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疏記會閱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九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九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
發何等心?
【記】復次句,牒章也。
發何句,問起也。前之所說,但是能發之因緣,未知所發之心作何行相,故此徵問也。
△二、標徵列釋。
略說三種:
云何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習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疏】三種標也。
云何徵也?
一下,釋也。
直心者,謂向理之心,無別岐路,故即二行之本。
深心者,備具萬德,歸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大悲心者,廣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
妙行雖廣,三行統收,故標云略說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迴向故,謂初向實際,次向菩提,後向眾生,皆應相配釋之。
【記】向理等者。真如妙理,體離有無、一異、凡聖、染淨等一切邊邪之相。若欲造詣,必須正念。正念即正慧,正慧即是直心也。斯則理無別故,向心必直。故占察經說:真如能成行人質直心故。如蛇行性曲,入筒則直。三昧調心,亦復如是。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也。
二行本者,此直心通與二行為本也。下之二心別為行本。所以此通與二行為本者,謂念真如具無漏功德,一切眾生同有此性,皆當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行所依本。又以念真如非前際生、非後際滅故,能令二行究竟無有疲厭行不斷本。又知此性離言說分別畢竟平等故,能令二行離相成無漏因行相應本。故此一心通為二本也。
樂集等者,樂謂希欲,專注決定之謂也。由是知之,不如好之;好之者,不如樂之者也。
備萬德者,六度萬行,一切皆修。所修之行,一一翻對妄染,以顯性上?河沙功德。如以智慧翻破無明,顯成性上大智慧光明義等。是知修行葢為顯德,故約所成以解修行。據此,則不唯名深心,亦得名廣大心。以萬行齊修故廣也,皆徹心源故深也。今標之以豎,故曰深心;釋之以橫,故云一切。意以二文相顯也。疏中亦兼此二義。若有深而不廣徹理之一行,或復廣而不深多行於世善,皆非大乘之行。今此兼明,以成菩薩之大行矣。自利行本者,深心願樂故。若不願樂,安能行之?是故為本。
欲拔等者,欲謂希望,與樂字義同,可以互言。
廣拔物苦者,廣大心也,三界普度無怨親故。令得菩提者,第一心也,逈出人天及二乘故。若不爾者,寧曰大悲?然拔物苦正是大悲,令得菩提是大慈也。以菩提是樂果,慈能與樂故。今論但舉大悲拔苦,必有大慈與樂,故疏兼而釋之也。若無此心,焉能度脫?故云行本。
妙行下。顯略攝廣。文雖三種義包一切,理事兼行自他俱利,攝無不盡也。
以此下,正配諸行。三聚戒者:直心,即攝律儀戒,正念真如,離諸過故;深心,即攝善法戒;悲心,即攝眾生戒。
三德者,直心成斷德,即法身;深心成智德,即般若;悲心成恩德,即解脫。
三身即如次配法、報、化。
實際者,真如即是真實際故。菩提者,以一切善行皆以大智為其首故。眾生可知。據此,則三中初一為離相行,後二是隨相行。離相是總,隨相是別。說雖前後,行即同時。以前一具後二,故雖觀空而萬行迢然;後二同前一,故雖涉有而一真寂爾。苟或互闕,即二乘斷空,凡夫有漏。初後相濟,方為大乘中道妙行也。由是諸行雖多,此三攝盡。更有三法、三寶、三菩提、三涅槃等一切三法,類此配之。故淨名說此以為淨土之行。經云:直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深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具足功德眾生來生其國。四無量心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成就慈、悲、喜、捨眾生來生其國等。
△三、問答除疑二:初、問,二、答。
初、問。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
【記】上說下,引前所說以為義宗。即前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等。又真如門及真如體相中具說。
何故下。對以成難。意云:眾生真如即同佛體,但念真如便可得道,何用別更修諸行耶?斯乃但可只用直心,不合更說後二。
△二、答二:初、正答所問,二、重顯方便。
初、正答所問二:初喻,二合。
初、喻。
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
【記】摩尼體相,本來明淨,今為垢染,體性雖淨,而相不淨,故須治之。
△二、合三:先正合,次委釋,後順真。
先正合。
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垢染。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
【記】真如心法,合摩尼寶珠。而云眾生者,是在纏染穢真如,揀非諸佛出纏純淨真如也。空淨合明淨,明即智照,淨即空寂也。而曰體性者,是本性明淨,揀非離垢明淨也。煩惱合鑛穢,若人指信成就發心者,合若念寶人。熏修合磨治,謂內起厭求熏習因力,如彼以身手雕治;外假師教聞修緣力,如彼以沙石盪磨。故云種種方便亦無淨者,不能得離垢淨也。合寶染塵,約體雖本來空寂,約相則現有塵勞。若不起行對治,無以得同諸佛。將知佛與眾生,但體同而相不同也。眾生相則六染熾然,諸佛相則眾善普會。霄壤之遠,何可雷同?故前明三覺、五覺,覺則性同,三、五位別。性同不須修,位別應斷證。又天台圓教,具明六即。即故真如平等,六故行位元殊。豈同暗證,但理而已。故宜進修,蠲去塵惑。若其但念,未免沈空。止觀相須,方為佛法。目足之喻,宜可思焉。
△次、委釋。
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
【疏】釋須修眾行所以。
【記】難云:真如寶性唯一,修治何必眾行?故此釋云:眾生從無始來,背覺合塵,於色聲等一切法上,起貪瞋等無量煩惱諸垢染法。今既覺知過患,修行對治,所治之垢既多,能治之善寧一?其猶病多,藥非一種,故修一切行也。金剛亦云:以無我無人,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菩提等。
△後、順真。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疏】以諸善行,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
【記】難云:無量善行,原為對治無量垢惱,何能與一真如體性相順耶?故此釋云:諸不善行,既違真理,一切善行,自然順真。復由種種對治善行,除去污穢,方能令一真如寶珠得明淨故。外違等者,如行布施,外違慳貪,內順無慳;乃至般若,外違無明,內順明體等也。
△二、重顯方便。
【記】前答。問云:不以方便熏修,終無得淨。故今重明所修方便也。前但發心,未行其事;今此所說,正是所行。則前為能起之心,此為所起之行。故前疏標,皆言行本。應知前文但顯發心相,此明修行相也。
△文二:初、標徵,二、別釋。
初、標徵。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
【疏】有四,標數也。云何徵起也?
【記】方便者,汎論有四種:一、進趣方便;二、權巧方便;三、修行方便;四、集成方便。此文正當一三兼於二四也。
△二、別釋。
【疏】四門各有三:一、標名;二、釋相;三、明意。如文,可知。
今合四門,文分為三: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後一、利他行。
【記】文分為三者,如次是前三心所起之行,對文思之。此又是疏家科出論中隱奧意也。
△初、一不住道。
【疏】不住道者,具兩意。
一者不猶無也,道即因也,無住之因行故,故本疏云無住行。二者道即真如性,此性本無住故。二意合顯,方契論旨。葢以性本無住,故以無住之行而隨順之也。
一者、行根本方便。
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
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疏】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
【記】一者下,先標名目。行之方便,即根本故,以此與後二利行而為其根本耳。
謂觀下,次示義。相性無生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故。
不住生死者,若住生死,則輪轉不休。既言離於妄見,當知不住,即是依真如不變義修止行也。
疏云:智者,若見諸法有生滅,即成凡夫妄識,是住生死。當知反此,宜稱為智。
因緣等者,若染因緣和合,即惡業苦果不失;若淨因緣和合,即善因樂果不失。斯則染惡等唯三途,淨善等通人天二乘及佛道也。
起大悲者,既見因緣和合,善惡果報,故可翻迷成悟,轉凡為聖,乃起大悲,咸欲濟度。
修福等者,具修施戒忍進禪定以攝眾生,謂布施攝貧窮、持戒攝毀禁等,以此五行是福德門故,斯則為化眾生而修福德,因利他而自利也。故淨名云:眾生之類是菩薩淨土等。
不住者,若住涅槃,則一向寂靜。既言化生修福,當知不住,即是依真如隨緣義修觀行也。
以隨下,後明所以。法性本來非有故今不住生死,本來非無故今不住涅槃。又以性不變故不住生死,隨緣故不住涅槃,乃至凡聖、斷常、一異等諸二邊法不可盡言,離此二邊方名隨性。今以即觀之止隨順無生法性為不住生死大智行本,以即止之觀隨順緣起法性為不住涅槃大悲行本,又以即悲之智為自利行本,以即智之悲為利他行本。
又此一文,初名自性無生止,次名因緣不失止,後名法性無住止。亦可初名不住生死觀,次名不住涅槃觀,後名隨順法性觀。若總之,初可名離於妄見大智止觀,或名真如止觀;次可名攝化眾生大悲止觀,或名生滅止觀;後可名隨順無住平等止觀,或名一心止觀。若與楞嚴會之,初即空如來藏心止觀,次即不空如來藏心止觀,後即空不空如來藏心止觀。又與圓覺經會之,初即奢摩,次即三摩,後即禪那。又與台宗一心三觀義同,謂觀法無生即空觀,觀真諦也;觀因緣和合即假觀,觀俗諦也;隨順法性即中觀,觀第一義諦。即三而一,即一而三,不縱橫並別,諦觀皆然,故此名為行根本也。
△次二、自利行二:初、斷德,二、智德。
初、斷德。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
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疏】能止者,謂勤斷二惡,止持門也。
【記】二下,先標名也。勤斷二惡者,已起之惡,斷令不續;未起之惡,斷令不起。止持者,以約惡法而論,故止名持,作名為犯。
謂下,正示義也。慚愧者,即善十一之二數。慚謂尊貴增上,宗重賢善,羞恥過罪,息諸惡行。愧謂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息諸惡業。
悔過者,梵語懺摩,此云悔過,謂陳露先罪,改往修來。
於中能止一切惡法六字,通已起未起,餘皆局於已起也。是惡皆止,故云一切。此說已起之惡,既令不增,未生之者,自然不起矣。
以隨下。出所以也。性本離過,起過則違。今既止之,故當順理。過盡性顯,名為法身。法身即是斷德,故今以此名科。
△二、智德。
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
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
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
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
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疏】發起者,勤修二善,作持門也。
勤供養等,約緣修行也。
以愛下。辨修利益也。愛敬四句:一、愛而非敬,如母於子等。二、敬而非愛,如僕於主等。三、亦敬亦愛,如修行人於三寶等。四、非敬非愛,如冤家等。
【記】三下,先標名。勤修二善者,已起之善,修令增長;未起之善,修令發生,故云發起增長。是標二義也。
作持者,謂約善法以論,作故名持,止故名犯也。
謂下,正示義。供養者,然有三種,謂財、法、觀行。
禮拜者,勒摩三藏說有七種:一、我慢禮。二、唱和禮。此二非儀。三、恭敬禮。敬從心發,運於身口,五輪著地。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觀身與佛,同一緣起,如幻如影,普運身心,徧禮一切。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緣他佛。七、實相禮。若內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實相。見佛可禮,亦是邪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始名平等禮敬。故文殊偈云:不生不滅故,敬禮無所觀。
準離垢慧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一供養、二讚歎、三禮佛、四懺悔、五勸請、六隨喜、七迴向、八發願。八中正意禮佛,餘七皆是禮佛緣由。謂供讚是禮佛流類,懺勸隨喜是禮佛之意,七是都迴禮等功德向於三處,八是敘陳意所希望。然此八重各能除障,供養除慳貪障感大財富,讚歎除惡口得無礙辨才,禮佛除我慢得尊貴身,懺悔除三業煩惱報也四加見也障得依正具足,勸請除謗法得多聞智慧,隨喜除嫉妬得大眷屬,迴向除狹劣成廣大善,發願除退屈總持諸行。今此文中具有五法,前有懺悔後有發願,然闕迴向影在文中也。
緣修者,約三寶勝緣修入住正行。
利益有二,先敬則道增,愛敬四句可知。若準儒教說,母唯愛,君唯敬,父兼愛敬。故孝經云: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然此且約多分而說,今以事父之心,奉於三寶,故兼愛敬。
淳厚者,鄭重厚也之心而無雜亂淳也。亦有四句:一、淳而不厚,謂蹔時誠懇。二、厚而不淳,謂長久渾雜。三、俱,謂沒齒無乖。四、不俱,謂輙無虔想。今取第三也。
信增等者,從十信位遷入正定也。
又因下,次護,則業消。上則內因修行力,此則外緣加護力。亦可前名生智益,此名滅障益。
消業等者,前禮讚等各能除障,已如前配。復能成善,如下第四分中所說。
以隨下。明其意。性本離其癡障,今以修智斷障,豈非順性?此行成就即顯報身,報身即智德,故此為科。
△後、一利他行。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
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
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徧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疏】盡未來,長時心也;度一切,廣大心也;令究竟,第一心也。
以隨下,一、正顯順法性。法性下,二、明起大願意,亦即常心也。
【記】四下,標名。
所下。釋相。發謂䇿勵運意,願謂希求樂欲。然有四種,要約其心故名誓願,今即四中之一也。餘之三願已在前文,謂能止方便及消障離癡,即無邊煩惱誓願斷;發起善根增長方便,即無量法門誓願學;行此二法皆為菩提,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
長時心者,度盡為期,不限劫數,故盡來際。
廣大心者,無有揀擇,四生九類悉皆度故。
第一心者,超過人天二乘之境,令得無上寂滅樂故。
以隨等者,明意,謂次第釋前三心所以也。
初、二句釋長時心,謂法性常住無始無終,故今度生盡於未來,無有疲厭而隨順也。
疏文可解。
法性下三句,釋廣大心。謂性徧滿平等無二,故今化度無有揀擇,平等濟拔而隨順也。
不念下二句,釋第一心,謂性本無彼此分別常寂靜故,故今化令咸至寂滅究竟涅槃,是順性也。
然後之二段文,但初標法性,後結故字,而不逐段一一標結隨順等言者,譯人之巧略也。
亦常心者,意明此有究竟寂滅之言,故名常也。
△三、發心利益。
【記】顯發心益者,由前發心行諸妙行,故得入初住,見於法身,起用利益也。
△於中四:初、顯勝德,二、明微過,三、通權教,四、歎實行。
初、顯勝德。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
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
【疏】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見。
八種利益者,初發心住中能作此事。
【記】比觀見者,以於人空得自在故。若約法空,但相似見,未是證故,名為少分。
亦可下。若依人空,此即已證,但未得法空,故云少分,是依人空見也。前是正意,此約兼明。
發心住中作此事者,隨其悲願之力,能作八相成道利樂眾生,同今釋迦化儀也。此如華嚴所說。
又是文中有自利利他之異,詳之可見。
若前後相望說者,由護法故發深心,行自利行得見法身;由大悲故發大悲心,行利他行八相利生;由佛菩薩教故發直心,行無住行見法身,而現八種隨願利益也。
△二、明微過。
然是菩薩未名法身。
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
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
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疏】未名法身者,異地上也。以未證真,但依信力,見於少分。
以其過去下。釋異所以。
亦非業繫者,異凡夫也。菩薩於報,修短自在,不由惑業。
大願自在者,以留惑益生悲願之力故。
【記】未證等者,但比觀相應,未離分別故。
釋所以者,此明先世所造世間業因,通於善惡,斯往業不亡也。
微苦有二意:一者變易行苦,二者隨業有分段苦,以得自在不同凡夫,故云微也。
修短等者,變易之身願智所資無定齊限,能變麤身為細質,易短命為長年,故云自在。
留惑等者,以有大願故留煩惱不斷潤生受報,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隨意長短不為惑染,非同凡夫為煩惱所使不能斷也。
斯則未名法身,故異地上,以其下是所以;亦非業繫,故異凡夫,以有下是所以。既上異聖人,下殊凡品,故當賢位。
△三、通權教。
如修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
非其實退,但為初學菩薩未入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疏】如修多羅下,一、舉教也。
非其實下。二、釋通也。文皆可見。
如纓絡本業經中言:七住已前名為退分,若不值善知識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各入第六住,其間值惡知識因緣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廣說。今釋此意,是權語非實退,但恐怖彼初入人令不慢故也。
【記】七住前退者,第七方名不退住故。然彼經中但說淨目等各至第六住,遇惡知識故退,而不詳彼所值因緣行相,待檢續入。論云:未入正位通二意:一、未入初住,二、未至七住。正因不退之位,故云正位,前意為正。
△四、歎實行。
【疏】又是下一,於下不戀也。
若聞下二於上,不怯也。
以信下,釋不怯所以也。
此即顯彼經文是權非實。
【記】於下不戀者,謂於二乘凡夫果報不生著故。
若聞等者,如法華云: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成。
於上不怯者,於菩提涅槃有勤勇心,修諸苦行,不生畏故。釋所以者,亦釋前不戀所以。以知自性涅槃終非外得,遲速由己,何定劫時?故雖聞是經劫勤苦乃得涅槃之言,而無怯懼。斯則於上不怯,故於下不戀。是故疏中但釋不怯所以也。又由信知一切自他自性涅槃,縱在輪迴,亦常入滅。由是為諸眾生志求佛道,廣修福德,雖不樂於有,亦不墮於空。故聞生死苦界生多難化之言,並無怯弱。斯則於下不戀,故於上不怯。故能兼釋前之不戀所以也。由此兩文之內,皆有不怯之言。但前之不怯,悲也,不畏眾生難化故;後之不怯,智也,不懼佛道難成故。
此即下。據此以𠩋彼,此明其實非權說故。初發心住尚無退墮,況入六住豈有退耶?
△二、解行發心。二:初、總標歎勝,二、顯其勝相。
初、總標歎勝。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疏】前位信滿入解,今此行滿入向,更深發心故也。
【記】今此下,謂依住行位滿,發深解行,入十向位,非同前信,故云轉勝。
△二、顯其勝相二:初、時勝。二、行勝。
初、時勝。
【疏】一、劫滿者,隣初地故。
【記】隣初地者,從初住至初地為一僧祇,今十迴向與初地相近,是隣真故也。
△二、行勝二:先總,次別。
先總。
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
【疏】深解,解也。離相,行也。下六度中,皆明此二。
【記】解徹真如,故云深解。分明顯了,更無暗昧,故云現前。又超前故云深,異後故云解也。
離相行者,真如無相順真如故,所修行行一一無相,如金剛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等布施,諸行皆然,故云所修離相。
此二,指解行言。
△次、別。
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黎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疏】以知法性下,顯上深解現前也。隨順修檀者,顯上所修離相也。下五一一準此,謂離三輪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薩得法空故,能順法界,修六度等行,即發心所依之解行。以垢障乖真,故修離障之行,以順如也。
【記】無慳貪者,慳謂吝惜己物,輙不與人。貪謂希欲他財,以將入己。知法性之中,本無此事,故疏云解也。檀波羅蜜者,具云檀那,此云布施。波羅蜜,此云到彼岸。彼岸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之理。今離相行施,與理相應,即是到彼岸義。餘皆倣之。然則輟己惠人,名之為施,但順無慳。以此亦順無貪之義。何則?己物尚與他人,他物固應不取,以深況淺也。
謂離下。明所離相。三輪即施者、受者、所施之物。達此三相體不可得,故名離也。苟能離相則因成無漏果證菩提,有運轉義故名為輪。復能摧輾一切惑障,有摧輾義號為輪也。
以十下。釋離相之由。得法空者。但約深入此觀,未是證得。然此由是約教道說,若其實說,十信位中便能深入,如下信心修真如三昧,豈非法空也?
所依解行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斯則十向為能依、住行為所依。又住行為能發、十向為所發,謂依此解行發迴向心故。
以垢下。釋順真之由。謂慳等是障,常乖背其性,性本無慳等,常不與障合,故行布施等行,外違慳貪等障,內順無慳等性也。
五欲者,色、聲、香、味、觸等五境,此五能令眾生起欲心故。故前云: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又無常經云:常求於欲境,不行於善事,於境生欲,故名為過。過即是染,知法性中本無此染也。
尸者,具云尸羅,此云戒。戒謂防非止惡,即離五欲過也。
瞋惱者,因他惱觸生瞋恚故,亦可因惱生瞋,瞋故熱惱,熱惱即苦,知性本無此苦也。
羼提,此云忍辱,忍彼辱境,即離瞋惱。
懈怠等者,為執身心遂成懈怠,今既性淨不見身心為誰懈怠,故云離也。
毗黎耶,此云精進。精謂精純,一心無雜;進謂進趣,勇猛不退,即離懈怠。
常定,約顯體說。無亂,約離過說。
禪者,具云禪那,此云靜慮,即慧之定,定即無亂。
離無明等者,本覺明中本無不覺,故般若此云智慧,智即是明,明即離無明也,即定之慧故。此與第五是自性定慧本是一法,但約體用義分異爾。
然準華嚴經說,十地菩薩如次行十波羅蜜行者,以彼是證真之後如實修行,此中六度是隨順修行,淺深有異也。又此雖順性是漸修,彼稱法界一行一切行是圓修,亦偏圓之不同也。應詳之。
△三、證發心。三:初、明發心體。二、明發心相。三、明成滿德。
初、明發心體三,初標地依,二明行體,三明勝用。
初、標地依。
【記】地依者,以文云證何境界,所謂真如,此則真如是十地所依境也。然地者,就喻彰名,以喻真智能生聖法。今約真如是智所依,故名地依也。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
所謂真如。
【記】證句,牒章。
從下,辨相。先徵問。
所謂句次答釋,謂此十地菩薩雖斷障有分數多少,行行有差別淺深,隨其位次一一皆證,其所證者同一真如,但有滿分之殊而無差別之體,故此通標真如為所證境界也。華嚴十地品中亦同此說,故彼出體偈云:如來大仙道,微妙難可知,非念離諸念,求見不可得。
△二、明行體。
【疏】行體,根本也。
【記】根本者,即根本智,證真諦理,是真見道也。
以依轉識說為境界。
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疏】境界即是現識,必依轉相起故。
而此等者,然本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得說以為境界?今但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現猶存。假就此識說正證中,定有真如為所證境也。以後得智反緣正證,亦有現似境,故說轉識現也。而實真證能所平等。
【記】以依等者,先問曰:真如離心緣相,又若證者離於能所,何以言真如為境界耶?故此釋之。
必依轉相起者,即此轉識約現境處便名現識,竟無別體,但據次第義說相依,斯則依能見心有所見境。故前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
本智證者,智與理冥,心與神會,一相一味,平等平等,實無能所之異。故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今但下,對此重解依轉識說為境界之意。此有二義:一、約菩薩未離業識,猶有見相。入觀,雖與無分別智相應,不分能、所;出觀,則與此識相應。約此識上,說前證時以為境界。二、約後得智中相見道內重慮緣真,變起影像,彷正證時,說真為境。此但似境,非謂實有;然亦不離,是轉識現。故疏雙標後得智中業識未盡也。
然至釋相,但約業識未盡義說,故云轉現猶存等也。此是初一義。以後得下,出第二義。或問曰:如上所說,業識未盡,已聞命矣,後得智中,如何分別?故此釋之意,明根本實證之時,但是一心真見,道無分別能所之相。若後得智中,以能見心,反緣所證,以有此能緣心故,便有真如影像,當情為所緣境界,像雖不實,還似真如。秪據此義說,後得智中,依於轉識,名境界也。如人飲水,正飲之時,不能說其冷煖,飲水之後,方能說之,說時雖不得水體,其如所說之水,還似所飲之水也。
而實等者,真如是所證,智是能證,能所無二,方名法身。以法身本具理智,理智本無二故。斯則住唯識理,離二取相也。
△三、明勝用。
【疏】勝用後得也。
【記】後得者,權智達俗,出假化物也。
△文中四:初、攝法上首德,二、隨根延促德,三、實行不殊德,四、應機殊行德。
初、攝法上首德。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
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
【疏】此下有二:一、供養等,正明請法;二、唯為等,顯其請意。
【記】一、念至無餘世界者。若準華嚴說,初地菩薩能至百佛世界,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說不可說阿僧祇世界。此葢隨其分位,勝劣不同。今此文中,意在通論十地,故以無餘之言而通貫之也。
請法者,於彼彼世界、彼彼眾中,勵己率先,為眾導首,請佛說法。
請意者,新譯論云:唯為眾生而作利益,非求聽受美妙言辭。夫請說法誠在所顯修證義意,令其眾會如聞攝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轉遐益眾生,豈在徒聽言辭而已耶?即如圓覺十二菩薩各伸請問,皆言願為此會及為末世等。
△二、隨根延促德。
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
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祗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
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
【疏】或下,一、促也。於中,先舉用;以下,後顯意。
或說下。二、延也。亦先舉用。
以下,後顯意。
能示下。三、結也。
【記】促者,謂有一類眾生,根性怯弱,聞說佛道長遠,久受勤苦,乃可得成,却生退屈,不肯修進。是故菩薩為此眾生,示現超越地位,不經劫數,證於佛果,令彼思齊,發心進趣。如釋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覺,是茲倒矣。又如善財一生,龍女一念等。
延者,為有一類眾生亦欲進趣,將謂佛果容易而成,懈怠因循不能勤勇,若復示其超果轉令懈慢終不成就,是故菩薩為彼說言:我於無量劫中修行方成佛道。以茲警䇿不令懈怠使其勤進,故法華云: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量劫難行苦行積功累德,求菩提道未曾止息。即其類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說者,促在一生可令現見,延歷多劫但可說令知也。
結者,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說,心不可測,故云無數等。法華云:佛知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說法,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三、實行不殊德。
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
【疏】此下有四:一、種性因等;二、發心行等;三、所證證等;四、三祇時等。
【記】種性根等者,等謂齊同,同是一乘種性,非三、五等乘性故。根謂信等五根,有上、中、下,今同是上根,非中、下故。此約夙昔所論,故疏云因等也。
行等者,同發菩提心行二利行故。若克就地上,則同得無分別智行,如次同行十波羅蜜行。然此發心之言,通於前位所說。
證等者,同證二空理故。若克就地上,則同證徧行真如,乃至十地同證業自在所依真如等。
無有超過法者,此明菩薩因行證既等同,更無別有超越殊勝之法可為行證也。亦可此是位等,即三賢十聖皆須歷故,無有超過。
以一切下。是時劫等。易解。總上言之,意云若此一類是菩薩種性根器,則發心修行斷證位次始終劫數竟無差別也。又此一段亦似通明上諸等之所以,以彼皆經三大阿僧祇劫所修來故,因行果證無有不等同也。
所言阿僧祇者,若準本業經,初以忉利天衣,仍用彼天時分,三年一拂,盡四十里石為小劫;次以梵天衣拂,盡八十里石為中劫;後以淨居天衣拂,盡八百里石為大劫。雜阿含中與此有異。又劫章頌云:風災為一數,乃至不可知,此極長遠時,名一僧祇劫。謂以此風災為數,數至不可數,更若數時,心則狂亂,齊此數不得處,名一阿僧祇劫。若以此等計三僧祇方成佛道,則百千萬人中,無有一人發心修進。縱有懼於三途苦者,但修人天戒善;或有畏於三界生死,亦但修二乘之行,焉敢希冀佛果,修菩薩行?葢為作此長久而解,有是大失彼為一類懈慢眾生,故說長久,一也。今所會通,則特異於彼。何者?且梵語劫波,此云時分。大劫、小劫,長時、短時,下至剎那,皆名時分。阿僧祇,此云無數。無數之言,亦不定久近。如人經年不相見,便云無數時;竟日不見,亦云無數時。修行時分,意亦同此。若此所解,方有修行佛道之人此為一類怯弱眾生,故說短近二也。若處中而論,三祇是定,延促則不定。謂始從具縛凡位發心初信心位修進住行等也,法爾經無數時,方得親證真如,名為見道初地,是第一無數時。從見道已去,漸斷執障,法爾又經無數時,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應,至第八地,是第二無數時。從此任運進趣,消遣餘累,法爾又經無數時,方得成佛,是第三無數時。斯則三無數時是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此明三祇延促,隨人悲智願耳,無定局也。況時無定體,唯心所現心樂長則時長,心樂短則時短,亦無定限也。又心本無際,時寧有分?此約理說三也。故法華說:日月燈明佛說法華,經六十小劫,時會聽者,謂如食頃。又論釋經劫數之言,或云年歲,或日月等。又攝論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今此三祇,宜依後說。
△四、應機殊行德。
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記】眾生世界者,或唯有情,或分情器。
不同者,以世界眾生各有無量差別,謂生有善惡,豎窮於九界也;界有染淨,橫徧於十方也。
見有邪正,聞有疑信。過去所成名根,現在所欣名欲,未來種子名性。又根機有利鈍,樂欲有大小,種性有高下。示行,五乘教行也。謂為彼彼界生根欲性異,故示所行業用亦復千差。乃至現身說法,亦各隨彼彼見聞而成萬別也。例如觀音妙音品說。
△二、明發心相。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
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徧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疏】一者、下根本無分別智;二者、下後得智;三者、下二智所依阿梨耶識也。理實亦有轉現,但今略舉根本細相。此非發心之境,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是故合為發心相。
【記】又是下,標徵。一者下,列釋。二智所依等者,以此二種智,本從彼識之所顯生,故說為依,非謂現今能與二智為體。問:二智是淨,梨耶是染,云何淨智依染識生耶?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淨智。若本無染,淨亦不生。故前云: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廣如隨染、本覺二相中明。又梨耶是染淨和合,淨智依生,故無疑也。又若隨相所明,謂梨耶本有二智種子,從無始來,以本識為依止處,故云所依也。
理實等者,既言梨耶合通三細,今但言業識者,意在舉細攝麤,舉本攝末也。亦可現相八地盡,轉相九地盡,業相十地盡,業相最通,故標通者,斯則於諸菩薩無所屈矣。
此非下。或問曰:二智是淨從來未得,今始開發可名發心相,生滅業識無始來有,何故至此名發心相耶?故此釋之意,明此菩薩亦能證真,亦能達俗亦有生滅,以證真故揀異地前,以有生滅不同佛位,其猶鍊金光色漸顯,麤鑛已落細鑛猶存,欲顯此時應云幾分是金、幾分是鑛,斯則不同麤鑛亦異純金,故且通說金已顯發,此亦如是。
△三、明成滿德二:初、正顯勝德,二、問答除疑。
初、正顯勝德二:先總,次別。
先總。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
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
【疏】又下,有二:一、功德滿,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位故。
二色究竟,果位彰也。故地論云: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也。
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
一義云:以寄十王,顯其十地。然第十地菩薩寄當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餘義如別說。
【記】有二者。望下,別中。亦可因位即自利行滿,亦即自受用報也;果位即利他德圓,亦即他受用報也。
因位窮者,將出菩薩因位,以成究竟果也。
現報等者,即以此身成正覺故,即自受用身功德圓滿也。
果位彰者,將入妙覺果位,以施究竟益也。
後報等者,依前報體方起此故,即他受用身功德亦圓滿也。
然其因窮果顯,但義說二相,時無前後,現後二報,亦復同時。譬如夜盡即曉,豈分前後?
摩醯首羅,此云大自在。
智處者,一切智人所起智處。故經中說:摩醯首羅於一念中,能知三千界中雨滴之數。
論云:色究竟處示高大身者,色界之頂是色邊際,故名色究竟處。色究竟天身量一萬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萬二千踰繕那,十地菩薩示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也。色身之大莫過此天故。
何故下,牒難。
一義下,釋通。十王等者,準仁王經說:十信菩薩鐵輪王,王一閻浮提;十住菩薩銅輪王,王二天下;十行菩薩銀輪王,王三天下;十向菩薩金輪王,王四天下。初地菩薩閻浮王,王百佛土;二地菩薩忉利王,王千佛土;三地菩薩夜摩王,王萬佛土;四地菩薩兜率王,王億佛土;五地菩薩化樂王,王百億佛土;六地菩薩他化王,王千億佛土;七地菩薩初禪王,王萬億佛土;八地菩薩二禪王,王百萬億佛土;九地菩薩三禪王,王百萬億阿僧祇佛土;十地菩薩四禪王,王不可說不可說佛土;如來法界王,王無量佛土,說一切法門。彼經除信佛,有十三法師,兼信十四及佛十五。今疏不論地前及果位,故但十王。
然第十下。正明十地寄報,當此天王利他因行滿也。此是一意。
即於下兼顯最後身菩薩示於彼天成佛之相,即轉第十地菩薩身以為佛身成菩提果。揀餘地王菩提尚遠,若準真實成佛,但當前云功德成滿,即無方所亦不可見。今為應於十地菩薩故,示在彼天說成正覺,此又一意也。第一義中具是二意。
餘義者,指第二義,謂此菩薩將成佛時,於第四禪色究竟頂自在天上,有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菩薩坐於大寶蓮華,其座縱廣百萬三千大千世界,於蓮華外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小蓮華座以為眷屬,各有菩薩而坐其上。是大菩薩放十種光,謂於足下出百萬阿僧祇光明,照十方世界一切地獄,乃至第十頂上放若干光明,照十方世界所有諸佛,光繞十匝住於空中,成光明雲網臺高廣嚴淨,於光明中悉雨寶香寶珠瓔珞諸莊嚴具供養諸佛,光明入諸佛足下。爾時諸佛一時同放白毫相光照大菩薩,其光即入大菩薩頂,又放阿僧祇眷屬光,照眷屬華座諸小菩薩,其光各入諸菩薩頂已,應時得佛無量三昧,應時得佛無量智慧,即得佛位墮在佛數。上義指他受用,此義指實報也。
如別說者,心地觀云:自受用身三僧祇劫所修萬行,利益安樂諸眾生已,十地滿心,運身直往色究竟天,出過三界淨妙國土,坐無數量大寶蓮華,而不可說海會菩薩前後圍繞,以無垢繒繫於頂上。爾時菩薩入金剛定,斷除一切微細所知諸煩惱障,證得阿耨菩提。如是妙果是真報身。唯識論云: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此皆實報成佛義也。復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執化八相為真佛,不信別有聖人一;又不知即心是佛二;又信彼第四禪中是聖人生處三。今且同與二乘在彼天處攝示,令知樹下八相非真,故在此天。二、緣三災不及,故當此天。三、緣欲界色質麤重是有,無色界都無色質是無,今此天中表離有、無,契於中道,故在此天;四、為摩醯首羅天王,面有三目,不縱不橫,表證涅槃,三德亦爾,故在此天;五、為下界慧多定少,上界四空定多慧少,此天定、慧平等,故在此天。以禪者言,翻云靜慮,靜揀於下,慮揀於上。楞伽偈云:欲界及無色,佛不於彼成,色界中上天,離欲中得道。問:疏中何以不出此第二義耶?答:唯識論等為引二乘,令知樹下佛相非真,且指彼為實報權也。今起信等既云示高大身即他受用,如下文云能現十方利益眾生,豈唯色究竟處成佛說法而已?又前文云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報身,又云菩薩從初發意乃至究竟地,所見報身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皆實也。此既是權非實,故不出耳。餘詳華嚴玄談。
△次、別。
【記】前但直顯德滿位彰,今則具明二智滿相,及顯無明頓盡等。即是明前心相中,二心真方便也圓滿,一心業識除滅也。
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疏】相應者,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也。
種智者,無明盡故,顯照諸法也。
亦可一念等皆無間道,名種智,是解脫道,即顯上真心於此成也。上皆自利行滿。
自然下利他德,顯顯上方便心,不待功用也。
又亦可初智淨相,後不思議業相,皆是本覺隨染所成也。
【記】始覺等者,此始覺慧,與本覺心源,最初契合之時,名為一念。此約究竟相應發始之一念,不是暫時相應,謂之一念。又此一念,前則屬因,後則屬果,其猶曙色在朝夕之端矣。無明等者,無明未盡,既有所不知;無明若盡,則無所不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也。
一切諸法種類若干,無不知之,故云一切種智。大般若云:煩惱不生,名一切種智。若具言之,得三種智,謂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準天台說,因修一心三觀,果得一心三智,謂修即空觀得一切智,修即假觀得道種智,修即中觀得一切種智。今此論中依真如門修奢摩他,即是空觀果得一切智;依生滅門修毗鉢舍那,即是假觀果得道種智;依一心法雙運此二不相捨離為禪那,即是中觀果成一切種智。今論舉中所成以攝空、假,故但云一切種智。
亦可等者,謂此始覺慧至心源時,約斷惑邊名無間道,約證理邊名解脫道。
即顯等者,謂前發心三種相中真心,彼有業之所累猶為菩薩,至此業識永盡無餘,唯真獨存更無所累,故名佛也。
上皆下,同上二報利益,但前標此釋異耳,非別有所說也。
顯上方便者,即前發心相,中後得智,至此圓滿也。問:前後皆言自然,則因果何別耶?答:前是有心自然,以帶業識故;此是無心自然,唯真獨存。故疏云:不待功用,兼揀上之自然也。
又亦下。類攝前文。前約法說,此約人說,理無別也。
皆是下。釋類攝所以。以前文是本覺隨染之文,今顯果位亦即本覺隨染,二文既同故應相攝,其實亦同四鏡中之後二也。雖約性淨隨染為門之異,而法體一無別焉。
△二、問答除疑二:初、除一切種智疑,二、除自然業用疑。
初、除一切種智疑二:先問,次答。
先問:
問曰:虗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
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疏】問下,有二:一、且陳疑。謂有虗空處皆有世界,有世界處皆有眾生,有眾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齊難知也。
若無明下。二、正設難。難云:非直外境無邊分齊難知,亦復內盡心想云何得了也。
【記】陳疑可解。
設難中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甚多無量,縱有心在早自難知,豈況永斷心想却能了別,而名一切種智耶?
△次答三:初、直立正理,二、舉非顯失,三、舉是彰得。
初、直立正理。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
離於想念。
【疏】意云:只由內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也。
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何不能了。
真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想念,方始能知也。
【記】意云下,先總敘答意,即反於所問,義在次下之文也。
境雖下,次別釋論文。
文中立二正理:一、元是真心,故論云一切境等也。謂諸法唯心,無外境界。今證心源,是合了知,誠無疑慮。二、本來無念,故論云離於想念也。謂既本是心,元來離念,唯是真實。今以離妄方了,此更無疑。故下論文但反此二意為失,合此二意為得也。
今疏中,先釋其前意;真心下,次釋其後意。並可知之。然此論中且是立理,未顯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圓備,故預結之云了知也。
若於此中體悉論旨,下文逐段自然無惑,仍更隨釋彌為彰顯。
△二、舉非顯失。
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
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了。
【疏】以眾生下,一、妄見有限之境。
以妄起下。二、釋成不見所由。
即明為妄見,故有所不見。
【記】此論文中,亦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失。
一迷本真心,故論云以眾生等也。諸法本來唯心,以眾生迷本唯心,妄見有境,以妄見有齊限故,遂令境有分齊,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對前第一本來唯心,以顯其失。
疏云見有限者,境即無限,但能見之心有限,故論云心有分齊,不言境有分齊也。
二、妄起想念,故論云以妄起等也。謂一、真心本來無妄,常住法性,以眾生妄起想念,違於無妄,不稱真性,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對前第二、離於妄念,以顯其失。
疏云釋成等者,據論二段,總是對前釋成失義,詳之可知。
即明等者,性本離念,妄起想念,即是乖真。以乖真故,不能了知。不了知言,貫通前段,義則顯矣。
△三、舉是彰得。
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遍。
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
自體顯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
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疏】無不徧者,無妄見故,無所不見。
心真實者,佛心離妄,體一心源,無始覺之異故。
即諸法性者,然此本覺在生滅門中,為妄法之體故。
顯照一切法者,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體之上,以體照其相有何難了而不知也,故云自體顯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報化之用則在於眾生心中,今辨眾生妄法則在於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華嚴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之謂也。
有大智用等者,以同體智力起勝方便攝化有情也。
【記】論分二。初反前彰得,即雙反前非,合初正理也。中又二。先總顯,謂總反前非,以彰其得也。
離見相句,具含二意:離見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離念之得;離相故,反前妄見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得。
既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無所不徧。以上問云:若無明斷,無有心想即一心想念,云何能了?故此答曰:諸佛離於見相,故無不徧知也。
疏云:無妄見者,釋前離見也。離見即能離相,故但舉一義也。
論心真實下,次別結。初一句,結離見也。既離妄見即是一心,心即真實也。
疏文可見。
次諸法一句,結離相也。既離妄相,唯是於性,性無不徧也。
既無二非之失,即成合理之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舉是彰得也。
然此下。釋法性義。以本依如來藏有生滅故,生滅是法、如來藏是性。今從生滅門入真如門,故離見相即顯法性。性即本覺,立義分中指為自體也。
論自體下。二、約義結名二:先、顯義相二:初、體。能照法性相,即實智照理一切智義相也。
一切下。貼釋其文義。一切妄法,即虗空世界眾生心行等,並是本覺出法之性也。佛心之相,出法之相也。以體照其相,相依性有,照相即照性也。
故上下,引因以證果,即用大中文。前則因心現果法,今則果心現因法,因果雖殊,心體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毗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
良以下。釋所以。生佛體同無二相故,猶如父子共有一鏡,若照子時子在父鏡中亦在自鏡中,若照父時父在子鏡中亦在自鏡中,鏡是一體攝屬二人各成自鏡,互照互現無別有體,以喻真心生佛各具,雖云各有而理不可分,故云無二,是斯意也。
華嚴下。引證。心是總相,生佛是別相。何者?悟心名佛,成淨緣起;迷心名生,成染緣起。緣起雖有染淨,心體不殊。如心既具淨染二緣,則佛亦爾,從心造也。故云如心佛亦爾。是知佛報化用在於眾生心矣。如佛既從心造,則生亦然,從心造也。故云如佛眾生然。是知眾生妄法在於諸佛心矣。心佛生三無差別者,謂眾生心即佛心,佛心即眾生心。又眾生是佛心中眾,生佛是眾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心,體無差別故。清涼疏云:三法各有二義。心二義者:一、染,二、淨。佛二義者:一、應機隨染,二、平等違染。眾生二者:一、隨流背佛,二、機熟感佛。各以初義成順流無差,各以後義為反流無差,並全體相收成一緣起,故云三無別也。
論有大智下。二、用能隨生開示,即權智鑒機,道種智義相也。
眾生中攝虗空世界,得解是心行種種法義,不出五種教乘。
是故下。次正結名。以上問云: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故此答曰:總上二智得名一切種也。
疏云:以同體者。意云:匪但心體照法而已,復能起大神用,利樂眾生。斯則依智淨相,起不思議業相;依法出離鏡,作緣熏習鏡義也。
△二、除自然業用疑二:先問,次答。
先問。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
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
云何世間多不能見?
【疏】又問下,亦二:一、且陳疑。
云何下。二、正設難。
【記】陳疑中。若諸佛至眾生者,是牒前文也。
一切至得利者。是按定也。餘皆可解。神變,通他心、意、業也。如來三輪不思議化徧於時處,故一切眾生無不沾益。
設難中多不見者,非全不見,故云多也。又聞說者必見身,見身者未必聞法。今約局所標,故但言不見,尚不能見,何況得聞及神變耶?
△次、答。
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徧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
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
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疏】答:下有法、喻、合。先,法也。以法身普照,徧眾生心中,但有厭求機感,即顯麤細之用,非由功用也。上文中已顯此義。
眾生心下,次喻。
如是下,後合。眾生心有垢者,明無感佛之機,非謂煩惱現行,以善星等煩惱心中得見佛故。
法身不現者,法身能現報化之用,今據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也。
如攝論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顯現甚深。彼中言由世尊不現,如月於破器中。
釋曰:諸佛於世間不顯現,而世間諸佛身常住。云何不現?譬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於彼破器實有月不得顯現。如是諸眾生無奢摩他軟滑相續,但有過失相續,於彼實有諸佛亦不顯現水,譬奢摩他軟滑性故。
此中依定得見佛者,是過去修習念佛三昧,乃於此世得見佛身;非謂今世要依定心方得見佛,以散心中亦見佛故。
彼攝論中約過去定習為因,非約現在;此論中約根熟為因,非約無惑有此左右。
【記】法中。諸佛下,據前所問,即問報、化。今約法身體徧,故報、化是即體之用,亦遍一切。據本而言,但云法身也。
徧眾生心者,論云:一切處故。一切之言,意說情器。亦如華嚴云:法性徧在一切處橫說,一切眾生及國土別顯情器,三世悉在無有餘竪說,亦無形相而可得泯迹。據此,則不唯遍於眾生心。今且約所問之處,故但言遍眾生心也。
但有等者,此則功過在機,佛無私應。故華嚴云:菩薩清涼月,游於畢竟空,眾生心水淨,菩提影現中。
上文等者,即用大中七重問答廣明斯義。
喻中猶如鏡下,應更說云:諸佛之身猶如色像。論舉一隅,故不具耳。合中明無等者,垢有多種:一、障善垢;二、起惑垢;三、造業垢;四、受報垢。障善垢中復有多種,所謂不見佛塵障垢、不聞法障礙垢、不遇善知識執障垢等。今但是障見佛之垢,即是無機,非謂煩惱等也。
善星下。引例。此人生於佛世,是佛弟子,常見佛身,然有煩惱現行,以起惡故,生墮地獄,如涅槃說。
法身下,疏文三:初、約本論以通能現。然據義合云報、化不現,而言法身不現者,以約本說故。如言鏡不現者,謂像不現也。此同圓覺云: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心即法身,皆是據本說也。又應、化亦名法身。本業經云:法身有二種:一、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謂第一諦法流水中從實性生智,故實智為法身。法名曰自體,集藏名身。一切眾生善根感此實智法身,故能現應無量法身,所謂十種身等。
如攝論下,二、引他論以明不現三:初、引本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深;二、安立數;三、現等覺;四、離欲;五、蘊;六、成就;七、顯現;八、示現等覺涅槃;九、住;十、自體;十一、斷煩惱;十二、不思議甚深。今言顯現甚深,即第七也。合移彼字安顯現字上,文即順矣。餘如次釋。
釋曰下,二、引釋文。此亦論中釋文,今疏隨便引為解之。初標也;而世間下,次徵譬;如下,後釋中,先舉喻;如是下,次合法。奢摩他,此云止也。軟滑者,是柔和善順,非麤惡過失故。而云無者,具云:不得禪定靜心意,不得禁戒淨身口,不得佛慧照本覺。過失者,謂有破戒垢故,散亂垢故,無明垢故。水譬奢摩等者,具云:戒如器,定如水,慧如月。戒能生定,如器住水;定能發慧,如水現月。今有貪欲破戒垢故,無奢摩他,無佛智身顯現,如眾生破戒器中,定水不停,佛月不現也。
華嚴經中亦同此說。
此中下。三、會文意。初牒前文。是過去下。正顯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難唯好多聞,何曾有定?不妨給侍如來。後遭石室之訶,亦緣無定,不能斷結。又諸菩薩例皆定少慧多,得見佛者無限。如彌勒求名而值燈明,火頭貪欲而遇空王,皆斯類也。
彼攝論下。三、對辨其兩文之意。定習因者,念佛三昧因也。根熟因者,厭求感佛因也。此義如因緣分中已說。是知不修念佛三昧為垢,非約心散為垢,若能念佛必定見佛也。不起厭求感佛為垢,非約惑惱為垢,若厭求根熟法身必現也。欲令佛身顯現,宜在眾生自心求矣。
左右者,二論意旨雖別,而見佛不見佛一也,故引彼以證此。
△四、修行信心分四:初、結前生後,二、就人標意,三、約法廣辨,四、防退方便。
初、結前生後。
【疏】來意者,以上來明其大乘,今為正明心信,故有此來分也。
修謂學習,行謂進趣。所行五種,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樂意。境有四種,亦如下辨。
來意等者,此約論題所配,大結前正義中三大乘,結前分別發趣中乘義,皆所乘境也。心信者,即能信之心,或起大乘心上之正信,故云心信能乘心也。
若準立義分中所立,此與分別發趣道相,並當乘義。
△二、就人標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
【疏】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滿足,為說發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勝人也;二者,修信未滿,是前劣人。即此文所為。
【記】勝人,即前發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行,入正定者。
劣人,即前見佛色相,或是二乘,發人天等心,却退失者。
以四信等者,意不令唯信佛僧等色相,起人天二乘等劣行也。
還依等者。信既成滿,應如前文,發直等三心,修無住等四行,入於十住,乃至獲利,更發解證等心也。斯則前雖揀退,今即教修也。
△三、約法廣辨二:初、興二問,二、還兩答。
初、興二問。
何等信心?
云何修行?
【記】信是眾行之本,故先信次行。
△二、還兩答二:先答信心,次答修行。
先答信心二:初標徵,二列釋。
初、標徵。
略說信心有四種。
云何為四?
【疏】有四標數,即四不壞信也。
云何徵起?
【記】四、不壞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壞,不壞即常住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壞故,使能信之心亦不可壞,能所相稱,俱名不壞,故經云妙信常住是也。
△二、列釋。
一者、信根本。
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
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
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
四者信僧,能正信行,自利利他。
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疏】根本者,真如之法,諸佛所師,眾行之源故。
樂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樂念觀察。
三寶中各二:一、標所信之勝德;二、起勝因以願求。
【記】佛所師者,約人顯根本也。謂佛因地,本於真如,起於信解。又依真如軌則修行,又乃證極真如,方得成佛。故華嚴云: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約此義邊,故云真如是佛師也。故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既是佛師,故名根本。眾行下,約法顯根本。謂一切行門,皆從真起。圓覺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乃至流出諸波羅蜜,教授菩薩等。所以前標直心,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何有契真之行,不從真起?此乃為信等諸行之根本也。問:何故不約僧顯根本耶?答:約佛顯時,已攝僧故。因地信解,軌則修行,即是僧寶。今文雖唯二,義必兼三。故約能為三寶,名為根本也。又是所信法中之根本,故以終教所宗,唯此真法。萬緣所起,起自真如。會緣入實,入於真如。菩薩發心,先緣真如,起信發解,修行契證,咸歸真如。故於所信法中,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則名邪。故寶性論云:不信真如,有五種失:謂自輕、輕他、執人、執法、起惡見。是知反此,則為五得。由是發心,先令信此。
非直等者,不但起信,亦乃樂觀,樂觀即行也。然此行是即信之行,行所成信,方為實信。故問:云何是信真如之相耶?答:唯信一寂滅心,不信一切諸法,是信真如之相也。以真如心性中本無諸法,若見諸法為有,是信一切法,不信真如理。今則不信諸法,是信真如理也。亦可樂念觀察,方名為信。如世間人觀彼所作,彼順所勸,方名為信。若不爾者,焉為信耶?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矣。故以樂念釋成其信。
信佛等者,是信報身,謂身語意業法門辨才,色相具足依報莊嚴,故云無量功德。如前論云: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常念等者,以信佛有功德故,願成此身具一切智,以願求故而念恭敬供養,起於善根修佛因也。
信法等者,此是行法,此法能除慳貪毀禁等障,是有大利益也。
常念等者,略則施等六度,次則十度,廣則八萬四千波羅蜜行,以信有益故復勤而行之。信僧等者,僧通凡聖,此是登地已上聖僧,故云能正修行。聖通大小,此是上乘大菩薩僧,故云自利利他。
常樂下。揀非二乘故云菩薩眾,揀非地前故云如實行。
然常途四信,謂信三寶及戒,此即人天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終實教中信也。不唯真如與戒不同,亦乃三寶淺深有異。
問:前說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見僧求法,與此何別?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見三寶皆不稱實,由是遇緣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寶悉皆如實,由是增進使信成滿也。斯則信真如為佛本、信佛為所成、信法為所依、信僧為所學。又此四種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理、果、行,信僧即教也,僧能轉教就彼求學故。
疏中各二等者,三段中信佛等下,初、標德也;常念樂下,二、起求也。又例前一中亦二:信根本句,是初標所信之勝境;所謂下,即次起觀念,以樂證
△次、答修行。三:初、舉數標意,二、徵起列名,三、依門牒釋。
初、舉數標意。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疏】有信無行,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記】有五舉數。
成信,標意也。
有信等者,信若無行,非實信也。以信是順義,順而行之,乃為真信。將知此行是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則決定不退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二、徵起列名。
云何為五?
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者、止觀門。
【疏】止觀合修,定慧雙運,二門不二,故唯五也。
【記】云何徵也?
一下,列也。
疏云止觀等者,以諸經論皆說六度,此中唯五者,以後二修時不得相離,故初修為止觀,修成為定慧,但時異而體不異也。問:何故止觀合修耶?答:若不雙修,皆成邪故。涅槃經說:定多慧少,不見佛性;慧多定少,見性不了;定慧等學,明見佛性。又諸處說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過。下文自釋。
△三、依門牒釋五:初、施至五止觀。
初、施。
【疏】一、若見一切下,資財施也。
二、若見厄難下,無畏施也。
三、若有下,法施也。
【記】云何句,徵也。
若見下,釋也。
來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德,局七種人,故云一切,則不擇冤親、老幼、病徤、高下、貧窮、遠近等。
所有下。是所施物也。隨力之言似有兩意:一、隨貧富之力;二、隨捨施之力。若隨其力必不強為,免生惱也。
以自下。即行施意也。自捨慳貪者,隨性行檀,是自利行。令彼歡喜者,濟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薩雖舉一行,二利已兼,此則以布施攝貧窮也。
資財施者,資身之物故。亦名外財,身外物故。亦名資生財,資於生命故。準正法念經說,十二種垢施:一、於眾生不平等施。二、為男女欲因緣故施。三、有所怖畏施,與王者而求救故。四、以癡心施,如外道齋會等。五、不知業果,但學他施。六、乞者苦求方與。七、知他有物,施之令信,後得侵損。八、施物囑之,令破和合,共為一友,後與衰惱。九、與男女物,令使成親,或令男與女,或令女與男,或即反之。十、賤買諸物,於齋會日,貴價賣之,少分饒之。十一、為名稱故施。十二、妻子饑貧與物。離此十二,即名淨施。除此復有十二種具足施,不能繁述。優婆塞戒經:菩薩行施,應離五法:一、施時不選有德無德。二、施時不說善惡。三、施時不擇種姓。四、施時不輕求者。五、施時不惡口。復有三事,施已不得勝妙果報:一、先多發心,後則少與。二、選擇怯物,持施與人。三、既行施已,心生悔恨。離茲三事,其果勝妙。
厄難危逼者,受施人也。
施與無畏者,正行施也,亦是行施意。或縲紲之難,或水火之災,或狼虎之殃,或冤家之怖,如是一切眾生,凡有所畏之事,皆護令安樂,得無所畏。
來求法者,即受施人三乘五乘,或請或問,皆名求法也。
隨已下所施法,不能不解者,輙不與言,於能解處,即與說之,方免誤人,亦免尤難。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又云: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
方便說者,要以種種言辨,巧便引勸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誹謗。故法華云:有問難不瞋,隨順為解說。
不應下。明行施意。不貪名利等。反明其非,以誡止也。故前論云: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惟念下。順明其是,以勸行也。自既如此,令他亦然。準智論云:佛說施中,法施第一。何以故?財施有量,法施無量;財施欲界報,法施出三界報;財施不能斷漏,法施清升彼岸;財施但感人天果,法施通感三乘果;財施愚智俱能,法施智者方能;財施惟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財施愚畜能受,法施唯局聰人;財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和心神;財施能增貪病,法施能除三毒。由是比校,法施第一。願諸學者,審而行之。
迴向菩提者,願令自他同圓佛果種智。此為法施之宗本,亦為前二施之旨歸。若不迴向,同於有為有漏法矣。
△二、戒。
云何修行戒門?
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
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閙,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
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疏】一、不殺下,攝律儀戒也。
二、若出家下,攝善法戒也。先行善戒相。
從乃至小罪下,次明護戒心。三、當護下,攝眾生戒也。
【記】論所謂下,如次。是其十善,則離身三、口四、意三之惡也。不殺者,普該蠢物,不唯於人。不盜者,一針一草,不但五錢已上。不婬者,觸身即犯,不論道與非道。兩舌者,鬪搆兩頭之說。惡口者,無稽難聽之聲。妄言者,虛誑不實之語。綺語者,粉飾巧偽之談。此等並無,故皆言不。貪謂惡欲,嫉謂妬忌,欺謂陵犯,詐謂虛偽,諂謂罔冐,曲謂違理。其嫉、欺、恚是瞋之分,諂、曲是貪之分。邪見者,亦名惡見,即身邊等五見也。今言邪者,五中之一。此等並無,故云遠離。
然菩薩以慈悲愍物故,殺戒為先;小乘以厭離生死故,婬戒為首。旨趣有異,故教儀不同。若據十善,本是人天因緣,今菩薩所修,趣果則異。準華嚴經說,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謂凡夫、聲聞、緣覺、菩薩及佛。淨名云:持戒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行十善道,滿願眾生,來生其國。十善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誠諦,常以輭語,眷屬不離,善和諍訟,言必饒益,不嫉不恚,正見眾生,來生其國。故知十善不異,修心不同也。然行十惡,準俱舍說,各招三種果:一、異熟,二、等流,三、增上。異熟可知,略辨餘二:殺生中,一、等流果者,壽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澤鮮少。偷盜中,一、財物匱乏,二、多遭雷雹。邪婬中,一、妻不貞良,二、多諸塵埃。妄語中,一、多遭誹謗,二、多諸臭穢。兩舌中,一、親友乖穆,二、所居險曲。惡口中,一、常聞惡聲,二、田多荊棘,稼穡匪宜。綺語中,一、言無威肅,二、時候變改。貪中,一、令貪熾盛,二、令果少遂。瞋中,一、令瞋熾盛,二、令果麁疎。邪見中,一、令癡熾盛,二、令果空無。此皆初是等流,二是增上也。
攝律儀者,此殺等十是惡律儀,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攝取不捨即名為戒。
出家等者,前律儀戒即通在家、出家,此善法戒唯局出家者。
為折伏下處靜之意。若處人寰難斷煩惱,故須脫俗離塵燕居林藪。遺教經云:於閑靜處思滅苦本,念所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經中廣有此說。且釋迦如來捨王宮詣雪山,因行六年果圓萬德,垂斯範者葢為此也。
少欲等者,見得思義故云知足,財無苟得故云少欲。頭陀此云抖擻,謂抖擻三界煩惱業報故。然有十二種,謂衣、三食、三依處。六處說六者,一住空閑處,謂離眾憒閙居阿練若,身遠離故、心離欲葢,益諸善故。二端坐不臥,謂若行若立心動難攝,然亦不久應受常坐,若欲睡時脇不著席。三樹下坐,謂順佛法故,如佛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皆在樹下,此能治房舍,貪易入道故。四塚間坐,謂塚間常有悲哭聲,死屍狼藉無常不淨,觀道易成。五露地坐,謂樹如半屋愛著猶生,又雨濕鳥喧污穢不淨,若露地處光明遍照令心明利,空觀易成。六隨有草坐,謂隨心所得而坐其上,離所愛著不惱他故。食中三者,一常乞食,謂依法乞,當制六根不著六塵,亦不分別男女等相,得與不得,若好若惡,不生憎愛。若請食者,或得不得,貪恨易生。若同僧食,處分使人,心則散亂,不入道故。二、節量食,謂念身中八萬戶蟲,蟲得此食,皆悉安隱。我今以食攝此諸蟲,後得道時,以法攝彼。又雖一食,恣貪極噉,腹脹氣塞,妨廢行道。隨所得食,三分食二,身則輕安,名節量食。三、一坐食,謂若重食者,失半日功,不為養身,斷數數食,即四分律不作餘食法。頭陀經中云:中後不飲漿。衣中三者:一、唯畜三衣,謂白衣好畜種種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應捨二邊,但三衣也。又離多求及守護故。二、糞掃衣,謂拾糞掃物,納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離貪遠賊,無奪命難故。三、毳衣,謂或三衣,或長衣,一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餘衣故。然此十二,葢是知足之行。涅槃、智論、瑜伽,俱明其義。故知惡貪多欲出家者,是所不宜,應深誡之。
乃至等者。以小況大。意云:小罪尚須生畏,大過豈得安然?超越之言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已作即畏,畏墮苦故。
慚天愧人,故云慚愧。又慚謂崇重賢善,愧謂輕拒暴惡。
改悔者,改於往過別修善業,悔前所作憶恨在心。
不得輕戒者,如菩薩戒說,於十重戒中犯微塵許罪,便不得發菩提心,失比丘位、國王位乃至佛位,仍二劫三劫墮三途中,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何況具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慚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墜無間。故涅槃中有浮囊之譬,則知佛所制戒豈得輕而犯之。
攝善法者,依此戒約,則一切善法自然攝取。
護戒心者,謂夕惕若厲,造次弗離,護之若珠,纖毫無犯也。
攝眾生戒者,此當涅槃所說息世譏嫌戒也。謂行非律儀,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譏謗,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於己,故須護之。護之即不謗,不謗即自然發心,發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攝取義也。
△三、忍。
云何修行忍門?
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
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疏】應忍句一。他不饒益忍也。
亦當下二安受苦忍利等八者,財榮潤己曰利,損耗侵陵曰衰,越過以謗曰毀,越德而歎曰譽,依實德讚曰稱,依實過論曰譏,逼迫身形曰苦,心神道悅曰樂。
【記】云何徵起?
所謂釋義。
他不饒益者,亦名耐怨害忍,謂被冤家惱害,是他不饒益,忍耐彼苦,無懷報心。
然所不報有其二意:一、為解冤結故,如律中長生王偈云:以怨報怨,怨終不止,唯有無怨,怨自息耳。智度論中亦同此說。二、為證佛果故,以有智慧知彼此境空無所有,能忍是事,彼疑有瞋,現同伴侶與其偕和,因之得證無上菩提。此如瑜伽論說。
又行人若遭他苦時,應作三思五想以忍彼事。三思者,一責業牽殃思,謂菩薩若遇他害應作是思:此我先業應合他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愛己成自苦縛。是故須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性皆行苦,彼無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寧增彼苦?是故須忍。三引劣況勝思,二乘自利尚不苦他,我既利他應忍斯苦也。五想者,一親善想、二唯法想、三無常想、四有苦想、五攝受想,廣如彼說。
又金剛忍辱仙人亦同此意。
論語中說:以直報怨,以德報怨。今耐怨忍,同以直報怨。若準上怨與上樂義,即以德報怨。仁人與菩薩,優劣可知。故此亦名為生忍,是忍外障者也。
安受苦忍者,亦名自能安受忍,於違順境安然忍受,不動念故。
財榮潤己者,不論多少,但取一切潤己之事,盡名為利。損耗侵陵者,此亦不論多少,但取一切損己之事,皆名為衰。越過謗者,如有小過,毀之言大。越德歎者,如有片善,譽令其廣。依實讚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實過者,如有一過,亦言一過。逼迫形者,打擲、寒熱、飢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盡名為苦。心適悅者,清凉、飽煖、視聽、香味等,凡是一切暢快之事,悉名為樂。
有說:得財名利,失財名衰。談惡為毀,談善為譽。對面談善為稱,對面談惡為譏。苦樂即二受也。與此所說,各是一意。
於利譽稱樂,忍之不喜。於衰毀譏苦,忍之不瞋。是故論中通言忍也。然境界雖多,總攝不過違順之二。又於二中,各有四義。収盡二四合說,以成八風。謂之風者,能擊眾生心海,起貪瞋煩惱浪故。今令忍之,則八風不能動也。然於中違則易忍,順則難忍。不唯難忍,抑亦難防。如賊與子,盜於家財。防之難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說為強輭二賊,不能安忍。無生聖智,何以現前。且如令尹子文,三仕三黜,無喜無慍。況行菩薩之行,焉得於違順境而不忍乎。故此亦名為法忍,是忍內障者也。
更有諦察法忍,但於忍境體法無生唯心所現,三輪空寂唯一真實,即是觀察無生忍也。故清凉云:耐怨害忍,是諸有情成熟轉因,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苦而不退轉。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熱飢渴種種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諦察法忍者,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今行忍時,隨順真如法性為本,即是此忍義也。
△四進二:先正顯修行進門,次別明除障方便。
先正顯修行進門。
【疏】於諸下,一、勤勇精進。
立志下。二、難壞精進。
當念下三,無足精進,念己長淪,虛受大苦,以自勸勵,修善無厭。
是故下,總結勸修。
【記】云何先徵起也?
所下,次正顯中,初別明也。諸善事者,前三施等、後二禪等、一切方便等善法。心不懈者,身由於心故但言心,懈謂懈怠不能敏行,退謂退墮中道而廢。
勤勇精進者,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故不退。斯則於有義事,勇往而前進也。如子路問孔子曰:君子尚勇乎?子曰:義以為尚。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又云:見義不為無勇也。又勇之相者,如淨名云:譬如勝怨,乃可名勇。此即唯識論中攝善精進也。
難壞者,志堅不怯,決定取辦。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為苦故,佛果必為樂故,眾生與己無異足可度故。由是千化不變其慮,萬境順通其道,乃至喪身致命,決不捨菩提心。故寶藏論云:決歸者不顧其疲,決戰者不顧其死,決學者不顧其身,決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難壞相也。即唯識論被甲精進義。故論云:堅強不弱。
無足者,修諸二利善行,意中總無厭足,表異二乘得少為足,則欲而不貪也。
以念等者,正釋論義可知。此即唯識論中利樂精進也。
又同唯識三練磨文,彼云: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已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麤善況己妙因,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初練是三進義,次練同初進,三練成二進。無性頌云:汝已惡道經多劫,無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二練義得菩提初練義,大利三練義不應生退屈。論云:是故等者,二、結勸。從來為不修,身心常苦惱,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惱。由是尅己造修,於行無墮也,則善人行善唯日不足。故遺教經云:汝等比丘!若勤精進則事無難,是故汝等常勤精進,譬如小水常流則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譬如鑽火未熱而息,雖欲得火火難可得。是故精進總結勸者,修諸功德結攝善勤勇,自利利他結利樂無足,速離眾苦結被甲難壞。故論云:應勤修也。
△次、別明除障方便二:初、障,二、治。
初、障。
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
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
【疏】復次下,此下有二:一、以從下,內有業障,即因也;二、為邪下,外感報障,即緣也。
【記】論若人者,此指十信初心之下品也。
業障者,亦有煩惱障,今但舉麤也。
邪魔等者,邪謂六師外道,魔謂一切天魔,諸鬼謂堆惕魑魅等,如下所說。
事務者,世間一切公私之事,其數甚多,故曰種種。
如是指上因一業也、緣三魔事病也等者,該餘障礙。
報障者,由內有業障故。前說善根熏習,便見佛身。今明惡業因緣,乃見魔鬼。將知外境皆由內心,非有無因而妄緣果。如形端則影直,源濁則流昏矣。
△二、治。
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
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疏】此下有二:一、應當下,總明除障方便。如人負債,依附於王,則債主無如之何。如是行人禮拜諸佛,諸佛所護,能脫諸障。
二、誠心下,別對滅除四障:一、懺悔,除惡業障;二、勸請,除謗法障;三、隨喜,除嫉妬他勝障;四、迴向,除樂三有障。常不廢者,總結能治。得免障者,總結所治。善根增者,結益。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發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盡,善根長也。
又初一治業障,以止持故;後三長善根,以作持故。
【記】總明除障者。準華嚴行願疏中,禮佛亦是別除一障,即我慢障也。與今疏文,各是一意。
如人下,喻。
如是下,合行人,合負人罪業,合負債禮佛,合依王佛護脫障,合魔鬼病務遠離無礙。
誠心者,以諸障起時心皆猛惡,故今除遣必在虔誠。故智論云:身精進為小,心精進為大;外精進為小,內精進為大。猶如赫日可以消堅冰,烈風可以摧巨木。苟有至誠,必有動天地、感鬼神,使所作事決不違於願也。
懺悔者,懺則陳露其先罪,悔則改往以修來也。
除惡業者,謂除十惡業也。廣則三障業障、煩惱障、報障、四障加一見障,得依正具足故。
勸請者,於中有請轉法輪、請佛住世之異,今通而言之但云勸請。
除謗佛法障者,得多聞智慧故。
隨喜者,三乘四生所有片善,皆隨順稱揚,歡喜讚歎。
除嫉妬障者,得廣大眷屬故。
向菩提者,亦合迴向實際及與眾生,意含此二。
除樂三有障者,成廣大善故。謂迴因向果成菩提大善,自不樂於欲有;迴自向他成利生廣善,自不樂於色有;迴事向理成實際廣大善,自不樂於無色有也。
論常不下。通結能所治益也。常不休廢,謂念念相續無有間斷也。
能治者,謂行此四行皆不廢,故對障稱能也。
得免諸障,謂不論內障外障,皆潛消也。
所治者,即上之四障皆脫免,故對行稱所也。
善根增長,謂信心漸進,無有退轉也。
結益下。懺治業盡則進根增,勸治謗盡則慧根增,隨治妬盡則念根增,向治有盡則定根增。四障既滅,四行既成,四根既長,則禮佛功德從此圓顯,而修行信心亦從此成滿矣。然此障盡善生,行成根長,豈非進修之利益哉。
又下,上之一釋通明也,此之一釋別說也。謂常不句總於四行,得免句別約初一,善根句別約後三,故云又也。初一等者,謂先由迷倒,不知罪、福,妄行十惡;今由懺悔畢,故不造新,故云止持也。後三等者,以勸請、隨喜等是行善,故應作、須作,故云作持也。廣如行願疏。鈔:
△五、止觀二:先略明,次廣釋。
先略明二:初徵,二釋。
初、徵。
云何修行止觀門?
【疏】寄問以標。
【記】止觀門者,此被十信初心之中品也。
△二、釋三:初、止,二、觀,三、俱。
初、止。
所言止者。
謂止一切境界相。
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疏】謂下,先由分別依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也。此是方便。
隨下奢摩他此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即存梵言也,以雙現時方名止觀,故今但言隨順。
【記】所句牒門。
謂下,釋義。
今以下。正明修止。謂以如覺覺知諸塵境界,唯識所現,無外境相。塵境既寂,分別不生,心境俱止也。即破塵相為止境,無分別為止心,心境兩亡,寂常心現。此同禪宗無念義,謂一切善惡都莫思量。言下。自絕念想。圓覺云: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方便者,謂上是修止之方便,未是正修相也。故先德云:趣寂之前萬境俱泯,發慧之後一切皆如。
但今下。料揀奢摩止意。先難曰:文中何不竟云隨順止觀義故,而又標梵音耶?故疏通曰:意在顯別,故雙標唐、梵,謂以正修名奢摩他,前修方便名為止也。下觀亦準此知。
以雙下,釋出隨順觀義。雙現者,揀前方便中單有止也。隨順有二義:一、揀方便內初修止時未得隨順;二、揀正修中奢摩觀時雙現前故。今且約後義,既言隨順,將知未是正止也。以即觀之止方名正止,今既一向止息,但是止之方便,未得名為止行,故論但云隨順奢摩他也。問:此行既亦是止,云何復言觀耶?答:正修之時止觀雙運,止若無觀不名真止,是故正修止亦名觀。奢摩他觀名義以此,故圓覺中名為靜觀。然雖名觀而今言止者,以就泯相觀於真如,真如無相向即心絕,心絕則成止義,亦是即空觀也。下觀中並例此,思之。
△二、觀。
所言觀者。
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
【疏】依生滅門觀察法相,故言分別。
毗鉢舍那,此云觀。如瑜伽論菩薩地云:此中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若於諸法勝義理趣,及諸無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當知名觀。
是知依真如門,止諸境相無所分別,即成根本無分別智;依生滅門,分別諸相觀諸理趣,即成後得智。
然此二門唯一心,是故雙運方得名為正止觀也。
【記】所句牒行門。
謂下,釋義相。
依生下,疏文分二:先別釋文義。依生滅者,前依真如門,泯相絕心,照而常寂,故名為止;今約生滅門,觀諸法相,隨流、反流,染、淨,因、果,凡、聖,色、心,差別不同,寂而常照,故名為觀。分別,即觀之別名也。此則能善分別諸法相,前則於第一義而不動也。然亦方便相耳,未是正修。
此云觀者,亦就方便,故存華言。云觀約正修,即依西音毗鉢舍那,以即止之觀方名正觀。今既一向分別但是觀之方便,未成觀行,故今但言隨順毗鉢舍那,揀異正修現前時也。問:既言毗鉢舍那,云何又言觀義?答:有三意:一、正止中即止之觀名為觀境,故云奢摩他觀,揀方便內但止境界相,未得成觀境也。正觀中即觀之觀名為觀智,故云毗鉢舍那觀,揀方便內但觀因緣相,未得成觀智也。二、觀中兼止名真正觀,觀若無止,不名真觀,故正修雙運時,始與毗鉢舍那觀義相應也。三、方便則單止單觀,正修則具足四句:一、寂而常照名止觀,即奢摩他觀義;二、寂之又寂名止止,即奢摩他止義;三、照而常寂名觀止,即毗鉢舍那止義;四、照之又照名觀觀,即毗鉢舍那觀義。知此觀觀之意,止止不須說矣。故於一心四句之中,隨舉一句,餘句皆具,實教止觀,妙在於是。此於圓覺中名為幻觀,亦是即假觀也。
如瑜伽下,次通證止觀三:先、正引論文。菩薩地者,彼論有十七地,此是菩薩地中文,無所分別,即根本智因也。勝義真諦理,安立俗諦理,世俗妙慧,即後得智因也。
是知下,次會入二門,會彼二諦二智入今二門真如生滅,以成二行止觀也。
然此下。三、結出所以。謂依一心上開二種門,依此二門起於止觀。今止觀雙運入於二門,會通二門還歸一心,是故止時即觀之止,觀時即止之觀,如此方得契心,契心始名真止觀矣。此乃以修止觀契性止觀,上且釋成雙運所以也。又二門唯一心,故一心止觀方為正修。若單止單觀並名方便,斯則起後俱修義也。具此二意一、結前,二、生後,故於是處綴之。
△三、俱。
云何隨順?
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
雙現前故。
【疏】以此等者,此下有二:一、顯能隨之方便。
雙現句二,明所隨之止觀。
隨相而論,止名定,觀名慧;就實而言,定通止觀,慧亦如是。
如梁攝論云: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謂止定;二、不顛倒為體,謂觀慧也。
【記】云何句,先躡前徵起。難云:前止觀中,何不竟言得入,而言隨順耶?
以下,次釋成俱義。通云前之單止單觀屬方便非正修,故言隨順。今止時具觀、觀時具止,寂照雙流、定慧均等,二門俱在一心中得,方可名得入也。俱義以此二義者,即前止一切境界、觀生滅因緣也。
漸漸不相離者,然此止觀初首方便,行人修時雖未雙現,漸漸習至久後,須相資而行,不可孤運輙相捨離,即是隨順方便相也。
雙現前者,止觀雙運習純熟時,靜必有明,未有明而不靜者也;明必有靜,未有靜而不明者也。如是止觀雙現前時,即正修中得入相也。
上之一心四句,正於此俱門攝,餘可例知。
疏:一、顯下,消文。
隨相下,明義。
由隨相義故,有單修方便;由就實義故,有雙運現前。
如梁攝下。引證。通有二者,此二通與十度為體,其猶於水澄而復清方能鑒像,以二門於一心開焉,可定慧而不俱耶?
此俱修門,圓覺中名為寂觀。寂滅止觀二邊相故,亦是即中觀也。又總上三門,皆有止觀。初止門中,離相止、無生觀,統名真如止觀門。二觀門中,隨相止、因緣觀,統名生滅止觀門。三俱門中,法性止、不二止、唯心觀、無住觀,統名一心止觀門。餘如前行根本方便中說。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九
音釋
音同竹筒。
逈凶,上聲,高出也。
諂音剷。面諛。曲從也。
盪音蕩。磨也,滌也。
蠲音捐,除去也。
阿耨菩提此翻無上覺道。
鍊音戀。謂煅煉治金也。
踰繕那舊曰由旬,四十里也。
忉利此云三十三
夜摩華言時分
兜率華言知足。
繒音情,帛也。
曙音署。旦也,曉也。
縲紲音雷。悉索繫也。
憒音愧喧閙。
訟音頌。諍辯。
雹音薄。雨冰
稼穡音嫁色。種曰稼,斂曰穡。
荊棘音京急。凡有刺者。
燕居私居,靜室也。
藪音叟。大澤。
詣音異,至也。
抖擻音斗叟。抖去其塵,擻除其垢也。
阿練若華言無喧雜。
脇音歇。勒,左右腋下也。
脹音脹。膨脝。
裸音魯。袒肩露形也。
毳音翠。獸毛縟細者。
惕音鉄。敬懼也。
諧音涯。偶:合也。
擲音直,拋也。
蚋音芮,蠅虻也。
黜音尺。罷:退也。
慍音蘊。含怒意。
恪音却,端謹也。
六師一、富蘭那,二、末伽黎,三、刪闍夜,四、欽婆羅,五、迦旃延,六、若提子。
赫音黑。日曝。火炙也。
摧音崔。挫,折也。
△二、發心之相三:初、牒章以問,二、標徵列釋,三、問答除疑。
初、牒章以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