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 卷8

安慧菩薩造 宋 惟淨等譯

大乘中觀釋論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

觀先分位品第九

前品中說如作者作業彼能取所取二法互不相離施設有性非勝義諦故有異宗說此頌言

眼耳等諸根
受等心所法
彼所取若成
有取者先住。」

釋曰有一宗人作如是說彼說有因故下頌

若無彼先住  何有眼耳等?」

釋曰此中意樂先有物體譬如織者故下頌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法住。」

釋曰若彼所取見等有法先住乃有所取造器用

復次頌言

眼耳等諸根
受等心所法
有法先住者
以何可了知?」

釋曰彼宗意者應知有其他法能取即有所取可得

論者言彼眼等根別異所取先無其體此義不成此遣法差別若或施設所取不有即所施設物性無體如無經緯即㲲等不成此遣法自相

復次頌言

若離眼等根  有法先住者。」

釋曰見聞及受者此等諸法若有先住故下頌言

應離眼耳根  有見等無疑。」

釋曰今此非有其眼根中無有見法可得和非離眼根有見法故如是所說餘義亦然離眼等根而有何法若取若捨若異眼根有見聞若無所取或見或聞云何可知此是所見所聞此是能見能聞亦非眼等先有能見及受者可成此復云何差別見性不有體故何以故若離眼等有法先住能成見聞此即無住若不離眼等有法先住此乃見即是聞亦非道理非見分位滅故若或如是能見眼根與所見相不相離者是故離眼等根亦無所取何有能取若見若聞若離所取復何能取或有頌言

一切眼等根  實無法先住。」

釋曰云何一一根有法先住故下頌言

眼等根所取  異相復異種。」

釋曰此非眼等彼一一根先有法住復次頌

若眼等諸根
無法先住者
彼眼等諸根
當云何先有?」

釋曰若一一根決定有法而先住者此乃先復有先若爾為即為離邪今此如是亦非眼根之前先有彼餘耳等諸根彼等未有成故此復云何故下頌言

若見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一一有先住
如是非道理。」

釋曰非離見分位中有彼聞者受者而得和亦非先有眼等諸根見性可得眼等相違

復次頌言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復異
見時若能聞
即成多我體。」

釋曰若眼等一一根先各有異即見聞各受者亦異若或見等次第所成如是若有見即能聞者此乃因見有聞此復云何以各別相續成多我體若言別有取者此應觀察彼宗引云如佛所言名色緣六處而彼色者四大所成即有能取所取是故實有取者分由眼等根與六處和合次第乃有受法生

復次頌言

眼耳等諸根
受等心所法
彼從諸大生
彼大無先住。」

釋曰彼能取性畢竟說者云何離彼所取先有大種所成若爾即非所取以能取非所取成故若所取如是決定有彼所取性者如秤低昂即因果生滅離所取法彼同時性如是決定能取差別即有多性可得非無差別一性同生以離所取有所成故若或大種所取隨生即無法先住若彼大種無先住者云何大種所成眼等諸根有其所取亦非能取所取中間決定有法可得

復次頌言

眼耳等諸根
受等心所法
若無先住者
眼等亦應無。」

釋曰若眼等諸根無法先住者即無有法能取所取即何有眼等能取相待因性

有人言應知能取無性可得此即是為發生正見捨離邪見如佛所言若法有性皆如幻此即正見若法無性如幻化者此即邪見此中頌言

彼眼等先無
今後亦復無
以三時無故
有性皆息滅。」

釋曰諸有分別於勝義諦中悉不成故若有分別皆是世俗施設所得勝義諦中即無分遣有性故世俗諦中有所得法皆如幻如前所言有法先住者即是邪見所說無相違

觀薪火品第十

復次所作如說薪火物體有性非如作者作業一向對待所成若薪火二法決定有性無如作者作業此即不成

此中應問若欲令其薪火二法物體有性者為一性邪為復多性有所得邪此義云何故頌言

若火即是薪  作作者。」

釋曰有所安立此說畢竟此言薪者因薪能作於火燒時此有薪之業用薪火非一是故作者作業非一性故如陶師與瓶此遣法自薪火若一性者即能燒所燒薪火二法不得和合此遣法差別故下頌言

若薪異於火  離薪應有火。」

釋曰此中意者若異法異性現事止息即無能燒所燒若火燒時薪即不有即無所起應思擇若無起時彼即無性亦非無薪有火可見若異於薪亦不見有因待之法是故無如無經緯即㲲等不成

復次頌言

異即應常然
火不因薪故
薪即復無功
此業用相違。」

釋曰雖有他法不相因待不因彼薪火自燒

復次頌言

火若常然者
然火功相違
此如先所說
離薪別有火。」

釋曰若無其薪火常然者此即無因若爾離薪常然乃可安立若火常然能發起者然火具等諸相施作而悉相違如是即無作業功用有薪亦無因待起處即所燒相業用無體若謂燒時離火有薪火不滅時異薪無若無有異此豈無過云何燒時中有其薪若無所燒之薪異火有者當火燒時薪亦遍火若遍有如是當知薪無異性此應思若言燒時不有薪者是故薪火俱無異性若謂燒時有薪此非道理

復次頌言

異火即不到。」

釋曰與到相違故如別物體故下頌言

不到即不燒。」

釋曰譬如別薪故下頌言

不燒即不滅。」

釋曰若薪盡即火滅其或離薪即然火不成故下頌言

不滅即常住。」

釋曰若自體常然者如積土塊云何離火而有薪邪以異不到故若言薪在火中此亦不

復次頌言

若異薪有火
即薪能到火
如此人至彼
彼人至此人。」

釋曰如是決定與到相違若如是說喻即不此乃有所得相違之言

復次頌言

若異薪有火
欲令薪到火
彼二互相離
薪火能到?」

釋曰如彼人此人勿以一性異性取其物體彼若有者即互相因待若其無體如石女兒若法因待而有如是乃有能取所取亦不可說一性異性物體有性此即成就

復次頌言

若因薪有火  亦因火有薪。」

釋曰能燒所燒二不可得故下頌言

二何法先成  薪火相因有。」

釋曰此畢竟說彼二先後俱無體故此意即是無相因待若彼二法有異性先成即有薪火相因若其無者此非道理

復次頌言

若因薪有火  火即成復成。」

釋曰此中何因有彼薪火相因道理故下頌

亦非不有薪  而有火可得。」

釋曰火不因薪彼無體故火亦如是若先有所成復因薪而有此即云何二法互相因待先後可得若此所得同時發起亦非互相因待道理此復云何故下頌言

若法有因待  是法還成待。」

釋曰若彼二相因者即彼薪火二相還成待此應思察故下頌言

法無所成  已成云何待?」

此義云何

復次頌言

若未成有待  未成當何待?」

釋曰未成即無體因待亦無體故下頌言

若因待有成  自待非道理。」

釋曰若自體有成復何所成彼薪火相因義不成

復次頌言

二因成無體  無不因薪火。」

釋曰若不因薪火應常然故下頌言

因薪火亦無。」

釋曰先後相因而不成故故下頌言

因火亦無薪。」

釋曰亦非燒時有薪彼無體故

復次毘世師言有不見相極微之火有業及業用二法差別是中先有一分和合如是乃有薪一分來發起火相故頌遣言

火不餘處來。」

論者言今此何因業用和合以差別因性所生故若有分位業用生起即彼分位彼彼方處各各差別汝先說言一分和合此非道理以業無依故亦非起時若合若離差別因性業用分位有所生起亦非離所起時別有對待因性可得生時如是果體作用此中亦非先無差別亦非法差別因中間一分無體亦非中間一分而得和合於差別中若有一分和合即俱時分位所作相違亦無壞其業所生道理或有害故若計滅有所得即彼物體還復墮於差別法中是故當知火不從彼餘處而來亦無如是自差別所作一分有體和合云何於彼差別不差別中計著多性又一分中亦有所著又於無分位中著火有如是薪火二法此應思擇如前已說次下頌言

薪中亦無火。」

釋曰離火亦無差別因性彼火因果無異性火故此應思擇又復能取發起所得彼即不是故無別異性薪從餘處而來至火亦非無火故下頌言

餘法亦復然  如去來品說。」

釋曰若或無薪云何得有能燒所燒若有所燒時非無能燒亦無能燒中有能燒發起有能燒時非無所燒是故無能燒所燒亦非相離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八