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壇傳戒正範卷二
二壇授比丘戒前請戒懺悔儀
習儀第一
決定論云。比丘戒四分義攝。一受具足。二隨具足。三護他心具足。四具足守持。而云護他心具足者。謂比丘有一分威儀具足。能護長他人之淨信故。令彼欣敬攝歸佛法故。為釋子者。威儀不具。則動止違防。出入招譏。緇門警訓云。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蓋繇大聖洪慈曲[A1]已。調御眾生。內則軌範僧徒。外則利益檀護。矧今末世。去佛且遙。必也全藉律儀。建立三寶。是故沙彌年滿。是丈夫位。而於登壇受具之前。應習儀政禮。
(若圓具沙彌多。應用籤編名。以三人為一壇。一籤列三壇。內遷一人為首。統餘八人。若進具者少。直以壇次為準。不必編籤。於進具前三日。引禮師。令淨人灑掃法堂。於中平敷一座。至時鳴楗椎。集諸圖具者行列[A2]已。二引禮將五人徃請教授師。師受請出寮。侍者捧籤於後。入堂侍師就座。侍者置籤案上)。
引禮云。
上香 復位 一齊向上排班 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3]已)。長跪 合掌。
師撫尺云。
諸沙彌。汝等今欲進具入僧寶數。須知具足四義中。有一分威儀具足戒也。威者。謂清嚴可畏。儀者。謂形儀可軌。良以僧寶尊重。司任非輕。嚴淨毗尼。住持正法。能除饑饉。為人世福田。導化眾生。趣涅槃妙果。俾見聞敬仰。[A4]己信重增。如馬勝雍容行道。感[A5]采菽以信樂出家。鶖子安庠乞食。攝外道而反邪歸正。古今沙門威儀。攝物利生者固難枚舉。大抵三千八萬之細行。不出行住坐臥之四儀。其中一一皆有方便。善護他人淨信。而克成[A6]己躬之道業。故今遵奉和尚慈命。先為汝等習儀三日。次方請戒懺悔。登壇授受。庶使臨期。威儀有則。爾等或久參林下。親近知識。氣質諒[A7]已變化。舉止自合規模。倘有乍入伽藍未經淘汰者。性情那得消鎔。動靜必乖繩墨。所以金非煅煉。終是頑鑛。玉必琢磨。方成良器。今將汝等諸人名目。編入籤次。以便習儀。其所編籤號。以三人一壇受具。一籤則列三壇。於每籤內令一人為首。統餘八人。如是九人互相謙恭循禮。出入貫珠。凡諸不諳之儀。威藉眾引禮師慈悲善訓。勿憚勞辛。儒云。不矜細行。終累大德。況為佛弟子者而不慎歟(鳴尺一下)。汝等能依教奉行否。(眾齊答云)依教奉行。(師云)既能依教奉行。可謂如法。和尚復於懺悔堂中。差諸位大德。一位驗籤師。一位繳籤師。一位書記師。(幾)位巡視師。其驗籤者。於發露時。防有白衣外道等。溷入盜聽。故請(某)師為汝等照籤驗明。逐一令進。其繳籤者。於發露[A8]已。恐有狡侫不肖。竊伺他非。故請(某)師撤繳原籤。照名令出。其書記者。於發露中仍恐名罪相同。多於舛錯。故請書記(某)師登記名目。不致忽略。其巡視者。繇於懺摩必須嚴肅。人心或恐易怠。又虞夜靜私寢。班坐襍談。故請(某某)眾師檢察䇿進。勿致昏散。如上所差諸師。皆有成濟佐助之功。汝等應當恭敬作禮。勿得我慢輕心。有辜教詔。
引禮云。
諸沙彌一拜起具 分班 左右序立。
(次第散籤畢。迦請者送師歸寮。復回散籤所。謝眾引禮師一拜。引禮復令沙彌。請彼受差諸師至堂。教其普禮三拜。候諸師散去。引禮率諸沙彌。各歸本堂。引禮即將圓具壇榜張貼示論。使其人各知其受具壇數。不致紊亂戒次之先後也)。
請戒開導第二
薩婆多律論云。若發微品心。受微品戒。若發中品心。受中品戒。若發上品心。受上品戒。故知戒體本一。而無優劣。繇心緣感。遂有差殊。若待登壇作法方教發上品心。得上品戒者。彼等茫無所知。不識何等是上品心也。譬如空雷發於奇峯之巔。甘雨絕於流金之地。則難覺解。了無納受。是以今於未受之前。先啟和尚。預為開導。使其臨壇猛惺。上品心生。體具周圓。孰非勝戒。
(於請戒晨朝。先淨法堂。敷設法座。至時鳴椎。集彼求具沙彌。班中前四籤首。往請眾引禮師至堂[A9]已。諸沙彌向眾引禮師三拜。起立。為首者合掌白云)。
我沙彌(某甲)等。一介愚頑。那識律詮軌範。仗師良導。少知僧行威儀。漸熏樂欲心生。更冀稟持念切。故今仍懇諸師。再為啟白和尚。
(如是白[A10]已。叉手問訊)。
引禮云。
諸沙彌。觀汝等進具之意最真。而懇求之語至切。信力如是。所願必成。眾中為首者出班九人。一人執香。隨我同往方丈禮請和尚。其餘立定。整肅威儀。俟聆教誨。
(到方丈如常作禮。和尚受請至堂陞座。迎請者各歸本班。四引禮向座展大具三拜。長跪合掌。先代通白)。
仰白和尚。大慈忍聽。彼沙彌(某甲)等。威儀略諳。求具志殷。希入僧倫。欲躋聖域。故今先詣座前。頂禮啟白。惟願和尚智鑑。稱量可否。如或機堪拔濟。少賜矜憐。預為開導。
(如是白[A11]已。三拜。起具。分立左右。呼云)。
上香 復立 諸沙彌一齊向上排班 展大具 聞磬聲頂禮三拜 撩衣(拜[A12]已)。長跪 合掌 所有乞戒言辭。汝當自白(為首者朗白云)。
人身難得。中國難生。佛道難遇。戒法難受。我(某甲)等幸逢大和尚樹光明幢。張淨梵網。接引凡流。攝歸僧寶。願錫我(某甲)等具足大戒。如律行持。成道利生。用酬恩德。
(白[A13]已。諸沙彌齊一叩首。合掌誡諦跪聽)。
和尚撫尺云。
夫[A14]采如意珠而入海。從淺至深。稟具足戒而登壇。繇小進大。戒寶非踰跨可求。佛制必相應方授。未有不歷沙彌行業。而直趨大僧名位者也。今爾諸人。既[A15]已守持息慈學處。復能求受比丘律儀。則階級無越。理合增修。況乎請懇殷誠。吾豈悋而不授。但此具足大戒尊重。所任靡輕。是正法久住之根源。僧伽蕃衍之命脈。非具足則僧倫無以崇立。非僧寶則佛法何以弘通。故於天人魔梵外道婆羅門眾中。比丘僧最為第一。所以欲圓具戒。非處莫託。必依白二羯磨結界之地。故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在內受欲行僧事。處既如法。於中建壇。十師數必滿足。遴請如法精嚴。故律論云。和尚二阿闍黎並須如法。七僧為證皆清淨明曉。若無和尚。若十僧不滿。皆不成就故。師雖如是。又要汝等身無難遮。故律云。身相不具。百遮等人。及自破淨行。污他梵行。皆不得受具。道器雖具。正為汝等秉宣。白四聖教發體之時。仍須文句不得增減差脫。作白羯磨咸欽律檢。斯可不墮非法。縱然外緣俱成。而汝等乞戒之心復有三品。所謂上中下也。隨其所發之心。則隨感上中下品之戒。然以具足戒之戒法戒體戒行戒相。與前沙彌受持者。百倍千倍不能比喻。苟不識知如是深義。雖云登壇授受。受[A16]已還同未受。似僧非是真僧。與眾共住。名曰啞羊比丘。同僧法事。呼為摩和羅輩。若欲紹隆三寶。利益羣生。斯之功德。何繇可克。故我今於未登壇前。開導明了。令汝等正受戒時。領解不昧。所言上品心。受上品戒者。即汝等來朝壇上。能發堅固信力。普於法界一切有情無情境上。起廣大慈護之心。除不善損害之念。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眾生。於中不怖不退。志願堅深。此則謂之發上品心。受上品戒。誠所謂內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能住正法。建立僧倫。若縱有慈護心而護之不普。亦緣法界境而緣之不周。於度生邊。似有怖退。志願未能深堅者。謂之中下品心。此心狹劣非勝。所獲之戒。但是中下品爾。此戒僅可自利。止宿草庵。既缺利他。佛種奚紹。是以今欲汝等發上品心。受上品戒。而不欲汝等起卑劣心。受中下品戒也。所言戒法者。即世尊成道十二年中。觀有漏因緣事起。而為諸無事比丘禁防三毒。調伏七支。金口所制二百五十淨戒。一百八十四種羯磨。乃至三千八萬無量律儀是也。所言戒體者。即是來朝於十師座前。正秉羯磨時。爾等發上品心之思業力用。運想法界。徧緣一切塵境。而境從心現。然所現之境。非有表色。即是法界一切塵境之體。亦即得戒之因。若未緣想領受[A17]已前。此塵境體於汝無繫。但一發心緣想領受[A18]已後。此法界塵境體。恒依汝等自心。念念不忘。時時守護。是以戒為能依。心是所依。心法和合。名為戒體。如藥丸喻可以例知。所言戒行者。即依本所受之戒體。於日用處或讀誦。或安禪。或熏禮懺法。或修持淨業。乃至著衣受食等。皆不違越毗尼。所以一切行。盡名戒行。非謂一切行外而別有戒行。出世行業。悉以淨戒而為本也。所言戒相者。即佛所制二百五十具戒。一百八十四種羯磨。於一一戒相中。所明輕重開遮。於一一羯磨內。所攝成壞兩緣。此即法相也。於日用四儀間。常所行時事。及非時事。此即行相也。其法因事制。事依法成。若一切善業等事如法。當行而不行。此名之止犯。若當行而即行。此名之作持。若一切惡業等事非法。不當行而行。此名之作犯。若不當行而不行。此名之止持。若罔知止犯作持。止持作犯。則開遮全晦。成壞茫然。是故律制比丘。五夏以前。專精戒學。五夏以後。方可聽教參禪。蓋為令其識相護體。冀生定慧。出世道業方有所據。汝等若能如是信解。如是受持。庶合聖德。真是出家持法之子。故首棱嚴經云。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汝等能依教奉行否。(答云)依教奉行。(和尚云)既能依教奉行者。今夜當請羯磨阿闍黎。先審汝等沙彌十支禁戒。若守持無染。可謂真淨道器。少有違犯。仍是襍穢身心。必須苦切痛訶。依律懺悔。更有十三重難。十六輕遮。於臨壇時。方差教授師屏處別問。至秉羯磨。對眾復再嚴詰。我今令眾引禮大德。將汝等往詣二師寮。白知啟請受具開導等情。俟作法審懺中。若果無犯重。不毀根本者。方可集會同界大僧。於彼眾中恭請十師登壇。為爾諸人授大比丘戒。眾引禮大德。如我所語。即當奉行。(眾引禮。曲躬合掌齊答云)如和尚所命。
(四引禮轉身向上。展具三拜。仍分列左右。呼云)。
諸沙彌一齊起立 聞磬聲禮謝三拜 撩衣(拜[A19]已)。起具 分班 迎請者送和尚歸方丈。
(如常禮送和尚歸方丈[A20]已。復回法堂。眾沙彌同謝眾引禮師三拜。起分兩立)。
通白二師第三
欲授具足大戒。必須三師水乳。一界六和。律法相應。乃可授受。今諸沙彌雖請和尚開導。而懺悔教誡。任在二師。故復令其禮拜通知。
(其通白二師即在請戒竟。引禮命沙彌撒去法座仍序班次而立。一引禮將二沙彌。先請羯磨師至堂。引禮向師一觸禮起立。呼諸沙彌展具作禮三拜。長跪合掌。引禮叉手代眾白云)。
彼沙彌(某甲)等。時間申請和尚稟受具戒。[A21]已蒙慈允。預為開導。但未知其勤䇿本戒。持犯若何。故和尚差我(某甲)等率諸沙彌。先為通白羯磨阿闍黎師。於今夜分。敷座恭請。惟冀臨堂。如律作法。慈愍故。
(引禮白[A22]已。呼沙彌等一叩首)。
羯磨師云。
善哉沙彌。可爾為汝等臨堂作法。人各靜其心慮。忖其持犯。至時集候。如實懺悔。(眾答云)依教奉行。
(引禮呼沙彌等。三拜起具。先請者仍送師歸寮。復引二沙彌徃請教授師至堂。如上作禮長跪合掌。引禮代眾白云)。
彼沙彌(某甲)等。適間頂禮和尚啟請進具。幸蒙垂憐。如律開導。[A23]已令請羯磨師今夜懺悔。仍恐威儀缺略。不應法緣。故復差我(某甲)等統諸沙彌。通白教授阿闍黎師。伏祈重警未諳。再錫慈音。慈愍故。
(引禮白[A24]已。沙彌等一叩首)。
教授師云。
善哉沙彌。如彼代言。深可慶幸。更希教誡威儀。諒[A25]已演習如法。其大比丘隨律軌則。待近圓後。方可一一教誡。(眾答云)依教奉行。
(如前禮送師歸寮。復回法堂普謝眾引禮師。次第各還本堂)。
教衣鉢第四
初壇受沙彌戒。先驗衣鉢者。恐間有缺少借貸。或干非法等類。必令更換再備。今則將登寶壇。因進具戒。諸凡行持。莫不同乎大僧。若衣鉢名相。事義不知所繇。則用處皆錯。時時犯非。是以教授師。應先指示。俾其一一通曉。於登壇日往屏所問難閒。但略言道具。以免稽留。
(於通白二師[A26]已。少頃復令淨人。徃法堂鳴楗椎。引禮師令進具沙彌。各各身著七衣。捧持五大二衣。掛鉢𢹂具。次第入堂。序列班次。將所持衣置於案上。如常儀請教授師至堂[A27]已)。
引禮云。
上香 復位 諸沙彌向上排班 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28]已)。長跪 合掌。
彼沙彌(某甲)等。將欲登壇。稟受具足。所有衣鉢事義。若不知其制起源繇。恐難受持合轍。故今禮請教授阿闍黎師。指示分明。令彼等如律奉行。庶符聖意。
(引禮白[A29]已。沙彌等一叩首。合掌跪聽)。
教授師云(此出古戒壇文)。
夫三衣裁製。即如來金口親宣。一鉢受持乃釋子資身貴器。壞色則迥超俗服。應量則有異常倫。服之者忍辱倍增。持之者功德具足。價重七珍之寶。難可測量。功高萬仞之崗。豈能仰望。百千萬億人天。咸皆稽首。九十六種外道。悉不知名。惟有吾佛出世。示此未曾有法。俾見聞者。利益無涯。受持者。身心俱淨。若欲知其三衣之縱廣。一鉢之大小。非開示莫能明義。不解說安可知源。今則將授大戒。先示汝等衣鉢名相。汝當知之(鳴尺一下)。汝等袱中。各有五條衣。梵語安陀會。此云作務衣。亦云下衣。亦云雜作衣。凡寺中執勞服。役。路途出入往還。當著此衣。汝等身上所披七條衣。梵語鬱多羅僧。此云入眾衣。亦云上著衣。凡禮佛修懺。誦經坐禪。赴齋聽講。安居自恣。乃至一切集僧辦事。當著此衣。汝等袱中各有大衣。梵語僧伽黎。此云雜碎衣。謂剪碎縫成。條相多故。凡入王宮。陞座說法。聚落乞食。半月布薩。降伏外道之時。當著此衣。然此大衣多種不同。謂上中下各有三品。所言下三品大衣者。謂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此三品衣。皆兩長一短。割截衣持。所言中三品大衣者。謂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此三品大衣。皆三長一短。割截衣持。所言上三品大衣者。謂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此三品大衣。皆四長一短。割截衣持。此之三衣者。名福田衣。僧祇律云。佛在王舍城。帝釋石窟前經行。語阿難言。過去諸佛衣相如是。從今依此製作衣相。增輝記云。田畦貯水。生長禾苗。以養形命。衣相福田。潤以四利之水。增其三善之苗。養以法身之慧命也。釋其名者。服上謂之曰衣。衣者依也。故衣以蔽寒暑也。經律皆名袈裟。真諦雜記云。袈裟。外國都邑。名含多義。或名離塵服。斷六塵故。或名消瘦服。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離染著故。或名閒色服。如法色故。今所謂壞色衣也。此衣必為三者。何也。表三業清淨故。以五條斷貪。身業也。七條斷瞋。口業也。大衣斷癡。意業也。長多短少。表聖增凡減也。用青黑木蘭三色者。表法報化三身也。體則用熟苧蔴布。不得用綾羅紗絹之物。表慈悲也。汝等各有坐具一方。所言坐具者。梵語尼師壇。此云隨坐衣。又云敷具。又云襯足衣。即如塔之有基。汝今受戒之身。即五分法身之塔也。良繇五分法身因戒生故。汝等各有一鉢。所言鉢者。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如法故。體則鐵瓦二物。色則用麻子杏仁搗碎。塗其內外。以竹煙熏治。作鳩鴿孔雀色。所以熏者何。為夏天盛物不餿。不染垢膩。有此功德。故當熏治。量則上鉢斗半。下鉢五升。中鉢可知。此乃姬周斗也。若準唐斗。上鉢一斗。下鉢五升。中鉢七升半也。此衣此鉢。是汝受戒之正緣。資身之急務。要須自[A30]己置辦。若借若無。並名非法。準律明條皆不得戒。一生虗受信施。將來墜墮三塗。常劫輪迴無有解脫。汝等搭衣之時。淨身口意至心頂戴。默誦呪偈。次展披搭。若受食赴齋之時。端身趺坐。開巾展鉢。誦偈安庠。盛物之後。左手持鉢。右手扶緣。直身正念。供養三寶。至誠作觀。取次下匙。祖家不云。五觀無違。三匙有節。如上教示如法受用。若不遵行。罪貽於後。所有受持衣鉢軌則。候臨壇曰吾往屏處問難時。準根本律部。方乃教持。汝等自今[A31]已後。凡欲製造衣鉢。應須請問明師如法裁造。無恣自心。有違聖制。若衣成[A32]已。必請一知律師僧。依法加持。信受披搭。功不唐捐。必獲勝益。是名末世僧寶真正比丘。汝等能依教奉行否。(答云)依教奉行。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起立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33]已)起具 分班 迎請者送師歸寮。
審戒懺悔第五
沙彌進具時。所問十三重難。十六輕遮。必在十師臨壇。和僧作法。方差教授師往屏處詳問。次復召入僧中羯磨師憑眾再審。事辦一朝。法無隔宿。如此兩番詳詰。諸律文同。一往受具者。皆於隔宿請師預問。既不待羯磨所差。又非是正授具曰。嗟夫。深違佛勅。遺誤迨斯。今準南山古儀。原遵佛制。唯於隔宿審詰沙彌十戒。次曰登壇。方差問二十九種輕重難遮。願諸弘戒者。剪革沿式。以奉聖規。是所幸也。
(此番作法。更當整肅。良以具足大戒尊嚴。而僧伽之數難入。且今去佛時遙。法多情弊。若不藉以殊勝外緣。曷能發彼上品因心。是以即於請戒後日分。引禮師先令淨人。或沙彌。灑掃法堂。中敷一座。供列香花。莊飾旛蓋。於正座屏後。設書記師位。堂左頰門外。設驗籤師位。堂右頰門外。設繳籤師位。處處燈懸。光逾白晝。在在香爇。篆藹祥雲。供設既備。即鳴楗椎集諸求具沙彌。照籤班次排列。引禮將五人徃請羯磨師。執香者在前。至寮作禮。請師至堂。禮佛就座。拈香舉讚畢)。
引禮云。
上香 復位 迎請者先出班。聞磬聲作禮三拜 歸班。
(受差驗繳二師出眾。向座一觸禮起立。座上師其出位答禮。自宜相諒)。
羯磨師云。
幢樹毗尼。唯在匡扶正法。堂開懺悔。用資佐助諸緣。今諸沙彌欲求進具。理合露懺。防有白衣等溷入盜聽。故請二師詳查出入。彼若如法清淨。我等作辦方成。但恐坐久疲勞。願生歡喜。(叉手答事)如命。
(驗繳二師向上叉手問訊兩分左右。各詣頰門就位而坐。次書記師出眾。向上一觸禮而立)。
羯磨師云。
勤䇿近圓。當淨身意。干犯則律不許容。無染則戒方可受。今夜班多人眾。事或雷同。故請大德注明人事。不致差誤。以便呈簡和尚。願勿厭其煩瑣。(叉手答云)如命。
(答[A36]已。向上叉手問訊。却後就本位眾巡視大德。向座一觸禮起立)。
羯磨師云。
律制森嚴。人心易怠。須假勝緣。克成善業。今諸沙彌於發露時。或恐昏散。忘誤懺摩。故請眾大德檢巡察視。整肅懺儀。令彼三業翹勤。一心無怠。可謂曲[A37]己成人。幸勿辭勞。(眾齊叉手答云)如命。
(答[A38]已。向上叉手問訊而出。各備提燈。嚴肅清察)。
引禮云。
諸沙彌。汝等各各至誠。隨我音聲。朗誦大悲神呪。仗此密言威神力故。淨潔法筵。遠諸魔障(齊聲朗誦三遍[A39]已。舉)。
南無甘露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引禮云。
諸沙彌等一齊向上排班 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40]已)長跪 合掌。
夫七眾以比丘為首。三聚以具戒為尊。須求淨器。受彼醍醐。合選良材斵成梁棟。運斤在於大匠。陶冶不越輪繩。今為汝等恭請(某某)律師。作審戒懺悔阿闍黎。請師之語。汝合自陳。恐汝未能。我今教汝。各稱法名。(稱[A41]已)其餘言詞。皆隨我道。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等。今請大德為審戒懺悔阿闍黎。願大德為我作審戒懺悔阿闍黎。我依大德故。得如實懺悔。慈愍故(三請三禮)。
羯磨撫尺云。
夫戒淨而定慧生。乃佛祖修證之道本。惑起而貪愛具。是有情輪迴之苦因。斯惟智者覺照。愚者迷淪。汝等既能厭苦捨家。受持沙彌十戒。復欲增進勤修。願入比丘僧倫。如是則何患定慧不生。而輪迴不息。但慮汝等本所受持禁戒之中。或性重條章有毀。或息慈名德有虧。縱欲近圓。恐無所獲。薩婆多論云。若破沙彌十戒中重者。若受具戒及禪無漏戒。若欲勝進。一切不得。良以沙彌戒是比丘戒之原基也。譬如樹根充潤。花果敷實。亦如地址堅牢。樓閣任興。未有無根企果。而無址架閣者。是故我今於請戒開導之次。欽遵律制。逐一問汝。汝等隨其所問。逐一實答。不得以有言無。以重說輕。倘有一念覆諱。豈但內欺於心。外欺於師。抑且欺誑十方諸佛菩薩。諸天善神。而舊罪不除。新殃更積。如是則惡道不怖。慚愧不生。誠為可憐愍者。是故汝等人人信力決定。生大怖畏。生大慚愧。思惡道苦。發菩提心。傾誠發露。真切懺悔。鑛砂淨盡。方是精金。瑕疵少存。尤非良璧(鳴尺一下)。汝等能如是懺悔否。(眾答)依教奉行。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起立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42]已)。起具 分班 汝等為首者。統眾集候。待呼召時。九人次第從左頰門至驗籤師所。逐一照名而進。到師座前發露竟。九人次第從右頰門至繳籤師所。逐一依次而出。今留第一班在堂。餘者暫出。(眾出[A43]已復呼云)。
第一班近前。向上排班(堂寬一行列定。堂窄前後兩班)。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44]已)。長跪 合掌 作觀運心。齊稱。
南無十方常住三寶(三稱[A45]已)各稱自[A46]己法名(稱畢)。
師撫尺云。
諸沙彌。我今詳問汝等本所受持十支戒相者。正是浣汝身心。蠲除不淨。遴選道器。攝入僧倫。應須各解我語。確實而答(鳴尺一下)。
第一不殺生戒者。凡物有命不得故殺。若自殺。若教他殺。若坑陷殺。若倚發殺。若推墮殺。若呪術殺。若毒藥殺。若勸他殺。若先知彼人意欲自死。故安殺具令死。若令惡獸毒蛇殺。乃至墮胎破卵。焚山決瀆。皆名曰殺。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犯即實答犯某殺。傍人不得教答無也。蓋犯戒由於自心。懺悔必須自言。若是傍人教之。斯皆得越毗尼罪。下之九戒亦如是。若真正無犯。方可答云)無。
是中犯者。準律判定。以明輕重罪相。若殺人類者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清淨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清淨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
若殺天龍鬼神。能變形解語者。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 若殺畜生。不能變形解語者。犯下罪許容悔。亦名應懺突吉羅 若殺人類不死者。犯中方便罪 若殺天龍乃至畜類不死者。犯下方便罪 若助他令殺人。若天等畜類死不死。皆同上本罪輕重 若見殺不起慈心。反讚美隨喜者。犯方便中罪。許容悔。
比丘五篇六聚罪名。沙彌不得預知。所以言中下罪。又言中下方便。其實總攝一應懺突吉羅。而云中下者。由犯戒之心有熾盛煩惱。有輭煩惱不同。是以隨分中下。於下九戒事義亦然。
若弑父母聖人。犯逆罪。墮阿鼻地獄。更重於上。殺雖是一。事不同科。如初壇審弑父母。及殺惡中所明。
第二盜戒者。凡是有主物。不得盜心故取。若自取。若教他取。若受教代他往取。若呪術取。若因寄取。若與[A47]已更奪取。若貸借不還。乃至偷稅冐渡等。皆名曰盜。汝等於此戒。曾有犯否。(若犯某盜。即實答言犯某盜。若果無犯者。方答云)無。
是中犯者。不論新故貴賤之物。若盜取直五錢。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罪。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五錢者。準此方錢算。是八十文。以銀數算之即八分也)。若盜減五錢。自四錢以下。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盜五錢以上。不滿十錢者。仍總是一重罪。若滿十錢。即犯二重罪。若盜直多多五錢。按錢所犯。亦多多重罪 若盜三寶物者。計直多少。定罪輕重。與此同科。
然重罪言多多者。是佛真實語。憐愍持戒七眾弟子。令勿毀犯。示其地獄苦報。倍更轉增。難脫離故。
第三婬戒者。若與人男人女作不淨行。或[A48]己婬他。或他婬[A49]己。乃至共畜生者。皆名曰婬。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犯某婬。即實答犯某婬。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凡有婬欲心。和合作事竟。皆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罪。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
若有婬欲心。未和合而即止。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以婬欲心。與女人身相觸。與女人屏處坐。屏處語。皆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第四妄語戒者。若未曾悟道。妄言[A50]已悟。若未得禪得定。妄言[A51]已得。若未證四果。妄言[A52]已證。乃至妄言天龍神鬼等來。如此虗而不實。誑惑世人。皆名大妄語。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曾向人說某妄語。即當實答曾犯某妄語。若果無者。方答云)無。
更有妄語。綺語。兩舌。惡口。皆名曰小妄語。汝等於此戒中。曾有犯否。(若犯某妄語。即實答犯某妄語。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是大妄語。向前人說。彼解語了了犯重。是性戒。破根本。失沙彌戒。名滅擯突吉羅罪。不通懺悔。不得與餘沙彌同宿同事。不得如餘沙彌。與諸比丘二宿三宿。
若本意是說大妄語。或說不明了。前人不領解。或正說時即中止。並犯中罪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小妄語。說而不了了。令作責心突吉羅悔除。後莫更為(以上四戒。乃一切戒之根本也)。
第五不飲酒戒。凡一切能醉人者。一滴不可入口。汝等於此中。曾有犯否。(若有犯。即實答犯。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五穀及花果等。[A53]已作成酒者。乃至酒麯酒糟。但有酒香。酒味。作酒想。入口下咽能醉。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患重病。醫必用酒煑藥而治者。當先白師。師允方服。要無酒香。酒味。入唇不作酒想可爾。若重即斷則不犯。如若因病時以酒煑藥。病差復飲用者。仍犯本罪。
第六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戒。汝等於此中曾有犯否。(若犯某事。即實答犯某事。若果無犯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此土用繒絨珍寶。製飾巾冠者。類乎西域著花鬘也。若此土用香熏衣帳。及密佩香囊者。亦類西域以香塗身也。按律藏中。佛有隨國風之說。非無據也。故知國風服用之事雖殊。而喜好玩飾之心是一。若有作如此事者。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第七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觀聽戒。汝等於此中。曾有犯否。(若犯某事。即實答犯某事。若果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若唱曲謳吟。名之為歌。若掉臂躑足。名之為舞。若吹簫彈琴。雙陸圍棋。擲骰博錢。投壺射箭。乃至馳馬拭劍等。皆名倡伎。若自作。若見聞喜樂。故意往觀味聽者。一一俱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第八不坐高廣大牀戒。汝等於中。曾有犯否。(若有答有犯。若無者答云)無(今世末法。處處僧牀皆非應量。而為師者。臨時問至此。當深生慚愧。必也知違佛制。庶幾可爾。不然則兒戲毗尼。故為故問矣)。
是中犯者。律制僧牀。但許足高一尺六寸(若以周尺言之。一尺止今匠尺八寸。一尺六寸。準匠尺有一尺二寸八分)。坐時令足不掛空。若過此量。名之為高。廣者。恣縱轉臥。既高且廣。故名大牀。用者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得[A54]已成者。截足應量不犯。
第九不非時食戒。汝等於中。曾有犯否。(若有犯答有犯。若無犯者答云)無。
是中犯者。以時為制。時者。從東方明相始出乃至日午正中。非時者。從日稍側。乃至次日明相未出。若於非時食噉一切有形之物。皆名破齋。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病饑者。許取一切穀豆麥煎不破皮濾汁。非時得飲。乃至種種漿。以水作淨[A55]已可用。
第十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戒。汝等於中。曾有犯否。(若犯某。即實答犯某事。果若無答云)無。
是中犯者。生。謂生而質具。如金。銀。珠。玉。珊瑚。瑪瑙。水晶。硨磲。瑠璃。琥珀。玻璃。玳瑁。文犀。象牙。一切奇珍之物是也。像。謂造作成像。若錢鈔。一切金銀七寶造作之器。而成種種形狀之類是也。斯皆長人貪心。有違高尚之志。故佛不聽捉持。若捉持如是者。犯遮戒。許容悔。名應懺突吉羅罪 若為三寶。及師長父母掌舉。不作[A56]己物想者。則不犯。
(如是九人。一一詳審[A57]已。於中若有犯四根本性重戒者。書記注筆登冊。次日呈白和尚。若有犯後六種輕戒者。羯磨師即座如律稱量。教令懺悔)。
引禮云。
頂禮一拜而起 第一籤從右邊下。至繳籤師所。逐一依次出堂(待第一籤九人轉下從右[A58]已去○復呼云)。
第二籤左邊上。至驗籤師所。逐一照名進堂。
(如是班次多少。一一呼應。乃至末後一籤。不須出堂。但起立於右。即鳴椎集先發露者。各隨班次入堂。兩序而立。其奉差驗繳及巡視等出眾。向座一齊叉手問訊。驗籤者白云)。
我(某甲)等。奉和尚差事[A59]已畢。班次不減。出進如法。巡視密嚴。動止安庠。無有犯威儀者。
羯磨師云。
佐助有功。夜深神惓。各請安息。
(諸位作辭而退。各還本所。書記出眾。呈冊於座。向上义手問訊白云)。
我(某甲)奉和尚差委。登記所問罪相。今諸沙彌根本無犯。悉皆清淨。白羯磨師。轉白和尚。
此中若犯四重者。此文改云 今諸沙彌發露中。唯某甲有犯律章。餘悉清淨。白羯磨師。轉白和尚。
(羯磨師。如前慰勞[A60]已。書記復再义手問訊。辭退出堂歸寮)。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展具 聞磬聲作禮三拜 撩衣(拜[A61]已)。長跪 合掌。
師撫尺云。
諸沙彌。我今遵律[A62]已詳問汝等。汝等各各解我語言。一一答竟。諒無餘蘊。庶幾身器清淨。可爾登壇得圓具戒。然於登壇之日。屏處及與僧中。仍問汝等四重根本。汝等亦如今夜在我座前。諦實而答。此時更為汝等。拈香懇禱。
諸佛加庇。眾聖證明。願多生所積之愆尤。從今殄滅。無始未行之善業。自此勤修。汝今眾人各各觀想十方諸佛。隨我言音。至誠懺悔。各稱法名(稱[A63]已。師起立拈香畢。復坐义手。至誠作梵舉云)。
引禮云。
諸沙彌一齊起立 聞磬聲禮謝三拜 撩衣(拜[A64]已)。起具 分班。
(引禮導為首沙彌。如常禮送師歸寮。仍回法堂。教眾沙彌普同上殿。各秉䖍恭。徹夜禮佛。其諸沙彌謝引禮師畢。即至大殿。然燭焚香。三業至誠。能所皆空。如實頂禮)。
以上沙彌犯重者。毗尼制教。不通懺悔。若觀彼沙彌。雖[A65]已破重。而有真實慚愧。革過從新者。可依大乘方便救㧞。令其深怖地獄。永息世緣。擇處結壇。哀切苦到。或一七。二七。求見好相。罪方得殄。如其不見。或積歲月。必以見相為期。戒方許受。為恐因緣難阻。不能如法建壇。縱能建壇。倘若好相不現。則後悔難追。莫若慎之於始。惓惓守持為善也。
三壇傳戒正範卷二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60 冊 No. 1128 傳戒正範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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