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疏記科會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六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六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
△二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三徵
何以故?
△四釋。
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記】入流果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何?汝謂須陀洹人,作念云得須陀洹果不?
○答言:不也。
○徵意云:若如是者,以何義故,得名須陀洹?
○釋意云:但約不入色等境界,即名須陀洹。
【記】疏三:初、正釋經文。
【疏】須陀洹,此云入流,入聖人流故;亦云預流,預聖人流故。
【記】入流者,四果名為聖人,今從凡夫剏入聖類,故流類也。預,廁也。
【疏】秪由不入六塵,名入聖流,不是別有所入故。
【記】秪由下,釋得名所以。
○入者,取著義。若取六塵,即滯凡流。不取六塵,名入聖流。是知功過在人,不在六塵境界。據此,則何有別法而為所入取?
【疏】論云:聖人得果,不取一法,不取六塵境界,故名逆流。
【記】論云下,引證上義。
○不取一法者,不唯六塵也。
○名逆流者,逆凡流也。謂若取六塵,即入凡流,逆聖流。既不取著,即入聖流,逆凡流也。
【疏】乃至羅漢不取一法,以是義故,名阿羅漢。
【記】乃至下,例明餘果。
○初果尚爾,況餘果耶?
△二、商較果證。
【疏】然非不取,無為自果。
【記】然非下,二、商較果證。
○或問既皆不取,應亦不證,故此釋也。
【疏】但於證時,離取我等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
【記】但於下,轉釋。
○意明但無取心,非謂不證。
【疏】若起如是心我能得果,即為著我等。
【記】若起下,反明。
○凡夫著我,既由起心,聖人無我,必不起也。
△三、結斷疑情。
【疏】故知得果是不取義,何得疑云是取?
【記】故知下,三、結斷疑情。
○空生本謂證果是取,故生疑。今明無取,方成證義,永異所疑也。
【記】若準斷疑,斯文已畢。以四果是小乘賢聖脩證行位,是故經中具而明也。
【記】然此四果,復有四向,謂向於果故,即須陀洹向等。
【記】於四果之中,初為見道,次二脩道,後一無學道。
【記】且初脩行,得入見道。謂十六心,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麤惑,得初果證。
【記】謂三界各有四諦。每諦下,各有煩惱,即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四諦之下,或具或闕,故成八十八使。
○雜心論云:苦下具一切,集滅除三見,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恚。
○謂初句即欲界苦諦,下全具十使。
○次句即集滅二諦。下各除三見,即身邊二見及戒禁取。
○邊見依身而起,故亦隨亡。
○無戒禁取者,以集諦不計非道為道,滅諦又非脩位,是故皆無戒禁取。
○道當脩位,却或有之,故不除矣,故云道除於二見,不除戒禁也。
○由是苦下,具十。集、滅二諦下,各七,通前即二十四。道諦下,八,合三十二。
○後句云:上界不行恚,即於二四諦下,各除一瞋。每界各有二十八,共成五十六。
○兼下欲界三十二,即都合為八十八也。
【記】云何十六心?謂欲界四諦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為一四諦,類下欲界觀斷,亦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二八即為十六心也。
○忍即無間道,是正斷惑時。智即解脫道,是斷了時。
○所謂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乃至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
○斷至十五心,道類智忍,名初果向。
○至第十六心道類智時,名證初果,入於見道,為須陀洹。
○分別麤惑,一時頓斷。猶如劈竹,三節並開。
○即以見諦八智為初果體。
【記】初果行相,略明如是。餘之三果,佇見次文。
△二、一來果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二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三徵
何以故?
△四釋。
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疏】二、一來果,斯陀含,此云一來。
【記】一、來果經。問答及徵,意皆同上。
○釋意明斯陀含者,但於人間天上一度往來,雖復往來,實無往來之者,只約此義,名斯陀含。
【疏】斷欲界六品脩惑。
【記】斷惑者,謂欲界脩惑有四,即貪、瞋、癡、慢。此是俱生細惑,任運起者,障於脩道。以難斷故,分為九品,所謂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斷之。
○斷至五品,名二果。向斷六品盡,名第二果。故俱舍云:斷至五,二向;斷六,一來果。
【疏】從此命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
【記】一往等者,以九品脩惑,能潤欲界七生,謂上上品潤兩生,次三各一生,次二品共一生。今斷六品已損,六生猶殘,下三品潤欲界一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須一來人間受生,斷餘惑也。
【疏】便得阿羅漢果。
【記】便得等者。問:據此次第,合是第三,云何僭言便得羅漢?答:所言便得羅漢等者,非謂踰越不證第三,但約欲界惑盡,往而不來,望一去說,故云便得等也。若改便得為直至,何也?餘下三品,一生斷盡,便往羅漢,即不須前來和會也。
【疏】故名一來。
【記】故名下,結成第二果。
○即以見道八品無為及脩道六品無為為此果體。
【記】無我等者。由無我故,不計去來,非謂不去不來。但不記去來之者,其猶魯般匠士,刻木為人,雖復驅使往來,實無情慮所計。
△三、不來果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二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三徵
何以故?
△四釋。
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疏】三、不來果。
【記】不來果。經問答徵,意亦同上。
○釋意云:阿那含者,一往天上,更不再來,雖爾不來,亦無不來之者,但約此義,名阿那含。
【疏】阿那含,此云不來,亦云不還。
【記】不來不還,葢是一義。
【疏】斷欲界九品脩惑盡。
【記】斷惑等者,謂前九品惑中,餘下三品,斷至八品,名三果向;斷九品盡,名第三果。故俱舍云:斷惑七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斷盡,即得不還果。
【疏】命終一往天上,更不還來下界。
【記】更不還者。欲界脩惑,但餘三品,三品煩惱,共潤一生。今已斷之,更無惑潤,杜絕紆絆,故無再來。
【疏】故云不來。
【記】故云下,結成第三果也。
○即以見道八品無為及修道九品無為為此果體。
【疏】而實無不來,義同前釋。
△四、不生果疏二:初、辨得名,二、正釋經。初、辨得名,又二。初標科。二釋義。
初標科。
【疏】四、不生果。
△二、釋義二。初總標。二別釋。
初總標。
【疏】阿羅漢,此釋有三。
【記】四、不生下,二:初、辨得名。
○三釋者,由是三義,故存梵音。
△二、別釋三。初無賊。二不生。三應供。
初無賊。
【疏】一、無賊,三界見修煩惱盡故。
【記】無賊者,意以煩惱為賊。謂斷人慧命,劫功德財,致使行人失於聖道,流迸生死曠野,不達涅槃寶所,為害頗深,故名為賊。
○見修等者,謂上二界,各有三種修惑,謂貪、癡、慢。此惑微細難除,故約八地分之。每地分成九品,都合七十二品。每品各有一無間,一解脫。斷至七十一品,名阿羅漢。向斷七十二品惑盡,成阿羅漢。
○此果斷惑,如登樓臺,漸陟漸高。
○見修合論兼欲界一地,總以八十九品無為為此果體。
【記】若約四果有為出體者,即初果唯取道類智一解脫道為體,第二唯取斷欲界九品修惑中第六品一解脫道為體,第三唯取第九品一解脫道為體,羅漢唯取有頂地第九品中一解脫道盡智為體。
○所言無為即離繫果,有為即等流果。
△二不生
【疏】二、不生不受後有故。
【記】不生等者,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然前三句即是盡智,後句即是無生智,謂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間因亡果喪,出世間因成果證故。
△三、應供。
【疏】三、應供,應受人天廣大供養故。
【記】應受等者,為超出人天故,堪受人天供養。若或一種淪溺,寧堪供之?故俱舍云:供養阿羅漢,得現在福報。葢由業煩惱盡,福田勝故。當知未出三界,受他供養者,大須隨出離,豈得安然免之哉?
△二、正釋經經三。初舉所得以問。二明無取以答。三引己證令信。
初舉所得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疏】文三:初、舉所得以問。
【記】舉問經意,準前可知。
△二、明無取以答,又三。初答。二徵。三釋。
初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二徵
何以故?
△三、釋又二。初正釋。二反釋。
初正釋。
實無有法名阿羅漢。
【疏】二、明無取以答。
【記】明答及徵意,準前。
○釋意云:阿羅漢者,無煩惱,不受生,應供養,以是義故,名阿羅漢。除此之外,更無一法名阿羅漢。
△二、反釋。
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記】若阿下,反釋。
○云:若或作念言:我得阿羅漢果,便著我人等相,則與凡夫何所異哉?由此驗知,的無是念。
△二、引己證令信三:初、明佛先印,二、彰己不取,三、却釋佛意。
【記】引己證令信者,以己方人也。亦令眾生皆亡是念,入於聖道故。
△初、明佛先印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
【疏】初、明佛先印。
【記】先印。經意云:佛於往日,曾說於我得是三昧,人中第一。
【疏】無諍者,不惱眾生,能令眾生不起煩惱,故佛讚之。
【記】不惱等者,若人嫌立,則復為坐,乃至不向貧家乞食,皆為不惱他也。
○能令下,釋。既不惱之,煩惱何起?
【疏】十弟子中,善現第一。
【記】第一等者,謂十大弟子,各有一能,皆稱第一。即迦葉頭陀,阿難多聞,舍利弗智慧,目連神通,羅睺羅密行,阿那律天眼,富樓那說法,迦旃延論義,優波離持律,須菩提解空。今言無諍者,只由解空得無諍故。亦如夫子十哲,各有能事。謂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
【疏】離欲者,三界煩惱,但有貪心,盡名為欲,非唯欲界。
【記】離欲等者,謂貪使煩惱通於三界,斷盡此貪,方真離欲也。
○問:若然者,則但是羅漢,皆斷三界煩惱,云何善現稱第一耶?答:所言第一者,葢約無諍,不約離欲也。故經云: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又魏經云:我若作念,世尊則不記我無諍行第一。意者,以空生獨得無諍三昧,故於諸離欲羅漢之中,稱為第一也。
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
△二、正釋。
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疏】三、却釋佛意。
【記】佛意。經云:若我當此之時,作如是念:我得阿羅漢果。佛則不說我為樂寂靜者,只緣不作是念,故佛讚之。
○無所行者,即不作念也。故經中反說即言若作是念,順釋即言實無所行。
【疏】論云:離二種障:一、煩惱障,得阿羅漢故離;二、三昧障,得無諍故離,故無所行。
【記】離煩惱障者,謂貪等十使,麤細盡除。
○離三昧障者,三昧是定,障即是惑。三昧之障,依主釋也。不同煩惱即障,持業釋故。
○然此二障,離各有由。離煩惱障,得羅漢故。離三昧障,得無諍故。
【疏】阿蘭那者,此云寂靜。
【記】寂靜者,寂靜即是無諍定意,言須菩提是樂寂靜之者。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述疑意,三、指疑起處便結成疑。
初標章。
【疏】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
【記】第五疏,初標章。
△二、述疑意
【疏】論云:釋迦昔於然燈佛所受法,彼佛為此佛說法。
【記】釋迦下,先述疑意。
○即釋迦因中,為善慧仙人,蒙然燈如來授記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由此增進,入第八地,故云受法。廣有因緣,如第十二中說。
△三、指疑起處,便結成疑。
【疏】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說?
【記】云何下,指疑起處,便結成疑。
○此亦從前第三中來,以彼文云: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故。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二、答。【疏】依經斷疑。
△初、問: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
【記】經問意云:於汝意中如何?謂我昔於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有法為所得?為無所得?
△二答
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記】答意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法為所得。
【疏】於法實無所得者,然燈佛說,說是語言;釋迦所聞,唯聞語言。語言非實,智證法故。
【記】說是語言等者,以是語言,故無所得。
○語言非實者,謂語言從緣,緣無自性,舉體全空,空故無得也。斯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
○智證法者,釋得記之由也。意明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差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豈有所說所得耶。
【疏】論云:釋迦於然燈所,言語所說,不取證法。以是義故,顯彼證智不可說,不可取。
【記】論云下,引證上義。
○證法離言說相,故不可說。證法離心緣相,故不可取也。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
【記】第六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若法不可取。
【記】若法下,指疑起處。
○此亦從前第三中來。
△三、結成疑。
【疏】云何諸菩薩取莊嚴淨土?云何自受法王身?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既興功運行,六度齊修,迴向發心,嚴淨佛土,此若非取,則孰為取耶?
○佛身之疑,意亦同此,以是二報不相離故。故論文中,二疑雙敘。
○然今此科,但斷一種。
△二、依經斷疑經三。初舉取相莊嚴。問。二釋離相莊嚴答。三依淨心莊嚴勸。
初舉取相莊嚴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疏】斷疑之文三:初、舉取相莊嚴。問:
【記】舉問。經意云:菩薩取形相,莊嚴佛土不?
【疏】佛意欲明法性真土,故問取形相莊嚴土不。
【記】佛意等者。空生本疑有取,佛意欲顯無取。取與無取,在於性相二土,故且舉相問之,試其解不。
△二、釋離相莊嚴答經三:初、荅,二、徵,三、釋。
初答。
不也,世尊。
【記】釋答意云:不取相莊嚴佛土也。
△二徵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不取相莊嚴佛土?
△三釋。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記】釋意云:不以相莊嚴,是真實莊嚴也。
【疏】二、釋離相莊嚴答。
【疏】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記】偈云下,於中。前三句正釋經,後一句即却釋偈之第三句也。
○又前兩句釋經中莊嚴佛土者,非形釋即非莊嚴,第一體釋是名莊嚴。非嚴顯偈中非形,莊嚴意顯偈中第一體。
○此但指配其文義,意即邐迤次顯。
【疏】論釋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唯真實智慧習識通達,故不可取。
【記】論釋下,轉釋偈文。
○諸佛下至不可取釋偈之前半。
○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真實之性。此則以智契如,名為莊嚴,即是無取之義。所疑有取,自此釋遣。
【疏】莊嚴有二:一、形相;二、第一義相。
【記】莊嚴有二。下釋後半。
○先列二土。
○形相即法相,土謂金地寶池等。以要言之,但有所見聞,皆屬形相。
○第一義即法性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即真如理是。
【疏】非嚴者,無形相故。莊嚴意者,即是第一莊嚴,以一切功德成就莊嚴故。
【記】非嚴下,正釋。
○即以後第三句為出所以,由是故得非嚴及莊嚴也。
○非嚴,即揀法相土,非今所嚴之者。當於經中,則非莊嚴也。
○莊嚴意者,即顯法性土是。此所嚴之者,當於經中,是名莊嚴。所謂顯發過恒河沙數功德,而為莊嚴。如金作器,器非外來,即以此器,反嚴於金。是故前引論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等。是則於諸嚴中,更無過者,故云第一莊嚴等也。
○言意者,即指非形第一體,是非嚴莊嚴之意也。意即所以也。
【記】問:諸佛身土,必須性相具足,方為了義。今既唯嚴於性,豈不闕於相耶?答: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心淨方能現之。苟能清淨其心,身土自然顯現。其猶磨鏡,塵盡像生,自然而然,故非造作。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能生身土智影。況是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無執情,何閡於相?然以經宗無相,此義稍增,首末皆爾。
○用心之相,如次所明。
△三、依淨心莊嚴勸。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疏】三、依淨心莊嚴勸。
【記】淨心勸。經意云:以是義故,汝諸菩薩,應生無住清淨之心。
【疏】論云:若人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於色等境中。
【記】若人下,先敘所遮之心。
○意以形相為真佛土,由是見故,便欲形相莊嚴,故云我成就等。
【記】彼住下,顯失也。
○意明本欲嚴淨,如何却生染心?以住色等即生死心,何名淨耶?
【疏】為遮此故,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等也。
【記】為遮下,躡前所遮,引起經意。
○既以不住色等為清淨心,當知住於色等,誠為染矣。
【疏】而生其心者,則是正智,此是真心。若都無心,便同空見。
【記】正智者,無住之心。既是正智,當知有住所生之心,同為妄識。
○此中正智而言生者,所謂顯發,非剏然而生。故大經云:於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也。
○以此般若不生不滅,故云真心。
○若都下,顯意遮過。
○恐墮空見,故令生此真心。
○天真之心,本無生滅。但緣住境,即不相應,亦非斷滅。心若不住,般若了然,亦非生起。恐人迷此,故為顯而遮之。
【記】是則前令不住色等是遮有,後令生心是遮無。既離有無,即名中道。如斯體達,是真莊嚴,何有佛土而不清淨?故淨名云:欲淨佛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淨。淨其心者,即離有無也。
△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二。初標章。二敘疑。
初標章。
【疏】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
【記】第七疏,初標章。
△二、敘疑。
【疏】疑意如前。
○問:此與第三何別?答:前化此報,故不同也。緣前聞應化非真,故無有取,便云報身是實,應有取心。是故此疑躡彼第三而起也。
△二、依經斷疑經二:初、問答斷疑,二、較量顯勝。【疏】斷疑之文二:初、問答斷疑。
△初、問答斷疑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大,世尊!
【記】斷疑經,問答可知。
△三徵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名之為大?
△四釋。
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記】釋意云:非有漏有為身,是無漏無為身。
○若準無著,則全異於此。大抵首末皆依二諦而釋也。今此疏中有依天親,有依無著,則此一段且依天親也。
△初、問答斷疑疏二:初、總釋喻旨,二、別解非身。【記】疏二:初、總釋喻旨。
△初、總釋喻旨,又三。初先明能喻。二正明所喻。三以偈結。
初先明能喻。
【疏】論云:如須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故。
【記】高遠等者,謂下據金輪,高八萬由旬,六萬諸山而為眷屬,故名為大。故華嚴疏云:須彌橫海,落羣峰之高。
○而不取等者,彼山雖大,四寶所成,五位法中,色法所攝,三性之內,無記性收,豈有分別而取為王也?
△二、正明所喻
【疏】報佛亦如是,以得無上法王體故名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
【記】報佛下,正明所喻。
○謂進修多劫,福智圓明,純淨無垢,更無過此,故云無上。獨王去聲法界,故號法王。大有二義:一、約體,身智廓周故;二、約位,諸聖莫及故。
○無分別者,非如色法是無記性,但以三祗修習,萬慮都忘,如智寂然,故無分別。
△三、以偈結。
【疏】故偈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
【記】偈云下,以偈結也。
△二、別解非身二。初牒經略指。二引論廣釋。
初牒經略指。
【疏】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為身,是無漏無為身。
【記】非身下,二、別解非身二:初、牒經略指。
○無漏、無為者,無漏則簡異世間,無為則表非生滅。
○問:今明報身,即合有為無漏,云何此說無為耶?答:此據實教,不約權宗,故是無為也。故淨名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佛身無漏,諸漏已盡。
△二、引論廣釋二:初、本偈,二、引論文。
初引本偈。【疏】故偈云: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
【記】故偈云下,二、引論廣釋二:初、引本偈。
○此偈標遠離有為有漏意,顯唯有漏法體。
△二、引論文二。初雙標。二雙釋。三雙結。
初雙標。
【疏】論云:若如是,即無有物;若如是,即名有物。
【記】論云下,二、引論,文三:初、雙標。
○若如是者,指經徵起以標也。
△二、雙釋。
【疏】以唯有清淨身故,以遠離有為法故。
【記】以唯下,二、雙釋。
○清淨身,即法身也。此釋有物之句,即是經中是名大身也。
○問:此說報身,云何言法?答:以法、報合說,二身不殊。以此實教,理、智無二,故得云爾。
【記】以遠離下,釋無物之句也,即是經中佛說非身也。
○法身既是無為,則離有為生滅。
○有為既離,況有漏耶?故此釋文不言諸漏。
△三、雙結。
【疏】以是義故,實有我體,以不依他緣住故。
【記】以是下,三、雙結。
○謂以是遠離及唯有故,顯得法身真我,無漏無為,不生不滅,湛然清淨,故有實體,名為有物。
○不如凡夫徧計之我,有漏有為,即生即滅,如彼夢幻,無有實體也。
【記】以不依下,結無有物,亦是重顯所以也。
○以不依於五蘊有為之緣而住,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故有實我。
○當知凡夫,皆依五蘊有為緣住。五蘊尚假,況所計我耶?
△二、較量顯勝經二:初、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初、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初、較量勝劣,二、釋勝所以。初、較量勝劣三:初、約多河以辨沙,二、約多沙以彰福,三、約多福以顯勝。初、約多河以辨沙,又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疏】二、較量顯勝二:一、約外財較量,廣顯經勝二:一、較量勝劣三:初、多河以辨沙。
【記】辨沙,經意可見。
【疏】恒河者,從阿耨池東面流出,周四十里,沙細如麫,金沙混流。
【記】阿耨池者,此贍部洲,從中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次有香醉山。於雪北香南,有阿耨池,此云無熱惱,縱廣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中。其於中四面,各出一大河,東名殑伽河,繞池一帀,流入東海。南信渡河,西縛蒭,北徒多,皆繞池一帀,如次入南、西、北海。今經恒河,即殑伽也。言恒者,譯者訛也。
○周四十里者,謂初出池口處也。
【疏】佛多近此說法,故取為喻。
【記】佛多下,出取喻之由。
○然說此經時,但在祗園,餘說法時,多近於彼,故以喻也。
△二、約多沙以彰福,亦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疏】二、約多沙以彰福。
【記】彰福,經意可見。
△二、約多沙以彰福疏二:初、徵釋,二、難通。初、徵釋,又二。初徵。二釋。
初徵。
【記】論云下,徵也。
△二釋。
【疏】偈云: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記】偈云下,釋也。
○謂前以一三千界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總是多義,總是勝較量。然其後者,即多中之多,勝中之勝,故重說也。斯則言說重而義意不重。
△二、難通,亦二。初難。二通。
初難。
【疏】何故不先說此喻?
【記】何故下,轉難。
○意云何?不於前文中便說此喻耶?
△二、通又二。初約人通。二約法通。
初約人通。
【疏】為漸化眾生,令信上妙義故。
【記】為漸下,約人通也。
○謂機淺法深,頓說難信,漸次誘引,令知勝德。
△二、約法通。
【疏】又前未顯以何等勝功德能得菩提故。
【記】又前下,約法通也。
○謂喻之前,未說四果無心,釋迦無得。嚴淨國土,不嚴而嚴。修證佛身,無證而證。是故較量之喻,亦未能勝。
○後乃既明斯義,法理兼深。由是較量之喻,亦復殊勝。
○或可出生佛法之義,亦在前喻之後也。
○況後釋所以中五段經文,亦屬於此,思之。
△三、約多福以顯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疏】三、約多福以顯勝。
【記】顯勝,經意可知。
【疏】施感生死,經趣菩提,大意同前。
【記】大意同前者,即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是也。
△二、釋勝所以。經五:初、尊處歎人勝,二、約義辨名勝,三、佛無異說勝,四、施福劣塵勝,五、感果離相勝。初、尊處歎人勝三:初、明處可敬,二、顯人獲益,三、顯處有佛。
初、明處可敬。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疏】二、釋勝所以五:一、尊處歎人勝三:初、明處可敬。
【記】可敬經可知。
【疏】大般若說:天帝不在,諸天若來,但見空座,盡皆作禮,供養而去。
【記】大般若下,引事證。
○帝釋每於善法堂中,為天眾說般若波羅蜜法。或有時不在,諸天若到,皆向座恭敬作禮。為重於法,乃尊於處故。
【疏】窣堵波,此云高顯。塔者,邊國訛語。
【記】高顯者,以尊人故,令處高顯,俾遠近皆見敬而生福也。
【疏】廟,貌也。於塔中安佛形貌。
【記】形貌等者,塔中有佛形貌,人見必生敬心,見於說法之處,亦如見佛形貌。
○若梵語制多,此云靈廟,或云可供養處,與此大同。
△二、顯人獲益。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疏】二、顯人獲益。
【記】獲益。經意云:宣說四句之處,尚得天人供養,何況盡此經文,能受持耶?如經敘之。
【疏】前四句猶勝,況此盡能受持,故最上等也。
【記】前四句等者。據此經意,望於前段,有二勝劣。何者為前說其處,此說於人?前明四句偈,此明盡受持。由是前則劣中之劣,此乃勝中之勝。反覆而言,故云何況也。
○最上者,法身也。無漏無為,絕上上故。第一者,報身也。眾聖中尊,更無過故。希有者,化身也。如前所說四種事故。意明受持讀誦,具獲三身,功德圓滿也。
○有云:能趣菩提,故云最上。勝出諸乘,故云第一。世間無比,故云希有。
△三、顯處有佛。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疏】三、顯處有佛。
【記】有佛。經意云:如此經文,隨何方所,即為有佛及諸弟子。
【疏】經顯如來法身,依法則有報化。
【記】經顯下,明有佛及有之所以。
○謂報化必依法身,法身又從經顯。既有能顯之教,必有所顯之佛。
○又經是教法,佛是果法。果由理顯,理由行致。斯則三佛備足,四法具圓。所在之處,豈生輕劣。
【疏】又一切賢聖,皆以無為得名。經顯無為,必有賢聖尊重弟子。
【記】又一切下,明有弟子之所以。
○三乘賢聖,體是無為,經顯無為,故有賢聖。
○尊重者,謂證如者,皆是入理聖人,可尊可重故。
○若準魏經,即但言有佛,使人尊重,不言別有弟子。故使文云:即為有佛,尊重似佛。
△二、約義辨名勝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記】名勝經。問意云:未審此經有何名目?不有名目,如何奉持?
△二答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記】答文可知。
△三徵
所以者何?
【記】徵意云:如來常說諸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者,有何所以?
△四釋。
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記】釋意云:我所立者,名即無名,無名之名,豈違空義?
○為受持故,於無名中強立名耳。
【疏】二、約義辨名勝。佛立經名,約能斷惑,斷惑故勝也。
【記】佛立下,釋立名之因。
○因,即所依之義。謂金剛有能壞之義,般若有觀照之功,法喻雙彰,故曰金剛般若。
○其實亦約能堅之義以立,今且就用釋之。
○具如題中及七義句中說也。
○斷惑故勝者,眾生流轉,為遭惑染。若斷惑染,成佛無疑,豈不勝乎?
【疏】則非般若者,無著云:對治如言執故。
【記】對治等者。約名顯義,義實名虗。若執虗名,安得實義?慮有斯執,是故對治。
△三、佛無異說勝經二:初、問,二、答。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記】異說。勝經問意云:汝謂如來除所證之法外,更有別異之說不?
△二答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記】答意云:如來除所證之法外,更無別異之說。
【記】此段,躡於次前立名處。來意云:非唯立此經名,名即無名。凡有所說,悉皆如此。又非我獨爾,諸佛亦然。
△三、佛無異說勝疏三:初、標科,二、正釋,三、引證。初、標科。
【疏】三、佛無異說勝。
△二、正釋四。初釋無說。二出所以。三結通諸佛。四結成上義。
初釋無說。
【疏】無所說者,無別異增減之說。
【記】無別等者,謂釋迦一佛,初、中、後說,竟無別異增減。
○然乃但據真實無差,不約言詞有異耳。
△二出所以
【疏】但如證而說,既如其證,則無所說。
【記】但如下,出所以也。
○凡有說時,皆如其證。證中無說,豈有異耶?
△三、結通諸佛。
【疏】三世佛皆然。
【記】三、世下,結通諸佛。
○若未至極位,在因地中,隨其所說,各各差別。何以故?所證不同故。如地前、地上十地,節級不同。
○由是果人,決無異說。
△四、結成上義。
【疏】故云無異說。
【記】故云下,結成上義。
○既一佛多佛,過去未來,所說皆同,咸如其證。如證之說,不亦勝乎?
△三、引證二。初引本論。二引無著。
初引本論。
【疏】故論云: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
【疏】故論云下,引證。
○唯獨等者,說般若能斷煩惱,無有一佛不作此說。
○餘皆若此。
△二、引無著。
【疏】無著云:第一義不可說。
【記】第一等者,以諦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故不可說。
○此證前既如其證,則無所說也。
○然無著、天親,語雖似異,其意實同。既如其證,豈非第一義耶?
△四、施福劣塵勝經三:初、問,二、答,三、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二答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記】塵勝經,問答之文可見。
△三、釋。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記】釋意云:所言塵者,非煩惱塵,但是地塵;所言世界者,非染因界,但是地塵界。
【疏】四、施福劣塵勝。
【記】此即躡前較量中來由。前說河沙寶施,不及持經,惑者所聞,未能誠信。所以如來特說此義,使其明見優劣,用滌所疑。具在疏文,昭然可見。
【疏】論云:寶施福德,是煩惱因,以能成就煩惱事故;地塵無記,非煩惱因,故塵勝施劣。
【記】論云下,釋盡其意。
○意云:碎界為塵,塵上不起煩惱。寶施得福,即有貪瞋五欲自娛,無惡不造。故相傳云:布施是第三生怨,所以塵界勝於寶施。
○且塵界但不起過,尚得為勝,況受持此經,定招佛果,豈可以為劣哉。
○由是相望,便有三重勝劣。謂寶施不及塵界,塵界不及持經,持經尚勝於塵界,豈得不如寶施?如百姓不如宰相,宰相不如天子,天子尚勝於宰相,豈得不如百姓?喻中天子最勝也,法中持經最勝也。經勝所以,豈不昭然?
【疏】大雲云:故諸地塵,則非貪等煩惱塵,是名無記地塵。如來說三千界,非煩惱染因界,是名地塵無記界。
【記】大雲下,但對經文以揀法喻,更無別義。
○然其意者,說微塵是塵,貪等亦是塵,以俱有坌汙之義故。說三千為界,說煩惱染因亦為界,以皆有為因之義故。亦可三千是器界,煩惱是有情界,故云今則揀非貪等塵及染因界,但是地塵及三千界也。
【疏】是則界為塵因,塵不生煩惱;施為福因,福生煩惱。
【記】是則下,結釋上義,並如前說。
△五、感果離相勝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二答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記】果勝經,問答之文可知。
△三徵
何以故?
【記】徵意云:以何義故,不以三十二相為法身如來?
△四釋。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記】釋意云:如來說三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但是化身有為之相故。
△五、感果離相勝疏三:初、標章,二、正釋經文,三、轉遮謬解。初、標科。
【疏】五、感果離相勝。
△二、正釋經文二:初、敘經起意,二、引證勝劣。
初、敘經起意。
【疏】恐施寶者云:我施求佛,誰言煩惱?故此經云:可以相為佛不?
【記】恐施可敘經起之意也。
○恐彼意云:若施不求佛,即起煩惱。本為求佛,云何煩惱?
○彼所求者,即是三十二相之身。為破此見,故復問之。
△二、引證勝劣,又三。初標。二徵。三釋。
初標。
【疏】論云:持說此法,能成菩提,勝彼福德。
【記】持說下,且標勝劣。
○謂寶施但得色相,持經即得菩提,故云勝彼福德。
△二徵
【疏】何以故?
【記】何以故者。徵。
○意云:既得三十二相,何不得菩提?
△三釋。
【疏】彼相於佛菩提,非法身相故。
【記】彼相下,釋也。
○理法身是菩提相,彼三十二相非菩提相。
○所以言者,菩提無相故。
○由法身即菩提相,非菩提相空矣。
【記】又於其中,法身則勝,色身則劣。何以故?法身無為,真實性故;色身有為,影像相故。
○然由持說因勝故,果中獲法身。寶施因劣故,果中獲色身。故上標云:持說此經,勝彼福德。
△三、轉遮謬解,又二。初正遮。二結釋。
初正遮。
【疏】經:福能降施福,得三十二相。
【記】經福下,轉遮謬解。
○恐施寶者,聞上所說,便云:雖知色身劣於法身,寶施不如持說。我以不能持說,不要法身,恒將寶施成就色身。相好既圓,不亦妙矣。為遮此見,故此云也。
○謂前且約別義,分於因果,故說施感相身。若據實義而論,空施不成相果。何者?由無智慧,隨相生情,所施雖多,唯成有漏。縱得三十二相,但是轉輪王。色相雖同,不名為佛。若能持說此經,則智慧圓起,依慧行施,不住有空,以無漏因,獲無漏果。如此三十二相,始得名為佛焉。
△二、結釋。
【疏】意明經福降施,方得色相佛身;若但寶施,即煩惱因。
【記】意明下,結釋上義,不逾前說。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二所較更勝。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記】較量經意,如文可知。但甚多之言,顯超命施之福也。
【疏】二、約內財較量,倍顯經勝二:初、較量勝劣。捨身勝於寶施,持說又勝捨命。
【記】捨身等者,意恐人聞寶施不及受持,便謂以是身外之財,所以劣於經福。若將身命布施,必勝受持。為破其見,故有此文。
○沙數猶劣,況一身耶?
△二、釋勝所以。經五。初泣歎未聞深法勝。二淨心契實具德勝。三信解三空同佛勝。四聞時不動希有勝。五大因清淨第一勝。
初泣歎未聞深法勝。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記】泣歎經意者,謂空生聞上所說,喜極成悲,泣涕連連,自宣心曲:身為羅漢,已是多時,慧眼雖聞,未聞斯教。
【疏】二、釋勝所以五:初、泣歎未聞深法勝。
【記】捨身下,悲泣之由。
○然有三意:一謂傷彼捨身虗其功故。意云:捨命河沙,劣於持說,不達深旨,勞而無功。二謂悲曩劫不逢遇故。意云:在凡不聞,故當其分,自階聖果,亦未聞之。三謂慶今得聞,喜極成悲。故善吉剏聞深法,非本所望,涕淚文流,以彰極喜。
○今此疏中且明前一也。
【疏】論云:念彼身苦尊重法故悲淚。
【記】論云下,引證。
【疏】慧眼,人空也,未聞法空也。
【記】慧眼等者,謂空生混跡,寄位小乘。自證人空已來,未聞法空之理,以法空是大乘所證境故。
【記】然以此為經勝由者,有兩重意:一謂教若麤淺,聞乃尋常,既感悲啼,乃知深妙。二謂常人啼泣,未足為奇,善吉悲傷,當知最勝。勝之所以,不亦明乎?
△二、淨心契實具德勝經二:初、正明,二、拂跡。初、正明。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記】正明。經意云:若人聞此,能生信心。此信若生,不信諸法,故云清淨。諸法既泯,實相生焉。三身功德,自此周備,豈不勝耶?
○第一等者,如前所明,經文存略,故標二也。
【疏】二、淨心契實,具德勝二:初、正明。論云:此中有實相,餘者非實相。
【記】此中,即般若教。餘者,即未說般若之前,二乘人天之教。
○所言實相者,即無相之相也,謂無我法之相。以要言之,離一切相,各為實相。故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言餘教所無者,謂人、天教中具足二執,小乘教內法相猶存,不可以二執之相而為實相,故言餘者非實相。非,猶無也。
○言此有者,謂頓除二執,雙顯二空,空病亦空,二邊皆離,中道斯顯,名實相焉,故云此中有也。
【記】問:實相之理,教但能詮,云何信心便生實相?答:謂能信此經,必無二執。無二執處,即是實相,非謂別有實相生也。
△二拂跡。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記】拂跡。經意云:此實相者,體當勝義,但唯無相,名依世諦,故言實相。
【疏】二、拂跡。無著云:為離實相分別想故。
【記】為離等者,恐聞實相之名,便生實相之想。想,即分別也。良以實相真妙,言念不及。雖假言念,唯證相應。若起當情,但唯影像。恐認於此,故曰即非。
△三、信解三空同佛勝經三:初、總標信解,二、別顯三空,三、如來印定。
初、總標信解。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記】信解。經意云:我為阿羅漢,親稟佛言:信解受持,不為難事。若當來世,濁惡世中,去聖時遠,不聞佛說,覽斯遺教,信解法空,領受任持,依解起行。若斯等類,不亦難乎?
【疏】三、信解三空同佛勝三:初、總標信解。
【疏】無著云:未來法滅時,尚有菩薩受持,故無我、人等取。云何汝等於正法時,遠離修行,不生慚愧?
【記】未來等者,謂無著出世,當正法中,故引來世之勝人,以誡當時之劣者。是知小人君子,何代無之。斯則指於第二疑中,所說後五百歲持戒修福者也。
△二、別顯三空經三:初、我空,二、法空,三、俱空。初、我空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三、空經。徵意云:設有能信解受持,以何義故,得為希有?
△二釋。
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記】釋意云:以無我等相故。
○此則我空也。
△二、法空二。初徵。二釋。
初徵。
所以者何?
【記】徵意云:所以令無我等相者,何謂也?
△二釋。
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
【記】釋意云:以我等相即非相故。
○我相體是心心所法,既無此體,即是法空也。
△三、俱空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又徵意云:以何義故,令無我法之相?
△二釋。
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記】後釋。意云:離一切相,名為佛故。
○諸相雖多,不逾我法,今此統收,故云一切。
○斯則是相皆離,為俱空也。俱空之理,則名為佛。佛自此成,故言勝也。
【疏】二、別顯三空。
【疏】無著云:無我等者,無人取;我等即非相者,無法取。
【記】人、法二取,其義可知。
【疏】離一切者,顯示諸菩薩隨順學相。諸佛世尊離一切相,是故我等應如是學。
【記】顯示等者,為我、法二空,菩薩有分,離一切相,方是如來。今顯示此義者,令諸菩薩方便隨順,學而習之,見賢思齊,速成佛故。故云諸佛世尊,乃至如是學也。
△三、如來印定。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疏】三、如來印定。
【記】印定經意,如文可知。
【記】然以前來從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乃至離一切相,即名諸佛,盡是空生之言。於中邐迤有其六重,所謂聞法悲啼,信生實相,對彰難易,明無我人,法執兼亡,盡成佛故。如斯所說,皆當誠諦之言。故佛世尊印云如是。
○重言者,表言當之極耳。
△四、聞時不動希有勝。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疏】四、聞時不動希有勝。
【記】不動經意云:此經深妙,難解難知,或有人聞,多生驚畏。若得不生驚畏,豈不希有者哉!
○實難其人,葢緣經勝。經勝之義,昭然可知。
【疏】論云:驚者,謂非度生懼。怖者,不能斷疑心故;畏者,一向怖故,其心畢竟墮驚怖故。
【記】驚畏者,此三行相不同。驚謂愕然而怪,怖則進退慞惶,畏則一向恐懼。
○如人欲往上京,行於大路,以先未經歷,忽然而驚,心自念言:何謂至此?或進或退,疑是疑非,遂無決定之心,謂此路元來不是,或反而不進,或恐懼發狂,墜壑投巖,不終天命。
○法中亦爾。以佛於人天小乘教中,說空說有。不達意者,隨言而執。及說此經,則顯非空非有中道之理。先所執者,悉皆驚畏。却以為非,不能進趣。或墮凡夫,或落小乘。菩提真空,從茲永失。
○今之經意則云:若人聞此不有不空難信之法,不生驚畏之心,則能不捨菩提,進向大道。旨趣深玅,尠有其人。若或有之,是為希有也。
△五、大因清淨第一勝經二。初徵。二釋。
初徵。
何以故?
【記】大因經。徵意云:以何義故,聞而不驚等,得為希有耶?
△二釋。
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記】釋意云:以此法門,於諸波羅蜜中,是第一波羅蜜故。然此波羅蜜,若約勝義,則不可言,故言非第一等。今所說者,約世諦說,為勝之義,不亦然乎?故云是名等。
【疏】五、大因清淨第一勝。
【疏】何以故者,有二:一、躡前不驚等徵;二、都躡前勝以徵。
【記】二、都下,為前來兩重較量,皆言經勝。釋勝所以,已列九門,每門之中,各是一義,未知根本何謂勝乎?斯於勝所以中,更徵勝所以也。
【疏】論云:此法門者,名為大因,勝餘修多羅故。
【記】大因者,謂第六般若波羅蜜也。以佛有三身,法身最大,此能得故,名為大因。六中最勝,故稱第一。
○勝餘等者,謂人天二乘教中,不詮此法,今乃詮之。彼以所詮劣,故能詮亦劣。此以所詮勝,故能詮亦勝也。
【疏】名為清淨無量,諸佛同說。
【記】清淨等者,謂隨相之法,建言必異;離相之理,說即無差,以平等一味故。平等一味,即勝義諦也。以是勝義,故清淨矣。
【疏】故彼珍寶檀等,無如是功德,是故彼福德中,此福為勝。
【記】故彼下,通釋都徵之意。
○檀即是施,通於內外二財,故云等也。
○無如是功德者,謂在因無破惑之功,在果無法身之德故。
○此福者,受持讀誦也。
○然前門門,皆顯經勝。勝之根本,不過此門。能成清淨法身,是故說名為勝。內外財施,安可較量。
金剛經疏記科會卷第六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疏二:初、標章敘疑,二、依經斷疑。初、標章敘疑三:初、標章,二、指疑起處,三、結成疑。
初標章。
【疏】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
【記】第四疏,初標章。
△二、指疑起處。
【疏】論云:向說聖人無為法,不可取說。
【記】向說下,指疑起處,此從第三中來。
○不可取說者,以前文云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
△三、結成疑。
【疏】云何聲聞各取自果,如證而說?
【記】云何下,結成疑也。
○前云一切賢聖通於三乘,故疑聲聞得果是取。
○如初果人證自初果,亦自說言已證初果等。
△二、依經斷疑經四:初、入流果二:一、來果,三、不來果,四、不生果。
【疏】斷疑之文四:初、入流果。
△初、入流果疏三:初、正釋經文,二、商較果證,三、結斷疑情。初、正釋經文經四:初、問,二、答,三、徵,四、釋。初、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