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義苑疏
華嚴一乘分齊章義苑疏卷第十
華嚴一乘分齊章義苑疏卷第十
故此經云至盡義者是也。
所以爾者,至窮終方原始。
釋曰:此顯位上下相即也。由是下以法顯人,故皆始終一齊耳。
如上同時至佛者,即其事也。
釋曰:初例總顯別,又云下引地經與十住偈文皆明相即,十信下以人顯法,是以賢首品談德業該收,故十信道圓,一念該於佛地,斯之謂歟?
問:如同體至屬因陀羅攝。
釋曰:矧茲同體,法既交參,義非一準,是故炳然齊現,猶比芥瓶,交映重重,若帝珠之互入,此是具別門之義也。
餘義即同。至門中亦準思之。
釋曰:此辨本門相即之義,仍隨下亦具餘門,法本如然非同應化,故云舊來如此也。
問:若一門中至攝一切無盡故。
釋曰:此問躡前答辭而起,答約隱顯相奪而酬。
問:此同體中至中一切耶?
釋曰:自他之義顯然有異,豈有斷自復容於他耶?
答既攝自至窮其法相也。
釋曰:自他皆攝者,窮其緣起方盡難思耳。
何以故?圓融至不可說其邊量。
釋曰:初句徵,餘皆釋。釋中竝用所因。圓融法界者,法性融通故。無盡緣起者,緣起相由故。此但論法界等者,唯心迴轉故。末句結答問宗。
故此經偈云至俱齊無前後別。
釋曰:初偈約時顯法。前三句言時劫不可盡乍可盡,第四句正況緣起之法決不可盡也。次二偈約依正顯法,謂正報眾生心行差別是最難知,今亦可知。碎利為塵塵不可數,此亦可數。虗空無邊一毛無間,乍以無間之毛端度量無邊之虗空,若是菩薩發心功德不可測量。良由下出其所以,則一證一切證,因果該徹故也。
故地論云至此事不疑。
釋曰:因果不二為大緣起,仍以六相融通故自他相即,明知下亦因果圓融歷歷齊現,故云互為主伴。深須下勸誡也。
又此經云至廣如經文。
釋曰:初發心菩薩與諸如來,依正等、說法等、身量等、智慧等、度生等。又云下,略明初心正覺之相也。
問:此等歎因至故非因也。
釋曰:此之問意,由前廣歎初發心之功德,故以果德例而難之。答中以一乘緣起因果同源,故因是果家之因,得初即得其後也。若不得者,非果之因,非緣起之因也。
問:上言果分至得果法耶?
釋曰:亦由上文因即果故,便引果海難思而辨果也。
答令言作佛至不可說也。
釋曰:此中答意,約其三生,於第三生因圓果滿,猶帶言詮,故上廣辨。作佛纔臻位極,則沒同果海,唯證乃知,故不可言議。此之三生在于一念,故清涼云:一生不克,三生必圓。
此如龍女至,應準思之。
釋曰:示圓機證果也。雖女人五障,此女乃道成轉身,如法華中辨,餘皆當經詳矣。
問:上言一念至與彼何別?
釋曰:介爾成佛,權實皆宗,故成此問。
答:三乘望理至具足一切耳。
釋曰:三乘望理為一念者,謂理則頓悟,乘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今此一乘等者,謂緣起一念,一多混融,是故此成即是彼成,故與眾生同時作佛。言十同時者,無盡之時,同趣一念故也。後皆新新斷惑者,舊佛新成,促不礙延也。亦不住學地而成正覺等者,因該果海。逆順等者,以玄門而狀證相。十信終心具諸位者,果徹因源也。應用六相通之。
然此一念至自在門訖。
釋曰:一念同劫者,延促無礙,由法融通,故時無盡也。直須思之者,示勸修忌,落其識情耳。
第四,因陀羅至互現重重無盡。
釋曰:此上諸義體相自在等者,謂以一事稱性故能攝一切,餘法亦皆稱性,何有一法而不攝即?是故重重互相涉入。如天帝殿珠網覆上,一明珠內萬像俱現,珠珠皆爾。此珠明徹互相現影,復現影而無窮盡。梵云因陀羅,此云能天帝。十門唯此從喻受名,若就法立應名重珠現無盡門。
故此經云至即三世間也。
釋曰:初偈塵中現諸佛智正覺世間也,次偈塵中現佛土器世間也,後偈塵中現三道六趣眾生世間也。
又云:一切至無量,廣如經辨。
釋曰:初偈主伴同會普法圓彰,次偈依正容持分圓無礙,末後舉一例餘。
此等竝是至如量境也。
釋曰:結示本法,由法智圓明皆悉無盡也。
其餘變化,至去情思之。
釋曰:其餘變化等者,揀三乘應現也。何以故下,徵釋本法離,本法離見超情耳。
問:上一塵至,宜準思之。
釋曰:問中約一塵一剎平徧而難,答中據塵剎相含重重互徧而說也。
問:若據此文至因陀羅成也。
釋曰:問責瀚漫,焉辨始終?答藉智成,雖重重交涉,不礙歷歷齊彰,故論主伴耳。如上教義等者,示法法皆有主伴也。及前等者,指前二互,若乃隱映互現,展轉無窮,皆此門攝,故云皆悉如是等。
五者、微細相容至無不明了。
釋曰:炳然同時齊現等者,炳,明也。如瑠璃瓶盛多芥子,隔瓶頓見。然微細者,總有三義:一、所含微細,猶如芥瓶。如毛孔能受彼諸剎,諸剎不能遍毛孔故。以毛據稱性,却如瑠璃之瓶;剎約存相,故如芥子在內。二、約能含微細,以一毛一塵即能含故。如下,引經證。三、約難知微細,微塵不大而剎不小,而能廣容,即難知義。一能含多,即曰相容。又法法皆爾,故云相容。一多不壞,故云安立。
猶如束箭至可如理思之。
釋曰:菩薩於一念中從兜率天等者,即如十微細中八相之中,一一各具餘之七相之義。又云下,依正相含炳然之相,故皆言安住也。
問:是義與上至宜細思之。
釋曰:此之答意,但以諸法同時相容顯現,與展轉攝入重重,故分二玄之別,更無別義也。
六者、秘密隱顯至俱時成就也。
釋曰:此上諸義隱覆顯了者,謂一事能攝彼多則一顯多隱,一切攝一事則一隱多顯,二隱不俱、二顯不竝,隱顯顯隱同時無礙,故曰俱成。
故此經云至秘密授記等。
釋曰:於此方入正受為顯,他方三昧起為隱。以此但入定,不見起故。眼根入正受即是顯,色塵三昧起即是隱。下之隱顯,例可知矣。然茲隱顯,皆就二法形對言之,應成多對:一、此彼方隅對;二、根塵能所對;三、男女左右對;四、塵毛依正對;五、往返度生對;六、現滅流通對;七、顯授冥記對。此上多對,皆顯密同時,無有前後耳。
如上第一,至此準思之。
釋曰:一中多顯,故一錢中十錢為顯;了多中十隱,故第二錢望第一錢中十,即為秘密。何以故下,徵釋。隱顯則見此不見彼,彼名隱,此名顯。亦如一人身上,六親所望雖各不同,然各全得,亦不雜亂。由此隱顯,體無前後,不相妨礙,名秘密俱成。問:此隱顯門與前相入、相即何別耶?答:若攝他,他現,是相入門;若攝他,他不現,即相即門;若攝他,他不盡不現,即隱顯門。故如八夜月,晦明相竝,隱顯同時矣。
第七,諸藏純雜至故名為雜。
釋曰:初標名,次釋義,若以人下釋純,又即下明雜。斯二同時,故云具德。
又如菩薩至俱時成就也。
釋曰:此約古立。如一施行,一切皆施,名純;施中具於諸行,名雜,即事事無礙。新云廣陿,以大師意云:萬行純雜,有通事理無礙,及單約事說,故廢之。可謂同一法界,故純;不壞事相,故雜,此即事理無礙也。一行長行,故純;不妨餘行,故雜,此但約事也。故昔廢之,而立廣陿。若欲會取,即事同理而徧,故純;不壞一多,故雜,即亦有事事無礙義耳。如上人門取者是也。玅嚴品說:諸眾生海各各唯得解脫門,純也;普賢菩薩得不思議解脫門,雜也。又如善財所求諸善知識,各言:我唯知此法門,純也。皆推進云:如諸菩薩種種知見、種種修行、種種證得者,此雜門也。自言知一,推他有多,自他雖異,然屬一身,此亦純雜無礙門也。
如是繁興至,宜準思之。
釋曰:緣起無涯,普周法界,純一無二,各不壞本位,故曰無不具足者矣。
八者、十世隔法至不相離故。
釋曰:三世區分,名為隔法。而互相在,即是異成。此上諸雜,義徧十世中者,以時無別體,依法以立。法既無礙,時亦如之。同時者,一念之總。別異者,九世之別。以時下,出十世融通所以。如見華開,知是芳春。茂成結果,知是朱夏。凋落為秋,收藏為冬。皆因於物,知四時也。今時相入,知法之融通,故不相離。
言十世者至得即入也。
釋曰:各有過去等者,取意以立,即離世間品意。文云:菩薩有十種說三世。何等為十?所謂過去說過去、過去說現在、過去說未來、現在說過去、現在說平等、現在說未來、未來說過去、未來說現在、未來說無盡,為九世。又三世說一念,即是總句。言無盡即未來,未來欲彰無窮,故云無盡。現在平等即現在,現在謂現在,可以目覩,例同過未,故云平等。不言一念亦名九世,攝歸一念,故云十世。總別相資,互為緣起。
故此經云至渾融成矣。
釋曰:念劫圓融,延促無礙,故經偈云:無量無數劫,解之即一念,知念亦無念,如是見世間。又十地品第十地云:菩薩知種種入劫智,所謂一劫入多劫,多劫入一劫,乃至云長劫入短劫,短劫入長劫等。此亦以時而顯智也。思之。
又此經云至廣如經文。
釋曰:引此諸經意顯時處無礙,初塵現時剎、二塵現時眾、三塵現時化事、四塵中轉無盡法輪。
此普攝上至,宜可思之。
釋曰:結前十對之法,與十世而融通者矣。
九者、唯心迴轉至故異三乘耳。
釋曰:言唯是一如來藏清淨心轉者,謂心能變境,境須似心,心既無礙,境亦無礙。況真心所現,揀異妄心,故言清淨。真法具德,故能即入重重無礙,故云但性起具德異三乘耳。然此一門雖異三乘,葢宗因亦舉,猶有帶理之言。故大師新改為主伴圓明具德門,移此迴心為立門之所以。
然一心亦具足至等者,即其事也。
釋曰:十心之義,如心識中辨。
所以說十者,至無窮種種德耳。
釋曰:結德彰圓,重重無盡也。
此上諸義門,至宜思釋之。
釋曰:指法唯心,出宗所以,不可率情,故宜思擇。
十者、託事顯法至一切法門。
釋曰:謂見一事即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有所表。故金色世界即是本性,彌勒樓閣即是法門,勝熱婆羅門火聚刀山即是般若無分別智等,故曰別顯別法者也。
如此經中至如經思之。
釋曰:雲標十種,表法乃三。雖上諸義即是等盡法界,但隨一義以名目之。如顯可重圓明即名為寶,稱性自在即稱為王,無心霑潤即名雲等。齗齶者,謂雲之騰貌,為霑潤之根。
問:三乘以有至宜,可如理思之。
釋曰:初問,二答。答中三乘託異事相表顯異理等者,謂三乘中衣表忍辱、室表慈悲等。今此一乘所託之事等者,謂今明一事即法即人、即依即正,具無盡德,從無盡因之所生故。
此上十門,等至大見聞心中。
釋曰:融成一致,成大緣起也。言十門與本文十義皆悉同時者,謂每一門既帶同時等十門,具此十門皆各具教義等十義。一門既爾,門門皆然,重重取之,乃至無盡,故成緣起普眼境界。言諦觀察等者,約智修入,則無心體極,無間常行,一生不克,三生必圓,斯之謂矣。
然此十門至緣起義耳。
釋曰:初、諸門相攝,二、六相圓融,三、結歸一乘。言隨一門即攝餘門者,此雖相攝,不俱次緒,乃依至相也。以大師新立有次第,故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以是總故,冠於九門之初。二、廣陿門別中,先辨此者,是別門之由。由上事理無礙中事理相徧,故生下諸門。且約事如理徧故廣,不壞事相故陿,故為事事無礙之始。三、由廣陿無礙,所徧有多。以己望多,故有一多相容。相容則二體俱存,但力用交徹耳。四、此容彼,彼便即此;由此徧彼,此便即彼等,故有相即門。五、由互相攝即,互有隱顯。謂攝他,他可見,故有相入門;攝他,他無體,有相即門;攝他,他雖存而不可見,故有隱顯門。以為門別,故此三門皆由攝而有。相入,則如二鏡互照;相即,則如波水相收;隱顯,則如日月相暎。六、由此攝他,一切齊攝。彼攝亦然,故有微細相容。七、由互攝重重,故有帝網無盡。八、由既如帝網隨一,即是一切無盡,故有託事顯法。九、由上八皆是所依。所依之法既融,次辨能依。能依之時亦爾,故有十世門。十、由法法皆然,故隨舉其一,則便為主;連帶緣起,便有主伴門。此據新立,故改門而次緒,有異於古也。非謂古失,葢欲學者展轉精明耳。
又於其中至境界,準思之。
釋曰:揀[((冰-水+臨)-品+口)/皿],指文護一乘故也。言與彼三乘或同或異者,謂法相有通一乘,有局三乘。略如一乘中辦所設等者,且三乘名教,但為一乘之先。客廣如經論疏鈔者,以大師凡著義疏數本,皆明權實,不能備舉。孔目及問答,通至相述作,亦三一甄分故。次云全別不同,宜可廣依等者,勸示修學,令不混通規耳。
問:此上道理,至對比決之。
釋曰:初引經正答,良由下出聖意也。
又偈云至佛法一乘也。
釋曰:據經定義,參以四乘,權實顯矣。次下原佛本意云。
由此一乘至三身等佛。
釋曰:良以法門高玅,權小難窺,故隱實施權,未稱本懷,權現身相,此明偈中三乘之義也。
今為如是至無盡佛法也。
釋曰:圓根叩擊利見大人,故現無盡身。雲演難思之法義,此明偈中一乘之義,故結云名現佛身說無盡也。
三乘但隨機至為實德耳。
釋曰:三乘但隨機者,逐機末教也。未顯諸佛十身等者,非稱性本教也。然此三乘既不稱性,縱爾終談,亦是設化隨機,未亡形對,故云非窮盡說也。何以故者,徵徵云:焉知三乘不談無盡耶?故釋云:三乘以此無窮為過失故,返顯一乘宗無盡德也。故知他宗爾爾三千猶存限量,亦屬三乘。
又此經云至驚怪者矣。
釋曰:此通疑難也。惑者云:既言一乘以無窮為實德,何以經中有談二三等諸乘耶?故此釋云:此據本末分齊說耳。何故如斯?且非本無以垂末,非末無以顯本,本末齊彰,方窮無盡。是故海印炳現,斯之謂歟。題稱一乘教義分齊,却備談一代教跡、三藏微言者,正是斯意。學者知趣莫驚怪,應以虗心體茲宗極耳。
第四,六相圓融至三問答解釋。
釋曰:六相之義本出地經,世親菩薩以論開闢,故論云:一切所說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清涼釋云:此乃標舉顯通,謂法之體狀目之為相,義別為門。又由此通入證智中,故論又云:此言說解釋應知。除事者,清涼云:此顯立意,謂此六相為顯緣起圓融之法,勿以陰、界、入等事相執取,意不令人隨事執取,非除界不具六相也,故云六相緣起。大師立意亦然,但文小異耳。
初列名者至不移動故。
釋曰:列名略釋,先須總識其相。列名是論文,為論中釋義,隨經義門難見,是故大師約通義略釋。言別依止總滿彼總故者,謂依一開九,無總別不立,故云依止。由別方成總,故云滿彼。清涼云:總則攬別而成別,分總為別,同則別別帶總,異則別別互乖,成則雙攬同異方成。若無同異,總相不成故。如舍椽梁,總皆相似,終不成舍。壞則唯別,各住自性故。又壞者,猶如世界多緣共成,其中事物一一推徵,何者是界名壞?
第二、教興意者,至陀羅無窮理事等。
釋曰:教興意者,約教道解釋故。此教下彰其德用,由六相之圓融耳。
此義現前至便成正覺。
釋曰:此義現前者,謂六相緣起法智融通,則不見一法當情,故一斷一切斷法混時融,故得九世十世或滅或亡智顯智與理而齊彰,故初心正覺攝多劫於剎那,十信道圓一念該於佛地。
良由如是。至華嚴經說:
釋曰:良由者,出前道成之相,束為因果二門,故曰因即普賢、果即十佛等。
第三,問答至就緣成舍辨。
釋曰:以喻總釋也。一切處通者,但有形量法皆具六相。或曰:既言一切法皆具六相,此緣成舍豈非法耶?何以喻釋?答:據舍是法,亦緣起故。今言喻者,仗此曉餘,故屬其喻耳。下多不釋,準此知之。厥或義難見所由,請撿前因緣起。
問:何者見總至即得舍矣?
問:若椽全自獨至,不名為椽。
釋曰:躡前為難,難以孤單,答以因緣,何乖椽舍?
問:若椽等至少力,並全成也。
釋曰:此重問答,據力用義以顯之。謂須一全有力,餘緣無力;若餘有力,一緣定無力,方成舍耳。故不可各出少力,是故少力成過也。言故知非少力並全成也者,結少力之非,顯一椽全有力之是也。
問:無一椽時,豈非至餘椽例然?
釋曰:言答總並是椽者,謂攬別成總,舉一椽之總,故力貫諸緣也。若去於椽,即舍便壞,瓦等亦壞,故此諸緣皆即是椽,舍方善成。一緣既爾,餘亦然。
是故一切至,一切處準知。
釋曰:是故下結成緣起,謂此大緣不起則止而不論,若起則圓融離識耳。
第二、別相者至以此方便會一乘。
釋曰:此頌分句,前六句每句一相,第七句揀非識情,最後一句依修而證。良由攬別成總,故云一即具多;分總為別,故多即非一。諸緣各別,而成力義齊,故多類自同;諸緣隨自形類,功能各別,故各體別異。由此異故,方顯前同也。同異雙資,義理出於思識,方成總舍,故云一多緣起,理妙成也。雖成一總,且不失諸緣,故各住自法。然此六相為顯緣起圓融之法,大智造之無涯,故云唯智境界。勿以陰、界、入等事相執取,故曰非事識。依此緣起因,修證于果海,故云以此方便會一乘。問:此之義理分齊與夫大疏義理分齊,同耶?異耶?答:旨趣雖同,建立有異。故彼所依,體、事同;此立義門,攝歸真實同;此二義相收,一性無二等,彰其無礙同;于三性交參,周徧含容,全同解釋。建立異者,爰大疏宗終南三觀,故止于斯。此章乃該羅眾義,本末齊彰,故三性攝餘宗,六因收權淺。若爾,一乘之旨豈殊途耶?答:彼克一經,此就判教。是故克經則三觀澄明,判教則旁該餘義。然後融歸圓實,未來通規;一代教興,海印斯現耳。
偈辭。述意。迴向
華嚴一乘分齊章義苑疏卷第十畢
No. 995-B 義苑後序
教章義苑疏者,廓具德之宗,剖法義之判,是以宗之為德為實,趣之為本為融,注之而十宗備矣。若夫未明空有之朕,本絕理事之蹤,十佛自知,法本然爾。雜華果分不可說者,法也。暨于因門緣起,分齊具彰,攝義從名,五門等異,判之為五教,分之為大小,推之為權實,定之為頓漸,融之為同別。一代聖言,三藏正典,區矣別矣。雜華因分可說者,斯之義歟。尋斯宗旨,却覧餘乘,起信守宗者,自可知耳。是則三卷之書,十章之義,會經故不同乎經,辨律故不同乎律,扸論故不名乎論,飄飄然但總相彰明,遂云章也。上云以此章釋無盡章者,此也。既不牒文箋釋,故不云疏。及其義苑之解,搜義會教會宗。搜文故,例如孔目之與攝論,宗輪之與毗曇;搜義故,略如一乘之與化儀,六因之與三性。引而伸之,足而補之,精義見矣。然後會諸師之得失,定的判之名,立決擇部異之宗,使相從於有則,對明二祖宗義,出意會之無違。克義箋文得旨,繄表濫觴;釋決擇流通,稱之曰疏。余竊恐淺學不曉,分齊云章,義苑曰疏,故復書之于卷末。
元祐五年五月五日無為楊傑於姑蘇行舟序
朝請郎差充淮南路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學差浙西買軍需錢 仲[席-廿+禺] 捨錢壹佰貫文,刊華嚴經義苑疏第十卷功德,上薦 先考參政大資太師文惠溫國公、 先妣秦國太夫人季氏, 伴薦 亡室安人陳氏、 亡次男通仕郎錢 紹修 超昇 天界。
旹嘉定二年上元日鳥鎮普靜寺僧淨覺募緣重開
釋曰:解前發心功德,稱性德而無涯,一證一切證,故云一切一切。如彼下。指喻。何況下。以多法例多喻,意顯法無邊而略如其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