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龍樹——中道緣起與假名空性之統一
一 龍樹與龍樹論
龍樹(Nāgārjuna)菩薩,對空義有獨到的闡揚,為學者所宗仰,成為印度大乘的一大流。在中國,或推尊龍樹為大乘八宗的共祖。印度佛教史上,龍樹可說是釋尊以下的第一人!但龍樹的傳記,極為混亂,主要是《楞伽經》中,「證得歡喜地,往生極樂國」的那位龍樹,梵語 Nāgāhvaya,應譯為龍叫、龍名或龍猛,與 Nāgārjuna——龍樹,是根本不同的。多氏《印度佛教史》說:南方阿闍黎耶龍叫(Nāgāhvaya),真實的名字是如來賢(Tathāgata-bhadra),闡揚唯識中道,是龍樹的弟子[1]。月稱(Candrakīrti)的《入中論》,引《楞伽經》,又引《大雲經》說:「此離車子,一切有情樂見童子,於我滅度後滿四百年,轉為苾芻,其名曰龍,廣宏我教法,後於極淨光世界成佛」[2]。這位本名一切有情樂見的,也是「龍名」,月稱誤以為《中論》的作者龍樹了。與《大雲經》相當的,曇無讖(Dharmarakṣa)所譯的《大方等無想經》說:「一切眾生樂見梨車,後時復名眾生樂見,是大菩薩、大香象王,常為一切恭敬供養、尊重讚嘆」[3]。大香象的象,就是「龍」(或譯「龍象」)。為一切尊重讚歎,也與《楞伽經》的「吉祥大名稱」相當。這位龍叫,弘法於(西元三二〇——)旃陀羅崛多(Candragupta)時代,顯然是遲於龍樹的。傳說為龍樹弟子(?);那時候,進入後期大乘,如來藏、佛性思想,大大的流傳起來。
鳩摩羅什(Kumārajīva)譯出的《龍樹菩薩傳》,關於龍樹出家修學,弘法的過程,這樣[4]說:
「入山,詣一佛塔,出家受戒。九十日中,誦三藏盡,更求異經,都無得處」。
「遂入雪山,山中有塔,塔中有一老比丘,以摩訶衍經典與之」。
(欲)「立師教戒,更造衣服,令附佛法而有小異」。
「大龍菩薩……接之入海。於宮殿中,開七寶藏,發七寶華函,以諸方等深奧經典無量妙法授之。龍樹受讀,九十日中,通解甚多。……龍樹既得諸經一相,深入無生,二忍具足。龍還送出,於南天竺大弘佛法」。
「去此世以來,至今始過百歲。南天竺諸國為其立廟,敬奉如佛」。
龍樹青年出家時,佛像初興。佛的舍利塔,代表三寶之一的佛,為寺院的主要部分。大乘行者總稱佛塔及附屬的精舍為塔,聲聞行者總稱為精舍、僧伽藍,其實是一樣的。所以龍樹在佛塔出家,就是在寺院中出家。出家,都是在聲聞佛教的各部派寺院中出家,所以先讀聲聞乘的三藏。其後,又在雪山的某一佛寺中,讀到了大乘經典。雪山,有大雪山、小雪山,都在印度西北。初期大乘是興起於南方,而大盛於北方的。北方的大乘教區,是以烏仗那(Udyāna)山陵地帶為中心,而向東、西山地延[A1]伸的;向南而到犍陀羅(Gandhāra)[5]。《小品般若經》說:「後五百歲時,般若波羅蜜當廣流布北方」[6]。晚出的薩陀波崙([A2]Sadāpararudita)求法故事,眾香城就是犍陀羅。眾香城主,深入大乘,書寫《般若經》恭敬供養,可看出大乘在北方的盛況。龍樹在雪山佛寺中,讀到大乘經,是可以論定為史實的。
龍樹有「立師教戒,更造衣服」的企圖。我以為,問題是大乘佛教,雖離傳統的聲聞佛教,獨立開展,但重法而輕律儀,所以大乘的出家者,還是在部派中出家受戒,離不開聲聞佛教的傳統,這是龍樹想別立大乘僧團的問題所在。可能為了避免諍執,或被責為叛離佛教,這一企圖終於沒有實現。在傳說中,說他有慢心,那是不知佛教實況的誤會。
龍樹入龍宮取經,傳說極為普遍。龍樹在龍宮中,讀到更多的大乘經,「得諸經一相」,「一相」或作「一箱」。所得的經典,傳說與《華嚴經》有關。我曾有〈龍樹龍宮取經考〉[7],論證為:龍樹取經處,在烏荼(Uḍra),今奧里薩(Orissa)地方。這[A3]裡,在大海邊,傳說是婆樓那(Varuṇa)龍王往來的地方。這[A4]裡有神奇的塔,傳說是龍樹從龍宮得來的。這[A5]裡是《華嚴經.入法界品》善財(Sudhana)童子的故鄉,有古塔廟。所以龍樹於龍宮得經,應有事實的成分,極可能是從龍王的祠廟中得來的。後來龍叫七次入海的傳說,也只是這一傳說的誇張。烏荼,在(東)南印度,當時屬於安達羅(Andhra)的娑多婆訶(Śātavāhana)王朝。龍樹在南印度弘法,受到娑多婆訶王朝某王的護持,漢譯有《龍樹菩薩勸誡王頌》(共有三種譯本),名為《親友書》,就是寄給娑多婆訶國王的。依多氏《印度佛教史》,龍樹也在中印度弘法。從龍樹在雪山區佛寺中研讀大乘,對北方也不能說沒有影響。總之,龍樹弘法的影響,是遍及全印度的。依《大唐西域記》,龍樹晚年住在國都西南的跋羅末羅山([A6]Bhrāmanagiri),也就在此山去世。
《龍樹菩薩傳》說:「去此世以來,始過百歲」。依此,可約略推見龍樹在世的年代。《傳》是鳩摩羅什於西元五世紀初所譯的,羅什二十歲以前,學得龍樹學系的《中》、《百》、《十二門論》。二十歲以後,長住在龜[A7]茲。前秦建元「十八年九月,(苻)堅遣驍騎將軍呂光,……西伐龜[A8]茲及烏耆」。龜[A9]茲被攻破,羅什也就離龜[A10]茲,到東方來[8]。建元十八年,為西元三八二年。《龍樹傳》的成立,一定在三八二年以前;那時,龍樹去世,「始過百年」,已有一百零年了。所以在世的時代,約略為西元一五〇——二五〇年,這是很壽長了。後來傳說「六百歲」等,那只是便於那些後代學者,自稱親從龍樹受學而已。
龍樹的著作,據《龍樹傳》說:「廣明摩訶衍,作優波提舍十萬偈。又作莊嚴佛道論五千偈,大慈方便論五千偈,中論五百偈,令摩訶衍教大行於天竺。又造無畏論十萬偈,中論出其中」[9]。西藏所傳,《中論》釋有《無畏論》,或說是龍樹的自釋:「造無畏論十萬偈,中論出其中」,就是依此傳說而來的。龍樹壽很高,大乘佛教由此而大大的發揚,有不少著作,論理是當然的,現依漢譯者略說。
龍樹的論著,可分為三類:一、西藏傳譯有《中論》(頌),《六十頌如理論》,《七十空性論》,《[A11]迴諍論》,《大乘破有論》,稱為五正理聚。漢譯與之相當的,1.《中論》頌釋,有鳩摩羅什所譯的青目釋《中論》;唐波羅頗迦羅[A12]蜜多羅(Prabhākaramitra)所譯,分別明(清辨 Bhāvaviveka)所造的《般若燈論》;趙宋惟淨所譯的,安慧(Sthiramati)所造的《大乘中觀釋論》——三部。2.後魏毘目智仙(Vimokṣaprajñāṛṣi)與瞿曇(般若)流支(Gautamaprajñāruci)共譯的《[A13]迴諍論》。3.宋施護(Dānapāla)所譯的《六十頌如理論》;及4.《大乘破有論》。5.《七十空性論》,法尊於民國三十三年(?),在四川漢藏教理院譯出。這五部,都是抉擇甚深義的。鳩摩羅什所譯的《十二門論》;瞿曇般若流支譯的《壹輸盧迦論》,都屬於抉擇甚深義的一類。二、屬於菩薩廣大行的,有三部:1.《大智度論》,鳩摩羅什譯,為「中本般若」經的釋論。僧叡序說:「有十萬偈,……三分除二,得此百卷」[10]。《論》的後記說:「論初品三十四卷,解釋(第)一品,是全論具本,二品以下,法師略之,……若盡出之,將十倍於此」[11]。這部《般若經》的釋論,是十萬偈的廣論,現存的是略譯。有的說:這就是《龍樹菩薩傳》所說:「廣明摩訶衍,作優波提舍十萬偈」。2.《十住毘婆沙論》,鳩摩羅什譯。這是《十地經》——《華嚴經.十地品》的釋論,共一七卷,僅釋初二地。此論是依《十地經》的偈頌,而廣為解說的。3.《菩提資糧論》,本頌是龍樹造,隋達摩笈多(Dharmagupta)譯。三、唐義淨譯的《龍樹菩薩勸誡王頌》;異譯有宋僧伽跋摩(Saṃghavarman)的《勸發諸王要偈》;宋求那跋摩(Guṇavarman)的《龍樹菩薩為禪陀迦王說法要偈》。這是為在家信者說法,有淺有深,有事有理,自成一例。
西藏所傳的,是後期中興的龍樹學。在佛教史上,龍樹與弟子提婆(Āryadeva)以後,龍樹學中衰,進入後期大乘時代[12]。到西元四、五世紀間,與無著(Asaṅga)、世親(Vasubandhu)同時的僧護(Saṃgharakṣita)門下,有佛護(Buddhapālita)與清辨,龍樹學這才又盛大起來。後期的龍樹學,以「一切法皆空」為了義說,是一致的,但論到世俗的安立,不免是各說各的。如佛護的弟子月稱(Candrakīrti),是隨順說一切有部([A14]Sarvāstivāda)的;清辨是隨順經部(Sautrāntika)的;後起的寂護([A15]Śāntarakṣita),是隨順大乘瑜伽(Yogācāra)的。世俗安立的自由擇取,可說適應的不同,也表示了無所適從。這由於後期的龍樹學者,只知龍樹所造的《中論》等五正理聚,但五正理聚抉擇甚深空義,而略於世俗的安立。龍樹為大乘行者,抉擇甚深空義,難道沒有論菩薩廣大行嗎!西元四、五世紀間,由鳩摩羅什傳來的,有《般若經》(二萬二千頌本)的釋論——《大智度論》,《華嚴經.十地品》的釋論——《十住毘婆沙論》。這兩部龍樹論,是在甚深義的基石上,明菩薩廣大行;對於境、行、果,都有所解說,特別是聲聞與菩薩的同異。龍樹曾在北方修學;《大智度論》說到聲聞學派,特重於說一切有系。龍樹學與北方(聲聞及大乘般若)佛教的關係極深,宏傳於北方,很早就經西域而傳入我國。北印度的佛教,漸漸的衰了。後起的佛護、清辨,生於南方;在中印度學得中觀學,又弘傳於南方。這所以西藏所傳的後期中觀學,竟不知道《大智度論》等。世俗安立,也就不免無所適從了!近代的部分學者,由於西藏沒有《大智度論》,月稱、清辨等沒有說到《大智度論》等,而《大智度論》論文,也有幾處可疑,因此說《大智度論》不是龍樹造的。我以為,簡譯全書為三分之一的《大智度論》,是一部十萬偈的大論。《大智度論》的體例,如僧叡〈序〉所說:「其為論也,初辭擬之,必標眾異以盡美;卒成之終,則舉無執以盡善」[13]。這與《大毘婆沙論》的體例:「或即其殊辯,或標之銓評」[14],非常近似。這樣的大部論著,列舉當時(及以前)的論義,在流傳中,自不免有增補的成分,與《大毘婆沙論》的集成一樣。如摭拾幾點,就懷疑全部不是龍樹論,違反千百年來的成說,那未免太輕率了!無論如何,這是早期的龍樹學。
二 《中論》與《阿含經》
論書,有「釋經論」,「宗經論」。釋經論,是依經文次第解說的。有的以為:如來應機說法,所集的經不一定是一會說的,所以不妨說了再說,也不妨或淺或深。有的以為:如來是一切智人,說法是不會重複的,所以特重先後次第。《大智度論》與《十住毘婆沙論》,是釋經論而屬於前一類型的,有南方(重)經師的風格;與(重)論師所作的經釋,如無著([A16]Asaṇga)的釋經論,體裁不同。宗經論,是依一經或多經而論究法義,有阿毘達磨([A17]abhidharma)傳統的,都是深思密察,審決法義,似乎非此不可。《中論》是宗經論,但重在抉擇深義。其實,論書還有「觀行論」一類,以觀行(止觀)為主。《中論》二十七品,每品都稱為「觀」,所以古稱《中論》為中觀。如僧肇〈物不遷論〉說:「中觀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1]。《中論》是宗經論,以觀行為旨趣,而不是注重思辨的。龍樹(Nāgārjuna)所學,綜貫南北、大小,而表現出獨到的立場。現在論究龍樹的空(śūnya, śūnyatā)義,以《中論》為主,這是後期中觀學者所共通的;以《大智度論》等為助,說明《中論》所沒有詳論的問題。
《中論》開宗明義,是:「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2]。《中論》所要論的,是因緣,(新譯為緣起 [A18]pratītya-samutpāda),是八不的緣起;八不的緣起,就是中道(madhyamā-pratipad)。八不緣起的含義,可說與《般若經》相同;而以緣起為論題,以八不來闡明,卻不是《般若經》的。我以為:「中論是阿含經的通論;是通論阿含經的根本思想,抉擇阿含經的本意所在」。「中論確是以大乘學者的立場,確認緣起、空、中道為佛法的根本深義。……抉發阿含的緣起深義,將佛法的正見,確樹於緣起中道的磐石」[3]。這一理解,我曾廣為引證,但有些人總覺得《中論》是依《般若經》造的。這也難怪!印度論師——《順中論》、《般若燈論》等,已就是這樣說了。我也不是說,《中論》與《般若經》無關,而是說:龍樹本著「般若法門」的深悟,不如有些大乘學者,以為大乘別有法源,而肯定為佛法同一本源。不過一般聲聞學者,偏重事相的分別,失去了佛說的深義。所以就《阿含經》所說的,引起部派異執的,一一加以遮破,而顯出《阿含經》的深義,也就通於《般若》的深義。從前所論證過的,現在再敘述一下[4]:
一、《中論》的歸敬頌,明八不的緣起。緣起是佛法不共外道的特色,緣起是離二邊的中道。說緣起而名為「中」(論),是《阿含》而不是《般若》。中道中,不常不斷的中道,如《雜阿含經》說:「自作自覺(受),則墮常見;他作他覺(受),則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5]。不一不異的中道,如《雜阿含經》說:「若見言命即是身,彼梵行者所無有;若復見言命異身異,梵行者所無有。於此二邊,心所不隨,正向中道,賢聖出世如實不顛倒正見,謂緣生老死,……緣無明故有行」[6]。不來不出的中道,如《雜阿含經》說:「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7]。中道的不生不滅,《阿含經》約無為——涅槃說[8]。涅槃是苦的止息、寂滅,在《阿含經》中,是依緣起的「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而闡明的。以八不說明中道的緣起說,淵源於《雜阿含經》說,是不庸懷疑的!
二、《中論》所引證的佛說,多出於《阿含經》。1.〈觀本際品〉說:「大聖之所說,本際不可得」,出於《雜阿含經》說:「無始生死,……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無始生死」的經說,龍樹引歸「何故而戲論,謂有生老死」的空義[9]。2.〈觀行品〉說:「如佛經所說,虛誑妄取相」。以有為諸行,由妄取而成的虛誑(妄),以涅槃為不虛誑;龍樹解說為:「佛說如是事,欲以示空義」[10]。3.〈觀有無品〉說:「佛能滅有無,於化迦旃延,經中之所說,離有亦離無」。此出於《雜阿含經》說:「世間有二種依,若有、若無。……世間集如實正知見,若世間無者不有(離無);世間滅如實正知見,若世間有者無有(離有):是名離於二邊,說於中道」[11]。離有無二邊的緣起中道,為《中論》重要的教證。4.〈觀四諦品〉說:「世尊知是法,甚深微妙相,非鈍根所及,是故不欲說」。這如《增壹阿含經》說:「我今甚深之法,難曉難了,難可覺知,……設吾與人說妙法者,人不信受,亦不奉行。……我今宜可默然,何須說法」[12]。各部廣律,在梵天請法前,也有此「不欲說法」的記錄。5.〈觀四諦品〉說:「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如《稻芉經》說[13]。見緣起即見法(四諦),如《[A19]中阿含經.象跡喻經》說[14]。6.〈觀涅槃品〉說:「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這是《雜阿含經》說:「盡、離欲、滅、息、沒已,有亦不應說,無亦不應說。……離諸虛偽(戲論),得般涅槃,此則佛說」[15]。
三、《中論》凡二十七品。「青目釋」以為:前二十五品,「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後二品「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16];《無畏論》也這樣說。然依上文所說,緣起中道的八不文證,及多引《阿含經》說,我不能同意這樣的判別。《中論》所觀所論的,沒有大乘法的術語,如菩提心,六波羅蜜,十地,莊嚴佛土等,而是「阿含」及「阿毘達磨」的法義。《中論》是依四諦次第的,只是經大乘行者的觀察,抉發《阿含經》的深義,與大乘深義相契合而已。這不妨略為分析:一、〈觀(因)緣品〉觀緣起的集無所生;〈觀去來品〉觀緣起的滅無所去。這二品,觀緣起的不生(不滅),(不來)不去,總觀八不的始終;以下別觀。二、〈觀六情品〉、〈觀五陰品〉、〈觀六種(界)品〉,即觀六處、五蘊、六界,論究世間——苦的中道。三、〈觀染染者品〉,觀煩惱法;〈觀三相品〉,觀有為——煩惱所為法的三相。〈觀作作者品〉、〈觀本住品〉、〈觀[A20]燃可[A21]燃品〉,明作者、受者不可得。與上二品合起來,就是論究惑招生死,作即受果的深義。四、〈觀本際品〉,明生死本際不可得。〈觀苦品〉,明苦非自、他、共、無因作,而是依緣生。〈觀行品〉,明諸行的性空。〈觀合品〉,明三和合觸的無性。〈觀有無品〉,明緣起法非有非無。〈觀縛解品〉,從生死流轉說到還滅,從生死繫縛說到解脫。〈觀業品〉,更是生死相續的要事。從〈觀染染者品〉以來,共十二品,論究世間集的中道。五、〈觀法品〉,明「知法入法」的現觀。六、〈觀時品〉、〈觀因果品〉、〈觀成壞品〉,明三世、因果與得失,是有關修證的重要論題。七、〈觀如來品〉,明創覺正法者。八、〈觀顛倒品〉,觀三毒、染淨、四倒的無性。〈觀四諦品〉,明所悟的諦理。〈觀涅槃品〉,觀涅槃無為、無受的真義。從〈觀法品〉到此,論究世間集滅的中道。九、〈觀十二因緣品〉,正觀緣起。〈觀邪見品〉,遠離邪見。這二品,論究世間滅道的中道。
《中論》與《阿含經》的關係,明確可見。但《阿含》說空,沒有《中論》那樣的明顯,沒有明說一切法空。說種種空,說一切法空的,是初期大乘的《般若經》。《般若經》說空,主要是佛法的甚深義,是不退菩薩所悟入的,也是聲聞聖者所共的。《阿含經》說法的方便,與《般若經》有差別,但以空寂無戲論為歸趣,也就是學佛者的究極理想,不可說是有差別的。龍樹的時代,佛法因不斷發展而已分化成眾多部派,部派間異見紛紜,莫衷一是。《中論》說:「若人說有我,諸法各異相,當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隱法」[17]。聲聞各部派,或說有我有法,或說我無法有;或說一切法有,或說部分有而部分無。這樣的異見紛紜,與《阿含經》義大有距離了!所以《中論》引用《阿含經》說,抉擇遮破各部派(及外道)的妄執,顯示佛法的如實義。如(第十八)〈觀法品〉,法(dharma)是聖者所覺證的[18]。〈觀法品〉從觀「無我我所」而契入寂滅,正是《阿含經》義。品末說:「不一亦不異,不常亦不斷,是名諸世尊,教化甘露味。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盡,諸辟支佛智,從於遠離生」[19]。上一偈,總結聲聞法,下一偈是出於無佛世的辟支佛;二乘聖者,都是這樣悟入法性的。所以,或以為前二十五品明大乘第一義,後二品明聲聞第一義,是我所不能贊同的。又如(第二十四)〈觀四諦品〉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20]。依空而能成立的一切法,出世法是四諦——法,四果——僧,佛,也就是三寶;世間法是生死的罪福業報。總之,依《阿含經》說,遮破異義,顯示佛說的真義,確是《中論》的立場。當然這不是說與大乘無關,而是說:《中論》闡明的一切法空,為一切佛法的如實義,通於二乘;如要論究大乘,這就是大乘的如實義,依此而廣明大乘行證。所以,龍樹本著大乘的深見,抉擇《阿含經》(及「阿毘達磨論」)義,而貫通了《阿含》與《般若》等大乘經。如佛法而確有「通教」的話,《中論》可說是典型的佛法通論了!
三 《中論》之中心思想
《中論》所要闡明的,是中道(madhyamā-pratipad)的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論》初的歸敬偈,就充分的表示了,如說:「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緣起),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1]。佛所開示的教法,在世間一切學說中,是最上第一的。佛說的所以最上第一,不是別的,是佛說的因緣——緣起說。佛依緣起說法,能離一切戲論而寂滅,這是不共世間學的,所以說:「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緣起為佛法宗要,是各部派所公認的,但解說不一。龍樹(Nāgārjuna)所要闡揚的,是不生不滅等「八不」的緣起,也就是中道的緣起。《雜阿含經》所說:「處中說法」,「宣說中道」,就是不落二邊——一見、異見、常見、斷見等的緣起。闡明不落二邊的緣起,所以名為《中論》。
中道的緣起說,為佛法宗要。闡明這一要義,龍樹是通過空(śūnyatā)義而顯揚出來的,如[2]說:
1.「由一切諸法,自性皆是空,諸法是緣起,無等如來說」。
2.「諸說空、緣起、中道為一義:無等第一語,敬禮如是佛」。
1.是《七十空性論》,明一切法是空,一切法是緣起。2.是《[A22]迴諍論》,列舉了空、緣起、中道三名,而表示為同一內容。這兩部龍樹論,都表示了空與緣起的關係。說得更完備的,如《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中)說: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緣起法為什麼是離二邊的中道?因為緣起法是空的。在《阿含經》中,空是無我我所,也就是離我見、我所見的。假名——施設(prajñapti),雖也是《阿含經》所說過的,但顯然由於部派的論究而發展;為了《般若經》的一切但是假名,所以《中論》將緣起、空、假名、中道統一起來。不過龍樹學的宗要,說空說假名,而重點還是中道的緣起說。空以離一切見為主,與離二邊見的中道相同,所以在緣起即空、即假、即中道下,接著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結歸於一切空,也就是歸於中道。龍樹依中道的緣起說,論破當時各部派(及外道)的異見;著重離見的空——中道,正是《阿含》與《般若經》義。如來說法,宗趣在此,所以《中論》結讚說:「瞿曇大聖主,憐愍說是法,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3]。
以下,依緣起、假名、空、中道,一一的分別加以論究。
四 緣起——八不緣起
《中論》依緣起([A23]pratītya-samutpāda)而明即空(śūnyatā)的中道(madhyamā-pratipad)。空是離諸見的,「下本般若」確是這樣說的:「以空法住般若波羅蜜,……不應住色若常若無常,……若苦若樂,……若淨若不淨,……若我若無我,……若空若不空」(受等同此說)[1]。但經文說空,多約涅槃超越說,或但名虛妄無實說。依緣起說中道,「下本般若」末後才說到,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九(大正八.五七八下)說:
「須菩提!般若波羅蜜無盡,(如)虛空無盡故,般若波羅蜜無盡。……色無盡故,是生般若波羅蜜;受、想、行、識無盡故,是生般若波羅蜜。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如是觀十二因緣,離於二邊,是為菩薩不共之法」。
《阿含經》說,佛是順逆觀十二緣起而成佛的。「下本般若」末後,正是說明菩薩坐道場,得一切智(智)的般若正觀。不落二邊(中道)的緣起,《般若經》說是「如虛空不可盡」。但如虛空不可盡,經上也約五蘊、十二處等說,所以不能說是以緣起來闡明中道,因為在《般若經》的歷法明空中,緣起與蘊、處、界、諦、道品等一樣,只是種種法門的一門而已。
中道的緣起說,出於《雜阿含經》。《阿含經》是以因緣來明一切法,作為修行解脫的正見。經中的用語,並不統一:或說因(hetu);或說緣(pratyaya);或雙舉因緣,如說「二因二緣,起於正見」[2];或說四名,「何因(nidānaṃ)、何集([A24]samudaya)、何生(jātikaṃ)、何轉」(pabhavaṃ 生起義)[3]。這些名詞,是同一意義的異名。當然,名字不同,在文字學者解說起來,也自有不同的意義。因緣,原是極複雜的,所以佛弟子依經義而成立種種因緣說。如南傳赤銅鍱部([A25]Tāmraśāṭīya)《發趣論》的二十四緣;流行印度本土的,分別說(Vibhajyavādin)系《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十因十緣;說一切有部([A26]Sarvāstivāda)《發智論》的六因、四緣;大眾部([A27]Mahāsāṃghika)也立「先生、無有等諸緣」[4]。在不同安立的種種緣中,因緣([A28]hetupratyaya)、次第緣([A29]anantara-pratyaya)、(所)緣緣([A30]ālambana-pratyaya)、增上緣([A31]adhipati-pratyaya)——四緣,最為先要,也是《般若經》與龍樹論所說的。此外,《雜阿含經》提到了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 paṭicca-samuppāda)與緣生(或譯「緣所生」、「緣已生」pratītya-samutpanna, paṭicca-samuppanna)[5],同時提出而分別解說,當然是有不同意義的,如《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引經(大正二六.五〇五上)說:
「云何緣起?謂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如是便集純大苦蘊。苾芻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
「云何名為緣已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如是名為緣已生法。苾芻當知!老死是無常,是有為,是所造作,是緣已生,盡法,沒法,離法,滅法。生……無明亦爾」。
緣起與緣生,同樣的是無明、行等十二支,而意義卻顯然不同。緣生法,是無常滅盡的有為法,是緣已生——從緣所生的果法。而緣起,是佛出世也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的。「法住法界」,是形容緣起的。《相應部》經作:「法定、法住,即緣性」(idappaccayatā)[6];緣性,或譯為相依性。《法蘊足論》所引經,下文還說到:「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7]。這些緣起的形容詞,使大眾部([A32]Mahāsāṃghika)一分,及化地部(Mahīśāsaka)等說:緣起是無為[8];《舍利弗阿毘曇論》也這樣說。這是離開因果事相,而論定為永恒不變的抽象理性。然依《雜阿含經》,佛為須深(Susīma)所說,緣起應該是不能說是無為的。《雜阿含經》卷一四(大正二.九七中——下)說:
「須深!於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耶?須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如是生,……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告須深: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耶?須深白佛言:如是,世尊!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如是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佛告須深:作如是知、如是見者,為有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具足住不?須深白佛:不也,世尊!佛告須深:是名先知法住,後知涅槃」。
須深出家不久,聽見有些比丘們說:「生死已盡,……自知不受後有」,卻不得禪定[9],是慧解脫(prajñā-vimukti)阿羅漢。須深聽了,非常疑惑。佛告訴他:「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慧解脫阿羅漢,沒有深定,所以沒有見法涅槃(dṛṣṭidharma-nirvāṇa)的體驗,但正確而深刻的知道:「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餘支例此)。這是正見依緣起滅的確定性——法住智,而能得無明滅故行滅,……生滅故老死滅的果證。這樣的緣起——依緣而有無、生滅的法住性,怎能說是無為呢!又如《長阿含》的《大緣方便經》,說一切有部編入《中阿含》,名《大因經》,也就是《長部》的《大緣經》(Mahānidāna-suttanta)。經文說明「緣起甚深」,而被稱為 nidāna——尼陀那;尼陀那就是「為因、為集、為生、為轉」的「因」。從這些看來,緣起是不能說為無為的。所以說一切有部等,不許「有別法體名為緣起,湛然常住」[10],而是「無明決定是諸行因,諸行決定是無明果」[11]。如經中說緣起是法住(dharma-sthitatā, dhammaṭṭhitatā),法住是安住的,確立而不可改易的;緣起是法定(dharma-niyāmatā, dhamma-niyāmatā),法定是決定而不亂的;緣起是法界(dharma-dhātu, dhamma-dhātu),界是因性(緣性)。這樣,緣起與緣生,都是有為法,差別在:緣起約因性說,緣生約果法說。緣起是有為,在世俗的說明中,龍樹論顯然是與說一切有部相同的。依我的理解,如來或說因,或說緣等,只是說明依因緣而有(及生),也就依因緣而無(及滅),從依緣起滅,闡明生死集起與還滅解脫的定律。如馬勝(Aśvajit)為舍利弗(Śāriputra)說偈:「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12]。「諸法從緣起」,《四分律》作「若法所因生」,與《赤銅鍱部律》相合;《五分律》作「法從緣生」;《智度論》譯為「諸法因緣生」[13]。所說正是緣起的集與滅,除《根本說一切有部律》(《智度論》的「諸法因緣生」,可能為緣起的異譯)以外,分別說系律,都沒有說是「緣起」,可見本來不一定非說緣起不可的。為了闡明起滅依緣,緣性的安住、決定性,才有緣起與緣生的相對安立,而說「緣起甚深」。阿毘達磨論師,著重於無明、行等內容的分別,因、緣的種種差別安立,而起滅依於因緣的定律,反而漸漸被漠視了!
「下品般若」說到了緣起甚深,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七上——中)說:
「如然燈時,……非初焰燒,亦不離初焰;非後焰燒,亦不離後焰。……是(燈)炷實燃」。
「是因緣法甚深!菩薩非初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離初心得;非後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不離後心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因緣法甚深」,玄奘譯為:「如是緣起理趣甚深」。在《阿含經》中,緣起是約眾生生死的起滅說,身外的一切,也被解說為緣起,所以立「內緣起」及「外緣起」,如《稻芉經》與《十二門論》所說[14]。以無明、行等生滅說緣起,是有支的緣起;聖道的修行得果,如所引的《般若經》說,可說是聖道的緣起。佛法,達到了一切依緣起的結論。菩薩是發菩提心,修菩提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的。但發心、修行在前,得菩提果在後,前心、後心不能說是同時的,那怎麼能依因行(前心)而得後心的果呢?經上舉如火焰燒燈炷的比喻,來說明緣起的甚深。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能說是(因行)前心;也不離前心,沒有修行的前心,是不可能得果的。不能說是後心,如只是後心一念,那[A33]裡能得果?當然也不能離後心而得果。這樣,前心、後心的不即不離,依行得果,是緣起的因果說。《般若經》文,接著說「非常非滅」的意義。這[A34]裡,約如幻的因果說緣起;緣起即空(空的定義是:「非常非滅」),可從統貫全經而抉發出來。不過,在文句繁廣的《般若經》中,這樣的緣起深義的明文,只是這樣的一點而已!
龍樹以緣起顯示中道,肯定的表示緣起法為超勝世間,能得涅槃解脫的正法,如《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四上)說:
從緣所生的,是果法,果法不即是因(不一),也不異於因(不異)。果法並不等於因,所以不是常的;但果不離因,有相依不離的關係,所以也就不斷。不一不異,不常不斷,是一切法的如實相。約教法說,那是如來教化眾生,能得甘露味——涅槃解脫味的不二法門。依緣起法說不一不異,不常不斷,是《阿含經》所說的。一切法是緣起的,所以龍樹把握這緣起深義,闡明八不的緣起,成為後人所推崇的中觀派。
佛說的緣起,是「諸說中第一」,不共世間(外道等)學的。但佛教在部派分化中,雖一致的宣說緣起,卻不免著相推求,緣起的定義,也就異說紛紜了。大都著重依緣而生起,忽略依緣而滅無。不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固然是緣起;而「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也還是緣起。《雜阿含經》正是這樣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15]。佛的緣起說,是通於集與滅的。這不妨略論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的意義。緣起是佛法特有的術語,應該有他的原始意義。但原義到底是什麼?由於「一字界中有多義故」,後人都照著自宗的思想,作出不同的解說。佛教界緣起「字義」的論辯,其實是對佛法見解不同的表示。如《大毘婆沙論》師,列舉了不同的五說,卻沒有評定誰是正義[16]。世親(Vasubandhu)《俱舍論》的正義是:「由此有法,至於緣已,和合昇起,是緣起義」。又舉異說:「種種緣和合已,令諸行法聚集昇起,是緣起義」[17]。依稱友(Yaśomitra)的論疏,異說是經部師室利羅多(Śrīrāta)所說[18]。《順正理論》的正義是:「緣現已合,有法昇起,是緣起義」[19]。清辨(Bhavya, Bhāvaviveka)的《般若燈論》說:「種種因緣和合(至、會)得起,故名緣起」[20]。《中論》的月稱(Candrakīrti)釋《明顯句論》,與世親《俱舍論》說相同[21]。覺音([A35]Buddhaghoṣa)的《清淨道論》,也有對緣起的解說[22]。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早期傳來我國的龍樹學,緣起的字義,極可能是「種種因緣和合而起」。如著名的「空假中偈」,原語緣起,譯作「眾緣所生法」(羅什每譯作「因緣生法」)。在《大智度論》中,「眾緣和合假稱」;「眾法和合故假名」[23];「因緣和合生」,更是到處宣說。「眾緣和合生」,似乎與《般若燈論》說相近。其實,文字是世俗法,含義有隨時隨地的變化可能。龍樹的「緣起」字義,是探求原始的字義而說?還是可能受到當時當地思想的影響?或參綜一般的意見,而表達自己對佛說「緣起」的見解呢?我以為,論究龍樹的緣起,從緣起的字義中去探討,是徒勞的。從龍樹論去理解,龍樹學是八不中道的緣起論。中道的緣起說,不落兩邊,是《阿含》所固有的。通過從部派以來,經大乘《般若》而大成的——「空性」、「假名」的思想開展,到龍樹而充分顯示即空、即假的緣起如實義(所以名為《中論》)。一切是緣起的:依緣起而世間集,依緣起而世間滅。《相應部》說:緣起「是法定、法確立(住),即相依性」[24]。相依性(idappaccayatā),或譯「緣性」,「依緣性」。《雜阿含經》與之相當的,是「此法常住、法住、法界」[25]。界(dhātu)也是因義,與「依緣性」相當。所以如通泛的說,緣起是「依緣性」。一切是緣起的,即一切依緣而施設。
《中論》等遮破外道,更廣破當時的部派佛教,這因為當時佛教部派,都說緣起而不見緣起的如實義,不免落於二邊。近代的學者,從梵、藏本《中論》等去研究,也有相當的成就,但總是以世間學的立場來論究,著重於論破的方法——邏輯、[A36]辯證法,以為龍樹學如何如何。不知龍樹學只是闡明佛說的緣起,繼承《阿含》經中,不一不異(不即不離)、不常不斷、不來不去、不生不滅(不有不無)的緣起;由於經過長期的思想開展,說得更簡要、充分、深入而已。如《雜阿含經》,否定外道的自作、他作、自他共作、非自非他的無因作——四作,而說「從緣起生」[26]。《中論》的〈觀苦品〉,就是對四作的分別論破[27]。一切法從緣起生,所以〈觀(因)緣品〉說:「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28]《中論》歸結於無生,也就是緣生,如《無熱惱請問經》說:「若從緣生即無生」[29]。又如有與無二見,《中論.觀有無品》,是引《刪陀迦旃延經》而加以破斥的[30]。〈觀涅槃品〉也遮破涅槃是有、是無:「如佛經中說,斷有斷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無」[31]。但世人又執涅槃是亦有亦無,或說是非有非無,所以又進一步遮破,而破是有,是無,是亦有亦無,是非有非無——四執。其實,遮破四句,是《阿含經》舊有的,如: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去,不去,亦去亦不去,非去非不去;我有色,我無色,我亦有色亦無色,我非有色非無色[32]。種種四句,無非依語言,思想的相對性,展轉推論而成立。又如〈觀如來品〉說:「非陰非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33]?觀我(我與如來,在世俗言說中,有共同義)與五陰,「不即、不離、不相在」,是《雜阿含經》一再說到的。即陰非我,離陰非我,這是一、異——根本的二邊;不相在是我不在陰中,陰不在我中。這四句,如約五陰分別,就是二十句我我所見。由於世人的展轉起執,《中論》又加「我(如來)不有陰」,成為五門推求。到月稱(Candrakīrti)時代,大抵異說更多,所以又增多到七門推求。
緣起,依依緣性而明法的有、無、生、滅。有是存在的,無是不存在,這是約法體說的。從無而有名為生,從有而無名為滅(也是從未來到現在名生,從現在入過去名滅),生與滅是時間流中的法相。緣起法的有與生,無與滅,都是「此故彼」的,也就是依於眾緣而如此的。「此故彼」,所以不即不離,《中論》等的遮破,只是以此法則而應用於一切。一般的解說佛法,每意解為別別的一切法,再來說緣起,說相依,這都不合於佛說緣起的正義,所以一一的加以遮破。隨世俗說法,不能不說相對的,如有與無,生與滅,因與果,生死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等。佛及佛弟子的說法,有種種相對的二法,如相與可相,見與可見,[A37]燃與可然,作與所作,染與可染,縛與可縛等。如人法相對,有去與去者(來與住例此),見與見者,染與染者,作與作者,受與受者,著與著者。也有三事並舉的,如見、可見、見者等。這些問題,一般人別別的取著,所以不符緣起而觸處難通。《中論》等依不即不離的緣起義,或約先後,或約同時,一一的加以遮破。遮破一切不可得,也就成立緣起的一切,如〈觀四諦品〉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34]。〈觀十二因緣品〉,說明苦陰(蘊)的集與滅外,《中論》又這樣[35]說:
1.「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
2.「如是顛倒滅,無明則亦滅;以無明滅故,諸行等亦滅」。
3.「今我不離受,亦不即是受,非無受、非無,此即決定義」。
4.「是故經中說:若見因緣法,則為能見佛,見苦集滅道」。
《中論》所顯示的、成立的一切法,是緣起的,不能依世俗常談去理解,而是「八不」——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緣起,也就是要從即空而如幻、如化的去理解緣起法,如《中論》[36]說:
1.「如幻亦如夢,如乾闥婆城,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2.「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復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
3.「色聲香味觸,及法體六種,皆空如炎、夢,如乾闥婆城。如是六種中,何有淨不淨?(淨與不淨)猶如幻化人,亦如鏡中像」。
4.「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炎」。
緣起的世間法,如幻、如化;出世的涅槃,「受諸因緣故,輪轉生死中,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37],也是依緣起的「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而成立。說到如來,是「我」那樣的五種求不可得,而也不能說是沒有的,所以說:「邪見深厚者,則說無如來」[38]。總之,如來與涅槃,從緣起的「八不」說,是絕諸戲論而不可說的:「如來性空中,思惟亦不可(非世俗的思辯可及)……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諸法不可得,滅一切戲論,無人亦無處,佛亦無所說」[39]。如從八不的緣起說,那如來與涅槃,都如幻、如化而可說了,這就符合了《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所說:「我說佛道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於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40]。
五 假名——受假
「假名」,在《中論》思想中,有極重要的意義。首先,《般若經》的「原始般若」,充分表示了一切法「但名」的意義,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下)說:
「世尊!所言菩薩菩薩者,何等法義是菩薩?我不見有法名為菩薩。世尊!我不見菩薩,不得菩薩,亦不見、不得般若波羅蜜,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
「世尊!我不得、不見菩薩,當教何等菩薩般若波羅蜜?世尊!我不見菩薩法來去,而與菩薩作字,言是菩薩,我則疑悔。世尊!又菩薩字,無決定,無住處,所以者何?是字無所有故」[1]。
佛命須菩提(Subhūti),為菩薩(bodhisattva)說般若波羅蜜(prajñāpāramitā),而揭開了《般若經》的序幕。須菩提對佛說:說到菩薩,菩薩到底是什麼呢?我沒有見到,也沒有得到過,有可以名為菩薩的實體。般若波羅蜜,也是這樣的不可見、不可得。這樣,要我以什麼樣的般若波羅蜜,來教示什麼樣的菩薩呢!接著,從不見、不得菩薩與般若波羅蜜,進一步的說:我不見有菩薩法,或(生)來,或(滅)去[2],什麼都不可得,我假使名之為菩薩,說菩薩這樣那樣,那是會有過失感而心生疑悔的。要知道,名字(nāma)是沒有決定性的(同一名字,可以有種種意義的),不是落實在某一法上的,名字是無所有的。一切但有名字——唯名([A38]nāmamātrā),沒有實性,須菩提本著般若體悟的立場,所以這樣說。說沒有菩薩,沒有般若,這就是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了。如聽了但有假名,一切不可得,而能不疑不怖,那就是菩薩安住於般若波羅蜜了。菩薩是人,般若是法,人與法都是假名無實的;這一法門,可能從一說部(Ekavyāvahārika)演化而來。
「原始般若」的人(菩薩)、法(般若)不可得,一切但有名字,在「中本般若」(一般稱之為《大品》)中,有了進一步的說明:一切是「和合故有,是法及名字,亦不生不滅,但以名字故說;是名字亦不在內、亦不在外、不在中間」[3]。並對但名的一切,提出了三假說,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說:
「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如是應當學」。
一切唯有假名,名字也只是假名,在般若中,一切都是不可得的。然從世間一切去通達假名不可得,也不能不知道世俗假名的層次性、多樣性,所以立三種假。依《大智度論》,三假施設,是三波羅聶提。波羅聶提(prajñapti),義譯為假,假名,施設,假施設等。這三類假施設,《大智度論》的解說,有二復次;初說是:「五眾(蘊)等法,是名法波羅聶提。五眾因緣和合故名為眾生,諸骨和合故名為頭骨,如根、莖、枝、葉和合故名為樹,是名受波羅聶提。用是名字取(法與受)二法相,說是二種,是為名字波羅聶提」[4]。依論所說,法波羅聶提——法假(dharma-prajñapti),是蘊、處、界一一法。如色、聲等一一微塵,貪、瞋等一一心心所,阿毘達磨論者以為是實法有的,《般若經》稱之為法假施設。受假,如五蘊和合為眾生,眾骨和合為頭骨,枝葉等和合為樹,這是複合物。在鳩摩羅什(Kumārajīva)的譯語中,受與取(upādāna)相當,如五取蘊譯為五受陰,所以受波羅聶提,可能是 upādāna-prajñapti。受假——取假,依論意,不能解說為心的攝取,而是依攬眾緣和合的意思。名假([A39]nāma-saṃketa-prajñapti),是稱說法與受的名字,名字是世俗共許的假施設。所說三假,在各種譯本中,是略有出入的,如下[5]:
要理解《般若經》的三假,可與阿毘達磨者的「有」,作對比的觀察,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九(大正二七.四二上——中)說:
「然諸有者,有說二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等」。
「有說五種:一、名有,謂龜毛、[A41]兔角、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諸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
阿毘達磨論師,立實物(法)有與施設有,這是根本的分類,與《大般若經.第三分》(F 本),但立名假與法假相合。依經說,我;頭、頸等;草木等;過去未來諸佛;夢境、谷響等,都說「如是名假,不生不滅,唯有等想施設言說」[6]。所以二假中的名假,與阿毘達磨者二種有中的施設有相當。《般若經》立三假:法假當然與實物有——實有相當。五種有中的假有、和合有,是施設有的再分類,與《般若經》的「受假」相當。名有,是龜毛、[A42]兔角等,在世俗中也只有假說的一類,可以含攝在名假中;但三假中的名假,重在稱呼那法與受的名字。不過,《般若經》的三假,有的不立受假(包含在名假中),別立方便假——教授假、權法等。這是說:佛為弟子教授、說法,都是方便善巧的施設,如《法蘊足論》引經說:「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7]。如來說法,本著自覺自證,而以方便施設名相,為眾生宣說開示的。佛的教法,一切都是方便施設的。這本是《阿含經》以來的一貫見解,如《第一義空經》說:「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等[8],緣起的集與滅。所說的「俗數法」,《順正理論》引經,譯作「法假」[9]。阿毘達磨論者,雖知緣起等一切教法,是方便施設的,而對於文句所詮表的法義,總是分為實有與假有。《般若經》明一切法但假施設,依《大智度論》所說,有次第悟入的意義,如說:「行者先壞名字波羅聶提,到受波羅聶提;次破受波羅聶提,到法波羅聶提;破法波羅聶提,到諸法實相中。諸法實相,即是諸法及名字空般若波羅蜜」[10]。
《中論》的空假中偈,在緣起即空下說:「亦為是假名」。這[A43]裡的假名,原文為 prajñaptirupādāya,正是《般若經》所說的「受假施設」。依《中論》「青目釋」:「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11]。假名是指空性說的:緣起法即空(性),而空(性)只是假名。所以緣起即空,離有邊;空只是假名(空也不可得),離無邊:緣起為不落有無二邊的中道。當然,假名可以約緣起說,構成緣起為即空即假的中道。不過,依《般若經》三假來說,緣起是法假,空(性)應該是名假,為什麼《中論》與《般若經》不同,特別使用這受假一詞呢!說一切有部([A44]Sarvāstivāda)的阿毘達磨,立二有、三有、五有,包含了一切實有、假有,並沒有與受(假)相當的名字。受假,應該是從犢子部(Vātsīputrīya)系來的。如《三法度論》卷中(大正二五.二四上——中)說:
「不可說者,受、過去、滅施設。受施設,過去施設,滅施設,若不知者,是謂不可說不知。受施設(不知)者,眾生已受陰、界、入,計(眾生與陰、界、入是)一,及餘」(計異)。
《三法度論》,是屬於犢子部系的論典[12]。犢子部立不可說我(anabhilāpya-pudgala),又有三類;受施設是依蘊、界、處而施設的,如《異部宗輪論》說:「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數取趣),非即蘊、離蘊,依蘊、處、界假施設名」[13]。補特伽羅——我,不可說與蘊等是一,不可說與蘊等是異。不一不異,如計執為是一或是異,這就是「不可說不知」。犢子部的我,是「假施設名」。此外,有《三彌底部論》,三彌底([A45]Saṃmatīya)是正量的音譯;正量部是犢子部分出的大宗。《三彌底部論》卷中(大正三二.四六六上——中)也說:
「佛說有三種人」。
「問曰:云何三種人?答:依說人,度說人,滅說人。(說者,亦名安,亦名制,亦名假名)」。
三種人,與《三法度論》的三類施設(不可說我)相同。「依說人」的「說」,依小注,可譯為安立、假名,可知是施設的異譯,所以「依說人」,就是「受施設我」。「依」或「受」,就是《中論》所說——[A46]prajñaptir upādāya 中的 upādāya。這個字,有「依」,「因」,「基」,「取」(受)等意義,所以《般若燈論》解說為:「若言從緣生者,亦是空之異名。何以故?因施設故」[14]。觀誓(Avalokitavrata)的《般若燈論廣註》,釋「因施設」為 upādānam upādāya [A47]prajñaptiḥ,即「取因施設」。從犢子部出家的陳那(Diṅnāga),也有《取因施設論》。總之,《般若經》所說的「受假」,正是《中論》所說的 [A48]prajñaptir upādāya(因施設)。這一術語,是由犢子部系中來的。
為了說明《中論》的緣起是假名——受假施設,所以分別的來說。一、佛的說法,以語句方便來表達,稱為施設(假),如《般若經》的方便假、教授假,那是佛教界所公認的。對於所表示的內容,雖有「假名有」的,如五蘊和合名為我,枝葉等和合名為樹,但總以為:「假必依實」,有實法存在——實法有。如說一切有部,說蘊、處、界都是實有自性的;《俱舍論》以為:蘊是假而處、界是實有的;經部(Sautrāntika)以為蘊、處是假而界是實有的。這些上座部([A49]Sthavira)系的學派,都是成立實法有的。大眾部([A50]Mahāsāṃghika)中,以說假為部名的說假部(Prajñaptivādin),立「十二處非真實」[15];一說部說:諸法但名無實。有沒有立實法為所依,傳說中沒有明確的記錄。二、一切法從因緣生,從種種緣生,不從一因生,是佛教界所公認的。說一切有部立「法性恆住」,「三世實有」,所以從因緣生,並非新生法體,法體是三世一如的。從緣生,只是眾因緣力,法體與「生」相應,從未來來現在,名為生起而已。如經部,說現在實有而過未非實,所以從緣生是:界——一一法的功能,在剎那剎那的現在相續中,以緣力而現起,為唯識宗種子生現行說的先驅。這樣的因緣所生,都是別別自性有的[16]。三、假名有——施設有,部派間也有不同的見解。如依五蘊而假名補特伽羅,依說一切有部,假有是無體的,所以說無我。犢子部系以為:依五蘊而施設補特伽羅,是受假,不可說與蘊是一是異,「不可說我」是(受假)有的。如即蘊計我,或離蘊計我,那是沒有的,所以說無我。四、《般若經》立三假,著重於但名無實,名與實不相應,所以說:名字「不(在)內、不(在)外,不中間(住)」。約但名無實,「但以假名說」,《中論》也採用這通泛的假施設(prajñapti),但論到緣起說,一切依緣而有(而生、而無、而滅)。緣性與所生法,不可說一,不可說異。緣起法的不一不異,在時間中,就是不斷不常。這與犢子部說的受施設,不可說一,不可說異,也不可說是常、是無常,有共通的意義。不過犢子系但約補特伽羅說,而《中論》約緣起一切說。五、《大智度論》所釋的「中本般若」——二萬二千頌本,立三種假,約世俗法的層次不同而立,與其他「中本般若」不同。龍樹「空假中偈」的假名——受假,正是依此經本而來。在種種假中,龍樹不取「名假」,如一切是名假,容易誤解,近於方廣道人的一切法如空華。「名」是心想所安立的,也可能引向唯識說。後代有「唯名、唯表、唯假施設」的成語,唯表(vijñaptimātra),玄奘就是譯為「唯識」的。龍樹也不取「法假」,法假是各派所公認的,但依法施設,各部派終歸於實有性,不能顯示空義。龍樹特以「受假」來說明一切法有。依緣施設有,是如幻如化,假而有可聞可見的相用,與空華那樣的但名不同(犢子部系依蘊處等施設不可說我,與有部的假有不同,是不一不異,不常不斷,而可說有不可說我的,古人稱為「假有體家」)。受假——依緣施設(緣也是依緣的),有緣起用而沒有實自性,沒有自性而有緣起用;一切如此,所以一切是即空即假的。龍樹說「空假中」,以「受假」為一切假有的通義,成為《中論》的特色。
六 空性——無自性空
《中論.觀四諦品》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1]。眾因緣生法——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法,就是空——空性(śūnyatā)。「我說」,從前都解說為佛說,但原文是第一人稱的多數,所以是「我等說」。緣起即是空性,是龍樹(Nāgārjuna)那個時代,部分大乘學者所共說的。上面說到,空在《般若經》中的主要意義,是涅槃、真如等異名。在上一章中,說到與《般若經》相近的文殊(Mañjuśrī)法門,以緣起為此土——釋迦佛(Śākya)說法的先要,而文殊所說,卻是「依於勝義」,「但依法界」,「依於解脫」,表示了聲聞與大乘的分化對立。大乘說「一切皆空」,「一切皆如也」,「一切不出於法界」;依佛聲教而開展的,被稱為聲聞部派佛教,大抵是有為以外說無為,生死以外立涅槃,所以形成嚴重的對立。聲聞法與大乘法的方便施設,當然有些差別,但也不應該那樣的嚴重對立。釋迦佛在《阿含經》中,依中道(madhyamā-pratipad)說法,也就是依緣起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生死流轉依緣起而集。「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生死也依緣起而還滅。依緣而集起,依緣而滅,生死與涅槃(涅槃,或說為空性、真如等),都依緣起而施設成立。龍樹尊重釋迦的本教,將《般若》的「一切法空」,安立於中道的緣起說,而說:「眾因緣生法(緣起),我(等)說即是空」性。緣起即空,所以說:「不離於生死,而別有涅槃」[2]。同時,迷即空的緣起而生死集,悟緣起即空而生死滅;生死與涅槃,都依緣起而成立[3]。緣起即空,為龍樹《中論》的精要所在。闡發《阿含經》中(依中道說)的緣起深義,善巧的貫通了聲聞與大乘,為後代的學者所尊重。
緣起法即是空(性),緣起法(也就是一切法)為什麼即是空呢?如《[A51]迴諍論》[4]說:
「若法依緣起,即說彼為空;若法依緣起,即說無自性」(頌,以下釋)「諸緣起法,即是空性。何以故?是無自性故。諸緣起法,其性非有,無自性故。……無自性故說為空」。
以無自性(niḥsvabhāva)明緣起即空,《中論》「青目釋」也說:「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5]。《大智度論》也一再說:「若從因緣和合生,是法無自性;若無自性,即是空」[6]。《中論》頌說:「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眾緣中有(自)性,是事則不然」。「陰合有如來,則無有自性」。「若汝見諸法,決定有(自)性者,即為見諸法,無因亦無緣。……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7]。自性(svabhāva),是「自有」自成的,與眾緣和合而有,恰好相反。所以,凡是眾緣有的,就沒有自性;如說法有自性,那就不從緣生了。一切是依因緣而有的,所以一切是無自性的;一切無自性,也就一切法無不是空了。進一步說,由於一切法無自性空,所以一切依因緣而成立,「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8],顯示了龍樹學的特色。依無自性來闡明緣起與空的一致性,而《阿含經》的一切依緣起,《般若經》(等)的一切法皆空,得到了貫通,而達成「緣起即空」的定論。說明龍樹學的這一特色,還要從《阿含經》與《般若經》說起。
《阿含經》中,出家人在空靜處修行,也就以空寂(靜)來形容無取無著的解脫境地,所以「空諸欲」,「貪空、瞋空、癡空」。一方面,「空諸行」,諸行是空的,無我我所。經中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燄,行如芭蕉,識如幻事,是譬喻諸行空的。空是無我無我所,在大眾部([A52]Mahāsāṃghika)中,就有解說為我空、法空了。所以,「空」,有空虛的意義,也有表示無著無累、解脫自在的意義。「原始般若」,本是體悟甚深法相(性)的修行者,從證出教(不是從教義的探索而來),直率地表示自悟的境地,用來化導信眾,所以說:「以真法性為定量故」[9]。在般若法門的開展中,空是表示甚深法性的一個名詞。在一切法不生,一切法清淨,一切法(遠)離,一切法寂滅(靜),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所有,一切法不可得,一切法無所依,一切法不可思議……這一類詞語中,「空」是更適合於即一切法而示如實相的。「空」在《般若經》中,廣泛應用,終於成為《般若經》的特色。般若法門是重實踐的,直觀一切法本空(空是同義異名之一),但法流人間,聞思修習,應有善巧的施設。上一章曾列表說明:空,無所有,無生,遠離,寂靜等,是表示(悟入的)甚深法性的;空,無所有,虛妄,不實等,是表示一般虛妄事相的。空(與無所有)是通貫了虛妄的一切法與一切法甚深相的。一切虛妄不實是緣起無自性(空)的,無自性空即涅槃空寂。以無自性而明緣起即空,成為生死即涅槃,大乘深義最善巧的說明。
自性是自有的,所以依眾緣和合而如此的,不能說有自性,有自性的就不從緣生。《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一九下、二〇中)說:
「眾緣中有(自)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若法實有性,後則不應(有變)異」。
緣起,是佛教界所公認的,但一般以為:一一法是實有自性的,有自性法從因緣和合而生起。依龍樹學來說,這是自相矛盾的,有自性(自有),那就不用從因緣生了。從因緣生的,就是作法(kṛtaka),所作法是不能說是自性有的。如實有自性,也就不可能有變異。自性是不待他的,與他無關的自體;不可能變異,應該是常恒如此的:這與從緣所生法不合。不待他、不變異的自性,是根源於與生俱來的無明。呈現於心識中的一切,直覺得確實如此——實在感,從來與我們的認識不分的。就是發覺到從因緣生,不實、變異等,也由於與生俱來的無知,總是推論為:內在的,微細的,是自性有,達到「假必依實」的結論。依《中論》說:龍樹徹底否定了自性有,成為無自性的,緣起即空的法門。因為一切無自性,所以一切法空,依無自性而契入空性,空性即涅槃、寂靜等異名。空,不是沒有,舉譬喻說,如虛空那樣的無礙,空是不礙有的。由於空無自性,所以依緣起而一切——世出世法都能成立。反之,如一切不空,是自性有,那就不待因緣,一切法都不能成立了。龍樹明確的宣說[10]:
1.「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
2.「若人信於空,彼人信一切;若人不信空,彼不信一切」。
這是依空以成立一切的。空無自性,所以依緣而起一切,因無自性空,所以即緣起而寂滅。緣起即空,所以緣起所生即涅槃。《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引經(大正二六.五〇五上)說:
「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11]。
(真)如,法界等,是形容緣起法的,而在大乘經中,真如有十二異名:「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12];而真如、法界等,是被解說為涅槃異名的[13]。一般說,緣起是有為,涅槃是無為。佛法本以緣起法為宗,而《般若》等大乘佛法,卻以真如、法界等為本;在解行上,形成嚴重的對立。龍樹一以貫之,出發於緣起——眾因緣生法,但名無實,無自性故自性空。於是緣起是即空(性、涅槃異名)的緣起,空性是不礙緣起的空性。說緣起法性是如、法界,或說涅槃即如、法界,只是說明的方便不同,而實義是一致的。八不——空的緣起說,真是善巧極了!
空,龍樹以無自性來解明,固然是繼承「中本般若」以來,漸著重傾向於虛妄無實的空義,也有針對當時部派佛教的「對治」意義。初期的《阿含經》,有 prakṛti——本性(也有譯為自性的),而沒有 svabhāva——自性一詞,自性是部派佛教所有的術語。佛說的一切法——色、心、心所等,佛弟子研求一一名詞的特相——自相(svalakṣaṇa),又從相而論究一一法的實質,就稱為「自性」。這對於經說的解說,明確而不致誤解,是有必要的。但探求實體,終於達到「假必依實」的結論;論到一一法的因果、生滅,關涉到未來、現在、過去時,引出「法性恒住」的思想。這是一大系,除說一切有部([A53]Sarvāstivāda)外,犢子部(Vātsīputrīya)及其分出的(四)部派,都是主張一切有自性的。《大毘婆沙論》說:「謂彼(犢子部)與此(說一切有部)所立義宗,雖多分同而有少異。謂彼部執:……補特伽羅體是實有。彼如是等若六若七,與此不同,餘多相似」[14]。可見這兩大派,起初不過六七義不同而已。這一思想系,在西、北印度,有廣大的教區,極為興盛。這一系以為:一一法是實有自性的。從未來來現在,從現在入過去,似乎有生滅,有變異,其實,「體實恒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15]。「諸行自性,無有轉變。……謂一切法各住自體。……有轉變者,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16]。這是以一一(有為)法為本來如此的:現在是這樣,(未生時)未來也是這樣,(已滅)過去也還是這樣。所以說:「三世實有,法性恒住」。恒,是在時間(三世)流中,始終是沒有增減,沒有變異的。佛說從因緣生,並非說法自性——自體有生滅、變異,只是因緣和合時,作用的現起與滅失,說有說無而已。有為生滅法有自性,不生滅的無為法,也是實有自性的。這一類思想,在南印度大眾部([A54]Mahāsāṃghika)系中的安達羅派(Andhaka 共有四部),以為:「一切法有,三世各住自位」;「一切法自性決定」[17]。雖不能充分了解他們的法義,但顯然與說一切有部有同樣的意趣。龍樹專依緣起的無自性說空,可說是破斥當時盛行的「自性有」者,處於完全相反的立場。
世間的理論,每每敵體相反的,卻有類似的意見。如《大智度論》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七中——下、二九八下)說:
「諸法如,有二種:一者,各各相;二者,實相。各各相者,如地堅相,……。實相者,於各各相中分別求實不可得,不可破。……若不可得,其實皆空,空則是地之實相(性)。一切別相皆亦如是,是名為如」。
「一一法有九種:一者,有體;二者,各各有法;……知此法各各有體、法具足,是名世間下如。知此九法終歸變異盡滅,是名中如。……是法非有非無,非生非滅;滅諸觀法,究竟清淨,是名上如」。
如——真如(tathatā),是表示如此如此,無二無異的。這一名詞,可通於幾方面的。初段文、分為二:一,堅等一一法性,是一直如此,「不捨自性」的,所以世間堅等性,也可以名為如。二,推求一一法的實性不可得,「其實皆空」,空是如如不異(並不是一)的,是一切法的實性,這也名為如。第二段文,分如為三類:下如,是一切法堅等自性。中如是無常等共相(sāmānya-lakṣaṇa)。上如就是實性——空,非生滅、非有無。從這段論文,可看出一般的自性有,與空性有類似處。依說一切有者說:一一法自性恒住,不增不減,非生非滅;以因緣起用,所以說生說滅,說有說無。依龍樹論說:空性是一切法的實性,也可名為(勝義)自性。空性是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的;依因緣力,而說為生滅有無。這不是有些類似嗎?當然這是根本不同的。一切有者的一一法自性,是自有而無限差別的;無限差別的自性,彼此間不能說有什麼關係;法自性是這樣的,又依法作用說變異,不免矛盾!龍樹的緣起即空性,是超越數量的,超越數量的空性,不礙一切。空無自性,非別別的存在,所以可說依緣而不一不異,成立一切法。這是徹底相反的,然通過無自性空的緣起法,是三世一如的,如幻(這是譬喻)的三世一切有者。緣起無自性的有,不但一切法有,我也是有的。說一切有部說法是自性有,補特伽羅(pudgala)(數取趣)是假有;犢子部說法是自性有,不可說我(anabhilāpya-pudgala)是受假([A55]upādāya-prajñapti),也是有的,似乎更近於犢子部系。因此聯想到:《中論.觀本住品》,是破婆私弗多羅——犢子部的[18]。〈觀三相品〉破生生、住住、滅滅時,破說一切有部;而《般若燈論》說:犢子部執一法起時,「總有十五法起」[19],也是破犢子部的。特別是:說一切有部說法有我無,所以論究法義,不立作者、受者,也就不用破斥。《中論》一再的破「者」,如「見者」,「聞者」,「染者」,「作者」,「受者」,「去者」,「合者」,這都是遮破實有我的。犢子部說:「四大和合有眼法,如是五眾(蘊)和合有人(補特伽羅)法」[20];《中論》徹底的破斥了他,成立無自性的緣起有的我、法,如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餘事」[21]。從《中論》立「受假」,成立無自性的我、法來說,與犢子部相反,而卻又非常相似的。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五(大正二七.三八八中——下)說:
「虛空非色……無見……無對……無漏……無為。……若無虛空,一切有物應無容處;……應一切處皆有障礙」。
說一切有部等所立虛空無為([A56]ākāśa-asaṃskṛta),是與色法——物質不相障礙的絕對空間;是不生滅的無為法,不屬於物質,而為物質存在與活動的依處。《般若經》中,每以虛空來比喻一切法空。《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般若經》的虛空喻以外,說一切有部等的虛空無為,應有重要的[A57]啟發性。經上說一切法空,空性無差別,一切依世俗而假立。然空性對於一切法的成立,似乎沒有關係。如「不壞真際建立諸法」,「依無住本立一切法」,也只是依處,如大地在空中一樣。而虛空無為,不但是色法的依處,而且是無礙的,所以有色法活動的可能。以此來喻解空性,不但一切法不離於空性,正因為空無自性,而一切依緣起,才成為可能。所以《中論》的特義,以有(無自性)空義而一切得成,虛空無為應有[A58]啟發性的。
「性空之空義,是緣起義,非作用空無事之義」[22],只是無有自性。空性也是無自性的,所以《中論》說:「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23]?無自性空,是涅槃異名,在聖智通達中,脫落一切名、相、分別,是一切不可說的。《般若經》說:「一切法不可說,一切法不可說相即是空,是空(亦)不可說」。「是法不可說,佛以方便力故分別說」[24]。不可說而不得不說,依世俗假名說,名為空(性),名為真如等,這是不能依名著相的,所以《中論》說:「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25]。一切不可說,為什麼要說是「空」呢?當然是「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引導眾生的意趣,如《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八下)說:
這一頌,是依《大寶積經》——「一切諸見,以空得脫;若起空見,則不可除」而說的[26]。眾生迷著——無明,根本是我我所見。從《阿含經》以來,無我我所空。薩迦耶見為一切煩惱的上首,離我我所見,即離一切見而得解脫。為了離見而說空,如取著於空,那是如以藥治病,藥又成病,就難以治愈了。《大智度論》釋「空相應名為第一相應」說:「空,是十方諸佛深奧之藏,唯一涅槃門,更無餘門能破諸邪見戲論。是(空)相應,不可壞,不可破,是故名為第一」[27]。由於解釋《般若經》,當然會著眼於脫落名相的空義,《大智度論》一再的[28]說:
1.「法空中,亦無法空相,汝得法空心著故而生是難(一切皆無)。是法空,諸佛以憐憫心,為斷愛結、除邪見故說」。
2.「欲令眾生得此畢竟空,遠離著心。畢竟空但為破著心故說,非是實空」。
3.「如執事比丘高聲舉手唱言:眾皆寂靜!是為以聲遮聲,非求聲也。以是故,雖說諸法空、不生不滅,愍念眾生故,雖說非有也」。
4.(以指指月喻)「諸佛賢聖為凡夫人說法,而凡夫著音聲語言,不取聖人意,不得實義;不得實義故,還於實(義)中生著」。
5.「當取說意,莫著語言」!
《般若經》是重於行的;《中論》也以觀一切法,離見而契入空性為宗的。受到後學的推重,探究發揚,成為不同的派別。從分別善巧,辨析精嚴來說,是大有功德的。但如忘失教意,專在論議上判是非,怕要失去龍樹的宗趣了!
七 中道——中論與中觀
《中論.觀四諦品》,在緣起([A59]pratītya-samutpāda)即空(śūnyatā),亦是假名([A60]prajñāptiupādāya)以下,接著說:亦是中道(madhyamā-pratipad)。上文曾經說到:中道的緣起,是《阿含經》說;《般若經》的特色,是但有假名(無實),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ā)與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自性空,約勝義空性說;到「中本般若」末後階段,才以「從緣和合生無自性」,解說自性空。自性空有了無自性故空的意義,於是龍樹(Nāgārjuna)起來,一以貫之,而說出:「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大乘佛法中最著名的一偈。
中道,是佛法也是佛弟子遵循的唯一原則。一切行為,一切知見,最正確而又最恰當的,就是中道,中是不落於二邊([A61]anta-dvaya)——偏邪、極端的。以行來說:《拘樓瘦無諍經》說:耽著庸俗的欲樂是一邊,無義利的自苦行是一邊,「離此二邊,則有中道」,中道是八聖道[1]。這一教授,是多種「經」、「律」所說到的。如佛教化二十億耳(Śrotraviṃśatikoṭī)說:如「彈琴調弦,不急不緩,適得其中,為有和音可愛樂」。所以「極大精進,令心調(掉舉)亂;不極精進,令心懈怠。是故汝當分別此時,觀察此相」[2]。修行也要適得其中,是要觀察自己身心,善巧調整的。如煉金那樣,不能「一向鼓韛」,「一向水灑」,「一向俱捨」,而要或止、或舉、或捨,隨時適當處理的,這才能「心則正定,盡諸有漏」[3]。因此,修行成就無相心三昧(animitta-citta-samādhi)的,「是不踊不沒」,心住平等的[4]。這一原則,應用於知見的,就是「處中說法」的緣起,緣起法不落二邊——一與異,斷與常,有與無的。正確而恰當的中道,不是折中,不是模稜兩可,更不是兩極端的調和,而是出離種種執見,息滅一切戲論(prapañca)的。從這一原則去觀察,《般若經》的但名無實,自性皆空,只是緣起中道說的充分闡明。緣起法為什麼是中?緣起法是無自性的,所以但有假名(無實);緣起法是無自性的,所以即是空。空,所以無自性,是假名的緣起;假名的緣起,所以離見而空寂。以假名即空——性空唯名來說緣起的中道,中道是離二邊的,也就是《中論》所說的八不。依中道——八不的緣起(假名),能成立世俗諦中世出世間一切法;依中道——緣起的八不(空),能不落諸見,契如實義(勝義)。所以《中論》最著名的一頌,可表解如下:
┌───自性空───┐ │ │ 緣起法─┤……(無自性)……├─(八不)中道 │ │ └───假名有───┘
「中本般若」後分,一再的說到二諦,《中論》也是以二諦來說明佛法的,如卷四(大正三〇.三二下——三三上)說:
佛為眾生說法,不能不安立二諦;如沒有相對的「二」,那就一切不可說了。如世間眾生所知那樣的,確實如此,名為世俗諦(lokasaṃvṛti-satya),諦是不顛倒的意思。第一義諦(paramârtha-satya)——勝義諦,是聖者所知的真實義(tattva)。眾生世間所知,雖然共知共見,確實如此,其實是迷惑顛倒,所以生死不已。求勝義的佛法,是要於世間一切法,離顛倒迷惑而通達實義,這是安立二諦的根本意趣。然第一義諦,世間的名、相、虛妄分別,是不能表達的,所以說勝義諦如何如何,還是依世俗諦方便說的。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如是(空性)等相,是深般若波羅蜜相。佛為眾生,用世間法故說,非第一義」[5]。「若名字因緣和合無,則世俗語言眾事都滅;世諦無故,第一義諦亦無」[6]。世俗諦是眾生迷謬所知的,雖是惑亂,卻是重要的,我們凡夫正是處在這一情境中呀!所以要依止世俗諦,才能表示第一義諦;才能從勘破世俗迷妄中,去通達勝義諦。依《中論》的二諦來觀察龍樹最著名的一偈:眾生迷妄所知的世俗諦,佛說是緣起的;依緣起而離邊見,能正確的體見實義,這就是中道。但一般人,部派佛教者,不能如實地理解緣起,到頭來總是陷入「依實立假」的窠臼,不能自拔。所以《般若經》說:一切法是假名,通達自性空寂,這就是二諦說。《中論》依緣起立論:緣起法即空性,顯第一義;緣起即假名,明世俗諦。這樣的假有即性空,性空(也是依假名說)不礙假有,就是緣起離二邊的中道。說緣起即空、亦假、亦中(《[A62]迴諍論》說緣起、空、中道是同一內容),而只是二諦說。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諦說,不是龍樹論意。
引人轉迷向覺,依世俗諦說法:緣起無自性故空,空故依緣起有——中道說,能善立一切法,遠離一切見,可說是非常善巧的教說!不過世俗的名言是「二」,是沒有決定性的;名義內在的相對性,在適應眾生,隨時隨地而流行中,不免會引起異議,那也是世間常法。依第一義諦,空,無生等,只是一個符號,並不等於第一義。如空以離諸見為用,著空也就不是中了,所以說:「空亦復空」,「空亦不可得」。而且,在緣起即空的觀行中,正如上引經文所說,要隨時善巧的適得其中,《大智度論》這樣[7]說:
1.「般若波羅蜜,離二邊,說中道:雖空而不著空,故為說罪福;雖說罪福,不生常邪見,亦於空無礙」。
2.「菩薩住二諦中,為眾生說法。不但說空,不但說有;為愛著眾生故說空,為取相著空眾生故說有,有無中二處不染」。
3.「有相是一邊,無相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是諸法實相」。
4.「般若波羅蜜者是一切諸法實相,……常是一邊,斷滅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此般若波羅蜜是一邊,此非般若波羅蜜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是名般若波羅蜜」。
1.2.是為眾生說中道。1.說者說有而不生常等見,說空而不著空。2.對治眾生的偏執,為著空者說有,為著有者說空。這樣,才是善說中道。3.4.是「中道行」。在般若行中,有相是一邊,無相——空也是一邊;是般若與非般若的分別,也都是一邊。般若行是以不取著為原則的,如心有取著,即使是善行、空行,也都是邊而非中。《般若經》稱之為「順道法愛生」[8];譬喻為「如雜毒食」[9]。佛所開示的解脫道,如空,無所有(ākiṃcanya),無相(animitta),《阿含經》早已指出:觀無我我所——無所有,有的以慧得解脫,染著的不得解脫,就生在無所有處([A63]ākiñcanayāyatana);觀一切無相的,有的以慧得解脫,如染著而不得解脫,就生在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A64]naivasaṃjñānâsaṃjñāyatana)[10]。原理與方法,是有準則的,但還是世俗的,是否能善巧適中,那真如中國所說:「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了。學者應注意佛法的實踐性,不只是「中論」而更是「中觀」才得!
八 如幻——即空即假之緣起
《中論》在論破異執後,每舉譬喻(dṛṣṭânta)來說明,譬喻是佛法教化的一種方便。《摩訶般若經》中,說幻(māyā)等十喻[1]。《中論》依《般若經》,說幻、化等譬喻,是為了表示一切法是空無自性的,如卷四(大正三〇.三一中)說:
「色、聲、香、味、觸,及法體六種,皆空如炎、夢,如乾闥婆城。如是六種中,何有淨、不淨?猶如幻化人,亦如鏡中像」。
色等六塵,可總攝眾生所知的一切法。在眾生心境中,這一切似乎確實如此,其實是虛誑顛倒,而並非真是那樣的。這是被譬喻為如陽燄,如夢等的意趣;這些譬喻,是譬喻一切法空的。在無始慣習的意識中,雖多少知道虛假不實,而總覺得「假必依實」,「依實立假」。對這些譬喻,也會這樣的解說,如幻化就分別為二,幻化者與幻化事。以為幻化事,當然是虛假不實的,而能幻化的幻化者,不能說是沒有的。所以對幻化喻,就解說為幻化事——境相是空無有實的,能幻者——心識是不空的。《般若經》與龍樹(Nāgārjuna),卻不是這樣解說的,如《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三中——下)說: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復變作化人。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響」。
從變化人再起變化人的譬喻,只是為了說明,能幻化者與所幻化事,一切都是幻化那樣。幻化等譬喻,是譬喻眾緣所生法的;一切法是緣起的,所以一切如幻化——一切皆空。空是無自性的,也是假名有的,所以一切法如幻化等,不但是譬喻空的,也譬喻世俗有。《大智度論》卷六(大正二五.一〇一下、一〇五下)說:
「是十喻,為解空法故。……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可聞,與六情相對,不相錯亂。諸法亦如是,雖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
「諸法雖空而有分別,有難解空,有易解空。今以(幻化等)易解空,喻(根、境、識等)難解空。……有人知十喻(是)誑惑耳目法,不知諸法空故,以此(十喻)喻諸法。若有人於十譬喻中,心著不解,種種難論,以此為有;是十譬喻不為其用,應更為說餘法門」。
幻化等譬喻,表示一切法是無自性空的,然在世俗諦中,可見、可聞,是不會錯亂的。世俗法中,因果、善惡、邪正,是歷然不亂的,不壞世間法相。在世間所知中,知道有些是空無有實的,如幻化等;但有些卻不容易知道是空的,所以說易解空——十喻,比喻難解的虛偽不實。譬喻,應該理解說譬喻者的意趣所在!所以對那些以為沒有幻事而有幻者,沒有夢境而有夢心;有的以為夢境也是有的,不過錯亂而已。不能理會說譬喻者的用心,專在語文上辨析問難,譬喻也就無用了!
一切法如幻如化,也有不如幻如化的嗎?依經文,可以這麼說,不過是不了義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六(大正八.四一六上)說:
「佛告須菩提:若有法生滅相者,皆是變化。……若法無生無滅,是非變化;……不誑相涅槃,是法非變化」。
「諸法平等,非聲聞作,非辟支佛作,非諸菩薩摩訶薩作,非諸佛作,有佛無佛,諸法性常空,性空即是涅槃。……若新發意菩薩,聞是一切法畢竟性空,乃至涅槃亦皆如化,心則驚怖。為是新發意菩薩故,分別(說)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者不如化」。
生滅法是如化的;不生不滅是不如化的,就是涅槃。大乘法也有這樣說的,那是為新學菩薩所說的不了義教。如實的說,一切法平等性(法法如此的),自性常空,性空就是涅槃,涅槃當然也是如化的。《小品般若經》說一切法如幻如夢:「我說涅槃亦如幻如夢。……設復有法過於涅槃,我亦說如幻如夢」[2]。一切法性空,一切法如幻,是般若法門的究竟說。大乘法中,如對一切有為(生滅)法,說無為自性,無為自性與有為法異,那也是為新學者所作的不了義說。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〇(大正八.二九二中)說:
「云何有為諸法相?……云何名無為諸法相?若法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無垢無淨,無增無減,諸法自性。云何名諸法自性?諸法無所有性,是諸法自性,是名無為諸法相」。
這段經文,分別有為法相(性)與無為法相(性),無為法性就是諸法自性(svabhāva)。有為法外別立的諸法自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與《入中論》所立的勝義自性相當[3]。《大智度論》卷五九解說(大正二五.四八〇下)為:
「有為善法是行處,無為法是依止處,餘無記、不善法,以捨離故不說;此是新發意菩薩所學。若得般若波羅蜜方便力,應無生忍,則不愛行法,不憎捨法;不離有為法而有無為法,是故不依止涅槃(無為、諸法自性)」。
佛為引導眾生,依二諦說法,說此說彼——生死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緣起與空性。其實,即有為為無為,即生死為涅槃,即緣起為空性。《中論》所說,只此無自性的如幻緣起,即是空性,即是假名,為般若法門的究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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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
[0201001] 多氏《印度佛教史》(寺本婉雅日譯本一三九)。 [0201002] 《入中論》卷二(漢藏教理院刊本二——三)。 [0202003] 《大方等無想經》卷五(大正一二.一一〇〇上)。 [0202004] 《龍樹菩薩傳》(大正五〇.一八四上——一八五中)。 [0203005] 拙作《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四五四)。 [0203006]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五五五中)。 [0203007] 〈龍樹龍宮取經考〉(《妙雲集.佛教史地考論》二一一——二二一)。 [0204008] 《高僧傳》卷二(大正五〇.三三一中)。 [0205009] 《龍樹菩薩傳》(大正五〇.一八四下)。 [020501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二五.五七中)。 [0206011] 《大智度論》(大正二五.七五六下)。 [0206012] 中國舊傳:提婆的弟子羅睺羅跋陀羅(Rāhulabhadra),「以常樂我淨釋八不」,顯然已傾向於《大般涅槃經》(前分)的「如來藏我」了。西藏傳說:羅睺羅跋陀羅弟子,有羅睺羅密多羅(Rāhulamitra),再傳弟子龍友(Nāgamitra),龍友的弟子僧護。西元三世紀末以下,約有一百年,龍樹學是衰落了;雖說傳承不絕,實沒有卓越的人物,中國佛教界,竟不知他們的名字。 [020701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二五.五七上)。 [0207014] 《出三藏記集》卷一〇(大正五五.七四上)。 [0209001] 《肇論》(大正四五.一五一上)。 [0209002] 《中論》卷一(大正三〇.一中)。 [0210003] 拙作《中觀今論》(《妙雲集.中觀今論》一八、二四)。 [0210004] 參閱拙作《中觀今論》(《妙雲集.中觀今論》一八——二三)。《中觀論頌講記》(《妙雲集.中觀論頌講記》四三——四六)。 [0210005]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 [0211006]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下)。 [0211007] 《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 [0211008]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三下)。 [0211009]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六上、中)。《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六九中)。 [0211010]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七上)。 [0211011] 《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〇中)。《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下)。 [0211012]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增一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五九三上——中)。 [0212013]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四下)。《佛說稻芉經》(大正一六.八一六下)。 [0212014] 《中阿含經》(三〇)《象跡喻經》(大正一.四六七上)。 [0212015]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五中)。《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六〇上)。 [0212016]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六中)。 [0214017]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五下)。又卷一(大正三〇.八上)。 [0214018] 《中論.觀法品》,漢譯《般若燈論》與《大乘中觀釋論》,品名相同;而西藏所傳,月稱注本作〈觀我品〉,無畏等作〈觀我法品〉,「法」的古義,有些人是忘失了! [0214019] 《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四上)。 [0214020]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 [0216001] 《中論》卷一(大正三〇.一中)。 [0217002]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所引(漢藏教理院刊本三二上)。毘目智仙等所譯《迴諍論》,作「空自體因緣、三一中道說,我歸命禮彼,無上大智慧」(大正三二.一五上)。 [0218003]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九中)。 [0218001]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中)。 [0219002] 《增壹阿含經》(一五)〈有無品〉(大正二.五七八上)。 [0219003] 《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四上)。 [0219004] 《般若燈論》卷一(大正三〇.五五上)。 [0220005] 《雜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二.八四中——下)。《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三六——三八)。 [0220006]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南傳一三.三六)。 [0220007]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大正二六.五〇五上)。 [0221008] 《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五下、一七上)。 [0221009] 《相應部》(一二)〈因緣相應〉,「不得禪定」作「不得五通」。通是依禪定而發的,所以雖所說各別而大義相合(南傳一三.一七六——一七九)。 [0222010]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九(大正二九.五〇中)。 [022201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六下)。 [022201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卷二(大正二三.一〇二七下)。 [0222013] 《四分律》卷三三(大正二二.七九八下)。《赤銅鍱部律.大品》(南傳三.七三)。《五分律》卷一六(大正二二.一一〇中)。《大智度論》卷一一(大正二五.一三六下)。 [0223014] 《大乘稻芉經》(大正一六.八二四上)。《十二門論》(大正三〇.一五九下——一六〇上)。 [0225015] 《雜阿含經》卷二(大正二.一二下)。 [0225016]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三(大正二七.一一七下——一一八上)。 [0225017]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九(大正二九.五〇中、下)。 [0225018] 山口益.舟橋一哉共著《俱舍論之原典解明》所引(二一五)。 [0225019]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二五(大正二九.四八一上)。 [0225020] 《般若燈論》卷一(大正三〇.五一下)。 [0225021] 山口益譯《中論釋》一(七)。 [0225022] 《清淨道論》(南傳六四.一五六——一六三)。 [0225023] 《大智度論》卷三五(大正二五.三一八中)。 [0226024] 《相應部.因緣相應》(南傳一二.三七)。 [0226025] 《雜阿含經》卷一一(大正二.八四中)。 [0227026] 《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六上——中)。又卷一四(大正二.九三下)。 [0227027]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六中——一七上)。 [0227028] 《中論》卷一(大正三〇.二中)。 [0227029]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九引經(漢藏教理院刊本四九下)。舊譯《弘道廣顯三昧經》卷二說:「緣生彼無生」,是同本異譯(大正一五.四九七中)。 [0227030] 《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〇中)。 [0227031]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五中)。 [0227032] 前三類四句,出十四不可記,如《雜阿含經》卷三四(大正二.二四五下)。我有色等四見,如《長阿含經》(二一)《梵動經》說(大正一.九二下)。 [0227033]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二九下)。 [0228034]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 [0228035] 《中論》:1.卷二(大正三〇.一三上)。2.卷四(大正三〇.三二上)。3.卷四(大正三〇.三七上)。4.卷四(大正三〇.三四下)。 [0229036] 《中論》:1.卷二(大正三〇.一二上)。2.卷三(大正三〇.二三中——下)。3.卷四(大正三〇.三一中)。4.卷四(大正三〇.三八下)。 [0229037]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五中)。 [0229038]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〇下)。 [0230039]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〇下)。又卷四(大正三〇.三六中)。 [0230040]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二七六中)。 [0233001] 《小品》經文,與玄奘所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分》最相近,如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五下——八六六中)。〈第四分〉也相近,已明說「但有假名」,如卷五三八(大正七.七六四上)。《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一,近於〈第四分〉,但說「無定無住」為:「而彼名字,無住處非無住處,無決定無不決定」(大正八.五八七下),與現存梵本相同。這是參照「中本般若」(俗稱《大品》),「是字不住亦不不住」而有所增補;《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二三四上)。參閱《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〇九(大正七.四七上)。 [023400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分〉)卷五五六,作:「若生若滅,若染若淨」(大正七.八六六中)。 [023400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參照《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〇六(大正七.三〇上)。 [0235004] 《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八中)。 [0235005] A、《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三一上)。B、《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一一(大正五.五八中)。C、(〈第二分〉)卷四〇六(大正七.三〇上)。D、《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一一下)。E、《光讚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一六三上)。F、《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三分〉)卷四八二(大正七.四四八上)。 [0236006]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三分〉)卷四八二(大正七.四四七下)。 [0236007]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一(大正二六.五〇五上)。 [0237008] 《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二.九二下)。 [0237009]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八(大正二九.四九八中——下)。 [0237010] 《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八下)。 [0237011]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中)。 [0238012] 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四五八——四六〇)。 [0238013] 《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下)。 [0239014] 《般若燈論》卷一四(大正二五.一二六中)。 [0239015] 《異部宗輪論》(大正四九.一六上)。 [0240016] 《攝大乘論本》卷上說:「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大正三一.一三五上)。 [0243001]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中)。 [0244002] 《中論》卷三(大正三〇.二一中)。 [0244003] 如《中論》卷四〈觀十二因緣品〉說(大正三〇.三六中——下)。 [0244004]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引文(漢藏教理院刊本三三上)。舊譯《迴諍論》(大正三二.一八上)。 [0244005]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中)。 [0244006] 如《大智度論》卷三七(大正二五.三三一中)。 [0244007] 《中論》卷一(大正三〇.二中)。卷三(大正三〇.一九下)。卷四(大正三〇.三〇上)。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中)。 [0244008]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 [0245009]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四分〉)卷五三八(大正七.七六四下)。又(〈第五分〉)卷五五六(大正七.八六六下)。 [0247010]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迴諍論》(大正三二.一五上)。 [0247011] 參閱《雜阿含經》卷一二(大正二.八四中)。 [024701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〇二(大正七.八下)。 [024701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四上)。 [0248014]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024801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七六(大正二七.三九五下——三九六上)。 [0248016]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三九(大正二七.二〇〇上——中)。 [0249017] 《論事》(南傳五七.二一二——二一八)。又(南傳五八.四一三——四一四)。 [0250018] 《般若燈論》卷六(大正三〇.八二中)。 [0251019] 《般若燈論》卷五(大正三〇.七五下)。 [0251020] 《大智度論》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0251021]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三上)。 [0252022]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七(漢藏教理院刊本三一下)。 [0252023]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八中)。 [0252024]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七(大正八.三四五下)。 [0252025] 《中論》卷四(大正三〇.三〇中)。 [0252026] 《大寶積經》(四三)〈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四上)。 [0253027] 《大智度論》卷三七(大正二五.三三四下)。 [0253028] 《大智度論》:1.卷二〇(大正二五.二〇七中)。2.卷六三(大正二五.五〇八下)。3.卷六(大正二五.一〇五下)。4.卷四三(大正二五.三七五上)。5.卷三五(大正二五.三一八下)。 [0256001] 《中阿含經》(一六九)《拘樓瘦無諍經》(大正一.七〇一中——下)。《中部》(一三九)《無諍分別經》(南傳一一下.三二〇——三二一)。 [0256002] 《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六二下)。《中阿含經》(一二三)《沙門二十億經》(大正一.六一二上——中)。《增支部.六集》(南傳二〇.一二九)。 [0256003] 《雜阿含經》卷四七(大正二〇.三四二上)。《增支部.三集》(南傳一七.四二二——四二三)。 [0256004] 《雜阿含經》卷二〇(大正二.一四五下——一四六上)。《增支部.九集》(南傳二二上.一二六——一二七)。 [0258005]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四(大正八.三二五中)。 [0258006] 《大智度論》卷四二(大正二五.三六五上)。 [0259007] 《大智度論》:1.卷七〇(大正二五.五五一上)。2.卷九一(大正二五.七〇三中)。3.卷六一(大正二五.四九二下)。4.卷四三(大正二五.三七〇上——中)。 [0260008]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二三三中)。 [0260009]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一(大正八.二九九下)。 [0260010] 《中阿含經》(七五)《淨不動道經》(大正一.五四二下——五四三上)。《中部》(一〇六)《不動利益經》(南傳一一上.三四二——三四五)。 [026100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七上)。 [0264002]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下)。 [0265003] 《入中論》卷五(漢藏教理院刊本二二——二三)。【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38 冊 No. 36 空之探究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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