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三(本)(三身品末)
經 「善男子!一切諸佛於第一身與諸佛同事,於第二身與諸佛同意,於第三身與諸佛同體。」
贊曰:第五、同異分別門。分文為三:三佛別故,化身化二乘及地前凡夫,多起六通成其化事,故諸論等云轉五識得成事智,多以八相現諸事業,故名同事。應身為化地上菩薩令受法樂,意樂同故,故云同意。又同有化菩薩之意。法身如如,所依之體諸佛無異,故云同體。故無性《攝論》第九云「諸佛法身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依止意樂作業無別故,當言無異。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言有異。如說法身,受用身亦爾。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應知化身如受用說,即法身由三無別,受用變化但意樂作業。」此門意令知心化同異,逆配此三。彼文雖通,今此經中各據增勝別配三身,理亦無失,以其五識於因位時事業各別,第七意識恒執有我令自他差。今在果位證平等理,故五識所起化身同事,第七所起他受用同意。
經 「善男子!是初佛身,隨眾生意有多種故現種種相,是故說多。」
贊曰:第六、一多分別門。文亦分三:前門談體,此門說用。以諸異生異趣異見云意有多,隨意有多故現化身有種種相,或說八相、或隨諸類而以現形。設若二乘已得聖者,亦是一分異生,所知障在,故云隨所化眾生意。
經 「第二佛身,弟子一意故現一相,是故說一。」
贊曰:應身所化地上菩薩得弟子名。證平等理,故名一意。現一相者,但現佛相,無六趣別。所現佛身非無大小勝劣差別,十地位別,見有勝劣故。
經 「第三佛身,過一切種相,非執相境界,是故說名不一不二。」
贊曰:以真如妙體超過一切種相,謂非去來非青黃赤白等一切種相。非執相境界故者,非彼執心所緣之境故。《唯識》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是故說名不一不二。」一二相形,真中絕待故,故非一二。故此意令知現身同異。
經 「善男子!是第一身,依於應身得顯現故。是第二身,依於法身得顯現故。是法身者,是真實有,無依處故。」
贊曰:第七、有依非依門。文亦分三。此意令知本末差別,謂變化身從應身起,應依如起,復他受用從他起化。《華嚴經》說是摩菟摩化,謂從他起化,法身本有不依他起,故是真實。若自受用亦名法身,非從他變,故無依處。又遍法界,亦無別方所依之處。或可此門約性相別,自受用身亦應身攝。如為依持,始從彼起,緣生非實。故《大莊嚴論》第三云「平等謂自性身,一切諸佛等無別故。受用身謂食身,此身與平等食,由依起故。應知受用身復是化身因。」又云「食身以自利為相,化身以利他為相,故通二說。」論云「言食身者,於大眾中作法食故。」
經 「善男子!如是三身以有義故而說於常,以有義故說於無常。」
贊曰:第八、常無常門。文分為二:初總標、次別解。此總標也。以有義故而說於常,通於三身。說無常者,不遍法身。下云「非行法故、是根本故,但說為常。」或可如如智合名法身,四智無常,故總標云或說無常。下約如如,但云是常,非是行法。或約非煩惱為之行法,云非行法。
經 「化身者,恒轉法輪,處處隨緣方便相續不斷絕故,是故說常。」
贊曰:下別釋也。三身為三:初明化中,初辨常、後無常。此辨常也。化身八相但舉一相,謂轉法輪。或此望生令得利益為轉法輪。所現諸相皆名轉法輪,咸令所化有情益故。隨生住處及隨應化處各各有多,名為處處隨緣。隨所化緣方便、隨能化方便,十二種方便等相續不斷,是故說常即相續常,如常受樂、常施食等。
經 「非是本故、具足大用不顯現故,說為無常。」
贊曰:明無常也。非諸法本如自性身。具足大用不顯現者,所成功德非頓現起,隨利生緣方始起故。如薩婆多云「世尊有受用法。逮初成佛時一時起得,用不頓起。」此亦如是。或約現涅槃云用不顯現,是應身用故。
經 「應身者,從無始來相續不斷。」
贊曰:下明應身。初明常、後明無常。此初常也,初牒身名、次顯應體。應身依法起,法是應本性,故從本性稱無始。故《攝大乘》云「所依常故,應化亦常。」故今所依無始,應身亦無始。若爾,化身亦應無始。答:應說不說,互相影顯故。若自受用,剎那相續;若他受用;此處滅餘處復續。
經 「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持故。」
贊曰:明法身用。力無畏等不共之法,應身能攝,為依持故。
經 「眾生無盡、用亦無盡,是故說常。」
贊曰:明常也。眾生界無盡,故現命無盡,由此說常。此約緣常,有隨緣應說常。無性《攝論》云「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云何經說如來身常?」此問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於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恒受用,無休廢故、不永絕故。無性釋云「謂此二身雖是無常,然依法身常,法身常故亦說為常。言身常者,或體是常;或依常身故名身常,是異門常非自性常。」乃至云「猶如世間言常受樂,雖非受樂常無間斷,而得說言此常受樂。佛受用身當知亦爾。」準《大莊嚴論》第三云「一切諸佛悉同常住。由自性常故,一切諸佛自性身常住。由無間常故,一切諸佛食身常住。由相續常故,一切諸佛化身常住。」此中食身攝自他受用說,為自利即自受;為他說法名為食身,即他受用。而《攝論》等同。
經 「非是本故、以具足用不顯現故,說為無常。」
贊曰:辨無常也。不顯現言,具如前解。
經 「法身者,非是行法,無有異相。」
贊曰:辨法身常。初辨常、後釋難。初中,初標無異相、次正釋常。初也。唯就如如名為法身,云非行法無生滅異相。又釋如,下云「法身者二無所顯。」二無者,非有非無四種二相。又非行法者,非煩惱有為有漏行法能證,無分別智亦法身故。
經 「是根本故,猶如虛空,是故說常。」
贊曰:正辨常住。如如是諸法之真性,云是根本。無形相故如虛空,所以名常。是故說常總結。
經 「善男子!離無分別智更無勝智,離法如如無勝境界。」
贊曰:釋伏難。分文為三:初釋難、次展轉解、後總結成。此初也。外伏難有二:初、何故不以餘智餘法名為法身,以無分別智及法如如合名法身?答:意離無分別智,更無勝智過此。離法如如,亦更無勝境過此。是故合二名為法身。又云:若爾,能所緣者別,如何合名法身?次展轉釋。
經 「是法如如、是慧如如,是二種如如如如不一不異。」
贊曰:展轉釋也。智如二種不一不異。何以故?如是智境、智是有為,故不一。然智託境生,如是智性故不異。如若異智,不是彼性,如破勝論,地性應非他性,以異地故,如水火等故。此亦然,故《成唯識》第八云「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
經 「是故法身慧清淨故、滅清淨故,是二清淨。」
贊曰:結成。初成、後結。成云:由有能證淨故,得慧清淨;由有所證淨故,得滅清淨。是故法身是二清淨。此中先取二清淨,却取是故法身是二清淨合名法身。
經 「是故法身具足清淨。」
贊曰:結也。言具足者,是圓滿義。以智境勝,更無淨勝過此,是故法身具足清淨。
經 「復次,善男子!分別三身有四種異:」
贊曰:第九、四句分別門,有二:一標總數、二別解釋。此初也。
經 「有化身非應身、有應身非化身、有化身亦應身、有非化身亦非應身。」
贊曰:開四句。
經 「何者化身非應身?」
贊曰:別解釋四句,即為四段。初句有三:一徵、二釋、三結。此徵也。
經 「謂諸如來般涅槃後,以願自在故,隨緣利益。」
贊曰:解四句。解初句也。謂諸如來,通一切佛。般涅槃後,謂八相中現涅槃相後。以願自在,宿大悲願自在之力。隨機感緣,或留影像或餘類身,不作佛形,現形不定而為利益,是化非應。據實證得涅槃之後,所起成道八相化身亦是此句。然為簡他受用,平等智起唯色相佛,住有餘依亦應化身,故說現種種相。入滅已後所留影等及遺形骨,為化非應。故舊經云「以願自在故遺身」。不爾,中二句應說言般涅槃後但是證得無上果後之所起故。
經 「是名化身。」
贊曰:結。
經 「何者應身非化身?是地前身。」
贊曰:此下略解第二句也。此是地前所見之身,謂作佛形逗於地前。四善根位菩薩所見名應,不作餘形故非化。即《梵網經》「周匝千華臺,一國一釋迦。一臺有千葉,千百億釋迦。」即是千箇三千大千世界,一大千界有一大化身。由此經言「三千大千一佛化境」,若二乘等所見一佛,但化一四天下,非大千故。據地上見,他受用身亦名應身非化,今略不論。
經 「何者化身亦應身?謂住有餘涅槃之身。」
贊曰:釋第三句。謂為二乘所現之身,作人天類,故是化。現成正覺,故名應。於王宮身現成佛,故名住有餘涅槃之身。初地至七地受分段身菩薩所見他受用身,亦此句攝,義亦無違。準此即攝佛欲盡,除八地已上所見他受用,彼不名化故。
經 「何者非化身非應身?謂是法身。」
贊曰:釋第四句。初直解、後釋難。此初也。即自受用及自性法身合名法身。然佛三身,諸說不定。如《佛地論》及《成唯識》說佛四身區分無雜。餘即通說,如《攝大乘論》自受自性合名自性法身,他受用身名為應身,說有人天菩薩聲聞間雜見故。若自受用,等覺菩薩尚不能知,況有餘眾生?設他受用為地上現,亦無聲聞等。說有之者,如《佛地論》。有其三釋,第三釋正。謂二乘人迴心向大,以彼名說。《楞伽》亦爾。又《攝大乘》四善根位所見佛身亦他受用攝。問:何以得知自受用身亦自性法身攝?答:彼論第九云「應知法身幾德相應,謂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等。彼論第十又云「諸佛法界即是法身,應知恒時能作五業」等。又彼論「若受用身,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明非自受。問:若爾,彼論復云「受用非自性身,以色身可見故。」豈自受用無色身耶?答:他受用身但唯有色,名為有色。不爾,應云以五蘊故非自性身,何但言色?唯彼三身,義同此經。又解:彼論自他受用合名受用,自性法身唯真如理,云諸佛法界即是法身。說具功德者,彼自釋云「謂佛法身成實勝義真如所顯。」此即意說法身自性功德相應,說身差別相應無失。準此意,同《勝鬘》所說出纏名法身,與恒沙性功德相應,非相功德。六因明受用非自性身,且約他受用,非謂自受非受用攝。準此,即與《大莊嚴論》、《法華經論》、《般若經論》說三身同,與此經別,故各相從。且《法華經論》說化身者,即此亦應亦化,同應身。亦可自他受用俱名應身,說壽量無邊是應身故。法身唯如,彼經云「非實非虛」等。然上諸文竝約多分,於中或有於他受用身處說自受用、自受用處說他受用,或法身處說應化身、或於應化身處說法身。由是性相同處而說,文有相雜,準此應知。
經 「善男子!是法身者,二無所有所顯現故。」
贊曰:假釋難也。難意既云非應非化是法身者,如何前云於第一身與諸佛同事,於第二身與諸佛同意,於第三身與諸佛同體。又云是第一身依於應身得顯現故,是第二身依於法身得顯現故。法身既非應化二身,此如何成?如世間人身身各別,事業意體各各不等故。又如前說,日月水鏡因光現影,亦不得成。今為釋之,文分為四:初標、次徵、三釋、後成。此即標也。標意:法身即是遠離無二,復由如智如如而證方能顯得,故能為依,起諸事業。前言別者,相用別論門。言如日月因光水鏡現影等者,相性合論門。若說自性法顯應者,即攝相歸性門。故無性《攝論》云「諸佛法界即法身,應知恒時能作五業:一救濟災橫業,令見佛者盲者得眼、聾者得耳、狂者得念。」如是等。論自問云「如說法身非六根境,云何今說盲得眼等,能見法身為法身業?答:見法身者,由昔大願引發勢力成滿法身,次第發起變化身用,由此能令盲得眼等。由昔資糧引發勢力,證得法身任運起用,如機關輪。以末歸本,言見法身,實唯見化。」故下結成云「是故當知境界清淨、智慧清淨,不可分別、無有中間,為滅道本故,於此法身能顯如來種種事業。」言二無所有者,真諦三藏云:「如下五種二無所有所顯現故者,出過五種二境之外曰顯現,於五種二是無所有也。」標中通二:一境二無所有、二智二無所有。由如境勝,超此五二無,由無分別智順證此五二無境故法身顯現,略不明其餘方便行大悲願等。然此二無即生法空,境即法空、智即生空,因二空顯之。
經 「何者名為二無所有?」
贊曰:徵也。
經 「於此法身相及相處二皆是無。」
贊曰:釋也。分二:初境無二、後明智無二。此境無二,初總、後別。此總也。相即人我相,處即法我,由彼人我依法我起,故名相處。故《成唯識論》云「如要迷杌等方謂人等,故人我體無,但妄想見,如目有[1]醫,見毛輪相。」故諸經論名相無性。由法如如遠離二無,云二皆無。故《成唯識論》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經 「非有非無、非一非異、非數非非數、非明非暗。」
贊曰:別顯二無。非有非無者,離有無四句,一有、二無、三亦有亦無、四非有非無,但舉第四顯離前三。非一非異者,復離此一異四,初一、二異、三亦一亦異、四非一非異,亦舉第四顯離前三。非數非非數者,超分別情數名非數,是無分別境云非非數。又超過數量故非數,是法攝故非非數。云非明非闇者,即諸經不垢不淨。始離染時非今始淨云非明,設在染時非染云非闇。由此勝妙,心言[2]略絕。準《攝大乘》無三種二:初、無有無二相。非有相者,以一切法遍計所執,皆無有故;亦非無相,以空所顯,自性有故。有為無為無二相者,以業煩惱非所為故,非有為相;於能示現似有為法得自在故,非無為相。異性一性無二相者,以佛身體是其一,故非異相;無量依止各差別證得,故非一相。俱一無故,名無二相。
經 「如是如如智不見相及相處,不見非有非無,不見非一非異,不見非數非非數,不見非明非暗。」
贊曰:明如如智。即無分別智,如境而證故不見。此總別五無,圓修道滿。
經 「是故當知,境界清淨、智慧清淨,不可分別、無有中間。」
贊曰:下結成也。此成境智二種平等,故合為法身。境智二種非一非異不可分別,無有中間彼此差別,故合名法身。
經 「為滅道本故,於此法身能顯如來種種事業。」
贊曰:此結成法身為應化依,能起種種利益事業。境清淨故為滅諦本,智清淨故為道諦本。故者,所以由法如如如如智為滅道本故,應化依此起種種事業。如《攝大乘》略明五業,故云種種。言五業者,一救濟災患為業,能令盲者得眼等故。二救濟惡趣為業,拔不善處置善處故。三救濟非方便為業,令諸外道捨非方便求解脫行,置於如來聖教中故。四救濟薩迦耶為業,授彼能超三界道故。無性釋云「謂於其中偽身見轉,即是三界有漏諸法,於彼說授出離法故。」五救濟二乘為業,拯拔欲趣餘乘菩薩,及不定種姓諸聲聞等,安處令修大乘行故。問:令得二乘,豈非業耶?答:此即是前第三四業。
經 「善男子!是身因緣境界處所,果依於本,難思議故。」
贊曰:第三大段答因。即顯依因得果,答修行問。此中且辨得果次第,未說修行次第,此意令修因者須知次第。因次第者,由依果次第故。《辨中邊論》第三云「器說為異熟,力是彼增上,愛樂增長淨,如次即五果。」論釋云「器謂隨順善法。異熟謂得勝身,以為道器。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此意由依勝身與昔善力,合今善法,成增上品。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世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斷障,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即前器);二增上果,即善法成上品,由善異熟增上力故善法成上品,是增上果。三等流果,即由先世數修善力,令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是前等流果。四士用果,由現數修,能令善根速得圓滿,是士用果,此依法士用說。五離繫果,由前斷障得永離繫,是離繫果。今者此段意明此義。彼論次文辨果差別,有其十種:一後後果,謂因種姓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此意說前前為因、後後為果,以後後位因前得故,故後後位即是前果。此總說也。二最初果,謂最初證出世間,法即初地。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有學位(即十地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即佛地)。五隨順果,謂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此意舉初以顯,後智亦爾)。七離繫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煩惱繫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後六是前四果差別義說。大文分三:初總標、二別釋、三勸修。此初標也。有五義:一身者即器,異熟果。二因緣,即依其器先所修善是其因緣,即增上果,由善身器為增上力令善增故。三境界,即舉等流果所緣之境,即彼諸善菩提涅槃竝是其境,緣此勝法起愛樂故。四處所者,即士用果。由數修善菩提速圓是所求處,大乘意樂大菩提故。五果依於本,是離繫果。果依本者,此離繫果不離法如如。難思議故者,總歎難思,非二乘等境。
經 「若了此義,是身即是大乘,是如來性、是如來藏。」
贊曰:下釋也。初釋器異熟果、二「依於此身」下釋因緣,即增上果。三「不退地心」已下明士用果。四「善男子如是法身」已下明離繫果。其境界者,總此諸法。差別十者,是此五果差別之義。此即初也。若了此義者,初總勸信也。是身即是大乘,為增上力得大乘果,故名大乘。是如來性者,即依此身所修諸善,漸漸增長為如來性。又未現起諸無漏種及真如體為如來性,事性理性俱名佛性。是如來藏,即異熟果識。《楞伽經》中說「阿梨耶識者,名空如來藏,具足熏習無漏法故,名不空如來藏。有漏第八虛妄故名空。識中無漏諸種子體,云不空如來藏,離虛妄故。」言具足者,即具足有有漏無漏二種子故。
經 「依於此身得發初心修行地心而得顯現。」
贊曰:下釋因緣即增上果。由異熟果身增上力故,便得發初心修行地心。
經 「不退地心亦皆得現,一生補處心金剛之心。」
贊曰:明士用果。士用果中有差別,果中八果:一後後果、二最初果、三數習果、四究竟果、五障滅果、六有上果、七無上果、八殊勝果。此不退地是最初果,得於初地,證不退故,總為數習果及有上果。後後果通佛地。
經 「如來之心而悉顯現,無量無邊如來妙法皆悉顯現。」
贊曰:四究竟果及第七無上果,於中初總、後別。此總也。
經 「依此法身不可思議摩訶三昧而得顯現,依此法身得現一切大智。」
贊曰:明別究竟果及無上果。於中復三:一得定智、二現應化、三顯四德。此得定智也,亦是得障滅果,得定智故。
經 「是故二身,依於三昧、依於智慧而得顯現。」
贊曰:現應化。
經 「如此法身依於自體說常說我,依大三昧故說於樂,依於大智故說清淨。」
贊曰:三顯四德。初別明、後總結。此別明也。自體如如故說為常,常故說我。由三昧故得大樂。簡因及二乘,名大三昧。由智斷障故得淨德。問:《寶性論》及《攝大乘》等說信為淨德因,此何說智?答:彼除不信之渾濁故及別因故,信為淨德因。此約斷染及通故,智為淨德因。又常我約體,樂淨者以因及體互相影說。
經 「是故如來常住自在安樂清淨。」
贊曰:總結自在則我德。
經 「依大三昧,一切禪定首楞嚴等、一切念處大法念等、大慈大悲。」
贊曰:下明殊勝果。分文為三,初法、次喻、後合。法中有二:初明定品殊勝功德、後明智品殊勝功德。依定發慧,故先明定品。定品分三,初標、次列、後結。或初辨所依、次辨能依、後結。大三昧者,性得三昧也。唯雖多,有八:一禪、二定、三念處、四大慈悲、五陀羅尼、六六神通、七八自在、八一切法平等攝受。此初四也。禪即四靜慮,定謂四無色定。故《薩遮尼經》「云何如來禪定?答:有次第定及首楞嚴等,或即大乘光定、集福德王定、賢守定、健行定。」傳言:首楞嚴者即健行定。正音蘇楞伽摩,此云健行。舉其上首,定實無邊,所以言等。總別略標,禪定是總、首楞嚴是別。一切念處,謂三念處、四念處及六念等。言大法念者,即六念中念法也。以法是佛師,故先說法念。或此即壞緣法念住,《薩遮尼》第七云「法念處者,謂觀內法、外法、內外法作二種想,謂常、無常。常以佛眼見一切至坐道場,未曾中失。」此據果說。乃至云「不以肉眼、天眼、慧眼觀。何以故?三眼無相貌故,以法眼觀。」此通因說,舉一等餘。大慈大悲者,即四無量,以與樂拔苦勝故舉明。《薩遮尼經》第六有三十二種大悲觀,《思益經》第二有三十六種大悲,皆廣如彼說。
經 「一切陀羅尼、一切神通、一切自在、一切法平等攝受。」
贊曰:第五、總持德。一切神通者,六通德。如《薩遮尼》第七云「天眼通者,功德智慧所成,悉見十方所有形色,乃至亦見菩薩、聲聞、五道眾生所修行業悉無餘等。」乃至餘五,悉廣如彼。一切自在者,即十自在等,已如上說。又《薩遮尼》第七云「得四如意,成四自在:一者命自在、二者身自在、三法自在、四神力自在。」命如前釋。身自在者,隨心作身、隨心作色,亦現威儀,為眾生故。若欲與諸一切眾生同其身相,悉皆能作,是名身自在。法即知出世世法,得無礙辯,隨眾生意說,令住正信,是名法自在。神力自在者,廣現神通等是。一切法平等攝受者,得法平等、眾生平等故,能攝受一切有情。《瑜伽》四十六由五種相普於有情其心平等:一者菩薩最初發心願大菩提,如是亦為利益一切諸有情故起平等心;二於諸有情住哀愍俱平等之心;三於諸有情深心發起一子愛俱平等之心;四知一有情所有法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以法性平等俱行之心,於諸有情住平等心;五如於一有情行利益行,於一切有情行利益行亦復如是,以利心俱於諸有情住平等心。《大莊嚴》第七五平等,《法華論》及《攝大乘》各三平等。或可一切法平等者,但諸定品一切功德法平等攝受。或此攝受屬下結文云「攝受如是佛法悉皆出現,由此平等故能平等攝受。」
經 「如是佛法悉皆出現。」
贊曰:結也。
經 「依此大智、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辯。」
贊曰:下明智品殊勝功德。文三如定,此即總標及別明也。大智,即一切智為其根本。十力等,即一切種智。或大智即真如智性故,十力等三廣如餘辨。
經 「一百八十不共之法、一切希有不可思議法悉皆顯現。」
贊曰:一百八十不共之法者,依《無上依經》云「佛告阿難:『有百八十不共之法,此是如來殊勝功德。一、三十二相;二、八十種好。』」此二廣如餘經論辨,今但略明三十二相。《大般若經》三百八十一說「一、世尊足下具有安平相;二、世尊足下有千輻輪文相;三、手足柔軟相;四、手定指間有鞔網相;五、手足諸指圓滿纖長;六、足跟廣長與趺相稱;七、足趺充滿與跟相稱(伽無此相);八、世尊雙𨄔如瑿泥耶仙鹿王𨄔;九、雙臂修直平立摩膝;十、陰相峯密;十一、毛孔各一毛生;十二、髮毛端皆上靡;十三、身皮細滑;十四、身皮金色;十五、七處充滿;十六、肩項圓滿;十七、髆腋充實;十八、世尊容儀洪滿端直;十九、世尊身相修廣端嚴;二十、世尊體相縱廣量等;二十一、世尊頷臆并身上半如獅子王;二十二、常光一尋;二十三、齒相四十齊白深密;二十四、四牙鮮白;二十五、常得五味;二十六、舌相薄長覆面輪際;二十七、梵音和雅隨眾樂聞;二十八、目睫紺青齊整不亂;二十九、眼睛紺青鮮白紅環間飾皎潔;三、十面如滿月眉如帝弓;三十一、眉間毫相光逾於珂雪;三十二、烏瑟膩沙猶如天蓋。」然與《瑜伽》開合有異。《瑜伽》開第十八洪滿端直為身不僂曲,復開二十三為齒無隙齒鮮白,開二十一頷臆為二,合第七足趺與跟相稱,合四牙入齒,合十九修廣端嚴入縱廣量等,無面如滿月。此隨世俗說相不同,故說有別。依前列相,頌曰:等現柔網纖,跟趺𨄔臂密,毛生靡潤滑,皮金七眉滿,體儀修廣高,師子光具齒,牙味舌音睫,晴輪毫相蓋。四十九云「所化有情於其種種惡業現行深生喜樂,如是種種現行惡業是所對治,感相隨好種種善業是能對治。」又云「如是一切三十二種大丈夫相無有差別,當知皆用淨戒為因而能感得。何以故?若諸菩薩毀犯淨戒,尚不能得下賤人身,何況能感大丈夫相?」《大般若》又云「如是善現!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能以財法二種布施攝諸有情,是為甚奇希有之法。」又由行五修,一發心、二長時、三無間、四殷重、五無餘,之所感得。依《寶女經》第四,修因并相少有差別。《無上依經》第二明所修因,與《瑜伽》四十九同,說相少別,由翻者耳。又說修行四正業得三十二相:一者決定無雜,《瑜伽論》名決定修作。二者諦觀微密,伽名委悉修作。三者常修無間,伽名恒常修作。四者不顛倒心,伽名無罪修作。第一業得足下平相。第二業得九:一足下輪文、二足踝滿、三手足十指網密、四皮細軟、五七處滿、六兩肩平兩腋滿、七臂𦟛圓、八舌廣長、九師子臆。第三業得五:一指纖長、二脚跟長、三身端不曲、四橫竪等量、五顏貌圓淨。第四業得餘相,與《瑜伽》同。《十住毘婆沙》第六亦明三十二相等因,《薩遮尼乾子經》第六亦明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廣如彼釋。相好總用眼舌身男四根依處及舌根為體。若諸菩薩種姓地中唯有種子依身而住,勝解行地始能修彼能得方便,淨勝意樂地乃名為得。若在餘上地,如是相好轉勝清淨。若在如來,當知相好善淨無上。問:何故但立此三十二為大丈夫相?答:四十九云「如是諸相是有色故劣中勝品,諸有情類易了知故。雖有一切不共佛法皆得名為大丈夫相,唯立此為大丈夫相。」《大般若經》三百八十一云「云何如來八十隨好?善現!一、指爪狹長;二、手足指圓纖𦟛柔軟;三、手足各等相間充密;四、手足圓滿如意軟淨;五、筋脈盤結深隱不現;六、兩踝俱隱;七、行步直進如龍象王;八、行步威容如師子王;九、行步安平猶如牛王;十、行步進止猶如鵝王;十一、迴領右旋如龍象王;十二、支節漸次圓𦟛好妙;十三、骨節交結猶若龍盤;十四、膝輪妙善堅固圓滿;十五、隱處姣好圓滿清淨;十六、身皮潤滑塵垢不著;十七、身容敦肅常不怯弱;十八、身支堅固稠密相著;十九、身支安定敦重不掉;二十、身相猶如仙王嚴淨;二十一、身光周匝恒自照耀;二十二、腹形方正無欠柔軟;二十三、臍深右旋圓淨光澤;二十四、臍厚不窊不凸妙好;二十五、皮膚遠離疥癬點贅;二十六、手掌充滿足下安平;二十七、手文深長直潤不斷;二十八、脣色光潤如頻婆果;二十九、面門不長不短大小如量;三十、舌相軟薄廣長赤色;三十一、發聲威振明朗清徹;三十二、音韻美妙如深谷響;三十三、鼻高修直其孔不現;三十四、世尊諸齒方整鮮白;三十五、諸牙圓白光潔峯利;三十六、世尊眼淨青白分明;三十七、眼相修廣如青蓮華;三十八、眼睫齊整稠密不白;三十九、眉長不白緻而細軟;四十、雙眉綺靡修次紺色;四十一、雙眉高顯潤如初月;四十二、耳厚廣大輪埵成就;四十三、兩耳綺麗齊平離過;四十四、容儀見者無生染愛;四十五、額廣圓滿形相殊妙;四十六、身分上半如師子王;四十七、首髮脩長紺青稠密;四十八、首髮香潔潤澤旋轉;四十九、首髮齊整不亂不雜;五十、首髮堅固不斷不落;五十一、首髮光滑塵垢不著;五十二、身分堅固逾那邏延;五十三、世尊身體長大端直;五十四、世尊諸竅清淨圓好;五十五、身支勢力殊勝無等;五十六、世尊身相樂覩無厭;五十七、面圓脩廣如秋滿月;五十八、顏貌舒泰含笑先言;五十九、面貌光澤遠離頻蹙;六十、身支清淨無垢無臭;六十一、諸毛孔中常出妙香;六十、二面門常出勝妙之香;六十三、首相圓妙猶如天蓋;六十四、身色紺青如孔雀項;六十五、法音隨眾應理無差;六十六、世尊頂相無能見者;六十七、手足指約分明嚴好;六十八、行足去地四指文現;六十九、自持非他身無傾動;七十、威德遠振見喜怖安;七十一、聲不高下出和悅言;七十二、隨類言音隨意樂說;七十三、一音演說隨類得解;七十四、說咸依次必有因緣;七十五、平觀有情讚毀等現;七十六、所為先觀威儀善淨;七十七、世尊相好無能觀盡;七十八、世尊頂骨堅實圓滿;七十九、顏容常少好巡舊處;八十、手足胸臆喜旋德相。」《瑜伽》四十九云「謂兩手足具二十指,及以節爪皆悉殊好,即為二十。兩手兩足表裏八處竝皆殊勝,即為八種。兩踝膝股六處殊好,即為六種。兩臂肘腕,即為六種。腰縫各一,兩核為二。陰藏為一,兩臀為二。臗臚臍三即為三好,兩脇腋乳為六隨好。腹胸項脊各一隨好。除𩒐已下六十隨好,上下齒鬘為二隨好,𪙫腭為一,兩脣為二。頤善圓滿為一隨好,兩頰為二,兩目為二,兩眉為二,鼻二孔為二,額妙為一,角鬢兩耳為四隨好,頭髮為一。頭有二十,合前八十。」略為頌曰:手足二十八,踝膝股臂肘,并腕成十二。腰縫核陰臀,臗臚臍有十。脇腋乳為六,腹胸項脊四,𩒐已下六十。鬘腭脣頤六,頰目眉鼻八,額鬢角耳五,頭髮殊妙一。《無上依經》又有六十八法,足成一百八十。言六十八者,即如大乘所說,佛十八不共法:一、無有誤失;二、無卒暴音;三、無妄失念;四、無不定心;五、無種種相;六、無不擇捨;七者、欲無退;八、精進無退;九、念無退;十、定無退;十一、智慧無退;十二、勝解無退;十三、一切身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十四、語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十五、一切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十六、知過去世無著無礙;十七、知未來世無著無礙;十八、知現在世無著無礙。如本師《無垢稱經疏》辨,并如《俱舍》說。十力、四無畏、大悲、三念處,復為十八。又有經云獨得法者,如彼經說「如來獨得如意自在捷疾神通,一也。如來獨得無有邊際變化神通,二也。如來獨得無量無盡神通處,三也。如來獨得心自在法,四也。自在無邊知化他心通,五也。自在無礙天耳神通,六也。知無色界眾生種子,七也。通達聖眾般涅槃後,八也。智慧明了無有不定答,九也。大波羅蜜善能答問,十也。分別說法無有過失,十一也。開化眾生無有空過,十二也。如來獨得第一導首,十三也。如來獨得不可害滅,十四也。如來獨得金剛三昧,十五也。一切諸法非色非心心不相應如來了知,十六也。無礙解脫,十七也。三不染法,十八也。斷滅習氣,十九也。一切種智,二十也。如來獨得金剛聚身,二十一也。未曾作意一切事成,二十二也。一切諸相與處相應明淨具足,二十三也。所授記別無有不定,二十四也。於勝負心佛不聽許不得見佛,二十五也。轉一切種勝妙法輪,二十六也。荷負眾生能捨重擔,二十七也。入般涅槃後更起心,二十八也。如來獨得修因圓滿無餘,二十九也。如來獨得至果圓滿無餘,三十也。如來獨得利益他事圓滿無餘,三十一也。如來獨得辨才無盡,三十二也。如來獨得說一切法悉能如理,三十三也。」解云:此中雖有三十三數,《般若》唯取果,有三十二,以修因滿非果德故,是故唯有百八十法。一切希有不可思議法悉皆顯現者,第三結也。謂諸功德勝過一切名希有,超諸情計名不思議。然準《瑜伽》三十六,無上菩提有五希奇:一於諸有情非有因緣而生親愛;二唯為饒益諸有情故,常處生死忍無量苦;三於多煩惱難伏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於極難解真實義理能隨悟入;五具不思議大威神力。此等希有不可思議,皆依大智而得顯現。
經 「譬如依如意寶珠,無量無邊種種珍寶悉皆得現。」
贊曰:舉喻。準《觀佛三昧海經》,如意寶珠是金翅鳥王心,輪王出世以為珠寶。若無輪王入海,海龍王為鎮海珠。《大智度論》云「是佛舍利,劫末之時變成如意寶珠,利益眾生,依珠能出一切所須。」此大智定亦復如是。
經 「如是依大三昧寶、依大智慧寶,能出種種無量無邊諸佛妙法。」
贊曰:法合可知。
經 「善男子!如是法身三昧智慧。」
贊曰:下明離繫果。初標、次釋、後成。此標也。法身三昧智慧,由定智為能證,法身所證,故得解脫。即三事涅槃,或體或義。而下言「雖有三數而無三體」,或據義說,或法身定慧及與解脫非定一異,故無三體,非謂唯法身。
經 「過一切相、不著於相,不可分別、非常非斷,是名中道。」
贊曰:下釋。過一切相,自體勝故離十相。謂六塵、男女、生滅,不著於相,離諸執故。不可分別,非心言故。非常非斷,離二邊故。此中有四:一離諸相、二不執著、三非心言境、四離二邊。由斯四義,故名中道境。契於正智,正智名中道,中道之境亦名中道。
經 「雖有分別,體無分別;雖有三數而無三體,不增不減。」
贊曰:重釋成。雖有分別體無分別,釋前無分別。雖有法身、三昧、智慧三數差別,而非分別心緣,非語境故,云體無分別。雖有三數而無三體,釋過一切相。雖有法身三昧智慧三數,而無條然別體。不增不減,釋非常非斷,不增故非常、不減故非斷。
經 「猶如夢幻,亦無所執亦無能執。」
贊曰:釋前不著相。三昧、智慧無能執,法身無所執。猶如夢幻者,喻非夢不分別,意取夢所見境。
經 「法體如如,是解脫處,過死生境、越生死暗。」
贊曰:成前中道。法體如如,法身是解脫生死之處,即是解脫。過死生境,出有漏果,離苦諦、越生死闇,離苦諦因、斷集諦,故是中道。
經 「一切眾生不能修,行所不能至,一切諸佛菩薩之所住處。」
贊曰:此即勸修也。明不修不得,返顯修者即得。初法、後喻。此法也。明眾生不修,不得此大涅槃諸佛菩薩常所住處。問:此明得果次第,未辨修行次第,何故勸修?答:果起依修,欲生下修行次第,所以明也。故下喻意合明因果也。
經 「善男子!譬如有人願欲得金,處處求覓遂得金鑛。」
贊曰:下喻明。前明五果,喻亦有五。譬如有人,即譬前依於此身異熟果。願欲得金,喻得發初心增上果。處處求覓遂得金礦,喻等流果。喻前修行地心中資糧位,依憑教力起信心,知自身中有佛性,法身理事兩性俱得,如金礦為障所覆,如得金礦。
經 「既得鑛已即便碎之,擇取精者。」
贊曰:喻修行地心中加行位心漸次學,除所取能取,住唯識觀等,如擇精者。
經 「爐中銷鍊,得清淨金。」
贊曰:為燒練,喻不退地心、一生補處心、金剛心。得淨金,喻如來地心士用果。
經 「隨意迴轉作諸鐶釧種種嚴具,雖有諸用金性不改。」
贊曰:望得涅槃,為離繫果。得常樂我淨如作鐶釧等,然不失真如性。若望菩提,總士用果。諸鐶釧等,即定智生一切功德,能不失定慧性,竝如金不改。上來大段科解相貌,看行相漸深求遠意,亦應允當。若依古釋,即譬喻下,屬下修行。初喻、次法,準舊可知。修行文下自有譬喻,故不依古。
經 「復次,善男子!若善男子善女人求勝解脫修行世善。」
贊曰:第三大段答因中有二:初辨果、次此下修證次第。準諸文例,應先修因後方得果;今此乘前明三身,後即先明得果次第。雖知得果次第,然若不修行,如何得果?故今次明修證次第。又如《瑜伽》三十八云「已說菩薩所應學處。如是應學,我今當說。」此意前〈菩提品〉明二斷二智,菩提最勝、是所應學,意令生忻如是應學,即令忻求起修妙行,故今此下明修行次第。將欲趣果,由四種力:一因力、二善友力、三作意力、四資糧力,此四是因。資糧已滿便成正覺,此一是果。今此文中分之為二:初法說、後喻說。法說之中,如前分五。此即第一先明因力。求勝解脫是所學處,無上菩提大般涅槃超過二乘名勝解脫。修世善者,謂善法欲,遠加行因。隱彼種姓,寄現行緣以為因力。準《瑜伽》三十八,於其八種勝解依處具足成就,淨信為先決定喜樂。一者於三寶功德勝解依處、二者於佛菩薩威力、三者於真實義、四者於因、五者於果、六者於應得義、七者於應得方便、八者於善言善語善說求勝解脫,即決定喜樂故。《唯識論》第六云「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忍即信因,樂欲謂果,心淨信體。此云求者,即忍樂欲為善本故,欲為勤依,因修世善。
經 「得見如來及弟子眾,得親近已。」
贊曰:善友力,文分為四:初得親近、二請求勝法、三彼聞思惟、四正為解說。此初也。此中應說善友之相、善友作業、親近善友。初二如《瑜伽》四十四廣辨。親近善友者,彼云「由四種相方得圓滿親近善友:一於善友有病無病隨時供侍,恒常發起愛敬淨信;二於善友隨時敬問禮拜奉迎合掌,殷勤修和敬業而為供養;三於善友如法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養;四於善友若正依止,於正法義若合若離,隨自在轉無有傾動,如實顯發作奉敬心,隨時往詣恭敬承事請問聽受。」
經 「白佛言:『世尊!何者為?善何者不善?何者正修得清淨行?』」
贊曰:請求勝法。《瑜伽》三十八云「彼諸菩薩求正法時當何所求?云何而求?何義故求?初問求何法,次問求軌儀,後問求法所為。何所求者,當於五明處求。求法軌儀者,謂諸菩薩於善說法,當應安住猛利愛重求聞正法,為欲聽聞一善說法,假使路由猛焰熾然火熱鐵地,無餘方便可得聽聞是善說法,即便發起猛利愛重歡喜而入。何況欲聞多善言義,過於自身及諸資具所有愛重百千萬分,於善說法常樂聽聞,無有勞倦亦無厭足,淨信深厚其性柔和,心直見直,愛敬德故、愛敬法故,往法師所無詰難心,有敬重心無高慢心,專為求善非顯己德,為欲安立自他善根,不為利養恭敬因緣,無雜染心,遠離貢高、遠離輕慢、遠離怯弱,應時而聽、殷重而聽、恭敬而聽,不為損害、不為隨順,不求過失,求悟解心、專一趣心,聆音屬耳掃滌攝持,聽聞正法。於所聞法作四種相:一妙寶想:以難得故。二良藥想:除病義故。三如財物想:不散義故。四如涅槃想:滅苦義故。由法是相好莊嚴因故,作妙寶想。由法是滅煩惱因故,作良藥想。由法是神通因故,作如財物想。由法是正無盡因故,作涅槃想。」次明求聞法意。求內明時,為正修行法隨法行,為廣開示利悟於他。求因明時,為欲如實了知外道所造因論是惡言說,為欲降伏他諸異論於真實教未淨信者令其淨信,已淨信者倍令增廣。求聲明時,為令信樂典語眾生於菩薩身深生敬信,為欲悟入詁訓言音。求醫明時,為息眾生種種疾病,為欲饒益一切大眾。求工巧明時,為少功力多集珍財,為欲利益諸眾生故,為發眾生甚希奇想,為以巧智平等分布饒益攝受無量眾生。云何而說?為何義說?正所應求即是所說,為此義求為此義說。此意為自他利求,還令眾生行自他利故說。今言何者善不善者,問所求法。何者正修,即問聽法等儀則。又問何者得清淨行,即所為求。
經 「諸佛如來及弟子眾,見彼問時,如是思惟:」
贊曰:善友為思。
經 「『是善男子善女人!欲求清淨、欲聽正法。』即便為說,令其開悟。」
贊曰:正為解說。即善友作業,未解令悟、已解令廣知為開。
經 「彼既聞已,正念憶持。」
贊曰:第三作意力。起如理作意,為正念持不捨。
經 「發心修行,得精進力,除嬾惰障,滅一切罪。」
贊曰:第四資糧力。即三大劫所修萬行為菩提資糧。五位之初名資糧者,別得總名,如色處等。以創發心求菩提故,與資糧名。餘得別名,有勝別行故。此資糧力中分二:初地前、後地上。此初也。地前有四:一發心修行、二得增上力、三者除障、四者滅罪。發心修行十住位,所以十住之初名發心住,創發無上菩提心故。已前雖發,未入僧祇;此入僧祇初,故得發名。發心多種,善法欲位種姓發心十住位中,勝解行發心入初地已名證得發心。今此勝解發心得精進力,忍第一位,以得五力信為勤依,非正伏惑。勤能伏惑,故此說之。除懶惰障者,舉精進行正相違障,據實分別一切二障此位俱伏,此除苦因。滅一切罪者,苦果。至增上忍及世第一位,一切惡趣八難苦果皆得不生。多說見道離此二者,據斷種說,此據伏位及決定得。故《成唯識論》云「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諸業果等。而今且說能起煩惱,是根本故。」又云「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
經 「於諸學處,離不尊重、息掉悔心,入於初地。」
贊曰:明入地上。十地為十,文各有二:初除障、後得地。由於初地得四證淨故,於學處離不尊重。學處即戒,或一切應修名為學處。體不離三寶,及以淨戒得證淨故,離不尊重心,永斷分別故。息掉悔心,即異生性障。雖異生性障,具攝一切分別二障,然由掉悔障定增故,此令修定,因定發智。合此定智故成於法身,故偏說除,理實通餘體。又將斷正斷,俱得斷名。將斷位長,在前;正斷位促,正入地心。此多依初而說斷障,故先言息掉悔心,後說入初地。餘皆準知。
經 「依初地心,除利有情障,得入二地。」
贊曰:由第二地持戒波羅蜜。持戒波羅蜜中有三差別,饒益有情菩薩行勝。初地滿心將入二地修戒力增,將欲能斷正現行故能饒益生。說除利生障,即邪行障,伏此障已得入二地。
經 「於此地中除不逼惱障,入於三地。」
贊曰:即闇鈍障。《唯識》等中約障總持聞思勝慧名闇鈍,此約障忍名逼惱。或彼約障本是愚癡故名闇鈍障,此據其末即瞋恚等名逼惱障。或由三忍,以貪樂等具不能忍苦,即貪逼惱;見他怨害而不能忍,即瞋逼惱;聞於二諦不能印忍,即愚癡逼惱。入三地時得此三忍,故除逼惱障。
經 「於此地中除心軟淨障,入於四地。」
贊曰:心淨謂菩提分法,軟謂微細煩惱現行障,即軟煩惱是此淨障。或此煩惱依心王故從主為名,名心軟淨障。
經 「於此地中除善方便障,入於五地。」
贊曰:此地所修無差別道,即無分別智能證無差別如,故得真俗無別。生死涅槃無別故,後得智修大悲。般若不住生死涅槃,名為方便。涅槃方便體根本即無分別智,起用即悲智,能障此者即下乘般涅槃障。涅槃非障,厭於生死樂彼涅槃心者是障。障此方便,今除此障得入五地。
經 「於此地中除見真俗障,入於六地。」
贊曰:所言真俗,如常辨,各有四種。諸論之中約通相故,且說五地作四諦觀。然能真俗二合而觀,除真俗相違障,不爾不能真俗合觀。由作四諦觀故,然未能除染淨二相,以染淨相依真俗生。今從根本名真俗障,據實即是麁相現行障,此染淨相望生滅相,染淨為麁。由所知障現行執此麁相而起,名麁相現行障。五地將除,入六正斷。或據方便,由入五地除真俗相違障,能合觀二故入六地,前後互影故此別說。
經 「於此地中除見行相障,入於七地。」
贊曰:見行相障者,即細相現行障,執生滅相。由六地中作緣生觀,雖除染淨相,見有生滅相,障無相道不見生滅,妙無相道即不見生滅。今此見行相正即是障,入七地除。或六地中作緣生觀,見生死流轉不見有無為。今七地中除斯二相,長時能作無相觀故。故《唯識論》云「執有生者,猶取流轉細生相故。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般若心經》等亦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盡者即滅,滅即無為,不見滅相即妙無相道。舉不見滅,影不見生,名細相現行障。形前麁相,說此名細見行相障,即據所執而說。行相即是生滅行相,見行相之障。
經 「於此地中除不見滅相障,入於八地。」
贊曰:滅相即無相。由七地中多取滅相,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任運空中起有勝行,障無功用無相妙觀。不見滅相者,是無相觀。入八地非但不見滅相,亦不見相土二相,故於此二亦得自在。故八地中斷二種愚: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今且舉初,影除於後。
經 「於此地中除不見生相障,入於九地。」
贊曰:不見生相者,對前滅相,應是諸法生相。由入八地樂觀寂滅,故不見有緣生之相,約總相說。然第八地於利他中猶不欲行,即不別見有眾生,捨益眾生行故。第八地論云「諸佛七勸方出,無相觀故。第八地能伏此不見眾生障,得入九地。」又釋:由不見眾生異於身有,彼生即我故,不見身外有別眾生,以此故能常益。今八地初見身外有別眾生故,障此不見眾生相,故名為障。即不見眾生之障,名不見眾生障。故《辨中邊論》云「為常益有情,故觀畢竟空。」《成唯識》亦云「九於利他中不欲行障,故入九地能畢竟斷。」
經 「於此地中除六通障,入於十地。」
贊曰:即於諸法未自在障。於法自在,即六神通及大法智。由有此障,障彼自在。且舉六神通,影大法智雲。又釋:於諸學處離不尊重、息掉悔心,是牒前修因。入於初地,明所得果。即後後果由善根位,離不尊重三寶正法故,除懶墮障滅一切罪。又復能離自在障故,息掉悔心。即天親《般若論》云「於內心修行,執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不住道。」不住道者,即是初地執我能修,違初地道。無著菩薩《般若論》云「除喜動障,由謂我能修斯勝行,多生喜動。」喜動即掉舉,以此為障,障入初地。由除此障得入初地,即離不尊重等。皆是地前,非入初地。已下十障皆應準知。於初地中行三施故能利有情,故除相違障,得入二地。二地持戒,除逼惱有情障已,得入三地。三地修定,除心軟淨障。心即心學,除諸定障,離硬強心,名為心軟淨,得入四地。入四地中修菩提分觀,名善方便故。除此障已,得入五地。入五地中能令真俗互相隨順而不相違,故除見真俗障,得入六地。入六地中作緣生觀,除見四諦染淨行相障,得入七地。入七地時多作無相觀,除見緣生生滅相障,得入八地。入八地中,任運能觀無相之理,除增減相,淨法生時真如不增、煩惱滅時真如不減。生者增也,舉其不增影彰不減,得入九地。入九地中,應說不欲行利有情障;就滿位說,能伏除彼六神通障,應說入第十地能除六通障,以第十一障是第十地滿位能除,故說十地除所知障,隱第九障所以不論。此解順文,前解順理。兼準舊經,後解為勝。何以故?舊經地地皆言斷已能入,明非是伏;或可伏盡名為斷已。由此二釋任情取捨。
經 「於此地中除所知障、除根本心,入如來地。」
贊曰:下明果位。初明除障得滿佛地,後顯佛地具三清淨。此即初也。除所知障,無間道斷二障微細種及習氣,就勝障菩提,云除所知障、除根本心,即種習所依。除染第七種,恒染俱故。無間道斷餘七有漏善及無記及相應心所,名根本心。第八通二依,六識唯習依,此斷有二說,如《唯識》第十明。
經 「如來地者、由三淨故名極清淨。云何為三?一者煩惱淨、二者苦淨、三者相淨。」
贊曰:顯三清淨。文段分三,謂標、徵、列。煩惱淨二障及業,苦淨即二死,相淨即習氣。由斯三淨,更無過上,名極清淨。
經 「譬如真金鎔銷治鍊,既燒打已無復塵垢。」
贊曰:喻顯。喻顯有四喻,初三喻法如如法身本淨,後一喻如如智現行始淨。法身本淨有其三種,即前三淨,三喻如次。然初二喻共一法合,以惑業二因果相從故一法合。又三淨者,即法身、般若、解脫三義。法身本常如金,般若鑑照如水,解脫無礙如空,皆據性得,一如義說。初喻分二,初喻今淨,後成本有。此初也。譬如真金,喻道前如。鎔銷練治,喻道中。既燒已,喻道後。
經 「為顯金性本清淨故。金體清淨,非謂無金。」
贊曰:喻成本有。猶此等文,舊人或云:三身現常,或復當常。鎔銷練治,為顯金性本淨故。六度行於法為了因,除垢染故,得金體淨,非謂無金。
經 「譬如濁水澄渟清淨,無復滓穢。」
贊曰:分段如前,義可準知。
經 「為顯水性本清淨故,非謂無水。」
贊曰:喻成本有。
經 「如是法身與煩惱雜,苦集除已無復餘習,為顯佛性本清淨故,非謂無體。」
贊曰:合準喻知。
經 「譬如虛空,煙雲塵霧之所障蔽,若除屏已,是空界淨,非謂無空。」
贊曰:空相似染道前。若屏除,道中。除已是空界,淨道後。與《勝鬘經》說喻相似。
經 「如是法身,一切眾苦悉皆盡故,說為清淨,非謂無體。」
贊曰:法合,文相可知。
經 「譬如有人於睡夢中,見大河水漂泛其身。」
贊曰:上喻法如如,在纏名如來藏,出纏名法身。亦即顯涅槃性皆本淨,至果顯淨名所顯得。顯由智證,次辨智性亦無始有。在因位時名不空如來藏。至染盡位者,大菩提四智心品是所生得,所生據現,非種始生,種本有故。故下文云「是覺清淨,非謂無覺。」即《善戒經》云「姓種姓者,從無始來法爾所得六處殊勝。」此六處言,意說六處中意處含持種子,此性種姓無始法爾,是性所得,故依修行得至大果。文分為三:初喻、次合、後結。喻中有五:一能修行者喻、二現處無明喻、三厭怖生死喻、四修行望出喻、五得果知妄喻。此中有三:譬如有人,能修行者喻;於睡夢中,現處無明喻。在無明闇如夜睡夢,此生死因故,《唯識論》引經云「故契經說:諸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盲,惛醉纏心曾無醒覺。」見大河水漂汎其身,厭怖生死喻。見其苦果如河漂汎,或喻四流漂生五趣。見謂知覺,心生厭怖。
經 「運手動足截流而渡,得至彼岸。」
贊曰:修行悕出喻。運手,喻修妙行。動足,喻捨三障。生死不續,喻截流。金剛位滿,言而渡。在無間道,菩提在未來,因圓能至,云得至彼岸。
經 「由彼身心不懈退故,從夢覺已,不見有水、彼此岸別。」
贊曰:得果知妄喻。由謂因由,由三大劫三業重修。舉身心二,影顯語業。勤行不懈,遂致作佛。故者決定。所以決定,由精進不懈退故。從夢覺已,在解脫道,不見生死水之此岸、不見涅槃果之彼岸,以如如如如智俱無二相俱平等故。彼岸五種:一境、二教、三理、四行、五果。此五窮達,名到彼岸。
經 「非謂無心。生死妄想既滅盡已,是覺清淨,非謂無覺。」
贊曰:法合。但合大意,非必段別合也。非謂本來無無漏心,但由妄想無明重障障不令生故。《成唯識》第五引經云「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等。勤修三學,妄想滅已,至妙覺位是覺清淨,非謂本來無覺自性。前云非謂無心,心積集義,通因果名。後云非謂無覺,覺覺了義,唯據果稱。各據一義。
經 「如是法界一切妄想不復生故,說為清淨,非是諸佛無其實體。」
贊曰:結也。如是法界,法界通理事,故《寶性論》解阿毘達磨經「無始時來界」,即依如理解。《攝大乘》、《成唯識》即說本識名無始界,《寶性論》中據迷悟依說,《攝大乘》等據流轉依說,各依一義,故法界言通於二種。今此說界既結第四,即唯有為無漏第八。若通結四,即通理事。一切有漏妄想不生,四智俱起說為清淨。非是諸佛本無此實,無漏之體望有漏俱名實。
經 「復次善男子!是法身者,惑障清淨,能現應身;業障清淨,能現化身;智障清淨,能現法身。」
贊曰:第四大段結前因果告示令知。復分三:初牒前因果勸令信解、次「善男子以是義故」下重更廣明、後「是故諸佛」下結成勝妙。此初也。於中復二:初牒因果、後勸令信解。初中復三:初牒出體門,即離障得身;次牒身相依起門;後牒依因得果。得果中,初得果、次不異。此牒出體門。初總標告,諸功德法所成之身總名法身。次下別明斷障得身,斷煩惱等障具足法身。令心不決名之為惑,惑體即障。根本煩惱及隨煩惱二所得果為煩惱障體。業謂造作,謂有漏三業,業體即障。智謂無漏本後二智。智體非障,猶所知障礙智不生名為智障,智之障名智障,此從所障智以為名。若名所知障,所知非障,覆所知境礙智不生,所知之障名所知障。由惑障淨,智慧得生為應身;由業障淨,神通自在得化身;由所知障淨,所覆理顯得現法身。
經 「譬如依空出電,依電出光。如是依法身故能現應身,依應身故能現化身。」
贊曰:此牒依起身門,初喻、後法。空體遍常,又性本淨,故喻法身。應化無常,故喻電光。依起可知。
經 「由性淨故能現法身,智慧清淨能現應身,三昧清淨能現化身。」
贊曰:牒依因得果門。此得果。
經 「此三清淨,是法如如、不異如如、一味如如、解脫如如、究竟如如。」
贊曰:牒得果門中雖有三數而無三體,初攝用歸性、次結不異。此初也。此三清淨不離如如,故是法如如。如體不別,不異如如。一無漏故,一味如如。離縛故,解脫如如。證實際滿故,究竟如如。
經 「是故諸佛體無有異。」
贊曰:結不異也。由前五如如故,諸佛體不異。意顯如同,修之皆得,故云諸佛體無有異。
經 「善男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說於如來是我大師、若作如是決定信者,此人即應深心解了如來之身無有別異。」
贊曰:勸令信解。令信解意為修之方便。言善男子,呼虛空藏菩薩。「若有」已下,一切男女但能說佛是我師者、決定信者,此人即應能深解了如來無別。或云如來是我大師,能決定信,應如所說深心解了。或勸地前應決定信如來無異,地上菩薩深心解了如來無別。
經 「善男子!以是義故,於諸境界不正思惟悉皆除斷,即知彼法無有二相,亦無分別聖所修行。」
贊曰:下重更廣明,有二:初廣前因果無異、第二「如是見者」下廣前信解。就初分五:初於境起勝行、次如如於彼不能斷障、三「如如一切」下得因圓、四「如如法界」下得果滿、五「一切諸障」下結不異。此即初也。以是義故,標舉之詞。於諸境界,所知境。由於此境不正思惟,故見異相不能修行;能正思惟,即知無二境、無邪分別,智無二相便能起修,是聖所修行。
經 「如如於彼無有二相正修行故,如是如是一切諸障悉皆除滅。」
贊曰:能斷障,能於彼彼見無二相,故云如如於彼。所斷障多,復云如是如是,連環而起,故却牒前。
經 「如如一切障滅,如是如是,法如如如如智得最清淨。」
贊曰:得因圓,在金剛定無間道位。牒十障滅,云如如一切障滅。所證如如及所得智十地位別,復云如是如是。
經 「如如法界正智清淨,如是如是,一切自在具足攝受皆得成就。」
贊曰:得果滿,在解脫道。一切自在即三身,一切功德不離三身,故云具足攝受皆得成就。
經 「一切諸障悉皆除滅,一切諸障得清淨故,是名真如正智真實之相。」
贊曰:結無異也。以一切障滅,得一切障淨故,證清淨如如。即此清淨,是名真如正智真實之相。真實之相,即不二相。
經 「如是見者,是名聖見,是則名為真實見佛。何以故?如實得見法真如故。」
贊曰:廣前信解。分文為三:初令如證知、二「是故諸佛」下明同諸佛、三「然諸如來」下結成見實。此初也。初令如證知、次徵所以、後正解釋。聖者正也,見者解也。能如所證而知之者,即是正解。或以凡夫能如證信解同聖者之證見,故真見佛。徵釋可知。
經 「是故諸佛悉能普見一切如來。」
贊曰:明同諸佛。文分為三:初佛能普知、次二乘不了、三凡夫不測。此即初也。以見如如理圓不二,故見一切諸佛如來。
經 「何以故?聲聞獨覺已出三界,求真實境不能知見。」
贊曰:二乘不了。初徵、後釋。何以故?唯佛普知。定性二乘聖者雖出三界,無種智故,設求真實境,不能以本智知、不能以後得見,或不能現量知、不能比量見。
經 「如是聖人所不知見,一切凡夫皆生疑惑,顛倒分別不能得度。」
贊曰:凡夫不測。初法、次喻、後合。此法也。無姓愚夫不能得測,或復疑無,或顛倒執此計為我故。
經 「如兔浮海必不能過。所以者何?力微劣故。」
贊曰:喻。初標、次徵、後釋。以無大姓,唯有有漏,智力微劣故,所不能度故。《解深密經》云「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護法菩薩等釋:凡謂無性,愚謂趣寂。又此或據凡夫二乘根未熟位不能解了,根熟能知。或如《法華經》中所說,三乘不知,據未圓滿知。唯佛圓滿知,言彼不知。將成汝能依言而解,甚為希有。
經 「凡夫之人亦復如是,不能通達法如如故。」
贊曰:法合也。無本智故不能通,無後得智故不能達。
經 「然諸如來無分別心,於一切法得大自在,具足清淨深智慧故,是自境界不共他故。」
贊曰:結成見實。由佛無分別、不見二相,證法如如故、達諸法實空相故,於一切法得大自在;得智如如故,具足深智慧。由此唯是佛境界,不共餘人同。《金剛般若經》「如來說般若波羅蜜多即非般若波羅蜜多,是名波羅蜜多。」天親菩薩釋云:「說波羅蜜,唯獨佛彼岸。非波羅蜜,非彼餘人之彼岸故。名波羅蜜者,結是佛彼岸。」此亦如是。
經 「是故諸佛如來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不惜身命難行苦行,方得此身最上無比,不可思議過言說境,是妙寂靜離諸怖畏。」
贊曰:結成勝妙。於無量至苦行,是行因。不惜身命,由四因緣:一為求法,如雪山童子。二為報恩,如法護王子等。三為救貧,如金色師子等。四為救命,如薩埵王子等。方得此身,顯得果。最上無比等,是歎勝果。究竟故無上,無倫匹故無比,超情計故不思議,越語詮故過言說境,大涅槃故是妙寂靜,生死息故離五怖畏,謂不活畏、死畏、惡道畏、惡名畏、大眾畏。
經 「善男子!如是知見法真如者,無生老死壽命無限,無有睡眠亦無饑渴,心常在定無有散動。」
贊曰:下品第三大段結勸修行。文分為三:一結前信解令依行、二「然諸如來」下結前得果令求證、三「若善男子」下成前二義。初中有三:初舉信解益、次不信有損、三說利勸行。此初也。但能一念如是,知見法真如,當得菩提永無生老死等,為遠因故,必當得故。故《法華經.藥王品》云「聞此經者不老不死,不久取草坐於道場。」若如來德,前已說竟後文復說,故此說者是信解者當所得果。或再三重舉如來之德令生信解。得金剛身故無生老死,離五蓋故無睡眠,破魔軍故無飢渴,餘文可知。雖然,前解結好。
經 「若於如來起諍論心,是則不能見於如來。」
贊曰:不信有損。起諍論心不能信解,是即當來不能見證三身如來,亦不能依教比見如來。
經 「諸佛所說皆能利益。」
贊曰:說利勸行。初標、後釋。此標也。
經 「有聽聞者無不解脫,諸惡禽獸、惡人惡鬼不相逢值,由聞法故果報無盡。」
贊曰:釋得益。初得涅槃、次離損害、後報無盡。《般若論》云「於法為了因,亦為餘生因。」聽經故得解脫者,是了因。果報無盡者,謂得菩提,是生因。《辨中邊論》「行此法行者,獲福聚無量,勝故無盡故,由利他不息。」聽聞大乘,果報勝故超二乘。大悲利他,以不息故無盡。由此諸惡皆不相逢。
經 「然諸如來無無記事,一切境界無欲知心。」
贊曰:結前得果令求證。於中分二:初結所得意令生欣、後明聞得益勸人修學。結所得果中有無量種,但結前所得中十八不共法及大慈悲自利利他功德,影顯餘故。初結十八不共、後結慈悲。初中有五、一、無無記事者,無不明記,無妄失念。下有四威儀中,無非智攝,即智為前故。二、一切境界無欲知心,即欲無減。或一切境皆任運知,不假尋求方能解了。
經 「生死涅槃無有異想,如來所[1]記無不決定。」
贊曰:三、即無種種想。四、及復三世智無滯礙故,所說法無不決定。并一切種妙智,能知蘊等諸法門故,所說決定。或四無畏,或復語業智為前導,故說決定。
經 「諸佛如來四威儀中無非智攝。」
贊曰:五、身業智為前導故,無非智攝。
經 「一切諸法無有不為慈悲所攝,無有不為利益安樂諸眾生者。」
贊曰:結前所得大慈大悲利他功德。利益拔苦,安樂與樂。大悲故拔苦利益,大慈故與樂安樂。又佛本願只欲利他,修大慈悲求無上果,故所施為無非是為慈悲攝者。又舉不共者自利勝,舉慈悲者利他勝,故略結兩門。
經 「善男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於此《金光明經》聽聞信解。」
贊曰:此明聞得益勸人修學。文分為四:一明聞得益、二徵、三釋、四成。初中,初聞經信解、後明得益。聽聞聞慧,信即思慧,解即修慧。或舉最劣,但因聞慧能信能解。或但信解非是證解尚獲斯福,何況勝行。
經 「不墮地獄、餓鬼、傍生、阿蘇羅道,常處人天,不生下賤,恒得親近諸佛如來聽受正法,常生諸佛清淨國土。」
贊曰:得益,離於八難。初離三惡道即為三。阿蘇羅,若依小乘,鬼畜趣攝;若依大乘,是天趣攝,即邊地攝。生人天者,翻前惡趣及邊地。不生下賤,即除諸根不具生盲生聾。恒得近佛者,離佛前後難。聽聞正法者,離世智辨聰難。常生佛國,離長壽諸天難。依《成實論》四輪摧八難:一住善處,謂中國,除五難,謂三惡趣、長壽天、邊地難。二依善人,謂遇佛,除生佛前後。三發正願,謂正見,除邪見、世智辨聰。四宿植善根,除諸根不具。今聞此經,但能信解具推八難,故威力勝,能除障故。非但除障,亦疾得菩提,下釋成中辨。
經 「所以者何?」
贊曰:徵也。聞經能信解,能除八難之所以者何謂也。
經 「由得聞此甚深法故。」
贊曰:釋也。由受持大乘,集十功德:一成就一切善根種子、二臨命終得一切喜樂、三於一切處得隨意生、四於一切生處得自性念生智、五所生之處常得值佛、六恒在佛邊聞大乘法、七成就增上信根、八成就增上慧根、九得遠離惑智二障、十速得成就無上菩提。由此所以,故遠離八難。
經 「是善男子善女人則為如來已知已記,當得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成前所以。能聞此經生信解者,則為如來已知名身、已見色身。明此人功德唯佛知見,餘不能知見。言知即得,何假言見?言見亦得,何須云知?答:準天親《般若經論》云「佛非見果知,以願智現見。」但言知者,謂佛見果比知其因,故今言見。見者願智,舉心能了。若爾但見,何須言知?謂但見色,今亦能知四蘊身故。非作但佛知見,即為佛記憶。又復當得不退菩提。雖未即得,當能證得。隨其何位,當證四不退,謂信、住、證、行四種不退,信不退,十信第六心;住不退,十住第七心;證不退,初地;行不退,入八地。
經 「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甚深微妙之法一經耳者,當知是人不謗如來、不毀正法、不輕聖眾。」
贊曰:重更廣成前二勝益,欲令聽受修行此經。有三勝益:一不謗三寶、二增長善根、三令行六度故。此初一也。由知佛常住,不謗如來,言究竟滅。知說決定,故不謗法。知能得成,故不謗僧。又由聞信能為不壞信因,故不謗毀輕賤三寶。
經 「一切眾生未種善根令得種故,已種善根令增長成熟故。」
贊曰:增長善根。此未發心求菩提者令發心求,即令種善根。已發心求令增,勝解行位初僧祇,令長第二僧祇,令成就第三僧祇。然上二類,但言聞經者得六波羅蜜令他人行,此互影顯,自他俱然。
經 「一切世界所有眾生,皆勸修行六波羅蜜多。」
贊曰:後能令行六度。此意明自聞信能成此三。既聽聞已,後化他作斯之三事。又能信解,破四種障。初不謗佛等,除闡提不信障;令種善根,除外道著我障;皆行六度,除聲聞畏苦、緣覺捨心。既有多益,故應修行行自他利。
經 爾時虛空藏菩薩、梵釋四王諸天眾等,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合掌恭敬頂禮佛足。
贊曰:品第四大段領解持學。文分為四:一虔恭領解、二「世尊我等」下發願持學、三世尊讚印、四勸廣流通。初中,初虔恭、後領解。此虔恭也。既聞勝法,表進菩提,故從座起,顯當作佛。現吉祥兆,偏袒右肩。心符教理故合掌,心尊重故恭敬,敬逾深故頂禮佛足。
經 白佛言:「世尊!若所在處講說如是《金光明王》微妙經典,於其國土有四種利益。」
贊曰:領解也。有四:一標、二徵、三釋、四結。此標也。啟悟所知,白佛。呼尊號,故云世尊。指所悟解,故云若說如是《金光經》典。標利益數,故云有四種益。
經 「何者為四?」
贊曰:徵也。
經 「一者國王軍眾強盛,無諸怨敵,離於疾病,壽命延長,吉祥安樂,正法興顯。」
贊曰:釋也。隨所標四即為四段,此初也。國王大臣利益有四,準〈懺悔品〉文,於其國土獲四種善利:一者王無病患離諸災厄,即此離於疾病。二者壽命長遠無有障礙,即此壽命延長。三無諸怨敵兵眾勇健,即此軍眾強盛無諸怨敵。四者安穩豐樂正法流通,即此吉祥安樂正法興顯。依〈懺悔品〉文開之成八。此文有六,如文可知。
經 「二者中宮妃后、王子諸臣和悅無諍,離於諂佞,王所愛重。」
贊曰:第二臣作利益,有三:一和悅無諍。下云「更相親穆尊重愛念」,一更相言貫尊重及愛念。二離於諂佞。由輕財重法、不求世利,故無諂佞。由此嘉名普暨,眾所欽仰。三王所愛重。準下,亦為沙門婆羅門大國小國之所尊敬。今舉勝者,略不言餘。既王愛重一切尊敬,故亦得壽命延長安穩快樂。
經 「三者沙門婆羅門及諸國人修行正法,無病安樂無枉死者,於諸福田悉皆修立。」
贊曰:國人利益有四。一修行正法,謂能孝養父母、奉事師長、修行十善、尊敬三寶。二無病,不逢七難。七難者,《藥師經》說:他國侵逼難、自界叛逆難、非時風雨難、遇時不雨難、人眾疾疫難、星宿變怪難、日月薄蝕難。由王軍眾強盛,無外逼難。臣佐和悅復無諂佞,無自叛難。吉祥安樂興顯正法,無非時風雨等難。三無枉死者,不逢九橫。九橫者,如《藥師經》:一橫遭病患致亡、二橫被王法誅戮、三橫為非人所損、四橫為火所焚燒、五橫為水之所溺、六橫為惡獸所噉、七橫墜山崖、八橫為毒藥等殺、九橫為飢渴所困。今此《金光明經》行於國內,人無九橫,故無枉死。云橫者,非無宿因而受惡果;約今生論,雖不造惡而逢此緣,名之為橫。聞經悉除。國王流通正法、臣佐輕財重法、妃后和悅無復諂佞、人人修行正行、故致斯福。四修植福田。
經 「四者於三時中四大調適,常為諸天增加守護,慈悲平等無傷害心,令諸眾生歸敬三寶,皆願修習菩提之行。」
贊曰:總為諸天之所加護。不但加護國王臣人,亦加護持經之者。不爾下文不應云「我等亦常為弘經故,隨敬如是持經之人,所在住處為作利益。」準文,應云四者常為諸天增加守護。於三時中四大調適,慈悲平等無傷害心等,以文言便,後說守護。或由經力四大調適,故天增護但屬於後,諸天復令諸眾生等歸敬三寶修菩提行。準舊經文「令諸眾生誠心歸仰歸仰三尊」,其文少闕,文但言天。天謂諸菩薩、一切如來,尊重名天,故為欲色諸天及諸賢聖常所守護。
經 「是為四種利益之事。」
贊曰:結也。
經 「世尊!我等亦常為弘經故,隨逐如是持經之人,所在住處為作利益。」
贊曰:第二發願持學。隨逐是人,有二意:一為聞經、二為守護。
經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如是如是。」
贊曰:第三世尊讚印能行利益。故讚善哉,述其經利。順正理故,即云如是。
經 「汝等應當勤心流布此妙經王,則令正法久住於世。」
贊曰:第四勸廣流通。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三(本)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三(末)(盡滅業障品)
夢見懺悔品第四
夢見懺悔品,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釋難。來意有四:一上之二品明所得果;次下五品明所修行,分之為四:初二品明地前行、次一品明十地行、次一品因為釋疑令起願行、次明護法行。以陀羅尼護其行法,令不退故。地前行中,初一方便行、後一正起行。將希勝果,必先修行。修行有二:一者斷惡、二者修善。惡若未除,難修妙行。故《六門陀羅尼經》云「我之所有眾魔之業若未先悔,終不發心緣無上覺。」故所有罪先須悔滅。又如四正勤,初二斷惡、後二修善,是故將修妙行先教懺悔。然懺悔心難以頓發,故託夢金鼓說法警之。故下文云「此之勝業,汝過去供佛,及由諸佛威力加護。」為欲滅業障之先非,故此品生。雖此品中及〈滅障品〉亦有生善,謂發願等,以從正所明,名為離惡行。又各從初名為〈懺悔〉、〈滅業障品〉,非無修善。二者所修勝行莫過三學,謂戒、定、慧。由戒能為離惡道因,由定能為出欲界因,由慧能為離三界因。又復由戒能為定足,定為慧足,由戒為本方得定慧故。《遺教經》云「當知此戒,諸善功德安穩住處,能生諸定禪及滅苦智慧。」此懺悔者是戒學攝,修學之始,是故先明有此品生。三者佛有三身,謂法、應、化,如次即斷、智慧德。謂由戒滅惡為斷德因,定能起化為恩德因,慧能決斷為智德因。法身斷德為根本故,先明其因,故此品生。四為機宜,一為妙幢宿善根力詣佛陳彰、二為時會宜先聞說夢懺悔法方能覺悟,故此品來。依真諦釋有八因緣。
二釋名者,梵云颯拏達利舍拏阿鉢底提舍那。颯拏此云夢,達利舍拏此云見,阿鉢底此云罪,提舍那此云說。人有所犯須向他說,罪即得除,故云說罪。而言懺悔者,順古人翻,非為正說。若云懺悔,梵音云懺摩,義當此云容恕或愧謝。或云懺摩,略此云知厭離,亦義云改悔。言懺悔者,音訛略也,正應云〈夢見說罪品〉。夢之見、罪之說,夢者是總、見者是別,以別屬總,云夢之見,云〈夢見說罪品〉。
釋難者,問:妙幢聞說未了,何故中間還家,因夢聞說懺除,始復詣佛陳耶?答:鼓元因夢見覩,善緣逼使還家。若當身在眾中不睡,夢如何起?問:妙幢身當在座,何不直示悔方,要待歸寢夢中方現金鼓教懺?答:時眾宜聞說夢,方始發其懺端。復為妙幢宿緣,聞已慇心懺悔。問:宿緣并佛威力現鼓出懺悔音,何不現鼓眾中,妙幢夜獨夢見?答:眾會機別,宜展轉聞。復為妙幢願緣說已,餘方領解。問,妙幢夢中聞說懺悔,即成自懺罪不?答:此由宿願,因夢驚覺寤方能懺,非夢聞說即是懺悔。故下〈蓮華喻讚品〉云「願我當於未來世生,在無量無邊劫夢中常見大金鼓,得聞顯說懺悔音。」乃至云「夜夢常聞金鼓音,晝則隨應而懺悔。」既云願聞悔音晝則隨懺,明為先聞非即正懺。不爾,夢成懺悔事者,何須更說〈滅業障品〉?若云令餘發心懺悔,豈可夢懺罪竝除耶?
此品之中,大文分四:一妙幢夢聞懺悔得益、二詣佛陳說覺悟於餘、三世尊讚印示其所以、四大眾聞說皆願奉行。
經 爾時妙幢菩薩親於佛前聞妙法已,歡喜踊躍一心思惟,還至本處。
贊曰:第一、妙幢夢聞懺悔得益。分二:初聞法心歡思惟而去、次夜夢金鼓說懺悔音。初即經家敘,後彼得夢。初也。聞壽無量,疑斷心歡,一心思惟大悲世尊權巧方便,我等亦當如是期願行自他利。
經 於夜夢中見大金鼓,光明晃曜猶如日輪。
贊曰:夢鼓說懺。於中有四:一夢見金鼓、二因覩三寶、三聞鼓說法、四聞已念持。此初也。
經 於此光中得見十方無量諸佛,於寶樹下坐瑠璃座,無量百千大眾圍繞而為說法。
贊曰:因覩三寶。
經 見一婆羅門桴擊金鼓出大音聲,聲中演說微妙伽他,明懺悔法。
贊曰:聞鼓說法。
經 妙幢聞已,皆悉憶持繫念而住。
贊曰:聞已念持。
經 至天曉已,與無量百千大眾圍繞持諸供具出王舍城詣鷲峰山。
贊曰:詣佛陳說。初詣佛、後陳說。此詣佛也,初詣時、二徒眾、三持供具、四至處、五覩佛、六見儀、七供養、八右繞、九退住。此初四。
經 至世尊所禮佛足已,布設香華右繞三匝退坐一面。
贊曰:後五段也。
經 合掌恭敬瞻仰尊顏。
贊曰:此正陳說。初請陳、後正說。初中復二:初請儀、後請說。此初也。
經 白佛言:「世尊!我於夢中見婆羅門以手執桴擊妙金鼓出大音聲,聲中演說微妙伽他,明懺悔法,我皆憶持。」
贊曰:請說,有二:初陳夢所見聞、後請許宣說。此初也。
經 「唯願世尊降大慈悲,聽我所說。」
贊曰:請許宣說。
經 即於佛前而說頌曰:「我於昨夜中,夢見大金鼓,其形極姝妙,周遍有金光,猶如盛日輪,光明皆普曜,充滿十方界。咸見於諸佛,在於寶樹下,各處瑠璃座,無量百千眾,恭敬而圍繞。」
贊曰:正說。初經家序、後正陳說。總有一百五十六行,於中初四行五字成句,四句為一頌,即成四頌。次有二十二行,七字成句,合十一頌。次有三十八頌,五字成句。次九十二行,七字為句,合有四十六頌。若準西方為頌之法,皆四句成一頌。論句則有五種:一者處中句、二初句、三後句、四短句、五長句。若八字成,梵云案多制多,此名處中句,不長不短。如是四句成於一頌,名室盧迦頌,有三十二字。若六字以上成,名為初句;若二十字以上成,名為後句;若減六字成,名短句;過二十六字以上成,名長句頌。準可知。今此經中依勘梵本,或有十七字為一句,或有十五字,乃至呼三字為一句。今若長句處勒為七言頌,若短句處勒為五言,故總有九十九頌。分之為二:初四頌略標聞見、後九十五頌廣陳所聞。初中分三:初一句夢時、次二行三句標所見、後一頌標所聞。所見中,六句見鼓、三句見佛、二句覩僧。六句見鼓中,初半行見鼓形、一行見鼓光。夢見金鼓者,表將聞佛說懺悔音,以可寶重故。見形妙者,表是大士梵音聲故。周遍有光者,表能詮教性能顯理周故。猶如盛日輪者,表能詮教用能除一切不善闇故。光明皆普耀等者,表一味音怨親等濟故。餘見佛及大眾者即佛僧寶,聞鼓說法即是法寶,表因聞教得覩三寶,當亦自成。
經 「有一婆羅門,以杖擊金鼓,於其鼓聲內,說此妙伽他。」
贊曰:標聞法也。有二:初半見能擊鼓人、次半頌聞鼓說法。有一婆羅門,表能感教機。以杖擊者,表聞教者以善根杖感擊世尊能詮教鼓。或婆羅門表當見佛。故《俱舍論》云「所說沙門性,亦名婆羅門,亦名為梵輪,真梵所轉故。」準知世尊亦名真婆羅門,真淨行故。以大悲杖擊後得智鼓,流教法聲,聲上假立伽陀等故。此即諷誦伽陀頌也。
經 「金光明鼓出妙聲,遍至三千大千界。」
贊曰:下廣陳所聞。有九十五頌,大分為二:初十一頌總標勝利、次八十四頌別明勝利。初總標中復分為三:初半頌標鼓勝音、次七頌半標別勝利、後三頌標下勝因。此初也。
經 「能滅三塗極重罪,及以人中諸苦厄。由此金鼓聲威力,永滅一切煩惱障,斷除怖畏令安隱,譬如自在牟尼尊。」
贊曰:初標別勝利中,下有三復次說懺願等。然初二復次影略互明,第三復次懺等俱廣。今此標中,初四頌半合標初二略明懺等勝利、次三頌標下第三廣明懺等勝利。初段分二:初兩頌半標離苦、次兩頌標得樂。初離苦中,一頌半離苦、一頌讚佛。此離苦中,初半頌離苦果、次一頌離苦因。上中惡業招三塗報,云極重罪。下品惡業招人中苦,即愛別離、老病死等。離苦因中,三句離因、一句舉喻。喻有兩義:一喻眾生得滅苦因,如牟尼尊;二喻金鼓亦如牟尼,能說聖法滅眾生苦。
經 「佛於生死大海中,積行修成一切智,能令眾生覺品具,究竟咸歸功德海。」
贊曰:讚佛,有二:初半頌讚自利德、後半頌讚利他德。覺品具者,能令眾生修大菩提。相應眷屬一切功德皆悉滿足,即大菩提。究竟咸歸功德海,即大涅槃也。或覺品具是能令修因滿,歸功德海是能令得果滿。
經 「由此金鼓出妙聲,普令聞者獲梵響,證得無上菩提果,常轉清淨妙法輪。」
贊曰:明得樂也。初一頌得自利樂、後一頌得利他樂。此得自利樂,有三:一令得梵音、二證菩提、三得涅槃。準《瑜伽論》九十五,以轉法輪有自他轉,自轉之中有五種相:第一為得所得之境、第二為得之方便、第三為得所得、第四對他相續令他於自所證深生信解、第五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此常轉妙法輪,即第三為得所得大涅槃果,前有菩提、後有隨機說法故。此轉法輪,即涅槃也。其法輪義,如《本法華經疏》明。
經 「住壽不可思議劫,隨機說法利群生,能斷煩惱眾苦流,貪瞋癡等皆除滅。」
贊曰:得利他樂。一為眾生住壽、二為說法、三斷煩惱。眾苦流,即惑業苦三。此斷所緣縛,所緣縛盡,能緣貪等皆亦隨滅,即斷能緣縛。既離諸縛,故得安樂。
經 「若有眾生處惡趣,大火猛焰周遍身,若得聞是妙鼓音,即能離苦歸依佛。」
贊曰:下三行頌標下廣懺悔等,有二:初一頌標有罪聞法解懺離苦、後兩頌因聞鼓聲得於安樂。此初也。問:此是妙幢自夢金鼓,餘人不聞,如何得言「有處惡趣大火遍身,聞妙鼓音離苦歸佛」?答:此前後說他得益等,皆是妙幢菩薩夢見,實非餘人得聞鼓音。此意即表若眾生類得聞佛說,得如是益。
經 「皆得成就宿命智,能憶過去百千生,悉皆正念牟尼尊,得聞如來甚深教。由聞金鼓勝妙音,常得親近於諸佛,悉能捨離諸惡業,純修清淨諸善品。」
贊曰:標得樂。分六:初半頌得宿命智、次一句得正念、次一句聞法、次兩句近佛、次一句離惡、次一句修善。
經 「一切天人有情類,殷重至誠祈願者,得聞金鼓妙音聲,能令所求皆滿足。」
贊曰:下三頌標下令餘種勝因。有三:初一頌標願遂心、次一頌標得離苦、次一頌標得安樂。此初也。
經 「眾生墮在無間獄,猛火炎熾苦焚身,無有救護處輪迴,聞者能令苦除滅。」
贊曰:標得離苦。且據重說,離無間苦。或可初半頌離無間苦、後半頌通離諸處及諸趣之苦。
經 「人天餓鬼傍生中,所有現受諸苦難,得聞金鼓發妙響,皆蒙離苦得解脫。」
贊曰:標得樂也。初半頌牒所離苦、後半頌辨所得樂。
經 「現在十方界,常住兩足尊,願以大悲心,哀愍憶念我。眾生無歸依,亦無有救護,為如是等類,能作大歸依。」
贊曰:下八十四頌別明勝利。分之為四:初二十五頌第一復次明懺願等、次「唯願十方佛」下十三頌第二復次明懺願等、次七言下四十三頌第三復次明懺願等、次「若有男子及女人」下四頌說勝勸修。然三復次懺願等中,初復次中多懺煩惱障、第二復次多懺業障、第三復次多懺報障,其中略廣有此不同。懺悔正云說罪,應以善悔及所起善語業為性,若兼能起亦有意業,若申禮敬亦有身業,具足應以善悔及所起三業為性。初復次中有三:初二頌請求加護述正歸依、次十四頌明懺悔、後九頌明發願。初中分四:初二句舉所歸投、次二句請垂悲念、次二句申無救護、次二句請作歸依。有情之中有無足、多足、四足、二足,人天二足於餘為勝,佛於二足更復為尊。哀其有苦、慜彼無樂,體即慈悲。願記不捨,名為憶念。投起名歸,恃怙名依,拔苦為救,與樂為護。
經 「我先所作罪,極重諸惡業,今對十力前,至心皆懺悔。」
贊曰:下十四頌明懺悔。分三:初一頌標、次十二頌辨、後一頌結。此初標也。罪者,毀責過失之名。極重惡業亦毀責過失語,設輕小罪亦名極重作罪惡業。通論三業悉懺云皆。
經 「我不信諸佛,亦不敬尊親,不務修眾善,常造諸惡業。」
贊曰:下別辨。為十二:初一頌明懺不信無慚等所造惡業。不敬,即不崇賢、不務修善。即不重善,由此造惡。
經 「或自恃尊高,種姓及財位,盛年行放逸,常造諸惡業。」
贊曰:第二頌懺由憍慢等造惡罪業。一恃德尊高、二恃種姓貴勝、三恃多財、四恃官位、五恃盛年及長壽無病。自舉陵他,即因慢起惡,恃此醉傲。即由憍造惡,復行放逸,不能防修,故造惡業。
經 「心恒起邪念,口陳於惡言,不見於過罪,常造諸惡業。」
贊曰:第三頌懺心口二業所造惡業。
經 「恒作愚夫行,無明暗覆心,隨順不善友,常造諸惡業。」
贊曰:第四頌懺由癡造惡業。
經 「或因諸戲樂,或復懷憂惱,為貪瞋所纏,故我造諸惡。」
贊曰:第五頌懺因貪瞋故造惡業。戲樂即貪,憂惱即瞋。貪嗔即種子,纏即現行,或八纏等,舉二攝餘。
經 「親近不善人,及由慳嫉意,貧窮行諂誑,故我造諸惡。」
贊曰:第六懺由近惡友及小隨惑。畜積不捨,鄙悋稱慳。不耐他榮,妬忌稱嫉。為罔羂他,曲順彼意,稱諂。心懷異謀,矯現有德,稱誑。
經 「雖不樂眾過,由有怖畏故,及不得自在,故我造諸惡。」
贊曰:第七懺由怖畏故造惡業。意雖不樂造過,或怖命財難等,故造惡業。或處卑賤,被他驅逼不得自在,故造惡業。
經 「或為躁動心,或因瞋恚恨,及以饑渴惱,故我造諸惡。」
贊曰:第八懺由大隨惑等故造惡業。為飢渴欲所逼惱故,造諸惡業。
經 「由飲食衣服,及貪愛女人,煩惱火所燒,故我造諸惡。」
贊曰:第九懺由貪故造諸惡業。
經 「於佛法僧眾,不生恭敬心,作如是眾罪,我今悉懺悔。於獨覺菩薩,亦無恭敬心,作如是眾罪,我今悉懺悔。」
贊曰:第十懺由不敬三寶故造諸惡。
經 「無知謗正法,不孝於父母,作如是眾罪,我今悉懺悔。」
贊曰:第十一懺由五逆所造惡業。依大乘經所說五逆,非三乘通說。言五逆者,準《薩遮尼乾子經》,一不得破塔壞寺、焚燒經像及用盜三寶財物;二謗三乘法言非聖教,障礙留難隱弊覆藏;三於一切出家人所,若有戒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嘖、說過禁閉、還俗驅使、責調斷命;四不得殺父害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殺阿羅漢;五不得謗無因果,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今此謗法即第二逆,不孝父母即第四逆。
經 「由愚癡憍慢,及以貪瞋力,作如是眾罪,我今悉懺悔。」
贊曰:第十二懺由三不善根故造惡業。言憍慢者,由癡不善根起,故兼舉之。又依初科,此之一頌結前所造皆悉懺悔。
經 「我於十方界,供養無數佛,當願拔眾生,令離諸苦難。願一切有情,皆令住十地,福智圓滿已,成佛導群迷。」
贊曰:下九頌發願。願以後智或欲勝解為願自性。既禮敬陳彰,亦及所起三業為體。然後智欲願願自性,身語願所起,意業願相應及所起,故俱名願。不爾何收?於中分四:此初二頌利生、一頌願令離苦、一頌願令得樂。
經 「我為諸眾生,苦行百千劫,以大智慧力,皆令出苦海。我為諸含識,演說甚深經,最勝《金光明》能除諸惡業。」
贊曰:次二頌願起行。一頌願為生修福智、一頌願為生說正法。
經 「若人百千劫,造諸極重罪,暫時能發露,眾惡盡消除。依此《金光明》,作如是懺悔,由斯能速盡,一切諸苦業。勝定百千種,不思議總持,根力覺道支,修習常無倦。」
贊曰:次三頌願他修行。初二頌願勸他滅惡、後一頌願勸他修善。
經 「我當至十地,具足珍寶處,圓滿佛功德,濟度生死流。我於諸佛海,甚深功德藏,妙智難思議,皆令得具足。」
贊曰:次二頌願自果滿。初頌願因滿利生、後頌願果圓自具。令言雖通自他,今意取令自具。前已願生令住十地,福智圓滿已成佛,導群迷竟。
經 「唯願十方佛,觀察護念我,皆以大悲心,哀受我懺悔。」
贊曰:下有十三頌,第二復次多懺業障。文分為四:初十頌明懺悔、次一頌明隨喜、次一頌明發願、後一頌迴向。懺悔中分三:此初一頌請護述依。
經 「我於多劫中,所造諸惡業,由斯生苦惱,哀愍願消除。」
贊曰:次八頌正明懺悔。復分為四:此初一頌總標懺願。
經 「我造諸惡業,常生憂怖心,於四威儀中,曾無歡樂想。」
贊曰:次一頌述己憂深。
經 「諸佛具大悲,能除眾生怖,願受我懺悔,令得離憂苦。」
贊曰:乞願許悔。
經 「我有煩惱障,及以諸報業,願以大悲水,洗濯令清淨。」
贊曰:次下五頌願懺令除。復分為四:此初一頌願懺滅三障。佛以大悲滅三障火,復除罪垢,故喻如水。
經 「我先作諸罪,及現造惡業,至心皆發露,咸願得蠲除。未來諸惡業,防護令不起,設令有違者,終不敢覆藏。」
贊曰:次二頌願懺三世罪。蠲,亦除也。過現已造,懺之願除;未來未造,願懺防令不起。
經 「身三語四種,意業復有三,繫縛諸有情,無始恒相續。由斯三種行,造作十惡業,如是眾多罪,我今皆懺悔。」
贊曰:次二頌願懺三業罪。即同《十住毘婆沙》第四所明懺悔云「三三合九種,從三煩惱起。」合九種者,即前三業及三世并三報業,謂順生現後受業,合之為九。今者加三障,除三報業。此經據總,彼論約受,有別故俱成九,各不相違。此九皆從貪瞋癡起,云從三煩惱起。又彼論問:三順受中有定不定,云何懺悔除耶?彼論答云:亦非皆滅。若定報者,願得今身償故。此亦據報定、時不定說;若時報俱定,彼即不論。彼約中容懺悔者說,若能增上懺,罪皆除故。《涅槃經》云「若入我法,即不決定。」又《瑜伽論》云「依未解脫者建立定報。」此意約未種解脫分者,依之立定報業;若種解脫分者,則總不定。不爾,有情如何三生修即入聖?非皆唯有三生定報故。十業道,義如別章。
經 「我造諸惡業,苦報當自受,今於諸佛前,至誠皆懺悔。」
贊曰:次一頌屬自結懺。
經 「於此贍部洲,及他方世界,所有諸善業,今我皆隨喜。」
贊曰:第二復次中第二隨喜。隨者順也,喜者慶悅故。隨即以信、欲、勝解三法為體,故《成唯識》云「若印順者,體即勝解。若樂順者,體即是欲。」忍既信因,欲即信果,故信及因果為其隨體。喜即喜受,或此喜者非必喜受,但心心所總聚假立慶悅名喜。或即不嫉,故喜無量,以不嫉為體。此釋為正。因隨生喜,即隨之喜,或亦隨亦喜名為隨喜。
經 「願離十惡業,修行十善道,安住十地中,常見十方佛。」
贊曰:第三發願。
經 「我以身語意,所修福智業,願以此善根,速成無上慧。」
贊曰:迴向。以後智為體。又解:二頌俱是發願,初因、後果。
「我今親對十力前,發露眾多苦難事。」
贊曰:下四十二頌是第三復次,廣明懺願,多懺報障。文分為五:初四頌悔過、次十一頌歎佛功德、次二十五頌發願、次一頌隨喜、次一頌迴向。初懺悔中,文復分三:此初半頌歸誠總標。
經 「凡愚迷惑三有難,恒造極重惡業難,我所積集欲邪難,常起貪愛流轉難,於此世間耽著難,一切愚夫煩惱難,狂心散動顛倒難,及以親近惡友難,於生死中貪染難,瞋癡暗鈍造罪難,生八無暇惡處難,未曾積集功德難。」
贊曰:此次三頌別悔諸難。三頌十二句,一句為一難。一凡夫不了苦果難、二長時恒造惡業難、三由計我所積集難、四由貪流轉三界難、五於世樂果耽著難、六由依凡身起惑難、七邪心散動起倒難、八由惡友所攝難、九不了生死染著難、十由因三毒造罪難、十一生於無暇惡報難、十二無始未殖善因難。此意由惡業故生無暇,由不修善故起過,故今悉懺。
經 「我今皆於最勝前,懺悔無邊罪惡業。」
贊曰:此後半頌結悔悔諸過。
經 「我今歸依諸善逝,我禮德海無上尊,如大金山照十方,唯願慈悲哀攝受。」
贊曰:下十一頌歎佛功德。文分為三:初一頌總標歸禮讚、次五頌隨分見德讚、後五頌顯德無窮讚。此初也。
經 「身色金光淨無垢,目如清淨紺瑠璃,吉祥威德名稱尊,大悲慧日除眾闇。」
贊曰:隨分見德讚。讚十三種德,此中有四:初一句讚體金光德、次一句讚目紺淨德、次一句讚威勢名聞德、次一句讚悲智破闇德。
經 「佛日光明常普遍,善淨無垢離諸塵,牟尼月照極清涼,能除眾生煩惱熱。」
贊曰:此有二德,初半頌讚遍智離染德、次半頌讚令證涅槃德。牟尼能以涅槃清涼,除眾生煩惱之熱故。
經 「三十二相遍莊嚴,八十隨好皆圓滿,福德難思無與等,如日流光照世間。」
贊曰:此有三德,初一句讚三十二相德、次一句讚八十隨好德、次半頌讚成就有情德。如《大莊嚴論》云「譬如盛日,四攝相應發心亦如是,如日熟穀,成就眾生故。」若《增一阿含經》云「日出有四事:一者日出時眾瞑悉除、二農夫作務、三百鳥悉鳴、四嬰兒啼哭。佛告諸比丘:『若日出時眾瞑除者,喻佛出世,除去癡闇,靡不明照人民之類。普共田作者,譬檀越施主,隨時供給衣服、飲食、床席、臥具、病緣醫藥。百鳥鳴者,譬如高德諸法師等,能為四眾說微妙法。嬰兒啼者,此喻弊魔見佛出世心大愁惱。』」
經 「色如瑠璃淨無垢,猶如滿月處虛空,妙玻瓈網映金軀,種種光明以嚴飾。」
贊曰:此有二德。初半頌讚隨感應現德,如《涅槃經.月喻品》說見半滿等;次半頌讚焰網莊嚴德。妙頗瓈,白紅色,如《法華經》云「如淨瑠璃中,內現真金像」等。
經 「於生死苦暴流內,老病憂愁水所漂,如是苦海難堪忍,佛日舒光令永竭。」
贊曰:此一頌讚斷他生死德。言暴流者,即四暴流:一欲暴流,即欲界修惑;二有,即上二界修惑;三見,即三界見道煩惱;四無明暴流,即三界見修無明。準此,前三皆除無明。然諸論中說惑為暴流,據因;此說生死苦為暴流,即談果也。或可因果合名生死,老病憂愁漂溺有情如暴流,深廣難度如苦海。《瑜伽論》第七十云「五法相似生死大海,得大海名。一處所無邊相似故;二甚深相似故;三難度相似故;四不可食相似故,此意大海俱苦皆不可食,生死亦爾,皆不可樂;五大寶所依相似故(此意一切眾寶皆依於海,於生死中方得三乘功德故也)。」五義之中,今取前四云難堪忍,佛慧日光爍令涸竭。
經 「我今稽首一切智,三千世界希有尊,光明晃耀紫金身,種種妙好皆嚴飾。」
贊曰:下五頌顯德無窮讚。分二:此初一頌歸禮總讚。
經 「如大海水量難知,大地微塵不可數,如妙高山叵稱量,亦如虛空無有際。諸佛功德亦如是,一切有情不能知,於無量劫諦思惟,無有能知德海岸。盡此大地諸山嶽,析如微塵能算知,毛端渧海尚可量,佛之功德無能數。一切有情皆共讚,世尊名稱諸功德,清淨相好妙莊嚴,不可稱量知分齊。」
贊曰:下四頌陳德別讚。四頌為四:此初一頌讚德過喻分、次一頌讚過情計分、次一頌讚德過算分、次一頌讚德過說分。大同《金剛般若經論》過於四分。又初一頌,或即如次讚佛常樂我淨四德,或通讚德。有其四種:一德深如海、二德眾如塵、三德高如山、四德廣如空。若《寶雲經》第四云「菩薩復有十法,譬如大海。何等為十?一是大寶藏、二深廣難度、三廣大無邊、四次第漸深、五不與煩惱同處而宿、六寂滅一相、七眾流競注皆悉容受、八潮不失時、九能為他人作歸依處、十而無竭盡。云何是大寶藏?亦如大海,眾寶出中,人取不減。菩薩亦爾,無邊眾生信心修行,功德寶藏亦復不減。譬如大海深廣難度,菩薩亦爾,智度大海天魔外道無能度者。如海無邊,菩薩亦爾,功德智慧廣大無邊。如海漸深,菩薩亦爾,成一切種智以漸轉深。譬如大海不宿死屍,菩薩法海一切結漏煩惱死屍及惡知識亦不同宿。譬如大海眾流注中皆同一味,菩薩亦爾,一切功德至種智海亦同一味。譬如大海能容眾流然不增減,菩薩亦爾,聽受一切佛法,亦為眾說,而無增減。譬如大海潮不失時,菩薩亦爾,於所成就眾生,亦潮不過限。譬如大海一切大身依止窟宅,菩薩亦爾,為一切大心眾生作依止窟宅。譬如大海無有窮盡,菩薩亦爾,為一切眾生隨應說法無有窮盡。」準此文意,即是說佛。云何知然?言種智一味,結漏死屍皆不容宿故。菩薩留惑至惑盡故,未成一切種智故。云菩薩者,就因為名,或通因果。有此十義,故讚如海。今此經中且約第三一義如海,餘略不言。若準《大莊嚴論》云「譬如大海,忍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復如是,諸來違逆心不動故。譬如大地,最初發心亦復如是,一切佛法能生持故。譬如山王,禪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復如是,物無能動,以不亂故。」彼有喻六度、四攝、四無量等,此略喻第三第四。如空,即《十地經》無盡句中第三虛空界盡,以影餘故。
經 「我之所有眾善業,願得速成無上尊。」
贊曰:下二十五頌發願。分二:初五頌自他利願、後二十頌唯利他願。初中復二:初三頌求果願、後二頌求因願。初果願中有二:此半頌求果自利願。
經 「廣說正法利群生,悉令解脫於眾苦,降伏大力魔軍眾,當轉無上正法輪。久住劫數難思議,充足眾生甘露味,猶如過去諸最勝,六波羅蜜皆圓滿,滅諸貪欲及瞋癡,降伏煩惱除眾苦。」
贊曰:此二頌半求果利他願。於中,初半頌願令得擇滅、次半頌願令降天魔、次半頌願令得涅槃、次半頌願令修六度、次半頌願令除六障。如文句知。
經 「願我常得宿命智,能憶過去百千生,亦常憶念牟尼尊,得聞諸佛甚深法。願我以斯諸善業,奉事無邊最勝尊,遠離一切不善因,恒得修行真妙法。」
贊曰:下二頌求因願。略有四願:初半頌求宿命智願;次半頌求六念願,六念者,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此且舉二;次半頌求善友願;次半頌求離惡修善願。
經 「一切世界諸眾生,悉皆離苦得安樂,所有諸根不具足,令彼身相皆圓滿。」
贊曰:下二十頌明唯利他。有二:初十六頌願他得世果、次四頌願他得出世果。初中有二:初十四頌願得現在果、後二頌令得未來果。現果分二:初七頌願令離苦、後七頌願令得樂。初中有三:此初一頌總標拔苦。
經 「若有眾生遭病苦,身形羸瘦無所依,咸令病苦得消除,諸根色力皆充滿。」
贊曰:次下五頌半別明離苦。有五:此即第一一頌拔諸疾病苦。
經 「若犯王法當刑戮,眾苦逼迫生憂惱,彼受如斯極苦時,無有歸依能救護。」
贊曰:下三頌第二拔刑罰苦。有二:初一頌標有苦無救。
經 「若受鞭杖枷鎖繫,種種苦具切其身,無量百千憂惱時,逼迫身心無暫樂。皆令得免於繫縛,及以鞭杖苦楚事,將臨刑者得命全,眾苦皆令永除盡。」
贊曰:下二頌願為斷除。於中,初一頌半令離枷鎖鞭杖苦、次半頌令離殘害斷命苦。
經 「若有眾生饑渴逼,令得種種殊勝味,盲者得視聾者聞,跛者能行瘂能語。」
贊曰:此中有二,第三令離飢渴苦、第四令離不具諸根苦。
經 「貧窮眾生獲寶藏,倉庫盈溢無所乏,皆令得受上妙樂,無一眾生受苦惱。」
贊曰:下初半頌第五令離貧窮苦、後半頌第三結令離苦。
經 「一切人天皆樂見,容儀溫雅甚端嚴,悉皆現受無量樂,受用豐饒福德具。」
贊曰:下七頌願令他得樂。有十二,此中有二:初半頌令得人天敬愛樂、次半頌令得豐諸珍玩樂。
經 「隨彼眾生念妓樂,承妙音聲皆現前,念水即現清涼池,金色蓮華泛其上。」
贊曰:此有二樂,初半頌令得伎樂隨念樂、次半頌令得池沼隨心樂。
經 「隨彼眾生心所念,飲食衣服及床敷,金銀珍寶妙瑠璃,瓔珞莊嚴皆具足。」
贊曰:此有二樂,初半頌令得四事隨念樂、次半頌令得七寶珠瓔嚴具樂。
經 「勿令眾生聞惡響,亦復不見有相違,所受容貌悉端嚴,各各慈心相愛樂。」
贊曰:此有二樂,初半頌令得美名和穆樂、次半頌令得端嚴慈愛樂。
經 「世間資生諸樂具,隨心念時皆滿足,所得珍財無悋惜,分布施與諸眾生。」
贊曰:此有二樂,初半頌令得資什隨心樂、次半頌令得無貪樂施樂。
經 「燒香末香及塗香,眾妙雜華非一色,每日三時從樹墮,隨心受用生歡喜。普願眾生咸供養,十方一切最勝尊,三乘清淨妙法門,菩薩獨覺聲聞眾。」
贊曰:此有二樂,初一頌令得香華隨意樂、次一頌令得供養三寶樂。
經 「常願勿處於卑賤,不墮無暇八難中,生在有暇人中尊,恒得親承十方佛,願得常生富貴家,財寶倉庫皆盈滿,顏貌名稱無與等,壽命延長經劫數。」
贊曰:下二頌願他得未來果。有五:初半頌令得不生八難樂、次半頌令得常遇世尊樂、次半頌令得常生富貴樂、次一句令得形妙名聞樂、次一句令得壽命延長樂。
經 「悉願女人變為男,勇健聰明多智慧,一切常行菩薩道,勤修六度到彼岸。」
贊曰:下四頌令得他出世果。有六,此中有二:初半頌令得男身聰慧樂、次半頌令得常行覺品樂。
經 「常見十方無量佛,寶王樹下而安處,處妙瑠璃師子座,恒得親承轉法輪。」
贊曰:此有二樂,初半頌令得見佛出現樂、次半頌令得親承演說法樂。
經 「若於過去及現在,輪迴三有造諸業,能招可厭不善趣,願得消滅永無餘。一切眾生於有海,生死羂網堅牢縛,願以智劍為斷除,離苦速證菩提處。」
贊曰:此有二樂,初一頌令他得除自苦樂、次一頌令他得除生死樂。
經 「眾生於此贍部內,或於他方世界中,所作種種勝福因,我今皆悉生隨喜。」
贊曰:此一頌是第三廣懺願中第四隨喜。
「以此隨喜福德事,及身語意造眾善,願此勝業常增長,速證無上大菩提。」
贊曰:此一頌第五四回向,即十度中第七方便。方便有二:一回向方便、二拔濟方便,此回向也。後智為體。上句雖有願言,下句意明方便,不爾與前發願何別?前已發願言我之所有眾善業,願得速成無上尊等竟,故此回向。
經 「所有禮讚佛功德,深心清淨無瑕穢,回向發願福無邊,當超惡趣六十劫。」
贊曰:下四頌大段第二別明勝中第四明勝勸修。有五:此初一頌明修前業能越惡趣。
經 「若有男子及女人,婆羅門等諸勝族,合掌一心讚歎佛,生生常憶宿世事。」
贊曰:此一頌明修前業能得宿命。
經 「諸根清淨身圓滿,殊勝功德皆成就,願於未來所生處,常得人天共瞻仰。」
贊曰:此初半頌明修前業得勝身福滿、次半頌得天人敬仰。
經 「非於一佛十佛所,修諸善根今得聞,百千佛所種善根,方得聞斯懺悔法。」
贊曰:明得聞此法即供養多佛。此意明但得聽聞尚曾供養多佛,況能聞已而修行。此同《般若》及《法華經》勸進修習故。
經 爾時世尊聞此說已,讚妙幢菩薩言:「善哉善哉!」
贊曰:下品第三大段世尊讚印。即文分為三:此初、讚也。
經 「善男子!如汝所夢,金鼓出聲讚歎如來真實功德并懺悔法,若有聞者獲福甚多,廣利有情滅除罪障。」
贊曰:次、印也。前之頌中,妙幢說聞此法滅罪得福,恐人不信,故佛為印。
經 「汝今應知此之勝業,皆是過去讚歎發願宿習因緣,及由諸佛威力加護。此之因緣,當為汝說。」
贊曰:後、許說夢因,即下〈蓮華喻讚品〉是。
經 時諸大眾聞是法已,咸皆歡喜信受奉行。
贊曰:第四大段大眾喜行。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三
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滅業障品第五
滅業障品,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解難。言來意者,有三:一明滅惡之中,前品夢聞悔過以為警覺,今者正示悔法滅除,故前品後有此品生。第二來意者,妙幢久種善根,因夢自能悔過。餘眾不能自悟,佛教方解懺除,故更放光召其有緣,因請佛為廣辨,故前品後有此品生。三者欲求勝果必殖妙因,障難既存何能起行?欲起妙行,先令滅障。妙幢但陳其夢、未自懺除,欲自發露,故請佛說悔滅之法,故前品後有此品生。
釋品名者,真諦云:「業障滅品,此西國音。此經云滅業障,依此方語。梵云羯磨(此云業)阿跋囉拏(此云障)毘那奢(此云滅)。」業謂造作,障謂障礙。由作不善能礙聖道,業即是障,持業釋也。滅通能所,若能滅名滅,即懺悔等,曰由此懺等能滅業障,即業障之滅,依主釋。或所滅名滅,滅者除也,由懺等四令業障滅,業障即滅,持業釋也。或滅業障總屬於能,即於能滅說所滅法,由懺悔等四能滅業障,名〈滅業障品〉。如《理門論》云「於其能破立所破聲。」
解難者,問:障有多種,且惑業苦總名為障,今何但言滅業障耶?答:有二解。一云:惑業苦三總得名業,如言煩惱障即大隨惑,二所發業并及於果,總名煩惱障。準彼相從業因業果,總名為業。問:若爾,何故不云滅惑苦障?答:隨舉於一,皆有難故。或可業礙聖道,勝惑名故。所以業有定業,惑中不說有定惑故。苦由業生,故但從勝名滅業障。一云:雖惑業苦俱得障名,業障增強,但偏懺業,以業招生親於惑故。下請云「曾所造作業障罪者,云何懺悔」,不問惑苦故。又若有極重不善之業,必招難身,無暇入聖,故經但云〈滅業障品〉。前釋為究,下文具懺惑業苦故。問:惑業苦三攝盡二障,未知所知障今亦懺不?答:既趣佛果,二障俱懺,故說云「修菩提行,所有業障悉皆懺悔。」問:三性之業為總懺不?答:三性俱懺。由於二障發三性業故,招人天業亦皆懺故。問:今此與前兩品何別:答:傳云真諦有八解不同。一初夜中妙幢夢見,後大眾晝日修行;二云初是略釋,後是廣釋;三初是懺悔,後一罪滅;四云初是暫伏,後是永除;五初明經能滅罪,後明弘經者罪滅;六初明法身示現,後明化身為說;七初妙幢獨聞,後大眾共感;八初品由妙幢願,後品由大眾機。此八釋中,第二七八三釋為正,餘者不正。今釋不同,如來意辨。
經 爾時世尊住正分別,入於甚深微妙靜慮。
贊曰:此品之內,大文分四:一放光集眾、二天帝啟請、三如來為說、四得益喜行。下云「時諸大眾聞佛說已,咸蒙勝益歡喜奉持」是初。文分三:初入定放光、次光明利益、後尋光詣佛。初又分三:一入定、二放光、三照境。此初也。諸後得智緣俗名為分別,得稱境而知故名住正。或正謂根本,分別即後得。了俗由證真,故名為後得。住謂依止,即後得智依本智起。靜謂寂靜,慮謂審慮。靜簡散心,慮簡無心。上界定皆具足諸支。雖通名靜慮,世尊所起多第四定,以最勝故。入者,證也。後智了機及能被法,二乘不知,名為甚深。超三界故,名為微妙。審了機法應物示證,所以云入。又解:住正分別,示起加行為利生故,名正分別。入即能入,靜慮所入。超過二乘名甚深,勝於菩薩名微妙。據實放光是神境通,通依靜慮,故先言入。
經 從身毛孔放大光明,無量百千種種諸色。
贊曰:二放光也。有三:初出處從身毛孔、次所出放大光明、後光體無量諸色。
經 諸佛剎土悉現光中,十方恒河沙校量譬喻所不能及。
贊曰:三照境也。有二:初照境分齊,諸佛剎[A1]土悉現光中;二殊勝,校喻不及。
經 五濁惡世為光所照。
贊曰:第二明光利益,有四:一總明時處。時即五濁時,處即穢國。
經 是諸眾生作十惡業、五無間罪、誹謗三寶、不孝尊親、輕慢師長婆羅門眾,應墮地獄、餓鬼、傍生。
贊曰:二明所照境,即光所照。正佛意為斷業惑苦,各據重明,云照五濁十惡、五逆及三惡趣。十惡、五濁及五逆業,廣如餘辨。言無間者,《俱舍》十七云「約異熟果決定,更無餘業餘生能為間隔故。」此唯因無間隔義。乃至云「彼有無間,得無間名。與無間法合,故名無間。」
經 彼各蒙光至所住處。
贊曰:三明光能照。
經 是諸有情見斯光已,因光力故皆得安樂,端正姝妙色相具足,福智莊嚴,得見諸佛。
贊曰:四正明光益。於中復四:一得安樂、二得端嚴、三得福智、四得見佛。問:覩光安樂已離前障,何更為說懺悔益?宜覩光而罪滅,即得見光;宜聞法而罪除,即為說法。或覩暫滅,懺令永除。又光為現世,法通未來。
經 是時帝釋一切天眾,及恒河女神并諸大眾,蒙光希有,皆至佛所,右繞三匝退坐一面。
贊曰:尋光詣佛。
經 爾時天帝釋承佛威力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而白佛言:「世尊!」
贊曰:帝釋啟請,有四:一請法儀、二所請主、三所為機、四所請法。此初二。初中三:一能請人、二所承力、三正軌則。
經 「云何善男子善女人願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修行大乘,攝受一切邪倒有情曾所造作業障罪者,云何懺悔當得除滅?」
贊曰:此後二也。所為機中有二:初能行法人、次所利攝者。此中修行,亦自所習,但菩薩為懷利他為先,故但舉為他,理實亦自行。請法可知。
經 佛告天帝釋:「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修行,欲為無量無邊眾生令得清淨解脫安樂,哀愍世間福利一切。」
贊曰:第三如來為說,有六:一答所請法、二「若有淨信」下讚勝勸行、三「爾時天帝」下依勸修學、四「我念往昔」已下引己為證、五「若有苾芻」下明行法利益、六「爾時釋梵」下釋梵述成。答所請中,初讚、後答。讚中,初總讚、後別讚。別讚中、初讚自利、謂汝今修行是;二讚利他、欲為無量等是。讚利他中,初讚利他、後釋所以。云為無量眾生者,《瑜伽》四十六有五無量:一有情界無量、二世界無量、三法界無量、四調伏界、五調伏方便界。有情界,即所利生。世界,即所可化處。法界,即三性法等,謂由此法成染淨故。所調伏界,即種姓差別,由此種姓有堪能故。調伏方便界,即能成就有情之法。無量即眾生界,無邊即世界,或俱通二。令得安樂等,是所調伏界。并所除障,即法界無量。汝今修行,即調伏方便界,故《無垢稱經》云「應以是法而化有情,即修是法。」安樂道,菩提、涅槃,故《唯識》第十云「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故二轉依俱名安樂,具離二障名清淨解脫。」哀愍,即大悲拔苦。福利,即大慈與樂。
經 「若有眾生由業障故造諸罪者。」
贊曰:正答,有二:初略明,但令滅惡;後「善男子有四業障」下廣明,亦令生善。初中復二:初正明懺悔法、後「若人成就四法」下明能行之人。或初明暫除、後明永滅。就懺悔中復分為五:一明應懺之人、二「應當策勵」下明懺悔方軌、三「我從無始」下正明懺悔、四「以是因緣」下結勸修行、五「何以故?一切諸法從因緣生」下釋其所以。此即初也。由業障故者,宿業種。造諸罪者,更起現。此由宿因,作業決定。不爾,菩薩及諸如來一切時觀見應起業,制令不作,何故得造?由決定故。不爾,佛等何故待作後方教懺?若爾,一切業皆定作,應無不定。答:雖定造業,感果不定。所以經論又約感果分定不定者,即假者造業之人。又解:由業障故,即善惡業。造諸罪者,即感果。業是能造,果是所造。又解:通前二義故。
經 「應當策勵,晝夜六時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一心專念,口自說言:」
贊曰:正明方軌。有四:一令作意,即是加行并審決思,即應當策勵是。二明時節,晝夜六時,明動發思正起三業。此身意語,偏袒等是身業、一心專念是意業、口自陳說是語業。
經 「『歸命頂禮現在十方一切諸佛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贊曰:所對懺者。於中分二:初虔恭禮讚、次「彼諸世尊」已下投誠請證。此初也。文分為二:初現世、後「如是等」下過未。初中復二:初禮、次讚。此禮也。盡壽投誠,故云歸命。表敬之極,故云頂禮。讚中,初讚自利得菩提、後讚利他轉法輪等。此即初也。
經 「『轉妙法輪、持照法輪,雨大法雨、擊大法鼓、吹大法螺、建大法幢、秉大法炬。』」
贊曰:此讚利他。初明說法、次明利他。說中八句,初三句標、次五句釋。此中二釋。初轉法輪在見道,照法輪在修,持在無學,義通三乘。見諦道中俱觀四諦上下轉等,獨得轉名。修道離障,重觀妙理,獨得照名。無學能攝有無為德,獨得持名。雨大法雨,勝解行位。擊大法鼓,在見修位。吹法螺下,在無學位。又釋:初三準《解深密經》是三時教。此中持應在後,以文言便,持在照前。下五句中,第一即轉法輪,準《法華經論》云「已斷疑者令成就智身故」,即是令得二乘果。擊大法鼓者,即照法輪,《法華經論》云「已成就智身者示二種密境界故」。說二乘者,是趣大方便。彼不能知,云密境界,三無性等亦密意故。今此但有示二乘密境界,無不絕大法鼓故。次吹大法螺等三是持法輪,初是說法、次得智、後觀理,即是令得菩提涅槃。《法華經》中據圓滿能故,於法幢後方說吹螺;此約能為他說教令得二果,故於法幢前說吹螺。如妙光菩薩持《妙法華經》化八王子皆成佛道。〈信解品〉中迦葉等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
經 「『為欲利益安樂諸眾生故,常行法施誘進群迷,令得大果證常樂故。』」
贊曰:利他。令他得世果名利益,得出世果名安樂。以教授機,名為法施。未發心令發心名誘,已發心令成就名進。已成就者令得解脫,名令得大果,證常樂故。涅槃自性常、菩提三種常、四智所依常,故俱名常。樂如前釋。
經 「『如是等諸佛世尊,以身語意稽首歸誠至心禮敬。』」
贊曰:過未諸佛。
經 「『彼諸世尊以真實慧、以真實眼、真實證明、真實平等,悉知悉見一切眾生善惡之業。』」
贊曰:投誠請證。以佛,一、具二智,云真實慧;二、圓五眼,故云真實眼;三、能真實證,具前二義故;四、平等心,證平等理故,依三念住故;五、能知見此意。由佛具二智故悉知眾生,圓五眼故悉見眾生,故今投誠請佛為證。即無著《般若經論》云「見智淨具足住」。見即五眼,智即二智。由肉天眼見一切眾生色蘊色身,由法眼故見一切眾生四蘊名身。即見身語業是肉天眼,見意業是法眼,總見佛眼。《瑜伽》八十二云「成就明眼,具三眼故。」三即肉、天、慧。慧中本後分為法、慧,體是一故。在果名佛眼,體即三眼,故不云五,由佛具智故。知者,知寂靜不寂靜,即知住念住非念、住壞緣法念。通根本智及具五眼,能悉知見身語心行善不善業。依三念住,怨親等視,故請為證。又真實證明,有其二義:一述佛明證、二請為證明。若但為證,應在後明,由通二義故中間說。亦同《十住毘婆沙》云「十方一切佛,所知無不盡,我今悉於前,發露諸黑惡」等。
經 「『我從無始生死以來,隨惡流轉,共諸眾生造業障罪。』」
贊曰:正明懺悔。文復分三:初總標、次別懺、後順同。此初也。隨惡者,隨惡友、隨惑業。流轉者,受生死果。種子為流,現果為轉。惑隨惡惑業,集諦。流隨惡果,苦諦。轉依於苦諦,復共眾生起於集諦,造於諸業。
經 「『為貪瞋癡之所纏縛,未識佛時、未識法時、未識僧時,未識善惡。』」
贊曰:次別懺也。又分為三:初舉造業因、次所造業、後所成果。亦即如次懺惑、業、苦,此即懺惑起業因也。由斯三毒之所纏縛不自在故,起諸惡本,名不善根。同《十住毘婆沙》「三三合九種,從三煩惱起。」合九種者,即身等三業有現生後及三界業,故云三三。皆貪等起,云從三起。無明勝本,偏云未識三寶善惡。
經 「『由身語意造無間罪。』」
贊曰:懺業障。於中分三:初舉業障、次證佛證、後正懺悔。初中有三,謂總、別、結,如次三文。別中,初五逆業、「見有勝已」已下餘業。此初文也。依《薩遮尼乾子經》等,有大乘五逆。
經 「『惡心出佛身血、誹謗正法、破和合僧、殺阿羅漢、殺害父母。』」
贊曰:此之五逆,三乘通說,總大乘不共逆中當第四逆。誹謗正法亦是破僧。謗佛八正為非正道、說五法為正道,故云誹謗正法。言五法者,大乘未見其文,準一切有部《大毘婆沙》一百一十六,「云何五法?一盡壽著糞掃衣、二盡壽乞食、三盡壽唯一座食、四盡壽常居逈處、五盡壽不食一切魚肉味鹽蘇乳等。」《正理律》攝說五有別,具如彼明。或誹謗正法是大乘第二逆,在此破僧前明者,以謗佛正法同,故在此而說,非屬破僧。
經 「『身三、語四、意三種行造十惡業,自作、教他、見作隨喜,於諸善人橫生毀謗、斗秤欺誑、以偽為真、不淨飲食施與一切、於六道中所有父母更相惱害。』」
贊曰:第五逆也。謂長夜常行十不善業,初總舉明、後略別明。於諸善人下,略別明。生毀謗者,語不善業。斗稱欺誑、以偽為真,是盜業。不淨飲食施諸眾生,是貪不善業,惜好施惡故。更相惱害,嗔不善業。
經 「『或盜窣堵波物、四方僧物、現前僧物,自在而有。』」
贊曰:是第一逆,用盜三寶財物。
經 「『世尊法律不樂奉行,師長教示不相隨順,見行聲聞、獨覺、大乘行者喜生罵辱,令諸行人心生悔惱。』」
贊曰:是第二逆。初違教,即隱蔽覆藏。見行聲聞等下毀人,并含第三逆。
經 「『見有勝已便懷嫉妬,法施財施常生慳惜,無明所覆邪見惑心。』」
贊曰:明懺餘業。初舉起業因。愱慳,即隨惑十纏。無明邪見,即本惑。各據勝說。
經 「『不修善因令惡增長,於諸佛所而起誹謗,法說非法、非法說法。如是眾罪。』」
贊曰:即所起業新薰不善令增、本有不善業等令長。次於佛法起不善業。
經 「『佛以真實慧、真實眼、真實證明、真實平等,悉知悉見。』」
贊曰:二、請佛證知。
經 「『我今歸命,對諸佛前皆悉發露不敢覆藏,未作之罪更不復作,已作之罪今皆懺悔。』」
贊曰:三、正陳懺悔。
經 「『所作業障,應墮惡道,地獄、傍生、餓鬼之中,阿蘇羅眾及八難處。願我此生所有業障皆得消滅,所有惡報未來不受。』」
贊曰:懺報障。
經 「『亦如過去諸大菩薩修菩提行,所有業障悉已懺悔。我之業障今亦懺悔,皆悉發露不敢覆藏,已作之罪願得除滅,未來之惡更不敢造。』」
贊曰:懺中後順同也。三世為三,此同過去。初舉他、「我之業障」下自作。
經 「『亦如未來諸大菩薩修菩提行,所有業障悉皆懺悔。我之業障今亦懺悔,咸悉發露不敢覆藏,所作之罪願得除滅,未來之惡更不敢造。亦如現在十方世界諸大菩薩修菩提行,所有業障悉亦懺悔。我之業障今亦懺悔,皆悉發露不敢覆藏,已作之罪願得除滅,未來之惡更不敢造。』」
贊曰:餘二準同。
經 「善男子!以是因緣若有造罪,一剎那中不得覆藏,何況一日一夜乃至多時。」
贊曰:第四結勸修行。於中分二:初舉罪勸悔、二「若有願生」下舉益勸修。初中復二:以是因緣,結前。因緣者,是所以。由惡業感惡果,既有此損所以。又如菩薩欲修菩提必須懺悔,故是因緣。「若有造罪」下,正勸。勸文有三,謂法、喻、合。法中有三:初令不暫停、次令還出淨懷於愧信、後勸應如前悔。剎那多種,經一生滅之剎那時尚不應停,而況多時,如毒箭中不可暫忍。
經 「若有犯罪欲求清淨,心懷愧恥,信於未來必有惡報,生大恐怖。應如是[1]懺。」
贊曰:後二文由愧拒惡。由信因果有善惡報,故生大怖。
經 「如人被火燒頭燒衣,救令速滅;火若未滅,心不得安。若人犯罪亦復如是,即應懺悔令速除滅。」
贊曰:喻合可知。
經 「若有願生富樂之家多饒財寶,復欲發意修習大乘,亦應懺悔滅除業障。」
贊曰:下舉益勸修。有三:初舉有漏益勸修、後舉無漏益勸修。有漏之中,初舉欲界、後舉色界。欲界中,初人、次天。人中四姓,初舉吠舍、戍陀二勸,次舉淨行、剎帝利勸。此初二。
經 「欲生豪貴婆羅門種、剎帝利家,及轉輪王七寶具足,亦應懺悔滅除業障。」
贊曰:後二也。
經 「善男子!若有欲生四天王眾、三十三天、夜摩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亦應懺悔滅除業障。」
贊曰:舉欲天勸。
經 「若欲生梵眾、梵輔、大梵天、少光、無量光、極光淨天、少淨、無量淨、遍淨天、無雲、福生、廣果、無煩、無熱、善現天、善見、色究竟天,亦應懺悔滅除業障。」
贊曰:舉色天勸。如《瑜伽》、《雜集》、《智度》、《長阿含》、《起世》、《正法念》、《正理》、《婆沙》、《樓炭經》等,廣說如彼。且《正理》云「大梵所有所化所領,故名梵眾。於大梵前行列侍衛,故名梵輔。廣善所生,故名為梵。此梵即大,故名大梵,由彼獲得中間靜慮故、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德等勝故,名為大。於自地內光明最小,故名小光。光明轉勝量難測故,名無量光。淨光遍照自地處故,名極光淨。意地樂受,說名為淨。於自地中唯此淨最小,故名小淨。此淨轉增量難測故,名無量淨。此淨周普,故名遍淨。離雲居故,名無雲。福轉勝故,名福生。有色異生其福最勝,故言廣果。離欲諸聖以聖道水灌煩惱垢,故名為淨。淨身所止,故名淨居。又此天中純聖所止,故名淨居。煩謂繁雜或謂繁廣,無繁雜中此最初故,令下生煩惱名熱,此初遠離得無熱名。彼天形色端正妙好,過下二天,故名善現。形色轉勝,眾所樂觀,故名善見。彼天形色最為勝妙,餘不及故,名色空竟。或此已到眾苦所依身最後邊,名色究竟。」
「若欲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亦應懺悔滅除業障。若欲願求三明六通聲聞獨覺自在菩提至究竟地。」
贊曰:舉無漏果勸。有三:初通說聲聞、次明俱脫到於彼岸小中二果。然獨覺中部行獨一,雖兩種別,竝得俱脫。三明六通,如餘處辨。
經 「求一切智智、淨智、不思議智、不動智、三藐三菩提正遍智者,亦應懺悔滅除業障。」
贊曰:舉大果勸。初四智,智性名智。「三藐」已下,智相名智。一切智,根本智,能證也。重言智者,智性所證也,意明智性是根本故。即此智性離二障故,名淨智。非餘所知,名不思議。離生滅,名不動,即當阿耨多羅也。三藐等,如常所釋。如無著菩薩《般若經論》釋:具智斷德是無上菩提。或復總別配四智品。一切智智總,準《大莊嚴論》第三說:智淨是觀察,轉五識得,能於大眾說法斷疑,雨大法雨能令他淨,故名淨智。又總一切諸陀羅尼門諸三昧門,於所識境恒無障礙,此自無染故亦名淨。不思議者,是成事智,轉第六得。於一切世界作種種變化事,無量無邊不可思議。不動智者,是圓鏡智,轉第八得。故彼論云「四智鏡不動,三智之所依。」釋云:彼鏡智以不動為相,恒為餘三智之所依。不動者是相續一類,唯捨受義。三藐等者是平等智,轉第七得。故彼論云「眾生平等智,修淨證菩提。」釋云:若修習此智最極清淨,即得無上菩提,以無究竟故。由眾生無盡故無究竟,無究竟故不住涅槃。此意由眾生故,究竟不得入於涅槃。復言正遍智者,唐梵俱說。
經 「何以故?」
贊曰:下釋懺悔滅障所以,即是釋難。文復分二:初釋難、後「若有善男子」下結成懺悔能滅諸惡。初中有三:一依因緣門釋、第二「何以故」下依無相門釋、三「善男子一切諸法」下依真如門釋。此依因緣門,初徵、後釋。此徵也。徵意云:善惡各別、前後生滅,何所以故懺悔能滅?又徵意云:惡現在時懺心未起;起懺心時,已生者謝無、未生者住未來復無、現在時復不俱,明闇不竝。又現在者纔生即滅,從何所以而說懺滅?
經 「善男子!一切諸法從因緣生。」
贊曰:初釋難、後引證。此釋難。雖前後生滅一切諸法,而由因緣力故生,亦由因緣力故滅。此但舉因緣生,必定有因緣滅,故影略言不說滅也。雖滅不待因,據見生說,若未來應生,落謝應能感果。由懺因緣令彼不起,亦名為滅,即待因滅也。
經 「如來所說異相生、異相滅,因緣異故。」
贊曰:此引證。一切如來皆同此說,故云如來所說。相謂體相。異法體出生,異法體滅壞,猶如明生而闇法滅。有能生因緣,有能滅因緣,因緣是所以義,所以有異。故懺法生,不善法滅。
經 「如是過去諸法皆已滅盡,所有業障無復遺餘。」
贊曰:釋第二徵。有三:初牒前所徵過去已滅、次辨今懺善心得生、後辨懺心所滅之障。此初也。如是過去諸法皆已滅盡者,牒前已滅。現行之法云所有業障,彼所薰種可有當生。無復遺餘,令彼當生無復遺餘,不約現行已滅說斷。
經 「是諸行法未得現生而今得生。」
贊曰:次辨今懺善心得生。此因緣法,昔不緣合未得現生,而今現緣合,懺善心得生。
經 「未來業障更不復起。」
令未來應生業障更不復起。復者,重也。未來未生,應生之現更不生。現已薰業種,應招未來果之業障,更不復能招後果起。有一業感多生,已感者已滅,未滅應感更不復起。曾未招者,彼所招果是餘已生果。惡之類是餘能招惡業之類,云更不復起。即有漏心懺伏斷,無漏心懺除斷。三門說懺,皆通漏無漏故。
經 「何以故?」
贊曰:第二依無相門釋。初假徵、後正釋。此假徵也。徵意云:俱生滅法,何以故異法因緣有生法生、異法因緣有滅法滅?
經 「善男子!一切法空。」
贊曰:正釋。初釋、後引證。此釋。一切所有生滅法相皆悉空故,即相無自性。
經 「如來所說,無有我人眾生壽者,亦無生滅亦無行法。」
贊曰:此引證也。一切如來說我壽者悉皆是無故,彼所起善惡之業亦無生滅。或我壽等即《解深密》等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滅,自性涅槃等是。所滅之障既無生滅,能滅之行法亦無生滅,是一切法故。又《普賢觀經》云「以此五蘊空無自性」,乃至云「如此相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是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無住無壞無觀心,無法不住法中。如是相者,名大懺悔」等。
經 「善男子!一切諸法皆依於本,亦不可說。」
贊曰:第三依真如門說懺除所以。初釋、次徵、後通。此釋也。一切法本體即真如,《勝鬘經》云「為依、為持、為建立故。」《維摩經》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以本真如無生無滅、不可言說,故一切法皆歸於本,無生無滅亦不可說,亦彼生滅皆同無故。前無相門說無生滅,影知真如門亦無生無滅,故略不說。於真如門明不可說,影無相門亦不可說。此為除彼能所詮相遍計性故,攝妄皆盡。
經 「何以故?」
贊曰:徵也。何所以故如無生滅亦不可說?
經 「過一切相故。」
贊曰:通也。由真如理出過生滅相。過者,離也,出離生滅相、出離言說境。故《無量義經》云「無相不相,故名無相。」《攝論》亦云「無二相等故」。《普賢觀經》云「以此身心如空中風住無相理,歸命如如一切三寶。行此懺悔者身心清淨,不住法中猶如流水念念之中見十方佛」等。
經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如是入於微妙真理生信敬心,是名無眾生而有於本。」
贊曰:結成懺悔。初結懺悔、後結成真說。此初也。結真懺悔有二:一結無漏,即如是入於微妙真理是。入者證也,以無分別入真如理,破二障、斷二結有漏,即生信敬心。雖未能證,而但信解無相真如,依勝解力亦能除惡。我我所無,依圓性有,故云名無眾生而有於本。真妄對明,不言依他有,據實不無。此初門依欲,第三依真,無相通二。不說依於初世俗觀者,以虛妄執不能除障故。
經 「以是義故說於懺悔滅除業障。」
贊曰:結成真說。教與機行理相應故。義謂義利,由三相應有義利故,說於懺悔。
經 「善男子!若人成就四法,能除業障永得清淨。」
贊曰:上明懺悔法,下明能行之人。於中有三:初標、次釋、後攝。此標也。
經 「云何為四?一者不起邪心正念成就、二者於甚深理不生誹謗、三者於初行菩薩起一切智心、四者於諸眾生起慈無量,是謂為四。」
贊曰:次釋有三。謂徵釋結。文段可知。此意應同《妙法華經》普賢所問:「云何能得是法華經?」佛答:「成就四法。」此中第一即彼入正定聚深信三乘,名正念成就;不歸外道,名不起邪心。第二即佛所護念,能於深理不生誹謗,是根熟故佛所護念。第三殖眾德本,能於初行菩薩起一切智心,即種殖善本。第四即彼發救一切眾生之心,起慈無量能與他樂,亦起於悲能拔他苦。且據初說云慈無量,據具因說成就四法能除業障,若分成就亦分能懺。
經 爾時世尊而說頌曰:「專心護三業,不誹謗深法,作一切智想,慈心淨業障。」
贊曰:頌攝。能於三業正念成就,隨根成就,名護三業。問:何頌攝?答:行法、持法有差別故,長行令行,頌攝令持。
經 「善男子!有四業障,難可滅除。」
贊曰:上略陳懺悔滅惡,已下廣明四行辨生善。於中分二:初明所除障、後明能除行。物中復三:初總標、次別徵、後別解。此初也。
經 「云何為四?一者於菩薩律儀犯極重惡、二者於大乘經心生誹謗、三者於自善根不能增長、四者貪著三有無出離心。」
贊曰:後二文也。徵者可知,同《瑜伽論》第七十九說。彼云「復次菩薩略有四種增上品障,若不淨除,終不堪能入菩薩地及地漸次。何等為四?一者於諸菩薩毘奈耶中起染污犯、二者毀謗大乘相應妙法、三者不積集善根、四者有染愛心。」言起染污犯者,起上品纏染污心,犯四他勝處,云上品故,非諸染心犯皆此攝故。此經云「於菩薩律儀犯極重惡」,若通染心犯皆此攝,何名極重?二者謗法。據謗三乘皆是重障,亦是大乘五逆攝故。今言大乘,約自所學,若生誹謗,不依行故。三自不久集福慧資糧。設先小修,不能數起,云於自善根不能增長。《瑜伽》但約先不曾修,云未集善根;此經約曾不能數起,或據上品云未曾修,非下劣善亦不修習。四貪著三界無求出離涅槃之心。涅槃名出,離三界故。《瑜伽》云有者,即三有。
經 「復有四種對治業障。云何為四?一者於十方世界一切如來至心親近說一切罪、二者為一切眾生勸請諸佛說深妙法、三者隨喜一切眾生所有功德、四者所有一切功德善根悉皆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下明能除行。文段分二:初佛總標、後天帝別請。初中復三,謂標、徵、釋,文顯可知。此之四行,於一切位皆悉通行,亦如《瑜伽》七十九明。
經 爾時天帝釋白佛言:「世尊!世間所有男子女人,於大乘行有能行者、有不行者,云何能得隨喜一切眾生功德善根?」
贊曰:天帝別請。有二:初天帝請、後佛為說。此請也。第一說一切罪,即懺悔是,前已偏明故今不問;餘三未說,故今請之。初問,有三意:一問一切眾生有不修善,云何隨喜一切眾生?二問隨喜之法。三問得幾所福?佛標說中,先明勸請、次辨隨喜。云何天帝先問隨喜、後請勸請?答:機樂欲故、勸請難故,逐易先問。佛據福勝,所以先標。
經 佛言:「善男子!若有眾生雖於大乘未能修習,然於晝夜六時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一心專念作隨喜時,得福無量。」
贊曰:下佛答,有四:一答初問并教儀則、二正教隨喜、三明隨喜得福多少、四即勸修。此即初也。儀則可知。設有未修,當可能修,故能隨喜。又得福多。
經 「應作是言:『十方世界一切眾生現在修行施戒心慧,我今皆悉深生隨喜。』由作如是隨喜福故,必當獲得尊重殊勝無上無等最妙之果。如是過去未來一切眾生所有善根皆悉隨喜。」
贊曰:答第二問意隨喜之法。文段分四:一隨喜凡夫福、二隨喜菩薩福、三隨喜如來福、四隨喜三乘福。此初也,初隨喜現在、後隨喜過未。謂世間修三福業事,戒施修俱福,云三福業。過未可知。或戒定慧學,施者無貪即戒學迹,貪障出家故偏明之,略不說無瞋。
經 「又於現在初行菩薩發菩提心所有功德,過百大劫行菩薩行有大功德,獲無生忍至不退轉、一生補處,如是一切功德之蘊,皆悉至心隨喜讚歎。過去未來一切菩薩所有功德,隨喜讚歎亦復如是。」
贊曰:隨喜菩薩。初隨喜現在、後隨喜過未。初中七位:一初發心位;二勝解行位,即過大劫等;三增上意樂位,即獲無生忍;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位,即至不退轉,二地至九地;七至究竟位,即第十地,因究竟也。略無種姓及如來地,種姓即前隨行,如來地在後明故。然於善中各有四種,自作、教他、慶慰、隨喜,此中舉二,影顯餘二。讚歎,即慶慰。或可於懺悔等各別有四,於隨喜中自作教他亦二攝故,更不別說。過未可知。
經 「復於現在十方世界一切諸佛、應、正遍知,證妙菩提,為度無邊諸眾生故,轉無上法輪、行無礙法施,擊法鼓、吹法螺、建法幢、雨法雨,哀愍勸化一切眾生,咸令信受皆蒙法施,悉得充足無盡安樂。」
贊曰:隨喜如來。隨喜如來中,初隨喜自利,即證菩提;二隨喜利他,即「為度」已下是。利他中,初說法。次未信令信、已信令入,即皆蒙法施;已入令熟,即悉得充足;已熟解脫,即無盡安樂。應有隨喜過未諸佛,在後總於三乘中說,故此不明。
經 「又復所有菩薩、聲聞、獨覺功德,積集善根;若有眾生未具如是諸功德者,悉令具足。我皆隨喜。」
贊曰:隨喜三乘。有二:初隨喜向、後隨喜果。此隨喜向也。
經 「如是過去未來諸佛菩薩、聲聞獨覺所有功德,亦皆至心隨喜讚歎。」
下隨喜果。同《十住毘婆沙》云「所有布施福、持戒修禪行。」行即是慧。習行三乘人向,具足三乘者果。一切凡夫福,或無性乘或見道前,然是無性乘好,以有習行三乘者故,諸見道前是習行攝故。
經 「善男子!如是隨喜,當得無量功德之聚。如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皆斷煩惱成阿羅漢,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盡其形壽常以上妙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而為供養,如是功德不及如前隨喜功德千分之一。何以故?供養功德有數有量、不攝一切諸功德故,隨喜功德無量無數、能攝三世一切功德。」
贊曰:答第三問福多少。文中有四:一舉福無邊、二校量勝劣、三徵所以、四為釋成。文顯可知。
經 「是故若人欲求增長勝善根者,應修如是隨喜功德。若有女人願轉女身為男子者,亦應修集隨喜功德,必得隨心現成男子。」
贊曰:第四勸修。文亦可知。
經 爾時天帝釋白佛言:「世尊!已知隨喜功德,勸請功德唯願為說,欲令未來一切菩薩當轉法輪、現在菩薩正修行故。」
贊曰:第二問勸請。有五:一天帝為問、二如來為答、三明福多少、四引已為證、五勸修行。此初問也。有二:初結前、次請。後請中,初申請、後請意。
經 佛告帝釋:「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願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應當修行聲聞、獨覺、大乘之道。」
下如來為答。分三:初令修行、次教儀軌、後正教勸請。令修行中,初舉所求果、後令起行。修二乘道者令生遍智,有法不知,智非無上故。又為成就彼二乘故。亦應說學人天之法,即是三乘方便所修,故不別說。
經 「是人當於晝夜六時如前威儀。」
下次教儀軌。
經 「一心專念作如是言:『我今歸依十方一切諸佛世尊,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未轉無上法輪,欲捨報身入涅槃者,我皆至誠頂禮勸請轉大法輪、雨大法雨、然大法燈,照明理趣施無礙法,莫般涅槃,久住於世。』」
下正教勸請。有二:初教勸請、次教迴向。問:下自別說迴向之法,何故請中先明迴向?答:下是總明,此是別說,影於懺悔、隨喜之善皆應迴向。初中有二:初請、後請意。請中有二:初歸誠請時、次正申請。請中二:初請說法、後請久住。三業俱請,若初成道未轉法輪,請轉法輪;若欲捨報身,請久住也。
經 「『度脫安樂一切眾生。如前所說乃至無盡安樂。』」
下請意。此指例前,云「咸令信受皆蒙法施,悉得充足無盡安樂」,故云乃至無盡安樂。
經 「『我今以此勸請功德,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過去未來現在諸大菩薩勸請功德回向菩提,我亦如是勸請功德回向無上正等菩提。』」
下迴向。
經 「[1]善男子!假使有人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供養如來,若復有人勸請如來轉大法輪所得功德,其福勝彼。何以故?彼是財施,此是法施。」
下明福多少,校量顯之。有二:初舉小校量、後舉多顯勝。初中有四:一舉施福、二正校量、三徵所以、四且略釋,文段可知。如《般若經論》判校量所以。
經 「善男子!且置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若人以滿恒河沙數大千世界七寶供養一切諸佛,勸請功德亦勝於彼,由其法施有五勝利。云何為五?一者法施兼利自他,財施不爾;二者法施能令眾生出於三界,財施之福不出欲界;三者法施能淨法身,財施但唯增長於色;四者法施無窮,財施有盡;五者法施能斷無明,財施唯伏貪愛。是故善男子!勸請功德無量無邊難可譬喻。」
下廣校量。有三:初舉施、次校量、後釋所以。釋所以中有四:一標、二徵、三釋、四結,文顯可知。釋法施勝、財施為劣,大同《瑜伽論》第七十,彼云「由五因緣,於諸財施法施為勝。一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惡行,法施決定起諸善行。」即此第一。「二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煩惱,法施能令對治煩惱。」即此第二。「三者財施於他身中無間引發有罪安樂,法施能令無間引發無罪安樂。」即此第三。「四者財施若佛現在若不現在易可獲得,法施若無諸佛現在難可獲得。」此經所無。「五者財施施而有盡,法施施而無盡。」即此第四。此經第五,彼論所無。
經 「如我昔行菩薩道時,勸請諸佛轉大法輪。由彼善根,是故今日一切帝釋諸梵王等勸請於我轉大法輪。善男子!請轉法輪,為欲度脫安樂諸眾生故。我於往昔為菩提行,勸請如來久住於世莫般涅槃。依此善根,我得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辨、大慈大悲、證得無數不共之法。我當入於無餘涅槃,我之正法久住於世。」
下引證,有三:一初別明請說、請住果;二「我法身者」下合明二請果;三「此等皆由」下結。初別明果中,初請說法果、「我於往昔」下後說請住果。請住果中有四:初智德;次恩德;次不共德,佛所成德非二乘有、菩薩不圓,皆云不共;後法不滅。文顯可知。
經 「我法身者,清淨無比種種妙相,無量智慧、無量自在、無量功德,難可思議。一切眾生皆蒙利益,百千萬劫說不能盡。法身攝藏一切諸法,一切諸法不攝法身。法身常住不墮常見,雖復斷滅亦非斷見。能破眾生種種異見,能生眾生種種真見,能解一切眾生之縛。無縛可解,能植眾生諸善根本。未成熟者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無作無動,遠離憒鬧寂靜無為,自在安樂過於三世,能現三世。出於聲聞獨覺之境,諸大菩薩之所修行,一切如來體無有異。」
下合明二因果。分二:初明佛自成就德、「能破眾生」下明令他成就德。自成就德中有二:一總說三身、二別說三身。初一句總,謂「我法身者清淨無比」。諸功德法依聚體義合名法身,離二障故名為清淨。已下別說三身。種種妙相等,報身智德超情計境故。一切眾生下,應化恩德,超言說境故。法身攝藏下,法身斷德。以真如理體遍常,故攝諸法;餘法翻此故不攝。如雖常非常見、雖斷非斷見者,境真實故,能緣非邊。或滅性名滅,證此滅性常非常見,能令染斷非斷見。諸邊見者,非常見常、非斷見斷,所以名邊,不稱中道無漏智故。能破眾生下,令他成就德中,一令他捨邪歸正德;二令他離縛斷障德;三「能殖」下,令他成就應身德;四令他圓證法身德,「令解脫」已下是,以解脫為後邊故。就法身德中為五:一具四德、二超三世、三越二乘、四菩薩境、五佛同證。非惑業作云無作,非今始生云無動。此常德煩惱皆盡云遠離闠鬧。寂靜無為,顯法身自體淨德。具大我德,云自在。非逼惱故,云安樂,是大樂德。即令他修大悲大信大智大定,如次能證。餘句可知。
經 「此等皆由勸請功德善根力故。」
下結。
經 「如是法身,我今已得。是故若有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於諸經中一句一頌為人解說,功德善根尚無限量,何況勸請如來轉大法輪、久住於世莫般涅槃。」
下第五勸修行。有二:初指前我所得、「是故」下次正勸行。勸行中有三:初舉應行之人、次舉小福、「何況」下後況勝福而不行耶?文段可知。
經 時天帝釋復白佛言:「世尊!若善男子善女人為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修三乘道,所有善根云何回向一切智智?」
下第三明迴向。文分為二:初天帝請、後如來答。此初也。
經 佛告天帝:「善男子!若有眾生欲求菩提,修三乘道所有善根願回向者,當於晝夜六時慇重至心作如是說:『我從無始生死以來,於三寶所修行成就所有善根,乃至施與傍生一摶之食,或以善言和解諍訟,或受三歸及諸學處,或復懺悔、勸請、隨喜所有善根,我今作意悉皆攝取回施一切眾生,無悔悋心是解脫分善根所攝。』」
贊曰:如來答中有三,一舉修行人。二「當於晝夜」下儀軌。三「作如是說」下正教迴向,於中復三:初令運心持所修善;次「我令作意」下令其迴向,於中復二:初迴施眾生、次迴向菩提。
經 「『如佛世尊之所知見不可稱量無礙清淨,如是所有功德善根悉以迴施一切眾生,不住相心、不捨相心,我亦如是功德善根悉以迴施一切眾生。』」
下後正教迴向中,第三教作心想成前迴向。於中復二:初如佛修、次「又如過去」下如菩薩修。如佛修中有三:初迴施、次「願皆獲得」下發願、後「共諸眾生」下迴向。初迴施中,初舉佛所行、次「我亦如是」下同佛作想不住相心。如天親《般若經論》云「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防求於異事,護存已不施。」若著自身及財,護惜財物為存活故,不能行施。若求果報及報恩,便捨菩提別求異事,是故不住相。不捨相心者,不住空見而不修斷,都無所住應修其心。
經 「『願皆獲得如意之手,撝空出寶滿眾生願富樂無盡,智慧無窮妙法辨才悉皆無滯。』」
贊曰:次發願。願中,初願成福、後「智慧無盡」下願得智。
經 「『共諸眾生同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一切智。因此善根,更復出生無量善法,亦皆回向無上菩提。』」
下如佛修中第三迴向,有二:初迴過去已修善趣菩提、次「因此善根」下迴現及未來生趣向菩提。
經 「『又如過去諸大菩薩修行之時,功德善根悉皆迴向一切種智,現在未來亦復如是。然我所有功德善根,亦皆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教作心想成前迴向中第二,如菩薩修。亦分為三:初指三世菩薩所修、次「然我所有」下同修。同修中有二:此初同迴向。
經 「『是諸善根,願共一切眾生俱成正覺,如餘諸佛坐於道場菩提樹下不可思議無礙清淨,住於無盡法藏陀羅尼首楞嚴定,破魔波旬無量兵眾。應見覺知應可通達,如是一切一剎那中悉皆照了。於後夜中獲甘露法,證甘露義。』」
贊曰:後同發願。於中後四:初總願成正覺、二「如餘諸佛」下別願所成德、三「我及眾生」下願同佛證、四「猶如無量壽」下指同諸佛。願所成中,初別指、後願證得。別願所成中,略舉八德:一現坐道樹下,此通說應化。二不可思議無礙清淨,此總句,通於上下。坐道場及菩提樹,俱不可思無礙清淨,所住總持等亦不可思議。離障故無礙,除習故清淨。三住於無盡法藏陀羅尼,謂一切功德藏陀羅尼,即四總持,一法、二義、三能得菩薩無生忍、四明呪。四首楞嚴定,是梵語,此云健行定。《大般若》四百一十四約自性云「能攝一切等持境,能辨無邊行,為一切等持導首」等。《成唯識論》約能行之人云「大健有情之所行,故名健行定。」五破四魔十軍。軍者,《雜藏經》云「欲、憂愁、飢渴,愛、睡眠、怖畏,疑毒及名利,自高輕蔑彼。汝等軍如是,一切無能破。我智箭定力,摧坏瓶投水。」六能了法。應見,謂見色法。應知,謂知非色法。應覺,通了於二。上是俗諦。應可通達,通達真諦。一剎那中悉皆照了者,真俗雙行故。又解:具五眼故應見,具本智故覺,具後智故知,具六通故通達。七獲甘露法,菩提。八證甘露義,涅槃。
經 「『我及眾生願皆同證如是妙覺。』」
下願同佛證。
經 「『猶如無量壽佛、勝光佛、妙光佛、阿閦佛、功德善光佛、師子光明佛、日光明佛、網光明佛、寶相佛、寶焰佛、焰明佛、焰盛光明佛、吉祥上王佛、微妙聲佛、妙莊嚴佛、法幢佛、上勝身佛、可愛色身佛、光明遍照佛、梵淨王佛、上性佛。』」
下指同諸佛。於中復二:初例四方、後總例。此初,西方舉三佛、東方舉五佛、南方亦舉五佛、北方舉八佛。
經 「『如是等如來、應、正遍知,過去未來及以現在示現應化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無上法輪為度眾生,我亦如是。』廣說如上。」
下結例。
經 「善男子!若有淨信男子女人,於此《金光明最勝王經.滅業障品》受持讀誦、憶念不忘、為他廣說,得無量無邊大功德聚。」
下品中第三大段如來為答,有六,此即第二讚勝勸行。初舉持經福廣校量,意遣修行。文段分四:一明持經福多、二「譬如三千」已下舉喻校量顯勝、三「是故善男子」下廣成福勝、四「是故當知」下總結令知。此初也。
經 「譬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一時皆得成就人身,得人身已成獨覺道。若有男子女人盡其形壽,恭敬尊重四事供養,一一獨覺各施七寶如須彌山。此諸獨覺入涅槃後,皆以珍寶起塔供養,其塔高廣十二踰繕那,以諸華香寶幢旛蓋常為供養。善男子!於意云何?是人所獲功德寧為多不?」天帝釋言:「甚多。世尊!」「善男子!若復有人於此《金光明》微妙經典眾經之王〈滅業障品〉受持讀誦、憶念不忘、為他廣說,所獲功德於前所說供養功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校量譬喻所不能及。何以故?是善男子善女人住正行中,勸請十方一切諸佛轉無上法輪,皆為諸佛歡喜讚歎。善男子!如我所說,一切施中法施為勝。」
下第二舉喻校量。有五:一舉福田、二「若有善男子」下修供養、三「善男子」下問多少、四「天帝」下彼答得福多、五「善男子」下校量顯勝。顯勝中有三:一明福勝、二假徵、三為釋。釋中有二:初修正行,佛讚故勝;二「善男子」下由法施過財故勝。
經 「是故善男子!於三寶所設諸供養,不可為比。勸受三歸、持一切戒無有毀犯,三業不空,不可為比。一切世界一切眾生,隨力隨能隨所願樂,於三乘中勸發菩提心,不可為比。於三世中一切世界所有眾生皆得無礙,速令成就無量功德,不可為比。三世剎土一切眾生令無障礙得三菩提,不可為比。三世剎土一切眾生勸令速出四惡道苦,不可為比。三世剎土一切眾生勸令除滅極重惡業,不可為比。一切苦惱勸令解脫,不可為比。一切怖畏苦惱逼切皆令得解,不可為比。三世佛前一切眾生所有功德,勸令隨喜發菩提願,不可為比。勸除惡行罵辱之業,一切功德皆願成就,所在生中勸請供養尊重讚歎一切三寶,勸請眾生淨修福行成滿菩提,不可為比。是故當知,勸請一切世界三世三寶,勸請滿足六波羅蜜,勸請轉於無上法輪,勸請住世經無量劫演說無量甚深妙法,功德甚深無能比者。」
下廣成福勝,有十一不可比,「是故」下總結,竝可知。言不可比者,由此經能令行此等勝行,故不可比,非此等行不可為比。亦能令得無上菩提,豈不可比?
經。爾時天帝釋及恒河女神、無量梵王、四大天眾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頂禮,白佛言:「世尊!我等皆得聞是《金光明最勝王經》,今悉受持,讀誦通利,為他廣說,依此法住。何以故?世尊!我等欲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隨順此義種種勝相如法行故。」爾時,梵王及天帝釋等,於說法處皆以種種曼陀羅華而散佛上。
下第三大段依勸修行。有五:一願修行、二「爾時梵王」已下諸天供養、三「三千大千」下現諸瑞應、四「時天帝釋」下諸天解悟、五「佛言如是」下佛為印可。初中,初舉行法之者、二「從坐而起」下請行儀則、三「白佛言」下正願修行。願修行中有三:初願修、次徵、後釋。諸天供養,文相可知。
經 三千大千世界地皆大動,一切天鼓及諸音樂不鼓自鳴,放金色光遍滿世界出妙音聲。
下明現諸瑞應。準文釋意,其義可知。
經 時天帝釋白佛言:「世尊!此等皆是《金光明經》威神之力慈悲普救,種種利益、種種增長菩薩善根,滅諸業障。」佛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
下諸天解悟。佛印可知。
經 「何以故?善男子!我念往昔過無量百千阿僧祇劫,有佛名寶王大光照如來、應、正遍知出現於世,住世六百八十億劫。爾時寶王大光照如來為欲度脫人天釋梵、沙門婆羅門、一切眾生令安樂故,當出現時初會說法,度百千億億萬眾皆得阿羅漢果,諸漏已盡、三明六通自在無礙。於第二會復度九十千億億萬眾,皆得阿羅漢果,諸漏已盡,三明六通自在無礙。於第三會復度九十八千億億萬眾,皆得阿羅漢果。圓滿如上。」
贊曰:下第四大段引己為證,明聞經福多。初徵、次引。引中有六:初明所逢佛、二陳己得益、三彼佛現證、四佛指處方、五說聞名得益、六結成福勝。明所逢佛中有四:一時節;二「有佛名」下名號;三「住世六百」下住;四「爾時寶王下」說法利,即三會益。文相可知。
經 「善男子!我於爾時作女人身,名福寶光明。於第三會親近世尊,受持讀誦是《金光明經》,為他廣說,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時彼世尊為我授記:『此福寶光明女,於未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如來、應、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捨女身後,從是以來越四惡道,生人天中受上妙樂,八十四百千生作轉輪王,至于今日得成正覺,名稱普聞遍滿世界。」
下陳己得益。有五:一說自身名、二「於第三」下聞經修學、三「時彼佛」下得授佛記、四「捨女身後」下獲勝福報、五「至于今日」下得成菩提。
經 時會大眾忽然皆見寶王大光照如來轉無上法輪說微妙法。
下彼佛現證。
經 「善男子!去此索訶世界東方過百千恒河沙數佛土,有世界名寶莊嚴,其寶王大光照如來今現在彼,未般涅槃,說微妙法廣化群生。汝等見者即是彼佛。」
下佛指處方。問:往受女身即猶地前,何得三祇彼佛不滅?答:化應現相出沒隨機,報法常存故言現在。
經 「善男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是寶王大光照如來名號者,於菩薩地得不退轉至大涅槃。若有女人聞是佛名者,臨命終時得見彼佛來至其所,既見佛已究竟不復更受女身。善男子!是《金光明》微妙經典,種種利益、種種增長菩薩善根,滅諸業障。」
下第五聞名得益。有二:一得至涅槃、二不受女報。六「善男子」下結勝,可知。
經 「善男子!若有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隨在何處為人講說是《金光明》微妙經典,於其國土皆獲四種福利善根。云何為四?一者國王無病離諸災厄、二者壽命長遠無有障礙、三者無諸怨敵兵眾勇健、四者安隱豐樂正法流通。何以故?如是人王常為釋梵四王藥叉之眾共守護故。」
下大段第五明行經利益。有四:一國王益、二臣佐益、三沙門婆羅門益、四人庶益。國王益中有三:一明人王得益、二問梵釋護不、三世尊重勸。初中有二:初標、後釋。標中有二:一所行法人、後明國王益。王益有五:一標得益、二徵問、三釋、四又徵、五「如是人王」下明護。
經 爾時世尊告天眾曰:「善男子!是事實不?」
下第二問梵釋護不。有三:一佛問令護、二諸天答護、三佛讚印。初也。
經 是時無量釋梵四王及藥叉眾,俱時同聲答世尊言:「如是如是。若有國土講宣讀誦此妙經王,是諸國王,我等四王常來擁護,行住共俱。其王若有一切災障及諸怨敵,我等四王皆使消殄,憂愁疾疫亦令除差,增益壽命、感應禎祥、所願遂心,恒生歡喜。我等亦能令其國中所有軍兵悉皆勇健。」
下諸天答護中有四:初標答護、二「若有國土」下明得護所以、三「是諸國王」下明所護之王、四「我等四王」下明能護者。有三:一為侍衛、二「其王」下為除惡、三「增益壽」下加善。加善有四:一增壽、二現瑞、三令勸、四兵勇。
經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如汝所說,汝當修行。」
下佛讚印。
經 「何以故?是諸國王如法行時,一切人民隨王修習如法行者,汝等皆蒙色力勝利、宮殿光明、眷屬強盛。」時釋梵等白佛言:「如是。世尊!」
贊曰:世尊重勸。初假徵令護所由。次佛為說應護所以,《起世經》、《長阿含經》等皆云「人若修善,增天勢力。」又如下王法正論廣明。後梵釋領解,文段可知。
經 佛言:「若有[1]講誦此妙經典流通之處,於其國中大臣輔相有四種益。云何為四?一者更相親穆尊重愛念;二者常為人王心所愛重,亦為沙門婆羅門、大國小國之所遵敬;三者輕財重法不求世利,嘉名普暨眾所欽仰;四者壽命延長安隱快樂。是名四益。」
下明臣佐益。有四:一標、二徵、三釋、四結。臣佐敬順方得是益,文顯可知。
經 「若有國土宣說是經,沙門婆羅門得四種勝利。云何為四?一者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無所乏少、二者皆得安心思惟讀誦、三者依於山林得安樂住、四者隨心所願皆得滿足。是名四種勝利。」
下明沙門等益。國安人富、臣人信敬,故得如是。文亦四段,如前可知。
經 「若有國土宣說是經,一切人民皆得豐樂無諸疾疫,商估往還多獲寶貨,具足勝福,是名種種功德利益。」
下明人庶得益。初標所由、次明得益、後「是名」下結。
經 爾時梵釋四天王及諸大眾白佛言:「世尊!如是經典甚深之義若現在者,當知如來三十七種助菩提法住世未滅;若是經典滅盡之時,正法亦滅。」
下第六梵釋述成。有二:初梵釋陳彰、後如來印勸。初陳彰有二:初明此經在世,行證二種正法不滅;二「若是經典」下,此經若無,行證二種正法亦滅。意欲令人久流勝教。
經 佛言:「如是如是。善男子!是故汝等於此《金光明經》一句一頌一品一部,皆當一心正讀誦、正聞持、正思惟、正修習,為諸眾生廣宣流布,長夜安樂福利無邊。」
下如來印勸。初印、「善男子」下勸。勸中有二:初明所流經;次「皆當」下令起法行,復二:初自利行、後「為諸眾生」下令利他行。
經 時諸大眾聞佛說已,咸蒙勝益,歡喜受持。
下品中第四大段時會得益。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三(末)
校注
[0222001] 醫【大】,瞖【考偽-甲】 [0222002] 略【大】,路【考偽-甲】 [0232001] 冠註曰記字疑疏本作說字 [0244001] 冠註曰懺疏牒作悔 [0248001] 冠註曰善字上疏牒有若字 [0251001] 冠註曰講誦疏牒作講讀【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788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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