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集註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
一名中印度那蘭陀大道場經,於灌頂部錄出別行。
大唐神龍元年歲次乙巳五月二十三日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苕溪云:前色陰中,譬如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往華等相。蓋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說,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虗妄之相故。
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者。問:若爾,此中以何為能喻耶?答: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即能喻也。然此能喻帶法言之,菩提即覺,從覺生妄,如瞪發勞。經意云:彼色陰中所說目之與勞,亦是覺明瞪發勞相。勞相即空華也。應知前文空華徧喻九界五根之色,此中空華但喻九界眼入之相,前寬此狹,不可混同。
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云六文並云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問:何不直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乎?答:夫根塵徧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阿難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蓋例如勞目,皆易解之。
補遺云:六入文並云瞪發勞相者,此總喻六入根境,並是勞相。瞪以喻妄,目空喻菩提。六入中雖有譬如有人之文,乃是就法假設,曉訓其義。若直就六入根境而說,妄義不顯,故假設瞪目塞耳,以顯虗妄也。吳興作法喻兩節而釋,以由六入同一瞪目之喻,知前是法也。則知瞪與塞,皆曉訓六入妄義。唯同是菩提瞪發勞相中,瞪字乃是譬喻,喻於妄動之初。六入中眼瞪耳塞等,却是所喻動妄之相也。觀下身意兩人之相,方知六入雖有譬如之言,只是法耳。
荊公云:菩提一切如也,以合空則寂,以合塵則勞。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象,名為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由塵發見,故名眼入。離塵無性,是謂虗妄。他皆倣此。
熏聞云二種妄塵者,前指勞目,且據明緣示其妄相,明必對暗相待而成。此見離塵既無實性,則一切眼入皆同虗妄。耳等諸入,義例咸然。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非於根出,破根而推識也。上云見性,下云聞性,乃至意入,名覺知性。性即識也。若非識者,豈可諸根未發識時,已有見聞之義耶?應知破根而推識者,以現前六根生滅難見,故從諸識推而破之。識若不生,根云何立?譬如草木之根,能生枝葉,方名根耳。枝葉若死,知根已枯。以喻觀法,大意可見。問:若爾,但破十八界,於意即足,何須徧破六入、十二處耶?答:蓋隨所計實法有異,故分三科。至論推破,必須三事相兼而說。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象,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不於空生者,證真以此句破無因生前,非於根出破自生,非明暗來破他生,即成三句。若合自他為共性者,四句意也。
問:前五陰中既以空為他生,今證真何故以空為無因耶?答:凡四性之義,隨文分別,不可局定。前文空外無別他性之義,故得以空為他。蓋虗空亦是眼根所對之境,今文既有明暗之說可對他生,空對無因,於義甚便。
是故當知,眼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苕溪云:言譬如者,此以假設其事,曉訓令悟,故云譬如,非取比況之義也。下文亦爾。
因於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孤山云:耳聞動靜,猶目見明暗也。諸經所說,對聲有聞,緣明有見。今文了義,靜亦名聞,暗亦名見。鼻聞通塞,意知生滅,例亦如是。
熏聞云靜亦名聞等,為顯性常,故下文云:聲於聞中自有生滅,非汝聞性為有為無?了義著矣。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即非虗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是故當知,耳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虗實,如是乃至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急畜其鼻。畜,謂縮氣。畜,猶縮也。
熏聞云:通塞對塵,虗實對根。根虗則塵通,根實則塵塞。
因於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象,名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是聞自當迴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是故當知,鼻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甞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若於空出,虗空自味出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長水云:味,猶甞也。
補遺云:虗空自味至何關汝入者,然此四句似乎相濫,應知上二句明味塵,下二句明舌入。
是故當知,舌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涉勢若成,因於勢觸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以此合覺之觸,顯於離知者。孤山曰:離合俱覺,猶動靜俱聞,明暗俱見也。
因於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象,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竟無體。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於根出,又非空生。
熏聞云:非離合來,此破共生,以離亦對塵故。非違順者,破他生。不於根出,破自生。又非空生,即無因也。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何關汝入?
是故當知,身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憶,失憶為忘,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苕溪云:寤則覽塵斯憶,睡則失憶為妄。又唾中有夢,寤中有忘,皆是覽塵失憶之相。憶之則生,忘之則滅。故下文云:因於生滅二種妄塵也。以妄對真,即是顛倒。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念念遷流,吸習此相,中歸意根。
補遺云:孤山以記忘為習,吳興意謂意根覽吸,此記忘之相,若學習然。
長水云:吸習中歸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熏習不斷。苕溪云: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踰越。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內塵,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孤山云:前舉四相,今唯二者,以生攝住,以滅收異,而且以憶者為生,忘者為滅。內塵,法塵也。見聞逆流者,以憶故,則能逆緣落謝五塵,即覽塵斯憶也。
熏聞云:落謝五塵,阿毗曇名無表色,亦云不可見無對色。
補遺云:今謂亦可言逆流者,心緣現量,心常尋求見聞之境,此名為順。今落謝塵,境返入心,故得逆流之名。是則心隨於境名順,約現在五塵說也;境隨於心名逆,約落謝五塵說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則成緣;於思不及處,即失憶為忘也。
資中云:眼耳取外塵境,剎那流入意地,從外入內,名為逆流,至第二念緣之不及,故云流不及地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熏聞云:非寤寐來破共生,非生滅有破他生,不於根出破自生,空生如前。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為寐?必生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華,畢竟無性。若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資中云: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開合。汝覺知性,則無別體,故云同於空華。
是故當知,意入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要云:意根是第七識,梵語訖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意者,恒審思量,名之曰意。相宗所說,但能緣內,計第八見,分為內我。若小乘,但說一切諸法皆從六識建立,不說七、八二識。然心亦多種,相宗說七識為心根,是不可見法,非同色法可見勝義也。若肉搏心,即形如蓮華,上有七葉,即浮塵根也。然今經不論色與不色,盡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皆同空華,無體可得,即是藏性故也。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資中云:六根六境為生識處,故以生義推之。
苕溪云:初五陰中,以喻比法,用破執情。次六入中,指假設事,顯其妄相。今十二處,乃至七大,即於現前見聞之境,及近所目擊者,示其藏性。是則經文從疎及親,去假就實,善巧開發之意,了然可別矣。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則都無,誰明空色?
初以根為能生,色為所生。若見空時,所生之色既銷,能生之根亦滅,故云銷則一切都無。色相既無,牒前義也。誰明空質?責其失也。若謂色銷根滅,其誰明見空之體質乎?空亦如是。應云若復眼根生空相者,見色非空,空性應銷等。次若復下,以色為能生,見為所生。若觀空時,能生之色既銷,所生之見亦滅,故云亡則都無。例前應云見性既無,誰明空質?空亦如是,此義可了。故佛言存略,或譯者省之。
誰明空色者,若破空生眼見,應須責云:誰明色相?今兼含二義,故曰空色。
熏聞云:誰明空質者,語以推人,意存破法,即眼根也。然此中破處,還復破根者,以根如揑目,色如空華,揑若不生,華則隨殞。乃至法處,例此可知。
是故當知,見與色空俱無處所,即色與見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眾集撞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為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擊皷以作眾,撞鐘以靜之。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鐘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孤山云:上以我喻聲,城喻阿難耳,林喻餘入耳。我入城內,則林中無我,如聲入汝耳,他耳豈聞?次以我喻耳,林喻鼓聲,城喻鐘聲。我歸林中,則城內無我,如耳往鼓處,鐘處則無。若無來往,亦復無聞者,聲不來耳,耳不往聲,聞義不立。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又齅此鑪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於意云何?此香為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為生於空?
熏聞云:旃檀者,一云此方無故不翻,或曰義翻與樂。釋論云:一切香木中,旃檀為第一。
谷響云:一銖者,律歷志云:二十四銖為一兩。今云一銖,言其少也。熏聞云:張華博物志云:有西國使獻香者,漢制不滿斤不得受,使乃私去,著香如大豆許,在宮門上,香聞長安四面十里,經月乃歇。又任昉述異記云:千里松香聞於十里,亦謂之十里香。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說聞非義。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鑪中爇此枯木?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𫎇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內云何已聞?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俱無處所,即齅與香二處虗妄,本無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醐,名為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為復生於空中?生於舌中?為生食中?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黑石蜜應不推移。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若生於空,汝噉虗空,當作何味?必其虗空若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苕溪云:黑石蜜者,善見律云:甘蔗,糠也,其堅如石。
是故當知,味舌與甞俱無處所,即甞與味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釋要云:按摩之法,常式皆然。遺教經中,佛令比丘當自摩頭,省覺內身,俾令進道也。省內則剃除鬚髮,省外則瓦鉢壞衣,令除貪以速證也。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虗空與汝成觸。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則此法為復即心所生?為當離心別有方所?
補遺云:此文足可以為山家學者決止觀揀境之蓍龜也。天台大師正為揀能緣識陰,能造心境。
真際云:意識所緣,法塵之境,三性不同,假實有異。
補遺云:如云惡五陰,實法也;惡眾生,假名也。善、無記例知。
軌生物解,互不相涉,故云生成法則。
補遺云:此中所緣三性,乃是法塵心所,亦通三性,非指心王自通三性。若止觀揀境,唯觀識陰心王者,蓋通觀善、惡、無記之心體。如輔行云:一者諸心不出於識是也。言生成法者,此心所法從心王生,故曰生成。如善心數軌,則善王以成法,則所習者善也。惡與無記,例此可知。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緣,云何成處?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為知非知?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於汝?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暖及虗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處從誰立?
孤山云:知則名心者,離心有法。法既有知,亦名為心也。異汝非塵者,異汝則非汝心,有知則非汝塵。既異且非,則是他人心矣。即汝即心者,防轉計也。云何下,難也。汝心唯一,云何有二?根塵俱知,是二心也。若非下,此意。法塵非是五塵,五塵及以虗空攝一切法。
熏聞云:問:法有二種:一、心法,謂相應諸心數法;二、非心法,謂過未來色法等。是則五塵等外更有心法,今何以云攝一切耶?答:此中為破。法若非知,須屬五塵及以虗空,故云攝耳。若是心法,自屬上文所破也。
皆現量境,自屬五根。法塵既不屬五,是故責云:當於何在?離合冷暖,即觸塵也。都無表示者,以意法無形緣,落謝五塵故。既於色空之境,不見法塵之狀,豈是空外別有法塵耶?心無所緣,處義安在?
荊公云:法自性空,非是塵也。此若有知,即是汝心,以何為法?此若異汝,又非是塵,則同他人心量,以何為法?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俱無處所,則意與法二俱虗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長水云:梵語䭾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相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六根乃至六識自為種族。
孤山云:此十八界,雖相對推破,而正在六識。其根與境,前已破故。本如來藏者,妄執既破,藏性即立。故此一經,原始要終,而皆即破即立。雖或偏破,而未甞不立;雖或偏立,而未甞不破。文有出沒,旨常圓備。破即空也,立即假也,破立相即即中也。三諦三觀,何文不爾?讀者行者,勤而照之。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生於眼識。此識為復因眼所生,以眼為界?因色所生,以色為界?
苕溪云:如汝所明者,小乘所解因緣生法,皆是實有,不了即空。據彼詰之,因破其執也。他皆倣此。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黃赤白,無所表示,從何立界?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虗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不遷,界從何立?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不識知虗空所在。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真際云:汝見指根也,以是不可見有對色故,非青等色故不可見,能照境發識故可對。此是勝義根,非浮塵根。既不可見,即無表示。
孤山云:次若因下,破有三意:一、識隨色滅;二、界義不立。若色滅、識不滅,則一遷、一不遷,兩類不同,何名種族?故云:汝識不遷,界從何立?若隨識滅,兩法已滅,界相何存?故云: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三、常不知空。惟既不變,既從色生,秪令識色,不應識空也。
長水云:若兼下,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界義應非。
釋要云:離別也。若言根境俱生此識,此中間識須有知不知別也。若許兩別,則知自合根,不知合境,故云離則兩合。又離則兩合者,若實別者,即知與不知二法合成一識,故云離則兩合。
是故當知,眼、色為緣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遺云:孤山科為結無離計,若根、境、識三處都無,乃結無也。則眼與色下,離計也。然則眼與色及色界三者,應云識界三可也。乃至下文皆然,似難曉其意,恐則眼結上自生,與色結上他生,及色界三結上共生。若云識者,不顯共義,所以意界文中結云:則意與法及意界三,乃從根標共義,舌、身亦然。據理合根、境雙標共義,前三、後三互現其義,本非因緣,總指三性自、他、共也。下去五文,意亦如是。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生於耳識。此識為復因耳所生,以耳為界?因聲所生,以聲為界?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色觸塵名為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相所在,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不聞非界,聞則同聲。識已被聞,誰知聞識?若無知者,終如草木,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內外相復從何成?
長水云:初若因下,破勝義根也。若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更有何識?次若取下,破浮塵根也。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界耶?則耳下,雙質二根也。聲能生識,何假於聞?若無於聞,聲亦不有。縱謂識因聲生,又許因根有相,則聞聲時即是聞識。若不聞識,非是界義;若聞於識,識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聞識自若無下,總破境生。不應下,破共生。
孤山云:識若雜成,則一半屬聲,一半屬聞,故云界無中位。既無中識,則內根外境,義皆不成。
是故當知,耳、聲為緣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生於鼻識。此識為復因鼻所生,以鼻為界?因香所生,以香為界?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為鼻?為取肉形雙爪之相?為取齅知動搖之性?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若取齅知,又汝心中以何為知?以肉為知,則肉之知元觸非鼻;以空為知,空則自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虗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以香為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生,伊蘭及旃檀木二物不來,汝自齅鼻為香為臭?臭則非香,香應非臭。若香臭二俱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為汝體?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為香,香復成臭,二性不有,界從誰立?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香有故應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既無中間,不成內外,彼諸聞性畢竟虗妄。
肉形即浮塵,齅知即勝義。
苕溪云:若名為觸,即是身根所覺之塵,故曰名觸即塵。孤山云:言空是汝,則不見形;言身是汝,則不能知。兩求不得,是無所在。伊蘭,臭樹也。
苕溪云:從二物不來下,以根從境破。境既有二,根應成兩:先定云為香為臭,次責云臭則非香,香應非臭。意在俱聞,墮兩鼻之失也。若鼻是一下,從以境從根破。根既唯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識界奚存?已上皆破根生也。
問:上云以香為知,知自屬香,豈非破境耶?答:斯蓋對根而說,正破勝義。次文不對根辨,方破境生也。若因下,破境生。如眼有見,既不能返觀其眼;例香有識,豈能返知其香?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云知即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者,又何名識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識,識不由香,是則界、義俱不成立。
孤山云: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是故當知,鼻、香為緣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生於舌識。此識為復因舌所生,以舌為界?因味所生,以味為界?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黃連、石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甞舌為甜、為苦?若舌性苦,誰來甞舌?舌不自甞,孰為知覺?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識自為味,同於舌根應不自甞,云何識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俱生,諸變異同相為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不應虗空生汝心識,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苕溪云:鹹淡甘辛,略舉四味,詳則有六,更加苦酢。
補遺云:按涅槃經,以劣三修,斥邪三修,用茲六味。恐今文旨,舌中泛舉,不必言六。
言和合者,眾味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燒煑異本也。斯等種相,若為能生一識體者,所生之識既一,能生之味豈殊。是則一切味塵,混而無別。苟無別識,界義不成。
熏聞云:又一切味下,以根從境破;識體若一下,以境從根破。
孤山云: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虗空是破無因生,四舌味和合是破共生。前後諸文皆爾,此中最顯。
是故當知,舌、味為緣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生於身識。此識為復因身所生,以身為界?因觸所生,以觸為界?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緣,身何所識?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為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虗空等相,內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復立,內外性空,即汝識生,從誰立界?
孤山云:麤尋曰覺,細伺曰觀。觸塵合離,是身覺觀之緣;既無觸緣,則無覺觀也。物不觸知,秪是物不知觸耳。既身知有觸,則知是身時即受觸,知受觸時即是身也。若即唯是觸,則無身相;若即唯是身,則無觸相。
苕溪云:次從阿難下,乃是委破初文身觸各生之義。先簡物不觸知,次顯身知有觸。既了身知有觸,則曉身觸同時。既曉同時,故知身觸各生,兩無所以。合身下,推合與離,此破中間識界。下文內外不成,結破根境也。中云何立,結破中間也。
是故當知,身觸為緣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同意即意,云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於法生。汝今諦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苕溪云:又汝識心下,俱舍論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名識。此云識心,同彼第七思量即意根也,兼了別性,同彼第二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識也。
熏聞云:經文前後皆指阿難現前第六識心破其情執,秪可取俱舍小宗釋此三義。
補遺云:思量即彼籌量,名意。了別性即彼了別,名識。經意指彼二三,同是意所生識,故云兼也。
然彼第二亦云意者,蓋識之異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識三無有差別,如火名焰,亦名為熾,亦名燒薪。
熏聞云:彼論問曰:心、意、識,此三何別?答:或別、不別。言不別者,心即意識,如火名熾等,秪是一心有三差別。言有別者,名即差別,或云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意,在陰名識等。上引俱舍釋今經義,亦約不別而別分此三名也。是故意識名同,但約先後以分二義。
長水云:若因意下,破根生識。法生故心生,無故不起。離緣下,例破所生,以無根而況識。又汝識下,總問同異。識心,八識也;思量,七識也;了別,六識也。七、八二識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總問,二俱有過。若因法下,破境生識。五塵不即意攝,以各有對。若離色下,正顯離塵無體。生則色下,破轉計。
釋要云:七八二識俱第六根者,唯識云: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即第六識以七八二識為所依根,故云六有二也。亦同名意者,起信有五意識,故七八二識俱得名意也。
補遺云:長水云:八識名心,七識名意,第六名識,同在第六,名為意根者,只緣阿難大眾將破無明,故有此解。四明、光明記,以七、八同在無記,良由七、八唯依第六而住。
釋要云:所思者,所思惟境也。發明者,由所思境引發顯明意根故也。以由塵發知故,今正破第六識,兼七八破也。
苕溪云:同意下,謂若識同意,云何復有能生所生?若識異意,則應所生同于無情。又縱計云所生無識,則與能生體性非類。又若救云所生有識,此識既無前法可緣,必須反識其意,意若為境,根義不成。
熏聞云:世間諸法不離五塵者。問:前意法處推所緣法,則云此塵非色香味等,今何取五塵為法耶?答:前文正推法處,故對落謝五塵言之。此中既破意識,須對現前五塵而說,以五意識從現境生故。非意所攝者。此據意法斥之,言五塵之法自屬五根所攝,非意家法入之分也。
資中云: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
長水云:法塵之法,故云法法所因,即法塵也。
擕李云:色空動靜通塞,即色聲香三塵也,合離即味觸兩塵,生滅即法塵。然生滅但是五塵相通,離五無體,故云生則諸法生,滅則諸法滅也。
苕溪云:初破根生,次破境生,不破共生者,例前可知。
熏聞云:應云:若意法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云何成界?
補遺云:此中生滅,亦指上六。六中意入生滅二塵,當以憶忘以言生滅。言生則色空諸法等生,即意地覽塵斯憶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即意地失憶為忘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和合因緣,一切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云何如來因緣、自然二俱排擯?我今不知斯義所屬,唯垂哀愍,開示眾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孤山云:阿難既執昔所談世諦,疑今所演第一義諦,將恐眾生聞昔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于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故請開示也。
熏聞云:皆因四大和合發明者,應知四大有內有外,內謂正報,外謂依報。前五陰中,色必具四大,一往通內外,二往唯在內。下七大中,地、水、火、風,一往通依正,二往唯在依。空大對四,皆屬于境,并根與識,還是重破三科之法。聖言被物,各隨所宜,得益不同,故茲異說耳。
釋要云:又此七大,即前三科也。地等五大,即前十二處。根大,即六入。識大,即十八界。但以為門不同,宜樂有別,故重說耳。
谷響云:戲論,謂同兒戲言論而無實理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緣覺諸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為汝開示第一義諦,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緣而自纏繞?汝雖多聞,如說藥人,真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說為真可憐愍。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大乘者通達實相。
孤山云:恨無始來一向多聞,是厭小也;慇勤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等,是求大也。亦可指法華中。
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興諸大雜和,猶如虗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冰,氷還成水。
次阿難下,明彼大性本真則非和合,故引虗空喻之,即同下文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也。生而復死、死已還生,故曰生死死生,即終始相成也。今生後生、今死後死,故曰生生死死,即生滅相續也。
次舉二喻,以相續如火輪,相成如氷水。
荊公云:如水成氷,留礙不通;氷還成水,流通無礙。此氷與水,但是一性。四大和合,則如水成氷;性真圓融,則氷還成水。
補遺云:經意言七大之性,本是真常,體虗無性,非不和合。又若和合,失其真性,便有死生之咎。此總非文大意如此。
熏聞云:阿難唯執世諦,蓋據小宗;如來兼破真俗,斯約大義。
汝觀地性,麤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虗塵,析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鄰虗即實空性。阿難,若此鄰虗析成虗空,當知虗空出生色相。
孤山云:三藏二乘析法觀空,故約彼解以破其執。
熏聞云:汝觀地性者,此指析法差別之性也。下水、火、風等,皆是俗諦性耳。前云若彼大性,則指四大之中真諦性也。墮文釋義,不可混同。如地持中有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別故;二、實法性,性真實故。
孤山云:言隣虗塵者,以此塵極微,鄰於虗空。故七鄰虗為一透金塵,七透金塵為一透水塵,七透水塵為一兔毛塵,七兔毛塵為一羊毛塵,七羊毛塵為一牛毛塵,七牛毛塵為一隙中遊塵。
有解云:諸瑜伽師作析色明空觀,以假想慧力分分析麤色,一微塵猶有十方分,但名微塵,不名極微。更析此微為七分,即無十方分位,名為極微,亦為極略色,亦云鄰虗,亦云色邊際,以不可分析故。若析之,則成虗空。
長水云:微塵有方分微也,鄰虗塵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相。今指有方分微名色邊際,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熏聞云:經中言析彼極微者,乃通相呼微塵為極微也。
補遺云:若據鄰虗,即是極微,方名色之邊際。今經析極成鄰,乃指微塵為極微,亦名色邊際。所以熏聞記云:此乃通相,呼微塵為極微也。良由望彼隙塵,豈不名為色之邊際,通名極微耶?
孤山云阿難下,謂既能析色為空,亦可合空成色。
今汝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汝且觀此一鄰虗塵,用幾虗空和合而有?不應鄰虗合成鄰虗。又鄰虗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空云何合?
若合鄰虗,自成方分,以類各合,非互相成。
資中云:若空不可合,色從何生?故知此色本無自性。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循業發現。
孤山云:此文別斥,下文通斥。別則阿難不了藏性,通則世間妄起執計。然不了真心,故起妄計;起妄計,故不了真心。文雖各指,義乃同歸。此理雖無始本具,阿難亦無始本迷,故云汝元不知也。如來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云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云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並云性。三諦圓融,不一不異,非縱非橫,名如來藏。涅槃亦謂之祕密藏也。谷響云:以合攝三諦,故受藏名;是佛所證,故名如來藏也。眾生在迷,理與佛等,是故藏性凡聖一如,非偏小知,復稱祕密。
俗故,十界宛爾,故曰性空真色。真故,生佛寂然,故曰性色真空。此言理具,非關事造,故云性也。理具如摩尼具寶,事造如摩尼雨寶。理具如水具波性,事造如因風起波。若不具寶性,餘珠應雨寶。若不具波性,大地應起波。是故一家明圓,必談理具,深符佛旨,妙得自性。若說若行,皆須了具。
荊溪云:問:一心既具,但觀于心,何須觀具?答:一家觀門,永異諸說,該攝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聖、一切因果者,良由觀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雖具,若不觀之,但言觀心,則不稱理。小乘奚甞不觀心耶?但迷一心具諸法爾。若不爾者,何名發心?畢竟二不別,成正覺已,何能現于十界身土?然理必融事,事豈殊理?理事雙泯,故曰清淨本然。如水必融波,波不離水,波水尚一,理事誰分?
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彼彼互攝,一一相融,故曰周徧法界。我心既具,生佛皆同,今從的示,故但云心。究竟而言,則是我心、佛心、生心,展轉互徧,名無差別。
隨眾生下。名藏性。隨緣造十界事也。則是隨染淨心,順差別業,發現十界依正之果耳。
九界高下通名妄染,五即聖賢總號真淨,以圓五即通為佛界故也。由心染淨故業差別,然則佛界本了無別,對待九界悉名差別。
隨妄染心順黑惡業,則發現三塗依正。隨妄染心順白淨業,則發現三善依正。隨妄染心順無漏業,則發現二乘依正。隨妄染心順亦漏亦無漏業,則發現菩薩依正。若以六即甄明,則九界隨順妄染心是理,即理具而情迷者也。
如西處無東,妄認為東。
佛界隨真,淨心是五,即稱理而悟者也。悟有淺深,故有五位高下。
長水云:無妄相應,具無漏法,故名清淨。非是有為,故云本然。無所不在,故云周徧。此則種性、體德、體量悉具足耳。若識此法,成三妙觀,方知一塵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眾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塵中,即見盧舍那,即見自己,即見一切法。如一微塵,一切法亦爾。
釋要云:成三妙觀者,若能體達依正之法,性色真空,是即空觀,所謂一空一切空,無假中而不空。體達性空真色,是即假觀,所謂一假一切假,無空中而不假。色空不二,是即中觀,所謂一中一切中,無空假而不中。斯則三觀一心,非縱橫並別。故台宗諦觀,名別體復同,是故能所二非二。
纂註云:觀經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天台疏云:是心作佛者,佛本是無,心淨故有,亦因此三昧心終成作佛也。是心是佛者,向聞佛本是無,心淨故有,便謂條然有異,故言即是心外無佛,亦無佛之因也。妙宗鈔云:釋中二句二:初、作是別明二:初、約能感能成釋作。作有二義:一、淨心能感他方應佛,故名是心作佛。言佛本是無者,法身妙絕,無有色相見故。心淨故有者,眾生淨心依於業識,熏佛法身,故見勝應妙色相也。二、三昧能成己之果佛,故云亦因等也。復名作佛,初作他佛,次作己佛。二、約即應即果釋是。是亦二義:一、心即應佛,故名是心是佛。向聞等者,佛體無相,心威故有,是則心、佛及以有、無條然永異。經泯此見,故言心是應佛,心外無佛。二、心即果佛,故名是心是佛,即亦無佛之因一句也。既心是果佛,故無能成三昧之因也。眾生心中已有如來結跏趺坐,豈待當來方成果佛?初是應佛,二是果佛。此乃消釋經疏之文。若論作是之義者,即不思護三觀也。何者?以明心作佛故,顯非性德自然有佛;以明心是佛故,顯非修德因緣成佛。應知外道諸句、三教四門所有思議,不出因緣及自然性。故佛頂經明乎七大皆如來藏,循業發現,一一結云: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彼云:世間該於九界,今於一念妙觀作是,能泯性過。即是而作,故全性成修,則泯一切自然之性;即作而是,故全修即性,則泯一切因緣之性。若其然者,何思不絕?何議不忘?既以作見絕乎思議,復以作是顯於三觀。以若破若立,皆名為作,空、假二觀也;不破不立,名之為是,中道觀也。全是而作,則三諦俱破,三諦俱立,名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也;全作而是,則於三諦俱非破非立,名一中一切中也。即中之空、假名作,能破三惑,能立三法,故感他佛三身圓應,能成我心三身當果。即空、假之中名是,則全惑即智,全障即德,故心是應佛,心是果佛。故知作是一心修者,乃不思議三觀。十六觀之總體,一經之妙宗,文出此中,義徧初後。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苕溪云:世間通指九界。
熏聞云:別而言之多指人天,至別教菩薩已還,以謂識心分別計度因緣自然等。此如初卷中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
補遺云:七大中斥世間無知,通雖九界,別非四趣。一者有文,如記所引初卷。二者有義,良以四趣底下,慮不及此。
稟權教者,皆名無知。不了實義,故名為惑。執成名相,故名曰為。
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餘皆倣此。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
補遺云:無我,猶言無體也。如下:水性無定,風性無體。
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為一眾,眾雖為一,詰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盧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曇種姓。
擕,李云:陽燧者。熏聞云:古文作鐆。應法師云:五石之銅精也。
崔豹古今註云:以銅為之,形如鏡,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生,以艾炷之也。又淮南子云:陽燧火,方諸也。論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煉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天晴向日出火也。如我下例,非和合義。
問:破七大中,何故唯此火大例和合耶?答:前地大,和合義踈,其執易破。從火洎識,和合義親,所計難破。且如火性,以俗諦觀之,灼然因于鏡、日、艾三和合而生。今以眾人和合,詰其根本,各各不同。用顯諸法和合,皆是虗假,都無真實。火大既爾,須將此義貫下五大,亦復如是。所舉舍利弗等三人不同,例同鏡、日、艾三也。水、風等三,隨義可解。補遺云:記主意以舍利弗等三人,例同鏡、日、艾和合之義。水中珠空月三,風中衣空面三,亦可例同三人和合之義,故曰水、風等三。
梵語僧伽,此翻眾眾,即和合義。和合但是假名,離彼實人,無別體性。
熏聞云婆羅門者,應師云:此訛略也,具云婆羅賀磨拏。義云承習梵天法者,其人種類自云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唯五天竺有,餘國即無。諸經中言梵志,亦此名也。
孤山云:優盧。頻螺云:木瓜林。迦葉波云:龜氏。瞿曇,星名,從星立姓,至於後代,改姓釋迦。
阿難!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執鏡於日求火,此火為從鏡中而出?為從艾出?為於日來?
阿難,若日來者,自能燒汝手中之艾,來處林木皆應受焚。若鏡中出,自能於鏡出然於艾,鏡何不鎔?紆汝手執尚無熱相,云何融泮?若生於艾,何藉日鏡光明相接然後火生?汝又諦觀鏡因手執,日從天來,艾本地生,火從何方遊歷於此?日鏡相遠,非和非合,不應火光無從自有。
孤山云:紆,屈也,縈也,曲也。亦可訓勞。
資中云:日鏡相遠,日去人間四萬踰繕那。
熏聞云:一踰繕那,二十里也。
汝猶不知,如來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當知,世人一處執鏡,一處火生,徧法界執,滿世間起,起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恒。
如室羅城迦毗羅仙、斫迦羅仙,及鉢頭摩訶薩多等諸大幻師,求太陰精用和幻藥。是諸師等於白月晝,手執方諸承月中水。
長水云迦毗羅,此云黃赤色。斫迦羅云輪。鉢頭摩云赤蓮華。訶薩多未詳或翻事水。太陰精月也。
孤山云:月正中曰晝。方諸,出水珠也。淮南子曰: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論衡云:十一月壬子日夜半時,于北方鍊五方石為之,狀如盃盂,向月得津。
高誘註曰: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也。許慎又注曰:諸,珠也。方,石也。譯人蓋取後許慎之說。
補遺云:燧字本作鐩,亦通作鐆,鐩乃是水火鑑也。若作此燧,本是塞上亭守鋒火,又是鑽燧之燧。
涅槃疏:問:恒與常何異?答:不從因緣為常,始終不異為恒。
此水為復從珠中出?空中自有?為從月來?阿難!若從月來,尚能遠方令珠出水,所經林木皆應吐流,流則何待方諸所出?不流明水非從月降。若從珠出,則此珠中常應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晝?若從空生,空性無邊,水當無際,從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復有水陸空行?汝更諦觀,月從天涉,珠因手持承珠水盤,本人敷設,水從何方流注於此?月珠相遠,非和非合,不應水精無從自有。
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從月降。
熏聞云:皆同陷溺者,乙咸、乙陷二切,水沒也。
孤山云:精,猶性也。
汝尚不知如來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一處執珠,一處水出,徧法界執,滿法界生,生滿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
汝常整衣入於大眾,僧伽梨角動及傍人,則有微風拂彼人面。
真際云:僧伽梨,大衣也。
熏聞云:僧伽梨,此無正翻,義云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時,入聚落時。衣,慧上菩薩經謂之大衣。
袈裟從色得名。
此是不正色,亦云壞色。南山業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添衣,名道服也。遺教經云:著壞色衣。三衣通稱。
此風為復出袈裟角,發於虗空,生彼人面?阿難,此風若復出袈裟角,汝乃披風,其衣飛搖,應離汝體。我今說法,會中垂衣,汝看我衣,風何所在?不應衣中有藏風地。若生虗空,汝衣不動,何因無拂?空性常住,風應常生。若無風時,虗空當滅,滅風可見,滅空何狀?若有生滅,不名虗空,名為虗空,云何風出?若風自生被拂之面,從彼面生,當應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佛?汝審諦觀,整衣在汝,面屬彼人。虗空寂然,不參流動,風自誰方鼓動來此?風空性隔,非和非合,不應風心無從自有。
長水云:動靜不同,故云性隔。心亦性也。
汝宛不知如來藏中性風真空,性空真風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汝一人微動服衣,有微風出,徧法界拂,滿國土生,周徧世間,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資中云:虗空與色,二俱是假,亦相因有,體不離色。故小乘以明暗為體,大乘以空一顯色及極逈色為體。上見空明顯色,下見空明逈色。
今謂此經空大,先立後破,涅槃虗空亦復如是。
何以明之?彼經佛說眾生佛姓猶如虗空,此即立也。迦葉乃以虗空對於四大,謂空是有,故佛以一十復次而遮其非,意恐眾生認所喻之性同能喻之空,此即破也。今言空性無形者,蓋云無依正之形耳。而亦因依正之色顯空大之相,故云因色顯發。斯則正取涅槃能喻之空,非無色也。故下文鑿井得空,乃是逈色之類。況前文云縱令虗空亦有名貌,下文云見覺頑空等,然則頑空豈無色耶?應知今經說空為大者,以明迷妄有虗空,依空立世界。又言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消殞。是故次四大後須說空大,此先立也。至下文作三句推之,方是破也。
補遺云:今謂今經破妄中所明空者,乃空一顯色同涅槃,引喻顯佛性徧之文。今顯真中所明空者,乃如來藏性同涅槃佛性之空,破凡夫妄情也。資中:順經破妄,因色顯發,以明空體。
如室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毗舍、首陀,兼頗羅墮、㫋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虗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虗空,虗空淺深隨出多少。
孤山云:剎帝利,王種也,奕世君臣,仁恕為志。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正,絜白其操。毗含,商賈也,貿遷有無,逐利遠近。首陀,農人也,肆力疇壟,勤身稼穡。凡茲四姓,清濁殊流,婚嫁不通,飛伏異路。頗羅,墮真諦,翻捷疾,亦利根。慈恩云:婆羅門凡十八姓,此居其一。旃陀羅,云嚴幟,惡業自嚴,行持標幟,謂搖鈴持竹也。
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迥無通達。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虗空因土而出?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虗空因何所出?鑿空虗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虗空無從自出。
補遺云:若因土出至空何不出者,此因土中有二:初破空出土入井,次若無下破轉計空無出土入井也。空有為入,既為所破,恐轉計云空無出入也。破云:空若無出入,則非因土出而有空相。既不相因,顯是一物也。土則出時,空何不出?空土既同,何得土去空留耶?汝更下破共生佛意,更合審諦之相,乃在下文。如云鑿從人手,乃諦審也。土因地移,乃諦觀也。文中雖有三諦字,初一句總標耳。下文根大中有四審字,初一句總標下三審字,審其明暗空三不能生。根大至下識大中只有二詳字,乃對見相二義。空大中因土是自生,因鑿是他生,二義合是共生。經文從鑿空虗實去,只是重結無因耳。意云:鑿實空虗二者,體性相乖,故不相為用,猶言不相為因。
又若因土出下,破有二義:一、約空土相異破;二、若無出入下,約立土相即破。
若此虗空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苕溪云:四大後所以點空,均名五大者,蓋諸經常談,唯四而已。此既異彼,故特言之。下根識中,其例亦爾。通名大者,且從事立。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苦。言大性周徧,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為如來藏也。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虗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井;十方虗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
見覺即見精,如鏡鑑像,得現量境,非如識之分別青黃,故曰無知。以前破識破見,原有二層,皆對空顯破,故四大後又舉空。見識本如來藏,以迷妄故,分一精明而為見聞覺知,與六和合也。有不達斯旨者,強以見覺為勝義根,此大悞矣。勝義乃清淨色法所成,是法相宗語,下文明云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明矣。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設居中宵,白月則光,黑月便暗,則明暗等因見分析。
此見為復與明暗相并?太虗空為同一體?為非一體?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擕李云: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亦異,四非同非異,但經文分兩同異,各成一句。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及與虗空元一體者,則明與暗二體相亡,暗時無明,明時非暗。若與暗一,明則見亡,必一於明,暗時當滅,滅則云何見明見暗?若明暗殊,見無生滅,一云何成?若此見精與暗與明非一體者,汝離明暗及與虗空,分析見元作何形相?離明離暗及離虗空,是見元同龜毛兔角。明暗虗空三事俱異,從何立見?明暗相背,云何或同?離三元無,云何或異?分空分見,本無邊畔,云何非同?見暗見明,性非遷改,云何非異?
分析見元,即見精明元,下文謂見根也。心法而云根者,此六如根為輪生死,證妙常之根本,元一精明所分故也。荊公云:相見無性離三元。無性見無相,本無生滅。
汝更細審,微細審詳,審諦審觀,明從太陽,暗隨黑月,通屬虗空,壅歸大地,如是見精,因何所出?見覺空頑,非和非合,不應見精,無從自出。
擕李云:前四句破因緣生,此破無因自然生也。
若見聞知性圓周徧本不動搖,當知無邊不動虗空,并其動搖地水火風,均名六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孤山云:前於六根廣破眼見,餘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徧。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
長水云: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與識同名大者,未見經出諸圓。實教圓觀諸法,根、境、識三周徧不動,雖有其義,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為最後究竟垂範也。
釋要云:大教始有空名者,大乘中說五輪,即地、水、火、風、空也。空性周徧,時處悉有,故名大。根境識有周徧義者,圓覺云:覺性徧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徧滿法界;根徧滿故,當知六塵徧滿法界等。又光明亦有六大,皆不彰灼。准此,七大最顯明也。或可單牒見之一根,意云:見性本無見性可得也,覺知此性也。
阿難,汝性沉淪,不悟汝之見聞覺知本如來藏。汝當觀此見聞覺知,為生為滅?為同為異?為非生滅?為非同異?汝曾不知,如來藏中,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徧法界,隨眾生心,應所知量。如一見根,見周法界,聽齅甞觸,覺觸覺知,妙德瑩然,周徧法界,圓滿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長水云:曾,則也。鼻舌二根境合始覺,故名甞觸。覺,觸身也。覺,知意也。
補遺云:如上六根文中佛難,鼻根聞香同身觸難,則知鼻等亦得觸名。以鼻別香臭,舌辨甘辛,乃是甞觸。甞猶試也。身不能試香臭等,但名覺觸耳。然准今文,甞觸猶在乎舌。以味到舌,觸義尤著;煙氣到鼻,觸義猶疎。是故今文甞觸在舌矣。
荊公云:六根皆受性於覺,故於見言性見、覺明、覺精、明見。耳聽、鼻齅、舌甞、身觸及意知根,亦與見同,皆受覺性。言覺觸則身根性覺,言覺知則意與舌根性覺,耳鼻二根推類可知。所謂性見、覺明、覺精、明見者,覺明從覺起,明覺精合神,有覺亦與知同體,以見非知,故可言精而不可言知也。上言見覺無知,則其不可言知明矣。見性屬覺,以明合精,故先言覺明,復言覺精矣。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
汝今徧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
真際云:根俱照境,故如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此識了知,為生於見,為生於相,為生虗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
阿難,若汝識性生於見中,如無明暗及與色空,四種必無,元無汝見,見性尚無,從何發識?若汝識性生於相中,不從見生,既不見明,亦不見暗,明暗不矚,即無色空,彼相尚無,識從何發?若生於空,非相非見,非見無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滅緣,見聞覺知,無處安立。處此二非,空則同無,有非同物,縱發汝識,欲何分別?
若無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別識明月?
汝更細詳,微細詳審,見託汝精,相推前境,可狀成有,不相成無,如是識緣,因何所出?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聞聽覺知,亦復如是,不應識緣,無從自出。
補遺云:汝更細詳,總標也。微細詳審,別舉也。詳之審之,乃對見相。
長水云:和謂了別,澄謂照境。
熏聞云:識動見澄,非和非合者,此約根識動靜相違,名非和合。若望他境,還破自生耳。若風大中云:風空性隔,非和非合。既對境論,乃破他生也。若火大中云:日鏡相遠,非和非合。此乃自他相望,正是破和合性,隨義而說,故非一塗。
若此識心,本無所從,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性非從所。兼彼虗空,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荊公云:識雖在六根,而性非從所。性非從所,即非因緣,亦非自然。
阿難,汝心麤浮,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為空為有?為非同異?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覺明真識,妙覺湛然,周徧法界,含吐十虗,寧有方所循業發現?
荊公云:於空云汝心昏迷,空性覺故。於見云汝性沉淪,見性外現故。於識云汝心麤浮,識心內潛故。浮則但認浮根,麤則不達識精,所謂性識。明知覺、明真識者,明知受明於覺,覺明從覺起明,識體是知,受明於覺,故先言明知,後言覺明。言妙覺者,覺妙於此。言十虗者,識及六根所起用處,有而不實,故云十虗。風無實體,依土發現,故云國土。水火為世間用,故云世間色。不言世間國土者,離色無世間國土,離世間國土無色,空所圓滿,非特世間國土,又非有而不實,故云十方。方無遷流,空亦如是。
補遺云:含吐,猶卷舒也。十方虗空,在真心中為小,故能卷舒之。
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蒙佛如來微妙開示,身心蕩然,得無罣礙。
長水云: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則無滅。生滅去來,皆如來藏,圓徧不動,清淨本然。此是如來宣勝義中真勝義性,故云微妙。開示身心圓明,故云蕩然。更無諸法可為所疑,故無罣礙。
是諸大眾各各自知心徧十方,見十方空,如觀手中所持葉物。
向執心在身中,謂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內,如片物持於掌間。下文亦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
孤山云:上云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心徧十方,即所覺之理。常住真心,徧融十界,故曰十方。天台釋法華經:深達罪福相,徧照於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見十方空者,謂十界脩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虗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褁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無情作佛之說耶?
向執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心,離實相外無法可得,故世間物皆菩提也。菩提云覺,覺即是佛。若執無情無佛性者,請看此文。縱信無情有性,仍說不具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謂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謂無情性。若此派分,何異他說無情草木無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具法,定具諸法,故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風,均名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妙覺湛然,周徧法界。含吐十虗,寧有方所?
手鑑云:立量示,謂西域諸賢聖僧所解法義,皆以三量為定:一、比量,二、現量,三、佛言量亦名正教量。比量者,以宗、因、喻比度也。如遠見煙,必知有火,亦非虗妄。現量者,親自現見,不假推度,自然定也。佛言量者,以諸經為定也。若但憑佛,不自比度證悟者,秪是泛信,於己未益。若但現量,自見為定,不勘佛語,焉知邪正?外道亦親見所執之理,修之亦得功用,自謂為正,豈知是邪?若但用比量,既無聖教及自所見,約何比量?比度何法?故須三量勘同,方為決定。然今但用二者,以未親證故。故西域諸師既以親證,三量備矣。
反觀父母所生之身,猶彼十方虗空之中,吹一微塵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漚起滅無從。
太虗處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觀所生微質,於心大小若何,故舉空中一塵存亡。此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舉漚,喻了身無生也。前喻猶存小相,今喻相本無生,故此二喻各顯一意。
纂註云:若以文往觀,則有空塵一喻,可無海漚一喻;有海漚一喻,可無空塵一喻。若以義往求,則非空塵一喻,無以顯心徧而身局;非海軀一喻,無以顯身局即心徧。二義相須,故用二喻。亦猶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疇,相為表裏。前後文雖為顯心徧、身局,且欲見身心一體,故並用海漚一喻二卷、六卷。至辨魔文,欲談此心至大,虗空世界至小,故復以雲點太清為喻。觀者詳之。
了然自知,獲妙本心,常住不滅。
了謂顯了。然,語辭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迷妄名失,了悟為得。既言常住不滅,故非新得,但顯現耳。
禮佛合掌得未曾有,於如來前說偈讚:
孤山云:圓頓之解,昔所未有,而今得之。
妙湛總持不動尊。
此下四句即顯三寶:初句是能說教主,即佛寶;次句是所說經教,即法寶;後二句是受益之人,即僧寶。佛證三德之理,說三德之教。阿難前以三德為請,今獲三德之益,故此讚述也。今文六字是讚,一字是號。妙湛即讚真諦,是般若德也;總持是讚俗諦,即解脫德也;不動是讚中諦,即法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湛;即一而三,故曰總持;即非三非一,故曰不動。譬摩尼珠,即瑩徹、即具寶、即體圓,雖三宛然而是一珠,雖是一珠而三宛然。故涅槃云: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解脫之法亦非涅槃,三德各異亦非涅槃,是故不一不異。如摩尼珠者,名大涅槃,是佛所證也。
然茲所證,乃由因中修乎三止三觀,寂照心精,而得斯果。故阿難前請云:然動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最初方便。蓋請如來自行之因,欲依修學,既蒙開示,已悟常心,故還以三觀之因,所克三德之果,以讚於佛也。尊即十號歸一由,證此三號世中尊。
首楞嚴王世希有。
上四字是號,下三字是嘆。首楞嚴,大定之總名,此云事究竟,冥三德之理,故曰究竟。別而往目,即奢摩他等三焉。阿難以別名而請,今舉總名而嘆,以顯圓定三一,一三展轉無礙也。出偏小上,喻之以王,是則行從理而得名,教從行而立稱。若然者,教、行、理三悉號楞嚴,而今正舉能詮以歎也。五時設化,逗機非一,未若純顯圓常,直明心性,故於如來在世五十年間所說經中最為希有:一、教希有,開權顯寶故;二、行希有,圓融妙定故;三、理希有,常住真心故。
銷我億劫顛倒想,不歷僧祇獲法身。
億劫顛倒想,謂無始無明也。
長水云:初句斷障,即前身心蕩然,得無罣礙。從無始來,妄認四大六塵緣影為身心相,迷己為物,觀大觀小,皆為顛倒虗妄亂想。今聞開示,不執不認,故名為銷。
孤山云:若藏教如迦旃延子,明四階作佛義,三阿僧祇修六度行,百劫種相好因,然後樹下斷結,獲五分法身。此歷僧祇,非不歷也。若通七地,齊羅漢八地,扶習潤生,經無數劫,然後七寶菩提樹下,一念與真理相應,斷除殘習氣,獲真空法身。此亦歷僧祇,非不歷也。若別教地前緣修萬行,動經塵劫,方入初地分,證中道法身。又如唯識云:地前方歷一僧祇,初地滿二僧祗,八地至等覺,方是第三僧祇,然後至妙覺位,乃獲究竟法身。此亦歷僧祇,非不歷也。此皆方便之談,時長行遠。今言不歷,即圓悟自心,名大直道。法華八歲龍女,南方作佛。華嚴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胎經云:凡夫賢聖人,平等無高下,唯在心垢滅,取證如反掌。皆與此文同焉。圓人一生,尚有超登十地者,況初住乎?說乃超諸位,入於如來妙莊嚴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又云:此經圓頓,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此乃圓修圓證,不斷而斷,無成而成,豈待時劫,方成佛道哉?
長水云:下句悟道,即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也。阿僧祇云:無數劫波,此云時分。方便教說,一切諸佛,皆於無數劫中,修波羅蜜,然後成佛。今於此會,言下頓悟,獲妙本心,常住不滅,何歷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又云:彈指超無學。又圓覺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皆此義也。
然據今文,且敘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徧十方。知即解也。敘雖論解,不無證悟,以隨人入位,淺深不同。且如兩教二乘,稟權菩薩,圓教根性,未發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已入信解行位,聞法開悟,即是證悟。更有已入地住,即增道損生,乃至妙覺,破惑證理,發真妙用,皆隨位淺深而論廣狹。
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恒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初句敘佛智,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即於此身期獲證果,故曰願。今次句敘悲,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下云除惑,即煩惱無盡誓願斷。悲智二法即菩提心,正是道體。復以要誓總而持之,即三法周備,四願具足,發菩提心畢於此矣。
苕溪云:初即佛道誓成,以攝法門誓學,由學法門而得果故。次即眾生誓度,以攝煩惱誓斷,由斷煩惱方度生故。
長水云:了悟覺性,即前獲本妙心,得法身也。二、發菩提心,即本悲、智二願也。後修菩提行,即向下問修行方便也。謂若不了身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提。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三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覺,明性從深理生,故名深心。以此二心,承順塵剎諸佛化行,無二無別,故名為奉。四句,結報恩。大論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徧三千,若不傳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恩者。
苕溪云:以上願心歸奉塵剎如來,是報我佛微妙開示之恩。
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
苕溪云:前願度人如釋迦,故云願度是眾。今願取土如釋迦,故曰五濁誓入。
補遺云:此中誓入五濁,乃行因與物結緣之相耳。法華中聲聞辭五濁者,以初入佛道,今進道逾深,慈悲逾重,不辭五濁,欲流通也。若法華授記淨土,乃佛果之化耳。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審除微細惑,令我早登無上覺,於十方界坐道場。
前明三德之體,故云妙湛等。此明三德之用,故云大雄等。涅槃云:佛性雄猛。故知大雄是法身之用也。又曰:是諸聲聞無有慧力。故知大力是般若之用也。又曰:慈即解脫。故知大慈是解脫之用也。既而理顯智極斷圓,乃能無謀而化,故今請更開導,除我細惑。
長水云:前云未成不滅,約時堅論;今云於十方界,約處橫說。
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羅心無動轉。
真際云:舜若多空義,爍迦羅堅固義,類拔折羅,此云金剛。阿難懇陳請願,二利周圓,表此真誠。故此比較,虗空之性尚可銷亡,我堅固心終無動轉。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
長水云: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境入之處也。
釋要云:六根不能亡緣,反照為境所入,從此引心起惑,造業輪迴罔極。
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俱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故唯以根為入也。
熏聞云:根能受境,吸覽前塵,故偏名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