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秘錄卷第十
自阿難彼善男子去。明行識二陰也。然不同前色等三陰有自心生魔以作邪解者有飛精附人而來惱人者。今此二陰。唯自卜度。同乎外道斷常等耳。
四顯行陰分二。初承前想盡。阿難等也。二明今行陰。生滅等也。
初承前想盡中。彼善等標。是人等釋。釋又二。初釋想盡。是人下也。二顯所見。覺明下也。初中。夢想。不同心經所說。彼指初住[A1]已去乃至等覺。不唯分斷無明。亦且斷[A2]已將盡。此中但在相似之四五二信。約惑止破見思。就陰止破三陰。近有以彼解此。菩薩或同。而位之淺深惑之粗細不無差別。恐不便也。若在今論。想陰未破之時。所謂晝馳於想。夜結於夢。既盡想陰。想尚不得。夢從何生。故云夢想銷滅。其夢想也設未銷滅。寤時必有想。寐時必有夢。寤之與寐自不恒一。夢想既滅。雖有寤寐而恒一耳。想盡如此。想陰盡。理自顯。所有妙覺明體。虗而不滯。靜而不動。故云覺明虗靜。假喻發明。猶之乎晴明空也。故云猶如晴空。晴空之中。虗通洞達無復幻翳。故云無復等也。能觀之心既如晴空無有塵影。則知所觀山河大地明暗色空非不見也。但見之時。如明鏡當臺照明而[A3]已。故云觀諸等也。當其物像來時未嘗有所粘黏。當其物像過時未嘗有所踪跡。故云來無等也。虗受等法合也。惟其受想既盡。塵於根也了無所依。所謂聚緣內搖自遺。根於塵也亦無所托。所謂趣外犇逸亦遠。猶若明鏡鑒物唯一虗靜照虗而[A4]已。故云虗受等也。
二明今行陰又三。初生滅根元等標舉。二阿難當知等釋成。三阿難如是等結勸。初標舉又二。初生滅下行未盡相。二若此下行[A5]已盡相。
初行未盡相中。生滅等。即行陰密密遷移念念流轉生住異滅之相也。前來想陰未破行陰未現。想陰既盡行陰當前。故云生滅等也。見諸等者。殫即盡也。謂其十二類之所以生。唯行陰生以為生。十二類之所以滅。唯行陰滅以為滅。行陰既現十方之十二類生滅。所以無不得見。故云見諸等也。雖未等者。一切眾生皆以識為根由頭緒。不唯識陰未破。亦且未現。故云雖未等也。識陰未現。然行陰為十二類生之生滅者。猶之乎野馬熠熠之相。無不見其底裏。故云見同等也。野馬熠熠。有謂光明爍爍者。非也。此係陽焰塵埃。但乍生乍滅忽明忽暗之狀耳。為浮塵者。謂眾生內之六根外之六塵。內外相對。根塵交結。念念分別。心心貪愛。皆以行陰為之關楗。猶之乎門之有樞所謂梗也。門之有穴所謂臼也。故云為浮等也。此則所謂行陰世界。故結之曰此則等也。
二行陰盡相又二。初正明。若此等也。二因由。觀其等也。
初中。若此下法也。若此等者即行陰也。云元性者但習性耳。元澄指六識也。六識元非元澄之體。第[A6]已離前四陰。故云性入元澄。則知元性元澄皆非與元明自性可同年也。一澄下喻也。一澄元習。即承性入元澄之識陰也。以其離前四陰唯一識陰。故云一澄元習。假喻發明。猶之乎波瀾轉為澄清之水。蓋行陰如水之波瀾。識陰如水之澄湛。今行陰既盡。唯餘元澄識陰。如轉波瀾而為澄湛。故云如波等也。然識陰如急流水。乍而觀之。似為定體。再而觀之。密密流注少無休息。所以六識。與而言。喻以澄水。奪而言。猶生滅也。到此乃是行陰盡相。故云行陰捨盡。是人下結也。意謂行陰未盡。生住異滅念念遷流。而感眾生之濁。行陰既盡。眾生之濁自得超越。所以前云行為眾生濁體也。
二因由中。觀其等者。其真之體既顯。其妄之由自見。由幽深隱密虗妄之想。有是行陰而為眾生濁之本也。
二釋成分十。次第可見。各有初功行二起計三結名三科。功行同是三摩中等。結名同是此則等。皆無子科。下去可見。不復更分。唯起計起止不同。且有子科。今備指之。初於圓等。二於圓等。三於自等。四於分等。五於知等。六於無等。七於光等。八於行等。九於後等。十於後等。其子科也臨文更分。
初二無因之功行中。是得正知等者。謂其奢摩他等。乃全性起修不思議三觀。揀於偏小性外別修者也。凝明正心等者。謂其想陰未破。於內尚有貪愛心起。難以言凝。想陰既破。內心不起。是為凝。又謂想陰未破。觀智不明。不能覺照外之邪魔。難以言明。想陰既破。觀智益顯。是為明。合而言之凝明正心。如是內心不起。覺智益顯。不唯邪外不干。自然魔不得便。故云十類等也。方得精研之句十皆應有。下九無者略耳。生類本者行陰也。即前見諸十方等耳。云方得等者。正謂色受想三既破。纔得精詳研覈行陰。故云方得等也。於本等者。正謂行陰當前。即前生滅根元等也。觀彼等者。以此精研詳察行陰之相自見。以其行陰幽隱妄想人所不知人所不見。是為幽。然生住異滅各有分齊。是為清。能徧十二類生。是為圓。然密密遷流未嘗休息。是為擾。其虗妄相將破未破。而擾動於元明自性。是為動元也。此所觀也。能觀者乃不思議奢摩等三。故云觀彼等。當下了得全妄即真。行陰自破。其或未破。不免妄生計度。所以即起計度耳。下去九文義意皆同。例之可見。
二起計分二。初於圓下合標。二一者下分釋。合標中。二無因即本末也。可見。分釋又二。初本。一者等也。二末。二者等也。初又三。初一者等標。二何以等釋。三由此等結。
標中。見本無因者。正起計度也。
釋中。是人等先明因由。生機即行陰也。全破者。前來想陰未盡。行陰為彼所覆。今想陰盡行陰披露。是為全破。蓋在將破實未破也。乘於等正出計度。云乘於眼根等者。若對位。此在相似五六二信。將得六根清淨圓照十界三際。未是其時。雖乘其力。止見八萬劫六道生死橫竪黑白等也。八萬劫內。眾生生而死死而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了無休止。故云見八萬等也。此所見也。秪見下所不見也。便作等正起計也。自有下應結責云。若以玅觀圓照圓顯。徹古徹今。徹始徹終。至乎六根清淨相似而見。及夫初住[A7]已去分證而見。那得八萬劫便作聖解耶。下去例之亦爾。
結中。微妙三觀是為正知。三觀圓照是為徧知。正知揀異邪知。徧知揀異偏漸。今由妄計出而玅觀失。故云由此等也。有揀異邪外之正知自不墮落外道。有揀異偏漸之徧知。自得證乎菩提。既云亡正徧知。而外道應墮菩提應惑也。下去皆爾。
二末亦三。即標釋結。例前可見。標可知。
釋中。既見其根者。止八萬劫之所見也。知人下計世間法之無因也。今盡等者。謂人還為人。乃至畜還為畜。烏還為。黑乃至橫還為橫也。而我下計出世法之無因也。意謂。無菩提因那有菩提事。故云而我等也。當知下合世出世而言也。意謂。世間法八萬劫中既皆無因。出世法八萬劫中亦皆無因。則知今日一切諸法物象皆無因也。有云本應作末。亦不必也。蓋本既無因。以本而推末亦無因。然此本末二因。總計八萬劫中所見而[A8]已。八萬劫外冥無所現。則知前無所觀無始之本可得。後無所觀無終之末可得。故分本末。二皆無因無異意也。
結例前可知。
三結名中。是則等者。正結其斷見外道也。
二四徧常之起計中。分三。初於圓下合標。二一者下分釋。三由此下總結。
初合標中。圓常即圓滿常住耳。此是真起計。下妄計也。四徧常者。彼之外道。意欲同佛圓常。終不如也。元非元明自性。以其能為十二類生之本是為徧。以其生住異滅化理不住是為常。初心境。二四大。三色受想等。四生滅。蓋前之廣於後後。後後狹於前前也。
二分釋四。初二萬劫常。二四萬劫常。三八萬劫常。四不生不滅常。
初二可知。
三八萬劫常中。是人窮盡等者。六根即六識也。以所顯能耳。末那即七識也。執受即八識也。以含藏為執受耳。心意識乃總八七六識也。有謂此是行陰云何說識。此非然也。行人觀境無乎不觀。唯其破時先色次受等耳。豈可不以識觀。況三科諸法無不為觀。此但就五陰而言。豈無識乎。
四不生滅常。可知。
三總結。亦可知。是則等。正結其常見外道也。
三常無常之功行中。堅凝正心者。外魔不干為之堅。內心不起為之凝。觀智益顯之為正心。下去皆然。起計中亦分三。初於自下合標。二一者下分釋。三由此下總結。
初合標中。於自他中等者。即以行陰而分自他。如二於國土三於我心四於行流。皆名自他起計度也。以例第一一切眾生於我心中自生自死等。自即行陰。彼即所具十二類生。乃於無自他中。妄計自他也。元明自性豈有常無常耶。
二分釋為四。初我常彼無常。二劫壞劫不壞。三我是微塵轉。四行常餘無常。
初中。大意可見。云觀妙明心者。始本妙觀了達行陰。即是妙明心性徧乎十方界也。但其過加研覈。一念之錯。一見之差。同其外道計也。
二中。見劫壞處等者。若就一世界中竪言之。自三禪[A9]已下為三災壞。是為壞處。從四禪上三災所不能到。是為不壞處。若約諸世界橫言之。或此世界壞。是為壞處。或彼世界不壞。是為不壞處也。
三中。別觀我心等者。前觀妙明。此觀其心。精微密等。亦是計真起妄也。
四可知。
三中。總結。亦可知。
三結名中。是則等。正結其是亦斷亦常之外道也。
四有邊論之起計。亦分四。初於分下合標。二一者下分釋。三由此下總結。
初合標中。於分位者。即時分與方位也。時分雖指時。方位雖指處。實時處相兼也。
二分釋為四。初三際。二聞見。三彼我。四生滅。
初中。心計生元者。指行陰為十二類之根元也。流用不息者。正指行陰生住異滅無休息也。計過未等者。過即行陰。前色受想三陰早[A10]已破矣。是為有邊。未即行陰。後識之一陰以其未現。是為有邊。相續指現前行陰密密遷移新新流轉。是為無邊也。合而言之。所謂過去[A11]已過去。未來尚未來。皆是有邊。唯現在不住。為無邊耳。
四中。半生半滅者。謂色受想陰[A12]已破。是半滅。行之一陰現前。是半生也。
三結名中。此則等者。正結其亦雙亦斷常之外道也。
五不死之矯亂起計中。亦分三。初於知下合標。二一者下分釋。三由此下總結。
合標中。四顛倒者。不知常住真心。之為顛。反執斷常為真。是為倒也。
二分釋又四。初總計。二計無。三計有。四計有無。
初中。觀變化者。謂變有為無化無為有也。此總說也。然生而住。住而異。異而滅。於中密密遷流。是為之變。故云見遷等也。生繼乎滅。住繼乎生。異繼乎住。滅繼乎異。互互相續。是為之恒。故云見相等也。生住二相有可見之見者是為之生。故云見所等也。異滅二相無可見之見者是為之滅。故云不見等也。生於滅相續。住於異相續。不少間斷。是為之增。故云相續等也。其生於滅。住於生。雖為相續不無所離。是為之滅。故云正相等也。生生住。住生異。異生滅。各各生也。是為之有。故云各各等也。生亡乎滅。住亡乎生。乃至滅亡乎異。互互亡也。是為之無。故云互互等也。於彼變恒等八無不而觀。故云以觀都觀。雖云都觀。唯見其一。故云用心別見。以其用心別見之故。人問乎生。即答之曰亦生。人問乎滅。即答之曰亦滅。乃至人問乎滅。即答之曰亦滅。如是一時之中。或言乎生。或言乎滅。乃至或言乎減。了無定見。故云於一等也。說既如是。聞者亦無一定。故云令彼等也。
二中。諦觀其心者。即觀行陰也。互互無處者。同前互互亡處也。
三中。諦觀其心。亦觀行陰也。各各有處者。同前各各生處也。
四中。雙計有無。可知。樹之旁生曰枝。皆云其矯亂者。若是有以言有。無以言無。似乎屬正。何謂矯亂。當知元明自性有無皆不可得。既計為有為無。此是矯也。又計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及互互無各各有。此是亂也。故皆謂之矯亂。不死者即不遷之意。彼之外道。欲生不死天為果執計不死。又矯是矯強。亂是雜亂。以矯亂因欲得不死果也。
結名中。此則等。亦結其是雙亦斷常之外道也。
六死後有相之起計為三。初於時下標。二或自下釋。三由此下結。
初標中。死後有相等者。外道所計。不出即色是我離色是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耳。二釋二。初正計。或自等。二別計。從此等也。
初中。或自等。即即色是我也。或見等。即我大色小也。我圓者。謂我之我圓滿十方所有國土在我內也。或彼等。即離色是我也。前緣者。所緣之色也。墮我句。隨我運用耳。或復等。即色大我小也。如是循環十六相者。就行陰[A13]已生等四。舉色一陰而有前四。餘之三陰亦皆有四。則有四四一十六相。有云除去行陰。就前之三陰後之識陰。成乎十六。或亦可耳。
次中。畢竟煩惱等者。畢竟二字乃言有也。然有煩惱。有菩提。不為過耳。過在兩性並驅不相觸耳。
結名中。云立五陰等者。問前之三陰既[A14]已破矣。云何復將以為計耶。答三陰既破。而又依之以起計者。以三陰徧計雖破。而依他之性未亡。故依之以起成其十六。蓋約行陰為我四陰為緣耳。此亦常見之外道也。
七死後無相之起計亦三。初於先下標。二見其下釋。三由此下結。
標中。死後無相者。如釋所明。可見。
釋又二。初正計。見其等也。二別計。從此等也。
初中。見其色滅等者。謂其有色纔顯乎色。有想纔繫乎心。有受纔得連持色心以為壽命。色等三陰既破。故云見其等也。陰性句總所滅色等三陰。縱有等指行陰之獨存也。此質等指色陰之[A15]已破也。因之等正起計也。勘校即計度耳。八無相。就因果各有色滅等四也。
次別計可知。
結名中。五陰同前。此亦斷見之外道也。
八死後俱非之起計亦三。初於後下標。二色受下釋。三由此下結。
標中。於行句。謂行陰當前也。兼受句。謂受陰[A16]已滅也。雙計句。於行陰當前為有。受陰[A17]已滅為無也。自體句。受想行三同是心法。謂之自體。以行之當前破受想[A18]已滅。受想[A19]已滅。還破行之當前。謂之相破也。前第六計死後有。第七計死後無。今雙非有無。故云是人等也。
釋亦二。初正計。色受等也。二總計。又計等也。
初中。色受等。謂色等三陰本自有者早[A20]已滅之。則有成非有也。行遷者。謂行陰遷流似乎無者。今言當前。則有成非無也。如是循環等。有云陰界指五陰十八界者。非也。但窮四陰之際畔耳。下結名中。亦云五陰者。蓋四陰是五陰中四。乃總言也。八俱非相者。謂色受等四皆有非有非無也。有相無相者。非謂其有是相及無是相也。蓋以有相即是非無相。無相即是非有相。正雙非計也。
次中。又計等者。謂行陰似無反有遷流則無非無矣。訛者正言其無非無耳。心發句。行陰既爾。推諸法之有者則非有矣。故云又計等也。有無等者。如是不可謂有不可謂無。故云有無俱非也。既曰非有。實不可以為實。又曰非無。虗不可以為虗。故云虗實失措。
結中。後際昏瞢等者。正謂未來昏昏茫茫杳窅冥冥而無正見也。結名中。是則等。結其是雙非之外道也。
九七斷滅之起計亦三。初於後下標。二或見下釋。三由此下結。
初標可見。
二釋中。或計句。計欲界人天二種四大色身死後。便為究竟斷滅也。或欲句。計初禪[A21]已離下界財色名嗜睡五欲。便為究竟斷滅也。或苦句。計二禪定生喜樂[A22]已離初禪有覺有觀。便為究竟斷滅也。或極句。計四禪捨念清淨苦樂雙亡及無色之四空。便為究竟斷滅也。皆言或者。謂七中隨計一種耳。下之五涅槃亦然。論句雖五。斷滅有七。以初句有人天二種。後句有四禪無色二種。故總云如是等也。七際。言其七種之邊畔也。從此斷滅更不復生。故云現前等也。
結名中。此則等。謂七斷滅亦依五陰而立也。此亦斷見之外道也。
十五涅槃之起計亦三。初於後下標。二或以下釋。三由此下結。
標可知。
釋中。或以等正釋其相。迷有等如來斷詞。如是等復合言也。五涅槃。初有為正轉依及觀見與生愛慕等。有不更輪迴及生滅性等。皆應具有。若具足之。如初禪應云。或以初禪為正轉依觀見無憂不受輪迴生滅之性生愛慕故。今以初禪互為具足。中間可例。所以初後闕略中三全略。則知初中圓明。次中無憂。三中無苦。四中極悅。五中苦樂雙亡。是其所以為計者也。
初計欲界中。為正轉依者。妄計欲界正報四大即是轉生死依涅槃而住。觀見圓明等正其所計。謂身中所修欲定及未到定為涅槃圓明。非自性之圓明也。初禪[A23]已離欲界苦粗障。[A24]已得上界淨妙離。故云無憂。二禪不若初禪有覺有觀。以定生喜樂。故云無苦。三禪樂勝。以離生妙樂。悅充乎內。樂徧乎外。故云極樂。四禪以捨念清淨故。云苦樂雙亡。不受句。正其非涅槃計涅槃也。餘可知。
結名。此則等。亦結其是斷見之外道也。
三結勸亦二。初結過患。阿難等也。二勸弘宣。汝等等也。
初中。禪那狂解者。前之色受想而言禪那現境及故現斯事。以其或自心生魔或外魔現境。今唯同乎外道而起妄計。故言狂解與故現斯悟也。皆云禪那者。由修三觀而圓破五陰。過加研覈致生魔事及夫妄計故也。餘義同前。可知。
次中。枝岐者。樹之旁出曰枝。路之雜出曰岐。清淨標指者。欲人見月以指標示。前人因指見月。喻經之能詮如標指也。因能詮經會所詮理。如因指見月也。以其能詮是了義者。故云清淨標指。餘亦同前。
五顯識陰亦二。初承前行盡。阿難等也。二明今識陰。深達等也。
初中。彼善下正明行盡之相。對前行陰標舉中行盡之文。可知。沈細綱紐等者。以行陰為十二類生死之本。喻以綱紐。行陰既破則十二類數所趣生死微細綱紐沈而絕矣。故云沉細等也。感應即生死果報之果名耳。於涅下兼明所顯之理。涅槃天者即元明自性也。故喻之天。常被五陰所覆。猶天為五更所闇。今行陰[A25]已破。故云將大明悟。如鷄下正喻將大明悟也。所謂鷄三唱[A26]已東方既白。今正在將明之際。故云如鷄等也。六根下合明也。正謂行陰既破根塵不偶。故云六根等也。內外等。色陰為外。受陰為內。其妄破其真顯。故云內外等也。
二明今。亦分三。初深達十方等標舉也。二阿難當知等釋成也。三阿難如是等結勸也。初又二。初識未盡相。即深達下。二識[A27]已盡相。即若於下。
初中。深達等謂十二生皆以識陰為元由也。所以元[1]諸與由即識陰耳。如前行陰云。雖未通其各命由緒。及性入元澄。皆指識陰故也。觀由等。謂識當前也。諸類句。識為因而招十二類生之果也。識既當前。不久自破。故云諸類不召。於十下。謂十二差別之相同此識陰之中。故云於十等也。精色句。所顯益深也。發現句。以識陰當前謂之發現。以識未盡謂之幽祕。此正所謂識陰世界。故云此則等也。
二識[A28]已盡相又二。初若於等正明。二觀其等因由。
初中。若於等。重指十二類生同在識陰中也。銷磨等者。銷即銷化。磨即磨礱。猶攻玉也。銷化六根煩惱以成無上知見。磨礱六根生死以證無上滅度。故云銷磨六門也。合開成就者。合即所謂元是一精明也。開即所謂分成六和合也。在凡夫但開為六。乃用中相背。在初果但合為一。乃性中相知。皆不得為成就。今得六根互有。論其性元一。論其用有六。無不成就之者。故云開合成就也。見聞等。謂見亦可聞聲嗅香乃至知法。知亦可見色聞聲嗅香。中間亦爾。此正六根互用。不為六根所染。故云見聞等也。十方下。正如法華所明。六根清淨。圓見十方依正。乃至圓知十界依正及三世諸佛之法。故云十方等也。對位而論。識陰一盡。即入相似七信。乃正六根清淨之者。故能爾爾。非若前之妄計見八萬四千劫為本末二無因者也。故名之曰為識陰盡。是人下結也。意謂。識陰未盡。起惑造業。而感朝生暮死摧朽命濁。識陰既盡。命濁自得超而越之矣。所以前云識為命濁體也。
二因由中。觀其等者。其真之體既顯。其妄之由自見。由顛倒虗妄之想。有是識陰而為命濁之本也。
二釋成分十。次第可見。十皆有三。初善男子下行盡識現。二若於下妄起邪計。三是名下結示生種。唯第八第九妄起邪計始於觀命及於命耳。餘無不同。下去但依文消釋。不復更出。
初因所因行盡識現中。究諸句。謂行陰盡也。於識句。識陰現前也。還元之元亦即識陰。有真妄不同。真即真如。妄即生滅。今識還元者。但還其妄未還其真。故云於識還元。識既還元。行陰生滅則[A29]已滅矣。故云[A30]已滅生滅。而於下。明識陰將破未破。但還妄元未還真元也。能令下。六根清淨將得未得。故但云能令[A31]己身根隔開合。不同前之[A32]已獲同中銷磨等也。亦與下。雖應相似之理將顯未顯。然但還妄元未還真元。所以止云十方諸類。而不云十方諸佛菩薩也。則知能令至圓元一節下去九文皆應有之。以初例後可見略耳。妄起邪計中。若於等所起之計。是人等所墮之類。下去皆然。若於等者。意謂。所歸之元未真。仍然觀炤真自得還。設若認為真常以作聖解。便應起乎邪見。故云若於等也。下去若於等皆應作如是看。是人等者。以非真常之因妄計以為真常。故云則墮因所因執。此既妄因。自不克真常之果。反入邪外伴侶。故云娑毗等也。本欲求菩提而修三摩。極至菩提反生迷惑。則三智一心中之知五眼一眼中之見皆亡失矣。故云迷佛等也。下去消釋能非能乃至真非真等悉應例之。但換能非能等耳。
結示生種中。是名等者。真常本無所也。彼若立此為因則有所矣。故云立所得心。以此虗妄之因還成虗妄之果。故云成所歸果。本欲修習圓道。以妄計為因反違隔於圓通矣。本欲證入涅槃。而因招妄果。反背遠於涅槃矣。既違圓通。又背涅槃。全非真實因果。唯是外道種類而[A33]已。合而言之是名第一等也。下去亦應例之。
二能非能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所歸之元。本非自性真體。而作自性真體解者非也。是人等。我之自體本無能生。妄計為能。故云能非能。摩醯首羅即色界之大自在天。大慢天即其異名也。
三常非常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所歸之元既妄。所有身心那得常住。而作常住解者非也。在生等。如來之斷詞也。以其計生滅為不生滅。計非常住為常住。故云在生等也。以生滅為不生滅。故云既惑等也。
四知無知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所知是妄。本非周徧圓滿。而作圓滿解者非也。有情有知無情無知乃正理也。今計情與無情皆知徧圓。所以墮知無知執也。問教中所稱情與無情同一體者。與外道十方草木皆稱有情知徧圓者何分別也。答教中言情與無情同一體者。謂其同一元明自性。若其無知覺者為無情。草木是也。有知覺者為有情。眾生是也。以其同一妙明心中所現之物為同一體。非同外道所計眾生固有知草木亦有知知徧圓者同也。
五生無生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元非真實六根清淨。認以為是故云[A34]已得隨順。便於等。計識體能出生一切諸法也。識體為能生諸法。所生亦應出生諸法。是以所生之四大中各各計其能生諸法。而云各各崇事也。此葢計一切眾生從時生方生微塵生之外道也。即此四大各各崇事為常住解。以非常住計常住耳。是人等。元非常住真解。不可以為生不可以為無生。故云生無生執耳。
結示生種中。迷心從物。謂迷乎[A35]己之元明性體。逐乎四大之物也。
六歸無歸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此圓明亦非自性。計為圓明。故云若於等也。非群滅化者。斷其非滅群妄而歸化乎真耳。以永等。正計非真滅而為真滅也。是人等。以非真滅依計為真滅依。故墮歸無歸執也。
七貪無貪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所圓常住元非真常。而作常住解者妄也。是人等。常住不可以為貪者。妄計常住。不應貪而為貪矣。故墮貪非無貪執也。
示生妄種中。執著元命者。識陰是眾生命之元由。元非常住。執以為常。故云執著命元也。生妄延種者。以其非常計常。應生如是種也。
八真無真之妄起邪計中。觀命等者。若論識陰真體。通乎三際。今識陰命元本非真體。那可互通。三際劫留等。正起計也。如正教中有留習潤生此其妄認命元互通。故有如是計也。是人等。非互通認為互通。應墮真無真執耳。
九定性聲聞之妄起邪計中。分別等。精即道滅二諦。以出世因果故。粗即苦集二諦。以世間因果故。疏是疎通。決是決定。出世道滅之因果為真。世間苦集之因果為偽。於此因果二者之間而求有餘涅槃。是為因果等也。此是小乘唯知六識可破。不知圓頓全性起修之清淨者。故云背清淨道。所謂下結其所計也。所作[A36]已辦。故云居滅[A37]已休。住於偏真。故云更不等也。是人等。以其不知圓頓修證。唯躭四諦偏真。故墮定性聲聞類也。諸無聞僧等者。一往所謂無聞比丘也。再言之。以定性聲聞不聞界外無明可破變易可斷無上菩提可得可證也。
結示生種中。生纏空種者。所謂沉空滯寂者也。
十定性緣覺之妄起邪計中。若於等。計識陰之破元非圓融覺明。若作聖解而不進者。即是緣覺流也。以其所破止於六識。今識陰破處認為涅槃而不進耳。是人等者。諸緣即緣覺。出佛世。觀十二因緣而得悟者也。獨倫即獨覺。出無佛世。獨宿孤峰觀華飛釧動而得悟者也。成湛明果。證偏真涅槃也。
結示生種中。不化圓種者。謂其不能迴小向大耳。此十種中。前七是外道。第八是天魔。九十是二乘。問云何二乘亦在魔類中耶。當知如來出世。本欲一切眾生皆悟元明自性常住真心。良由眾生根器淺劣不堪聞。是以故。先施方便而誘引之。或以四諦而得度脫者是為聲聞。或以十二因緣而得度脫者是為緣覺。然彼二人。不知方便。著於偏空涅槃不復前進。則於如來大失本性。似與魔類相同。故於魔類之後相繼明之。欲其迴小向大。捨小取大。即方等彈訶之意耳。
三結勸分三。初阿難下結過患中。斯位者。指上七種外道一類天魔及二乘也。先習者。即指外道等各有所習。二汝等下勸弘宣中。覺了斯義者。即指上十類中因所因能非能等之義也。無令見魔者。前言心魔。乃生於貪愛。今言見魔。生於分別耳。餘義同前色受等所明。
三如是下明澄相又三。初引同諸佛。如是等也。二位證相似。識陰等也。三超入金剛。如是等也。
初引同諸佛中。如是等者。以其奢摩等法是十方如來得成菩提之行。所以識陰十種。亦是過去諸佛乘此心開而得道也。既曰乘此心開。自得識陰破而顯真。非違隔於圓通者亡失知見也。又曰得無上道。自得任運流入果海。非背違於涅槃迷佛菩提也。總所謂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爾。
二位證相似中。識陰等。正明相似也。從互等。因似位而進乎真位。四十一位之分證。然六根清淨真似不同。似即十信。所謂互用諸根。真即初住[A38]已去。所謂從互用中等也。下之於中發化亦應用此二意也。圓明精心等者。正顯相似而見元明自性也。於中發化。謂六根清淨也。如淨琉璃。喻圓明精心相似所見之理。內含寶月。喻於中發化六根清淨之用也。
三超入金剛中。如是等者。有云。前文之乾慧進至金剛乾慧。乃從漸而進。是圓中之別也。此中超十信等。乃是頓入。是圓中之圓也。此蓋不通教相者作是說耳。那得圓教更有圓中別圓中圓之分別耶。殊不知。四教中各有利鈍兩種。若夫前之所說圓之鈍根也。此中所明圓之利根也。亦可謂法行信行之相殊耳。云金剛十地者。地上無明微細難破難斷。從四加行去一登初地。難破者能破。難斷者能斷。如金剛之能壞一切堅利者。故云金剛十地也。等覺圓明者。前圓明精心。乃相似所顯圓明自性。今是分證[A39]已極圓明自性。與妙覺所證相隣近矣。故云等覺圓明。入於等者。正明妙覺也。以其修奢摩他等三種因故。得是三種果。妙莊嚴海行滿也。圓滿菩提智滿也。歸無所得理滿也。行滿是顯解脫德。智滿是顯般若德理。滿是顯法身德也。奢摩等三。乃是從性起修不思議圓融三法。故皆云妙。此皆泯修歸性不思議三德祕藏。故亦云妙莊嚴海等也。以其所修皆是性修。所證皆是性證。故云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也。[A40]已上第二別顯竟。
自此是過去等第三總結之文也。分四。初此是下止觀分析。二魔境下魔滅道成。三若諸下勸持神呪。四汝當下欽奉修道。
初中。此是等能分析之止觀也。覺明等所覺明之魔類也。奢摩他止也。毗婆舍那觀也。若夫禪那乃止觀不二也。但略之耳。此之止觀乃十方如來得成菩提。故云此是等也。既成菩提。魔類雖有五十之多。無不覺炤明了而分析之。故云覺明等也。合言之。即前備舉未知中汝猶未識等。
次中。魔境等。謂阿難汝若修是止觀。亦如過去諸佛魔境現前無不覺明以為諸識之者。故云魔境等也。自然洗心得正。不為魔外乘便。故云心垢等也。[A41]已上總明。陰魔下別明。陰魔等即四十八種。故云陰魔等也。直至等即聲聞緣覺二種。故云直至等也。合言之即前之備舉未知中。微細魔事等。彼此對看。無一不同。但前在不知。此在知耳。
三中。必須假神咒為密助者。以其末世時不同乎佛世也。愚鈍人不同乎阿難也。未識禪那無觀可修也。不知說法無教可稟也。其中心也且欲修乎耳根三昧。在汝阿難看之。其人既在末世。又是愚鈍。并不識觀以起行及夫知教以開解。中心且欲修乎三昧。無論魔來惱亂。只恐自同乎魔耶。此時汝之阿難。欲令成其三昧。別無佗法。唯勸其一心持佛頂神呪而[A42]已。若其愚鈍縱不能誦。或寫於安禪之所。或帶於行人之衣。以是神呪密助之力。所有微細陰魔一切等皆不能惱亂矣。如是三昧自得成就也。無他。此之神呪。十方如來無不因此得成菩提而降其魔。乃至無不誦此得入涅槃而傳其法。更有一切金剛一切靈祇及夫天龍以至八部。無不護是神呪及護書寫持是神呪者。所以有是之力。故云若諸等也。
四中。汝當等者。意謂。在汝阿難等。現在修習。無不藉此止觀除魔得成三昧。及夫末世中愚鈍眾生。亦無不藉是神呪遠魔得就三昧。如是之力。非我釋迦一佛者然。論止觀。乃十方如來以此所修進論神呪。又十方如來因此所究竟。此乃十方如來及我釋迦之最後垂遺軌範。不可不恭敬欽承之者。故云汝當等也。最後垂範者。唯屬楞嚴一經最後非一期化導之最後也。前來初總明。二別顯。三總結。合為第二約義開示竟。
自阿難即從去。第三更釋餘疑之文也。[A43]已前辨破五陰中所生之魔。今正辨五陰耳。分二。初疑請。阿難等也。二答釋。佛告等也。初又三。初阿難下經家敘相。二如佛下當機陳詞。
初經家敘相中。聞佛慈誨者。即所聞詳辨五十種魔事也。憶持無失者。一自行。正在修習圓通自應無失。一化他。如來一一結勸亦應無失也。此亦三業恭敬。頂禮身業也。欽奉意業也。白佛口業也。以憶持為意業亦可。但非在一時耳。
二當機陳詞二。初申疑。即如佛下。二申請。即惟願下。申疑中有三意。五陰等問五陰皆虗妄想也。又此等問五陰并次第盡也。如是等問五陰所詣界畔也。初問中。未蒙微細開示者。以前但結云堅固妄想乃至顛倒妄想。然非說其一一妄想所以。故云未蒙等也。餘可知。
二申請中。為此等者。總謂心不明。目不開。不能知見其五陰為本想心為并除次第盡及詣何界畔。若得如來興無緣慈發明宣揚一一所以。不唯自之心目清明。更得為末世眾生之眼也。故云惟願等耳。蓋此請意。近因末世眾生樂修習者勸持神呪令其成就。遠因一一結中勸其末世弘宣。所以為請而云作將來眼也。以其末世眾生根甚愚鈍。不識觀之所以起行教之所以開解。而且樂修三昧。不知邪魔所惱。猶之乎無目者。然若能為他指示令得心目清淨。是為作將來眼矣。
二答釋又二。初佛告去正答。二汝應去結勸。初又三。初答妄想。即佛告等。二答因界。即汝今等。三答銷除。即此五等。初又二。初佛告下總釋。二汝體下別釋。初又二。初迷真起妄。佛告下也。二妄因元無。妄元下也。
初迷真起妄中。精真等正明妄起。斯元等因迷有妄。初中。精真等。即性覺妙明二句。正是元明自性妙淨明體也。非留下。謂真本無因果依正。而今有者依妄起也。則知非留二字應貫塵垢虗空句看。非留句。無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果也。及諸句。無見思無明五住煩惱之集因也。總而言之正報皆無。乃至句。并無依報可得耳。皆因等。正結因果依正本無今有皆妄之所起也。
次中。斯元等真也。妄以等妄也。諸器世界。即五陰眾生國土三種也。上云依正。今言三種。名數雖殊其體同耳。如演等。正喻妄之所起因迷而然。迷頭。喻迷元明自性之真認影認起因果依正之妄也。
二妄因元無分二。初妄元下正破。破無因也。二阿難下出意。意無因也。三是故下結示。示無因也。
初正破中。妄元下出計。彼虗下斥破。初中。妄元等。非因緣計因緣也。迷因等。非自然計自然也。次中。彼虗句。舉依而兼正也。猶實句。謂此依正猶之乎幻師幻出男女牛馬者也。就相而論。所謂循業發現似因緣實非因緣。就性而論。所謂清淨本然似自然實非自然。總是眾生妄心計度。惑為因緣。惑為自然。元無因緣自然可得。故云因緣等也。破無因而兼破自然者。恐認無因計為自然。故并破耳。
二出意中。知妄等。正出無因緣意。何況等。轉況無自然意也。
三結示中。是故等。以阿難不知五陰妄想為疑。所以前文皆明妄想。復結示云是故等也。以故別釋一一示妄想耳。
二別釋分二。初汝體下正釋。二阿難下結成。初又分五。次第可見。堅固。明色陰也。而用想陰酢梅懸崕者。以此中雖明色陰重答妄想之問。所以借此而為發明。及夫餘四蓋皆然耳。汝體等標舉。如我等釋明。是故等結答。云汝體等者。體即四大之色身也。正明色陰。故標舉之。此之四大由父母赤白二渧而成。又二渧由父母想愛而有。故云汝體等也。汝心下。又由自心之想得來父母想中傳命。傳命者即托生也。所謂父母與[A44]己三緣和合而成身命。故云汝心等也。釋明中。如我等。引事可知。汝體等。實騐通即同也。意謂。汝體若不與酢梅懸崕虗妄者同倫。何因說梅口中隨有水生。想崕足心隨受酸起。此正妄想所致。則知汝體想中亦然。故云汝體等也。雖就想說。實明色陰所以。重舉汝體騐之如是。則知色陰即是汝之妄想。故結答云是故等也。堅固者。色以質礙為義故云堅固。又以[A45]己之托胎妄想投入父母交遘妄想之中。三緣交結而不可捨耳。
二虗明。即受陰也。即此下釋明。名為下結答。
初中。即此等。重引前事。雖引前事意在乎受。故云真受。及夫受生因由二句即釋能令二句也。汝今等。正明受陰。領受前之五塵境界順我而有益者。違我而有損者。故云汝今等也。乃違順損益不相同類。故云二現驅馳。如是則知受陰亦汝妄想。故結答云名為等也。虗明者。受是領納為義。或領順境為樂受。或領逆境為苦受。或領中庸境為不苦不樂受。名為虗通明了耳。
三融通。即想陰也。由汝下釋明。則汝下結答。
初中。由汝等。謂想念不同乎色身。色身不同乎想念也。却色身隨想受而使。故云汝身等也。不唯身隨念。使心亦同之。故云心生等也。寤即等。所謂晝結於想夜馳於夢。正釋心生等也。如是則知想陰亦汝妄想。故結答云則汝等也。融通者。想以取相為義。相為所緣。想為能緣。然相不自相。全因想有。名為融通徹達耳。
四幽隱。即行陰也化理下釋明。則汝下結答。
初中。化理等。明其行陰密密遷移之相。阿難等。示其行陰元是虗妄體遷即為甲長等也。如是則知行陰亦汝妄想。故結答云則汝等也。幽隱者。行以遷流為義。化理不盡。生生無盡。人所不見亦所不知。名為幽深沉隱耳。
五罔象。即識陰也。又汝等釋明。則湛等結答。釋明又二。初又汝下正明識相。二阿難下重示妄想。
初中。憶念俱無者。既經年久。不唯妄之為無。即憶之念亦無也。次中。流急不見。似乍滅也。非是無流。似無耳。若非等。揀真明妄也。中串習幾之串。字貫義亦貫也。如是則知汝之識陰亦是汝之妄想。故結答云則湛等也。湛是妄湛非圓湛也。罔象者。似有似無也。顛倒者。以其不知真謂之顛反認妄為。真謂之倒耳。
三結成可見。
二答因界中。汝今等者。牒前問而為答也。界即因也。又種族也。如前因眼所生以眼為界之義。蓋小乘但知色是界。不知空亦是界。乃至但知妄湛是界。不知圓湛亦是界。彼乃是淺而非深也。若夫今之所明。色之與空皆是界。乃至妄圓二湛亦皆是界。此乃似深而非淺也。又可就五陰中如色為淺空為深乃至妄為淺圓為深也。故標舉云因界淺深。唯色下。正明邊際即界畔耳。湛入合湛者。上湛是妄湛。六識體也。下湛是圓湛。即元明自性八識之真體也。
三答銷除分二。初此五下法也。二我[A46]已下喻也。法中生因識有者。謂五陰初生時因識而有行乃至因受而有色也。滅從色除者。謂五陰將滅時。色陰滅然後受陰滅。乃至行陰滅然後識陰滅也。若以喻喻之。其生也如人著衣從裏而漸增。其滅也如人脫衣由表而漸滅也。就逆順先論生滅。約事理正指銷除。初約理併銷者。能達得色陰當體如來藏心妙真如性。無情不破。無法不立。那更有五陰妄想可得。故云理則等也。二約事次第盡者。以其生從次第而生。滅亦從次第而滅。例如三惑。雖在圓頓。必須先後而斷。亦如脫衣者然。故云事非等也。然非先空次假後中為次第耳。如是之事非外乎理。如是之理非外乎事。乃理事相即。真俗並顯。亦如即不妨六六不妨即也。喻中示劫波巾結者。指前六解一亡中所明也。巾喻元明自性。結喻生滅五陰。若論巾體。一不可得那可有五。今既有結。須從解一乃至解五也。則理則併銷事則次第盡意在中矣。故云何所等也。如是阿難以三者為問。如來以三者為答。無不明了。故下有結勸一段二結勸中。汝應等者。因前阿難請云。清明心目作將來眼。上來一一既為答明。心目[A47]已得清淨。故云心得開通。自行成矣還應化他。所以勸他傳示於將來也。令識等。正出末世弘宣之利益也。深厭自生者倒文也。應云自生深厭。若正行若助道合為正宗[A48]已竟。
自阿難復有人去。第三流通之文也。如來說法必欲永永流傳。蓋不止利益一方一時而[A49]已。要令未來未來一切天上人間他方此土無不蒙其教法而證常住真心耳。大分為二。初如來勸流通。阿難等也。二經家結流通。佛說等也。初又二。初阿難下約滅惡勸。二阿難下約生善勸。初又三。初舉能較。即阿難下。二舉所較。即佛告下。三正較量。即得福下。初又二。初阿難等問。二阿難等答。
初中。徧滿等者。所施之物貴而廣也。持以等。所供之人尊而多也。心無等。能施之心專而切也。自應福多。故阿難答言虗空等也。
二舉所較中。諸佛如來等者。欲顯殊勝功德。先示能說之人無虗妄也。變其地獄等者。以其所修耳根圓通法門無非三觀圓炤以顯三諦妙境。那有罪業可得。所謂銷落六塵應念化成無上知見也。
三正較中。得福等者。以其所詮無一而非如來藏性周徧法界。既云如來藏性。則何法而不具足及夫元明。又云周徧法界。則何處而不彌滿及乎圓徧。則知如來藏性既周徧法界。則前人所施之物雖貴而廣。所供之人雖尊而多。自不能超越乎如來藏性與法界周徧也二約生善勸中。以其達得藏性本空而具足圓滿。若依之而誦。則所得之功德亦復如是。故如來雖窮劫廣說猶未盡也。依我教。即依經而開圓解也。如教行道。即依解而起圓行也。直成菩提。即依行而入圓證也。則知依我句勸其流通究竟堅固之教經。如教句勸其流通究竟堅固之行經。直成句勸其流通究竟堅固之理經。此是正道。無復句勸其流通。助道中精研七趣以兼詳辨五陰等經也。若正若助既為流通。而究竟堅固之總名在乎中矣。故不復言經家結流通其意可知。
大佛頂首楞嚴秘錄卷第十(終)
校注
[0190001] 諸疑緒【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3 冊 No. 283 楞嚴經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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