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籤證釋
玄籤證釋卷第三
玄籤證釋卷第三
諸境開合命章者,後籤云:命字,口令也,即命召也,謂章初也。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一卷。
○體力作三法,是煩惱等者,此約四聖十如說,故以體力作是三道,與下玄第五下釋不同。
○止觀攝法。止觀第三卷下。
○與二義同者,謂無量無作也。
三、辨相。
○天文如史記天官書等,兵法如律書等,貨法如貨殖傳等。塗左割右。大論云:若人以刀割一臂,若人以檀香泥一臂,心無憎愛。
○止觀記輔行十四卷。
○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者等,乃郭璞序爾雅之語。
○大經三十五憍陳如品經文。是阿闍世王。
○止觀第十記疑悞在第七記輔行三十卷末。
○四善根,聖道根本,故名善根婆沙,即阿毗曇。毗婆沙論迦旃延子造北涼浮陀䟦摩共道泰譯。
○如火鑽上下,初喻慧行。如夏時聚華,次喻行行。
○明相在初,無漏智日亦以煖在初為相。以上玄文皆在婆沙第四卷中。
○滿宿四句,婆沙第四云:如說:佛告馬師滿宿比丘:我有四句法,當為汝說。為欲知不?當恣汝意云云。問:云何名四句法?答:或有說者,是四諦法。何以故?彼二人以不見諦故,造斯惡行。
○西方人作此論,在第四卷末。
○七十三人,婆沙第五卷云:此煖等善根有七十三種。其事云何?欲界有十種,所謂一具縛凡夫,二除一品結乃至九品盡者,初禪有九,或有除一品結乃至九品。初禪無具縛人,即欲界說故。如是乃知無所有處有九種。頂、忍、世第一法亦如是。第四十四卷:問:何故名具縛?答:為五處所縛,亦能縛五處,故言具縛。
○煖頂墮地獄。四教義云:煖頂退者,何名性地?答:此人雖造惡墮地獄,一入受罪竟,不復重入有性地善根,故能得聖果。
○忍不墮地獄。論頌云:忍不墮惡道。
○于陰生悅適:婆沙第四卷中復有說者,煖法于陰悅適,頂法于寶悅適,忍法于諦悅適,以觀聖諦身中悅適故,能生世第一法。
○頂退應說煖退,婆沙第四卷:問曰:以何等故,說頂有退,不說煖退?答曰:或有說者,如說頂退,亦應說煖退。而不說者,是有餘說。復有說者,行者在頂之時,多諸留難。有三時諸煩惱業,多諸留難。如從頂至忍,爾時惡道煩惱業留難云云。
○忍法文。口科分三:初正明上中下三忍,次引俱舍通明煖等,三明法忍等十六心。初又二:初定本是悞。次上下略明三忍,又二:初正明三忍,次言但下會中忍文。
○下上四諦。欲界四諦為下,色、無色二界合一四諦為上。
○二行一緣,在下文云:但有一行二剎那心,觀于欲苦,名中忍滿。今云二行者,集註云:約脩觀位說耳。
○婆沙云:減至苦法忍後等。論言:緣苦忍後,得正決定。彼四心頂同一行一緣,所謂增上忍、世第一法、苦法忍、苦法智。二心同一行不同一緣,所謂苦比忍、苦比智。二心同一緣不同一行,所謂集法忍、集法智。如此說者好。次引俱舍通明煖等,又四:初煗。
○□□□□唐譯俱舍二十三卷中頌云:從此生煖法,具觀四聖諦,脩十六行,觀無常、苦、空、無我、因、集、緣、生、滅、靜、玅、離、道、如、行。出輔行十三卷末明。次次辨下,明頂,又二:初、正明頂善根相。
○從此頂善根論中是煖善根。
○次頌云下,通明煖、頂、脩相,謂煖八諦。四教儀集註云:或約上二界,四諦體同,通解云八耳。其實只觀欲界四諦。
○三忍唯法下,明忍位,又三:初明忍唯法念住。次頌云下中等,引頌別明三忍,又二:初消頌文。
○同煖頂位,論中是頂法同。
○頌云:一行等。論云:上唯觀欲苦,一行一剎那。
○次下品具足下,明三忍,又二:初別明三忍,次總顯行相。初又三:初下忍;次中品減緣下,中忍;三、唯有一行下,上忍。次此中忍位下,總顯行相。
○三、問于上忍下,問答料簡二:初、問上忍脩減行二:初、問;次、答。次、問苦下,留何行二:初、問;次、答。
○四、頌云:世第下,明世第一,又二:初正明世第一相,次皆慧下,出四善根體性。
○三、言苦法忍下,明法等十六心。
○但作二心觀一行,集註:問:玄但云作二心觀于一行,籤何云彼四心同一行一緣?答:中忍二心,似于忍智二心也。以由忍智二心,雖在世第一,後心發真而得。今中忍位,有此似解,故云如似。約一行說,但有二心,故云但作二心觀于一行。若籤云四心者,緣行各二,故云彼四心同一行一緣也。
○譬如人等,婆沙第四卷文。
○有三品不婆沙第四卷:問:世第一法,為有上中下不?答:無也。不得一人心中有,多人心中乃有,如舍利弗云云。
○最勝長尊等婆沙第二卷云:以如是第一義故,名為第一。
○亦分亦都婆沙第二。問曰:言第一者,于世法中為都勝、為分勝耶?若都勝者,彼則不勝見諦邊等智。何以故?彼等智見道眷屬不相離,慧力勝故,一切見道慧力偏多。復次,彼亦不勝淨脩熏禪。何以故?熏禪者,不與凡夫同一生處。復次,彼亦不勝得盡智時一切善根。何以故?得盡智時,所脩善根永離一切諸垢障故。
復次彼亦不勝空空三昧、無願無願三昧、無相無相三昧。何以故?空空三昧等乃至惡賤無漏,何況有漏。若分勝者,彼煖頂忍法亦應言第一。答曰:或有說者,應言分勝。何以故?惟勝煖頂忍法等故。復有說言:第一者,彼則勝一切凡夫所得禪無量解脫,除入一切入乃至第一有中思故。
○除入者,輔行三十卷云:二乘除入者,除者捨也,入者解也。捨煩惱故,而得解悟。悟即是入,所入是處,即八勝處也。故大論、仁王並云八除入也。
○或言都勝,婆沙云:或有說,彼則都勝。言都勝者,非謂一切事業中勝,但以能開聖道門故勝。彼見道邊等智,雖是見道眷屬,不相離慧力勝,而不能開聖道門。如等智,淨修、熏禪、盡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不能開聖道門,亦復如是。或有說者,一切都勝,以能開聖道門故。見道邊等智,雖是聖道眷屬,乃至慧性偏多,若當世第一法不開聖道門者,彼則不脩。若得脩者,皆是彼世第一法功用之力。餘淨脩、熏禪、盡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亦復如是。問曰:第一有何義?答曰:最勝義是第一義,得玅果義是第一義,能入勝分、破有頂義、最後心義是第一義。問:上言最勝等,有何差別?答:或有說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此言皆是歎說上玅之義。或有說者,以善根故,而有差別。于不淨、安般,名為最勝;于聞慧,名為勝;于思慧,名為長;于煖法,名為尊;于頂法,名為上;于忍法,名為玅。或有說者,于地故,而有差別。若依未至名最,初禪名勝,中間名長,二禪名尊,三禪名上,四禪名玅云云。
○六地、未至、中間、四禪為六也。玅音師五事。毗婆沙論云:大德玅音,即五百羅漢中一。
○或七婆沙云:尊者玅音說,依前六及欲七地也。依欲界等,此四善根,依欲界身起。人天九處,除北洲。
○亦續生,謂亦續現前也。天亦初起第四善根,無初後一剎那故。扇搋,集註飜黃門。
○聖由失地等,婆沙云:聖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時,善根方捨。失地言,顯遷生上地。異生于地,若失不失,但失眾同分,必捨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捨。由死退捨,唯異生非。聖由失地捨,唯聖非異生。集註云:且必至涅槃。與終不斷善,有何異耶?葢煖雖造惡入獄,終不久留,後必生人天,證涅槃果。若到頂位,雖退入惡,必不起大邪見,斷善根故。但有明昧淺深之殊,其善根一也。
○第一、入離生。集註云:此一剎那即入見道,故同見道離四趣生。
○法智,謂欲界苦諦下智也。比智,謂上二界苦諦下智也。
支佛。
○止觀第二記。輔行第七卷。
○俱舍賢聖品。唐譯俱舍第二十二卷,起分別賢聖品。
○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第三記料簡同異輔行十三卷。
四智照境。
○止觀第三。止觀第三上,并第三下,明得失中。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
○境智互照。止觀義例上卷。問:境能照智,雖引誠證,理亦難明。答:順方便教,理不可會。若從極說,于理易融。以心為境,心亦能照。能所俱心,心體俱徧。心心相照,于理甚明。故不可思議境初云:不可思議境即是觀。以是得為四句分別。境照于境,境照于智,智照于境,智照于智。照者方照,非說可窮。照者應說,非照可了。說者方說,非照可窮。說者應照,非說可了。是故不同世謂頑境以為所照云云。
○仁王二句。仁王,經上下卷不見有此二句,恐是約義引。
五判。
○別教四智,十信為一,三十心為一,十地為一,玅覺為一,共為四智也。言二玅者,約證道同圓,故十地智為一玅,并佛果智為二玅也。又亦下,復約教道,始終是權,佛亦為麤,初地證道是實,仍是一玅。
○大經十六梵行品三之章安疏云:即是稱量,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是約三諦法明不可思議。
三、約五眼。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二卷。第九記輔行三十七卷。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二卷。
○淨名中,古疏云:淨名以別教大乘訶滿願。
○六明開于諸見不動等,淨名經舍利弗章文。荊溪云:諸見即是中道道品,故于諸見不動而脩三十七道品。
次別開。
○淨名云:真天眼經云:彼諸梵聞其言,得未曾有,即為作禮而問曰:世孰有真天眼者?維摩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見諸佛國,不以二相。輔行云:以如來發得真天眼,對斥小宗。脩得天眼,即顯大乘。住不思議,名不二相。而亦見三土不同。
○假名相似。五品觀行,假名位也。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五卷。
次對四十二因緣。
○以是義故等,總結甚深。即五佛性、十二因緣,名為佛性,結因性也。第一義空,結因因性也。第一義空,名為中道,結正因性也。中道名佛,結果性也。佛名涅槃,結果果性也。
○又婆沙人品中明十二因緣。
○又準阿含中。阿含五十四卷中。
○受居初,謂四諦苦居初故,五果皆是苦故。
○婆沙文意。婆沙三人,唯是藏教。
次歷教。
○阿含生滅,各有逆順,即中阿含五十四卷。
二,對四諦。
○餘二亦然,謂通、別二教亦然也。
三,對二諦。
○止觀第二記。輔行第九卷。
○細簡云云。大略前二教界內六道色心等法,後二教十界色心等法,三接準知。
次判。
○震地不聞。大論云:雷霆震地,聾者不聞。
○二、所顯三教猶麤科,推尋後文,不見此科,恐即是下科中第四顯正科。
○大論八十六悞,在八十四卷末,屬三慧品。
○第八形論意未周兼別含通。止觀第五卷下明。
○陀羅尼由三昧力。謂大師得三陀羅尼,由法華三昧力也。
對三諦。
○八地道觀雙流,道謂化道,觀謂空觀,帶空出假,故曰雙流。
○別三智。
○地持云:地持經第二卷成熟品云:自性成熟者,有善法種子,脩習善法,隨順二障,清淨解脫,身心有力,真實方便,具足究竟,有佛無佛,堪能次第斷煩惱障及智慧障。
○圓三智。
○三智一心,大論二十七卷云:實一切智一時得。此中為令人信般若故,次第差別說。復次,雖一心中得,亦有初、中、後次第。如一心有三相:
○止觀顯體。止觀第三卷上。
○次三,觀。
○瓔珞本業經上卷云:三觀者,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是二觀方便道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觀。雙照二諦,心心寂滅,進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訶薩聖種性無相法中,行于中道而不二故。輔行云:二諦觀有四釋:初、通途約詮,能所共論,俗是能詮,空是所詮。若無能詮,無以識所,故立二諦名。第二、約證況脩說,會空之日,秪應見空,尚空假俱見,況由觀假見真,而不得云二諦觀耶?三、約破用說,若有所破,必有能破,能破即是所用真諦,能所不孤,是故俱立。四、約情智說,今教行二種,以顯初脩二諦義。
○第二觀名平等者,非獨從第二觀得,初觀用真破俗,此復用俗破真,兼前乃成雙用雙破,前後相望異時,至今第二方名平等。
○第三、言方便者,有二:一、雙亡,二、雙照。初空假空空,空即遮,遮即亡。由前異時,雙亡方便。今入中道,任運雙亡,亡即是中。又初二觀時,用空用假。由前異時,雙用方便。用即是照,照即是中。以皆中故,故得任運。此之任運,由前作意,更互亡照,而為方便。入中道時,故能爾也。
○第三記輔行十二卷。止觀破法徧止觀第六卷。
五,對一諦智。
○如實智:大論二十三卷。如實智者,一切法總相、別相,如實正知,無有罣礙。復次,十智入如實智中,失本名字,唯有一如實智。如十方諸流水,皆入大海,捨本名字,但入大海味。
○大品十一智在初品中。
○第三行玅。
○相須行非玅者,相須之行,是別教行,故非玅也。能見一理而三理,一智而三智,一行而三行等,方名一行。一切行是圓玅行。
○未見一理句下,略一智而三智,故云乃至。
○乃至六即下,復未見六即顯玅。初即理即,約性恒開,理亦具三,謂性緣因、性了因、性正因也。次名字三、觀行三、相似三、分真三。後即究竟三。故云六即俱三也。三一不殊,下文云一而論三,三而論一,故云也。初後不二,謂六即初後理同,故名不二。乃至脩德下,復未見脩德性德,一念三身并脩性合離顯玅。若如是者,謂能見一理而三理等,能見六即初後不二,能見脩性等,方名玅行也。
○須約六即,大論云:初發心時,便觀涅槃行道。涅槃即三德秘藏,三德是行,初後不二。今明一行一切行,且約住前以明三德也。四三昧,止觀脩大行中,明常坐常立、半行半生、非行非坐四種三昧。三諦即理,三□□□也。三智即智,三□□□也。三德即行,三□□□也。波羅蜜即涅槃,□□□□□也。
○一而論三三而論一。觀心論疏第五卷。明。
○一謂涅槃,三謂三德,點明三一兩字。言三德者,法身、般若、解脫為三,常、樂、我、淨為德。境是法身下,正明一而論三。此約一性二脩合義,顯不縱不橫也。又境即下,此約脩性各三離義,顯不縱不橫也。荊溪云:又了順脩對性,有離有合。離謂脩性各三,合謂脩二性一。脩性離合,不縱不橫,方是圓行。一尚無一,豈有九三?三一俱泯,不可思議。此中用脩性相對離合,不用脩性相成說也。當看脩性不二門,并飜譯名義十一卷中,明脩性離合義。
○前境說如法相,此法相不同相宗中法相。此中用大品、大論如法相解,如法相說法相也,即諸法實相。
○秘密藏等,大經哀歎品云:云何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成伊。章安疏云:西方伊有新舊,舊伊縱橫,新伊不縱不橫,如此方草書下字。今釋秘密藏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合以三德。此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約言教,三目約脩行,三德約理。
○用對三德,即對涅槃秘密藏也。不縱不橫,如集註中明。
○增一阿含。增一阿含有五十卷,從一法增至十一法等。毗尼大論第二卷結集三藏云:毗尼增一。
○鍼導線,大論三十三卷無,第三十卷中有如鍼導綖縫衣,縫非鍼也。九十二卷云:譬如縫衣,以鍼為導。
○御導牛。大論二十卷無。第七卷云: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
○但約不思議異前,謂智如導主,恐人疑同前相須行,故云但約云云。
約教增數。
○增一第四卷護心品云:世尊告諸比丘:當脩行一法,當廣布一法。脩行一法,廣布一法已,便得神通,諸行寂靜,得沙門果,至泥洹界。今籤果字悞。云何為一法?所謂無放逸行。云何為無放逸行?所謂護心也。云何為護心?于是,比丘!常守護心有漏、有漏法。當彼守護心有漏,于有漏法便得悅豫,亦有信樂,住移易,恒專其意,自力勸勉。如是,比丘!彼無放逸行恒自謹慎,未生欲漏便能使滅,未生有漏便不生,已生有漏便能速滅,未生無明漏便不生,已生無明漏便能使滅。比丘!于彼無放逸行閒靜一處,恒自覺知而自遊戲,欲漏心便得解脫,有漏心、無明漏心便得解脫。已得解脫,便得解脫智,生死已盡。
○阿含二法。增一第十一卷。佛告比丘:阿練若比丘當脩行二法。云何二法?所謂止與觀也。若阿練比丘得休息止,則戒律成就,不失威儀,不犯禁行,作諸功德。若復阿練比丘得觀已,便觀此苦,如實知之云云。如是觀已,欲漏心解脫,有漏心、無明漏心得解脫,便得解脫智,生死已盡云云。過去諸多菩阿竭、阿羅訶、三耶三佛,皆由此二法而得成就。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五部彌沙塞,此云不著有無觀。曇無德,此云法密,又法藏。迦葉遺,此云重空觀。婆麤富羅,此云犢子。薩婆多,此云一切有。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六卷。
○論云菩薩等,大論十八卷中文。
○觀音觀門止觀第二。上明請觀音經。觀門輔行第七卷引請觀音疏,明四句皆是堅義。止觀云:若謂地是有,有即實云云。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一卷。
○如是無量等已上,皆大論十八卷文。無言童子經:佛云:一切法則為一相,謂歸無相。
別教增數。
○一百一十、善知識。晉經第六十卷:善財參彌勒,彌勒復命善財見文殊。爾時,善財辭彌勒。如是經遊百一十城,到普門城邊,思惟觀察,一心專求文殊。文殊遙申右手,過一百十由旬,摩善財頂云云。
爾時,善財得見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諸善知識,不違其教云云。
○善財入法界。晉經入法界品,從四十五卷起,四十七卷初,文殊命善財參功德雲比丘,德雲云:我唯知此普門光明,觀察正念諸佛三昧,豈能了知菩薩圓滿清淨智行?云云。
○如幻三昧,晉經五十七卷末,善財參摩耶,白言:文殊教我發心求善知識,我已漸求至大聖所,願為演說。摩耶答言:佛子!我已成就大願智幻法門,得此法門故,為盧舍那如來母云云。
○伊沙那,此云長直。婆羅門,此云淨行,名勝熱。晉經四十九卷:善財參婆羅門,名方便命,此云勝熱。是唐經中名先發等云云。謂我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菩薩云何學菩薩行、脩菩薩道。
○值佛聞法等。經云:值佛世難,遇善知識難,逢善友難,得聞正教難,得正命難。
○金剛𦦨三昧光明法門。晉經:大聖具足金剛智慧光明,精進不退云云。
○算沙晉經四十九卷中。輸那國釋天主童子。
○書算印等。一書,二數算,三印手印符印等,四界世界也,五處即眾生住處也,六療病,七工巧等。
○落叉,此云十萬。俱胝,此云百億。那庾多,即阿庾多。阿庾多阿庾多,為一那由他。乃至最後,此又不可說不可說,為一不可說不可說轉。
○三十重算法。此據華嚴明數,從一百落叉為俱胝,乃至不可說不可說轉,共有三十重也。
○壓子。史記漢高祖本紀云:高祖左股七十二黑子許,北人呼為壓子。
圓教增數。
○文殊一行三昧。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文殊白佛言: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若欲入一行三昧,當先聞般若波羅蜜,如說脩學,然後能入一行三昧。如法界緣,不退不壞,不思議,無礙無相。善男子!欲入一行三昧,應處空閒,捨諸亂意,不取相貌,繫心一佛,專稱名字。
○一切無礙人等,大論釋般若相中讚般若偈: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五卷。輔行第六卷亦明繫緣法界。
○兩處三界,謂三界內,三界外,兩處各立三界也。
○迦旃延章。淨名經弟子品籤云:由迦旃延為諸比丘敷演三藏、四門、五義,為維摩詰通五義訶,故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云云。
○取結成雙非等。荊溪云:若委論者,若說生滅,唯得結歸無常義邊。若說不生不滅,則結歸不定。若結歸無常,即屬四枯。結歸于常,即屬四榮。枯歸非常非無常,即屬非枯非榮。下之四句,準此可知。枯屬藏通,榮屬別教,雙非屬圓。以衍門中不生不滅義通故也。故此中取結成雙非云云。四念處云:非常非無常,雙照常無常。乃至非我非無我,雙照我無我。結成圓義也。
○寂滅之義等。玅樂云:初之四句,名藏義通;後之一句,名通四教。義局衍門,故云名通大小,不須雙非云云。
○即圓五門,謂此五門,四教皆有,如上取雙,非結歸圓五門也。亦名五行等。淨名疏云:約理名五義,以智緣理,名為五行。約定明五行,禪第六卷更釋。第六卷下,明麤玅中。
○七善,疏云:即文句中,文殊引古日月燈明佛初說頓法,同七善也。
○法界次第在第二卷上,唯在三教,謂前三教也。
○觀經三七。普賢觀經云:不入三昧,但誦持故,專心脩習,心心相次,不離大乘。一日至三七日,得見普賢。乃至懺悔清淨已,普賢菩薩復現其前,行住坐臥不離其側。如是晝夜經三七日,然後方得旋陀羅尼云云。
五行。
○五行具在大經。大涅槃經十一卷至十三卷明聖行。十四卷至十八卷明梵行。十八卷末嬰兒行。
○十一經初云:佛告迦葉,初標人也。大乘大般涅槃,次標法也。何等為五下,次列名也。善男子下,次結勸也。如來行,就圓人立名也。
○涅槃聖行等,章安疏云:聖者,諸佛菩薩之所行故,故名聖行。又聖名為正。梵者,淨也。涉有同塵,塵不能染。就功能立,名天行;就諦理立,名嬰兒行;就譬喻立,名病行;從所治立,名通稱行者。不住名行,自證不著,令他不住,故稱為行。
○止觀第一。止觀第一發大心中,第五真正發菩提心中,前兩後一,藏通為前,圓教為後。
○性戒,即舊戒也,不待佛制。性是善惡,故名為性。遮,即佛新制。
○大妄居首,初篇中第四波羅夷,大妄語也。盜用為先,第二波羅夷,盜戒也,即盜三寶物。未善媒房,第二篇中第五戒,媒嫁第六、第七房屋也。安疑衣鉢,第三篇中有三十尼薩耆、九十波逸提,衣與鉢戒在三十內,食、藥、屏、露四戒在九十內。又九十中第九戒為女人說法須有男子,第四戒不與婦女同室宿,第二十八戒不與比丘尼同船,故云說法豈求云云。浮囊喻出大經。
○五八十等,五即五戒,八即五戒。外加不坐高廣大牀,不著華鬘衣,不往觀聽歌舞,十即沙彌十戒也。
○捨墮已下,謂後三篇也。輔行十五卷,明經列五支,即大經十一卷中。
○偷蘭遮前眷屬。初二篇俱有偷蘭遮,此中指初篇偷蘭遮為前眷屬。
○善見云:偷蘭名大遮,言障善道,後墮惡道,體是鄙穢,從不善立名。
○事障性障。止觀第九卷,明未來初禪方便定,亦名未到定。
○卦也。孔穎達疏云:卦之為言掛也,掛萬象于上也。
弘誓。
○勒沙婆宗。金光明文句云:僧佉衛世師勒沙婆論。勒沙婆,此云苦行。
○屠兒伽吒緣。毗婆沙七十六卷:王舍城中屠兒,名伽吒。阿闍世王少時,親友白王言:使我于城內獨得屠殺,不聽餘人。時王言:汝今何用是弊惡願為?伽吒語王言:善惡諸業,悉無果報。王語言:何以知之?伽吒答:大王!我憶七世中屠羊,命終生天。王疑,即白佛。佛言:此人施支佛發邪願,使我獨殺羊賣肉,以此業故生天。今于此身報盡,當生地獄。止觀第二記輔行第八卷。
○十二誓願梵網經并大經十一卷廣明。
○大論十種戒,八十七卷中,兩處合明十戒,大經自在戒經中未見。
○初不動地等,大經疏云:即是初地,常故不動,我故不退,樂故不墮,淨故不散。
○波離章中淨名經,如佛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心亦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其心然,罪垢亦然。
○羅云比丘。增一阿含第八卷羅雲密行。
○大論三十八在三十四卷。論云:諸佛多以聲聞為僧,無別菩薩,如彌勒菩薩、文殊師利菩薩等。以釋迦文佛無別菩薩僧,故入聲聞僧中次第坐。有佛為一乘說法,純以菩薩為僧。有佛聲聞、菩薩雜以為僧。
○止觀第四記輔行十五卷引四分律云:式叉迦羅尼,此名為學云云。
○第一義光等,出梵網經。
玄籤證釋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