄說。非聖言說。
記曰。此教如實觀也。一切諸法本自如如。但於諸法不起顛倒不顛倒見。以一念不生。即名聖者。若於諸法有少分想。起心動念。即乖法體。便非聖智境界。故唐譯云。有少想者。當知即是愚夫戲論。非聖言也。
△此下破常見。
彼惑亂者。倒不倒妄想。起二種種性。謂聖種性。及愚夫種性。
記曰。此言法本是一。由機見各異。以破常見也。顛倒見凡情也。不顛倒見。聖解也。由凡情故起外道種性。由聖解故起三乘種性。故唐譯云。若分別妄法是倒非倒。彼則成就二種種性。此所謂法本不異。異自機耳。前言五性。乃明乘異性一。故云無間。今言二種種性。乃明法一見異。故云起。然皆依惑亂妄想而起者。以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故。
聖種性者。三種分別。謂聲聞乘。緣覺乘。佛乘。云何愚夫妄想。起聲聞乘種性。謂自妄相計著。起聲聞乘種性。是名妄想起聲聞乘種性。大慧。即彼惑亂妄想起緣覺乘種性。謂即彼惑亂自共相。不親計著。起緣覺乘種性。
記曰。此愚夫依彼妄法。起二乘聖種性也。謂妄見三界五蘊諸法。實有自相共相。而生計著。起厭離想。即名聲聞種性。即彼五蘊了達緣生。不樂計著。離於憒閙。即名緣覺種性。
云何智者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謂覺自心現量。外性非性。不妄想相。起佛乘種性。是名即彼惑亂起佛乘種性。
記曰。此智者即彼妄法起佛乘種性也。唐譯云。何謂智者分別妄法而得成就佛乘種性。所謂了達一切。唯是自心分別所見。無有外法。謂但能觀心外無法。是名智者。即是佛乘種性也。唐譯作觀彼惑亂不起分別。即成就佛乘種性。此經謂即諸法上不起分別。便墮佛種性義。智者請深觀此語。
又種種事性。凡夫惑想。起愚夫種性。
記曰。此釋第二愚夫種性也。唐譯云。有諸愚夫分別妄法種種事物。決定如是。決定不異。此則成就生死乘性。法華云。諸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然而佛種從緣起。況二乘外道生死種性乎。是則妄境本真。隨見分別。以妄見諸法實有自相共相。不了緣生。妄生厭離者。即名聲聞。雖了緣生。不達無性者。即名緣覺。若了諸法無性緣生。緣生無性者。即名為佛。所謂一法元無異。三人乃見差。永嘉明一念中五蘊。當與此對觀。行人深明此旨。自然聖凡情盡。得入無生。
彼非有事。非無事。是名種性義。
記曰。此釋種性義也。種者因也。以諸法非有。故因之而起三乘聖性。以非無。故因之而起生死凡情。論云。當知真如。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苟四句皆離。百非頓遣。則聖凡情盡。當體如如。不容擬議矣。故向下結示真如離相。以破一異見。
大慧。即彼惑亂不妄想。諸聖心意意識過習氣自性法轉變性。是名為如。是故說如離心。我說此句顯示離想。即說離一切想。
記曰。此結示諸法本如。離心緣相。以破一異見也。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A1]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但以眾生妄想分別。隨心意意識習氣轉。故變真如為名相。今但一念不生。情忘執謝。即彼心識轉為正智。照彼諸法當體如如。故唐譯云。即彼妄法。諸聖智者心意意識諸惡習氣自性法轉依故。即說此妄名為真如。非是此外別有真如也。故論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故云是故說如離於心識。所以我說此句者。為顯示離分別法。欲令行人悉離一切分別故。故論云。若離於念。名為得入。又云。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故云離一切想。
△下破有無見。
大慧白佛言。世尊。惑亂為有為無。佛告大慧。如幻無計著相。若惑亂有計著相者。計著性不可滅。緣起應如外道說因緣生法。
記曰。此明諸法緣生如幻。以破有無見也。由上佛說妄法即真。大慧意謂諸法即真。真如離相。不可謂有。且現見諸法。不可謂無。故此疑問為有為無。世尊答云。如幻無計著相。謂緣生諸法。如幻不實。不可執著有無相也。若執著諸法是有是無者。則有無一定而不可轉。如此則佛說緣起。亦應同外道說因緣生法從作者生矣。意斥大慧不可作有無見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惑亂如幻者。復當與餘惑作因。佛告大慧。非幻惑因。不起過故。大慧。幻不起過。無有妄想。大慧。幻者從他明處生。非自妄想過習氣處生。是故不起過。大慧。此是愚夫心惑計著。非聖賢也。
記曰。前云離妄想。乃心不附境。此言幻不起過。以明境不牽心也。大慧聞說諸法緣生如幻。遂致疑曰。若惑亂如幻者。此幻應當復與餘惑作因。意謂向以不了諸法如幻。妄計為實。故依之起惑造業。是妄法與餘惑作因矣。今雖了境如幻。而幻境尚存。豈不又與餘惑作因耶。意欲絕境。方不生心耳。世尊答云。既是幻事。豈能與餘惑作因。何者。以幻人不起過故。所以不起過者。以幻人無情識故。故云無有妄想。所以幻化人無情識者。以依人功呪力而生。不是從愛根種子習氣而生。豈有世人見偶人而生情愛者耶。是故幻不起過。經云。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息機歸寂然。諸幻成無性。是故智者觀自他五蘊身心為若此。若不作如是觀。而於幻事分別好惡。起心動念生計著者。乃癡愚夫。非聖賢也。老龐云。但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鐵牛不怕師子吼。恰似木人見華鳥。華鳥逢人亦不驚。木人本體自無情。心境如如只遮是。何慮菩提道不成。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聖不見惑亂。中間亦無實。中間若真實。惑亂即真實。捨離一切惑。若有相生者。是亦為惑亂。不淨猶如翳。
記曰。此頌有無二俱離也。聖不見惑亂者。以中間無真實故。經云。譬如交中性。空有二俱非。若惑亂中間果有真實。則法法確有自性。一定而不可轉。故云惑亂即真實。不但妄法非真。即捨離妄惑。而妄見有真實之性者。即此真實亦是惑亂。何也。以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故不淨猶如翳。
復次大慧。非幻無有相似。見一切法如幻。
記曰。此世尊的示真知見力。以結成上義也。以如來明見三界之相。無有錯謬。觀一切法緣生不實。除幻無可為喻者。故特告曰。非幻無有相似。
大慧白佛言。世尊。為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法如幻。為異相計著。(唐譯云。為依執著種種幻相言一切法猶如幻耶。為異依此執著顛倒相耶)若種種幻相計著言一切性如幻者。世尊。有性不如幻者。所以者何。謂色種種相非因。世尊。無有因色種種相現如幻。世尊。是故無種種幻相計著。相似性如幻。
記曰。此難明如幻義也。大慧聞說一切法如幻。遂致疑曰。所言如幻者。是依計著幻相多種不一言一切法如幻耶。是不依幻相但依執著顛倒心相言如幻耶。故云為異相計著。意謂若依執著顛倒心相言如幻者則可。若言計著種種幻相言一切如幻者則不可。何也。且諸法亦有不如幻者。蓋幻事無故而起。是無因也。且現見種種色法不是無因。若言彼如幻。則是無因矣。故云種種色相非因。若都無因而令色相種種顯現如幻者。則同外道無因生矣。唐譯云。是故世尊。不可說言依於執著種種幻相言一切法與幻相似。
佛告大慧。非種種幻相計著相似一切法如幻。大慧。然不實一切法速滅如電。是則如幻。(唐譯云。不依執著種種幻相言一切法如幻。以一切法不實速滅如電。故說如幻)大慧。譬如電光。剎那頃現。現[A2]已即滅。非愚夫現。(魏譯云。即見即滅。凡夫不見。唐譯云。世間凡愚悉皆現見)如是一切性。自妄想自共相觀察。無性非現。色相計著。
記曰。此示生即無生故如幻也。佛謂我說一切法如幻者。不是依執著種種幻相之多言一切法如幻也。蓋言諸法速起速滅。不實如電。故說如幻耳。譬如電光即現即滅。以正當現時即是滅。非是滅後而言滅也。若知電光現時即滅。則知諸法生本無生。故下偈云。物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此非凡愚所知。故云非愚夫現。是故我說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但依凡夫自心分別自共相見。亦如電光速起速滅。非實有也。眾生不達諸法本無。而妄於種種色相執以為實。故云。無性非現。色相計著。是故我說諸法如幻。以示生本無生之義耳。殆非依執著種種諸法幻相言如幻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非幻無有譬。說法性如幻。不實速如電。是故說如幻。
記曰。此頌成幻義也。言幻者。以不實故如幻。以速滅如電故如幻。然幻事不實。人易知之。若幻事速滅如電。則難知也。言速滅者。非是[A3]已生而滅之速。蓋言本不生也。永嘉見六祖云。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祖云。何不體取無生。了無速乎。嘉云。體即無生。了本無速。祖云。汝甚得無生意。
△下破生見。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一切性無生。及如幻。將無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耶。說無生性如幻。
記曰。此疑佛自語相違也。大慧因聞佛先說一切法無生。又說如幻。然一切法既本無生。而又言如幻。如幻則生也。方說無生。而又言生。豈不前後自語相違耶。
佛告大慧。非我說無生性如幻前後相違過。所以者何。謂生無生。覺自心現量。有非有。外性非性。無生現。(唐譯云。無有相違。何以故。我了於生即是無生。唯是自心之所見故。若有若無一切外法。見其無性。本不生故)大慧。非我前後說相違過。然壞外道因生。故我說一切性無生。大慧。外道癡聚。欲令有無有生。非自妄想種種計著緣。(唐譯云。外道癡聚共興惡見。言從有無生一切法。非自執著分別為緣)大慧。我非有無有生。是故我以無生說而說。
記曰。此明生本不生。以破因生見也。佛言我非前後相違過。何者。我了一切法生本無生。以覺諸法唯是自心之所現故。若有若無。見其無性緣生。以生本不生。故說如幻耳。非我有前後相違過也。然我說無生。亦非徒說。以為破外道妄立因生。故我說一切法性本自無生。外道因生者。以彼外道癡聚共興惡見。妄謂有從有因生。無從無因生。故云欲令有無有生。不達諸法從自妄想種種執著分別緣生。是故我說諸法非有無有生。以緣生如幻。故說無生。非是一向絕然不生也。
大慧。說性者。為攝受生死故。壞無見斷見故。為我弟子攝受種種業受生處故。以聲性說。攝受生死。
記曰。此妨難也。恐愚者聞說諸法非有無生。便致疑難云。然世尊說見愛煩惱善惡諸法。三界因果輪迴等事。是說諸法實有性也。何以言無。故此釋之。唐譯云。說諸法者為令弟子知依諸業攝受生死。遮其無有斷滅見故。謂見愛習氣諸煩惱為生死因。三界受生處為生死果。故云種種業受生處。淨名云。無作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所以不令眾生墮斷滅見。撥無因果故耳。然而雖說。但以名句文身為體。亦非實法。故云以聲性說。
大慧。說幻性自性相。為離性自性相故。墮愚夫惡見相希望。不知自心現量。壞因所作生。緣自性相計著。說幻夢自性相一切法。不令愚夫惡見希望。計著自及他一切法。如實處見作不正論。大慧。如實處見一切法者。謂超自心現量。
記曰。此明如來說法。但隨他意語也。法本無生。不容有說。然而佛說如幻說無生者。但為破執著之情。如逆楔出楔故耳。以愚夫不達諸法唯自心現。妄計種種實有自性。故我說如幻。以破彼執。又以外道不達五蘊諸法緣生無性。妄計作者以為生因。我為壞彼因所作生執著之情。故我說五蘊諸法緣生如幻。不實如夢。不令妄計自他身心自相。捨邪執耳。又以眾生於如實處。妄見生滅。作不正論。故我說無生。若果有能如實見一切法超自心現量者。則我於無生二字亦不說矣。殆非我說如幻無生有相違過。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生作非性。有性攝生死。觀察如幻等。於相不妄想。
記曰。言諸法無生者。無作耳。無作故無性。然而說有業性者。為遮斷見攝受生死故。若能觀察諸法如幻。則於一切法相不起分別。不分別。則心境寂滅。寂滅則不生。是則如幻無生。本無二也。
○上破生見。
△下破名言習氣。
復次大慧。當說名句形身相。善觀名句形身菩薩摩訶薩。隨入義句形身。(唐譯云。我當說名句文身相。諸菩薩摩訶薩善觀此相。了達其義)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覺[A4]己。覺一切眾生。
記曰。此明言說無性。以破名言習氣也。由前歷云。當依於義。莫著言說。又云。言說者是作耳。又云。以聲性說。第恐聞者不達言說性空。不能離言得義。故此特示名句文身。令善觀察隨入義句也。蓋言說者。以名句文身為體。既以三法合成。足知本無自性。如來但假此以詮表法耳。非實法也。故令觀察當可離之。言說性離。則義自得矣。
大慧。名身者。謂若依事立名。是名名身。
記曰。依事立名。名即是身。故名名身。如依瓶盆。立瓶盆名。謂一名二名多名。能詮自性。名異義一。故名名身。身者多法積聚義。
句身者。謂句有義身。自性決定究竟。是名句身。
記曰。謂句能顯決定究竟。且如瓶盆。但有其名。未能顯義。以不知是何等瓶盆。若言銅鐵錫木等瓶盆。或言水油鹽米等瓶盆等。句義各異。如此則顯義決定究竟不謬。謂一句二句多句。能詮差別。因名成句。故名句身。
形身者。謂顯示名句。是名形身。
記曰。形即文身。乃字也。依此文字能成名句。謂一字二字多字。為二所依。故名文身。說文云。依類像形為字。形聲相稱為文。
又形身者。謂長短高下。
記曰。字有四聲八韻。清濁輕重。抑揚高下。故魏譯云。謂聲長短音韻高下。
又句身者。謂徑跡。如象馬人獸等所行徑跡。得句身名。
記曰。句身者。徑跡耳。謂尋跡以得象馬。喻因言句而得義。得義則忘言。猶得象馬以遺跡。
大慧。名及形者。謂以名說無色四蘊。故說名。自相現。故說形。
記曰。名字者。謂無色四蘊。依名而說。名字相者。謂能了別名字相故。言四蘊各有自相也。此舉四蘊依名字說。但有名字。本無實法。不比色蘊尚有假質。要顯名字性空故也。言自相者。但只是四蘊各自不同。亦非實有相狀可見。若了四蘊但有名字。則所說諸法例此可知。故密嚴云。世間種種法。一切唯有名。故我所說無生如幻。乃至菩提涅槃自覺聖智等。皆是隨破眾生妄執之情。本無實法。聞者應當因言得義。莫著言說。
是名名句形身。說名句形身相分齊。應當修學。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名身與句身。及形身差別。凡夫愚計著。如象溺深泥。
記曰。如來無法可說。但因凡愚於第一義妄見一異有無常無常等一切邪執。不得[A5]已而假以言說破彼執情。意在顯示第一義諦如實境界。如標月指耳。豈期愚夫復執言說生種種見。如象溺深泥。何由得出離耶。故楞嚴云。汝等若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此則因聲而有分別。非得法性。然佛以音聲說無生法。聲即無生。若以生滅心隨聲分別。則彼無生亦生滅矣。若了聲性無生。則知說本無說。故向下明不說即說。說即不說。二種深義。以洗名言習氣。故特示如來說法有四種記論。而以止論為第一義也。
○上破名言習氣。
△下誡忘言默證。
復次大慧。未來世智者。以離一異俱不俱見相。我所通義。問無智者。彼即答言。此非正問。謂色等常無常為異不異。如是涅槃諸行相所相。求那所求那。(唐譯云。依所依)造所造。見所見。塵及微塵。(魏譯云。泥團微塵)修與修者。(唐譯云。智與智者)如是比。展轉相。如是等問。(唐譯云。如是等不可記事。次第而問。世尊說此)而言。佛說無記。(唐譯云。當止記答)止論。非彼癡人之所能知。謂聞慧不具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令彼離恐怖句故。說言無記。不為記說。又止外道見論故。故不為說。
記曰。此明止論以示不說說。將顯名言雙絕。誡令忘言默證也。佛意謂我尋常說離一異等四句見者。為要通達第一義諦無言說處。遣彼愚夫名言習氣過故。於未來世我弟子中有智慧者。若以此義問彼愚夫無智之人。彼反以為不正之問。何者。以彼愚夫但執名言。不悟實義故。儻彼愚夫復以常無常一異云云等四句妄見之說。展轉次第來問我弟子云。世尊亦說此法否。而我弟子但可應云。佛說此等皆無記論。當止記答。決不可又以離四句說應答彼也。何者。以離四句義名為止論。非彼癡人之所能知。以彼聞慧不具。不達實義故。然彼愚夫一向專執名言。若聞離言說相。便生恐怖。佛欲令彼離恐怖處。故但言彼是無記。更不為記說也。然我此不說者。意欲令彼外道愚人。永得出離作者邪見論故。而不為說。此乃不說之說。非徒不說也。故外道問佛。不問有言。不問無言。世尊默然良久。外道即拜云。世尊大慈大悲。開我迷雲。此所謂欲令永離外道邪見故不說也。甚矣。一切眾生無始戲論名言習氣處處貪著。如韓盧逐塊。故如來掩室於摩竭。維摩杜口於毗耶。正為洗此邪見戲論名言習氣耳。
大慧。外道作如是說。謂命即是身。如是等無記論。大慧。彼諸外道愚癡。於因作。(唐譯云。計有作者)無記論。非我所說。(魏譯云。外道迷於因果義故。是故無記。非我法中名無記也)大慧。我所說者。離攝所攝。妄想不生。
記曰。此出外道無記論及佛止論意也。由上佛說外道為無記論。不知何為無記。故此釋云。以外道妄計即陰是我。離陰是我。故說身命為一異等。故為無記。以彼外道迷於因果義故。是名無記。非我法中名無記也我教中說離能取所取。不起分別。妄想不生。名為無記。佛說菴摩羅識。名白淨無記。然無記者。以無可記錄故。蓋外道迷於因果實義。故無實果可記錄者。故名無記。而佛說菴摩羅識。亦名如來藏。亦即是真如。楞嚴云。如來藏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不可得。以如來藏不屬因果。不可以言議心思。無可記錄。故亦名無記。以佛說無記。非是外道二乘所可知故。故應止彼。是為止論也。法華云。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如稻蔴竹葦。不退諸菩薩。亦滿十方剎。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何者。以佛智非心識可到故。以非心識所到。故身子三請。如來三止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噫。身子尚然。況外道乎。故應止彼也。
云何止彼。大慧。若攝所攝計著者。不知自心現量。故止彼。
記曰。此言止論之所以也。所以止彼而不置答者。以彼外道執著能取所取妄法。不了唯是自心所現。若與彼說離心意識境界。彼則恐怖驚疑不信。返生誹謗。破法墮惡。或依名言習氣。復執言說。更增邪見。是故佛誡弟子於後惡世。無智人中莫說此經。為遮此輩惡見。故應止彼而不答也。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以四種記論為眾生說法。大慧。止記論者。我時時說。為根未熟。不為熟者。
記曰。此釋伏難。以明如來說法。大權應變。不執一也。難云。佛既於彼等無記置而不答。然亦有答者何也。故此釋云。如來說法。應變不一。或時一向直說。或時反詰。或時廣為分別。如來調伏眾生。應機施設。如摩尼圓照。五色相鮮。與奪隨宜。殺活自在。故有時說。有時不說。有時說即不說。有時不說即說。所謂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擁塞。然說與不說。無非顯示第一義諦。離言說處。豈可定執說與不說耶。故云。如來以四種記論。為眾生說法。恐聞者又致疑云。既以四種記論說法。何以此中特為外道明止論耶。故此答云。止記論者。不但今日。我時時說。然非為外道一類之機。即我弟子中亦有根機利鈍。成熟未成熟者。若根未熟者。且止不說。以待時故。或為激發當機。令生欣慕。如法華身子。華嚴剛藏。三請三止。然非祕而不說。亦非絕然不說也。即止外道不說。但為遮其惡見。而止即是說。亦非痛絕之意也。以如來不捨一眾生故。
復次大慧。一切法離所作。因緣不生。無作者。故一切法不生。
記曰。此下至一切法常。通明佛以止論制諸外道。不同外道所說也。然佛雖以四論說法。普被三根。故其止論亦有時而說。至若對外道說法。一向單用止論。以說與不說。皆止論故。何也。且如外道不達諸法本自無生。妄計有作者生。或妄計因生。以妄執別有異因能生諸法。蓋無因也。是故我說因緣不生。魏譯云。一切諸法。離作者及因。是故不生。以無作者故。是故我說一切諸法不生。且彼外道妄執諸法一定有能生。我但以不字止之耳。然我何甞別有所說耶。以外道計諸法自生。或計他生。或計共生。或計無因生。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此所謂但以不字止之。故為止論。
大慧。何故一切性離自性。以自覺觀時。(魏譯云。以自智觀察)自共性相不可得。故說一切法不生。
記曰。此重徵釋無生義。以破外道生見也。由上佛言。我說諸法無性者。以離自性故。大慧疑云。何故一切法皆離自性耶。故此世尊牒而答之曰。我以自覺聖智觀察時。見一切法自相共相皆不可得。故說一切法本自無性。故不生也。問曰。既云一切法離自性故說無生。何以又言自相共相不可得。方名離自性耶。答曰。以彼外道不達諸法唯心所現故。妄計神我為作者。實有自性。能生諸法。又計他梵天能生諸法。又計他四大極微時等各有自性。能生諸法。又計諸法八萬劫來無因自有。自然而生。然神我作者。自生也。從他梵[1]大四大等。他生。共生也。自然。無因生也。以妄計此四。各有自體。能生諸法。謂之自相。以不了唯心。妄見諸法從彼四生。謂之共相。故此世尊破云。諸法不從彼四法生。何也。以彼四法皆無自性。不能和合而生諸法。故云自相共相不可得。彼四既不可得。足知一切諸法無自性矣。既無自性。則諸法又何從而生耶。此所以一切法離自性故。故說諸法本自不生也。然彼以妄見自相共相皆不離自性。故生。我以正智觀察一切皆離。故不生耳。下文何故云云。皆牒疑詞也。
何故一切法不可持來。不可持去。(魏譯云。一切諸法。亦無取相。亦無捨相)以自共相欲持來。無所來。欲持去。無所去。(唐譯云。以自共相。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是故一切法離持來去。
記曰。此釋上自共相不可得義。以破相見也。以彼外道妄見諸法。計自共相。實有自體。我以正智而觀。皆不可得。何者。若自共相果有自體。則可取。可取。則可持來。既可取。則可捨。可捨。則可持去。今觀諸法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既無來去。則不可得。於不可得中而妄計實有自共相者。皆邪見也。故永嘉云。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秪麼得。以不可得。故說諸法離自性不生。所以云體即無生。故二祖乞師安心。師云。將心來與汝安。祖云。覔心了不可得。故僧問雲門一物不將來時如何。門云。放下著。僧云。一物不將來。放下箇甚麼。門云。放不下。擔取去。
大慧。何故一切諸法不滅。謂性自性相。無故。一切法不可得。故一切法不滅。
記曰。此破外道死後斷滅見也。由一切法無自性。故不生。不生。故不滅。殆非生而後滅。亦非死後斷滅也。
大慧。何故一切法無常。謂相起。無常性。是故說一切法無常。
記曰。此破凡夫外道確定常見也。由凡夫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執定一期果報及作千秋百歲之計以為常。外道妄計十方眾生生滅循環。不曾散失。咸皆體恒。執以為常。以認無常為常。故此佛說一切法無常。以相起速滅。剎那不住。無有常性。故我說無常。遮彼常見。殆非真無常也。
大慧。何故一切法常。謂相起。無生性。無常。常。故說一切法常。
記曰。此破二乘以真常為無常見也。以二乘不了諸法當體真常。而橫生厭離。故此佛說一切法常。以諸法相起即是不起。故如電速滅。以無所有故。故無常性常。故我說一切法常。以初生即有滅。本無生性故。故云。相起無生性。無常常。殆非離此諸法外。別求真常也。以一切皆同如故。除真如外。無片事可得。故即彼諸法生無生性。當體真常。即前所云惑亂常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記論有四種。一向反詰問。分別及止論。
記曰。此頌如來以四種記論為眾生說法也。四種記論者。一謂隨問而答。名為一向。魏云直答。二謂反詰所問而答。名為反詰。唐云反質答。三謂簡辨而答。名為分別。四謂折伏外道故置而不答。名為止論。魏唐二譯皆云置答。
以制諸外道。有及非有生。僧佉毗舍師。
記曰。此偈意謂佛以四論。不獨為弟子說法。然亦為制諸外道也。唐譯云。數論與勝論。以梵語僧佉。正云僧佉耶。此云數術。數。即慧數。謂度諸法根。立名從數。故立神我主諦。從冥初生覺等。謂之二十五冥諦。故亦名數論。毗舍。亦名毗世。具云吠世史迦沙多羅。此云勝論。立六句義為最勝故。或勝人所造故。六句者。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雖云六句。而以和合因緣為我。能生諸法。師。即二論師也。
一切悉無記。彼如是顯示。
記曰。此結示外道所說皆無記也。唐譯云。如是等諸法。一切皆無記。
正覺所分別。(唐譯云。正智觀察時)自性不可得。以離於言說。故說離自性。
記曰。此頌離自性[A6]已下五節義也。以一切法皆無自性。平等如如。離言說相。以離言說。故說離自性耳。以無自性。故生滅斷常等皆妄見也。
○從前大慧難問佛說緣起即是說因緣起止此。通破外道言說自性事自性相二種計著。有無斷常等四句邪見。以明外道邪禪。後章示聲聞通別相。以明二乘偏禪。總上章通釋四種禪中愚夫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諸須陀洹。須陀洹趣差別通相。
記曰。此問明二乘通別行相。以釋前愚夫禪中二乘偏禪之行相也。差別通相者。謂聲聞名通。而有四果行相各別。故從初果問起。意在歷四果。以明亦有頓漸不同也。
若菩薩摩訶薩善解須陀洹趣差別通相。及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方便相。分別知[A7]已。如是如是為眾生說法。謂二無我相及二障淨。度諸地相。究竟通達。得諸如來不思議究竟境界。如眾色摩尼。善能饒益一切眾生。以一切法境界無盡身財。攝養一切。
記曰。此陳述請問利益也。由前一往世尊歷斥勿墮外道二乘惡見。且云如來又以二種神力加持。令其行人不墮外道魔業。及聲聞地禪。故此大慧聞上來佛說外道邪禪行相[A8]已。但不知聲聞禪通別行相何如。意謂聲聞名雖通稱是一。而有四果差別不同。若一一了知差別行相。則可以自淨二障不墮其中。亦可以教化眾生捨離增慢。不致得少為足。庶可超越諸地。究竟佛果。而以無盡身財教育眾生也。有此勝益。故此請問。所云方便相者。謂四果修行各有方便行相。即觀行也。須陀洹。此云預流。謂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見惑斷盡。即證初果。以初入聖流。故名預流。斯陀含。此云一往來。謂於三界九地八十一品思惑中。方斷欲界一地前六品盡。則證二果。從此命終。更須一往上二界。一來欲界。方得斷除後三品殘思。故云一來。阿那含。此云不來。謂欲界九品思惑斷盡。則證三果。從此永絕欲界受生。更不還來。故云不來。[A9]已上三果名有學位。阿羅漢。此云無生。又云殺賊。又云應供。謂上二界八地七十二品思惑斷盡。則證四果阿羅漢。名無學位。高超三界。遠越四生。故名無生。此以證滅諦理。不受後有。得無生名。殆非八地真無生也。以能破煩惱。故名殺賊。堪為福田。故名應供。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今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聽受。佛告大慧。有三種須陀洹。須陀洹果差別。云何為三。謂下中上。
記曰。前問諸須陀洹。及須陀果差別通相。故此答云總有三種。謂人有三。果亦有三。以根有利鈍遲速故有三。非是實有三種也。故云下中上。
下者極七有生。
記曰。此言極鈍根也。唐譯云。於諸有中極七反生。謂欲界一地九品俱生煩惱。共潤七生也。潤七生者。謂初品潤二生。次三品各潤一生。次二品共潤一生。後三品共潤一生。以初麤猛。後力微弱故。以天上躭樂。無力斷惑。故須下生人間。歷境方斷。以根鈍故。故極七返生而後斷也。此中俱生煩惱。謂愛欲也。非俱生無明。
中者三五有生而般涅槃。
記曰。此中機也。以根稍利。故歷生不同。故三生五生而般涅槃。
上者即彼生而般涅槃。
記曰。此上機也。謂上機須陀洹。即此一生便得阿羅漢果。名現滅須陀洹。不說中間經二三果。觀此中上二機有涅槃之言。則中機亦不歷後二。是則歷後位者皆下機也。若約四十二章經云。須陀洹七死七生便得阿羅漢。愛欲斷者如四肢斷。則下亦不歷。
此三種有三結。下中上。
記曰。此言所斷結有三種。而一種中各有下中上。故諸結地地通有九品。共有八十一品。
云何三結。謂身見。疑。戒取。是三結差別。
記曰。此是三結之名也。此三結。乃十使煩惱中之三種。疑。乃鈍使之一。身見。戒取。乃利使之二也。問曰。十使煩惱。為三界生死之本。聲聞乘人十使斷盡。方出三界。今何獨言斷三結耶。答曰。五鈍獨言疑者。以身見斷。則貪癡自然不生。既佛教調伏其心。故不行嗔。慢心四果未斷。故不言慢。以未入佛法時。初尊天魔反疑於佛。今既令入正信。則不疑佛疑法。[A10]已見諦理。亦不疑[A11]已。故獨言斷疑耳。五利不言餘三者。彼皆外道邪見。今既依佛教門。故此不言。又意。癡。乃無明。以戀著涅槃。雖斷欲貪。而未斷涅槃貪。故二皆非所斷。故不言。
上上昇進。得阿羅漢。
記曰。此總示斷結得果之相也。上上昇進者。謂能頓斷上上品惑。即證上上阿羅漢果。
大慧。身見有二種。謂俱生。及妄想。(唐譯云分別)如緣起妄想自性妄想。
記曰。此示身見。以釋初果行相也。身。即五蘊身心。所謂名色是[A12]已。俱生者名也。謂受等四蘊。本無自性。但以名言而為體故。無始時來一類妄執。故名俱生身見。妄想分別者色也。謂此四大幻色本來不有。但以因緣力故。和合妄成。譬如幻者。假名為人。愚夫不達。妄計實有自性。分別妍醜。橫生貪慾。故云分別身見。
譬如依緣起自性種種妄想自性計著生。以彼非有非無。非有無。無實。妄想相故。愚夫妄想種種妄想自性相計著。如熱時𦦨。鹿渴水想。是須陀洹妄想身見。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斷除久遠無知計著。
記曰。此釋斷分別身見行相也。然自他幻妄色身本來不有。但依妄想業幻四大假合成形。譬如幻人依緣而起。所謂如世巧幻師。幻作諸男女。愚人不了。妄生分別。計著好醜。故云如依緣起有計著性。且彼緣生假蘊。無而忽有。其實非有非無。既非有無。則無實體。而凡夫愚癡妄生計著。取以為實。如熱時𦦨本非是水。而渴鹿妄生水想。此則是名須陀洹分別身見相。魏譯云。以無智故。無始世來虗妄取相。此身見垢。見人無我。乃能遠離。故云是須陀洹妄想身見。彼以人無我攝受無性。斷除久遠無知計著。謂初見道位。證得我空。乃能斷除。是乃單破色陰。則斷分別我見也。
大慧。俱生者。須陀洹身見。自他身等四陰。無色相故。色生造及所造故。展轉相因相故。大種及色不集故。
記曰。此釋斷俱生身見行相也。唐譯云。以普觀察自他之身。受等四蘊無色相故。色由大種而得生故。是諸大種互相因故。謂例觀自他受等四蘊。但有名字。本無實體。且色陰雖有假相。但從四大種所造。展轉相因而成此形。既有此形受生。則彼四陰俱時而有。故云俱生。然四大中各無主宰。誰能合集以成色乎。故云色不集故。色陰有質尚空。況受等四陰。本無色相。但有名字。豈非空耶。然此俱生。但約四蘊依色。妄執身心自相而言。殆非俱生無明也。學者應知。
須陀洹觀有無品不現。身見則斷。如是身見斷。貪則不生。是名身見相。
記曰。此結身見觀行成就也。有品。色也。無品。四蘊也。謂須陀洹能觀自他五蘊。悉空無主。身見則斷。身見若斷。則貪愛不生。貪愛不生。則生因永絕。再不受生。故法華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若滅貪欲。無所依止。是故身見斷。則證初果。是名斷身見相。
大慧。疑相者。謂得法善見相故。及先二種身見妄想斷故。疑法不生。不於餘處起大師見。為淨不淨。是名疑相須陀洹斷。
記曰。此釋斷疑之行相也。論云。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決定信故。疑有三種。謂疑理。疑法。疑師。得法善見相者。謂於所得真諦法。善能觀察。見彼真理。故於理不疑。及先二種身見斷。故於諸法中疑不得生。是於法不疑。以向於理法有疑。亦疑其人。但知所尊天魔外道以為大師。返疑於佛。是淨不淨。今見理既真。於法不疑。則不疑其人。故云不於餘處生大師想。是名須陀洹所斷疑相。
大慧。戒取者。云何須陀洹不取戒。謂善見受生處苦相故。是故不取。大慧。取者。謂愚夫決定受習苦行。為眾具樂。故求受生。彼則不取。除迴向自覺勝。離妄想無漏法相行方便。受持戒支。是名須陀洹取戒相斷。
記曰。此釋斷戒取行相也。然有漏戒善。乃人天之因。而須陀洹所以不取者。以明見生處苦相故。夫其取者。乃諸凡愚於諸有中貪著世樂。故苦行持戒。願生於彼。是故凡夫願生人天中。故持五戒十善。而外道愚人。恐未來有苦相。故持牛狗等戒。拔髮熏鼻。臥棘投鍼。種種苦行。謂今生受苦若盡。將來一味受樂。此乃取相邪戒。而須陀洹人不取是相。然其亦有所持戒品。乃是唯求最勝無漏無分別法。故所修者。乃定共戒。殆非凡愚取相邪戒。是名取戒相斷。
須陀洹斷三結。貪癡不生。若須陀洹作是念。此諸結我不成就者。應有二過。墮身見。及諸結不斷。
記曰。此結名離過也。然貪愛從身見生。癡從疑戒取生。今三結斷。是則因斷而緣不生也。三結[A13]已斷。若存能斷之心。則亦墮身見。反不能斷諸結。是為二過。故魏譯云。彼若如是。不離三結。
大慧白佛言。世尊。世尊說眾多貪欲。彼何者貪斷。(唐譯云。貪有多種。捨何等貪)佛告大慧。愛樂女人。纏緜貪著。種種方便。身口惡業。受現在樂。種未來苦。彼則不生。所以者何。得三昧正受樂故。是故彼斷。非趣涅槃貪斷。
記曰。此示所斷生死根本也。經云。一切眾生。皆以婬欲而正性命。能令一切眾生生死不絕者。愛與欲也。須陀洹以知現在欲樂是未來苦因。故永斷婬心。故云彼則不生。何者。以禪定解脫之樂。非世間五欲之樂可比。由得禪定樂。故能斷彼欲樂也。然彼但斷欲貪。未斷趣涅槃貪。何也。以彼二乘貪著三昧寂滅之樂。不生一念度生之心。故佛呵云。飲寂滅酒。臥無為牀。又謂之焦芽敗種。故此特云非趣涅槃貪斷。觀此不斷涅槃貪。則此初果不分利鈍。但斷三結。徑證四果也。
大慧。云何斯陀含相。謂頓照色相妄想生相。見相不生。善見禪趣相故。頓來此世。盡苦際。得涅槃。是故名斯陀含。
記曰。此釋二果行相也。斯陀含。名一往來。頓者一往也。色相者色蘊也。妄想者受等四蘊也。謂以生空觀智。頓照五蘊生相。不起心分別。故魏譯云非虗妄分別想見。故云見相不生。善見禪趣相故。此乃凡夫利根。不歷三五七生斷結。不入初果。一往發心便登二果。只須一來便證涅槃。故云頓來此世。盡苦際。得涅槃也。由此觀之。是則前須陀洹人。自有三根。以根有利鈍。惑有厚薄。故斷結有遠近不同。今此二果并後那含。皆約凡夫根利惑薄。發心便登當果。一生取證者。殆非次第從前至後也。何者。以前云即彼惑亂起聲聞種性。故此乃直觀五蘊淺深以約位耳。
大慧。云何阿那含。謂過去未來現在色相性非性。生見過患。使妄想不生故。及結斷故。名阿那含。
記曰。此釋三果行相也。阿那含。此云不來。然前斯陀含人。但能觀現在五蘊不生分別。未觀未來。故須一來而後得涅槃。今此阿那含人。根性大利。能觀三世色蘊悉皆無性。又見未來生處皆有諸苦過患。故厭苦斷集。使後四蘊妄想不生。即能頓斷三結。即此當生取證。再不復來。故云不來。此亦從凡夫直入三果頓證無生者。
大慧。阿羅漢者。謂諸禪三昧解脫力明。煩惱苦妄想非性。故名阿羅漢。
記曰。此釋四果行相也。謂此阿羅漢位。乃前三位頓漸二根所同趣究竟之地。若至此位。則諸禪三昧。及八解脫。自然了達。亦能分證十力。三明六通皆悉成就。至於煩惱發業所招諸苦。皆[A14]已永斷。一切妄想滅盡無餘。故此得名阿羅漢也。然此四果。皆約直觀五蘊妄法。以明即彼惑亂起聲聞種性。但由根有利鈍。故有前三差別不同。其實通名聲聞。以顯差別通相。非若他經所明實有定位也。
大慧白佛言。世尊。世尊說三種阿羅漢。此說何等阿羅漢。世尊。為得寂靜一乘道。(魏譯云。得決定寂滅。唐譯云。一向趣寂)為菩薩摩訶薩方便示現阿羅漢。為佛化化。(唐譯云。佛所變化)佛告大慧。得寂靜一乘道聲聞。非餘。(唐譯云。此說趣寂。非是其餘)餘者。行菩薩行。及佛化化。巧方便本願故。於大眾中示現受生。為莊嚴佛眷屬故。
記曰。此結示非真果也。大慧意在揀別真偽。故問三種阿羅漢中此屬何等。佛言我所說者。乃是趣寂定性聲聞。斷四住結。出生死苦。得涅槃者。乃名字羅漢。非真羅漢也。華嚴地上菩薩為真阿羅漢。即此中行菩薩行。乃方便願者。謂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其佛所化化者。乃為莊嚴諸佛國土。及眾會眷屬故。彼二聲聞。非我此中所說故。然此聲聞。果既非真。而因亦非真。故下文結過。
大慧。於妄想處種種說法。謂得果得禪。禪者入禪悉遠離故。(唐譯云。禪者及禪皆性離故)示現得自心現量得果相。說名得果。
記曰。此結二乘因非真因。故果非究竟也。然彼趣寂聲聞。但證偏空。未達實相真理。以無明全在故。依妄想處種種說法。故法非真法。以但盡生死謂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而妄謂得果。但起滅定。未得首楞嚴大定。而妄為得禪。於無所得中妄有證得。以不達禪者及禪悉遠離故。妄取涅槃以為真果。然彼所得滅度亦非真滅。但從自心妄見說有得果相耳。故前文云。前後轉進。相不除滅。故此為愚夫所行禪也。論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菩薩尚然。況定性乎。
復次大慧。欲超禪無量無色界者。當離自心現量相。(唐譯云。若欲超過諸禪無量無色界者。應離自心所現諸相)大慧。受想正受超自心現量者。不然。何以故。有心量故。
記曰。此總結上外道聲聞愚夫所行禪。俱非真因。誡令離過絕非也。禪。通指二乘及外道禪。無量。乃別指廣果天人所修四無量心。異生有漏禪。無色界。乃別指四空處定。[A15]已上諸禪。雖有世出世間之別。其實總皆未離心量相故。故此誡勉修如實行者。若欲超彼二乘外道諸禪。應當遠離自心現量相也。因明論云。現量有二。謂真。及似。此乃似現量。以心量未忘。有有取相故。故勉超之。然者猶許也。謂不但外道邪禪不許親習。即二乘滅受想正受。在我法中超自心現量者。決不許可。何者。以彼有心量故。固當遠離也。首楞嚴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煑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以沙非飯本故。是故欲證無生。當遠離心相為第一義也。故特勉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禪四無量。無色三摩提。一切受想滅。心量彼無有。
記曰。此頌總結愚夫禪也。四無量。即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乃廣果天人。為除眾生嗔惱不悅憎愛。故修此四心。此乃異生有漏禪。殆非佛之四無量心也。謂彼外道二乘諸禪行相。皆是各各妄見。取自心相。其實彼等元無所有。
須陀槃那果。往來及不還。及與阿羅漢。斯等心惑亂。禪者禪及緣。斷知見真諦。(唐譯云。禪者禪所緣。斷惑見真諦)此則妄想量。若覺得解脫。
記曰。此別頌二乘非真也。謂四果聖人。而心未離惑亂。即所修禪定。入我空觀。而所觀骨璅無常苦不淨等相。皆不離計著。即斷惑所見真諦。亦不離妄見。取涅槃相。故云。禪者禪所緣。斷知見真諦。此則妄想量。若覺此等非真。即得究竟解脫矣。知者分別也。
○此上總明愚夫禪[A16]已竟。
△次下明觀察義禪。
復次大慧。有二種覺。謂觀察覺。及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
記曰。此示真妄二覺。以釋前四種禪中觀察義禪之行相也。唐譯云。有二種覺智。謂觀察智。及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然法非有無。但隨智轉。若依正智而觀。則諸法非有。若以邪智而觀。則諸法不無。不無。則四句橫生。非有。則一真獨立。一真立則四句離。四句離則心境絕。心境既絕。則人法雙亡故此觀察義禪。為破法執。故前文云。謂人無我自相共相。外道自他俱無性[A17]已。觀法無我。彼地相義。漸次增進。是名觀察義禪。後文自明。然此真妄雙舉者。意令捨邪歸正故。
大慧。觀察覺者。謂若覺性自性相。選擇離四句不可得。是名觀察覺。
記曰。此釋觀察正智也。謂外道二乘妄執諸法實有自性。故橫生四句。今以正智觀察諸法。本無自性。既法無自性。故四句無依。選擇推求。離四句外竟不可得。以不可得。故見諸法無性者。是名觀察義禪。
大慧。彼四句者。謂離一異。俱不俱。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是名四句。大慧。此四句離。是名一切法。(唐譯云。是故說言一切法離)大慧。此四句觀察一切法。應當修學。
記曰。此教行人當離四句而觀諸法。是名正觀。若他觀者。即邪觀也。故勉修學。
大慧。云何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謂妄想相攝受。計著堅濕煖動不實妄想相四大種。宗因相譬喻。計著不實建立而建立。是名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是名二種覺相。
記曰。此明外道邪智也。然彼外道。不了諸法無性。妄計諸法實有自性。故於彼堅濕煖動四大種性。取相執著。虗妄分別。以宗因喻而妄建立。是名取相分別執著建立邪智。依此邪智。故於諸法妄計一異有無等四句邪見。意令行人捨此邪見。即名正智。故離四句。即名觀察義禪也。宗因喻者。謂外道以此三支建立自果。以謬解故。俱不極成。故因明論出彼三十三過。故云不實建立而建立。
若菩薩摩訶薩成就此二覺相。人法無我相究竟。善知方便。無所有覺觀察行地。得初地。(唐譯云。知此智相。即能通達人法無我。以無相智於解行地。善巧觀察入於初地)入百三昧。得差別三昧。見百佛及百菩薩。知前後際各百劫事。光照百剎土。
記曰。此明觀成得果之相也。謂菩薩摩訶薩創志即以無相智善巧觀察諸法本無自性。頓斷我法二執。乃於解行地即入初地。以及後後如來地也。解即十住。行即十行。此雖云解行。意在不歷三賢。以顯初發心時便登佛地耳。華嚴云。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故。入百三昧等者。舊引攝論云。菩薩入初地時。證十百明門。謂一於一剎那頃證百三摩地。二以淨天眼見百佛國。三以神通力能動百佛世界。四能往百佛剎教化眾生。五能以一身化百類身形令有情見。六能成就百類所化有情。七若為利益能留身住世百劫。八能知前後際百劫事。九能以智慧入百法明門。十能以身觀百類眷屬。餘地倍倍增勝。華嚴具明。
知上上地相。大願殊勝。神力自在。法雲灌頂。當得如來自覺地。善繫心十無盡句。成熟眾生。種種變化光明莊嚴。得自覺聖樂三昧正受。
記曰。此言由初地以極如來地行相也。善繫心十無盡句成熟眾生者。謂善說法。能以一句演無盡句。能以一法演無盡法等。華嚴九地行相如此。問曰。此經頓教法門。所詮直顯頓悟一心便登佛地。何以前後每於正智現前。或觀行成就處。必歷舉十地行相。豈不落階級耶。答曰。此經聖諦亦不立。何階級之有。蓋舉果以驗因也。然十地亦名佛地。蓋平等無相真如。是佛遊履之地。吾人苟能頓超有相。心契一真。而與法身同遊。步步頭頭。居然自在廣大業用。非是漸次從地至地也。舉此勝果。要顯真因。若夫邪因無因。又何足以臻此。且令行人知此。亦不得少為足。以冀上上增進。必得安住白覺聖三昧勝樂而後[A18]已也。
○上釋觀察義禪竟。下釋攀緣如禪。
△初觀四大如。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四大造色。云何菩薩善四大造色。大慧。菩薩摩訶薩作是覺。彼真諦者。四大不生。於彼四大不生。作如是觀察。觀察[A19]已。覺名相妄想分齊自心現分齊。外性非性。是名心現妄想分齊。謂三界。(唐譯云。觀彼諸大種真實不生。以諸三界。但是分別。唯心所見。無有外物)觀彼四大造色性離。四句通淨。離我我所。如實相自相分段住。無生自相成。
記曰。此言四大本自不生。以釋攀緣如禪也。攀緣者妄想也。四大者名相也。然妄想元是正智。名相本自如如。以彼愚夫不達三界唯心所現。故妄見四大及所造四塵以為實有。故妄執大種以為生因。是迷正智為妄想。變如如為名相。是以但起攀緣作四句謬解。種種邪執故於如不如。今菩薩以正智觀察彼諸大種。當體寂滅。真實不生。洞見三界一切名相。但是妄想分別。唯心所現。本無外物。如是觀時。則大種所造悉皆性離。若大種性離。則四計頓絕。物我皆空。如此則即妄想為正智。了名相本如如。一心住如實處。萬法皆悉不生。故唐譯云。住如實處。成無生相。此所以觀四大不生為攀緣如禪。以攀緣即如。非攀緣如也。故云善四大造色等。以達四大不生。故云善。外道不達。故不善。
大慧。彼四大種。云何生造色。謂津潤妄想大種。生內外水界。堪能(唐譯云作炎盛)妄想大種。生內外火界。飄動妄想大種。生內外風界。斷截色妄想大種。生內外地界。
記曰。此言四大從妄想生。以破外道妄計四大為生因。以明不善四大造色。成前妄想相攝受計著建立覺義也。以彼外道不達五蘊諸法唯心變現。乃妄計四大種以為生因。能造諸法。故此責云。彼所計四大種。云何能生造色耶。云何。猶言如何。乃責問之詞也。然我但說四大從妄想生。非從四大生。是則妄想為四大種。非四大為四大種也。且妄想無性。即四大本自不生。今彼愚夫邪執謬解。不獨見四大生。抑且妄執四大能生生。此所以不善四大造色。妄起四計。故於如不如。斯乃愚夫言說。非聖賢也。故下結云。非我所說。然此經文簡古。佛意幽深。最難潛通血脉。舊注引楞嚴世界相續文。對釋此段。然雖消文有據。其實義難會通。何也。以彼說世界生起之由。以言次第相生之情狀。今此但說四大從妄想生。以破外道妄計四大為生因耳。二處言同義別。若執彼明文。則返晦此經旨。觀者幸勿以臆斷。下文自當證之。文云。謂地等四大及造色等有四大緣。非彼四大緣。謂妄想是四大因。非四大為四大因也。
色及虗空俱。計著邪諦。五陰集聚。四大造色生。
記曰。此承上文牒外道計。以明四大不能造色生。以破外道妄計即色是我等四句也。邪諦。冥諦也。即數論師所立二十五冥諦。謂從神我為冥初主諦。從冥生覺。從覺生我心。從我心生五塵。從五塵生五大。從五大生十一根。然此中色及虗空。五大也。五陰。即十一根也。然彼外道妄計五大生五陰。以虗空無形。唯能和色。故但云五陰集聚從四大造色生。俱。和合也。又勝論師計六句為生因。謂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同異。六和合。又於實句中執有九法。謂五大。時。方。和。合。此九能生五陰諸法。故妄執即色是我我在色中等四句邪見。今世尊將欲破之。乃先出其計云。色及虗空俱。乃是計著邪諦。妄說五陰積聚四大造色生。下文先破色不即我我不在色中等。後破四大造色不能生五陰。且先破色不即我。以外道妄計八識為神我。故約識破之。
大慧。識者。因樂種種跡境界故。餘趣相續。
記曰。此破色不即我等四計意也。然彼外道妄計四大造色能生五陰。故妄計我在色中色即是我等。佛謂彼所計神我。即我法中識也。若言色即是我。且人死時四大色滅。而識不滅。以此識因愛樂貪著六塵境界故。造善惡業。又招未來果報。復於餘趣受生。相續不斷。若果然色即是識。其色滅時而識亦與之俱滅矣。豈非斷滅耶。今既餘趣受生相續。足知識不滅。識既不滅。則色非即我。明矣。不但色不即我。抑且四大造色不能生五蘊。故下文破之。
大慧。地等四大。及造色等。有四大緣。非彼四大緣。
記曰。此言四大不能造色也。以外道計四大為能造。五蘊諸法為所造。是四大與四大為生緣矣。緣。即因也。故佛牒其計而破之曰。四大及所造五蘊等色法。自有與彼為因者。乃妄想耳。但非彼四大與五陰為因也。何者。以彼四大不能造色生五陰故。故下文徵破。
所以者何。謂性形相處。所作方便無性。大種不生。大慧。性形相處。所作方便和合生。非無形。是故四大造色相。外道妄想。非我。
記曰。此徵破四大不能造五陰之所以也。性。謂四大自體。形相處。即彼諸法上長短高下大小等形狀。方便。即造作之方法也。以上佛言四大不能造色。故此徵而破之曰。何故不能造。以推求能造四大自體形相。及造作方法。皆不可得。以無自性故。既無自性。則大種本自不生。本自無生。又豈能生他諸法耶。是計四大能造者妄也。若謂所造五蘊諸法從四大生。此亦不成。何者。以能造大種是有體相形狀之物。今能造者既是有形。而所造五蘊亦應有形。非無形也。意謂縱許四大能造。但能造五蘊中色法一陰耳。然彼四陰無形者。彼安得而造之耶。是計所造者妄也。且彼計色即是我。況色滅而識不滅。足知五陰非四大所造。今觀四大本不能造色。是故計四大造色相者。乃外道妄想分別顛倒見耳。非我所說也。故云非我。由上佛言四大有形不能造無形。故下文釋成。以明觀五陰如。
復次大慧。當說諸陰自性相。云何諸陰自性相。謂五陰。云何五。謂色受想行識。彼四陰非色。謂受想行識。
記曰。佛言有形不能造無形。故說五陰自性相。以明四陰非色所造。將顯五陰本如也。
大慧。色者。四大及造色各各異相。大慧。非無色有四數。如虗空。譬如虗空。過數相。離於數。而妄想言一虗空。
記曰。此釋四陰無形。非色所造也。四大。外四大也。造色。內四大也。謂五陰中色之一陰。可說是四大所造。以有堅濕煖動四法各各異相。故是有形。不比無色四陰如虗空故。至若受等四陰無有形相。猶若虗空。但以妄想名言說為四陰。譬如虗空超過數相。但分別言一虗空耳。豈有虗空無形。屬彼四大所造耶。是則妄計四大能造五陰者。皆邪見也。
大慧。如是陰。過數相。離於數。離性非性。離四句。數相者。愚凡言說。非聖賢也。
記曰。此通釋五陰皆空也。如是陰。通指五陰也。性。色陰。非性。四陰。謂不但四陰如空。而色陰推求各無自性。大種不生。而色本空也。是則五陰皆空。超過數相。又豈可以五數目之耶。故云如是陰超數相。離於數。然既超名數。則五陰元無。五陰既無。則離性非性矣。離性。則色不可謂之有。離非性。則四陰不必謂之無。是則有無既離。四句安寄。故云離性非性。離四句。然而四句既離。則百非俱遣。名言路絕。則陰本如如。又豈可以數相求之耶。是故計數相者。乃愚夫言說耳。殆非聖賢真知見力也。永嘉云。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深證乎此。
大慧。聖者如幻種種色像離異不異施設。又如夢影士夫身。離異不異故。大慧。聖智趣。同陰妄想現。
記曰。此釋伏難以明五陰本如也。由上佛說五陰皆空。恐愚者疑謂現見五陰聖凡皆有。何以言無。故此釋云。我說五陰皆空。不是絕無。但聖智觀之。如幻不實。所謂了達緣生無性。其體皆空。但不作一異等妄見施設耳。豈是絕然滅無耶。然此五陰。乃法身影明。如夢中身。如鏡中影。無別所有。故說非異非不異。是故我言五陰本如。而愚夫不達乎此。乃妄作一異等分別見。永嘉云。幻化空身即法身。是則五陰當體元是法身。五陰妄想現時。而法身齊現。但隨聖凡所見不同耳。若以妄想分別。則法身隱而五陰現。若以聖智而觀。則法身現而五陰消。故前文云。然彼惑亂。諸聖亦現。而非顛倒。故云聖智趣同陰妄想現。斯實妄想本如。能觀察此。所謂攀緣如禪。下文結云。
是名諸陰自性相。汝當除滅。滅[A20]已。說寂靜法。斷一切佛剎諸外道見。
記曰。此結名離過也。然未達五陰本如。故作一異生滅妄見。其所說者。皆生滅法。故此結云。五陰如此空寂。汝當除滅自性相見。滅此生見。即證無生。其所說者。皆寂滅法。又當以此所證。斷一切外道邪見。
大慧。說寂靜時。法無我見淨。及入不動地。入不動地[A21]已。無量三昧自在。及得意生身。得如幻三昧通達究竟。力明自在。救攝饒益一切眾生。猶如大地載育眾生。菩薩摩訶薩普濟眾生亦復如是。
記曰。此結攀緣如禪行成得果之相也。前觀察義禪行成。從凡夫入解行。即登初地。漸觀深入至上上地。以頓見真理。漸斷無明故。所謂頓悟漸修者是也。今攀緣如禪觀行成就。頓登八地。頓證無生。頓斷無明。頓捨藏識。所謂頓悟頓修者是也。[A22]已上三種禪。乃三乘行相。然二乘禪。固在所呵。後二雖勝。猶屬迷悟因果。故彼偈云諸乘非究竟。何也。以宗門縱然親證真如。猶是法身邊事。非法身向上事也。至若如來清淨禪。則不屬因果。故為最上一乘。乃此經之宗趣。所以但說前三種禪[A23]已。即便說邪正二果。而如來禪。則不容有說。意令吾人默契不言之表耳。及其向後大慧特請。世尊但云。前聖所知。轉相傳受。妄想無性。一語而[A24]已。此直指從上佛祖所傳心印。以為禪宗的訣。意顯此經之宗趣也。觀者深察之。
○[A25]已上釋邪正因行不同[A26]已竟。下文釋邪正果德不同。
△先示邪果。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四種涅槃。云何為四。謂性自性非性涅槃。種種相性非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是名諸外道四種涅槃。非我所說法。
記曰。此辯果德不同。初示邪果也。由上佛說因行既有真偽。故所感果亦有邪正。故此先言四種涅槃。以顯外道二乘因行之不真也。性自性非性涅槃者。謂數論師。妄立神我以為主諦。實有自體。以非究竟涅槃。故佛隨便而斥之曰。彼所計自性。其實非性。但妄執耳。故云性自性非性涅槃。種種相性非性涅槃者。謂外道妄計色究竟天以為涅槃。謂盡虗空界十二類生。皆我身中一類流出。又計大自在天以為涅槃。謂自[A27]己身心并十方虗空。皆從彼出。又順世外道。計四大是實是常。能生諸法。故求火光明。樂水清淨。愛風周流。觀塵成就。各各從事以為常住。以計彼種種相實有自性。故佛斥之曰。彼所計者。其實非性。但妄執耳。故云種種相性非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者。謂勝論師。計一切無情有知。立六句義。謂有實。德。業。大有。同異。和合。以極微為常住。故以十方草木皆稱有知。與人無異。草木為人。人死還為十方草木。故唐譯云覺自相。猶言微塵自相而有知覺也。故佛斥之曰。彼自相自性。本無自性。亦非有覺。但妄計耳。故云自相自性非性覺涅槃。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者。謂無想天人。以永滅依為歸寧地。及定性聲聞。證滅諦[A28]已。居滅[A29]已休。更不前進。及定性辟支。并不迴心諸緣覺倫。觀化知無。緣離證滅。執諸陰[A30]已滅。不受後有。永斷生機。取為涅槃。故云諸陰自共相相續流注斷涅槃。此四皆外道自取以為涅槃。故云非我所說。然二乘不達自心。心外取法。故亦云外道。
△下示正果。
大慧。我所說者。妄想識滅。名為涅槃。
記曰。此明佛所說涅槃正果也。然彼外道所取涅槃。皆妄想識耳。佛謂我所說涅槃者。非別有體。即彼妄想識寂滅處。當體便是涅槃。非離此外別有涅槃可證也。故云妄想識滅名為涅槃。問曰。前初云證自智境界。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次復云一切識自性習氣藏識意識見習轉[A31]已。我及諸佛說名涅槃。此獨言妄想識滅名為涅槃者何也。答曰。此三立言。意旨不同。不可作佛說涅槃有差別會也。前初乃責二乘以不知證自智境界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故妄計未來諸根境界滅以為涅槃果耳。然舉大涅槃言。意在責彼不知。非正說涅槃也。次乃勘校邪正因果不同。意謂彼外道二乘以依有無斷常等四句修行愚夫所行禪為因。故所感果亦非究竟。我以離四句法修行觀察攀緣如禪。故轉生死為涅槃。故云一切識自性習氣藏識意識見習轉[A32]已。我及諸佛方說為涅槃。謂不同外道以妄見習氣為涅槃也。今乃釋前不同之所以。正示涅槃行相。以顯此經之宗極。故但言妄想識滅為涅槃。蓋言妄想當體寂滅即是涅槃。更不待轉。何者。以妄想無性故。是則即彼外道二乘見習盡是涅槃。不必別求。以當體無生。更何所轉。此正最上一乘。實此經宗極。故上文云七識不生。以立意不同。故言亦異也。然此妄想。即第六意識。故次辯之。
大慧白佛言。世尊不建立八識耶。佛言。建立。大慧白佛言。若建立者。云何離意識非七識。佛告大慧。彼因及彼攀緣故。七識不生。
記曰。此問明八識本來涅槃義也。由佛前言轉藏識妄見習氣為涅槃。然藏識。八識也。見習。七識也。今此但言六識滅為涅槃。故此疑問不建立八識耶。佛言建立。又問既建立者。且七識為生死根。云何但言六識滅為涅槃。而不言七識耶。佛言。八識者。乃如來藏清淨真心也。本來寂滅。而七識無體。本自不生。但彼六識依八識而起攀緣。八識因六識攀緣而有生滅。故云彼因及攀緣故。今意識若寂滅。則七識不生。而八識當體元是清淨涅槃。又何待轉。而後方為涅槃耶。
意識者。境界分段計著生習氣。長養藏識。意俱。我我所計著思惟因緣生。不壞身相。
記曰。此釋上七識不生義也。唐譯云。意識分別境界起執著時。生諸習氣。長養藏識。由是意俱。我我所執思量隨轉。無別體相。謂七識所以不生者。以無體故。但因意識攀緣五塵境界時。生起習氣熏彼藏識。而藏識受熏。以習氣力。影現根身器界。而妄見此影。執為我我所者。乃名七識。故云意俱。是則七識思量。但隨六八內外門轉乃八識之影明。如燈毛輪。無別有體。雖有名而無實。以唯一精真。故云不壞身相。
藏識。因攀緣自心現境界計著。心聚生。展轉相因。
記曰。此言藏識元是不動智體。但因六識攀緣自心境界。諸識相因而生。故得藏識之名也。由意識一起而諸識齊起。故云心聚生。然八識湛淵。本無生滅。秪因六識攀緣而有生滅。七識因八識而起執著。六識因七識而起分別。五識因六識而攬境。六識又因五識而攀緣。七識又因六識而增長見習。識八又因七識我執染污而不解脫。故云展轉相因。是則生從六識相因而生。滅則六識滅而諸識齊滅。此所謂一根既返源。六根俱解脫也。
譬如海浪。自心現境界風吹。若生若滅。亦如是。是故意識滅。七識亦滅。
記曰。此以喻顯七識本不生也。海喻藏識。浪喻七識。境界如風。謂藏海澄淵。本無七識波浪。但自意識攀緣六塵境界風吹。故有起滅。今若意識不起。境界風停。則七識當體寂滅。是則生但因緣生。滅但因緣滅。非七識也。故云七識不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不涅槃性。所作及與相。妄想爾𦦨識。此滅我涅槃。
記曰。此總頌外道涅槃非我所說義也。謂外道妄計涅槃實有自性。及有所作相。佛言我不如此。然我所說者。但以妄想所知識滅。名為涅槃耳。爾𦦨。所知也。
彼因彼攀緣。意趣等成身。與因者是心。為識之所依。
記曰。此頌七識不生也。謂彼藏識。因彼意識攀緣。故有七識身生。然而與意為因者。乃是藏識心王。非七識也。故云與因者是心。以藏識為諸識之所依故。是則藏識之生滅。前五之攬境。及七識之假名。總因意識而有。故意識若滅。則諸識當體不生。故下以喻成。
如水大流盡。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記曰。此以喻結成也。問。諸教皆言七識為意根。乃生滅之樞機。今言七識不生。但言意識滅即為涅槃者。何也。答。此直示頓悟無生之旨。乃禪宗修心之的訣也。若謂定有七識以為意根。則相續長劫。何由一切頓證無生耶。今了七識不生。則意識脫體無依。意識無依。則妄想無性。當下寂滅。妄想寂滅。則一切內外心境無不寂滅。淨名云。一切眾生本來涅槃。不復更滅。謂是故也。故云。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此實自覺聖智境界。豈彼外道邪見三乘比智所可入耶。故[A33]古德云。靈光獨耀。逈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無染。本自圓成。但離妄緣。即如如佛。
○[A34]已上廣釋前三種禪以顯三乘差別因果相竟。次下廣釋如來禪融會五法自性總歸如如以顯一乘平等因果相。有三。
△初即妄即真以顯平等。
復次大慧。今當說妄想自性分別通相。若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善分別。汝及餘菩薩摩訶薩。離妄想。到自覺聖。外道通趣善見。覺攝所攝妄想。斷緣起種種相妄想自性行。不復妄想。
記曰。此即妄想差別以示平等行相也。因上一往佛說妄想為十界五性三乘生死涅槃之本。恐其行人不知何等妄想。故此特示其相。欲令行人即妄想以證如如也。然妄想名雖通稱。其實有多種差別不同。若不善知其相。抑將認妄為真。故楞嚴云。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唐譯云。我今當說妄計自性差別相。令汝及諸菩薩摩訶薩善知此義。超諸妄想。證聖智境。知外道法。遠離能取所取分別。於依他起種種相中。不更取著妄所計相。
大慧。云何妄想自性分別通相。(唐譯云。妄計自性差別相)謂言說妄想。所說事妄想。相妄想。利妄想。自性妄想。因妄想。見妄想。成妄想。生妄想。不生妄想。相續妄想。縛不縛妄想。是名妄想自性分別通相。
記曰。此標妄想差別相也。前說轉一切自性習氣藏意意識見習為涅槃。故隨說二種自性相。謂言說自性相計著。事自性相計著。此蓋示其所當轉者也。言說自性相計著者。從無始言說虗偽習氣計著生。乃名也。事自性相計著者。從不覺自心現分齊計著生。乃相也。以妄想因名相而生故。此二乃妄想總相。今列十二妄想。蓋亦不出前二。但廣示其相。乃前二之差別相耳。由妄想因他名相而有。是謂緣起。今顯妄想無性。本自圓成。則彼名相自如如矣。故云通相。故此科云真妄平等。
大慧。云何言說妄想。謂種種妙音歌詠之聲。美樂計著。是名言說妄想。
記曰。此計世俗言語音聲。及歌詠詞句等。以為實有自性者也。
大慧。云何所說事妄想。謂有所說事自性。聖智所知。依彼而生言說妄想。是名所說事妄想。
記曰。此計出世聖言量。以為實有所說自證境界。依之妄起分別者也。謂於佛所說菩提涅槃真如佛性第一義諦自證聖智出世等法。以為實有自性。依之復起種種言說分別。以作實法。故唐譯云。謂執有所說事。是聖智自證境界。依此起說。
大慧。云何相妄想。謂即彼所說事。如鹿渴想。種種計著而計著。謂堅濕煖動相一切性妄想。是名相妄想。
記曰。此合上二而言也。以於佛所說出世法中。執以為實。妄有所得。故云於彼所說事中如渴鹿想。又於所說世諦法中。根塵四大等法。計著實有自性。故云種種計著而計著等。此上三。乃言說自性計著也。
大慧。云何利妄想。謂樂種種金銀珍寶。是名利妄想。
記曰。此下七種妄想。乃事自性計著妄想也。於諸財寶不達性空。故云利妄想。
大慧。云何自性妄想。謂自性持此。如是不異。惡見妄想。是名自性妄想。
記曰。此妄計世間諸法。一一各有自性。執之決定如是。不可更易。即外道執四大種各有自性而能生物。故云惡見妄想。
大慧。云何因妄想。謂若因若緣。有無分別。因相生。是名因妄想。
記曰。此外道妄計諸法。有從有因生。無從無因生。故唐譯云。謂於因緣分別有無。以此因相而能生故。故云因妄想。
大慧。云何見妄想。謂有無一異俱不俱惡見。外道妄想計著妄想。是名見妄想。
記曰。此外道依有無等起四句見。故云見妄想。
大慧。云何成妄想。謂我我所想。成決定論。是名成妄想。
記曰。此外道妄計即色是我。離色是我等。成決定論。故魏譯云。取我我所相。說虗妄法。唐譯云。理分別。謂於無理處。以宗因喻成立有理。故云成妄想。
大慧。云何生妄想。謂緣有無性生計著。是名生妄想。
記曰。此生見也。謂計諸法若有若無。皆悉有生。以有有生。無亦有生故。如云太極從無極而生。然太極無形。而妄見有生。此無而有生也。至若兩儀八卦三才萬物。皆一定有生。此有而有生也。故唐譯云。若有若無。從緣而生。是名生分別。
大慧。云何不生妄想。謂一切性。本無生。無種因緣。生無因身。是名不生妄想。
記曰。此不生見也。謂一切諸法本來不生者。以未生[A35]已前。先有不生之體。此體不從因生。故云無種因緣生無因身。如莊子云生生者不生。即所謂有物先天地者是也。故唐譯云。計著一切法本來不生。未有諸緣而先有體。不從因起。既不從因起。是無因也。無因則無果。既無因果。則成斷滅。是則名雖不生。實斷見耳。故前百丈錯答學人不落因果一轉語。五百生墮野狐身。正墮此不生見。錯會無生義耳。觀此痛令識法者懼。
大慧。云何相續妄想。謂彼俱相續。如金縷。是名相續妄想。
記曰。此相續妄想有二。一謂世法。即如世之五行相生相尅。八卦四時往復不斷。謂之相續。二謂佛法。說眾生世界業果相續不斷。亦謂之妄想。何者。以達無生者。若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虗空悉皆消殞。何況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如此。則又何從而相續耶。是則不達諸法唯心所現者。乃妄計諸法實有相續自性。特妄想耳。
大慧。云何縛不縛妄想。謂縛不縛因緣計著。如士夫方便。若縛若解。是名縛不縛妄想。
記曰。此計實有煩惱可縛。涅槃可脫也。前十一種妄想。屬凡夫外道。此一屬二乘。以彼二乘不達煩惱性空。故以生死為可縛。不達涅槃性空。故欲斷煩惱而取證。故如人被縛。必待解縛而後為脫也。如楞嚴云。根塵同源。縛脫無二。則非彼所知。
於此妄想自性分別通相。一切愚夫計著有無。
記曰。此結過也。凡所分別皆妄想耳。愚夫不達。妄執以為實有實無。
大慧。計著緣起而計著者。種種妄想計著自性。如幻示現種種之身。凡夫妄想見種種異幻。
記曰。此言徧計執性。乃依他緣起。由不達圓成。故妄以為實也。計著緣起而計著種種妄想計著自性者。如論所說。由彼彼徧計。徧計種種物。然此徧計本無自性。但依他起。乃分別緣所生耳。凡愚不了。妄以為實。故唐譯云。於緣起中執著種種妄計自性。如依於幻見種種物。凡愚分別。見異於幻。經云。眾生不異幻。了幻無眾生。以不能如幻觀眾生。而妄分別有無一異。故云見異於幻。
大慧。幻與種種非異非不異。若異者。幻非種種因。若不異者。幻與種種無差別。而見差別。是故非異非不異。是故大慧。汝及餘菩薩摩訶薩。如幻緣起妄想自性。異不異有無。莫計著。
記曰。此結示真妄平等相也。謂妄想本自緣生。了無自性。不可作一異有無分別執著。故非異非不異。以一異俱非。則如如平等矣。幻喻心。種種喻妄境。然種種依幻而起。且幻事本無。何況復於幻出種種。而又作一異有無等見耶。故誡之曰。如幻緣起妄想自性異不異有無莫計著。謂彼妄想自性本無所有。乃依如幻緣起耳。故不應作一異有無計著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心縛於境界。覺想智隨轉。無所有及勝。平等智慧生。
記曰。此總頌真妄一如。以顯平等相也。謂三界五蘊一切境界。但隨妄想而轉。然於實際。當體寂滅。本自如如。故云爾也。覺想。謂妄覺無明也。智即六麤中智相。謂分別心也。無所有最勝處。謂真如實際也。以自他俱泯。故云平等。由無明不覺。妄見境界。則心縛於境。境復牽心。故不平等。若以正智而觀。則心境雙絕。故平等耳。楞嚴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
妄想自性有。於緣起則無。妄想或攝受。緣起非妄想。(唐譯云。在妄計是有。於緣起則無。妄計迷惑取。緣起離分別)種種支分生。如幻則不成。彼相有種種。妄想則不成。彼相則是過。皆從心縛生。
記曰。此頌泛舉妄想緣起相因而有也。謂妄想本無自性。所以有自性者。以於緣起諸法妄生取著故。且彼緣起諸法。非妄想也。何者。以一切諸法緣生如幻故。然彼幻事種種。支分宛然若生。以皆如幻。故雖生不生。故云如幻則不成。然彼幻相雖有種種。其實性本無生。亦無有相。以見彼有相者。但妄想耳。若了彼如幻。則妄想不生。以不了如幻。依之造業。故彼相是過。此皆從心縛而生也。彼相既因妄想而有。若妄想不生。諸相自寂。則依他性空。相本無也。然心境互為緣起也。今幻相不成。則無當心之境。妄想不成。則無了境之心。心境皆無。言思路絕。本自如如矣。
妄想無所知。於緣起妄想。此諸妄想性。即是彼緣起。妄想有種種。於緣起妄想。
記曰。此頌妄想從緣起而生也。以妄想實際本無所知之境。但於緣起諸法不了無性。而復於彼妄生分別。計著有無。執取美惡。故云於緣起妄想。且此諸妄想性。除緣起外。別更無有。故云即是彼緣起。所以妄想有種種者。但於緣起妄想耳。
世諦第一義。第三無因生。妄想說世諦。斷則聖境界。
記曰。此頌世諦即第一義。以明即妄即真也。謂若妄計妄想緣起實有自性。即第一義諦而為世諦。若了妄想緣起無性。即世諦而為第一義諦。若不知諸法緣生者。即是無因生矣。又墮外道冥諦也。是則本無世諦。而世諦但依妄想說耳。即妄想斷處。便是自覺聖智境界。故唐譯云。妄計是世俗。斷則聖境界。
譬如修行事。於一種種現。於彼無種種。妄想相如是。
記曰。此頌通喻妄想緣起相因而生也。謂第一義諦本無諸相。但因妄想妄見諸法。而復於彼周徧計度。美惡一異有無等。堅執為實。其實第一義諦中。本無此事。故云於彼無種種。修行者。謂鈍根二乘。修八背捨。四徧處定。若觀青時。天地萬物皆青。若觀黃赤白時。一一皆然。彼於一色法。隨心轉變見種種相。以於無中妄見有故。以譬於第一義諦離名相處。妄見種種諸法。然其所見者。皆妄想耳。非實法也。故云妄想相如是。論云。由彼彼徧計。徧計種種物。此徧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譬如種種翳。妄想眾色現。翳無色非色。緣起不覺然。
記曰。此頌以喻轉明上意也。謂於第一義諦無一法處。而見有種種者。蓋因無明不覺依他妄分別緣。生一切法。故論曰。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譬如翳目於無色相處。而妄見有青黃赤白諸色相現。凡愚不覺。妄執為實。故云緣起不覺然。
譬如鍊真金。遠離諸垢穢。虗空無雲翳。妄想淨亦然。
記曰。此頌喻第一義諦遠離諸過。以顯圓成實性也。論曰。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以圓成實。法爾隨緣。成一切法。而法法皆真。但由妄想徧計種種執取。故於真不真。若情忘執謝。則萬法皆如。圓成自顯。故但云妄想淨亦爾。故下文但出妄想之過。
無有妄想性。及有彼緣起。建立及誹謗。悉由妄想壞。
記曰。此頌特出妄想之過。意明緣起從妄想而有也。謂所以說有緣起建立及誹謗者。蓋因妄想而說耳。若無妄想。而說有緣起建立及誹謗者。此亦是妄想分別。乃自破壞如實之見矣。故云無有妄想等。世尊意謂汝等若無妄想。而我為何又說緣起。及說汝等建立及誹謗之過耶。繇是觀之。則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出現世間更無別法。特為說破眾生妄想耳。故下文云。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性。
妄想若無性。(唐譯云。若無妄計性)而有緣起性。無性而有性。有性無性生。依因於妄想。而得彼緣起。相名常相隨。而生諸妄想。究竟不成就。則度諸妄想。然後智清淨。是名第一義。
記曰。此通頌三性五法。皆依妄想而立也。謂緣起本無。但因妄想而有。若無妄想而說有緣起者。是則無因而有生。有生而從無因生也。此翻顯因依妄想。方得有緣起。因有緣起。故名相隨生。如影隨形。是則名相又因妄想緣起而有。既有名相。則妄想又從名相而生。展轉相因。無有窮[A36]已。皆妄想之過也。如何得離妄想過耶。故次頌云。究竟不成就。則度諸妄想。然後智清淨。是名第一義。然究竟不成就者。華嚴云。如是自性。如幻如夢。如影如像。悉不成就。智證云。以真如之性。法爾隨緣。雖即隨緣。法爾歸性。以隨緣時。似有顯現。如觀幻法。不有而有。如觀夢境。不見而見。如觀水中之影。非出非入。如觀鏡中之像。不內不外。以無性隨緣。故理不成就。以隨緣無性。故事不成就。理事不成。則一切法俱不成也。然一切法俱不成就。而介爾妄心。又何從而寄耶。故云。究竟不成就。則度諸妄想。然後智清淨。是名第一義。斯則緣起名相妄想。皆即正智如如矣。故下頌結顯之。
妄想有十二。緣起有六種。自覺智爾𦦨。彼無有差別。五法為真實。自性有三種。修行分別此。不越於如如。
記曰。此頌總結前五法三自性等皆不越於如如也。良由真如隨緣成一切法。法法皆真。但以妄想執著而有差別。若以自覺聖智觀之。則彼諸法本來寂滅。此三性不越於如如也。以迷真如之理而為名相。故正智翻為妄想。悟名相之本如。即妄想而為正智。此五法不越於如如也。故誡修行之士。能作如是觀。則日用頭頭物。物皆如如矣。緣起有六種。即卷初六因。爾𦦨。所知也。
眾相及緣起。彼名起妄想。彼諸妄想相。從彼緣起生。覺慧善觀察。無緣無妄想。成[A37]已無有性。云何妄想覺。
記曰。此言迷悟因依也。謂迷時緣起妄想遞互相生。悟則性是圓成。更無緣起妄想矣。唐譯云。真實中無物。云何起分別。故云。成[A38]已無有性。云何妄想覺。唐譯此下有圓成若是有。此則離有無。既[A39]已離有無。云何有二性。四句。
彼妄想自性。建立二自性。妄想種種現。清淨聖境界。
記曰。此言凡聖二途。但依妄想而立也。謂若依妄想自性。妄見實有根身器界一切諸法。則名言事相二種自性從此建立。謂之凡愚。若能正於種種妄想現處。當下以智觀察妄想無性。脫體全空。即是自覺聖智境界。此所謂達妄元虗。即凡心而見佛也。清淨。空之異稱。二自性。正指言說自性相計著。事自性相計著。此二蓋即名相二法也。
妄想如畫色。緣起計妄想。若異妄想者。則依外道論。
記曰。此言邪正二途亦依妄想而立也。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是則緣起諸法原從妄想而有。然愚夫不知。唯在緣起法上而生分別一異有無等見。而橫計別有生因。殊不知妄想是生法之本也。若捨妄想而言諸法別有異因。從冥諦微塵自在勝性等而生者。則墮外道邪見矣。故云。若異妄想者。則依外道論。
妄想說所想。因見和合生。離二妄想者。如是則為成。
記曰。此結示正義也。唐譯云。以諸妄見故。妄計於妄計。謂彼凡愚外道。但以妄見分別於妄計之法。所以不出妄想顛倒。若能離此妄想。則當下本自圓成。此正謂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非外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故云。離二妄想者。如是則為成。此章蓋總觀五法自性都歸妄想。而妄想本自如如。此所以為一乘平等行相也。
○上明即妄即真以顯平等因相[A40]已竟。下明即心即境以顯平等果相。
△初即心。
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自覺聖智相。及一乘。若自覺聖智相及一乘。我及餘菩薩善自覺聖智相及一乘。不由於他。通達佛法。
記曰。此明自覺聖智。釋上如來禪。以顯平等果相也。由上佛約所觀妄想緣起行相以明平等因[A41]已。但不知能觀自覺聖智及究竟一乘果相何如。將顯如來禪究竟清淨平等實相最勝第一義諦。故興此問。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性。菩薩摩訶薩。獨一靜處。自覺觀察。不由於他。離見妄想。上上升進。入如來地。是名自覺聖智相。
記曰。此示如如智也。所謂教外單傳之旨。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密意。特揭於此。智證曰。無性之妙。佛祖所祕。蓋嘗密演。未嘗顯說。何以知之。圓覺曰。圓覺自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無取無證。維摩曰。不生不滅。是無常義。十地品曰。以不了第一義故。號為無明。起信論曰。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而有妄念。夫言非性性有。不生滅而無常。及不了知。皆以無性故也。而其言皆遮之。欲學者自悟。此予所謂密演者也。今則明告無性。是謂顯說。其曰前聖所知者。但妄想無性耳。豈真有所傳耶。是在默契自知而[A42]已。古人云。得坐披衣。向後自看。故曰。獨一靜處。自覺觀察。意謂若能觀此。則不由於他。是名自覺聖智。以無如外智能證於如。故此科云即心。
△即下境。
大慧。云何一乘相。謂得一乘道覺。我說一乘。云何得一乘道覺。謂攝所攝妄想。如實處不生妄想。是名一乘覺。大慧。一乘覺者。非餘外道聲聞緣覺梵天王等之所能得。唯除如來。以是故說名一乘。
記曰。此明平等果覺。以示如如理也。謂離能取所取分別。住如實處。一念不生。乃證如如理。所謂不取於相。如如不動。是名一乘覺也。此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故云唯除如來。非餘外道聲聞緣覺梵天王等之所能得。以無智外如為智所入。故科云即境。由理智一如。故云心境平等。
○上即心即境以顯果平等。
△下即權即實以顯法平等。
大慧白佛言。世尊何故說三乘。而不說一乘。佛告大慧。不自般涅槃法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以一切聲聞緣覺。如來調伏。授寂靜方便而得解脫。非自[A43]己力。是故不說一乘。復次大慧。煩惱障業習氣不斷。故不說一切聲聞緣覺一乘。不覺法無我。不離分段死(唐譯云。未名不思議變易死)故說三乘(不離。應云[A44]已離)。
記曰。此明如來所以不說一乘之意。以顯即權即實。以離不平等過也。意謂一向不為聲聞人說一乘者。以有待而然。非絕然也。然有其二意。一則因彼但依如來所授寂靜方便而調伏之。雖證解脫。非[A45]己智分。以恐彼驚疑。故不敢為說。二則以彼未盡所知習氣。未覺法無我。未名不思議變易死。不堪受此法。故不為說耳。要且待時而說。非畢竟不說也。若竟不說。則有不平等過。意謂若離上過。亦可得入。故下明之。
大慧。彼諸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及覺法無我。彼一切起煩惱過習氣斷。三昧樂味著非性。無漏界覺。(唐譯云。若彼能除一切過習。覺法無我。是時乃離三昧所醉。於無漏界而得覺悟。既覺悟[A46]已)覺[A47]已。復入出世間上上無漏界。滿足眾具。當得如來不思議自在法身。
記曰。此言聲聞種性無間。以顯法平等也。以彼二乘依妄想取涅槃果。故為三昧所醉。不得法無我。若彼能了妄想無性。則於所取涅槃三昧。及煩惱習氣。當下頓離。即得如來無上涅槃。證不思議自在法身也。如此。則人法不異。何三乘之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諸天及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我說此諸乘。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若彼心滅盡。無乘及乘者。無有乘建立。我說為一乘。
記曰。此言聖凡見盡。分別情亡。即是一乘。非是此外別有一乘也。諸天梵等。凡情也。聲聞緣覺諸佛如來。聖解也。若言轉凡成聖。縱得聖解。亦墮凡情。何也。所謂菩提心生。生滅心滅。猶屬生滅。以起心動念。即乖法體故。所以宗門向上事。成佛作祖。嫌帶污名。以不離有心故。故云。乃至有心轉。諸乘非究竟。若彼心量滅盡。凡聖情忘。能所雙寂。一念不生。即是究竟一乘寂滅場地真解脫也。
引導眾生故。分別說諸乘。解脫有三種。及與法無我。煩惱智慧等。解脫則遠離。
記曰。此妨難遣情也。恐有疑云。三乘既非究竟。如來何以說不真之法耶。故此釋云。如來為引導眾生。故說三乘三解脫二無我。淨二障等。皆是隨他意語。如止啼黃葉耳。本非實法。[A48]但鈍根當作實法。故為法縛。不得解脫。若大力量人。能頓見自心現量。住如實究竟處者。一眼覷透。則當下脫體無依。即能掃除聖凡見量。如脫索獅子。自在遊行。方名真解脫人。回視彼諸法。如大夢覺。未有不離之者。故云解脫則遠離。
譬如海浮木。常隨波浪轉。聲聞愚亦然。相風所飄蕩。彼起煩惱滅。餘習煩惱愚。
記曰。此言聲聞所以被自共相風之所漂轉者。以彼但斷四住煩惱。未斷餘習根本無明故也。生死流有三種。謂欲流。有流。無明流。以彼但斷欲有二流。未斷無明流。既為無明所流。故以五蘊處生死海。猶如浮木。常隨波浪漂轉耳。以彼入塵則墮故也。
味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不退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
記曰。此言聲聞之過也。以味著三昧。故進不能趣究竟之地。以安住無漏界。故亦不退落三界生死。以得三昧持心。故雖經劫而不覺。
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
記曰。此頌無間性也。然二乘與佛。性本無間。但自為法縛。所謂飲無為酒。臥寂滅牀。酒醒夢覺。未有不到如來地者。問曰。然上屢斥外道二乘。且云闡提亦得成佛。而此但許二乘而不言外道者。何也。答曰。以品位言之。則大凡不及小聖。以根性言之。則小聖不及大凡。彼外道者。雖云邪見。而有根性猛利者。多能一超便入。如廣額屠兒。放下屠刀。便作佛事。日劫相倍者有之。若夫二乘。沈醉無明。至劫不覺。最為難化者。故此特特言之。意在激彼劣解。速進寶所。斯正引權入實之密意耳。如來神力加持。殆非以所知心。測度不思議妙用之力也。
○此上廣釋邪正因果差別相[A49]已竟。
觀楞伽阿䟦多羅寶經記卷第四
校注
[0388001] 大字疑天【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7 冊 No. 326 觀楞伽經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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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辯妄想無性以明真如離心緣相以破外道事自性相計著有七。
△初破斷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