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八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八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疏】斷疑之文二:初、問。
【記】問經。文雖似前,問意全別。
○意云:若人發心,則無有我,是誰降伏其心?
○反覆,如上所說。
△二、答三:初、若名菩薩必無我,二、若有我相非菩薩,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初若名菩薩,必無我。
【疏】二、答三:初、若名菩薩,必無我。
【記】必無我。經意云:若人發菩提心已,當生度盡一切眾生之心。然不得起有眾生可度之念,亦不可起我能度之念。念既不起,即無我,無我即名菩薩也。
△二、若有我相非菩薩。
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疏】二、若有我相,非菩薩。
【記】非菩薩。經徵意云:以何義故度眾生,令不起眾生之念耶?
○釋意云:若有我相、眾生相等,非菩薩故。
○前約所度之境,此約能度之心。心境合論,通名為我。既前後互舉,則顯能所皆無也。
△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疏】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記】俱寂。經徵意云:前無所化之境,次無能化之心,所以要無能所者,何謂也?
○釋意云:以能所俱寂方是菩薩故。
○法之一字,能所俱攝。
△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
【記】第十二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無菩薩。
【記】若無菩薩者,指疑起處,即從次前文中來也。
○以前云無發心者,發心者即是菩薩故。
△三、結成疑。
【疏】云何釋迦如來於然燈佛所行菩薩行?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然燈即是釋迦因地第二劫滿所遇之佛。
○既於彼處行菩薩行,云何乃言無發心者?
△二、依經斷疑經四。初舉疑處。二斷疑念。三印決定。四反覆釋。
初舉疑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疏】斷疑之文四:初、舉疑處。
【記】舉疑處。經意云:汝意之中,頗謂我於然燈佛所得菩提不?若得菩提,何成菩薩?
○是彼疑處,故舉問之。
【疏】降怨王請然燈佛入城,城中長幼盡迎路泥,善慧布髮,佛與授記,故舉此問。
【記】降怨下,敘其本事。
○準本行經說:昔有大城,名為蓮華。城中有王,名曰降怨。有一婆羅門,名曰日主,為王所重,分與半國,封授為王。別為王城,名為埏主。日主夫人,名為月上然燈菩薩,降神右脇,出家成道。時降怨王,將欲迎請,遂敕城內外十二由旬,禁斷諸華,不令私賣。王皆自買,以供如來。彼國雪山南面,有一梵志,名曰珍寶,有五百弟子。中有一弟子,名之雲童,或名善慧,於彼眾中,而為上首。所有仙法,皆學已了,辭師還家。師曰:汝今將歸,須以清淨傘葢、革屣、金杖,乃至金錢五百,報我之恩。雲童曰:我今並無此物,但放我去,得即送來。師即放之。雲童因赴無遮之會,得五百金錢,便欲送還師處。因至蓮華城內,見城嚴麗,即問於人,乃知然燈如來欲至。遂將三百金錢,於一婢子處,買得五枝優鉢羅華,兼彼女子,寄華兩枝,共為供養。時佛入城,即以此華,散佛頂上。以願力故,成於華蓋,隨佛行住。佛神力故,化一方泥。善慧見之,布髮而掩。復作是念:願得如來,踏我身過。若不蒙記莂,我終不起。如來即至,履之而過。上諸徒眾,皆不令踏。即授其記,作如是言:此摩那婆,於未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十號具足,如我無異。
○今善吉意云:既若買華供佛,布髮掩泥,即是菩薩。若此非菩薩者,則孰為菩薩歟?
△二、斷疑念。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斷疑念。
【記】斷疑念經。答意云:我意不謂如來得菩提也。
【疏】善慧!彼時都無所得,離諸分別,由無法故得記。若有法者,是有相心,不順菩提,佛不與記。
【記】彼時者,蓮華城中授記之時也。
○智與理冥,心與神會,亡所得之法,無能得之心,故云都無等。
○由無等者。即指上無得而得。夫菩提之為法也,寂滅無生,不空不有,離一切相。若離能所,則順菩提,得佛授記。若存能所,心境不亡,則與菩提極相違逆,如何得記?故淨名云: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三印決定。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三、印決定。
【記】印決定。經意云:空生之言,稱其實理,故云如是。
○實無下,如來述成可知。
【疏】論云:我於彼時所修諸行,無有一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記】我於彼時者,即受記及修行時也。
○無有一法得菩提者,此約橫豎顯之。橫則於六度萬行之中,行行皆無得義。若布施得菩提,則不要戒忍等。豎則初中後念,念念皆無得義。若初念得,何須念念相續等。如是橫豎心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疏】功德施論引佛說云:若見於佛,即見自身,見身清淨,見佛清淨,見一切智智皆悉清淨。是中見清淨智亦復清淨,是名見佛。我如是見然燈如來得無生忍,一切智智明了現前,即得授記。是授記聲不至於耳,亦非餘智之所能知。我於此時,亦非惛懵無覺,然無所得。
【記】功德施下,未詳何經。
○若見等者,以自他之相,相待而成。既見於他,必須見自。
○見身清淨等者,反於前也。清淨即是空義。見他既見於自,不見自則不見他。成既相因而成,泯亦相因而滅。如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亦如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亦同莊子中說因有而有之,因無而無之也。
○見清淨智等者,非唯無所見之自他,兼無能見之智用,斯則能所雙泯也。圓覺經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既皆是幻,豈得存焉?
○然雖能所兩忘,不成斷滅。以靈源真心,本無能所。妄生能所,即是乖真。能所既除,即合本體。靈然不昧,物我皆如。故華嚴云:能見及所見,見者悉除遣。不壞於真見,是名真見者。又圓覺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是名見佛者,結成見義。如上用心,方得見佛。若生分別,執相違真,則不名見。故華嚴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得無生忍等者,謂以正智忍可印持無生法故。以一切法本無生滅,眾生迷倒,妄見生滅。苟離妄見,正智即生。契合本體,達一切法本來無生,名無生忍。例而言之,見一切法無滅,亦名無滅忍。今則舉初以攝後也。
○一切智智者,是達一切諸法之智,表用非一,故重言耳。有云:依於始覺,顯得本覺智中之智,名智智也。
○得授記者,準楞嚴經,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時與記,或有流轉五道,生於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發心,過百千萬億劫行菩薩道,供佛化生,皆若干劫當得菩提。二、適發心與記者,是人久劫種諸善根,好樂大法,有慈悲心,即住不退地,故發心與記。三、密記者,有菩薩未得記而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眾數如何?佛斷此疑,即與授記。舉眾皆知,此菩薩獨不知。四、無生忍記者,於大眾中顯露與記也。今當第四也。謂散華佛頂,布髮泥中,依有漏心,得無生智,於大眾前分明記莂也。
○聲不至耳者,能、所俱寂,以離分別心故。心既不起,耳何所聞?
○亦非餘者,此無分別處,非謂別有一智能知。圓覺云: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亦非惛懞等者,恐聞都無分別,亦非餘智,便謂同於木石,一向頑凝。故圓覺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然即此覺心,亦無所得。故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等。此則離沉離掉,了然寂然,妙契本心,竟何所得?善慧彼時,心同此也。
△四、反覆釋。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疏】四、反覆釋。
【記】反覆釋經,意可知矣。
【疏】無著云:若正覺法可說,如彼然燈所說者,我於彼時便得正覺。然燈則不記言來世當得。
【記】若正覺下,釋反,釋也。
【疏】以法不可說故,我於彼時不得正覺,是故記言來世當得。
【記】以法不可下,釋,覆釋也。
【記】據此,則善慧彼日但聞其言,言性本空,竟何有得?但約妄惑盡處,真智現前,當此之時,義言得矣。
△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疏二。初科分。二隨釋。
初科分。
【疏】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於中三。
【記】第十三疏,二一科分。
○此初二段皆屬前疑,但是於中相躡曲敘,今以論文別說,故復開之。
△二、隨釋三:初斷一向無佛疑。二斷一向無法疑。三顯真佛真法體。初斷一向無佛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五: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躡結所斷之旨,五、預指能斷之文。
初標章。
【疏】初、斷一向無佛疑。
【記】二、初斷下,隨釋。
○疏:初標章。
○無佛疑者,若了虗無之無,無即無咎。執之為無,無則太傷。故成此疑。
○後法亦然也。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無菩提。
【記】若無菩提者,指疑起處。
○此從十二中來。諸疏敘疑,多書菩薩字,便云從第十一中來。然論文之中,但云菩提,方是血脉相次。
△三、結成疑。
【疏】即無諸佛如來。
【記】即無下,結成疑也。
○意云:果法號曰菩提,證得始名為佛。既菩提不可得,豈有能證人?
△四、躡結所斷之旨。
【疏】有如是謗,謂一向無佛。
【記】謗者,即損減過也。若言無佛,是真謗佛也。大論云寧起有見,不起無見等。
△五、預指能斷之文。
【疏】為斷此疑,故云如來者即是真如。
【記】為斷下,預指斷疑之文。
○然是魏本,彼文云:如來者,即實真如。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疏】斷疑之文二: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
【記】非無。經徵意云:若無菩提,則無有佛,以何義故,得有如來?
○釋意云:若無真如,則無有佛也。以真如是佛,故今真如來有,復何疑焉?
【疏】無著云:如清淨故,名為如來,猶如真金。
【記】無著下,挾來義解。以真如通於凡聖,眾生垢染,但名如去;佛位清淨,名曰如來。如序中滿淨義,及第三疑中具足清淨義也。
○猶如下。喻明也。意顯精純故名真金,謂眾生如全鑛,菩薩如金鑛相半,佛如純金也。
○然金性本有,鍊之則純。如體本然,修之則淨。故圓覺云:譬如銷金鑛,金非銷故有。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鑛。
△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疏】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記】無得。經意者,恐人聞非無如來,便言:既有如來,即有菩提。何者?以得菩提,方名如來故。為破此見,故云有人言得,實無得也。無有法,即菩提法也。
【疏】先標錯解。魏云: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菩提者,是人不實語。
【記】錯解者,實不得而謂得故也。
○不實語者,即錯解也。
【疏】後釋正見。偈云菩提彼行等,謂等前菩薩所無得也。
【記】等菩薩行者,謂將前菩薩行以等菩提,即指同前來萬行之中,皆無得菩提義也。
○但空生疑得,故以佛等菩提。佛顯無得,故以菩提等行。
【疏】無著云:或謂然燈如來所,於法不得正覺,世尊後時自得正覺。為離此取,故云若人言等。
【記】無著下,可解。
○夫佛與菩提,義分人法,體無二源。由是唐言總名為覺。既佛即菩提,菩提即佛,豈有得義?應知說菩提樹下成正覺時,同彼然燈佛處,亦無所得也。
△二、斷一向無法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預指能斷之文。
初標章。
【疏】二、斷一向無法疑。
【記】疏二、斷下。二。
○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有人謗言:若無因行。
【記】無因行者,指疑起處。
○此從無佛中來,以前將行等菩提,明無得義故。
△三、結成疑。
【疏】則如來不得阿耨菩提。
【記】則如來下,結成疑也。意云:行即是因,菩提是果,既無因行,何得菩提?
○或可約能得所得以成疑也。
○前來斷疑,則以菩提等行。如今起疑,却以行等菩提。
△四、預指能斷之文。
【疏】為斷此疑,故云如來所得等。
【記】為斷下,預指能斷之文。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遣執遮疑,二、釋義斷疑。初、遣執遮疑。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
【疏】斷疑之文二:初、遣執遮疑。
【記】遮疑。經意者,以空生前疑得菩提是有執,此疑不得菩提是無執,今則雙遣,故云無實無虗。二執既遣,復何疑無耶?故云遮也。
【疏】論云:無色等相故,彼即菩提相故。
【記】無色等相者,釋無實也,即顯菩提無色聲等相。
○然則但無實色等相,而不無於假相。故經但言無實,不言全無也。
【記】彼即菩提者,釋無虗也。此有三意。
○一者無色等相處,即顯無相真理,是菩提相也。
○二者、即以色等相為菩提相。由色等無性,便是菩提。如像無體,便是明鏡。即色明空,不待滅故。故云彼即菩提相,相即性也。
○三者、菩提無相,却以色等為相。以菩提即真如,真如隨緣成色等。故論云:無漏無明,皆同真如性相。
【疏】無著云:顯真如無二故,謂言說故,謂彼正覺不無世間言說故。
【記】無著下,標。真如無二者,以虗實是空有斷常二邊,既言俱無,即顯中道也。
○謂言下。釋無實也。如言菩提,而言中無菩提故。
○謂彼下。釋無虗也。有兩意:一則無離文字說解脫故,二則明菩提不同言說全無性故。
○魏經云:不實不妄語。
△二、釋義斷疑。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疏】二、釋義斷疑。
【記】斷疑。經意云:以一切法,並以真如為體。一切之言,凡聖收盡,故皆佛法。真如既是佛法,餘法豈非佛法耶?如一切像,以鏡為體故,故一切像皆是鏡像。
○又所言一切法,非定實一切法,是全空一切法。
【疏】論云:一切法者,皆真如體,故皆佛法。
【記】一切法下,義如上說。
【疏】即非者,由色等法即真如故,即非色等法真如常無色等諸相故。
【記】由色等者,謂色等即空,故非色等;如像即鏡,故非像等。
○斯約諸法,即真顯非法。
○真如等者,謂空中必無色也。以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
○此約真中無法解非法也。
○備斯二義,故曰即非。
【疏】是名者,即是真如法自性矣。
【記】是名下。以彼色等,雖非質閡之一切,乃是即性之一切。今約此義,故曰真如。揀異色等無性,故云自性也。
△三、顯真佛法體。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疏】三、顯真佛真法體。
【記】真佛法。經意以前說佛之與法,二皆不無。又佛之與法,二皆不異。未知何者是佛法真體,而言不無不異耶?故此顯有真如是真佛法,以彰不無不異之義也。
【疏】偈云:依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身離一切障,及徧一切境,功德及大體,故即說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說大身。
【記】依彼下兩句,標也。
○離一切障者,離煩惱、所知二障。
○徧一切境者,如華嚴云:法性徧在一切處等。
○功德即相大,即大智慧光明,徧照法界等。
○大體,即體大功德所依也。
○故即等者,功德及體皆廣大故。
○此上解佛大身。
○非身下兩句,論文自釋。
【疏】論云:非身者,無有諸相故;大身者,有真如體故。
【記】無諸相者,無有為相也,如前三相異體故。
○有真如體者,有無為法也。如前離彼是如來。
【疏】無著云:攝一切眾生大身故,於彼身中安立,非自非他故。
【記】攝一切等者,據理融攝也。華嚴云: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故名大身。
○安立等者,真如之理,本非自他,非不自他。為破眾生執自他故,故言非自他。形對強言,故云安立。斯則安立真如假名,名曰大身。既攝一切,則無自他也。故起信云:此真如體亦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順他以立理,四、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
【記】第十四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無菩薩者。
【記】若無菩薩者,指疑起處。此同第十二於十一中來,但起則同時,斷則次第也。
△三、順他以立理。
【疏】諸佛亦不成菩提,眾生亦不入涅槃,亦無清淨佛土。
【記】諸佛下,順他以立理也。既無菩薩,即無此事。
○夫佛不成菩提,即是生不入涅槃。但約凡聖,分於因果。故下結疑之處,則合而言之。
△四、結成疑。
【疏】何故諸菩薩發心欲令眾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淨佛土?
【記】何故下,結成疑也。意云:若無菩薩,則度生嚴土之者,是何人哉?
△二、依經斷疑經三:初、遮度生念,二、遮嚴土念,三、釋成菩薩。初、遮度生念三。初明失念。二明無人。三引前說。
初明失念。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疏】斷疑之文三:初、遮度生念三:初、明失念。
【記】失念,經意可知。但亦如是言,是躡起疑處之文,非次前文也。
【疏】偈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心即是倒。
【記】偈云下,兼釋後段嚴土之義。以文意鈎銷,故聯而引之也。
○初句標,次二句釋,後一句結。
○意云:真界平等,擬心即差。既生其心,豈非顛倒?
○經中作如是言,即生心也,是意言故。
△二、明無人。
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
【疏】二、明無人。
【記】無人經。
○徵意云:何故作是念,便不名菩薩?
○釋意云:但約無我無人真如清淨名為菩薩,非謂別有一法,故上文云若作是念則不名菩薩也。
【疏】無法名菩薩,豈有我度眾生!
【記】疏文可知。
△三、引前說。
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疏】三、引前說。
【記】前說。經意云:以是義故,佛常宣說一切諸法皆無我人等相。
○然一切諸法,本無我人。但違之則是眾生,順之則是菩薩。
△二、遮嚴土念二。初明失念。二釋所以。
初明失念。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疏】二、遮嚴土念二:初、明失念。
【記】失念經意,準前可知。
△二、釋所以。
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疏】二、釋所以。
【記】釋所以經。
○徵意同前。
○釋云:如來說莊嚴佛土者,非有能嚴所嚴,則嚴與不嚴等無有二,是真嚴也。今既異此,故非菩薩。
△三、釋成菩薩。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疏】三、釋成菩薩。
【記】釋成菩薩,經意可知。
【疏】論云:若起度生嚴土之心,即是顛倒,非菩薩者,起何等心名為菩薩?故經言通達等。
【記】論云下,通釋前段。以偈文通標在前,論文通釋於後,前後相望,理則昭然。
○起何下。約論徵也。
○故經下,引經釋也。
【疏】無著云:謂人無我,法無我。
【記】無著下,可知。
【記】問:此與第六皆言嚴土,義何別耶?答:前則對無取疑有取,此則對無人疑有人。
【記】然此與第十二,皆從十一中起。以彼文云無發菩提心者,佛意但是拂於我人之心,不是泯於菩薩。空生不達此意,將謂我人與菩薩不異。由是空生起疑之處,則云若無菩薩。如來斷疑之處,則言無人。彼此媕含,未嘗顯說。直至此處,方乃決通。經文特言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疏三:初、標章敘疑,二、引論彰意,三、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
【記】第十五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前說菩薩不見彼是眾生,不見我為菩薩,不見清淨佛土。
【記】前說。菩薩下,指疑起處。
○此從十四中來,以前云我度眾生,我嚴佛土,皆非菩薩,斯則不見自他之義。
○若通而言之,亦兼從正答問及第十一疑中來也。
△三、結成疑。
【疏】若如是,則諸佛不見諸法。
【記】若如是下,結成疑也。
○以聞不見自他等相,便謂如來都無智眼,故成疑也。
△二、引論彰意。
【疏】斷疑之文二: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
【疏】偈云: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眼,諸佛五種實,以見彼顛倒。
【記】疏斷之下,二、引論彰意。
○偈云下。先述斷疑意也。
○初句縱。
○次句奪。
○第三句明能見五眼體常,故言實也。
○末句明所見諸心體妄,故云顛倒。
○然若干種心,是智所知境。今配為所見境者,以如來知見無二體故。約眼為見,在心曰知。故十八住中,合為一住處也。
○斷疑意云:菩薩但離能所分別,故云不見。諸佛豈無真實智眼?
○此顯正斷其疑,下但隨文科釋。
△三、依經斷疑經二: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五。初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
初肉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疏】文五,初肉眼。
【記】疏文。五下,三、依經斷疑。
○肉眼經問答,文意可知。
【疏】肉團中有清淨色,見障內色,名為肉眼。
【記】肉團等者,謂四塵名肉。清淨眼根,依肉而住,名為肉眼。如楞嚴云: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葉,鼻如雙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顙,意如幽室見。清淨眼根,依此發也。
○障內下。約所見分齊以結名也。
○依肉之眼,名為肉眼。
【疏】佛具諸根,故有肉眼。
【記】佛具下。或問曰:佛為至聖,何以同凡有肉眼耶?故此通之。
○然但約具諸根處,說有肉眼,非謂如來是血肉身。故經云:捨無常色,獲常色等。
△二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疏】二、天眼,於肉眼邊引淨天眼,見障外色。
【記】肉眼邊等者,謂作觀行,依肉眼處,想外境界,觀想成故,見障外事,名為天眼,如阿那律等。
【疏】依大般若,佛肉眼能見人中無數世界,不唯障內。若佛天眼能見諸天所有細色,除見天外,見人等事,名肉眼矣。
【記】大般若下,克就佛說。
○前但約名通解,故云障外。今約佛位而言,故云人中無數等。
○除見天下結成分齊。
○亦顯二眼體同,以佛眼體是一,而有五用故。
【疏】淨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照見恒沙佛土,不以二相。
△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疏】三、慧眼,以根本智照真理故。
【記】根本者,能生後得故。
○亦名正體智、真智、如理智。
○以能照真,故名慧眼也。
△四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疏】四、法眼後得智,說法度人。
【記】後得者,從根本後方得起故。
○亦名遍智、俗智、如量智。
○由能達俗,故名法眼也。
【記】問:據前一、二,先淺後深。云何三、四,先深後淺?答:前約眼之次第,此約證之次第。以達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也。
△五、佛眼疏二。初局釋當文。二通前總顯。
初局釋當文。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疏】五、佛眼,前四在佛,總名佛眼。
【記】疏於內,文二:初、局釋當文。
○前四等者,佛有此眼,故云佛眼。以前二眼通凡夫,二乘無法眼,菩薩雖具且劣,若在於佛,四皆殊勝,總名佛眼。是則佛眼之外,無別四眼也。其猶四河歸海,失本名耳。
○四皆勝者,謂凡夫肉眼見障內,天眼見障外,佛眼見無數世界。二乘天眼唯見一三千界,佛天眼見河沙佛土。二乘慧眼唯照生空,地上菩薩亦皆分證。佛之慧眼圓照三空,洞徹真性。菩薩法眼所知未盡,地地之中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障盡,無法不知,無生不度。故四皆勝也。
【疏】又見佛性圓極,名為佛眼。
【記】又見下。以所見是佛性,此眼能見故。如涅槃云:聲聞定多慧少,不見佛性;菩薩慧多定少,雖見佛性,猶不明了;諸佛如來定慧等故,了了見性,如觀掌中菴摩勒果。斯不亦圓極之義乎?
○問:菩薩聲聞,定慧互闕。於其佛性,則何以聲聞不見,菩薩分見耶?答:以定慧望於佛性。慧是因,定是緣。因親緣疎,故使然也。
○又聲聞但有偏空慧,無中道慧,故云慧少。菩薩有中慧,故見佛性也。
【記】又此五中,唯第三持業釋,餘皆依主釋也。
△二、通前總顯二。初引無著總釋。二約古德重結。
初引無著總釋。
【疏】無著云:為令知見淨勝故,顯示有五種眼。略說有四種,謂色攝、第一義諦攝、世諦攝、一切種一切應知攝。
【記】無著下,二、通前總顯二:初、引無著義總釋。
【記】淨勝者,非顛倒故,超諸聖故。
○四種者,舉所以攝,能明於分齊,如以六境攝六識。
○色攝即肉天二眼。論云:色攝有二:一、法果,二、修果。法即肉眼,以從過去業法之所感故。修即天眼,謂是定果,修所得故。二眼同見色法,色法最麤,故先明也。
○第一義即真諦境,攝慧眼也。
○世諦即俗諦,境攝法眼也。
○一切種者,一切種種差別境也。一切攝者,攝佛眼也。即無所不了,是一切種智。故論云:一切種無功用智,名為佛眼。
△二、約古德重結。
【疏】古德偈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直緣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
【記】古德下,二、約古德重結,可知。
△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經五。初數沙。二數河。三數界。四數生。五數心。
初數沙。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疏】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五:初、約一箇恒河以數沙。
△二數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疏】二、約一河中沙以數河。
△三數界。
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疏】三、約沙河中沙以數界。
△四數生。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
【疏】四、約爾所界中所有生。
△五、數心經三:初標悉知。二釋悉知。三釋非心初標悉知。
若干種心,如來悉知。
【疏】五、約一一眾生所有心三:初、總明染淨以標悉知。
【記】智淨中,五段。從狹至寬,展轉而數,謂數沙、數河、數界、數生、數心。
○欲明如來之智微妙能知,故約所知之境廣多以顯。
○經皆可見。
【記】標悉知,經文可知。
【疏】無著云:若干種心者,有二種,謂染及淨,即共欲心、離欲心等。
【記】共欲者,染也。欲謂五欲,即色等五塵。心與欲合,故名為共。
○又欲謂貪欲,是心所攝,舉初該後,意兼瞋等,心與貪等相應,故云共也。
○前約與境相應,此約與煩惱相應,皆為染也。
○離欲者,淨也。即不與六塵境煩惱相應,名之為淨。
○染淨之心各有無量,故曰若干也。
△二、釋悉知。
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疏】二、會妄歸真以釋悉知。
【記】釋悉知。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能悉知之?
○釋意云:彼等諸心,皆是妄識。妄識即空,故云非心。以即空故,真心不滅,故云是名。真心體同,故能悉知。
【疏】大雲云,由一切妄心,依真如體,都無其性,佛證真如,故悉知之。
【記】大雲下,釋出能知所以也。以諸心是真心中所現少分之法,今證真體,豈不能知?
【疏】諸心者,標指。非心者,妄識本空。是名心者,真心不滅。
【記】諸心下,牒釋,可知。
【疏】若本論釋,則與此殊。
【記】與此殊者,以雲說兼真,論言唯妄,故不同也。
○論釋為正。若以科疏觀之,却以雲釋為正也。請詳。
【疏】偈云: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不住彼實智,是故說顛倒。
【記】種種顛倒識者,釋經中諸心也。魏本云:如來說諸心住,皆為非心住,是名為心住。論釋意云:諸即種種,住謂顛倒,以八識皆能緣境,有取著故。或約前六,名為種種;緣麤顯境,相續不斷,故名為住。
○以離等兩句釋,皆為非心住也。離與不住,葢是一義。智與實念,亦無別體。意明不住大乘四念處故。若住於此,即是實念實智。既住六塵,即顛倒識也。
○是故說顛倒者,釋是名為心,此但結歸顛倒識也。
△三、釋非心。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疏】三、推破雜染以釋非心。
【記】釋非心。經徵意云:所以說諸心為顛倒識無體者,何謂也?
○釋意云:以於過現未來求不得故。
○但釋現在有少異耳。論云:現在虗妄分別。故淨名云:現在不住。華嚴云:現在空寂。然文異而意不異也。
○然此獨於現在之中,言第一義者,以無著釋經,皆約二諦。既五眼文中,不言眼即非眼。又以見智二種,其體不殊,故於最後安立第一義。第一義即是空寂,空寂即是不可得義,意皆同也。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
【記】第十六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心住顛倒,皆不可得。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此從第十五中來。心住者,指魏經,如上所引。顛倒者,指偈文。皆不可得者,指經文。
△三、結成疑。
【疏】若如是福德,亦是顛倒,何名善法?
【記】若如是下,結成疑也。意云:眾生心是顛倒,福德依心而成,豈非顛倒?顛倒既同,何名善法?既非善法,修福何益?
△二、依經斷疑二。初標科。二分釋。
初標科。
【疏】斷疑之文二。
△二、分釋經二:初、問福答福,二、反釋順釋。
初問福,答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疏】初、問福,答福。
【記】問答福經,可知。
【疏】以是離相無倒行施因緣,成無漏福;離於二障,既非顛倒,故得福多。
【記】以是下,釋多所以。
○以如來舉因緣以問,空生牒因緣以答,因緣無性,福亦無性,乃成無漏,是故多也。
○此文但標,下文即釋。
△二、反釋順釋疏二:初、引論正釋,二、問答解妨。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
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疏】二、反釋,順釋。
【記】反順釋。經意云:若是住相之福,我不說多;以是無住之福,是故說多也。
△初、引論正釋。
【疏】偈云:佛智慧為本,非顛倒功德,
【記】疏二:初、引論正釋。
○偈云下。標也。
【疏】論云:顯示福非顛倒,佛智為本故。
【記】論云下,釋也。
○意云:心識住故,故成顛倒。顛倒故,福皆虗妄。佛智無住,依之作福,即非顛倒。非顛倒故,皆真實也。
【疏】福有者,取相也;福無者,離相也。
【記】取相者是有漏福,故不說多;離相者是無漏福,故說多也。
△二、問答解妨。
【疏】問: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說妄心性空,妄亦應多。
【記】問福下,二、問答解妨。
○問意可知。
【疏】答:福以佛智為本,順於性空,故悟性空,福則甚多。
○心識顛倒,違於性空。故悟性空,則心識都盡。
【記】違順等者,謂一法界心,本來無住,本來空寂。佛智空而無住,故言順;妄識住而不空,故言違。
○所言不空,但妄識不空,非真實不空也。苟忘懷而達之,則無所不喻也。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八
△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四: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四、敘別義。
初標章。
【疏】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
【記】第十一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佛教我住修降伏,兼不住前十種疑執過患。
【記】佛教下,指疑起處。
○住修下。即正答三問,及次前十段也。
△三、結成疑。
【疏】若無我者,誰人受教?誰人住修?誰人如此離過云云。
【記】若無下,結成疑。
○既教我住修離過,豈是無我無人?若言無我,誰住修離過耶?
△四、敘別義二。初正敘。二引證。
初正敘。
【疏】亦云除微細執故。
【記】亦云下,敘別義。
○除細執者,即是第二疑中未除之者,故今舉之,令其除斷。
【記】問:執與疑何別耶?答:執則堅著,疑乃不決。
○若據論意,正是除執,不言斷疑。
○今疏云斷疑者,若言除執,文勢孤起,血脉不貫,故依諸疏以立此疑。
△二、引證。
【疏】偈云:於內心修行,存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不住道。
【記】偈云下,引證除執。
○道之與心,葢是一法。但以心本無我而執我,道本不住而成住,故立障心違道也。
【記】然此疑執之文,若詳經義別分,則從爾時須菩提至即非菩薩是斷疑,後之一段是除執也。故論中釋已,偏指後文。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二、答。
初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