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
一名中印度那蘭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
大唐神龍元年歲次乙巳五月二十三日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苕溪云。前色陰中譬如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往華等相。蓋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說。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
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者。問若爾此中以何為能喻耶。答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即能喻也。然此能喻帶法言之。菩提即覺。從覺生妄。如瞪發勞。經意云。彼色陰中所說目之與勞。亦是覺明瞪發勞相。勞相即空華也。應知前文空華。徧喻九界五根之色。此中空華。但喻九界眼入之相。前寬此狹。不可混同。
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云六文並云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問何不直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乎。答夫根塵徧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阿難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蓋例如勞目。皆易解之。
補遺云。六入文並云瞪發勞相者。此總喻六入根境並是勞相。瞪以喻妄目。空喻菩提。六入中雖有譬如有人之文。乃是就法假設。曉訓其義。若直就六入根境而說。妄義不顯。故假設瞪目塞耳。以顯虗妄也。吳興作法喻兩節而釋。以由六入同一瞪目之喻。知前是法也。則知瞪與塞。皆曉訓六入妄義。唯同是菩提瞪發勞相中瞪字。乃是譬喻。喻於妄動之初。六入中眼瞪耳塞等。却是所喻動妄之相也。觀下身意兩人之相。方知六入雖有譬如之言。只是法耳。
荊公云。菩提一切如也。以合空則寂。以合塵則勞。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由塵發見。故名眼入。離塵無性。是謂虗妄。他皆倣此。
熏聞云。二種妄塵者。前指勞目。且據明緣示其妄相。明必對暗相待而成。此見離塵既無實性。則一切眼入皆同虗妄。耳等諸入義例咸然。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非於根出破根而推識也。上云見性。下云聞性。乃至意入名覺知性。性即識也。若非識者。豈可諸根未發識時[A2]已有見聞之義耶。應知破根而推識者。以現前六根生滅難見。故從諸識推而破之。識若不生。根云何立。譬如草木之根。能生枝葉方名根耳。枝葉若死。知根[A3]已枯。以喻觀法。大意可見。問若爾但破十八界於意即足。何須徧破六入十二處耶。答蓋隨所計實法有異。故分三科至論推破。必須三事相兼而說。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不於空生者。證真以此句破無因生。前非於根出破自生。非明暗來破他生。即成三句。若合自他為共性者。四句意也。
問前五陰中既以空為他生。今證真何故以空為無因耶。答凡四性之義隨文分別。不可局定。前文空外無別他性之義。故得以空為他。蓋虗空亦是眼根所對之境。今文既有明暗之說。可對他生。空對無因。於義甚便。
是故當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苕溪云。言譬如者。此以假設其事曉訓令悟。故云譬如。非取比況之義也。下文亦爾。
因於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孤山云。耳聞動靜。猶目見明暗也。諸經所說。對聲有聞。緣明有見。今文了義。靜亦名聞。暗亦名見。鼻聞通塞。意知生滅。例亦如是。
熏聞云。靜亦名聞等為顯性常。故下文云。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汝聞性為有為無。了義著矣。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急畜其鼻。畜謂縮氣畜。猶縮也。
熏聞云。通塞對塵。虗實對根。根虗則塵通。根實則塵塞。
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苕溪云。機者弩[1]之□□□有發聞之義。故取譬之。
是故當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虗空自味。出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長水云。味猶甞也。
補遺云。虗空自味至何關汝入者。然此四句似乎相濫。應知上二句明味塵。下二句明舌入。
是故當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於勢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者。孤山曰。離合俱覺。猶動靜俱聞明暗俱見也。
因於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熏聞云。非離合來此破共生。以離亦對塵故。非違順者破他生。不於根出破自生。又非空生即無因也。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A4]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是故當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苕溪云。寤則覽塵斯憶。睡則失憶為妄。又唾中有夢。寤中有忘。皆是覽塵失憶之相。憶之則生。忘之則滅。故下文云。因於生滅二種妄塵也。以妄對真即是顛倒。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念念遷流。吸習此相中歸意根。
補遺云。孤山以記忘為習。吳興意謂意根覽吸此記忘之相。若學習然。
長水云。吸習中歸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熏習不斷。苕溪云。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踰越。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孤山云。前舉四相。今唯二者。以生攝住。以滅收異。而且以憶者為生。忘者為滅。內塵法塵也。見聞逆流者。以憶故則能逆緣落謝五塵。即覽塵斯憶也。
熏聞云。落謝五塵。阿毗曇名無表色。亦云不可見無對色。
補遺云。今謂亦可言逆流者。心緣現量。心常尋求見聞之境。此名為順。今落謝塵境返入心故。得逆流之名。是則心隨於境名順。約現在五塵說也。境隨於心名逆。約落謝五塵說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則成緣於思不及處。即失憶為忘也。
資中云。眼耳取外塵境。剎那流入意地。從外入內名為逆流。至第二念緣之不及。故云流不及地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熏聞云。非寤寐來破共生。非生滅有破他生。不於根出破自生。空生如前。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資中云。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開合。汝覺知性則無別體。故云同於空華。
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要云。意根是第七識。梵語訖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意者。恒審思量名之曰意。相宗所說。但能緣內。計第八見分為內我。若小乘。但說一切諸法皆從六識建立。不說七八二識。然心亦多種。相宗說七識為心根。是不可見法。非同色法可見。勝義也。若肉搏心。即形如蓮華。上有七葉。即浮塵根也。然今經不論色與不色。盡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皆同空華。無體可得。即是藏性故也。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資中云。六根六境為生識處。故以生義推之。
長水云。前[A5]已破根。今正破境。然亦相對而破。故雙問也。
苕溪云。初五陰中以喻比法用破執情。次六入中指假設事顯其妄相。今十二處乃至七大。即於現前見聞之境及近所目擊者示其藏性。是則經文從疎及親。去假就實。善巧開發之意了然可別矣。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初以根為能生。色為所生。若見空時。所生之色既銷。能生之根亦滅。故云銷則一切都無。色相既無牒前義也。誰明空質責其失也。若謂色銷根滅。其誰明見空之體質乎。空亦如是。應云若復眼根生空相者見色非空空性應銷等。次若復下。以色為能生。見為所生。若觀空時。能生之色既銷。所生之見亦滅。故云亡則都無。例前應云。見性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此義可了。故佛言存略。或譯者省之。
誰明空色者。若破空生眼見。應須責云誰明色相。今兼含二義。故曰空色。
熏聞云。誰明空質者。語以推人。意存破法。即眼根也。然此中破處還復破根者。以根如揑目。色如空華。揑若不生。華則隨殞。乃至法處例此可知。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擊皷以作眾撞鐘以靜之。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A6]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孤山云。上以我喻聲。城喻阿難耳。林喻餘入耳。我入城內則林中無我。如聲入汝耳。他耳豈聞。次以我喻耳。林喻鼓聲。城喻鐘聲。我歸林中則城內無我。如耳往鼓處鐘處則無。若無來往。亦復無聞者。聲不來耳。耳不往聲。聞義不立。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又齅此鑪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熏聞云。旃檀者。一云此方無故不翻。或曰義翻與樂。釋論云。一切香木中旃檀為第一。
谷響云。一銖者。律歷志云。二十四銖為一兩。今云一銖言其少也。熏聞云。張華博物志云。有西國使獻香者。漢制不滿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香如大豆許在宮門上。香聞長安四面十里。經月乃歇。又任昉述異記云。千里松香聞於十里。亦謂之十里香。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鑪中爇此枯木。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A7]已聞。
釋要云。但騰阿難計辭。自然破得有力。蓋由阿難計其香氣生於木中。即破云。木自燒爇成煙。因何得有香氣。煙若便是香氣。則鼻聞時其煙應須蒙合汝鼻。煙且槃旋未至遙遠。四十里內何故[A8]已聞。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齅與香二處虗妄。本無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爾時[A9]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若生於空。汝噉虗空當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苕溪云。黑石蜜者。善見律云甘蔗糠也。其堅如石。
是故當知。味舌與甞俱無處所。即甞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釋要云。按摩之法常式皆然。遺教經中。佛令比丘當自摩頭。省覺內身俾令進道也。省內則剃除鬚髮。省外則瓦鉢壞衣。令除貪以速證也。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補遺云。此文足可以為山家學者決止觀揀境之蓍龜也。天台大師正為揀能緣識陰能造心境。
真際云。意識所緣法塵之境。三性不同。假實有異。
補遺云。如云惡五陰實法也。惡眾生假名也。善無記例知。
軌生物解互不相涉。故云生成法則。
補遺云。此中所緣三性乃是法塵。心所亦通三性。非指心王自通三性。若止觀揀境。唯觀識陰心王者。蓋通觀善惡無記之心體。如輔行云。一者諸心不出於識是也。言生成法者。此心所法從心王生。故曰生成。如善心數。軌則善王以成法。則所習者善也。惡與無記例此可知。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虗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孤山云。知則名心者。離心有法。法既有知。亦名為心也。異汝非塵者。異汝則非汝心。有知則非汝塵。既異且非。則是他人心矣。即汝即心者防轉計也。云何下難也。汝心唯一云何有二。根塵俱知。是二心也。若非下。此意法塵非是五塵。五塵及以虗空攝一切法。
熏聞云。問法有二種。一心法。謂相應諸心數法。二非心法。謂過未來色法等。是則五塵等外更有心法。今何以云攝一切耶。答此中為破法若非知須屬五塵及以虗空。故云攝耳。若是心法。自屬上文所破也。
皆現量境自屬五根。法塵既不屬五。是故責云當於何在。離合冷暖即觸塵也。都無表示者。以意法無形。緣落謝五塵故。既於色空之境。不見法塵之狀。豈是空外別有法塵耶。心無所緣。處義安在。
荊公云。法自性空非是塵也。此若有知即是汝心。以何為法。此若異汝又非是塵。則同他人心量。以何為法。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長水云。梵語䭾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相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六根乃至六識自為種族。
孤山云。此十八界雖相對推破。而正在六識。其根與境前[A10]已破故。本如來藏者。妄執既破藏性即立。故此一經。原始要終而皆即破即立。雖或偏破而未甞不立。雖或偏立而未甞不破。文有出沒。旨常圓備。破即空也。立即假也。破立相即即中也。三諦三觀何文不爾。讀者行者勤而照之。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苕溪云。如汝所明者。小乘所解因緣生法皆是實有。不了即空。據彼詰之。因破其執也。他皆倣此。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虗空所在。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真際云。汝見指根也。以是不可見有對色故。非青等色。故不可見。能照境發識。故可對。此是勝義根非浮塵根。既不可見。即無表示。
孤山云。次若因下。破有三意。一識隨色滅。二界義不立。若色滅識不滅。則一遷一不遷。兩類不同。何名種族。故云汝識不遷界從何立。若隨識滅。兩法[A11]已滅。界相何存。故云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三常不知空。惟既不變。既從色生。秪令識色。不應識空也。
長水云。若兼下。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界義應非。
釋要云。離別也。若言根境俱生此識。此中間識須有知不知別也。若許兩別。則知自合根。不知合境。故云離則兩合。又離則兩合者。若實別者。即知與不知二法合成一識。故云離則兩合。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遺云。孤山科為結無離計。若根境識三處都無乃結無也。則眼與色下離計也。然則眼與色及色界三者。應云識界三可也。乃至下文皆然。似難曉其意。恐則眼結上自生。與色結上他生。及色界三結上共生。若云識者不顯共義。所以意界文中結云。則意與法及意界三。乃從根標共義。舌身亦然。據理合根境雙。標共義。前三後三互現其義。本非因緣。總指三性自他共也。下去五文意亦如是。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A12]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長水云。初若因下破勝義根也。若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更有何識。次若取下破浮塵根也。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界耶。則耳下雙質二根也。聲能生識。何假於聞。若無於聞。聲亦不有。縱謂識因聲生。又許因根有相。則聞聲時即是聞識。若不聞識非是界義。若聞於識識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自若無下總破境生。不應下破共生。
孤山云。識若雜成。則一半屬聲一半屬聞。故云界無中位。既無中識。則內根外境義皆不成。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齅知動搖之性。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旃檀木。二物不來。汝自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應非臭。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虗妄。
肉形即浮塵。齅知即勝義。
苕溪云。若名為觸。即是身根所覺之塵。故曰名觸即塵。孤山云。言空是汝則不見形。言身是汝則不能知。兩求不得。是無所在。伊蘭。臭樹也。
苕溪云。從二物不來下以根從境破。境既有二。根應成兩。先定云為香為臭。次責云臭則非香香應非臭。意在俱聞。墮兩鼻之失也。若鼻是一下從以境從根破。根既唯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識界奚存。[A13]已上皆破根生也。
問上云以香為知。知自屬香。豈非破境耶。答斯蓋對根而說。正破勝義。次文不對根辨。方破境生也。若因下破境生。如眼有見。既不能返觀其眼。例香有識。豈能返知其香。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云知即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者。又何名識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識。識不由香。是則界義俱不成立。
孤山云。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甞舌為甜為苦。若舌性苦誰來甞舌。舌不自甞。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甞云何識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同相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不應虗空生汝心識。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苕溪云。鹹淡甘辛略舉四味。詳則有六。更加苦酢。
補遺云。按涅槃經。以劣三修斥邪三修。用茲六味。恐今文旨。舌中泛舉。不必言六。
言和合者。眾味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燒煑異本也。斯等種相若為能生一識體者。所生之識既一。能生之味豈殊。是則一切味塵混而無別。苟無別識。界義不成。
熏聞云。又一切味下以根從境破。識體若一下以境從根破。
孤山云。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虗空是破無因生。四舌味和合是破共生。前後諸文皆爾。此中最顯。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即汝識生從誰立界。
孤山云。麤尋曰覺。細伺曰觀。觸塵合離是身覺觀之緣。既無觸緣則無覺觀也。物不觸知。秪是物不知觸耳。既身知有觸。則知是身時即受觸。知受觸時即是身也。若即唯是觸。則無身相。若即唯是身。則無觸相。
苕溪云。次從阿難下。乃是委破初文身觸各生之義。先簡物不觸知。次顯身知有觸。既了身知有觸則曉身觸同時。既曉同時故知身觸各生。兩無所以。合身下推合與離。此破中間識界。下文內外不成結破根境也。中云何立結破中間也。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苕溪云。又汝識心下。俱舍論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名識。此云識心同彼第七思量(即意根也)兼了別性。同彼第二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識也。
熏聞云。經文前後。皆指阿難現前第六識心破其情執。秪可取俱舍小宗釋此三義。
補遺云。思量即彼籌量名意。了別性即彼了別名識。經意指彼二三同是意所生識。故云兼也。
然彼第二亦云意者。蓋識之異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識三無有差別。如火名焰亦名為熾亦名燒薪。
熏聞云。彼論問曰。心意識此三何別。答或別不別。言不別者。心即意識。如火名熾等。秪是一心有三差別。言有別者。名即差別。或云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意在陰名識等。上引俱舍釋。今經義亦約不別而別。分此三名也。是故意識名同。但約先後以分二義。
長水云。若因意下。破根生識。法生故心生。無故不起。離緣下例破所生。以無根而況識。又汝識下。總問同異。識心八識也。思量七識也。了別六識也。七八二識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總問二俱有過。若因法下破境生識。五塵不即意攝。以各有對。若離色下正顯離塵無體。生則色下破轉計。
釋要云。七八二識俱第六根者。唯識云。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即第六識以七八二識為所依根。故云六有二也。亦同名意者。起信有五意識。故七八二識俱得名意也。
補遺云。長水云八識名心七識名意第六名識。同在第六名為意根者。只緣阿難大眾將破無明。故有此解。四明光明記以七八同在無記。良由七八唯依第六而住。
釋要云。所思者所思惟境也。發明者由所思境引發顯明意根故也。以由塵發知故。今正破第六識兼七八破也。
苕溪云。同意下。謂若識同意。云何復有能生所生。若識異意。則應所生同于無情。又縱計云所生無識。則與能生體性非類。又若救云所生有識。此識既無前法可緣。必須反識其意。意若為境。根義不成。
熏聞云。世間諸法不離五塵者。問前意法處推所緣法。則云此塵非色香味等。今何取五塵為法耶。答前文正推法處。故對落謝五塵言之。此中既破意識。須對現前五塵而說。以五意識從現境生故。非意所攝者此據意法斥之。言五塵之法自屬五根所攝。非意家法入之分也。
資中云。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
長水云。法塵之法。故云法法。所因即法塵也。
擕李云。色空動靜通塞即色聲香三塵也。合離即味觸兩塵。生滅即法塵。然生滅但是五塵相通。離五無體。故云生則諸法生滅則諸法滅也。
苕溪云。初破根生。次破境生。不破共生者例前可知。
熏聞云。應云若意法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補遺云。此中生滅亦指上六。六中意入生滅二塵。當以憶忘以言生滅。言生則色空諸法等生。即意地覽塵斯憶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即意地失憶為忘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唯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孤山云。阿難既執昔所談世諦。疑今所演第一義諦。將恐眾生聞昔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于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故請開示也。
熏聞云。皆因四大和合發明者。應知四大有內有外。內謂正報。外謂依報。前五陰中色必具四大。一往通內外。二往唯在內。下七大中地水火風。一往通依正。二往唯在依。空大對四皆屬于境。并根與識還是重破三科之法。聖言被物各隨所宜得益不同。故茲異說耳。
釋要云。又此七大即前三科也。地等五大即前十二處。根大即六入。識大即十八界。但以為門不同。宜樂有別。故重說耳。
谷響云。戲論謂同兒戲。言論而無實理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
孤山云。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是厭小也。慇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等。是求大也。亦可指法華中。
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興諸大雜和。猶如虗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冰氷還成水。
次阿難下明彼大性本真則非和合。故引虗空喻之。即同下文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也。生而復死死[A14]已還生。故曰生死死生。即終始相成也。今生後生今死後死。故曰生生死死。即生滅相續也。
次舉二喻。以相續如火輪。相成如氷水。
荊公云。如水成氷留礙不通。氷還成水流通無礙。此氷與水但是一性。四大和合。則如水成氷。性真圓融則氷還成水。
補遺云。經意言七大之性本是真常。體虗無性。非不和合。又若和合失其真性。便有死生之咎。此總非文。大意如此。
熏聞云。阿難唯執世諦。蓋據小宗。如來兼破真俗。斯約大義。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虗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鄰虗即實空性。阿難。若此鄰虗析成虗空。當知虗空出生色相。
孤山云。三藏二乘析法觀空。故約彼解以破其執。
熏聞云。汝觀地性者此指析法差別之性也。下水火風等皆是俗諦性耳。前云若彼大性。則指四大之中真諦性也。墮文釋義不可混同。如地持中有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別故。二實法性。性真實故。
孤山云。言隣虗塵者。以此塵極微鄰於虗空。故七鄰虗為一透金塵。七透金塵為一透水塵。七透水塵為一兔毛塵。七兔毛塵為一羊毛塵。七羊毛塵為一牛毛塵。七牛毛塵為一隙中遊塵。
有解云。諸瑜伽師作析色明空觀。以假想慧力。分分析麤色。一微塵猶有十方分。但名微塵。不名極微。更析此微為七分。即無十方分位。名為極微。亦為極略色。亦云鄰虗。亦云色邊際。以不可分析故。若析之則成虗空。
長水云。微塵有方分微也。鄰虗塵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相。今指有方分微名色邊際。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熏聞云。經中言析彼極微者。乃通相呼微塵為極微也。
補遺云。若據鄰虗。即是極微。方名色之邊際。今經析極成鄰。乃指微塵為極微。亦名色邊際。所以熏聞記云。此乃通相呼微塵為極微也。良由望彼隙塵。豈不名為色之邊際通名極微耶。
孤山云。阿難下。謂既能析色為空。亦可合空成色。
今汝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汝且觀此一鄰虗塵。用幾虗空和合而有。不應鄰虗合成鄰虗。又鄰虗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若合鄰虗。自成方分。以類各合。非互相成。
資中云。若空不可合。色從何生。故知此色。本無自性。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孤山云。此文別斥。下文通斥。別則阿難不了藏性。通則世間妄起執計。然不了真心故起妄計。起妄計故不了真心。文雖各指。義乃同歸。此理雖無始本具。阿難亦無始本迷。故云汝元不知也。如來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云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云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並云性。三諦圓融不一不異非縱非橫。名如來藏。涅槃亦謂之祕密藏也。谷響云。以合攝三諦。故受藏名。是佛所證。故名如來藏也。眾生在迷。理與佛等。是故藏性。凡聖一如。非偏小知。復稱祕密。
俗故十界宛爾。故曰性空真色。真故生佛寂然。故曰性色真空。此言理具。非關事造。故云性也。理具如摩尼具寶。事造如摩尼雨寶。理具如水具波性。事造如因風起波。若不具寶性。餘珠應雨寶。若不具波性。大地應起波。是故一家明圓必談理具。深符佛旨。妙得自性。若說若行皆須了具。
荊溪云。問一心既具。但觀于心。何須觀具。答一家觀門永異諸說。該攝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聖一切因果者。良由觀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雖具。若不觀之但言觀心。則不稱理。小乘奚甞不觀心耶。但迷一心具諸法爾。若不爾者。何名發心畢竟二不別。成正覺[A15]已。何能現于十界身土。然理必融事。事豈殊理。理事雙泯。故曰清淨本然。如水必融波波不離水。波水尚一。理事誰分。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彼彼互攝。一一相融。故曰周徧法界。我心既具。生佛皆同。今從的示。故但云心。究竟而言。則是我心佛心生心展轉互徧。名無差別。
隨眾生下。名藏性隨緣造十界事也。則是隨染淨心順差別業發現十界依正之果耳。
九界高下通名妄染。五即聖賢總號真淨。以圓五即通為佛界故也。由心染淨。故業差別。然則佛界本了無別對待。九界悉名差別。
隨妄染心順黑惡業。則發現三塗依正。隨妄染心順白淨業。則發現三善依正。隨妄染心順無漏業。則發現二乘依正。隨妄染心順亦漏亦無漏業。則發現菩薩依正。若以六即甄明。則九界隨順妄染心是理即。理具而情迷者也。
如西處無東。妄認為東。
佛界隨真淨心。是五即稱理而悟者也。悟有淺深。故有五位高下。
長水云。無妄相應具無漏法。故名清淨。非是有為。故云本然。無所不在。故云周徧。此則種性體德體量悉具足耳。若識此法。成三妙觀。方知一塵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眾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塵中。即見盧舍那。即見自[A16]己。即見一切法。如一微塵一切法亦爾。
釋要云。成三妙觀者。若能體達依正之法性色真空。是即空觀。所謂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體達性空真色。是即假觀。所謂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色空不二。是即中觀。所謂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斯則三觀一心。非縱橫並別。故台宗諦觀。名別體復同。是故能所二非二。
纂註云。觀經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天台疏云。是心作佛者。佛本是無。心淨故有。亦因此三昧心終成作佛也。是心是佛者。向聞佛本是無心淨故有。便謂條然有異。故言即是。心外無佛。亦無佛之因也。妙宗鈔云。釋中二句二。初作是別明二。初約能感能成釋作。作有二義。一淨心能感他方應佛。故名是心作佛。言佛本是無者。法身妙絕無有色相見故。心淨故有者。眾生淨心依於業識熏佛法身。故見勝應妙色相也。二三昧能成[A17]己之果佛。故云亦因等也。復名作佛。初作他佛。次作[A18]己佛。二約即應即果釋是。是亦二義。一心即應佛。故名是心是佛。向聞等者。佛體無相。心威故有。是則心佛及以有無條然永異。經泯此見。故言心是應佛心外無佛。二心即果佛。故名是心是佛。即亦無佛之因一句也。既心是果佛。故無能成三昧之因也。眾生心中[A19]已有如來結跏趺坐。豈待當來方成果佛。初是應佛。二是果佛。此乃消釋經疏之文。若論作是之義者即不思護三觀也。何者。以明心作佛故。顯非性德自然有佛。以明心是佛故。顯非修德因緣成佛。應知外道諸句三教四門所有思議。不出因緣及自然性。故佛頂經明乎七大皆如來藏循業發現。一一結云。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彼云世間。該於九界。今於一念妙觀作是能泯性過。即是而作。故全性成修。則泯一切自然之性。即作而是。故全修即性。則泯一切因緣之性。若其然者。何思不絕。何議不忘。既以作見絕乎思議。復以作是顯於三觀。以若破若立皆名為作。空假二觀也。不破不立名之為是。中道觀也。全是而作則三諦俱破三諦俱立。名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也。全作而是。則於三諦俱非破非立。名一中一切中也。即中之空假名作。能破三惑。能立三法。故感他佛三身圓應。能成我心三身當果。即空假之中名是。則全惑即智全障即德。故心是應佛心是果佛。故知作是一心修者乃不思議三觀。十六觀之總體。一經之妙宗。文出此中。義徧初後。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苕溪云。世間通指九界。
熏聞云。別而言之。多指人天。至別教菩薩[A20]已還。以謂識心分別計度因緣自然等。此如初卷中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補遺云。七大中斥世間無知。通雖九界。別非四趣。一者有文。如記所引初卷。二者有義。良以四趣底下。慮不及此。
稟權教者皆名無知。不了實義。故名為惑。執成名相。故名曰為。
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餘皆倣此。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補遺云。無我猶言無體也。如下水性無定風性無體。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盧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擕李云。陽燧者。熏聞云古文作鐆。應法師云五石之銅精也。
崔豹古今註云。以銅為之。形如鏡。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生。以艾炷之也。又淮南子云。陽燧火方諸也。論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煉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天晴向日出火也。如我下例非和合義。
問破七大中。何故唯此火大例和合。耶答前地大和合義踈。其執易破。從火洎識和合義親。所計難破。且如火性。以俗諦觀之。灼然因于鏡日艾三和合而生。今以眾人和合詰其根本。各各不同。用顯諸法和合皆是虗假都無真實。火大既爾。須將此義貫下五大亦復如是。所舉舍利弗等三人不同。例同鏡日艾三也。水風等三隨義可解。補遺云。記主意以舍利弗等三人。例同鏡日艾和合之義。水中珠空月三。風中衣空面三。亦可例同三人和合之義。故曰水風等三。
梵語僧伽。此翻眾。眾即和合義。和合但是假名。離彼實人無別體性。
熏聞云。婆羅門者。應師云此訛略也。具云婆羅賀磨拏。義云承習。梵天法者。其人種類自云。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唯五天竺有。餘國即無。諸經中言梵志亦此名也。
孤山云。優盧頻螺云木瓜林。迦葉波云龜氏。瞿曇星名。從星立姓。至於後代。改姓釋迦。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於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孤山云。紆屈也縈也曲也。亦可訓勞。
資中云。日鏡相遠。日去人間四萬踰繕那。
熏聞云。一踰繕那二十里也。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起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如室羅城迦毗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
長水云。迦毗羅此云黃赤色。斫迦羅云輪。鉢頭摩云赤蓮華。訶薩多未詳。(或翻事水)太陰精月也。
孤山云。月正中曰晝。方諸出水珠也。淮南子曰。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論衡云十一月壬子日夜半時。于北方鍊五方石為之。狀如盃盂。向月得津。
高誘註曰。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也。許慎又注曰。諸珠也。方石也。譯人蓋取後許慎之說。
補遺云。燧字本作鐩。亦通作鐆。鐩乃是水火鑑也。若作此燧。本是塞上亭守鋒火。又是鑽燧之燧。
涅槃疏。問恒與常何異。答不從因緣為常。始終不異為恒。
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汝更諦觀。月從天涉。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無從自有。
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從月降。
熏聞云。皆同陷溺者。乙咸乙陷二切。水沒也。
孤山云。精猶性也。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徧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
真際云。僧伽梨大衣也。
熏聞云。僧伽梨此無正翻。義云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時入聚落時衣。慧上菩薩經謂之大衣。
袈裟從色得名。
此是不正色。亦云壞色。南山業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添衣。名道服也。遺教經云著壞色衣。三衣通稱。
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虗空。生彼人面。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若生虗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虗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若有生滅不名虗空。名為虗空云何風出。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佛。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虗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心無從自有。
長水云。動靜不同故云性隔。心亦性也。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徧法界拂。滿國土生。周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資中云。虗空與色二俱是假。亦相因有。體不離色。故小乘以明暗為體。大乘以空一顯色及極逈色為體。上見空明顯色。下見空明逈色。
今謂此經空大先立後破。涅槃虗空亦復如是。
何以明之。彼經佛說眾生佛姓猶如虗空。此即立也。迦葉乃以虗空對於四大。謂空是有。故佛以一十復次而遮其非。意恐眾生認所喻之性。同能喻之空。此即破也。今言空性無形者。蓋云無依正之形耳。而亦因依正之色。顯空大之相。故云因色顯發。斯則正取涅槃能喻之空。非無色也。故下文鑿井得空。乃是逈色之類。況前文云。縱令虗空亦有名貌。下文云見覺頑空等。然則頑空豈無色耶。應知今經說空為大者。以明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又言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消殞。是故次四大後須說空大。此先立也。至下文作三句推之。方是破也。
補遺云。今謂今經破妄中所明空者。乃空一顯色。同涅槃引喻顯佛性徧之文。今顯真中所明空者。乃如來藏性。同涅槃佛性之空。破凡夫妄情也。資中順經破妄。因色顯發。以明空體。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毗舍首陀兼頗羅墮㫋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虗空。虗空淺深隨出多少。
孤山云。剎帝利王種也。奕世君臣仁恕為志。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正。絜白其操。毗含商賈也。貿遷有無。逐利遠近。首陀農人也。肆力疇壟。勤身稼穡。凡茲四姓。清濁殊流。婚嫁不通。飛伏異路。頗羅墮。真諦翻捷疾亦利根。慈恩云。婆羅門凡十八姓。此居其一。旃陀羅云嚴幟。惡業自嚴。行持標幟。謂搖鈴持竹也。
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迥無通達。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鑿空虗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虗空無從自出。
補遺云。若因土出至空何不出者。此因土中有二。初破空。出土入井。次若無下破轉計空。無出土入井也。空有為入。既為所破。恐轉計云。空無出入也。破云。空若無出入。則非因土出而有空相。既不相因。顯是一物也。土則出時空何不出。空土既同。何得土去空留耶。汝更下破共生。佛意更合審諦之相。乃在下文。如云鑿從人手乃諦審也。土因地移乃諦觀也。文中雖有三諦字。初一句總標耳。下文根大中有四審字。初一句總標。下三審字。審其明暗空三不能生根大。至下識大中只有二詳字。乃對見相二義。空大中因土是自生。因鑿是他生。二義合是共生。經文從鑿空虗實去。只是重結無因耳。意云。鑿實空虗。二者體性相乖。故不相為用。猶言不相為因。
又若因土出下破有二義。一約空土相異破。二若無出入下約立土相即破。
若此虗空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苕溪云。四大後所以點空均名五大者。蓋諸經常談唯四而[A21]已。此既異彼。故特言之。下根識中。其例亦爾。通名大者。且從事立。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苦言大性周徧。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為如來藏也。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井。十方虗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見覺即見精。如鏡鑑像。得現量境。非如識之分別青黃。故曰無知。以前破識破見。原有二層。皆對空顯破。故四大後又舉空見識本如來藏。以迷妄故。分一精明而為見聞覺知與六和合也。有不達斯旨者。強以見覺為勝義根。此大悞矣。勝義乃清淨色法所成。是法相宗語。下文明云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明矣。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虗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擕李云。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亦異四非同非異。但經文分兩同異各成一句。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虗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非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虗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虗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分析見元。即見精明元。下文謂見根也。心法而云根者。此六如根為輪生死證妙常之根本。元一精明所分故也。荊公云。相見無性。離三元無。性見無相。本無生滅。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虗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擕李云。前四句破因緣生。此破無因自然生也。
若見聞知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虗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孤山云。前於六根廣破眼見。餘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徧。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
長水云。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與識同名大者。未見經出。諸圓實教。圓觀諸法。根境識三周徧不動。雖有其義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為最後究竟垂範也。
釋要云。大教始有空名者。大乘中說五輪。即地水火風空也。空性周徧時處悉有。故名大。根境識有周徧義者。圓覺云。覺性徧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徧滿法界。根徧滿故當知六塵徧滿法界等。又光明亦有六大。皆不彰灼。准此七大最顯明也。或可單牒見之一根。意云見性本無見性可得也。覺知此性也。
阿難。汝性沉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齅甞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周徧法界。圓滿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長水云。曾則也。鼻舌二根境合始覺。故名甞觸。覺觸身也。覺知意也。
補遺云。如上六根文中。佛難鼻根聞香同身觸難。則知鼻等亦得觸名。以鼻別香臭。舌辨甘辛。乃是甞觸。甞猶試也。身不能試香臭等。但名覺觸耳。然准今文。甞觸猶在乎舌。以味到舌觸義尤著。煙氣到鼻觸義猶疎。是故今文甞觸在舌矣。
荊公云。六根皆受性於覺。故於見言性見覺明覺精明見。耳聽鼻齅舌甞身觸及意知根。亦與見同皆受覺性。言覺觸。則身根性覺。言覺知則意與舌根性覺。耳鼻二根推類可知。所謂性見覺明覺精明見者。覺明從覺起明。覺精合神有覺。亦與知同體。以見非知。故可言精。而不可言知也。上言見覺無知。則其不可言知明矣。見性屬覺。以明合精。故先言覺明。復言覺精矣。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汝今徧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
真際云。根俱照境。故如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虗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孤山云。處此二非者非相非見也。空則同無言無識也。應云無則同空。互其言耳。有非同物言有識也。既生於空。[A22]已無相見之物。是故責云縱發汝識如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精。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補遺云。汝更細詳總標也。微細詳審別舉也。詳之審之乃對見相。
長水云。和謂了別。澄謂照境。
熏聞云。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者。此約根識動靜相違。名非和合。若望他境。還破自生耳。若風大中云。風空性隔非和非合。既對境論。乃破他生也。若火大中云。日鏡相遠非和非合。此乃自他相望。正是破和合性。隨義而說。故非一塗。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荊公云。識雖在六根而性非從所。性非從所。即非因緣。亦非自然。
阿難。汝心麤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周徧法界。含吐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荊公云。於空云汝心昏迷。空性覺故。於見云汝性沉淪。見性外現故。於識云汝心麤浮。識心內潛故。浮則但認浮根。麤則不達識精。所謂性識明知覺明真識者。明知受明於覺。覺明從覺起明。識體是知。受明於覺。故先言明知後言覺明。言妙覺者覺妙於此。言十虗者。識及六根所起用處有而不實。故云十虗。風無實體。依土發現。故云國土。水火為世間用。故云世間。色不言世間國土者。離色無世間國土。離世間國土無色。空所圓滿。非特世間國土。又非有而不實。故云十方。方無遷流。空亦如是。
補遺云。含吐猶卷舒也。十方虗空在真心中為小。故能卷舒之。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
長水云。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皆如來藏。圓徧不動。清淨本然。此是如來宣勝義中真勝義性。故云微妙開示。身心圓明。故云蕩然。更無諸法可為所疑。故無罣礙。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
向執心在身中。謂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內。如片物持於掌間。下文亦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徧圓含[A23]裹十方。
孤山云。上云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心徧十方即所覺之理。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天台釋法華經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見十方空者。謂十界脩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褁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無情作佛之說耶。
向執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心。離實相外無法可得。故世間物皆菩提也。菩提云覺。覺即是佛。若執無情無佛性者。請看此文。縱信無情有性。仍說不具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謂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謂無情性。若此派分。何異他說無情草木無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具法。定具諸法故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妙覺湛然周徧法界。含吐十虗寧有方所。
手鑑云。立量示。謂西域諸賢聖僧所解法義。皆以三量為定。一比量。二現量。三佛言量(亦名正教量)比量者。以宗因喻比度也。如遠見煙必知有火亦非虗妄。現量者。親自現見不假推度自然定也。佛言量者。以諸經為定也。若但憑佛。不自比度證悟者。秪是泛信。於[A24]己未益。若但現量自見為定。不勘佛語。焉知邪正。外道亦親見所執之理。修之亦得功用。自謂為正。豈知是邪。若但用比量。既無聖教及自所見。約何比量比度何法。故須三量勘同方為決定。然今但用二者。以未親證故。故西域諸師既以親證三量備矣。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太虗處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觀所生微質。於心大小若何。故舉空中一塵存亡。此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舉漚喻。了身無生也。前喻猶存小相。今喻相本無生。故此二喻各顯一意。
纂註云。若以文往觀。則有空塵一喻。可無海漚一喻。有海漚一喻。可無空塵一喻。若以義往求。則非空塵一喻。無以顯心徧而身局。非海軀一喻。無以顯身局即心徧。二義相須。故用二喻。亦猶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疇相為表裏。前後文雖為顯心徧身局。且欲見身心一體。故並用海漚一喻。(二卷六卷)至辨魔文。欲談此心至大虗空世界至小。故復以雲點太清為喻。觀者詳之。
了然自知獲妙本心常住不滅。
了謂顯了。然語辭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迷妄名失。了悟為得。既言常住不滅。故非新得。但顯現耳。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
孤山云。圓頓之解。昔所未有。而今得之。
妙湛總持不動尊。
此下四句即顯三寶。初句是能說教主即佛寶。次句是所說經教即法寶。後二句是受益之人即僧寶。佛證三德之理。說三德之教。阿難前以三德為請。今獲三德之益。故此讚述也。今文六字是讚。一字是號。妙湛即讚真諦。是般若德也。總持是讚俗諦。即解脫德也。不動是讚中諦。即法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湛。即一而三故曰總持。即非三非一故曰不動。譬摩尼珠即瑩徹即具寶即體圓。雖三宛然而是一珠。雖是一珠而三宛然。故涅槃云。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解脫之法亦非涅槃。三德各異亦非涅槃。是故不一不異如摩尼珠者名大涅槃。是佛所證也。
然茲所證。乃由因中修乎三止三觀。寂照心精而得斯果。故阿難前請云。然動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蓋請如來自行之因。欲依修學。既蒙開示[A25]已悟常心。故還以三觀之因。所克三德之果。以讚於佛也。尊即十號歸一。由證此三號世中尊。
首楞嚴王世希有。
上四字是號。下三字是嘆。首楞嚴大定之總名。此云事究竟。冥三德之理故曰究竟。別而往目即奢摩他等三焉。阿難以別名而請。今舉總名而嘆。以顯圓定三一一三展轉無礙也。出偏小上。喻之以王。是則行從理而得名。教從行而立稱。若然者。教行理三悉號楞嚴。而今正舉能詮以歎也。五時設化逗機非一。未若純顯圓常直明心性。故於如來在世五十年間所說經中最為希有。一教希有。開權顯寶故。二行希有。圓融妙定故。三理希有。常住真心故。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億劫顛倒想。謂無始無明也。
長水云。初句斷障。即前身心蕩然得無罣礙。從無始來妄認四大六塵緣影為身心相。迷[A26]己為物。觀大觀小。皆為顛倒虗妄亂想。今聞開示。不執不認。故名為銷。
孤山云。若藏教如迦旃延子。明四階作佛義。三阿僧祇修六度行。百劫種相好因。然後樹下斷結。獲五分法身。此歷僧祇。非不歷也。若通七地齊羅漢。八地扶習潤生。經無數劫。然後七寶菩提樹下一念與真理相應。斷除殘習氣。獲真空法身。此亦歷僧祇非不歷也。若別教地前緣修萬行。動經塵劫。方入初地。分證中道法身。又如唯識云。地前方歷一僧祇。初地滿二僧祗。八地至等覺方是第三僧祇。然後至妙覺位。乃獲究竟法身。此亦歷僧祇非不歷也。此皆方便之談。時長行遠。今言不歷。即圓悟自心。名大直道。法華八歲龍女南方作佛。華嚴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胎經云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滅。取證如反掌。皆與此文同焉。圓人一生尚有超登十地者。況初住乎。說乃超諸位。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又云此經圓頓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此乃圓修圓證。不斷而斷。無成而成。豈待時劫方成佛道哉。
長水云。下句悟道。即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也。阿僧祇云無數。劫波此云時分。方便教說。一切諸佛皆於無數劫中修波羅蜜。然後成佛。今於此會言下頓悟。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何歷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又云彈指超無學。又圓覺云。知[A27]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皆此義也。
然據今文。且敘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知即解也。敘雖論解。不無證悟。以隨人入位淺深不同。且如兩教二乘稟權菩薩圓教根性未發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A28]已入信解行位。聞法開悟。即是證悟。更有[A29]已入地住。即增道損生。乃至妙覺破惑證理。發真妙用。皆隨位淺深而論廣狹。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初句敘佛智。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即於此身期獲證果。故曰願今。次句敘悲。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下云除惑。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悲智二法即菩提心。正是道體。復以要誓總而持之。即三法周備。四願具足。發菩提心畢於此矣。
苕溪云。初即佛道誓成。以攝法門誓學。由學法門而得果故。次即眾生誓度。以攝煩惱誓斷。由斷煩惱方度生故。
長水云。了悟覺性。即前獲本妙心得法身也。二發菩提心。即本悲智二願也。後修菩提行。即向下問修行方便也。謂若不了身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提。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三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覺明性從深理生。故名深心。以此二心承順塵剎。諸佛化行無二無別。故名為奉。四句結報恩。大論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徧三千。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
苕溪云。以上願心歸奉塵剎如來。是報我佛微妙開示之恩。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苕溪云。前願度人如釋迦。故云願度是眾。今願取土如釋迦。故曰五濁誓入。
補遺云。此中誓入五濁乃行因。與物結緣之相耳。法華中聲聞辭五濁者。以初入佛道。今進道逾深慈悲逾重。不辭五濁欲流通也。若法華授記淨土。乃佛果之化耳。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前明三德之體。故云妙湛等。此明三德之用。故云大雄等。涅槃云佛性雄猛。故知大雄是法身之用也。又曰是諸聲聞無有慧力。故知大力是般若之用也。又曰慈即解脫。故知大慈是解脫。之用也既而理顯智極斷圓。乃能無謀而化。故今請更開導除我細惑。
長水云。前云未成不滅。約時堅論。今云於十方界。約處橫說。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真際云。舜若多空義。爍迦羅堅固義。類拔折羅此云金剛。阿難懇陳請願。二利周圓。表此真誠。故此比較虗空之性尚可銷亡。我堅固心終無動轉。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
校注
[0302001] 之下原本磨滅發也根之三字乎【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1 冊 No. 268 楞嚴經集註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長水云。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境入之處也。
釋要云。六根不能亡緣反照。為境所入。從此引心起惑造業。輪迴罔極。
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俱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故唯以根為入也。
熏聞云。根能受境。吸覽前塵。故偏名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