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玄籤證釋
玄籤證釋卷第二
玄籤證釋卷第二
四、正論今意,即第四正解。
○一念。天台一念心法,不論六七八,用大論意,即指現在一剎那諸識為一念也。
○體廣位高。玅樂云:一念心起,徹實相底,故名為高。具足諸法,故名為廣。又即權而實,故名為高。即實而權,故名為廣。
○三諦一心始終。心要云:中諦統一切法,真諦泯一切法,俗諦立一切法。舉一即三,非前後也。
○止觀。委悉在止觀第五卷。
○法華三昧等分三:初二句明十界十如為本經宗旨,次二句明界如為一期佛教旨意,末二句明界如為摩訶止觀觀法精髓導首也。
○法華三昧。荊溪云:摩訶止觀,法華三昧異名。又天台自有法華三昧懺文句云:法華三昧者,攝一切法歸一實相。
○一經樞鍵。時舉法師云:十如為今經三周,開權顯實。正體玅樂云:斯經之樞鍵。
○一代教旨并佛出世意。詳解云:一代時教,宗歸法華。法華開顯三千實相,是諸法之大旨,眾流之歸趣也。後玄云:法華總括眾經,而事極於此。佛出世之本意,諸教法之指歸。
○十法成觀,即初觀不思議境,次真正發菩提心等。輔行云:為知玅境為九乘本,稱本脩九,方堪入位,是故名為十乘玅觀。又十乘法只一不思議境。何者?由玅諦境起四弘誓故。輔行云:復以所觀顯於能觀,玅境義成,玅觀斯立故。又玅觀成,即破法徧等,故云成觀精髓。
○十不思議止觀中,初觀陰境,次煩惱、病患等,總有十境,皆開十乘,故有十不思議。而煩惱等,由觀陰發。又餘九境,仍用三千空、假、中、玅三觀觀之,成不思議境。故十如為十不思議導首。
○介爾心起,輔行云:言介爾者,謂剎那心無間相續,未曾斷絕,纔一剎那,三千具足。又云:介者,弱也,謂細念也。
次釋即正釋,分二:初別名,次通名。初別名又二:初玅法,次蓮華。初玅法又二:初釋法,次釋玅。初釋法又二:先舉南岳,分三云云。
○殃掘,具云殃掘魔羅,此云世間現。增一阿含云:殃掘害母逐佛,佛度成阿羅漢。又如來成道六年,說殃掘經有四卷。第三卷中,佛問:云何為一學?殃掘說偈答,從一至十。經云:云何名為五?所謂彼五根,是則聲聞乘,斯非摩訶衍。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決定分明見,具作無減脩。乃至身根準知。云何名為六?所謂六入處。乃至所謂意入處,明說如來藏,不起違逆心,淨信來入門。止觀第七下云:彼是九法界眼根也。於如來常者,九界自謂非真,如來觀之,即佛法界,無二無別。無減脩者,觀諸眼一心,三諦圓因,具足無缺減也。了了分明見,照實為了了,照權為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圓照,明了了見佛性也。輔行三十一卷明六自在王性清淨,大品廣乘品文。
○一切法趣等,大品第五十二知識品中云:一切法趣色,趣受、想、行、識,是趣不過。何以故?色、受、想、行、識,畢竟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十二處、十八界亦如是。今準立云:一切法趣眼等。故一切法趣眼,能所皆假。眼尚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得,能所皆空。趣不趣不可得,即不住二邊,正顯中道。止觀第二記輔行第八卷。
○兼帶。華嚴兼也,帶含方等、般若。
○普賢觀經,是法華結經。普賢現身,為行者說懺悔法。行者得是六根清淨已,身心歡喜,無諸惡相。心純是法,與法相應。復得百千萬億旋陀羅尼。又云:見十方諸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頂,作是言:善男子!汝今讀誦大乘經故,乃至如此妄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是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諸法,皆亦如是,無住無壞。如是懺悔,觀心無心,法不住法中。諸法解脫,滅諦寂靜。如是想者,名大懺悔。玅樂云:計有能觀,名為我心。有我心故,能所不亡。我所若空,罪福無主,能所盡故。故心無心,法不住法。
○淨名云:見阿閦佛品中,爾時世尊問維摩詰:汝欲見如來,為以何等觀如來乎?維摩詰言:如是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又諸佛解脫等,是問疾品中文。華嚴云:晉譯華嚴第十一卷,如來林菩薩說偈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輔行二十一卷解釋。
○是法界。故荊溪云:法界是三諦全分,故不動退。
○隨喜。文句云:隨順事理,無二無別。喜是慶己慶人。玅樂云:事理秪是權實,即隨順開權顯實之事理也。止觀第三記。輔行第五卷。
大師廣分別。
○若廣眾生法等,詳解云:今問諸者,不一之辭。答:諸字訓於,即語助也。又問:十界因果,攝法周足,何得又云及一切法?答:拾遺記云:一切法者,即是假人實法,及以依報,各有性、相、體、力、作、因、緣、本、末、究竟等法也。是知上云因果,通言十界。今云一切法者,即十界中各具十如。是法界界互具,乃成千如矣。又問:須約一往通論,有何所以?答:玄文廣明千如玅旨,正約眾生法說之。一往通論,十界皆名眾生,則千如義備也。
○不通於佛及唯在因,詳解云:此二句釋上二往局義。以眾生、法二往言之,正在於因,不通佛界。唯在九界,故不通於佛。既不通果,佛及唯在九界之因,故云及也。
○理體無差,理性三千是同。差約事用,事用三千有差。佛從事說,三千全得。圓住已上,分得三千。乃至凡夫,但是理性。
○止觀十法。止觀第五卷上。輔行第二十卷。
○止觀第六記輔行第二十六卷。
○十如輔行,言十如者,南岳讀文皆以如為句末故也。
○一家相承。謂天台一家宗承,是法性宗。一家宗旨,是性具宗也。
○邐迤,謂非同別教次第邐迤之言,故云雖也。
○互融三諦,複疎三諦,即詳解明體一互融三諦,及名隨德用三諦。輔行云:未委分別,故名為踈。更廣分別,故名為複。非一二三而一二三,如後明三法玅中,明不縱不橫。輔行第五卷,明名為實相。大論第十八卷,明又云:諸法實相,滅一切觀法。
○兩義,謂互融複疎兩義也。
○三十三身。觀音三十二,應連菩薩身,則有三十三。若玅音,共三十八身。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止觀不思議境止觀第五記上。
○十數皆依法界。十數是能依,法界是所依,十法分齊。又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濫。十皆即法界。又此十法,一一當體,皆是法界。
○如前云云,即互融、複疎二義。
正解法相。
○一界十界百界千,如輔行二十一卷廣明。十界互具,明一念三千。
○且依兩義,謂九界權,佛界實,是兩義也。
○相即如向即,十界互具,是相即義,佛尚亦不說。謂互具相即,界界互融,故佛亦不可說云云。且依顯說,謂九權佛實,當界自位,皆準事造,故是顯說。
五,總歎。
○略歎廣歎。經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即略歎二智,即歎諸佛二智。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等,即歎釋迦二智,即廣歎也。
○重頌中等文句云:初十七行半頌長行,後三行半略開三顯一,動執生疑。就開顯二:初諸佛顯實,次釋迦開三。又三:初一行正明開三,次佛以二句正斥三乘皆虗偽,次眾生兩句出立三之意。意是權引,離諸苦故,非為真實,但是方便門耳。
○廣約五佛文句云:從如是玅法下,是正廣說。文為二:初、明四佛章,廣上諸佛權實。二、明釋迦章,廣上釋迦權實。
○長者付子文句云:今我所有下,第四、正付家業。追指昔日大品領教所委,有廣略般若共不共法,是汝所知即是汝有。
七、引證殃掘經。增一阿含三十一卷:世尊聞殃掘殺人,將欲害母,滿千人數,即往放光,照彼山林。殃掘見光,語母言:此是何光?母告曰:此非日月火光明,此光極清明云云。殃掘聞佛音響歡喜,即放母逐佛。殃掘白言:住!住!沙門!世尊告曰:我自住耳,汝自不住。殃掘說偈言:去而復言住云云。佛復以偈言:世尊言已住,不害於一切云云。殃掘便說偈:尊今為我故,而說微玅偈。乃至今禮沙門跡,即求作沙門。佛曰:善來比丘!即時殃掘便成沙門。佛說偈:汝今已剃頭,結滅成大果。又殃掘第一卷云:舍衛城北有婆羅門女,名䟦陀羅,生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年十二,色力人相具足第一,從摩尼䟦陀羅學。彼師暫受王請,留世間現守舍。其師母年少端正,見世間現,即生染心,前執其衣。世間現白言:仁今便為是我之母,如何尊處而行非法?懷愧避去。彼婦欲心熾盛,即以指攫體,以繩自縊。時摩尼䟦陀還家,見婦問言:誰為此事?婦答言:是世間現,欲行非法,強見陵逼。摩尼䟦陀語世間現:汝是惡人,當殺千人,可得除罪。世間現奉命,即殺千人。又告言:殺一人。取一指作鬘,冠首而還,遂殺千人。少一,其母念子饑送食,世間現思惟令母生天,即執劍欲前斷命。世尊知時,如鴈王來,殃掘見佛來捨母:我今當殺沙門瞿曇。世尊示現避去。殃掘說偈言:住住大沙門,白淨王太子,我是殃掘魔,今當稅一指云云。世尊為說偈言:住住殃掘魔,汝當住淨戒。第三卷。佛問:云何為一學?殃掘說偈,從一增至十。佛歎:善哉殃掘!汝來比丘!即成沙門。殃掘白言:世尊!我今尋聲。即得阿羅漢果。四禪為四果,即無聞比丘事。
○普超經。大唐內典錄中,普超三昧經三卷。今大藏中,只有西晉竺法護第二譯普超三昧經四卷。第四卷中,第十一心本淨品文,與此所引同。
通解。
○相以據外等。大論云:易知故名為相,如水火相異,則易可知。無行經稱不可動性,性即不改義。又性名性,分種類之義。又性是實性,此十界陰,俱用色心為體質。力者,堪任力用也。作者,運為建立,若離心者,更無所作。因者,招果為因,亦名為業。緣名緣,由助業皆是緣,尅獲為果。習因獲習果,酬因曰報。習因習果,通為因牽後世,報若作等。止觀第五上云:本末悉從緣生,緣生故空,本末皆空。此就空為等也。又相但有字,報亦但有字,悉假施設。此就假名為等。又本末互相表幟,覽初相,表後報,覩後報,知本相,初後相在。此就假論等也。又相無相,無相而相,非相非無相,報亦如是,一一皆入如實之際。此就中論等也。
○夢中因果。圓中統一切法。舉中三法具足。引安樂行。夢釋不合不散。輔行第五卷初明。
別解。
○四番止觀分四類:一、三惡趣,二、三善趣。後二類同此。
○迦葉等千人。增一阿含第十五卷文。大論十四卷亦略引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以脩為性,謂若約理性,則本有法,不可改移。如理性三千,非佛非天人所作。故此中明四趣性,是明染中惡性。乃以脩為性,即是以脩惡而為性惡也。正法念經云:如畫師手畫出五彩,黑青赤黃白,正簡非理性之性。
○涅槃二十三。大涅槃經高貴德王品之五。
○大經第八大涅槃經第十三文字品。
○俱舍同類因頌云:能作及俱有,同類與相應,徧行并異熟,許因唯六種。業境中輔行三十五卷。
○書云:雖悔可追,夏書五子歌末云:弗慎厥德,雖悔可追。注云:可追,言不可追也。今不用彼意,故云可追及也。
○此四趣及十界之十,謂四惡趣,及四趣各具十界,皆有十如也。
○相表清,升表樂為相,安樂色心,升出色心。五戒十善為作善,愛取為緣果,是善習果。
次辨二乘。
○性非白非黑,止觀中解脫為性。五分為體者,亦是色心。以戒為色,餘者為心分,為支分。五法和合為法身,身即體也。無繫為力,道品為作,慧行為因。大集云:慧行者,即是四諦、十二因緣。真空正觀,緣理斷惑,故名慧行。行行者,即是九想、背捨等,對治無漏也。緣事起行,對治破諸煩惱,故名行行。
○無作戒,即聲聞無作戒也。無漏淨禪,即根本淨禪。觀練熏脩無漏慧,四聖諦慧。
○盡無生智。毗曇云:盡智者,謂我知苦,乃至知道。無生智者,言我知苦已,不復更知,乃至我脩道已,不復更脩。輔行二十五卷明。
○中含二十七,即中阿含第三十卷福田經明學無學人二十七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云:若入無餘無生處故,故名不生。又云:今此無漏唯果無報,是故無漏不受來報。即不生義也。
○方便土三義,正從第二真似立方便名,如法數明。
○大經第五。大涅槃經四相品之二。觀行小異,藏二乘析空,通二乘體空也。
菩薩佛。
○前性、相等,即佛因。下文明三菩薩相、性、體云云。若別證道,即可說相即緣因,性即了因,體則正因也。
○因緣如止觀等,智慧為因,福德為緣。止觀第五上明。
○第二義及佛界,別十住在第二義,圓七信在佛界。
○未斷伏生。第二類未斷,初一類未伏,俱生方便。若伏斷者,第二類是伏,第三類是斷,俱生變易。
○簡次第不次第,初地別次第,初住圓不次第也。約下釋究竟等,謂約下釋佛界究竟等,作之以明初地證道同圓之三諦也。二土通明變易,謂方便、實報二土,皆明變易也。五人不同,初一類藏二乘,通三人皆生方便。二土位行不同者,謂第二類伏別惑者,亦生方便。第三類斷別惑者,生報土。
佛界。
○佛界十法,此與文句中約位釋同。故文句相、性、體,唯約性說。玅樂釋云:以初三唯理,位定在凡等。而此三亦本有性。德有二科:初三以對三軌,餘七成就三軌。
○淨名云:菩薩品彌勒章,淨名訶云:若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所以者何?一切眾生即菩提相。輔行云:菩薩乃證得之道,既即眾生,故無所得。
○禪定三昧。梵語禪那,此云靜慮。大論例飜定,又飜思惟脩,又云正心行處是三昧。天台飜三昧為調直定。
○智應具三等,即智三、理三、行三也。謂本有三,即理性三因也。智三即三德妙解,福即行也,行三即三德妙觀云云。
○次釋本末中,謂上文分科云:餘七成就三軌。此科前應云:先釋力作因緣果報,次釋本末。
○大論八十,疑悞在八十八卷中。
○我今所獻食。大涅槃經純陀品純陀說偈云:我今所奉食,願得無上報云云。三賢十聖仁王經上卷。波斯匿王說偈: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
○初文中等,却指前正釋中,先標佛地文。
○因緣生死等,攝大乘論釋第十卷有方便生死、因緣生死、有有生死、無有生死。又十四卷明六種清淨中,第三清淨云:由除七種生死故。輔行云:一分段生死三界果報,二流來有識之始,三反出背妄之始,四方便入滅二乘,五因緣初地已上,六有後第十地,七無後金剛心。第七記輔行二十九卷。
○一人種,一人耘。大論二十九卷云:復次,五波羅蜜植諸功德,般若波羅蜜除其著心邪見。如一人種穀,一人耘除眾穢,令得增長,果實成就。
○皆有十法也,即性、相、體等。
○現生後,謂現報、生報、後報也。
○大瓔珞經即菩薩瓔珞經,有十三卷,此引是第八卷中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賢聖集末詳五文,即何者一段并四復次。
○下無升見上。此用唐譯俱舍頌,在第十一卷。又論云:然下眼不能覩上界,上地非其境界故。
○唯至法華,體方是即,謂由開顯體不二故,方名為即。
○無隔異者,開九界即佛界,當體全是,其體不二,故無隔異。
○三、以偈結中,正結云多意者,前籤云:一代教旨,於茲攢矣。佛出世意,於茲辨矣。故此中以一代經律論要偈,結顯十如是法,以見施開等意也。
○一切眾生,即滅盡定。此圓寂滅定,非小乘事滅盡定也。
七佛通戒偈。增一阿含四十四卷,佛說七佛禁戒偈:毗婆尸佛偈,忍辱為第一云云。式詰佛偈,若眼見非邪云云。毗舍佛偈,不害亦不非云云。世樓孫佛偈,譬如蜂採華云云。拘那含牟尼佛偈,執志莫輕咲云云。迦葉佛偈,一切惡莫作,當奉行其善,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釋迦佛偈,護口意清淨,身行亦清淨云云。彌勒佛偈,口意不行惡,身亦無所犯云云。
○增一第一卷初。梵天欲天悉集,彌勒告諸菩薩等,勸勵諸族姓子等,受持增一尊法云云。時阿難告優多羅曰:我今以此增一阿含囑累汝云云。何以故?此增一阿含,出三十七道品及諸法,皆由此生。大迦葉問阿難:云何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云云?阿難報言:且置增一阿含,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諸法。迦葉問:何等偈云云?阿難便說:諸惡莫作云云。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是諸法本,便出生一切善法。以生善法,心意清淨,是故諸佛世尊,身口意行,常脩清淨。迦葉問阿難云:增一阿含,獨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諸法,餘四阿含,亦復出生乎?阿難云:且置四阿含義,一偈之中,盡足諸佛之教,及辟支佛聲聞之教。所以然者,諸惡莫作,戒具足禁,清淨之行,諸善奉行,心意清淨,自淨其意,除邪顛倒,是諸佛教,去愚惑想云云。廣佛法。
○亦約顯說。如前云佛界實,九界權,且依顯說。
○十如中委明。疏:有四釋:初、用十法界釋,次、約佛法界釋,三、約離、合釋,四、約位釋。彼第二釋,即此果佛法也。
廣心法。
○一切眾生具三定,大涅槃經第二十五卷云:上定謂佛性,故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中定一切眾生具足初禪;下定十大地心數定也。第五記輔行二十卷。
○上能兼下。佛性上定,故能兼下二句。三諦具足。輔行云:既云佛境界心具三諦,又法界秪是三諦異名。
○一念心起。止觀云:言一念不同,世人取著一異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異而論一耳。譬如眠法覆心,一念之中,夢無量世事云云。荊溪云:剎那心無間相續,三千具足。又大論云:心有二種:一者念念生滅心,二者相續次第生,總名一心。以相續次第生故,雖多名為一心。則知天台一念,非定第六剎那一念矣。
○千法皆三,謂眾生千法,五陰千法,國土千法也。
○縱橫乃至非縱橫,止觀第五卷上,先約四性問。次答中,初橫破,次縱破,三亦橫亦縱破,四非橫非縱破。如玄文自他共離推破,即橫破也。次縱破者,初句以三千四計為生,次句以四句推三千巨得為滅,三四準知。生滅乃至非生非滅相望,名竪也。亦縱亦橫者,於豎四句,一一計橫也。非縱非橫者,單約雙計被破,便謂俱離生三千法。俱合尚不能生,俱離云何能生耶?四句推不可得,故脩得境不可思議。
○止觀中說。止觀第五卷上,初如意珠,次三毒惑心,三夢喻云云。
○若理若脩等,止觀第五卷上觀不思議境中分四大科:初理性不思議境,次脩德不思議境,三結成三諦等,四舉如意珠等以譬於境。
○同申此旨。玄第七卷下明本門十玅竟。第七卷末即釋蓮華喻。
次釋玅,分二:初正釋,次料簡。
○中含第三。中阿含第五卷師子吼經云:阿難見諸比丘,便作是語:諸尊者速詣講堂,今尊者舍利子當在佛前而師子吼。若尊者舍利子所說甚深,息中之息,玅中之玅。如是說者,諸尊及我得聞此已,善受持。又云:有梵行在佛前說:舍利弗輕慢我。世尊即喚舍利弗問:汝輕慢梵行耶?舍利弗白世尊言:若無身念處者,慢人。我身念處者,云何慢人?如截角牛,至忍溫良,隨處不犯。
○又四十三無諍經云: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云云。又云:莫求欲樂,乃至為凡夫行,是說一邊。亦莫求自身苦行,乃至無義相應者,是說二邊。又云:有聖道八支,即中道也。有稱有譏,無稱無譏,乃至有諍無諍,故云歷一切法。
○又四十九小空經云:阿難!比丘若欲多行空者,彼比丘莫念村想,莫念人想,當數念一無事想。彼如是知,空於村想,空於人想。然有不空,唯一無事想。若有疲勞,因村想故,我無是也。若有疲勞,因人想故,我亦無是。唯有疲勞,因一無事想故。若彼中無者,以此故,彼見是空。若彼有餘者,彼見真實有。阿難!行真實空,不顛倒也云云。乃至若欲多行空者,莫念無量識無所有處想,當念一無想心定云云。又婆沙是迦旃延子造,有八十二卷。禪中善根等,謂四禪中成滿煖等善根,煖等觀四諦證果,得五分法身也。
○又約部者,上約教簡,此下約部簡也。又約本者,上約迹簡,此下約本簡也。
○通釋二玅待絕,名為二玅。尅實而言,止一絕待。但先判後開,先論相待玅,開即相待,是絕待玅矣。故籤云:以此俱絕,對前稱待。所待未會,會方名絕云云。詳解云:所待玅者,以法華之玅,形四時為麤;以四時之麤,形法華為玅。前四時為所待麤,法華為能待玅。絕待玅,絕前諸麤,無復形待,故名為絕。相待論判,出前三教四時之上;絕待論開,復能開前,令皆圓玅。
○此經唯論二玅。輔行云:判今法華唯具二玅,故法華中唯論二玅,更無非待非絕之名。又云:唯有待麤成玅,更無待玅成麤。
○故迹門十玅等,與本門十玅稍異,如籤第八上明權實中問答料簡云云。
○常無常等者,謂滿□□□具三教,三俱名大,小唯三藏,故云大小可爾。而常無常不同大小,無常一往通二教。若約含中真諦,則通教能通常理,故云常等仍含云云。
○淨名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輔行云:不有不無,義通四教。今簡去藏教,故是滿字。佛樹亦曰道樹、菩提樹等,從此得道等故。既降魔已,證得擇滅,見於諦理,離生死法,名甘露滅,斷德成也。發得真道能斷之智,名覺道成,智德成也。滿大玅者,方等、般若是滿。大是涅槃,玅是法華。
○第一記輔行第二卷大品十二,在大論六十五卷中。
○不應對三教,三教即通、別、圓,謂他部經有以藏半對三教滿,今法華部教純圓,則前四時及通、別皆為所對麤,故云不應對三教。
○一往謂下,料簡方剋取相待玅義。此中尚寬,故云一往。
○為鈍根弟子中論第一卷緣起文。
○不生不滅帶不帶,方等般若時,不生不滅帶生滅。唯法華不生不滅不帶生滅,亦且一往。謂實論唯第四句圓是利,故且一往。
○通上、中、下根,輔行云:四地為上,六、七為中,八、九為下。故中根帶即空,下根帶假。別教亦然者,謂別教亦有帶空、帶假入中,故云亦然。
絕待玅。
○第五記輔行二十三卷。
○無所可待,亦無所絕,輔行云:絕體既徧,無所可待。又云:絕諸待竟,絕還自絕。
○華首經。大唐內典錄有華首經,又有華手經,今大藏中只有華手經十卷。
○今玅不因麤,謂法華開顯玅,即麤是玅,故不因麤。
○中論以絕破待,謂龍樹以絕待玅觀,以破相待緣生法,故中論唯有絕而無待也。今且引絕以證絕待玅。
○待絕俱玅等。謂此經要論二玅,故待絕俱玅云云。由待知下。釋上非碩異意。
○覺觀即尋伺,是言語加行,故言語從覺觀生。
○第六記輔行二十七卷。
○玅悟之時等,止觀第五卷下,明得悟四句,須引來。
○經意須雙明,謂經意須判須開,故須雙明。輔行云:故法華中唯論二玅,雖雙,理無異趣。向云:由待知玅,玅體是絕,絕亦無寄,玅體無二。又圓中約時,待絕俱玅,故無異趣。此部得二玅,唯約法華迹理論二玅,望前四時三教,須判須開。又以部望部,一向唯玅,故此部有二玅。
○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詳解云:本迹久近雖殊,三千三諦不思議一也。
○迹猶名麤。輔行云:若以迹望本,亦可互形。今謂本迹是事,猶可互形。二玅約圓,迹理、迹理、本理無二,不可互形。
次別釋。
○義各攝於心佛眾生。上文云:迹之絕玅,玅上眾生法。乃至觀心玅,玅上心法。今觀心既附迹本門,不另開章,故云義各攝於心等三法。
○五心足也,謂圓五根力,乃至開圓三解脫。
○標章中二十智在後,明智玅文從一世智乃至第二十玅覺智,今文無二十數。
釋境。
○一部三玅,即心法、佛法、眾生法三玅也。
○四十二、因緣。輔行云:迷理之本,所謂無明。無明為因緣之首,故通別惑,並約因緣。
○十二因緣。法界次第初門云:通稱因緣者,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也。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
○三仙二天。外道本源,有一迦毗羅,二漚樓僧佉,三勒沙婆。二天,謂摩䤈首羅天、毗緯天。第十記輔行三十九卷。
○正法念,即正法念處經,有七十卷。第五卷中有畫師,喻六道由心業出。
○十二牽連,菩薩瓔珞經:十二因緣名十二牽連,又名十二輪。展轉不窮,猶如車輪。輔行云:三世擊續,故名牽連。瓔珞第四菩薩瓔珞經第十因緣品云:爾時具行菩薩作是念:一切諸法因緣相生,因緣相滅。從初發意乃至成佛,一一觀了諸法之相。爾時過行比丘即起白佛言:如我所學十二因緣甚深之法,我今當說。無明緣行便生十二,行緣識便生十二云云,乃至有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復生十二。彼經總有十番,九箇十二,以未來二支合說故也。今籤言十一番者,以連本十二因緣說故也。則有十箇中間,故成一百二十也。黠謂黠慧。覈性賦云:孰癡孰黠?
○婆沙雜犍度。迦旃延子造毗婆沙。毗婆沙,此云種種說,又云廣解。犍度,此云法聚,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段,有八犍度,雜居第八。此中引文,在第十七卷雜犍度人品中。
○四句中,初句因能起果等,謂現三因能起未來二果故。次句因能生果等,謂過二支是因,能生現果故,羅漢果不復起因故。第三句謂除過二支,羅漢死陰是除第二句相。既以過、現法為第三,即簡初句未來果相,故云除前二句相。取過、現果對初句未來果看,及餘等對次句羅漢說。
○法身經亦雜犍度人品所引阿含中法身經。
○愛取至老死亦復如是,謂因是緣起,即愛取也。從因所生,即是有也。從和合生,謂生老死也。
○如前,即前引事所事等。
○支數多少,謂二、三、五二不同也。俱舍。此是唐譯。俱舍頌云:三煩惱二業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此四句是以略攝廣。故論云:應知緣起雖有十二,而二、三為性。三謂惑、業、事,二謂因、果。就中又二:初兩句正明相攝,下兩句釋妨。妨曰:何故過、未略而現在廣?釋曰:由中可以比知,現在為中故也。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十二時,是評家說四種色根,五色根中除身根也。歌邏羅,此云凝滑,初七日也。阿浮陀,亦頞部曇,此云疱,二七日也。卑尸,此云凝結,三七日也。伽那,亦羯南,此云凝厚,四七日也。波羅奢訶,此云形位,五七日也。
○三陰,謂受、想、行。愛增廣名取。初生愛名愛。
○一剎那十二緣,尊者奢摩達說。
○俱舍連縛等。唐譯俱舍云: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止觀第七記輔行三十卷,又在三十四卷。
○次料簡問答中,籤文分二:初明此中料簡,次彼料簡下出彼文。料簡又四:初約增數釋十二因緣,次次文又下料簡十二支徧三界,三又婆沙中下料簡無色界有色,四論又譬下譬十二因緣樹。
○薄拘羅不識頭痛論者,婆拘羅所說:我於佛法中出家,年過八十,不曾有小頭痛,何況身病云云。
○老不立支,謂老附死,支不別立耳。
○復有說立不立。論具云:復有說者,法起時生,能使此法相續成立,老死能使不相續不成立。
○又約增數釋,在婆沙十八卷中。
○現八支攝過、未,謂現五支攝屬未來,現三支攝屬過去也。過、現七支攝現、未,謂過去二支、現三支攝五現支,未來二支攝三世各二。論云:過去因果、現在因果、未來因果,復有七種等。論云:七種,所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八種,所謂識。以至有九、十、十一,指他處說。
○大經增數,文同婆沙。大涅槃云:或說七種,謂識、名色、六入、觸、受及愛、取。或說八種,除無明、行及生、老死,其餘八事。或說九種,如城經中,除無明、行、識,其餘九事。或說十一,如為薩遮尼犍子說,說除生一法,其餘十一。或時具說十二。
○評者,大毗婆沙論是諸羅漢同集,而有四大羅漢為評家正義:一、世友。二、玅音。三、法救。四、覺天。
○毗婆闍婆提說等,在婆沙六十五卷中。二四六人論云:欲色界命終,生無色界,或經二萬劫色斷,或經四萬劫色斷,或經六萬劫色斷,或經八萬劫色斷。若無色界命終,還生欲色界,久遠斷色,還與色相續。如是入無餘涅槃界,久遠滅行,亦應還與行相續。欲令無如是過,故說無色界有色。
○說無者勝,謂育、多、婆提也。三法隨逐,謂壽、煖、識也。四句分別論云:色續色,色續無色,無色續無色,無色續色云云。
○論又譬等,在婆沙十八卷中。
無生因緣。
○四句破假等,謂自性、他性、共性、無因性、衍門四性推檢法也。一切有為緣生法,若破性執,乃名世諦。世諦三假,於相猶存。若破此相,方名真諦。故天台云:世諦破性,真諦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空。
○無明體相等,金光明經空品疏云:無明體相兩句,明本牲不有不無,是中觀境。妄想因緣兩句,是假觀境云云。上明生空觀境。不善思惟兩句,疏云:是生、法二空觀境。此兩句明假觀。前不善思惟,致今名色;今不善思惟,復有未來生死。此中引意,皆證無生。
○辨異可知。謂圓人觀生死,即本有涅槃,故涅槃本非生死,如藤本非蛇。通人觀無明本空,本空非無明,亦如藤非蛇。
○不思議因緣。
○界外法。前二界內十二因緣,此下界外十二因緣,為別圓人說也。
○華嚴偈兩教俱用,圓造即具,別造謂生也。
○假實國土,假即眾生假名,實即五陰實法。此二是正,國土是依。
○或言阿黎耶等,止觀第五上云:他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法性持真妄,真妄依法性也。攝大乘云:法性不為惑所染,不為真所淨,故法性非依持。言依持者,阿黎耶是也。無沒無明,盛持一切種子。
○略述兩計,謂地論人自性計,攝論人他性計也。餘兩共無因不敘。
○法則有始。大論引經云:佛語諸比丘:眾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死,始不可得。
○冥初二十五諦數。論:外道立二十五冥諦,從冥初生覺等。藏教所明正因緣,破此計,故云不出云云。
○破此如止觀中說。止觀第五卷下。
○四句推無明。止觀第五中,破地師法性生一切法即初句,破攝論即次句,餘兩句略。更就譬檢云:為依心故有夢,依眠故有夢,眠法合心故有夢,離心離眠故有夢云云。
○無常等四對治,謂無常、苦、空、無我,對治常、樂、我、淨四倒,故云四對治。復是顛倒,謂無常等四,依如來法身說,復為界外四倒。
○緣相生壞,論文是緣因生壞。而言相者,或別有意。究竟一乘寶性論第三卷云:聲聞、辟支、得大力菩薩,為證如來功德法身第一彼岸,有四種障:一者緣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壞相。緣相,謂無明住地,即此無明住地與行作緣。如無明緣行,無明住地緣亦如是故。因相,謂無明住地緣行,即此無明住地緣行為因。如行緣識,無漏業緣亦如是故。生相,謂無明住地緣依無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如四取緣有漏業因而生三界,三種意生身生亦如是故。壞相者,謂三種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死。如依生緣故有老死,三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死亦如是故。
○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還如界內十二因緣。寶性論云:又如煩惱染,無明住地亦如是;如業染,無漏業行亦如是;如生染,三種意生身及不可思議變易生死亦如是。今文無明、愛、取即煩惱染,行、有即業染,名色等并生死即生染也。
○義意大異。輔行云:而與界內,其體永異。
○八自在我:一、能示一身多身數如微塵。二、以塵身滿大千界。三、以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常居一國。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如無想。七、說一偈經無量劫。八、身如虗空,存沒隨宜不窮。
○即事顯理。大集云:一切法者,名為佛法。一切法,即十二因緣。菩提者,亦十二因緣。
○大經云:大涅槃經師子吼品云:觀十二因緣智,凡有四種:下智觀者,不見佛性;乃至上上智觀者,見了了故,得阿耨菩提道。以是義故,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佛性者,即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中道。
○二十五云:章安疏云:文分三:初唱中道;次如是中下,明能破生死;三、以是義下,結是佛性。章安云:明不生不死中道之義。無明有愛下,但中間只是行、識、名色、六入等,何以云有生老死耶?解云:後文云:現在世識名未來生,現在六入等名未來老死。中間即是生死義。言中道者,兩因夾一果,一果居中,如此論中,方是玅中破生死義。云何只以因緣因果不生不滅名為中道?今作易解,無明與愛即現、過、見煩惱道也。點煩惱道即般若,中間是苦道,即是法身,法身即中道。若是中道,則無生死;無生死故,名破生死。第三、結為佛性。既是中道,寧非佛性?
○寶篋經。大方廣寶篋經中,無十二支三觀文,恐是文殊師利問經。此經正明支支三觀義。去來品。在上卷第八品。文殊白佛言:來者何義?去者何義?佛云:來者向義,去者背義,若無向背,不來不去,是聖行處。來者癡義,去者不癡義,非癡非不癡,是聖行處。來者有為,去者無為,無有為無無為,是聖行處云云。又云:來者我義,去者無我義,非我非無我,無來無去,是聖行處。乃至來者有義,去者無義,非有非無,是聖行處。
○又下文中道品即第九品,文殊白佛:佛說無二法故,一切聲聞、緣覺、菩薩竝無疑惑,悉知中道,乃至凡夫亦能生信。佛言:無明無二,以無二故成無三智。此謂中道具是真實觀諸法。行無行無二,以無二故成無三智。文殊!此謂中道具足真實觀諸法。識非識乃至老死非老死無二亦如是。文殊!若無明有者是一邊,若無明無者是一邊,此二邊中間無有色、不可見、無有處、無相、無相待、無標相。文殊!此謂中道行識,乃至老死亦如是。此中道具足真實觀諸法。諸法無二,無二有何義?謂末陀摩。末者莫義,陀摩者中義,莫著中此末陀摩義。何以故?不取常見有見故,是故名末陀摩。
○如下第六記籤第六下判三藏教三法中引輔行二十六卷中明。
三、開麤。
○一切法皆摩訶衍,是大品經意,廣乘品明。又大經二十五疏云:第三、明菩薩章,十二因緣即是觀境。菩薩觀境生智,合取境智,皆名中道。
○又一切眾生下,明凡夫不見。十住下,唯佛能見,菩薩少見,如來具見。然十住既少見於終,亦應少見其始。今互顯沒者,正言十地一轉,即便作佛,去終處近,故言能見其終。始則杳然,故言不見。十住有治,道能分斷,則分見其終,而不能分見其始。諸佛見始見終者,究竟知無始終,究竟鑑其始終。文中從惑起邊,是故反此。始謂元品,終謂終末,最麤著故。見謂知見,有智能治,故名為見。初住智淺,但見終末,故云見終。未有治於元品之智,故云不見。眾生下,重明不見。
○但見於空,不見不空者,大經二十五卷云:聲聞、緣覺見一切空,不見不空。
○見不了了等,大經云:慧眼見故,不得明了。佛眼見故,故得明了。正答卷初師子吼問:十住菩薩以何等眼不了了見?佛以何眼而了了見?
四觀心。
○無明即是明。止觀觀不思議因緣云:若轉無明,為佛智明。
○託聖胎。輔行云:此觀初成,名觀行位。以圓觀解,託於世諦。觀是聖孕,聖託胎故,名託聖胎。又聖種中生,名託聖胎。若入初住,名出聖胎。聖出胎故,名出聖胎。從聖生故,名出聖胎。
四諦境。
○勝鬘經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云:何等為說二聖諦義?謂說作聖諦義、說無作聖諦義。說作聖諦義者,是說有量四聖諦義。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為生死、無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餘及無餘。說無作聖諦義者,說無量四聖諦義。何以故?能以自力知一切受苦、斷一切受集、證一切受滅、修一切受滅道。如是入聖諦,如來說四聖諦。如是無作四聖諦義,唯如來應等正覺事究竟,非阿羅漢辟支佛事究竟。
○聖行,大經中明次第五行,初名聖行,有戒、定、慧。今四種聖諦,慧,聖行也。十一、十二,皆聖行品第一。記輔行第三卷云:第十一,初以八苦釋苦,即生滅苦也。苦諦文末,約四諦簡云:凡夫有苦而無諦,聲聞有苦有苦諦,菩薩解苦無苦。餘三亦然。即是通菩薩對三藏簡。第十二,初以善、不善愛及以九喻以釋集諦,即生滅集也。集諦文末,約四諦簡云:凡夫有苦無諦,二乘有苦有苦諦,菩薩解苦無苦而有真諦。三諦亦然。章安疏云:前苦諦文末,不云有真,故知是通。今云有真,真是真實,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種真實。此是別、圓對三藏簡。至釋滅諦,文末但云:見滅煩惱故常,無煩惱故樂。佛、菩薩因緣名淨,無二十五有名我。道諦文末,但云常、無常,有為、無為等。滅、道文末,但云四德。既不復與二乘比決,故知單約別、圓釋也。自非一家圓會經旨,佛語巧略,何由可通?
○能詮教殊,謂別、圓能詮中道教殊,藏、通能詮偏真教殊,故有藏、通、別、圓教起。大涅槃經追說在法華顯實後,故云涅槃實後。隨說隨泯,故云暫用助圓。三、偏,藏、通、別也。玅樂云:偏、圓約教,權、實約法。內、外各一事、理者,藏、通界內事、理,別、圓界外事、理。籤云:惑無事、理,隨人生解。解有巧、拙,故分事、理。理有權、實,分界內、外。
三、正釋中。
○諦緣度品。謂四諦、十二因緣、六度、三十七品也。
○初雜心者等,籤文分二:初正釋玄文中義,次又此下明諦名通別。雜心偈即雜阿毗曇心論,有十一卷,達摩鬱多羅造。
○重擔。大論云:五陰能生苦惱,名曰重擔。
○八相雖異,指苦集等各四相,歷上下界,故一諦下則有八相。
○二因,謂道諦、集諦也。次又此下,明諦名有通別,又二:初正明有通有別。次又婆沙下,引論經明,又三:初引婆沙說多聞法。中阿含第七大拘絺羅經:舍利子問云:賢者大拘絺羅!頗有事因此事,比丘成就見,得正見,於法得不壞,入正法耶?答曰:有也。尊者舍利子!謂有比丘知食如真,知食集、知食滅、知食滅道如真。云何知食如真?謂有四食云云。云何知食集如真?謂因愛便有食,是謂知食集。云何知食滅如真?謂愛滅食便滅云云。云何知食滅道如真?謂八支聖道云云,乃至無明行等。
○四食,即摶、觸、思、識也。摶亦名段。
○十二緣無非四諦。輔行云:故阿含中明四諦義,徧一切法。如云:知漏、知漏集、知漏滅、知漏滅道、十二因緣、十二頭陀,一一皆生滅。四諦之義,具如法華疏釋迦葉中明。
○次又如下,引思益四諦第一卷第四品中。三、又婆沙中下,復引婆沙等。此文在六十一卷下阿毗曇中,即婆沙所引。
○數緣滅,法相宗中名擇滅。雜心論第九卷云:得離繫名數緣滅。注云:謂藥病種數相對也。
○婆沙廣說在第六十卷五。釋名。禪法要解云:復次苦諦有二種:一者苦諦,二者苦聖諦。苦諦者,惱相故,所謂五受陰,名為苦諦。苦聖諦者,以知見故修道,名苦聖諦。集諦有二:一集諦者,出生相,所謂愛等諸煩惱,名為集諦。二集聖諦者,以斷故修道,是名集聖諦。滅諦有二:一滅諦者,寂滅相,所謂四沙門果,是名滅諦。二滅聖諦者,以證故行道,為滅聖諦。道諦有二:一道諦者,出到相,所謂八正道,為道諦。二道聖諦者,以脩故行道,為道聖諦。止觀云: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道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是名生滅四諦也。
○眼智明覺,文句云:謂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比忍為明,比智為覺,餘三諦亦爾,成十六心。玅樂云:但眼智等無別體故,還指忍等。
○故婆沙云,在毗婆沙五十九卷末。
○第三名者,婆沙第三名與玄文第三名,其名雖異,而義是同。故引文云苦我已知,乃至與我不異,即是以此法顯示於他也。
無生四教義第一云:前以生滅之理為諦,今明不生不滅真空之理為諦,亦名四真諦也。
○準思益,思益經第一卷第四四諦品。佛告思益梵天:當知聖諦,非苦、非集、非滅、非道。聖諦者,知苦無生,是名苦聖諦;知集無和合,是名集聖諦;於畢竟滅法中,知無生無滅,是名滅聖諦;於一切法平等,以不二法得道,是名道聖諦。梵天!真聖諦者,無有虗妄云云。
○大論三十七,在三十六卷。經云:習應色空,習應受、想、行、識空,與般若相應。謂苦諦法即色等,故引習應色空等證之。引彼四諦一科者,大品總開八十一科,其第六四諦,即四諦一科也。彼經具三教,今引證通,故云即通教義也。
○大經解苦無苦。大涅槃經十一卷末,菩薩摩訶薩於是八苦解苦無苦。章安疏云:此是通教。若十二卷集諦文末云:諸菩薩等解苦無苦,是故無苦而有真諦,乃至菩薩有道有真諦。疏云:此是別、圓二種真實。此引且約通教。
○具如後說。後行玅文次第。五行中,慧聖行明。
○非聲聞、緣覺所知,大經對鹿苑時說,故云非二乘所知。
○大經:知聖諦智等,示根辨智。知諸陰苦等初五陰,知諸入等二十二入,知諸界等三十八界。次知諸色等,重約陰初句色,知受句二受,知想句三想,知行句四行,知識句五識。已上苦諦也。知愛等二集諦。經云:知愛因緣,能生五陰,是名中智。一人起愛,無量無邊,聲聞、緣覺所不能知。能知一切眾生所起如是等愛,是名上智。知滅等三滅諦。知是道等四道諦。章安疏云:凡、聖五陰,種別不同。於一一陰,復更分別無量界、入,豈是聲分、緣覺所知?是無量苦諦。從地獄至佛,行業不同。一一行業,分別有無量相,亦非二乘所知,是無量集諦。從地獄至佛,應以何身說何法,令其脩學一一身法,分別無量法門云云,是為無量道諦。從地獄至佛,得解脫時,因緣不同。一一解脫,復有無量解脫云云,是為無量滅諦。
無作。四教義云:明四實不作四,故名無作。菩提是煩惱。仁王經上卷云:菩薩未成佛時,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何以故?於第一義而不二故,諸佛如來乃至一切法如故。
○一實諦者,大論八十六卷,菩薩以一諦入道,佛說四諦皆是一諦。又菩薩直過四諦入一諦,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等。
○大經世諦等。文殊問佛:第一義中,有世諦否?世諦之中,有第一義不?佛答:世諦者,即第一義諦。文殊言:若爾者,則無二諦。佛言:有善方便,隨順眾生,說有二諦。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人知者,名為世諦。次文殊問實諦。佛答:實諦者,無顛倒。無顛倒者,乃名實諦。實諦者,無有虗妄。若有虗妄,不名實諦。有常有樂,有我有淨,是則名為實諦之義。
○其實有無二法相即。疏云:理實中道,唯有一體,善巧方便,為緣說二。
○四教審實理等,當分而說。四教詮真中,審實理,乃至四教主轉藏、通、別、圓法輪也。秪是一音之教者,是跨節義。謂當分義,似有四教主說四教法,跨節而說。豈有四佛說教,秪是圓一音演說耳。教既唯一,行理準知,如前可知。即玄第一下,料簡通、別中,明當分跨節。
○廣破古師。
○然勝鬘等經云: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世尊,空如來藏云云,不空如來藏云云。此二空智,諸大聲聞能信如來。一切阿羅漢、辟支佛空智,於四不顛倒境界轉。是故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本所不見,本所不得。一切苦滅,唯佛得證。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滅苦道。世尊,此四聖諦,三是無常,一是常。何以故?三諦入有為相,入有為相者是無常,無常者是虗妄法,虗妄法者非諦、非常、非依。是故苦諦、集諦、道諦,非第一義諦,非常、非依。一苦滅諦離有為相,離有為相者是常,常者非虗妄法,非虗妄法者是諦、是常、是依。是故滅諦是第一義,不思議是滅諦,過一切眾生心識所緣,亦非一切阿羅漢、辟支佛智慧境界。
○達摩鬱多羅雜心論云:法救籤云法尚。
○無量中無作,謂別教無量中,具生滅無生,無量無作。今勝鬘所說,正指無量中無作也。發心畢竟不別之無作,乃圓教無作。
次判。
○若不約教四句,此兩意貫通三大部。
○例下乘玅後,玄三法玅,即是乘玅。
三開。
○大品中第五十二知識品云:須菩提!一切法趣色,是趣不過。何以故?色畢竟不可得故,云何當有趣非趣?大論七十一卷釋。
○經文不次,謂經中先假、次空、後中也三句,即無生意、無量意、無作意三句也。
○中論偈。中論第六卷第二十四觀四諦品偈云: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本是三意,謂通、別、圓也。兩品屬藏。中論第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初云:汝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第二十七觀邪見品。
○無量義經第二譯說法品云:無量義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又十功德品中第二是經不可思議功德力云:從一法生百千義,百千義中,一一義復生百千萬數。如是展轉,乃至無量無邊之義。是故此經名無量義。
○三經同醍醐味,謂雖同味,然無量義為法華序,涅槃是大,收後捃拾,又被末代,故法華是醍醐正主也。
○追說追泯。統紀云:追說者,重施也。追泯者,重會也。具斯二說,即說、泯二說。
○生生不可說等,大經十九卷云:云何不生生不可說?不生名為生,云何可說?何以故?以其生故。云何生生不可說?生生故生,生生故不生,亦不可說。云何生不生不可說?生即名為生,生不自生,故不可說。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說?不生者名為涅槃,涅槃不生,故不可說。何以故?以脩道得故。
○生生故生者,即是大生生小,生有漏之法也。生生故不生者,因緣生法,即空即中,心行滅,言語斷,故不可說也。
○實語是虗語,輔行云:大乘實教本是實語,以其依語各生見故,故成虗語。
四、觀心:一念九十剎那,一剎那九百生滅。觀此一生滅,即生即滅,即滅即生。生即滅故,生即不生,玅空觀也;滅即生故,滅即不滅,玅假觀也;合即不生不滅,此有相寂滅即無相寂滅,玅中觀也。觀一剎那中一生滅,即一心三觀,此是廢權玅觀也。觀一念心即玅三觀,正開前四時三教麤一念心,即今圓一念心,故一心三觀,於一念心見四種四諦也,此是開權玅觀。
四,二諦境。
○玅勝定經,大藏中不見有。輔行引云:佛告阿難:自我往昔作多聞士,共文殊諍二諦義,死墮三塗,經無量劫,吞熱鐵丸,從地獄出。值迦葉佛,為我解釋有無二諦。迦葉佛言:一切諸法皆無定性,汝言有無,是義不然。一切萬法皆悉空寂,此二諦者,亦有亦無。汝但知文,不解其義。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釋迦值迦葉。四教義云:釋迦菩薩生在迦葉佛所,為補處弟子。迦葉授記,次當作佛。
○初僧祗。從古釋迦至尸棄佛,初僧祗。從尸棄至然燈佛,第二阿僧祗。從燃燈至毗婆尸佛,第三阿僧祗。五障,謂女身并四惡趣也。集註云:初阿僧祗離障,且約功能;三祇方離,乃據定位。
○金光明經等。此出隋開皇新金光明經。
○三教並有十地通,乾慧等別歡喜等。
○彼金勝陀羅尼品,涅槃疏云:新金光明經陀羅尼淨地品,佛為十地菩薩說十篇呪,第十陀羅尼名破金剛山。
○大經二十高貴德王品中云:惡象唯壞臭身,惡知識壞淨身。惡象壞肉身,惡知識壞法身云云。
○若作廢權等,正是大經意,追說通教。
○進退不成,輔行云:若依今用,含中二諦,進退咸美,出不與出,義皆悉成。
○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二十三家。廣弘明集第二十一卷,梁昭明太子解二諦義章,從南㵎寺慧超至光宅寺敬脫,有十四法師,自晉安王綱至蕭勱,有九居士,并昭明共二十三人。四假恐即是四句破假。
○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止觀十力。止觀第七卷下。
○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二卷。
○五百身因出大涅槃三十二卷釋籤第二。上引證行通別止觀第二記第二記中無。
○見惑如小雲等,輔行云:雲即是障,障除明發,發即開也。上顯譬見真,下明譬見俗,雲譬見思。
二,正明二諦。
○但點法性等,跨節義說。唯用圓不思議因緣,全無明是法性。點法性為真諦,全法性為無明,即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諦。大經疏云:言諦者,還是審實。有隨情審實,隨智審實,隨情智審實。故隨凡隨聖,約真約俗,俱得稱諦。
○俗即百界千如等,謂若事若理,皆以一念為總。一念無相,即真法性。無相而相,百界宛然。故云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即現在一剎那念。顯示二諦,故要仍顯相異。如指要鈔詳解中引釋。
○意如前說。前四諦判麤妙文中,止觀中迦羅止觀第十卷上云:此飜黃頭初教,即藏教也。
所言七重:
○止觀為成理觀等。輔行云:玄文以圓接通別者,分於教、證、位、行別故。今止觀不云約證道故,但約觀故。
○兩理之交。藏通偏真理為真諦,別有中實理為真諦,故通別是兩理之交。
○文自為七,不釋止有六科,以第三釋接義中含兩種二諦故。
○章安七二諦疏云:一、世、出世,二、名、無名,三、實、不實,四、定、不定,五、法、不法,六、燒、不燒,七、苦、不苦,八、和合。
○總冠諸諦,通冠下七,一一二諦,各有此意。
○名世句世等。大經:云何名世?男女瓶衣等,是名名世。四句一偈等,是名名句世。捲合縛結等,是名縛世。鳴椎集僧,嚴鼓戒兵等,是名法世。如望遠人有染衣者,生想執著,言是沙門。見有結繩橫佩身上,便生念言:是婆羅門。是名執著世。
○心無顛倒,如實而知。
○燒割死壞等,疏云:若燒若死,此明體法始終。若割若壞,此明析法始終。即以兩始為有,兩終皆無。此之有無,合之為俗,即是複俗。單指中道非有非無,故無燒割,即第一義。明上有作無生之真俗,同名為俗。指下一實諦,而以為真。
○亦是複俗單中。此中讓下二諦名複中,故且言單。
○既不云即,大品是摩訶衍,本無藏教,故言既不云即,且證藏教。
○三根不同,止觀云:藏上根,初發心時即能入假;中根,二僧祗;下根,三僧祗。通上根,初心聞慧即能;中根,第二地;去下根,七地。
○被會,被字二音讀,此用上聲。集註第七卷明又云:古明被接不出三義,以含中為發源,點示為機要,發習為根性。又云:接聖不接賢,接真不接俗。
○不共般若,大論云:般若有二種:一唯與大菩薩說,二者三乘共說。
○止觀第七記輔行二十九卷。
次別二諦。
○大經三十三悞在三十二。
○多有所關。疏中別有所關。
○大經十五等疏云:皆以生死為世,涅槃為第一義。
○三諦各言趣,即前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
○隨事假。止觀第五下,明三藏經隨事三假,大乘隨理三假。
○止觀第五記輔行二十一卷。
○得二味,益生熟二味也。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三卷。
○愛論,思惑也。見論,見惑也。
○如判四諦中說,前教行證融不融判,此中只約教判。
○起語見。思益經云:實語是虗,妄生語見。故輔行云:語謂言教,既不能達語下之旨,名為語見。
○前第二卷中明絕待玅文,初也。
三,正開。
○止觀記輔行第七卷。
○四行說頓,文句云:謂說頓教,逗大根性也。三行漸初,文句云:即是頓後,次明三藏教也。此他土漸頓,方等、般若二味有漸頓也。寂場等,謂華嚴兼別頓後,為法華獨一圓教,而施鹿苑漸初,方等漸中,般若漸末也。以一下,轉釋,謂華嚴以別漸兼頓,不能取舍利弗等機,故歷三漸,至法華方堪授記也。
○明得失,不見般若付財之能者,信解品記云:付財在法華中,故未說法華前般若時,只可云委業也。今見法華之玅,方見般若有付財之能,是約法華意往說般若時耳。若言事相者,則不見法華一代云云。
○涅槃十四今大經十四卷無此文。
○八不淨:一田園,二種植,三穀帛等。戒門、事門,即扶律義。乘門、理門,即談常義。統紀云:據經合云:如來實不畢竟涅槃,方是談常。今籤文云:如來畢竟涅槃,此脫實不兩字。
○贖命。四念處云:若別圓有法身慧命,何須贖命?贖命意在藏通灰斷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玅樂云:抵,吳也。吳手於掌,表勤勤也。
○攝大乘云云大師時,弘攝論師即有計黎耶依持,故破地師法性依持也。如止觀第五卷上。
○明十勝相。攝大乘論三卷,無著造,陳真諦譯。論明十勝相云:一、應知依止勝相。二、應知勝相。三、應知入勝相。四、入因果勝相。五、入因果脩差別勝相。六、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七、此中依心學勝相。八、此中依慧學勝相。九、學果寂滅勝相。十、智差別勝相。
○次生起。天親釋論云:此十義,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由觀此次第,故立十義次第。若人已了別諸法,因於十二緣生,則得聰慧云云。
○真諦所譯,即陳朝真諦三藏所譯攝大乘論。後代諸譯,指唐三藏所譯攝大乘論等。
○一論二譯尚生。二、計籤第九卷下云:舊譯即立菴摩羅譯,唐三藏譯但立第八。
○新舊兩譯,新譯即唐三藏,舊譯即真諦。
○南北二道,謂相州北道弘地論人計黎耶為依持,相州南道弘地論人計真如為依持。
○止觀第二記悞在第四記。輔行十六卷。
五,三諦。
○名出瓔珞。仁王瓔珞本業經下卷第五佛母品云:所謂有諦、無諦、第一義諦。仁王般若經下卷第七品末云:即證世諦三昧、真諦三昧、第一義三昧,此三諦三昧是一切三昧王三昧云云。
○名出勝鬘經云:煩惱二種,謂住地煩惱及起煩惱。住地有四,謂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起煩惱起者,剎那心剎那相應,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又云:有二種死,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分段死,謂虗偽眾生。變易死,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
○第二云諸比丘等,大經哀歎品文。
○佛言有下,疏云:唱昔四諦。如來非下,唱今一實,乃至佛性非苦,非諦是實。
○道觀雙流者,謂迴向位人化道,與內行觀雙流也。止觀第三記輔行十三卷云:今家借用地論教證二道,以消別門。於中應須先知二意:一、約行,則地前為教,登地為證。何者?地前仰信,登地現前,豈有證而復隔歷?二、約說,為地前說,始終屬教。何者?如云真如為惑所覆,云悉是權施,為入地方便。入地自證,權門自開,故云初地,即是初住入證道也。
無諦。
○如婆沙毗婆沙六十卷初。
○種種解脫,謂外道計多種解脫也。能盡惡道苦,謂外道計多種道也。
○四諦下十六行。輔行十三卷。明。
○不破聖人心中所得涅槃,大論三十一卷云: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聖人所得。何以故?聖人於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緣無生使無,即滅諦也。
玄籤證釋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