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義苑疏
華嚴一乘分齊章義苑疏卷第八
華嚴一乘分齊章義苑疏卷第八
第十,義理分齊至六相圓融義四。
三性同異義第一至先直說後決擇。
釋曰:一、通就當性說,二、約當性二義,三、對三無性說。初、就徧計一,謂由是妄執,無法可生可滅也。二、情有即是理無,故不生也;理無即情有,故不滅也。不滅不生,為一法也。三、求徧計相不可得,故不生;能顯無相性,故不滅。不滅即不生,亦一法也。二、就緣起性一,謂法無自體,攬緣而起,即生無生;既本不生,故無可滅也。二、緣起無性,故不生;無性緣起,故不滅。是故不生即不滅,不滅即不生,為一法也。三、推緣無起,故不生;能顯無生性,故不滅。三、約圓成性一,謂非是有為,故無彼生滅相也。二、非妄心境,故不生,即相無義;聖智所證,故不滅,即性有義。而非妄心境,故遠離我法所執,便能顯得勝義無自性性,即第三無性義也。又體非遷變故不生,隨緣令法起故不滅,不滅即不生為一法也。此即法性宗中二義也。四、通就三性混融於一法上,就徧計故不生,就圓成故不滅,就依他故亦不生亦不滅,就三無性故非不生非不滅,則合三性為三句,三無性為一句,以成四句。如一念心剎那瞥起,即具六義,謂一念之心是緣起法,是依他起,情計有實即徧計執,體本空寂即是圓成,三性備矣。既即依三性說三無性,故六義具矣。唯識云: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五、然此四門合為一聚,圓融無礙,以一念心上、一微塵上即有六義,故總融合,頓思可見。此義法相宗無,須智權實,不得此門,難見融通,故茲預說,方曉下文。
前中三性各有二義至一、情有義,二、理無義。
釋曰:真即圓成,性由真故,不變如故。隨緣依他者,依攬眾緣無性,緣起故依有,緣無自性故無性。所執者,徧計執性,謂計度依他故情有,妄執無法故理無。此乃離成六義,下合成二門。
由真中不變至不壞,末而常本也。
釋曰:真有不變隨緣,妄有體空成事。此中無性理無,即是妄中體空。由體空故,與不變而無殊,故三性而一際。不捨緣而即真,故不壞末而常本也。
經云:眾生即涅槃,不復更滅也。
釋曰:淨名經也。妄攬真成,眾生相現,妄空無體,卓爾真常,故不復滅。
又約真如至不動,本而常末也。
釋曰:似有情有,即妄中成事,與真中隨緣,畢竟無二,故亦無異。不變性而緣起,故不動本常末也。
經云法身至名曰眾生也。
釋曰:法身經也。則真如隨緣成諸染法,眾生現而法身不顯。事能隱理,如水成波,動顯靜隱。
即由此三義至通融無障無礙。
釋曰:結上合成二門,謂真該妄末,結此隨緣妄徹真源,結前不變性相通融,結成一際無障無礙,通理事與事事無礙。準前四五二門,思之。
問:依他似有至是情有耶。
釋曰:似有為假,所執為實,假實相違,故成問也。
答:由二義故無異,至所執無隨緣故。
釋曰:一、以彼所執下,依緣故執。唯識云:由彼彼徧計,遍計種種物。二、若離下,由執故緣。唯識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真中隨緣等者,謂由心故現境,由境故起心。起信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問:如何三性至不相違耶。
釋曰:有無性相,不變隨緣,義象既殊,寧不相背?故茲問起。
答:以此二義至隨緣成染淨也。
猶如明鏡至顯鏡之明淨。
釋曰:喻,明也。鏡喻不變,染淨喻隨緣。由明現像,不變現於隨緣;因像驗明,隨緣顯於不變。二義相成,體恒無二,故云唯是一性。雖現下,約離過以重明耳。
當知真如至方成染淨。
是故二義至豈相違耶。
釋曰:結成上義。是以二義若非一性,則不相成。一性若非二義,則無相。徧思之,令見其法。
依他中雖復至,皆無自性故。
釋曰:似有者,相假也。必無自性者,性空也。以諸下,出空所以。
若非無性至似有,是故無性。
釋曰:依他二義以相推。初若非下,返推似有。若成下,順推無性。假緣從緣者,必無性矣。
故智論云至即顯無性也。
釋曰:從緣即似有義,無性即性無義,正同中論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畢竟空者,是名般若,則實相現前。此則下,結指上文緣生故空也。
中論云至明緣生也。
釋曰:似有空義等者,謂諸法若不空,則無道無果。何以故?法定實故,故不能成緣。以今成緣,返知空耳。此則下,結指上文無性故緣生也。
涅槃經云至不二法門故也。
釋曰:智論緣生故無性,中論無性故緣生,各舉一義尚未同時,故引涅槃空有雙陳,結為不二法門,方窮其旨也。
非直二義至畢竟無二也。
釋曰:全體雙收者,謂空故緣生,相收於性也。緣生故空,性收於相也。性相雙融成,畢竟無二也。
所執性中至橫計有故。
釋曰:雖復當情者,謂依他現前故執之為有,離緣無性故道理無。以於下出所以。
如於木杌至唯一性也。
釋曰:如於下,喻情有。然鬼下,喻理無。此是標定二義。如於其木下,返顯。今既橫計下,順明。是故下,二義相資唯一,周徧計度,故云一性也。
當知所執道理亦爾。
釋曰:指法同喻也。
上來直明竟,至第三顯示其義。
釋曰:性本超情,故不可以情而取。所以云:般若如火聚,四邊不可取。設固取之,便墮斷常之過。此乃取則被焚,然後四謗全祛,百非斯絕,真義現前,舉措皆入。方云:般若如清涼,四邊皆得入。即顯示其義矣。
初門護執者,至行處故。餘句準之。
釋曰:此中決擇,問同答別,曲盡執性。初、問有無等,約隨緣、不變二義單答。二、問有無,約二義相即複答。於複中言餘二句可知者,應問云: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具德故。三、問有無,離計以答。離所謂者,謂則計也。下三句例然者,皆言離所謂故,則離四種計也。四、問有無等,約離四謗以答。初言空真如者,雖是空如來藏,義同離增益謗。次言不空真如,雖具恒沙性德,義同離損減謗。則離四謗備矣。五、問有無,約超情造修以答。所以離妄則超情,智行則造詣。餘句準之者,應問云:亦有亦無耶?答:不也,性無二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性德圓彰故。問:此之決擇真如,與夫起信廣釋真如,同耶?異耶?答:遣。四句雖同,為門則異。彼局真如門,此通真如生、滅二門。何以故?顯隨緣不變故。問:執情無量,何止於此耶?答:然。執取雖多,總攝不過此四,所以四謗喪而百非斯遣矣。
依他性者,至境故。餘句準之。
釋曰:亦問同而答別也。初、問有無等,約緣起、無性二義單答。無二性者,全體相收故。有多義門者,謂迷悟、染淨等,皆緣起故。二、問有無等,約二義相資複答。餘二句可知者,例前三、四二句也。三、又以緣起離於四句者,謂藉緣而起故,離有緣起;似有故,離無緣起;無性無二故,離亦有亦無;緣起具眾義故,離非有非無。又以無性故,亦離四句者,謂無性故,離有無性;成緣起故,離無無性;緣起相收故,離亦有亦無;無性具緣故離,故離非有非無。四、問依他有無等,前二句約遣妄顯真答,後二句約離二謗答。言約觀遣故者,謂除染分依他也。能現無生故者,依他無性,即顯圓成也。五、又問有無等者,約異真妄境智以答。異圓成者,非真有也。又約徧計分者,理無也。又離所謂者,離有計也。異徧計者,相有也。以圓成分故者,性同真也。又智境者,真淨為智所緣故。餘句準之者,應問云:亦有亦無耶?答:不也,性相不二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依之發智故。
徧計所執者,至曀真故。餘句準之。
釋曰:初問有無等,約二義以互答。二問有無等,唯約理無以答。是以答有答無皆言無道理者,言同而意別也。故初無道理克就無也,次無道理翻顯情有也。餘句準之者,應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道理故無二也。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無道理故恒順性也。三問有無等,唯約情有以答。第四句云執成故者,謂執性即圓成也。四問有無等,約亡情觀境以答。餘句準之者,應問云:亦有亦無耶?不也。境智不二故。非有非無耶?不也。洞明眾德故。五問有無等,約體空障理以答。餘句準之者,應問云:亦有亦無耶?不也。成事體空無二故。非有非無耶?不也。事能顯理故。
第二、示執過至有二過失。
釋曰:前章護執是法本超情,此章示過是礭執乖真,便成過患。故圓覺云:以輪迴心而觀圓覺,彼圓覺性即同輪迴。
一、常過,謂至即墮常過。
釋曰:若執真如是有,一向定實者,遂不能從緣而轉,故對染之時卓然獨立。染中既無真常,何容智慧覺了?則決定是常,故云即墮常過也。
問諸聖教至豈是過耶。
釋曰:因上執真為有,被結屬常過,故引聖教量漫以難之。凝然者,不變之性也。
答:聖說真如不思議常。
釋曰:即不異無常之常者,謂常與無常畢竟同故,則真隨妄轉,妄顯真常,不可作一端而擬議,故云名不思議常也。
非謂不作至故名真實。
釋曰:非謂下,返斥情計。以彼下,順顯真常。問:若云凝然常是情計者,且法相宗中廣談真如凝然,堅如玉石,不受熏變,豈皆情計耶?答:若與之者,對小施權,得真如一分,亦是常也。若奪之者,執權為了,二諦不融,豈非情計與?故智論云:智障極盲闇,謂真俗別執。
是故經云不染至時不失常也。
釋曰:勝鬘經也。上句不變即隨緣,下句隨緣即不變,二義雙融,故不失常也。
問:教中既就至為無常耶?
釋曰:稽夫真性,難彼無常,方盡隨緣之旨。
答:教中亦說至成染心等。
釋曰:教中亦說者,成上之問也。經云下,引楞伽,明隨緣成無常之相。如來藏受苦樂者,真隨妄轉、果藉因成,是以因善果樂、因惡則果苦。雖因果如斯,藏性未甞捨離,故云俱也。若生滅者,狀于漂沉也。論云下,引起信,明真如不守自性,隨熏動作耳。故彼又云:單真不立、獨妄難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
以此教理至是非有也。
釋曰:以此教理者,結前經論之理道,成上常作無常旨,故妄顯真隱亦非有也。
問:真如是至之常義耶。
釋曰:問:真如下騰上圓成常無常義,述作難端。亦可下正以依他例而難之。
答:亦得有也至成無常也。
釋曰:以諸緣起者相有,即無自性者性無,由斯二義,方成依他起性。此乃依真而起,故云不異常性而得無常。經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者,謂不生不滅是所依,生滅妄法是能依,攬不生不滅之真,成生滅無常之妄,故曰是無常義。故次結云此則不異於常成無常也。
又以諸緣起至不復更滅等。
釋曰:緣起為妄,無性為真。不壞緣而即真,故無常為常也。經云下。般若、淨名,文顯可知。
此中二義至此之謂也。
釋曰:二義相配者,以緣起隨緣,無性配不變,則不離真俗二諦,所以真妄融而二諦即,中道挺然。智論下,返證智障。極盲闇者,無法空中道之玅慧也。
是故若執至賴真立故。
釋曰:由上問答真如常與無常,左右釋成,竊慮學者執情彌固,故此結過,兼顯無真有俗,俗亦墮常。以染淨下,出常過所以也。
二、斷過者至亦是斷也。
釋曰:如情下,約真明斷。又若下,約真明俗斷。初則情有非真有者,謂情生則理喪,故非真常之有也。次則情有不能隨緣,俗無體性,獨妄難成,故染淨諸法幾乎絕矣。矧茲有計,二諦皆斷,寧不慎乎?
第二執無至亦即常也。
釋曰:謂真如為迷悟所依故,無真則生死無依。無依有法,法成定實,不可改轉故,即是常智。依真發無真,則智何所因?無因成智,是亦常情也。
又無所依至無亦即斷也。
釋曰:斷,過也。無依下,約無真俗斷。又執下,明無真真斷。亦一計而二諦雙斷,無過斯甚矣。
第三、執亦有至故是斷也。
釋曰:真理體絕有無,思情雙計,與真相乖,故失彼真。既失于真,無法可詣,故墮於斷也。
若謂如彼至是即常也。
釋曰:若謂如彼所計者,指彼雙計有無也。以雙計既失其真,執為真者,正墮常有之過耳。
第四、非有至即是斷也。
釋曰:情懷兒戲,於真遠矣,豈非斷歟?
戲論非真至故是常也。
釋曰:謂雙非戲,屬于妄情,故云非真。而翻認為真者,此乃強執情有,故墮常過。
第二、依他至即是斷也。
釋曰:一常下明常過,又由下明斷過。且夫依他起法本是攬緣無有自體,今執有者既不藉緣法成定性,故墮常過。又假緣者方有其法,無緣有法無所從,宛成斷過。
問:若說依他至以為有耶?
釋曰:依他為有,過屬斷常,殊乖經論,故此問之。
答:聖說依他至名依他有。
釋曰:初標有即於空,故云不異。何以下,徵而釋之。言無作者故者,謂無定自性也。由無自性,方成緣起似有,故結云是故即非有之有,名依他有。此即假有之有,不同情計之實有耳。
釋曰:是則下指聖立法,若謂下墮常,是故下成斷。不動真際等者,依真成有也。亦闇用淨名,彼文云:依無住本立一切法。若謂依他如言有等者,則計執依他有其實性,纔成實性遂不藉緣,無緣有法即墮於常,故結云良由執有。此之執有以防斷空,故云恐墮空斷勵力立有。不知執有翻墮斷空,故云不達緣所起法便墮空無,故結云斷依他故也。
二、若執無者至即是斷也。
釋曰:且依他是其假有,假有既執之為無,則緣何所起?起法不成,便墮斷過。雙標二過,常過留在結文,非謂偏括耳。
問:若說緣生至畢竟空耶?
釋曰:以情空濫于真空,故有斯問。
答:聖說緣至,名緣生空。
釋曰:答聖說下,標即俗之真。何以下,徵而釋之。是故下,結成正義。言若不爾者,謂若非緣生之有而顯真空者,於何法上而說其空?故云無緣生因。以何所以等,此是返徵。是故下,方順結耳。
釋曰:此即下指聖洞緣,若謂下執空成斷,是故下防有墮空。不動緣生等者,即俗而明真,是故生滅去來本如來藏。若謂緣生如言空者,則言生理喪情執之空也,故次云即無空理。既失真空故不能達法,遂防有見督志於空,不知此空卻成斷滅,故云情中惡趣空也。
問:若由依他至互相破耶?
釋曰:由幻有、真空二義故:一、極相順,謂冥合一相,舉體全攝;二、極相違,謂各互相害,全奪永盡。是故下,屬初門。何故下,屬次門。所以爾者,謂諸緣起法未嘗有體,未曾損德,無體無壞,無二無礙,為緣起法。是故前代論師、龍樹等雖說盡有之空,而不滅有,有既不損,則是不違有之空,則離有離空之真空也。無著等雖說盡空之有,而不損空,空既不損,即是不違空之有,是故亦離空離有之幻有也。當知二說全體相與,際限無遺,雖各述一義,而舉體圓具,故無違也。是故舉體全空之有,無著等說;舉體全有之空,龍樹等談。非直二說互不相違,亦乃二義相由全攝,故無二也。若爾,何故清辯、護法、後代論師亦約緣起法卻互相破耶?下約極相違全奪。答云。
答:此乃相成,非相破也。
釋曰:若不空有,相奪永盡,無以舉體全收,故極破方極成也。
何者為末代至如謂之有也?
釋曰:謂器鈍情生,聞說依他幻有執為定有,故云不達等。如謂者,計執也。
是故清辯至破於有也。
釋曰:破依他有者,情執定有,令成緣起幻有,故云方乃得彼依他之有也。
又彼有情至,如謂之空。
釋曰:又彼者,指上末代鈍根眾生。謂彼聞說緣生性空者,謂為斷無,故云不達。如謂之空者,情計之斷空矣。
是故護法至破於空也。
釋曰:破彼謂空等者,破其計執空無以存幻有者,即真之有,此有方成無性真空,故云若有滅非真空故。是故下,結為成空故真也。破於空也,斷耳。
以色即是空至舉體全攝。
釋曰:以色即是空,幻色即真空,則清辯奪有,盡而成空。空即是色,真空即幻色,則護法害空,盡而成有。空有相參,故極違而方極順,故云舉體全攝。
若無後代至反相成也。
釋曰:龍樹、無著等就極順門,故不相破。清辯、護法據極違門,故須相破。違順無礙方是緣起,是故前後皆不相違。餘準上思之,故諸法無不會耳。
是故如情至即墮常也。
釋曰:雙結二過。如情執無,無不即法,故屬于斷。若以無法便為依他,即不藉緣。不藉緣故,法局定常耳。
第三亦有至可以準之。
釋曰:兩亦之過亦墮斷常,故云具上諸失。
問:若據上來至具上失耶?
釋曰:有無偏取此應不可者,謂單取於有墮其常過,局取於空遂成惡趣,此是偏局之失。返驗雙取空有,應當與理契合,亦何失乎?
答:依他起性至具上失也。
釋曰:雖具下,護與之。然全下,約空有相即奪之。而如下,據情出過。所以有無雖同,情非情異也。且依他緣起,非定有無。若執有無雙定,即失其不定緣起,故是斷也。若謂如彼雙計以為緣起者,以無緣有法,是即常也。
第四非有至亦非理也。
釋曰:且緣起之性空有無二,若計雙非寧同正趣?故亦非理。
何者?以其執至為道理也。
釋曰:此計從兩亦中來,謂雙計有無既屬斷常,遂執雙非應契正理,不知此計宛又成非。故下結失云。
此既非理至,思以準之。
釋曰:戲論於緣是計情故,失於緣起即是斷也。又戲論非緣而計為緣起,無緣有法故是常也。
第三、徧計至有二過失。
釋曰:既云徧計所執,何故計執者翻成斷常耶?答:謂此性中情有理無,全體相即故。若偏執之,則不了融即,故屬斷常。
謂若所執至故是斷也。
釋曰:謂妄執無體,故以智照之,則清淨本然。今既執為實有,縱智照之,亦應不空,豈非常過歟?又徧計之性,道理是無,今強執理有,翻失情有。情有失故,過屬於斷。
二、若執徧計至亦是斷也。
釋曰:徧計情中是有,今計執無,則無殊聖者,故云凡夫迷倒,不異於聖。既不異聖,則情不可除,故即是常。凡夫與聖無殊,即無凡迷,故即墮斷。且悟因迷有,既無凡迷,亦無聖悟,聖凡撥喪,故云亦是斷也。
三亦有無至具上失也。
釋曰:性既無二者,情有理無,全相即故。而謂有無者,計執兩亦,故有無情隔,故即相違。且有無不二,方善茲性。既兩亦雙計,失彼相融,故是斷也。若執雙計便為性者,失二義而有性,即墮於常,故云且上失也。
四、非有非無至准以知之。
釋曰:謂兩亦既失,遂計雙非。不知雙非,情同戲論。既成戲論,失彼性融,故屬於斷。又戲論非性,而計為性,故是常也。故云亦具上失。
第二、執成至顯示其義者。
釋曰:標,示也。前示執離過,故於此中明顯出情之義,使人造詣。大疏云:四句之火莫焚,萬法之門皆入。
真如是有義,至准上知之。
釋曰:超情故,所以四句翻成四門。真如下標以迷,下三句皆然。以迷悟所依者,謂迷之則生死無窮,解之則廓爾大悟。又不空義者,具足?河沙性功德故。不可壞者,性恒不變故。又真如是空義者,空無窮妄染故,故云離相。隨緣故者,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對染故者,體無妄染,方能現染故。以具德故者,謂統眾德而空有雙含。違順自在故者,不二而二則違,各成性故;二而不二則順,全相即故。鎔融故者,以消事事與理而融和,此皆具有無故,真如兩亦耳。以二不二故者,謂真俗雙泯,故是雙非。定取不得故者,約互奪故,亦屬雙非互存,故成兩亦也。
二、依他是有至不得,故准前。
三、徧計是有至准前思之。
釋曰:徧計執性體是橫執依他起性,故兩亦雙非之。二門皆言由是所執,故前二各據一義明之,可知。
上來別明三性竟。
第二、總說者,至融性無障礙。
釋曰:三性既融,究竟無異,故云一際。一實貫三,是故舉一全收矣。
如攝論:婆羅至,羅至一分成涅槃。
釋曰:依何義下,問。於依他下,答。何以故下,徵釋無差。言不見生死、涅槃者,了二相之平等,故云不見。淨志未達此旨,故以問之。於依他中分別性者,染分同妄也;及真實性者,淨分同真也。染淨不二故,生死為涅槃,故曰無差別。何以故下,徵云:以何義故,依他二分成生死、涅槃耶?故釋云:此依他性等。此約依他二分說也。若約三性說者,謂於依他起自性中,依偏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遂成生死、涅槃。何以故下,亦是徵其無差別。應答云:即此依他起自性,由徧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若如此,則三性交徹備矣。此據無性論釋之。
釋曰:依他至婆羅門如此。
釋曰:此之釋論,乃是天親所造。依他性非生死者,約真妄相即義,釋上無差義。何以故非生死耶?遂釋曰:由此性因真實成涅槃故。此性非涅槃者,標依他非定真也。何以故下,徵此性由分別下,依他亦能即妄也。真妄既能相即,故不可定說一分。言若見一分,餘分性不異者,二分既相即,故言不異。由不異故,生死與涅槃平等無二,故云是故不見生死,亦不見涅槃。義記云:生死、涅槃,夷、齊同貫。由此下,結如來以二相平等答其問矣。
又云:阿毗至義說三分。
釋曰:世尊說法下,標三種法。依何義下,徵。於依他下,釋。約依他二分,并想相依他以為三分。若如此有一性具于三分,則真妄交徹顯矣。若約三性說者,則於依他起自性中,偏計所執自性是染汙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即依他起性是彼二分耳。
釋曰:阿毗至作此說也。
釋曰:分別性下,所依體也。故說法下,能依法也。阿毗達摩,此云對法。修多羅,此云經也。
此上論文至思之可見。
釋曰:結上攝論兩節之文。初中依他分別為生死,則真該妄末也。依他真實為涅槃,則妄徹真源也。二無差別,則交徹雙融耳。次中三分不離依他也,準可知矣。
華嚴一乘分齊章義苑疏卷第八
釋曰:然此教海宏深,包含無外,通明三性,離過絕非,染淨交參,雙融無礙,遂成緣起,力用相資,德用所因,略以備矣。然後一多無礙,炳現十玄,總別圓融,洞明六相。已上四門,宗因若是,竝為圓教具德,一乘分齊旨趣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