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心印卷七
一切佛語心品之四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三藐三佛陀。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佛告大慧。恣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唐譯云。為果為因)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將顯如來覺性非因非果。究竟鮮白。純一無過也。三藐三佛陀。翻等正覺。亦云正徧知。如來。應供。等正覺。十號之三也。此問如來法身。舉三以該多號也。作。修起義。作所依起為因。作所修成為事。事即果也。因相為相。果相為所相也。說。說者。所說。所說之理也。覺。能知之人。所覺。所知之境也。如是辭句為異為不異。謂此作與不作等。牒計皆成四句。葢欲顯法身離於四句。究竟鮮白也。
△二示如來法身非因非事。遠離四句。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唐譯云。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若是無常。一切作法。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唐譯云。若非作法。則無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總上諸問。不出因果二義。故但舉事因。以明如來自性法身。非因非果也。若是事者。則由所作。而無上正真。不同世間無常修法。若非作者。則妨無得。而自性莊嚴。離障所顯無量微妙功德。非空無義。故知非所作者。是為無事。而又非非作。則方便所得。當由因著。乃本有覺體。為從了得。不從生得。是為無因。無事無因。則有無不涉。四句頓離。四句既離。則凡一切言說之所不及。清淨句義。智者所證。大般涅槃云。佛性雖有。不同虗空。何以故。世間虗空。雖以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見。佛性可見。是故雖有。非如虗空。佛性雖無。不同兔角。何以故。龜毛兔角。雖以無量善巧方便。不可得生。佛性可生。是故雖無。不同兔角。此佛性微妙密旨。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如是體性。非有非無。非因非果。出於度量。應如是知也。槃大。翻石女。槃大子。謂石女兒也。
△三示法身真我常寂。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魏譯云。夫無我者。內身無我。是故無我。大慧。一切法自身為有。他身為無)如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當如是知。
如來說自性法身非因非果。而非斷滅。故此復引法無我句。為顯如來真我也。葢如來自性真我。嘗為法我之所覆。故說一切法無我。所以顯自性法身真如自相。若見自性法身真如自相。益知一切法真如自相。內外無障。湛然常寂耳。一切諸法。自心所現。由自心現。則一切法皆無我性。故曰無我。所現唯心。即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然無他性。即無我性。以一切法言無我。以一切法自心而言無他也。故凡說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皆無別旨。所謂唯有真識。更無餘識。此覺自心現量者之所詣極也。馬性非牛。牛性非馬。喻無他性。非無自性也。無他則非有。有自則非無。非有非無。真如自相。唯真聖者自內所證。愚夫分別。非其分耳。
△四示法身對現非一非異。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唐譯云。如牛右角異左。左角異右。長短不同。色相各別。然亦不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此顯法身對現非一非異。非凡愚所知。自此以下。總以見如來自性真我。一報化。超縛脫。齊智障。自性涅槃。出過數量耳。陰。即指如來色身。謂法身與色身。非一非異。若一者。色身滅。法身亦應滅。滅則無常。若二。則法身方便所得。悉空無義。然千丈盧舍那。及一切無量應化。妙相隨好。實有對現。所謂滅無常色。獲得常住真色也。牛角相似。喻一。長短差別。喻二。然總名牛角。非一非異。故曰如來於陰界入。亦非一非異也。
△五示法身解脫非一非異。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魏譯云。如是依解脫故。說名如來法身之相)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涅槃三德。法身。解脫。般若。如伊三點。非縱非並。而此言法身與解脫非一非異。如來所為以解脫得名也。若異。則如來法身所證解脫。同於色相。應是無常。不知如來法身即是解脫。解脫即是法身。清淨無垢。體無有二。若不異者。則凡修行者能證所證。應無差別。而見差別。如十真如。初地[A1]已達。而於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各有深淺。差別見異。是故非一非異也。
△六示智障非一非異。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
上言法身與解脫非一非異。此應言法身與般若非一非異。而乃言般若與所知非一非異者。謂般若始覺。從法身本覺生。言始則與本無別。若所知障。至十一地。猶有二分極微細愚。妙覺佛地。始能頓盡。是智與障。判然而二。而謂非一非異者。葢離智無障。離障無智。法無我性。於此益顯。而如來自性真我。離四句。過一切數量。非思量所知也。帶言作非作等。總牒前問。以離四句攝盡也。
△七總結法身離諸根量。并頌。
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此結如來自性法身超過一切數量。自內所證。一切名言。俱非其體。證此體者。始知生滅俱無。唯有寂靜。所謂自性涅槃也。自性涅槃。非因非果。盡諸動念。思想心息。無明本際。畢竟解脫。無有虗偽。是真法身。是平等身。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也。如來於般涅槃。普告大[1]慧云。我以甚深般若。徧觀三界一切六道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性離。畢竟寂滅。同於空相。無名無識。永斷諸有。本來平等。無高下想。無見無聞。無覺無知。不可繫縛。不可解脫。無眾生。無壽命。不生不起。不盡不滅。非世間。非非世間。涅槃生死。皆不可得。二際平等。等諸法故。閒居寂靜。無所施為。究竟安置。必不可得。從無住法。法性施為。斷一切相。一無所有。法相如是。其知是者。名出世人。是事不知。名生死本。此正如來自性解脫。與一切法同住真如本際。內外永離一切諸過。一切眾生。亦同具此。但為客染所蔽。一念覺知。即同本得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A2]已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若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非在陰。亦非有餘雜。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
此總頌法身離因果。能所。根器。一異四句。無有見離者。亦無法自性。亦復非無法。可謂真得法體。悟此當泯然自盡爾。
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者。謂無則究竟無。不應更無。有則本來有。不應更有。以有無相待。性無有無也。不達我通。無有正見。留連二邊。自壞壞他。誹謗如來。莫此為甚也。世尊嘗云。若言有者。智不應染。若言無者。即是妄語。若言有者。不應默然。亦復不應戲論諍訟。其旨微哉。
○上初示如來法身非因非果竟。二示如來法身不生不滅。離於言說。分四。
△初示如來法身非無性。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
此就自心現量之外。執一切法不生滅。以為起難。葢為狥名失義者發明也。修多羅建立一切法不生不滅。為無性故說。非有性說。又說是如來異名。則非無性。是現墮有性而說無法。則有無俱墮。此大慧難意也。世尊云。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大慧不知從自心現量。說不生滅。頓超有無。而以為一切法既不生滅。不應復攝有法。若謂如來異名。名必有義。是攝有法也。故世尊復云。我說如來非無性。始知本有心量。不同兔角。依不覺義。似諸法現。本無有生。亦無所滅。此不生滅。葢謂法無自性。非謂總無諸法。不應攝有。更待緣盡。方見無生也。亦非無義者。即謂自心如實不生之義也。不覺自心如實不生之義。但就不生不滅名句。妄執無性。不應攝有。則為有字無義。故下文廣明也。
△二示如來法身當生無生。
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唐譯云。譬如帝釋。地及虗空。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多名。非以名多而有多體。亦非無體)。
此即生說無生。以顯深密之旨。固不可狥名失義也。葢意生法身。即是不生。故謂如來異名。此不生義。非二乘及七地境界。七地以前。但盡生因。不達如來自性無生。如來自性無生。平等真如。隨處隨時。無起滅相。非緣盡現。故非滯於無生者之所能了也。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皆帝釋異名。非以多名而有多性者。謂體一名異也。亦非無自性者。謂多名以詮一體。更當因名得體也。
△三示如來法身異名一體。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僊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有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王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如來在娑婆國土。乃有無量百千異名。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各有異辭。而不知如來自性真實之義。如水中月。不出不入。非有非無也。不解如來異名者。謂一切眾生。唯知即名取義。不解如來雖有多名。唯詮一體。所謂如來自性清淨。唯證相應。非名說所到。如水中月。不可有無。不可遠近。不可指陳。不可量度。實非無性。而不墮有無數量也。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愚夫不知如來自性法身。妄見有無。味著名說。而於一切法不生滅句。作無性想。此乃不解自通。妄執一切法為不生滅也。一切名號。皆詮一體。因名達體。體達說離。所謂會歸終極。不了此義。唯於名說。別生理趣。徒益多聞。增長我見耳。
○四示如來法身離言顯真。分二。
△初示法身真義。不墮文字。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惟止言說。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唐譯云。唯除不墮於文字者)。
此言愚癡不達自性真義。謂義無體性。而以言說所行覺想境界。盡諸義味。故曰唯止言說。此不但為不知義。且亦不知言說自性也。言說依義。本無自體。是生滅性。所謂言說自性也。義離言說。性非生滅。不屬有無。既離生滅有無。亦離離者。圓覺云。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即所謂無受生亦無身也。又云。彼知覺者。猶如虗空。知虗空者。即空華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即所謂除不墮文字。也如來自性法身。無生無身。不墮文字。而非無不墮者。愚癡無智。不別說義。妄自味著。為可憐憫耳。
△二示如來言說建立。為遣言說。
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魏譯云。諸法無字依義無說。依分別說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
如來所有言說。皆為於義。為假言說入第一義。即言說說離言說之第一義。故自成佛以至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謂無一語墮文字相。而非無饒益眾生。為分別說也。若無饒益眾生為分別說。則彼二乘菩薩。從何建立。入真實義。如是則聖教滅壞。誰教於誰耶。故知一切言說。皆無實法。為第一義。而有說示。以說入義。義顯說離。說即無說。示即無示。故曰諸佛菩薩不說一字也。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唐譯云。我及諸佛。皆隨眾生煩惱解欲種種不同。而為開演。轉心意識。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此復教詔菩薩隨眾生根識。廣說經法。不當著於言說。所有言說。皆因眾生種種希望。種種煩惱。種種異解。而為破除。令離無始虗偽。轉心意意識。自知自證。決無有說指示自覺聖智之處。所謂自覺聖智。離言說相。離心緣相。自內所證。而非言說妄想之所顯示也。故知諸佛說法。如醫治翳。止有蠲除翳眚之法。而無增益光明之法。說之與義。有性無性。皎然自辨耳。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
上言言說不為得自覺聖智處。此言得自覺聖智者。深達法相。所有建立。自然不墮文字妄想境界也。夫文字之能愚人者。所詮一切法有無妄想境界耳。若達一切法無有自性。皆唯心現。離有無二種妄想境界。則文字所指。當作何觀。故凡依文字每不能詮第一義。而反能壞第一義者。由不善了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真如本際。則亦不能知聖教章句。所以建立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皆離相所顯。具足性義也。乃信聖教離言。所為蠲除戲論。獨示唯心。於內自證。現住法樂。於外建立。平等一乘。此自覺聖智所行。如來為依義菩薩。深切教詔。豈淺鮮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
大乘。即自覺聖智一乘法也。安住自覺聖智一乘。即為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之所攝受。以此自覺聖智。諸佛菩薩所出。若能安住。即與諸佛菩薩同體攝入也。亦能攝受眾生。眾生依之而得樂利。亦能攝受正法。不為一切世論之所搖動。一切外道不得其短。秉持如來自性第一義法印。即是佛種不斷。此自性第一義心。即是一切處殊勝。所謂得大總持也。得大總持。自然隨在化生。建立大乘。成就十力。對現色身。隨眾生煩惱而為濟拔。以如實無相法味。安住調服。息諸戲論。故戒修行者不應攝受言說。唯當攝受真實。此離文字所得。非妄想覺境界。智者於此。所宜自別也。
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指端。
此復言當離言說得第一義也。指。喻言說。物。喻第一義。謂第一義言說所入。非言說是第一義。亦非所說是第一義。若依言說起妄想覺境界。是深密執。令人發狂。以即妄覺境界為第一義。失方便智。自誤誤他耳。如云一切法不生。此言說也。自應方便觀察。何法不生。云何不生。以方便觀察。即知一切法。唯自心現。迷於自心。妄有所現。現因迷見。非有法性。覺自心量。迷妄頓息。一切非別。都無取捨。無取捨處。自性真如。內外寂靜。即是第一實義。此為善修方便也。若聞一切法不生。即於一切法上分㭊微塵。至無所有。亦屬妄想異相。以於無計有。復於有計無。總於如實法。別起境界。是為異相。乃至聞說心量。以妄想覺。覺於自心。執為深密。亦為以妄現妄。不離妄想。依言說計。如視指端也。故上有食生之喻。若無方便。反增狂病耳。
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是因非果。名為佛性。是果非因。名為涅槃。非因非果。名為佛性。無因無果。名大般涅槃。此皆如來之言。言異義一也。真實義者。自性清淨為因。畢竟寂靜為果。然此非善言說者之所到也。須知自性本淨。不生寂靜。無有因相。寂於自性。不從修得。亦無果義。此覺自心量者。自知自證。不隨一切言說妄想境界耳。若隨言說。增長妄計。集生死因。則非如來所謂多聞也。如來嘗說。但聞常住二字。深解義趣。即名多聞。若讀十二部一切契經。不聞常住。謂之無聞。親近多聞。所為善義。非善言說。當自審細也。
○上二示如來法身不生不滅。離於言說竟。三示如來不生不滅不同外道。分六。
△初難如來同於外道四種因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此以四難。欲如來發明所以別外道也。一難外道計作者因不生不滅。同於如來三無為法。虗空。即虗空無為。非數緣滅。即非擇滅無為。涅槃。即擇滅無為。不知外道作因。乃迷中妄計。屬生滅攝。不生不滅。亦是妄計。所謂生滅當相。不同三無為法。如來覺自心量。自性寂靜也。二難外道計作者因。生諸世間。同於如來十二因緣三世相續。不知彼計性生。此示妄緣。一切緣生。悉由妄現。非自非他。非共非無也。三難微塵勝性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亦同如來說一切法不生不滅。豈知如來法性。真如自相。有佛無佛。法爾如是。不同外道妄想所成。無有實義也。四難外道計[1]□□自性為常為一。同於如來說有四大徧十方界。不相留礙。不知如來乃說非因非緣。非和非合。亦非自然。由妄想現。即楞巖所謂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虗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也。一世界中無有多佛。若外道同佛。則有多佛。總難外道同佛。以顯差別耳。
△二示如來覺自心量。妄想不生。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唐譯云。云何非無。如幻夢色。種種見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見不見故。取不取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外道迷自心量。從心現處。計有自性。此為不知流注生因。見流注相續。得不生滅相。謂之墮有。為作者故。作因非因。亦復墮無。如來之法。非有非無。離諸生滅。所謂種種色相。悉無自性。如夢如幻也。夢幻非無。無性非有。有見有取。不可言無。無見無取。不可言有。有無俱非。二悉遠離。唯覺自心現量。所現唯心。都無取捨。取捨俱忘。安住心海。寂靜無憂。遊於世間。如同園觀耳。
△三出外道妄計不實。
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不實妄想。如犍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揵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
此極言外道所計作因。同於幻化。無有實義也。作事。謂作因。即所計有性自性相也。言彼所計有[2]□自性。非為智者。乃不實妄想。如乾城。如幻化。愚夫妄見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性自性既非實有。故亦無不生滅之相。即彼起不生滅計。亦不能分別何者為有為。何者為無為。言其所計之自性不實。則不生滅之相。亦屬妄想。無所指陳。有為無為。俱同幻化。復即其所計而轉語之曰。其實若生若滅。性與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葢欲其當下知非。得如實自相。見於寂靜也。下文正指自相寂靜。不異妄想而得真實。但須一覺耳。
△四示妄想實性即真寂靜。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故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承上言凡愚墮不如實者。則不能如一切性自性妄想亦不異也。夫一切性如妄想性。不能直下發明妄想自性。循妄起計。似有異法。相見從生。所為不見寂靜也。不見寂靜。終亦不能遠離妄想。皆由不知妄想自性耳。此葢直指妄想自性。即是真實。但自了知。無有相見。便為涅槃。相見者。為受生之因。愚於真實。不能安住。此一切眾生。本來清淨。甞為客染所障也。故知斷障所顯。真如無二。即是自性涅槃。所謂斷障。即斷此相見之障也。此障若斷。直見妄想實性。從前心心數法。當處頓離。離則自覺聖智。無有別體。如來說為涅槃耳。
△五示無因。以顯無生之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揵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分㭊無和合。非如外道見。
一切諸法。由迷自心。不覺頓現。無有自性。此如來所以說不生及空也。說於不生。為破生論。說於法空。為破有見。而實一切法皆無自性也。如揵闥婆夢幻。雖有性現。而本無因。無因而現。無有生義。以無自生性也。其間因緣和合。附覺知性。宛似現前。若離和合。覺想無託。現復何狀耶。夢裏和合。當處儼然。覺後因緣。誰為記憶。故知空與不生。謂一切法。不覺頓現。無有自性。而非一向不生頑然而空也。一一和合。性如影響。現而非有。不如外道實有生因。必假分㭊。而後知其不有也。
夢幻及垂髮。野馬揵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重言一切法。如夢幻垂髮野馬揵城。無有生因。而生事宛然。以此折伏因論。即以此申暢無生。夫法住法位。世間常住。法眼頓開。則百姓日用。俯仰折旋。皆堪紹續。故曰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也。而所以折伏外道者亦即在此。謂以外道妄計諸法。為有生因。墮二種過。一非自生。妄想所現故。二不能生他。無有生性故。若有生因。則一切法。皆有根本。不能頓了。然有見不見。有攝不攝。但由迷起。非不頓了。外道不能覺此。徒聞無因。不解知歸。茫然無據。故知其必恐怖耳。
○六廣示無生之義。分二。
△初直示無生。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此因如來前說無因論。故復問一切諸法。畢竟何因何處而得和合。而如來乃說無因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外道因說。悉由妄見。智者若能觀察一切有為諸法。皆由自心不覺妄現。如夢如幻。無有因相。亦無無因。此見頓息。即合無生矣。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名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此問無生。為總無法。為待緣會。既名無生。名必有義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一切諸法。皆由心現。現非無性。現不待緣。現非自性。然亦非無心量之義也。此心量無生之義。非二乘七住境界。況外道乎。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
因緣。即世間因緣和合。一切事。即一切果事。謂離彼世間因緣和合因果有無之見。唯有當念微密。安住寂靜。轉能所一切妄想身。而為自覺聖智。迷悟異用。而無異體。所謂心本無生也。
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此言覺自心現量者。但了一切外法無性。無心取境。一切見斷。即是無生。此無生句。與空無自性之義。皆言當生不生。非總無法。故曰非空故說空。不生故說空也。
△二示因緣生法。破除因見。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
上說無生即在當生。乃如來指示無生之理。此言生滅本於因緣。以明眾生流轉之故。但達流轉即在緣生。則捨因緣。更無一異有無之說。如外道妄想四句矣。乃知迷因緣。而見生滅。悟因緣。而契無生。若離因緣別有生滅。則無生之論。亦當破壞因緣之義。而非當生不生。故下文詳明之。
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鉤鏁。離彼因緣鏁。生義不可得。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鉤鏁。凡愚不能了。若離緣鉤鏁。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鈎鏁義。如燈顯眾像。鉤鏁現若然。是則離鉤鏁。別更有諸性。
諸俗數。即指眾生生滅因緣。如鉤鏁連環不斷也。若即彼因緣。頓離鉤鏁。便無生滅可得。此直下無生。一時法見不起。自離外道之過。但以此說因緣。固非凡愚能了。葢以離鉤鏁。即無生滅。離鉤鏁。即無無生。迷悟同塗。易生異見。若離鉤鏁別有生滅。是如來無因之論。亦當破壞鉤鏁而更有所示。如燈顯眾像。非燈即眾像。鉤鏁之現。若果如然。則鉤鏁之外。別有異性。成外道說。如來當生不生之義。復何所著明哉。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鉤鏁。慧無所分別。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
此正顯當生不生之義。葢謂即性而無性。即生而無生。現在因緣鉤鏁之中。朗然如虗空自性。不離當處。自證自知。諸餘賢聖所得法忍。皆無二旨也。
若使諸世間。觀察鉤鏁者。一切離鉤鏁。從是得三昧。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鉤鏁。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鉤鏁義。是則不成就。若生無自性。彼為誰鉤鏁。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再勉世間。但能觀察鉤鏁無有自性。不生他法。當處瞥然。無復罣礙。本有正受。即時現前。乃知一切無明惑業。鑽燧泥輪。迷似有法。悟不從他。展轉相生。誰為作者。所謂相見無性。同於交蘆。因緣之義。法爾如是也。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舉堅濕動煖。以例一切法悉從妄想。似生相續。離此別無。是說無性。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結言如來。為諸眾生廣說因緣。破壞煩惱。建立度門。雖因根欲有種種異。似如來亦有種種教理。不知如來唯有一乘。所謂自心現量。方便多門。歸源無二也。
○上三示如來不生不滅。不同外道竟。四示如來說法非常無常。不同外道。分二。
△初問外道妄計無常。為邪為正。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因上不生滅常。[A3]已與外道不同。此又以無常之法亦有邪正。故興此問也。以自心而言。非常無常。以不覺自心。妄有所現。念念不住。無有主者。則一切色心內外諸法。如燈如𦦨。如電如影。前際後際。各不相到。此正法說無常也。夫如實自相。難於頓覺。為說無常。使之漸悟。外道徒於心外。見一切法。實有所生。實有所滅。計常固非真因。無常亦非真寂。此大慧所為急求發明也。
○二列外道無常。以顯正法非常無常。分十一。
△初總列七種無常。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A4]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作[A5]已而捨者。謂有無常性能作諸大。諸大是常。能作作[A6]已復捨。為無常也。形處壞者。謂計四大及造色能造所造不壞。但分㭊見形狀長短壞也。即色者。謂能造四大是常。所造無常也。色轉變中間。謂能造所造。中間有無常性。刻刻轉變。如乳酪等。自然變易也。性無常者。謂有無常自性不壞。能壞諸法。如杖瓦石。有能壞性。性無性無常者。性指能造。非性謂所造。能造之性。造竟即壞。所造之法。亦復隨壞。此計能所俱壞也。一切法不生無常。謂分別一切諸法不生。而以不生徧一切。為無常也。此列七種。下文廣破。先後不定。
△二性無性無常。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四大。謂能造。所造。謂一切法也。彼計能造所造自相。造竟悉壞。而四大自性。非形相可得。不生。不知四大種。妄想所成。妄本非生。亦無所滅。即在因緣鉤鏁。俱無作者。豈於能所造壞時。更有四大自性不生耶。
△三一切法不生無常。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魏譯云。謂為非常。是故無常。見諸法有無生不生)分㭊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非常無常。乃外道所計。彼以為一切法有無不生。分㭊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遂以為不生無常。而不知我法所謂不生者。葢由自心。不覺妄現。如影如電。不可有無。而非分㭊不見也。且既云有不生性。入一切法。此則為生。謂作者故。應云生無常。而曰不生無常。是以生為不生。是不識不生義。而以不生為無常。又不識無常義。若不覺此。即墮外道生無常義。而誤以為不生無常也。
△四性無常。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唐譯云。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非無常處。自生分別。其義云何。彼立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性無常者。此外道計有無常自性。能壞諸法也。先究其蔽。是於非常無常性處。妄生分別。謂有無常自性不壞也。下乃出其計。謂此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非有無常自性能壞諸法。必不能令一切法性無性無常也。如杖瓦石。喻有能壞之力。此則能壞所壞。宛有二物。故下破之。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承上謂有無常自性不壞。能壞諸法。應有二物差別。故破云。現見目前一切性無常事。無有能壞所壞差別異相。確可指陳。謂此是無常能壞性。此是無常所壞事。既能所不異。則一切性常。無有因性。謂一切法常自寂滅。無有能壞因性也。如來又轉語曰。一切性無性無常事亦有因。然非凡愚所知。何謂有因。謂一切諸法。因無始不覺。妄有所現。無有自性。剎那剎那。念念不住。所謂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此非凡愚所知也。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唐譯云。大慧。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能生者。一切異法。應並相生。彼法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現見有別。云何異因生於異果)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此因。承上一切性無性有因而言。以明妄計異因不能生於異果也。外道妄計有無常自性。能壞諸法。是猶以異因而生異果耳。若生。則因既無常。一切不相似異法。亦應無常。如人亦可生畜。畜亦可生人。能生所生。悉皆混濫。無有差別。而人生人。畜生畜。現見差別。是異因云何而生異果耶。此但就妄計因果不相似。折其自說相違。而意實在揭其能所俱無。以顯一切[1]□相當處無生也。故復云。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等。謂無常因性。既云能壞。即墮作因。便非究竟常住。而一切性。皆非究竟常住。以有無常能壞因相。是自無常。則一切應無常。自無常一切無常。而所見一切又非無常。故應是常也。一切性常自寂滅。作所作無差別。所謂一切性常。無因性也。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唐譯云。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不壞滅)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唐譯云。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
此以外道計有無常自性不壞。入一切法故。復言一切色法。悉墮三世。三世色法。俱屬壞相。而所入自性不壞。當何住耶。又外道常計四大種體性不壞。此因而破之。謂彼計色。即四大積集差別。能造所造。離異不異。不知現前三有。一切四大及造。是生滅攝。若離四大造色。彼又何所思惟。別有無常之性。入於四大。而言自性不壞也。上窮其無有能壞之法。此并窮其亦無自性不壞。能所俱無。所謂一切性相當處無生耳。
△五作[A7]已而捨無常。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此外道計有無常性為作者。能造四大。造[A8]已即捨為無常也。非四大復有異四大者。言不能互造也。互造如火造水。水造土。各各異相。不能互造也。亦非自造。自相無有差別也。斯等亦不更造。更造。即共造也。二方便不作者。謂火與水合生。體性乖異。明不共造也。夫不互造。不自造。又不共造。當知大種因迷。虗妄頓現。中間無主。是真寂滅。不應以始造復捨為無常耳。
△六形處壞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慧。竟者。分㭊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形處。謂四大長短形處。見四大長短形處滅。而四大能造所造之色體不滅。此僧佉所計四大是常論也。畢竟分㭊乃至微塵觀察。止能壞四大造色形處長短可見之相。而非四大。謂四大造色之體性必不可壞。但形處壞耳。如來於此。但云墮在數論。以前後所破四大造色無有作者。[A9]已極詳示也。
△七色即無常。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一切色法。唯心所現。悉無常性。此如來所說也。外道此計色即無常。但以形處。而非四大。若四大無常。便非俗數言說。俗數所說非性者。乃真無法。若爾。即墮斷見世論。以但有言說。無法自相也。故知一切諸法自相。如實真理。惟覺自心現量內證所得。此非外道之所能及也。
△八色轉變中間無常。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外道計能造所造。中間有無常性。刻刻轉變。如乳變為酪。色異性現也。非四大者。亦如上四大形處見滅。而四大體性不滅。如金作莊嚴具。但轉變現。非金性壞。餘性者。謂一切法轉變。亦悉如是也。
△九結七種無常妄計。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魏譯云。諸外道說。若火能燒諸大者。則諸大斷滅。是故不燒)。
此總七種虗妄分別。大約皆以四大形現之外。別有四大自體。火不能燒。若能燒者。則能造所造。悉皆斷滅。此即半生滅半不生滅也。良由不覺自心現量。不達諸法唯心。本無有生。亦無所滅。妄見生滅。妄分性相。常計非常。無常計常。總成顛倒耳。
△十示如來所說非常無常。以顯自心現量。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唯說三有微心。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魏譯云。惟是四大因緣和合。非大及塵是實有法。以虗妄心分別二種可取能取法)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見。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如來所說諸法非常無常。為不取外性有生滅。唯說三有唯心。此三世如來同一旨趣也。葢以種種生滅。由四大及造色。因緣會合。似有差別。然實無能所造。無始不覺。一時頓現。所謂三有唯心也。不能了達唯心。而起能所造二種妄想。即墮有無之見。了則頓離。唯一心量耳。故知一切四大內外色心等法。皆由妄想分別。而生一切行業。是諸行業。非實有生。不更待無。但離有無二種分別。則自心現量。直下現前。如來所以說非常無常也。因妄想而示世。出世。出世上上。三種分別之法。不可謂常。即因妄想而示世。出世。出世上上。三種無分別智。不可謂無常。外道二種惡見。良由不覺自心現量。在妄想分別。不能當處發明。得無分別根本性智。故如來三種法。從眾生分別。開說方便。非凡愚所覺耳。
△十一總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頌言外道所計一切無常。皆為妄想所愚。其實一切諸法。無有壞相。諸大種性。各住法位。一切生滅。自相真如。良由不知心量。誤作無常。為見所溺耳。若知一切唯心。則二見流轉。亦唯心現。直下能所攝空。無有作者。全妄全真。豈更別有。故即其所計。謂梵天為樹根。能生一切有情。普周三界。種種邪妄。以如來說。皆唯心量。覺即菩提。不煩轉變也。此就外道妄計。使之瞥然知非。即同本得。如來示人。可謂慈剴矣。
○上四示如來說法非常無常。不同外道竟。五示如來第一義頓除諸地。獨顯唯心。分五。
△初因大慧問正受。先示七八二地行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魏譯云。是故聲聞辟支佛。不能入七地中念念滅盡定。以聲聞辟支佛生驚怖想。恐墮諸法無異相故。以覺諸法種種異相。有法無法。善不善法。同相異相。而入滅盡定)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
入滅盡定。三乘皆有。總為對治凡夫心意意識。離我我所一切分別心念耳。但二乘不覺自心現量如幻如夢。以對治故。成於實法。於三昧法。未忘能所。有覺有行。故不如七地菩薩念念正受也。初地至六地。固亦不能如七地念念正受。然以大乘入見道分。雖有對治。未離覺行。然悉屬方便。不作實法也。乃知七地所以得念念正受者。由覺自心現量。[A10]已捨方便。離一切性自性相。獲無差別慧。此二乘所以非分也。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者。正指二乘畏墮無差別相。欲得種種善不善性相。而入正受。捨生趨滅。分別未忘。所謂以湛合湛。歸識邊際。故無七地善念正受。善念。即念念。亦即非念也。言八地方能滅二乘心意意識妄想者。謂至八地得法無我。心識始盡。初地至七地。雖覺自心現量。俱能離心意意識。然至八地始盡。故言八地滅。七地[A11]已無方便行覺。得念念正受。而不言七地滅者。以正受力勝。法無我未現。本願大悲。猶待憶念。故不言畢竟滅。然至八地。猶藉三昧覺心所持。方能究竟滿如來地。矧七地乎。大慧因上常無常相。[A12]已辨邪正。此以諸地正受為請。欲得大乘二乘差別。及菩薩地地差別。為諸修行者發明增進也。
△二示初地以至七地。與二乘同別。
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
初地乃至七地。魏唐皆云初地至六地者。以菩薩所有正受。與二乘同。唯至六地。本譯出菩薩所見。與二乘別。故言七地。以下文即出八地行相也。菩薩達自心量。故能觀三界內外。皆由心意意識不覺所現。本無我所。唯自妄想。外見性相。此二乘不達自心。墮有無二邊。起能所取境界。故雖與六地同一正受。而菩薩了達一切性無自性相。而入正受。二乘覺種種異相希望。而入正受。一以方便力。淨除現習。一以不覺不知。為無始虗偽習氣所轉。一權一實。所證判然也。
△三示八地三昧覺持。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有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八地菩薩。亦有二乘三昧樂門。以本願力。雖在三昧。為覺所持。故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即不能滿足如來之地。棄捨眾生。佛種應斷。故華嚴至八地菩薩。十方如來同聲勸發。謂汝之所得。二乘亦有。當念無量不可思議功德。故知八地發起。悉由諸佛神力。不墮二乘三昧樂醉也。諸佛神力。而言三昧覺持者。以菩薩初發心住。由覺自心現量。入如來覺。同體攝持感應道交。佛覺自覺。於三昧中。自然憬動。不可思議也。
△四示七八地捨離三昧。善自心量。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分部。分別演說也。如來於七地分別演說。謂七地生因[A13]已斷。同於二乘。尤易淪染。故為分別也。若善分別心意意識。皆自心現。無我我所。無我。則攝受無人。無所。則攝受無法。無人無法。則離同相異相希望。以二乘覺種種異相。希望正受。易取涅槃。若能善此。則能廣悉一乘法義。善四無礙。於三昧門。為決定自覺之力所持。以此照明諸地。增進道品。故曰不令菩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此如來立地之旨。而於七地尤加詳慎。恐墮岐路耳。又曰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者。如來始終提持唯心法門。謂唯自心。無有諸地次第。及與一切三界行相。覺自心量。得無所有。從無所有。建一切法。為度不覺。非為覺者也。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A14]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
上為七地分部。不令墮於岐路。此於八地尤切丁寧也。葢以聲聞緣覺至證果時。同於菩薩第八不動地。一切世間出世。想念永息。唯不善自心量。遂為自共相習氣所障。見心外法。起涅槃想。無寂滅慧。故八地菩薩於滅三昧樂現前。即憶念本願。起大悲心。以十無盡句。成就佛地。不般涅槃。謂[A15]已般涅槃。不更般涅槃也。此菩薩覺自心現量。無能所取。見一切諸法。非更別有。永離心意意識。及三界種種性相。轉妄想身。為自覺聖智。依聖智生。究竟覺地。故曰妄想不生。而非佛法因不生也。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A16]已思惟。為正為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此喻妄見自共相習氣。作涅槃想。而實皆自心現。無有人法。亦無能所度境界也。如人夢中。方便渡河。覺[A17]已心息。不可邪正。唯是無始所餘見聞覺知分別習氣。於一切色心諸法。妄計有無。皆由心意意識。所現夢事。無實境界耳。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A18]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承上渡河之喻。第八地菩薩。亦復如是。菩薩至第八地。始見妄想生處。謂覺自心現量。達一切妄想皆由不覺。妄見有無。至第八地。諸妄想息。乃見妄想生處也。見妄想生處。始知從初地至第七地。所有一切法相。都如夢幻。得平等方便智。度能所心。妄計永息。即以方便慧。自利利他。究竟佛地。此為菩薩無住處涅槃。非二乘決定寂滅涅槃也。菩薩無住處涅槃。離心意意識。於一切處。不壞方便。得無生忍。此第一義無所有寂滅之法也。故曰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無次第。謂無諸地次第也。
△五示唯心。逈除諸地。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唐譯云。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自覺智及淨。(魏譯云。內身證及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曜如盛火。光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周輪化三有。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第一偈。言諸地佛地。悉無所有。總一唯心。三世如來。無有異說也。二偈。言七地未離心量。八地離未究竟。未是如來行處。三偈以下。皆言佛地。自覺智及淨。即智寂互融。所謂清淨法身。與無垢法身。合此二義。成就如來自覺。故得自覺聖智者。即於色究竟天。大寶華宮。成等正覺。為十地菩薩現廣大身。光明照耀。由是大化小化隨順化。周輪現在。或先或後。所有建立乘地。無非一乘。乘乘皆佛乘也。葢由初地以至十地。一地即一切地。一切地即一地。華嚴十住初心。成等正覺。與佛無別。此如來建立第一義法門。頓除諸地。獨顯唯心也。
上五示如來第一義頓除諸地。獨顯唯心竟。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心印卷七
音釋
(圭淵切除免也)。
罣(古話切礙也)。
校注
[0178001] 慧疑眾 [0182001] 計下疑四大 [0182002] 有下疑性 [0185001] 相上疑性【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8 冊 No. 334 楞伽經心印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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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示正覺非因果法。離生滅說。顯真常無垢。頓超諸地。分七。初示如來法身非因非果。分七。
△初問如來法身為因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