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254-A 圓覺經心鏡序
原聖建名。蓋為開深進始。咸令視聽。俱成解脫良因。尋途趣遠。理極元明。繡淡精微。緣無自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止散澄昏。名為圓覺。但群生未寤。日用蔽於塵勞。迷失本心。窮露不知旋復。假十二位大士。請發潮音。演二十五定輪。心通法遍。遂使妄情頓歇。空華無結實因由。聞復醫除。分別絕緣塵影事。既多弘闡。孰為敷揚。念昔截舌以讚圓乘。故今投針似覺有地。(智聰)蚤登台嶺。晚會清修。遇慈室每講斯經。閱圭峯諸家疏記。鈎深索隱。各具雌黃。且夫[A1]采幽蘭者。寧唯於楚澤。求美玉者。奚必於荊山。況摭言辨惑。豈限於宗徒。披礫揀金。何嫌於取捨。媿蠡管之見。不足以道鳴。悲末葉之秋。聊伸於墜緒。惟通心君子。知我於是非之間。亦會我言詮之外。或者曰。理雖無於私隱。妍醜未易彰之。故出圓覺心鏡以示之。一致於此。孰能隱乎。
時皇宋寶慶丁亥夏六月立秋日 前住台州赤城山崇善教寺(釋智聰)序
[1]圓覺經心鏡目次
- 卷第一
- 自序
- 文殊師利菩薩章
- 普賢菩薩章
- 卷第二
- 普眼菩薩章
- 金剛藏菩薩章
- 卷第三
- 彌勒菩薩章
- 清淨慧菩薩章
- 卷第四
- 威德自在菩薩章
- 辨音菩薩章
- 卷第五
- 淨諸業障菩薩章
- 普覺菩薩章
- 卷第六
- 圓覺菩薩章
- 賢善首菩薩章
圓覺經心鏡目次(終)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心鏡卷第一
大方廣圓覺
修多羅
此翻契經。契理契機。故曰契經。
了義
了義者。法華以前。圓教之外。皆不了義。盖權實未融故也。今既聞開顯。同法華之圓。並為了義。所以事理圓融。因果頓足。佛法之妙。豈復有過於此。
經
經者徑也。經由聖人心口。故得萬古同遵。百世不易。準佛地論解。則能貫能攝。此方儒書。則訓法訓常。餘如常釋。不復繁引。
罽賓沙門佛陀羅譯
沙門。或云桑門。肇云。出家都名。阿含經云。捨離恩愛。出家修道。攝御諸根。不染外欲。故號沙門。郊祀志云。沙門。漢言息心。削髮出家。絕情洗欲。而歸於無為也。瑞應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梵語佛陀多羅。唐言覺救。北印土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一部。不載歲月。譯者。易也。以彼方言。易成華語也(次序分)。
如是。
理無不如。之謂是。事無不是。之謂如。亦是信順之詞。文如理是也。
我聞。
阿難稱我者。非人我之我。謂方法皆備於我之我。本是耳聞。蓋我是耳之主宰故也。
一時。
一者。多之所宗。謂之一。又一之所起。謂之時。又天上人間。長短不同。天竺國。不分春夏秋冬。只云三際。(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名熟際。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名雨際。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名寒際)今言一時者。[A2]已包四季故也。
婆伽婆。
說經教主。即佛也。亦曰婆伽婆。亦名薄伽梵。佛頂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具足六義。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如是六德義圓滿。應當總號薄伽梵。諸經多稱為佛。蓋譯師取與不同。非有他也。今定說經。定是何身所說。佛有法身報身應身。法身有二種。理體法身。用中法身。報身亦二種。有自報他報。應身亦二種。有勝應。有劣應。今定用中法身。亦曰他報。亦曰勝應。三身一體也。亦云。即生身為尊特身佛。蓋釋迦。來此南閻浮提。八千返。親近父母生身。五十年說法。三百會談經。只此丈六四八之相。華嚴云。父名淨飯。母名摩耶。吾名悉達。但大小乘機見不同。大乘住地菩薩。用業識見之。即此丈六。即尊特身。即用中法身。龍女所贊。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也。二乘凡夫。只用六識。見是父母生身三十二相。說小乘法。同一座席。二見不同。但此尊特身有二種。一者示現尊特。如光明法華。圓光一尋。能照無量。凡窮一相。皆不可得。如應持不窮其頂。目連莫究其聲。外道欲量佛身。南山斫丈六竹量之。佛頭在丈六竹上。古云。斫盡南山竹。仍舊長丈六。二者現起尊特。如十蓮華藏海。微塵相好。又十六觀經。真法身。高六十萬億。眼如四大海水。眉間白毫。如五須彌山。皆是現起尊特也。不思議德。豈容凡夫以有思惟心之所測度也。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至)於不二境現諸淨土。
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大即法身德。光即般若德。明即解脫德。此之三德。會無量三諦法。歸秘密藏。包一切善法曰藏。三昧翻調直定。正受者即正心行處也。三昧梵語。正受華言。今華梵双舉。其實一切聖賢。皆用三昧正受。為出入之門。以無分別智。緣無相理。故曰正心行處。光嚴者。即了因智慧也。住持者。即緣因福德也。一切如來。皆用緣了二因。莊嚴本有正因而成佛。是諸眾生者。諸之一字。不一之辭。該十法界。皆云眾生。佛亦謂之無上眾生。性淨之理。故曰覺地。在佛曰果。在眾生曰因。今將佛果。對眾生因地。並具圓覺妙明之性。無身心相。故曰寂滅。亦無差別相。故曰平等。經中凡言十方。即是十法界也。今言十界。界界融通。入妙圓覺。故曰圓滿。只一本覺真如佛性。隨染淨緣。故曰不二隨順。於不二境。正明現土。即穢為淨。即娑婆穢。為寂光淨。行法云。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徧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處。樂波羅蜜滅受想處。淨波羅蜜不住身心相處。不見有無諸法相處。又十六觀經。佛與韋提希夫人。現諸淨土。或有國土。純是蓮花。或有國土。如玻𭹳鏡。或有國土。如自在天宮。豈非即此靈山。便是報國。無上報事。不須壞此靈山。突出寂光。恐人狐疑。不免諄複曉之(以後列名位)。
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其名曰。
梵語菩提薩埵。秦人好略。略去提埵二字。只云菩薩。翻大道心成就眾生。亦可云。菩提翻道。又翻覺。此十萬眾。皆隣真亞聖。地住聖賢。或權或實。或顯或晦。同入寂光。啟揚圓覺。此經不入二乘之手。不列聲聞緣覺眾也。最後流通。却列凡夫眾。須彌山王。并吉槃荼。火首金剛等。以知同在靈山。但凡聖所見有異也。
文殊師利菩薩。
文殊久成正覺。即龍種上尊王佛。降尊就卑。佐輔牟尼。又翻妙德。又曰妙首。昔因女人而發道心。又昔為妙光菩薩。化八王子次第成。最後第八王子。乃然灯佛。彼時釋迦為儒童。買五莖蓮花。供養然灯。并布髮掩泥。然灯與之授記曰。汝將來於五濁世為佛。號釋迦牟尼。以然灯往望妙光。九代祖師。瞿曇乃玄孫也。
普賢菩薩。
曲濟無遺曰普。鄰極亞聖曰賢。乃東方寶威德上王佛國菩薩也。聞靈山說法花經。法會將終方至。駕白象王。入我娑婆。即法花經勸發品也。
普眼菩薩。
徧觀為義。普觀法界眾生。皆具大圓覺性。
金剛藏菩薩。
金取銛利為義。剛則剛健。喻般若之慧。能斷眾惑。包覆因果善惡曰藏。
彌勒菩薩。
翻慈氏。姓也。阿逸多。字也。昔為國王。駕白象遊城外。其象見野雌象。而欲性狂發。王幾失命。乃懲治調象人。象人答王曰。其象本自可調。為見野象。欲心發生。不然請王令調之。象至王前。燒紅鐵彈丸。曰汝於王得罪。令吞銕丸。令象開口吞之。丸從後出。跪而伏調。王見是事。發慈悲心。故以姓號慈氏也。王曰。汝既能調。如何令之有失。曰。臣能調象身。不能調象心。其象心。非臣之所能調。王曰。世間孰有善調心者乎。曰唯有佛善能調心。王往問佛。佛曰。世間調心。各有方法。調象調牛馬若干諸類。欲調之無遏所欲。隨其所好。而漸調之。如禽畜烏鳶螻蟻之屬。皆可調之。淨名云。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其難調者。唯世人心爾。古云高可射。深可釣。唯有人心咫尺間。咫尺人心難可料。所以須菩提。首問降心。此經示二十五定輪。三種妙觀。正是調心之術。人心散即用止止之。止即息攀緣之心也。昏即用觀觀之。其昏即朗。止觀乃明靜之法。明靜即寂照。散即止寂也。昏即觀照也。以此為藥。無明之病。不遠而復也。
清淨慧菩薩。
澄心如月。虗[A3]己若潭。月皎潭清。神清慧朗。斯之謂歟。
威德自在菩薩。
圭峰云。三藏成就。功用猛利。邪魔不能嬈。妄惑不侵故也。今云人之動靜。莫過四威儀。行住坐臥。道在乎動靜之間。此聖流。行如象王。威如獅子。進退以禮。折旋俯仰。威儀詳序。以模範後賢。故斯名不朽也。
辨音菩薩。
此菩薩。善能辨別。隨類圓音。故曰辨音。
淨諸業障菩薩。
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此菩薩。身口意三業。如珠玉無瑕玼。泯絕諸惡。奉行眾善。
普覺菩薩。
自覺。亦能覺他。念起即覺。是也覺。非也覺。覺是覺非。所以針艾隨身。膏肓之鬼自懼。
圓覺菩薩。
理無不圓。事無不覺。故曰圓覺。
賢善首菩薩等。
近聖曰賢。順理曰善。故曰賢善首。一會法眾。十萬人俱。故曰等。
而為上首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十二開士。皆唱導之師。故曰上首。與諸眷屬者。則十萬人俱是也。後歎德云。皆入三昧。即大光明藏也。謂法界圓融。真如清淨。因人果人。同住一處。故曰同住平等法會([A4]已說列眾竟。次說申請○讚許○佇聽○正答。此四科。章章一同。下不重出。申請又分三科。初進問威儀○二正陳辭句○三展䖍誠。初釋進問威儀)。
於是文殊師利菩薩(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諸經皆云爾時。唯此經獨言於是者。蓋此間不列雜眾。首列二六大士。名目於前。故臨文但云於是。亦躡上之辭。發語之端。若云爾時。只當爾之時。非列名之始也。圭峰云指注之辭。慈室云兼發起。故云於是(二正陳辭句。分二問)。
大悲世尊願為諸來法眾(至)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一問。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此問觀法。故云法行增深觀)如來本起因地有二種。一本門因地。如法花本門壽量。如五百千萬億。三千大千世界。抹為微塵。一塵為一劫。我成佛來。復過於此。此非凡力所及也。二迹門因地。遠推自大通前覆講。及遇阿私仙。捨身為牀座。採薪汲水。為求妙法。及中間遇然灯。買五莖蓮花供養。布髮掩泥。蒙記為釋迦牟尼。捨身求偈。剜灯問法。飼虎代鴿。如是足跡可尋。今云本起因地。乃跡中因地。此等皆以慈修身。非穢濁之行。故曰清淨。法行者。深觀也。法句經云。吾博學無厭。奉法不懈。精進持戒。心不放逸。緣是得道。自致泥洹。此非深觀。忍力修心。安能解黏去[A5]縛。而成佛道。故得妙德發揚。意在規凡入聖也。
二問。菩薩於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菩薩發心。如善財南求。見五十三善知識。皆云我[A6]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又如常啼東請。求般若波羅蜜。賣身割肉供養曇無竭。聞法證無生忍。[1]菩陀波倫。打骨取髓。以求般若。此等皆是菩薩。為法亡軀。遠離諸病。行法經中。阿難亦發三問。一問。如來滅後。云何眾生起菩薩心。修行方等經典。正念思惟一實境界。二問。云何不失無上菩提之心。三問。云何復當不斷煩惱。不離五欲。得淨諸根。滅除諸罪。父母所生清淨常眼。不斷五欲。而能得見諸障外事。此三問略爾。廣如彼文。同是發清淨心。遠離諸病。
三問。能使未來末世眾生。求大乘者。不墮邪見。法華云。此經佛在世時。猶多怨嫉。況佛滅後。去聖逾遠。聖賢隱伏。附佛法外道增熾。多學邪空。訶佛毀教。不存土木。毀滅緣生。引不吉人。恣行非法。謂婬怒痴。盡是菩提。豈知一慢尊容。長淪暗道。一輕聖典。永墜邪林。自墜見坑。復引盲者。當此之際。孰能關正。故文殊不憤。特啟激揚。為末世眾生。箴此見病。故設此問也(問畢三展誠)。
作是語[A7]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此經意。讚其所請。敘其所陳。[*]誠其所聽(次佇聽)。
時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圭峰云。既蒙許說。願樂欲聞。潔[A9]己虗心。収視反聽。而寂嘿也(次入正宗經文。答上三問)。
善男子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
世之為王。君臣朝會。統攝萬邦。光宅天下。法王啟運。寂默以證真。捨金輪而馭大千。耀玉毫而制法界。涅槃云。法無上者。涅槃是。眾生無上者。佛是。陀羅尼者。天台云。三昧與陀羅尼。乃相成之法。相成乃互具也。法花云。普現色身三昧。與陀羅尼。猶是解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三昧者。又名三摩提。翻正心行處。亦云調直定。蓋從始以來。常曲不端。得此三昧。故正心行處。陀羅尼。翻能持。集聚種種善法。持令不散不失。又云遮持。能遮一切惡不善根。令不起故。又翻總持。若名若義。行地功德。皆悉任持。故號總持。但三昧專論持善。陀羅尼兼遮惡。義或相應。或不相應。分二名義。行法云。心純是法。與法相應。又此陀羅尼三昧。唯佛菩薩所行之法。行持此法門。得成佛道。所以不共二乘也。門者。未必專取出入為義。自凡修因。得入聖果。以立門義。有云。方便門。解脫門。普門。婆羅門等。豈專一義。今取遮惡持善。如世兵甲之器。外遮鎗刀。內固名利。衣甲即今之圓覺也。遮其外惡。持其內善。但此覺性。俱攝百界千如善惡性相。故得遮六凡之惡。持四聖之善。究論善惡。乃全性之善惡。諸佛所以不斷。佛若斷此之惡。普現色身。從何而立。當知圓融覺性。運一切善。遮一切惡。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名為圓覺者。既陀羅尼名為圓覺。圓覺亦可為陀羅尼。但詮名有異。其體本同。如火名熱。亦名為燒。陀羅尼。遮持義。圓者。如珠走盤。圓無際故。覺者。乃明義。如十鏡環繞。中燃一灯。灯體交參。東西莫辨。須知圓覺。以百界千如為體。緣生性具。各各自圓。但迷之為無明。悟之為法性。故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無明即明。三千並常。俱體俱用。又須知照用同時。眾生無始。無明業識。非圓照覺相。以何遣迷。以何破障。故裴相國云。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
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
圓覺妙心。具足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間。生佛依正。色心染淨諸法。故曰一切。以由圓覺無自性故。遇染則情生。十界俱染。在理則性淨。十界俱淨。亦非研究而然。乃本來淨也。今從淨緣修發。不改不變。故曰清淨真如。菩提翻道。涅言不生。槃言不滅。大道無形。不生不滅。波羅蜜。翻到彼岸。[A10]已攝六度。一一度。皆到彼岸。真如法身德也。菩提般若德也。涅槃解脫德也。此之三德。皆從圓覺生。故云流出。菩薩以此為軌則。故曰教授。眾生性具此三德故。一念能感。佛證此故。無謀而應。神通用此故。化化無窮。父子得此故。天性相關。知之者。可以脫生死。度含靈。此圓覺之大略耳。(次牒其所間)。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
三世十方。故曰一切。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如來。圓照者。照之一字。即三觀也。空觀破一切法。假觀立一切法。中觀妙一切法。此三觀。名三而體一也。故云圓照者。圓融圓妙。三只是一。一即是三。此三。立則俱立。破則俱破。亦云始覺。楞嚴云。妙奢摩他。空一切法也。覺相者。即真諦。俗諦。中諦。三諦也。此三諦。亦一體異名。全本覺而起。謂之不思議境也。此之境智。境如砧。智如槌。砧槌鑪鞴。發躍中間無明業識。謂之淳朴。安能不變。無明即明。煩惱為菩提。苦道即法身。不得此妙境智。無明不斷。佛道如何得成。今人擔簦負笈。隻笠腰包。行盡無限之山水。坐消數載之春風。達磨到梁。常以四卷楞伽為標準。故得十方諸佛。三世如來。莫不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是知經教。不可偏廢也。今恐多有不曉境觀。錯用身心。一生空過。再出境智。為入道之要。莫嫌多事。然此境智。人皆知之。所解終成二物相合。蓋以不曉境智之體故也。欲知境體。須簡頑境。及偏小妄心。假立真如。此境。安能與智不二。今依馬鳴。立境體者。所謂本覺。其智體者。所謂始覺。故起信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常住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此覺是性。全性起修。名為始覺。論云。始覺者。即同本覺。既云離念。豈有思議。既等虗空。無所不遍。豈有一時一塵一心。而非本覺及始覺耶。是故得云。三世十方。生佛依正。為所觀境。三世十方。生佛依正。為能觀智。境智名別。其體不殊。是故能所。二非二也。此不思議境智。一切如來。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成於佛道。到此不可不苦口也。
永斷無明方成佛道。
無明因何得斷。因圓照覺相也。圓照即三觀。覺相即三諦。三諦。真俗中道第一義也。三觀。空假中也。向下二十五定輪。亦只三觀也。如世藥方。治一切眾生種種諸病。眾生生死結根。無明妄識。非此為藥治之。無明安得永斷。故諸如來。以如如智照如如境。境智融[1]融。妄識無逃避處。只得轉為法性。妄識。只我見前一念虗妄浮心也。此虗妄。雖本是佛天然之性。爭柰逐迷。如演若達多。晨朝以鏡照面。頭在身上。放下鏡了不見自頭。只一向問人討頭。佛云。此人虗妄。顛倒心狂。其狂若歇。歇即菩提。今此妄心若歇。則無達多之狂。要破此迷。始由觀力。專假因緣。性欲為因。師教為緣。因緣成觀。達本三障。無明業識。即轉為明。名菩提灯。若非感應因緣之力。豈得無明永斷。故知成佛。全假因緣也。
云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
一切眾生。括十法界。從無始來。迷真逐妄。為風火識。馳此一念。無明業識。入父母胎。攬父母遺弃。為此色身。於中顛倒行事。如教中。文殊問淨名曰。善不善。以何為本。曰身為本。又問身孰為本。曰欲貪為本。曰欲貪孰為本。曰虗妄分別為本。曰虗妄分別孰為本。曰顛倒想為本。曰顛倒想孰為本。曰無明為本。曰無明孰為本。曰無住為本。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即無明。無明即法性。如氷與水。水即是氷。氷水無二也。四大三毒。為身心之病。而常情不覺。今佛反從無住本逆推。從無住生顛倒。從顛倒生虗妄分別。從虗妄生欲貪。從欲貪生身。身造善惡。皆生死本。究其元由。即無明為本。今永斷無明。無明破。即轉為法性。法性即佛道也(下引喻)。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
喻上無始以來。種種顛倒。東西南北本來定位。遊人自迷。不識定方。遂認南為北。指東作西。非方位之相易。迺迷者之自惑。過在迷人。不在方位。此一節經意。皆因妄動。其風火識。馳我入胎。攬其遺弃之時。此時不識本來面目。故生下文妄認(次明生法二空境)。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此文正明。生法二空境。妄認四大。四大性。各自起滅不同。業因緣故。名曰緣生。認之為身。風火[A11]摶識入胎。攬赤白二滴。水大也。生髮毛爪齒皮肉。地大也。認此為身。生我所相。名色陰也。領納遺弃。即受陰也。內生苦樂。想陰也。隨業造作。名行陰也。識住其中。名識陰也。此五陰。亦名五蘊。至此且論。在胎受身。謂之生空境。色受想行識。眾共而生。故曰生空。亦曰人空。相者即境也。既認為身相。豈非生空境也。以上未涉根塵識也。至六塵緣影。方具根塵識三。根即六根。塵即六塵。識即六識也。此根塵識。方涉外塵。遂起五欲境界。至此為法空境。六根六塵六識。三六十八。為十八界。謂之諸法空相。既云為自心相。相即境也。此是法空境相。若能覺此。四大五陰皆空。根塵識三。皆無我相。可謂四病出體。小乘悟此。成阿羅漢。大乘菩薩。造境即中。破無明。證三德。成初住佛。法華三周授記作佛。即初住佛也(下引喻明二空觀)。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
無明為病目。全空作華。故曰空華。若觀上四大五陰。本性空寂。一一皆是圓覺實性。則無是身相。故曰生空觀。四大五陰。不滅不破。則永受輪迴。楞嚴云。見聞如幻瞖。三界若空華。觀成則身滅。三界可出也。
及第二月。
此法空觀。只謂妄認六塵緣影。為實身心體。眼緣色影。耳緣聲影。嗅香甞味覺觸。乃至心緣法塵。此緣塵心。皆是虗妄。如揑目人。見第二月。錯認月外之月。廼真月之影為月。非真月也。阿難認聽法之心為心。佛咄叱。為非心。此乃法塵分別影事。是以楞嚴。七處徵心。八還辨見。今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如認第二月影為真月。二影無差。皆是虗妄。若能了緣塵二月。本如來藏。見圓覺性。是則名為法空觀也。如前四大五陰六根六塵。其體皆是無明業識。虗妄病源。並是眼病。雖分二空。如藥治病。但求虗妄病消。今總歸一科。共釋病源。不出無明病眼。空花二月也(下直喻前文)。
善男子空實無華(至)亦復迷彼實華生處。
如人不識真金。認鍮為金。又不識瓜。認瓠為瓜。金鍮不辨。瓜瓠不分。不識真空。認華為空。以由迷真起妄。執妄為真。此猶眾生。不知自[A12]己是佛。迷為眾生。造種種業。輪迴生死。若達無明業性本空。則無是生死輪迴。病者是無明。只知無明業識。不知是自[A13]己真空。故以翳目。見是空華。若知花從翳生。則知真空不生花翳。不知瞖目生花。故以惑此。虗空自性。若知花從翳有。則不迷實花生處。只緣一著不到處。滿盤空用心([1]〔以〕出其過惡)。
由此妄有輪迴生死故名無明。
四大五陰。本如來藏。只緣自[A14]己主宰。不守自性。妄生愛欲。攬四緣生。為[A15]己色身。因是輪迴。生死不息。今推。妄因業起。極其所起業性。體是無明。無明無體。體是法性。如氷與水。二無二也。若不達性。生死不了。如飛蛾赴明燭。不能自止。故曰無明(向下窮無明體)。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
無明無體。以法性為體。無明轉為明。如清濁水。濁為本有。又推法性。亦無自體。以無明為體。冰以水為體。水以冰為體。若無自性。遇緣成就也。又須知。悟了即無明為法性。迷時即法性為無明。其名雖轉。其體不轉也。總是眾生一念妄心。若也離念。則鐵牀非苦。變易非遷。故我佛圓明之體。即是眾生凡夫本具性德。故云。毗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阿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下引喻夢中人出無明無實體)。
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須知無明有二義。一體空義。二成事義。云夢時非無。乃成事義也。因無明心。發善惡之事成。及至於醒。了無所得。此體空義也。醒時尚記夢中所作事。則事事無實可見。體空者。雖曰無明無體。人人未免全夢作醒。全體作夢。故云。人人盡道此身如夢。何曾夢裡知身(下引喻真妄同源)。
如眾空華滅於虗空(至)何以故無生處故。
此言真妄同源。如眾空華妄也。滅於虗空真也。空本不曾生華。今何用論滅。言有滅者。[A16]已知是妄。既知是妄。滅無生處。妄動而生。妄滅即滅。本圓覺性。誰生誰滅。眾生未滅。妄見生滅。諸佛[A17]已滅。寂滅為樂(下明妄動)。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一切眾生。本來是佛。佛自生迷。迷生為佛。佛若不迷。生即是佛。生若是佛。即無輪迴。真隨妄轉。佛即是生。是故說名輪轉生死(下引[A18]己自證因地達本性空)。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至)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如來因地。為凡夫。入山採樵。遇弗沙佛。修火光三昧於巖穴間。以一偈。七晝七夜讚佛云。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一切世間我盡見。世間無有如佛者。因此精進。功超彌勒九劫。今知之一字。即上文圓照覺相也。圓照即觀也。覺相即境也。以斯觀。照斯境。此無明業識。不得不轉為明。即此空華。全無明作。觀此無明。即空華相。全性為華。全華為性。亦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證斯境界。即無輪轉也。觀四大五陰。皆空。故曰亦無身也。觀六塵緣影亦空。即無心也。既無身心。誰受生死。既無生死。此生死為作故無。為不作故無。須知凡夫性德真常。本無生死。五陰既空。不容主宰所住。既不住生死。亦不住涅槃。亦不住聖。亦不居凡。當知此說。以性奪修。成無作行。生死涅槃。猶如昨夢。故云非作故無。本性無故也(次展轉拂迹。釋成正因)。
彼知覺者猶如虗空(至)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彼知覺者。知者智也。覺者照也。此之智照亦云始覺。全本覺起。即是凡夫見前一念無明業識。修三昧者。以此為境。以此為觀。為生。為住。為滅。又此妄覺。則無有體。以無明為體。此無明。亦本無體。故云猶如虗空。又須知。知虗空者。即始覺也。此始覺。復覺虗空。即空華相。此謂之智照於境。境復照智。智照於境。曰空華相。境照於智。曰猶如虗空。所以凡修行者。不可廢此境智。若不用此境智。則無始以來。無明業識。如何銷殞。故云亦不可說無知覺性也。以此知覺性。雖從不覺而起。以全本覺。起於修覺。有破惑之功。是不可廢也。業惑若盡。如湯消氷。能所俱亡。有無双遣。唯真如智獨存。良由修圓覺者。觀性德苦樂。而興與拔。以即理毒害。為所消伏。修性德三因。名性德行。報應二身。即名法身。蓋以性而泯於修。苦則拔無拔相。毒則消無消形。行乃即修無修。佛乃即證無證。故得有無俱遣。方名淨覺隨順也(後徹拂所由。釋歸圓覺)。
何以故虗空性故(至)究竟圓滿徧十方故。
此節經意。謂前有無俱遣。淨覺隨順。明觀成相。不動即今剎那之念。而能盡未來際。作三千化事。此之剎那。即法界故。有何窮盡。故云虗空性故。微塵本含法界。芥子常納須彌。因果互融。色心不二。故曰不動。藏者。即戒藏。定藏。因果藏。佛性常住藏。秘密藏。總取包含為義。此言如來藏性也。藏性即第一義諦。不生不滅。無去無來。通三際。亘十方。豈容有有起有滅。有起滅者。非如來藏。即四大五陰。根塵識。此則有起滅也。若如來藏無生死。無涅槃。無凡無聖。非如非異。非染非淨。故諸佛之所師。眾生之體性。經云。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知見者。無身心相。如法界性者。法界。即十界法。六凡四聖也。大圓覺性。廓十法界。界界互融。出生無盡。自行則淨穢亡泯。無不空中。化化則帝網交羅。三千皆假。故曰究竟圓滿徧十方。即如上十界也。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結上問因地法行深觀也)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此結上問菩薩發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墜邪見(此結上末世修行不墮邪見也)。
[A19]已上文殊。發此三問。世尊一一答三問。以物來斯現。鏡像分明。其間被未曉者。老婆心切。重說偈言。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文殊汝當知一切諸如來(至)修此免邪見。
如來說一代時教。大小乘。有九部十二部。此經具有之。即此長行為之散花。一部。重說偈為之貫花。亦一部。佛世時人。以花來供佛。前風飄去。後以線貫之。故曰貫花也。
○普賢菩薩章
諸經中。多先列文殊普賢者。蓋二聖來此土。佐輔釋迦。凡說經處。無不居其左右。如觀音勢至。輔弼彌陀。二聖乃淨土中良伴。文殊[A20]已成正覺。號龍種上尊王佛。觀世音號正法明王如來。普賢勢至。未詳所聞也。凡此聖流。皆下喬木出幽谷。降尊就卑。共成一化。慈熏眾生。發明圓覺。今第二章。普賢菩薩啟請。其意有三。大科分四。不異前章。更不重列。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普賢者。伏道之頂。其因周徧曰普。斷道之後。隣于極聖曰賢。又翻徧吉。從座而起。請問世尊儀式。並如前釋(下發三問)。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至)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徧吉因聞前章。知是空華。即無身心受彼生死。動宿疑情。啟揚三問(一問以幻修幻)。
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至)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太虗水月。並喻體空。兔角龜毛。皆況名假。因動背定。比舟行而岸移。由妄迷真。譬雲駛而月運。故經云。心如幻化。馳騁六情。既知是幻。此幻如何滅之。答意。還以幻智。滅此幻心。普賢方且興難云。既以幻智。滅於幻心。必竟。以幻修幻。幻幻何窮(二問能所有無俱遣。身心幻智俱滅。既無身心。遣誰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若諸幻性一切盡滅(至)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既用幻智。滅自心幻。心智俱滅。幻觀幻境俱遣。復誰作主宰。云何復說修行如幻。如古德云。弟子問師。如何是佛。師云。佛在眼前。爾自不見。曰如何不見。曰為汝有我在。是故不見。曰如和尚無我。還能見否。曰纔分爾我。轉加不見。曰無爾無我人。還能見否。曰既無爾。又無我。教誰能見。今之幻心。亦復如是。以聲止聲。如谷答響(三問若修幻智。則滅幻心。若都不修者。如幻身心云何解脫。則此身心。常受生死)。
若諸眾生本不修行(至)令妄想心云何解脫。
古德云。要免心中閙。應須看古教。若不看古教。不免心中閙。三世十方諸佛。莫不依教修行出塵。若不依教。退失者多。如鬱頭藍弗。得非非想定。居山為飛禽所惱。居水邊。為魚龍皇惑。念欲殺是禽魚。後退墮作飛狸。形如大鵬。一飛何啻九萬。兩翅収錄眾生。如夜蝙蝠。拾於蚊蚋。善星比丘。往昔為菩薩子。今生近佛。一向毀謗。生身陷入地獄。此等並無師教為緣。縱任妄心。以受輪轉。此虗妄心。不依圓照觀力。破此業識。則永沉生死。故啟三問。慇懃發明(次請修之方便)。
願為末世一切眾生(至)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真歇科為第四問。今謂。此因發上三問。如尋病根。今此願為。如請藥方。若能依此法印。無明心識。氷泮雲消。故作結上三問也。今請世尊。處方合藥治病。故云願為末世。方便漸次修習(次展誠)。
作是語[A21]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三請為禮。誠至意切(次[1]〔誠〕所聽)。
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至)修習菩薩如幻三昧。
焰幻之名。通於偏圓。今從圓說。一心三幻。楞伽云。如工幻師。依草木瓦石。作種種幻。起一切眾生若干形色。起種種妄想。今之如幻三昧。乃依了義大乘圓頓。全性起修。如水月精神。本自無體。雖然無體。水月宛然。昔猿猴。見月在池底云。今夜月死在池內。我等救之。一人攀樹枝。次第相綰。直至池底。樹枝忽斷。眾猿墮水而亡。皆由眾生愚癡。探於水月。不識方便如幻三昧。至以生死不息也。
方便漸次令諸眾生(至)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若非諸佛方便。點示如幻三昧。究其體性。幻實幻虗。滅幻法門。則我等永受輪轉。故誡之諦聽(次正答)。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
一言幻者。蓋三種幻。一者。四性無生幻。二者。一理隨緣幻。三者。以性奪修幻。前二種。屬偏前衍門之幻。為權實未融故也。今之幻者。乃以性奪修之幻。此幻乃圓具諸法。偏發由熏。以性奪修。法法無作。亦謂之性德行。一塵應色。無非法身。自他依正。不逾秘藏。方為色香中道。起對法界。此非虗幻之幻。乃依圓覺妙心而起。此幻為之有本之幻。不同無本之幻也。一切眾生者。十法界之眾生。即四聖六凡也。眾生諸佛。所有依正色心。四大五蘊。六根六塵。謂之種種幻化。此種種幻。全本覺妙明真心而生。故云。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如地獄餓鬼。刀山劒樹。鑊湯爐炭。全是圓覺妙心。大用發生。觀經云。地獄猛火。化作清凉風。調達地獄種性。法華授記。為天王如來。龍女畜類中身。即往南方成佛。此等經論。若非理毒害。性德行。皆以性奪修。如何銷釋。只謂眾生。無始無明。強生隔礙。至以生佛體殊。色心不泯。若也順性。圓修覺觀。寂照之功。始覺有力。體用顯現。成就自性。本具圓覺。然後迷悟體用不二。波水濕性無殊。其或不然。精義必無二。至當止歸於一也(次引喻)。
猶如空華從空而有。
此喻。圓覺妙心中。本無眾生。亦無諸佛。只為真如。不守自性。無明熏發。本覺妙明。轉作無明。故有生死。今於生死中。具有菩提種性。遇佛出世。及善知識。教修圓覺寂照。復觀生死結根。知是空華。此生死空華。亦復從何而有。此亦全本覺。大圓覺性而生。非別有生處。氷從水結。妄從覺生。猶如空華者。空華是妄。從空而有者。且指覺性。[A22]但此覺性。亦是妄覺。未可認為真覺。亦是月外之月。其實名為始覺。又如空華。從眼翳生。此翳無根。體是無明。此無明。又從法性而生。故云從空而有。暫指為真。雖為真性。亦是全妄之真。此真名為始覺。有破妄之功。緣被眼翳之累。真還成妄。若始本一合時。無明法性俱遣。境觀双亡。無復差別(次釋疑)。
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幻翳若滅。幻華亦隨滅。病除也。空性不壞者。此空性名為始覺。畢竟不壞。且存藥方。故云不壞。修顯極時。復本妙明。始本一合。有無俱遣。境智双融。金剛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次合法。譚本義)。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
幻心境也。即一念陰心是。此幻陰心。亦起作幻智。還照幻境。亦一念也。謂之境照於境。智照於智。如燃火杖。亦復自燃。智起為幻。滅幻為智。滅幻之智。非智不滅。故云眾生幻心。還依幻滅。滅幻之智。智即是幻。如湯消冰。如木生火。斯之謂歟。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諸幻。指眾生四大五陰。色心依正。種種諸法。皆名為幻。故云諸幻也。盡滅者。諸幻從覺生。覺生即幻滅。滅幻之覺。猶如虗空。故云不動。須知諸幻。本從翳生。翳滅幻滅。翳幻本一體。翳幻從覺起。覺還滅幻翳。本是一家人。心生故分二。既是心中病。還將心藥醫。如以水洗水。以湛合湛。以屑出屑。佛頂經云。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與今文會如上答以幻修幻竟(次問誰為修行)。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至)說無覺者亦復如是。
此答第二問。問云。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偈中亦有三句。初句云。幻從諸覺生。覺只是一。何云諸覺。推其問中云。若諸幻性。緣上幻性。有種種曰諸。今以幻智。滅於諸幻。故覺亦有諸。故云諸覺。依幻說覺。覺亦名幻。故云猶未離幻。此覺妄覺也。亦云始覺。屬修也。今家以性泯之。以性奪之。故修與覺。並皆為幻。此覺既從妄而生。還能滅妄。破惑有功。立名始覺。妄既滅了。此覺亦須自滅。如獵犬相似。獵既盡[A23]已。其犬自烹。妄既盡[A24]已覺不容住。四大既空。我神無主。但能塵銷覺圓。不須復問誰作主宰修行也。說無覺者。亦復如是。上文云。亦不可說無知覺性。若無覺妄之智。如渡無船。安能到岸。須用此妄覺。如火燃木。無此覺智。舊病仍生。眾生長受生死。但今文。若說有覺者。有覺亦妄。是妄皆除。到此聖凡情盡。若羚羊挂角。靈龜曳尾。絕蹤絕跡。方見圓覺。
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上問中云。諸幻盡滅。則無有心。將誰修行。今意。[A25]但除其幻。了其生死。何慮無修行人。偈云。幻滅覺圓滿。覺心不動故。舟乃自行。岸實不動。如上答第二問竟(次遠離幻化)。
善男子一切菩薩(至)一切幻化虗妄境界。
此第三問。上文云。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令妄想心云何解脫。今乃勸云。應當遠離。應當。即勸修也。眾生若不依教修觀。無明業識。如何解脫。則輪迴無際也。若依師教。以教照心。則遠離一切幻化生死。況生死結根。如銅墻鐵壁。非幻智。如何得出。故說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虗妄境界。境界者。即是我等現前六根六塵。故心經云。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根塵既淨。覺圓滿故。即上文。淨覺隨順也(向下經意。通途徵釋。上來三問。總是執心。但去情執。諸幻自滅。不加針艾。其病自蘇也)。
由堅執持遠離心故(至)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以上四離四幻。皆是徵釋幻心執情。執情不遣。幻妄復生。此之幻智。展轉微細。眠伏藏識。最為難遣。今為四離離之。諸家解釋不同。今用天台解法華經。知法常無性。用龍樹大論緣生四句。解知法常無性云。無自生性相。無他生性相。無共生性相。亦無無因生性。性相。無相亦無。故曰實相。實相。即今圓覺妙心也。今觀此四[1]維四幻。即龍樹四句性計也。一者遠離一切幻化虗妄境界。即論中云無自性也。既遠離幻化境界。即我一念根塵境界。虗妄浮心。若執之不遠離。即計自性也。今既以性奪修。即自性計。根塵一一無作。六根清淨也。即自性離計也。由堅執持遠離心故者。遠離心。即始覺也。亦即從妄中起此覺也。即妄覺之智。此遠離心智。雖從性起。大似從外而有。似有能覺。即論中。計他生性也。既非他生。故云亦復遠離也。遠離為幻亦復遠離者。此論中。共性計也。遠離屬他。為幻屬自。自他共成執計。破云。離時既無。共時安有。既非共生。計執自亡。故云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者。此論云。無因性計。計其無因而生。即非有非無。不因有無而有。此謂之無因故。此謂之計。自然執也。破云。此非無因不生。有因緣故亦可得生。即今文遠離。是觀是智。離幻一句。是妄是境。既遠離。則無觀智。既云離幻。則無有妄心。若執境智。計之為執。今復遠離。故云。無無因性。亦復遠離也。故大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如上四離四幻。皆計四性。自他共離。四離若有一計。四四十六。四幻亦各有四計。亦有十六。四幻四離。共三十二。今推此三十二。一一無根。皆從圓覺妙心而有。今反觀圓覺妙心。從我心有。今觀我心自空。罪福無主。又觀心無心。法不住法。不住結使。不離使海。雖離煩惱。不離煩惱。四病出體。心華發明。故云。得無所離。即除諸幻(下引喻)。
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烟滅。
以木鑽木。而火生。以幻修幻。而幻滅。今云二木相因。所因之木。譬妄執心。即為之境也。能因之木。喻觀。即幻智。即能觀觀也。能所相即。境與觀合。境觀相研。中間無明陰妄方盡。又中二木。可喻砧槌。所因之木。曰砧。即境也。能因之木。曰槌。即觀也。砧槌自分能所。中間無明虗妄。即物也。鑪[錹-月+用]既發。砧槌現前。中間之妄心。無逃避處。不得不消。妄心消處。真覺妙明顯發也。二木相因。一木是遠離。即能觀觀也。一木是所觀陰境。故云一切幻化虗妄境界。陰消也。此等自分。一重能所也。火出。木盡者。火喻空觀。能壞一切法。能空一切相。經云由堅執持遠離心故。遠離心。即上能空觀。若更執此能空觀。藥還成病。故須遠離。即二重能所也。灰飛。喻空觀。本是藥能治病。病去藥亡。又復執此藥。藥還成病。藥病之執如灰。亦云執空之病。既空一切相。復執於空。此為之空病。圭峯云。本烟在前。灰在後。謂譯師之倒。今謂不然。正是灰前烟後。何謂也。此是藥病。灰尚有形相。喻遠離為幻。此幻尚麤。故以喻灰之。非譯師之倒。此藥上之病。亦須遠離。此第三重能所砧槌也。烟滅者。喻上藥病。更合新藥治舊藥病。此是新藥病。空上空病。故云離遠離幻。有兩箇離字者。便見藥上之病。空上空病。祖云。智還成障。亦此經菩薩為解礙也。可謂大聰明人前。果有三尺暗。故云亦復遠離。此四離四幻。但分麤細。此四離等。如鐵銅銀金為鎻。雖分貴賤。鎻義是一。並須去除。若於此四外。更起計著。又如之何。亦須斷除。今且云四者。事不過三(次結四離四幻。亦是合法)。
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至)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以幻修幻。合兩木相因也。諸幻雖離。不入斷滅。合上火出木盡。知幻即離。不作方便。合灰飛。離幻即覺。亦無漸次。合烟滅也(次結幻離)。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至)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此總結普賢三問。若能依此四離四幻修行。故得永離諸幻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答第一問。此幻修幻)。
(此答第二問。諸幻盡滅。無人修行)。
(此答第三問。永不修行。云何解脫。後通途引譬。四離四幻)。
(木火灰烟四皆並滅)。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心鏡卷第一
校注
[0378001] 目錄新作 [0381001] 菩陀波倫與常異也餘本皆云薩陀波崙今以唐本寫之勿疑矣 [0381002] 誠疑誡次同 [0382001] 融疑双 [0383001] 以疑次 [0385001] 誠疑誡 [0387001] 維疑離【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0 冊 No. 254 圓覺經心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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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經迺窮理盡性之書。潔靜精微之教。部雖屬於方等。教味唯歸一圓。瞿曇示因地之良規。妙德啟修行之正路。故褒之以大方廣。實之以修多羅。今言圓即大也。曰規。覺即方也。曰矩。蓋聖人用此。模範眾生。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也。又圓是圓融。覺是覺性。真覺之性。圓融之道。如大海水。澄湛圓融。楞嚴云。覺海性澄圓。圓澄覺元妙。又圓則寂也。覺則照也。照而常寂。故曰圓。寂而常照。故曰覺。覺取照義。圓取寂義。照而寂。寂而照。寂照同源。故曰圓澄覺元妙。此非獨取。廣大無邊之義。為圓覺。須知眾生。旅泊三界。生死結根。無明業識。非圓覺寂照之功。幻翳空華。孰能銷殞。故圓覺之義。義盡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