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疏記會閱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十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十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
【疏】住靜者,若具言之,有五緣:一者,閒居靜處,謂住山林及諸閒靜等處,若住聚落,必有喧動;二者,持戒清淨,謂離業障,若不淨者,必須懺悔;三者,衣食具足;四者,得善知識;五者,息諸緣務。今略舉初,故云靜處也。
【記】閒居等者,不作眾事,名之為閒。無憒閙故,名之為靜。意令心寂,當須離喧。若欲離喧,宜去聚落,居阿練若,繁塵不對,止則易成。此有三處,可修禪定:一、深山絕人處;二、須阿蘭若處,離於聚落極近三里,即放牧聲絕,無諸憒閙;三者、遠白衣舍,清淨伽藍之中,皆名閑靜處,故當第一。戒淨者,欲盛妙饌,必資淨器,戒若不淨,定則不生。若知先所曾破戒者,當宜依法懺悔,令戒如故。以戒不淨者,即有業障,令修止不成,便感邪魔病事等,以為侵撓也。衣食等者,一衣具足,以根有三故:上者,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而已;中者,如迦葉糞掃三衣,不畜餘長;下者,如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許三衣之外,百一資身。二、食具足者,此有四類:上者,隨得充飢而已;中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下者,阿蘭若處,受檀越送食;下下者,僧常食及受請。除此異求多積,長貪妨道。今須衣食者,若闕一種,心有所慮,得定無由。
善知識者有三:一者辦力資緣,二者同行勸發,三者教授法門。如鼎三足,闕一不可。息諸緣務者有四:一生活,二人事,三工巧伎術,四學問讀誦。隨有一事,即有所妨,令不得定。
【疏】端坐者,調身也。先安坐靜處,每令安穩,久久無妨。次當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先以左脚置右髀上,牽來近身,令脚指與髀齊。
次解緩衣帶,使周正,不令坐時脫落。次以左手置右手上,壘手相對,頓置脚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次當正身,先挺動其身,并諸支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亦勿令手足差異。正身端直,令脊骨相當,勿曲勿聳。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徧不邪,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以舌約上齶。次閉眼,不令全合。
廣如天台山顗禪師二卷止觀中說也。今略總說,故言端坐也。
【記】正脚等者,押一脚為半跏,於中以右押左為降魔坐,以左押右為吉祥坐,若兩脚相押為全跏。此坐能令儀相端好,廣如智論說。故偈云:見𦘕跏趺坐,魔王尚驚怖,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緩衣帶者,恐坐久氣滿不安故。不令脫落者,儀相不妙,或恐風寒故。約上齶者,禦風閉氣,免神散心馳故。然欲閉口,先且吐𮌎中穢氣,吐時開口放氣而出,想身百脉不通處,教悉開通,出氣令盡,然始閉口鼻中內清氣。然閉口時,但得脣齒纔相拄耳。眼不全合者,全開則掉,全合則昏,故但令斷外光而已。
二卷止觀者,即彼初學坐禪止觀,本只一卷,開應成二也。彼有十門,以修止觀。第一具緣,略如疏明。第二呵欲,謂色、聲、香等五欲。所言呵者,了知此五惱惑眾生,因之受苦,不得解脫,深生厭離,不復追攀,乃名呵也。第三棄葢,葢謂貪欲、睡眠、恚、掉、悔、疑也。所言棄者,覺知此五葢覆眾生心性,不得解脫,如日月為烟雲等翳,不得照明,今皆遠離,即名棄也。第四調和者,謂調飲食不饑不飽,調睡不節不恣,調身不寬不急,調息不澀不滑,調心不浮不沉,令此五事和暢得所故也。第五方便行者,謂欲、進、念、慧一心,以能志樂修諸禪定,出離世間,晝夜精勤,進諸善法,念世無常可輕可賤,禪定智慧可貴可重,於漏無漏揀擇苦樂虗實之相,一心決定修行止觀,以此名為方便行也。第六正修止觀,於中有坐時修,歷緣對境修,並如彼文。第七善根發,即同下文現報十益等。第八覺知魔事,如下文說。第九治病者,先須知病所起。起有四種:一從四大起,二從五藏起,三鬼神所作,四業因所感。既知病已,即以止觀治前二,以呪力治第三,修福懺悔治於第四,第十證果即入住不退。並如彼說,略知大況。若要備見,可尋彼文。
【疏】正意者,調心也。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詐現寂靜威儀,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無由。離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觀心與理相應,自度度他,至無上道,名正意也。
【記】調心者,心即是意,調伏心意,令趣向真正故。末世下,出不正相。然戒、定、慧學及諸雜行,多有是患。菩薩戒疏云:佛法內人,多約四位起行,謂三學及雜行。初、約戒學者,有二類:一、矯異者,謂雖不破戒,性非質直,依邪思計,現異威儀,眩耀世間以求名利,本無片心以求出離。然普抑餘人無異威儀者,悉為無德。此是沙門賊,亦是威儀賊也。如迦葉、寶積等經說。二、淺識者,謂性非深智,恃己戒行,將為出離,陵他乘急戒緩之眾,聞諸法空,便生恐怖。此是佛法怨賊也。出佛藏經。二、約定學,亦二類:一、約貪狂者,謂性樂名利,久在山中,心少澄靜,現得定相,眩耀世人,招大名聞。普抑餘人無此相者,悉以為非。此是阿蘭若賊也。出華手經。二、約邪慢者,謂性非多聞,依山習定,鬼神加力,心定有見。既不善覺知,即恃此起慢,當大名聞。陵滅餘人,悉以為非,毀傷佛法。此是魔黨大賊也。出起信論及華手經。三、約慧學者,亦有二類:一、約淺者,謂性少聽誦,學無次第,為名利衝心,急預講說,己見臆斷,非毀古今,唯求利名,元無出意,恃自無行,亦輕侮戒定,此是賣佛法賊,當招大苦。出華嚴魔業及楞嚴等經。二、約深者,謂性雖明辯,於二乘三藏文義少通,然猶未得佛意,既當傳法,唯讚名利,以勸後學,非毀古今,顯自獨絕,恃此為德,起慢陵人,但誦持法藥,而不自滅病,己負深愆,況更法中起病,甚不可救,奇哉!水中出火,以何滅之?此是害佛法之賊也。出佛藏十輪等經。四、約雜行者,亦二類:一、約福行者,謂性非質直,苟為姦計,共崇奇福,眩耀世人,招引重䞋,意在以少呼多,用此活命,既遂其所求,即恃此起慢,陵蔑餘人,無利養者,悉以為非,利養既爾,名聞亦然,此亦販佛法賊。出迦葉經。二、約餘行者,謂性非慧悟,隨學一法,即便封著,眩此所學,以招名利,撥餘修者,皆非究竟,此亦愚人蠧害佛法賊也。行人苟沾一患,宜深戒除去之。
離此下,明今意,皆可解。
△二、安內心二:初、約坐時修止,二、約餘時修止。
初約坐時修止二:先離境,次除心。
先離境。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
【疏】息,謂數息。觀境形,謂骨鎖等。色,謂青黃赤白。四相,地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緣之境。見聞覺知,是識一切處,通前為十一切處。亦可見聞等是舉散心時所取六塵,於此等諸塵推求了達,知唯自心,不復託緣,故言不依。
【記】皆事定者,兼前數息等,不唯此五也。十一切處者,即青等四,空等五,及識為十。言一切處者,觀一一法皆徧一切處故,由此亦名十徧處觀。亦可等者,謂不依心散亂時,眼所見色,乃至意所知法等六塵。聞謂耳、鼻,覺謂舌、身,知即是意。攝六略盡,今舉能取所也。於此下,釋意。以推此等唯識所現,無別有體。既知心外無塵,豈合將心外託?若不然者,豈名修止耶?已上諸定所緣,皆是權小教中之所施設,蹔令制心,漸發無漏。今此實教,故並不依,即直賜寶乘,不與羊鹿也。
△次、除心。
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疏】一切下,除前諸境,更有餘心,皆亦遣也。亦遣除想者,所遣既無,能遣不立,泯然寂靜,方名止也。
以一下,問:何故能所心想並不存耶?故此答云:以法本無想,欲順於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也。念念下,轉釋成法性無想所以。良以想無自性,窮之則空,故無生滅自體可得,此乃即生無生、即滅無滅故也。如陽炎水,本自乾耳。亦不得下,若心外有實境,心緣此境時,抑令不緣,不可得故。後以心除心者,今既心外無塵,即所取無相,所取無相故,能取自然不生,何勞後心方更除耶?心若下,初習多馳,故攝令住。正是正念下,何者正念?故云外境唯心,是為正念。即復下,妄境既無,唯心亦寂。
【記】論分二。初遣妄想中三:一、正遣。餘心皆遣者,此有二義:一、除見聞覺知外,更有心想,隨何等念,悉皆除遣;二、除前數息骨鎖、十遍處境觀想之外,更有九想、八背等一切事定觀想,悉皆不依。以今心心向理,故揀去事想,故云皆除。所遣等者,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故亦須除。是則幻心滅故,幻滅亦滅也。以一切等,二、釋成順法性者。雖言一切法意在真性,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廣如真如門說,斯則離心緣相也。轉釋等者,科指此文。良以下,釋此文意。前言法性本無想者,實由想體自空,本自不生,今則無滅。此葢本空,非推之使空也。此乃下,會釋文旨。非謂待無念時,方始不生不滅。以念念生處,即是無生;念念滅時,即是不滅。如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又經云:當處出生,隨處滅盡。陽𦦨喻明可見。亦不等者,三、重揀。若心等者,先反縱。意云:外境若實有體,抑心不緣,終不可得。以不可不緣之故,後得以心除心。此即縱其可除也。然剩者之一字,復詳此文,似剩不故者之三字。但只可言抑令不緣可得,後以心除心也。義方彰顯。今既下,次正明。既知無境,心自不生,豈得放心外緣?後更除遣,豈非自徒勞耶?如人令子為非,又復譴責,斯何理耶?心若等者,二、住正念二:初、正顯。初習等者,此與前為異。前則不放心外緣,此乃任運馳散。外境等者,本無境界,妄起攀緣,是名不正。今則觀境無境,知心無心,唯一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當爾之時,分別不生,故名正念。即復等者,二、離相。唯心寂者,此唯心之相亦不可得。前則離能所分別,唯一實相,名為正念。今則正念亦無自相,以凡所有相皆虗妄故。斯則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自性了然,故不同於木石也。
△二、約餘時修止。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
【疏】非直坐時常修此止,餘威儀中,一切時處常思方便,順於法性,不動道理。
【記】餘威儀中者,即同天台歷緣對境修也。謂歷行、住、坐、臥、作語等六緣,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且如欲行,便自思惟:我今何故行?有利則行,無利則不行。然於行時,了知行心及行中一切事,皆不可得。不可得故,妄念自息,名為修止。即觀上不可得行心、行等事法,一一空寂因緣故有,名為修觀。住等例此。又於見色時修止觀者,見一切色如鏡像水月,悉不可得,不生分別想念,名為修止。色等因緣故有,畢竟空寂,名為修觀。聲等例此。順法性理者,若止若觀,俱順法性,以法性常寂常照故。然天台修止,自分三止,觀亦復然,以約三諦境修故也。今此文中,約真如生滅二門而修止觀,皆順一心,即是雙運。雙運即是息二邊分別中道第一義諦止觀也。方便隨順者,以真如法性,舉心即錯,動念即乖。故凡有思念觀察,皆為隨順方便也。
△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疏】久習下,一、止成。以心下,二、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深伏下,三、明伏惑入位,即信滿入住。
【記】止成者,止前方便成也,未是即觀之止。附心者,以久習故,隨心成止;以隨心故,即成三昧,即真如三昧也。真如三昧,方是即觀之止。為奢摩他,梵語三昧,此云正定故。
伏惑等者,伏四住見修煩惱未能斷故,故云伏惑。然此亦有伏無明義,論言深伏意含此也。此當信位,若更增進速入初住,故云信滿入住,入住即不退。
△次、顯障者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疏】一、於理猶豫;二、闡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我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種障,隨有一種,即不能入。
【記】理猶豫者,於上甚深義理,是非不定。如圓覺經二十五輪云:一念疑悔,則不能入。
闡提者,阿闡提,此云無信,此則一向以為不是,故不同疑惑。
外道者,為宗習邪法故,誹謗正道。此乃非唯不信,更加此過,故異前也。
五逆者:弑父、弑母、弑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四重者:殺、盜、婬、妄。問:前疏文云:有業障者,但令懺悔。今何除之?答:此中所除,約不懺者,懺則能入,不同小乘有定業故。涅槃經云:未入我法業,則決定;若入我法,則不決定。
恃我者,一恃我故不修,二修之存我相,二皆不入。故圓覺云: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放逸者,或貪放逸故不修,或修之不勤亦不得入。學如不及,猶恐失之,況此類乎?
是六下。非謂具此六障方不得入,但於六中或有一障,便能障道不得三昧。
△二、顯勝能。二:初、能生一行三昧。二、能生無量三昧。
初、能生一行三昧。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
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
即名一行三昧。
【疏】復下,一、標立。
謂下,二、釋相。
即名句。三、顯名。
【記】佛法身與眾生身無二者,有三意:一者、意取眾生法身故;二者、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故;三者、眾生相空,即法身故。於此三中,初後為正。故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平等即無二,無二即一相也。
一行三昧者,即真如三昧也。謂住真如境故,名真如三昧。以真如無異相故,但行造此法故,名一行三昧。此乃由境一故,使智行亦一也。前則從境得名,此則通於法行。
科云能生者,其實即是義說為能生也。
△二、能生無量三昧。
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
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疏】以此真如三昧,能生無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也。
若人下。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是名上皆一行三昧。入一行下。明無量三昧。
【記】當知下,初、躡前生起。若人等,二、正明本義。
以此真如等者,由真如是一切法根本故,修此三昧亦與一切三昧為根本也。
修行漸能生者,此三昧既是根本,若入此者,則能生長一切三昧,以末從本生故,諸三昧自此成也。
文殊下。引證。法界一相者,所緣之境也。繫緣法界者,能緣之心也。停心諦理與境冥合故。諸佛法界者,諸佛所證法門。河沙無量隔別不同,然亦一一不異法性,入此三昧者皆悉得知無有差別也。
是名下。消釋彼文。上義證前文,下義證今文,如理會通。
△三、辨魔事。
梵語魔羅,此云殺者,謂能奪行人功德之財,殺智慧之命。而言事者,葢佛以功德智慧度眾生,令入涅槃為事。魔不如是,常以破壞眾生善根,令流轉生死為事。以魔樂生死,故三界羣品盡屬於魔。今修行之人,志欲出離三界,又發弘誓,廣度眾生。魔懼減少眷屬,故來撓之,令其退墮。行人要須辨識而降伏之。然有四種之異:一、煩惱魔,二、蘊魔,三、死魔,四、鬼神魔。前三在內,以內修伏之;鬼魔在外,呼名相降之。故今甄辨。
△於中二:初、略;二、廣。
初、略二:初、魔事,二、對治。
初魔事。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
【疏】魔,天魔也,此云障礙。
令入邪道,故名外道。
如是三種,能變作三種五塵,壞人善心。三種者:一、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二、現可愛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現非違非順平等五塵,動亂人心。
【記】障礙者,障入道人,礙令退墮故。
堆惕精魅,並如下說。如是三種者,魔鬼神也。外道同人,故不說之。
能變三種下。一者、違情五塵,或大或小恐怖萬端故令失志,文云現形恐怖是也。二者、順情五塵,對男現女對女現男令其生染,文云端正男女是也。三者、平等五塵,揀去前二即是此境,文云等相是也。以魔鬼神之三種各能現違順平等之事也。
△二、對治。
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疏】一切境界尚唯自心,何況坐中此等諸境!是故觀察唯心,魔境隨滅,不能嬈亂,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
此是通遣之法。
【記】先略釋論旨,以明通遣也。何況等者,如上所現,但是坐中一切境內之少分故。若能觀心,無境不滅。故前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又云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等。
以此下。唯心之義,方便教者尚不能知,豈彼魔外能解此理?大論云:蠅能緣一切物,唯不能緣熱鐵;若緣熱鐵,蠅則成火。魔能緣一切境界,唯不能緣實相;若緣實相,魔亦成實相也。
通遣者,凡所見聞但用此法而治,如天甘露是病皆除。故圓覺云:除彼所聞,一切境界皆不可取。此皆通遣法也。
【疏】別門遣者。
治諸魔者,當誦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誦之。
治諸鬼者,堆惕鬼者,或如蟲蝎緣人頭面鑽刺熠熠,或復擊攊人兩腋下乍抱持於人,或言說音聲喧喧,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者,則應閉目一心陰而罵之,作如是言:我今識汝,是此閻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喜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律,若在家者應誦菩薩戒本,或誦三歸五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
治諸精魅神者,謂十二時狩,能變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作可畏身相等,眾多非一,惱亂行者。其欲惱人,各當十二時中本時來也。若其多於寅時來者,必是虎兇等;乃至若多於丑時來者,必是牛類等。行者恒用此時,則知某獸精魅,說其名字訶責,即當謝滅。
此等皆如禪經中及天台止觀中廣說。
【記】次廣引經書,以出別治也。先別出對治中。初治魔。當誦大乘者,如諸藥草,各有功能。般若者,金剛、摩訶之類。呪者,諸陀羅尼,其數非一。
默念者,恐彼聞之而解,使呪等無力,如授藥令服,不可與知。
治諸下。二、治鬼堆惕者。禪病經云:羅旬逾長者子初出家時,迦葉佛所教數息觀靜處,見一鬼面如琵琶,四眼兩舌,舉面放光,以手擊攊人兩腋下及餘身分,口言:堆惕!堆惕!如旋火輪,似掣電光,或滅或生,或作鼠形,或作馬聲,或作鬼吟,或復竊語,種種惱亂,令行人發狂。佛言:此鬼是拘那含牟尼佛時有一比丘,垂向初果,犯邪命故,為眾擯出,瞋恚命終,自誓為鬼,惱亂四眾。堆惕者,以口云也。
臘吉支者,禪經云:此起尸鬼也。而言偷者,或是此鬼愛偷死屍故,或是連下梵語,且兩存之,非謂因偷夏臘也。故經云諸臘吉支,手捉鐵棒等。
戒律即聲聞戒,諸部律文歸戒可知。
治諸精魅下。三、治神。少男女者,即順情境,謂作父母、兄弟、諸佛形像等。可畏身者,或為虎、狼、師子、羅剎之形,種種可畏之像,來怖行人,如嵬禪師所見。或無頭,師見之曰:善哉!汝無頭痛之患。或無腹,五藏等皆以言戲之。又見年少女人,師曰:貧道身如枯木,心若死灰,無以革囊見試。此鬼即時飛空而返。仍有偈云:大海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秉志堅貞。
兕者,有說似牛,青色,一角重千餘斤,牙爪銛利,能伏千虎。
乃至者,若多於卯時來者,必是兔、麈、鹿等;辰時來,即龍、鼉、魚等;巳時,即蛇、蚓、鰍等;午時,即馬、驢、駝等;未時,即羊、鴈、鷹等;申時,即猴、玃、猨等;酉時,即雞、烏、雉等;戌時,即狗、狼、豺等;亥時,即猪、㺄、豕等;子時,即鼠、燕、蝠等;丑時,即牛、鼈、蟹等。
此等下。二、總指經書以證其出處也。
△二、廣二:初、魔事,二、對治。
初、魔事五:初現形說法至五食差顏變。
初、現形說法。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說陀羅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
【記】或下,現形也。如掬多令魔現佛形,八部翌從不覺禮拜等。
若說下。說法也。陀羅尼此云遮持,謂持善遮惡故。然有多字、一字、無字,魔所說者應唯前二也。以不知唯心故,不能說無字。
空、無相、無願即三解脫門,亦名三平等門。
無怨下。顯無相願。空義可知。此魔但能說而不能證。天台云:魔能說別異空假中,不能證也。
△二、得通起辨。
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
辨才無礙。
【記】或下,先得通也。魔得有漏五通,故令行人亦得此通。此中過去是宿命,未來是天眼,現在是他心。前現形即神境,唯不顯天耳,舍在其中也。
辨才,次起辨也。
△三、起惑造業。
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
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
【記】能下,先起惑。以正定令人滅惑,魔定令人起惑。由行人善根微少,故修三昧,引此邪相也。
或捨下,次是造業也。
△四、據定得禪。
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
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
【記】初、據定。
得自然下,二、得禪自然飲食。身心適悅者,禪悅食故,或於禪中得人間上妙飲食。
△五、食差顏變。
或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
顏色變異。
【疏】五對,皆如文可見。
【記】初是食差,顏句是顏變。
五對等者,先寄別總指也。總上魔境共有五對十事故。
【疏】問:如現佛菩薩像說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發,云何揀別定其邪正?
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謂是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實是善根所發之境,謂為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終無進趣。是故邪正實難取別。
今且依古德相傳,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觀察。
如經有言:欲知真金,三法試之,謂燒、打、磨。行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別之,亦須三試:初則當與共事;共事不知,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觀察。
今借此意,以驗邪正。第一以定研磨者,謂定中境相發時,邪正難知者,當深入定心,於被境中,不取不捨,但平等住定。若是善根之所發者,定力逾深,善根彌發。若是魔所為者,不久自壞。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則依本修不淨觀。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則非偽也。若以本修治,漸漸滅者,當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觀察者,觀所發相,推驗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當自現。
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即自當焦壞。
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猶打,智慧觀察,類之以燒。
以此三驗,邪正可得知也。
【記】問下,次約通料揀也。先問。宿世等者,如前所說,三賢已上乃至於佛,能與二乘、凡夫作差別緣,故今定中所現聞見既同,寧知邪正?
答下。二、答二:初、歎難解。墮邪網者以邪為正,故楞嚴云若作聖解即受羣邪。退善根者以正為邪,故由是取之捨之二俱有過,是故難也。如蹈火受焚、見寶不取,二皆有失,失故無進趣之日也。
今且下。二、正揀辨四:初、標依古法:一者、深入禪定,二者、勿移舊志,三者、察其本末。
如經下。二、引經為據。三試等者,若燒之益粹,打之彌堅,磨而不磷,可謂真矣。共事者,若蹔會聚,當共與之從事,從事則體其情性也。情則易變,性則不改,故可知之。如或未辨,久則見之。仁者則久而彌芳,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也。而又未辨,當用善巧觀察,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自然可見其邪正矣。
今借下。三、依法。正揀經中三喻,以驗行人真實虗偽,故文云行人亦爾也。故以共事等三法試之。今文將以騐於定境,不同經意,故云借此。但借其喻,非取法也。不淨觀者,隨看當初所修何觀,或數息,或不淨等。今於此禪發其境界,即却依本時修習,便驗其邪正也。
如燒下。四、合顯經喻三:先、喻也。但舉一喻,餘則例知,故不言也。
此中下。二、合定譬等者,據義順合可知。
以此下三結三驗等者,既以定石磨之,行槌打之,慧火燒之,邪正鈆金足可彰矣。
△二、對治。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
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疏】行者下,依自隨分所有覺慧,觀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觀察,則墮邪道。三種驗中,此當第三智慧觀察。
當勤下。邪不干正,自然退故。若取著者,則背正入邪;若不取著,則因邪顯正。是故邪正在著不著也。不取著故,無障不離。如智度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境相,即是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此之謂也。斯則總顯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門唯修理定,更無別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無別法,所以合說但依本止門故。
【記】以是義者,指前五對。
依自等者,隨己所有慧力,觀彼境界不妄領受,當觀諸法實相無邪不破,以知境界唯心本自不生,終不信任妄有取著墮於邪網。
若不等者,以隨彼境界而生取著想,其心則亂。以心亂故,失於正受。正受者,不受諸受也。今既受彼,即名為失。以失正故,師墮於邪,無所疑矣。
邪不干正者,以邪法虗妄,正法真實。真實若立,虗妄自壞。以修行者深住真如三昧,故自然退也。
若取等者,魔所現境意在令人取著,念心纔起墮彼無疑。若深入唯心,是邪則滅、是正則存耳。
是故等者,不著則迴邪作正,著之則變正為邪。
不取下。然天台治魔,不離三種:一、止治,謂凡見一切外境好惡等事,悉知虗誑,不愛不怖,亦不取捨,亦不分別,息心寂然,彼自當滅。二、觀治,謂若見如上所說種種魔境,用止不去,即反觀能見之心,不見處所,彼何能惱?如是觀時,尋當謝滅。若遲遲不去,但當正念,勿生恐怖,不惜身命,正心不動,知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二如,魔界無所捨,佛界無所取,即佛法自現,魔境自滅。今此論中,前是觀治,此是止治,止觀二治,皆在不取也。
智度等者,以生心取境境便成魔,境惑其心即為魔事。且如色等諸法,取之則成塵賊,不取則成妙境。今觀一切唯是實相,實相之外更無諸法,是故見有法者皆是魔也。况於定中所見境界,可不是魔耶?
偈云等者,如經中說:有一比丘,魔欲惑之,經七千歲,竟不得便。何以故?以是比丘不起心故。其猶密室,風不得便。風得入者,由孔隙故。魔得便者,由起念故。
斯則下。示此節當勤等論文,以對三試之中,當以定研磨及依本修治之二也。
以此下。釋所以。或曰:準論正念之言但當其定,云何得有依本修治耶?故此釋之。故前云不依氣息形色地水火風等,此則揀去餘事觀想也。又云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可得。又云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等。故知深入此定即是依本修治,更無別法以為本修也。
問:據前所說但是魔境,及至結文何故乃言離業障耶?答:此有二義:一則行人內有業障故外感魔境,若離業障則無魔事,今就本言故云業障也;二則若墮魔網則成業障,以魔樂生死起愛見,貪著世間名利恭敬,由是造業故成業障,今離魔事即是離業障也。
△四、簡真偽二:初、舉內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對理事二定以明真偽。
初、舉內外二定以別邪正二:初、邪;二、正。
初、邪?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
【疏】皆不離者,我見、我愛、我慢之使常相應也。貪著者,內著邪定,外貪名利。又但一切禪定不能減損煩惱者,皆不可據也。
【記】我見等者,迷此三惑,即名為癡。即我癡等,是未那中俱生四惑。以是俱生,故云常相應。皆是無明住地所攝,故名為使。
不減煩惱等者,修定本為除斷煩惱,既不能斷何用定為?如服藥病增則知非藥,安可更服?
據,依仗,憑託之義。不可據者,不可憑仗而行也。
△二、正。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疏】真如三昧者,謂在定時而不味著也。不住見,以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無懈慢者,出定亦無恃定之慢也。煩惱薄者,貪瞋癡漸薄,即正定之相也。
【記】不唯著者,不同外道有見、愛故,此通指。
下二句別出。忘心境者,絕能所故,即不味著相也。
出定等者,本不以懈慢故入定,所以出定時亦得如此,不同外道有我慢故。
貪瞋等者,意本斷惑故得漸薄,不同外道貪名利等,如服藥病除是為良藥,既知是良藥不可不服也。
△二、對理事二定以明真偽二:初、真二偽
初、真
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
【疏】修大來菩薩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種性不退位中,除此更無能入之路。種性者,約位在十住以去不退位中辨。
【記】論文反明,疏意順釋。要依等者,以真如是如來之性故,修此三昧,方成如來之種。如人生於王家,必繼王業,此亦如是。
除此等者,楞嚴云: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又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不退位者,不退有四:一、信,二、位,三、證,四、行。今即位也。
△二、偽。
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道見故。
【疏】諸禪,謂四禪、四空定等。世間諸定及不淨、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間定也。
依於下。以味著定境故,不離於我,故云與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若離下,以其共故。若得善友護助之力,得入佛法;若離善友,則入邪道。
【記】四禪,即色界。亦靜亦慮,故謂之禪。
四空即無色界,有靜、無慮,故唯云定。
不淨即觀身五種,謂種子、住處、自體、自相、究竟不淨,廣如下說。
安般者,梵語安那般那,此云出息入息,上二即五停心觀之二也。等者,更等後三及四無量、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等一切事定也。
取境相者,以非理定,但緣彼息等諸相,不稱真如,不出三界,故名世間定也。然天台明諸禪定,總為三種:一、世間禪;二、出世間禪;三、出世間上上禪。世間復二種:一、世間味禪,即四禪、四無量、四空定也;二、世間淨禪,即六妙門、十六特勝通明禪也。二、出世間禪有四:一、觀禪,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二、鍊禪,謂九次第定;三、熏禪,謂師子奪迅三昧;四、修禪,即超越三昧也。三、出世間上上禪有九,謂自性禪、一切禪、難禪、一切門禪、善人禪、一切行禪、除惱禪、此世他世禪、清淨禪。行相廣如次第,禪門略如法界,次第須者撿之。
味著等者,不同真如三昧,不住見相及得相故。
同得等者,三乘人及凡夫外道皆修此定,然凡夫多味著,外道帶異計,所修雖同修心有異,故得果各別也。
若離等者,前說知識緣中,須教授善知識,要知邪正,辨真偽,以差之毫𨤲,失之千里故。如此善友,豈合辜恩?故法句經中,重重顯讚。然修行禪定,不易其人,欲具諳其門,須遍覧諸教。唯天台三種止觀,明諸禪修證行相,廣在彼文。今略依初學禪觀,明邪正發相。邪定發相者,或身手紛動,或時身重,如物鎮壓,或身輕欲飛,或逶迤睡熟,或煎寒壯熱,見諸異境,或其心闇蔽,或起諸惡覺,或念外散善,或歡喜躁作,或憂愁悲思,或惡覺觸身,身毛驚豎,或時大樂昏醉。如是種種邪法,與禪俱發,名為邪偽。此之邪定,若人愛著,即與九十五種鬼神邪法相應,多好失心顛狂。或諸鬼神等,知人念著其法,即加勢力,令發諸深邪定,智慧辨才,神通感動。世人見者,謂得道果,皆悉信服,而內心顛倒,專行鬼法。若不值佛及善知識所護,是人命終,還墮鬼神道中。若更生來,多行惡法,即墮地獄。行者修止觀時,若證如是等禪,有此諸邪偽相,即當却之。若知虗誑,不愛不著,當即謝滅。若起念著,即墮群邪。正禪發相者,若於坐中發諸禪時,無有如上所說諸邪法等,隨正禪發,即覺與定相應,空明清淨,內心喜悅,澹然快樂,無有覆葢,善心開發,信敬增長,智鑒分明,身心柔輭,微妙虗寂,厭患世間,無為無欲,出入自在,是為正禪發相。此二種相,如人與惡人共事,常相觸惱;若與善人共事,久久愈見其妙。斯亦如是,行者宜深察之,故須善友教授。
△五、示益勸二:初、總標,二、別解。
初、總標。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
【疏】後世利益,世量無邊,現世利益,略陳十種。
【記】後世等者,妄盡習除,證真起化,德充法界,應用無窮。
現益亦多,且舉十種,故云略也。
△二、別解三:初、善友攝護益,二、離內外障益,三、行成堅固益。
初、善友攝護益。
【記】當十中第一也。
云何為十?
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疏】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諸佛菩薩法應護念,令得勇猛勝進不退也。
【記】云何徵?
一下釋以修等者,略同金剛所說,持經之者為如來知見護念等,如王世子修德進業堪紹國位,特為君之所寶也。為佛所念理合如此,故云法應。
△二、離內外障益。
【記】當十中二之五也。
△文分為二:初、離外惡緣,二、離內惑業。
初、離外惡緣。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疏】一、離天魔現形;二、離外道邪惑。
【記】現形者,身被其惱害也。以知諸法實相,故不為恐怖。邪惑者,心墮於迷網也。當念唯心無境,故不為惑亂。二皆如上所治。
九十五者,華嚴中說有九十六,謂六師各有十六種所學法,一法自學,餘之十五各教十五弟子,師徒合論故成此數。今減一,如餘處說。
△二、離內惑業。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
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疏】一,除業也。不起新業,舊業輕也。
二,滅惑也。
【記】甚深者,即般若妙慧,深達實相故。今既入此深定,故不誹謗也。
罪障薄者,已達罪性福性非內外中間,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三昧漸深罪業漸減,故云微薄也。
疑者,謂於理猶豫。覺觀,謂語之加行。今達諸法唯心,無外境界,內離尋伺,於理決定,何所疑耶?故皆滅之。
△三、行成堅固益。
【記】當十中,後五也。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
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
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
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疏】一、於理增信;二、處染不怯;三、不為緣壞;四、無世滋味;五、得深禪定。
【記】增信者,信欲成根,必務增長,漸入不退故。
不怯者,知法如幻故無所怯,繩蛇非毒、杌鬼無心,何所怯耶?故下文云:若修止者能捨二乘怯弱之見,既不怯弱則非同二乘。不壞者,了他如己故得柔和,柔和故不憍慢,不憍慢故人則不惱,不惱故不壞,不壞行也。
無世滋味者,世人不學此法,則愛見深固,貪著世間。今既知三界虗偽,誑人六根,焉可貧而樂之?不樂則離愛,離愛即減煩惱也。故下云: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
得禪定者,真如三昧成也。論云外緣者,即通舉六塵音聲,即別指耳所對也。故楞嚴云: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又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能令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斯則同諸法無行經入音聲慧法門,何所動耶?今於六塵中唯舉聲塵者,阿含說此以為禪刺也。
△二觀三初、明修觀意,二、辨觀行相,三、結觀分齊。
初明修觀意。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沉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疏】不樂眾善,失自利也下,初觀治之,第四觀成之。遠離大悲,失利他也下,第二觀治之,第三觀成之。
【記】心沉沒者,以真如無相,向即心絕,分別不起,故云沉沒。此如二乘取空為證也。由沉寂故,遂成二失。
或起下。正顯二失也。初觀即法相觀,於中復有苦、無常、無我、不淨之異。以見不淨故不可愛,苦故不可忍,無我故不自在,無常故不可保。由是深厭世間而求出離,樂修眾善以備將來,夙興夜𥧌無敢怠惰。
第四即精進觀,勝心既發,念念精勤,敏則有功,故能成辦。
第二、即大悲觀。謂見諸眾生漂沉苦海,無有福慧,不知苦本,躭樂生死,不求出離,故起大悲哀愍之意。如法華云:見六道眾生,貧究無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
第三即大願觀。悲心既發,以願要期,不擇怨親勝劣,皆令脫苦,逮得涅槃。眾生界盡,我願方盡,故能成矣。
△二、辨觀行相四:初、法相觀,二、大悲觀,三、大願觀,四、精進觀。
初、法相觀。
【疏】明四非常觀也。
【記】非常者,謂非𠩋彼常情所執之四境故。
△文四。一、無常觀。二、苦觀。三、無我觀。四、不淨觀。
一、無常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
【疏】修句,總標四觀。當觀下,所觀也。無得下,能觀無常也。
【記】一切有為者,除六無為外,餘之四位,並是有為。
無久停者,諸法既生,生已即滅,如露如電,不可久留。故戒經云:壯色不停,猶如奔馬。人命無常,過於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無常經云:假使妙高山,劫盡皆散壞。大海深無底,亦復有枯竭。大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
△二、苦觀。
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記】一切心行者,如經中說:一念有九十剎那,一剎那中九百生滅。既速生速滅,誠為苦也。故前云:動則有苦,果不離因。然苦者,逼迫為義。五苦、八苦,種種不同。略而論之,不離三種:謂苦苦、壞苦、行苦。三苦之內,行苦最通。不唯五趣皆有,抑亦三乘悉具。今就通義,故標一也。
△三、無我觀。
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歘爾而起。
【疏】過去則無體難追,現在則剎那不住,未來則本無積聚,但緣集歘有,不從十方來。
【記】恍惚如夢者,念過去法,恍恍惚惚,似有而無,如存若亡,徒有言說,實不可得,故云如夢。何啻過去,現在亦然。故淨名云:是身如夢,虗妄見也。
難追者,非謂有體而求之不易,故曰難追。以全體自空,但有言說,故云無體也。
如電光者,應念諸法前屬過去、後屬未來,於二中間無體可住,終不可取,故云如電。故淨名云:是身如電,念念不住也。
剎那者,時之邊際也。不住者,經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又經云:剎那剎那,念念之間,不得停住。
如雲等者,雲起晴空,何曾有本?法生真界,寧見所從?以生時無有來處,故滅時亦無去處。淨名云:是身如雲,須臾變滅也。
緣集等者,兼能集之緣,亦無來處,並同於雲。
此文亦是空觀,今科云無我者,以要對破常等四倒故。三世既空,則無有法,法尚不可得,豈更存乎我耶?若法有實我,則不如雲夢矣,故曰無我。
△四、不淨觀。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
【疏】上來四觀,除於常等四倒,配釋可知。
【記】不淨等者,淨名云:是身不淨,穢惡充滿。然有五種:一、種子不淨,父精母血之所成故;二、住處不淨,生熟二藏中間住故;三、自體不淨,三十六物共和合故。三十六物者,外相三四醜謂髮、毛、爪、齒、眵、淚、涕、唾、垢、汗、便、利,身器二六成謂皮、膚、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腦、膜,中含十二穢謂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赤痰、白痰、生熟二藏;四、自相不淨,九孔常流諸穢惡故;五、究竟不淨,身壞命終真不堪故。形骸若斯,復何可樂?
疏云上來等者,總為結釋也。除四倒者,常樂我淨是凡夫所執四種顛倒,故今以無常等四觀一一對治,如以四藥治於四病也。
△二、大悲觀。
【疏】不覺知者,無心厭背,故使苦無限也。甚可愍者,深發悲心也。
【記】如是當念等者。以悟自身非常既爾,當念眾生亦復如是。無明迷故,不自知故,起大悲也。三界九類,故云一切。
從無始下,窮其苦源,葢是無明所作。故前文云: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則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乃至造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難捨等者,無明未盡已前,不能免故。如法華云:一切眾生,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煑,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眾苦,後受地獄、餓鬼、畜生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
無心厭背等者,反知厭背苦則有邊,故前文說染法得佛後則有斷。十地經云:有無數身已滅今滅,如是生滅不能於身而生厭離,轉更增長機關苦事,隨生死流不能還反。
深發悲心者,眾生與己,性無二源,真樂本有,而背之不求,妄苦本空,而愛之不捨,迷頭認影,枉此艱辛,行者觀之,必生悲濟。
△三、大願觀。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疏】作下,因悲立願也。心離分別,願體也。盡未來者,長時心也。救拔一切,廣大心也。令得涅槃,第一心也。
【記】因悲立願者,思惟眾生三世之苦,難捨離故,猛立希欲要結之心,樂具德行,濟度彼苦也。
願體者,若有分別,則不能普度永度,便成顛倒,不稱法性,以法性離分別故。然此亦是不顛倒心也。
長時心者,於中初之徧十方三句,且明內修德本。若自無德行,焉能化人?先利其器,必善其事也。華嚴疏云: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德本,外豈能談?又淨名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自若無縛,必能解彼縛也。後之盡其一句,正是長時。
廣大心者,文云一切,則九類四生無不攝盡,故成廣大。初句即是能度方便,若無方便焉令發心?故以漚和善巧令悉從化也。
第一心者,高出人天二乘之境,更無過此,故稱第一也。
又今文中具有四願:心離分別,即誓斷煩惱;徧修諸善,即誓學法門;救拔一切,即誓度眾生;令得第一,即誓成佛道。既令彼得功歸於己,即是自希證也。
△四、精進觀。
【記】以起等者,既發如是希欲之心,應行是事而無怠惰。斯則以思無益,不如於學。故一切善法,勤而行之。苟能無處不修,無時不作,勤勇匪懈,心不厭捨,自然成就自利利他益也。
惟除下難云:此屬觀門,何又念止耶?答:葢此精進觀中,無法不欲其精,無行不欲其進,止乃六度門中一法行耳。但餘處與施等眾善相應,坐時與禪定相應,故云專念止也。況觀是即止之觀,念止何妨?又可此二句屬下分齊科文。
△三、結觀分齊。
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疏】應作者,順理也;不應者,違理也。
【記】餘一切者。一、謂除此四觀之外,所餘一切諸法行觀,或順或違,皆應審察。二、謂燕坐則唯專於止,若從坐起,餘諸威儀中,應當思察利害之事,以便去取。
難云:坐是止之齊相,餘是觀之齊相,坐中無有觀耶?答:觀有二:一、事觀,通餘時處一切善行,然亦即止之觀也;二、理觀,則通坐時奢摩他行,便成即觀之止也。豈有坐中無觀,去來無止者乎?今順初心一往言之,故云坐時專止,餘時修觀也。
【記】順理者,一切善德諸行法門,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云應作,即作持門也。前云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違理者,一切惡法諸非律儀,內與法性相違,外能招報諸苦,故不應作,即止持門也。
△三俱三:初、總標,二、別辨,三、總結。
初、總標。
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
【疏】上來始習未淳,故動靜別修;今定慧終成,故能雙運也。
【記】若行等者,此約四儀六緣之中,皆須止觀雙修,定慧俱運。
動靜別修者,動則修觀,靜則修止也。雖云初且別修,亦須習其雙運,如前文云:去來進止,一切時中,常應觀察,其心得住,隨入真如三昧。文雖先止後觀,次第別辨,然至修時,豈得相離?以文不累書,故成前後耳。今此文中說俱者,亦是重辨前文,恐人修時,各自習故,故特重為勸誡,皆應止觀俱行也。以因時俱行,果方雙運,如有足無目,有目無足,皆不到清涼池,獨輪之車,豈免覆轍?故經云:因地心與果地覺,無二無別,方曰始終不相離也。
△二、別辨二:初、約法明俱,二、對障明俱。
初、約法明俱二:初即止之觀,二即觀之止。
初、即止之觀。
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
【疏】所謂下,約非有義以明止。而復下,約非無義以明觀。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順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無,故能不捨止而修觀也。
【記】自性不生者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今舉四中之一,故云自性。此即無我、無造、無受者也。下即善惡之業亦不亡。
非有義者,徧計全空故言非有,依他不泯故不言無。若言無者則墮斷過,以非同兔角畢竟無故。
即念因緣等者,經云: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又云:因緣和合,虗妄有生等。
非無義者,依他宛然故言非無,徧計全空故不言有。若言有者即墮常過,以非同妄情有所得故。
此二者性相有殊,不二者體用常俱。
此順等者,有二義:一、順教,即此所引是佛聖言;二、順理,謂不動真際是性不變,建立諸法即性隨緣,一法二義故云即也。前疏云:不變性而緣起染淨恒殊。良以等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也。
故能等者,約境修心以成觀行,境既即亡而存,心亦即止成觀也。然前段即真如門,後段即生滅門,二門不二但是一心,故得止觀雙運也。
△二、即觀之止。
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疏】此順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良以非無即是非有,故能不捨觀而修止。此說時有前後,然在行心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
【記】雖念因緣等者,即前非無以明觀也。
而亦下。即前非有以明止也。
疏:不分配者,以前影後故。
此順下,先正釋文旨。故疏序云:不捨緣而即真,凡、聖致一。此乃即隨緣而不變故。
良以等者,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也。前云: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故能下,亦同前文,約心契境,以成止行。心既即亡而存,境亦即觀成止也。配歸二門,反前可見。
說時下。二、通示用心。有前後者,文不累書、言不頓發,故觀之與止前後而辨。若在行人修心之際,須止觀鎔融無前無後,謂即止而修觀寂而常照也,即觀而修止照而常寂也。寂照之體即是一心,一心名為實性,故云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此中不唯止觀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謂以無緣智緣無相境,以無相境相無緣智,境智一如如水與水,唯一實相更無別法,方名圓頓止觀真如三昧。
△二、對障明俱。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陋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
【疏】初、修止治於二過,謂正治凡夫人法二執貪樂世間,兼治二乘執五陰法見苦生怖。以止門無生,除此等執。
次修觀亦治二過,謂正治二乘陿劣之心,令普觀眾生起於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觀無常䇿修善行。
【記】止治二過者。凡夫不知諸法自性無生,見有人法而起貪愛,樂住世間。今修正道,令知法本不生,今則無滅,自然見三界虗妄如虗空華,不樂住著也。二乘得之,見法無我,於苦不怖,豈欲速取寂滅涅槃耶?
以上下釋所以可知。
正治二乘者,以二乘一向沈空,以空為證,怖懼生死,但求自利,不起利他,不成佛法。今修觀道,知一切法因緣和合,虗妄有生,因緣別離,虗妄名滅。知病識藥,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此則自然離於狹劣之見,而起大悲,普能救濟也。若凡夫得之,則能知無常、苦、空、無我、不淨,而修諸善行,以修觀門,不壞緣法,能除此障。
△三、總結。
以是義故,是止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
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疏】止觀不離者,如凡夫人,非不樂世間,無以勤修善行;約二乘人,非不怖生死,無以起於大悲。是二行不相離也。
止觀不具者,謂止觀相須,如鳥之兩翼,車之二輪。二輪不具,則無運載之功。一翼若缺,則無凌虗之勢。
【記】是義躡前對障,離過以說。
如凡夫下,意云:不樂世間方能修善,斯則止成於觀。
約二乘下,意云:不怖生死方能起悲,此乃觀成於止。
二行不相離者,猶如合繩,乍似相違,究竟相順也。故襍阿含經說:佛在瞿師國,阿難問上座: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修習?上座云:當以二法,所謂止、觀。阿難曰: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上座曰: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終成於止;止觀俱修,得諸解脫。阿難復問,五百比丘亦作是說。阿難歡喜問佛,佛深印可。
止觀相須等者,亦如於繩合之方用。故涅槃說:二乘菩薩修不均故不見佛性,無明邪見自此而生,無上菩提由之難入。如能具足修習不相捨離,則能疾到薩婆若海。故涅槃云:定慧等學明見佛性。法華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自證無上道。由是菩薩行門雖多,總攝不過定慧。故華嚴云:譬如有力正,率土咸戴仰,定慧亦如是,菩薩所依賴。
天台宗於止觀,深意在此。故彼文云:涅槃真法,入乃多途,論其急要,不過止觀。止乃伏結之初門,觀乃斷惑之正要;止乃養心識之善資,觀則照神解之妙術等。若人成就定慧二法,斯乃自利利人,法無不備也。今之學流,焉可偏習?
又如天台說:若行者如是修止觀時,即能了知一切諸法皆由心生,因緣虗假不實故空。以知空故,即不得一切諸法名字相貌。爾時上不見佛果可求,下不見眾生可度。是名從假入空觀,亦名二諦觀,亦名慧眼,亦名一切智。若住此觀,即墮聲聞、辟支佛地。故法華中諸聲聞等自歎言:我等若聞淨佛國土教化眾生,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如是思惟,不生喜樂。當知若見無為入正位者,終不能發三菩提心。此即定方多故,不見佛性。若菩薩為度一切眾生,成就一切佛法故,不應取著無為。爾時應修從空入假觀,即當諦觀心性雖空,對緣之時亦能出生一切諸法,猶如幻化。雖無實體,亦有見聞覺知等相差別不同。行者如是觀時,雖知一切諸法畢竟空寂,能於空中修種種行,如空中種樹,亦能分別眾生諸根性欲。性欲無量故,則說法無量。若能成就無量辨才,即能利益五道眾生。是名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亦名法眼,亦名道種智。住此觀中,智慧力多,雖見佛性而不明了。菩薩雖復成就如此二觀,猶是方便,非是正觀。故纓絡云:前二觀為方便,因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菩薩欲於一念中具足一切法者,應修中道正觀。若能諦觀心性非空非假,而不壞空假之法。若能如是照了,即於心性通達中道,圓照二諦。若能於自心見中道二諦,即見一切諸法中道二諦,亦不取中道二諦,以決定性不可得故,是名中道正觀。如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偈非唯是分別正觀,亦是兼明前二種方便觀門。當知中道正觀,即是佛眼,即是一切種智。若住此觀,即是定慧力等,了了見於佛性,即是安住大乘,行步平正,其疾如風。入薩婆若海,即行如來行,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以如來莊嚴而自莊嚴,獲得六根清淨,入佛境界,於一切法無所染著,即一切諸佛皆現在前,成就念佛三昧,安住首楞嚴定,普現色身,能入十方佛土教化眾生,嚴淨一切佛剎,供養十方諸佛,受持一切諸佛法藏,具足一切諸波羅蜜,即入頓悟大菩薩位,即與普賢、文殊共為等侶,即常住法性身中,為十方諸佛稱歎授記,能八相成道,於十方國究竟一切佛事,具足真應二身,是名初發心住菩薩。然上所說,依經明其三觀行相,似成別異。若在行人,即須三智一心中得,不縱橫並別,方是圓修也。天台空觀即此止門,假觀即此觀門,中觀即此俱運門也。大約如此。
△四、防退方便二:初、明可退之人。二、明防退之法。
初明可退之人。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
【疏】復下,先標行劣。以住下,舉處釋成。以其內心既劣,外缺勝緣,信行難成,故欲退也。
【記】眾生者,十信初心之上品也。怯弱等者,謂於生死中創起覺悟,惑業則無始積集,善行則方將修學。境強心弱,障重力微,在於觀心,寧無恐怯?
娑婆者,此云堪忍,具足五濁實不可居,故經云:此濁惡世,地獄、餓鬼、畜生充滿,多不善聚,唯佛如來堪忍住故,亦可修忍勝餘方故。不能常值等者,以穢土之中雖有佛出,然不久住即入滅度,動經多劫空過無佛,行者或生佛前或生佛後皆不得值,以不值故不能供養親近承受聖旨。懼謂等者,其猶孤子未及成人便失恃怙,寧不憂慮將無所損?行人亦爾,無佛為勝緣,內心又微弱,況茲穢境五濁混然,期心上求實為難進,擬退聖道。
△二、明防退之法。二:先通舉聖意,次別引經證。
先通舉聖意。
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
【疏】當知下,標聖善巧。專意下,釋顯巧相。
【記】勝方便者,即念佛三昧,十六觀門,及佛願力等。餘門學道,名豎出三界;念佛往生,名橫出三界。如虫在竹,豎則歷節難通,橫則一時透脫,故云勝方便也。一心不亂,謂之專意,即信也。憶想無間,謂之念,是行也。誓求往見,謂之願,願也。三心是因,佛名相好,緣也。又專意念佛,因也;得生常見,果也。前云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則值諸佛示教利喜。然念佛有多門:一、稱名,二、觀像,三、觀想,四、實相。又華嚴疏出五種:一、稱名緣境念佛門,二、攝境唯心念佛門,三、心境無礙念佛門,四、心境俱泯念佛門,五、重重無盡念佛門。五教如次配知。隨願得生他土者,如隨願往生經所說:十方皆有淨土,若欲生者,隨願往生。既與佛同住,即登不退,豈有還墮於惡道乎?
△次、別引經證。
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疏】若人下,引經。常見下,釋文。若觀下,引住正句釋。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一、如蓮華未開時,信行未滿,未名不退,但以處無退緣,故稱不退;二、信位滿足已去,華開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已去,證徧滿法身,生無邊佛土,如佛記龍樹菩薩等,住初地,生淨土等也。此中見佛無退,是初一位;畢竟住定,是後二位。
【記】修多羅下,分二。先依生滅門事。念佛,謂依意意識心,念報化佛也。修多羅,即指阿彌陀、無量壽、瑞相、十六觀,及餘諸淨土經。若人等六句因,即得句果,專念信行。願,求願也。回向,回因向果也。
西方極樂者,如小彌陀經說: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其土有佛,號阿彌陀。樂事極故,毫無苦相,名為極樂。梵語阿彌陀,此云無量。光明、壽命、弟子、國土莊嚴境界,悉無量故。其國土清淨嚴美,佛身功德微妙,人天殊絕,賢聖難思。俱廣彼經,不能具述。往生者,謂往生極樂土也。都有九品,由因行有勝劣,故往生有升降,華開有遲速,成道有前後。上上品者,發三種心,謂志誠心、深心、迴向心。具足戒行,讀誦大乘,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佛及菩薩親來迎接,觀音菩薩執金剛臺等,至行者前。其人乘此,隨佛之後,如彈指頃,即生彼國。生已見佛,聞法開悟,經須臾頃,徧至十方,於諸佛前,次第受記,還至本國,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乃至下下品者,五逆十惡,具諸不善,以惡業故,合墮地獄,經歷多劫。臨命終時,遇善知識,教令稱佛名號,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具足十念,乘華往生。佛及菩薩共來迎接,生彼池中蓮華之內,滿十二大劫,蓮華乃開。觀音、勢至而為說法,聞法歡喜,滅罪除障,發菩提心等。如要備覽,請檢觀經。問:準隨願往生經說,十方皆有淨土,云何偏指西方?答:因易緣強,勝餘方故。因易者,十念為因故。緣強者,彼佛願力故。以彼佛因中有四十八種廣大誓願,於中云:若有眾生欲生我國,十念成就,不得生者,不取正覺。有茲所以,故偏指也。餘具如瑞相經一。問:云何七日乃至十念便得生耶?答:佛力不思議故。猶如蜾蠃摙土作房,取彼桑虫負之於其中,教祝七日,化為己子。況彌陀大聖,豈無有轉物成己之功,起死回生之力乎?又行人念力熏心,亦不思議故。苟能用心念佛七日,晝夜無間,必得革凡身心,為佛之身心矣。亦如桑虫隨類我呪,過七晝夜,變成蜾蠃形矣。又大本云:信樂不疑,乃至一念念於彼佛,亦得往生。佛名經云:一聞佛名,滅無量劫生死之罪。所以然者,一心朗念,積妄頓空。喻如一盞燈能滅千年室暗,一星火能燒百輛車薪。況乘如來本願功德,若船之遇順風,豈有不滅罪生淨土乎。一稱尚爾,十念者可知。二問:大本云:唯除五逆。觀經云:五逆得生。二義云何?答:大本云: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則知五逆而兼謗法者,乃在所除。如不兼謗者,未必除也。良由謗則不信,不信則不生。所謂疑則華不開者是。觀經但言五逆,不言謗法。則知雖具五逆,不謗法者,必定得生。如兼謗者,亦不生也。良由信則不謗,不謗則華開。所謂信則決定生者是。三常見二句,論主會釋義也。謂住此娑婆,或值三災八難不吉祥事,或見十惡五逆諸不善人,或自身多諸惑業,病苦牽纏,修行信心,不能成就。若生彼樂土,一見佛時,信必成就,終無退轉矣。故慈雲懺主,以彼此較量,則有十種苦樂不同。謂此娑婆,有不值佛,不聞法,惡友纏,羣魔惱,受輪迴,墮惡趣,塵緣障道,壽命短促,修行退轉,塵劫難成之苦。彼樂國,有常見佛,常聞法,聖賢會,離魔事,息輪迴,無惡趣,勝緣助道,壽命無量,得不退轉,一生行滿之樂。
問:云何一生便不退耶?答:有五因緣:一、如來大悲願力攝持,二、佛光常照,三、水鳥樹林皆演苦空,四、純諸菩薩以為親友,五、壽命永劫。故疏釋云:處無退緣,名不退耳。彌陀經言:眾生生者,皆是阿鞞䟦致。勢至章言: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皆是此意也。一問:上云見佛菩薩皆為魔事,今何又求見彼佛耶?答:上修真如三昧,唯心無境,故見佛說法,悉為魔事,以因果殊感故。此之念佛三昧,托境顯心,故見有佛現,名善境界,以因果相符故。勢至章云: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豈可將此佛境作魔境耶?二問:設有魔現,云何辨別?答:若得見佛,了唯心現,切莫取著,勿向他說。然念佛者,在於如來大光明中,必無魔事。或宿障深厚,及不善用心,容有魔起,固未可定。如經論說,辨之有二:一、不與修多羅合者,是為魔事;二、不與本所修合者,是為魔事。三問:真如三昧不與念佛三昧同耶?答:無同無不同。以念佛三昧於自心中立佛為境,托彼佛境顯自真心;而真如三昧即心為境,不立彼佛,唯一真心,無能所相,故無同。又念佛三昧即念自心中本覺法身佛,而真如三昧觀諸佛與眾生法身平等無二,故無不同。所以二種三昧念佛,名勝方便。何者?念佛具三力:一、本有佛性力,二、新修觀念力,此二自力也;三、如來攝取力,此一他力也。本如舟,念如帆,佛如便風,三事周圓,速登彼岸。若夫真如三昧,唯憑自力,設遇逆風,舟便覆矣。四問:古謂真佛本無去來,云何有佛現令見耶?答:感應道交,不妨不來而來,無見而見。以法身佛雖無生滅,從真起應,接引迷根,則於生心見佛來迎,猶如水澄,月自現也。五問:今有專心念佛,於定夢中不能得見。又有一生念佛,及臨終時亦不生方。何也?答:專心稱念,定夢不能見者,由其過去業障重故,現在善力弱故。又佛有二加:一、無障則顯加,令其親見;二、障重則冥加,暗令得益。一生念佛不生方者,持念不精誠故,生疑不篤信故,無有往生願故,不能斷貪愛故。六問:復有臨命終時,遇諸障難,如偏風失語,狂亂失心,水火雷擊,虫噉鬼害,藥毒陣亡,怨賊王難。若爾,云何正念得往生耶?答:應當預懺,必蒙佛護。禮拜持誦,即懺法也。葢禮念佛者,有六種勝益:一、諸佛住頂;二、天神冥加;三、惡鬼不害;四、八難消除;五、無有諸橫;六、臨終佛迎。故知日常一心禮念,即為預備不虞法矣。如人入城幹事,須先覓下安處,抵暮昏黑,則有投宿之地。先覓下處者,預修淨業也。抵暮昏黑者,大限到來也。有投宿地者,生蓮花中,不遭障難也。七若觀下,次依真如門理念佛。謂依無分別智心,念法身佛也。初三句因,畢竟句果。謂阿彌陀唯是法身第一義諦,無有應化世諦境界。彼佛法身即行者心,以諸佛心內眾生之智,觀眾生心中法身之佛,故不用事念而以觀觀也。常勤修者,葢無時無處不一心觀佛也。觀經云:諸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是故常當一心繫念,諦觀彼佛。竟得生者,心一觀也,佛土全彰;佛一舉也,身心頓入。由此因緣,生自性之淨土,見本覺之真佛。觀經云: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雖然,法性佛土無一眾生不具,若不觀念亦不得生。住正定句,亦論主會釋也。因修念佛三昧,果得住正定聚,如影響相符,定無差舛故。況依如來大智願海,豈有不正定耶?故第十一願云:國中天人不住定聚者,不取正覺。又四十二願:諸菩薩眾聞我名字,皆悉逮得清淨解脫三昧。四十五願云:皆悉逮得普等三昧,常見不可思議諸佛。又頌說云:至彼嚴淨國,便速得神通,必於無量尊,受記成等覺。又觀經下品下生文云: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彼阿彌陀佛名故。命終之時,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觀音、勢至以大悲音聲,為其廣說諸法實相。下品下生既爾,餘八品生可了。故知生西方者,無有不住如來種中,入正定聚,正因相應也。前之事念,於四種念佛中當稱名觀像,五種念佛中當緣境。此之理念,四種中觀想實相,五種中唯心,至於無礙,俱泯無盡,事理俱通也。如理思之。
【記】疏中。若人等,先別消文。但往下,次總釋義。三位者,料揀往生之人,正是說於己生彼者。若觀經中,具明九品。天台所判:上三品人,始從習種,終至解行菩薩;中三品,是十信已下,以能持戒、孝養等而求生故;下三品,是今時悠悠凡夫,以作眾惡重罪,臨命終時,遇善友勸,方願生故;上上品,見佛聞法,便證無生故。是道種人,上中品位當性種,上下品位當習種:一、得道有遲速,二、所乘有勝劣。得道遲速者:上上品,如前生已,便證無生;上中者,生經七日,得不退轉,經一小劫,得無生忍;上下者,經三七日,能游十方,過三小劫,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乘勝劣者:初金剛臺,次紫金臺,後金蓮華。今之三位,但就九品中前六品說:初位即彼中三品人也,第二位即彼上下品人,第三位即彼上中、上上品人也。以是料揀不退義故,作此判也。無退緣者,以彼壽命長遠,又無女人、無三塗、無寒暑、無饑渴、無冤親、無老病,所欲隨心,常與聲聞大菩薩等而為伴侶,常見佛聞法,水鳥樹林皆演苦空無常無我,念佛念法,由是善業則自然增長,塵勞則任運消滅,直至菩提更無退轉。故彌陀經云: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皆得不退轉於阿耨菩提。與此穢土修行霄壤有隔,猶如二人共至前所,一則徒步一則乘載,如是二人難易可見,彼此二境修行等差亦復如是。然今有人不審利害於兩土,察因緣之勝劣,說空行有數寶,受貧往往窮理,以無西沉空而謗教,信鄙俚於後代,非方便於先覺,恃己為是何是之有,謂我情忘何情之忘,及乎讚喜謗瞋惑之盛矣。殊不知存我入覺覺思遠焉,而罔信安養為息肩脫屣之地者,吾為其傷之弗能已也。
佛記等者,楞伽經說,龍樹比丘住初歡喜地,能破有無見,往生安樂國。後二位者,即十信滿足,及三賢位人,以觀真如法身,勤修習故,願生彼國,即是九品中上三品人也。初一位者,即未滿十信位。以下者,專持佛名,修行迴向,求生淨土,即是中三品等人也。則事理二念,可謂攝盡一切利鈍機矣。
△五、勸修利益分。
【記】勸修利益者,即流通分也。槩陳法義,廣示修行,圓頓之根,必依悟入。今總舉前說,勸令受持,聞思修習,得利益故。文中具說三慧益相,仍舉不信毀謗之過。今但云勸修利益者,何也?謂舉深該淺,故不言聞思;因勸而修,故自無疑謗。由是但云勸修益焉。
△文中三:初、結前生後,二、信謗損益,三、結勸修學。初結前生後。
【疏】已說句結前信心章,次說句生後此一分。如是下,通牒前三大章。
【記】如是者,指前三分所詮法也。謂一、心,二、門,二、覺,二、不覺,四、位,二、相,三、細,六、麤,五、意,六、染,二、礙,四、熏習,三、大,二、身,二、見,三、心,四、方便,六、度,三、心相,四、信,五、行,二種念佛等,並已說了。
然此等諸法盡是大乘中差別法義,故云摩訶衍也。諸佛祕藏者,即大涅槃內甚深三德,是諸佛所證,非因位能窮故名祕,多所含容而無積聚故名藏。此之祕藏具足三法,謂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一一皆具常樂我淨,故名為德。雖有三名而無三體,如天面三目不縱橫並別,非一二三而一二三,故名祕藏。然上所說差別法義,以此三法往收罄無不盡。或難曰:收盡之言何謂也?答曰:如上一心是總舉祕藏體,具足三大義故。二門不離真俗二諦,真中泯相即空是般若,顯實是法身,生滅是俗諦,正是解脫。二覺中本覺是法身,始覺是般若,始本不二是解脫。四位中隨一一位皆有能證智是般若,所證理是法身,離障處即解脫。二相中智淨是法身,般若不思議業是解脫。四鏡中如實空是法身,因熏習是般若,後二是解脫。又初是法身,二是般若解脫;後二鏡中三是般若法身,四是解脫。九相中前七屬煩惱是般若,造業是解脫,受報是法身。五意、六染二礙,攝入九相,可以意得。四熏習中,染熏中不離無明妄心境界,起成惑業,流轉生死,如九相所配。淨熏中,真如是法身,熏起始覺是般若,離障處即解脫。三大中,體是法身,相是般若,用是解脫。二身中,真身屬般若法身,應身是解脫,對治邪執中,能對是般若。二見無處即解脫,正理顯處即法身。三心中,直即法身,深即般若,悲即解脫。六度中,皆具三種,如云:以知是般若,法性是法身,本無慳貪是解脫。三心相中,真即般若法身,方便業識即解脫。四信中,信真如即法身,信佛即般若,信法與僧即解脫。五行中,前四即解脫,止即法身,觀即般若。或一一行,皆具三種二種。念佛中,能觀念是般若事,念報化是解脫理,念真如是法身。以此三法,統收一切,靡不皆盡。此三不離前之一心,斯則十方三世一切佛法,皆此論攝。故云:諸佛祕藏,我已說也。
△二、信謗損益二:初、信受福勝,二、謗毀罪深。
初、信受福勝二:先總舉三慧利益,次別顯三慧益相。
先總舉三慧利益。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
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
【疏】持論:聞慧,思量思慧,修習修慧。
【記】甚深境者,一心、二門、三大也。一心則法甚深,三大則義甚深,二門則理事甚深,皆是如來所證之境界故。正信者,以此為實,不信諸法故。既生正信,故離誹謗。離誹謗故,入大乘道。道即因義,能通佛果故。持此論者,教是大乘之門,欲入大乘,故須持教。或讀或誦,總名為持。視聽所知,悉名聞慧。思慧者,思惟其義。修慧者,如說修行。究竟等者,始因聞思,終得佛果故。又一得永得,故云究竟。佛果圓通,名之為道。
△次、別顯三慧益相三:初、聞時益,二、思時益,三、修時益。
初、聞時益。
【記】是法者,謂是心是佛,是心作佛之法也。故前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出世間法,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不怯為授記有二意:一者、但能如此不怯,他時必得如來授記。如寶藏佛說:釋迦後時,必得然燈佛記。二者、景行若斯,義合得記。如圓覺經清淨慧章末云:若人聞此法門,不生驚畏,是則名為淨覺隨順。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植眾德本。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智。義同此也。又如法華經說:如來滅後,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句一偈,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二、思時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記】假使者,實無此人,假以設立故。三千大千者,俱舍頌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配亦可知。十善者,化人令行十善,果招天上。雖即數多,不離三界,不成無漏。不如下,若思此如來藏心本覺之法,是成佛因,超出世間,無漏無為,究竟令得無上佛道。時雖不多,功不可喻,豈可將世間善而為並耶?
△三、修時益三:初、時少德多,二、校量多相,三、徵釋所以。
初、時少德多。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
【記】若有眾生初勸能修者,若人次番勸,今當第三番勸,故云復次也。受持者,謂領受法義,任持在心也。觀修者,謂於真如三昧中,觀察諸佛法性也。
一日夜時猶少也,無量邊德甚多也,較前思益中。食頃之際,散心思惟,功不可喻,況一日一夜定心觀察歟?所獲功德,誠無邊量也。一日一夜尚爾,反顯累月經年,乃至盡形觀察,則時長行勝,其功德尤不可思議也。
△二、校量多相。
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
【記】此中校勝,文雖不多,義則甚廣。以能歎之人,是無上大覺,具一切智,有無礙辯,凡所歎說,無不究竟。今則不獨一佛所歎,仍舉十方一切諸佛,是人勝而復多也。又非於少時間,仍各於無量無數劫中,是稱歎時最長也。以十方一切,明處橫遍;無量祇劫,顯時豎久故。又非謂多佛於長時中,歎其功德,令得邊際,而又復言亦不能盡。是知此義豐文約之教,比餘處校勝之文,實為盡矣。
△三、徵釋所以。
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記】何句,徵也。果人無量,劫數無邊,於爾所時,經爾所佛,歎所不及,實有何所以耶?謂下,釋也。性無盡故,功德如性,亦復無盡。性德無盡故,從性起修,德亦無盡。今修習斯論者,即是深入法性之所獲也。法性功德,既橫無邊涯,豎無底際,而全修即性,豈有邊際者乎?
△二、謗毀罪深。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疏】其有下,一、謗成罪重也。
是故下。二、誡勸止謗也。
以深下。三、釋罪重意也。
以一下。四、轉釋斷絕三寶之義也。於中二句:一、約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約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寶,佛僧可知也。
【記】罪重者,受持既若福多,毀謗合招罪重。準大般若經說:謗法眾生,入阿鼻獄,經無量劫,遇此境壞,則寄餘界地獄。如是展轉,徧歷十方,還至本處,罪猶未盡。今言無量大苦,是此類也。亦如法華經說:謗經之人,其人命終,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如是展轉,至無數劫,從地獄出,當墮畜生等。誡勸者,但應勸也,不應誡也。止謗者,亦是誡勸其起信獲罪,如斯謗則宜可止之。故勝鬘說:若自有智,則仔細體會;若不解處,則仰推如來非我境界。苟能如此,則何患殃及於後世耶?釋重意者,或問曰:以何義故,不信毀謗者獲罪若是?故此釋云:一者、害自身心,二者、害他善根,三者、斷三寶種。故招罪報,極為深重。如法華云斷佛種故,受斯罪報是也。
轉。釋義者又難曰:但謗此論,如何乃言斷三寶種成自他之害耶?故此釋之。果人得涅槃、因人得菩提者,此但約人互顯影略而言,據理則一得俱得故非別證。如心經說:菩提薩埵依般若得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得菩提。此亦如是。法寶等者,以如來是佛寶、菩薩是僧寶,若不信此法則無菩薩修行,即僧寶斷絕;若無修行則不證菩提涅槃,是法寶斷絕;若不證果即無如來,是佛寶斷絕。三寶斷絕皆由不信毀謗,是故獲罪經無量劫受大苦也。將知大罪莫大於謗法耳。
△三、結勸修學。
【疏】三世菩薩同行此法,更無異路,故勸修學。
【記】先舉示。過去即釋迦之流,現在即馬鳴等類,未來即今之行者。楞嚴文殊歎觀音圓通云:過去諸如來,斯門已成就;現在諸菩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我亦從中證,非唯觀世音。是故下,次結勸。此當第四番也。無異路者,經云:此是微塵佛,一路涅槃門。又云: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問:彼明圓通法門,此說淨信法門,云何將彼證此?答:圓通者,圓通如來藏心也。淨信者,淨信如來藏心也。圓通淨信門雖異,如來藏心法無殊,不妨引證。問:信是眾行中初一門,何唯成此,而不具餘諸行?一難縱成淨信,位亦初住,非證二果可比。二難前歎功德,何太深耶?三難答:信既為眾行本,本成餘行亦辦。故前云: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釋初難也又信若成滿,入住不退,堪受佛果。故前云:信成就發心者,畢竟不退入如來種中。釋二難也況信該果海,果徹信源,因果位殊,信心無二。清凉疏云:啟明東廟智滿,不異於初心。初心即信心也。華嚴云:若離信根,如是法性理趣,如是法門所行,如是所住境界,皆悉不能。又賢首品云:信能必到如來地,信能專向佛功德,信能生長菩提𡬾,信能示現一切佛。若得信心不退轉,則獲灌頂而昇位。既涅槃佛智,皆生信心,則信根本之功德,豈可量耶?釋三難也再四勸勉,其意遠矣。
△三、總結迴向。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迴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疏】諸佛下,先結上所說也。於中,上句結義,下句結文。
迴此下,次迴向利益也。於中上句明德廣,下句辨遐霑。
【記】諸佛者,謂能證能說之人也。甚深下,即所證所說之法也。此中深廣,是總指三大。深約豎論,大約橫說,二皆絕待,故加甚廣之言。謂深中之深,非對淺之深,故云甚深。大中之大,非對小之大,故云廣大。或可深、廣、大三字,別對體、相、用之三義。深是體大,謂實相真法,非因位能窮,唯佛究盡。故大論云:智度大海,唯佛窮底。又法華云: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此則約過去無始,未來無終,不生不滅,故云深也。廣是用大,謂過?河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涯,無有分限。故楞嚴云:我以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本妙圓心,周遍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能含受十方國土,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故云廣也。大是相大,相謂義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等。過於?河沙無漏性德,與真如體,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非深非廣,能深能廣,故受大名。所言甚者,通貫三字,謂甚深、甚廣、甚大,俱絕待故。此之三法,遍能含攝一切佛法,亦攝一切眾生法。含攝雖多,俱不離一心。一心者,是諸佛所證之極致,是諸佛所說之根本。故前文云:謂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今論主以少言句,隨順此法,略而說之。言雖約略,理無不備,故云總持說也。前云: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如法性者,法性遍滿,圓無際故,造論功德,如性廣大,亦無有際;法性甚深,無窮盡故,造論功德,如性甚深,亦無有盡;法性無漏,離諸染故,造論功德,如性無漏,非垢非染;法性無為,離有作故,造論功德,如性無作,非有為相,不可破壞,盡於未來。如是功德,無量無盡,無漏無為,欲何所利?由是論云:普利一切眾生界。然利眾生,不出二種:一、令離苦,謂離分段、變易二生死故;二、令得樂,謂得菩提、涅槃二無上樂。以眾生有三乘、五性、四生、九類差別不同,故云一切。今迴如性功德,普霑利之,令彼隨自根性,咸得其益,終至究竟無上覺道耳。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卷第十終
音釋
此云眾園,即眾僧居處也。
阿蘭若此云空寂、閑靜處、遠離處、無諍。
饌音撰。餚膳飲食也。
頭陀此云抖擻苦,行者名
檀越此云施主。
跏音加,趺坐也。
髀皮,上聲,又音彼,脚股骨也。同䯗。
壘音累,疊起也。
挺㕔,上聲。直而不曲貌。
脊音積。背脊。
頸音景,項也。
聳送,上聲,高聳也。
臍音齊。肚臍。
齶音壑。寉,齗也。又齒內上下肉也。
顗音以。莊謹也。
押音鴨。壓也。拘管也。
拄音主。牚也。支持也。
澀音塞,不潤澤也。
矯音絞。詐也,妄也。
眩音衒,惑亂也。
侮音父。輕欺也。
姦音間,奸詐也。
䞋音寸。財:施也。
蔑音滅。陵:慢也。
販音泛。販賣。
蠧音妬。蛀虫。又白魚。
蹔同暫。
譴音遣。訶:責也。
甄音今,揀別也。
蠅音英。蒼蠅
蝎音歇,螫人毒虫也。
熠音亦,火光熌爍貌。
攊音立,擊也。
腋音揖。兩腋
匍匐音蒲,薄伏地貌。
兕音祀。野牛。
摩訶大般若經名:
琵琶音皮。杷:琴類。
掣音尺。曳也。
吟 拘那含牟尼此云金仙,佛名。
擯音柄。驅:逐也。
棒音蚌。杖也。
羅剎此云速疾,亦云可畏。
嵬音回。僧名。
銛音尖,利也。
麈音主。麋屬。
鼉音陀。水虫也。類魚,有足者。
蚓音引,蚯螾也,亦名曲蟺。
鰍音秋。泥鰌。
玃音脚。老母猴
猨音元。似猴,長臂。
雉音稚。野雞。
豺音才,狼也。
㺄音于。獸名。
蝠音福。蝙蝠。
蟹音駭。螃蟹。
掬音菊。
蹈音導,踐也。
磷音陵,薄石也。
處約居處貧困也。
槌音垂。同椎。擲也。
鈆同鉛
逶迤音委夷。衰行貌。又衺去也。
躁音灶,粗暴也。
恍惚音慌,忽失意也。又昏忘而不能明憶也。
歘同倏,忽也。
啻 眵音紙,目汁凝也。
唾音土。口涎。
肪音方,脂也。
膜音模莫,肉間膜也。
脾音皮。在胃下。
腎忍任二音,水藏也。
凌音陵,飛騰也。
首楞嚴此翻究竟堅固,亦云徤相三昧。
蜾蠃音果羅,細腰蜂也。
摙音斂。般運,負擔也。
祝音卓,呪祝也。
輛音亮。車輛
阿鞞䟦致華言不退轉。
帆音凡,舟上汎風布幔也。
噉音談。同啖。吞也,食也,餌也。
陣音潤。軍陣。
虞音俞,慮也,憂患也。
抵音底。至也。
俚音里。鄙:俗也。
屣音洗,履也。
罄音磬,空也。
蘇迷盧此云妙高山王也。
阿鼻此云無間,地獄名。
殃音央,禍也。
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略言菩薩。
啟明東廟謂善財於福城東際,娑羅林中,大塔廟處,在文殊所,聞佛功德,即是啟智明也。
潛音前,藏也。
謬音茂,差誤也。
霑音占。濡,洽也。
△次、廣釋三:初、止,二、觀,三、俱。
初、止五:初修方便。二顯勝能。三辨魔事。四簡真偽。五示益勸。
初、修方便二:初明勝人能入,次顯障者不能。
初、明勝人能入。二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止成得定,除障不退。
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初、約外緣,二、安內心。
初、約外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