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籤證釋
玄籤證釋卷第一
No. 592-A 重刻玄籤證釋引
蓋道法之心心相印,全憑文句以流通。故釋迦如來為一大事因緣出現于世,住世八十秊,譚經百千餘會,以法華經為第一。陳隋間,天台智者大師親證法華三昧,獲旋陀羅尼,張八教會,五時九旬談玅,註法華,開玄義。十法觀成,帝王長者悅服讚揚,一代時教罄無不盡。章安尊者記玄義十卷,明心法一千,兼佛法、眾生法二千;記文句十五卷,明佛法一千,兼心法、眾生法二千;記止觀二十卷,明眾生法一千,兼佛法、心法二千。乃知三千性相,百界千如,實出當人一念。所謂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精明不惑,眾生即佛也;一念未了,佛即眾生也。華嚴經云:心佛及眾生,等三無差別。智銓法師述譔玄籤證釋十卷,開人天之正路,設長夜之明燈,開示後學悟入,頓顯心地法門。惜此書原板無存,藏本希有。咸豐時,太邑梅谿明因寺都講彥淨法師發心募刻,因住持方丈,建造講堂無餘暇,未果圓成。當顧諸僧,惟囑敏曦曰:完竣此書者,必汝爾。曦亦住持台山華頂、甯邑廣潤,及重建佛隴真覺塔寺。光陰迅速,倐經三十餘年,法音在耳,豈敢忘心?於是繼募 諸山尚友,福慧善信,功德圓成,同入龍華勝會;法輪運轉,共陞兜率陀天。略標繡梓緣因,惟冀群賢珍重云爾。
時光緒拾染年秋中 吉日
佛隴真覺寺敏曦謹識
玄籤證釋卷第一
釋籤緣起序者,謂序釋籤緣起,故云釋籤緣起序也。詳解云:釋籤者,玄文有疑,弟子籤出,荊溪釋之,師資合標。又云:籤為能釋,玄為所釋。
○除饉男。古飜沙門云:乏法雲。師云:以為良福田,故能斷眾生饉乏,故稱除饉男也。普門子。佛祖統紀第十卷荊溪旁出世家禪師。普門岳陽何氏,父玠為常州義興尉,因家焉。師幼勤學問,登進士第,入仕於朝。一旦悟世虗偽,抽簪去髮,居南岳寺。左右唯儒釋典籍,麻衣葛履而已。既而去謁荊溪,學止觀法華之旨,深有造詣。善屬文,尚古意。荊溪敬之,待以友道。為釋籤輔,行兩序,自稱普門子。注云:義興縣君山鄉淨樂寺,荊溪之受業,相去數里,有南岳寺。義興,宋改宜興。君山,廣興記屬江陰縣。
此序口科分二:初釋籤緣起,次普下出作序意。初緣起有三:初如來出世有玅經,次經文下天台釋經有玄記,三後進下荊溪弘講有釋籤。又二:初玄義無註難曉,次不遠下歎有釋籤易明二:初有釋籤,次信所下歎易明。初又二:初乘時出世弘講玄義,次且法下因弘釋籤添裨成書。
四教成列等者,四教指化法,四教成列即含頓等合會也。玄第十下約四法論開合云:即是四教約圓開別、約別開通,次開三藏,如是次第會來合圓云云。如來一期說法秪用藏通別圓成頓漸等,故此四教成列法華,開會之旨即蘊其中。
○十子既往等者,十子即指舍利弗等十大弟子。此十子在華嚴如聾啞,幽贊華嚴;在阿含證果廣,佛略說,幽贊阿含;淨名經弟子品十子受折,幽贊方等,與殃掘經同;須菩提等轉教菩薩,幽贊般若;法華十子一一指名授記,幽贊法華;文句云具足權實功德,而迹起五味,助佛調熟實行眾生,幽贊在人。十子既往,故云方絕。
○唯三轉等二句,有二意:一、約藏、圓相對。阿含三轉法輪,但是藏教。今法華一乘再導,開藏即圓。經云:佛昔於波羅奈初轉法輪,今乃復轉無上最大法輪。二、約次第一心。阿含初轉方等,次轉般若,三轉即次第三諦。今法華載導一乘,開次第,即是一心三諦云云。
○蒙求。易經蒙卦:童蒙求我。
○不遠而復。復卦初九:不遠而復。又象曰:不遠之復。
○孩提。孟子曰: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
○志學。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以虗受人易: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虗受人。毗壇即毗陵,秦曰延陵,晉曰毗陵,東晉曰晉陵,隋、唐、宋曰常州。
○國清。天台國清寺,即皇太子寺基。
○島夷。括地志云:倭國西南大海中島居,凡百餘小國。
○美哉句用札觀樂語。肯綮未嘗。莊子養生主云:批大郤,導大窾,因其固然。技經: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
○恥躬不逮上。論語云: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天台命家。古有三意:一符定光懸記,二轉平等志願,三行道多在天台。今荊溪不忘本,亦稱天台沙門。
○觀象。易經注云: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
○擊節。肇論劉書末云:屢有擊其節者。注云:扣擊節要也。
○獨不愧句,借項羽語。天王,指唐代宗。越,播越。陝,古虢國,即河南陝州。郛,郭也。通鑑云:代宗癸卯年十月丙子,因土藩入寇長安,代宗幸陝州,普門子作序,即次年甲辰。故云天王越在陝郛之明年云云。七月,名相月。
釋籤卷第一上。
○天台等者,天台,縣名。東漢屬章安,梁曰天台,晉曰始豐縣。佛祖統紀第七卷:九祖荊溪尊者湛然,姓戚氏,世居晉陵荊溪。時人尊其道,因以為號。家本習儒,故幼學夙成。在兒童中,超然有邁俗志。年十七,訪道浙右,遇金華方巖,授以止觀之法。開元十八年,始從學左溪。溪與之語,知為道器云云。天寶、大曆間,朝廷三詔,並辭疾不起。師始居蘭陵,嘗與江淮名僧四十人,同禮五臺。有不空三藏門人含光白師曰:頃從不空遊歷天竺,見梵僧云:聞大唐有天台教迹,可以識偏圓,簡邪正,明止觀。可能譯之至此土邪?師聞之,歎曰:可謂中國失法,求之四維。晚歸台嶺,大布而衣,一牀而居。以身誨人,耆年不倦。大兵大饑之際,學徒愈蕃。瞻望堂室,以為依怙。建中三年二月五日,示疾於佛隴。語門人曰:道無方,性無體。生歟?死歟?其旨一貫。吾歸骨此山,報盡今夕。要與汝等談道而決。夫一念無相謂之空,無法不備謂之假,不一不異謂之中。在凡為三因,在聖為三德。爇炷則初後同相,涉海則淺深異流。自利利他,在此而已。汝其志之。言訖,隱几而化。
○馴,善也。馬順曰:馴,易馴致其道。
○慈雲云:玄文、荊溪各有記釋,猶五經之有正義也。
○私記緣起。五祖章安尊者灌頂,姓吳氏,臨海章安人。始生三月,能隨母稱三寶名。有僧過門,謂其母曰:此子非凡。因以為名。七歲入攝靜寺,依慧拯,日記萬言。年二十受具戒,天縱慧解,一聞不忘。陳至德初,謁智者於修禪寺,稟受觀法。研繹既久,頓蒙印可,因為侍者。隨所住處,所說法門,悉能領解。禎明元年,隨智者止金陵光宅,聽講法華。隋開皇十三年夏,受法華玄義於江陵玉泉。十四年夏,受圓頓止觀於玉泉。至於餘處,講說聽受之次,悉與結集。大小袠部,百有餘卷,傳諸未聞,皆師之功也。
○五義本迹下籤云:故玄意五章,莫過本迹云云。
○東漸。尚書禹貢末章云: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注云:漸音尖,漬也。
○漢明迦竺。東漢顯宗孝明帝七年,夢金人丈六,項佩日光,飛行殿庭。傅毅曰:臣聞周昭之時,西方有佛。帝乃遣中郎將蔡愔等使西域,訪求佛道。十年,蔡愔於中天竺遇迦葉摩騰、竺法蘭,得佛像。梵經載以白馬達雒陽云云。
○隋文台衡。隋高祖文皇帝,名堅,姓楊氏。南岳思大師,陳大建九年六月示寂。智者大師,於隋文開皇十七年示寂。
○三五七九等乘,謂藏教三乘三也,加人天五也,再加通二乘七也,又加通別菩薩九也。
○宋文宣王等攷史,止有齊竟陵文宣王,名子良,好佛教。簡栖,名巾。
○禮云。禮記第六卷玉藻篇。
○高僧傳。大藏晉高僧傳,會稽嘉祥寺皎師著。分十科:一譯經,二義解,三神異,四習禪,五明律,六忘身,七誦經,八興福,九經師,十唱道。
○別傳即章安撰一卷。
○大蘇。光州大蘇山見慧思禪師,示以普賢道場行法華三昧代受法師,即指南岳為受法師。南岳造金字大品經竟,自開玄義,命令代講。
○方便陀羅尼,輔行云:所發定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也。
○華頂佛隴唐溪。詳天台方外志。
○陳。隋,陳家因姓號國。自武帝覇,先受梁禪,來至少主叔寶,方始入隋。陳少主至德三年敕迎正月十一日,第二敕迎二月八日,第三敕迎二月二十八日,故云頻迎隋敕書。開皇十年正月十六日也。
○仁王般若。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兩卷,什師譯。波斯匿王起請序品中,十六大國王皆在會。
○陳少主敕。此是遣主書羅闡口敕,在國清百錄中。
○王制。禮記第三卷第五王制篇。
○樂說辨,輔行第一卷云:辨有四種,謂義、法、辭、樂說也。義謂顯了諸法之義,法謂稱說法之名字,辭謂能說名之語言。雖有此三,必須樂說說前三也。謂於一法中說一切法,於一字中說一切字,於一語中說一切語,皆入實相而無差謬。故知皆是樂說力也。
○托胎誕育。別傳云:大師母徐氏,夢香煙五彩,輕浮若霧,縈迴在懷,欲拂去之。聞人語曰:宿世因緣,寄託王道,福德自至,何以去之?又夢吞白鼠,因覺體重。至於載誕,夜現神光,棟宇煥然,兼輝鄰室。鄰里憶先靈瑞,呼為王道,兼用後相,復名光道。眼有重瞳,父母藏護,不欲人知,而人自知之矣。
○髫齔精誠,從師訪道。大歲七歲,喜往伽藍。諸僧口授普門品,初啟一徧即得。而父母遏絕,不聽數往。每存理所誦,而惆悵未聞。奄忽自然,通餘文句。後以經驗,無所遺失。年十五,於長沙像前,發弘大誓,願作沙門。荷負正法,為己重任。既精誠感通,夢彼瑞像,飛臨宅庭。授金色手,從牕隟入,三徧摩頂。由是深厭家獄,思滅苦本。但二親恩愛,不時聽許。雖惟將順,而寢哺不安。乃刻檀寫像,披藏尋經。曉夜禮誦,念念相續。當拜佛時,舉身投地,恍焉如夢。後遭二親殄喪,丁艱荼毒。逮於服訖,從兄求去。兄曰:天已喪我親,汝重割我心。既孤更離,安可忍乎?跪而對曰:昔梁荊百萬,一朝僕妾。於時久役江湖之心,不能復處[砭-之+畏]磊之內。欲報恩酬德,當謀道為先。唐聚何益?銘肌刻骨,意不可移。年十有八,投湘州果願寺沙門法緒而出家焉。緒授以十戒,導以律儀。仍攝以北度,詣慧曠律師。兼通方等,故北面事焉。時有慧思禪師,權止光州大蘇山。大師遙飡風德,如饑渴矣。其地乃是陳齊邊境,兵刃所衝。而能輕於生,重於法。忽夕死,貴朝聞。陟險而去,初獲頂拜。思曰:昔日靈山,同聽法華。宿緣所追,今復來矣。即示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於時昏曉苦到,如教研心。於是但勇於求法,而貧於資供。切栢為香,栢盡則繼之以栗;卷簾進月,月沒則燎之以松。息不虗黈,言不妄出。經二七日,誦至藥王品,諸佛同讚: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到此一句,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因靜發。照了法華,若高輝之臨幽谷;達諸法相,似長風之遊大虗。將證白師,師更開演。大張教網,法目圓備。落景諮詳,連環達旦。自心所悟,及從師受。四夜進功,功逾百年。問一知十,何能為喻?觀慧無礙,禪門不壅。宿習開發,煥然華敷矣。臣主珍敬。僕射徐陵,德優名重,夢其先門曰:禪師是我宿世宗範,汝宜一心事之。既奉冥訓,資敬盡節。參不失時序,拜不避泥水云云。儀同沈君理,請住瓦官開法華經題。敕一日停朝事,群公畢集。紫金光祿王固、侍中孔煥、尚書毛喜、僕射周弘正等,俱服戒香,同飡法味。而陳宣帝詔云:禪師佛法雄傑,時匠所宗。訓兼道俗,國之望也。宜割始豐縣調,以充眾費。蠲兩戶民,用給薪水。臨終示相。大師行至石城,謂智越云:大王欲使吾來,吾不負言而來也。吾知命在此,故不須進前也。石城是天台西門,大佛是當來靈像。處所既好,宜最後用心。語已,右脇西向而臥,專稱彌陀、般若、觀音。索三衣鉢,命淨洒掃。唱二部經,為最後聞思。聽法華竟,讚云:沙門父母,慧解由生。本迹曠大,微妙難測。四十餘年蘊之,知誰可與。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輟斤絕絃,於今日矣。聽無量壽竟,讚曰:四十八願,莊嚴淨土。華池寶樹,易往無人。火車相現,能改悔者,尚復往生,況戒慧熏脩。行道力故,實不唐捐。梵音聲相,實不誑人。當唱經時,吳州侍官張達等伴五人,見石佛倍大,光明滿山,直入房內。諸僧或得瑞夢,或見奇相,雖復畢處,而同是此。時唱經竟,索香湯漱口,說十如、四不生、十法界、三觀、四無量心、四悉檀、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一一法門,攝一切法,皆能通心到清涼池。若能於病患境達諸法門者,即二十五人百金可寄。我今最後䇿觀談玄,最後善寂,吾今當入。滅後應驗,傳有十條:其一,晉王夢中見大師飛空而至,為說淨名疏。其二,沙門慧延夢見大師從觀音西來,說法除疑。其三,土人馬紹宗夢見大師安慰勸施,爾夜宗兄及宗妻母三人亦見大師。其四,佛隴僧眾坐禪,師現常形,進堂按行,上應道脩,瞻奉良久。其五,土人張造曳疾登龕,願求度脫,仍聞龕內應聲,又聞彈指。其六,永嘉僧法曉求見龕戶自開,放光現相。其七、八、九、十云云。
○建業亦云建康。古金陵地,吳、晉、宋、齊、梁、陳及南唐舊都。秦始皇改曰秣陵,吳曰建業,晉曰建康,唐曰江寧,今為江寧縣。
○舊稱楊州者,禹貢楊州之域,乃九州中楊州,若今楊州府。在秦曰九江,在漢曰廣陵,隋曰楊州。
○京江今鎮江。隋曰潤州。三國吳置京口鎮,故云京江。江陵,漢時曰臨江,又曰荊州。隋、唐曰江陵,今荊州府。
○漢南衡山者,廣輿記云:漢陽府北帶漢水,荊州府北據漢、沔。衡州府,隋曰衡山。衡山即南嶽。
○鶴林,台嶺輔行第一卷云:鶴林在拘尸城阿夷羅䟦提河邊,樹有四雙。復云:雙樹,四方各雙,故名為雙。又云:根分上合,故名為雙。佛于中間而般涅槃,涅槃之時,其林變白,猶如白鶴,因名鶴林。
○餘分未說,謂止觀十大章中第七正觀十境,至第七見境,餘不復宣。禪波羅蜜十大章至第六方便文,第七脩證,不流通也。淨名疏止佛道品,餘不說。宮墻鑽仰。子貢曰:譬之宮墻,賜之墻也。及肩夫子之墻數仞。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鑽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雪山童子:大涅槃經第十三卷,佛過去世,于雪山為童子,脩苦行。帝釋現為羅剎,試其有智無智。去雪山不遠,其聲清雅,宣過去佛所說半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苦行童子聞已,心生歡喜,復求其餘半偈。羅剎即說: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童子處處,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
○甘露。金光明空品疏云:甘露是諸天不死之神藥,食者命長身安,力大體光。
○序王相待麤,絕待玅。輔行云:今此相待,則判為麤,唯明絕觀。又云:借相待名,判為思議,故唯絕待,方稱為玅。
○今則不爾,今為判教,故待與絕,皆稱為玅。後文云:此經唯論二玅。
○圓中約時,待絕俱玅,謂圓教中道約法華第五時味,若相待,若絕待,俱皆是玅,故云二玅唯在法華。圓中若在乳、生熟酥,餘三味約教則與或玅,約部則奪或麤。故籤云:若不約教,則不知教玅;若不約部,則不知部玅。
○前三教即華嚴時別、阿含時藏、方等時藏通別、般若時通別,從來是麤,至法華開顯方玅。
○止觀相待,義似於別。彼借相待名,判為思議。義似別教,非是別也。其義似別,彼判為麤。
○今此玅名等,謂今玄文玅名判教,該通全部,須兼本迹。迹門須判須開,故待絕俱。玅彼止觀,為成玅觀,唯約法華開顯迹理,故獨絕圓。故云雖異而同。
○下文廣釋。第二卷中明二玅文。
○廣如後釋。第二卷廣眾生法及十如境。
○三義,即施、開、廢。謂十界互具,一一界中,佛界為實,九界為權。此是界如正義,施、開、廢非正義,故云兼。
○總含等者,後玄云:前五約自行,因果具足。後五約化他,能所具足。指要鈔云:因果自他收十玅,盡本十玅迹十玅。但開合不同,故云總含因果及體、宗、用三。
○並順二義。既蓮與華皆可為始,則蓮前華後,華前蓮後,無不可者。故約機約佛,並順蓮華前後二義。
○最後開廢,即法華第五時,開權顯實,廢權立實,故云最後。若中間迭廢,約法華已前,縱有廢權,決無開權,故唯廢無開。
○且者,會玄云:不盡之義。華嚴頓,約部名頓。
○二乘唯在等籤第六。上云:菩薩容有,二乘的無,故二乘唯在法華。玅樂云:若開人者,前教所無,唯在法華。
○兩教因人,指藏、通、別教,教道、證道同圓,故云教道指實為權等。玅樂云:當知以實為權,權名隱實。開權顯實,實外無餘。潛之與顯,利在物情。常住本源,未嘗增減。故未開之前,非但不說顯實之名,都無施權之語。故說宜權之言,即須顯實故也。故知此是法華之宗致,實教之源由,釋義之旨歸,眾行之府藏。若不體之,徒施徒運。
○非此中意者,謂逗後復施,是涅槃經中意也。
○又者,詳解云:更端之辭。
○十九三十。妙樂云:若十九出家,則二十四成道;若三十成道,則二十五出家。槃師云:據寶藏經,二十五出家,三十成道。荊溪之言,有合於此。佛祖統紀第三卷明。
○如前如後者,謂如前廢權,如後正明,廣如第七卷。在第七卷上明本玅文,初謂本迹唯事權,實通事理。
○如金剛經謂金剛是喻,般若波羅蜜是法。
○譬前法譬,化城喻在第三周中,謂譬前法說,周譬說周,故言譬前法譬。
○具如下文等玄義第九卷下,先迹用,次破迹顯本等。
○若干者,荊溪云:若,如也。補注云:若,萬數也。干應作干也,音乾,無義。
○如疏十門文句第四卷上云:今以十義料簡:一、有通有別,乃至第十、待時不待時。
○開其所覆為發,玅樂云:發者,開也。若迹覆本,開其能覆,名為發迹。迹既發已,即見其本。以覆本故,迹名能覆,本名所覆,以但釋名而已。詳解云:名謂名言。一部言句,皆能詮名。體、宗、用三,皆偏始終。但題目是總,經文是別。攬別為總,就題釋名。故釋名章,能總含三章之別。
○當知體等秪是三德。玅樂云:名體、宗、用,三一總別,寄行約教。一切三法即下三軌文,類通十種。三法下文即第一卷上明開合,中文止觀、發心止觀第一卷上。
○私序王含始末者,謂近含五時,遠及宿世,故云始末。
○文義因依,謂文因義而義依於文也,故章安重釋。
○體業付財,謂方等體信,般若委業,法華付財。玅樂云:方等令體信故,般若欲委業故。
○為形華嚴等,華嚴一偏一圓,方等三偏一圓,般若二偏一圓,故云偏圓對明。
○四位六番序中,四種天華,表開、示、悟、入四位。開而言之,即四十真因位。地六種動,表住、行、向、地等玅,破六番無明。
○至流通中,若迹本各分三段,見寶塔品是迹門流通,從地涌出是本門序分,今明始末不及本迹,故亦同變土云流通中。
○大師序意,初唯在色,似局;次徧六塵,故通。章安序意,聲為經,似通;不談六塵,故局。
○至疏文初,即文句第一卷上云序者,訓庠云云。釋品所以,文句云品者,義類同者,聚在一段,故名品也云云。若有品之由,文句云今藥王本事是佛唱等,即有品由。
○作此序者等,玅樂引爾雅云:東西墻謂之序,序內外也。此可借用以釋別序,如由別序,方異諸經。又兼用安庠,即非忽卒越次意也。亦二序共有,必先二序,後方正故。
○別序具五。經。
爾時世尊四眾圍繞下訖。品名別序,分五:一、眾集,二、現瑞,三、疑念,四、發問,五、答問。
○六瑞:一說法,二入定,三雨華,四地動,五眾喜,六放光。
○前開方便門,引意故爾,謂大師序云:開方便權門,示真實玅理。故章安引意,於六瑞中獨取此二瑞者,正要顯破六番無明,入四玅位,方是開權示實正義,故亦云開方便門。
○譚玄本序言異方便等文句云:正因佛性,即第一義理。若用圓玅正觀,此即實相方便,不名為異。若用七方便觀助顯第一者,名異方便。
○云云。輔行第二卷。云云者。未盡之貌。玅樂第一卷上。云云者。氣象之分散。如雲在天。非可卒量也。意言下未說者。尚多如雲。又師古注云云。猶言如此如此也。漢雋諸文。橫注云云二字。
○本迹十義即第九卷下迹用有十本用有十
玅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一上。
準四明釋云:玅法蓮華經五字是所釋,玄義二字是能釋。能釋乃通,由智者解經多立五義,故以所釋簡,非他部入文廣解五字。今不預敘能釋二字者,玄謂幽微難見也,義謂趣深有所以也。其幽微義而有五重,大師搜括如是五義解釋一題,欲使學者預知經旨,然後尋文,使於文文成智行故。
○天台等。輔行云:天者,巔也。元氣未分,混而為一。兩儀既判,清而為天,濁而為地。台者,星也。其地分野,應天三台,故以名焉。四明云:天台,棲真之處。智者是隋主所稱,大師乃羣生模範。說者揀異他師,握筆撰述也。
○通序五義文句第一卷上。如是初舉所聞法體我聞,次能持人一時,三聞持和合佛住耆闍崛山,四聞持之所與大比丘,五聞持之伴。
○四、阿難文句,第二卷上云:約教者,歡喜阿難三藏也,賢阿難通也,典藏阿難別也,海阿難圓也。
七番共解。
○根、力、覺、道三解脫門,大論十九卷云:三十七品是初欲入道時名字。如行者到師所聽道法時,先用念持是法,是時名念處。持已從法中求果故精進行,是時名正勤。多精進故心散亂,攝心調柔故,名如意足。心調柔已生五根,諸法實相甚深難解,信根故能信,是名信根。不惜身命一心求道,是名精進根。常念道不念餘事,是名念根。常攝心在道,是名定根。觀四諦實相,是名慧根。是五根增長能遮煩惱,如大樹力能遮水。是五根增長時能轉入深法,是名為力。得力已分別道法有三分:擇法覺、精進覺、喜覺,此三法行道時若心沒能令起。除覺、定覺、捨覺,此三法若行道時心散動能攝令定。念覺在二處,能集善法能遮惡法,如守門人有利者令入,無益除卻。若心沒時念三法起,若心散時念三法攝。無學實覺此七事能到,故名為分。得是法安隱具足已,欲入涅槃無為城故行是諸法,是時名為道。二十卷云:三十七品是涅槃道,行是道已得到涅槃城。涅槃城有三門,所謂空、無相、無作。又問曰:今何以故名解脫門?答曰:行是法得解脫到無餘涅槃,以是故名解脫門。無餘涅槃是真解脫,於身心苦得脫。有餘涅槃為作門。此三法雖非涅槃,涅槃因故名為涅槃。以小準大,大論云: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
初標名。
○七方便。天台新立大乘七方便,方便從進趣為稱,謂三教菩薩,兩教二乘,非舊小乘七方便也。
○華嚴至般若次第三諦。華嚴、方等、般若三時,非無圓融,但有兼對帶過,為次第三諦所攝,以不能會實故。
○今經會實佛智,照十法界,十如三諦具足,故曰圓融。
○玅諦本有。荊溪始終心要云:三諦者,天然之性德也。
○是法住二句,文句云:眾生正覺,一如無二,悉不出如,皆如法為位也。世間相常住者,出世正覺,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位相常住。世間眾生,亦以如為位,亦以如為相,豈不常住?記云:法不出如,皆如為位。眾生理是佛已證,是故名為住。如位一故,故名為位。
○廣如方便文句第五卷上。
○正約五味玅樂云:故一家顯妙,必存五味,方成玅故。
○隨他等三語。大涅槃經有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意語。
○七重,即二諦境中七重二諦。
○今經捨不融,說融不融,至別教融,唯一圓教。
○華嚴兼等。華嚴兼於行布差別,鹿苑但一生滅之麤,方等大乘對三藏半字說通別圓滿字,般若中帶通別方便,此等四味不及法華純一佛乘,唯今稱玅,其義如此。
○細人麤人借大論三十九卷中文。
○吳錄地理誌未詳。
○南岳安樂行。南岳大師說一卷,即法華四安樂行。譬如世間水陸之華,各有狂華不實,實者甚少。若是蓮華,即不如此。一切蓮華,皆無狂華云云。
○為蓮故華等,前序王中蓮華三喻,本迹各說。此中本迹合言,以本迹亦名權實故爾。又初喻比前多華實句,故云喻即實而權。第三喻多蓮成句,故云喻非權非實。
○機熟須開等,約本門開近顯遠說。
標體。後玄云:體者,一部之指歸,眾義之都會也。
○禮記第七。禮記第四卷禮運第九。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脩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及世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執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
○故義同也,禮運文有二義,玄文只有一義,籤引雖有二義,然皆可以譬體同,故云義同,思之可知。
○如斯之事,如來明見。經云:所以者何?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虗,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三界。如斯之事,如來明見,無有錯謬。文句云:從所以者何?如來下,第二、總釋益物不虗。此中六句,明照理不虗。如實知見,即是實智。如理而照三界之實,實則無三界之因相也。無有生死,無有二死之苦也。起集名退,無常果現名出也。亦無在生死之世,及入涅槃之滅。此二俱滅,故云亦無云云。非於滅度之實,非於生死之虗,故云非實非虗。非於出世之真如,非於世間之隔異,故非如非異。此四,明中道也。不如二種三界,眾生所見三界之相,唯佛一人,如實窮照三界之實云云。如來二智,明審二諦云云。二種三界,如法數中明。
○二論。地論天親造,中論龍樹造。
○金剛藏說佛甚微智。華嚴十地品,解脫月菩薩請金剛藏菩薩說。天親造地論釋,先舉經云:自體本來空,有不二不盡,遠離於諸趣,等同涅槃相云云。論云:此甚微智云云。
○次中論四句。中論第六卷偈云: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大論第六卷亦云:因緣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說中道。
○義可準知。謂中論通申諸教,若得此中圓玅意,則中論四句,亦同地論,唯圓也。
○四句對教,後會異文。初云取偈,初句申三藏,次句申通,次句申別,次句申圓。
○故不免異,及盡下文云別教得二句。
○二家龍樹天親。
○二珠等,頗梨譬小乘法性,如意譬大乘法性,鹿苑是初聞,方等維摩弟子品是被斥。
○墮落二乘,大論云:一、但空,二、不可得空。但行空,墮聲聞、辟支佛地;行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則無處可墮。
○□□□□但中異別圓,同一不但空。然不但空有但中,不但中異別是但中,故云逈出。
○唯一不但正,指唯圓中。
標宗。
○三乘微異,聲聞斷見思正使盡,緣覺更侵習氣,菩薩正習一時俱盡,三十四心成佛,故云微異。
○因大同,果小異。四教儀云:謂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色入空。又云:聲聞但斷正使,不能侵習。支佛更侵習氣。菩薩以一念相應慧,頓斷殘習云云。
○因理逈出別,不談具佛界。理在九界外,故說逈出。玅樂云:別教佛界三意:一、以理性為佛界,二、以佛果為佛界,三、以初地為佛界云云。
標用。
○經有斷生之力,謂迹門斷權疑生實信,本門斷近疑生遠信,此一經之力用也。
○始終。力用為實,施權之始;廢權,立實之終。
○薩婆悉達,梵語,大論飜為成利,西域記飜一切義成。又唐云頓吉,即佛幼時名字。
○佛本行經有六十卷。第十二卷中。第十三捔術爭婚品。瞿夷,此云明女。
○擲象。過去因果經云:達多以手摶頭,即便躃地。難陀以足指挑象,擲置路傍。太子以手擲象城外,還以手接,不令傷損。
○無生法忍,大論云:依止生滅智慧,得離顛倒。離生滅智慧故,不生不滅,是名無生法。能信、能受、能持,故名為忍。
標教。
○教相,玅宗鈔云:教是聖人被下之言,相是相狀,覽而可別。上之四義,皆是言教,謂詮名教、詮體、詮宗、詮用之教。若以其相而分別之,則令覽者觀之顯了,故約五時等而示其相。
○四、正釋,即廣釋。此中先約迹門釋初二意,次約本門釋第三意。初又二:初根性,次化道。
○八教輔行云:又此八教,用各有意。藏等四教,是教門法式。頓等四教,是敷置引入。如來權巧,善達物機,頒宣藏等,以為頓等。或開或合,宜盈宜縮云云。
○三照五味:佛祖統紀第三卷有三照五時五味圖,又云華嚴四喻。舊譯性起品云:譬如日出,先照諸大山王,次照一切大山,次照金剛寶山,然後普及一切大地。玅玄合四為三合中二為幽谷:一高山,二幽谷,三平地。籤開三為五:高山,幽谷,食時,禺中,正中後三從平地開出。
○兩經二義相成,若不用涅槃五味,則不顯華嚴演三成五。若不用華嚴三照,則不顯涅槃後之四味皆從牛出。故云二義相成。
○如華嚴五時中,初華嚴時也。統紀云:具足大方廣佛華嚴經。此經總有七處九會,會處不一,故以經標名。
○是頓部,非頓教。頓有二義:一、約部,二、約教。約部別在華嚴,約教通於餘時。今此正當約部明頓之教,對下三漸化儀為言也。華嚴二意,不暢本懷:一、教兼別故,二、二乘無分故。
○照幽谷。舊經云:譬如日月出現世間,乃至深山,無不普照。磐法師云:玄文合大山、寶山為幽谷,其文出此四教儀。集註云:古人謂是經文合四為三,殊不知此文只是照幽谷也。
○如三藏,即次鹿苑時也。統紀云:此以處標名也。
○多跢婆啝大涅槃經中嬰兒行文。
○一音。一音通大小,今意在大法數。第一卷明淨名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
○恐畏等,淨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或有恐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統紀云:且約四悉,明不定相。三界可畏即世界,喜可生善即為人,能離於惡即對治,疑斷見理即第一義也。
○如方等,即第三方等是也。統紀云:四教並譚曰方,四機俱被曰等。此從法得名,依部教立,不同普賢方等云云。普賢觀經約理。
○無時不徧。既云無時不徧,豈於法華有秘密耶?須知顯露竪論,雖在四時,而有華嚴、鹿苑大小之隔。若秘密橫論,則隱顯在機,無時不徧。徧前四時,非徧法華時也。
○於創稟者,謂方等會橫來新進小乘,如佛國品末得法眼淨者是。
○三相,即身土音三相也。
○淨穢。淨名佛國品中,佛答寶積淨土之行,後結文云:是故寶積!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爾時舍利弗念云:我世尊為菩薩時,意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此?佛告言:眾生罪故,不見如來國土莊嚴,非如來咎。舍利弗!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爾時梵王語舍利弗:勿作是念云云。我見釋迦牟尼佛土清淨云云。淨名疏云:梵王見淨,是同居淨。身子見穢,是同居穢。
○嗅有薝蔔,華有著身。淨名觀眾生品云:舍利弗!如人入薝蔔林,唯嗅薝蔔,不嗅餘香。如是若入此室,但聞佛功德之香,不樂聲聞、支佛功德香也。又云:天女散華,菩薩不著,大弟子便著。乃至云:結習未盡,華著身耳。結習盡者,華不著也。
○慧有若干,淨名菩薩行品云:阿難!汝見諸佛國土地有若干,而虗空無若干也。如是見諸佛色身有若干耳,其無礙慧無若干也云云。
○巨細身。淨名云:彼時佛與無量百千之眾,乃至譬如須彌山王顯於大海。又云:始在佛樹力降魔云云。
○聲聞菩薩被折。輔行云:斥小如弟子品,訶大如菩薩品。
○止觀記二處判屬方等。輔行第十四卷云:彼經別序中,世尊受請入楞伽城時,以神通力作無量寶山,山皆有佛,一一佛前皆有羅剎及以眾會,十方國土皆於中現。此與淨名合,葢現變何殊?尚未及般若,十方請者皆名釋提桓因,加說者皆名善現身子,騐知彼部方等明矣云云。又云:況復文立五種種性,謂佛、菩薩、聲聞,不定無性,以未開權,諸性尚隔,豈同法華敗種得記?第二處,輔行二十七卷問答:楞伽第二變化品中,授聲聞記云云。當知大慧發起密說,是故發問授記之事,故知彼經義屬方等云云。
○如大品,即第四般若時也。謂此從經標名。禺亦作隅。巳時日景將中,而尚在邊隅,故曰禺中。
○一切智名通大小乘,此即小乘偏空智也。
○不令有人,文句中不令一人云云。玅樂云:孤調涅槃。故云:獨滅尚無一人,獨滅豈留多人?
○如今經,即第五、法華及涅槃時也。槃師云:法華、涅槃二經,同明開顯,並屬醍醐,故合為一時。此並從經標名。又云:五味有相生、濃淡二義。今通論一化次第,唯取相生之義。
○周公測影。集註引周禮,用一尺五寸土主,立八尺之表,夏至午時以測日影,求地之中以建國。宋嚴、觀二師云云。表北得影一尺五寸,與土圭等。地上餘陰一寸,天上萬里,則知天竺方為地中。
○嚴觀二法師與何承天,皆南北朝時宋人。
○皆從法華開出。後玄第五下云:此諸方便悉從圓出,故經言:於一佛乘分別說三。籤云:此有通、別。若以道場思方便時分別說三,是則別指三藏、三乘,從頓已後赴鹿苑說。若通論者,諸漸皆從圓頓開出,即是從頓開藏、通、別。
○於一佛乘分別說三經,方便品、譬喻品同。文句云:分別說於若帶二、帶三之三云云。般若帶二,方等帶三也。
○無二亦無三,即方便品偈文句云:無通教中半滿相對之二,無三藏中之三云云。
○前三麤,後一玅,圓望三教,此約橫論相待玅。前四味麤,醍醐玅,此約竪論相待玅。唯有待麤成玅,更無待玅成麤。
○五味相生統紀引。元草堂相生喻教,則有次第,從頓開漸,漸入轉深,終會於圓。
○十三聖行品。大涅槃經云: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孰酥,從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佛亦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出大涅槃。
○二部同味,玅樂云:判味同時,而有部異,有十六意。其二意云:約機,彼稱捃拾,捃拾殘機也。
○涅槃不應等,記云:既引涅槃,遙指法華,故知法華為醍醐正主。所以經喻秋收冬藏,至涅槃時,猶如捃拾云云。此據五時相生以說。若論教旨,法華唯以開權顯遠為教正主,獨得玅名,意在於此。
○廣略之殊。涅槃五味故廣,華嚴三照故略。
○涅槃迦葉,大涅槃經第三十一卷迦葉菩薩品文。迦葉年十二歲。章安疏云:此折攝涅槃用中,初迦葉品攝惡有二:初明佛性用中,初斷善人有二:初問,二答。初問又二:初緣起,二正問。初緣起又二:初明佛有能化之德,次善星下明善星有可化之緣。初能化又二:初如來憐下內有慈悲,次不調下外有方便。次善星可化又二:初明是子,次斷欲下具三德。二如來何下正問又二:先作兩難二:初難何故記是惡人,次何不下難何故不先為說法。二若不能下作兩結難:何名大慈悲結初難,何有大方便結次難,次佛言下佛答何不先為說法。難有二:初明緣深淺故說次第,次善男子下譬明佛心平等等說無偏。初次第又六:初教三子譬,有三:初問,次迦葉下答,三如來下合。然第三子雖復極惡,以體同故,是故須教;下田雖瘠,以家業故,是故不廢;下器雖破,防急用故;下病雖必死,以親屬故;下馬雖老,以代倦故云云。次善男下種三田譬,三又有下用三器譬,四又有下治三病譬,五又有下調三馬譬。其六施三人譬,經文不來。次善男子如大下佛心平等無偏,前六譬中雖差別答,義兼無差意猶未顯。第七譬中文轉分明,舉師子王不重象輕兔俱盡壯勢,譬佛不厚善薄惡等運大悲。若巨細而觀,象不足兔有餘;若量力而觀,象須疾兔須徐。獸王不爾,等一無殊。就緣而觀,菩薩教深細、聲聞教淺近、闡提教世間,佛不二三大悲平等。
○日光無私等,約華嚴三照,與涅槃三子等,正顯義同也。
○則漸頓一向,謂且約相生,則初味一向是頓,中三味一向是漸。其第五味法華,是非頓非漸。頓漸泯合,則非一向漸頓也。
○無量義經說法品中,三法、四果、二道不一,今約意用。
○以三教訶。小荊溪云:用圓訶身子,用通別圓訶目連,以別訶滿願。又云:詞有漸頓,漸如旃延,頓如空生。
○以圓訶偏。彌勒章淨名以圓訶三,偏持世章以圓訶別。
○得法眼淨。佛國品中末云:佛攝神足,於是世界還復如故。求聲聞乘三萬二千諸天及人,知有為法皆悉無常,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俗眾方便品。丈室外凡俗眾經云:維摩現疾,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婆羅等,及諸王子,并餘官屬,無數千人,皆往問疾。其往者,維摩詰因以身疾,廣為說法。諸仁者!自身無常、無強、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如疏別序說。法瑞疏云:譬如算師,從一算下,諸算除,諸算歸一算。由下故除,下為除序。從一派諸,收諸歸一,開為合序,亦復如是。
○二人,即大品中須菩提、舍利弗。
○雖高山頓等,統紀云:由前四味機發未定,聞大證小,聞小證大,於漸說中得頓益,於頓說中得漸益。此有部教二義分別。初約部竪論者,雖高山頓,說不動寂場云云,此處不定。雖說四諦生滅云云,此法不定。雖為菩薩云云,此人不定。當知即頓而漸,於頓得漸益。即漸而頓,於漸得頓益。次約教橫論者,乳中得別圓相對,以辨不定。酪中教門雖無二別,乃與八萬一人對辨。生酥熟酥,三四對辨。故知不定約部約教,徧前四時。
○而不云無他等。大涅槃經三十卷云:非自非他之所作,亦非共作,無因作故。大乘經論明因緣生法皆無自性等。
○六十五云:於閻浮提等,大品經文。初轉法下,俱大論文。統紀云:陳如得初果即定,八萬諸天得無生忍即不定。此約鹿苑聞小證大而說。據聲聞見邊,但可云得法眼淨,不可云八萬悟大。
○一顯二密,大論文是一密二現,今約意改用。
○聲聞見八萬一人,今家不定所據。諸菩薩見無量等,今家秘密所據。
○大論三十一今在三十卷,云: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發一音,使十方恒河沙等世界聞聲,當學般若波羅蜜。論問下,略取論文。
○如向所說,輔行云:前之與向義,俱在往義而推之。以小遠者為前,以稍近者為向云云。
○此據別說等,謂顯露不定,秘密不定,總是一不定教。但有互相知,互不相知,以分二教。故云約體而論,乃至相即而說。
○同聽異聞,同稟如來一音之教,故曰同聽。互相知,互不相知,故曰異聞。統紀云:今諸師以一音為當體體,真中二理為所依體,此不定體也。
○應問應遮。大經云:佛知眾生利鈍差別,是故如來或遮或開,有輕重說。
○二經。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及金光明經。
○寄三法。頓、漸、不定,三也。
○此座說頓等。統紀云:由前四味,有一類機,顯露不解,宜秘密入。是故如來不思議力隱覆蜜說,要令眾生互不相知,得漸頓益耳。
○準此,亦應云統紀中準籤補出。
○互知互不知,互知是不定,互不知是秘密。
○秘不出七。玅樂云:故秘密所用,全是顯露。逸堂以三密四門為當體體,真中二理為所依體,石坡以七教為所用體。雖皆有憑,要必以七教為義足。
○不同華嚴等,見寶塔品。疏云:大集明若干佛與欲,華嚴亦說十方同說,大品亦云千佛同說,皆不云是釋迦分身如來成道十六年,廣集十方諸佛、諸大菩薩,於欲、色二界大空享中,說大集經三十卷。後玄第七卷上,引大品說共般若時,十方有千佛現,問難人皆字須菩提、釋提桓因等。
○是漸頓。玅樂云:法華一乘非頓漸攝,於一開出乃頓漸生,故法華前有非頓而頓、非漸而漸。今言是漸頓者,如籤明:
○通奪並非七,謂法華顯露,非同法華已前顯露七教,故通奪云並非七也。
○約部約教。古云:約部通奪,約教別與。
○具如前判。前第五時明漸圓中判二經。方等經。般若經。
○不同諸部中圓。玅樂云:圓實不異,但未開顯。初心之人,謂圓隔偏,須聞開顯諸法實相。故此云法華是合,即諸部中雖有圓,非合也。
○俱非七教,謂以七教是法華已前顯露,加已前秘密,則成法華已前八教,故云此即對於八教簡也。
○因中說果大論三十卷。
○又以他日等,是誘引譬中第二、取意領文。取意領法身地久照方便,非道樹下始知用小。
○先直述等,藥草喻品是譬說周中第三述成段,有二:初略述成中,先善哉善哉,乃至誠如所言,直述領實領權等。次如來復有無量阿僧祇功德,乃至說不能盡述,其進退橫竪、亦橫亦竪、非橫非竪,皆不及也。
○如滿願等五百弟子受記品初,佛發富樓那本迹云云。
○俱有二意,謂師與弟俱有約時長短,及約所行處也。
引證五章我見燈明佛偈文句云:又前彌勒釋四伏難,令文殊必定有答,此中有文殊斷四伏疑,使彌勒莫復更問。初第一疑,因文殊廣引先佛曾說法華,故彌勒潛疑,欲問諸佛赴緣人時各異,古佛雖名法華,今佛何必如此?文殊即以第一偈云我見云云,此斷其疑名之問也。
○難云:四眾欣仰等,此偈是彌勒疑念後發問,序末釋文殊四伏難。文殊初伏難:汝云眾疑,眾未曾疑。若疑應問,眾既不疑,我何所決?彌勒即以第一偈釋云四眾欣云云,及我欲令我問,瞻仁欲得仁答。今記主又即彌勒釋伏難偈為難,故言釋云我見等也。
○五佛章方便文中,從如是玅法去,明四佛章。次舍利弗!我今亦復如是去,明釋迦章。
○並云亦以,謂四佛章中未、現二章皆云亦以,其餘二章無亦字。
○今佛放光明偈文句云:彌勒因此又疑:自有名同義同,自有名同義異,此名何所顯召?文殊即以第二偈斷云: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云云。此是斷其疑體之問。
○佛當雨法雨偈文句云:彌勒因此又疑:實相無相,何人會之?文殊即以第三偈斷云:諸人今當知,合掌一心待云云。此斷其疑宗之問。
○諸求三乘人偈文句云:彌勒因此疑佛雨法雨,止洽菩薩,亦潤二乘。文殊即以第四偈斷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云云。此即斷其疑用之問。
○七方便、九法界。玅樂云:照九界機,說七方便者,九是所被,教不出七。說七被九,漸令入實。九界從自分立名,方便從進趣為稱。又九界從物機立名,方便從化主受稱。
○助成二文,深因深果。二文凡有所說等,謂玅法蓮華經。正宗凡一句說,皆能詮實相。故正宗文皆名玅法。蓮華經是能詮名,實相是所詮體。如來證體,說今玅經,使舍利弗等斷疑生信,故言依體起用。
○引顯實四。一、即五佛章中總明諸佛章顯實明理一文。
○疏文四釋:一、約四位,二、約四智,三、約四門,四、約觀心。今用約位一釋。文句云:開者,即是十住,初破無明,開如來藏,見實相理。示者,惑、障既除,知、見體顯。悟者,障除體顯,法界行明。入者,事、理既融,自在無礙,自在流注,任運從阿到茶,入薩婆若海。
○十譬歎教,文句云:歎所持法,故云歎教。
○分喻,即大涅槃經中八喻之一。
○坎德。坎為水,水流而不盈。
○三教對江河川。應以別對江,通對河,藏對川。
○山王四寶。西域記云:東黃金,南琉璃,西白銀,北頗棃。十寶山法數云:須彌、雪山、目真鄰陀、大目真鄰陀、香山、寶山、金山、黑山、鐵圍、大鐵圍,玅高處中,九山圍之。
○四山如四味,只宜以四喻四,不必分對。若必欲分,應以大鐵圍對乳味,餘三如次對酪生熟三味。
○與月譬意同前。次明今經,以顯玅科中。
○燈等四譬,二乘、通、別菩薩,應以燈對藏、通聲聞,炬對緣覺,星對通菩薩,月對別菩薩。
○梵王眾生父,此是如來隨世俗說。二中,別、圓二中也。
三、生起。
○肇云:肇法師不真空論云:夫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當實,實不當名,名實無當,萬物安在?
○理性,即法性也。法性、無明,二俱無住。故並云無體全依。又互相即,皆云無體全依。後籤云: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可了今,即無明為法性云云。既了無明全是法性,則理性外無復有法。故云理徧一切,而無所依。
○是則下。約二諦明名與體互為因,依正要顯。今立名顯體,使人達俗即真云云。
○第二第四為異神。力品用居第二,序品用居第四。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二卷末,此生起文無云云,次開合文有云云。然輔行正釋止觀生起五略中云云。
四,開合。
○十種後明三法玅中開七科,第六科類通三法,云:三道、三識、三佛性,乃至三德。輔行云:然此十三,展轉相對,其義不殊。義雖不殊,生起次第,不無前後。無始流轉,不出三道。流轉由識,識內具性。照性由智,智滿成道。道由乘至,至故身顯。顯必涅槃,涅槃具故,稱為三寶。寶必具德,是故始終且列此十。乃至九三者,謂開三道為三軌,即為十條之始,故釋名總五雙等。蓮華喻在總名中,而釋名恒通五雙,故釋名總於五雙。總名既含三別,故蓮華鬚可對體、宗、用也。
五料簡。
○新舊二醫。出大涅槃經哀歎品。
○初說小隔於大,謂阿含也。
○具如後簡玄第七卷中。本迹同異。
○一切法皆佛法。大集經第九云:一切法者,名為佛法。如佛法性,即一切法性云云。
○下文日月綱天等。後玄第八卷上。顯體約譬中。譬如日月綱天,公臣輔主。
○具如下引玄第九卷下。
○並意者,重釋上並也。
○以自望他,智斷俱為智,即同上文自他智斷俱為宗意。故玄文不用以自望他,但用以他望自,而言化他智斷俱為用也。
六,觀心。
○詳解云:一家傳通,則唯觀為正,是故三部皆以觀心而為正要。玅樂云:創心脩觀,莫不皆以第六王數為發觀之始。
○自立起觀一門後,玄云:幽微之理,非觀不明。契理之觀,非悉檀不起。籤云:觀假悉成,理由觀顯。
○附事義例云:夫三觀者,義唯三種:一者從行,唯於萬境觀一心。萬境雖殊,玅觀理等。二約法相,如四諦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為圓觀。三托事相,如王舍耆闍,名從事立,借事為觀,以導執情。詳解云:玅玄文句,各有事法。玄約四諦五行等,即是附法。托感應等事脩觀,即托事也云云。
觀心五章。 心如幻𦦨。詳解云:立行有二:先定境,後用觀。定境者何?立陰是也。若不立陰,玅觀就何處用?玅境於何處顯?今心如幻𦦨等,義同定境。
○幻𦦨通偏圓。幻𦦨兩喻,名藏未空法,故不說幻。詳解云:通是緣生無體幻,別名一理隨緣幻,圓名以性奪脩幻。
○如幻三昧玄第四。上慧聖行中,明四種四諦慧,第四無作四諦慧。約大經廣明二十五王三昧。地獄有用,無垢三昧破。乃至非想非非想有用,我三昧破。其中鬱單越用,熱𦦨三昧破。閻浮提有用,如幻三昧破。南天下果報雜雜,壽命等不定,猶如幻化。此則從心出幻業,幻出見思,幻出無知,幻出無明。乃至見思幻破,真諦幻成。無知幻破,俗諦幻成。無明幻破,中道幻成。故云如來是大幻師。大經二十五三昧,在次第五行中。故義通圓別,而藏通無分。
○觀法,一心三觀也。心性觀之,但有名字。大經云:能觀心性,名為上定。今一心玅觀,觀現一剎那心,唯見三千玅假。假即空中,故心如幻𦦨,但有假名字。又心從因緣生,則無自性等,但有名字。言有下,別明三觀。初、空觀。若言心有,觀現剎那一念,從法性因緣生。因緣無性,當體全空,則一念心尚不可得,何況十界、百界、千如等?此玅空觀也。若言心無,從觀行位觀理性三千,乃至初住中三千,起十法界應,則能頓起三千十界影像,何況一界、一念耶?此玅假觀也。上既言有不有,言無不無,則此心性非有非無,不可以有無思慮。則知現剎那一念心相,是不生不滅,即寂滅相。何以故?非有是不生,非無是不滅,不生不滅即是無生寂滅相。龍樹云:此有相寂滅即無相寂滅。故云:則一念心,中道泠然。此玅中觀也。末句結心是玅,以一切心即一心,一心即一切心,非一心非一切心,即一心即一切心,非玅而何?亦總結是玅觀也。上觀心是玅,玅即下觀心是玅。法承上中道,玅心即是玅假,故云玅即三千。三千玅假,法爾空中,即玅三諦法,故云三千即法。三諦即三軌,故云法故三軌。軌生玅解,故云可軌。此之下,觀心是玅。蓮華含體、宗、用,玅名總;中元含體、宗、用,別義也。研一剎那下,觀心是玅。經仁王經云:九十剎那為一念,一剎那經九百生滅。心法如是,色法亦爾。故云研一剎那等。又天台圓頓止觀,只觀現在一剎那念心,不論幾識。古人云:圓人脩觀,頓窮八識。誰言觀第六識耶?
○心名不生不滅,心即實相。謂觀心即是法性,為因緣所生。因緣無性,即空、即假、即中。仁王經云:是法即生即滅。既即生,故不滅。既即滅,故不生。則知不生是即空,不滅是即假。不生不滅,即中道寂滅相,故心即實相。大論云:諸法實相滅,一切觀法。
○遺教經。此經是四阿含結經,開小即大,故亦引用。
○不得從近而解。遺教經及覺觀心是小乘等法,當準今經開顯,約圓而講。
○同起偏起。小乘十大地同起,法相宗五徧行同起,五別境偏起。又小乘數有同有偏。
○心是諸法本,詳解云:心者,萬法之本,眾病之源,心能具故,心能造故。
○心即總,謂釋名為諸章之本,故名是總。總即合也。
○三支:無明、愛、取。七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二支:行、有也。玅樂云:性德秪是本有三道,故惑、業、苦即三德。輔行云:約理云即,約事須離。
○六道差降四聖高下。由六道因惑不同,造業亦異,招六道苦心生,亦有差降。四聖滅心,細分有四,大槩而言,二乘滅六界心,菩薩、佛滅九界心或八界心。
○約十二因緣一念三道。玅樂云:一念者,非唯經於一念時,須指一心法名為一念。金錍云:惑、業、苦,即理性三因。一切眾生除三道外,更無別法。故惑即了因種,業即緣因種,苦即正因種。此對種也,亦性種也。全性起脩,脩玅三觀。觀之,苦變法身,惑變般若,業變解脫。
○十界三道,在一剎那。約人界言,如是相即業,如是性即惑,如是體即苦也。
○秪一生滅。圓人觀十界色心,亦見生滅,以十界法皆從因緣生故。唯能觀生滅即不生滅,轉思議境即不思議境,非前三教人所及。觀心料簡。
○大論云:大智度論四十一卷云:一者坐禪,常觀身骨等諸分和合,故名為身,即以所觀為譬喻。二者誦經,以草木枝葉華實為喻。
○信行、法行。輔行云:聽即信行,思即法行。四教義云:信行鈍,法行利云云。
○論四句。大智度論第五卷末。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五卷。
○百論提婆菩薩造婆藪開士釋什師譯。上下卷。上卷。破神品中。外道云:神無觸,不可斷,但有惱。內曰:若爾,無去。若神無觸,身不應到餘處。外云:如盲跛。譬如盲跛相假能去,如是神有思惟,身有動力,和合而去。內曰:異相故,如盲跛。二觸二思惟故,法應能去。神無二事,故不應去云云。
○次引牟子。梁僧祐撰弘明集十四卷,牟子理惑論三十七篇,在第一卷中。
○止觀第一記一字悞在第五記。方冊第十九卷云:漢獻帝時,有牟子深信佛宗,譏斥莊老,著論三卷三十七篇。第二十一,救沙門譚是非。中立問云:老子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又云:大辨若訥。又曰:君子恥言過行。設沙門知至道,何不坐而行之?空談是非,虗論曲直,豈非德行之賊耶?答:老亦有言:如其不言,吾何述焉?知而不言,不可也;不知不言,愚人也。能言不能行,國之師也;能行不能言,國之用也;能行能言,國之寶也。三品之內,唯不能言不能行,為國之賊云云。
○勤三觀。即觀現一剎那,念三千空、假、中。六即。詳解云:六即義蘊,大經名出智者止觀,故於止觀發大心。約六即顯是觀。經疏約六即釋佛字。荊溪云:此六即義,起自一家,深符圓旨。又云:體不二名即。四明云:當體全是,方名為即。
○理即乃至究竟即,詳解上卷云:三千法門,理性本具,不可改變。荊溪云: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隨緣即。不變乃全事成理,理同故即也。約事乃論迷解等,即變造三千。全理成事,遂分六位之差,即事異故六也。事理兩種三千,本圓融相即之義。理即迷此,名字解此,乃至究竟顯此。今以理同事異,對兩種三千者,不分而分。以事異故六,即理之事,對事造三千。理同故即,即事之理,對理造三千也。又四念處云:解五十二地,文義通暢無礙,為名字即。六即簡位,如法數第六卷明。
七會異。
○大論第一卷云:有四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為人悉檀,三者對治悉檀,四者第一義悉檀。
○須圓玅四悉。大論釋大品般若經悉檀,義通三教,故簡須圓四悉也。
○大品是般若部有九十品。龍樹釋論百卷。
○何得將通法華?謂大論既釋大品,般若約教一玅二麤,約部是麤非玅,而法華約教約部皆玅,故云麤玅既殊云云。中論通申者,中論不單釋一經,故是通申。
○釋論云:即大論緣起中,先問曰:佛以何因緣云云。次答:有二十三復次。此四悉檀是第十七復次。文云:四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云云。
○破法方便等,大乘經論有此三方便,如因明論中真能破為破法方便,真能立為立法方便,此二能利益眾生為利益方便。中論有破、立等,謂中論前來諸品破執見既盡,如觀四諦品中立三寶、四諦、四沙門果,即是衍中三種四諦等。
○止觀第五卷第五下云:有人難:中論云:不生不滅,未會深理。何者?煩惱是生法,三相遷謝是滅法,秪不此生滅,故言不生不滅。但是入空,不見中意。部論師解云:不生不滅者,不不生不不滅,以顯中道。天台云:此解扶中而傷文失義。何者?龍樹之意,兼通含別,故言不生不滅。不生者,不二十五有之生,不三相遷滅之滅,能破二十身見,成須陀洹乃至無學,豈非兼申通意?亦兼三藏意,若生若滅,皆屬於生,涅槃但空,唯屬寂滅。不此之生,不此之滅,雙遮二邊,豈非含別之意?若生滅是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不生,即假故不滅,不生不滅即是中道,此正是圓。按文解釋,兼二含別,顯中四義宛然。
四悉十重。
○名有同異。二名同,二名異。
○菩薩地持經彌勒造曇無讖譯。第六卷云:菩薩脩此三三昧,如是建立如實知。若有餘行,悉入三三昧門,所謂聲聞所學所行。有四優檀那法,諸佛菩薩為令眾生清淨故說。云何為四?一切行無常是優檀那法。一切行苦是優檀那法。一切無我是優檀那法。涅槃寂滅是優檀那法。諸佛菩薩具足此法,復以此法傳授眾生,是名優檀那。過去寂默諸牟尼尊展轉相傳,是名優檀那。增上涌出乃至具足出第一有,是名優擅那。
○大乘一印,唯一實相印。大論云:摩訶衍中說:諸法不生不滅,一相所謂無相。小乘三印,大論二十二卷:問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行者知三界皆是有為生滅作法,先有今無,今有後無,念念生滅相續。相似生故,可得知見,如流水、燈𦦨、長風,相似相續故,人以為一。眾生於無常法中常顛倒,謂去者常住,是名一切作法無常印。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故,是名無我印。寂滅者,無涅槃,三毒、三衰火滅故,名為寂滅印。問曰:寂滅印中,何以但一法,不多說?答曰:初印中說五眾,二印中說一切法皆無我,第三印中說二印果,是名寂滅印。一切作法無常,則破我所外五欲等。若說無我,破內我法。我、我所破故,是名寂滅涅槃。行者觀作法無常,便生厭世苦。既知厭苦,存著觀主,謂能作是觀。以是故,有第二法印。知一切無我,於五眾、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中,內外分別,推求觀主不可得。不可得故,是一切法無我。作如是知已,不作戲論,無所依止,但歸於滅。以是故,說寂滅涅槃印。
○梵漢兼稱。大字是漢,涅槃是梵。四法徧施。大論云:四悉檀皆是實,無相違背。佛法中實有,以世界悉檀故實有,以各各為人悉檀故實有,以對治悉檀故實有,以第一義悉檀故實有。
二、辨相。
○五眾。大論什師譯五陰為五眾。
○若無人者等,大論問曰:如佛說:我以清淨天眼,見諸眾生死此生彼。乃至若實無人者,佛云何說人等?人者,下論答云:人等世界故有,第一義故無。
○如如下至世界,故有論文。同有於五陰等,非論文。如如、法性、實際,大論三十二卷,明。
○正因緣,下文世界悉檀起初觀云:先觀正因緣法。
○觀人心而為說法。大論:觀人心行而為說法。
○以雜業故,成實論第三卷引經云:說雜起業、雜受身、雜生世間,當知有中陰。破羣那經亦在中阿含五十卷。
○所得真實法,大論云: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名世界下,大論中有法字。
○止觀第二記輔行第十卷云:根利如快馬,聞說如鞭影。雜阿含云:佛告比丘:有四種馬:一者、見鞭影即便驚悚,隨御者意;二者、觸毛便能如上;三者、觸肉然後乃驚;四者、徹骨然後方覺。經合喻云:初馬如聞他聚落無常,即能生厭;次馬如聞己聚落無常,即能生厭;三者、如聞己親無常,即能生厭;四者、猶如己身病苦,方能生厭。
○趣舉,趣音促。
○然陰終是所觀境,意顯自有能觀玅。觀轉五陰輔行二十卷明。
○若互有無,終不見理。謂行者果能見佛性理,自然善常生,惡常滅。故第六籤云:理善生時,理惡必滅。維摩詰云:一切善法不滅,一切不善不生,是名不生不滅。亦由真見法性寂滅理,故能不生不滅。
○三種法治人病,即不淨等三,治貪欲等三。
三,釋成。
○申經別論大論別申通大品經。
○禪經。今大藏中禪經未見四隨,恐別有禪經。止觀云:四隨是大悲應益,悉檀是憐愍徧施。葢左右之異耳。
○欲為其本,中阿含二十八卷云:一切諸法,以欲為本。淨名云:淨名經佛道品:文殊問維摩言:菩薩云何通達佛道?維摩詰答言: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又云:示行貪欲,離諸染著。後頌云: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智。荊溪云:非道即蔽,佛道即性。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二卷引大經云:雖有身子、目連,非真知識,生一闡提心因緣故。如我昔於波羅奈時,舍利弗教二弟子:一令骨觀,二令數息。經歷多年,皆不得定。以是緣故,皆生邪見,言無涅槃無漏之法。若其有者,我應得之。我能善持所受戒故。我於爾時,見是二人生邪見心,喚舍利弗而訶責之:云何乃為此二弟子顛倒說法?汝二弟子,其性各異:一主浣衣,一主金師。金師之子,應教數息;浣衣之子,應教觀骨。以錯教令生邪見,我即為其如應說法。二人聞已,俱得羅漢。是故我為眾生真善知識。
○如前私釋。第十五番別約四諦。
○次第三觀,出瓔珞本業經後文引。
○此是證前第一義。玅樂云:於諸內外凡位,亦得名第一義也云云。
○一心三觀,如摩訶止觀,三觀具四法,如法數中明。
起教。
○大論云:大論七十七卷云:一者賢聖默然,二者說法云云。
○義通諸教。大論申般若經,故通三教。彼經義在圓。荊溪云:先三十二菩薩,義有圓別。最後維摩,默然無言,自在於圓。
○大經云:生生等。輔行云:以生生居初,用對四教,以隨生等義便,故為別也。不可說者,約自行故,四皆不可說也。十因緣,即十二因緣中,除未來二支。今明從過至現,以為機緣,故不取也。即無明支,乃至有支,十支為因緣也。大經中明: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此中當看止觀第五下文。
○可說,輔行云:不可說後明可說者,先自證已,必化他故。十因緣為生作因者,以宿種子在無明行中,來至今世,復依本習起愛、取、有,復由現在聞法發習。
○如來說四種法後籤云:故知依如來藏同體權實,依大悲力所緣誓願,物機所扣不獲而用,致法差降。從一實理開於權理,權實二理能詮教殊,故有四種差別教起。
○界內事理,迷真重故,從事受名。迷真輕故,從理得名。界外事理,迷中從故,重事得名。迷中輕故,從理得名。
○起教是轉法輪。大論二十五卷中,廣明轉法輪義。
○十二部經。新譯恐濫部帙,改名十二分經。
○脩多羅。飜譯名義云:脩多羅,此云契經,有通有別。通則聖教之都名,別則直說法相者,是別脩多羅。祗夜,此云重頌。和伽羅那,此云授記。伽陀,此云孤起。優陀那,此云無問自說。尼陀那,此云因緣。阿波陀那,此云譬喻。伊帝目多伽,此云本事。闍陀伽,此云本生。毗佛略,此云方廣。阿浮陀達摩,此云未曾有。優波提舍,此云逐分別所說。又義,飜論義。
○圓教十因所成眾生。後玄第九卷上云:此眾生,昔四門中推理,欲飜無明,即成慧根性。昔四門中脩善,欲飜惡業,即成福德根性。福慧因緣,感今名色、觸、受,各於本習而起愛、取。是為十法,成圓性眾生。
○普賢觀經一卷。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徧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光。
○寂靜門者,由觀心故,通至寂靜,是故諸根為寂靜門。止觀第二記二字悞在第四記。輔行十六卷引寶篋經上卷云:文殊師利於東方莊嚴國,佛名光相,現在說法。有大聲聞,名曰智燈,因文殊問,默而不答。彼佛告文殊言:可說法門,令諸眾生得無上道。文殊答言:一切諸法皆是寂靜門。示寂靜故。
○智母:以生智故,九種大禪:初、自性禪;二、一切禪;三、難禪;四、一切門禪;五、善人禪;六、一切行禪;七、除惱禪;八、此世他世樂禪;九、清淨淨禪。第八復九:一、神足示現調伏眾生禪;二、隨說調伏眾生禪;三、教誡調伏眾生禪;四、為惡眾生示惡趣禪;五、失辯眾生以辯饒益眾生禪;六、失念眾生以念饒益眾生禪;七、令正法久住世禪;八、書算數計資生方便禪;九、暫息惡趣放光明禪。
○天親菩薩造十地經論,菩提留支譯。毗曇,此云無比法。舍利弗阿毗曇二十二卷,五百阿羅漢造。大毗婆沙論,此土不見有。毗婆沙,此云廣解。大論云:阿毗曇是佛說,汝小乘隨阿毗曇論議,是名毗婆沙。訶梨䟦摩,此云師子鎧。造成實論宗經部,什師譯,二十卷。大論十八卷云:昆勒有三百萬言,佛在世時,大迦旃延之所造。佛滅度後,不能廣誦,諸得道人撰為三十八萬四千言。若人入蜫勒門,論議則無窮。飜譯名義中云:昆勒,此云篋藏,無著造。攝大乘論本三卷,真諦譯。天親通法華,即法華論也。
○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八卷云:達摩鬱多羅佛滅度後八百年出,於婆沙中取三百偈以為一部,名雜阿毗曇。
○文行誠信今論語中文行忠信,或云論語有齊魯不同,垂裕後昆句,出尚書仲虺之誥。賞延於世等大禹謨篇:帝德罔愆,臨下以簡,御眾以寬,罸弗及嗣,賞延於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茲用不犯於有司。註云:過者,不識而誤犯;故者,知之而故犯。過誤所犯,雖大必宥;不忌故犯,雖小必刑。
○爾雅書名相傳周公著。
六,起聖說。
○思益西晉時譯。名持心梵天所問經第二譯。姚秦羅什譯。名思益梵天所問經四卷第三。卷第十五。如來二事品。等行菩薩言:如佛所說,汝等集會,當行二事:若說法,若聖默然。何謂說法?何謂默然?文殊答云:若說法不違佛,不違法,不違僧,是名說法。若知法即是佛,離相即是法,無為即是僧,是名聖默然。
○大集云:大集經第二卷云:爾時世尊說優陀那甚深之義不可說云云。
○大集十三疑悞,在第十七卷第七無言菩薩品中。因身子問:爾時舍利弗白佛言:師子將軍之子,身根具足而不能語,是何惡業因緣?佛言:汝不應作是語輕是童子,是人即是大菩薩也。時無言菩薩以己願力、神通道力,令大眾各自見其右手有大蓮華,一一華臺有一菩薩。現如是等大神通已,遂唱三寶,十方震動,踊在虗空,向佛說偈云:如來無色示現色,亦復於色無染著。若有眾生八佛法,云何當知真實色?云云又藏中有無言童子經上下卷。
○第十、經憍尸迦,即釋提桓因。大論五十九卷舉經云:知一切眾生心亦不得,眾生乃至知者、見者亦不得云云。何以故?般若波羅蜜不為得法故出。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性無所有,不可得,所用法不可得,處亦不可得。
○付法藏傳第五卷云:在母胎中六十餘年,生出𩯭髮盡白,未曾以脇至地而臥,時人即號為脇比丘。
○若毗婆沙,即迦旃延子造阿毗曇。毗婆沙論在第二十卷中。
○賢劫經有十卷,喜王菩薩在第二卷,請諸菩薩好慕佛道諸度無極,佛遂說脩度無極至分舍利無極云云。諸度無極品末云:其二千一百諸度無極,貪婬怒癡等分四事,各二千一百,合八千四百。八千四百各別有十事,合八萬四千。以能具足是度無極,便以備悉八萬四千眾要上業,八萬四千諸總持門自然達矣。第三卷云:一一分為六度云云。第七卷末云:佛告喜王菩薩:是二千一百諸度無極,說法教化諸貪婬種,乃至二千一百諸度無極,說法訓化等分種,是合八千四百諸度無極。一變為十,合八萬四千諸度無極云云。斯八萬四千諸度無極,欲為百千種人除八萬四千眾垢塵勞,建八萬四千諸三昧門,終不能成。由是脩立八萬四千空行法義,以是化導百千種人,消除八萬四千眾垢塵勞,逮八萬四千諸三昧門,是謂佛道深入無極致一切智。
○止觀文方冊。止觀第二卷。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五卷云:若賢劫經,佛初發心至分舍利,凡有三百五十度門,一一皆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又對四分,合八千四百。一變為十,合八萬四千。彼經第二結一一名,名度無極。結名唯有一百九十六,如三十七道品之流,但結為一數。若各開之,即三百五十,亦不別云對於六度。但初文列有二十法,並以六為名。古來列釋,皆應具六。若法華疏云:佛地三百五十,一一皆有十善,對四分六根,故成八萬四千。婆沙、楞伽等,其意大同。總攢一切大小乘教,則有眾多八萬四千。合而言之,不出四諦:法藏即苦,塵勞即集,對治即道,波羅蜜即滅。
○大瓔珞經,即菩薩瓔珞經,有十三卷,宋譯。
七、明得用。
○淨名訶滿願。淨名經:富樓那昔在樹下,為新學說法。時維摩謂言:富樓那先當入定,觀此人心,然後說法。無以穢食置於寶器。古疏云:以別教訶滿願。穢食喻如小法,寶器喻如大根。
○止觀第六記輔行二十七卷引寶篋經下卷。因舍利弗歎文殊師神力智慧不可思議。時富樓那語舍利弗:我亦曾見彼之所為。一時佛在毗舍離城。時尼乾子有六萬眷屬。我入三昧,見百千尼乾應當受化,往為說法。反見輕咲,出粗惡言:于三月中,無受化者。便捨之去。爾時文殊化五百異道師徒,往尼乾所,頂禮白言:我承名德,自遠而至。汝是我師,我是弟子。願見哀納,令我不見沙門瞿曇,不聞彼法。答言:善哉!汝已純熟,不久當解我調伏法。尼乾告眾:與此摩納和合共住,互相問訊。彼有所說,汝專聽受。次第而坐,用尼乾法。文殊師利威儀殊特,於時讚說三寶功德,亦讚尼乾所有功德,令彼親附。後於異時,知眾已集,便語言:我等所行呪術經書,若讚誦時,瞿曇所有功德,入我經中來者,是瞿曇實功德。何以故?是瞿曇父母真正轉輪王種,百福嚴身。生時地動,梵王扶侍,自行七步,口自宣言:一切眾中,唯我為尊。乃至廣讚一代化物。漸次開解,示其正法。五百外道得法眼淨,八十外道發無上心。時文殊所化五百弟子,五體投地言:南謨佛陀!南謨佛陀!彼外道中未信解者,亦皆相效供養文殊。文殊領來至佛所已,佛為說法,無不得益。
○第七記七悞,在第五記輔行二十二卷前已引。第九記輔行三十六卷引禪法秘要經云:阿難問佛:此迦絺那比丘,何因緣故,隨轉法輪者,五百比丘為其說法,都無益耶?佛言:此比丘過去然燈佛所出家,名阿純難陀。聰明多智,憍慢放逸,不脩念處。身壞命終,墮黑暗地獄。地獄出已,五百身為龍,五百身為猴。以前持戒力故,復得生天。天壽既盡,來生人中。前讀誦三藏力故,今得值佛。以放逸故,今不覺悟。佛因為說不淨觀法。先從脚起,初指一節。如是具如八背捨觀之。次第九十日中,不移心念。至僧自恣時,得第四果。三、明六通。
○論云:此比丘等,大論第七卷摩伽羅魚王,但不說福增。
○部行。集註引俱舍獨覺有二:一麟喻,二部行。又文句云:部行者,能說法也,如法數中明。
八、明權實。
○諸經不說第一義。大品帶通、別,正說於圓,故大論中以大品、般若為第一義,三藏諸經為三悉。
○故釋論云等,大論第一卷緣起文。
○且約即空,大品有共般若、不共般若,未明不共即中第一義,故云且也。
○涅槃十二權四實。涅槃方等,名數雖同,其義則別。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三卷云:前之兩教教證俱權,圓教教證俱皆是實,此並易明。但別教中教權證實,意稍難曉,人多迷之,使此別教其義壅障,是故今家借用他論教證二道以銷別門。於中應須先知二意:一者、約行,則地前為教,登地為證。何者?地前仰信,登地現前,豈有親證復存隔歷?二者、約說,為地前說,始終屬教。何者?如云真如為惑所覆,或將十度以對十地,互不相收;或云須離二邊,脩真如觀;或云等覺入重玄門;或云五地習學世法;或云八地入無功用。等覺一位,或有或無,斷十二品,稱為玅覺。如是等例,不可具載,悉是權施。為引凡下,為入地方便,入地自證,權門自開,故云初地,即是初住入證道也。法數中有釋:
九,開權。
○亦須會三,謂藏、通、別三教,菩薩亦須會也。
○贅疣者,輔行云:橫生一肉著體為贅疣者,肉之餘也。
○同異之相文句涌出品。廣辨二經同異。
十、通經。
○根利鈍。大論:問:鈍根者,二十二根中何者是?答:有言慧根能觀諸法,以久著禪味故鈍。有言信等五根皆助成道法,以受報著味故鈍。有言菩薩清淨福德因緣故,十八根皆利,罪故則鈍。乃至菩薩於三無漏根不證實際故利,與利相違故鈍。
○轉邪憶想見第一義。大論云:憶想遇佛法,化成智慧。
第二別解五章。
○略廣大論四十六卷。諸佛說法,或初略後廣,為解義故。
○隨自意語。迦葉菩薩品云:善男子!如我所說十二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
○三十二、菩薩維摩經第九入不二法門品:爾時維摩詰謂眾菩薩言:云何菩薩入不二法門?各隨所樂說之。會中有法自在菩薩言: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乃至第三十一、樂實菩薩云云。三十一、菩薩說完,問文殊言: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第三十二、文殊云:如我意者,于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文殊問維摩:我等各說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時維摩詰默然無言。文殊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阿那波那,亦云安那般那。飜釋名義十三卷云:此云遣來遣去,入息出息也。安般守意經云:安為身,般為息,安為生,般為滅,安為念道,般為解結。提婆菩薩偈云:佛說甘露門,名阿那波那,於諸法門中,第一安隱道。
○求那䟦摩,此云功德鎧,西域人。宋文帝時,來至此土,敕住祗桓。臨終遺書,自說已證,傳與此土及外國僧眾。偈有四十六行,先歸敬三寶已,次說不淨觀,後說得二果,末後云:那彼阿毗曇,說五因緣法,實義脩於智,名者莫能見。諸論各異端脩行,理無二等,求那依毗曇得道,故斥成論不得道者,但計異端,無行契理。在輔行二十六卷。
○智度云:即大論第十八卷引贊般若波羅蜜偈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
○大經中大涅槃經第五卷四相品文。又三十一卷為迦葉菩薩說:一名說無量名,猶如涅槃,亦名無生云云。次一義說無量名,猶如帝釋,亦名憍尸迦云云。憍尸迦,此云能天主。婆蹉婆,此云好嚴飾。婆佉婆,此云無勝因。陀羅,此云光明千眼天。能一時知千義,斷千事。帝釋娶阿脩羅女舍脂,名舍脂夫。身相堅固,名金剛。餘寶頂等可知。
第三料簡。
○前二釋,即廣略二釋也。具二義,即當分跨節二義也。謂若依施權,即當分。若據佛意,即跨節二途,即當分跨節。
○即脫瓔珞等文句中,第三、脫玅著麤,譬脫玅服,譬隱報身無量功德,四十二地戒定慧云云。容服若盛,子則驚畏,二乘不宜見此相好,是故脫之。
○生空法空文句。生忍法忍。玅樂云:狀似也,權似實也。
○成論無畏。成實論第三四無畏品,如經乃至似有見也,即引阿含經文。
○語言勤作,第四、親教子作譬。初、語諸作人譬,即是說三藏示四念處,是除糞之器、斷結之境,能破四倒即聞慧。第二、勿得懈息,即是勤脩四念處也。若起懈息不能滅二惡生二善,以二勤故能發煖火入脩慧煖位也。第三、咄男子者,咄是驚覺亦是責數,上正勤中紛動即是智法,是男子是陽性,如意足是定法,如女人是陰性,良以正勤策動不得與真相應,故咄驚責數令捨散入靜,故咄男子也。第四、好自安意者,得五根安固難壞也。所以者何下,第五、我老汝少者,佛居道終已具智斷故言老大,汝居道始未有智斷故名為少壯,此即忍法位也。無五過者,得五力離五惡法也。得信力故不欺,進精力故不怠,念力故不瞋,定力故不恨,慧力故不怨言。第六、即時長者更與作字名之為兒,得八正入見道中競共馳走,故言名之為兒。世第一法與真不久,故言即時。阿含說五種佛子、四果及支佛,名佛真子。雖忻此下,第七、常令傭作譬,譬雖為子思惟未盡猶居學位。
○煖法不能發真,煖法觀中不能發真,如意觀中能發無漏,故言加價。
○偈文中第四,親教子作譬,方便附近,語令勤作,既益汝價,并塗足油。
○信解品疏文句第六卷□□□□□□玅樂云:若云不起道樹而遊鹿苑,此即迹中圓成佛相,則知舍那身從境本定身現起也。
本果玅中玄第七卷上。
○大經第四卷四相品云:我之所有聲聞弟子,不能消是常住之法,是故我先說苦、無常。若我聲聞弟子功德已備,堪任脩習大乘經典,我於是經為說六味。云何六味?說苦醋味、無常鹹味、無我苦味、樂為甜味、我為辛味、常為淡味。彼世間中有三種味,所謂無常、無我、無樂。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謂常、樂、我,令諸弟子悉皆甘嗜。章安疏云:以出世三味對破世三味,然鹹、酢、苦是凡夫報味,無常、苦、無我是賢聖道味,凡聖合稱為世間三味。甜、辛、淡亦是凡夫報味,常、樂、我是出世道味,合稱出世三味。此別有意。
○糞器。三藏道品為除見思糞之器。
○止觀第一記輔行第二卷:言一音者,名通大小,今意在大。言小乘者,如毗曇云:佛為四王作聖語,說于四諦,二解二不解。佛又作毗陀羅語,說一解一不解。佛又作棃車語,說四王俱解。問:若聖語說,二天不解,佛若能者,豈有不解?若不能者,偈云何通?偈云:佛以一音演說法,而現種種若干義,眾生皆謂獨為我,解說諸法不為他。答:一音者,梵音也。若大會中有多貪等,皆謂世尊獨為我說,以此四天各念不同,故佛三說以赴彼念。復破眾生,謂佛獨能聖語說法。復有眾生須變形言而受化者,有不須變,是故不同大乘一音。今之所引,如起信等,圓音一演,異類等解。
○婆沙。即迦旃延子造。
○二義當分。跨節二義,二俱難明,即理相二也。今經相待玅,若望前四時,是約竪論相待。故前四時雖有圓,以兼對帶,今法華純圓。若望前四時中前三教,是約橫論相待。前方等、般若、華嚴有前三教,今法華唯圓。故前四時為麤,法華為玅。故云當分成今相待義也。今經絕待玅,即開顯前四時中前三教為今法華圓。點權即實,無復形待,名絕待玅。故云跨節成今開權義也。又方等、般若、華嚴三時雖有圓教,以對帶兼故,仍是施權。若來至下,明當分成今經判權實,跨節成今經會開廢。既開顯已,唯有絕待,無有相待云云。
○老子云。史記列傳:老子者,楚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陽,諡曰聃。著道德經,上篇云:致虗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三出舊解。
○道場觀。晉高僧傳云:宋京師道場寺慧觀法師。會稽基傳云:會稽郡山陰法華寺惠基法師。法華今改天衣。
○光宅師。續高僧傳云:法雲,姓周氏,義興陽羨人。母吳氏,初產坐草,見雲氣滿室,因以名之。七歲出家,更名法雲云云。嘗於一寺,講散此經,忽感天華,狀如飛雪,滿空而下,延於堂內,升空不墮,訖講方去。有寶志神僧,與雲互相敬愛,呼為大林法師云云。夷陵縣漁人,於網中得經一卷,是泥洹四相品,末題云:宋元徽二年,王寶勝敬造,奉光宅寺法雲法師,以事勘校。時雲年始十歲,名未遠布,寺無光宅云云。
○南朝東晉後即分南北朝。南宋、齊、梁、陳,皆都建康。北魏、東魏、周、齊,至隋文帝,混一海內兩道,江左、江右,即江東、江西也。三輔舊事云:西以散關為限,東以函谷關為界,二關之中,謂之關中。
○一切法摩訶衍,大品經廣乘品、會宗品皆會一切法是摩訶衍。摩訶此云大,衍此云乘。思益經第一卷第三正問品。爾時世尊說偈云:明解於諸法,不疑道非道,愛惜心無異,是菩薩徧行。
○猶是無常因,光宅以壽量品為神通延壽,故云猶是無常因。
○般若明呪。大論五十八卷舉經云: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呪、無上明呪等。
○上人求上法。大論五十四卷,須菩提語帝釋云:諸天子!若入聲聞正位,是人不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與生死作障隔故。是人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我亦隨喜。所以者何?上人應更求上法,我終不斷其功德。
○淨名等佛國品云:菩薩三萬二千眾所知識,乃至近無等等佛自在慧。又問疾品末云:菩薩雖得佛道,轉於法輪,入於涅槃,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菩薩行。
○淨名不思議品末云:爾時維摩語大迦葉言:仁者!十方無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乃至譬如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處處說破無明三昧。玄第五上引大論云:無明品類,其數甚多,是故處處說破無明三昧。
○是事不知等,大論四十三卷舉經云: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諸法實相云何有?佛言:諸法無所有,如是有。如是無所有,是事不知,名為無明。
○明、無明無二等。淨名三十二菩薩談不二法門,其第十六電天菩薩云:明、無明為二。無明實性即是明,明亦不可取,離一切數。於其中平等無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習應品。大論三十五卷,又三十六卷云:習者,隨般若波羅蜜,脩習行觀,不息不休,是名為習。譬如弟子,隨順師教,不違師意,是名相應。
○色無邊、般若無邊,大論五十五卷舉經須菩提云:憍戶迦!色無邊故,諸菩薩摩訶薩般若波羅蜜無邊。何以故?是色前際不可得,後際、中際不可得。受、想、行、識無邊故,般若波羅蜜無邊。何以故?受、想、行、識前際、中際、後際皆不可得故。乃至一切種智無邊,般若波羅蜜無邊。
○般若佛母諸佛守護大品第四十八。品是佛母品,譬母有子,常守護其母。是深般若能生諸佛,諸佛常以佛眼視般若波羅蜜。
○首楞嚴三昧經有三卷,此引在下卷堅首,恐悞。經中是堅意菩薩。
○止觀第五記五悞在第六記。輔行二十八卷云:如楚有賣矛及賣盾者,有來買矛,語買者言:此矛壞千盾。有來買盾者,語買者言:此盾壞千矛。買矛猶在,買盾者復至,買矛者語賣者言:還與汝矛而壞汝盾,為得幾盾?賣者無答,自相違故。
玄籤證釋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